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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精选(九篇)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第1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安全;经费;投入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背景及安全特点

(一)本工程造价7.5亿,实行BOT模式运行,安全经费预算为各标段造价的1.5%,安全经费单独按实计量与支付。

(二)本工程全长17.241KM,本工程安全影响因素控制点多、变化大、决定着安全经费投入大。

二、确定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范围

细化安全经费使用范围,有效统一各单位对安全经费使用范围的认识。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安全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八防”、“五临边等防护设施的费用。

2、日常施工安全设备设施、标志与标牌等费用。

3、砼搅拌厂及场内油库危险物品等库房安全设备设施,张拉防护设施,拌和设备防撞设施,粉仓罐防风设施、防雷设施等。

4、其它安全防护,安全设施设各检测费用。

(二)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安全专项方案审查费用。

(四)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用。

(五)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 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建设及相关活动费用。

2.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3、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4、专职安全员使用的新购置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5、本项目安全课题研究费用。

(七) 总监办和指挥部共同认定的其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八) 项目经理部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

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项目经理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医疗保险费用。

2、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3、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

4、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三、安全经费的使用多级管理

(一)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不得挪用或挤占。

1、项目经理部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及时制定了全年及月度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批。

2、项目经理部每月编制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计量报表,同时附采购清单、购置发票、监理查验签认记录作为附件,自制临时设施无购置发票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计列,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3、项目经理部在项目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收支情况备查。

4、安全经费统计有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每月对现场安全投入、缺失统计,及时上报下月安全各项投入,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材料部门统一购买,一般情况必须出具正式发票,发票扫描件有专职安全负责人留存,分类汇总。

5、所有安全投入必须有图像留存,如现场安全设施、围挡、标志牌、召开安全会议、安全检测等,有利于安全费用管理及上报。

(二)总监办建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审批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每月实际统计安全投入数量,从安全经费七大内容分类统计,并形成现场登记台账,有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计量依据。

对于不能确定的费用,由总监办、指挥部、项目部询价共同确定。

总监办发现项目经理部未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应当要求其改正:项目经理部拒不改正的,总监办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指挥部不定期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末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责令改正,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安全生产经费的支付

(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实行“总量控制、按月计量、季度支付”。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要求编报合同工期内月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开工后按月28号填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计量报表(按安全费用清单编制,附相关凭证),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计量申报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二)总监办收到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计量报表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报表进行审核.确定当月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三)指挥部按月对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报表进行审核确认。

五、建立处罚制度,保证安全经费投入

(一)项目经理部不按安全生产合同上报经费使用计划的,总监办不予签发开工令。

(二)项目经理部对以下问题拒不改正的,总监办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井及时向业主报告。

(三)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项目经理部拒不整改的,指挥部将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

(四)指挥部有权对不按照要求投入经费项目部、总监办经济处罚,罚款将从当期的工程款扣除:

1、未按照要求建立安全台账的项目经理部;

2、施工安全台账有弄虚作假的项目经理部;

3、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经费的项目经理部;

4、未对项目经理部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理的总监办。

六、结束语:

在205国道淮安西绕城公路建设项目中,明确安全经费范围、对安全费用使用多级管理、严格程序支付、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处罚制度,确保了安全经费的合理使用,工程产值完成1.2个亿,实际安全经费投入150万,现场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并成功创建了省级平安工程示范点。

参考文献:

1、《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2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Abstract: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unit needs to establish the correct guiding ideology, and establish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rom seven aspects such as establishing institutions, optimizing system, education training, rectification of hidden dangers, investigation of accidents, target management and assessment and so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ty culture needs constructing from the three levels of material, system and spirit level.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safety production work of the hydraul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unit, it needs to combine safety management with safety culture construction.

关键词: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建设

Key words: hydraulic engineering management unit;safety management;safety culture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2-0084-02

0 引言

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是直属于四川省水利厅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长沙坝、葫芦口两座中型水库及团结干渠(一期)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工程管理及维护,兴利和防洪调度,承担着自贡市、内江市威远县67万城镇人口,32.45万亩农田灌溉和500余家工业企业的供水任务,对灌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誉为灌区人民的生命工程。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作为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是水利事业的细胞,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 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水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

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防洪和供水安全、机械电气安全、车辆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等诸多内容。水管单位所辖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一般都远离城市,大多数处在交通、经济等都欠发达的偏远农村,因此,其安全生产工作还具有范围宽、距离远、情况复杂等特点。

1.1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和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指导思想是各项工作开展的灵魂,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这些方针、原则、指导思想贯彻到安全管理的各个具体环节中去。

