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精选(九篇)

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

第1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为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使全县在职党员的管理不断向社区拓展,党员先进性不断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年西北街社区开展“双岗双争”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决定在全县四个社区所辖区域全面推进“双岗双争”(即在职党员在工作岗位上争当业务先锋、在小区岗位上争当居民模范)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在职党员参加社区组织生活为着眼点,努力扩大社区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实施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灵活开展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区党员队伍,为促进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任务目标:从5月中上旬开始,在全县四个社区所辖区域全面推进“双岗双争”活动,在县城居住的党员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以楼群、院落、巷道为单位,全部纳入党小组活动范围,根据党员的特长设岗定责,八小时以内接受工作单位党组织管理,争当岗位先锋;八小时以外接受居住社区党组织管理,争当居民模范。通过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社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推动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加快构建和谐社区步伐。

二、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城市街道党工委和各社区党总支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党员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党员基本情况、所在单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业务特长“五清楚”,并认真填写《社区党员情况登记册》。在此基础上,以小区、楼群、巷道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拿出初步人员配备方案,征求党员意见,修改完善。

2、健全组织。根据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的情况,在小区、楼院、巷道等建立健全党支部、党小组,采取党员个人自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法,将所有党员编入社区党小组。原则上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即可编排一个党小组;每个社区党小组人数基本控制在3-15人之间。

3、召开动员大会。城市街道党工委和各社区党总支以小区、楼院、巷道为单位,组织党员分别召开“双岗双争”动员大会,向党员讲清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活动方式,并当场宣布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成人员及负责人姓名。

4、设岗定责。由社区党总支具体指导,各支部根据党员的工作特长,结合实际,围绕社区建设、物业管理、公共事务、安全稳定、卫生整治、文化活动组织等设岗定责。设岗定责要结合实际,原则上岗位不宜设得过多,但

要讲求实用,也不搞人人过关。设岗定责情况(包括岗位名称、责任区域、目标承诺等)要在居民区显眼的地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组织活动。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活动是搞好“双岗双争”工作的关键。由各社区党总支和楼院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参与。一方面紧紧围绕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以社区党小组为单位,按照“就近、方便、灵活、多样”的原则,组织党员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党性实践活动,特别是要搞好小区文体活动、互相走访联系、参与小区建设、对小区管理提合理化建议“四项工作”。

6、实施监督。各社区党总支和楼院党支部聘请党性强、有责任心、群众威信高的离退休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收集信息,沟通情况,全面了解社区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表现、群众反映,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党员提醒,重大情况立即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委组织部反映。县委组织部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督促检查,对配合不力、党员管理制度不健全、党员考核流于形式、党小组活动敷衍应付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7、测评反馈。社区党总支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党小组成员定期测评党员在社区活动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测评党员在社会公德、自身形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参与“四项工作”、设岗定责等方面的情况,将测评结果向县委组织部、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本人反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内容和职责

开展“双岗双争”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凡组织关系在单位、居住在县城社区的党员,无论级别高低、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如何,既要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管理,也要在“八小时以外”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接受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协助管理,逐步形成“工作时间单位管、下班时间社区管”的复合式管理模式。

(一)城市街道党工委在“双岗双争”活动中的主要职责

1、在县委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全面做好“双岗双争”活动的安排、检查、考核和总结,每半年牵头组织召开一次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双岗双争”工作。

2、指导各社区党总支、楼院党支部开展“双岗双争”活动,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双岗双争”活动的各项制度,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有针对性地搞好联络站、联络小组负责人和联络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督促县委选派的社区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抓好“双岗双争”各项工作的落实。

3、加强与驻社单位党组织的协调,增强为驻社单位服务的意识,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开展好“双岗双争”活动。

(二)社区党总支、支部在“双岗双争”活动中的主要职责

1、在城市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对单位党员协助管理和监督职能,组织社区所有党员开展活动。

2、建立社区党员登记册、单位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登记簿等一些党建常规工作所必备的表、簿、卡、册,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地做好资料收集和记录。有条件的要实现微机管理,搞好信息录入,不断规范“双岗双争”工作。

3、根据单位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建设,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4、加强与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主动上门介绍单位党员在社区的情况,主动上门征询意见,主动上门为党员搞好服务。

5、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掌握和监督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三)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双岗双争”活动中的主要职责

1、做好单位党员思想发动工作,把教育和引导单位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监督管理、参加社区活动作为深化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引导宣传。

2、积极搞好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方式,主动与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取得联系,将本单位有关党员的基本情况向社区党组织介绍、推荐,组织、督促本单位党员及时到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到。

3、加强与社区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党员“双岗双争”监督档案;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走访,全面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注意收集本单位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进事迹,及时表扬、推广;对在社区中反映不好的党员给予及时的批评和帮助。

4、根据社区党组织反馈的情况,对党员进行表彰奖励或批评教育,并在党员评优树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四)在职党员在社区中的主要职责

1、积极主动到社区报道,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单位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为社区办实事、办好事,加快社区建设步伐。

2、积极主动参加“亮身份、树形象”活动,既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又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单位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构建和谐社区。

3、积极主动参加“党员责任区”、“我为社区添光彩”、“党员服务进万家”、“志愿者服务队”等各类党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单位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4、充分发挥单位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十带头”,即:带头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带头参与维护楼院治安、带头参与创建文明楼院、带头搞好楼院环境卫生、带头种花种草美化楼院、带头参与楼院文体活动、带头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头开展扶贫帮困助残、带头做好楼院计划生育、带头调解身边矛盾纠纷。

四、工作机制

实施“双岗双争”活动需要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保证,要通过健全的管理监督网络,形成畅通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渠道,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推进。

(一)组织管理网络

1、进一步发挥全县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为加强社区党建,县委于2003年制定下发了《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县委发[2003]62号),成立了**县社区党建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履行好职责,涉及单位负责人更换的,随职务调整自行变动。县社区党建指导委员会要切实组织协调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并参与社区党的建设,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做好“双岗双争”工作,推进社区建设。

2、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由城市街道党工委牵头,选择县城内具有一定规模、一定代表性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双岗双争”活动,做好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开展以单位党员为主体的重大党性实践活动;不断拓展单位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内容、途径,并形成长效机制。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市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双岗双争”日常工作。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组成由城市街道党工委提出方案,报县委组织部批复。

3、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各社区党总支牵头,选择辖区内有一定代表性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共驻共建、开展“双岗双争”方面遇到的具体问题,保证工作落实。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由城市街道党工委提出方案,报县委组织部批复。

