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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管理全文(5篇)

城镇建设管理

第1篇:城镇建设管理范文

作为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人员,对现场的施工不可能做到全天候、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如何有效控制项目质量、安全和工期目标的实现,关键的一点是要做到将主要精力放在关键性的工作上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厘清工作的轻重缓急,分清主次。主次分明、抓大放小就是要善于处理工作的“点”与“面”的关系。每一阶段性工作或者某一单位工程都可以作为一个“面”上的工作,它有诸多关键“点”构成。抓大就是要求我们树立大局意识,从大处着眼,“面”上的工作要重点抓,要抓实抓牢;放小是相对的,对于次要“点”不投入太多的人力,浪费太大的精力,放小并不是说对不重要的“点”完全“撒手不管”,只是在紧抓重要问题的同时,关注非关键点。有时候一个很小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解决不及时,处理不得当,也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如何分析和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大”与“小”的关系,经验来源于实践。要认真吸取其他工程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把好质量验收的关口,必要时要扩大项目验收级别。如在锅炉安装的过程中,对受热面和集箱内部杂物的清理要严格把关,不留清理死角,不留安装隐患,一旦清理不彻底,将会造成传热恶化,甚至发生锅炉受热面爆管等事故,将直接影响锅炉的使用寿命和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2.逐级包保、各负其责

项目管理要具体落实在工程建设当中才有其生命力和现实意义。对于新建工程来说,参建单位多,人员复杂,但相对建设单位来说又存在工程管理人员力量不足等实际问题,显而易见只依靠建设单位自身的力量来管理好一项工程,难度是很大的。因此,就建设单位来说就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好各参建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团体优势,明确目标责任,各负其责。要在工程建设当中真正形成“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执行,凡事有人考核”的良好局面。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的管理要形成一个自下而上的管理体系,将参建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吸收进来,共同参与施工管理,形成畅通的管理渠道。上情能够及时下达,下情能够及时上报,下一级要对上一级负责,实行逐级包保制度,真正实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心中有压力。只有形成这样的工作氛围,才能更好的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才能更好的发挥集体智慧,才能更好的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分工明确、共同作战

分工明确、共同作战,就是要细化职责和权限,只有分工没有协同作战的意识,形成不了合力,浪费人力资源;如果不进行明确的分工,人就容易滋生懒散习性,遇到问题容易发生推委扯皮现象。要积极推进“强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好监理公司的监理职能。要努力做到依靠监理但不依赖监理,信任监理但不顺从监理;在赋予监理一定的权利和独立开展工作自主性的同时,要对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委托监理公司来管理工程,监理公司就应该做到为业主所用,为业主负责,为业主服务;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从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出发,从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高度负责的大局出发。监理公司的监理职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工程建设的中间过程就多了一道控制屏障,施工过程也始终会处于可控在控状态,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

4.有奖有罚、奖惩分明

第2篇:城镇建设管理范文

[关键词]土地行政管理、新型城镇化、土地征收、土地资源管理

1引言

过去20年间中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最大规模、最快速度的城镇化过程。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2016年,中国城镇化率由19.4%提高了37.95%,达到57.35%。然而中国城镇化在不少地区都存在“冒进式”和“摊大饼式”的发展现象,导致了外表繁华而内里不安全、不舒适的虚假城市化。另外,由于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明显的“重城轻镇”、“重大城轻小城”的政策,城乡二元结构逐渐突出、大小城镇差距拉大。针对上述严峻问题,中共十八大提出要摆脱传统城镇化,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并针对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提出要树立资源节约型的城镇化新思路、走城乡协调发展的路子。土地行政管理是指为了当前和未来的社会整体利益,以政府作为管理者对土地进行有效配置和持续利用。在此新背景下,土地行政管理任务十分繁重,在面临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的同时,必须要抓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把“保资源、保权益、保生态”作为新的使命,破解目前土地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两类所有权不平等的矛盾、行政管理者缺乏监督机制等影响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问题。与此同时,政府作为土地行政管理者在行政过程中的无作为、错作为导致了更加严重的问题和更加激烈的矛盾,例如低价征收农民土地后高价出让土地使农民利益受损、土地寻租现象层出不穷等。综上所述,总结在城镇化过程中政府作为土地行政管理者出现过的问题,在新型土地利用要求下,完善土地行政管理制度,改正行政管理错误行为。

