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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施意见精选(九篇)

改革实施意见

第1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意见》强调,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省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切实把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和文化企业的竞争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形成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积极应用先进科技手段,推进内容创新,加速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

《意见》要求,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科学界定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的改革要求。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调整资源配置,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各级财政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要注意向农村倾斜,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加强文物保护,扶持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要改进财政扶持方式,逐步实行项目资助和政府订单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党和人民的喉舌的性质。要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转变管理和运作方式。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不得相互混岗。

《意见》要求,深化文化企业改革,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转制企业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界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等工作,确认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具备条件的可实行资产授权经营。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制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实行企业财政、税收、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在5年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切实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妥善安排富余人员。要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剥离企业的监管,主管单位和出资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剥离企业的经营方向、资产配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配备的管理和监督。要着力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实行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成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主体,扩大我省文化产品和广播影视节目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力。

《意见》指出,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要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结构失衡、效益不高、闲置浪费问题。科学规划和配置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报刊及广播电视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对艺术院团、影视制作、电子音像制品生产等进行合理规划和调整。要大力推进集团化建设,运用市场机制,以资本为纽带,实际联合、重组,重点培育发展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出版集团、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等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整合省属文化演艺资源,组建演艺集团。整合广播电视资源,适时组建安徽影视产业集团。支持和鼓励报业、出版、发行、影视和演艺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经营和兼并重组。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产业集团之间相互参股,培育和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升级,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意见》要求,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除新闻媒体外,其他文化产业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要培育和发展民营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联合和合作,共同做强做大。要加强和改进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将民营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统一纳入各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公平待遇。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招商活动,吸纳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战略投资者进入文化领域。

《意见》指出,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加强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要完善现代流通体制,深化国有发行企业改革,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积极扶持农村连锁网点。要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推行知识产权、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2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企业改制,盘活企业资产,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工业发展活力,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改制原则

改制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先易后难全面推进的原则,即先对淀粉糖厂、五金厂、建安公司、二建公司(印刷厂)、鑫隆皮革公司进行改制,待五家企业改制完后,再对其它企业进行改制;二是坚持补偿优先的原则,即在改制企业通过资产变现后改制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该企业职工置换身份补偿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集资款、旧欠职工工资福利等次序优先进行补偿;三是坚持资金捆绑、相互调剂的原则,即本企业资产变现不够支付职工补偿金和社保金,不足部分在系统内改制资金多余的企业中调剂;四是坚持职工身份自愿置换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做到促进企业改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重,既要量力而行,又要积极稳妥推进职工身份的置换。

三、改制对象

1、改制的企业11家,分别为:淀粉糖厂(1999年5月批复)、建安公司(2004年5月批复)、五金厂(2004年5月)、二建公司(含印刷厂,2006年12月批复)、鑫隆皮革公司(正在上报改制方案)、丝毯厂、丝绸厂、三建公司、机械厂、玻纤厂、防腐材料厂。

2、改制置换职工身份的对象为:上述11家企业国有工业企业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大集体工人。

四、改制形式

1、实行破产改制企业6家:淀粉糖厂、丝毯厂、丝绸厂、三建公司、机械厂、防腐材料厂。

2、实行双置换改制企业5家:五金厂、建安公司、二建公司(印刷厂)、鑫隆皮革公司、玻纤厂。

五、改制程序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干发[2001]8号)及干办发[2001]12号、干办字[2003]62号等文件规定程序办理。

六、补偿标准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干发[2001]8号)文件规定,职工档案工资均实行2007年1月1日前工资标准,职工补偿金、职工社保金均算至截止时间,职工社保金补交均按当年缴费基数(老标准)计算,社保金个人应缴部分由职工自行承担。

七、截止时间

1、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已批复的改制企业职工补偿计算时间按批复的截止时间。

2、未批复进行改制的企业职工补偿计算时间一律为2006年12月31日。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新干经贸委系统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县经贸委、体改办、国有资产管理局、人事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总工会、社保局、劳动就业局、医保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委负责人兼任。

2、成立县改制企业银行债务处理领导小组,由县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法院、财政局、经贸委和相关银行为成员,负责改制企业银行债务的处置,企业银行债务没有剥离的实行剥离,剥离了的企业银行债务,通过一次性先清偿一部分债务,然后核销其余债务的办法,实行一次性了断,让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

(二)资金保障

1、通过变现经贸委(中小企业局)10家企业现有资产和地处建安公司的经贸委一宗土地来筹集资金,全额用于企业改制。县政府将地处建安公司的一宗土地和二建公司预制构件厂土地拍卖收入全额返还县经贸委,用于安置该二企业职工,多余部分调剂到经贸委系统其它企业改制。

