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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建设全文(5篇)

国民经济建设

第1篇:国民经济建设范文

一、经济信息管理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联性

根据经济信息的相关特点和国民经济的建设情况来看,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有团体用户和个体用户两种,在与经济建设相关联的情况下,必须对经济信息的个体使用者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才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经济信息的对象进行划分。例如:将职业作为划分标准,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包括专家、经济学学者等,在充分发挥团体部门各种职能作用的情况下,将国家经济建设作为重要支持,以在推动经济建设的刚从恒指,促进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最终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经济信息种类比较多、管理手段多种多样,在不断推进经济建设的情况下,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的选用也需要相对应的类型,才能更好的推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在实践过程中,上述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公共信息服务部门、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两种,而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比较看重盈利,公共信息服务部门主要是在于公众服务,如图书馆、档案馆等。因此,根据相关学者和研究人员的研究资料可知,在某些情况下,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也可以看作是公共信息服务部门。通常情况下,上述两种类型的机构可以比较广泛的搜集和储存各种信息,并通过编目、分类、机读目录和题录等形式来管理经济信息,以满足各行业的发展需求。由此可见,上述两种机构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信息传播媒介,可以对各种信息进行整理、收集、传递等,从而发挥经济信息在经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二、提升经济管理水平和加强国民经济建设的措施

1.注重全民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

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民众的经济信息意识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实力、文化素质等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因此,注重全面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有效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并真正落实全民信息意识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信息有限管理。与此同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注重信息服务行业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意识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兴媒介的情况下,充分展示出经济信息的重要性,最终帮助民众合理运用各种经济信息,从而达到增强全面经济信息意识的目的。

2.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

在不断加强经济信息管理的过程中,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是解决信息立法问题的重要保障,以推动经济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真正优化经济信息产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中,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可以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产业法的情况下,实现全国信息产业机构的统筹规划,并推动法律机制的规范化、统一化发展,从而有效解决信息垄断、信息封锁等方面的问题,以真正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经济信息管理有序化发展。

3.不断推进行政界线集中化管理

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各种经济信息的有效分配和共享,是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在推动国民经济建设上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国民经济建设的真正实现,与经济信息管理有着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在有效实施各种经济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实践过程中,打破行政界线采取集中化管理模式,通过各种机构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才能真正实现各种经济信息的分类和职能划分,最终促进各部门联系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在同一个机构、同一个部门实现经济信息的有效共享,并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增强不同机制之间的信任和互动,才能真正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最终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国民经济服务水平。

三、结束语

第2篇:国民经济建设范文

【关键词】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问题

作为中国特色的经济学科,在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国民经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国家对经济学的正确知识,在引导人们利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国民经济学科的发展,充分利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的国家经济的人才。目前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严重阻碍着国民经济建设发展。因此,要加强对人们对国民经济学科的认识,并且对公民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认识,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建设和发展提供保证。

一、国民经济学概述

在国内外对“国民经济”学科有着不同的理论依据。在国外学术界,国民经济和经济没有太大的区别,目前,国外研究的主要目标就是有效分配稀缺资源,英国和美国等国家称之为把过敏经济学简称为“经济学”,而被称之为“国民经济”的国家有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在世界上把亚当.斯密1776年的《国富论》被认为是国民经济的先行者,是非英美学者(特别是德国学者)所著,在译本文献中直接以国民经济学为名,如《国民经济学原理》是日本学者津村秀松翻译进行翻译的文献,出版于1915年,《国民经济学》是德国科学家福克斯学者翻译的文献,出版于1914年,《国民经济学原理》是德国狄尔学者所著,出版的1938年等等。

二、推进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建议

(一)学科发展要与时俱进

国民经济学计划学科在20年以前是非常厉害的。当然,金融学科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但与计划学科相比较还稍微差一些。金融学科现在是全国的主要学科,金融学科的发展事实上是与心态、方法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存在这一定的联系。我国的重点专业中就包括金融,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金融学科的发展也是同步的,不仅使用的方法而且心态等都会受其影响。我国其实伴随漫长历史发展,已经有了根本变化。对此基于目前形势的考虑做好相关的学科的研究,实现学科其与时代同步发展的目标。对此追溯金融学科发展的最辉煌时期,就是李震中先生实现的,她为推动学科发展贡献卓越。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随之深化改革的加强,导致了经济基础也发生了巨大改变,随之影响了了国民经济变化。金融学科的研究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主题思想中,提出将其资源配置中实现市场以及政府职能的更好地发挥,以及要向胡乃武说的,在未来金融学科研究,要以此作为理论依据,

