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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精选(九篇)

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

第1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关键词: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内部控制 有效性 解决措施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面临着严重不足,为了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的步伐,各地方政府纷纷设立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城司)。城司可以像一般企业一样向市场融资,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唯一出资的融资形式,有利于各种资本形式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去,有效地改善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城司在我国成立时间较短,公司的运营还处于探索阶段,公司的资金运作等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据调查发现,许多地方政府利用城司融资平台采用各类违法违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使城司面临着高负债、高风险的局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0年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的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2012年财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这将限制投融资平台的资本扩张规模和扩张速度,从根本上降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基础条件。除了政府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外,公司也应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减少公司违规操作,降低公司风险。

二、提高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必要性

2008年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目标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即内部控制有效性就是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城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就是指城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为城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

(一)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运行效率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约束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不当行为,有效监督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决策的贯彻实施不偏离方向。李万福(2011)的实证研究表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能够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证实了内部控制对企业运作效率的积极影响;辛金国、范炜(2005)的研究也表明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与企业的经营效果成正比。城司和一般企业一样,拥有良好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同时有利于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二)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

一方面企业内部控制系统通过制定和执行业务处理程序,科学地进行职责分工,各部门相互牵制,可以有效地防止错误和弊端的发生,从而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采取各种控制手段,可以防止和减少财产物资被损坏,杜绝浪费、贪污、盗窃、挪用和不合理使用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可以保护财务资产的安全完整。城司一般具有资产规模庞大、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和资产安全完整是十分必要的,不断完善城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控有效性可以防止财务舞弊和资产流失。

(三)减少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通过审核批准、监督检查等手段促使企业领导和全体职工贯彻和执行既定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在遵守国家法规纪律的前提下认真贯彻企业的既定方针。当前许多地方政府存在利用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进行违规操作的情况,而加强城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司的运作效率,我国在不断完善城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但城司的内部控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内部控制环境不佳

1.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有很大的关系。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和市政府城建投融资运作平台的城司,普遍都是由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于国家是唯一股东,不能形成股权多元化下的分权制衡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部分职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都是由相关部门委派,而且董事长与总经理可能由一人担任,这种治理结构很可能造成了“内部人控制”或无人控制的局面,导致控制不力或控制流于形式的情况。

2.公司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虽然城司都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但与一般企业不同,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不是由选举产生,他们是受政府委托,较少受到公司约束。这些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够深入,而且在经营公司过程中偏重于关注自身业绩,将精力过分投入到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上,不注重资产控制、资本运作效率,简单的认为工程项目建设好了就能实现公司目标,而且有的管理层人士认为内部控制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忽视了内控重要的部分,不能理性的认识内部控制的作用,使内控环境存在严重问题。

(二)内部会计控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制度最核心的部分,对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城司由于其产生的特殊性和自身结构的复杂性,会计制度的运用不是很规范,这样会导致城司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等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很难发挥作用。

(三)风险管理理念差,公司负债普遍较高

缺乏风险管理理念,没有风险防范意识是城司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满足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的需求,城司不顾偿债能力而不断举债,最终造成城司负债率普遍过高,例如,武汉城投集团2009-2011年及2012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71%、78.41%、75.58%和74.99%,年均增长率14.64%,使得负债率居高不下。但城司管理层对风险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城司存在着财务风险等许多非系统风险。

(四)公司内部监控乏力

城司是代替行使部分政府职能的企业法人,与政府定位模糊,存在政企不分的状况,加上内部治理机制的问题,内部监事会有可能与公司内部人合谋,共同欺骗政府,或者内部监事会被架空,难以获得公司真实可靠的信息,内部监督机构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另外由于公司业务性质,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员工都把精力过多的放在工程项目建设上,不注重内部管理,忽视内部监督的作用,使得城司普遍存在内部监督不力的情况。

四、提升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对策

为了不断增强城司的发展能力,有效降低城司资产负债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内部控制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城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和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保障,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治理作为内部控制有效发挥作用的环境,我们要从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入手:提升管理层的职业道德和内部控制意识、员工的胜任能力,优化组织结构和设置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合理的人力资源政策与措施,发挥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反舞弊的作用,提供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实施环境。

(二)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就是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的安全完整。在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时,首先,必须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会计政策,而且城司内部要统一会计制度,保持会计政策上的一致性,制定并贯彻适用于整个集团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其次,在具体的会计控制方面要做到:在货币资金业务方面要执行严格授权批准、不相容岗位分离的控制制度;要对实物资产实行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在具体项目中,要规范工程项目的决策程序,划分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在采购与付款业务中,要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

(三)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

城司自身负债率较高,加上政府财力有限,公司应该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对公司内部的资金结构、资金预算、资金用途,项目工程的设计、建设等关键点实行风险预警和评估。首先,公司应分清固有风险和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判断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根据风险预警机制查出其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其次,公司应对风险进行评估,判断其大小和风险类型,权衡其利弊。最后,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出措施,降低风险或是规避风险,从而保障公司顺利运营。

(四)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城司监事会的成员应在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外,同时还应让债权公司法人、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进入公司监事会,使监事会成员结构复杂化,难以与公司内部人合谋,让其具有独立性。要明确规范监事会的监督权限、监督方法与手段,保障其权利的实现。最后城司还应该建立起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严格按要求进行工程结算审计,重大项目还要接受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专项审计。

(五)全面实施问责制,巩固内控有效执行的基石

建立严格科学的问责制并严格贯彻执行,是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基石。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实施是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城司应该实施严格的问责制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由相关人员和部门根据控制评价标准, 对内部控制中各个关键控制点相应岗位人员责任履行情况加以考核, 评估其责任履行情况,让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Z

参考文献:

1.李研.浅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展现状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2,(5).

第2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关键词:公司治理;三会四权;股权结构;信息披露;股权激励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分析,来探讨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带来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效应。

一、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

1、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不合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权结构的过度集中。据统计,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中的平均持股为32%,最高的达到60%,中小股东由于持股比例较低,根本没有话语权。二是大股东主体虚拟。由于大股东为地方政府,缺乏一个真正明确的、以利润为目标的股东主体,因此,很容易形成对经营者监督不力、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成本高企等公司治理问题。

2、“三会四权”形同虚设。

根据《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前称城市合作银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规定》,每个城市商业银行内部都建立了所谓的“三会四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治理架构。但是,由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政府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时有发生,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难以对中小股东进行保护;董事会基本上是通过听取行长报告来对银行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不直接进行决策;由于行长是政府任命,常常出现董事会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制约的局面。从当前城市商业银行的普遍情况来看,其内部的三会四权的治理架构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3、信息披露不完善。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绝大部分尚不具备上市的条件,并且相关信息并不需要进行公开披露和接受公众监督,因此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没有解决。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年报在内容和格式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对会计报表附注不够重视,有的甚至没有,在风险方面尤其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披露非常少,信息披露存在巨大“缺口”。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除了存在上述公司治理问题以外,还存在激励机制不足、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外部监督不足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的根源除了在于城市商业银行产生时的先天性条件不足外,还与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制度基础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了解和完善其公司治理的制度性基础,对于改善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分析

