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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精选(九篇)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1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个企业加强其财务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能有效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本文主要研究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并分析了现阶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相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措施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引起了各个企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然而即使企业按照一定的审计规范和指引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分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概述

现有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组成,但起初的财务管理仅仅是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告进行内部控制时只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仔细审核,并写出相应的审核报告即可。为了披露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在SOX法案的基础之上形成了新型的财务审计形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这种财务管理形式保障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加强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通过这样一个法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成为财务审计的一项新型业务。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三要素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三要素分别是: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和审计计划。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在审核财务报告时确保其在进行内部控制时不会发生问题。也就是说在给企业决策者提供其需求的财务信息以提高企业决策者的工作效率,确保其工作质量。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时通常采用自下而上的审计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便于拟测试和控制。自上而下的审计方法其首要任务是充分掌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整体风险,然后将中作重点集中在对公司的控制,并且倚重重大账户进行工作下移、列报以及相关的认定。在制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计划之前要整体评估风险、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等。其中评估风险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在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时应对公司及其运营状况有了充分的了解,避免风险的发生以及在风险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

3财务报告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3.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性质不明

我国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性质并不明确,要知道鉴证业务与非鉴证业务有很大的差别,从美国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可以看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应该属于鉴证业务范畴,然而我国的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中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性质存在争议,因此对其性质进行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3.2审核数据不一致

注册会计师对不同类型的业务给出不同的审计意见,之所以这样也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性质不明确有直接关系。由于监管部门尚未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给出明确的说法,因此会计事务所在进行实际工作时所依据的相关规定也各不相同,甚至有个别事务所所依据的规定标准已经被废止。

3.3评价标准不完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评价标准直接关系到最终目标的实现。例如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对财务报表审计进行衡量、评价,这时利用财务管理中的相关准则评估报表是很恰当的,但是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审核的并不是数据,因此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是一件复杂且困难的工作,因此各个国家都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或者相差不大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因此要想很好的实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最终目标的前提就是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价标准。

4提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措施

4.1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审计准则及指南

我国在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审计准则和指南时可以借鉴美国推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时的经验教训。美国的SOX法案404条款的实施之所以被推迟是因为其对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缺少相应的审计准则。于2004年3月的ASNO.2.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给注册会计师指引了方向。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许多从业人员都发现其给实际工作带来许多不便而且还与美国证监会(SEC)的有关标准互相矛盾,因此PCAOB对其进行了优化处理从而实现了与SEC的相关标准完美衔接。

4.2完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评价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非是对数据进行审计而是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因此应该遵循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时也需要制定一套相应的评定标准,以方便注册会计师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美国采用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标准是《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我国在制定评价标准时一方面借鉴了美国的相关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结合了我国的具体国情,对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较大的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评价标准,但这一标准并不适用与中小型企业。因此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并得到企业的认可的评价标准势在必行。

5总结

总而言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企业能否持续发展下去,因此充分重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十分重要。我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因其发展时间尚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审计的相关规范,促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秋菊.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有关问题的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3):65-72.

[2]张萍,葛玉洁,曹洋等.公司治理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管制度的比较——西方内部控制研究文献导读及中国制度背景下的展望(三)[J].会计研究,2015,(8):86-92.

第2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一、内部控制审计概述

企业的管理活动中,内部控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的内部控制主要试图解决以下三个问题: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是否可靠,资产的是否安全完整,法律法规的是否得到遵循。安然公司和世通公司的财务舞弊丑闻推动了《萨班斯法案》的出台,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随后配合出台的第二号审计准则(AS2)以及第五号准则(AS5),使得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成为一项新的独立的业务,此项业务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并行。内部控制审计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关注企业管理层呈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对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定义:内部控制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详细评价法,一种是自上而下的方法。详细评价法是按照当时国际上权威机构设计的内部控制框架,对照评价对象内部控制要素健全性、设计合理性,然后再通过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考虑测试设计和运行的结果,得出总体的评价结论。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要求采用自上而下的审计方法。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定义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一种载体,承载了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它是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书面性文件,它的强制性公开披露可以使利益相关者了解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缺陷,有效准确的报告可以为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提供依据。

美国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定义:注册会计师根据SEC和PCAOB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对企业管理当局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估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这一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经过相关资料的查询,我国目前并没有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确切的定义,由于之前审计报告主要是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因此在各种出版物和政策法规中关于审计报告的定义更多的意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由此,本文结合传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定义和美国的经验,尝试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下一个定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指中国注册会计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认识内部控制局限性以及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关注企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健全性,同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最终针对审计情况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要素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要素上具有很多不同,例如,在标题使用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之前大多称为“审计报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规定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引言段部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引言段中规定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在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没有类似描

述。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重大缺陷进行披露等。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要素内容解析

(1)由对比可以看出,以后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时候,在标题上要区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免混淆。

(2)内部控制审计期间和标准。众所周知,财务报表是涵盖了一个期间,《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虽然规定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在具体的审计工作执行中是选中某一日,作为基准日,审计人员根据从这一基准日执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通常在实务中,企业要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CPA 只需要对自我评价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即可。

(3)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的说明段。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此段内说明内控的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错报的可能性,同样存在不能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实务中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也可能引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失效,内部控制本来制定的控制程序的效果有可能降低,报告中的反映的结果并不一定准确,存在不能反映未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否的可能性。

(4)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企业的内部控制缺陷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程度不同,按照其影响程度不同进行分类,主要有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CPA 应评价企业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找出存在的重大缺陷。如果 CPA 发现企业的管理程序方法对编制的内部控制目标有重大不利影响,且确定属于这些重大不利影响属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大缺陷,在与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沟通的时候,应当采用采用书面的形式,来达到改进企业的管理的目的;与此同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应当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主要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提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但无需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

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

2004 年 12 月 3 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的 AS2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作了详细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一份独立的第三方报告,由外部审计人员审计后,注册会计师给出审计意见出具报告。

美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及标准如下:

(1)无保留意见。审计范围没有收到限制,内部控制不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可以参考内审人员的成果。

(2)保留意见。审计范围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3)无法表示意见。审计范围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4)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项。

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共有四种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其意见类型及标准如下:

