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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精选(九篇)

国民收入

第1篇:国民收入范文

编者按:党的十七大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本栏在近期内逐一组织对“五个有所”重要方针的深入解读,并联系江苏实际探索落实“五个有所”重要方针的思路和工作举措。本刊第一期已推出“学有所教”的解读和探索,本期推出“热议‘劳有所得’”。欢迎来稿,参与讨论。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总书记强调说,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而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特别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注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投资、消费、进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动力,近些年来,由于消费乏力,我国经济增长过分依赖投资和出口。消费乏力的主要原因是,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比例过度向政府和企业倾斜。据有关部门统计的资料显示,2007年,政府、企业和居民所得均保持了快速增长,但上半年国家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0.6%,1至5月企业利润增长42.1%,分别比上年同期加快8.6和16.6个百分点,而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分别增长14.2%和13.3%,同比分别加快4和1.4个百分点。即便采用不变价计算,政府和企业所得增长不仅明显快于居民所得增长,如果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则这种收入分配的差距更大。实际上,从1996年财税改革后,政府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从1998年开始迅速提升,目前已经从1995年的17%左右上升到24%。政府和企业在国民收入中分配比例的迅速提升削弱了居民消费增长的动力。从2000年开始,我国最终消费率出现了急剧下降的趋势。目前我国的最终消费率只有51.9%,而世界平均水平是79.1%左右;我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例连60%都不到,而美国的居民消费占GDP的比例是70%,最高达85.99%。在这样的情况下,多年来,我们提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结果却是消费与内需均达不到我们的预期目标就是必然的了。如果我们依然过度依赖投资需求和净出口,就不可能解决当前宏观经济失衡和结构矛盾的问题,没有内需的支撑,经济发展是没有保障且难以持久的。世界各国的发展表明,在一国人均GDP1000-3000美元阶段,由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的迅速提升,推动着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国民经济也因此进入高速增长期。在这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显然是抓住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症结所在。只有通过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让居民的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才能真正持续有效地扩大内需,提升内需结构,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才是真正贯彻了科学发展观,才能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注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我们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壮大,在收入分配方面,我们从最初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十六大报告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在不断改变,收入分配模式日趋成熟。特别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提出,十分重要。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70%是劳动报酬,其他国家的这一比例也普遍都在54%~65%。在我国,居民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47.2%,下降到2006年的45.0%,劳动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1998年的53.1%,下降到2003年的49.6%。曾经有一份资料显示,珠三角地区农民工平均工资近10年间只涨了67元钱。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供给充裕,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常常导致劳动力价格的低下。如果政府不给予法律的保障,劳动者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将是一个必然趋势。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就确保了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就能随经济发展得到逐步提高。事实上,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事情都要抓细抓实。我们必须看到,物价房价高企,社会保障不健全,人均收入上升而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是当前民生中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国的CPI增长处于加速状态,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肉、粮、油的价格都在不断上涨,社会各界对于通胀的担忧正在加剧。近年来,政府在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从1998年到2005年,我国财政社会保障经费年支出已经由占财政总支出的5.5%增长到11%,但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还是比较低的。1998年以来,养老、医疗和教育体制改革后,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公共财政还只是处于转型过程中,政府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还比较严重。在改善民生方面,正可谓任重道远。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抓居民收入的提高与抓财政收入同样重要,各级领导必须像抓财政收入那样抓居民收入的提高,像抓经济发展那样抓好改善民生这件大事。近年来,我省各地由于领导重视,在抓居民收入提高,抓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我们要充分利用经济总量快速壮大、实力增强的有利时机,“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把十七大精神贯彻到每一个方面,每一个基层。

第2篇:国民收入范文

[关键词]农民收入结构;收入波动;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经济发展水平;城乡收入差距;

农民增收问题一直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部门转移,农民外出务工收入逐渐增加,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例也在持续提高,我国农民收入的构成正在发生变化,收入来源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廓清农民收入结构的演变历程以及农民收入波动的变化状态对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民稳步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本文拟从农民收入结构入手,在对农民收入结构变动与农民收入波动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以期为农民增收政策的有效制定提供科学、合理的客观依据。

一、文献回顾

目前,我国有较多学者主要从单方面对我国农民收入结构或农民收入波动进行了相关研究。 关于农民收入结构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对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 杨灿明和郭慧芳从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来源的变化与构成特点入手,寻求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认为应该从保证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农业增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强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建设、重视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等这几个方面着手来促进农民稳定增收[1]。 杨灿明等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我国农民收入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要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加强农民收入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等措施多管齐下来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加[2]。 张凤龙和臧良对我国农民收入结构进行研究后发现,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组成部分,虽然在 2004年个别省份的农业收入所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因政策性因素略有回升,但从长远来看,农民收入结构不可能发生大的变化。 他们认为应从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努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和转移、突破农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瓶颈、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这五个方面着手来促进农民增收[3]。 周雪松和刘颖对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与收入结构两者之间的变动规律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对我国 1978年以来农民收入结构的演变历程进行了梳理,把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变动关系划分为三个阶段,并在对各省(区)农业经济发展不平衡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近 10年的统计数据对农民收入结构的演变趋势进行了模拟,以期为处于追赶状态的后发省份提供借鉴。 同时,他们提出了从巩固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大力拓展工资性收入和不断增加转移性投入来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建议[4]。 刘传华从农民收入的阶段性划分、农民收入的来源变化和城乡收入差距这三个方面对农民收入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描述,从国家、农业和农民三个角度分析了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如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农业产业结构等),同时从农民收入构成的四部分(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5]。 孙华臣和王晓霞利用 1987年至 2006年的年度数据对 20年来我国农村的收入结构及其变迁过程进行分析后发现,影响我国农民收入结构变迁的因素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农产品价格指数、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和我国的经济体制。 同时,他们还发现 20年来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的收入结构更加多元化,农民的收入来源更加丰富[6]。 马凌等对 1978年到 2010年江苏省农民收入结构的演变进行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后发现,非农收入已成为江苏省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这主要受到产业比较优势转换、城市化水平提高、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等经济规律的影响。 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江苏省农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政府部门应在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7]。

此外,诸多学者就我国农民收入波动情况也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研究。 江观伙对 1978 年至1994年我国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波动趋势及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应该从几个方面着手:明确改革方向,把提高农民收人作为农村各项政策的出发点和主要目标,改变单纯依赖提高农产品价格来增加农民实际收人的传统思路,减少农业资金的对外流失[8]。 刘荣利采用 hp滤波的方法对 1978年至 2007年河南省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波动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农民人均收入波动可划分为三个增长周期:1978年至 1991年为第一个周期,1992年至2003年为第二个周期,2004年以来开始进入第三个周期[9]。 曹跃群等运用小波变换法对 1976年至2006年我国农民收入的波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后发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具有 7年和 40年左右的特征时间尺度,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化存在着 7年和 40年两个主要周期振荡保持一致[10]。徐增海利用 1990年至 2008年我国 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对农民收入波动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考察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程度、城乡就业结构、城乡收入差距、农村的工业化程度、政府对农村基本建设和教育的投资等因素对农民工资性收入波动的影响,结果发现一个地区的经济越发达,工业化程度越高,城乡收入差距越大,农村的工业化程度越高,当地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就越高。 因此,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提高农民就业能力是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的主要途径[11]。

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多数学者只是单独对我国农民收入结构变动或农民收入波动进行了研究,而将两者结合起来探讨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并不是很多。 为此,本文将农民收入结构变动与农民收入波动相结合,首先对改革开放以来两者之间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由此直观判断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随后借鉴各产业部门对经济增长波动贡献的模型,运用状态空间模型对两者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实证研究,以期揭示出农民收入与收入结构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最后依据实证研究结果,从收入来源角度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几点政策建议。

二、我国农民收入结构和收入波动变化情况

从 1978年到 2010年,我国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1978 年的 133? 6 元增加到2010年的 5919元。 农民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显著性变化,1983年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了全面推行,结束了长期以来生产经营上的“大锅饭”,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在这段时期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也得到了长足发展,远远超过工资性收入并成为农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 1983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高达 73? 49%,2010年家庭经营收入所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虽然下降至 47? 86%,但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只是已经不再占有绝对地位。 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由 1983年的 18? 56%增至2010年的 41? 07%,这虽然仍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已经成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强劲动力。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由 1978 年的 7? 11%增至 2010 年的11? 07%,这虽然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它们也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来源。

我国农民收入结构与增长率变化趋势如图 1所示。 从图 1可以看出,在 1978年至 1984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所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显著增加,而农民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则显著下降。 1984年以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而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则逐步增加。 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相对较小,虽略有波动,但基本稳定在 10%左右。

由图 1还可以直观地看出,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变化:1997 年以前,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波动频率较高,波动幅度相对较大;1997 年之后,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波动相对趋缓,波动幅度明显减小,波动频率也明显降低,这表明我国农民收入增长逐渐趋于稳定。 从整体来看,我国农民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波动幅度较大、频率较高,而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的波动幅度则相对比较稳定。 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波动较为一致,工资性收入与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的波形相近。 从长期变化趋势来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与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的波动基本一致。 由此可以判断,农民总收入的波动与各部分收入的波动存在一定的关系,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以及各部分收入增长的波动共同作用于农民收入增长。 那么,我国农民收入结构变动与农民收入增长波动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关联关系呢? 本文将通过模型推导及实证分析来揭示这种关系。

三、收入结构变动对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波动贡献的动态分析

(一) 收入结构各部分对收入增长波动贡献模型的推导

本文所用模型借鉴各产业部门对经济增长波动贡献的模型,假定收入函数为 y = f(x1,x2,x3,a),式中x表示农民收入,xi(i = 1,2,3)表示收入结构中各部分的收入,a表示经济制度等因素。对上述收入函数求导可得 y·=∑3i =1?y?xix·i+?y?aa·,其中 x·表示变量 x对时间的导数。再将上式两端同时除以y,并将右端的分子和分母上同时乘以 xi或者 a,则可以得到:y·y=∑3i =1?y?xixiyx·ixi+?y?aaya·a,其中公式左端是农民收入的增长率,标记为 y;公式右端?y?xixiy表示各部分收入的弹性,在此可以表示为各部分 收入的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标记为 αi;而 x·i/ xi表示各部分收入的增长率,标记为 xi;右端最后一项表示经济制度对收入的贡献,短期内可以视为常数,标记为 α0。因此可以使用如下的线性回归模型来分析各部分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 y = α0+∑3i =1αixi+ ε,其中 ε为随机扰动项。

(二) 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我国 1978年至 2010年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样本观测数据的增长率序列 y、x1、x2、x3建立回归模型并进行参数估计。考虑到 1978年之后我国经济发展结构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我国农民收入中各部分收入的增长弹性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本文对模型的估计采用了状态空间模型,而且在估计过程中发现各部分收入的增长弹性存在明显的递归性质,于是就收入结构变化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的动态计量分析建立了包括量测方程和转移方程的状态空间模型 yt= α0+∑ni =1αixi+ υt(αit= αit-1,i = 1,2,…,n),其中 υt为误差项。估计结果如下:yt= -0? 002 +0? 67x1+0? 27x2+0? 08x3  ( -9? 07) ( -4? 33) (2? 15) (9? 68)

