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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企业环保工作总结

第1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和规定,把抓好治乱减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展我省经济、改善投资环境、推动企业改革、转变机关作风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对减轻企业负担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为加强对治乱减负工作的领导,局党组确定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规划与财务处、监察室、监察总队具体承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市环保局也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办事班子。

(二)积极推行“票款分离”,切实落实“收支两条

线”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出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执行好这项规定,是环保部门严格、文明执法的制度保证,是向社会承诺并取信于民的具体体现。我局高度重视对“收支两条线”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关于*省环保系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省环保部门收费“票款分离”实施细则》,要求各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规定。我省各级环保部门能够按照“票款分离”的要求执行收费程序,省和17市环保部门收费已全部实行“票款分离”,征收的排污费,及时缴入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内专项管理。

(三)优化环保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全省环保系统减少审批、审核事项,缩短审批、审核时间均达到50%以上。省局将现有15项审批、核准、审核事项减少8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分别由法定60日、30日、15日内缩短为30日、15日、5日内,登记表能当天办结的当天办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30日内缩短为15日内;造纸、酿酒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审批由30日内缩短为15日内;省级自然保护区复评,由3个月内缩短为1个月内。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高新技术、信息产业等项目,一律简化环保审批程序和手续,方便了企业,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省局和各市环保局在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的基础上,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相关配套的监督管理制度。省局制定实行了“行政效能责任制度”,枣庄市局实行了“效能监察八项制度”,对岗位目标责任、服务时限、服务标准、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有的市局实行了《行风建设监督卡》、《环保工作监督卡》、《办事效率监督卡》等即时跟踪监督制度。全省环保系统在实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将涉及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的环保业务工作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利用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编印政务公开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了行风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2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夯实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2、强化基层安全绩效考核,开展各类安全评比(安全管理创最佳、单项活动组织创最佳、安全积分管理最差单位)、基层单位四最 评比(最佳班组长、最佳安全标兵、最佳监护人、最不讲安全的人)和各单位一把手安全积分考核管理,推行安全明星榜活动,运用比较管理形成反差,增强团队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感、荣誉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服从和执行意识。对全年扣分最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黄牌警告和说清楚,对安全积分扣完的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坚决予以免职,让所有管理人员的面子、票子、位子都与安全绩效挂钩。

3、严格纠察和奖惩,坚持不正常现象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追究抓改进。利用中午纠察和晚上值班活动,持之以恒的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责任追究,严格考核兑现。在责任追究的执行上,要奖的让人眼红,罚得让其心痛,建立黑白分明安全是非观,促进安全目标最大限度实现。全年违章违纪556起,其中原则性违章违纪256起,现场纠正提醒300起,违章人数246人次(含外施队违章人员),共考核金额76000元。

(二)创新举措,突出解决难点,勇于担当责任,在监管中提升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为认真贯彻余总提出的安全、优质、节约、彻底的方针,我们围绕大修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现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以实现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为目标,全力以赴备战大修。从前期策划早准备、事中检查抓落实、事后总结促提高三大方面开展好具体工作。

(1)检修前期细致策划,提前做好大修准备,做到有备无患。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确保心中有数;意识培训、案例教育、确保氛围形成;仔细讨论、认真核实,确保方案科学;表格验证、签字把关、确保措施落实;网络监管、紧盯现场、确保过程受控;后勤保障、服务大修、确保安全检修。

(2)检修事中认真检查,适时抓好落实,做到各个环节受控。用高压态势管现场,有压力更有信心。大修事项分段做,先期进入检修的项目,对照大修模式要求开好头。突出现场管理,推行人盯人的防守模式,重抓过程监管,确保结果受控。严格执行环保预案,检修治理不放松环保。

(3)检修事后及时总结,专项评比促提高,树立先进倡新风。严格对照大修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管队伍评比。部门适时总结评定,做好事项协调,及时修正执行偏差。

第3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申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永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年在我市选择84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二)开展试点工作,20*年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

三、工作原则

1、认真组织、稳步推进。要提高认识,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对企业、公众、社区的宣传动员,建立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机构、培训、部门协调等各项基础工作机制,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

2、轻重结合、突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选择对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作为环境行为评价的重点对象,如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包括第三产业)和重点污染源、严重超标和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企业。所选评价企业排污总量占我市排污总量的80%以上。

3、科学评价,公正、公开。制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力求评价过程公开,评价方法科学,评估结果公正。

4、不断总结、持续改进。定期对评价工作进行评估,跟踪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评价情况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建立配套的奖惩措施,引导企业不断改善环境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8月30日)

