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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改革工作方案

第1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把握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三农”社会服务体系,加快全镇新农村建设。

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原则:1、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功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办好社会事业;

3、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

4、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

二、规范镇职能定位

镇党委和人大分别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

镇政府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即: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二)促进乡镇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三)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

(四)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

三、规范镇党政机构设置

(一)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全镇机关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财税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生工程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计、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经济、安全生产、财税、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民政、交通管理、环保、农村劳动力转移、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4、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镇机关其他机构设置

1、镇不设政协机构,政协的有关工作由镇明确一位领导兼管。

2、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3、镇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

4、镇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干事或助理等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任其它工作。

(四)镇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不变。

2、领导职数。我镇设正副科级实职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委员7名,政府正副职5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政府正职)1名,纪委书记和2名党员副镇长由党委委员担任,镇人大设主席1名,进党委班子,不另设专职副主席。

四、规范镇事业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综合设置。我镇设置事业机构7个: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农技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农机站、经管站等。

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林业开发与管理、水利建设与服务、农业机械化推广、灾害防治、农经管理、统计、信息服务、畜牧水产等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

3、财政所。

成员单位:财政所、镇会计核算中心

主要承担乡镇财政管理

4、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主要承担农村劳动就业培训、劳动力规划、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化服务和管理。

5、民政所

主要承担民政和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

6、文化广播电视站

成员单位:文化站、广播电视站

主要承担文化、广播、电视等社会化服务和管理。

7、农村经济和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村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管理和服务。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派驻乡镇事业机构(不含中小学、卫生院、财政所、国土分局,下同),原则下放给乡镇管理,逐步实现人、财、物由乡镇统一管理。乡镇事业机构自聘人员逐步予以消化。

(三)核定人员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镇事业机构编制数为准。

五、完善配套改革

(一)改革财政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财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在保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不变,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实行“预算,账户统设,统一收付”的管理方式。

(二)积极稳妥地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途径,切实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

(三)按照公益性农业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分开的原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农业服务的,在核定的编制内,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

(四)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今后五年内,机关和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只减不增。

(五)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配齐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属地参保、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的要求,搞好试点,逐步推进。

(七)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实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乡镇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干部队伍。建立交流轮岗机制,充分激发干部活力。

六、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1、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吃透精神,掌握要领。

2、结合实际,拟定横港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3、大力宣传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1、召开全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我镇机构改革工作。

2、做好“三定”工作,包括乡镇转变职能的界定、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

4、做好事业站所整合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机构个数、名称和工作职责,对站所进行合并,成立新的事业机构,并对新成立的事业机构重新核定编制。

5、按照公益性农业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分开的原则,做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农业服务人员聘用和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剥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按照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写出总结报告,报送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迎接市委、市政府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能是否明确,转变职能是否落到实处;二是交叉职能是否得到协调和解决;三是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事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聘用是否按方案进行;四是完善乡镇配套改革是否抓好落实;五是各项工作是否正常运转。

七、组织领导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指导、督促、协调,决定成立“横港镇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陈德春;常务副组长:刘堂泽;副组长:易呈禄、冯龙兴;成员:胡红花、聂鉴苏、柯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龙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涉及部门权力调整和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从稳定社会、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第2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一、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1、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推进创新产业发展、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成果转化,充分激发释放创新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牵头处室:发展计划处;参加处室:政策法规处、高新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处、产学研合作处、专利执法处、知识产权管理处)

2、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启动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十百千”工程,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挥其对技术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在全市加快形成10家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2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1000家中小科技企业组成的科技创新主体。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引导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处室:高新处;参加处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处、产学研合作处、专利执法处、知识产权管理处)

3、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政产学研金用各类创新组织围绕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和重大产品研发,整合各自优势创新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合作联盟。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骨干企业深度合作,积极组建产业联盟、校企联盟和产学研创新载体,联合突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目标产品,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加快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大开放合作、组织协调力度,打破区域界限,着力推进区域科技合作;打破领域界限,着力推进产业科技合作;打破项目界限,着力推进载体科技合作;打破体制限制,着力推进基地(中心)科技合作。(牵头处室:产学研合作处)

二、深化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

4、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和政策支持,完善企业创新、人才创业、区域协同的动力机制,大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创新型县区、创新型乡镇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推进计划(2013-2015)》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实完成。(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参加处室:发展计划处、高新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处、产学研合作处、专利执法处、知识产权管理处)

5、加快市科技创业城建设。积极帮助市科技创业城向上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向科创城倾斜,推动科创城创建省科技服务示范区。加快“市科技广场”建设,制定和完善“科技广场”运作方案、管理制度,将科技广场建成具有特色和国内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生产力促进局;参加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计划处、高新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处、产学研合作处、专利执法处、知识产权管理处、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市科技情报所)