估计结果中的各部分收入增长贡献为状态空间模型一步向前预测值。 由估计结果可知,各部分收入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和为 0? 67 + 0? 27 + 0? 08≈1,经济意义比较合理。 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0? 67),由此可见,目前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其次是工资性收入(0? 27),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显著增加,但由于工资性收入受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波动性较大且不太稳定,尚不能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最后是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0? 08),这两部分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相对较小,只能作为提高农民收入的有力补充。 常数项较小且符号为负( - 0? 002)反映了目前我国的经济制度等因素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尚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调整政策以更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

各部分收入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弹性变化曲线如图 2所示。 由图 2可见,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趋于上升,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 1978年改革最初是在农村进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代替了制度,农民的思想得到了解放,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同时国家也逐步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因此农民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但这一效应仅仅持续到 1992年前后,随后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逐渐下降。 由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民收入的绝对水平较低,因此只要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绝对值稍有波动,农民收入的增长就会出现较大的波动。 1978年至 1982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由 88? 3元增加到 142? 9元,然而到 1983年陡降为 57? 5元,随着 20世纪 80年代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 90年代初期“民工潮”的出现,农民从第二、三产业获得的收入大大增加,因此在 80年代中期到 90年代初期这一段时期,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加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较大,然而随着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绝对值的不断增加,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呈现下降趋势,最终在1992年后趋于相对稳定,而且整体上还是趋于上升趋势。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民补贴力度的逐步增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也显著增加,然而目前这部分收入的绝对水平非常有限,对农民收入增加的贡献还十分微弱。

四、各部分收入波动与农民收入增长波动的关系

随着真实经济周期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三种比较有影响的滤波方法先后出现,即 hp滤波、bk 滤波和 cf滤波,这三种方法的目的都是从原始时间序列中分离出周期波动成分。 hodrick 和 proscott在 1980年提出的 hp滤波器获得了广泛的引用和认可,并成为时间序列消除趋势方法的一个基准。因此,本文首先采用 hp滤波法得到变量增长序列的趋势成分,然后从增长序列中去除趋势得到波动成分,如图 3所示。 从图 3可以看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与工资性收入在改革初期波动较大,近年来增长较为平稳,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波动相对较大,农民收入波动领先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波动以及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波动,由此可以判断,农民收入波动可能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以及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收入与各部分收入增长序列波动之间的关系,本文对农民收入与各部分收入增长的波动成分进行了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见表 1。 由表 1可见,各部分收入的增长波动对农民收入波动均没有明显的影响作用,原因可能在于:各个时期的农民各部分收入波动情况不同,波动的叠加作用使得农民收入最终波动与其各部分波动之间的关系不明显。 农民收入波动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农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的 granger原因,农民收入显著增加时,农民自发就会增加农业或者其他方面经营的投入,以期进一步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因此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就会出现较强的正向波动,反之,则会出现较大的负向波动。 同时,在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较大时,国家相对就会减少对农业方面的补贴力度,农民转移性收入增幅就会出现较大的负向波动,但由于农民转移性收入的绝对数额相对较小,即使这部分收入的绝对值出现较小变化,其增长率也会出现较大波动,反之,则会出现较大的正向波动。 农民收入不是农民工资性收入的granger原因,由此可见农民工资性收入波动与农民收入自身增长机制之间的关系不明显,这一点与客观现实也较为一致,农民工资性收入更主要是与宏观经济环境有关,当宏观经济运行良好时,社会就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反之,就业岗位就会减少,此时即使农民有较强烈的就业意愿,但由于农民工数量供过于求,农民的就业工资水平也会降低,农民工资性收入的绝对水平也会明显下降。 徐增海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发现,农民工资性收入取决于农民所能获得的非农就业机会和非农劳动力的工资性收入水平,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地方工业化程度越高,农民进城务工的机会就越大,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就越高[11]。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运用状态空间模型就我国农民收入结构变动与农民收入增长波动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发现: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其他依次为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我国目前的经济制度等因素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尚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因此提高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收入增长的根本,提高工资性收入是快速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另外,在对我国农民各部分收入波动与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波动进行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后发现:各部分收入的增长波动对农民收入波动均没有明显的影响作用,农民收入波动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农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的 granger原因而不是农民工资性收入的 granger原因,这一结果表明农民收入的增加会进一步促进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提高,政府在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促进和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一) 逐步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近年来,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且增长率也远没有其他几项明显,但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仍然最大,仍是农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来源。 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部分是农业收入,其次是牧业收入,2010年农业收入和牧业收入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 73? 4%,2011年这一比例是 73? 2%。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其战略性重要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也是无可替代的。 因此,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首先应当从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入手,当然也应该同步提高其他方面的收入。

1. 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民调整农牧产品结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食品、衣着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农民应该从居民消费需求着手,逐渐调整、优化农牧产品结构,这样既能以满足市场需求,又能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当然这仅依靠农民自身根本无法把握市场的变化方向,所以还需要政府部门的合理引导。

2. 优化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各地区的政府部门应逐步降低农业的事业性费用支出在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增加用于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科技研究推广的财政支出,逐步建立起有利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结构,同时还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确保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得到合理利用,真正为农民带来实惠。

(二) 稳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我国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增长速度较快,2010年这一比重高达 41? 07%,由此可见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也是农民纯收入中增长最快的部分。

1. 在宏观层面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要保证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扩大农民的非农就业,然而,积极不断地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前提是必须保证经济的稳定增长,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劳动力资源被充分、有效地利用。

2. 在中观层面稳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经济增长方式由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是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前提,目前我国农村仍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如果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快,势必会出现对农民工的挤出效应,这样极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12 13]。 因此,我国还应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 在微观层面通过多种途径来提高农民工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一,农民工可以通过“干中学”积累、提高自身的技能;第二,政府部门可以组织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来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 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社会对劳动力资源要求越来越高的需求。

(三) 进一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虽然农民财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一直不高,但这两项收入也是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补充来源。 长期以来,我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不明晰,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地方政府剥夺等不良现象,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经营性收入,而且使得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失去了保障。 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 同时,政府部门应继续加大惠农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的幅度。

最后,尚需指出的是,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目前的经济制度等因素(如土地产权不清晰、城乡二元结构等)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尚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些因素的存在可能会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存在负面影响,这也是本文进一步研究的一个方向。

参考文献:

[1]杨灿明,郭慧芳.从农民收入来源构成看农民增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4):2428.

[2]杨灿明,郭慧芳,孙群力.我国农民收入来源构成的实证分析———兼论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j].财贸经济,2007(2):7478.

[3]张凤龙,臧良.农民收入结构变化研究[j].经济纵横,2007(7):25.

[4]周雪松,刘颖.中国农民收入结构演变及其启示[j].中国农学通报,2012(14):210213.

[5]刘传华.从收入来源角度探讨我国农民增收问题[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3134.

[6]孙华臣,王晓霞.中国农民收入结构的变迁及影响因素分析:1987—2006[j].财政研究,2008(3):3336.

[7]马凌,朱丽莉,彭小智.江苏省农民收入结构的演变、成因与优化对策[j].华东经济管理,2011(12):1620.

[8]江观伙.我国农民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其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1995(11):1015.

[9]刘荣利.河南农民收入增长的波动周期[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8(11):3739.

[10]曹跃群,周加斌,吴颖.基于小波变换的农民收入增长波动关系预测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09(5):4448.

[11]徐增海.我国农民工资性收入波动及其环境因素的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1(6):186192.

第3篇:国民收入范文

关键词 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收入结构;基尼系数

中图分类号 F0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4-0137-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4.02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高速的经济增长,居民收入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1978-2008年 ,中国GDP年均实际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年均增长7.1%。改革开放使得中 国农村普遍贫困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性改变,但是不同地区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也日益扩大 。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省区(上海)和最低的省区(甘肃)的收入之比为2 .78,2008年,这一比值扩大到了4.20。地区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不仅影响政治 和社会稳定,阻碍 减贫进程,而且还会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探究中国地区间农村居 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产生原因,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目前关于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收入差距的测量和收入差距的因素 分解[1]。尽管不同的学者使用了不同的方法来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进行测定 和研究,得出的收入差距程度也不尽一致,但是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表明中国地区间农村居民 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2-4]。学者们主要使用不平等指数分解或回归方程分解等方 法来研究收入差距的问题[5-7]。对于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及其变动的解释,一部分 学者认为,非农就业与农业就业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劳动报酬率差异,农户非农收入份额 的增加,同时农户之间非农收入分配的高度不均等,自然造成了农村内部不同农户之间收入 差距的扩大[8]。然而,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非农就业不仅减少 了农村贫困,而且减轻了收入差距[9,10]。对于这一富有争议的问题仍有深入研 究的必要。目前的研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不少学者只是使用了1-2年的调查 数据,所得出的结论可能缺乏代表性;②一些学者的研究对象仅限于少数省份或地区 ,得出的结论可能具有一定的随机性;③以往的研究多数集中于1998年以前,对于此后中国 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较少涉及。本文首先计算了1978-2008年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 差距的动态变化,指出其发展趋势,然后从收入结构的视角,运用基尼系数的分解方法来探 讨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 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变化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均出现了大幅度增加,但是由于增长速度的 差异 ,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收入差距可以用很多的指标予以反映,如极差、标 准差、基尼系数、泰尔指数等。基尼系数是应用最广泛的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具有许多优 良的属性[11],我们将主要使用基尼系数来测定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

基尼系数描述的是按人口分布所形成的收入平均差距对收入总体期望值偏离的相对程度。现 在常用的基尼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G=12μn2∑ni=1∑nj=1|yi-yj| (1)

其中,G表示基尼系数,|yi-yj|表示任何一对样本的收入差的绝对值,n是样本数量,μ表 示各等分组总体收入的期望值。

祝?伟等: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和收入差距分析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年 第4期 通过计算得到的1978-2008年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如图1所示。

图1 1978-2008年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Fig.1 Interprovincial rural households income Gin i

coefficient in China from 1978 to 2008

从图1中可以看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扩 大的趋势,基尼系数从1981年的0.095一直上升到了2003年的0.181左右,收入差距程度上 升了近一倍,直到近年来,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才略有缩小,出现了小幅下降的趋势。 在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总体扩大的背景下,个别年份的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分别是19 78-1981年,1984-1985年,1989-1990年,1996-1998年和2004-2008年。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些年份收入 差距出现了缩小?在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原因的研究中,学者们从自然条件和要素禀赋、人力 资本、政府政策等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我们认为,基于收入结构的视角是其中最为重要 和有效的研究方法之一。因为收入结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的结果,通过收入结构的变化 可以较清晰地判断收入差距产生的根源。下面,我们就将从收入结构的角度来研究省际间农 村居民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