1、关于股权结构。

《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城市合作银行股本由当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地方财政入股资金构成。其中,地方财政为最大股东,其入股比率不得超过城市合作银行股本总额的30%”。根据规定,城市商业银行的最大股东为地方财政,即地方政府,其他出资人除城市信用社原有的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两者加起来占股本的比例都很小)外,实际运作中基本上都是当地国有企业。

也就是说,国有成份占有绝对多数,而且出资人出于同一座城市。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地方政府表现出较强的金融控制力,从而使城市商业银行依附于地方政府,变成地方政府的准行政部门,导致盲目投资和金融风险积累。同时,由于地方政府作为大股东,这一虚拟主体对剩余索取权的追逐要求无形中被软化,因此,很难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经营班子形成约束机制,“三会四权”的制衡职能严重弱化。

应该说2002年后,随着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主体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股权结构开始逐渐分散,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政府的股权比例出现明显下降,民营资本参股比例有所提高。但是,随着民营资本投资比例增加并取得实际控制权后,在城市商业银行内外部制约机制原本就不到位的情况下,民营资本急功近利的逐利性特征显现出来,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治理问题开始凸现。

2、关于外资参股。

关于外资参股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的入股主体,仅仅包括当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地方财政,明确排除了外资参股的可能。在1994年的《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也明确禁止外资、合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应该说,这是和当时中国金融环境相适应的,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向中资金融机构逐渐有所开放。2003年颁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8条和第9条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

随着对外资和合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开放不断推进,许多城市商业银行逐渐被外来资本所关注。外资金融机构入股城市商业银行在带来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同时,还在董事会层面强化了制衡关系。从上海银行、南京银行、西安商业银行和济南商业银行外资入股城市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各行均为外资方提供董事会席位,增加外资话语权,强化双方合作与技术协助,对城市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所占股权比例和董事会席位有限,外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十分有限,很难起到点石为金的效果。

3、关于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作出了整体规范,规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2004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的通知》,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应当披露的内容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包括主要财务信息、风险管理状况、股东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六个方面,涵盖了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整体状况。自2004年11月起,银监会多次下发文件、通知,针对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分类明确了要求。

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加强自我约束,但由于所披露信息的关注主体主要是监管机构和股东等利益相关者,而且披露信息的详细程度还有待于加强,因此,很难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压力。从目前来看,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受众群体十分有限,很难受到市场公众的监督,因此,其外部监督主要来自于监管部门的监督。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应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管

理、监督和稽核,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4、关于股权激励。

关于商业银行的股权激励问题,目前的商业银行法律法规并没有相关的条款或规定,对银行高管实施股权激励和薪酬制度改革,虽然许多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在进行尝试,但也只有部分上市银行才获得批准。在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形成之初,有部分员工持有公司股票,这种员工持股与资本形成过程有关,严格意义上不属于股权激励的范畴,确切地说是员工持股。

在公司资本形成过程中,员工和外部投资者出资取得股权,与通过股权激励获得股权有本质上的不同。而且,这种形式形成的部分员工持有公司股票的状况,能否在公司未来发展中体现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是否能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还不能确定。

三、推进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推进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加快上市步伐,有效改善城商银行股权结构、信息披露和监督机制,以及完善公司高管激励体系,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有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改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来看,在上市前体现出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虽然经历了2002年以来的增资扩股热潮,但股权结构集中的特征依然明显,而且体现出地方色彩。城市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公开募集股份,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关于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投资主体范围得到广泛扩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的介入将使公司股权结构得到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起到重要作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非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的,对该非上市金融机构按照外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对上市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25%的,对该上市金融机构仍按照中资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根据本条规定,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后,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向上市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比例将突破25%的限制,从而有利于境外机构加大股权投资比例,增加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强化治理结构的内部制衡机制,提高治理效率。

2、有助于改善信息披露,强化外部监督。

虽然监管机构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规范不断强化,但由于关心信息披露的利益主体仍然不够公众化和普遍化,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在上市前进行的信息披露并不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和关心,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况仍然得不到纠正。而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崭新的市场主体上市后,这将会极大强化公司的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并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上市后,城市商业银行除了要遵循银行监管机构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关于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的通知》和相关财务制度,还要遵循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因此,将大大提高其披露质量和水平。

3、有助于建立有效的管理层长期激励机制。

2005年12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并对激励对象、数量、股票期权、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做出了详细规定。2006年9月,国资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股权激励方式、激励对象、激励条件、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其确定的方式、行权时间限制或解锁期限、申报、考核和管理等具体内容。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前,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基础,很难对管理层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政策作出重大突破。两个试行办法的出台,为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后开展长期股权激励,完善经理人长期激励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王廷科,张旭阳.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及其改革问题研究[J].财贸经济,2002;1

[2]谭震.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

第3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一、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面临的现状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在不断的涌现,但过快的发展导致许多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内部控制方面,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的问题

虽然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在慢慢向市场靠拢,但目前大部分还是属于政府投资的国有企业,只有少部分向市场融资,因此公司董事会等部门都是政府部门委派,这样就导致公司内部结构不合理,不能像由市场调控的现代公司那样形成多元化股权分权内部结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结构的不完善,内部控制就很难取得效果,往往使得控制流于形式等。或者导致是内部人控制的结果,也就是一个人说了算。无论哪种现象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都存在问题,造成运作效率低,高风险、高负债,这样不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转,同时对于其长远发展更是有所阻碍。

很多委派人员没有内部控制意识,而往往这些人都是高级管理层,受公司约束少。虽然近些年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也在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但委派的管理层更多的关注项目的建设及与自身业绩相关的事物,对于资金的控制与运作问题只是简单的交给财务部门,甚至认为内部控制是财务工作,与他们关联性较小,内部控制工作就得不到有效的开展。

(二)在内部控制中财务没有发挥作用

财务包括预算、决算、采购、付款等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最核心的部门,也是在内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而我国目前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却没有发挥其作用,主要是公司财务部门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

(三)风险意识差

目前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普遍负债率高,主要是风险意识差,对于风险缺乏管理。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运转,虽然有政府出资,但远远是不够的,很多公司管理人员风险意识差,没有考虑公司偿还能力情况下就随意借贷,导致公司负债率高。而且公司风险防范体制也不健全,使得公司内部控制失去作用。

(四)监督体制不完善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管理层基本都是政府部门进行的委派,虽有独特的企业法人,但往往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造成政企不分的情况,而公司内部结构不合理,监督体制不完善,监督人员与公司内部人员可能共同存在违规行为,监督体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甚至有些监督机构被架空,对公司真实情况都不了解,这更不利于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制度得不到有效的实施。