6、推动高新区升格。做好高新区升格的跟踪、争取和协调推进工作,全力争创部级高新区。(牵头处室:高新处)

三、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

7、出台《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着力完善区域服务体系。推动成立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督查推进与目标考核工作,全力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牵头处室:知识产权管理处;参加处室:专利执法处)

8、启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健全和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牵头处室:知识产权管理处;参加处室:专利执法处)

9、加强专利行政保护。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和基础条件建设,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内部规章制度,推进规范执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商贸流通领域检查和整治。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预警工作。积极配合检察院、法院、公安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两法衔接机制建设。(牵头处室:专利执法处;参加处室:知识产权管理处)

四、健全技术转移机制

10、完善技术转移激励机制。启动“科技创新券”试点,对中小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服务费用支出进行补助。扩展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对本市企业购买重大技术成果,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对购买费用予以补贴。(牵头处室:产学研合作处;参加处室:发展计划处、科技成果处)

11、加快市技术市场建设。以我市产业和企业需求为导向,搭建线上线下、场内场外融合互动的科技成果交易和转化服务平台,以科技成果信息和开放服务平台建设为依托,以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为基础,以科技成果信息服务、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科技咨询、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培训服务为主要内容,建设全链条、多要素、网络化的科技成果交易服务体系,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境,促进国内外优质科技成果资源的转移转化,推进科技创新的步伐。(牵头单位:生产力促进局;参加处室:科技成果处)

五、完善科技项目评价机制

12、探索市场化征集科技项目。面向社会征集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按研发成果评估情况给予后补助。(牵头处室:发展计划处;参加处室:高新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处、产学研合作处、知识产权管理处)

13、开展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提高科技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科技信用氛围。(牵头处室:发展计划处;参加处室:政策法规处、高新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处、产学研合作处、专利执法处、知识产权管理处)

六、构建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14、加快推进省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建设。建成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投融资信息、银企自助对接、政府专项资金申请等服务。以高新区、部级产业基地、省科技金融示范区为重点,加快发展科技支行、科技小贷、天使投资等科技金融机构。全面推进“苏科贷”试点,探索采取风险补偿、贴息资助、创新支持等相结合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科技创新风险,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牵头处室:高新处;参加单位:生产力促进局)

第3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划分县乡政府财权和事权,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做大做强县乡财政“蛋糕”;强化乡(镇)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简明规范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乡(镇)事权和财权,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加大对乡(镇)的扶持力度。

(二)强化管理、注重效率的原则。强化对乡(镇)财政预算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三权不变”的原则。即维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在保证基本支出后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安排还债。

三、改革模式

在保证乡(镇)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的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方式同时进行改革,把乡(镇)作为县级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乡(镇)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统一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

根据公共财政的总体要求,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调整原有的体制框架,打破长期以来由乡(镇)自主核算的分散的管理模式,采取“收入整体上划,支出分类管理”的改革办法。

(一)执行收入上划县级统一管理的规定。乡(镇)各项收入全部上划县级统一管理,乡(镇)政府承担协助组织收入的职责,年度税收目标任务统一由县级人民政府下达县国家税务局和县地方税务局组织征收,取消以乡(镇)为单位的收入考核办法,对乡(镇)的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激励机制由县人民政府另行制定,以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支出按性质分类管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的变化,在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乡(镇)支出的范围。乡(镇)承担的主要支出有:工资性支出、机构运转支出、社会稳定支出、偿债支出和村级支出等必要开支。乡(镇)上划县支出主要有:一是调整工资支出。主要指政策性增资和调整工资。二是事业发展支出。包括财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由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分轻重缓急,经乡(镇)人大主席团审议后,向县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县财政以年初预算或专项资金的形式下达乡(镇)。

四、改革内容

在确保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人、财、物上划县财政局,履行县财政赋予的相关职能,人员管理实行以县财政局为主、乡(镇)政府参与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

(一)预算县编。乡(镇)根据预算定额标准和办法编制预算,县财政根据审核后的预算,汇总编制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批复各乡(镇)执行。年度执行中需调整的预算,由乡(镇)提出申请,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账户统设。除上级财政部门规定开设的专户外,取消乡(镇)及所属各部门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由县财政局为各乡(镇)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和“收入汇缴专户”。“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乡(镇)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县级各职能部门向乡(镇)拨付的各类专项资金;“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继续实行“村财乡管村用”;“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三)集中收付。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规定缴入县级金库;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金库;预算外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所需支出,按照批复乡(镇)的预算,由县财政按进度拨付或支付。