4、社区建立“双岗双争”联络站。联络站由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部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联络小组组长、单位党员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指导本社区“双岗双争”联络小组开展活动,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和反馈。

5、各社区内建立若干个“双岗双争”联络小组。联络小组组长可以指定有威信的党员担任,也可采取推荐的方式产生。社区划分联络小组要坚持“就近、自愿、适度”的原则,每个联络小组人数控制在3-15人。联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双岗双争”联络站的要求,组织单位党员参加社区活动。

6、在楼(院)设立单位党员联络监督员。联络监督员可从热心于社区建设的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责任心强的离退休党员和群众代表中挑选。主要职责是对党员进行联络、监督,并适时将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通过联络小组向社区联络站进行反馈。

(二)工作制度

1、建立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全县各单位党组织要将本单位党员按所在社区分类,统一填写《**县单位党员“双岗双争”社区报到表》,于每年5月20日前分送给东南街社党总支、西南街社区党总支、东北街社区党总支、西北街社区党总支。由各社区党总支按居住地重新编组,开展“双岗双争”活动。

2、建立定岗定责制度。各“双岗双争”联络站要按照“合适、可能、合理、适度”的原则,根据每个党员的年龄、特长、工作性质、身体状况,因人而宜,确定其在社区建设活动的主要工作岗位,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

3、建立社区党员监督和评议制度。每个联络小组要聘请3至5名党性强,有责任心,在居民中有威信的离退休老党员、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对每个党员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由社区党总支负责每年年底对辖区内所有党员进行一次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城市街道党工委,城市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后,是一般干部的送交各单位党组织和县人事局,是领导干部的送交县委组织部。

4、建立活动轮流承办制和共建承诺制。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社区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单位的资源优势,轮流承办社区统一组织的“双岗双争”系列活动,并结合各自实际,每年承诺为社区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

5、建立评优奖惩协审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新提拔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被推荐受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系统表彰时,要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社区党组织在评选模范党员之家、社区优秀党员时,也要征求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五、推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双岗双争”活动,实施单位党员双重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区这一目标,把开展“双岗双争”活动作为社区党建的突破口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新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县委组织部将把“双岗双争”工作纳入各党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各单位党组织也要把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情况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

第2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第一章双重管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

第一条凡组织关系在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住在城区的党员,要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既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管理,又要接受本人单位所在社区党组织的协助管理监督,积极参加社区党员服务站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条实施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原则:

1、坚持单位党组织主体管理与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在职党员自觉自愿与社区党组织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适时、适度、有效的原则;

4、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5、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原则。

第三条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主要内容:

1、在单位党组织全面负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基础上,按照党员居住地,以住宅小区、楼群、院落、巷道为单位把在职党员纳入社区党组织,加强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2、根据在职党员职业特点、个人特长,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联系服务活动;根据社区党建需要,组织开展党性实践活动,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引导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4、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组织优势,构建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

第四条在职党员社区双重管理的程序:

1、单位党组织填写《敦煌市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卡》,介绍党员到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报到;

2、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住址或单位将党员分编到相应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支部或党小组将党员纳入社区管理,并将《敦煌市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卡回执联》签字盖章后反馈单位党组织。

4、党员按照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年底社区党组织将党员活动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反馈给单位党组织。

第二章党组织在双重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社区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在双重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任务:

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督促引导党员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管理及居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参与社区党员服务站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与社区党员服务站联系。要定期到社区党员服务站进行走访(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与所在社区党组织深入开展共建活动,为党员做出表率,引导党员“住社区、爱社区、建社区”。

4、加强在职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在职党员社区活动档案,对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进行详细记载,对在职党员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对社区反映不好的在职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和教育,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评优树模时,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并作为重要依据。

第六条社区党组织在双重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任务:

1抓好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站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所辖单位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社区内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形成本社区在职党员人才资源库。

2、组织好在职党员的报岗履岗工作。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党员认领岗位,组织在职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社区公益性工作。

3、抓好在职党员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每年年底组织开展社区在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如实填写《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实事求是地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市委组织部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的现实表现。

4、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和党性实践活动。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灵活多样、小型分散、重在实效”和“适时、适宜、适度”的原则,坚持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和各类党性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抓好双重管理典型培养工作。积极培养和发现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整体上水平。

第三章在职党员在社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在职党员在社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社区党员服务站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社区服务站的工作讨论。

3、对社区党建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对社区内的公共事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对社区党组织公布的民主评议结果有权提出质疑和申辩,并要求重新进行评议。

第八条社区在职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服从社区党员服务站的教育管理,认真履行党员的责任与义务,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促进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模范。

2、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积极参加社区党员服务站开展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3、带头遵守“市民公约”,履行社区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尊老爱幼,关心邻里,帮贫扶弱,争做文明标兵,争创文明家庭。

4、带头倡导健康文明的社区文化,主动参加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等群众性、公益性活动。

5、带头遵纪守法,勇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同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6、积极为社区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并力所能及的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四章岗位设置及其职责

第九条根据社区建设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要,对社区在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制管理,分为文明创建类、社区建设类、公共事务类等三类十一个岗位,具体如下:

(一)文明创建类:

1、政策宣传岗: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群众中去。

2、文明示范岗:管好家庭,教育好子女,讲公德,守法纪,做居民的表率,以表率示范他人。

(二)社区建设类:

3、计划生育监督岗:对育龄人群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工作进行监督,保障计划生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4、就业信息岗:积极搜集各类真实有效的招工信息,拓宽失业人员就业信息渠道。

(三)公共事务类:

5、卫生监督岗:定期检查社区卫生,引导居民定点定时投放垃圾,监督本社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的现象,改陋习,从党员做起,保证社区卫生干净整洁。

6、安全信息岗:了解社区安全隐患,熟知本社区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问题,掌握信息并及时传递。

7、扶贫帮困岗:关注弱势群体,定期走访社区贫困家庭,及时反馈帮扶信息。

8、法律服务岗:熟悉法律知识,定期对社区居民进行普法教育,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9、文明健身岗:针对季节、气候的变化,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并使之形成制度。

10、医疗保健岗:有医务工作经验,定期在社区开展义诊、医疗卫生知识讲座。

11、公益服务岗:按照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加入党员社区服务队,参加所在社区统一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条每个党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定岗定责。按照自愿申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先由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将社区服务岗位名称、职数、工作责任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布。然后由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适合自己的岗位。社区党支部根据党员自荐情况,结合党员个性、特长、身体状况,择优配岗,确定上岗人选,并予以公示。确保每个岗位申报的人数不少于设置的岗位数,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