2新型城镇化对政府提出的要求

新型城镇化是以发展集约型经济为目标,以民生、可持续发展和追求质量为内涵,寻求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产业结构布局合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模式。而在传统城镇化的过程之中,土地行政管理行为则存在当官的“一言堂”、拍脑子就想出来的规划、违规卖地等以及层出不穷的土地寻租等问题,这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健康发展要求背道而驰,因此新型城镇化对土地行政管理者提出了新要求。

2.1以人为本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之一即以人为本的民生城镇化。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利用土地的主体,在城市的设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人与规划、人与政府、人与土地的和谐统一。

2.2多规合一

要推进城市化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要坚持协调发展。之前我国三大规划: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五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年或十五年、城市总体规划二十年。三个主题规划的不衔接导致我国土地利用不合理,土地违规违法利用等问题频发、各部门间的意见不统一行政管理效率慢、成绩差。所以一定要衔接好各部门,统一各部门间的意见,整合各部门间的利益。

2.3以市场利益驱动为主,政府起规划引导作用

市场、价格、竞争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手段,可中国之前的划拨土地和协议出让土地的出让方式经常是从政府作为一个土地的所有者从获得个人利益的角度而不是从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管理。例如土地地价管理中政府在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时,时常出现寻租现象。即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贿赂当地政府有权者后,能够以极低的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对当地的土地质量造成了极大地破坏。所以政府应退出参与者的角色,重归引导者的角色。

3土地城镇化过程中由于行政管理不到位出现的问题

3.1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内涵挖潜不足

从耕地利用层面分析,即便中国已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例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的重点仍然是保持数量单指标平衡而非数量、质量综合指标的平衡,使得耕地质量得不到保障。而中国短缺的耕地资源不仅面临着城镇化用地需求的竞争,同时要考虑产业产值差比过大引起的农业劳动力流失,从而导致耕地抛荒、弃耕、复种次数降低等耕地利用效率下降现象。从建设用地利用层面分析,由于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注重经济效益,为追求政绩及城镇化率指标,甚至成为土地违法主体,种种行为导致城市土地利用规模得不到有效控制。在土地利用方面仅注重数量、忽视土地利用质量,造成城市闲置土地数量过大。根据土地利用处数据,2016年湖南省闲置土地共817.67hm2,其中未处置面积444.99hm2。

3.2快速城镇化导致的耕地及粮食安全问题

在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下,城镇化占用了城市周边大量的优质耕地,而农田的大量丧失以及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导致粮食产量下降。虽然有18亿亩耕地红线及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约束,但是优质耕地后备资源的短缺,单一的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模式既满足不了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对耕地数量的需要,也无法实现耕地质量占补平衡。但政府之前占用优质农田补以旱地、劣等地的现象却层出不穷,而且《土地管理法》对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只要求缴纳耕地开垦费,并未强制要求执行耕地开垦及耕作层表土剥离工作。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一过程又一般是不可逆的,导致耕地面积增减挂钩但是耕地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由此使得粮食减产和国家粮食安全受到了威胁。

3.3被征地农民利益没有得到保护

政府作为土地征收的执行者与判决者,在土地征收行为中存在曲解政策、缺乏监督机制、征收管理程序缺乏透明度等突出问题。在城镇化过程中、公共利益无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牺牲农民合法利益,将土地低价从农民手中获取,滥用征地权利剥夺农民利益后高价将土地出让。开发商由低价购地节省了大量成本,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获取高额利润,而被征地对象却无法分享城镇化收益。与此同时,政府作为征收行为的执行者、补偿标准的制定者,没有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而是参与征地行为,同开发商与农民形成对立面攫取征地利润。例如制定补偿标准时,是按原用途产值的倍数进行补偿,没有体现土地变换用途后的潜在收益。按征收补偿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以全省粮食单产406.87kg/667m2,现行粮食收购价2.72元/kg,征收最高倍数计算每667m2仅33000元,没有与现有经济水平相适应,无法体现土地的利用价值及对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同时,补偿标准的明显偏低也代表着农民的基本权益在与政府权力对抗中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合法权利不能得到维护,这都将引起农民对于失去土地后的安置以及社会保障问题担忧,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3.4政府、企业的土地寻租行为影响