(四)采购统办。乡(镇)在年初编制支出预算时,根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执行中,由乡(镇)根据县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政府采购资金由县国库按规定的程序支付。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财政性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部门,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财税部门监制和印制的票据均视为非法票据,一律不得使用。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在积极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明确县乡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县乡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取消各职能部门要求乡(镇)配套资金的规定,切实减轻乡(镇)负担。

(二)严格预算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综合预算、部门预算等预算编制的改革,细化支出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的调控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预算执行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建立乡(镇)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一是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锁定历史债务,消化存量,控制增量,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分类消化债务。二是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乡(镇)债权债务实行“双重管理”。在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县对(镇)债权债务的管理,取消乡(镇)政府的举债权,杜绝乡(镇)举借新债。三是建立乡(镇)偿债基金。采取财政预算安排一点、乡(镇)预算外收支结余筹集一点的办法,专项用于还债。

(四)建立健全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为避免收入上划县级直接管理后,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效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由县人民政府制度定相应的目标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五)健全机构,充实业务人员。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财政局所属乡(镇)财政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配齐各乡(镇)财政所人员,在西洒、兴街、法斗、鸡街等4个乡(镇)各设所长1名,会计1名,行财专管员2名,其余乡各设所长1名,会计1名,行财专管员1名。同时,在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分别增设业务人员1名,以保证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可交叉或同时进行,确保在2009年8月底完成改革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2009年6月19日—25日);二是宣传发动(2009年6月26日—7月1日),组织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和有关文件,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三是清理清查(2009年6月26日—7月10日),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清理银行账号户、债权债务、财政性票据及编制和人员,做好改革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四是具体实施(2009年7月11日—8月25日),确定人员岗位和职责,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开设银行账户,按照统一软件对乡(镇)收支进行核算;五是总结完善(2009年8月25日—31日),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县人民政府成立××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政局,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第4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改革发展全局,宣传报道《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决定》及《××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宣传报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和改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晰集体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林业服务、资源保护、资源流转体系,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把林业建设成全县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宣传目的及要求

(一)宣传目的:通过对××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目标要求,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原则措施,政策法规等的深入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使宣传工作真正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宣传要求

宣传工作要先行,要始终贯穿林改的全过程,必须紧紧围绕《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决定》及《××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广泛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的领导,安排一定的宣传经费,确保林改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根据林改推进的阶段、时间安排,宣传的内容重点要有所侧重。各涉及林改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方案,认真做好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宣传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保证宣传工作正常开展,成立各乡(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宣传工作组。

四、宣传内容及其重点

(一)宣传内容:采取各种新闻媒体、简报、音像、影视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范围内容、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及改革乡(镇)、村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

(二)宣传重点:宣传报道要以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核心,重点宣传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各乡(镇)开展林改的活动;各地各族群众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重大决定的热烈反响;各地林改解决农民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农民通过林改在生产生活上出现的新变化;各乡(镇)、村、组在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涌现出的新面貌;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新生事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等。

五、宣传措施

(一)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要以××报、春城晚报、广播电视、经济日报《民生关注》栏目及××县人民政府网等,以高度的政治敏锐力,精心组织,发挥优势,形成合力,迅速营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强大舆论声势。具体措施如下:

1、各乡(镇)的新闻、在政府网上必须播放或摘要播出《××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县电视台发消息并作摘要播放,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要求××县电视台每周安排一次12分钟专题报道。播出内容由电视台采编,并负责安排固定的时间和栏目播出。

3、各乡(镇)林改宣传组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林改。要充分运用电影(视)、文艺演出、民间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深入各乡(镇),特别是对村民小组进行宣传。各乡(镇)林改领导小组要扶持、鼓励、指导农民(民间)文艺队,通过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生动形象地宣传林改。

4、各乡(镇)林改办要组织开展林改宣传工作,有会必讲。充分运用广播、黑板报、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林改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林改阶段工作要求,及时安排林改宣传任务和要求,要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落实,确保宣传的数量和质量。

5、各乡(镇)要将每月的宣传报道情况制作简报送县林改办宣传组。

第5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干部四化“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一个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自主管理体制和一套符合各岗位特点的管理制度,形成一个职务能上能下、待遇可高可低、任人为贤、充满活力生机的用人制度。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⒈因事设岗、科学定岗。按照编委办对我院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科学地设置岗位并制定岗位说明书,实现岗位管理规范化。

