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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国有企业工作总结

第1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六十年代成立的“老字号”国有企业。公司的前身是石油机械厂,2000年与我市液压件厂强强联合,建立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职工总数1397人,在岗25人,离岗1372人,离退休职工783人、总资产9500万元,总负债26700万元。该公司一直是我市石油配套企业的龙头老大。但由于多年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体制僵化、机制不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和发展。由于该公司,不同于我市其它企业,既有其他企业,改革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更有企业庞大、人员、贷款、外债超负荷等特殊问题,加上,现今国企职工,在经历过去,阶段性改革和市场经济洗礼后,身份意识、就业观念、价值取向,已发生了明显转变。对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非常敏感。一旦改革操作不当,就会引发,很多,不稳定因素。因此,该企业的改革工作,就不能,按一般模式进行。就要想办法,为企业实施破产,卸掉企业包袱;用国家政策,合理置换职工身份;把改革同招商相结合,解决企业改革成本,实现整体改制到位,完成企业“双退”。为保证在工作中不出现失误,依法参与企业改革,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做法。

一、加强学习,明确思路,努力形成有利于国企改革的合力。

一是加强学习,精心组织,把握好国家、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工作,需要面对企业1000多名职工,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是无法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和推进企业改革,正常进行的。为能适应,改革工作需要,我在系统学习了,省委下发的相关文件,和专业书籍的基础上,积极向,各专业机关、部门认真请教。还经常向,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企业如何实施破产、如何妥善安置职工等,方面进行研究,明确具体办法。同时,还组织企业领导班子人员,学习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和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领导,大胆创新,放开手脚,以大胆的,改革行动,做解放思想的表率。并提出,要严格按,规范的法律程序,完成改革任务,坚持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法治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

二是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切实增强企业职工,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企业改革归根到底,是为了改变管理方式,优化管理结构,激发企业潜能和活力,而企业职工,则是,决定这一切的重要因素。为解除职工思想顾虑,充分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着眼于解决思想包袱、思想顾虑、心里失衡等方面,摆事实、讲道理,多次组织召开,改革座谈会,并多次,深入职工家里,持之以恒,耐心细致,进行动员、说服、引导,使思想政治工作入情、入理、入心,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以真实的行动,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和后顾之忧。

三是发扬民主、督促落实,充分维护,职工根本利益。企业改革,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由,劳动关系的变更,所引发的,矛盾能否正确处理,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依法实施是关键。为在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扬民主,帮助企业制定了“一看、二调查、三对照、四公开”的制度。“一看”,即:由企业认真审阅,准备职工,退出国有身份,的处理材料,看有无明显的不妥之处;“二调查”,即:认真调查,欠发企业职工,工资、集资款、社保缴费,等方面情况。“三对照”,即:根据所获得的资料,认真与《劳动法》和,我省,实施国企改革,政策相对照,为最终职工,退出国有身份,提供有力依据;“四公开”,即:在前三者的基础上,由企业领导,签署相应意见。向职工,全面公开欠发工资,和相应处理意见。由于这一制度,真正体现了合情、合理、合法,在实施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未发生一起争议和上访事件。

二、创新思维,明确方向,切实增强企业改革的动力。

在抓改革的实际工作中,我本着,企业整体改制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到位,和国有资本,退出到位的原则,把改革,同招商、卸债、国家实施“并轨”政策,有机结合,进行整体设计,将改革工作,逐渐推向了深入。

一是认真组织,企业开展了“三清一制定”工作。为找到企业改革工作的“着手点”和“落脚点”。从企业实际出发,首先,组织开展了“三清”工作。全面细致的,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对企业在职、离职、退休职工按年龄、参加工作时间,进行分类清查。同时,组织企业职工,对企业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证企业资产,不受损失。做好清查后,及时将,清查结果,向职工,进行全面公开。同时,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改革意见,会后,与企业,领导班子,结合职工提出意见,认真制定了,企业改革方案,报送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交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出台了《大安市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开始了全面改革工作。

二是耐心解决,改革中的疑难问题。结合企业实际,一是提出了招商引资,变“封闭”为“开放”搞,开门改革。根据“三清”结果显示,企业虽,形式严峻,但仍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技术、固定的市场、专业的技术人员等优势,为盘活企业资产、活化企业资源,解决改革成本,通过精心组织、充分准备,3月份,通过新闻传媒,公开,向社会了企业出售公告,和相关优惠政策。为企业换来了生机,带来了复活的希望。目前,已与兰石集团、柳州重型机械厂、大庆石油管理局,等多家,大型企业,达成了购买企业的意向性协议。二是积极为企业卸掉包袱。沉重的历史包袱,严重束缚了企业发展。在得到企业,和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的基础上,我积极与企业领导,到金融,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想办法为企业减负。并结合企业实际,和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我及时向企业领导,和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提出,企业实施“先破后售”的改革措施,通过与企业领导,积极协调、运作,企业现己进入破产程序。

三是妥善进行,职工安置工作。实施国企改革,置换职工身份,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针对企业的实际困难。为维护职工,合法利益,保证社会稳定。工作中我主要从三个方面,配合企业,作好职工安置工作。1、根据国家提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实行“并轨”和省,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及时帮助企业制定了“并轨”工作措施通过与企业多方协调积极运作,最终按政策妥善的使企业职工退出国有身份。2、根据企业无资金办理,社保窗口缴费,的实际困难,我积极同社保,等部门联系、沟通,求得工作上的支持,并与企业领导干部,多方协调,筹资,在社保部门的支持,理解,和主管部门的帮助下,最终为企业退休职工,成功的办理了,社保窗口缴费,解决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的问题。3、积极,为企业,困难职工,办实事。通过几年来,负责经济运行工作的便利条件,努力协调我市企业,安置困难职工就业,待企业恢复生产后,返回原单位就职。上半年,安置企业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125人。