(1)标准无保留意见。上市公司符合下面两个条件,CPA 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企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企业自身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虽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仍有一项或者多项重大事项需要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的,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说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并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3)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的,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重大缺陷的定义;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影响程度。

(4)无法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应当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就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与董事会进行沟通;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已执行的有限程序中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对重大缺陷做出详细说明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方式

1.美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方式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选择单独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采用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合并出具一份报告的方式。如果注册会计师采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单独出具的形式,那么他在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时候要增加一段说明段:根据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的要求,我们还审计了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并且出具报告,发表了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

如果注册会计师采用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合并出具一份审计报告的方式,则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在同一份报告上公告。

2.我国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形式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采用单独出具一份报告的披露形式。但是在实施具体审计工作中时,可以采取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的方法。

六、结语

通过比较美国内部审计报告与中国内部审计报告在定义、要素、意见类型、披露方式等方面的不同之后,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内部审计报告在吸收了美国内部审计报告一部分内容的同时,也加入了中国特色的元素。由于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发展比较晚,且《指引》刚刚颁布实施,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实施案例相对匮乏,所以本文不能结合全面我国内部控制实施的情况,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进行研究和探索,这是本文研究的局限所在,希望未来能够在本文的研究基础上深入探索,以期为我国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荣,吴益兵.美国财务呈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比较[J].财会通讯,2005 年第 8 期.

第3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一、企业内部审计报告应用的现状分析

当前环境下,企业内部审计结果应用虽然较以前有了更具系统性和规范性的良好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与加强。

首先,企业领导层配合度不足,导致审计报告应用上的不到位和流于形式,无法落实于具体的财会管理实际。其次,审计报告应用及问题整改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造成结果应用不能有效落实,监督约束难以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这些问题都直接制约了审计报告的有效利用,造成了企业财会管理工作长期无法得到本质上的有效提升。

二、审计报告有效应用的重要性

首先,内部审计报告积极应用能够有效落实企业发展目标,帮助企业管理者充分认识企业当前财务状况及管理现状,帮助其制定更科学的预算目标。其次,内部审计报告有效应用能够切实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实现有效风控,将一切风险最大限度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长时间问题遗留给企业造成实质上的风险与损失。再次,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辅助,其结果的有效应用能够充分保障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管理活动中的决策支持作用。

三、充分利用内部审计报告的措施与建议

前文我们已经简要分析了内部审计工作及结果应用对于整个企业管理工作所具有的积极作用。而想要实现内部审计报告的充分利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内部审计报告规范性

首先,内部审计报告编写要坚持三方面原则:客观性、重要性与简洁性。客观反映内部审计工作所发现的财务问题;重要性是指财务问题的指出要区分轻重缓急,帮助企业管理者能够在后续整改工作中更好的分清重点、了解主次,达到事半功倍的整改效果。简洁性是从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写出发,力求语言精炼、条理得当,避免内部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产生误解和混淆,提高内部审计报告利用的效率。其次,在内容上内部审计报告要重视问题发现的正确性、及时性、客观性与完整性。便于企业管理者能够以审计报告为基础开展更多相关工作。在内部审计报告的整改意见给出上,要重点强调建设性,避免意见模糊给整改工作带来的影响与阻碍,提高整改意见落实质量。

(二)审计报告落实机制

首先,对审计报告进行及时公布,并根据整改意见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要求将整改责任落实在具体部门及管理人员头上,避免职权混杂。其次,根据各部门不同情况进行单独的内部审计问题汇总与数据库建设,将历次内部审计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并对应相对的整改意见,避免同一部门统一问题繁复出现,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及整改意见落实质量。再次,内部审计报告结果落实期间,应周期性开展整改问题落实研究会议,并邀请主要部门负责人及监督方参与,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重新分析讨论,跟进问题落实进度,避免拖沓和因为整改意见不当而影响整改效果的问题发生。再次,将内部审计报告中的整改问题落实情况与具体部门及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挂钩,建立以整改为核心的新的绩效考核体系,避免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提高工作质量与管理层的责任心与积极性。

(三)打通部门闭塞,提升财会总体质量

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报告也应当重视其在部门沟通协调方面的作用发挥,通过走访、审计、调研,不仅要发挥财务数据分析调查的作用,也应当积极发挥财会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桥梁的作用,通过内部审计这一方式,传达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基本精神,实现领导层、部门间的有效沟通,这样不仅能够实现财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本身也能够扫清障碍。

(四)加强审计人员财务素?B提升

当前企业内部审计人员队伍虽然在素质方面较前些年有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企业改革发展的需求日益强烈,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人员队伍建设也是刻不容缓。尤其是为了加强内部审计报告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应用力度及效用发挥。在审计人员的选拔与考核中应当重点强化其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积累,同时吸收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审计人员队伍的教育与培养,提升其财务素养。此外,要加强对审计人员队伍本身的规范与约束,尤其是要重视职业道德培养,通过系统性训练和授课、培训等形式加强职业道德以及审计人员职业敏感度提升,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以及内部审计报告的有效编写,为落实整改意见创造良好基础。

(五)内部审计报告与财务核算有机结合

财务核算为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及决策制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财务核算也一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利用内部审计报告促进财务核算质量提升方面应当充分做到以下几点。首先,通过内部审计实现企业财务数据有效共享,避免部门间信息壁垒,提升财务部门获取数据的有效性与及时性。其次,通过内部审计有效推进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系的科学与规范,避免权力高度集中与权利真空,让财务核算失去监督环境。再次,加强内部审计报告中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联系紧密性与同步性,通过审计与监督,确保财务管理与业务开展始终同步,确保核算工作科学与合理。

第4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国家审计风险;公告制度;风险管理;免疫系统

一、公告制度下国家审计风险

2008年7月1日审计署了《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其中第十三条明确提出坚持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强审计信息分析,提升审计成果层次,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

公告制度下的国家审计风险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将其所审计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及相关程序以一定的途径和形式向一定对象范围公告而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国家审计公告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在公开透明的同时也会带来更高的审计风险。在公告制度实行前,国家审计风险本身就已存在。但是国家审计公告制度实行后,国家审计工作被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国家审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风险更显性化及延伸化。

