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安全管理措施方案精选(九篇)

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第1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该系统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基础,运用先进的地理信息技术(WebGIS)、数据库技术等构建,集矿井远程实时监测监控、分析计算、督办调度和办公管理于一体,实现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多级监控。监督与自查并用

**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由政府端的“煤矿安全生产远程监控系统”和企业端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两大系统组成。

“煤矿安全生产远程监控系统”由各级煤矿管理部门使用。通过这一系统,煤矿行政管理部门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监控系统中各种实时传输上来的信息数据监控全局,了解各个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效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实时监管,还可以建立起从上到下、从部分到整体、从局部到全部的一套完整的安全体系,再结合实时的信息数据传输系统,从而架构起实时的安全预警平台,把安全事故扼杀于摇篮中,防范于未然;此外,通过这套系统,煤矿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提高监管力度,明确安全责任,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第2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施工现场 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表明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已明确化、法律化和制度化。在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若某公司承揽的某一项工程出现安全事故,势必对该公司声誉造成极大损害,甚至由此造成公司的生存危机。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下面结合河南省化工学校学生实训中心工程实例,浅谈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一、工程概况

河南省化工学校学生实训中心工程位于化工学校校园内,是集室内篮球场、多功能会议大厅、学生实习车间、实验操作室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大楼。

因工程位于校园内并紧邻交通道路,这些都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6、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

(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3)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地上障碍物、地下埋藏物、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及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基坑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可行;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施工方案、验收方案及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结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空作业:

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现场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及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中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人口等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有否防护措施。脚手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是否可靠。

基坑土方施工是否严格按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密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3、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视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4、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七、如遇到下列情况。总监应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八、良好的监理效果

通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认真严格的管理,施工现场始终处于严密的受控状态,没有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先后荣获了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充分说明了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是成功的。

第3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施工关键 危险因素 控制措施

1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原则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1.1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 ①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②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③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在选择危险控制措施时,优先选用图中底层的措施,只有下一层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实际因素制约时,才选用上一层措施。

1.2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1.3 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 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1.4 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当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选择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隔离危险因素;薄弱环节防控;个体防护措施;避难和救生行为;救援行动。

2 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包括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类因素,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评审及相关准备工作;工程实体施工全过程(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安装阶段)的危险因素识别分析、预报和定期评价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等不同阶段的内容。

2.1 技术工艺因素控制措施

2.1.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

2.1.2 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

2.2 材料因素控制措施 ①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②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2.3 机械设备因素控制措施 ①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②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③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2.4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①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②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③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

2.5 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2.5.1 建立健全各项危险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5.2 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5.3 明确安全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的各个系统层面的危险因素管理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各自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要明确各级单位对归属区域的危险因素定期检查的责任。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企业领导的不定期督察等。

2.6 应急管理措施 虽然我们对施工过程各阶段的危险因素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具体到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危险因素的状态和产生的作用是有很大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施工危险因素的复杂性。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当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编制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筑施工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般应按如下步骤展开进行:①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常见的六类安全事故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②落实应急人员,建立应急组织;③储备应急物质,布置应急设备;④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参考文献

第4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论文摘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却隐藏着许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准确无误地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要先了解与控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是必要且关键的,对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事故不发生)是极其重要的。

一、 安全施工原则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1、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 ①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②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③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在选择危险控制措施时,优先选用图中底层的措施,只有下一层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实际因素制约时,才选用上一层措施。

2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 。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3 、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当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选择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隔离危险因素;薄弱环节防控;个体防护措施;避难和救生行为;救援行动。

4、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 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二、 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包括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类因素,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评审及相关准备工作;工程实体施工全过程(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安装阶段)的危险因素识别分析、预报和定期评价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等不同阶段的内容。

1 、材料因素控制措施 ①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②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2、 机械设备因素控制措施 ①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②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③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3 、技术工艺因素控制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

2) 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

4、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①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②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③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

5 、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 建立健全各项危险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 )明确安全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的各个系统层面的危险因素管理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各自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要明确各级单位对归属区域的危险因素定期检查的责任。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企业领导的不定期督察等。

6 、应急管理措施

虽然我们对施工过程各阶段的危险因素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具体到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危险因素的状态和产生的作用是有很大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施工危险因素的复杂性。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当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编制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筑施工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般应按如下步骤展开进行:①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常见的六类安全事故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②落实应急人员,建立应急组织;③储备应急物质,布置应急设备;④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参考文献

第5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强制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1.预防施工中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①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

②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

③分包到位,实行针对性管理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

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在选择危险控制措施时,优先选用底层的措施,只有下一层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实际因素制约时,才选用上一层措施。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建设施工中不安全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包括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类因素,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评审及相关准备工作;工程实体施工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识别分析、预报和定期评价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等不同阶段的内容。