三、勤政、廉政树立年轻干部良好形象

第2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领导能力,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分公司实现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理想信念、规矩意识、党性原则、廉洁观念和担当精神。全年共召开支委会12次,专题党课2次。二是提升领导班子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抓班子业务素质巩固提升,聚焦企业发展重点难点。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分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不断巩固良好工作氛围,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深化学习教育,全面凝聚党员思想共识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的要求,分公司党支部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党员队伍思想状况的新变化,以微信课堂、“书记党课”学习小组、党员大会等形式,围绕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开展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上来,在思想观念上、工作作风上、工作方式上主动求变,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夯实党建基础,持续完善支部组织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强大优势。2018年以来,我们从以下方面入手,夯实党建基础。一是规范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等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党费收交制度。按时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认真讨论党建工作,保障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通过明确任职条件、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等规范的流程进行选拔,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真正把好干部育出来、选上来、用起来。

(四)落实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教育。通过《永远在路上》、《褪色的人生》和集团公司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职工群众监督机制,筑牢崇廉拒腐思想道德防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经费开支,规范公车使用,开展节能减排等活动。同时,在重要节假日,及时下发上级党委关于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和要求,实施廉洁提醒。

(五)发挥党建优势,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坚持发挥党建优势,在总院工会指导下积极参与总院各项活动,同时独立自主地开展富有海南地区特性的工作,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和助手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创新活动;确定各项生产经营“提质增效”合理化建议活动,统一推进实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2018年以来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分公司党支部成立时间短,党务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开展按部就搬,力度有待再一步提高,活力需要更深入加强;二是党建活动创新意识不高,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三是学习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学习活动与生产经营结合亟需加强。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们将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从三个方面强化党支部建设,切实把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抓好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在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论述、新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在学习中深化认识,在实干中攻坚克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确保企业稳定运行。

第3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一、完善工作体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以系列讲话精神为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公司党委与各单位签订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31份明确主题责任,履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反腐倡廉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完善了监督制度,设立了公司网页举报邮箱、举报箱、举报电话,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一是分解目标,纵深用力,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以党建五个体系为抓手进行跟踪评价。根据“三个清单” ,明确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职责交叉的,坚持谁主导谁负责原则,做到责任层层分解、形成合力,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履职“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责任落实。落实集团“12345”创新管理体系,各单位把职责融入所分管的业务中,形成了党总支“不松手”、支部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努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根据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两级会议与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进一步加强反腐畅廉宣传教育。结合广东新兴实际,2017年开展专项学习12次,参加人员216余人,着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员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领导干部重要讲话等内容,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的潜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开展“政治生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等反腐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廉政的利害关系,签订“四不承诺书”(35份),填写《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六项纪律报告》23余份,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持续党员的先进性。

二是持续深入思想教育,过廉洁考试确保学习效果。广东新兴组织中层干部、重点岗位、敏感岗位人员共20余人,结合实际每季度开展廉洁知识问答,把党章、党规、党纪融入日常学习中,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过好廉洁关。

三 、深化效能监察,关键环节管控得到有效监管

一是围绕中心开展效能监察。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难点、热点、重点深入持久开展效能监察。在企业招投标上由纪委牵头成立招标小组, 参与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监督23次,督促建立《招投标暂行规定》从源头把关,坚持过程效能监察。2017年对招投标进行全流程效能监察,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

围绕“达产达效”中心工作,机关党支部进一步梳理完善进厂原燃料检化验相关制度12项,建立检化验系统平台,实行系统自动编码,检验、化验相互独立操作,提高保密性。根据检查组建议在取样过程中应用执法记录仪,实时监督取样过程,确保取样人员操作规范性,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操作。

二是联合监督形成合力。动控党支部时时监控铁水磅、汽车磅运行;机关第二党小组联合财务、工会每月不定期对自主经营的食堂、超市进进行账物监察。 围绕快速达产达效目标,炼铁党支部从料场原料抓起,严格把关;铸管党支部组织班组长以上人员开展产品标准培训学习;公司7个部门,11个专业口人员,成立现场检查组,形成合力每月开展综合检查,力促效能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四、多措并举,构建“三个不腐”长效机制

一是制度把控,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强化风险管控,广东新兴已经制定一套与当前业务相匹配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风险管控、质量安全、仓储管理、工程管理、固资管理、投资管理、三重一大等系列管理制度。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让党员干部意识到“严管就是厚爱”、“权利就是责任”及“违纪违规”的高风险,进一步梳理完善采购销、付款审批等流程,规范差旅费报销、资金管理等制度。签订《杜绝吃空饷承诺书》8份,督促各部门工资上墙,保障职工切实利益,今年以来没有出现吃空饷、虚报冒领,克扣截留工资、奖金的现象发生。执行收受礼品礼金的相关规定,建立台账,今年以来主动上交礼品13人次,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坚持“三重一大”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依照广东新兴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干部选拔任命,对任前组织考察、廉洁谈话、民主测评等环节严格把控,对16名新任职的中层干部建立廉洁档案,同时对照“选人用人专项督导检查表”进行自查 ,防止带病提拔。

二是弘扬廉洁文化,营造“不想腐”氛围。

开展廉洁文化口号标语征集,共征集26条,制作应用4条;针对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制作发放廉洁提醒桌牌;发挥新闻舆论作用,大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树正气抓典型,对先进事迹、好人好事大力宣传报道,营造不想腐氛围。