2 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变化

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中国的经济结构出现了重大变化,二、三产业所 占比重越来越高,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生产,从而使得农村居民收入结构 发生了重大变化,即非农收入特别是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而家庭经营性收 入(主要是农业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

从表1可以看出,家庭经营性收入仍是农村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但是其占总收入的比重 已从1983年的73.5%一直下降到了2008年的51%左右,下降了2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在总 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则快速上升,从1983年的18.6%上升到2008年的38.9%,上升了20个百分 点;财产性收入的比重总体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转移性收入的比重出现了“U” 型变化趋 势,可能主要原因在于1978年的改革始于农村,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使得转移性 收入的比例较高,但是改革的重心很快又转回了城市和工业,政府的支农投入下降,直到近 几年严重的“三农”问题才使得政府再次增加了对农村的投入,1994年转移性收入比重较大 幅度的下降可能与当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有关。

尽管从总体上而言,全国各地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均表现出了农业收入比重减少,非农收入 比重增加的明显趋势,但是不同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变化表现出了显著的差异性。具体 而言,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上升的速度明显快于其他地区特别是西部 地区。2008年,东部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45%左右,而家庭经 营性收入的比重则下降到50%以下;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比重只有30%左右,家庭 经营性收入的比重则维持在65%左右。如上文所述,上海和甘肃分别是2008年中国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最高和最低的两个省份。2008年,上海市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的比重高达71. 9%左右,而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 重只占6.2%;而甘肃省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 性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8%和56.7%,两地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存在显著差异。由此可见,收 入结构与收入差距之 间必然存在一定的联系。下面,我们将使用基尼系数的分解方法,从收 入结构构成的视角分析收入结构的变化对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3 收入结构与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

3.1 方法介绍

我们将使用Lerman 和Yitzhaki[12]提出的方法对基尼系数按照收入来源进行分解。如果总收入Y由k项收入

Y=Y1+Y2+…Yk(2)

总收入的基尼系数可以表示为收入和及其累积分布 的协方差的函数,即:

G=2cov[(Y,F(Y))]μ(3)

其中,G表示总收入的基尼系数,μ表示总收入的均值,F(Y)表示总收入的累积分布。

运用协方差的性质,等式(4)可以被写作:

G=2∑kk=1cov[Yk,F(Y)]μ= ∑kk=1RkGkSk(4)

其中,Sk表示第k项收入的均值在总收入均值中所占的比重,即Sk=μk/μ,Sk可以 反映经济结构的情况,比重的变化往往意味着经济结构的改变;Gk表示第k项收入的基尼 系数;Rk表示基尼系数和第k项收入的相关系数,被定义为:Rk=cov[Yk,F(Y)]cov[Yk,F(Y k)](5)Gk×Rk通常又被称为集中系数,联合起来表 示某项收入的分配情况。我们令集中系数Ck=Gk×Rk,则等式(5)可以表示 为:G=∑kk=1CkSk(6)通过等式(5)可以看出,第k项收入对总的收入差距被分成了三个部分(Sk、Gk和Rk ),三部分乘积越大,则第k项收入对总的收入差距的贡献也就越大。需要指出的是,Sk 总是一个正数且小于1,Gk总是为正并可能超过1(如多项收入是负数),Rk在区间(-1 ,1)之间。Ck介于(-Gk,Gk)之间。使用这种分解方法,可以区别某一特定收 入来 源对于总的收入差距的贡献,显然,CkSk/G×100%可以用来表示第k项收入对于基尼系 数的百分比贡献。Adams[13]用gk=Ck/G来定义第k项收入的 相对集中系数。如果某项收入的相对集 中系数大于1,则可以说该项收入为差距促增的,反之则是差 距促减的。

3.2 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各省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收入来源、人口总数等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农 村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和《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国家统计局于1993年 对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的统计口径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分为家庭经营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四项。而这之前收入来源分类较多,由于缺乏完全 的对应关系以及分省区收入来源数据可获得性等方面的原因,我们将只对1993年以来的基尼 系数进行分解,研究各省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变化与收入差距的关系。

3.3 实证结果

根据上述的计算方法,我们对1993-2008年中国各省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按照其收入 来源进行了分解,其结果见表2。

通过表2我们可以看出,不同收入来源的集中程度是不同的。在各项收入中,家庭经营 性收入的集中系数最低,说明家庭经营性收入特别是农业收入的分布在各省区间的差异相对 较小。其中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尽管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存在显著差异, 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各地区的农业生产率差距开始缩小;另一方面,随着非农经济的快速 发展,自然条件较好的东部省区的一部分农村居民开始率先向非农产业转移,使得家庭经营 性收入增速下降甚至出现绝对减少;第三,近年来政府实施的减(免)税、补贴等政策是“ 有利于穷人”(propoor)的。基于这三方面的原因,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分布在各省区间 差异较小,并且日益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工资性收入的集中系数较大,但总体而言出现了减小的趋势。能否参与非农活动 ,获取较高工资性收入主要取决于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跨区域 流动的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东部省区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较高,参与非农劳动的能力更 强,而其本地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成为可能;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由 于自身受教育程度较低、本地经济发展缓慢以及跨区域转移的不确定性和高成本等方面的原 因,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工资性收入较多地向经济发达地区 的农村居民集中,造成工资性收入集中系数较高。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所需的农村 劳动力日益增加,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中西部农村居民开始参与非农活动, 外出打工,获取工资性收入,使得工资性收入的集中系数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从1994年的0 .36下降到了2008年的0.25左右。

转移性收入属于二次分配收入,主要受到中央政府的政策和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的 影响。从表2可以看出,转移性收入的集中系数波动较大,这主要与政府政策的变化有关。 近年来,由于政府推出大量的惠农政策,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的“三农”转移支付投入逐年 增加,使得转移性收入的集中系数开始逐步下降,从2004年的0.2072下降到2008年的0.15 8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越多的人越可能获得较高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财产性收入 差距可以 看作是市场对原有收入差距的放大。财产性收入的集中系数一直在高位运行且不断增加,反 映出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另外,从各项收入来源对基尼系数的贡献来看,家庭

表2 1993-2008年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按收入来 源分解

Tab.2 per capita annual net income of interprovincia l rural households in

China decomposition by sources from 1993 to 2008年份

Year基尼系数

Gini coefficient集中系数(Ck=Gk×Rk)

Concentration coefficient比重(Sk=μk/μ)

Share基尼系数贡献百分比(%)

(CkSk/G)

Gini coefficient contribution percentagem1m2m3m4m1m2m3m4m1m2m3m419930.182 4 0.346 60.131 40.197 70.306 10.211 0 0.736 2 0.045 1 0.211 0 0.401 8 0.531 5 0.049 0 0.012 8 19950.187 6 0.358 90.133 10.182 70.176 70.224 2 0.713 6 0.036 3 0.224 2 0.428 0 0.505 2 0.035 3 0.024 4 19970.171 8 0.322 70.115 20.144 40.280 10.246 2 0.704 6 0.037 9 0.246 2 0.461 9 0.471 9 0.031 8 0.018 4 19990.169 9 0.292 60.107 40.176 00.312 50.285 2 0.655 3 0.045 3 0.285 2 0.490 9 0.414 0 0.046 9 0.026 3 20000.173 4 0.290 10.102 90.222 10.296 60.311 7 0.633 4 0.035 0 0.311 7 0.522 7 0.376 7 0.044 9 0.034 3 20020.176 6 0.290 20.096 70.205 50.329 20.339 4 0.600 5 0.039 7 0.339 4 0.556 5 0.328 1 0.046 1 0.038 1 20040.176 4 0.276 50.099 30.207 20.388 50.340 0 0.594 5 0.039 3 0.340 0 0.534 1 0.335 4 0.046 3 0.057 6 20050.175 3 0.282 10.088 90.203 40.352 20.360 8 0.566 7 0.045 3 0.360 8 0.581 6 0.287 9 0.052 7 0.054 7 20060.174 7 0.270 00.089 30.186 40.348 30.383 3 0.538 3 0.050 5 0.383 3 0.591 4 0.274 7 0.053 8 0.056 1 20070.172 7 0.261 10.089 00.175 10.352 50.385 5 0.529 9 0.053 6 0.385 5 0.581 8 0.272 6 0.054 3 0.063 0 20080.165 0 0.247 80.084 40.158 70.354 50.389 0 0.511 6 0.067 9 0.389 0 0.584 2 0.261 7 0.065 3 0.066 8 注:m1、m2、m3和m4分别代表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

经营性收入的相对集中系数(Ck/G)小于1,因而是差距促减的,起着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工资性收入的相对集中 系数总是大于1,其他两项收入的相对集中系数在大部分时间大于1,起着差距促增 的 作用。在1995年前,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基尼系数的最大贡献者,基尼系数的50%左右是由其 产生的,1995年后,工资性收入成为基尼系数最大的贡献者,近年来,其对基尼系数的贡献 率已经接近60%。尽管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集中系数较高,但是由于其占总收入的比 例较低,所以它们对基尼系数的贡献较小。但是,其贡献率上升的速度却很快,特别是财产 性收入对基尼系数的贡献率已由1993年的1.28%上升到了2008年的6.68%,可以断定财产性 收入的分布差异将成为影响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收入结构变化及其分布差异是导致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 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4 结论及政策建议

4.1 结论

本文用较长时期的数据分析了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并使用基尼系数的 分解方法研究了收入结构对于收入差距的影响。得出的结论主要包括:

(1)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基尼系数从1983年的0.095一 直增加到2003年0.181左右。近几年,收入差距略有缩小的迹象。

(2)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工资性收入在农 村居民收入中的比例明显上升,甚至在一些省份(主要是东部省份)已成为最主要收入 来源;而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例则快速下降。

(3)收入结构与收入差距之间存在着十分重要的内在联系。通过基尼系数的分解可以看出 ,工资性收入的分布差异已经成为了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最重要的原因。而工资性 收入的差异又缘于非农就业的差异。可见,非农就业的差异在整体造成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 收入差距扩大。而家庭经营性收入则起到了缩小差距的作用。另外,财产性收入的不平等程 度不断提高,随着其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的快速增加,必将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动力。

中国可以用上述结论来解释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在1984-1985年,1989-1990年,1996-1 998年和2004-2008年出现的下降。前两次省际间收入差距的下降与中国实行紧缩的货币 政策 有关,因为要素配置的不同,紧缩银根对家庭经营影响较小,对非农产业的影响较大;另一 方面,富裕地区的非农产业相对发达,在中央货币政策由松变紧时,收入高的地区受到的冲 击较大,进而导致区域间收入差距的下降。1996-1998年收入差距的缩小主要是,一方面国 家在这一时期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落后地区从粮食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中获得 了更大的收益,使得家庭经营性收入的集中系数明显减小;另一方面,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 影响,中国出口增速锐减(1998年的出口总额仅比1997年增加了0.47%),对发达地区的影 响较大,从而使得收入差距缩小。由于严重的“三农”问题,新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出台了 大量的惠农政策,2004年开始降低农业税率,2006年则完全取消了农业税;另外,从2004年 起,政府开始对种粮农民实施粮食直补,此后补贴种类逐步增多,补贴幅度不断提高。由于 中国的农业税费、补贴都以人均计算,因此,相对于富人来说,穷人从税费减免和补贴发放 中受益更多。这些有利于穷人的政策使得省际间收入差距得以缩小。