在这一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评价阶段(8月10日-12月1日)

1、确定评价对象(8月10日-8月30日)

20*年选择84家企业(见附件二)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

2、公布评价标准(8月10日-8月30日)

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中给出的评价标准B类,公布*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标准》。《*市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标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方法与等级划分逻辑框图及《企业环境行为分级标准:颜色等级》分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

3、收集数据(9月1日-9月30日)

在现有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环境信息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工作需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和相应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及准确性,使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必要时,补充监测。

4、建立管理信息系统(10月7日-11月10日)

利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我市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涉及的数据进行处理和计算。

5、初步评价(11月10日-11月30日)

运用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分析,生成初步评价结果。

(三)公开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1、公开方式

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公开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每年公开二次,在每年的6月5日和12月31日。

2、试公开(12月1日-12月10日)

试公开在政府和相关企业内部进行,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通过试公开,发现和纠正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和政策问题。

3、正式公开(12月20日-12月25日)

通过媒体向社会正式公开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和评价等级等。

4、公开效果评估(20*年1月)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公开后,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前后的评价等级进行评估,掌握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效力。同时,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或设立热线电话的方式,对公众进行调查,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四)持续改进

1、制定相关政策

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过程中,编制相应的操作技术手册,媒体宣传材料及公众参与的具体办法,促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制度化。

2、管理制度衍接

对于环境行为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绿色的企业,可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免除环保核查;对于环境行为评价结果为红色和黑色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连续两次以上评价结果为黑色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治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同级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重要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信息等各种监管手段,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环境监管效率,促进企业污染防治的有效手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此次工作。

第4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我们概略地分析了一下江苏省和全国的乡镇企业(即指原社队企业,下同)建设状况及日、美等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认为乡镇企业及小企业的种类、数量及产值,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将呈指数曲线增长。

如江苏省到1983年底共有乡镇企业56,464个。1958年时数量很少,产值很低:1976年才为33.56亿元;1978年仅为62.57亿元;1980中上升到110.25亿元;1983年高达159.42亿元,在全国一直处在领先地位,已占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19.34%,占全省农业产值的45.65%。有资料预测,至1990年全省乡镇企业数量可达6万家,产值达300亿元,可占全省工农业预测总产值的28%,占全省预测农业产值的55.56%;2000年将达7万家,产值可能达520亿元(另有资料为800亿元),占工农业预测总产值的20.88%,占农业预测产值的62.65%。

我国1982年拥有乡镇企业75万个(另有资料为130多万个;140万个),产值658亿元,相当工业总产值的的11%强,[1]1983年乡镇工业产值为757亿元,比1982年增长了15%,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2%,相当1957年全国工业总产值。[2]

我国国营企业现有近40万家,其中小型企业为37.24万家,占全国企业(不包括集体的乡镇企业)的98.7%;产值近3,0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57.3%;固定资产占全民所有制单位的29%;利税占工业利税的32%;其中75%的小企业(产值占一半)分布在县及县以下的农村村镇。我国中型企业有3,544个;占全国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的0.9%;产值为916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7.7%。我国大型企业有l,365个,占全国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的0.39%;职工人数占全部职工的20%左右;产值为1251.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4.8%;固定资产原值占41.4%;净产值占49%;利税占50.7%;预计至2000年产值可达8,000亿元,占工业预计总产值的40%。[1]

再如日本明治维新后,中小企业迅猛兴起,在狭小的37万平方公里土地上,1981中达到581万家,占总企业数的99.6%;从业人员3,443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80%;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53%。在美国、联邦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中小型企业也都很兴旺。[3]

二、乡镇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

中、小企业及乡镇企业的高速度发展可以说是工业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需,此外,也是乡、镇、村的建设的必需,农民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必需。乡镇企业在“四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1.乡镇企业已成了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尤其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从上述乡镇企业建设的形势可见,乡镇企业的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已占有相当比重,成为国营大、中、小企业的有力助手;占农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更大,而且会继续增大。乡镇企业的发展,使我国工业结构及网络更趋合理。

2.乡镇企业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小城镇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农业现代化资金的重要来源。江苏省已出现了一批亿元乡,这些乡的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市政、交通、建筑、邮电、金融、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也随之发展起来。江苏省1978年以来,全省乡镇企业缴纳税金39.45亿元,其中1983年为l1.45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15.73%,今后,乡镇工业税金的增长速度还将会提高。有的专家已设想把全省近2,000个乡队以上的集镇,建设成为工业生产型小城镇,发挥出农业、农村与大工业、大城市之间的纽带作用、桥梁作用。