三是加强综合治理,筑牢“不敢腐”红线。

严格进出厂物资管理制度,严防侵占公共财产行为,今年以来已查处并通报违法案件3 起,加强震慑作用,构建“不敢腐”红线。

五、纠正“四风”不松懈,干部作风上台阶

一是紧扣节点,聚焦重点,纠正“四风”。 纠正‘四风’常抓不懈,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运用“三位一体”教育, “廉洁约谈” 、“廉洁五进”等有效动作纠“四风”。 2017年至今开展集中约谈6次,约谈153余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负面言行》、《党员100条禁令》、《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从严要求自己。建立廉洁短信群发平台,在重大节假日发送廉洁提醒短信120余条、组织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签署遵守“十大禁令”承诺书47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本岗位的关键流程、工艺点的梳理,扎实开展廉洁五进工作。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杜绝“四风”反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领导班子下基层”专题民主生活。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共收集职工反映意见及建议22条,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三是强化担当,管理提升,纠正“四风”。广东新兴贯彻“一插到底”管理模式,工作中牢固树立“不作为”就是一种形式主义,工作插不到底就是官僚之风,班子成员亲自抓,组织机关、部室人员开展工作汇报,找出短板,杜绝“不实之风”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运行。

 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转作风提素质。持续推进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司设“电话、短信、微信、信箱、网络”五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建立反“四风”长效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纪检工作人员联合机关部室开展走基层服务,并建立台账,收集群众反映意见。职工食宿、交通、工作等问题62条,已解决49条。

六、存在的问题

1、纪检工作队伍较弱,效能监察工作尚待加强。

2、专业业务水平不足,工作中缺乏有效动作。

3、纪检制度建立不够完善。

4、在新形势下,新的管理模式下,未能充分调动各部门能动力,形成合力。

七、下一步打算及工作思路 

2018年,广东新兴铸管立足新起点快速发展的一年,围绕股份公司对“达产达效”阶段性要求和“做大铸管精品基地”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两个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三不腐”机制,扎好制度的笼子,推动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细化风险岗位层级管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规范,构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坚实屏障,努力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为广东新兴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聚焦中心工作,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精神当做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利用多种媒介宣贯“党的”精神,结合2018年预算开展“学什么、怎么做”、“找差距、补短板”大讨论活动,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来。

二是明确责任,坚持齐抓共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召开党风廉洁建设工作部署会,签署《2018年党风廉洁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党风廉洁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

三是聚焦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学《准则》、《条例》、《三项制度》、学《新党章》,学系列讲话,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梳理完善纪检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推进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政治生活的全覆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营造聚焦“六大纪律”,践行“四种形态”综合应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把纪律挺在前。

四是多措并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四不承诺”、“三位一体”、“廉洁五进”、“微党课”等活动构建廉洁文化。持续开展“过政治生日”、“廉洁约谈”、“每季一考廉洁测试”、微视频“警示教育”等多措并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健全“三不腐”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围绕中心持续开展效能监察。发挥同级监督职能,同时制定广东新兴铸管信访举报奖励制度,并推广实施。聘任10名基层党风廉洁监督员,并出台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是着力推进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从梳理工作权利清单、机关业务流程、操作程序入手,对采购、销售、运输、计量、检化验等关键岗位,第一季度完成制度梳理、完善、健全工作,上半年完成规范流程读三漏洞。实现管理、监督与工作运转同步。联合财务、工会、保卫等职能部室开展联合监督,使关节环节得到有效把控。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化三转,强化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加班各部门间的联动,纪检、工会、财务要有效联动起来,形成合力,防止出现缺项、漏项。“纠四风”抓实抓牢,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机制,构建企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践行“三办”精神,广东新兴贯彻“一管到底”管理模式,把“纪律挺在前”,机关全体实行日计划、周跟踪、月评价,加大“不作为”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杜绝不实之风,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团九项规定,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二是警示教育成为常态。以“节日”切入点,提前进行警示教育,实时提醒、震慑。对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身上存在的问题苗头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

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分级签订《信访维稳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畅通信访渠道,深化“下访”工作。定期排查信访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纪律督查力度,做好问题线索处理。

五、开展廉洁教育,提升廉洁意识。

一是开展常态化廉洁教育。

利用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会议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微信、网站进行专题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在重要节假日,向重要岗位、关键岗位职工发送节日廉洁提醒短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特别是在中秋、春节等重大节点公司领导带头宣讲教育,应用“三位一体”教育,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在各支部开展“廉洁文化墙”,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大力弘扬廉洁文化,促进干部队伍廉洁自律。

二季度组织30名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到阳江检察院和监狱学习教育。下半年邀请广东当地纪检监察人员到工厂主体辅导一次。

六、做好试点工作,完善硬件支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一是认真做好派驻试点工作。

深化落实铸管股份纪委派驻纪检机构体系,广东新兴作为股份公司纪检监察派驻机制试点单位,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同时,认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摸索新的工作方式。在积累工作经验同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纪委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的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企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4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2019年上半年,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明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引导下,集团上下群策群力、开拓进取、解放思想、服务大局,稳定、有序、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为接下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分夺秒,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略)

二、攻坚克难,务实推进融资财务工作

1、全面评估,全力融资。面对日益严峻的融资形势,我们深入调研融资新趋向,努力拓展融资新渠道,全力以赴融借资金。

2、编制计划,完善制度。狠抓资金使用规范化,确保资金安全,编制了2019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和年度融资计划,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成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三、服务民生,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

1、增开班车,方便群众。

2、重视假日,周密部署。“春运、清明、五一”等重点节日期间,公司上下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工作,圆满完成了节假日旅客运输任务,仅春运期间就运输旅客近20万人。

3、适应国标,树立品牌。

四、紧盯常抓,保持安全生产稳定态势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今年初,集团公司与下属各公司及项目办专门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中之重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

2、督查到位,效果明显。每月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要特别时段(元旦、清明、五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团领导亲临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场所检查安全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基层单位均能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3、开展活动,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应急演练、安全体验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大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规范有序,积极开展党建群团工作

1、制定计划,厘清责任。根据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党建考核办法、党员学习计划等一系列文件,用于指导集团党建工作;为切实加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了履行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及时将履责情况上报相关平台。