2、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收入全部进入县财政支付中心县经贸委企业改制资金专户,实行统一管理,系统内相互调剂,经贸委具体负责,接受县国企办、县财政监管。

(三)政策保障

1、已办理身份置换手续的职工,本人需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可向劳动就业部门申请,劳动就业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第3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各高中阶段学校,师大附中、贵大附中、省实验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贵阳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按照“育人为本、全面发展、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的思路,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回应人民群众对“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引导义务教育学校端正育人目标、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改革目标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基础上,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

三、改革原则

(一)坚持学生全面发展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目标,更加注重学生发展的全面性和过程性,按照“综合考核、客观评价”的原则,对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

(二)坚持正确激励导向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加强对评价机制的改革,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引导社会、学校、教师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人才观。

(三)坚持学段有机衔接原则。立足学生的阶段发展与长远发展,坚持初高中阶段教育有机衔接,引导学校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建立科学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保障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五)坚持分步逐年推进原则。在现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的基础上,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

四、改革任务

(一)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构建符合贵阳市教育实际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规范加分项目,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部分身份类加分。

(三)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评价及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方案。

五、重点工作

(一)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研制《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技能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贵阳市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评实施办法》《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试行)》等系列文件。

(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继续坚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13科。综合实践活动其它内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成绩呈现。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

分数呈现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说能力3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7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共750分。

等级呈现科目及比例: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和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设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根据不同学科情况可以细分等级层次。

3.考试命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兼顾毕业和升学考试的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体现学科核心素养,增强考试内容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在真实情境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考察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能力。命题要多用开放式、探究性内容考查学生的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提高命题质量。

4.结果运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有效落实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社会、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的重要手段。

1.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特长发展等六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初中学校分年级制定评价细则和评价方法,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

评价结果分为四等,用A、B、C、D表示,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评价结果在配额生录取时以分数呈现。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生毕业和普通高中统招生、配额生以及学校自主招生(含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1.全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力度,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配额生分配、公民办学校网上招录进行全市统筹。

从2021年起,在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6个区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有条件统筹,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全市统筹。

落实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继续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调整现行配额生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从2022年起,普通高中招生调减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配额生比例。调整配额生录取办法,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配额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按20%计入总分参加校内或单元排位。

2.坚持阳光招生

继续深化我市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改革,规范和完善网上招生录取办法,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规范自主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按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申报自主招生名额。学校应根据其办学特色明确1-2项特色项目,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不得招收与学校办学特色不符的特长生。

(五)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19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所有竞赛类加分和市本级确定的加分项目(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国家二级运动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在市教育局的统筹组织下,各区(市、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有序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齐开足规定的各门课程。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

(三)提升保障能力

市、县两级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市智慧教育云平台为基础,建立市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各地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招生管理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五个统一”: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编制下达并根据当年招生情况适度调控,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五)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贵阳市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加强特殊群体子女升学服务工作力度。落实教育精准扶贫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力度。结合贵阳市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完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筑升学办法。

第4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区县扩权改革工作的通知》(**办发〔**〕24号)精神,赋予我县188项行政权(见附件)。为切实推进我县扩权改革工作,增强统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经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扩权改革工作贯彻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我县扩权改革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扩权改革是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我县是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5A景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直辖市的“窗口”和“门户”。实施扩权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县体制优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动政府管理创新,进一步减少管理层次,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扩权改革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实施扩权改革,能够克服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上下层级之间权限不清、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等问题,有利于正确处理合理分权与适度放权的关系,进一步扩大县级管理权限,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着重履行实施市场监管、搞好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切实把政府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广大民众服务、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三)扩权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实施扩权改革,赋予我县更大的许可审批权、税费征收权和人事编制权等行政权项,能够进一步增强我县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激发我县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改善我县发展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狠抓落实,分类抓好扩权改革的相关工作

(一)迅速分类对接。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令第209号要求,行使好市政府确定赋予我县的行政权项,不得推诿和拖延。按照权责统一原则,迅速对接工作,划分和界定相互间的权力与责任,确保不出现管理的脱节和真空。对依法界定的行政权项,要明确行政管理主体;对依法授权的行政权项,要明确行政管理程序;对依法委托的行政权项,要自**年1月1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行政委托书,载明委托当事人名称、委托事项、委托依据、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和委托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自行政委托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存档备案。

(二)制定配套制度。县府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保证扩权改革工作的有序运行。一是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特别是权力接收的具体实施办法,务必做到权责统一,尤其要明确责任,保证在职权、职责调整后依法有序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防止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现象发生,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三是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制度化,建立扩权改革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三)加强工作指导。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扩权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跟踪改革进度,研究改革问题,总结改革经验。要主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对我县实施的依法界定、依法授权和依法委托所涉行政权项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搞好宣传,营造扩权改革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抓好学习培训。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县扩权改革的培训工作,把学习市政府有关区县扩权改革的文件和有关业务知识列入重要日程,统筹安排,利用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抓好我县扩权改革的培训工作,使有关工作人员全面领会区县扩权改革工作的精神和内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二)实施政务公开。要按照国务院、市政府及我县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扩权改革工作的政务公开力度。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实施扩权改革工作后的行政权项进行梳理,并按规定予以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办事程序、附带收费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依法予以公开。