1.2 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要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组成应当包括水管单位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员,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3 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做到安全生产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落实到具体的岗位、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随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完善制度。

1.4 抓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目的是要确保每一个职工都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要通过教育与培训达到以下目的: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与素质,实现全员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即安全知识和技术的教育、安全技能的培训和安全态度及行为准则的教育。在水利管理工作中,要重点抓好电气设备、高空作业、用电安全、工程施工、交通安全、水工建筑安全、防洪和供水安全的安全知识。

1.5 查隐患,常抓不懈,让每一个隐患始终处于可控的状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作为事故防范,就是要建立健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水利工程及工作场地,检查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查隐患还要在检查硬件的不安全因素的同时,查思想、查管理和查制度。

1.6 事故查处,举一反三。要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建立健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记录和归档的制度,使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做到原因清楚,处理责任者教育一片,整改和防范落实,举一反三,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实现水管单位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安全管理有句话:“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约束人,文化管人、管住魂”。从狭义上讲,国际核安全咨询组织给安全文化定义为:“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单位的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要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狭义的安全文化更多是构建一种以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为基础的安全文化。

从广义上讲,安全文化是人类文化宝库的组成部分,安全文化是指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为保证人类安全、健康而创造的安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水管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应当从广义的层面,即在水管单位现有的工程环境、工作环境、人员素质等条件下进行建设。

2.1 建设安全文化的物质层,夯实安全文化的物质基础。物质层建设是安全文化的表层部份,安全文化的物质层建设针对的是工作设施和工作环境,其要求是要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讲素养。工作场所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安全,但管理者要提供使职工安全工作的环境。

2.2 不断完善安全文化的制度层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水管单位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规章制度能得到贯彻执行和有效的遵守。

2.3 安全文化的精神层建设要常抓不懈。精神层是指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共同信守的安全基本准则、信念、安全价值观和标准,它是单位安全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形成一个单位安全文化物质层和制度层的基石。

3 以安全管理促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安全文化建设的侧重点在安全生产的文化建设方面,安全管理针对的是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安全文化建设则带有长期性和根本性,安全管理中有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安全文化建设包含了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两者各有侧重,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为水管单位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牢牢记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致谢:感谢参考文献中作者对本文成文过程中提供了基础性资料和好的思路,使我们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进行了思考和分析,对加强笔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卞耀武,李适时,黄淑和,闪淳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M].煤矿工业出版社,2002.

第3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都是市场需求比较大,就业率比较高的专业,这些专业的大学生们往往最终成为建设工程的主力军,在建设工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发挥自己的才华,因此可以说他们的专业能力决定了中国未来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由于近几年来城市的不断发展,高楼大厦的建设速度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的飞跃,而人们对建设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在建设的原材料、工艺、手法等等多个方面都在不断改进,但是安全问题也逐渐随之而来,发生的一些安全事故,让人们痛心疾首,也越来越重视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高校在培养大学生的同时,应当时刻审视社会的要求,积极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和改革,让大学生注重安全管理的内容,并掌握具体的行为方式,在建设工程当中将危险防患于未然。目前在高校的安全管理课程当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学生的发展,不利于学生适应社会的需求,因此,应当进行梳理并改进。(1)安全管理的教学没有落实:通过对一些高校的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进行调研可以发现,目前很少有高校设立工程安全管理的专门课程,所有的学校都将重点放在的专业的工程课程当中,并将工程安全管理课程的内容与职业健康等课程进行杂糅,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在介绍具体的知识内容的时候,顺便提一下工程安全管理的知识,比如教师在介绍施工技术课程的过程中,教材中提及到而来工程安全管理的内容,教师会在课堂时间比较充裕的情况下,简单介绍与施工技术有关的工程安全管理的内容,学生对于工程安全管理的知识接受的比较零散,并没有形成具体的系统。(2)实践运用机会少: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通过大学课程的认真学习,对基本的建筑知识有了一定的理解之后,还应当在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让他们真正成为自己的能力,而不仅仅停留在原来的书面上,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进行工程安全管理的学习机会是非常少的。一方面,学校的环境比较闭塞,很多学生并没有尝试过自己走出校园,走向工地,锻炼自己,还有的是因为大学生的身份原因,不愿意从基层干起,总觉得自己毕业之后应当不会从事地层劳动而放弃实践的机会;另一方面,学校给学生提供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和企业的交流比较少,实习的机会非常少,只有少数学生能够在实践中体会到工程安全管理的实践教学工作。还有的企业对来实习的大学生抱着一种应付的心态,认为大学生也不能成真正的员工,就让大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跑腿打杂,一些比较重要的施工场所都不让大学生进去,以防止出现危险难以交代,很多大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并没有很多的收获。(3)学校与企业的衔接脱节:目前学校对学生的工程安全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和生产规范等方面,一些具体涉及到的机械和设备都是很久以前的,教材和教学内容长时间都没有进行更新,学生学习到的知识已经被企业所淘汰,很多学生进入企业工作之后,对先进的设备和工艺技术完全没有相关的理念,在学校学习的那些知识已经逐渐被企业所淘汰。