二、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义

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公司的控制目标,2008年我国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定义,内部控制是指企业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员工共同实现企业效益的提高,运作规范等,从而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而目前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很多问题,其有效性还处于相对较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对公司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效率的提高

公司根本目标是追求效益最大化,内部控制体制的完善能使得公司运营更加合理,内部管理效率得到提高。研究表明,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的运行效率是相辅相成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对公司管理不规范的地方起到约束的效果,保证了公司战略方针的实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与其他公司具有相同作用,有效的内部控制给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带来经营管理上的规范,促进效率的提高,实现城市建设的科学、规范、合理。

(二)内部控制促进财务信息真实,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各部门的职能分工进行合理安排,制定完善的制度并有效的执行,使得各个部门相互监督,防止不利于公司发展的情况发生,促进财务信息真实。其次,对于公司财产资金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浪费以及损坏等情况,坚决打击贪污等违法违规现象,使得公司财产资金得到保护。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普遍规模较大,一般的项目都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而涉及的财产资金都比较多,真实的财务信息与资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只要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才能使得公司财产得以保障,杜绝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随着市场的日益规范,我国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好,给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以此同时,竞争压力也随之增加。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过政府进行融资,存在违规操作等行为,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而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审核等制度,使得公司的政策方针得以实行,然后是监督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杜绝违法违规操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策略

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也不断成立发展,为了使其更好的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加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发展,使其减少负债,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针对以上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现状,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来提升。

(一)完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和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保障,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环境的好坏是其发挥作用的基础,公司运作管理与内部控制环境也有密切关系。内部控制环境包含公司的运营、财务、项目等全部情况,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首先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问题,加强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提高管理效率效果。其次优化组织结构,使得人员得到最好的利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健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体系

财务信息的真实、资金的安全是公司财务控制的基础目标,只有健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财务体系,才能真正使得公司负债降低,促进其发展。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体系应该分两步走:第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部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来制定,并与政府相关政策相统一;第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每个项目进行单独预决算,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把关。除了对公司资金及时核对,实物资产也应及时盘点,领取与出库都要进行登记,而每个项目也应如此。在采购环节要做到事先询价,然后审批,对于采购合同也要仔细审核,付款环节应分开,防止公司内部与会计、出纳共同违规操作。

(三)建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基本都是由政府出资,而公司负债高,给政府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高风险一直都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存在的问题,领导层缺乏风险意识,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建立风险评估等体系,对公司资金、实物资产等优化配置,总资金的预算、用途有清晰的计划,每个项目也应实行。加强管理层风险意识宣传,让其认识风险管理不只是财务的工作,更重要的是领导层的工作。首先,风险管理应该明确公司所具有的固有风险,在公司运营中,区分环境变化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其次,分析环境变化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并进行评估,对风险进行分类以及风险大小。最后,根据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能规避的风险尽量规避,高概率风险减低其发生概率。

(四)完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体制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体制应该完善,监督人员结构应该复杂化,多方人员共同组成,使其与公司内部人员分离,不能进行合谋。监督体制应该具有其独立性,监督制度应明确规定监督的权利与义务,监督方式应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只要行之有效即可。监督机构人员应由这几方面人员共同组成:国家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公司职员以及债权公司法人、金融等机构代表。审计工作也不容忽视,内外部审计相结合,并进行全程审计跟踪。对于一般工程,内部审计完后,可以由审计公司进行审计。而重点项目由政府专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五)实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问责制度

问责制度是内部控制最有效,也是最普通的方式。实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问责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合理制定,科学、合理的问责制度才能使得内部控制发挥其作用。问责制度的制定与考核评价体制分不开,在问责制度实行时,先根据考核评价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身上。问责制度建立后是执行,只有严格地执行才能发挥其作用,使内部控制有效。

提升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这五方面缺一不可,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才能使其他策略得以实行,是内部控制的基础。而财务体系与风险管理的健全才能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避免风险,是公司持续发展的保障。而监督体制与问责制度是其他措施的反馈,也促进其他措施执行,并在根源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只有这五方面严格控制执行,才能正真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第4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当前城商行监事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监事成员的任免机制与人员构成先天不足

在城商行监事会中,外部监事占比约为1/3,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占比约为2/3。由于职工监事的职位和工资基本上都由经理人决定,因此会导致在监督中,常常首先考虑自己的员工身份,而较少考虑自己是全体员工的代表。实践中,若要职工监事有效地进行监督,就会模糊其“执行者”和“监督者”之间的边界。并且,当经理人的决策对职工监事个人或员工整体有利时,则职工监事的理性选择就是不监督。股东监事更是如此,作为股东(更为确切地说是大股东)的人,当大股东与经理人进行合谋时,其理性选择仍然是不监督。

事实上,法律虽然规定由股东大会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但实质上监事的提名和最终选举权多数掌握在董事会与经理层手中,股东大会对监事选举关注不足,这造成了监事任免机制的设计存在着先天不足,监事的独立性难以保证。

监事会的权力缺乏实质内容,缺少行权保障

城商行监事会的法定权力存在三个方面缺陷:一是作为城商行监督机关应当享有的权力未被完全授予,如代表城商行对董事的诉讼权;二是被赋予的权力大多无实质性内容,《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赋予监事会的职权,究其实质,多是具有职责、义务的要求,而缺乏权利(权力)的含义;三是职权缺乏制度与资源上的保障。

监事对城商行决策过程监督较少

城商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仅限于对财务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属事后审计监督范畴,我国《公司法》对监事职权规定使得其难以有效制约董事会、经营层。如《公司法》只规定监事有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但不享有人事任免权;而且我国《公司法》仅规定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才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城商行监事会行权的保证机制缺乏导致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不具有强制力。

监事缺乏履职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虽然规定了监事任职资格的禁止性条件,但是没有明确规定监事必须具有哪些资质(如财务、法律、公司运营等方面知识与经验),这造成监事素质(特别是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参差不齐。由于监事很少参与运营和决策过程的监督,导致其难以了解城商行财务运营和业务开展状况,与经营管理层形成了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也加大了其监督的难度。

对监事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和相应的约束机制

一方面,城商行监事的报酬普遍低于经营层,而且其报酬和行权费用牢牢控制在被监督人手中。支付给监事过低的薪酬,难以支持其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城商行监事怠于行使职权、渎职等行为缺乏硬性约束规定,导致约束机制不健全。

有效发挥城商行监事会职能的举措

由于我国《公司法》等法规规范监事会在公司治理方面以股东价值为导向,注重董事会的作用,而忽视了监事会的地位,使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本身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此,为有效发挥城商行监事会职能,必须提高社会各界及经营管理层对监事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事会在城商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与地位。

创新监事选配(聘)制度

实施差额选举制度,增强监事的履职意愿,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通过实施差额选举制度,可在候选人之间形成相应的竞争,为股东、职工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有助于股东、职工充分了解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思路,有助于从制度上切实提高城商行监事选举的民主化程度,进而从根本上促动监事的履职意愿、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