(三)搞好宣传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现场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广泛知晓,为我县扩权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领导,确保我县扩权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扩权改革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发展的“314”总体部署、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将贯彻实施扩权改革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建立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同时,要结合实际,及时发现并解决扩权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深入推进扩权改革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第5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100号)精神,大力推进地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原则,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全面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着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使供销合作社努力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进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商品流通现代网络建设。在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农资商品经营上,按照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经营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原则,全区5年内建立地区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烟花爆竹生产配送中心1个,农副产品流通中心1个。县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6个,农资配送中心6个,农产品聚集流通中心6个,乡镇商品综合经营超市9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600个。二是以县级农产品综合市场为龙头,乡镇产地批发市场为基础,各种农民专业合作营销组织为补充,完善农副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全区5年内建设县级农产品综合经营市场6个,乡镇农产品产地市场80个;强化培训,使全区持证从事营销的农民经纪人达到8000人,并在农牧部门的支持下,培训能为农民服务的庄稼医生,5年内全区达到1500名。扶持60个有规模、能示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以“聚集批量成规模,深初加工提价值”为目的,5年内兴办以供销社为龙头的农副产品贮藏加工企业6个,建成我区特色农产品贮藏保鲜点20个。

三、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完善地、县、乡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以明确职责、充实机构、保障运行、提升功能、扩大服务为目的,加强地区供销社建设,进而组织、引导、带动全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完善服务,健全网络。强化县、乡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建设,进一步明确其在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实现城乡消费环境均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健全农村商品营销体系、保障生产资料供应、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服务的责任。完善内部结构,地、县供销社的人员编制不能少于6人,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县5年内每年各建1个基层示范社,改造提升1个乡镇中心社,恢复重建1个空白乡镇社。要选派年富力强、文化素质较高、懂经济管理的干部充实供销合作社,使其真正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集体。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职工的分层次培训,既要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锻炼、挂职和交流,又要弘扬供销合作社艰苦奋斗的精神,造就一支吃苦耐劳、敬业爱岗的供销合作社队伍。

(二)进一步明晰供销合作社职责。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既有管理权,也有经营权和服务权。各县财政、土管部门要依据原始资料,尽快确认供销合作社的土地和资产权,推动供销合作社用明晰的资产招商引资,置换联合,发展壮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40号)要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各级供销合作社的财产,因城镇建设、公路建设需要拆迁、占用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和经营场地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按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补偿。”

(三)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各县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认真核实,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的问题。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相关政策法规,对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参照国有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对已用社有资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经济补偿金的供销合作社改制企业,给予适当补助,促进企业发展壮大;要全面兑现医疗保险制度,真正保障供销合作社职工的后顾之忧。对于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要求5年内全部化解。

(四)着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从今年起,地、县政府从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新网工程”建设专项配套资金,地区财政20万元,县级财政不低于40万元,并每年递增10%。各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自建或与农牧民合作建设标准化商品生产基地,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介入供销网络建设。

第6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我市地处海河流域××河水系,担负防洪保安“四保”重任。建国以来,修建了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防洪、排涝、抗旱、供水的水利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持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水利工程现状为:全市××*条干支渠,总长××*公里,桥梁××*座,境内堤防总长××公里。全市现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个,共有水管职工××人,实行财政年差额拨款。

水利工程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防洪安全保障和水资源调控保证,发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其表现是:一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性质不明、职责不明,事企不分;二是管理单位社会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界限不清,既影响了水利工程的管理;三是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水管职工工资无保证,大量公益性工程管理维护无投入;这些问题导致了部分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加快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确定水管单位性质

按有关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有关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负有监督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干部任免等责任。各类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养护、维修和安全运行。针对目前一些公益性水管单位和经营性水管单位定性不准,事、企不分,这次改革将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划分水管单位类别,明确责任,理顺管理体制。

水务局在工程管理上负责市管以上河道上的闸、涵、站、闸桥、堤防的建设管理与维修养护,下辖××个闸站所。其中:排涝泵站*座(××、××)、节制闸*座(××*)均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无经营,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按照《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

(二)明确责权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划分水利工程级别,明确责权范围,规范水利工程管理。

1、河道堤防工程。河道堤防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定。我市实行统一管理的河道有××河、××河等××*条干支渠及××堤。其余乡、村级沟渠等配套工程由乡、村管理。市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河道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审批,防洪调度运行,水量调配等工作。其它工程日常维护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具体相关单位实施具体管理。