二、公告制度下国家审计风险管理

国家审计机关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不同大小的风险,采用相应到位的措施、方法和程序,尽可能使审计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可容忍或可接受风险的程度)。它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而是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连续的和及时的防范来达到减少损失、提高审计效果的过程。

第一阶段:风险的感知与识别。国家审计要实时对宏观、微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风险保持敏感和持续的关注,特别是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分析一项审计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审计活动潜在的风险及可能承担的责任进行鉴定。这一阶段使得整个工作重心前移,有助于改变国家审计主要侧重在事后审计的状况。即实现及早发现风险的“抗原提呈”功能。

第二阶段:风险的分析。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体系中内生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风险分析要解决的是风险的强度、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影响程度的问题。

第三阶段:风险的应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风险评价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来预防、限定和减弱审计风险,是审计主体根据所掌握的审计风险程度,按照特定的条件和预定的目标,对审计风险施以主动影响的行为过程,其目的在于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或减低审计风险的作用力。

三、公告制度下的国家审计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

(一)重大错报风险。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它分为两个层次:财务报表整体层次以及各类交易和事项、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认定层次。财务报表整体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是指与财务报表整体关系密切的重大错报和对财务报表认定有重要影响的错报。审计人员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设计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时,审计人员应当从财务报表整体层次和各类交易和事项、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认定层次考虑重大错报风险。国家审计分析重大错报风险组成要素时要把握国家预算执行审计的具体特点。

(二)检查风险。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或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实质性测试发现的可能性。审计人员可以在实质性测试的过程中通过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检查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从而把审计风险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以上。但因受审计资源、审计时间等要素的制约,审计人员不能根除检查风险,也就是说检查风险是必然存在的风险。

(三)公告风险。通过审计公告的程序将此风险向社会公众公告,但可能受某些条件的限制,产生披露不完全或披露过度的情况,由此引发前置风险和过程风险的审计不足、审计错误等问题的暴露。比如保密要求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审计公告的内容很难与审计报告完全一致。一旦审计报告反映的某些问题未能在公告中披露,将直接导致社会公众产生“误受风险”,即认为被审计单位不存在这些问题,其产生的后果相当于这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被发现。另外,比如审计公告是否在规定的审计期限公告、审计公告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等等,这类风险的产生可能源于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公告实施力度欠缺等原因。

(四)诉讼风险。审计结果公告后,国家审计出现诉讼的风险。而根据现实的状况,这种诉讼请求更主要还是来自被审计单位。在实际结果内部公开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内容的关切度相对较低。有些内容虽然被审计单位不完全认同,但出于各种原因,其经常是保持缄默。审计结果公告后情况则大为不同,一旦公告内容叙述不恰当或者有不符合事实的地方,被审计单位肯定会提出,并可能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但是诉讼风险是否存在是不必然的,它完全取决于诉讼方是否执行这一行为,如果不提讼,即使审计报告中的某些内容有不当之处,也不会有实质性的外部利益冲突。

(五)社会公众的认可度风险。社会公众作为审计的最初委托者,其必定会关注审计公告的结果是否符合其最终的目的,政府部门是否很好地履行了社会公众所交付的责任。一旦审计结果所达到的目标与社会公众的预期出现偏差,或是国家审计的结果使社会公众认为自己的权利并没有被很好地维护和利用,那么审计机关将面临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不认可风险。从目前的情形看,社会公众对于国家审计工作的期望度在日益增强,这类风险的影响也在逐渐扩大。

四、公告制度下国家审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以“内部控制的健全度”为着力点,防范报表整体层次风险

2004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就已经在《公共部门内部控制指南》中说明了内部审计机关在内部控制中的地位并规定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和任务。而我国不管在内部控制的理论建设还是内部控制测试实践等方面都落后于其他国家发展的水平。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缺失,而审计人员在国家审计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具体账项的检查,而忽视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度。因此,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要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营的有效性,并对其进行检验和测试,发现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错报的风险,不能只是“走形式”。除了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对其它可能影响报表整体层次的重大错报的因素也要关注。比如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程度、被审计单位国家资金拨付情况和资金压力大小等影响因素。

(二)加快“金审工程”建设,优化信息内部存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008年7月11日,审计署制定了《2008-2012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中表明进一步建设、完善、推广审计管理系统、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积极探索联网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建设全国审计机关网络中心、数据中心,扩展网络应用,保障信息安全,基本形成服务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完成金审工程二期建设任务,初步建成国家审计信息系统,为三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到2010年,审计署机关和派出机构基本实现业务流程无纸化;至2012年,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的审计项目要达到年度计划项目的80%以上,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成为审计人员普遍掌握的审计工具。这也符合了目前被审计单位信息化日益强大的趋势。另外审计机关应积极开发审计体系内部及其他监督系统信息资源,通过信息系统,使监督成果相互利用,发挥审计综合监督的职能,达到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建立完善的外部专家智力支持系统

在当前国家审计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一些规模较小,地位不太重要的企业或者将自身审计的重要企业的部分审计事项委托给它,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这种委托可通过招标竞选、抽签等方式进行。另外,可以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融入国家审计工作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除了利用这两种力量外,还要建立完善的外部专家智力系统,即建立专家咨询系统。在审计活动中,往往会涉及到国防建设、高科技研究、大型公共工程、环境保护、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等内容,审计人员对这些领域的业务性质、流程和范围了解的缺乏,会给审计过程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因此建立专家智力支持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四)完善审计公告形式风险,规范对外公告内容

除了由于公告前审计过程所引发的审计风险,审计公告本身制度发展的不完善也会导致审计风险。因此最好是通过建立健全审计公告制度本身来控制。例如在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格式与内容可以考虑借鉴民间审计的做法对审计意见进行分类,对不同意见类型的审计结果的公告,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没有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结果相当于无保留意见的公告可采用标准式审计公告。即规定专门的格式、结构、各段的内容和措辞。由于公布审计结果是国家行政行为的范畴.有很强的严肃性,因此最好在主流媒体上公告,如各级党报、电台、电视台以及专业报刊公告等,而且只适合于高级审计机关必须及时报告重要审计结果时采用。目前,我国每年在新闻媒体上刊发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在“两会”上宣读审计报告都是这种公告形式的体现。不管如何,完善审计公告制度,对这些内容做出具体的规定,防止模棱两可的做法。