第五章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推进。各社区党组织要以在职党员双重管理为契机,努力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上新台阶。

第十二条设立双重管理工作机构。沙州镇党委要设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与单位党组织的联络,接受在职党员,建立党组织或党小组,收集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相关资料,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建立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制度。每年3月底前,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本单位每位在职党员认真填写《敦煌市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卡》,并及时交由所在社区党员服务站统一保管。各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卡》的内容,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基本台帐,建立健全管理档案,拟定在职党员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在职党员参与“八小时以外”的社区活动。

第十四条建立情况反馈和意见征求制度。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要加强联系,每年互相反馈一次党员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重要情况随时反馈。单位党组织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提拔使用、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年度考核时书面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社区党组织涉及在职党员的评先评优时也要征求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在职党员民主评议机制。每年年底,社区党组织要组织社区在职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单位党组织,单位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中应充分参考社区党组织的评议结果,对社区评议差的在职党员,单位不能定为优秀格次,不能评为先进。

第十六条建立社区在职党员监督机制。社区成立在职党员活动监督小组,从居住在本社区的“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党员和居民中聘请5-7人担任监督员,对在职党员社区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社区党组织及时收集分析意见建议,必要时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第十七条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公示制度。在职党员在社区要亮出身份,社区党组织利用社区公示栏及时对党员的现实表现、参加社区活动、民主评议结果等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

第3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社区双拥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民政局和街道双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发扬革命传统,坚持与时俱进,着眼提高社区服务力和部队战斗力,适应新形势,开拓新领域,迈出新步伐,三年来,双拥工作取得骄人的成绩,有力推动了我社区工作的全面建设。

一、建立健全组织网络

**社区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工作来抓,定期召开双拥会议,集中研究和布署双拥工作。建立健全由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双拥工作制度;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和分管干部直接抓;注重辖区联动,要求辖区内万马集团、交通局等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五有”要求建立双拥工作制度,成立双拥领导小组,做到有人员、有办公用房、有办公设施、有活动经费、有规章制度,并与消防、武警部队签定双拥共建协议。做到“三纳入”、“四到位”和“三项工作”。“三纳入”就是纳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议事日程;纳入社区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民教育内容。“四到位”就是组织领导到位;责任管理到位;组织协调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三项工作”就是每年2月和8月开展双拥活动月工作;走访慰问工作;总结表彰工作。通过上述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推动双拥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确保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确保双拥工作正确方向,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双拥活动丰富多彩

三年来,社区每年“八一”等节日送节目到部队。社区坚持每年的“八一”建军节都要组织共建单位编排舞蹈、歌曲、小品等丰富多彩的节目送到部队,慰问官兵。**年的元旦和“八一”建军节,社区与万马集团、交通局、武警中队等单位共演了二场“共建联欢晚会”,市政府副市长张亚联和街道领导亲临晚会现场;**年和**年的“八一”建军节,社区与辖区单位在消防中队的多功能厅出演了二场“军民共建联谊会”,市民政局局长许立新参加了联谊会,邀请部分困难优属对象观看节目,精彩的节目为部队官兵送去了社区的关怀。社区还组织残疾军人、老年退伍军人等到杭州灵山、雷锋塔、西湖等地春游,组织观光锦城等活动4次。三年来,社区组织辖区内企业、小区的保安及物业管理人员到消防中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6次,为他们讲解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还督促辖区重点单位、企业(如万马集团等)组织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12次;邀请消防中队的战士到石镜小学开展消防知识讲座6次,为学生们讲解遇火灾如何报警和逃生等;社区还组织共建单位在节假日开展篮球友谊赛10余次,增加军民之间的联络。

三、宣传教育扎实有效

根据我社区自身特点,在全面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的基础上,重点是抓住“六个时机”及时有力的开展国防教育。即每年抓住全民国防教育日时机;“八一”、春节等军地走访慰问活动时机;兵役登记,组织征兵的时机;军民共建开展活动的时机;学校德育教育的时机;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的时机。社区在广泛宣传“参军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基础上,还举办国防知识讲座6次;协调电影公司,电影进社区,为万乐园小区等播放爱国主义教育片6次;组建少年交警1支;达到了“四个进入”,即进校园、进企业、进小区、进家庭。三年来,社区投资20000余元建立宣传画廊2处,今年计划再投资10000余元在锦都嘉园再建立一处;发放各类画报、小册子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开展消防等画版展6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20多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军民国防意识明显提高,拥军优属思想广泛深入。

四、拥军优属,真诚务实

三年来,我社区始终坚持把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断把拥军优属活动引向深入。结合本社区实际,建立军民共建联谊制度,积极为官兵做好事,办实事。

一是积极为官兵排忧解难。社区有现役军人7名,社区为他们做好喜报送上门,对优秀士兵奖励100元,立功人员按规定的标准奖励外,社区还奖励300至1000元;现社区内获得优秀士兵3人次。辖区内各单位为解除官兵的后顾之忧,积极为部队送去慰问品、文艺节目等。三年来,社区妥善安置退伍战士126人,并积极安排随军家属2人。

二是深入开展优抚活动。**社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2名,发放优待金34920元,为符合条件残疾军人办理退休5人次,为失业残疾军人办理享受在乡残疾军人待遇1人次;建立由12人组成的双拥志愿者队伍,三年共为优抚对象服务20余次。社区为优抚对象帮困送温暖、解难送真情,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扎实开展思想教育,3名优抚对象得到了辖区单位的帮助。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包户服务,有8对签定了协议书,其中有一户是现役军人家属董小虎,因双目失明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社区了解情况后,为他申请了低保,在每年上门服务的同时,还牵头一名在职党员王贵金与其结对,并给大儿子(退伍军人)找了一份工作,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社区每年都要组织党员、单位等看望结对户,为他们的工作、生活排优解难。

第4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今年是中国人民建军90周年。为深入践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进一步弘扬我党我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不断增进我区军政军民团结,激发爱国拥军热情,不断推动我区双拥工作扎实、深入、富有成效地开展,根据市局有关通知要求,我区将在“八一”期间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八一”期间,各街镇、区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瓯各部队(以下简称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我区近年来在双拥工作上取得的突出成绩,驻瓯部队在支持我区地方建设、抢险救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广大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积极贡献,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特别是典型人物的爱国拥军先进事迹。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不断创新和丰富宣传方式,既要继续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也要善于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可以在报纸上进行专题专版报道,在各个社区(村居)宣传窗(栏)展示双拥工作成果,在大型户外广告、灯箱、LED播出双拥宣传语,在有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双拥专题推送,在全区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掀起双拥工作新高潮。