修改监事选聘办法,实施累积投票制。我国《公司法》第l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又叫比例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可以确保小股东集中选举一人或若干人,拥有自己的代言人)。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监管部门有必要规定在城商行强制实行累积投票制,以尽可能保障中小股东有一定的代表参加监事会。

构建职业监事体系,提高监事综合素质。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监事的国家职业标准,制订职业监事的基本规范,改变现行将监事作为第二职业的状况。培养职业监事,成立外部监事协会,由国家认可的社会中介牵头组织任职考试,将监事发展成为一种专职的职业,建立监事人才库,让优秀的职业监事进入城商行监事会,以强化监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健全监事履职制度体系

清晰界定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职责界限。在城商行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存在一定的职权重叠现象。为消除该冲突,提高监督实效,应在相关法规中对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职权进行合理定位,清晰两者的职责边界。结合独立董事“重决策轻监督、重专业轻中立”的特征,独立董事的具体职责应侧重于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公正性,负责监督大股东、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在重大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上发挥决策引导作用。监事会的职能应侧重对城商行财务进行全面监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是否合法及妥当进行监督。监事会还应关注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中发表的意见,并与独立董事加强沟通,共同维护股东和城商行的整体利益。

保障职工监事的独立性。实践中,职工监事都是在董事、高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种领导关系必然对职工监事履行监督职能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在职工代表监事提名、选举时,必须保证民主性,使其尽可能不受管理层干预。明确规定职工监事为专职,并保留原工作岗位;履行职能的言论不受经营管理层追究;对职工监事的处罚措施,须经由监事会和职工大会以2/3多数通过等。通过赋予职工监事必要的职务豁免权,以保障其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允许监事单独行使职权。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监事的行权方式,仅在第127条规定“董事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在立法解释上,一般认为监事行使职权是通过作出决议的方式进行的,而监事会作出决议,一般应由监事会成员1/2以上简单多数同意通过。考虑城商行系统的特殊性,应允许监事单独行使监督权,有助于提高监事工作效率。

完善监事工作机制

完善激励机制。健全城商行监事激励机制,包括报酬激励机制和声誉激励机制,促使监事“善监其事”。现行城商行监事会制度的弊端除了有职无权外,还突出地表现为有责无利。责权利不匹配,难以激发监事的主观能动性,再加上监督工作固有的风险,监事往往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因为其“经济人”属性,可能去追逐另一种利益,成为经营层的同僚或附庸。所以,建立健全监事的利益驱动机制非常重要,改革监事的薪酬机制势在必行。应规定城商行监事的薪酬方案由以独立董事为主组成的薪酬委员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最后决议通过。只有这样,才可能改变以往监事由“被监督者”定薪酬、向“被监督者”拿工资的境地,只有保证监事在财产利益上独立于作为“被监督者”的执行董事与高管,才能改变他们之间的利益上的依附关系,而利益的独立正是监事正常行使监督权力的前提条件。

完善考核机制。对城商行监事的考核机制,可以考虑实行“双层分类制”。第一层,对监事个人的评价。应根据监事的来源实施分类考核:对于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和各自代表的股东分别考核;对于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考核;对于外部监事由派出其任职的机构和股东大会共同考核。操作上,股东大会、职工大会可选择委托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具体考核。考核须逐年进行,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监事的报酬和奖金数额。对工作绩效优良的监事给予一定的奖金进行奖励,对工作绩效较差的监事可以降低报酬,并酌情实施辞退计划。第二层,对监事会的评价。原则上对监事会的评价应由股东大会进行。具体操作上,应由股东大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股东大会审核。两层评价均应基于监事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充分征求股东、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征求独立董事意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求中小股东意见,征求机构投资者意见等。

完善问责机制。建立监事事后问责制,使监事有职有责,真正做到对履职不力的情况承担责任,切实增强监事会的有效性。若监事怠于监督没有及时发现侵害出资人、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而导致发生损失时,怠于监督的监事应当与经营管理层一同向出资人、债权人承担责任,并接受一定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创新工作方式

由监督委员会下设分中心,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由于当前城商行监事会人员数量有限、办事机构不足,很难对众多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及时开展审计与监督,只能通过不定期的调研、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分支机构进行监督,不利于风险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为此,应大胆创新,由监事会的监督委员会或监事会办公室在各分支机构下设监督分中心,通过监事下派、驻点巡视等方式,进一步明晰责权利关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的风险监督工作。

注重与内审部门协作,提早发现潜在风险。城商行监事会应与内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监事会应全面了解稽核工作情况,并对稽核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内审部门应及时向监事会提交各类稽核报告,主动与监事会沟通稽核上作情况,通报稽核所发现的问题,并积极配合和支持监事会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广泛开展内部调研,针对潜在风险组织专项检查。内部调研是城商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常用方式。监事会既要及时审阅各类经营管理信息材料,了解本行的总体经营管理情况;也要深入到基层机构,实地调查基层的经营管理情况,从而深入和全面地掌握本行经营管理状况,揭示本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落到实处。

针对潜在风险开展专项检查是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财务活动、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监事会的重点监督内容之一。这种监督主要是通过对银行的财务活动、董事会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进行检查来实现的。为了提高城商行监事会专项检查的效果,应当注意三点:一是必须明确检查的目的。监事会的专项检查不同于外部审计机构和银行内部稽核审计机构的检查,它应不针对银行某个具体分支行或管理部门,而是面对银行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因此,监事会专项检查不应简单地查找某项业务中的个别违法违规行为,而是要通过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分析出银行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漏洞,督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勤勉履行职责,维护银行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二是必须坚持检查的独立性。监事会应坚持独立开展监事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及外部监事的作用,检查工作的立项、制定方案、组织人员、实施检查、确定报告等应由监事会及其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三是必须注重检查的实效性。监事会应向全体董事和经营管理层成员通报检查报告的全部内容,并督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整改落实,并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续跟踪,以保证监事会的检查取得实效。

畅通信息渠道

城商行监事会掌握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直接影响到监督工作的成效,为此各城商行应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充分保障监事会的知情权。目前,城商行监事会的信息主要来源于内部经营管理信息和外部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由于大部分监事并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为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城商行应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建立会议制度、相关资料送达制度、财务报表报送制度、监事会质询回应制度等,为监事会提供更多的开展监督工作所需的信息。为确保监事会对信息的充分把握,各分支机构也应定期向监事会报送相关经营数据与资料。

第5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一、做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分析

(一)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并有效促使公司运行效率的大幅度提高

实践表明,企业内部控制越完善,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不当行为就越能起到约束作用,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也越能达到监督和控制作用,从而有效保障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能在既定方向进行各种决策的贯彻。因此,拥有良好的内部控制,不仅可有效保障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顺利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而且还能大幅度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此外,对于企业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还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故企业内部控制状况直接对企业经营状况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二)确保企业财务信息有效真实,并对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起到了有效保护作用