2剖析原因

(1)重视性不足:目前高校的关注主要重点是如何有效提高学生的竞争力,让学生在激烈的竞争当中获得好职位,因此高校非常注重学生的专业素质的培养,这样的教育投入能够收获比较高的就业率,带动学校的发展,但是工程安全管理技能并不能像专业素质一样获得很明显的回报,学校考虑到课时等方面的原因,就不会安排工程安全管理的课程,实际上还是高校对工程安全管理重视不足的原因。(2)认知有限:高校对工程安全管理的问题不够重视,施工单位比较注重的是完成工作的时间和投入的成本,对于一些安全问题也认识不足,政府的监管力度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目前我国政府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监督效果并不显著,一些施工单位出现安全事故就隐瞒,政府发现的不够及时,而且不能大力惩处,如此循环往复,各方对工程安全管理的观念都认知不足,导致工程安全管理不能得到重视和实施。(3)师资力量不足:工程安全管理课程本身所涉及的内容是方方面面的,对教师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教师应当对土木工程和工程管理有一定的了解,有非常扎实的理论知识作为背景,然后还要对实践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技术有自己切身的体验,这样才能在教导学生的过程当中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真正让学生们学有所成。

3工程安全管理课程改进策略

通过对目前我国高校工程安全管理课程的现状进行了解,并对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对我国高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课程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下面是对工程安全管理课程改革的几条建议。(1)引起高校的重视:在高校的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中需要开设工程安全管理课程的专业课,首先学校必须对工程安全管理足够重视,看中它在未来的建设工程中的发展前景,以及目前重要地位,然后做好传达工作,让高校中的教师也足够重视安全管理课程的教学,最后在设立专业课的同时,要引起学生们的重视,在给孩子们讲课的同时,也要注重介绍工程安全管理课程的意义,让学生明确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让他们明白为什么要学习之后,学生自然就会自主去学习[6]。(2)项目法:运用项目法进行学习,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自主探究安全管理课程中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还能学会团队协作,并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对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刻。(3)教学方法多样化:由于工程安全管理的知识体系比较复杂,所涉及的学科知识也比较多,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觉到困难,很多问题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进行转换,这也加大的教师教学的难度,而且在学习的过程中容易让学生感觉到枯燥和乏味,学生在学习理论的过程当中,容易分心,教师应当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保证趣味性的同时也让学生更加容易理解[8]。(4)优化师资力量:对于高校中的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的教师,应当多提供学习的机会,可以是到国外短期学习,吸收国外的优秀指导意见,还可以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真正学习到实践知识,不断提高高校中教师的工程安全管理的专业能力,在学校里面逐渐培养出能够教授学生的优秀教师,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真正有所收获,对于教师而言,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也是成长的契机。

总之,通过对目前高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课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发现问题背后的原因,最后提出高校改进工程安全管理课程的策略,希望能为高校工程安全管理课程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思路。

作者:张哲弘 单位: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参考文献:

第4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长输管道;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石油石化行业的快速发展促使长输管道建设项目逐渐增多,然而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增多,此时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质量问题逐渐涌现出来。因此施工部门要从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工程所处的地质条件、气候环境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来保证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

一、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管理概述

(一)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管理的实质

通俗的讲,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管理的实质就是指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施工企业依靠必要的制度与手段,在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施工工程的各项费用的消耗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的一种活动。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管理作为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其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质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是对施工工程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工程项目的控制情况,充分体现了项目施工过程中物化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耗费与节约情况。

第二、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管理是增加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经济效益以及进一步扩大企业资本的主要途径。

(二)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管理的特点

第一、工程管理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施工企业承接工程后,首当其冲的工作就是要根据施工组织的相关设计、施工成本预算、以及施工企业内部有关的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确定施工工程项目的各种费用,全面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成本控制工作。