(五)有效利用社会大众媒体资源,及时准确接受和传达民意

有关学者对社会公众有关调查报道途径的可信度认知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公众对大众媒体上的调查报道的可信度认知是较高的。自2008年年初,云南省审计厅与省内12家主要新闻媒体签署“审计工作宣传合作备忘录”。(中国青年报2009-10-10)1年多来,云南审计厅实现了它的“承诺”:召开新闻会3次,媒体吹风会两次,邀请各类媒体采访报道审计工作10多次。今年上半年,审计厅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29个,这些结果都在“云南审计信息网”上公示。 为让社会了解审计情况,“云南审计信息网”还设置了一个还原审计工作的专栏:“现场审计”,网民随时可以从中查看审计中发生的问题、信息、动态等。2009年8月3日,审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吴绍吉做客云南网,通过在线访谈向网民详细解读了“2008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况”,网民回应热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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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劲松.审计风险管理[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4]王长友.审计研究简报 [Z]北京: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第4期,2009-6

[5]邱学文.公告制度下的国家审计风险管理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学院:2008

第5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外延依照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提出的内部审计最新定义,认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比较中外内部审计的定义可以发现,其中最大的差别在于我国内部审计仍处于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过渡阶段,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监督与评价,内部审计的目标主要是防弊兴利,内部审计所提供的是以审查和评价组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为主要活动的保证,没有涉及咨询,这也是由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发展水平和现状所决定的。IIA作为内部审计职业的国际性组织,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实务经验,经过深入的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已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完善的职业实务准则框架,并适时提出了内部审计最新定义,恰当地反映了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根据IIA的定义,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防弊和兴利而是价值增值,内部审计不仅是一种保证活动,也是一种咨询活动,将内部审计的服务领域由审计领域延伸至咨询领域,内部审计通过对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以实现价值增值。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这定义比较笼统和抽象,只是简单提及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是独立性,什么是客观性,也没有对损害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情形予以列举,更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给予了明确的解释: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一般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客观性一般指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促进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的提高。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属性准则1100号”规定: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并进一步解释: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为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机构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执行主管在机构内应向能使内部审计活动实现其职责的阶层报告,即内部审计在组织地位上的独立。机构独立性的标志是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师应有公正的态度,避免利益冲突,即内部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是,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判断意见,这对审计工作的恰当开展是必不可少的。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要通过机构的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内部审计师的客观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构独立性的实现。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与外延问的联系通过探讨中外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与外延的规定和解释,可以认为,中外对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的界定以及对机构独立性与内部审计师客观性关系的理解上渐趋一致,即都认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二是内部审计师个人的客观性。机构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地位上的独立,是保障内审机构“独立”履行其职责的首要条件。只有当内审机构具有独立从事审计活动所要求的良好的组织地位,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审计行为不受限制,审计意见或决定得到实施,审计建议得到适当采纳。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对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地位的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核心:一是内部审计机构应置于组织内部的一个较高层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理想的情况是在行政上隶属于最高管理层(首席执行官或总经理),在业务上隶属于董事会或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接受其业务指导并向其报告业务工作;二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拥有行使职责所必备的充分的权力,如保证广泛的审计范围、依据审计建议采取适当的行动,与组织最高决策层直接交流信息等;三是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他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要求内部审计师应该取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这样才能得到被审计者的合作,在不受干扰的条件下开展工作。在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外延方面,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规定和指导已延伸至咨询领域,这也是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目前尚无法达到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完善,将咨询服务纳入内部审计活动必将成为我国内部审计准则所要面临的新课题。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及其披露比较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没有列举可能损害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因素或情形,也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和处理。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活动前,应主动对其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步骤:首先识别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其次评估这些因素影响的严重性;再次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降低这些因素的影响;最后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有关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同时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提出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形态:内部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自己以前负责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内部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层存有文化、种族或性别上的歧视;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审计项目存有认识上的偏见;内部审计人员遭受来自机构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等。内部审计人员一旦识别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后,应对这些因素的严重性进行评估,并考虑是否已存在降低其影响的措施。当发现存在严重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在客观性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董事会最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以属性准则形式作出强制性规定:无论独立性或客观性是表面上还是事实上受损,都应将损害的具体情况向有关方面披露,披露的性质取决于损害的具体情况。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形态包括:内部审计师应避免评价其以前负责的具体运营工作,如果审计师对其在上一年度负责的运营活动提供保证,客观性就会受到损害;对审计执行主管负责的工作提供保证服务时,应由独立于内部审计活动以外的有关方面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师可以提供与以前负责过的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在内部审计师本人可能损害所要提供的咨询服务的独立性时,内部审计师在接受这项工作之前,应向客户说明情况。为了给内部审计师提供更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实务公告还对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某些形态加以进一步解释并给出应对措施,旨在帮助内部审计师作出合理判断。(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披露一旦发生独立性或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认为应该予以披露。实务公告提供如下披露的办法:如果已经出现或经合理推断认为可能出现利益冲突和偏见的情况,内部审计师应该向审计执行主管进行报告,审计执行主管应该重新指派审计师;审计范围界限是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一种限制,该界限妨碍审计部门实现其目标和计划。审计范围的界限可能使章程所规定的审计范围,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活动中接触与开展审计业务相关的记录、人员和实物财产,经批准的审计工作项目计划、必要审计程序的实施,经批准人员配置计划和财务预算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治理机构报告审计范围的界限及其潜在影响;审计执行主管应该考虑就原来已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它治理机构报告并通过的范围界限,再次向其报告是否合适。如果机构、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或其他方面有变动,可能尤其需要进行这种报告。由此可见,中外内部审计准则关于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形态及其披露的规定既有相似之外亦有不少差别。相似主要表现在:两者都对损害内部审计师客观性的形态给予了总结,并且都认为一旦发生独立性或客观性受损情形时,应向有关方面予以报告或披露。差别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者列举的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或客观性的具体形态有所不同。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只是作出了简单的描述,而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不仅列举了有关形态,还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提供指导性意见,因此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在如何披露损害形态方面,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只是笼统提出:当发现存在严重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在客观性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这既没有指明区分客观性损害程度的标准或者哪种形态属于客观性的严重损害,也没有指明何种损害形态应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报告,何种损害形态应向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何种损害形态则应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以及应采用哪种形式报告,从而显得过于抽象,不利于内部审计人员操作。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提出的披露对象包括审计执行主管、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它治理结构,披露的层次明显较高。这是因为国外内部审计机构普遍隶属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具有较高的组织地位和权威性。另外,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还明确指出何种形态下应向审计执行主管报告,何种形态下则需进一步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它治理结构报告,且报告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建议比较