(二)以基础理论运用于国民经济现实得出的具体假说为内容,明确保护带

为了明确国民经济的周边的保护区,我们需要将我们的理论核心应用于现实世界,并得到各种具体的假设,然后我们在不断的通过实证对其进行辩证,对带不断的进行调整、在调整,以确定国民经济的理论核心。根据拉卡托斯的观点,在一个进步的研究纲领中,理论导致了不为人们所知的新事实,而在退化的的研究纲领中,理论只是为了适应已知的事实而被监理出来的。因此,为了使国家经济进步,需要以宏观经济学的应用化、战略化和政策化等“三化”为主线,而不是以一种退化性研究纲领为理论依据,使用基本理论运用在国家经济的现实分析过程中,并得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假说,建立其周边防御带的基本结构,以国民经济基本理论来发现“新颖事实”,同时不断的对国民经济的纪律制度和结构进行完善和改进。

(三)我们要有开放包容的心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其实已经有了对商品经济相关结构的提出,我们就在胡乃武老师的帮助下写成的一本《模式?运行?调控》里最早提出了有关宏观经济管理的基本结构。而且胡老师指导我们编制了另一本书《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与上一本书不同的是没有全面提及市场经济,但是所分析中已经体现了其市场经济定义。基于市场经济,本文将对国民经济宏观管理进行分析。

(四)以国民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分支学科之间的有效分工为原则,明晰与其他学科的边界

一是明确划分国家经济和理论经济学。国民经济也被称为应用经济学,因此应强调其“应用”色彩,加强学科与理论经济学之间的分工。展示经济学的各种理论是理论经济学的基本任务,其中包含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马克思主义,货币主义,凯恩斯主义,后凯恩斯学派等各种经济学派。应用经济学的基本任务就是吸收和借鉴现有的经济理论中的理论经济学营养成分,采用现有的理论经济学来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因此,在国民经济的学习和分析中,没有必要对流派进行过多的分析,而要采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来对国民经济系统中的问题进行论证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二是加强国家经济与其他应用经济学分支之间的分工。国家经济与其他应用经济学分支之间的分工实际上就是把国民经济应与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等区分开来;区域发展、地区差异等有关的经济问题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产业经济学基于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中观经济”主要研究目标是产业发展和演化规律,国际贸易拓宽了一般(西方)经济学原理,尤其拓展到“国际”领域,并优化全球各种稀缺资源,合理配置。那么,如何将经济从现有应用经济中定位呢?我们这么认为,国民经济的内容应该包括“综合性,指导性和应用性经济学科”,换句话说就是过敏经济学虽然与各个学科之间有着广泛的接口,但这门学科需要以宏观经济分析为理论依据,它的视野更广阔,研究对象更广泛并且包容性非常强,并且在其他应用经济学分支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在中国经济学学科的划分过程中,在应用经济学中国民经济学(全国经济代码:020201)占主导地位,国家经济学在有应用经济学中的地位与政治经济学在状态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代码020101)是一样的。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理论体系,避免由于理论体系不喝了而导致的混乱,为新一轮发展奠定理论基础,提高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青龙,李杏.国民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大学教学,2016(04):21-26.

[2]黄泰岩.国民经济学面临的新时代和新挑战[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6(05):17-19.

第3篇:国民经济建设范文

1.2提升大范围能源转移能力

由于我国能源高产区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以及北部地区。所以随着经济发展,我国能源运输性质极其严峻。这一严峻现状促使我国必须要重点建设我国的能源配置产业,降低我国在能源运输上的压力。电网则作为能源资源科学利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在大范围内实现能源优化配置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从中国国情实际具体出发,加快建设具有坚强骨架的智能电网,可以实现电力的大规模大范围低损耗运输,促进能源基地的集约式开发,可以推动能源在国际上快速流通,实现国际能源优化配置,更好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1.3加大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能力

建设智能电网可以加大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能力,为清洁能源的高效发展提供气体与基础。智能电网的建设,不但可以满足东南沿海经济区的能源需求也能大力带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智能电网全面建设后可以通过对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整合了自动化以及储能技术。这样的电网可以将所有的能源接入并且可以进行有效的预测以及统筹安排。并可以有效的解决由于大量电能接入电网而产生的安全稳定运行技术问题,提升电网系统对于安全能源的接纳能力。