第二、工程管理的开展需要企业全体成员的参与。由于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施工作业的特殊性,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会涉及到工程管理的问题,施工项目现场的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工作都与工程管理相关联。

二、长输管道建设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盗窃天然气的行为影响了管道的运行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盗窃天然气的行为经常发生。再加上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来约束盗窃天然气的行为,偷盗天然气的事件屡见不鲜。特别是开孔盗气影响着管道的正常运行。比如:在鲁豫平原的中原油田中出现盗窃天然气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当地农民借助塑料薄膜将开孔盗取天然气,当农民将盗取的天然气运回家当作燃料使用的时候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第三方施工存在着非法占压的现象

当天然气管道申请获批之后,在科研、设计以及施工这三个阶段中要从政府的建设规划出发,避免不同的工程之间相互影响。由于第三方施工会引起以下安全隐患:安全距离不足、管线损伤严重等。与此同时在管道两侧5米之内,搭建违章建筑、挖砂取土等会影响管道的安全运行。

(三)社会以及自然灾害会长输管道的破坏

一般情况下,长输天然气管道会途径自然地质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并且这些自然灾害会严重破坏天然气管道;另外,恐怖袭击以及故意破坏都会威胁到管道的安全,因此企业要根据不同的地段来设计不同的方案,确保每一地段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

(四)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系统操作存在着失误

由于设计过程中存在着失误这就会降低管道设计的压力。再加上没有选择合适的设备材料以及不合格的施工质量等都会破坏焊接质量以及管道防腐层。在管道运行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比如:输气管道操作失误,最终会破坏管道的正常运行。

(五)天然气供应以及官网建设的问题

目前,我国管道还没有建立完整的网络,并且也正在规划配套站库设施,大部分城市以及工业用户仅仅依靠单一气源以及管道来供应天然气,无法共享各官网资源。从相关的数据我们我们可以发现:在十年之后我们天然气商品量供需出现缺口,因此从境外引进天然气管网以及配送设施是必然的趋势。

二、防治长输管道建设工程中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不断完善油气管道,加强法制建设

当前,我国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中解决了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但是却要修订这一条例或者还要做出一些必要的司法解释,促使这部条例更加具有操作性。各地方政府通过颁布保护油气管道的地方性法规,不仅可以使得当地居民的油气管道保护意识得以提高,而且有助于营造安全的油气管道氛围。

(二)加强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对于管道企业的工作人员来说,要了解到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的相关知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宣传活动,促使当地居民保护管道设施的安全法制意识得以提高。同时还要编制合理的油气管道安全教育读本,将这些读本下发到当地群众手中,督促他们与当地政府配合起来保护管道的安全运行。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长输管道建设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关于油气违法犯罪等活动,对油气区治安环境进行合理的改善。对于管道企业来说,要围绕着组织保障、责任保障以及资金保障等制度来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还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将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有机结合起来;另外还要加大监控重大危险源,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还要设置警示标识,完善QHSE管理体系,合理的评价风险。

(四)加强油气管道设计、建设以及运营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在油气管道前期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管道沿线地质、社会环境对管道安全的影响,通过加强油气管道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整个管道项目的顺利运行。在管道项目中初步设计包括了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确保安全设施以及管道与设计、施工同时使用。在管道施工建设这一过程中,要积极推行QHSE管理体系以及要建立有效的工程监理制度。对于那些重要设备,比如:钢管,要对钢管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在管道整个运行过程中,要按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操作章程来开展生产活动。同时企业还要建立科学的油气管道应急预案,可以将紧急情况中发生的灾害降到最低,尽可能的缩短抢修时间。在管道运行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大力推行“完整性管理”,确保整个管道的安全运行。其中完整性管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将有缺陷的管道与其他管道结合起来;第二,确保管道地质灾害与其周边环境进行统一管理;第三,将输气官网生产运行于各个专业管道结合起来来进行管理。其中在完整性管理过程中包括了以下几项重要工作:第一项,定期智能内检测油气管道,及时评价管道中存在的缺陷;第二项,安全防护地质环境较为恶劣的地段,并且要定期勘测以及调查每一地段;第三项,要检测以及评价管道、站场设备的内外防腐,做好监测等管理工作;第四项,不断优化以及分析管网运行的情况;第五项,要充分研究管道泄漏监测等课题。

(五)确保资源供应以及市场供应的安全

通过将天然气管道充分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就要化解供气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另外还要引入国外天然气资源,借助当前的基础设施,保证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供求平衡,保障市场供应的安全。

结语

当前,我国大部分管道还在建设中,要想加快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这就要进一步加快输气管道工程的发展。所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长输管道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长输管道建设工程中,不仅要注重管道建设之前的一系列工作,而且还要注重管道运行过程中的工作,为长输管道建设工程营造健康的运行环境。

参考文献

[1]元振华,赵炜,靳帅刚,吕伟. 长输管道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探究[J]. 化工管理,2014,(33).