(一)我国关于实现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建议在如何确保机构独立性方面,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给出如下建议:内部审计机构应隶属于组织的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取得其支持,以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组织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经过适当的程序确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直接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应通过内部审计章程的制定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并报经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批准,以确保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到组织内其它部门的干涉和限制;内部审计机构应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提交审计报告及工作报告,并在日常工作中与其保持有效的沟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有权出席或参加由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举行的与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治理程序等有关的会议,并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保证客观性: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增派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并进行适当分工;采用工作轮换的方式安排审计项目及审计小组;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定并实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停止执行有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

第6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一、指引的法律效力

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指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因此,指引的效力等级低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指引不属于准则。然而,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地位相当,都是注册会计师的高水平保证鉴证业务。规范内部控制审计的指引法律效力等级低于规范财务报表审计的系列准则,既降低了指引的威信,又使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缺乏完整性。为强化指引的技术规范地位,笔者建议将指引纳入审计准则体系,提高指引的法律地位。

二、审计目标的界定

指引总则第二条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范围应当覆盖企业内部控制整体而不应仅限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要对企业所有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承担责任。而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这又将注册会计师的报告责任缩小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指引最后所附的审计报告参考格式中,指引又对引言段、审计意见段和针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强调事项段的内容作出如下规定:

引言段:我们审计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年×月×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意见段: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针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强调事项段: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可以看出,这三段报告内容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和审计责任进一步缩小到仅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发表意见承担责任,注册会计师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承担任何责任。

纵观上述内容,指引在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的规定上显得较为混乱。总则部分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承担披露责任,而报告的措辞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承担任何责任。这令读者感到无所适从,也会使司法部门在可能发生的审计失败案件的裁判中无法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关部门亟需对该部分内容予以修订,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和审计责任。

笔者认为,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超过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注册会计师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即使指引仅要求注册会计师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但因为国内目前尚未形成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评价的依据或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判定无章可循,注册会计师也无法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发表意见。基于以上原因,对注册会计师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要求很难得到实施,建议指引删去这一要求,并适当修改总则部分对审计目标的界定,使总则部分与报告内容规定一致。

三、单独审计与整合审计的选择

指引规定,企业可以聘请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其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也可以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对其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即整合审计)。

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两者很难分开。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评价是年报审计中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估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的问题,利用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修改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要考虑识别出的财务报表错报对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所以,实务中实施单独审计几乎没有可能。

此外,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要在规定的相同的时间内完成,有些证据两种审计程序均需要收集,如果两种审计分开执行,会产生许多重复的审计工作,浪费审计资源,致使审计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企业也不会主张对内部控制单独审计。

同时,指引从计划审计工作到完成审计工作都立足于整合审计,实施单独审计的审计规范以及审计方法没有指导依据,单独审计也无从谈起。因此,从多个方面看,指引允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分开执行的规范意义不大,建议修改指引该部分内容,强制要求企业将两种审计整合进行,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在整合审计之下,注册会计师就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同时开展诸多可以合并的工作,如:与被审计单位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与治理层沟通,获取管理层声明等。对上述工作,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中相应的准则给予了明确的规范,具体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等。然而,这些准则都明确规定,准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财务报表审计。于是,针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上述工作无准则规范。笔者建议,鉴于两种审计整合进行,有关部门应当修改用于规范这些整合进行的工作的准则,使准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整合审计,发挥准则体系的规范合力。

四、审计基准日的确定

为简化报告内容,增强审计报告有用性的同时降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截至某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是对企业整个期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但为了实现审计目标,对截至某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仅测试基准日这一天的内部控制,而是需要评价在足够长的时间中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而对于“足够长的时间”,指引却没有给出具体的规范,注册会计师在测试控制时,对测试涵盖的时间范围的选取只能根据职业判断进行估计,选取时间范围的随意性较大。企业很可能利用在时间范围选择上的随意性,在审计基准日很短的时间前为应付审计故意粉饰内部控制系统,审计结束后又恢复原状,从而蒙混过关,获得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笔者建议指引规定一个测试应涵盖的最短运行期间,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在特定基准日前一段时间的稳定性。

五、工作底稿的整理

由于指引允许企业聘请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其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形成方面,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单独归档,形成独立的工作底稿,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底稿不与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合并。然而,由于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联系密切,单独进行审计的可行性不大。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底稿单独归档容易打断两种审计之间的内在联系,使阅读底稿的人员难以把握注册会计师在整合审计中的整体思路,也给注册会计师整理工作底稿带来不便。相反,如果注册会计师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工作底稿合并成一套底稿,既能减轻整理工作底稿的工作量,又可以一目了然地呈现出审计中整合审计的思路和两种审计的良好衔接,提高工作底稿的信息质量。因此笔者建议指引禁止单独审计的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底稿嵌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制成一套工作底稿。

六、审计指引与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的配合

审计指引第十条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使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自上而下的方法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从财务报表层次开始,向下将重点推进到企业层次的控制上,最终将工作逐渐下移至重大账户、 列报及相关的认定等业务层次的控制上。由此可见,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采用纵向深入的审计思路。