土地行政管理者的寻租行为是指管理者利用其所掌握的政治权利依靠政治行动而不是市场竞争来重新分配产权,将属于公共或别人的利益,通过再分配性的政治干预转变为自己的私人利益。寻租行为将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不利于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公平公正交易秩序的建立,从而致使土地资源配置扭曲。寻租行为中由于政府通过征地和批租土地获利极高,企业圈地倒手获利很大,地方政府官员亦可中饱私囊故而层出不穷。而以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规减免地价的情况则妨碍了按供需对于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偏离了土地资产在市场经济的资本价值规律,进一步导致建设用地指标紧张和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尤其在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乡镇政府为了城镇建设筹集资金,追求发展速度,零地价、负地价等优惠政策;企业为了发展筹集资金,与政府共同分割土地出让金利润,在国家经济开发区热潮掩护下导致了政府和企业大量圈占土地并产生大量闲置土地,使土地利用率低下,资源浪费和破坏严重。

3.5忽视土地污染问题,生态环境恶化

由于不注重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保护,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变极大地影响了土地生态系统的组成和结构,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导致生态效益的降低。而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引进高污染企业在当地落地,导致土地污染、土壤破坏、水污染等问题。

4对土地行政管理的改进建议

4.1落实土地利用规划,注重土地存量挖潜

发掘存量土地潜力,保证城市化发展的用地需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利用闲置土地对于闲置满1年的,要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闲置满2年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外,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已经动工的项目闲置土地,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近期难以继续开发建设的,要拟定处置方案,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引导城市住宅、商业和服务业项目建设同旧城改造有机结合,鼓励进行旧村改造和“空心村”治理。

4.2多规合一

针对我国城市空间规划体系的规划种类丰富、不同行政部门应用的体系不同、信息协调不充分,导致规划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时存在矛盾冲突、行政资源集约程度不高,甚至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增加。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甚至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个蓝图。通过逐步形成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解决现有规划上的规划主体不统一、规划期限不对接,上位规划缺失的问题,将是对规划体制的重要完善,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并在更大尺度上建立一个统一的一张图规划管理平台,便于规划工作的科学开展。

4.3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过程中,由于一般是自发的分散性流转,流转区域局限于本村或者本组的农户之间。流转形式单一,大多以转包为主,且流转的土地非粮化和非农化经营(用于园地或者观光旅游地),土地流转效益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其价格多数偏低,甚至出现补偿倒挂现象。就需要政府对农地流转进行约束,对转包、租赁及多种流转方式进行鼓励,禁止流转土地非农化,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实现集约化经营。

4.4加强官员道德修养,提升官员素质

产生腐败的因素很多,其中道德这个因素不可忽视。人的道德素质的高低与腐败现象的多少成反比关系,道德素质提高了,腐败现象就会减少。官员的道德品质是否高尚直接长远地影响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全体国民的道德素质及修养的提高。所以,要加强官员道德修养,提升官员素质。

4.5认清政府的职能定位

政府作为土地行政管理的执行者,在土地行政管理体系中应充当监督者、引导者的角色。因为土地是国家之根本,土地行政管理中所囊括的地籍、地价、地租管理等都与国民息息相关。政府如果成为控制者、参与者必然会从自己的利益角度出发,无法从公众利益角度作出真正有利于人民的政策决策。

4.6改革土地征收有关制度

应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使失地农民有社会保障。现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以年产量产值乘以一定倍数,但最高也不超过30倍。而现在物价水平较高,而农业产值低,尤其是失地农民无其他收入来源,所以应重视相关政策、标准的完善。政府参与征地行为时,应作为服务方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主要内容进行评测,并在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听取组织和农民意见。公告后对于草案进行修改定审再次公告,并将最终定价权与农民一起分享,使农民得到公平合理补偿,保障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还可建立发展权有偿转移制度,例如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产业承接转移等,这样可以使农村地区也能享受现代化成果。

[参考文献]

[1]邱晓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障农民合法权益[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27(01):35-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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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彦随,王介勇.转型发展期“多规合一”理论认知与技术方法[J].地理科学进展,2016,35(05):529-536.

[4]姚旻辰.经济发达地区土地行政管理绩效评价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1.

[5]黄小虎.进一步推进土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J].红旗文稿,2009(15):19-21.

[6]韦丽.基于流程管理理念的重庆市土地行政管理改革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6.