2、配合巡察,做好整改。在市委巡察组巡察前,按照巡察组要求,做好各项材料和资料准备及动员大会等相关工作。巡察期间,积极协调各单位和部门,配合巡察,做好服务。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整改责任清单。

3、围绕中心,统筹兼顾。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和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群团工作方面,根据市人武部要求,重新调整了集团基干民兵组织及人员,完成全部资料收集和上传。

六、细化举措,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有关下属公司将创建工作明确到班组、明确到车头、明确到人头,做到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并与公司考核奖惩机制挂钩。针对文明创建出现的新要求、新标准,主动邀请有资质的文明创建第三方评估机构给公司评估、指导,并按文明创建的新要求、新标准对公交场站、农公班车、文明礼仪等进行逐一整改落实,确保在文明创建工作中不扣分、不失分,得高分。

2、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组织人员作为志愿服务者队伍,深入网格,散发宣传材料,维持市容整洁;组织人员进行文明交通劝导,营造全民共创文明城市的氛围。

回顾2019年上半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缺点与不足,下半年,我们将查缺补漏,戒骄戒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各项工作中。

一、抢抓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完成

(略)

二、拓展融资渠道,做实财务管理

    继续推进融资项目,确保尽早放款到位;进一步了解融资政策,拓展融资思路;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梳理巡察组意见,彻底整改到位;加强内审工作。

    三、完成民生任务,做好服务工作

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民生目标任务;继续做好长途、农公客运承包稳定工作,做好城市公交质量提升和运营质态工作;优化线路经营,改革农公客运班线,打造运游结合,作出特色交通。

四、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检查

    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保障体系,坚持“一岗双责”,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法人代表、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以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集团与下属公司安全责任;结合集团安全管理的实际,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大隐患的普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五、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党建基础

做好巡察整改后续相关工作;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表彰工作;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集团党员发展工作;抓好基层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及考核、督查工作。

六、继续文明创建,树立良好形象

第5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及现实意义

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是“没有位”,部分企业没有按《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设置总会计师;二是“不到位”,有的企业只设副总会计师或者没有进入企业最高决策层;三是“放错位”,在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是把总会计师置于最高决策层,而是置于经理执行层;四是“排末位”,多数企业的总会计师在经理层中排在靠后位置,总会计师职责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一定程度上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加强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基本工作手段,也是强化省属企业财务监督,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重要保障。无论从国外经验还是国内实践来看,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对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者,也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对目前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提高总会计师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地位,同时在人事管理上加强对总会计师的监督和约束,有利于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企业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督,维护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是一个客观而又理性的选择。

(三)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现代企业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健康运行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由于两权分离的存在, 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的所有者面临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必然要求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设置一个最优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肩负的受托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四)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举措。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并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市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专门行使国家出资人职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解决了国有资本出资人长期“缺位”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两个基本原则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这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最重要特征,主要职能包括对企业领导人任免管理,对企业资产和财务的监督,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等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是企业负责人之一。因此,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其薪酬管理,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

二、《办法》的制定原则

为明确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下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强化省属企业财务监督,推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办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手段。《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建议任免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包括总会计师在内的企业领导人员。因此,加强总会计师责任管理是出资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资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办法》从明确总会计师工作责任出发,通过强化省属企业总会计师责任管理,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手段。

(二)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处理企业利益主体关系的重要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总会计师的重要工作职责。为此,《办法》通过明确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责任,要求总会计师在企业融资、投资、利润分配、风险管理等财务管理环节中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充分发挥总会计师的财务监督作用,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省属企业总会计师责任管理,强化总会计师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建立企业内部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防范企业负责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办法》以明确总会计师工作责任为主线,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业绩评判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对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判,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

(四)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办法》中明确总会计师在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作为评价总会计师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6章46条,即:总则、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除依据和概念解释外,重点明确省属企业和省国资委在落实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方面承担的义务,明确规定“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省国资委按照“管资产与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责任进行监督管理。

(二)第二章,职位设置。依据《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为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办法》明确要求省属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并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总会计师应当是既懂经营管理,又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办法》从政治理论水平、财务专业知识、从业经历与技术职称等方面对总会计师的资质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总会计师职业的禁入条款。

(三)第三章,职责权限。明确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是建立总会计师责任管理制度的核心。因此,《办法》明确了总会计师与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并规定了总会计师在财务报告、会计核算、风险防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权限。

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应当与其权利、义务相对等。为此,《办法》明确规定总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重大经营决策、风险防范、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第四章,履职评估。为综合评价总会计师的工作业绩,确保总会计师切实履行其工作职责,《办法》中明确企业和省国资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总会计师进行履职评估,并进行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

(五)第五章,工作职责。对于总会计师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或由于,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免责条款。

四、《办法》的突出特点

《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是参照13号令制定的,同时力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主要有:

(一)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总会计师可依法进入董事会。”这也是《办法》的重大突破所在。旨在明确总会计师的地位,更好地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第七条关于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山西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做了规定。同时规定:“企业总会计师可在本企业内部选拔,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选拔。企业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条件成熟的还可进行委派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总会计师的选拔和任用管理。

(三)第十八条规定了总会计师具有4项履职权限。其中,“配备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人事建议权”在二十一条中明确了概念,即:“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并负责组织对财会机构负责人及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总会计师作为企业领导班子中主管财务工作的成员,应履行好财会机构负责人的选拔和总会计师队伍建设的责任。

(四)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省属企业领导人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在年度终了时,将总会计师的述职报告报送省国资委,省国资委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的要求。同时,明确了“省国资委履行财务监督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职责的部门具体组织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目的是结合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对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判,确保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

(五)涉及总会计师主管责任的第三十三条包括五款内容,其中第四款规定:“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快报、月报编制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快报(月报)和财务决算构成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因此,总会计师应履行好相应的职责,满足国资监管的需要。