3.乡镇企业已成为安置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和场所,同时,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农民“作工不离农”,“离土不离乡”,大大减轻了盲目流入大城市的趋向。江苏省最近几年每年平均吸收农民工31.5万人,1983年已拥有乡镇企业职工429.41万人,占到农村劳动力的18%。预计至2000年将可吸收400至450万劳动力就业。全省64个县(包括常熟、太仓两市)1983年工农业产值在五亿元以上(最高的达20亿元),人均工农业产值在650元以上(高的达2,200元)、人均净收入在350元以上(高的达440元)的县有20多个。这些县再经过十五、六年努力,至2000年人均净收入一般可达一千元以上,实现国家总目标的“小康”水平,从而与大、中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相当。这将是一项十分了不起的成就,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

我们从上面勾划出的乡镇企业发展的轮廓,充分看到了它的生命力。占我国人口80%、土地面积80%的广大农村现代化是我国的希望所在。环境工作者既要清楚地看到乡镇企业发展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污染及危害;另一方面也要清楚地看出只有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才有保护环境、生态和农民健康的经济基础和条件。

三、乡镇企业建设的环境问题

我国1979年公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特别强调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人民造成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这同样是乡镇企业建设发展中始终应遵循的准则。

1982年7月15日《中国农民报》报导了乡镇企业建设中出现的一些环境问题:“江苏省苏州地区中是有名的‘鱼米之乡’,近几年来农村工业的发展,以大运河为主体的水网水质受到污染,有的地方受到电镀等废水污染,致使农产品、水产品不能食用。”“山青水秀的浙江省绍兴县,也由于小印染、电镀、造纸厂的影响,污染很严重。”“从全国情况看,许多农村工业企业还缺乏防治污染的设施,往往一个小工厂就可以污染一条河,甚至一个村镇。”“不少地区的大中型工厂,把自己不愿生产或加工的有毒有害产品委托或转给社队工业去生产,导致有毒物质‘下乡’。这种转嫁污染的做法,不但危害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而且通过农产品的污染又反过来危害城市居民。”“农村环境一旦遭到污染,治理起来花的投资更大,困难更多,所以必须尽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4]

曲格平同志指出:“……由于这些工业(指小型企业及乡镇企业)数量多,布局混乱,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差,经营管理不善,资源和能源消耗大,绝大部分没有防治污染措施,使污染危害变得更为突出和难以防范。这是我国所特有的环境问题,使环境污染由点到面,由城市向农村蔓延。”[5]

可见,在我们取得明显生产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现已出现的环境问题已引起了环境保护部门及决策者的高度重视并正在制定对策。

四、乡镇企业建设的环境对策建议

针对乡镇企业建设发展中已经出现和可能继续出现的环境问题,应按不同的性质、类型、原因采取不同的、综合的对策。

在制定环境对策中,有两种片面的思想认识是应该避免的。一种是盲目乐观,认为乡镇企业规模很小,又很分散,排污量小,自净量大,不足为惧;另一种是片面悲观,认为乡镇企业数量极大,极为分散,发展很快,变化又大,技术装备差,管理水平低,经济条件不足,可能会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结果生产经济发展必然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我们的观点是,任何事情都是可以认识的,既不能盲目乐观而掉以轻心;也不能片面悲观而丧失信心。我们通过已有的研究认识到,只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的对策科学合理,乡镇企业在建设发展中是完全可以取得生产、经济、环境、社会综合效益的。以下几项对策是必不可少的:1.立法国家正在抓紧制定“全国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法规”,对于省、市、县来说,不一定再单独制定,但可以在地方“乡镇企业建设法”或“乡镇建设法”中增加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篇章。如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江苏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正在为制定“乡镇企业建设法”而开展调研工作,原来无环境保护方面内容,我们已建议增加有关篇章。

立法,与一般的条例不同,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利用法制的有力手段,重点放在惩处那些无视环境法规的违法者。例如,有意将剧毒、有害而无有效防护和防治措施的废物、中间产物、原料、产品、车间等转给农村的犯罪分子。

此法的制定与执行,可以制止污染转嫁行为及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给农村居民为保护农村环境以法律保障。

2.规划乡镇企业必须有环境规划和布局,而且必须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及区域农业划规之中。规划一经制定并以人大通过,也具有与立法同等的效力,立法中也应有确保规划实施的条文。江苏省某些县、乡、镇正在搞规划,只要同时兼顾环境保护规划,就会事半功倍。