[7]黄志强.如何看待近期政府对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08):22-23.

第3篇:城镇建设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环境;土地资源管理;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在我国政府部署和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背景下,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这就意味着城镇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城市文化发生战略转型。此种情况,对土地资源管理影响比较深入,使土地资源管理面临消除城乡差别与公共服务、土地资源如何公平利用等问题。总之,城镇化建设环境下土地资源管理面临诸多问题,需要科学、合理的调整与强化土地资源管理[1]。

一、城镇化建设环境下土地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一)消除城乡差别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差别问题日益现象,不仅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镇化建设。所以,我国政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学者一直在呼吁城乡二元分治的取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也明确说明了城乡二元分治结构的确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要求各地区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西方一些国家在解决城乡差距问题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即城乡公共服务覆盖均等,让农民与市民共同享用同等的公共服务;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均等的,让农民与市民享用一样的公共设施。这种措施的实施,使得越来越多高收入人群将住所定居在城郊地区,拥有宽敞的、舒适的、自由的居住环境。由此说来,通过普及城乡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城乡差别。但综合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公共设施普及情况来看,基本上城市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已经全部覆盖,但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公共设施普及还处在初级阶段。由此可以充分说明,我国存在城乡差别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严重[2]。

(二)土地管理中公平正义与效率问题

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国在提高经济发展速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的同时,强调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平性。但我国的确在土地管理方面做到公平正义与效率?答案是否定的。尽管在1978年我国政策落实变强调公平公正与效率同时兼顾,但实际工作则将在效率看做首位。而1990年以后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就更加尖锐。从土地资源应用方面来看,我国为吸取土地财政,推行土地出让政策,政策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城市化初级阶段的资本短缺的困难,但土地出让容易造成资源配置、跨期分配效果不合理情况发生,导致土地财政有效性与合理性分离。对此,我国中央统一领导决定执行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制,要求各地方按照中央政府下达的命令来推动土地财政计划,即土地置换。在土地财政计划实施的情况下,土地财政的确有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所产生的土地使用公平与效率矛盾越加激烈。

二、解决土地资源管理问题的有效对策

综合看来,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管理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土地资源的公平利用与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提升。对此,笔者建议采用以下措施来解决土地资源管理问题。

(一)加强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生态文明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充分说明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进步,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应当高度重视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即以生态文明为指引,科学、合理的规划土地集约利用工作、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开发区规划工作、景区规划工作等,使生态文明渗透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改变以往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土地资源不合理应用等情况,使土地资源有效应用的同时,提升生态环境的价值,为人们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二)加强土地政策的动态构建

执行切实可行的土地政策,不仅能够改善民生问题,还能够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而这一目的的实现,需要加强土地政策的动态构建,即实时了解国内市场动态、国外市场动态,明确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及土地资源利用价值等,着眼于我国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制定可促进我国持续发展的土地政策,有效落实土地政策。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每年土地利用情况及土地需求情况,适当的调整土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作用,宏观调整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可以造福国民,并促进国家持续、健康发展[3]。

(三)树立先进的、正确的治理理念

土地资源管理问题的有效处理,需要树立先进的、正确的治理理念,从时代特点的角度出发,科学、合理的优化、调整土地资源管理方案,使土地资源管理在治理理念的引导下、科学技术的辅佐下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管理作用,提高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果。对于先进的、正确的治理理念的树立,相关部门应当考虑科学技术的应用、土地资源管理现状、国家持续发展需求等相关方面,提出可行的、有意义的治理理念[4]。

三、结束语

在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管理受其影响较大,出现诸多问题,导致土地资源管理效果不佳。对此,应当加强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土地政策的动态构建、树立先进的治理理念等措施来调整和改善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土地资源管理作用。

参考文献:

[1]方雷.基于云计算的土地资源服务高效处理平台关键技术探索与研究[D].浙江大学,2011.

[2]关新,唐韵,王韧等.GIS在土地资源动态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硅谷,2010(8):39.

[3]张一峰.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4):128-128.