然而,一方面,指引对“财务报表层次”、“企业层面”与“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中没有给出明确界定或列举,概念本身的抽象性使得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管理人员对三个层次内部控制的理解和界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应当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建立和实施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规范大量借鉴COSO框架,将内部控制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已的应用指引基于内部控制原则和内部控制“五要素”,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做出指引,可以分为“内部环境类”、“控制活动类”、和“控制手段类”三类。无论是“五要素”还是“三类指引”均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横向解剖,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南都是从横向、平面的角度指导内部控制的建立。基于横向思路建立起来的内部控制系统,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理解各单个内控系统在整体内控系统中地位的难度,不便于注册会计师采用纵向审计思路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分类和选择需要测试的控制。因此基本规范、应用指南与审计指引的思路不一致带来横向建立内部控制与纵向评价审计内部控制的矛盾。

为解决上述两个问题,笔者认为,相关部门首先应当对“财务报表层次”、“企业层面”与“业务层面”三类内部控制给出明确统一的定义或者说明。其次要把现行的应用指引针对的内部控制系统按照“财务报表层次”、“企业层面”与“业务层面”三类内部控制分类汇总,这样既划分了“财务报表层次”、“企业层面”与“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界限,避免了不同主体理解的分歧,又方便企业建立内部控制时兼顾横向和纵向两种思路,提高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水平,也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时运用自上而下的审计思路理解、测试三个层次内部控制的效率,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本文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资助项目“后金融危机时代下的会计准则等效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李明辉、张艳: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若干问题之探讨

――兼论我国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的制定》,《审计与经济研究》2010年第3期。

[2]刘玉廷:《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解读〈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节选), 《中国总会计师》2010年第5期。

[3]杨志国:《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制定和实施中的几个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第9期。

[4]黄秋菊:《关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几点思考》,《审计月刊》2010年第9期。

第7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评审

内部控制在防范财务信息失真,预防重大的会计舞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任何一个好的制度都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才能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才能对由此产生的财务信息的质量进行合理保证。所以利用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外部审计,出具合理保证的审计报告,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随着美国SOX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绝大部分国家都意识到了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要性。我国在2008年5月由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上述5部门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指出,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等工作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弄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特作用,切实推进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之间的关系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通常指定内部审计部门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控制要素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指出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企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真实性,是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是否如实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吴秋生,2010)。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的区别

1.范围不同。内部控制审计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主。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直接决定着审计的质量、成本和责任,决定着审计的可行性。为了遏制内部控制的各种可能的缺陷滋生,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尽可能多的相关信息,促进被审计单位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审计应当以整个内部控制为审计范围。但是,以整个内部控制作为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既不明确,也不好把握,容易产生审计风险,审计的可行性会有问题。所以,目前内部控制审计只能突出重点,重点解决内部控制弱化可能产生输出虚假财务信息的问题,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应当限于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杨瑞平,2010)。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围绕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控制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建立内部控制评价的核心指标体系,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2.性质不同。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外部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审计,是一种独立的鉴证业务。内部控制评价是企业内部管理层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通常情况,授权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服务业务。

3.目的不同。内部控制审计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审计意见,为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评价是管理层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的一种自我评价,一方面,在评价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改善企业内部控制情况,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投资者、社会公众等企业利益相关者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可以了解企业内部控制水平,评估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为投资决策和正确行使相关权利提供资料依据。

4.责任主体不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按照该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企业内部控制责任是由企业承担的,而内部控制审计责任是由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两种责任的分离决定了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在分别实施内控自评和内控审计时必须按照不同的规则独立完成,两者之间不能够相互替代和免除(金灵,2011)。

5.评价依据不同。内部审计评价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行评价,而内部控制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进行审计。

(二)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评价的联系

1.评价对象相同。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审计都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只不过两者对于内部控制的范围各自有所侧重。这两种评价必然存在内在的关联性,所以往往也依赖同样的证据,遵循类似的测试方法并使用同一基准日。

2.内部控制评价滋生了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于执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或其他中小企业,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外披露或报送。由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催生了内部控制审计的产生。

3.内控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可以适当利用企业内控自评工作。内部控制审计执行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利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相关的工作以及可利用的程度,相应减少可能本应由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工作。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相应的联系。需要强调的是,注册会计师虽然可以利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所形成的结论,但需对其本身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该责任不因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工作而减轻(王晓丽,2011)。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之间的关系

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是指为编制审计计划能够准确确定审计重点和抽样规模提供可靠依据,进而进一步确定实施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性质,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应当首先了解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且出现下列两种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实施控制测试:

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的区别

1.直接目的不同。内部控制审计是出于管理方面的需求,从公司层面对企业整个内部控制系统尤其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评价,以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措施的实施及目标的实现,表现形式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发表审计意见。而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是为了满足审计方面的需要,评价那些可能对财务报表可靠性有重要影响的内部控制,判断其可依赖程度,从而合理确定审计程序,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

2.性质不同。内部控制审计是一项独立的鉴证业务。而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是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的一部分,一个重要的环节,而非单独的一项业务。

(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的联系

1.审计对象相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都要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审查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

2.审计方法相似。针对相同的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在审计方法上相似,都需要运用检查书面文件和记录、询问有关人员、穿行测试等方法。

正因为两者的相似点,现阶段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就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评价可以开展整合审计,即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同项目组执行同一委托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有利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方便协调各自的工作进度,互相借助对方的工作成果,可以大大加速审计时间,节约审计费用,降低审计成本,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审计顺利开展。当然在整合审计过程中,应同时实现如下的目标: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

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时可以直接利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作为对控制风险的评估,最终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因为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承担法律责任,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结论是较为精确和可靠的,因此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可以利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来评价控制风险。

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提出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结论时,应考虑财务报表审计控制测试的结果,若财务报表审计的结果表明相关认定中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重大错报,则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要充分利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审结论,再进行补充和扩大内部控制测试范围,以收集更充分的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的证据,最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合理评价。

结论

综上所述,无论是内部控制审计还是内部控制评价及财务报表审计的内部控制评审,均是针对企业内部控制所做的评价。按照评价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内部控制评审是外部审计,通常由企业以外的注册会计师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是是典型的内部审计,一般由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做具体评价,管理层审批生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虽然不同主体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在目标、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性,评价对象是企业的内部控制。

由此看来,内部控制对于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企业生存的质量、长久生存的耐力及扩张力,合理设计并有效运行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的生存之道。由此,自然滋生出对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有无执行及执行是否有效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其中内部控制审计作为外部监督系统,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的鉴证,对于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作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谢晓燕,张龙平,李晓红.我国上市公司整合审计研究[J].会计研究,2009(9)