2、闸涵、泵站工程。我市范围内的重点水利工程:电力排水站、闸站由市水务局维护管理。其它闸涵、泵站按工程级别和受益情况由所在乡、村维护管理。

3、桥梁工程:国、省干线和县道上的水利桥梁(具有水利基础设施功能的除外),由交通部门负责养护管理;乡、村道路上的桥梁由乡镇政府负责养护管理,乡镇政府也可按受益范围指定由主要受益村或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城区内桥梁由建设部门负责养护管理;专用道路上的桥梁由道路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公路上具有水利基础设施功能的水利桥梁(如桥闸)按水利工程管理权限划分,由水利部门及相应工程管理单位分级管理。

(三)实行管养分离,严格定岗定编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水管单位岗位设置严格按照《××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执行,按需设岗,严格定岗定编。事业性质水管单位的编制由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实行管养分离后的维修养护人员,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中从事经营性资产运营和其他经营活动的人员,不再核定编制。

因此,各闸、站和堤防管理单位,其编制由市编制办会同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核定,根据国家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核算定员数为××*人。

(四)规范财政支付,明确划拨经费

按上级政策,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我市各闸站、堤防管理单位,在严格水管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基础上,职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工程日常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由市财政负担。在职人员经费和离退人员经费支出标准,根据工资政策和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的工资支出标准确定;对公用经费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事业单位支出标准和编制人员人数确定;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进行计算,由财政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由市财政拨款。

(五)规范劳动保障政策,充实水管基层人员

这次改革要规范编制,落实管理人员。以改善我市水管单位人员不足、管理粗放状况。一是实行人员内部调整;二是对现有水管单位人员进行全同合同管理,实行聘任制;三是符合提前离岗退养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离岗退养。申请自谋职业的,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安置费。

各水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实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制度。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终达到体制理顺、机制搞活、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目标。

(六)广泛筹集资金,加强工程维修养护

为保障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按照《××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合理确定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并广泛筹集资金,努力保证维修养护资金的足额到位,要加大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的力度,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维修养护资金要足额到位,不得挤占、挪用;要足额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并把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专项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七)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水利工程安全

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维护水事秩序,维护水利工程安全,水管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操作,并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运行。水管单位遇到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险情,应采取应急抢险保护措施,保证工程安全,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为打击违法乱挖乱掘、盗窃水利工程设备、破坏河道堤防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保护水利工程安全力度,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管单位,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活动及案件,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第7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32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革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有利于政事分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保障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改革的原则和目标:坚持强化公益性职能、放开经营性职能的原则,合理界定职能,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科学配备人员,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作机制,努力构建新型的农技推广体系,适应我县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需要。

二、合理界定农技推广机构职能

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农业(含林业、渔业、水利)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与配套服务;农业、渔业和森林、水资源管理;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公益性职能。

三、因地制宜设置农技推广机构,科学配备农技推广人员

(一)县级农技推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

根据当前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形势,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调整县农业局、林业局和水务局下属承担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重新核定人员编制。

1、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1)撤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别成立农村经营管理站(挂农村审计站牌子)、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挂区划办牌子)、粮油技术推广站(挂土壤肥料工作站、植物保护站、病虫观测站牌子)、经济特产技术推广站(挂茶叶技术推广站牌子)。

(2)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8号)文件精神,撤销种子公司,成立种子管理站。

(3)上述单位和农业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见附表1。

2、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1)撤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和营林服务部,分别成立林业种苗管理站(挂林业科技推广站牌子)、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挂森林资源管理站、森林公园管理处牌子)。

(2)上述单位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见附表2

3、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1)保留水政监察大队,渔政管理站、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与水政监察大队合署办公。

(2)单设河道堤防管理所。

(3)成立防讯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5)撤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成立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

(6)撤销抗旱服务部。

(7)上述单位和小水电管理站、水文站的机构编制调整方案见附表3。

4、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要改变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下属事业单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

1、调整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的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56号)文件精神和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各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在新成立的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挂牌,乡镇(街道)设置农技、农机、农经岗位,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本地实际配备必要的农技推广人员。

2、林业工作站、水利水产服务站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我县林业工作站、水利水产服务站仍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区域性设置的管理体制。柳城、桃溪、下杨、桐琴、新宅、城关6个林业工作站设置不变。柳城、桃溪、下杨、桐琴、新宅、城关6个水利水电服务站更名为水利水产服务站,机构设置不变。具体人员编制方案见附表2和附表3。