第4篇:城镇建设管理范文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我国农业在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发展驱动下,正以较高的发展速度迈向新阶段,农业生产面临的各项影响因素自然成为农业发展侧重研究的内容,在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下,降水不均且缺乏稳定性的气候条件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直接影响,而水利工程作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应对干旱等问题的重要工程,其建设管理工作发展途径,成为相关工作者当下重点关注的问题。

1基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优化策略

1.1重视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监管

在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中,全面有效的监管工作是确保工程建设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重要内容,也是相关部门维护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因此,基于水利工程施工建设流程的监管工作尤为关键。具体工作可从优化规划设计、完善监管制度、合理安排工序等方面入手,以此维护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针对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为确保工程在整体上与工程辐射范围内的农业生产需求契合,应重视审批制度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相关部门应以实际效益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的首要审核标准,确保工程能发挥自身在水利资源分配利用方面的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一定保障。基于乡村振兴对农业生产的要求,地方相关部门应结合地方农业生产实际情况,思考工程规划设计内容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从水利工程自身的的施工位置、规模设定、建设资金等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工程建设需求,进而将相应内容进行申报,由上级部门对工程规划设计进行审核,得到批准后方可正式进行施工建设。

1.2重视工程建设环境

基于水利工程自身运作机制对环境条件的需求,应针对江河湖泊等水资源环境条件进行管理,旨在维护水资源质量安全。规避人类活动对水资源环境条件造成严重破坏的现象出现,借由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应用的水资源的质量,进而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奠定基础。在水资源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应对水资源自身的利用进行管理。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能够遵循节水原则,按需开发利用水资源,合理调度区域内的资源,以此构建合理的水资源平衡[1]。通过提升水资源检测与监控工作的时效性与全面性,降低水利工程自身建设对水资源开造成的不利影响。

1.3重视应急管理

基于地质环境条件、水文环境条件、恶劣气候对水利工程运转的影响,在建设管理工作中应将各类突发情况纳入应急管理方案中,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便于充分考虑工程所处环境条件与气候条件可能引发的不利状况,进而完善水利工程中的各项设施与机制,如紧急情况预警机制、疏导机制、抢险维护机制等,提升水利工程对各项意外风险因素的抗性,降低水利工程在突发情况下对用户可能造成的危害。

2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优化策略

2.1明确权责范围

为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能够处于良好管理状态,可借助项目法人责任制为工程提供良好管理环境。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应用,可从工程招标管理方面优化工程建设条件,为监理制的落实提供一定有利条件,是当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完善自身体制的关键。因此,应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水利工程当下多元化投资机制,针对不同项目类别,设置相应的项目法人。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稳定性与全面性,对项目法人自身的资质进行检查,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始阶段确立对应的项目法人,针对未确立项目法人的项目,应不予审批。在维护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对项目法人单位进行全面审核。

2.2重视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对水利工程质量及实际效益有直接影响。因此,应建立动态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对水利工程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造价管理,确保各项工程施工建设目标与资金配置对应,保证工程质量,避免不合理的资金配置对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覆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中的成本支出,便于资金向重点工程内容倾斜,提升重点工程建设质量。除此之外,工程造价管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部分人员为一己私利采用不合理成本支出方式进行施工建设的现象,及时对工程从设计到竣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支出进行管理校正,合理配置施工中的人力物力资源,在维护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同时,综合提升工程实际效益。

2.3加强经费内部控制管理

相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从工程自身管理规定的资金使用标准出发,依照规章制度监管经费使用情况。针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项采购环节,侧重提升采购审批管理力度,规范审批流程,遏制违规采购的问题,同时,应借助预算管理工作制定的经费使用指标,按照预算计划合理支配资金,除此之外,应借助信息技术自身的高效性与真实性,完善财政一体化平台等信息平台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环境,遏制挪占私用资金的问题,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中经费使用的合理性[2]。

2.4建设高素质专业队伍

作为落实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主体,水利人员队伍自身素质水平决定了各项监管工作能否落到实处。重视专业队伍建设工作,具体从内部强化培养与外部引进两方面入手。针对内部培养,水利部门可定期组织专业学习培训或进修活动,另水利成员队伍在专家讲座学习或外出进修学习的影响下,不断扩充自身水利专业知识储备,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认知水平,进而针对自身在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从环保理念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出发,在更高的思维层次分析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具体应解决的问题,为上级部门提供自己的专业见解与实际说明,便于水利部门整合地方水利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不断完善建设管理工作体系,丰富管理内容[3]。而针对外部引进,水利部门应与时俱进,完善自身人才引进标准,引进复合型水利人才,以此提升水利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水准,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建设发展提供一定助力。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农业发展趋势对农田水利工程的需求,为确保其水利工程能够有效配置利用水资源,维护农业生产环境,应从水利工程自身运作机制出发,综合优化其建设与运行管理,维护质量安全,提升运作稳定性,促进农业发展顺利进行,为农业经济增长提供有利条件,为乡村振兴奠坚实基础,提升农业发展对我国整体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厍景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措施研究[J].南方农机,2020,51(24):73-74.