第5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管线铺设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施工技术,推广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促进施工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七条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未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拆除房屋及构筑物,建设单位或者拆迁人应当选择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的实体围档。临近主干道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建设施工用地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路段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施工单位应当对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用、电力、通讯等设施进行安全防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是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各施工单位分别负责,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取得职业证书后,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岗位。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报请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报监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开工。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一)基础施工和地下工程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以及模板工程;

(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架设机具的拆装和起重吊装作业;

(四)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

(五)其他危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含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采用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挂设五牌一图、民工工资权益告知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应当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和冲洗车辆污泥的设备。

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

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或未取得省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产权登记证的设备,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应当设置专业指挥人员,并禁止在起重物下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各类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的拆装,应当由具备拆装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应当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

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施工单位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三十四条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指定专人指挥,拆除现场的周围应当设置围栏,对危险区域或者危险部位的拆除应当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做出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应当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采取混凝土硬地坪、出入口混凝土硬化、立面封闭处理及办公设施等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单列,不得将其作为招标投标竞价条件。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应当分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其中,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依法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

(三)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未委托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而擅自施工的;

(四)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

第四十四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四十六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档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四十八条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扣留资质证书,降级或暂停一年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直至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一)伪造、涂改、出卖或转让《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

(二)项目经理擅自离岗,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三)一个项目经理部及其项目经理未经批准同时承担两个以上大中型工程主体部分的施工管理工作的;

(四)项目经理因管理不善,发生一起三级或两起四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第四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第6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房屋建筑施工行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也起到愈来愈大的份额,也因其作业难度大、劳动强度高、伤亡事故多而成为安全生产管理关注的重点行业之一。因此,加强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应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视,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存在主要原因

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

我国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建筑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但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比较淡薄

当前,在建筑市场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因此,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有关的专业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商为了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素质差,对国家安全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致使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时手足无措。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未设置,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3、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或缺乏针对性

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也有少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可能涉及的施工生产安全,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在设计中,还存在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专业施工方案无针对性,缺乏必要的计划书或蓝图,施工现场组织或管理结构混乱,技术性操作缺乏应有的安全保障。典型的弊病,如脚手架搭设方案无针对性,高层架体无设计计划书,结点设置无详细图纸,悬挑架未按设计要求搭设等。

4、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

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他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甚至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从业人员对设备的不安全性认识不足

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定期安检不及时,重使用、轻管理,抱着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不经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能用就用的心态。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剪刀撑,扫地杆不按照规范搭设,没有检查脚手板是否腐烂。钢管经过多年使用后,处于金属疲劳的钢管易产生变形和弯曲,扣件合格率低。安全网破损没有及时修复。另外,还有施工机具防护不规范、井字架搭设不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使用不规范等现象;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清,缺失监理;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机的流动性。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1、认真研究国际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

各国对于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英美发达国家。我们对于这些国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都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借鉴他们的经验, 改进我们在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2、完善对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国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恶劣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对业主的约束和监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时支付。这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此外,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忽视质量和安全而片面追求快省的做法也迫使承包商无法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在严格规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也应该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给承包商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3、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地方应该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报告。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员应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尊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让行业协会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人培训基地。所有劳务公司的劳务工人都必须经一段时间的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聘请上岗作业,而不是目前几天的"速成班"。因为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将一个刚洗脚上田的农民改造成为一个遵章守纪的操作工人的。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的落实,包括进场" 三级教育"及班前教育。只有系统的培训与潜移默化的教育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及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动态管理作用,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制止工人不安全的行为。同时落实门卫制度,凭上岗证及工地出入卡( 胸卡) 进出工地,防止未经教育或非本工地的民工流窜入工地。

6、加强建设工程的工期管理

对于工期不合理、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赶工抢进度的工程,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必要时予以纠正。当前的建筑市场都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工期也由建设单位定,施工单位不敢不从。事实证明,盲目赶工抢进度不但对安全管理不利,对于工程质量更是后患无穷。

7、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

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监督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8、监理必须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相辅相成,试图将二者截然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不能说监理企业有控制工程质量之权,却无因过错而承担质量事故之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14、57 条对监理的安全职责有明确的规定,而且从一些工程监理实际情况看,已经出现业主与监理企业委托监理合同中, 明确提出实施除质量、进度、投资之外的工程安全控制。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工程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参考文献:

[1] 高军.浅谈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 科技风. 2010(08)

第7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监理

引言

我国目前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设规模逐年加大,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不断提高,但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4年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把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监理范畴,监理的工作范围已由原来传统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延伸到了“三控三管一协调”,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正式提到了监理工作任务的议事日程上来。

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环境状况及因素分析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质是指出施工危险和施工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发现危险和消除隐患最终达到施工安全。施工危险主要来自物的不安全因素(包括施工环境及设备、设施的隐患)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其二者的交叉点就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业的生产特点是露天作业、施工作业面大、施工现场人员多,受施工环境、人机流动、天气变化及工程进度要求的影响很大,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高处作业、深基坑施工、大跨度大载荷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众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损伤、触电及土方坍塌是导致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别。一旦在某个管理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导致人员伤亡。而在当前建筑市场环境下,各参建方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能满足要求等因素也是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二、 安全生产监理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但在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对监理安全管理的范围、深度还缺乏统一认识,缺少操作性强的安全监理依据,加之在建筑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下,不可避免的出现一系列问题。

1、个别监理单位认识上存在误区,对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不理解,职责不清。部分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当前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三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监理的职能多被大大弱化,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从监理方面来讲,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严重阻碍了监理工作的开展。

2、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安全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安全和施工之间的问题似乎永远都不可避免。安全生产是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的保证,但部分施工单位实行粗放型管理,一味注重施工成本,缺乏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为了压缩成本而减少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导致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其损失都是巨大的,所以事前必须全面分析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施工中注重安全工作,时刻保证安全隐患在控制中,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监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我国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是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或其他岗位转行而来,亦或是刚刚毕业的学生。目前从事监理行业的人员虽然在施工、设计、管理等方面各有所长,但很多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不够了解,对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还比较肤浅,不能完全胜任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监理取费偏低,制约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监理企业待遇较低,难以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与监理取费偏低问题有着直接关系。而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有足够的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技术装备,但就目前的监理费水平很难实现监理单位对安全管理的预期效果。在当前监理市场中,存在体制不合理,发生不正当竞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没有与工程需要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物质的投入,也就不可能有比较好的工作质量,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针对监理安全管理问题的相应措施

1、明确工程建设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责任。可归纳为“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停工的一定要停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把监理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的身上,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合作,使安全监理工作纳人监理单位的具体监理目标及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同时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经常与业主保持工作接触,从而主动取得业主对监理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3、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在监理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建设法规、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予以编制,并在施工进展过程中根据条件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安全监理实施过程中,在事前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点,掌握施工潜在的危险,运用假设分析法判断危险实际发生时,对工程造成的最大损失和影响,以确定合理的安全风险控制点;在事中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建立并正常运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并能够行使其工作职能,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和施工单位对作业的自我监控情况;在事后即事故发生或问题出现后,应协助建设及施工单位按照预案科学采取应对措施,降低损失,消除隐患,之后加以总结,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或事故再次发生。

4、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将直接体现监理水平保证监理工作质量,从而对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提高监理人员技术素质,不仅要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而且还要在具体监理工作实践中充分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构成、工艺和规范要求,深化知识,积累经验,使监理工作扎实有效,并具备一定的表达能力和协商技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体现技术优势,适应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

5、建议适当提高监理取费。监理单位承担了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就应当收取安全管理的监理费用,以便扩充监理人员,加强安全专业技术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使责、权、利挂钩,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同时也希望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加大对招投标等程序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使监理行业处于良性竞争,以利于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结语

在当前工程建设形势下,安全监理管理异常重要,做为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从国家或社会要求,还是从监理公司自身利益着想,搞好安全监理工作刻不容缓,做为监理人员,必须充分认识自身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监理职能,抓细节,抓落实,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开展。

参考文献:

第8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

中图分类号:u215.8 文献标识码:a

1 安全工作引导的力量不可忽视

对于安全工作,虽然国家制定了各项规范和管理措施,但由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复杂,各单位管理水平不一,安全人员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安全管理各项费用支出拖延等因素,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不能完全依照理想中的状态运行。如何把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成为安全工作的主题。采取统一标准、相互学习、比学赶帮的方式,从客观上,工地现场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完善,从主观上,调动全体参施人员强化安全意识,认知现场不足,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地减少了以上不良现象的发生。