二、 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今年“八一”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双拥走访慰问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慰问活动,以党委政府名义为驻瓯部队官兵送上慰问品。要积极调动社会拥军力量,特别是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广大群众、青年学生,深入部队,走进军营,开展“送文化到军营”“送科技到军营”“送法律到军营”“送文艺到军营”等慰问活动。要注重双向互动,组织驻瓯部队官兵到企业、社区参观,促进军地双方增进了解、增强感情。要突出重点群体,对健在的老战士和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生活困难退役士兵进行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有效开展双拥志愿服务活动

今年“八一”期间,结合“让关爱与优抚同行”购买社会服务和“关爱功臣”活动,发动和组织社区双拥组织、社会服务组织,为驻瓯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对老战士、老民兵、贫困退役士兵或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尽可能做到登门看望,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结合“夏送清凉”活动,为困难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要多方联动,主动对接卫生、司法、人力社保等双拥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和优抚对象需求,开展爱心巡诊、免费体检、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等上门服务活动。

四、精心开展主题纪念活动

今年“八一”期间,各相关单位要以“军民融合.活力瓯海”为主题,积极开展系列主题纪念活动。可采取军民联谊、文艺演出、军歌合唱音乐会等形式,做到既简单又隆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如趣味运动会、读书分享会、书画摄影展等,丰富官兵业余生活。7月底,将举办“军民融合·活力瓯海”—庆祝建军90周年双拥文艺晚会,并派员参加“共筑中国梦·温州市纪念中国人民建军90周年”合唱音乐会。

五、大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各相关单位要抓住“90周年”这一节日契机,优化双拥共建网络建设,推动双拥共建网络全覆盖。要新增一批军民共建点,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基层组织。各共建单位与驻瓯部队要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开展挂钩共建活动。要以有特色、有成效为目标,增强双拥共建工作的时代感。要依托实际,充分发挥军地双方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共同提高。要重点培育一批青年企业家与驻地部队开展共建,围绕自主创业,为广大士兵传授经验,提供智力支持。

纪念建军90周年系列活动时间为7月初至8月底,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接地气、受欢迎、出实效的系列活动,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形式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系列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并于8月31日前将活动计划、总结、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报区双拥办。

联系人: ,联系号码:

第5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与富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一致。具体组成为: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武部政委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外宣办、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经发局、工信局、文体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城关街道、淡村镇、庄里镇、驻富部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委办:制定党委议军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会议制度落实;制定、出台奖励办法,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奖励。

2.县政府办: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有关双拥、议军方面会议的记录,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实施方案及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等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

3.县委组织部:结合富平实际,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并按时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对军队复转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的骨干作用;把双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4.县委宣传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动员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拍摄双拥宣传专题片;加强优抚安置法规和军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把双拥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

5.人武部:负责将双拥工作列入军队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协调各驻军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整理收集部队政治教育、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国防教育基地、双拥活动简报及上报信息、双拥典型人物和党政军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照片、图片、剪报、影视或文字资料;军地各基层单位“双拥”组织建设资料齐全(村居委会有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连队有群众工作活动小组),联谊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情况有记录;军民共建点、共建协议书、共建活动及军警民联防联治、征兵情况材料齐全;爱民工程点内容充实;建立军民矛盾和纠纷预警机制,成立维权领导小组,制定维权政策和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6.民政局:督促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强化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7.双拥办:负责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与成员单位和驻军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表彰先进;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组织协调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双拥工作;参与协调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有关双拥工作资料。

8.编办:负责落实县双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扩编;对符合安置条件、妥善安置到各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落实编制。

9.人社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子女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总结表彰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干部随军家属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接收安置;协助解决好困难企业中干部的生活。配合做好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随军家属包括下岗军人家属的安置、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10.经发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协调驻军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文体广电局:负责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双拥专题片和典型人物的影视资料拍摄,在电视台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做好我县双拥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12.公安局:配合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制定联防联治方案;总结军警联防联治、维护社会治安的经验做法;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负责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为部队训练演习提供方便和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部队军事运输安全畅通;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在县城各宾馆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牌。

13.财政局:保障创建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优待抚恤资金及时拨付。负责将军地合署办公的专项经费和专用车辆、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烈士陵园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并逐步增加;负责落实经费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14.卫计局: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在各医疗机构设置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等服务标志,开设优抚对象门诊、病房,建立优抚对象医疗档案,有档案可查,双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配合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15.交通局:负责在车站、公交车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的标志。负责公路、桥梁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在各类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志;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应享受的各项优待。

16.教育局: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军训组织、文化科技拥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17.国土局: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征用工作,协助驻军搞好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处理军地土地纠纷。

18.文物旅游局: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在旅游景点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志及军人免费标志。

19.粮食局:负责我县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保证供应优质、及时,开展行业拥军,深化“好米好面供部队”等优质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参加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为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20.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的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转退军人、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支持,落实军人创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在各大超市以及有关企业设置军人服务窗口和军人优先标志。

21.住建局: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在城乡基础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要,制定优先优待政策。负责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设计安装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22.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设立、管理工作。

23.农业局: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24.总工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做好国防和双拥宣传,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25.妇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妇联工作计划,配合部队宣传表彰女军人先进典型,培养支持部队建设的好军嫂典型,发动妇女开展为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

26.团县委:将双拥共建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青少年和团员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军地青年联欢联谊,发动各级团组织、青少年志愿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好事。

27.各镇(街道):制定每年双拥工作计划,成立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各项抚恤补助金;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双拥活动。

28.驻富各部队: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部队教育规划,建立国防和双拥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制定本部队每年的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建立扶贫联系点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参加驻地绿化美化、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次有影响的实事好事;参与平安富平建设,加强军警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体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共约和共建活动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拥模范县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是军地和谐、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投入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人武部、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教育。要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县电视台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跟进报道,引导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意识,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3.严格落实责任。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量大面宽、任务具体,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创新创优。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创建各项标准和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全力推进日常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4.严格督查考核。县创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要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推脱、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严格追究责任。

持续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

2016年7月29日,泉州市再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这是全市军民共同取得的崇高政治荣誉,也是全市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志性成果。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八连冠”为新起点,启动“九连冠”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实成效上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同步发展,全力深化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推动“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现代化泉州建设和驻泉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提升。

创建目标

2017年,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力争第三次实现“满堂红”创模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夯实基础;2020年,泉州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分别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六连冠”、“四连冠”目标。