4.2 一些政策建议

(1)重视家庭经营性收入在降低不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上文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 家庭经营性收入起着差异促减的作用。Ravallion and Chen[14]的实证研究也发现 ,中国第一产业的发展对农村减贫和缩小差距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可以从信贷、税收、科 技甚至财政上大力支持较贫困地区发展家庭经营,通过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来达到缩小地区 间收入差异的目标。

(2)增加中西部地区剩余农村劳动力的流转。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 的比重将逐步提高,但是由于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参与非农生产,获取工资性收入的条件和 能力是不同的,正是如此,才造成了工资性收入成为目前中国省际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的主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只有降低工资性收入的集中程度才能降低收入差距。这首先要 给予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权利,减少流动的障碍和成本;其次,鉴于受教育程度对于农村 居民是否参与非农生产进而对区域收入差距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要求政府必须在欠发达地区 大力发展基础教育,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受教育年限,提高劳动参与能力;第三,在中国目前 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中,老乡、朋友、家庭成员等非正式渠道是主要的信息来源,一些农村居 民(特别是贫困农村居民)与其他群体相比,此类非正式渠道较少,从而增加了与流动相关 的信息和搜寻成本,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有组织的职业中介服务作为非正式社会网络的补充, 提高其劳动参与率。

(3)支持中西部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为内陆地带农村工业、第三 产业的创办和成长提供支持,增加当地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

(4)增加中央政府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如前文所述,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的扩 大可以看作是市场对原有收入差距的放大,而政府的作用就是要通过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来缩小差距。近年来,随着政府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转移 支付投入,地区间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差距缩小。今后,政府还应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转 移支付的力度,以促进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并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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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me Stractare and Income Disparity of Interprovincial

Rural Households in China

ZHU Wei WANG Xiaowen

(School of Economics,Lanzhou University, Lanzhou Gansu 730000,China )

第4篇:国民收入范文

关键词:国民收入分配;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国民收入规模迅速扩大。与此同时,国民收入分配问题呈现出分配的不均衡现象。具体表现在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而企业收入所占比例和政府收入所占比例正在不断上升;劳动要素所得分配在逐渐降低;各经济主体的内部分配不均衡现象等。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存在许多问题,国内经济增长的结构不平衡矛盾更加突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变得缓慢。所以,对国民收入分配现状进行研究,对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合理调整,对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地发展是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

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

世界银行的测算显示,我国收入的差距已经超出一个国家所能接受的范围。同时,国强与民富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这说明了我国的收入分配体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财政收入增速快与真正做到用之于民之间的矛盾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正进行转轨,财政收入的快速积累能够提高宏观的调控能力、保证经济转轨顺利进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所有的前提是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收入的增速高不是经济运行质量一定就好的证明,这还要看居民是不是共享了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所带来的实际利益。

2 企业利润、企业盈余过多挤占职工收入

通过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在2010年的前7个月,全国各地共24个地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将实现主营业务的收入要达到304527亿元,较以往增长了34.7%;实现利润共达18761亿元,增长了61.1%。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从1999到2008年之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37%,然而劳动者的报酬在这一时期内的初次分配中所占到的比重却下降了12个百分点,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的报酬所占到的比重却上升了将近20%。在这一时期内,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却下降了,企业利润逐年上升,劳动者报酬却被企业挤占。

3 城乡收入差距拉大

国家的统计数据表明,近几年城镇人均收入为一万八千元左右,农村地区达到五千多元。城乡居民的收入比在慢慢扩大,在1978年前的比例1:2.36,到了2009年的比例为1:3.33,2010年国家开开始调整这种差距,尽量使差距缩小。

4 居民的劳动报酬、工资的增长和高速发展的经济脱节,资本收益压低劳动报酬

按照收入法进行核算,我国的财政收入比达到了GDP的40%左右,我国的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从1996年的17.28%下降到了2007年的12.16%,份额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减少了将近1/3,直到2010年政府还在努力改变这种经济脱节的局面。

5 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更加明显,所以导致东、中、西部地区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被拉大。在1978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刚刚是452元、382元、409元,2008年增长后的西部地区人均GDP也只有15857.18元,而且与东部地区却相差21000多元。

6 行业间收入水平差距日益显著

改革开放前期,各行业的极端差距即最高与最低差距为1.8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当前诸如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等行业与其他大部分行业的平均差距已达3倍以上。

二、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失衡对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

1 我国经济增长需要靠投资需求的拉动

我国经济属于典型的投资型经济增长,我国的消费需求已经不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也导致了投资与消费的不平衡,也就是国民经济的内部失衡。1990~2007年,投资占GDP的比重从25%开始起步,最高只是达到了48%,我国的高投资持续发展了17年,直到现今,还没有下降的趋势。在这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依赖得到了加强。生产能力过剩,这就需要在国际市场上找出路,生成的过大的贸易顺差,也就导致了国际收支的失衡就是外部失衡。

2 近几年,出口的拉动带来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从长期来看,出口的拉动带来的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模式存在很多弊端,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如果投资持续高速增长,一定会形成较多的生产压力。然而国内的消费需求一直不是很好,如果国际经济发生变化,这将导致外需的不足,将会出现产能过剩的较严重问题,还有可能引发通货膨胀以及经济的衰退。第二,投资的需求是引导的需求,而消费才是最终的需求,这是经济增长真正的动力,也是经济增长所应有的终极目标。假如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人民的消费水平达不到同步提高的能力,则经济增长将失去意义。当前,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比例的失衡将促进国民经济内部的失衡与外部的失衡,经济增长由原来的主要依靠投资、出口进行的拉动,逐渐向依靠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的转变。

3 投资和消费的不平衡是国民收入分配失衡的必然结果

从根本上而言,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所得份额逐渐降低是造成消费不足的原因。宏观税负高企和政府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将导致居民对生产成果的分享逐渐下降。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增长日趋缓慢,这样就造成了许多劳动者通过付出辛苦的劳动以后,却不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我国的企业利润在大幅增加,这的增加在很大的程度上足以职工的低收入作为代价的。大部分利润留在了企业,企业的扩张加速了,这也是投资过热的构成因素之一。同时,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也增强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由此产生了庞大的贸易顺差,这样是通过损耗国内的劳动者利益,而补贴了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也使得我们在对外贸易中常常陷于被动。因为企业就是粗放经营,还能够维持一个相对较高的利润率,所以低效率、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还可以维持。长期偏低的劳动所得比重不利于经济增长的目标,同企业利润与政府收入进行比较,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是十分重要的,中国经济不能靠“利润侵蚀工资”这种变态的模式发展。要实现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方向转变,所以要提高劳动的报酬,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事实上,出口企业的成本是靠劳动报酬提高来增加,但这可能有利于刺激国内的消费需求,却抑制了企业过度依赖于出口的倾向。所以,目前进行国民收入分配调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种需要。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效的公平分配机制

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会使社会和谐受到影响,目前的低收入人群大多数为农民、农民工、城镇打工者、无业人员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被拉大的收入差距有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如果放任这种差距,使其发展下去会对建设和谐社会造成严峻的威胁。除此之外,收入过多地集中于少数群体有可能造成内需不足,目前我国的消费率远远地低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然而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将会导致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的比重偏低,我国将会面临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会影响经济的稳定发展,这需要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调整,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 收入分配制度要健全,要注重初次分配这个关键环节删除用以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在进行初次分配时一定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收入分配中最核心的环节当属初次分配,当前,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讨论还都集中在再分配的相关内容上,但是初次分配是收入分配的核心,后续的所有环节都与它有关系,例如居民收入、财政收入要影响到消费、税收社会保障、再分配等等,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中之重。

改革初次分配最核心的内容就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到的比重,首先,不断提高最低工资的标准,这样也是提高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的一项必要措施,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就在于此。

其次,在应对企业利润对工资的挤占方面,要使工会组织健全,使工人的谈判能力增强。(1)在制度的建设上,不断使组织形式得到创新,使工会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从基层工作做起,把劳动者(包括农民工在内)吸收到工会组织中。(2)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工会组织成员的法律和组织意识的培训,使职工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使工会成员能够自觉地合法地维护自身的权益。(3)建立比较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不一定能使企业成本得到增加:“对于企业而言,假如企业是根据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进行工资的上涨,这样就不会影响企业的成本。是由于它的利润及效率都在提高”更为重要的是,适当地提高工资,它的效果不是增加了成本,而是减少了企业主的所获得的利润,使企业主不至于太贪婪,不至于过多地占有工人的劳动价值。

要借鉴国外模式就要考虑中国的国情,东欧部分国家在收入分配改革中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很多经验。例如匈牙利在1992年颁布了新的《劳动法》,全国开始成立了由政府、工会和雇主组织代表组成的全国利益协调委员会,每年对工资分配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与决策。雇主则在工资决定方面,尤其是在决定企业内部工资问题时还拥有更多的权力和灵活性。国家实行最低工资制度,规定工资增长的最低线、平均线和高线,同时,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了不同发放工资的方式。这些分配方式对以后匈牙利社会的经济稳定,建立良好的分配制度起到良好的作用。

2 打破垄断、维护市场经济竞争的公平性。规范以至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垄断行业经营是解决行业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关键。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控制对垄断行业利润,国家收归过多的收益,将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透明度提高,接受社会监督。

3 改革税收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做到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完善收入统计制度在改革税收制度中的首要任务,严谨准确地统计个人收入数据,但是在我国没有可靠的居民及企业收入的统计体制,这在税务征收上是很大的难题材,也给税制在收入分配调节中的杠杆作用造成了一些影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推行单位和个人双向申报综合考察的制度,改进申报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对偷税、漏税、瞒报等情况。有效地调节居民收入差距通过开展或完善遗产税、财产税的征管。应调整支出结构在财政改革上,更多地用于民生项目,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应大幅度提高财政的支持力度,承担起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责任,如城镇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建设。

第5篇:国民收入范文

中国是一个人口和劳动力大国。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和城市都有大量剩余劳动力。这既是中国经济的优势,更是沉重的包袱。在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廉价的劳动力一直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优势之一,也确实成功地吸引了产业跨国转移。然而这一优势一点儿也不值得骄傲,因为“低工资”和“不发达”是一回事儿,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成为中国政府下定决心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头三十年里,制造业较高的劳动报酬和相对较好的工作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加入到进城打工的队伍。非常巧合的是,沿海地区面向世界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长迅速,新的生产线为外来打工者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就业岗位。国内要素与海外市场的结合导致了沿海地区迅猛的经济增长。

然而,快速增长的劳动力大军抑制了工资上涨,农民工报酬的增长速度甚至赶不上所在城市生活成本的上涨速度。因此,农民工在城市里的生存质量在2004年以前是下降的。其次,异地就业者迟迟享受不到某些基本服务,例如不能同等享受当地市民的公共福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还没有实现全国统一。劳动者如果跨省转移其个人账户内的养老保险基金,将损失企业为其缴费部分的40%。最后,现在的农村青年有其他机会到城市见世面,不必为了见世面而进城打工。于是,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动力降低了很多。

在当前的工资水平和社会福利制度条件下,剩余劳动力优势有可能已经消耗殆尽。几年前的农村调查就发现,大量劳动力转移导致一些劳动力流出地区只剩下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农民工的数量增长已经不可能保持原来的速度。这预示中国经济已经接近了“刘易斯拐点”,劳动报酬有可能会加速上升。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长期研究人口与劳动力供给问题的蔡教授不久前提供的数据,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在过去10年的最初几年增长了2%至5%,在2004-2007年期间增长大约7%,而去年猛增了16%。来自温州的消息也显示,今年当地多数工厂的工资已经上涨了20%。

总之,当前正在发生的农民工工资大幅上升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尽管如此,中国工人当前的薪资水平仍仅相当于墨西哥的三分之一、巴西的四分之一,国内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企业仍然具有成本优势。因此我们可以预期,市场机制还会继续推动农民工工资上升。如果总的经济形势平稳,工资上升速度很可能不会低于2004-2007年间的7%。这样,10年之内倍增是有可能的。但是,持续增长的工资水平也会更大规模地动员劳动力转移,因此工资上涨不会持续过快。

目前讨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时候,引起最多关注的是工资水平。那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农民工的工资上涨能起什么作用呢?