2 巩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成果

工程的各项分项工程均有成为安全管理重点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在摸索中不断成长,在分项工程大干直至快要结束的时期,具有工程特点的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模式已经日趋成熟。然而,就现场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后期安全管理重点的转移,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如排架拆除过程中,部分架子工无安全技术交底;箱梁施工完毕后,部分临边防护不到位;工程接近尾声时,民工驻地脏乱差等。为了保障分项工程或工程尾声时期安全管理水平的平稳发展,如何巩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成果,成为这个时期安全工作的重点。

2.1 针对接近尾声的分项工程项目,要继续执行先前的管理力度。

2.2 加强对接近尾声的分项工程项目出现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惩罚力度,使之充分认知自身安全工作的不足。

2.3 加强对接近尾声的分项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尤其是工程接近尾声时,应做好安全方面各项交验工作。

3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工作

从以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大部分是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野蛮施工所造成。由此可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工作,是提高全员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但由于工程现场人员流动性大,更换岗位和更换人员经常发生,这给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在此,我们应该重点强化三方面的教育工作。

3.1 入场教育。施工人员入场前,应集中培训三天,等应知考试合格后,再进行三级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

3.2 经常性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利用专栏板报、生产例会、专题座谈会、班前交底等形式,宣传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意义。

3.3 适时安全教育。就是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期紧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3.4 违章纠正教育。经常结合典型安全事故事例进行违章纠正教育,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到自己以往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

4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的执行标准,是安全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依据,在该工程项目中,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有责任制度、例会制度、交底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4.1 根据工程特点,确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

工程项目在工程进展的不同时期、季节环境的不同时期、节假日期间以及政治敏感期均有不同的安全工作重点,制订这些工作重点,有利于集中力量,保障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该工程根据不同时期制订的工作重点有:桩基施工安全、高排架施工安全、箱梁施工安全、隧道施工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爆破施工安全、汛期防汛、冬季施工安全、森林防火等,以及阶段性安全生产活动。

4.2 加强自检自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拉练式检查的执行力度

施工单位组织的自检自查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拉练式检查,在招标文件以及《文明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均有明确规定,要严格落实文件中要求的各项工作内容,并依据《奖罚制度》给予

强化。

4.3 做好各项应急预寒的演练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如何减少伤亡、降低经济损失是事故处理的重点工作内容,而各项应急预案则是执行这一行动的重要依据。预案的演练能够有效地强化基层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应急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水平,可以说是一举多得。该工程项目主要进行演练的预案有《防汛应急预案》、《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 保障安全资金的投入

安全生产措施费是保障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到位的重要经济基础。一方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审批、下拨安全生产措施费;另一方面,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安全设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要保障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有效落实,需要三方单位共同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能有效地得以运行。

4.5 安全管理与其他部门的配合

4.5.1 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要有效地联合各功能管理部门。如现场施工与安全技术是密不可分的,包括设计、方案的确定,现场施工管理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征地拆迁引发的民扰、扰民以及其他刑事案件;各项机械租赁合同需要增签安全生产合同;安全措施费的审批与下拨等。

4.5.2 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以及当地其他政府职能部门,都能在其职能范围内协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结语

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是将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体系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是总结前人经验,形成规范化的、一体化的管理方法。应充分认识到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重要性,真正将安全工作形成网络式覆盖、突出重点、落实到底。要做好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工作,以本项目为例,应着重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内容:成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责任,确定基层落实人员工作内容,真正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基层;注重全员化教育培训工作,从组织领导到基层工作人员,真正将全员教育落实到位。学习内容应包括各项法律法规、管理模式、具体管理措施,以及基层分项、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做好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验收工作,从体系制度到现场安全管理,从安全基础设施的配备到现场各项安全措施的验收,真正将文明安全工作的评估标准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常玉锋,王欣,贾沛.建筑安全方向实践教学探讨-结合大冶校外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j].中国建设教育,2010(z3).