2.杨志国.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制定和实施中的几个问题[J].财务与会计,2010(10)

3.吴葳.内部控制审计研究[D].南京大学,2011

4.李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D].浙江工商大学,2010

5.芦雅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研究[D].石家庄经济学院,2010

6.陈燕.萨班斯法案、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效率-基于中国赴美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报价[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

第8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关键词:医院 内部控制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整合审计 应用重点 关联性

医院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在实务方面是存在关联性的,二者共同形成整合审计。可以说审计工作从指引、计划再到完成都需要立足于整合审计,因为整合审计可以提高医院内部财务管理效率,它已经成为国际上各个行业领域所普遍采用的管理手段。

一、基于整合审计的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侧重点划分

内部控制是医院重要的管理活动,它希望试图解决三方面问题,它们分别为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可靠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审计工作对法律法规的有效遵循。优秀的内部控制能够提高医院经营效率,也能促进医院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的快速形成。

具体到内部审计工作,它就要求医院实施控制设计财务运行的有效性,并交由注册会计师来实现对单位内部的控制审计工作。如果医院内部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会通过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来实现审计披露,基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来合理确保医院财务报告及相关真实信息被应用于整合审计的控制过程当中。再者,内部控制也能确保医院资产实现可靠性控制目标。

再看财务报表审计,它基于以下两种状况才会强制要求实施内部控制测试,第一是在评估认定层次出现重大错报风险时,此时预期控制运行有效,医院可以确定实质性内部控制程序性质,也能够通过验证注册会计师拟信赖度控制的有效性;第二就是实施性程序无法为整合审计提供认定层次适当且充分的审计证据,也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业务需求。所以说,要基于整合审计来有效划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内部控制侧重点,尽量防范和降低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所存在的现实风险。

二、采取正确的整合审计方法

根据我国审计指引第十条规定,医院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必须采取自上而下的实施方法,它主要针对注会识别风险、选择拟测试控制等基本思路展开。之所以采用该种方法主要是因为它能够起始于财务报表审计层次,充分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的诸多风险,鼓励医院注册会计师将关注重点集中于财务控制层面上,并将财务工作自然过渡到大账户、列报等相关财务报表的审计认定层面上。具体来说,要采取正确的整合审计方法来促进医院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应该做到以下3点。

一是要了解与医院财务报告所相关的内外部风险,能够清晰识别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所必须的医院层面内部控制内容。另外,要对医院层面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进行性质、时间安排以及范围的有效界定,看其是否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测试环节。注册会计师也要考虑在早期业务执行阶段来对医院内部控制实现中肯评价。

二是要做到对重要账户、列报的有效识别和认定,判断账户列报中可能存在的固有风险,并考虑整合审计对医院内部财务的控制影响。

三是要合理选择拟测试控制,要对医院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进行内部控制影响测试。而选择项测试项目标准则取决于该测试单独或合并后是否能满足医院对相关认定错报风险的应对对策。

三、正确认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相互关系

根据医院整合审计的基本要求,医院内要同时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发表,并正确认知两种审计报告所存在的微妙关系。这种做法能够促进医院更好理解有关财务信息处理与规划,确保医院方面做出正确决策。

对医院而言,财务报表就是其财务信息的最终要载体,它体现了医院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先进流量,所以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医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整合审计时一定会发表无保留意见,为医院避免重大错报发生可能性。当注册会计师对医院财务报表发表过程中提出无保留意见时,就说明医院的财务报表是不存在重大错误的,此时其内部在整合审计方面会出现两种状况:第一,其整合审计规划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正在有效运行,可以即时防范并纠正重大错报问题;第二,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或重大错报已被校正。此时可以证明医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存在重大缺陷的,医院在整合审计工作当中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非无保留意见,避免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时出现更大的错报风险。

四、结束语

伴随单位双审时代的到来,整合审计也已经被成功引入,它对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都产生了极大影响。从医院方面工作实践进程中也可以看出,整合审计是能够为它降低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的,但如何从实务操作层面来妥善处理医院财务成本、效率与效果之间的关系,还将是未来医院内部控制审计所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王萍.论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J].商业会计,2013,(12):37-38

[2]郑宽晨.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5,(3):208-209

[3]李森莉.探讨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J].卷宗,2014,(11):232-232

第9篇: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范文

__是我国的经济特区,__审计在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大胆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审计理论与实践经验,概括起来就是,有先进的审计理念,宽松的执法环境,成熟的审计管理经验,优良的资源配置。最大的感受就是善于总结,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行之有效的预算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管理运行机制体系,因而促进和推动了深圳审计的长足发展,受到了国家审计署的高度评价。特别是__绩效审计的过程及报告的撰学,有其独特的特点,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文通过老师讲课和网上浏览__公布的绩效审计报告,结合我们实际,谈一谈绩效审计报告的产生过程、撰写特点及给我们的启示。

一、绩效审计及报告的产生过程

(一)制定绩效审计法规。__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__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标志着绩效审计的进入了依法审计阶段。该法部分条款规定了绩效审计的法律依据。体现在该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上,法律规定了审计机关是绩效审计的主体,绩效审计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审计的内容,采取的方法,绩效审计应向谁报告,什么时间报告等事项。为审计部门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法律保障。__作为一个发展了二十五年的经济特区,为开展绩效审计提供了较为有利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政府不护短、敢于揭露问题,承认问题和解决问题。总之有一个好的审计环境。

(二)认真有效筛选项目并确定绩效审计的原则。深圳绩效审计项目筛选从三个方面筛选:一是从预算执行审计的延伸审计过程中挑选合适的备选项目;二是从相关信息中进行选择;三是通过选项调查从宏观上把握绩效审计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微观上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程度问题;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要搞绩效审计,而是有选择的进行。绩效审计的原则:重要性原则,主要选与环保有关,群众关心,人大关注,政府重视,财政投入大的项目作为绩效审计的首选项目。实效(时)性原则:与当前中心工作有关的项目,成果能及时利用的项目。可行性原则:要考虑自身资源能力能不能搞好这个项目,被审计对象的配合程度,如:资料,会计的核算基础条件等因素。增值性原则:考虑审计成果可利用程度,被审计单位可改进空间。