如果“计划”规定工资翻番的时间是十年或者以上,那么在正常情况下,政府没有必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做任何事情。因此,除了比正常情况更加保守地预测未来之外,这个计划毫无意义。

第6篇:国民收入范文

【关键词】 国民收入分配 分配体制 效率 公平

一、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体制的变迁

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与演变由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决定。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有了根本性的改变,明确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都是发端于分配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平均主义的个人收入分配体制,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统一制定标准、集中统一管理的工资,劳动者收入长期维持在低水平,国家占有了绝大部分国民收入。这样一种国民收入分配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迅速积累资本,快速实现工业化,以期追上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主要靠国家投资需求拉动,短期内迅速建立起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种国民收入分配体制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是有效率的,但从微观的角度看,由于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生产经营效率低下,这样的经济增长是不能持久的。

于是有了1978—1984年的农村改革,这一改革提高了农产品价格,且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较快上升。这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农民消费需求的增长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较快增长。接着是1985年至今的城市改革。因为经济增长的关键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原来的收入分配体制使个人缺乏激励,企业缺乏活力。于是国家逐渐不再掌控投资,改革的主线是对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以期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这实际上也是国民收入分配体制和格局的调整。

出于对经济资源利用和配置效率的追求,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在基本分配制度上进行了重大调整,实行由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向“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制度转变。这实质是一种以效率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平均主义分配反思的结果。市场调节意味着个人的需求能力取决于其供给能力,工资决定于其边际劳动生产力,这必然造成收入差距扩大。在依照效率原则进行分配促进高增长的过程中,如果因为效率优先结果导致了分配差距并已影响到增长,表明这种分配差距已经过大。现在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了0.4这一公认警戒水平。

针对种种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现象,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下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中国国民收入分配失衡的表现

自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来,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上升,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为代表的制度外收入急剧膨胀。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失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国民收入向企业和政府倾斜的势头较为显著。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呈明显的下降趋势。政府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对居民收入增长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挤压,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总体低于GDP增长速度。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收入份额的提高意味着宏观税负的提高,宏观税负的提高又意味着政府掌握资源的比重扩大,用于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也就越强。在我国财政支出中,虽然经济建设费支出比例趋于下降,行政管理费的急剧增长压缩了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支出,政府在再分配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方面所为有限。现行财税体制通过一定的再分配手段比如在最低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支持三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再分配性的调节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初次分配领域的扭曲,我国居民最终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居民对教育、医疗、养老的基本需要远远得不到满足,不得不自行考虑医疗、养老、教育等诸多方面的支出,从而极大地强化了居民的储蓄动机,压抑了居民消费的欲望,进而阻碍了居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对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率最大化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2、日益严重的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反映分配不平等程度的基尼系数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突破0.4的警戒线以后继续攀升,目前已经接近0.5。收入分配不平等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农民收入过低,是导致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城乡之间不仅在居民收入水平上差距明显,而且在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距。二是行业收入差距。导致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垄断及不公平竞争的存在。数据表明,2008年,垄断行业员工只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而工资却占全国工资总额的50%。最高行业平均收入与最低行业平均收入的差距高达15倍。三是地区收入差距。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平等不仅会引发相关社会问题,而且也会从整体上降低整个国家的边际消费倾向,最终不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增长。

3、中国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公平。不公平表现之一就是政府对老职工的欠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由国家决定,职工的工资很低,对其的补偿是各种福利,如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由于国家无力承担全部福利支出,住房、医疗、教育、养老体制的改革实质是将成本转嫁到职工身上。不公平表现之二是在国民收入的格局中农民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在工业化的初期,分配格局倾向于工业,通过剪刀差,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积累工业资本,当时因为工资很低,城乡收入差距不大。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导致近年来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不公平表现之三是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制度之间不平等,导致社会保障待遇存在较大差距。

与经济高速增长相随而来的国民收入分配失衡不但挫伤了广大中低收入职工的积极性,而且也阻碍了消费市场的稳步发展,使得国民经济的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投资的推动,从而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来源于有效需求的增长,我国现在的经济增长来源于外部的推动,而不是内在真实需求的驱动。虽然,近年来中国仍然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但它主要是靠高投资来支撑的,其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持久性令人怀疑。伴随着经济增长,大量投资转化为供给能力后,经济进入过剩经济阶段,投资需求相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相对下降,消费需求的作用相对上升。

三、优化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对策

国民收入分配失衡是中国宏观经济比例关系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成为宏观上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的障碍。目前制约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消费需求不足,而消费需求的形成与分配制度是直接相关的。经济持续、稳定和高速增长与国民收入分配合理化这两个目标从长期来看是一致的。

效率和公平从短期来看是矛盾的,但它们的所谓矛盾只存在于单个企业和短期的条件下,从宏观和长期的角度来看,要保证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效率和公平必须同时兼顾,不存在哪个优先的问题。长期来看,公平与效率并不表现为对立关系。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我们应以市场调节为主,为了经济的长期增长,避免生产能力和消费能力的巨大差距的形成,政府要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发挥作用,原则是既要保证短期的效率,又要保证长期稳定的经济增长。具体来说,优化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建议有如下几点。

1、降低宏观税负。为了满足各项开支的需要,为了创造更多的GDP,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得非税收入,使实际宏观税负水平呈上升趋势,政府税收及收费的超常增长使我国的宏观税负已经偏高。理论和实证分析表明,存在使经济增长最大化的最优税负,中国的最优宏观税负约为20%。如果我们以经济增长为第一目标,那么从政府收入的角度看,其政策取向上应该是降低宏观税负;同时从政府支出的角度看,其政策取向应是增加公共支出,减少非公共支出。

各级政府应减费降税,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降低宏观税负,以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否则地方政府扩大财政支出的冲动必将加大国民经济的税收负担。政府要清理整顿过多过乱的行政性收费和基金,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必要收费项目予以保留并纳入预算内管理;对具有符合税收性质的收入应将其纳入税收制度,由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现代税制的设计理念中,税种和税率都是由立法机关授权给政府的,征税在我国几乎已成为政府的一种不受制约的权力。因此,要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职能,人大对政府征税和用税的行为要拥有控制权。

2、缩小贫富差距。政府在解决收入分配差距,增加共享程度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一般而言,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倾向比高收入群体的消费倾向要高。而高收入群体的储蓄倾向要比中低收入群体的储蓄倾向高。只有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扩大中等收入者阶层的比重,才能提高社会总体消费水平。具体对策如下:一是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体制,适当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离退休金的水平。二是加大对劳动技能和在职培训等的公共投入。提高劳动者生产技能,提高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存量,使劳动者通过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增加劳动报酬。三是稳步促进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提高。在短期内,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保证劳动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主体地位是稳步促进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的重要途径。四是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建立起覆盖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制,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比例。五是促进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是影响未来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只有促进教育机会的公平,才能使未来的收入分配更趋合理。六是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用工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用城市繁荣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以改变农村落后的经济状况,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七是加强税收调节的力度。对过高收入的调节,除了运用个人所得税外,还要借鉴国外经验,尽早开征遗产赠予税、物业税、特别消费税等进行调节。

【参考文献】

[1] 刘伟、蔡志洲:国内总需求结构矛盾与国民收入分配失衡[J].经济学动态,2010(7).

第7篇:国民收入范文

关键词:收入差距; 收入分配格局; 分配制度; 收入政策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开始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与国际接轨的新阶段,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在诸多挑战中,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问题日益严峻,并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居民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并引发政治与社会层面的诸多问题。近年来,有关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及对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颇多,但相当程度上存在统计口径不统一,对差距产生的实质与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对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成因分类过于复杂,制度设计与政策工具的配合使用缺乏具体数量(如时间、力度、投入量等)的支撑,系统性和持续性不够。因此,需要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及社会变革实际,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期得出有益的成果。

一、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现状

一般来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在总体上可以通过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加以体现,但仅从这三个方面直接体现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难以反映我国居民多元化分层的收入格局,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建议方面过于宽泛笼统,不易于解决共性问题中的特殊性问题,更不易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实社会中多元化的收入差距问题及其他经济社会问题。

(一)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表现形式分类

根据我国国情,为系统地反映我国全社会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分析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中的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并研究相应的具体对策,须以国际上通用的基尼系数为参考,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具体细分为城乡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乡村贫困人口与乡村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国家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公共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地方公共事业部门)与社会成员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同一行业(部门、企业)内不同职级或岗位成员间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等。在分析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的基础上,须结合居民实际可享受的社会基本公共福利(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才能够真正反映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出实际差距。

(二) 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具体表现

通过对相关统计资料加以归纳总结,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状况可以通过各年度的实际可支配收入比、生活水平差距以及细分的基尼系数变动等指标具体体现出来。研究表明:2005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已经达到3.7:1.0,如果考虑城镇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之比将达到6∶1。①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1:1.3:1.0,如果考虑东中西部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东中西部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将达到2.9:1.5∶1.0。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3.9:1.0,如果考虑居民享有的各类保障性因素,实际上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差距将达到5.0∶1。我国乡村贫困人口与乡村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我国乡村贫困人口与乡村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7.2:1.0。②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迅速扩大,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7.1:1.0,如果考虑行业内成员享有的单位福利和各类保障性因素,我国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平均实际生活水平差距已达到7.2:1.0。我国公共部门与其他领域社会成员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亦迅速扩大,我国公共部门与其他领域社会成员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已达到3.3:1.0,如果考虑居民享有的单位福利和各类保障性因素,我国公共部门与其他领域社会成员平均实际生活水平差距已达到6.7:1.0。①