⒉建立合同聘用制度。对本位单股级及股级以下人员,全部

实行聘用制度。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

明确双方责权,合同化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单位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聘用合同由县人事劳动局进行签证。

⒊建立中层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用制度。定制中层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公开、平等、择优进行竞争聘任,允许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的创造性。

⒋建立新进人员考试招聘制度。对于缺编的人员,在县人事局的指导下,由我院逐年上报缺编岗拟招人员数并经人事部门批准后,在县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公开向社会(含待分配毕业生、在职职工)进行招聘。

⒌建立完善的聘后管理及未聘人员安置制度。根据每年一度的考核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单位可以按合同向单位辞聘,并由县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于待岗人员要先进行转岗培训后聘用,对确实落聘人员要按工龄予以补偿。

⒍推行人事制度。职工的档案、户口、工资、保险等人事业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

⒎建立按劳分配制度,改革工资活津贴分配方式。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知补等按实际聘用档次发放,活津贴按岗按劳分配。原在职职工工资档案不变,作为退休确定退休工资标准使用。

建立重实绩、重贡献、按技术与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

励机制。

三、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机制

本院将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并制定各项相关方案和制度,经全院职工大会通过并报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人事劳动局和县卫生局对我院改革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四、改革日程安排

1.2009年7月之前为改革宣传动员酝酿阶段。

2.2009年8月之内出台全部相关制度及方案并经全院职工大会通过。报县政府审批。

3.2009年9月报县政府审批。

第6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指导思想: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性地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积极、稳妥、扎实地开展课程改革实验,把课程改革作为建设部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推动*区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工作,努力为首都中心城区的发展提供人民满意的、优质的义务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培养目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实验目标:确立符合素质教育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评价观等,将其转化为教育教学行为,贯穿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稳妥地进行课改实验,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课程实验中的实际问题;构建保证新课程有效实施的相关制度与机制,使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实质性进展。

1、执行《*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合理设置“自主安排”的课程;探索三级课程管理机制,高标准实施国家课程,开设有*特色的地方课程,为学校课程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空间。

2、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探索促进学生知行统一的德育工作新途径,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改进德育评价方式。

3、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倡导自主、合作、体验、探究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重视实践,具有创新精神,让学习过程成为学生重要的生命历程,切实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

4、提高教师的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学科专业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教学基本功,促进现代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改进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校本教研制度,在学校中形成具有现代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善于从自身教学实践出发,进行教学反思、合作研究、教学创新的教师群体。

5、以课堂教学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协调统一;创造性地运用教材,探索适合课改理念的教学策略、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运用,探索网络支持下的教与学的方式;建立反映新课程基本理念的新型师生关系。

6、探索新课程下的考试与评价,将诊断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探索学生、教师、家长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促进学生主动发展、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提高、有利于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中小学升学考试改革的方案,*区制定相应的小学升中学方案和初中生毕业、升学工作方案。

7、积极宣传课改,主动争取学生家长对课改的理解与支持,创设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积极关心和支持学校课程改革的良好环境。

二、实验的原则与主要内容

1、实验的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课程改革实施的主力是教师,课程改革的关键在干部,课程改革最终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要把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改革实验的首要任务,要努力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和谐发展原则把握课程改革契机,进一步提升学校发展内涵,促进每一位教师的发展,形成善于同伴互助的教师群体,促进每一个学生在身体、智慧、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实现学生、教师、学校共同发展。

继承创新原则把新课程的实施视为教育继承与创新过程,扬长补短的过程,要继承已有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方法、经验,借鉴课改先行地区、学校的成功经验实施新课程,建立与实施新课程相关的新制度、新机制。

自主发展原则新一轮课程改革将给予学校、教师、学生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减政放权,最大限度的发挥学校、教师、学生在课改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学校、教师的自主发展,最终实现学生的自主发展。

2、实验主要内容

使用新教材、实施新课程的实验理解实验教材的内容结构,比较新旧教材的变化和特点,科学合理地使用实验教材,设计教学目标与教学过程等;把握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开展体现新教学理念的教学活动方式、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等。

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专题性研究按照新课程的要求继续进行初中外语、计算机实验班的教学实验;根据*区是部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特色和已有的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自主安排的地方课程的实验;积极开发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探索三级课程的管理。

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的实验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利用信息技术改进教与学的方式及师生互动方式的实验;引导学生正确利用网络资源、避免“网络陷阱”对中小学生伤害的实验。

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实验设计校本培训方案、内容,研究校本培训的方式与效果;研究新课程下的区教研部门的研究、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改进,新课程下校本教研制度的规划与实施,区级教研与校本教研的互动机制。