规划,重点放在合理利用农村资源,保护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农村水源及居民健康,促进乡镇企业走上正轨。

鉴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乡镇的规划至少应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解决当务之急的“红线规划”,第二步再进一步作出近期及远期规划。所谓规划,就是要从长远考虑、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综合效益。

乡镇总体规划中的环保红线规划,着重划出不同功能区,将乡镇工业相对集中成工业区,与居民区、水源地、行政区、文教区、商业区、农业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用红线勾划在规划图上,各区之间,尤其是乡镇工业区与其它区之间要留出隔离、防护带。要注意风向、水源地的位置及地形、地貌、植被、资源等情况,合理利用土地,不占良田,少占土地。

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就可以改变目前盲目乱建的混乱状态,布局将趋合理,可长期发挥效益。

3.管理制定一套简明、切合实际的科学管理制度、程序和办法是当务之急。国家正在抓紧这方面的工作,有些省、市已提出了管理条例初稿,如辽宁省、江苏省及该省的无锡市等。

管理,是法制、规划手段的补充,法制、规划也可看作是管理的组成部分。管理的方法是综合行政、经济、科学手段结合运用的一种艺术,是环境保护最经常、大量、基本的任务。核心是加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计划的指导和协调。在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总原则中,还可视不同问题的性质和情况,采取“谁开发谁保护”、“谁排污谁负责”、“谁破坏谁受罚”等做法。治理应点面结合,考虑效益。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统计、申报、审批、监督、检查、奖惩的条例。

此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就可以控制程序上、手续上、关系上的混乱状况,就可能发挥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和作用,从而使乡镇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危害范围和程度大大缩小。

4.控制面对乡镇企业这个特殊的对象,采取传统的、单一的处理措施是难于行得通的。从总体上实施“三同时”是可能的,但要求每个企业都实现“三同时”也是难于行得通的,但也不能因行不通面听其自然,放任自流。制定一套简易可行的合理控制系统也是当务之急。

我们在苏州工业污染源控制途径研究中,通过对能源、水源、物料的投入一转化一产出分析,提出了一套控制工业污染源的系统方法,将物料种类控制、物料单耗控制、流失总量控制、浓度控制及环境总量控制结合起来,治本、治源、治因与治标、治末、治果相结合。在乡镇工业的控制中目前全面推行系统控制有相当困难,若适当加以简化,有可能在乡镇工业控制中试行。如单耗控制、主要污染物流失总量控制、区域集中浓度控制及区域水环境总量控制,可以分别情况逐步实施。几十万、上百万家乡镇企业,家家都上一套处理设施是不可能的,但每个乡镇的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集中起来进行处理显然是必要和可能的,经济上也是现实的,面且集中处理还可以与集中利用(能源、水源、肥源、其它资源)相结合。

如实现了以上控制的设想,大量的污染物就会消除在生产之前、之中或之后,还可以通过综合利用获得收益,处理后的废水、污水还可以资源化,同时基本消除农村乡镇企业的污染危害。

5.宣教向农村决策者、各级干部、各方面的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宣传、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生态知识及乡镇企业的控制和管理知识的任务,是一项十分迫切、艰巨而长期的任务。目前许多地区的广大干部只了解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了解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所以,环境保护宣传是一项重要的战略对策。苏州市环保局最近就举办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学习班,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以上立法的执法、规划的实施、管理的执行、控制的实现,都离不开热爱环保事业的懂行人,所以,在宣传的同时,还要抓紧培训人才的工作,每个乡镇企业,每个乡镇都要有专人负责管这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群众监督网络,农村的环境保护才落在实处。

十年来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都放在了大工业、大城市、大水域,忽视了小工业、小城镇、小水域,目前环境污染由点到面,由城市到农村的趋势已引起了决策者的重视,但要把环保工作的力量动员到面向农村还需作各个方面的艰苦工作。99%以上数量的小企业、乡镇企业,其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力量可能不到10%,且在素质上差距更大,这个问题的解决,应列入环保工作《七五》、《八五》规划之中。

日本的前车之鉴应该记取,日本解决工业,特别是小工业的环境污染危害的经验更应认真吸取。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薛葆鼎指出:“去年(1979年)秋冬之交,我到日本参观访问,看了一些中小企业。他们在六十年代高速度发展带来严重公害之后,群众舆论哗然,政府进行经济干预,采取了许多技术诊断手段、情报交