四、深化农技推广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改革要求,对农技推广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县农业、林业、水务部门按照新设置的事业单位,根据编制和岗位要求,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重新落实人员岗位。对一些承担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素质要从严要求,具体的聘用实施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劳社保局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根据农技、农机、农经岗位的要求,从现在编人员中优先聘用农技人员。对落聘人员各乡镇(街道)可安排到其他岗位工作。

从20*年10月起,乡镇(街道)农技人员和农业、林业、水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五、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加强对农技人员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县农业、林业、水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明确农技人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基层聘用单位要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并把农民群众对农技人员的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工作业绩考核,形成长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农技人员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农技推广工作,县农业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技人员管理和考核工作的指导。

六、切实保障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费落实

县财政局要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将农技推广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将人员聘用期间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统一纳入县级财政保障体系。此外,乡镇(街道)政府还必须安排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必须的业务经费、人员培训费以及设施设备经费。

七、鼓励发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大力发展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是农技推广工作的方向,也是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大力扶持并鼓励从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分流的人员领办民营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和经营服务实体。对农技推广人员创办的农技服务实体各部门要给予一定扶持。

第8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要求,以“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工作总体取向,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二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三是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五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一)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五项职能: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三是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调整乡镇事业单位职能。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由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行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职能交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要合理划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要强化公益功能,不断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确保公益性事业投入不减少,其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促进经营组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行市场化运行。

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森林防火、动物(含野生)重大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林业资源、草地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牧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渔业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监测;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订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界定县(区)乡镇事权和职能。进一步明确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的事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县(区)政府部门特别是直接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业务部门要转变职能、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探索建立与乡镇政府职能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克服“上收财权、下放事权”和举办各种脱离实际的“升级达标”活动等不良倾向,为乡镇党委、政府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要加大对乡镇公益性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参与对乡镇事业单位和人员的考核,不断提高乡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乡镇要支持县(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基层事业单位的工作,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综合设置行政机构,精简乡镇行政编制

(一)综合设置行政机构。乡镇(含城区街道办事处,下同)领导机构只设党委、人大、政府机构。乡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为乡镇党委的军事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区)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全市143个乡镇中(不含通江县49个乡镇,通江县乡镇机构改革按川编发〔20*〕21号文件执行并完善,畜牧机构事业编制按川编发〔20*〕113号文件执行,下同),综合指数在200以上的47个乡镇(含人口2万人以上)设综合办事机构5个:即党政和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财政所(挂会计核算中心牌子,下同);综合指数在200以下的96个乡镇(含人口2万人以下)设综合办事机构4个:即党政和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财政所。乡镇人大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有关综合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

(二)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全市乡镇行政编制严格按省编办核定的精简指标14.18%执行,即由原定的4738名行政编制调整为4*6名(含街道办事处85名),另加乡镇周转编制49名,计4115名。乡镇机关工勤人员按不超过行政编制10%比例核定。全市乡镇核定工勤控制数为396名。上述两种编制的具体分解,在县(区)报送改革方案后予以批复。

(三)按规定配备乡镇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均按不超过7名配备,其中正职2名,副职3至5名。乡镇党委书记(可兼任人大主席或乡镇长)1名、乡镇长或人大主席1名为乡镇领导正职,副书记1名(兼任纪委书记),副乡镇长、人大专职副主席、人武部部长(兼任副乡镇长)等乡镇领导副职根据工作需要在职数限额内设置。不设专职副乡级党委委员。

四、综合设置事业机构,优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一)规范事业机构设置。乡镇(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共设公益性综合服务中心3个: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实行总量控制。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服务中心,按职能归并相关业务站所。其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1号)精神执行。畜牧兽医机构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合理设置。乡镇公益中心要将其它涉及的各种服务职能分别归并在内。乡镇一律不再新设立经费自筹性质事业单位。

撤销乡镇农经站、资产办,其职能交乡镇政府履行,并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业务上接受县(区)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原有人员转移到需加强的服务部门或参加缺编公务员招考;已撤并的乡镇原中小学校、卫生院机构建制和管理体制不变,只作名称调整;县(区)与乡镇之间原设置的片区工作机构、各类督导(查)室等中间层次机构一律撤销,按其人员编制划归县(区)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属业务部门派驻履行督导(查)职责的,均不得在乡镇挂牌。

(二)精简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只减不增且不得超过本县(区)乡镇行政编制总数”的规定,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单位总编制80%比例”的原则,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公益性事业机构综合服务中心,共核定巴州、平昌、南江三县(区)乡镇直属机构公益性定额(定项)补助事业编制3056名,比原有事业编制精简15*名,精简33.01%。核定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事业机构编制1244名。上述两种编制的具体分解,在县(区)报送改革方案后予以批复。