探索教育评价的实验选择评价的突破口,分层推进评价改革。积极探索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评价体系和操作办法;结合*市学科教学评价方案制定区学科教学评价方案,逐步完善符合课改精神的教师评价体系和对学校的评价机制。

小班化教学的实验在新课程实施中深化小学小班化教学实验,在有条件的初中开始进行小班化教学实验。

三、实验的课程设置及教材选用

1、课程设置

*区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执行《*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采用该课程计划中设置的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的学制;中学历史、地理、思想道德、生物、物理、化学采用分科课程;对于*市规定由区县和学校可以自主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区教委作小学与初中学段的课时划分,学校参照*市“课程设置说明”中的相关要求,做出具体安排。

课程设置详见《*区基础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讨论稿)》。

2、教材选用

根据新课程的组织与推进的要求,教科书的选用要执行教材选用委员会制度,成立由专家、校长、教研员、教师、家长组成的*区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公开选用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以审慎的态度、科学的工作程序与运行机制,完成当年的教材选用工作。

教材选用具体内容详见西教发[2004]1号文件《*区教委关于中、小学2004年秋季使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科书的通知》。

四、实验的措施

1、抓住课改机遇,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本次课改涉及培养目标的变化,课程功能的变革,课程结构的调整,教学改革、教材改革、课程资源的开发,评价体系的建立,教研制度的调整等方面,是一项牵动学校整体的全面改革,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我们必须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实事求是,全员参与,齐心协力,正确处理破与立、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局部与全局、现实与未来等关系。以理论为支撑,以专家支持为依托,认真规划课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实验,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最终目标。

2、以科研为先导,深入开展课题研究

新课程实施要以教科研为先导,以教学方式改革及学习方式转变为突破口,优化教学手段,鼓励教师从自身教学实践出发,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要精心选题,科学论证,积极进行课改实验研究,认真积累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本着“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以研促教、以研促改,不断推进学校基础课程改革实验的进程。

3、以新课标为依据,全力抓好教学研究

新的课程与标准,对传统教育提出了挑战,每一位干部、教师都应当以一种积极的心态迎接挑战。

精选课程内容,切实开发课程资源在执行新课程计划,实施新课程标准中,树立新的课程资源观,发挥课程资源的作用,使各种资源和学校课程融为一体,更好地为教育发展服务。教师应成为学生利用课程资源的引导者,帮助学生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学会在社会的大环境里学习和探索。

优化课堂教学,切实转变教学方式在课堂教学中,一要加强师生的广泛而有效的教学交往,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二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品质,引导学生置疑、调查、探究,使学生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三要探索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教学方式,鼓励学生对书本质疑和对教师的超越,赞赏学生富有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四要加强学科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实验活动和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中学会学习,学会创新。

构建信息平台,切实推进普遍应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是教学发展的时代要求。要着力研究如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为此,大力推进数字化信息平台的构建,使在网络支持下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得以整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4、以制度为保障,强化管理保证实施

加强管理是课改顺利推进的关键。学校在管理和辅导课改实验中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标准,用制度来强化管理。此外,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教师参与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积极性。

议事汇报制度课改工作小组建立两周一次的例会制度,研究研究课改中出现的问题,商讨对策与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各校对实施方案、培训计划、研究得失、典型案例等课改情况每月底报课改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课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收集、整理、汇编课改动态集。

课改培训制度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和全体教师必须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坚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边上岗,边培训”。做到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管理干部和教师要完成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实践培训、评价培训,教委要实行新课程师资培训登记制度,完成培训通过验收的教师颁发《新课程教师资格证》,实验年级教师需持证上岗。课改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并计入学分。

专项研讨制度在课改工作小组的指导下,通过公开课、示范课、评优课等形式,定期组织学科实验研讨、交流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论坛”,分为“专家论坛”、“管理论坛”、“教师论坛”三个层面,为课改注入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为课改提供民主参与、交流展示的平台。

课改宣传制度要作好向社会和家长的课改宣传,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作用,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活动。可以在学校开放日组织家长听课,搞座谈、交流、咨询活动等,了解家长对学校实施课改的意见和建议,使家长最大程度地参与课改实验工作。积极争取社区对学校课改的支持。在*现代教育科研信息网上开办*课改网页,宣传、交流课改信息;将《西教通讯》改版为《*教育》,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重点宣传课改实验工作;继续编印课改学习交流系列丛书《足迹》、《走进新课程》。

表彰激励制度区教委将拨专款表彰在课改实验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课改实验工作组将组织形式多样的评比表彰活动,如校本培训先进校、课改实验先进校、课改先进教研组、优秀教案(活动)设计,教学评优,优秀随笔,论文评比,优秀课件制作等。大力表彰课改实验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