创建任务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规定内容: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完善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设有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双拥活动年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地级以上市双拥办有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地方工作人员和部队人员参与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双拥办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双拥工作经费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创新特色内容:建立健全述职制度,结合每年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人民银行,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等军地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述职;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鲤城区、丰泽区各选择3个社区(居委会),试点成立“拥军优属服务站”、“拥军优属法律援助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双拥办、司法局,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规定内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编印工作刊物、开办双拥网站或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

创新特色内容:出版《文都鱼水情》---泉州拥军群英谱,宣传双拥模范人物;将市区公交停靠站作为中心城区宣传主阵地之一,在5%的公益广告版面中,根据实际需要分配适当比例的广告版面,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征兵宣传标语,在市区工人文化宫建立双拥宣传园区,进一步完善鲤城区江南兴贤路国防教育一条街,增设新门街文旅街区为国防教育示范一条街,依托郑成功公园建立丰泽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建立泉州双拥公众微信号,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双拥办相关人员组建泉州双拥微信群。(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交通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国资委、总工会,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

规定内容: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应融则融、能融尽融、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设立军民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着眼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充分发挥部队装备、设施、场地等的民用效能,支持地方建设发展;配合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协助解决合同协议解除相关问题,避免发生军民纠纷,保持军政军民关系和谐。

创新特色内容:推行“互联网+”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服务,建立健全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产业项目奖励制度,及时奖励进入军工行业的企业和取得军工生产资质认证企业,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泉州潜力优势,引导先创、军鹏、亿仁等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需要,争取更多泉州产品纳入军需采购目录,及时主动对接,推动更多部队技术创新成果在泉州转化;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部队相关规定,从东宝、龙兴小区经济适用房划出约100套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31集团军泉州片区干部住房困难,部队申购人员资格由31集团军负责,报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各级住建部门每年牵头深入辖区部队实地调研,掌握驻军现役军人住房保障需求,逐年分期分批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确保现役军人按照上述规定优先购买驻地保障性住房,集中建立拥军楼、军人楼,解决好驻泉部队现役军人住房困难;抓紧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项目,促进相关项目在部队训练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双拥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规定内容: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推动新调整组建部队的新营区、新设施、新阵地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划拨、资金投入、费用减免、水电供应,给予必要倾斜;结合公共资源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向部队周边配置,为部队官兵提供便利;主动配合部队有关单位撤并转改工作,协助搞好人员分流、营产管理、在建工程善后、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促进转隶移交平稳顺利;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支持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审批规划、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积极配合部队进行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军供站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创新特色内容:开展科技文化进军营,坚持和创新师旅团部队科技文化拥军现场办公制度,增加市科技拥军专项资金每年至500万元以上,加大扶持部队科技文化项目建设力度。开设“温陵讲堂”、“心理健康讲坛”、“泉州讲古”,提升官兵精.气.神;开展项目建设进军营,按照驻闽部队有关问题专项任务部署会议要求,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到驻军单位现场办公,帮助部队解决军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支前保障进军营,坚持和发扬“驻泉部队军事行动到哪里,支前保障就延伸到哪里”的优良传统,市双拥办、支前办要建立起实物慰问部队的制度;开展法律进军营,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拥军优属服务功能,市县两级法院要向部队官兵发放维权工作联系卡,公布维权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全市车站、机场、码头、医院、商场、广场等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张贴“军车免费”停放标志。泉州中心市区公交车辆均应张贴“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中心市区免费乘坐标志。开展交通专线进军营,加强对9条拥军专线运营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大运营企业扶持力度,将拥军专线运营亏本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补助资金,确保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免费乘坐,成为我市双拥宣传流动窗口。(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委、卫计委、体育局、旅游局、人防办、国资委、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规定内容: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积极参加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扶贫帮困,积极参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行动和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援建有项目、有成效;开展助学兴教,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等特色教育,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开展医疗扶持,团以上单位医院(门诊部)积极为驻地群众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参加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谐创建,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支持驻地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开放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军分区、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创新特色内容:召开驻泉部队拥政爱民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讨论部队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三峡移民村的军民共建活动,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驻军继续与三峡移民村开展共学共建活动,扶持移民融入泉州,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引导东部战区陆军所属驻泉部队开展与龙岩革命老区的结对精准帮扶活动;开放73141部队红色尖刀连、73311部队红军一连、73146部队海峡神炮连、海军泉州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建活动,驻泉各部队以连为单位,组织官兵帮助驻地乡村整治村容村貌、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参与驻地乡村公益事业。(泉州军分区政治部,驻泉各部队政治部(处)负责)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规定内容: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一体发放的地区,可参照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本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落实编制、人员、车辆、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开展医疗巡诊,承担短期疗养服务;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好转业、复员、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且列入财政预算;针对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措施,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创新特色内容:认真落实总理关于“拓展后路、巩固后院、扶持后代”的讲话精神,一是做好安置工作,排除干部、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依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及相关干部安置政策要求,抓好干部的安置工作,按上级规定落实团职以上干部的实职安置率和营职以下干部进入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比率,落实好干部各项福利和政治待遇。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5﹞80号),提高干部随调家属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补差的通知》(泉政文﹝2006﹞14号),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干部总体和谐稳定。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当年度完成。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实。二是完善优待抚恤政策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和军事职业的吸引力。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比例和义务兵年度优待金不低于省定标准。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配套措施,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泉州军分区批转市人社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下发的《泉州市军人军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48号)的要求,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等工作。三是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军人子女教育的需求。要认真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政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制定下发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要求,切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要认真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履行双拥职责、以及涉军“三后”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切实帮助官兵解除“三后”之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规定内容: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难群众;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创新特色内容: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季度计划总结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成功做法;组织军地领导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盘活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的活动。(市民政局、双拥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规定内容:部队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共建活动;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创新特色内容:一是深化部门共建活动,开展军地共建共学“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扩大领域,引导所属科级单位或相关科室与驻泉部队挂钩连队的班排或家庭贫困战士开展挂钩共建或结对帮扶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部队“学兵、知兵、感兵”活动,特别是对家庭贫困战士的帮扶,弘扬乐善好施精神,采取“一挂多”和“多挂一”形式,精准扶持,帮助战士家属发展生产,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二是深化跨区共建活动,洛江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继续巩固与驻泉部队团以上单位开展双拥共建成果,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部队共建。组织“兵妈妈”服务队,深入跨区共建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验部队生活,鼓励子女安心服务,在部队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三是深化军企共建活动,盘活民营企业拥军资源,拓宽企业拥军参与面,充实各级企业拥军协会力量,建立慈善拥军基金,积极帮助贫困战士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解决部队干部后顾之忧。学习借鉴“石狮市老大妈拥军服务队”经验,组织引导企业职工成立拥军服务队,深入驻地部队开展服务活动,激发企业员工的拥军优属热情,进一步打响我市社会化拥军品牌。四是深化“城舰”共建活动,推选新一届泉州市人大代表,举办城舰共建论坛,传承猛虎精神,邀请猛虎英模到我市作典型报告,传经送宝。(市文明办、双拥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拥军协会,泉州军分政治部负责)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规定内容: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创新特色内容: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东部战区陆军部、省军区、31集团军,以及泉州军分区、驻泉师旅部队;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驻闽空军、海军机关,驻泉独立师旅团部队;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严禁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市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创建措施