(六)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总会计师对企业有关重大决策提出不同或反对意见,企业决策层未采取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出资人报告,所造成的重大失误由决策者承担相应责任,不再追究总会计师的责任。这是一条免责条款,体现了总会计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五、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办法》重要性的认识

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规范、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加强总会计师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二)认真做好《办法》各项规定的组织落实工作

《办法》从总会计师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各企业要对照规定对已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根据职位设置条件、职责权限进行重新审理和定位;尚未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企业及其各级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逐步到位。

(三)严格落实《办法》中的职责权限

《办法》对总会计师职责权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各企业要及早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四)开展组织学习《办法》和履职评估工作

各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省国资委将安排适当时间落实总会计师建设情况并对企业总会计师进行履职评估。

第6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改善措施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各企业也得到了一定发展,相关实践表明,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具有一定优势,其在国有企业中的应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国家税收及资产的流失情况,从而可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但是其在应用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问题,为了使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文主要就我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改善作以下相关分析。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概述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指的是实行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企业,由所有者把财务总监委派到国有企业中,以代表政府对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并参与企业财务计划的制定,此外,还对企业中重大的财务收支及经济决策进行管理,从而使企业资产实现保值增长的行为。

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实施现状

1.缺乏法律依据

有的地方直接把具有一定行政级别的公务员选拨为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这样委派委员的身份就会具有双重性,不符合《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从而出现财务总监法律地位不明确、行政主体干预经济等现象。

2.监督对象不明确

在有的国有企业中,财务总监又兼任董事,从财务总监的职责而言,其所需监督的内容应包括融资投资、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方面,从企业总经理联签的要求而言,财务总监只需对经理班子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因此,经理班子的经营活动及董事会的决策行为才是其监督对象。

3.会计人员的职责不明确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中对财务总监职责的界定比较模糊,有的仅把财务监督作为其职责,此外,财务总监的权限及职责都包含在总会计师的权限及职责中,这样二者的职责重叠,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4.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

在实际工作中,财务总监是执行者的同时,也是监督者,其被派驻到企业中后,会受到某些经营者的排斥,从而出现信息传输受阻等现象,上述问题都会对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负面影响。

5.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无法超脱关系的局限性

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应用,产生了新的委托关系――财务总监和委派者之间的关系,而且也会使财务总监产生逆向选择思想。被委派的会计人员有其自身的效用目标,其目标和委派者的效用目标会存在一定差异,其不能完全代表所有者百分之百地行使决策权与监督权。

四、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改善措施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了使委派制的实施更加顺利,政府必须结合委派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完善,此外,需注意的是,向国有企委派财务总监时,应通过法律手段,而不是以行政命令方式委派。委派会计行使自身在企业中的职权时,应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改革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的企业治理结构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必须对其内部的治理结构进行不断改革与完善。对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改革的过程中,除了要结合企业发展及市场竞争机制的具体特点,还需明确不同主体之间在财产权利方面的界限,另一方面,还需对各主体的相应义务及权利进行准确划分。

3.明确委派财务总监的权利与职责

为了促进国有企业中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委派部门应对委派财务总监的权限、职责及其与被委派单位之间的关系作有效明确,这样才能使其在财务的监督工作中履行相关职责。此外,还应结合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建立相应的目标考核体系,以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企业财务的监督工作中。

4.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

委派财务总监所承担的公司治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工作经分解后,都是由内部审计来完成,因此,为了对国有企业在经营中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这样才能使企业未来的发展得到有效保证。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包括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还应设立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领导的审计委员会,以使内部审计工作在财务的监督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样才能使内部审计制度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5.建立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双轨运行机制

如果总会计师制完全被财务总监制所取代,那么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就会加重,这样其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的工作过程中,难以会出现无法对各方面都进行有效处理的现象,从而很容易给企业的日常经营及经济效益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的双轨运行机制,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壮大。

五、结语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企业中的应用,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结合当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实施现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以使委派财务总监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殷炳太.关于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几点思考[J].临沂大学学报,2011,(05):147-148

第7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总会计师发展脉络

总会计师是主管一个企业或单位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企业或单位的领导人员。目前,我国总会计师制度很不健全,影响和制约着总会计师更好地发挥作用。

所谓总会计师制度是指对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权限、作用、地位,以及总会计师的任命、奖惩、考核、资格认证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的综合。追根溯源,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是伴随着建国之初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照搬前苏联经验,在“一长三师”(即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的企业干部管理体制下所形成的,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

20世纪50年代是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为实现国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对国营企业管理,强化会计监督,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1961年,国务院下达了工业七十条,规定了在企业中设置总会计师,一些大中型企业开始试行总会计师制,总会计师的地位得到充分的认可。1962年国务院通过《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1963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规定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并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任职条件、任免办法及总会计的职责和权限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总会计师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1966年“”开始,“”反对经济核算,把会计人员执行规章制度说成是管、卡、压,总会计师被当成反动权威批斗,迫使大批会计人员转行,总会计师制度濒临崩溃的边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了经济建设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方针,会计工作也被列入党和国家的重要议程。1978年,国务院重新修订和颁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把设置总会计师扩大到所有企业,规定了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基本职责和工作权限。198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厂一级经济责任人,不少大中型企业和部分经济主管部门相继设置了总会计师。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提出“一厂三总”和党委书记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98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充分肯定了总会计师制度,从而大大推动了我国总会计师制度的发展。为了更加系统、有效地促使总会计师履行自身重大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990年12月国务院了《总会计师条例》,明确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同时提出了要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的要求。确定了总会计师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有参与权、财务开支中有决定权、经营管理中有指挥权、执行财经纪律中有维护权、会计报表中有审批权。1993年,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总会计师设置范围又重新作出了规定,即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保证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参与重要经济问题分析等职责到位。2003年,在国务院公布并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再次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公司包括总会计师在内的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这为确立总会计师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对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保护所有者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的总会计师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在《总会计师条例》的规范下运行实施的,但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总会计师条例》在诸多方面都不能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中国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以及发挥的作用都与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需求不相匹配,在经营管理决策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总会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国总会计师制度应借鉴西方首席财务官制度的先进经验,尽快与国际接轨,建立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以保障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为依托所组成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暂行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要求下出台的,代表着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越来越倾向于复杂化、智能化和艺术化,总会计师在其中所担负的职责也越来越重要。概括地讲,总会计师既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又是该企业财会改革和财会管理的总设计师,还是本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任何职位或人员所不可替代的。推进总会计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总会计师制度,提高总会计师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和经济发展中的管理决策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者,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者,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起着重要作用。对目前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提高总会计在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地位,同时在人事管理上加强对总会计师的管理和约束,有利于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企业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个客观而又理性的选择。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企业健康运行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通过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肩负的受托责任,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参与企业价值管理、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协助经营者履行经营责任,同时对企业负责人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制约,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为所有者及其他外部利益主体提供信息基础,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完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