[2]赵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与管理[J].现代农村科技,2020(12):46.

第5篇:城镇建设管理范文

农业生产方式变革的基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中国农村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改革到今天,中国农业与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态化、科学化的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还相距甚远。通过新型小城镇建设,在吸引农业人口转移的同时,必然带来农村土地管理方式的变革,进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又一次变革。

二、新型小城镇建设乡镇财政所面临任务

1.基础设施投资

主要用于城镇道路和交通、通讯、内河治理、供水、供气、供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化、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关系到新型小城建设的规模和承载能力。

2.公共服务保障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这部分支出是乡镇财政支出的核心部分,直接体现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主要内涵和小城镇建设的质量。

3.扶持产业发展

主要是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税式支出、财政贴息、研发补贴、人才引进补贴、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这项支出既关系到新型小城镇能否做大做强和可持续发展,也是关系到乡镇财政能否处理好财政与经济关系的重要问题。

4.带动“三农”发展

新型小城镇建设必然产生对“三农”的多方面需求,自然带动“三农”的发展,但新型小城镇发展速度超过了“三农”发展的速度,小城镇建设目标也难以实现。为此,乡镇财政在支持乡村道路建设、农村科技推广、农民培训、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生态建设等方面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5.财政管理创新

传统的乡镇财政为生产型财政,后又转向吃饭财政,公共财政的作用发挥不足,财政管理不规范,管理手段落后。新型小城镇建设使得乡镇财政收支规模、支出范围、支出项目将发生变化,公共财政的特征更加明显,预算更加规范,管理更加严格,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将成为乡镇财政管理新特点。

三、新型小城镇建设中乡镇财政面临的问题

1.财力紧张

当前乡镇财政困难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具体表现:一是财政的经济基础薄弱,大部分乡镇工业不发达,商业规模较小,税源少且不充裕。二是现行非税收入极其有限,国家规范收费之后,乡镇原有的收费项目所剩无几。三是营业税提高起征点和大部分企业营改增后,现行分税制体制下,乡镇财政收入下降。四是乡镇政府无权发行城镇建设债券。

2.刚性支出

一是保吃饭的压力。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尽管收入不高,但对财政来说仍然是一项刚性的首要支出和沉重压力,养人支出目前仍占乡镇财政支出的70%左右。二是乡镇基础设施落后,维修改造、扩建、配套任务繁重,财政无力承担,拖欠工程款在乡镇是一种普遍现象。三是公共服务支出不断增长,财政处于低水平保障,甚至难以保障。

3.政策缺陷

一是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家土地政策的红利基本上被大中城市所独享,土地财政成为城市财政的主要特征。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基本上是挤占乡镇非农业用地,在国家更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今天,新兴城镇用地也随之纳入严控之中,大量的土地收益将成为历史,土地非税收入在新型小城镇建设中将看不到优势。二是国家对“三农”的支持,仅限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农民的生活上,而对农业人口转移中所发生的费用并没有纳入显性支出之中,农民享受不到市民化待遇,如低保、失业等支出,增加了农民改变身份的风险,抑制了农业人口的转移。三是农村土地难以实现流转,农民没有改变身份的本钱,城市人口回流农村又受到农村房屋产权转移的限制,城里居民与农村居民消费资金相互融通的渠道没有打开,导致新型城镇建设难以聚集农业人口。三是分级分税财政体制下,乡镇财政很少获得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依据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乡镇财政自身无力解决新型小城镇化建设的财政压力问题。

4.理念僵化

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以来,小城镇建设出现“重口号、轻行动,重外延、轻内涵,重眼前招商、轻整体规划”的现象。小城镇建设中遗留下来环境欠账、生态欠账、公共服务欠账很多。近年来很多人片面认识“公共财政”,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没有有效发挥,财政与生产的关系几乎被割裂开来,开辟财源的意识淡薄,财政扶持支柱产业的杠杆作用几乎殆尽。