1、强化职责。军地双方共同维护崇高的政治荣誉,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努力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双拥工作的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泉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完成工作目标,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加强与军地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的特色亮点,扩大我市双拥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抓好一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或一条街的建设,每年搞好一组双拥创模系列报道。

3、强化基层。按照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等九进活动,激发各行各业自觉、自发、自愿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双拥在基层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

4、强化基础。针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5、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拥创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实行问责,追究责任。

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2016年9---12月,下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启动方案,召开全市双拥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创建任务。各单位2016年开展双拥活动的图片、资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双拥办(地址:市行政中心D幢517室,电话:22500615、22500636),图片应注明活动时间、内容、人员职务等信息。

2、第二阶段:2017年,为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迎检考评年,对照考评内容,查漏补缺、资料归档、迎检环境布置,制定迎接省考评组的接待方案,做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实现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基础。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3、第三阶段:2018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调研督导年,要针对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做好中期调研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第6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增长新知识、增强新本领,结对帮建、结对帮扶,建设三区(园区、城区、景区)、建设新农村”为主要内容的“双增双结双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双增双结双建”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我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自选动作”,做到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相结合,与提高党员干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推进“三区”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为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对象

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三、目标任务

1、党员素质全面提高。通过活动的开展,党员、干部“科学发展、致富群众,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艰苦创业、务实创新”的本领得到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农村和社区党员成为引领群众致富的“创业型”、“双带型”人才,机关党员成为“知识型”、“事业型”人才,企业党员成为“技能型”、“专业型”人才。

2、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建立健全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乡镇规范化建设得到强力推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能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民生基础更加稳实。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群众反映强烈以及由此反映出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认真总结关心帮助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扶贫帮困长效机制,民生进一步增实。

4、党群关系和谐融洽。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得到切实转变,机关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基本实现了经常化和制度化,党员、干部与群众建立了融洽的感情,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5、“三区”建设顺利推进。按照“唱响主旋律、把握主抓手、决胜主战场、勇当主力军、争做主人翁”的要求,牢牢把握“三区”建设这个中心和大局,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部署体现到党员、干部建设“三区”的行动上,以大无畏的作风全力推动“三区”建设,“三区”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快。

6、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以乡镇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建设美观大方的乡镇机关,打造整洁有序的圩镇街道,树立风景优美的乡村形象,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公共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措施

1、以增长新知识、增强新本领为前提,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这一目标,实施大规模培训,确保党员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一是认真抓好党员队伍教育培训。把学习培训、“”、民主评议、纪念表彰等日常教育管理活动作为“规定动作”,使所有党员都能接受经常的、基本的教育。同时,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党校培训和农函大、行业技能培训,切实加大对党员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二是认真抓好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总书记在江西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井冈山精神为学习重点,以“三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县、乡党校为依托,全面加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争资争项和业务等知识的培训。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要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实际案例分析。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对事关本地本部门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将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凝聚到建设“三区”、建设新农村上来。

2、以结对帮建、结对帮扶为手段,进一步创新党建服务科学发展的方式。以挂乡(镇)包村(居)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县直单位党组织与乡(镇)、村(居)党组织结对帮建,县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与村(居)党员群众结对帮扶活动,通过结对帮建、结对帮扶,全力推动村建、老建扶贫、新农村建设和支援少数民族村组等工作,努力构建城乡互动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结对乡镇,重点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好“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布局规范化、党(政)务公开化、服务便民化、乡村优美化”为主要内容的“六化”具体要求,推进乡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乡镇工作再上新的水平。二是结对基层,重点实施基层党建示范工程。要分类(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两新”组织等)打造党建示范点,沿线(105国道线、高速公路连接线、杨万线)打造党建工作示范带,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提升全县党建工作水平。要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组建党组织工作。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整合党建资源,继续推进工业园区、县城新区、旅游景区“三区”党建工作,实现党的建设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互促双赢。三是结对群众,重点打造“帮带致富链”。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要按照挂村安排,开展“帮带致富链”活动,即要求每名党员联系一名农村(社区)党员,再由这名农村(社区)党员联系一户富裕户和一户贫困户,四户组成一条帮带致富链。党员通过在农村(社区)党员、富裕户和贫困户中牵线搭桥,引导农村(社区)党员向富裕户进行政治、思想帮扶,富裕户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向贫困户提供帮助。同时,帮助贫困户制订具体帮扶目标和帮扶措施,积极引导富裕户向党组织靠拢。

3、以建设“三区”、建设新农村为平台,进一步提高党建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按照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这个经济建设主战场,精心组织,扎实苦干,相互竞赛,全面提高我县科学发展水平。一是立足形成共识,开展“解放思想、服务三区”活动。继续抽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三区”主战场和招商引资一线锻炼,重点在“三区”建设、争资争项等工作中发现、培养和使用干部,切实增强干部的实践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实行领导分工挂点联系“三区”建设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协调和服务,注重在建设一线了解考察干部。二是立足农村发展,积极组建“一组两会”。要继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推行“以党组织为核心、由理事会开展村民自治、依托志愿者协会开展便民服务”为内容的“一组两会”(党小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党建工作机制,建立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农村党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推进新农村建设上新水平。三是立足应对危机,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园区企业结对、与创业人才结对、与企业务工人员结对,服务企业、服务园区、服务经济。各地各单位要以“扩大内需保增长、创新创业保民生、政企合作保稳定”为重点,采取有力的措施,积极开展暖企业、暖员工、暖群众的“三暖”活动,通过比支持、看力度,比服务、看态度,比成效、看进度,全力推动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双增双结双建”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总书记“三保一弘扬”重要讲话的具体措施。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做到“三带头”:即带头深入学习、深入思考、深入调研,带头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带头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整个活动的开展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谋划,研究制定各具特色、富有创意、操作性强的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活动的组织开展。各地各单位的具体活动实施方案请于4月10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