5、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

根据课改要求,制订新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听课、评课等教学活动,引导教师分析和反思教学行为,进行必要的质量调查,及时反馈,采取相应措施帮助教师调整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为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倡导实施多维评价模式。改变单一由教师评价的状况,把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使评价更为民主、客观、全面。改进期末考试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完善《*区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编制*区新的中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在课改年级试用。

学校及时收集处理教师、学生的反馈信息,定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督学室要根据课程的评价要求对学校课改实验工作进行督导。评价中关注差异与发展的不同要求,为学生、教师、学校有个性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五、实验的组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政策性、业务性强,需要动员组织教育内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明确职责,搞好协调。为加强对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规划、管理与指导,有效地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成立区级课改领导机构。

1、课改实验领导组

负责决策课改实验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与课改相关的内部、外部工作。

2、课改实验工作组

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新课程实施要求,负责规划区课改实验工作,落实课改实验工作的组织、培训、经费等条件保障措施,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实验工作,管理、指导中小学课改实验整体工作。

课改实验工作组的执行机构是课改工作办公室,负责课改的具体筹划和推进实施。

在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组下设七个专项工作指导组,依托区教委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分工合作,指导课改工作:

(1)行政管理组负责中小学课改管理工作规划、实施、指导,课改的干部培训,校本课程、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的管理,课改管理工作的监控,协调人事工作等。

(2)教学指导组负责教材选用推荐工作,教学研究与指导、教与学评价工作,学科骨干教师的组织,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课程开发的业务支持,区教研网工作,与课程改革相应的继续教育等工作。

(3)科研指导组负责课改资料收集、信息服务、课题管理与指导、专题调研工作等。

(4)课改监控组负责*区落实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评价工作、教材选用工作监控评价工作,对全区中小学课程改革实施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5)信息技术组*区校园网、教研网的技术维护、电子资料及课件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网络宣传等工作。

(6)社会宣传组课改工作的内部(区教育系统)与外部(社会、家庭)的宣传工作,向上级汇报、与同行交流。

(7)财务装备组负责新课程的经费、教学设备保证工作,参与实验设备使用与实验员培训工作。

3、专家指导组

参与课改方案的研制、课改培训支持、课改实施与评价的指导工作。

六、实验保障

课程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富有创造性地做好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和宣传,搞好课改培训,促进教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

进行课程改革,必须加强学习和宣传,在转变教育观念上下功夫,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搞好区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学校领导带头作培训工作,要在培训中充分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要结合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开展培训工作。

2、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形成课改工作的领导合力

区教委重视对新课程的领导,区课改实验工作组要有效地组织、指导课改工作,各课改专题组工作各有侧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区教委各科室要建立课改工作责任制,将课改工作作为这一时期工作的重点,做好课改的服务工作。

各校校长为学校课改的第一责任人,担负学校课改方案的制定、课改实施和校本培训的主要责任,校长要成为课改的推动者、实践者和指导者。

充分发挥区教研中心、教育学院*分院,现代信息技术中心、装备中心在课改中的作用,要承担起区级培训、教研、信息技术、教学资源与设备的支持性、服务性工作。

第7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市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的原则,优化师资均衡配置,强化教师岗位管理,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以“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抓手,打破校际壁垒,强化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学校用人自,准确立足我市教育发展趋势,下好全市教职工一盘棋,实现全市教育稳步协调发展。

三、实施范围

市域内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实施内容

(一)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

坚持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整,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根据省给我市下达的编制数和我市教育实情出发,依据各校办学规模及班级开设情况,坚持城乡统一的编制核定标准,每年6月底前,市教育局在不突破全市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对全市各校教职工编制进行重新核定。提出市域内各校编制动态调整方案,报市委编委批准后实施,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制定编制动态调整方案时统筹考虑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三支一扶和公费师范生等人员就业。

(二)岗位管理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机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将市域内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整合,分别对照现行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统一核定市域内不同类型高中(完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内,市教育局建立全市各类中小学教师分布和岗位职数使用台账,实现市域内各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与岗位聘任的有机结合。

每年7月份,各校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以校为单位进行学科教师竞聘。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学科教师竞聘方案,竞聘方案经本校教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每年8月份,市教育局在核定的不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根据各校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拟订具体分配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原则上以学年度为周期实行动态调整。各校根据分配到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制定岗位竞聘方案。岗位竞聘方案经教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三)交流轮岗坚持“统筹城乡、有序流动”的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和师资配置等情况统筹安排交流轮岗工作。交流轮岗工作一般在8月中旬完成。每年7月底前,市教育局根据中小学编制情况、教师结构状况、教学实际需要等情况,提出教师交流轮岗方案。