流手段、低利贷款手段……促使几百万个中小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生产管理基本观代化了。因此,也基本上控制了污染。他们的中小企业多数做到了‘小面精、小而专、小而变、小而洁、小而赚’。并没有因为治理公害而闹亏损。他们的企业结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保证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中小企业既能在资本主义国际市场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也能在通过现代化改造后文明生产、文明生活。”

我们坚信,我国亿万农民能在党和国家领导下,创建乡镇企业的奇迹,也一定能够解决建设发展中的环境问题,把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得先进而文明。只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加强立法,加强规划,加强管理,加强控制,加强宣传教育,农村环境一定够能保护好、建设好。

参考文献

[l]杨坚白:“中国农业发展战略问题”,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第五章,第16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2]南京日报:“去年我国社队工业产值巳达七百多亿”,1984年6月15日。

[3]云冠乎:“中国企业规模结构战略问题”,刘国光主编:《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研究》,第九章,第243、245、246、249、256、258、259、261等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4]中国农民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必须尽早采取措施控制农村工业污染”,1982年7月15日。

第5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总量减排;环境统计;二氧化硫

abstract: through compare with vertical kiln environment of an enterprise that area under one’s jurisdiction close down this result of calculation and total amount, sulfur dioxide of emission is it arrange sulfur dioxide new result that increment checks and calculates to reduce in counting, sketch the total amount and reduce and arrange the close relation counted with the environment.

key words: the total amount is reduced and arranged ; the environment is counted ; sulfur dioxide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减排这项约束性指标,地方政府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相继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完成上级政府下发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目标和减排任务,其中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污染减排工作。根据国家 发展 改委《关于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第50号《水泥 工业 产业发展政策》,水泥立窑生产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而控制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关键,立窑水泥生产线被政策性关停。下面就关停水泥厂简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与环境统计之间的联系。

1环境统计中二氧化硫污染物的计算方法

1.1用排放系数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以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的数据为例,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2008年环境统计报表中水泥产量为12.87万t。

(1)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 3 )

=水泥产量(t)×5 605÷10 000

=12.87×5 605÷10 000=72 136万标m 3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水泥产量(t)×2

=12.87×10 000×2=257 000 kg=257 t

1.2实际监测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2008年第一季度华辉水泥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 529 1m 3 /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7.46 kg/h,第二季度华辉水泥有限公司监测报告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1 485 nm 3 /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6.27 kg/h,两季度2#立窑烟气排放量平均值为23 388 nm 3 /h,二氧化硫排放量平均值为6.865 kg/h,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工作时间为3 900 h。

(1)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 3 )=23 388×3 900÷10 000=9 121。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6.865×3 900=26 774 kg=27 t。

1.3产排污系数法计算水泥行业二氧化硫污染物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七分册3111水泥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续3,产品名称为水泥,原料名称为钙、硅铝铁质原料,工艺名称为立窑,规模等级为≥10万t ——水泥/年,末端治理技术名称为直排,全硫含量少于1的情况下,窑炉的工业废气量的排污系数为2 644 m 3 /t ——熟料,二氧化硫的排污系数为0.234 kg/t ——熟料,华辉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环境统计水泥产量为12.87万t。

(1)工业废气排放量(m 3 )=12.87×10 000×2644=34 028万m 3 。

(2)二氧化硫排放量(kg)=12.87×10 000×0.234=34 028=30 116 kg=30 t。

对比以上三种计算方法,华辉水泥有限公司同一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存在较大的差别,实际监测法和产排污系数两种方法计算出的二氧化硫结果较接近,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结果相差较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2001年9月编写的《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的要求,以上三种方法都属于“三废”排放统计计算的基本方法,作为基层统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选用,但应遵循使用经环保局监测站认定的监测数据计算得出的排污数据,须再与使用排放系数法计算得出的排污数据对照验证,如与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偏大,应以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为依据进行调整,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量的计算一定要以排放系数法计算结果验证。

2总量减排中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的核算

作为一间结构减排的 企业 ,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由基础性准备工作、数据核查验证工作、总量审核工作三部份组成。也就是说,我们基层环保部门在完成了该企业的取缔关停文件、供电部门下发的停电通知或出具的断电证明,关停照片等相关验证文件及用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的基础性工作后,环保部各督查中心根据上报的资料,抽查验证该企业关停和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 计算 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将经审核认定后的核算结果及其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等上报国家环保部。根据国家环保部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二氧化硫总量减排量的核算中规定结构调整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的核算原则中有“纳入上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企业,按环境统计排放量核算新增削减量,没有纳入上年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的企业,按排污系数法核算新增削减量”。以本辖区的高要市华辉水泥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2008年8月31日关闭,其2005年—2008年环境统计so2排放量分别为512 t、327 t、377 t、257 t,4年的环境统计数据都是采用排放系数法进行统计。2007年水泥产量为18.86万t,2008年水泥产量为12.87万t,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的公式(3-34)核算,2008年我市上报so2减排量=(g上年-g当年)/g上年×e上年=(18.86-12.87)/18.86×377=120 t,国家环保部核查组核算减排量是以产排污系数计算,只认可减排39 t。