(三)转换事业单位运行机制。乡镇公益主要由乡镇事业单位承担,也可以由政府委托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承担。要建立公益监督考评体系,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区)主管部门要通过与乡镇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合同书,明确公益的项目和内容、考核标准和办法、资金投入和双方责任义务,以“养事”项目定支出,以考核结果定报酬,以服务质量定奖惩。

(四)明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公开考录规定,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聘任制和人员聘用制,实行岗位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应从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中聘任(用)。改革后,乡镇事业单位要在编制、岗位限额内,首先在乡镇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原乡镇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单位竞聘,但分流人员未妥善安置前,一律不得新进人员。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得与经营人员混岗混编。

五、按编竞岗合理分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按编制竞聘上岗。各县(区)必须严格按照重新核定的行政和事业编制总数“以责定编、以编定岗、以岗定人”,不得超编配人,也不得搞轮流上岗,更不得在未完全落实已有在编人员岗位情况下补齐所有空缺编制人员。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用,竞争(聘)上岗,合理分流,实行“实名制”管理。

(二)分流人员的保障措施。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提前退休、辞去公职、离职退养、调剂交流、解除人事关系后到村(社)任职等多种途径进行分流安置。符合《公务员法》规定条件,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提前退休的乡镇公务员,按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时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费。乡镇公务员辞去公职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生活补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乡镇超编配备的公务员,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后也可实行离职退养,离职退养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的,可以不占行政编制。离职退养期间计算连续工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按规定调整档案工资。

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未能竞聘上岗的,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3〕2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分流人员已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个人按规定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本人达到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聘用制干部参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时,按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分流人员未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可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缴从当地政府规定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起至分流前止的工作年限(此前的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其中由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应承担的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付。分流后由个人按规定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本人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按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当地未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分流人员的养老保险可按上述原则通过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进行解决。分流人员重新就业的,随所在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原已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进行转移。

改革分流中所需资金由县(区)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解决。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编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具体实施从2008年4月起开始,今年底前结束。实施中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的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确保顺利实施。

(二)严肃纪律,强化监管。要坚决执行上级批复方案,按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肃纪律,确保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规定》,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人员妥善安置,工作正常运行。并要通过严格的检查验收,防止走过场,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9篇:改革实施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河北省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以“目标牵动、方案带动、评估推动”为指导。以课题研究为抓手,以校本教研为载体,推进课程改革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大力提倡干部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逐步形成学习型校园,强化管理水平和施教能力,既明确我要干什么,更清楚我为什么这样做,达成从做法到方法的过渡。

(二)真正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做到规范、精细、科学,向管理要质量。

(三)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实现一切工作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工作为了不同层面学生都得到提高。

(四)三项创新性工作要做到有思想、成体系、可操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创新精神的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服务。

(五)以课题研究为抓手,以校本教研为载体,以研究的姿态搞管理、抓教学,引领教育教学工作走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两支队伍建设,为深化课改提供保障

影响课程改革的诸多因素中,领导、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决定性因素。为深化我区的课程改革,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教师两支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领导、教师驾驭、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1、实施教师读书工程,营造书香校园

为提高领导、教师理论素养,促其迅速成长,区教育局将在全区启动教师读书工程。为确保教师读书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良好效果,建立教师读书长效机制,各校要采取以下步骤和措施:

一是制定本校教师读书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宗旨和总体要求,加强对读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二是召开教师读书工程启动大会,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学校、教研组和每位教师都要制订读书计划,明确阅读书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活动方式、保障措施等。三是开展系列读书活动,如读书讲座、读书沙龙、读书征文、读书笔记展评、读书报告会、校园读书节,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搭建网上研读交流平台。四是将教师读书活动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纳入教师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每学期评选表彰读书过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优秀读书笔记,倡导教师快乐读书,自觉读书。五是定期将教师的优秀读书笔记、读书随笔等结集出版,作为读书成果在全校乃至全区教师中广泛交流,促进读书活动地深入开展。

区教育局将根据情况在校长和教师中开展年度优秀读书人物、优秀读书学校和有关读书征文评选活动。

2、针对学校和教师实际,搞好校内业务培训

各中小学要重视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要在充分研究本校发展和教师成长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多种资源,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旨在满足学校发展需要、解决教师工作中的困惑和问题的培训活动。局相关科室、各中小学对各类业务培训都要精心谋划,严密组织,要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培训内容要涵盖前沿教育理论、新课程理念、学科教学、课题研究、网络多媒体新技术等;培训形式可以是外聘专家辅导、区校领导讲座、收看音像资料、交流研讨等,特别是对校领导业务辅导各校都必须落到实处;培训后要及时进行形式灵活的考核评价。

3、开展以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为内容的教师单项比武活动

教育局从2009年开始,每学年分学段搞一次教师知识、专业技能的大比武活动,并将结果作为认定教学能手的重要依据。该活动将采取全员参与、层层选拔的形式展开,旨在让那些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的教师有机会在全区展示自己,从而找到自信,推动我区教师专业素质有一个大发展