近年来,我国同一行业(部门、企业)内不同职级或岗位成员间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出现显著分化,其中垄断行业、公共部门、外资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高层、中层和基层成员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达到12:5:1,如果考虑成员享有的单位福利待遇、职务消费和各类保障性因素,我国垄断行业、公共部门、外资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高层、中层和基层成员实际生活水平差距已达到35:13:1;我国一般竞争性行业、中小企业的高层、中层和基层成员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达到5:2:1,如果考虑成员享有的单位福利待遇、职务消费和各类保障性因素,我国一般竞争性行业、中小企业的高层、中层和基层成员实际生活水平差距已达到12:7:1。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在2000年为0.717,2005年为0.77,在2000年已超过0.7这一国际警戒线。

二、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实质、扩大原因分类及理想收入分配格局

由于我国特有的历史发展沿革、生产力发展水平、人口与自然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态,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其实质与扩大原因不能沿用国际通行的研究分析方式,我国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也不能套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收入分配格局。

(一)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实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实质是收入分配制度与政策设计滞后于改革开放的进程,收入分配秩序较为混乱,有失社会公平,形成了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已形成“埃菲尔铁塔”型的收入层次和人口阶层规模结构。具体表现为现实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收入层次和人口阶层规模结构与最优的收入分配格局偏差过大,低收入阶层和中低收入阶层居民比重过大,贫困人口规模较大。在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具有典型的“二元”结构形态。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是贫困人口及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与高收入居民群体的差距过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公共部门和垄断行业的不合理收入过高,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高层、中层和基层职工收入差距过大。

实际上,居民收入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本身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机制以及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收入层次结构和人口阶层规模结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是保持社会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基础,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须通过市场机制与政府调节相协调的制度与政策加以实现。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居民收入差距,反映出一定程度居民收入差距的合理收入层次和人口阶层规模结构,能够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对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但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原因是市场机制因素,另一类原因是体制性因素。解决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对策应针对这两个方面的原因予以设计和推行。

市场机制因素主要包含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四世同堂”的生产力格局:原始生产力、手工生产力、机器生产力和现代生产力同时并存)、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要素参与分配、人力资本能力差异、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利益再分配所导致的收入分配差距,这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这些原因是居民收入分配产生差距并逐渐扩大的客观原因。可以通过经济政策设计与推行予以改善。

体制性因素的实质是由于体制缺陷,导致制度与政策设计和推行滞后,进而产生不公平的收入分配问题。主要是由不平衡增长、分配不公、灰色收入、垄断收入以及非法收入所形成的不合理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剧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问题。这些原因具体体现为机会不公、起点不公、过程不公和结果不公。这部分因素是导致全民道德水准下降和公平正义缺失的主要原因,也是导致社会成员满意度下降和不和谐的首要原因。这需要通过体制改革和各项制度的设计与推行予以改善。

(三) 我国居民理想收入分配格局

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需要与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时期、经济状况、自然环境和社会形态相适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形态特征及发展进步的需要,结合我国现有经济基础与人口状况,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应从“埃菲尔铁塔”型的不合理结构过渡到“准橄榄型”的理想结构,具体是低收入阶层占人口比例为5%左右,中低收入阶层占人口比例为20%左右,中等收入阶层占人口比例达到55%左右,中高收入阶层占人口比例为15%左右,高收入阶层占人口比例为5%左右。

按照我国当前经济水平、价格总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到2020年,居民理想收入分配格局是:低收入阶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00至5000元范围,中低收入阶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000至10000元范围,中等收入阶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至70000元,中高收入阶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70000至120000元范围,高收入阶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20000元以上。同时,全社会的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养老、社会救济等基本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能够覆盖全体居民。以上理想收入分配格局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与政策设计实现。

三、 解决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问题的对策

根据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实质、成因以及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需要,解决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解决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问题离不开坚持改革与发展,坚持依法治国,走市场机制调节与制度政策调节相结合的道路,需要坚定不移地推动我国的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进程。在重视经济法规改革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财政、金融和收入政策工具组合,理顺收入分配关系。通过一系列对策的实施,能够形成较为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最终使国内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以及各地区和行业内部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均达到比较合理的水平。

(一) 重视基础环节,统筹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业

从整体上看,城乡居民同等国民待遇和城乡统筹发展将是彻底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问题的基础。一是需要通过统筹城乡各项事业发展,积极推行城乡教育一体化、医疗卫生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在全国形成一个城乡互动、工农互补的良性发展新局面。二是需要在国家社会基本公共福利(教育、医疗、住房、基础设施、社保等)提供方面制订缩小城乡差别与工农差别的具体目标和进程计划,经过20到30年的努力,彻底解决我国城乡、工农基本公共福利水平的差别问题。三是各级政府每年需要拿出财政收入的25%左右用于统筹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四是对于有利于统筹城乡各项公共事业发展的公共基础性投资项目,在税收和贷款条件上应给予大幅度优惠。

(二)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重点解决低收入居民群体的贫困问题

低收入居民群体或贫困居民群体的边缘化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在转型期普遍遇到的严峻问题,是引发社会不安定和导致社会动荡的重大诱因。一是要增加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低收入居民群体的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和农村贫困居民的补助和救济标准。二是要对老、少、边、穷等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通过加大对低收入居民群体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的投入,不断提高低收入居民群体的素质、知识和技能水平。各级政府每年需要拿出财政收入的15%左右用于重点解决低收入居民群体的贫困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居民群体的温饱、居住、教育、医疗和养老问题。

(三) 推行财富与收入实名制,强化税收对居民收入的调节作用

要在近期利用我国身份证换代、存在外汇管制以及金融、工商和财税系统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契机,彻底实现我国国内财富与收入的实名制,设计科学的税收结构,强化税收对居民收入的调节作用。一是将国家与集体财产、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严格界定,在央行建立反映个人与单位财产及收入的单一帐户(各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重新办理个人与单位帐户,产权界定部门重新办理产权帐户,明确居民个人和单位信息,严格限制同一个人或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开户数),对人民币进行改版,现有纸币须在指定时间内到金融机构以记名的方式兑换新版人民币,大幅度增加交易的电子化比重。二是降低现有各类税赋(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率连年大幅度高于GDP增长率,结合国内各产业实际利润空间,为培养税基扩大税源,现有各类税赋均降低50%)。三是高额开征遗产税与赠予税(根据我国国情,暂以70%左右为宜,对慈善捐赠和各类慈善基金组建予以免税)。四是根据我国的收入水平和收入结构,个人所得税率按居民不同收入水平的分段采取累进制,从中等收入、中高收入到高收入分别课以10%、20%到30%的所得税,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居民群体的收入。五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按年度对国内奢侈品类别予以界定并确定等级,并根据相应等级课以不同税率的高额奢侈品消费税。

(四)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强化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在我国转轨时期,针对公共部门和垄断行业相对于社会其他领域的过高收入、国有经济体系内收入过大的差距以及城乡之间居民收入过大的差距等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强化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一是要通过立法限制公共部门和垄断行业内部收入水平和福利水平的增长,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收入以及公共福利,对其收入分配进行社会审计,采取听政和征求意见方式,按照全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设定公共部门和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争取将公共部门及垄断行业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控制在2.5:1.0左右,公共部门及垄断行业与社会其他领域社会成员平均实际生活水平差距控制在3.5:1.0左右。二是要对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薪酬福利结构进行重新设计,严格控制高层、中层与基层的收入差距,争取将其中垄断行业与公共部门的高层、中层和基层成员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控制在9:7:1左右,实际生活水平差距控制在15:5:1左右;将其中竞争性行业、中小企业的高层、中层和基层成员实际可支配收入之比控制在5:3:1左右,高层、中层和基层成员实际生活水平差距控制在7:7:1左右。三是要落实各项法规制度,面向全社会,对公共部门与垄断行业成员的招聘与任用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公平公正,杜绝裙带关系与近亲繁殖,确保公共部门与垄断行业的人力资源质量水准。四是要加强法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在近期重点查处一批在收入分配领域违规违法的大案要案,鼓励社会力量对收入分配领域的活动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1]中国经济年鉴编委会.中国经济年鉴2005[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2]中国统计年鉴编委会.中国统计年鉴200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3]李实、赵人伟.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再研究[J].经济研究,1999,(4).

第8篇:国民收入范文

关键词:居民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阶层收入差距;基尼系数

中图分类号:F22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6)10-0074-07

居民收入差距主要表现为城乡差距、阶层差距和地区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显著增加,各种收入差距大都呈现出扩大化之势。本文利用《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相关资料,采用相对差异分析法与基尼系数相结合的方法对1978--2003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变动进行分析。

一、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一)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呈现出扩大趋势。1978年城乡人均收入比(农村居民:1)为2.57,到2003年扩大为3.23。这符合居民收入差距呈倒U型的国际趋势,说明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水平还未达到收入差距的拐点,居民收入差距还将继续扩大。具体而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可分为4个不同时期。(1)1978―1983年,在经历了缓慢下降之后,城乡人均收入比快速下降至1.82。(2)1984―1994年,城乡人均收入比在持续、稳步地增长,1994年增至2.86。(3)1995―1997年,城乡人均收入比又经历了一个短期的下降,1997年降至2.47。(4)1997年以后,城乡人均收入比呈直线上升,2003年升至3.23,城乡收入差距在更高的台阶上呈扩大之势。

(二)阶层收入差距扩大

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比较,计算结果表明,高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稳步扩大,1985年为2.87倍,1990年为3.11倍,1998年为4.48倍,2002年扩大到5.74倍;2002--2003年,由5.74倍大幅度地扩大到8.50倍(如表1所示)。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进行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比较,计算结果表明,高低收入户人均收入比由2000年的6.47扩大到2003年的7.33倍。从总体上讲,2002年以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大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2003年,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超过农村居民收入差距。

(三)省(市、区)收入差距变动比较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各省(市、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比较稳定。(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一直保持在2倍左右。自21世纪以来,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处于我国领先地位,而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省份却在山西、河南、贵州、宁夏等省轮换。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的倍数一直保持在2倍以上。(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比较稳定地保持在4倍左右。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省一直是上海,最低省在2002年以前一直是,2003年是云南省。地区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收入是最低收入的倍数在4--5倍之间变动,1995年以前呈上升之势,20世纪末21世纪初,倍数呈小幅度下降之势,特别是21世纪初,倍数稳定在4.2左右。(3)与全国各省(市、区)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相比,农村居民收入的省(市、区)差距更大,几乎是城镇居民收入的省(市、区)差距的2倍(如表2所示)。

(四)基尼系数显著增大

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表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向,基尼系数显著增大。(1)就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而言,基尼系数呈先降后升之势变化。1978―1980年基尼系数都为0.16,1981―1983年降至0.15,自1986年起,基尼系数开始逐年稳步增大,1987年增大到0.20,1991年增大到0.24,1998年增大到0.30,到2003年,基尼系数已增大到0.33。(2)就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而言,基尼系数呈持续稳步增大之势变化。1978年为0.21,1980年增大为0.24,1985年增大为0.26,1990年增大为0.31,1994年增大为0.34,此后,出现一个小幅度下降,1998年上升至0.34,以后年份稳步增大,2003年增大至0.37。