首先,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基于各项业务处理程序的制定和执行来对企业各部门职责进行科学分工,让它们能够相互制约,从而有效避免发生财务信息的错误,这样就对财政信息的真实可靠起到了有效保障作用。其次,内部控制制度采取各种控制手段来保管和使用企业财产物资这可有效避免财产物资遭到损坏,最大限度预防各种违法、犯法问题的发生,诸如盗窃、贪玩挪用企业财产等问题,这就对企业财务资产的安全性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常具有以下这两大特点;一是具有较为庞大的资产规模,二是具有较长的生产周期,故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极为重要;因此,为有效避免财务流失,一定要对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以促使其有效性的不断提高。

(三)可有效避免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促使公司的快速发展

做好内部控制,其督促检查及审核手段就越有效,就越能督促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前提下贯彻落实好企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措施。目前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借助融资平台公司、采取直接借入、提供担保等信用支持来生成债务,以此来进行违法犯法等活动。而做好城市建设内部控制,促使其有效性的大力提高,可在很大程度上制止上述违规犯法行为的,从而有效促进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关于提高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主要措施分析

为使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展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并促使其资产负载率不断下降,以有效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并达到持续快速发展的目标,在此就必须大力提高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下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些分析。

(一)大力建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环境

众所周知,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基础就是其内部控制环境,故内部控制环境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转状况,并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的经营方针及整体战略目标能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和落实。大力建设内部控制环境、以促使良好内部控制环境的形成,可对公司治理水平进行全面提升这方面入手,具体做好以下这些方面:一是大力提高管理层的职业道德及其内部控制意识,以此来提高企业各员工的各项胜任能力;二是对于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进行适当优化,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三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政策和人力资源措施,并在生产实际中加以落实和有效实施;四是大量事实表明,不管是董事会、还是审计委员会,在反舞弊和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实施环境方面均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而在实际当中一定要充分这两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重大作用,以为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实施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就是要达到这些作用:一是有效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安全可靠;二是有效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因此,健全和进一步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可从以下这些方面进行入手:一是一定要基于《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相关会计政策的严格执行,并建立起统一的城市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制定出能与整个集团相适应的会计控制制度,以确保会计政策的一致性;二是在牵涉搭配具体的会计控制这一方面,要争取达到这些要求:就货币资金业务而言,有关授权批准及岗位不相容分离的控制制度,一定要予以严格执行;要验收好实物资产方可让其入库,并对其关键环节,如有关实物资产的领用、发出、保管、盘点及处置等,一定要做好控制;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其决策程序要做好规范,并对各自的权限及制造做好进一步的划分,以做好工程项目在招标、预算等环节的会计控制。

(三)加强风险管理观念的渗透,以建立起风险预警及其评估机制

众所周知,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具有较高的负债率,且受到国家财力的制约,故应加强风险管理观念的渗透,以建立起风险预警及其评估机制,以便能对公司内部这些关键点实施风险预警及有效评估:一是资金预算、二是资金结构、三是设计和建设项目工程、四是资金用途。具体可从以下这些方面进行操作:第一,有关风险类型(固有风险及因环境改变而带来的风险),公司一定要予以分清,在整个公司运行中,要把因环境改变而产生的风险判断出来,并基于风险预警机制,把其中的潜在风险检查出来;第二,公司一定要进行评估风险状况,并对其大小和类型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其利弊;第三,依据具体的风险评估结果来把具体的防御措施制定出来,以有效促使风险发生概率降低下来或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最终确保整个公司的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所应有的作用

基于国务院授权机构,有关部门委派的人员及本公司职工代表共同构成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监事会,此外,公司监事会成员还包括银行、债权公司法人等金融机构人员,这就使得监事会具有较为复杂的成因结构,致使与公司内部人员进行合谋较为困难,故其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因此,有关监事会的监督方法、监督权限以及监督手段,都要予以明确并加以规范,以确保监事会能偶顺利实现其权利。此外,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还必须把由内外部审计结合而成的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建立起来,严格根据相关规定来实施工程的审计和结算;对于特别重大的工程项目,还必须接受省、市审计机关、甚至国际级审计机构的专项设计。

第6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摘 要 《投资建设委托合同》简称BT(build和transfer)合同,即建设-移交合同。一般是政府与投资商签订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的合同,本文以天津海滨旅游区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为案例,对非政府的企业如何采取BT模式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设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 投资建设 委托合同 法律责任

作者简介:燕惠鹏,天津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74-02

《投资建设委托合同》简称BT(build和transfer)合同,即建设-移交合同。采用建设-移交模式开展工程建设是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比较成熟的模式,但是企业是否可以采用建设-移交模式开展工程建设?在项目管理中的角色如何定位?又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结合天津海滨旅游区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进行研究分析。

 

一、项目背景

天津海滨旅游区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造陆区一期围堤、吹填及软基处理工程由泰达控股公司委托中交投资公司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并授予中交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特许权利。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泰达控股公司委托天津泰达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履行《投资建设委托合同》中部分权利义务。中交投资公司在天津注册成立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和移交本工程。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监测、检测和测量工作由泰达控股公司负责组织和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参建各方情况如下:

 

业主单位:天津泰达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基勘察单位:天津大学水运水利勘察设计研究所。

设计单位: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天津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二、建设单位权利义务分析

从监理招标文件条款分析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并没有进行特殊设定。从投资建设委托合同分析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受到限制,主要在以下方面:

1.泰达控股公司拥有设计变更的决定权,中交投资公司应按照相关程序处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泰达控股公司批准变更建议的程序为:如由中交投资公司提出变更,中交投资公司应向泰达控股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报告及支持性文件,说明变更理由及费用、工期调整变化情况。

 

2.泰达控股公司对工程质量有监督权。泰达控股公司有权自行对本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本工程的施工不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未达到设计文件的标准,泰达控股公司有权要求中交投资公司立即组织整改。中交投资公司应接受泰达控股公司的前述质量监控,并执行泰达控股公司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

 

3.项目实施计划由泰达控股公司与中交投资公司以建设工期(24个月)不变的前提双方最终协商修订。

4.中交投资公司(泰达控股公司)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组织本工程验收,经中交投资公司、泰达控股公司、质检站及相关各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合格之日视为通过验收并开始办理移交。中交投资公司负责根据适用法律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泰达控股公司有权监督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中交投资公司应接受泰达控股公司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

 

5.泰达控股公司对本项目的资金投入有确认权。在资金使用计划方面:施工招投标完成后,根据中标的施工承包商提交的相关施工进度计划由双方最终协商修订资金使用计划,修订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双方应共同遵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累计的实际资金需求与资金使用计划差异超过20%,双方应于次月前协商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计量支付方面:中交投资公司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时间报送泰达控股公司确认,中交投资公司的资金实际投入应与双方最终确定的资金使用计划相符,如相符,则泰达控股公司应在中交投资公司报送后三日内确认,如在三日内未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泰达控股公司确认,并作为结算合同总价的依据。