四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提出总会计师是企业负责人之一,因此,健全和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薪酬管理,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

《暂行办法》有利于解决我国总会计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总会计师的定位、职责、和发挥的作用都与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企业实践来看,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

有利于解决对总会计师职位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总会计师行业整体处于无序状态,总会计师在企业“没有位、不到位、放错位、排末位”现象严重,相当部分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厂长经理对会计法规理解不全面,对总会计师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

首先是对依法设置总会计师的认识不到位。原因一是有关总会计师的设置法规中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即使不设置总会计师,也不会受到行政或经济处罚;二是财权是企业的核心权利之一,企业行政领导常常会亲自主抓,或让其信任的副职领导负责财务工作。针对这个问题,《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其次,是对总会计师的作用认识不到位。总会计师为单位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他的职责不是一般行政领导所能替代的。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应当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努力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二是强化企业价值管理,以财务会计系统为主线,将企业经营活动全部衔接起来,打造企业管理价值链,优先实施价值管理;三是提升风险控制力度;四是充分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总会计师的作用具体是:1、领导作用,总会计师是企业经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是企业财务工作的总负责人;2、法制作用;3、决策作用,总会计师是企业的领导成员,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所从事工作的性质,使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决策作用更为突出;4、管理作用;5、沟通作用,总会计师组织各级经济活动分析,考察和评价企业经济活动成果,发挥信息反馈作用;6、监督作用;7、效益作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总会计师的效益作用是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管理战略来体现的。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应有的作用,《暂行办法》对总会计师的职位设置及职责权限作了具体的规定,既有利于扫清认识上的误区,又便于操作。

再次是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认识不到位。《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对其缺乏全面理解,对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的尺度把握得不好。《暂行办法》第十、十一、十二条在这一方面又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总会计师管理体制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规范企业总会计师行为的有关法律、准则和制度等规范体系;二是实施总会计师管理的机构和组织,最终形成一个由法律性管制、行政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等要素所组成的较为完整的企业总会计师管理体系。目前,我国的总会计师管理体制还很不健全,许多方面还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

一个是干部管理体制,《总会计师条例》中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可见,总会计师是企业“内部人”,其缺点是总会计师缺乏独立性,无法也无需对股东负责,是“内部人控制”的范畴。总会计师不进董事会,其作用就很难发挥。为了更好地发挥总会计师的作用,《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指出:“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是对总会计师的监督和评价问题。我国目前尚缺乏对现职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科学合理体系。《暂行办法》的出台,在明确规定总会计师职责权限的同时,也对总会计师的监督考核做出了规定。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职责权限方面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总会计师在加强企业经济管理、提高效益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加强企业财务职能转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呼声的日渐提高,总会计师职责权限上暴露出先天不足的缺陷,概括起来是:责大权小,监管无力。

具体来讲,首先,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匹配。新时期财务职能面临的挑战要求总会计师转变职能,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总会计师在企业的财务战略、财务控制、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成本计划与预算和税务处理等企业的价值链活动中承担关键性角色,这要求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必须作相应的改变。其次,总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总会计师在企业中所处的助手和从属地位以及在职责权限上有先天不足之处,对企业经营者带有较大风险的举措或不当的经营行为只能提出规劝性意见,当企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总会计师的监督往往显得苍白无力,由此产生了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总会计师岗位,但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确保企业总会计师权责统一,《暂行办法》赋予了总会计师四种工作权限:一是对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包括参与拟定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二是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包括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企业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以及对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即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任用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的总会计师(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时,应当由总会计师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四是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即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应当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有利于解决总会计师缺位和人才的培养问题

总会计师,不仅为企业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最高负责人,担负着组织和领导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工作的职责,在企业的财务战略、财务控制、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成本计划与预算和税务处理等企业的价值链活动中都承担着关键性角色,而且是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之一。正是因为总会计师的地位和职责,总会计师的“门槛”是很高的,总会计师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总会计师应当侧重于管理层面规范其资质条件。总的要求是: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又对出资人负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原则,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知识;通晓财务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税务、工商政策法令。概括地讲,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具有相当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二是必须善于运用恰当的管理工具,三是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暂行办法》中对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的规定虽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但结合目前国内现状来看,这一点恰恰是最现实和急迫的,第十、十一、十二条对总会计师的任职、不得任职、应回避等情况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符合时展的要求。

下一步需要迫切解决问题

虽然《暂行办法》在总会计师的职责管理方面作了很多重要的、非常具体的规定,但是,总会计师行业要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总会计师队伍本身素质有待提高

就总会计师的整体素质来看,以下几个方面亟需提高:

工作职责认识问题,对财务与会计的关系认识不清,管理理念尚停留在以会计核算为主,没有建立企业现代化财务管理的强烈意识。知识面较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总会计师对企业进行价值管理的需要。