第9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施工安全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国家更是把安全施工放到重要位置。当前“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被广泛采用。近年来,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管理中推广了“工程项目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建筑业是复杂程度很高的行业,由于建筑结构复杂,使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材料、设备长期处于流动状态。同时,由于施工工艺和工序的不同,要求从事工程施工的从业人员参与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和手工作业。加之施工受到环境、作业条件、工程进度安排的影响,不同工种间不仅存在交叉作业,还经常由于逼近工期而加大劳动强度。因此,建筑施工的危险就可能存在于上述的任何一处细微环节当中,建筑施工的安全施工就会时有发生。究其根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在于:

1.规划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存在事故隐患。

通过对一些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有部分案例的结果可追溯到规划设计的不合理,埋下了事故的重大隐患。在一些二三线城市,一些没有资质或者低资质的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有没有严格遵循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规划、图纸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方案制订、材料选用等环节上没有严格执行复验审核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使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存在缺陷,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2.建筑市场的监管手段不力。

尽管我国在建筑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全面,但由于收到技术手段、体制机制的影响,针对建筑施工方面的执法监察仅限于定期、现场、抽查等传统方式,对于建筑市场的监管没有持续、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往往是事故发生后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其次,随着建筑开工面积的增加,建筑市场准入较多,但与安全事故挂钩的市场退出机制很少,一些多次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仍活跃在建筑市场上,对于施工安全也是巨大的隐患。

3.建筑市场活动不规范,工程层层外包,导致施工安全事故。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很多承包商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最终进场的施工单位无论在资质还是技能方面远不能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施工过程中不按强制性标准执行,甚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加之监理单位没有履行监理职责,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给安全施工埋下了大量的隐患。

4.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差。

由于建筑市场的劳动密集型特点,使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很少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安全进行全过程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另外,由于安全责任相关的界定法律条文不明晰,使施工单位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理赔时互相推诿,往往受到人身伤害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无法保护。就是在这样执法不严、缺乏相互制约机制的条件下,造成了一些施工企业抱有侥幸心理,不重视建筑安全生产,甚至存在把减少安全投入当作节约成本的手段,使建筑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可见,从法律上落实建筑活动各方的安全责任,增加各方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是降低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相当一部分未经过系统教育培训的非专业人员负责施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其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重进度轻安全,其安全工作常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以安全技术管理为例,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是两张皮,不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究其原因是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未能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的环境、施工的方法、劳动力的组织制定全面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而是照搬照抄规范规程的用语。

三、借鉴与学习国外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在国外如美国,施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不仅包括施工企业,还包括业主和承包商。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前,业主和承包商必须办理与建筑施工有关的强制性保险,否则将无法开展项目。而施工企业的业绩往往与其缴纳的安全保险费用挂钩。承包商若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和信誉,往往保费低廉,施工利润较高 ;反之保费高,可能导致施工成本亏损,甚至出现保险公司拒保,最后失去主体施工资格。在这样的法律规定下,不仅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十分强烈,与其合作的保险公司也对施工安全极为重视,积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之中。利用这种与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制衡手段,保障了施工的安全管理。

以德国为例,其建筑安全与其从事施工活动的企业专业化、人员素质高分不开。德国有很多由当地政府出资创办的涉及建筑等行业的职业学校,专门培养建筑各个阶段的专业从业人员。建筑公司招聘员工时,也往往通过与建筑协会联系并招工信息的形式,从职业学校选取工人进行施工操作。因此,在德国,年轻人若想从事建筑职业,需事先同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合同,并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的考试后,进入当地的建筑职业学校学习,学制期满后,方可进入企业参与施工。

相比之下,我国的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大量农民工没有受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就开始进行施工作业,从技能方面,这些从业人员由于缺乏技能培训,使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较差,一旦发生事故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不能引起政府、业主和承包商的足够重视。使得建筑业生产在施工事故频发,安全形势得不到改善。

四、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研究对策

1.加强面向实体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过程管理。

很多事故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单位、各环节都没有严格把关,最后才使隐患变成险情,使险情变成事故现实。因此,要通过对房屋建筑从规划设计、施工建造直到拆迁灭失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对各个阶段的使用行为、检查维护、安全评估与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环节建立强制性标准和执行规范,配合质量检测、安全许可、现场检查、技术指导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采用信息化的动态监管手段,实现施工安全的科学监管,切实排除安全隐患。

首先,要转变以发动运动式大检查和突击整治建筑安全生产的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如传感器等),实施采集建筑施工各个阶段的信息,通过对真实信息与强制性标准的比对,确保施工步骤的合规合理,保障施工质量,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一旦发生事故,通过对累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科学地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事故责任落实有根有据。

3.政府部门要规范建筑市场,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严厉手段。

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格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要求,明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措施、处罚主体和处罚程序,打击建筑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信誉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吊销资格,健全市场清出机制。因为只有建筑市场上没有鱼龙混杂,才能保障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

确保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单位具备专业的技能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参加施工作业的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能,切实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结论

综上所述,施工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项目全过程,必须要常抓不懈,既要不断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材料、施工机械的管理等,更需要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和广大员工的积极配合,并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有效措施的执行作保障,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