第7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军队的中心任务,按照国家和军队改革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立足基层,务实创新,大力开展双拥共建和国防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着力解决军民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动员和号召全市军民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双拥工作是新时期巩固国防、发展军政军民关系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市双拥工作有着优良的传统,进一步抓好双拥工作对于全市的创建工作大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双拥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要不断增强双拥创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动员全市广大军民积极投身到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创建活动中,全力支持、广泛参与双拥创建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再获殊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标准高、要求严,积极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是当务之急。各地、各单位、驻军各部队要严格按照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标准”和相关要求,从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双拥政策法规建设、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入手,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质量。各地、各单位、驻军各部队一定要采取措施,查漏补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市双拥工作在建设质量上有一个质的飞跃,为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目标夯实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在此次创建活动中,各地要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确保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中硬件不失分,软件得高分。

三、创建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2年7月31日前)

1、建立健全双拥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党政军领导与驻军部队联系制度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驻军部队对口共建制度。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目标、职责和措施,研究部署双拥创建工作,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成立“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专班,由分管民政、双拥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一名,各城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各一名及市、区双拥办主任等组成,负责双拥创建期间各项创建任务的具体贯彻执行。

2、广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完成《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宣传方案》。启动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五个一”工程,即摄制一部双拥工作和国防教育专题片、编撰一套双拥工作和国防教育画册、制作一批双拥共建和国防教育展板、筹备一台双拥专题晚会、策划一系列迎检宣传活动。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列入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文化和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计划。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基层,深入部队,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宣传报道在双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全市军民自觉投身到双拥创建活动中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由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召开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双拥创建工作,在全市掀起争创部级“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新高潮。

2、建立健全基层双拥组织,动员广大军民积极投身到双拥活动中来。大力开展军民共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军民共同构建和谐。对口共建领导和各成员单位,要在共建中帮助部队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3、要切实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光荣院、烈士陵园、优抚医院、军供站、军休所的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按规定予以落实。各优抚事业单位要适应新形势,加快改革步伐,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

4、继续开展“关爱行动”和“手拉手帮战友”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为困难优抚对象和困难企业干部等办实事做好事。市直各部门、驻军各部队要联系1—2户困难优抚对象解“三难”(生活难、就医难、住房难),并作为“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要拿出“关爱行动”和“手拉手帮战友”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争取以明显的效果向建党91周年献礼。

5、驻各部队要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群众纪律,完成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和公益事业建设,大力扶贫帮困,奋力抢险救灾,努力维护社会治安,扎实有效地开展拥政爱民活动。适时邀请南海舰队海军“舰”报告团,来我市开展市舰共建活动,把我市的双拥工作延伸到祖国的边防海疆。

6、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

(1)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方针,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一系列优抚规范性文件,使优抚政策进一步配套完善。

(2)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科学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继续推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工作,确保中央和地方配套的抚恤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国防建设相适应、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减少结算环节,简化操作程序,实现优抚对象在指定医院就医住院时管理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医疗费用信息共享,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政策得到落实。其中,对优抚对象医疗费中非个人自付部分,在其医疗终结时同步结算;对患危急重病的优抚对象,实行先就医后结算等医前救助措施。

(4)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具体优待标准由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商后确定。采取“优待加奖励”的办法,对立功受奖的城乡义务兵给予现金奖励,鼓励籍现役义务兵奋发向上,苦练本领,报效祖国。

(5)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城镇退伍军人和驻军随军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率要达到100%。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要按国家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城镇退伍军人安置率(含货币化安置)达到100%。要落实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我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优势,建立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部队科技练兵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提供支持。要做好驻军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对于驻军部队随调家属,实行对口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对于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市、区人社部门每年要调节适当数量事业单位岗位和公益岗位,妥善安置其就业。人社部门要加大措施,对随军家属进行技能培训,并举办退伍军人和驻军随军家属劳动就业专场招聘洽淡会,为其择业创造条件。

(6)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与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学科研、国防施工等各项任务。每年“八一”、春节期间,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驻军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优先解决好军人家属子女入学入托问题。交通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借鉴外地经验,切实解决好革命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凭证免费问题。粮食部门要确保军粮军油按质按量供应。公安司法机关要有效保护军事设施,保障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对于破坏军事设施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要把直接肩负作战任务的驻军部队,列入军事设施重点保护单位。兵役机关要保证兵员质量。卫生、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落实军人优待政策。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拥军活动,为创建工作添光增彩。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宾馆、银行等“窗口”单位,要设立“军人优先”窗口和标牌。交通收费处要设立“军车优先”标牌。

(三)迎检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组织强势宣传报道活动。在省市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双拥创建工作。双拥工作电视专题片在省、市电视台播放,争取在中央电视事频道播出。组织记者采写我市双拥创建工作长篇通讯报道,力争在《人民日报》、《报》、《中国社会报》等中央新闻媒体上刊出。

第8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根据局党组会议安排,2013年全市“双基”建设达标推进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即由各分管局长牵头,法制科负责县级统计机构达标创建工作;市调查局负责镇(区)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指导、初审验收工作;工业科、服务业科、能源投资科等科室负责联网直报企业达标创建指导工作,验收工作;市局有关领导及分工科室分片包干部门统计规范化创建指导工作。

二、总体目标

2013年是我市“双基”建设“两年达标、两年提升”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二年,通过全面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社会环境。市统计局继续争创省示范单位;加强对“四大主功能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检查指导,力争在年内全部镇(区)完成达标创建申报工作,一次性通过省级和市验收;有2一3个镇(区)成为省级示范单位;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达标比例不低于90%,成为示范单位比例不低于5%;积极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比例不低于90%,示范单位不低于10%,从而推进我市2013年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创建计划

(一)宣传发动。上半年市局和各镇(区)统计机构联手安排,围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统计宣传活动,营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落实以统计知识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统计宣传内容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力争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页面。市局各职能科室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主动宣传统计基础建设的要求。

(二)深入调研。由法制科牵头,开展全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从业人员资格情况调查,全面了解企业统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由调查局牵头,开展全市镇(区)统计机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镇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研究镇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的重点;工业科、服务业科、能源投资科等深网直报企业中调研,重点指导规范企业统计基础资料、推广电子台帐等,了解基层统计工作困难,从调查对象最现实的需求入手,改进工作环节,解决工作难题,发挥统计在管理中的功能作用;召开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出台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提高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