4、组织富有实效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为了使领导、教师开阔眼界,增长才干,提高实践能力,区教育局及各校要积极为领导、教师创造外出学习考察机会,有计划地安排相关人员外出学习,每学年外出学习人数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五分之一。对于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名校,区教育局还要安排校领导或业务骨干去挂职锻炼。外出考察、挂职人员回来后,要上交考察见闻、学习笔记等材料,并将自己亲身感悟到的名校管理理念、教学理念、先进的教学方法,面向全校教师进行汇报,以求学习考察效果的最大化。

5、加强校际交流,促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每所学校都有自身的长处与不足,学校间的交流可以实实在在的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为促进各学校的发展、教师施教能力的提升,各学校要开展更广泛的校际交流活动,包括与区内学校的联谊、与区外学校的互动。校际交流应该是有计划的定期交流,要实现常态化;校际交流要与校本教研有机结合,借此升华本校经验,内化外校经验,加速课改成果的形成和转化,从而实现我区教育的协调发展,教师专业实践能力的迅速提高。

6、以“三名工程”的实施,带动两支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为不断优化领导教师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推动我区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区教育局将加强“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的实施。相关科室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三名”工程实施意见》、《窗口学校评选标准》、《名校长评选标准》、《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教学能手评选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操作,名师、名校、名校长的人选从申报到考核、认定、公示,每个环节都要客观公正、一丝不苟,要加大对名师、名校、名校长的表彰力度,落实好相关待遇,敦促名师、名校、名校长认真履行业务讲座、示范交流的义务,并积极承担市级以上的教研课题,发表有价值的论文和专著,学科带头人讲师团、教学能手送课团,分区片的巡回辅导、培训、送课。总之要切实发挥“名师、名校、名校长”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以落实《唐山市初中课堂教学常规》为契机,实现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是深化课程改革的基础。

1.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升教研部门的整体素质。

作为学校教学的服务者、参与者、指导者,每位教研人员都要注重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不断地充实自己,既能“走出去”吸纳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又能脚踏实地地荟萃本区内点滴成功,内化为自身的素养,在参与学校教学教研的实践中努力做到:交流有理论、指导有方向、纠正有依据,调整有方法,实现与一线教师共同成长的目标。教研室每学期要对学校组织一次教学管理督导检查活动,肯定优点,找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结合平时视导,通过听课、抽测,反馈《常规》掌握落实情况,结果纳入学校年终评估。

2.学校要把学习、培训、落实《唐山市初中课堂教学常规》常态化。做到学习落实《唐山市初中课堂教学常规》与落实“两规”(《*区教育局关于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区领导干部抓教学的若干规定》)相结合;与“三阶段教学管理”相结合;与教学评估相结合;与校本教研相结合;与课题研究相结合。把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放在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狠抓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每一个环节的落实,不留死角,管理到位,坚持不懈,切实提升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教学常规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3、提高校本教研实效,锤炼教师施教能力

实践证明,校本教研是教师将所学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有机融合的最佳方式,经过理论学习---实践反思---总结升华系列研究活动,加强对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评价与反思等方面的深入研究,使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升。因此各学校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研究制度和工作方式,以区域教研、联片教研、校际联合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形式,营造广泛参与、合作交流、民主开放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教研层次和教研服务教学的水平切实解决学校教学活动中的实际问题。为使校本教研富有实效,各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要明确以下几点:

①校本教研的目的:改进教学,发展自我,为自己而研究,再研究自我。

②校本教研的方式:行动中学习,行动中研究,一边工作,一边研究。

③校本教研的过程:强化合作交流,开发差异资源。

④校本教研的形式:以课为载体,重视常态课研究。

⑤校本教研的成果:强调个人的行动智慧,更多的是行为的改变。

⑥校本教研的基本途径:

原行为阶段

关注个人已有经验的教学行为

新设计阶段

关注新理念、新经验的课例设计

新行为阶段

关注学生获取的行为调整

更新理念

反思1、寻找自身与他人的差距

改善行为

反思2、寻找设计与现实的差距

课例为载体/群体合作为平台:理论学习、教学设计、行为反省。

课堂评议遵循如下准则:学生该听的听了没有(接受式学习),该做的做了没有(亲身体验),该想的想了没有(深层次的思考),该说的说了没有(真实及时地反映学生的想法)。哪些是学生该听、该做、该想、该说的内容,教师应是明白人,这成了课堂改进的瓶颈和关键,于是“教师学习事关重大”。

要发挥好教研的桥梁作用,强化两个延伸。一是校本教研活动,向前延伸与学校领导抓教学的思想贯通,落实学校领导在该项工作中的指导和管理责任,提升干部的素质。二是向后延伸与教学实践贯通,发挥教研“先修桥后过河”的指导作用。三是要特别明确区域教研重点是解决学校自身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