适应环境能力问题,目前,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们往往只习惯于根据财政部门的政策和制度的变化而被动变化,不太适应因市场竞争的变化而主动变化的要求。

加强诚信建设问题,目前,很多总会计师在坚持职业道德、树立行业诚信方面,有待提高。这给总会计师的群体形象罩上了阴影,不利总会计师自身发展,对企业的发展及投资人利益更是莫大的损害。

总会计师法律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

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和1999年修改后的《会计法》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随着经济环境发展变化,总会计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已经不适应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需要;《总会计师条例》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特征,总会计师的地位、作用、权限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总会计师条例》的颁布是在1990年,当时公司制企业尚不多,《公司法》也未出台。《总会计师条例》中,对总会计师的任命、职责与权限的规定不尽完美,责大权小,计划经济特征明显,对总会计师法律地位的界定“偏低”,缺乏对总会计师更为有力的法律支持,缺乏与财务总监制度相协调的规定,难以应对入世后的国际市场竞争。

第8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 工程总承包 工程建设项目 组织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是实现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以克服由于设计与施工的分离致使投资增加,以及克服由于设计和施工的不协调而影响建设进度等弊病。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其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组织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组织模式:1)业主方把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进行综合委托的模式进行工程项目总承包;2)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3)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4)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5)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有多种方式,如设计-施工总承包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虽然已在我国一些工业建设项目中得到成功的应用,但实施工程总承包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工程总承包经过多年发展,在我国从无到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总承包模式在我国的推广面还不大,绝大多数施工企业不具备完善的总承包管理体制和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在咨询设计、人才培养、计算机应用、技术支持、大型设备施工、合约管理、专业施工协调以及相应的资金运作和融资等关键能力方面,与国际工程总承包商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但工程总承包模式反映了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和业主规避风险的客观要求、必将得到业主和市场的认同,将成为未来市场的一种重要的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市场将是一个规模大、具有很强吸引力的市场,如何培育总承包企业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重要选择。

2.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管理措施

针对总承包市场的现状,我们必须努力作好总承包,完善总承包管理体制,必须采取一些对策和措施:1)完善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几大功能,从设计院和从施工企业发展成为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途径是不同的,施工企业打造工程总承包企业需要加强咨询服务、设计功能和融资功能建设。

2.1咨询服务

工程建设是一项耗资巨大、回收期长、涉及面广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增加咨询功能对施工企业打造总承包企业是非常必要的,它为承包商尽早参与项目提供了机会。

2.2设计

如果没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要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是不可能的。施工企业增加设计和咨询服务功能可以通过修改其组织结构,增加设计和咨询服务部门来实现.

2.3 融资功能

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特别是承揽国际工程,需要企业具备很强的融资能力。1)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另一方面也对企业如何建立宽泛的融资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建立健全适应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体制,我国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在服务功能、组织结构、管理体系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的要求。所以,施工企业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工程总承包组织结构形态,形成对接市场的运行机制,二是要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工作手册等方面都要健全并形成体系。3)完善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程度,工程总承包更为重视的是总包协调和整合能力,对市场资源的掌握以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是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核心能力。只有很高的标准化水平,才能保证企业高层能够对很大的管理幅度进行有效监控。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编码体系和定额体系是工程总承包企业基础竞争力的体现,这是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必然选择。4)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工程总承包要求企业对于信息的收集、处理、应用的速度和广度大大加快,采用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总包管理是一项基本举措。5)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育高素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人才。总承包企业要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吸引和招聘社会上优秀人才的机制,完善企业内部培养制度,并形成长期性、根本性的解决人才的制度。

3.结束语开展工程总承包时还应重视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选择,就绝大多数施工企业来说,一开始还是先选择施工总承包较为稳妥。工程总承包相对来说,应用较少,成功案例也有一些。如何培育总承包能力,尚需进一步摸索、研究、总结分析,真正探索出一条适合我们自己管理模式的发展之路,推动我国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为我国工程建设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宣贯教材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何国瑞主编

第9篇: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国有煤炭企业 用工管理 影响因素

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和特殊的行业背景导致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相对较为低下,近些年来社会经济尤其是矿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使得这一问题日益显现,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也让不断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成为包括国有煤炭企业在内的很多企业的必然选择。因此,客观上要求通过广泛调查系统掌握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现状,分析并确定其主要影响因素及相对重要程度,以为国有煤炭企业尽快摆脱用工管理的被动与盲目进而不断提升其用工管理水平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一、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现状调查及总结

尽管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普遍较为低下,但企业间毕竟存在着诸多差异,因而为全面了解并总结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现状,就必须通过广泛调查获取充分信息。通过对多种调查方式的客观性、有效性、便捷性等方面的权衡,作者选择问卷调查作为基本的信息获取方式。

1.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问卷调查采用结构化调查问卷(如表1所示),其内容包含三个部分:(1)有关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的问题;(2)有关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文化建设的问题;(3)有关国有煤炭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作用的问题。调查问卷采用五分记分法,自①至⑤分别代表调查对象对所调查问题的态度为强烈反对、比较反对、一般、比较赞同和非常赞同,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问题性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记分标准。

由于调查问卷的第一、三两部分内容已经过国内学者的大量实证检验,此次调查只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综合,而第二部分内容又是基于成熟的理论成果设计而得,因此该问卷具有较好的效度。同时,问卷设计完成后先期调查了10名样本受测者,对收回的问卷进行了信度检验,结果显示该问卷的第一、二、三部分的克朗巴哈系数分别为0.712、0.809、0.706,均超过了0.7,因此该问卷也具有较好的信度。

问卷调查于2010年9月至12月以专人发送的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问卷273份,其中有效问卷260份。通过对所收回有效问卷的加工整理,得到了最终的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本次调查对象包 括同煤集团、神东煤炭集团、兖矿集团、宁夏煤业集团、山西潞安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榆神煤炭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的多类员工,考虑到问卷填写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所选调查对象均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员工。