1.非人为因素控制措施。必须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

2.人为因素控制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方施工管理因素

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检查房屋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完全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数量而且符合安全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比如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现场的安全机构是否有效地进行运作,同时又能满足房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需求。 管理者应当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对建设工程组织定期和专项的检查,同时也要认真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实行针对性管理。目前,在房建设当中,对于工程进行分包是常用的形式,因此对与管理者说,必须要对各分包部分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保证工程整体的安全施工。所以管理者应该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委托管理合同的授权下,妥善地正确地处理好分包后的安全工作,防止分包项目安全管理的缺位。要及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在实施安全管理时,必须督促总承包商严格履行实施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各项安全生产承诺,防止施工单位以包代管,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监的缺位。同时,要按分包合同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理。

第6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目前阶段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在人们生活和工作当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并且其多样化的功能以及突出的使用效果,使得计算机的应用层面越来越广泛,这一点为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变革,使得企业很好的节约了成本,并且办公的质量、办公的效率得以大大的增长。就目前的信息化时代而言,最为先进的档案管理方式,就是电子信息档案的管理,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是,由于电子信息技术在传输和存储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漏洞,所以,还需要对相关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更好的保证电子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的安全与可靠。

1. 预防风险的措施研究

深入并且细致的对预防风险的措施方案进行研究和分析,是开展一系列工作的基础性环节,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步骤。防患于未然,是避免风险的最为有效的措施方案,而提前性的对存在的风险进行防范,则可以使得风险的代价降至最低。首先,需要建立起严格的限制权限,各个级别的工作人员需要在权限的范围之内进行工作,并且使用档案。同时,还需要进行逐级别的审批,保证审批工作的严格与可靠,进行工作权限的认定,注意针对信息进行管理和保存。最后,则是需要针对使用的规范,对使用的权限进行确认,对备份的文件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防止信息的泄露,尽量的避免出现信息的整理复制备份。在档案信息使用的过程当中,也需要对其安全性进行研究与探讨,避免错误的操作、避免外界的干扰对操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对于整个档案信息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避免风险的措施研究

针对档案的风险避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加强最新技术的获取,同时全面的保证安全的可靠性。在计算机时代当中,信息的发展和安全技术不断的发展,相关的技术手段也是日新月异,而信息的档案规避风险,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针对技术进行创新,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可以保证电子信息档案得到相关的安全保护。首先,需要对加密的技术进行提升,分级别、分层次的对档案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同时保证密码不会在一定的时间之内被更改,这样的操作方式更加有利于进行风险的防范。其次,还需要对适合的档案软件进行制定,选择最佳的软件进行数据的加密处理,并且保证用户安全的级别以及访问的授权、密码的设置等等,有效的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档案的安全。

(2)培养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培养并且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是全面的提升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步骤之一。而电子档案使用过程当中的多样性,相关的操作人员消炎药保证操作方式的正确、规范和标准,同时避免档案的管理工作变得更加复杂。所以,必须要在实践的工作当中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以及档案管理的能力,这一点对于当前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3)风险的防范必须要做到及时的发现和及时的处理。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是数据安全性的核心部分,而对于电子信息档案的使用过程之中出现的风险问题,也需要做到及时的发现和及时的处理,针对在计算机维修时期之内的风险,有关的企业还需要重点的注重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采取一系列主动的措施方案进行应对。尤其是对于当前阶段安全信息异常敏感的时代而言,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并且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进行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 分散风险的措施研究

根据上文的详细阐述和分析,可以对现阶段档案信息管理过程当中预防风险的措施技术以及避免风险的措施方案有着全面的了解和细致的掌握。接下来,将针对分散风险以及评估风险的措施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力求以此为基础,更进一步的为有关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将档案信息管理的风险降至最低,最为常用的是转移的策略,其实质,是对风险进行分散,并且将风险转移至其他的地方,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和效果。在一般的情况之下,诸如针对配置的基本模式进行修改,并且购买相关的保险、外包至其他的机构等等,都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和效果,并且这一手段方式也是未来对于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的极为有效的措施手段之一。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使得档案的风险变得更加简单化,对于原来的电子信息进行必要的改进,使得电子信息的管理系统更加的先进,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4. 评估风险的措施研究

针对风险进行评估,是非常有效的降低风险的方式和技术,一旦风险发生,如何对风险进行评估,并且如何将风险所导致的损失降至最低,同时找到最佳的处理技术方案,是一项重点性的工作。针对风险进行评估的基本目的,是全面的保证风险的控制计划更加的合理、更加的科学与可靠,而在现阶段电子信息档案实施的基础之上,全面的针对风险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且对其后果进行探讨,是非常有必要的。对风险所带来的成本的损失进行探析,同时对档案管理引起足够程度的重视,但是在现阶段的工作当中,部分档案的管理者认为电子信息档案的操作是无危险性和风险的,所以,这样的观点就为风险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阻碍。相关的工作人员,需要时刻的提醒自己,对于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并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手段,对风险进行控制,全面的确保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的各个细小的工作环节,都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所有的工作都有着全面严格的监督控制。最后,在风险评估的工作过程当中,还需要对安全意识进行提升,对于各种类型的安全隐患,需要尽早的发现,及时的进行处理,保证在风险发生之时,将其所带来的危害降至最低。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对电子信息档案的风险管理与控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从实际的角度出发,深入并且细致的对具体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的措施方案,进行了深层次的论述,同时,对于分散风险的方式、评估风险的方式技术等,都进行了研究,力求以此为基础,更进一步的为有关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平.浅议电子信息档案的风险管理与防范的措施技术方法【J】.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科学资讯,2010.10:233-238