3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与环境统计的关系

各地“十一五”期间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排放基数按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确定,并综合考虑各地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 经济 发展 水平和削减能力,也就是说,总量减排与环境统计是密切相关的,环境统计数据库是核算的基础,作为最基层的总量减排任务的制定是以环境统计为依据,国家环保部对于关停立窑水泥企业新增削减量按产量排污系数法及企业环境统计排放量进行折算。在2008年所属地区结构减排的立窑企业中,有60%的企业减排量的核算是重新以产排污系数来计算,40%的企业减排量的核算认可了环境统计的数据,核查组的核算说明中一部分因环统异常,用产排污系数计算,一部分经过资料核查,予以确认。鉴于国家政策,被关停的水泥企业既要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又须面对生存和债务偿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政府方面要承受较大的税收损失,上级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政府和企业以环境保护为重,下大决心关停了落后的水泥企业。对于减排企业的排污量,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的要求,不同的核查组有不同的核查结果,但基层的减排任务的制定是以环境统计为依据的,但减排结果又以其他不同方法进行计算,地方关停了计划中的所有落后产能企业,最终还是无法完成减排任务。值得探讨的问题是,能否统一用一个标准,比如直接用关停水泥的生产能力来核算该企业的减排量,这样都是在同一平台上的。另外,最重要的是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着力做好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

参考 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2001年9月编写的《环境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第6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检查验收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中央企业组织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

(二)中央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学法用法情况;中央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三)中央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情况,法律纠纷发生和处理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方案与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总结验收步骤和时间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到2010年年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阶段(4-5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对本企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和企业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6-8月)。中央企业在本企业系统内开展验收和总结(中央企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见附件)。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组,采取抽查的方式赴中央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中央企业请于8月30日前将“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

(四)评比表彰阶段(9-12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各中央企业报送的材料和检查验收结果,评选国务院国资委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于12月底前将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推荐给全国普法办公室,参加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的重要环节和措施。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总结验收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指导下进行。各中央企业普法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企业“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充分调动本企业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要注意学习其他中央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

(三)求真务实,保证质量。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本企业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总结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总结验收工作的质量。

第7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指导,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现就中央企业“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检查验收中央企业“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中央企业组织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

(二)中央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学法用法情况;中央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三)中央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事务机构建设情况,法律纠纷发生和处理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方案与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总结验收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阶段(4-5月)。中央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对本企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和企业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6-8月)。中央企业在本企业系统内开展验收和总结(中央企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见附件)。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组,采取抽查的方式赴中央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中央企业请于8月30日前将“五五”普法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的重要环节和措施。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好总结验收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总结验收工作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指导下进行。各中央企业普法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企业“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充分调动本企业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要注意学习其他中央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

(三)求真务实,保证质量。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本企业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总结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总结验收工作的质量。

第8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污染的种类虽然不同,但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即其环境后果所产生的影响可以是明显的或显着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在很多场合下,潜在的影响可能往往比明显的影响要严重一些。

    我国曾经对乡镇企业污染环境状况进行过两次官方调查,即“全国乡镇工业主要污染行业污染源调查”。第一次调查于1989年开始进行,由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调查以1989年为基准年,并于1992年8月获得最终结果。王键民(1993)等学者根据上述调查资料得出这样的预测结果,即2000年全国污染与生态破坏的环境经济损失中约有近一半来自于乡镇企业。第二次调查于1996年初开始实施,以1995年为基准年,由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环保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1997年底进行结果汇总,主要调查结果如下:(1)在工业废气方面脆弱性,1995年,全国乡镇工业烟尘排放量849.5万吨,占全国工业排放总量的50.3%;工业粉尘排放量 1325.3万吨,占全国工业排放总量的67.5%;二氧化硫排放量 441.1万吨,占当年全国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23.9%。同1989年调查结果相比,烟尘排放量增加了56%,工业粉尘排放量增加了18.2%,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了23%。(2)在工业废水方面,1995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9.1亿吨,占当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21.0%,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113万吨,占全国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4.3%。同1989年调查结果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加了12.1%;化学需氧量增加了24.6%。(3)在固体废物方面,1995年,全国乡镇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8亿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的88.7%;全国乡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亿吨,占当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37.3%。同1989年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结果相比,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增加了55.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加了39.6%(刘凌波,2008)。调查结果证实,“八五”期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迅速增长,主要污染物在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的比重加大,已成为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和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中国学术。根据1997年的调查资料,王键民、蒋庭松2000年在《中国乡镇企业污染控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一书中,认为在2000年前后,乡镇企业“三废”的排放量及某些污染物质有可能接近达到,甚至超过国有企业,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排放量城乡工业倒置的可能性仍然严重存在。