2.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现状总结

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水平总体较差,而这也决定了员工对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整体满意度不高,为了更加清晰地反映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现状,以下将分别从用工规章制度、用工管理文化和用工沟通等三个方面加以总结。

(1)用工规章制度。由调查统计结果可知,65.4%的员工认为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能照章办事,68.8%的员工认为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不能体现民主与平等,只有29.2%的员工认为企业的各项用工规章制度内容很合理,而具体到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员工的不满意程度则更为明显,只有9.6%的员工认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自己对主要内容很清楚,同时高达74.6%的员工认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缺乏协商成分。结合近几年的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信息,[3-5]可以得出当前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规章制度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规范、不健全问题:一方面,企业用工规章制度庞杂,既有转发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也有自行制定的制度,导致部分规章制度存在前后矛盾、规定不严密、内容过时等情况,操作中容易产生争议;另一方面,企业分配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此外,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也过于简单化、僵硬化。

(2)用工管理文化。调查问卷的第二部分从企业意识、核心价值观、团队意识、员工意识和目标愿景等5个纬度对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文化进行了调查,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88.5%的员工不认可企业鼓励员工参与日常管理,57.6%的员工认为缺乏明确的企业精神,尽管有41.6%的被访者认可企业的员工意识,但同时有高达90%的被访者否认员工有团队合作意识,而且也只有23.1%的员工认为企业的目标愿景得到了广泛认可。结合近几年的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信息,[6,7]可以得出当前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文化还需要有效地整合、提炼、确认与落实:企业管理者与员工间缺乏有效沟通,员工对企业用工管理文化了解不够充分,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清晰与统一;企业员工意识欠缺,以人为本的思想未能提升到其应有的高度,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许多中、基层管理者不了解企业用工管理文化具体应如何实施,从而导致形式化。

(3)用工沟通。企业的用工沟通主要包括管理沟通、正式组织沟通和非正式组织沟通,本次调查主要关注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在正式组织沟通中的作用。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员工对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在用工沟通中所发挥的作用评价并不高,73.1%的员工认为职工代表大会形同虚设,尽管有47.6%的员工认可工会为争取员工权益作出了很大努力,但也有67.6%的员工认为工会对规章制度的制定没有发挥参与决策权。结合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信息,[8,9]可以认为当前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沟通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还存在着沟通渠道不顺畅、形式化等主要问题:企业的管理沟通主要是以命令、文件等单向沟通方式进行,部门间的沟通也仅仅局限在管理者之间;企业的用工沟通水平大多由管理者的经验与性情所决定,随意性、主观性突出;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并未受到真正的重视,而工会也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尚存在着诸多不足,而这些不足也直接制约着其后续发展,因而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尽快采取相应措施,这就要求国有煤炭企业理清用工管理的主要影响因素,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因此,论文在此将总结提炼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的主要影响因素并确定其相对重要程度,以为国有煤炭企业改进用工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1.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主要影响因素

在对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现状调查总结的基础上,吸收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并考虑其特殊的行业背景,作者认为国有煤炭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主要取决于以下四个方面,即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用工管理文化、用工沟通和用工对象,而每一方面都可以细分出若干具体影响因素,如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方面可进一步细分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薪酬制度和培训开发制度等。在分别提炼出四个方面的具体影响因素后,就可以建立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影响因素层次分析模型,如图1所示。

2.影响因素相对重要程度分析

明确了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的主要影响因素后,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其相对重要程度,以便于国有煤炭企业抓住重点有的放矢。考虑到问题的综合性、全面性以及单一量化方法的局限性,作者在此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影响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首先,根据需要设计调查问卷并发放给所选定的有关专家;其次,依据所收回的调查问卷分别建立相应的判断矩阵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全部通过检验的问卷方为有效问卷,进而计算出各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以此作为该专家对相应影响因素所赋予的权重;第三,将所有专家的对应权重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结果即为影响因素的层内权重;最后,进行层次总排序,确定各影响因素相对于总目标的权重,权重较大的影响因素即为对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相对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

作者选择国有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管理咨询专家以及相关学者为调查对象,以信函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实际收回45份,其中通过一致性检验的有效问卷42份,通过对有效问卷的加工整理,得到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各影响因素的最终权重(见图1)。由权重结果可以看出,对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较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依次为管理沟通、员工素质、正式组织沟通、企业员工意识和员工流动性等,这就为国有煤炭企业改善用工管理水平提供了明确目标。

三、结论

1.强化沟通是提升国有煤炭企业用工管理水平的关键。国有煤炭企业管理沟通的单向性、局限性、随意性以及正式组织沟通的形式化决定了企业内部不能形成有效的沟通环境,企业和员工之间缺乏信任,从而成为阻碍其用工管理水平提高的首要因素。因此,必须转变国有煤炭企业各级管理者的管理理念,重视管理沟通并不断提升其沟通能力,同时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参与、监督及宣传作用,通过健全沟通机制形成良好的沟通氛围,建立员工与企业间的相互信任,培养员工的归属感。

2.国有煤炭企业的员工意识亟待提高。近些年来国有煤炭企业在员工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人才总量、结构及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方面与企业的发展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同时企业内部的各种用人机制也不健全,员工的积极性比较缺乏,而导致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员工意识的淡薄。因此,国有煤炭企业必须强化其员工意识,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在努力为员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开发力度并不断健全激励和竞争机制,以在逐步改善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3.员工流动性应受到重视。除正常的员工流动外,国有煤炭企业的员工流动还具有自身的特征,即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同时一线生产工人的流动性也很高,这一特征不仅增加了用工成本,而且也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国有煤炭企业应在不断改善用人环境增强其人才吸引能力的同时,重视劳动合同管理,逐步实现其用工形式的规范化,以合理而稳定的劳动契约促生员工与企业间的心理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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