三)狠抓教科研,实施课题带动是进一步深化课改的关键

“教而不研则浅,研而不教则空。”各学校要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开展课题研究,把教育科学理论引入教育教学实践,从而提升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提高其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1、我们在课题研究的实践中要遵循的研究思路是:一个策略、两个杜绝、三个融入、四个必须。

一个策略是:开展课题研究坚持典型带动策略。

两个杜绝是:杜绝假大空,搞虚的,玩文字游戏;杜绝虎头蛇尾。

三个融入是:课题研究要融入到学校的管理工作之中;融入到教研活动之中;融入到课堂教学之中。

四个必须是:课题研究必须成为提升学校办学内涵,创名校的手段;必须成为促进领导、教师专业发展的手段;必须成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的手段;必须成为促进学生终身发展的手段。

2、各校的课题研究工作要做到六明确:一是明确校本教研是课题研究的主阵地;二是明确课堂教学是课题研究的主载体;三是明确课题研究是教师自己研究自己;四是明确课题研究是为了教师的专业水平的提升;五是明确课题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课堂效率;六是明确课题研究是让领导教师以研究的姿态走进教育、走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3、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是学校课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紧紧抓住以主体参与式课堂教学模式这一思想来展开,这里要特别明确“主体参与”的真正内涵,重点应该放在课堂上,每个学生的思维参与,千万不要放在外在表现上,一节课效率的高与低,是学生思维的主动性和连续性来承载的,而绝对不是满堂问、乱哄哄,而学生必要的说和做是思维状况的一种反馈,是教师推进或调整教学的依据。

4、各学校在开展课题研究时要根据自身情况规范操作:

一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组织机构建设除了常规的建设内容外,特别要强调课题组内的分工,责任明确,分工具体。研究制度包括“课题研究管理制度”、“课题研究学习制度”、“课题研究汇报制度”、“课题研究交流制度”、“课题研究教师工作考核方案”等。

二是规范档案资料。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课题评审、读书报告、开题报告、实施方案、行事例、日志交流、课例研究、会议记录、读书心得、学习材料、阶段总结、调查问卷、辅导材料等要系统整理,分类归档。

三是开展课题论证。通过开题报告,对课题进行论证,内容包括课题产生的背景,课题研究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结合学校实际找出本课题的创新点,确定课题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步骤和程序,对课题组成员明确分工,设定预期研究成果等。通过课题论证,进一步发现问题,及时对课题方案进行修改。

四是确保课题研究的常态化。为了促进研究工作有序开展,学校要根据课题研究方案制定课题研究工作行事例,每周一次的课题研讨会、每月一次的读书报告会、每学期两次的课例研讨会等。

五是加强研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课题研究不能落实到口头上,要防止轰轰烈烈开头,偃旗息鼓收尾的做法。学校要建立一系列监督管理机制,如签订责任状、建立跟踪档案、制定评价细则等,用有效管理确保研究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四)开发校本课程、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是深化课改的必然要求

校本课程开发是我国基础教育三级课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内涵具有浓厚的地方本土特色,因此,校本课程开发要坚持必须符合学生兴趣和发展需求、必须适合教师实际和业务专长、必须体现本校传统和办学特色。在校本课程开发工作中,首先要做好调查研究,包括明晰学校教育理念、调查学生需求、分析学校资源、把握社区发展需要等等;其次是确定目标与计划,包括确定校本课程总体目标、课程结构、科目、课程纲要;第三是组织和实施,包括选择安排知识或活动序列、班级规模、时间安排、资源分配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事项。四是评价与改善,涉及教师、学生与课程方案三方面,通过评价发现和解决问题并逐步完善。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评估课改是否到位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学生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学校课程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各校要从“小”、“低”、“趣”三个字着眼确定研究题目。选题、实施、结题过程要规范,注重学生亲历亲为的体验。要按照“走入生活——产生课题——筛选课题——调查研究——总结归纳——展示交流”的基本模式开展工作。要围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条主线展开,充分体现综合实践活动与文化特色相结合、与校本课程的开发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安全法制教育相结合,形成主题化、系列化的实践研究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每生(组)每学期写两篇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使学生提高搜集、处理、利用信息的能力,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取得的研究性成果,学校和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加强反思、激励、评价,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五)改革考试和评价方式,是促进课改进一步深化的必要手段

为了更好的发挥考试和评价这两个指挥棒的作用,我们要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命题研究。命题研究是学校组织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必须承担的课题。命题必须落实新课标的要求,紧扣教材的编写意图,加大创新性、开放性、探究性试题的比重,各学校还要组建自己的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