1.3满足用户实际需求,改进用户体验与电力系统服务质量

通过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可以有效地提升电力系统的服务能力。坚强智能电网可以保证电能质量与电力运用的安全性。智能电网不仅可以提升服务质量也可以加强供电方与用电方的积极互动,满足用户的个人需求,使服务更加多元化。通过运用智能电网可以更加方便的使用户方便地接入退出,可以极大地促进例如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2.电力投入与产出研究

通过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对电力投入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研究。通过科学分析方法对投入以及产出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具体得到影响投入及产出的具体几点因素:

2.1新兴技术的发明以及创造

进入新世纪以来,大量新技术新发明被创造并投产,例如电动汽车等行业逐渐成为主流。由于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兴盛,大量电能被消耗,而能源问题特别是电力能源问题成为制约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大电网建设投入可以增加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2.2新型能源结构的逐渐架设

随着环境问题的逐渐显现,大量传统的高耗能企业如何转变发展方式取决于电力系统的发展。大型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可以有效的推动传统高耗能企业的能源战略调整。可以在环境问题如此严峻的今天仍然可以保证较大的产出。所以加大智能电网的投入可以保证传统产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

3.智能电网对国民经济影响研究

我国智能电网的完全建设仍需将近10年左右。十年间电网建设对国民经济发展会随着时间而变化。本文通过对文献查阅并通过运用科学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并进行预测。

3.1运用影响力系数的分析

通过运用影响力分析对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分析我们得到07年以来电力投入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系数低于1。这说明07年以来,我国电网建设投入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小,但通过对数据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到虽然影响较小,但是每年增幅较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逐渐增大。也通过数据显示在2020年左右具体系数大于1,也就是说在2020年左右可以在国民经济中产生极大的影响。

3.2运用感应度系数分析

通过运用感应度系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电网建设在感应度系数一直大于2。也就是说我国电网建设的投入一旦有较大变动便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地影响。特别是在这两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东南沿海经常出现电荒的现象,可以明确地看到只有加大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投入方可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4.结论

本文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分析,并通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1)智能坚强电网的建设对我国能源战略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但可以解决我国能源分布与高耗能产业分布的问题。智能电网的建设不但可以在电力调度上产生巨大的优势。智能电网也可以改善用户体验并促进互动,提升电力产业互动。

(2)智能坚强电网的建设可以在保证传统高耗能产业的能源需求的同时,更加可以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并可以促进例如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增加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3)通过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分析得到了几点影响电网投入对国民经济促进的主要因素。主要有新技术的发明及创造以及对传统高耗能产业的保证。

第4篇:国民经济建设范文

1.1问题的提出

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政治现代化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志。没有公民的政治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政治文明,也就没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1.2理论意义

公民政治参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一个和谐发达的社会,不仅经济得到充分发展,文明得到相互包容,政治上更是得到广泛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最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1.3实践意义

公民参与作为和谐社建设工程的核心环节,决定着和谐社会理想和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也决定着改革的成败和社会转型的走向。

1.4国内外研究现状。列举古今中外特别是我国关于公民政治参与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学界主要观点。

2公民政治参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

2.1公民参与的内涵。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它使公民有机会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力,实现自己的政治愿望,从而推进政治活动的民主化进程。

2.2公民参与的基本要求

2.3公民参与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

2.3.1政治参与是社会民主法治的衡量标准。公民政治参与既是执政为民的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最高表现,是和谐社会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2.3.2政治参与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公民政治参与的实现,而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整体和谐。

2.3.3政治参与是社会充满活力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社会在政治上有活力,就要引导和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3公民有序而有效的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

3.1营造和谐政治文化,发挥社会自组织的积极作用

现代社会的政治参与往往是聚合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来影响政府方向性和路线性的政策。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自组织的扶持力度,尽快形成保护其健康成长的有效制度;应该加快社会自组织的法制建设,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应该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的社会自组织,不断提高公民的参与率和组织程度。

3.2构建公民政治参与制度体系,畅通公民政治参与渠道

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制度、社情民情反映制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信访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行政公开制度,新闻会制度等等,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的广度和深度。3.3理性对待强势及弱势群体,有效引导非制度政治参与。要发挥政党和政府的主动性和开放性,必须正视非制度政治参与的存在,努力构建一个程序规范、科学公正、广泛参与的多元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机制。要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和约束,并采取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和治理非制度政治参与,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化解利益冲突。