5.管理粗放

由于乡镇发展落后,长期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础,新型小城镇建设也不例外。尽管近些年,包括乡镇财政部门在内的管理部门吸纳了部分大学生充实到管理队伍,但特别优秀人才少见,长期扎根乡镇的干部不多。在产业中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管理人才更是缺乏。乡镇人才的匮乏,导致各方面管理的粗放,严重影响了新型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质量。

四、新型小城镇建设的财政政策支撑

1.财政部门积极参与新型小城建设规划制定

新型小城镇建设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满足人的需求,适应人的生存,是新型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目前国务院已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但是在国家层面上具体的新型小城镇建设规划还没有出炉,地方层面上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型小城镇建设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也未见头绪。加快新型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制定规划内的新型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是科学建设新型小城镇的前提。首先是确定重点建设的乡镇。对聚集人口潜力大、产业基础好、乡镇财政状况优的乡镇优先建设。特别是交通便利的县城与县城之间,辐射区域广、跨度长、流动人口多的乡镇,更要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在制定新型小城镇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中,财政部门必须作为主要部门参与制定。财政部门既要积极保障新型小城镇建设的公共支出,也要使新型小城镇建设控制在财政可承受的范围内。

2.加快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地方各级财政分得的蛋糕有多大,不仅取决于本级全口径的财政收入规模,更取决上级政府如何切割蛋糕。小城镇发展缓慢不仅仅是市场经济下资本选票决定的,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于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要素政策、财政政策等,财政状况制约着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了从财力上保障新型小城镇公共建设需要,应完善现行财政体制,实施更加有利于新型小城镇建设的中央、省、市、县和乡镇的分税制以及土地收入分成制度,扩大乡镇财政留成比例。必要时,对国家规划建设的非城市周边乡镇的新型小城镇实施分成比例倒置,土地收入全部留用(弥补近些年乡镇土地红利的流失),省级和市级规划的新型小城镇上缴的财政收入全部留用。只有通过让乡镇财政获得更多的可支配财力,才能保障新型小城镇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3.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

推进新型小城镇建设,必须增加小城镇对农民转移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城镇规划、完善的基础设施、高质量的社会文化生活,增强基本生活设施和精神生活保障,提高农民进城吸引力;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养老、就业、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增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提高农民进城吸引力。为此,对困难乡镇应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一是在保障社会保险和教育统筹的基础上,提高乡镇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失业补助的标准,实现乡镇居民与城市居民的同等生存和生活待遇,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补助到位,坚决消除拖欠、挪用现象。二是增加乡镇的财政专项补贴,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科学、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补助,改善乡镇公共服务落后状况,提高乡镇居民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缩小乡镇与城市的差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绝大多数乡镇缺少具有本地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国家垄断产业(电信、电力、石油、盐业等)又从乡镇掠走税收和高额垄断利润。在新型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中央、省、市财政应在预算单列新型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实现城市对乡镇的反哺,使为城市发展建设做出贡献的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实现本地化的安居乐业,真正解决农民工候鸟式的生活,实现社会的稳定。

4.积极探索新型农业人口转移成本分摊机制

在农业人口向新型小城镇转移过程中,城镇增容必然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政压力,为此探索建立科学的农业人口转移成本分摊机制将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难题,破解这个难题的唯一办法就是解放思想,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尝试用农民土地流转收入换入城安置费用。二是尝试农民住宅面向城市殷实富户开放流通,实现农民住房财产与城市居民收入的转换。三是农村土地在确保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前提下面向城市资本开放,吸引更多的非农资金投入农业,既实现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维持国家粮油安全,又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更多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就地转换身份,或有能力进入新型城镇享受市民待遇。四是增加上级财政投入,对小城镇新安置农业人口实施补贴政策,缓解乡镇财政压力。五是设立农民在小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助政策、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等等,增加转换农民收入,自力更生承担进入新型小城镇的成本。

5.加大财政对乡镇特色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

在推行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同时,财政应重点支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运输等体现乡镇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产业发展,通过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利用财政的税收政策、贴息政策、国家参股政策、补贴政策等,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要重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公用设施投资运营,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引致投资的作用,引导更多的私人资本投资于新型小城镇,加快新型小城镇建设步伐,为新型小城镇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6.实施乡镇人才引进的财政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