(三)典型引路。市局结合本地创建实际情况和职责分工,做好对基层单位规范化创建的具体工作指导,每季将召开一次“双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各镇(区)、有关部门全年也要召开不少于两次以上的“双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双基”规范化建设经验,推广“双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经验,形成学习示范争创示范的创建氛围。

(四)考核步骤。一季度市局召开会议,部署全年“双基”建设工作,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活动,指导各镇(区)统计机构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加大对开发区、长江镇、高新技术园区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的协调指导;二季度按照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上报各镇(区)自查打分情况,市统计局结合半年工作对各镇(区)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计划分季度组织对申报达标镇(区)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镇(区)对联网直报单位的创建工作;各镇(区)要积极对照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制定加强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措施,组织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和达标申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台帐,组织对企业的达标验收初审工作,向市统计局报告创建活动推进情况;三季度市局对创建薄弱镇(区)进行重点督查,对申报联网直报省级示范企业开展指导验收,并将结果及时报市和省局;四季度由市统计局对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验收,上报表彰“双基”建设示范单位。

(五)验收程序。镇(区)达标验收由市统计局根据省、市《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四有”和“三化”标准内容和考核细则,组织验收,上报市统计局复查;镇(区)统计规范化达标示范单位和规范统计岗位标兵,由镇(区)在10月20日前申报,市统计局从中择优推荐,市统计局验收,省统计局复查后公示;联网直报企业达标和示范单位创建验收,由创建单位申报,镇(区)采用现场检查形式,对照《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验收细则和达标验收要件说明》,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逐项核查,验收表和相关资料要由验收人员和被查单位签章,建立台账,上报验收情况,并在验收合格(验收得分90分以上)的企业中,择优向市统计局推荐联网直报企业示范单位,市统计局按照统计管理范围验收,上报省统计局公示确认;部门达标验收程序由各部门对照《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自评达标后,填写验收申请表,向市统计局申报验收,市统计局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评价验收。对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验收结果达到85分以上的部门,由市统计局授予“部门统计合格单位”证书;对评价验收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部门,由市统计局授予“部门统计工作优胜单位”荣誉称号;对评价验收结果达到95分以上的部门,上报市统计局向省统计局提出申请,省统计局将会同其省级主管部门联合验收,验收认定后授予“省部门统计示范点”奖牌,并在年度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

四、创建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基”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是检验基层统计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管理水平、执行能力的一条重要标准,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确保各项统计任务圆满完成的关键环节。各镇(区)统计办和本局相关科室要充分提高对“双基”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安排,认真制定指导基层“双基”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计划,建立镇(区)统计机构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情况实时台帐,加强创建进度监测和督促,确保全市统计“双基”规范化创建达到预期目标。

第9篇:社区双报到活动总结范文

为了切实加强社区在职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全市社区在职党员实行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现就开展双重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有助于拓宽党员教育监督渠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在职党员走进社区,服务社区,既是“八小时以外”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其进行监督的有效措施。实施双重管理,建立单位主管、社区协管的在职党员双向互动机制,可以促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加强自我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可以使单位党组织更加及时、全面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实施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有助于整合社区党建资源,加快“和谐*”建设步伐。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单位体制”正在发生结构性分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大量的社会事务逐渐转到社区,以往单纯依靠居民党员和社区干部抓社区建设的模式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因此,充分发挥在职党员优势,组织不同行业、不同职业在职党员广泛参与社区各类活动和社区公益事业,通过“条”与“块”的紧密结合,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挖掘社区内人力、物力资源,可以有力地带动社区居民一同投身社区建设,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促进和谐*建设。

实施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有助于树立党员良好形象,促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在职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骨干力量,他们的言谈举止,尤其是在社区中的表现,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邻里百姓,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的先进性从单位扩展到社区,从八小时内扩展到八小时外,对于树立党员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于扩大党在社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于建立健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正确把握开展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构建和谐*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资源共享、家园共建,条块结合、双向互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社区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社区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总体要求:凡是居住在社区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党员,都实行单位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有效整合社区党建工作资源,密切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之间、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之间的联系,形成单位主管、社区协管在职党员的双向互动机制。组织动员社区在职党员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发挥党性观念强、文化素质高、专业技能强、推动工作力度大的优势,在社区建设中始终体现先进性,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水平,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单位和社区党组织的职责及在职党员的任务要求

(一)单位党组织主要职责

1、做好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填写《社区在职党员报到单》,督促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建立党员双重教育管理监督档案。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党员主动参与社区建设活动。

2、加强与社区党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定期走访,互通信息,全面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与社区党组织共同配合,加强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把社区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反馈意见,作为开展民主评议、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职务晋升、评优树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以适当的方式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二)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

1、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接洽和入户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设置党小组,将在职党员编入党小组。同一居住地的党员人数超过15人的,可设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控制在3—15人之间。

2、负责制定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引导在职党员参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党性实践活动和社区建设活动。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设岗定责,实行目标管理。

3、做好在职党员民主评议、考核评比等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三)在职党员的任务要求

按时持《在职党员报到单》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自觉接受双重管理,服从社区党组织领导,主动把自己“八小时以外”参加社区建设情况和“生活圈”、“社交圈”,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社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社区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每名党员每年参加社区建设活动不少于2次。

四、开展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2月底以前,各县区委、市级机关各部门、驻宝部省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采取会议、公告、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2、双向联系。3月底前,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入户调查和在职党员报到接洽工作,建立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单位党组织督促党员持《在职党员报到单》按期报到,收缴《在职党员报到回执》,建立双重联系档案。

3、建立机构。4月底前,街道社区党组织完成党小组编排工作,推选党小组组长。在此基础上,推选热心公益事业、志愿为社区服务的党员,组建社区在职党员管理联络站,协助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管理和监督。建立管理制度,规范社区在职党员管理工作。

4、设岗定责。按照因地制宜、发挥特长、按需设岗的原则,设置法律政策宣讲、社情民意反馈、科普知识咨询、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健身活动、扶贫帮困、民事调解、公益事务管理等岗位,划分责任区,明确岗位目标任务。

5、实践活动。按照灵活多样、小型分散、重在实绩的原则,创新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活动载体,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实践活动,组织社区在职党员适宜、适时、适度地参加社区建设,在平凡岗位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评议反馈。结合社区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开展社区在职党员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工作。考评结果及时向党员所在单位反馈。单位党组织要将党员综合考核的结果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