[2]刘昌化.试论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工作的加强以及风险的防治【J】.黑龙江科学信息,2009.7:45-47

第7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 安全生产监理;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图分类号】 TU71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4-068-02

安全监理细则、技术措施、专项方案、管理体系,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种性质、程度的事故屡屡发生,恶性事故也时见报端。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结合现场监理工作经历,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点:

1 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1.1 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1.2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2.1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2.1.1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应严格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审查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实行动态管理,全过程监控。

2.1.2 审查施工单位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1.3 审查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

2.1.4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是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司机、指挥,大型机械搭拆人员。井字架操作工、登高作业工等。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2.1.5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2 一般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审查的内容有:

2.2.1 审查基坑支护和挖土方案。在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过程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的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和专家论证,在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2.2 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设计要有安全验算书和细部构造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式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2.2.3 审查脚手架搭拆方案。脚手架方案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要有针对性。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的一般搭设高度在50米以下,方案应绘制搭设图纸。说明基础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件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超过50米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解。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要求。

2.2.4 审查塔吊、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拆卸方案。审查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塔吊基础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并经过安全验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措施应有详细说明。安装后应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记录、保养记录、顶升记录、相关合同等,并经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后方可使用。

2.2.5 审查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洞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2.2.6 审查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首先,方案的编制、技术审核、批准程序应符合要求。相关人员的专业要求是电气安装专业,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其次,方案中应有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汇总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表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列入其中,用来计算最大用电量,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配电的导线断面、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的型号。包括各主要回路用电量的汇总以便正确计算该线路的用电量,即线路负荷计算,以选定相应开关,漏电保护器、导线截面和熔断体型号。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如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等。

3 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1 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2 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

3.3 监理人员现场巡查中将检查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有无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

3.4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

3.5 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①安全帽措施;②安全带措施;③安全网措施;④安全棚措施,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3.6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塔吊的安装、拆除、顶升等。

4 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 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5.1 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项目工程安全监理负责,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5.2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5.3 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建立安全管理评比制度。

第8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关键词:施工 安全 措施费

中图分类号:TU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3(b)-0041-01

建筑业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物变化大、形状不规则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是当今社会的一种较危险的行业。据统计我国每年建筑行业的事故伤亡人数仅次于交通、煤矿行业。事故的发生,不仅对企业造成极坏的影响,而且给伤亡者家庭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件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的大事,重点是预防。这就要求建筑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支付、使用上存在着很大漏洞。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恶性压级压价,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设定不合理条款,造成工程造价偏低,工程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不按计价依据规定拨付安全措施费,压缩工期等,迫使施工企业压缩各种开支,确保工程有相应的利润,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二是有些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忽略安全成本投入,淡化安全经济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舍不得资金投入,置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三是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措施费使用监管不到位,是造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措施费不能专款专用的原因之一。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在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二十二条又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建设部于2005年颁布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各项使用、管理规定。

1 确保安全措施费合理计取

现场安全措施费由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备案表(最高限价备案表)或工程标底、预算等相关资料,结合同类工程项目安措费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计算确定,并出具《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核算单》。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工程变更较多,需增加方案论证、审查和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审核,报造价管理机构核算后调整核算单。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核算单,仅做为建设单位设立银行专项账户和施工期预付款及拨款的依据,工程结算应依据投标报价及施工合同的约定结算该工程的安措费。

2 确保安全措施费及时拨付

安全措施费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工程开工后预付30%,基础施工完毕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20%,工程竣工后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竣工综合评定报告书》拨付剩余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进度申请拨付安措费。每次拨款前,施工企业应填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建设、监理企业审核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施工企业持建设、监理单位签署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拨付相关费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拨付安措费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状况进行抽查,抽查合格的,应在提交申请十日内拨付相关费用。对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改正。施工单位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审核表》到指定银行办理安措费解付手续。

3 强化安全措施费使用管理

安全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等所需的费用。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系统安全性、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一种经济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确保安措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措费清单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加强对安措费的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措费管理制度和项目安措费核算制度,明确安措费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项目安措费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安措费的使用负责。总包单位应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措费。建设、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责令其暂停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措施费的计取、拨付、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不定期的抽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要想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监理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计取、拨付使用的监管,才能促进和保障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增加,确保现场达到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按标准、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玲.施工方案相关措施费计算方法研究 [J].建筑经济,2013(9):51-54.

第9篇: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范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