    上述调查结果表明:“八五”期间脆弱性,全国乡镇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迅速增长,主要污染物在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的比重加大,已成为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和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1997年的调查资料,王键民、蒋庭松2000年在《中国乡镇企业污染控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一书中,认为在2000年前后,乡镇企业“三废”的排放量及某些污染物质有可能接近达到,甚至超过国有企业,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排放量城乡工业倒置的可能性仍然严重存在。

    2000年之后,我国在每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中取消了“乡镇企业”这一统计类别,使得近几年的乡镇企业污染数据不再可以得到。从此,学者们对于乡镇工业污染现状的研究,大多缺乏可靠的、明确的资料,只能依据大致的估计或者实地的考察来进行研究。但学者们(张玉林,2003)的估计基本一致,即近年来乡镇工业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过50%。2006年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2006)进行联合调查所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的数据也显示: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其中乡镇工业污染损失值超过50%,乡镇工业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主体。这与前二次的调查结论基本一致(刘凌波,2008)。

    二、乡镇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在乡镇工业污染问题的成因方面,许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王健民和蒋庭松(2000年)在《中国乡镇工业污染控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指出要从乡镇工业自身的特点、农村环境容量及农村环境管理三个方面分析产生乡镇工业污染环境的原因。芮黎明(2001)认为乡镇企业污染物排放及其对环境影响大小依次排列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    物。而乡镇企业污染环境的原因除了对环境状况认识不足;环境保护意识不高,认为经济发展必然以环境为代价,只有在钱袋够丰满时,才可能回过头来考虑环境问题,以及企业排污控制力不够之外,还存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进行存在目标定位偏失和战略脱节,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主体利益上存在冲突,以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内在规律限

    制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也都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王淑平(2003)则认为来自社区的非正式监管(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参与成本)乏力客观上助长了乡镇工业的污染行为,乡镇工业自身的缺陷(布局分散、过分依赖乡镇政府)导致在环境保护上客观投入和主观愿望不足,另外他还认为在我国,政府一直是推动环境保护的最重要主体,但目前乡镇企业导致污染加剧的趋势却也是与政府分不开的,矛盾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地方社区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二是管理方式上单纯偏重于行政性强制手段,而缺乏适宜的诱导政策。汪中华(2006)把乡镇工业环境问题归结为主体因素脆弱性,即企业资质差、政府不作为、社会默许。郝飞麟、沈明卫(2007)在《农村乡镇企业发展中环境污染的成因分析与对策》一文中看到了大型企业和城市企业污染转嫁对乡镇工业环境问题的影响,认为乡镇工业环境污染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作坊式生产企业布局缺乏合理规划和有效行政管理;二是中、大型污染企业治污费用转嫁;三是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发展,对环境治理缺乏足够的重视。

    然而造成乡镇企业污染环境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上面一些学者指出的原因以外,还有下面一些原因也是应该值得我们注意的。

    1.乡镇企业地理环境的自身脆弱性

    在我国,大多数的乡镇企业都是在农村产生和发展,农村地域虽然辽阔,但是其生态环境是低层次的自然生态循环系统,因而表现出极大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使得农村地区对乡镇企业的三废等污染物的吸纳能力极弱,这些三废等污染物对耕地、森林、水等的破坏是非常明显的,据测算,由于植被、森林的破坏和乡镇工业“三废”排放的日益加剧,我国水土流失面积每年正以58.19万公顷的速度扩大。流失的土壤带走了大量生态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氮、磷、钾等养分。黄河、长江1年流失氮、磷、钾4400万吨,超过我国化肥1年的施用量。