对三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不含交流轮岗)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教师或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较为严重疾病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

进行交流的教师,交流期间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享受原学校的一切福利待遇,在原学校的职务职级不变。教师在交流期间,由派出学校与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受援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的考勤(考课)工作;派出学校要主动与受援学校联系沟通,加强对派出教师的督促指导,确保顺利达到既定的交流工作目标。教师交流期间的年度考核按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执行。对交流教师的工作考核,由受援学校(乡镇中小学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坚持自评与他评、平时考查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交流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

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强化激励和保障,让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贫困地区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盘活教师资源。突出重点人群,把校长作为关键,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畅通校长流动渠道。

(四)职务评聘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用”的原则。

市教育局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计划,严格控制评审数量,指导中小学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学校在核定分解的岗位总量内,合理设置岗位,全面推行岗位竞聘制度,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应进行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对于落聘人员在市域内进行交流轮岗,从而有效盘活教师资源,在推行“县管校聘”过程中积极鼓励结构性超编学校教师到缺编学校应聘。学校及时与教师签订教学岗位聘任协议,做好聘后管理,并将岗位职数使用台账报市教育局备案。

城镇交流到乡村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援疆、教师完成支教任务,经考核达称职以上等次、符合晋升岗位(不含正高)等级和岗位内部晋升等级条件的,予以优先考虑。

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引导教师在城乡合理流动。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五)建立健全教师退出机制。

加强教师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有关规定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畅通教职工诉求渠道。

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人事管理制度,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保障“县管校聘”工作有序推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完善人事争议申诉制度,畅通教职工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人事管理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市教育局科学制定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指导和协调交流轮岗工作。市委编办加强对教职工编制的总量控制,指导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工资核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市财政局对教师轮岗交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增进协调配合。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科学研判改革发展形势,积极配合,稳妥推进此项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8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把握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构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全乡新农村建设步伐。

2、改革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乡镇功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办好社会事业。

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不同的区域特点、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

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

二、规范乡镇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

(一)职能定位

乡党委和人大分别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乡政府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

乡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即: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保护耕地和环保等基本国策,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2、促进乡镇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3、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

4、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

(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设置

设立党委、人大、政府机构。乡内设机构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2、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乡行政编制23名,其中维稳信息员编制1名。根据区委文件精神,乡领导职数为8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政府乡长)1名,纪委书记和2名党员副乡长由党委委员担任,乡人大设主席1名,进党委班子,不另设人大副主席。

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5人,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计、群团、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编制2人,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民营经济、安全生产、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核定编制3人,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保、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精神文明建设、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社区建设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核定编制2人,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设立人民武装部,核定编制1人,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纪委核定编制1人。

乡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干事或助理等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事其它工作,不设立单一对口的专职岗位。

3、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乡事业站所在办号文件规定的限额内,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综合设置。事业站所设置为7个综合性的服务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增挂动植检疫站牌子)。

其职责为: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检疫、信息服务、森林资源保护、水利水保建设与服务、农业机械推广、灾害防治、农经管理等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在核定的编制内,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全部实行聘用制。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的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增挂动植检疫站牌子)事业编制10名。

2、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其职责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人员与婚前保健服务人员培训。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

3、文化服务中心

其职责为:负责文化、广播、电视等社会文化服务。

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

4、劳动保障事务所(增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

其职责为:做好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统计和就近地转移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组织新成长劳动力和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建立和管理城镇居民医疗档案,指导帮助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争议、监察工作。协助乡政府收缴参合农民自缴资金;审批农民参合资格,发放新农合证,建立和管理参合农民医疗档案;负责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的审核、报销;做好新合的宣传和公示工作;负责新农合信息上报等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事务所(增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事业编制3名。

5、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更名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其职责为:承办小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及农民建房、土地使用中相关手续的审批、报批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的违法违章建设进行查处,做好市政、公共设施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档案。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事业编制3人。

6、财政所

会计核算中心并入财政所。

财政所职责为:负责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税及非税收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对国有资产的购登记和处置进行管理,负责单位财务监管,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

财政所事业编制3名。

7、民政所(增挂社会救助所牌子)

其职责为: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做好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等对象的调查摸底、申报和救助,做好防灾救灾、农村养老救助、优抚、双拥及其它属于民政服务的工作。

民政所(增挂社会救助所牌子)事业编制2名。

除乡财政所的人、财、物由区财政局管理外,其它6个中心、所由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逐步实行统一管理,人员经费逐步由财政保障,自聘人员逐步予以消化,乡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三、加强编制管理