但有些学者的计算却要远远高于表3数值,如刘文斌(2000)计算的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1996年为0.424,1997年为0.425,1998年为0.456,已经进入绝对不平均区间;吕耀等人计算的我国农村居民2000年基尼系数已达0.421,认为反映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由最初的“相对平均区”(0.2--0.3)经过了“比较合理区”(0.3-4).4),目前正在朝着“差距偏大”(0.4以上)的区域运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别,源于各自采用的基尼系数计算方法不同、分组不同,这也正是基尼系数的局限性,即基尼系数的计算结果不惟一。

二、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必然与可能

我国在改革开放前,长期实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收入差距呈均等化。1978年以后,引入了竞争机制,加上体制转换过程中调节机制不健全,使各种收入差距均呈现扩大的趋势。

(一)居民收入差距在经济发展中扩大

收入差距扩大化是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共同性社会问题。据库兹涅茨统计分析,在低收入阶段,收入较均等,经济进入“起飞”阶段,人均GDP达到1 000美元时,收入差距扩大,当进入高收入水平时,收入差距再度缩小。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进行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开始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过渡或靠拢。1979―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约为9.3%,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为7.8%,1995年,按可比口径折合现值1 000美元左右。按照收入差距理论,我国经济已步入收入差距扩大阶段。

经济体制改革加大了收入差距。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是一个渐进的改革过程,这个渐进的改革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市场不断发育和成熟的过程。这样,在市场尚处在不发育和不成熟的时期内,居民收入差距不仅会因市场分配收入而趋向扩大,而且还会由于市场机制本身的不健全和不完善使这种扩大趋势得以强化。这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也会加剧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如垄断企业会利用其垄断地位获得垄断利润;价格信号失真会导致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不公平分配;市场秩序混乱会导致各种非法收入的出现等。

国有企业激励机制的改革打破了企业内部一

成不变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职工的人力资本得到了更高的收入回报,同一企业职工收入出现差距。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由于对市场变化的决策能力、对企业的管理能力的差距,使其经营效果不同,致使职工的收入不同,收入差距扩大。

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将会逐渐增大,其从业人员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重都在扩大,而且还将继续扩大,这必然会对城镇居民总体收入差距的扩大起到拉动作用。

(二)居民个体差距加大了阶层收入差距

在市场分析收入制度下,人们的收入水平取决于人们对生产诸要素的占有水平。不同的要素所有者,由于他们拥有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不同、他们的竞争机会也就不均等,从而他们的收入也就不均等。因而在转轨过程中,个人收入差距的扩大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居民家庭收入来源不同加剧了收入差距扩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对城镇居民而言,个人收入不再单一地表现为工资形式,还表现为资本的收入和经营风险的收入。就农村居民而言,以农业为主的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对提高农村居民收人起到了积极作用。外出劳动力将其收入剩余邮回或带回农村老家,提高了家庭的人均收入水平,扩大了农村内部没有外出务工的家庭的收入差距。与此同时,由于地区之间、社区之间以及农产之间劳动转移的速度和程度上的差别,非农收入在不同地区、不同农户之间的分配差异极为显著。进入城镇的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都是非技术性的,他们的人力资本回报率低,进一步加大城镇内部技术职工与非技术职工的工资差距。

受教育机会不均等加剧了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受教育程度与其获得的收入呈正比例变化。在现代社会,接受良好的学校教育,才能具备较高的文化程度,从而获取较高收入或脱贫致富。高、低、中收入阶层及各省(市)居民受教育年限参差不齐,致使他们的就业机会不等,劳动收入相差巨大,产生城乡差距。城乡居民受教育机会上的差距,阻碍了农村居民素质的提高,抑制了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由于国家教育经费投入向城镇倾斜,农村义务教育处于供给相对不足、教育质量低下的局面,从而影响农村居民对教育需求的满足。

(三)农村居民收入低、负担重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1.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小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慢于城镇居民决定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量会越来越低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已是必然。2003年,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23倍,比1978年以来最低年份1983年的1.82倍扩大1.41倍,比1990年的2.20倍扩大了1.03倍,比上年的3.11倍扩大了0.12倍。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慢的原因在于:农业劳动生产率仍然较低,农业与非农业人均创造的GDP比2001年为1:5.2,这种状况从根本上决定了目前仍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的农民收入难以大幅度提高。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出现下降趋势,直接导致农村居民来自出售农产品收入的减少。我国农村仍旧存在大量剩余人口,而乡镇企业的发展正进入调整时期,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大大减弱,而且我国现行的用工制度、户籍制度等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居民外出务工收入的增加。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较高。更加缓慢了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

2.农村居民福利性收入少

我国城镇居民享有很多社会福利项目,如职工住房补贴、主副食品的物价补贴、企事业单位实物福利补贴、社会集团购买力中用于个人消费的支出等,这些福利性补贴实际上减少了职工的支出,相当于增加了职工的收入。据国家统计局2.5万户调查,城镇居民从国家和单位得到各种福利收入1995年为3 304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达71.6%。近年来城镇居民得到的各种福利性收入虽在下降,但数额仍较大。而农村居民却享受不到这样的福利性收入。

3.农村居民负担重

我国农村居民负担一直较重,当然,国家先后出台的减免农业税和对农业采取直补政策这两大惠农政策,明显起到了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使我国农村发展呈现出多年来未曾有过的好势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通过免征农业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2004年农民共减轻税收负担280亿元,农民普遍减负达30%以上。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问题已不成问题,政府作为的负担和生活成本的负担依然对农民构成巨大的压力。农村居民要负担多种费用。国家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严重不足,城市中小学教育经费全部由国家投资,而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大多由农村居民自己解决;近年来虽然国家增加了对农村水、电、路、通迅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主要还是由农村居民自己集资建设。

三、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方略

合理的收入差距对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彻底清除平均主义的危害,调动大家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致富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资金相对集中,为商品经济发展和经济起飞创造较好的客观条件;造就一批经营能人或致富能手,他们的成功努力和示范带动着经济发展。但是,过大的收入差距会产生较大的消极作用,抑制居民消费水平提高,阻碍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影响社会稳定。

时间序列分析结果表明,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比较稳定,而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阶层差距在扩大,致使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出扩大趋势,因而,我们重点应控制城乡差距和阶层差距。

(一)提高农村居民收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城乡收入差距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低,因而提高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就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主渠道。只有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搞活乡镇企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等措施,才能真正提高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加快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增加农村居民经营农业收入

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者的收益率,从而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政府应大力扶持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首先,为农业生产提供政策支持。为农业发展指明方向,支持农业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在发展第一产业即大农业的同时,向农产品的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发展;建立农业政策咨询机制、政府协调机制和农村政策公开机制,提高农业政策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农业保险补贴制度,增强农村居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其次,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农业生产信息不灵,给农村居民的生产带来极大的盲目性,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政府要及时为农村居民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指导农村居民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再次,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农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是一个弱势产业,政府对农业必须采取保护政策,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使支农和对农业的各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0%(1990、

1998年曾达到过),以后各年应逐步提高到10%以上。建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基金,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小额贷款信用制度。最后,政府应当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加强了对大江、大河、大湖水利调控工程的建设,治理淮河和太湖水利建设大规模展开并已基本完成,提高了中国的抗洪排涝标准和能力,并对20世纪80年代被破坏的大批水利设施进行了建设或整修,形成了一大批排灌配套网络体系,使农田的抗灾能力大大增强。

政府应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不畅通,就会阻碍农产品的流通,农产品不能及时卖出,或不能按合理的价格卖出,农村居民增收便是一句空话。因而政府必须搞好农产品的流通,使增产的农村居民真正增收。首先,要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切实管好粮食收购市场,放开、搞活粮食销售市场,加强市场监管。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粮食收储企业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真正转换经营机制,改善服务态度,方便农村居民售粮。采取有力措施,创造条件,确保农产品货畅其流,使农村居民从中受益。其次,在农村逐步建立直产销联合体,对计划产品组织销售,形成生产有专人、销售和供应也有专人的联合体。

走科教兴农之路。农业问题的解决、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提高,最终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走科技兴农之路。徐逢贤等人1999年的研究表明,我国农业增产份额中科技进步的作用仅占35%上下(1996年农业部宣布已达到39%),大大低于发达国家60%一70%的水平。如若使农业科技的增产份额提高到50%,仅此一项就能使农村居民增收15000多亿元,平均每个农村居民能增收1800元。首先,强化科技意识的灌输,采取教育的、行政的、甚至法律的手段,向广大农村居民灌输科技意识,形成一种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社会环境。其次,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围绕支柱产业,确立科技在经济中的生长点,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由点到面地进行渗透、繁衍,发挥科技最优效力。再次,建立健全技术推广网络,选择一批示范企业和示范户先行试行,让农村居民有典型可学,并制定操作性强的技术推广规程,推广适用技术,提高农村居民的技术水平。最后,引进人才,带动农村居民学科技、用科技,科技兴农。也可采取集中办短训班、现场培训、组织参观学习、成立农村居民技校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农村居民科教兴农的能力。

因地制宜,发展农业。首先,在那些农业一直实行粗放经营、可耕地面积有可能扩大、劳动力又不充裕的地区推行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对于不适宜推行农业机械化的地区和广大的贫困地区,利用生物、化学方法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劳动生产率,包括采用杂交水稻等高产农作物优良品种,采用化学肥料、先进的灌溉和轮作技术等方法。其次,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在我国的低水网地区发展“桑基鱼塘”式的生态农业,在中原地区推广发展庭院经济。此外,还要注意蓝色国土――海洋的开发,发展集约化海水养殖、海水种植和捕捞技术,以挖掘海洋水产资源的巨大潜力,同时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消费。

2.积极推进城市化,最终促使农村居民收入增加

城市化过程是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过程。一般来说,城市化意味着社会经济效益都较高的发展。城市化过程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村人口减少,这意味着农业劳动力所能够利用的人均资源(土地等)增加,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农村居民增收。同时,非农人口(城市人口)增加,也意味着非农劳动力增加,而非农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会比传统小农状态下农业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高,这就意味农业劳动者的收益率高,从而增加其农业经营收入。不仅如此,非农(城市)人口增加还意味着能够更为直接地分享非农(城市)现代经济增长的人口增加,他们的收入至少能够得到相对增长,从而摆脱贫困的束缚。一旦农村人口与新增非农(城市)人口的收入水平在这个过程中有所增加,一个庞大人口群体的消费水平就会得到提升,这又将增强整个社会的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因此,城市化或城乡结构调整不仅具有推动经济增长的意义,而且具有推进社会公正的意义。