 

三、参建各方的角色定位

在施工过程中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角色参与管理,天津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的角色参与管理,中标单位作为施工单位的角色参与建设,对重大费用、质量、进度等事项需由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取得泰达海洋开发公司的许可和确认,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泰达海洋开发公司的许可和确认程序。

 

四、参建各方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模式符合《建筑法》的权利义务设定,在本项目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角色未发生变化,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主体发生变化。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设定为权利义务受限的建设单位,在以下权利义务中受到限制:

 

1.设计变更的决定权。

2.现场签证的决定权(未明确)。

3.资金使用计划的协商确认权(是否需要监理参与)。

4.资金投入的确认权(与监理单位的工程量月计量的关系)。

5.设计单位、监测检测单位的组织由谁负责。

6.在控制点的移交的两个环节监理如何控制。

7.进度控制监理单位是否考虑投资建设合同(无不可抗力和违约责任的条款)。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泰达海洋是否参与。

9.分项分部验收通知泰达海洋参与。

10.竣工验收由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和泰达海洋开发公司共同确认。

11.监理单位仅对工程结算价进行审核,不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保险及相关费用。

12.可调费用是否由监理审核。

以上权利义务方面的限制是依据委托建设合同和法律法规协商确定。确定后将制定管理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方法来指导工作,作为以后开展工作的依据。

五、工程风险分析

第7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第一,股本结构不合理,“所有者缺位”问题突出。以大同为例,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是以地方财政和国有企业股东占据绝对控股地位,民营、个人股本占比极低。城市商业银行大多数股东要么对银行发展大计漠不关心,要么只关心股本分红。股东大会在表决时,以一股一权为基础,大股东实际拥有表决权,中小股东难以与大股东抗衡。

第二,运行机制行政化。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主要由政府施行,体现在对人事的干预。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长、行长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由地方政府任命,使得企业的经营和运作难以完全按照市场化规则进行。

第三,董事会职能不健全,监事会流于形式。董事会基本是以通过听取行长工作报告的形式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投资等工作发挥作用有限。银行监事会成员一般来自内部,受制于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对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选择

一是跨区域经营与联合重组。实行联合重组进而实现跨区域经营以提高其竞争力,是城市商业银行的现实选择。

二是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与外资银行的股权合作,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产品技术,从而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迅速提升城市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同时,能够改善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资产质量。

三是民营资本入股。绝大多数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难以获得境外投资,可以先从引进民营资本着手,练好内功。限制地方政府在股权结构中不能一股独大,并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实现股权多元化,积极引入并扩大民营股本比例。

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

一是要抓住机遇,实现股权结构的突破。通过公开上市或引进优秀的民营资本和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培育多种形式的持股主体。

二是完善治理机制,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组织架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改变经营管理层权力过分集中的现状。建立董事会下属的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商业银行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力求治理结构优化,效用最大化。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建立对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并按照评价结果给予其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对员工的考核机制,加大收入中与员工绩效挂钩部分,充分发挥薪酬分配吸引人、激励人的作用。

第8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2013年,国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扩总量、调结构、创品牌”工作主题,务实求进,全市国资创新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据财务快报统计,至2013年末,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9122亿元,同比增长23%;所有者权益3638亿元,同比增长22%;完成营业收入744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利润总额43.5亿元,同比增长1.3%,净利润32.9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市属国资资产总额2032亿元,同比增长45%,所有者权益达到860亿元,同比增长29%;完成营业收入125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利润总额19.6亿元,同比增长19%,净利润14.7亿元,同比增长18%。同时,我们紧密联系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把学习培训、深化调研、服务企业各环节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⒈国资支撑带动保障作用取得新成效。一是在支撑作用上,市属国资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投资建设轨道交通项目、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工程、城市快速路网完善工程、太仓港工程、水环境提升工程,积极推进虎丘地区综合改造、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加快实施大运河、环古城河、胥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相门、平门、阊门段古城墙保护性修复如期完工,古建老宅、古村落保护修缮取得成效。2013年,市属国资公司共新增投资104项,投资总规模达290亿元。二是在带动作用上,城司强化内部管理,拓展资本市场,积极参与保障房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公司三大主要经营板块的发展,增强了公司投融资能力,被中诚信评级公司评为AAA级企业。银行、东吴证券积极打造业务特色,做强品牌,做大主业,积极实施异域扩张,加快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去年获批筹建的东吴人寿保险股份公司顺利通过保监会的审核验收,于2013年6月11日正式开业,成为全国首家地级市法人保险机构。信托完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原5.9亿元增至12亿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发创投在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上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并在财政资金引入创投管理模式,发挥更好使用效益上作了积极探索。市属国资创司投入引导基金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30亿元。国发中小担保、农业担保、苏园担保、信用再担保四家担保公司完成新一轮增资,大力拓展业务,在保余额137亿元,再担保余额195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创元投资集团加快自主创新,以创新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所属金龙客车公司全年开发新能源客车产品11个,获2项发明专利、10项外观与实用新型专利,参与11个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的制订。所属苏净集团研制的“苏净PM2.5环境监测仪”产品,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同时采用β射线法和光散射法两种监测技术的企业。所属苏试公司自主研发的3台并激60吨推力电动振动试验台实现国内首创。风景园林集团设计、施工的瑞士日内瓦WTO总部“姑苏园”如期竣工,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特意给市委、市政府发来感谢信,称赞他们的工作态度、工作精神和工作效率展现了当代中国工人的精神风貌。三是在保障作用上,市属国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各种融资工具,在中期票据、企业债券、资产支持票据、保险资金债权投资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已经和正在落实的新型融资项目总额超300亿元,资金保障作用成效显著。2013年4月28日,轨道交通一号线开通试运行,标志着正式跨入轨道交通时代,彻底改写了2500多年古城的出行历史。加快公交优先进程,市区新购公交车506辆,新增电调专用出租车300辆。燃气集团、自来水公司积极倡导“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追求和弘扬“以人为本、真诚守信、安全服务、造福一方”的精神,安全供气、供水,满足用户需求,赢得了市民广泛赞誉。