1、实行编制总量控制。认真执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办字[2005]18号)精神,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乡镇事业站所编制均实行总量控制。今后5年内,乡镇行政和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2、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将符合规定配备的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并在乡镇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超编人员和不符合有关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四、完善乡镇配套改革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监督,规范乡镇收支行为。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不变,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实行“预算,账户统设,统一收付”的管理方式。

2、积极稳妥地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途径,切实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

3、坚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属地参保、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的要求,搞活试点,逐步推进。

五、大力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建设

1、扩大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扩大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实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坚持干部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建立健全乡镇干部管理体制,提高乡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健全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机制,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乡镇干部队伍,建立乡镇干部交流轮岗机制,积极推进乡镇干部轮岗交流、回避交流、异地交流,在乡机关内部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方式进行轮岗交流;建立对达到规定工作年限的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真正把能力强、素质高的大批优秀人才选拔到乡镇领导班子中来。

3、强化对乡镇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凡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乡镇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实行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分别对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组织领导

统一思想认识。机构改革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涉及部门权力调整和干部的切身利益。乡党委、政府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健全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领导和协调,组长由乡党委书记黄海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长郑绍、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成勇同志担任,成员由户才建、陈建、余玲丽、涂敏、周丽、代志华、伍礼智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将认真、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

创造良好环境。要改进对乡镇的领导方式,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减事、减会、减少评比检查。

精心组织实施。全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在年12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年10月底前各乡镇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理顺管理体制等工作。年12月份进行总结验收。

七、改革实施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10月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实施方案,吃透精神,掌握要领,确定调整后的事业站所编制。

2、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1)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机关干部对此次改革的目的、意义、方法、要求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积极参与并创造性做好各项工作。

(2)进行实质性的操作。对乡政府职能进行界定,积极探索乡镇机构改革的有益做法,对乡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进行设置,完成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工作,对机关及事业站所工作人员进行竞聘和定岗,确定编制实名制名单并张榜公布,对自聘人员逐步予以消化。

第9篇:改革工作方案范文

一、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在已建立“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和规范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在本区内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实施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改革,从机制和制度上确保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作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应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同步进行,严格遵循“总体规划、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完善服务、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收入收缴程序、规范支出拨付程序等三个方面。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整个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改革现行的预算外资金分散收缴管理制度,推行收缴分离,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财政部门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取消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健全票据管理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缴的监督管理。

(一)财政部门设立财政专户

取消主管部门和所属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由区财政局在银行设立财政专户,实现预算外资金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财政专户主要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按执收单位、分收入项目进行核算。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改革现行预算外资金分散收缴方式,采用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方式,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缴款凭证与收款收据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直接到受理收缴业务的各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对某些没有条件实行直接缴库的收费项目,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收款票据,直接向缴款人收款后,由执收单位按日汇总填制《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当日到各受理收缴业务的银行将所收款项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健全票据管理体系

实行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改革的部门和单位,除采用集中汇缴的收费项目仍保留专用票据和通用票据外,其他收费项目均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收费收缴凭证,实现缴款凭证和收费票据的合一。《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专用票据及通用票据的管理业务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财政部门对票据的购买、发放、使用、核销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加强收入收缴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缴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和票据的监督管理,有效实施以票控费,利用预算外资金收缴信息网络,对收入收缴实施全过程监控;各级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定,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银行要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收入收缴、汇划清算和信息反馈业务,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三、收费的基本模式

预算外资金收缴主要采用大厅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大厅管理模式:就是将进入区公共服务中心大厅的执收单位收取的收费纳入大厅集中管理,由财政专户的银行在大厅设立收费专柜,集中收取大厅内开票的收费,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分散模式:就是在区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外开票的收费,执收单位开票后,由各受理收缴业务银行代收,并按日汇集当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健全收缴监管机制

区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共同负责落实各项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缴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收缴体系的监控机制,开展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年度稽查工作,促进各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收缴责任。对在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中,违反有关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改革的实施步骤

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坚持积极、稳步推进原则,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第一步,2005年下半年,根据市统一部署,我区作为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区县,先行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分批试点(见附件一),统一使用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管理的票据管理改革和缴款形式的改革。

第二步,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力争在2006年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施收缴分离。

第三步,在总结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经验的基础上,将收缴分离的范围扩展到政府性基金、附加收入等其他预算外资金,同时根据市财政局的总体工作要求,争取在2007年前完成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六、其它规定

根据本实施方案,由区财政局负责制订具体收缴管理办法。

附件1、收缴分离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