第5篇:国民经济建设范文

坚持走军民融合发展的路子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这表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军民融合式发展已经上升到了国防建设的更为重要的指导思想和严格要求。军民融合式发展,不仅能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经济资源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开创了一条全新的发展道路。这已经被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和我国近年来的探索所证实。也是我们在加强国防建设时必须坚持的道路。国民经济动员是联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桥梁和纽带,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依托国民经济整体实力来增强国防实力,是加强经济建设对国防建设支撑与保障作用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系统的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国家核心安全需求为导向,以军民融合式发展为有效途径,坚持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努力建设战时应战有保障、急时应急有能力、平时服务有作为的国民经济动员机制,已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现在的任务是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下,把军民整合的战略方针进一步落到实处。一方面,促进军民整合式发展是军、地双方共同的职责和目标。就政府系统来讲,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模式。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政府的各个层级探索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具体途径、方式和方法。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在省级政府和副省级城市的层面,解放思想、不拘一格地推进各种探索和尝试,然后再逐级向下深入,最终,在全国范围内造成军民融合式发展全面开花的大好局面,实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必须看到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动员事业大发展的重要机遇。尤其是在推进军队保障社会的过程中,通过国民经济动员体制机制建设,将平时保障与战时、应战保障与应急保障统一起来,有利于把基层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做到实处,切实加强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和国民经济动员机制建设、国民经济动员队伍建设[4]。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近年来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与军事科学院共同举办了三次军民融合式发展论坛,同时,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又是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导小组成员,在推进军队保障社会化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当前的任务是总结推广相关工作的经验,必要时在不同层级和不同区域开展军民融合式发展试点,促进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在推进军民融合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国民经济动员法规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又提出“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我国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历来重视国防动员法规建设,正是因为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的首倡,我国的《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先后颁布实施,为国防法制和国防动员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并且积累了经验。国民经济动员的关键是动员国民经济,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要在发生战争或者重大危机性事件时,干预和改变国民经济体系的运行机制,干预和改变资源的用途和投入,从而为满足应战、应急需求实现资源的超常规供给。为此,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尤其是在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时可能会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权利,比如强制要求公民提供国防动员勤务,或者对公民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非国有财产进行征收和征用等。《立法法》第8条第5款和第6款分别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和“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等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也要求“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国民经济动员作为国防动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当然也要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动员法规建设,当前尤其要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动员法》的立法建设。《国民经济动员法》的立法工作不仅是保护和规划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需要,也是贯彻《宪法》、《立法法》等法律的需要。再从国防动员领域的整体情况来看,人民防空、交通战备、武装力量动员和国防教育领域均已由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中央军委立法,只有国民经济动员领域尚未立法。这是与我国国民经济动员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的。另外,目前国防动员领域的立法更集中于实施国防动员时的规律规范,对国防动员准备过程中的法律规范关注不足。而我国的国防动员理念,尤其是国民经济动员理念强调的是长期准备,并且强调应战、应急一体化和以军民融合式发展为有效途径,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和第七次全体会议也反复强调,要建立“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国防动员机制,所以,在《国民经济动员法》的立法过程中,应当更关注平时国民经济动员准备和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时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法律规范。从而为我国国民经济动员领域建立基本的法律规范,促进国民经济动员事业长足发展。

强化国民经济动员工作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原本是一个系统工程学的概念,在中央文件首次出现是在“十二五”规划中。“顶层设计”主要体现了工程的“整体理念”。完成某项重大工程,要从全局视角出发,对项目的各个层次、各种要素进行统筹考虑。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这个工程学概念被西方国家广泛应用于军事与社会管理领域,成为政府统筹内外政策和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思维方法。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牵涉面广,影响深远,工作起来千头万绪,更需要开展“顶层设计”以统揽全局。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早在2003年开始抓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编制时就开展了国民经济动员预案体系的“顶层设计”,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本全面覆盖的国民经济动员预案体系,使得全国的国民经济各省、市、自治区的国民经济动员预案体系结构完整、成龙配套,有些省、市、自治区还编制了市、县级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工作。抓好顶层设计,统揽全局,并不排除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各级性进行探索性尝试。除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颁布预案格式规范以外,各地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宁波编制了跨行业跨部门的《物资保障预案》、大连市开展了《应战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研究》课题探索,内蒙古自治区针对本身的特殊条件开展了《横跨“三北”国民经济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等课题研究,上海、山东、陕西、四川、广东、内蒙、重庆、兵器行业等开展了国民经济动员立法试点,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及时组织总结经验在全国推广,进一步推动了全国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化国民经济动员机制的背景下,再次开展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顶层设计”。比如,对原有的预案体系进行升级,纳入近年的新探索,规范化地将有关实践经验推广到全国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去。