⒉调整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取得新成绩。一是整合轨道交通公司及项目公司,成立轨道交通集团公司,为轨道交通二号线、四号线的建设运营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对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五家子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理顺了太仓港港务集团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进一步增强了集团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全年太仓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00万标箱。太仓港成为全国第一个享受海港待遇的内河港口。三是对创元投资集团所属酒店类服务性企业的股权进行了整合重组,加大了集团在现代服务业上的投资重组力度,为书香系列酒店股份制改造,乃至今后上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⒊国资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完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政策规定,实施差别管理,细化奖惩具体规定和改进风险金管理,着力增强针对性,提高有效性。绩效考核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市属国资公司全覆盖,企业领导班子全覆盖,国资监管工作全覆盖。对实施已满三年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两个暂行办法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分析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健全政策,推行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引入行业对标管理,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政策更趋科学合理。既夯实了国资监管的基础,又促进了国资公司的创新发展。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由六名专家组成,专业涵盖律师、审计、评估、证券、创投等领域,凡涉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发展规划及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十二类事项均需进行咨询论证,为我们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健全外派监事会组织机构,上半年完成了四位专职监事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监事会组织建设。围绕企业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深化当期监督,推动专项监督,年内开展了物业资产出售、出租情况及股权投资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促进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管控能力,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四是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圆满解决了困扰我市长达十多年的原机关身份人员提高退休待遇的历史遗留问题。多次与会议中心事转企人员沟通交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出台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启动恒良公司破产程序。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⒋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取得新实效。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国资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委被市委表彰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并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市属国企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把市属国企“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和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中,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我委受到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的表彰,荣获“省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三是成功举办“喜迎十,颂歌献给党”文艺汇演,组织开展国资国发杯乒羽比赛和无偿献血献爱心以及筹集党员关爱基金等活动,切实加强国资国企文化建设。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党纪案件联合审理工作机制,制定《市属国资系统廉洁风险防控活动方案》,通过坚持“四位一体”,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即加强教育,抓廉洁风险意识提高;风险排查,抓廉洁从业风险识别;权力制衡,抓风险管理机制构建;权力监督,抓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五是加强国企人才队伍能力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赴复旦大学成功举办“市国有企业青年人才培训班”。“三访三促”工作、“三创三先”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第9篇:城投公司监事会工作范文

(一)全面启动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1.研究制定改革方案

__年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开局之年,区国资局积极学习调研、探索推进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工作,__年2月拟写《关于赴广州市国资委考察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初步提出了我区国资国企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建议;__年4-7月,积极协助区委改革办课题组开展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课题书面及实地调研工作,不断深化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认识,于__年10月参考课题组调研成果拟写《__区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并不断修改完善方案。

2.推进区属企业优化重组

完成交司与物营公司合并工作。组建广州创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广州国际创新城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推进房地产集团公司和番发(旅游)公司公司化改造工作。积极推进梅山物业公司改制转型工作,修改完善其改制转型方案。积极推进交司二、三级企业整合工作,__年重点对港口物流板块和静态交通及汽车客运站场板块进行整合。通过企业整合重组,国有资本、资产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3.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为改革下放事权打基础。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重点督促__区属一级企业加强监督二、三级企业的制度建设与落实,同时,加大对二、三级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监控平台全覆盖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二是全面核查区属企业资产状况,摸清“家底”。从__年6月开始,将区属公有企业所有资产纳入“__区属公有企业智能防腐信息系统”中的“资产管理平台”管理,从而进一步摸清了__区属公有企业“家底”,核实了国有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提升了国有资产价值管理的水平,为以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及企业改革做准备。

(二)发挥国资功能,提升服务区域发展水平

1.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万博商务区建设取得新突破。规划设计方面:完成了城市设计调整工作;完成了万达广场周边市政道路及其地下结构工程等大部分地下空间和市政工程设计工作。招商运营方面:万达广场于__年11月8日正式开业;成功引进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广州欢聚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入驻万达广场;引进知名园区运营管理企业津通集团合作做好万博商务区园区运营管理;引入广州市万雍投资有限公司携手开发万博商务区地下空间项目。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各项目建设有序推进:__年重点推进广百580亩项目一期招商和旺场工作及着手开展项目二期调研策划工作;推进广东海印集团3500亩项目纺织布料及皮具皮革两大产业园施工建设;开展达道物流720亩项目地块控规调整工作;此外,积极推进提升展贸城c地块开发工作。广州国际创新城开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起草完成园区智慧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编制任务书;完成园区01、03地块的经济分析报告编制及01、03、09地块测算工作;与广州基金签订城市发展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完成将__城市发展基金运用于金光东隧道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龙沙码头项目加快推进:一期项目堆场规划建设方案通过评审,现正开展堆场和道路维修平整工作;二期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送审稿已完成,现正开展项目地块用地规模调整及规划调整等有关工作。金山湖文化公园项目取得较大进展:项目策划定位方案已编制完成;公园已正常开放;金山湖文化科技园项目前期规划调控已完成,并成功引入广州市龙沁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文化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番发东泓商务大厦于__年9月动工建设,现已完成工程桩工程量的31%,支护桩工程量的70%。全区水务一体化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第一批5家供水企业(大石、新造、化龙、石碁及钟村水司)收购工作已完成;正在推进第二批供水企业(沙湾、南村、石楼及莲花山水司)整合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水改工作,完成了8条村的水改工作任务。紫泥堂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投资方的管理机构已进驻现场,并对园区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项目的办公楼和设计楼已竣工投入使用;项目一期工程的个别子项目已进入试业阶段。

2.公共服务贴近民生

水务公司全力保障全区供水安全:有效应对各类水污染事件,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

综合合格率为99.89%,远高于国家有关水质标准合格率95%的指标要求;积极开展水厂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控和处理能力;快速处理管网爆漏事故,__年共处理各类抢修事故2550宗,处理及时率达100%。保税区公司高质量做好保障房项目“广汽生活区和菩山花园”的建设及代管工作,截至__年12月底,广汽生活区一、二期入住人数已超过__人。3.先导作用积极发挥

创新城公司根据创新城的产业结构和功能布局,着力引领“高、精、尖”项目落户创新城,目前,中国大数据和智慧城市研究院华南分院、溢思得瑞国际创新创业集团己落户大学城。信司一方面加快实施星海通行动计划,整合提升信息化企业,根据我区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40万户数字电视整转、“电子书包”推广、“星海通真品直销商城”建设等我区信息化重点工作;另一方面立足科技园区开发,加快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研发孵化园建设,积极与生物科技制药、智能环保投资等新兴行业优质企业洽谈合作事宜。保税区公司积极推进港口区融资收储,加快两工业园产业升级工作步伐;推进广州大学城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产业集聚和企业快速发展,__年,基地成功申报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认定为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新引入企业31家,基地企业新申请知识产权8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3项。

4.挖潜增效成效明显

番发(旅游)公司通过增强品牌输出效应、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配套设施等多种措施,做强企业主营业务,提升企业效益。莲花山旅游区成功打造珠三角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品牌;宝墨园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进一步做强全国知名的岭南文化旅游品牌,__年被评为“第20届亚洲旅游业金旅奖·最具中华文化特色旅游景区”及被选为“羊城清风行”廉洁文化景点,进园人数同比增长21%;__宾馆全力打造地区商务酒店优质品牌,获评“国家五钻级酒家”、“最佳会议接待酒店”、“__中国十佳酒家”等称号。房地产集团公司积极推进兴发商业中心、地铁三号线市桥站a出口换乘枢纽、地铁七号线钟村站周边地区改造及市桥先锋巷连片改造等项目的建设。水务公司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积极拓展表后工程及水质检测等对外业务。交司积极开展业务拓展工作: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统筹我区lng加气站规划建设工作;属下物营公司积极开发建设裕城大厦,悦和公司积极拓展出租车运营业务,南沙港桥公司积极投资、建设龙沙港口物流园项目。