我国城市化发展空间巨大。我国城市人口比例偏低,2000年世界发展报告将其调整为33%,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为36%,即使把农忙务农、农闲进城打工的游离于城乡之间的那部分农村人口计入城市人口总量,我国的实际城镇化水平也只有35%----40%。另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我国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9.7%,尚不足30%,而世界各国平均的城市化水平1990年就达到了43.4%,2000年已经平均达到47%,比我国高出了约10个百分点。据俞海山2002年预测,到2005年世界人口的50%将会聚集在城市,到2030年,城市人口将会比农村人口多1倍。可见,我国城市化的发展空间巨大。

加快发展我国的城市化。首先,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目前,我国许多农村居民工虽是农村户口,却生活在城市,在城市就业、赚钱、消费,他们同城市居民一样过着城市生活,他们缺少的只是城镇户口。适度开放中小城市户籍,允许农村人口到中小城市定居并取得正式合法户口;有条件地放开大城市户籍,允许有一定投资能力的农村居民到大城市定居。其次,以农村的产业化带动农村的城市化。通过农村产业链条的延伸,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增加,又能将农村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有机结合,通过产业化促进城市化,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通过发展小城镇,逐步减少农村(农业)劳动力的数量,而小城镇发展到一定规模,可考虑进一步集中,发展中等城镇的问题,最终目的达到规模效益的最大化。

3.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我国的实践已证明,农民负担过重已是抑制农村居民增收、拉大城乡收入的重要因素。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即可增加农村居民的纯收入,又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继续全面实施免征农业税政策。从1990―2000年,除了提留统筹和各种社会负担外,国家从农业征收各税总额占全国税收总量比重由4.6%下降到3.7%。继续征收这部分税收意义不大,减免这部分税收对工业化和国民经济发展也不会造成多大震动,但对农业发展影响颇大。向农村居民征收的各种税赋,等于增加了农村居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成本和风险,增加农村居民的负担。截止到2005年1月,我国已有25个省(区、市)全部取消农业税,还有河北、山东、广西、云南、甘肃、新疆等6省(区、市)未全部免征农业税。因此我们今后应继续全面实施免征农业税政策,对各地因减免农业税而减少的财政收入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坚定不移地减轻农村居民所负担的各种涉农

收费。首先,要从制度上理顺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在农村继续实施费改税的改革。2002年全国部分地区由于实行了税费改革试点税费下降,约减轻农村居民负担300亿元;如全面实施,将会产生较大的财政缺口,应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这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是较关键的因素。其次,要转变乡政府的职能,下决心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以降低行政管理费开支。同时,农村各级领导要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政策水平,对中央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再收费;中央取消的达标升级活动,不要再继续进行;地方各级进行的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应根据各自的财力量力而行,坚决杜绝“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现象;改变对农村居民“乱罚款”、“打白条”的做法。再次,要把农村的教育经费比例纳入全国教育经费比例中,逐步扭转基础教育由农村居民负担的状况,实施真正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减轻农村居民的教育经费支出负担。

4.稳定物价水平,确保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真实增长

稳定和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农副产品统购统销,让农业为工业提供原始积累,出现了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这等于补贴了工业,掠夺了农业,直接损害了农村居民的利益。现阶段中国的工农产品“剪刀差”仍然存在。另外,农业的丰歉导致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丰收时,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村居民增产不增收;歉收时,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村居民本可以从价格的上涨中得到好处,但却因产量低而不能增收。可见,农业生产无论丰与歉,都会影响农村居民的生产积极性。为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政府必须稳定和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格,保护农村居民的利益,增加农民收入。

稳定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产品的价格受市场变化和国家政策的影响比较大,而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却在不断上涨。2003年,农用机油价格上涨了7.8%,而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却很慢,谷物价格仅上涨2.3%,农村居民的农业生产收益率低。政府可以通过补贴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方式,稳定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保证农业的稳步发展。

(二)切实提高低收入阶层收入水平

目前中国城镇低收入群体中,主要是城镇下岗职工、退休工人、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学教师和基层干部。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通过加快经济增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教育水平、参与国际分工等途径增加就业机会,使现有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的富余人员以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尽快就业,增加低收入阶层的居民收入,从而在总体上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

全面普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对低收入阶层社会救济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必须严格认真核定保障对象,采取切实措施使符合条件的贫困居民得到救济,适当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逐步拓宽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低收入阶层的福利服务和保障水平。

把解决失业问题和城镇扶贫纳入宏观调控的范围,更有效地对贫困居民进行救济和扶持。为准确掌握失业率、下岗职工的动态情况和劳动争议、劳动关系的紧张程度等,有必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一套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制度,以便及时调控和采取对策。在此基础上,由政府牵头形成统一的城镇扶贫管理体系,使扶贫工作制度化、社会化。逐步调整现有社会福利政策,在住房补贴、退休金、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方面向低收入者倾斜,通过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切实提高低收入阶层收入水平。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进一步对内放开,鼓励劳动力在地区、行业、部门、单位间自由流动,为低收入者提供向上流动的机会,从而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

(三)抑制高收入阶层收入的过快增长

取缔非法收入,抑制非正常收入。非法非正常收入加剧了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首先,通过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并提高执法效率,减少“权钱交易”和寻租活动的空间,对侵吞公有财产和因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谋取的利益,坚持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领导干部的收入待遇实行法制管理,健全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收入公开报告制度,提高整个社会的收入透明度。其次,制定反垄断法,打破行业垄断,抑制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的非正常收入。

第9篇:国民收入范文

关键词:财产性收入;财产;分配制度

1 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现实意义

一般来讲,居民收入来源可分为工资性收入(比如工资),经营性收入(比如商业买卖行为收入)、转移性收入(比如养老金)和财产性收入。通常,工资性收入可以维持日常生计,转移性收入可以降低未来养老风险,经营性收入可以较大幅度提高生活水准,而财产性收入则是不断开发个人财富的源泉。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在《物权法》通过的同时,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第一次将收入和财产联系起来。历来,我国政策提法均是针对提高我国居民动态财产——年收入,而忽略了居民的静态财产。但是,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绝大部分是居民的静态财产。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提高居民的财产,这是比提高收入水平更高的目标。因为,只有收入的节余,才可能形成财产,从而形成财产性收入。

(2)为进一步完善和改革社会主义分配方式打下基础。过去,我国一直将劳动视为创造社会财富的唯一方式,从而忽视甚至打击了资金、技术、管理等非劳动因素对社会财富的影响,财产性收入和“不劳而获”和“剥削”划上了等号,这显然是不科学的极端的做法。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表明居民家庭通过已经拥有的财产而不是通过直接的劳动就可以获得收入。比如存款利息、房屋租金、股票和基金投资收益和房产收入等。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还体现了平等保护物权、鼓励多种要素参与分配,从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让更多的人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2 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特点

(1)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绝对数过于低下,这显示提高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任务艰巨而复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最大的一年2006年也只有100.5元,这距离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差距很大。

(2)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绝对数虽低,可是增长稳定,增幅有波动。从表中可以看出,从1997年到2006年,我国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从1997年的23.61元增长到2006年的100.5元,十年间增加了76.89元,增长了3.26倍。但是中间增长幅度出现波动,增长幅度较小的年份是1999年和2001年,分别增长了1.18元和1.95元。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是2003年,增长了15.07元。

(3)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较小,但是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当年纯收入的比重较小。都在3%以下,比重最大的一年2006年也只有2.8%.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在农民纯收入当中并不占有主要的地位。可是这并不表明,财产性收入不重要,相反,根据国际经验,财产性收入一般占居民当年纯收入当中的30%左右。在美国,国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是40%,有90%以上的美国人拥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而在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仅在2%左右,有约1.3亿户、只占全国总人口10%的中国人拥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可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例将持续保持不断增加的趋势。

(4)增长速度大于纯收入增长速度。从表中可以看出,1997至2006年间,我国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大于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2006年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率为12.05%,而纯收入增长率只有10.2%。这反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对农民纯收入的增长的贡献变大,说明农民财产性收入正在成为提高我国农民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来源。

3 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和策略

(1)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目前,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在纯收入的占比极其低下,同时也意味着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增加财产性收入,首先要有财产。只有加快经济发展,老百姓才可能获得更多的工资收入和经营收入,才可能把更多的收入转化成财富,才可能增加财产性收入。

(2)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保障农民的合法财产。虽然近年来,我国在基础性的立法取得较大的进步。如2004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将宪法十三条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修正案。2007年10月,《物权法》正式施行。但是,《物权法》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新宪法条案也存在瑕疵,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很可能因为“恶法”而被剥夺。但是,随着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有关财产权的法律应尽快完善。

(3)增强农民的投资理念。不可否认,总体而言,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通过投资来获得财产性收入。因此,为了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急需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增强农民的投资和理财理念,加大理财的教育力度,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各种投资致富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使农民对现资理财有信心,从而对风险和收益有更深刻的认识。

(4)增加农民基于土地的财产性收入,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和产权制度。按照现有的制度,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仅有不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而土地占有权和处分权都归属集体所有。目前,非均衡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进入了不可持续的地步。农村大面积的抛荒耕地就是其明显的表现。不完善的土地制度还导致了政府的制度性寻租行为。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可谓势在必行,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投资入股或者通过土地换取城市居民的身份。

(5)增加农民基于房屋的财产性收入,培育和规范农村房产租赁和买卖市场。住房是最主要的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但由于宅基地所有权虚置、有关法律存在空白、基层政府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的存在,使农民房屋产权虚化,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地区买卖房屋,导致房产租赁和买卖市场的落后,农民的闲置住房不能为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因此,为增加农民来自房屋的财产性收入,应该坚决贯彻落实《物权法》,以及出台一系列保护农民房屋产权的法律法规,建立房屋租赁市场的指导制度,加快房屋租赁市场的市场化,允许房屋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租赁、抵押,为房屋所有者提供多种渠道的财产性收入。

(6)增加农民基于资金的财产性收入,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健全的农村投资体系。我国的农村金融业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对农业经济的支持明显不足,资本市场落后及投资体系不发达,交易手段落后,现代化的有价证券交易系统还不能延伸到农村乡镇。农民基于资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银行存款的利息,而银行存款的利息几乎是各种投资手段收益率最低的一种。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就是意味着要拓宽农村的投资渠道,为农民的财产进入资本市场以及其衍生市场创造条件,积极开发出适合农民的金融产品,如降低股票的每笔最小成交数,降低基金的每笔开户数,政府通过多种优惠条件鼓励证券公司将营业部开到农村乡镇,开展农村的保险市场,黄金市场以及收藏品市场的推广以及适合农民的国债品种。

4 结语

增加农民收入一直是党和政府非常关注的问题。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极易导致贫富差距的拉大,因为富人的财产多,所以导致其财产性收入也相应非常高,而穷人的财产少,则其财产性收入少。目前,我国基于财产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收入的基尼系数。让更多的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可以降低社会的贫富差距,增加中等收入人群的数量,缩小财产性收入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还可以降低基尼系数,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静萍,曹洪滔.论创造条件让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j].北方经济,2008,(4).

[2]杨文静.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j].农场经济管理, 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