(三)审前调查准备充分。首先要把审前调查的内容框定在被审计单利用公共资源购买产品或购买服务所达到的目标、营运管理和资源利用过程的绩效状况等方面。其次、审前调查的对象涵盖的财政、发改委、主管局各业务部门(特别是技术部门)相关部门以及公众。主要是财政投入情况、计划完成情况。第三审前调查的方式主要围绕资源配置、财政资金分配、建章立制、经济、社会效益、内控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要求被调查单位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如:问卷调查、调查表格。同时审前调查应注意的其它事项主管部门及被审计单位制度执行情况,了解部门的配合情况及配合程度,还应注意审计风险评估。另外:还应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可改进空间和审计实施的可操作性,审前调查一要有战略眼光、二要讲求公共关系。

(四)制定可行的审计方案。审计方案的重要性在于审计方案的制定是绩效审计的重要环节,由于绩效审计的特性,使审计方案的个性化特征尤为明显(不可替代性),审计内容和重点以及审计风险的评估等都要有其针对性。审计方案涵盖的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审计类别、审计工作时间审计期间、审计范围、方案编制依据、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风险评估、审计人员分工和工作步聚。同时对审计方案的通过选项,在调查为基础形成初步方案在局务会进行修正与调整并决定执行。方案要分工细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五)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要进行有效的互动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要求审计人员对大量的被审计单位工作流程和其他业务进行了解和评价,统称为审计监督与合作;建立专家库以弥补审计缺位,专家库的人选以被审计单位资深管理人员,主管部门熟习业务的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专家组既可以弥补审计缺位、又能寻求科学客观的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指标,一是根据被审计对象业务性质建立一套审计评价和分析方法(强制性.指导性.技术性),二是利用专家库专家进一步征询指标(公允性),三是收集相关资料、信息,了解政策目标达成情况,四是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和评价内容,建立审计标准。

(六)现场审计检查的内容及采用的传统技术。绩效审计现场实务审计检查的内容很多,而且时时在变化增加内容,在进一步确定审计内容和工作步骤适时调整审计方案的基础上,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测各类核算是否完善、统一,试用考核指标,工作中注意征询指标。深入现场实施审计中根据修正后的目标和评价标准体系确定审计取证范围和取样标准,及时回收审计取证、数据、表格,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数据,从被审计单位利用资源履行职责所达到的目标、效率、效益、效果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采取的方法是借鉴传统审计技术和方法获取、分析、评价业务数据,如对照检查法、文件档案查阅法、因果分析法、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法、追踪检查法、综合评价法等。同时,实地检查和现场观察,核实数据。在审计过程中建立工作备忘录,对审计方案进行细化,并形成规范的工作备忘录传达到审计组每个成员,有利于工作程序的规范和审计取证结果的一致性,工作备忘录也是对审计质量、审计目标管理和审计人员履行职责绩效状况的控制。同时,强调绩效审计不是另类,一定审计工 作经验的人员完全可以胜任。

(七)做好绩效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及征求意见。必须提前安排好工作,在认真做好数据进行处理、汇总、综合分析在基础上,按既定的选项工作思路抓住重点,对评价的内容相对陌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前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包括取证材料、工作记录、重要事项工作底稿等。在综合分析中要对取证材料加以整理、分类增强宏观经济意识为宏观决策服务,初步确定审计报告文体格式,通过专家研讨、座谈和评估,分析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反应,由始至终的互动起来。

(八)绩效审计报告的内容和结构。审计报告基本内容和结构:审计情况基本评价,着重对审计结果的表述和对审计对象绩效情况的评价;影响效益的问题和环节;审计建议(急需解决和改进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反应:这充分体现了绩效审计管理理念的建设性特点;若有必要可以增加附录(如:公式、附表、照片)。一份好的审计报告能写出审计风采,其可读 性强、可利用价值大,用“写”来全面反映审计工作成果、规避审计风险。绩效审计报告因审计对象和评价内容的不同,而更需要注重报告内容的翔实、客观公正和富有建设性。

(九)绩效审计报告工作提升成果。一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并追踪整改情况,可以真实、合法推行问责机制的全面落实。二是向人大提交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并通过人大审议,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地位和影响力,审计成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服务。深圳市人大在第一次的绩效审计报告给予这样的评价:这是我市乃至全国政府审计系统的一项创新工作,对于科学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规范预算执行,转变部门和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观念,不断改善部门和行业的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三是适当的公告制度。深圳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在深圳各大报纸刊登,引起社会公众强烈反应。

二、绩效审计报告撰写的特点

__市审计局撰写的绩效审计报告有三个,即:向人大作的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被审计单位的项目绩效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项目绩效审计调查报告。20__年由于深圳市审计局审计工作的突出成绩,特别是在向市人大所作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绩效审计报告,受到了国家审计署的嘉奖。我市向人大提交所作的绩效审计工作报告的撰写特点。

深圳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分为前言、审计评价、主要问题、审计建议和处理情况四部分。前言中叙述今年所作报告依据市委市政府什么中心工作以及绩效审计项目的开展情况,简要说明去年审计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计评价对所审每一个项目进行简要评价,主要以数据评价,不谈形势,而是就事论事,不拖泥带水,很干脆。主要问题把每一个项目审出的问题另起一行简要叙述,并归类为同一类问题,简明扼要,逻辑性较强。审计意见和处理情况主要说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每一个接受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三、启示

启示一、尽快消化此次学习成果,应用于实践。__绩效审计工作起步较早,在多年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这次学习,我们对掌握的绩效审计知识,要拿出一定的时间,结合实际逐步消化,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摸索出适合本地区绩效审计方法成果来。通过观念创新,视角创新开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之路。

启示二、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绩效审计实施办法》。将政府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绩效审计范围,分期分批实施,明确开展绩效审计选项程序,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方法、绩效审计报告为谁报告,什么时间报告,如何提升审计成果等内容,使其作为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的行动指南,为绩效审计全面开展提供一个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