提高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规范化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在探索中前进,通过不断尝试,不仅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的国民经济动员理念,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也摸索出了行之有效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法,开展了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国民经济动员规划与计划、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编制、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建设、国民经济动员演练、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建设、国民经济动员法规建设等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水平,应该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动员规范化建设,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规范化程度。目前,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已经颁布了《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格式规范》以及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工作系列标准等。国民经济动员规范化工作应该以此为基础,总结近几年的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规范化程度。从调查研究中发现,当前急需提高规范化程度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升级国民经济动员预案规范。现行的《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格式规范》颁布于2005年,包括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的顶层设计和各种预案的格式规范。但现在各地的预案编制工作已经突破了这个体系,需要重新进行国民经济动员预案体系的顶层设计,以便纳入各地的新鲜经验。同时,在现行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格式规范中还留有一些缺口,即国民经济动员等级和相应的经济核算。当时,限于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在于把全国的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编制工作推动起来,所以在起草格式规范时没有涉及这些内容。随着国民经济动员准备工作的深入,各类国民经济动员演练的发展,以及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活动的实践,使得这些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合理地确定各项国民经济动员活动的等级,适当地启动不同等级的国民经济动员支撑应战和应急活动,有利于充分利用动员能力,避免或者减少过度动员的情况发生。同时,针对不同等级的国民经济动员活动进行经济核算,不仅是国民经济动员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明确各级动员活动的保障条件,确保动员活动成功的前提。

第二,继续完善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标准。目前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标准只针对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工作的部分重要活动制定并颁布了标准。总体来看,当前的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标准只解决了国民经济动员数字化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国民经济动员网络化的问题。并且,有些标准也是立足于当时的软件平台和技术条件制定的。随着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孤岛”的问题日益突出,也成为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再加上由于软件平台的升级,有些原有的标准已经与现在的技术基础不相适应。在现实条件的约束下,应该面向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的发展需要,制定并颁布一些具有前瞻性的技术标准与管理标准,以便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国民经济动员的网络化管理。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也有助于通过网络化手段,提高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数据和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的“平时服务”水平。同时,国民经济动员的网络化管理,也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提出的区域协调补给的目标,实现国民经济动员的区域化分工,发挥区域内各地的国民经济动员潜力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在减少国民经济动员准备的工作量的同时,提高国民经济动员的保障能力。另外,目前的国民经济动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决策支持功能较弱,应该充分吸收现代决策科学的研究成果,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其决策支持水平,将国民经济动员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为国民经济动员决策支持系统。这项工作有相当的难度,但是,随着近年来国民经济动员演练、国民经济动员试点以及国民经济动员参与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实践经验的积累,已经初步具备了开展这方面研究与开发的基础,应该适时启动这项工作,抓住启动国民经济动员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的良好时机。

第三,规范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的管理。国民经济动员中心以及国民经济动员综合保障基地,是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重要成果。加强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总结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综合保障基地建设积累的经验,提高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的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国民经济动员潜力建设,增强国民经济的动员能力。建议组织专家学者对目前的国民经济动员进行充分调研,建章立制,对已经建成的国民经济动员中心进行分类指导与分类管理。这样不仅有利于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综合保障基地的升级和发展,也有利于为《国民经济动员法》的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狠抓国民经济动员基础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在摸索中前进,注重基础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建立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体系,完善了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建立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队伍,涌现出了一大批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曾分别在2005年和2012年予以表彰。但是,坚实的基础性工作曾经是,也必将是今后国民经济动员工作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对于国民经济动员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