(三)强化监管措施,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智能防腐工作。积极发挥“__区属公有企业智能防腐信息系统”在线监督作用,健全区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工作机制,__年7月开始,系统已基本实现对区属各级公有企业的全覆盖监管。开发建设“__区属公有企业智能防腐微信平台”,进一步促进企业重大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完成《__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暂行办法》、《__区属公有企业相关负责人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__区区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拟写工作。三是探索并建成公有企业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拟写有关工作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确定区属公有企业物业出租等多种经营行为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第三方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所集团__办事处具体承办相关业务。办事处于__年11月13日举行揭牌仪式并正式运营。

2.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做好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处置、融资及租赁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审批工作。二是做好财务监管工作。认真排查各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点,跟进各企业相关审计工作,确保企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每月按时做好区属企业财务报表的收集、分析、汇总、评价及上报工作。三是做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四是做好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五是配合国家审计署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小组按时高质做好区属企业土地审计工作。

3.充分发挥监督机构作用

一是外派监事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紧贴企业的优势,及时贯彻出资人的意图,检查企业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向出资人提供全面、深入的企业信息,提示风险,对重大事项实行全程动态监控,在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审批、重要的规范性管理文件草拟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事监会在区纪委指导下,牵头开展企业内审工作,督促企业规范管理。

(四)坚持统筹兼顾,提升监管服务协同性

1.持续深化党群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顺利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团结和谐氛围进一步浓厚;企业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二是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国资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敬业爱岗、敬廉崇廉的精神追求和参与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服务企业水平,促进区属企业健康发展。交司开展“党代表接待日”及“凝聚智慧、献策交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建立与员工互动沟通的平台,认真听取员工的心声,改善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

核心竞争力。莲花山旅游区创新宣传载体,在莲花仙境二期设置廉政建设专题宣传长廊,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爱廉说图片展”为主题,通过浅显易懂、幽默诙谐的图片及言简意赅的文字说明形式向广大游客和企业员工传递廉洁之声。房地产集团公司组织员工参加“廉洁__”为主题的书法、漫画、摄影创作大赛活动,进一步培育员工廉洁意识。三是积极开展群团活动。积极开展各类群团活动,丰富职工的生活,增进企业间的交流,提高国资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__年主要组织开展了“薪火相传、爱国宣讲”、“关爱下一代、暑期欢乐行”摄影知识学习实拍等活动。同时,积极在全系统内挑兵选将选派两支代表队(交司、番发(旅游)公司代表队)参加__年__区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并喜获两个一等奖,随后,交司代表队又代表__区参加广东省百万职工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广州赛区)预选赛并获得二等奖;积极组织系统有关企业参加__区“工会杯”羽毛球赛,并获得团体赛冠军、女单冠军、男双季军、优秀组织奖四个奖项。2.积极创新选人用人工作

根据上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适应新形势下国资国企改革需要,积极推进国企相关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区属企业管理人员队伍,促进企业管理人才流动。__年,通过采取国资系统内公开遴选和在公司集团内公开选拔等方式,提拔了两名区属一级企业副总经理;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择优选聘了两名派驻区属企业的专职监事;采用交流方式,选派了一名区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任区属二级企业总经理。

3.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经济发展总公司积极稳妥推进番氮拆迁安置工作,全力推进关停企业的清算注销工作。紫坭热电公司积极配合项目投资方做好转型项目的开发工作,认真抓好转型时期租赁经营管理工作。梅山物业公司继续加强东风、庙贝两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危房改造、城乡居保、土地处置、追讨欠款、租金收缴以及土地和鱼塘发包等工作,努力维护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力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农场的持续经营奠定了基础。亿隆公司积极协助区政府解决大学城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4.切实抓好综治及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包案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接访活动,重点布控,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开展“两建”及创建平安__专项工作。区属各企业每周不定期对辖内租赁物业进行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出现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两建”及平安创建工作,全年区属企业共报送“两建”信息约400条。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通过与区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指导区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竞赛活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区属企业生产安全与稳定。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更是区属各企业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的成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国资监管体制与机制有待改革;二是企业转型升级力度有待增强,发展方向和定位需进一步明晰;三是企业短期融资压力较大,现金流严重不足,资本运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区国资系统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主线,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在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到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企业优化重组、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来。

(一)积极谋划改革发展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尽快修改完善《__区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区属各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这项工作是今年上半年的重点工作,区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积极谋划企业改革发展蓝图,认真探索相关改革路径。同时,今年上半年要尽快着手组建__区资本运营中心,增强融资能力,为区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

要主动作为,强化对企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度跟踪与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工程进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项目投资力度,使正在实施的项目按计划早日完成,产生效益,助推__经济发展。区属各企业要在做好万博商务区、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广州国际创新城、龙沙码头、金山湖文化公园、番发东泓商务大厦、紫泥堂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现有招商引资项目基础上,积极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积极吸纳优势资本和优质资源,促进企业在重大项目建设和优化发展上努力实现互利双赢。

(三)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

加快完成房地产集团和番发(旅游)公司公司化改造工作。水务公司要以提供优质服务和产品为方向,做好区内饮用水供应、污水处理、厂网建设工作,控制好企业成/:请记住我站域名/本,加快完成镇街水务公司的并购和引入战略投资者;装备公司要尽快理顺装备基地项目移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区政府的指示配合做好广州南站商务区开发建设工作;其他区属一级企业要以做强做大为主要方向,加快提出自身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优化二、三级企业的资本结构,由一级企业牵头梳理,对于效益好且自身有能力主导的业务可以按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方式继续发展;对于有效益但自身不具备绝对优势的原有业务,调整为以参股或股权多元化的形式利用社会力量主导发展;对于效益不好又不具竞争力的业务,坚决退出;对长期不分红、无控制权的股权投资应制定解决方案;对进入处于竞争性领域的新业务,一定要谨慎。与此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资本和业务重组,集中力量做好主业。

(四)积极探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推进董事会改革,规范董事会运作。加强监事会建设,积极探索企业纪委、监事会、工会职能有机融合的有效途径。继续加强二、三级企业的制度建设与落实,定期对企业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积极推进国企

人事制度改革和完善国企经营激励约束机制。(五)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理顺区国资局出资人职责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关系。明晰区国资局与企业董事会的事权,简政放权,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重点完善国企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

(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及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稳步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推进“__区属公有企业智能防腐信息系统”五个监控平台的完善和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线监督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结合国企改革工作,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对中青年人才培养的力度,通过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提升中青年人才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继续依托国内重点高校等师资力量,实现对国资系统各类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努力推动区属公有企业全面实施人才强企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