    2.相关利益者的不作为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的快速增长,对一些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采取了地方保护主义,这些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发展,对环境治理缺乏足够的重视,对乡镇企业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纵容、默许、不作为。一些乡镇企业自身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而漠视其产生的环境污染,他们不愿意改进技术,更不愿意在环境治理上面花费成本。一些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员工及其亲属为了能够得到工作,获取收入对所在乡镇企业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采取容忍的态度,其环保意识不高。

    3.乡镇企业的环境产权不明晰

    环境产权是指行为主体对某一环境资源具有的所有、使用、占有、处分以及收益等各种权利的集合。拥有一种环境资源的产权就是拥有这种资源使用的决策权和收益权,因此,环境产权涉及到一系列影响资源利用的权利,完备的产权应该包括关于资源利用的所有权利。

    环境产权中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可见脆弱性,环境产权既包括了自然环境产权,又包括了人工环境产权,具有整体性、公共性、稀缺性、广泛性等特征。

    当前我国乡镇企业并没有明确的环境产权,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企业就有了使用环境资源的自由而不需要付费,因为既然乡镇企业不用承担他们所引发的负外部效应产生的全部成本,他们必将过度地从事这类活动;同时由于没有产权,乡镇企业也就失去了对其所在区域的环境资源进行投资的动力,因为既然得不到带来正外部效应的环境投入的全部收益,他必将尽可能少地从事这类活动。因此,造成的结果是,能够产生正外部性的环境资源(如树木草坪、环境基础设施等)会出现供给不足,而接纳负外部性的环境资源(如大气、水体、土壤等)则会被过度污染。

    总之乡镇企业发展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有其特殊的原因。深入分析这些原因,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乡镇工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现状,找到污染治理对策的突破口,从而为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工业环境污染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解决乡镇企业污染环境的对策

第9篇:企业环保工作总结范文

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环境政策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2003年以来,我局与世界银行合作,在部分省、市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对促进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污染治理,推动公众参与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搭建平台”的指示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国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现*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重要性

加强企业环境监管,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是环保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各地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工业污染防治取得较大进展,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下降,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但是,企业超标排污现象仍时有发生,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日趋复杂,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加强企业环境监管仍是一项长期和紧迫的任务。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信息等各种监管手段,特别是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是当前提高环境监管效率、促进企业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普遍增强,*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愿望日益迫切。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环保部门将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以直观明了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的环境管理手段。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化解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环境纠纷,促进环保部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从*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到2010年前,全国所有城市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规划,扎实推进。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动员、机构建设、人员培训、部门协调等各项基础工作,有步骤地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把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作为环境行为评价的重点对象,采取切实可行的评价方式,确保评价工作的积极效果。

——程序严密,公正透明。要认真制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力求评价过程公开、评价方法科学、评价结果公正。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要及时跟踪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评价情况的反应,不断改进工作,建立配套的奖惩措施,促进环保部门提高评价工作水平,引导企业不断改善环境行为。

三、认真做好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组织实施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由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的环境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指标,对其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评价结果通常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为方便公众了解和辩识,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分别进行标示,并向社会公布。

绿色: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蓝色: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没有环境违法行为。

黄色:企业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有过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红色:企业做了控制污染的努力,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发生过一般或较大环境事件。

黑色:企业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或多次超标,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有重要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要统一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企业的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企业的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一)建立机构

环保部门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要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立由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技术组,负责技术指导。

(二)确定评价对象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对象应当包括:严重超标和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排污企业、在当地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包括服务业企业)和其它重点污染源。参加环境行为评价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之和要达到当地工业排污总量的8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将第三产业纳入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范围。

(三)确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标准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环境管理行为、环境社会行为、环境守法或违法行为等方面。各地要按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选择适合当地情况的环境行为评价标准类别(A类或B类)。

(四)实施步骤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实施可以分为准备、评价、公开、持续实施等四个阶段。在准备阶段,做好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工作;在评价阶段,做好数据核实和部门协调工作;在公开阶段,做好结果反馈和效果评估工作;在持续实施阶段,做好政策制定和制度衔接工作。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缩短评价周期并增加公布频次。

在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环保部门要切实抓好评价工作中的几个重要环节:将初步评价结果书面告知有关企业,做好复审工作;认真核定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并在政府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当企业环境行为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评定并公布;定期组织企业所在地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企业污染控制情况报告会,听取企业治理污染情况报告,以便实施公众监督。

四、加强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领导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将评价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可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通报国土、工商、银行及证券监管等部门,并积极将评价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或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应组织和帮助评价结果属于一般、差和很差的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和帮助其认真落实,尽快改善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