第一,加强国民经济动员教育培训,增强国防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国民经济动员牵涉面广,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教育培训正是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有效形式。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国防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军事经济学院为主的不同层次、不同职能的教育培训体系。为提高各级国民经济动员主管领导的国防观念,加强国民经济动员队伍建设,培养国民经济动员业务骨干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要在新形势下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国民经济动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更重要的是要采取有效的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国民经济动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国防观念,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继续加强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建设。我国民经济动员实践的经验表明,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是促进国民经济动员工作顺利发展的基础。现在我国已经建立起较好的国民经济动员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但是,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人员流动性很大,再加上明年将会面临又一次政府改革,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被撤销的情况,稳定、加强国民经济动员队伍,继续完善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任务很重。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很多从事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同志都建议恢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司建制,从国家层面加强对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领导,也加强对地方国民经济动员工件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从而为地方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加紧编制《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目录》。《国防动员法》第22条规定:“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目录,由国务院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拟定,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已经组织力量开始编制这个目录,希望能够加紧推进,为地方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工作提供有力的抓手。在调查研究中还发现,地方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对这个目录的需求都非常迫切。这个目录已经具有权威性,在《国民经济动员法》颁布实施之前,有利于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在工作中有所遵循,也有利于增强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依据权威文件开展工作的主动性,更有利于调动与国防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的建设方法和生产方参与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加强地市级国民经济动员机制建设。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的和平之盾、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推进军民整合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机制建设也必须不断深化,把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当前,省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已经普遍建立,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机制基本理顺,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取得了切实的进展,各项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有序展开。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全国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省、市、自治区的地市级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开展得较好,比如广东省各地级市普遍编制了《国民经济动员“十二五”规划》,很好地落实了广东省的《国民经济动员“十二五”规划》。但在很多省、市、自治区,地市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还不够完善,国民经济动员体制、机制还没有理顺。甚至很多省会级城市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开展得也很不理想,比如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对某大型乳品企业的潜力调查工作进展就很不顺利。这种局面极大地制约了省级国民经济动员机制的深化,无法把省级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落到实处,必将影响省级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成效和进展。应该采取有效方式,强化地市级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担过国民经济动员试点任务的省、市、自治区在完成试点任务的同时,也推动了相关地市级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开展。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通过能源动员试点,有效地推进了鄂尔多斯市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目前正在建设的部级能源动员中心,将分层次将各个盟、市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纳入其中,必将有效地促进各盟、市的国民经济动员体制机制建设,有效地将自治区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再比如,大连市则正在探讨通过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建设,推进各区、县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这些措施因时、因地而不同,需要各省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推进。

创新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手段

有效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手段,是实现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目标,深化和升级国民经济动员机制的重要保障。调查研究结果表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尤其是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传统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手段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的国民经济动员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创新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手段的过程。直到今天,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手段依然不够完善,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依然需要不断创新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手段。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要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也应该不断地开拓进取,积极地进行探索和尝试。努力破解国民经济动员事业发展中的难题,突破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的瓶颈。在军地双方有识之士的倡导下,在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和有关省市的支持下,国民经济动员领域启动了在国民经济动员领域引入保险机制的试点,2011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开了国民经济动员引入保险机制研讨会。军地双方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后,江苏省和天津市分别启动了相应的试点工作,在国民经济动员和海上医疗卫生动员拉动演练中也尝试性地为参演人员购买了保险。国防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紫金保险等研究单位和保险企业,组成课题组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这些活动都为国民经济动员引入保险机制积累的难得的经验。在国民经济动员中引入保险机制的试点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首先,突破现行保险体系,为国民经济动员提供特殊保障的尝试。在原有的保险体系中,与军事行动和应战活动有关的风险,都是排除条款,都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再加上理论上的创新发展,有利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体系。其次,它是丰富国民经济动员补偿制度的一种有益探索。国民经济动员补偿问题,不仅是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难题,也是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中的空白。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可以丰富国民经济补偿方式,为尽快完善国民经济动员补偿方式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它也是理顺各级政府、政府与企业、组织与个人国防职责的有益探索和尝试。按照目前的调查研究,在国民经济动员引入保险机制,必须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与企业、企业与公民的费用负担方式,这就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上理顺以上各方的国防职责,严格区分国防义务与国防勤务。进行保险机制的研究和探索,必然对理顺国防建设机制产生良好的影响。

当前的任务是,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如财政部)和直属单位(如保监会),以及省市级政府(如江苏省、天津市)应该协调配合,加强对国民经济动员引入保险机制试点的领导,有关研究单位和保险企业应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强化理论探索,尽早提出相应的研究成果和实施方案初稿,提交全国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研究和讨论,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试点和推广。当然,创新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手段绝非唯此一端。可以预见,2013年“两会”之后必定启动新一轮政府改革,政府架构的调整,为创新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手段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各级国民经济动员机构都应该借助这个机会,在政府机构设置和“三定”方案中努力落实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相关职责,把我国的国民经济动员机制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