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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的商业模式精选(九篇)

零售业的商业模式

第1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关键词:大数据 零售企业 商业模式创新

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设备技术的蓬勃发展,“大数据”应运而生。麦肯锡(2011)认为“大数据”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运用将带来新一轮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是创新、竞争的下一领域。“大数据”孕育着大量的市场机会和广阔的利润增长空间。近年来,零售企业面临网络零售带来的巨大挑战,销售利润不断下滑,被迫关闭的零售店与日俱增,在大数据浪潮下,零售企业传统商业模式因缺乏大数据共享机制,难以满足顾客的多样化需求,无法实时快速回应消费者需求,其弊端日益显露。由此,零售企业急需以“大数据”为驱动,创新商业模式,实现升级转型,从而求得生存与发展。

“大数据”的内涵及零售企业大数据源的内容

(一)“大数据”含义及特征

“大数据”是指大小超出了一般数据库软件收集、存储、处理和分析能力的大容量数据集(Bill Franks,2013);其“大”不仅指数据规模大,还指通过对海量数据整合和分析发现新知识,转化为商业优势,带来大价值、大利润和大发展。“大数据”一般包括四个特征(四个V):一是数据量大(volume),数据量级别以EB和ZB计算;二是数据类型多样(variety),除了传统结构化数据,还涵盖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评论、地理位置信息等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三是数据价值高、密度低(value),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的数据进行挖掘,发现数据背后隐藏的价值;四是实时处理(velocity),“大数据”通常以数据流的形式动态、快速产生,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求对数据进行有效和适时的处理。

(二)零售企业大数据源的内容

1.大交易数据。即零售企业内部因交易产生的数据,主要指来源于企业ERP、SCM、CRM和WEB交易系统并以SQL数据库来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企业营销数据、企业管理数据两部分。前者是将企业产品或服务转移到顾客身上所产生的数据,有顾客数据、销售数据、价格数据、产品数据、市场竞争数据等;后者是对企业的产品、人员、设备进行管理而产生的数据,有财务数据、运营数据等。

2.大交互数据。主要是来自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中人与网站、人与人交互产生的数据,主要包括消费者在零售企业电子商务网站上进行商品搜索、浏览、比较、购买时产生的点击流数据、来自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软件的分享推荐、交流沟通、咨询等社交数据,涵盖视频、即时通讯记录、录音、图片、帖子、点击动作等各种类型的非结构化数据。

3.感知数据。主要来源于物联网中的传感器、RFID、GPS芯片、观测设备等检测到的关于零售企业产品、设施、路线布局、柜台设置和顾客等信息的数据,包括传感数据、RFID数据、观测数据和由含有GPS芯片的各种智能终端等产生的地理位置信息数据。

“大数据”驱动的零售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内容

顾客价值主张创新是“大数据”驱动的零售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内容。顾客价值主张是对顾客真实需求的深刻描述,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起点,只有明确了企业的顾客价值主张,企业才能开展其他的活动(魏炜、朱武祥,2009)。“大数据”驱动的顾客价值主张创新,主要包括:

(一)以实现顾客个性化价值为战略目标

零售企业应以实现顾客个性化价值为战略目标,通过布局“大数据”战略,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和分析容量巨大、类型多样的数据,全面洞察顾客的需求偏好和购买行为,精准搜寻目标顾客,实时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服务和体验,保证顾客对企业活动的个性化、深度化参与,促使顾客个性化的价值主张得以实现。

(二)精确地洞悉顾客的真实需求

零售企业应利用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平台,将顾客个性化参与融入传统价值链活动中,实时储存和整合顾客的大交易数据、大交互数据和感知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挖掘顾客真实需求信息,勾勒出一个360度顾客全景视图,获得全面、精确的顾客真实需求信息,设计精准、实时的需求响应系统,满足顾客个性化需求。

(三)精确到个体的顾客细分

零售企业应利用“大数据”获得全面精确的顾客需求和购买行为信息,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从多种不同的维度对顾客进行更精准的细分,形成每个顾客的购买需求、购买行为、购买偏好和购买决策的信息,从而实现对顾客的个性化营销。

(四)实时精准的定位

零售企业应通过大数据技术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来源众多、类型多样的顾客数据,实时模型化顾客的行为,随时随地精准定位顾客潜在需求,快速精准识别顾客购买决策,主动推荐产品或服务促进交易的完成,实时满足顾客需求。

“大数据”驱动的零售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条件

(一)创新的运营支撑条件―关键业务和流程创新

1.体验创新。零售企业需要利用大数据技术不断优化顾客的购物环境和购物内容,更加地符合顾客的购买习惯,更好地满足顾客的心理诉求和体验偏好,提高顾客体验水平。一是构建顾客体验分类模型。通过大数据技术收集和分析顾客购物过程中与企业及其产品的每一次接触行为数据,依此判断和评估顾客的购物体验状况,从中提取关键性的顾客体验指标,并对其指标进行聚类分析,归纳出顾客体验的主要类型,构建顾客体验差异分类模型,针对主要顾客进行深入的购物体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进行业务流程设计,针对顾客交易过程中因体验不佳放弃购买的环节进行再设计,改进顾客购物流程和环境,提高顾客体验水平。二是构建顾客流失监测与预警模型。运用大数据技术,收集和分析流失顾客的行为特征和流失成因等信息,构建顾客流失监测与预警模型,提前发现流失顾客状况,及时、主动地关怀和挽留顾客,降低顾客流失率。

2.营销创新。零售企业需要构建顾客购物行为模型,主动推荐个性化服务,实行精准营销。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整合顾客需求、行为偏好的数据,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构建顾客购物行为模型。二要在实时更新顾客购物行为模型基础上,主动向顾客提供优质的体验和关怀,精确推荐符合顾客需求的个性化产品或服务,实现精准营销,满足顾客个性化需求。三要实行全渠道营销。利用尽可能多的渠道与顾客互动(李飞,2013),除实行电商化策略外,还应通过网上店铺、移动店铺发起地面活动,邀请顾客到实体店消费、参加节日主题活动等,把网络购物和实体店购物体验完美融合起来,以满足顾客购物、娱乐和社交的综合体验需求,实现全方位的营销。

3.供应链管理创新。零售企业需要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将供应链所有环节(供应商平台、交易系统、仓储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等)整合在一个供应链平台上,统一管理、全面共享各环节数据,实现供应链管理创新,包括根据顾客购物行为模型,控制企业产品的采购和销售;推动大规模产品定制预售活动;建立一套科学的库存管理预警机制,保证库存、价格信息的实时更新等。

(二)创新的资源支撑条件―关键资源能力创新

1.大数据分析技术。主要包括:大数据收集。零售企业需要运用大数据收集工具及不同收集方法,收集各种顾客需求偏好和购物行为的数据。大数据存储、集成及预处理。零售企业需要利用云存储的数据仓库系统对大交易数据、大交互数据和感知数据进行解析、清理和重构等,对缺失值、重复数据和噪声数据、异常数据进行有效处理,并按主题进行数据组织,便于数据查询和实时访问,为零售企业提供数据共享,提高企业经营决策效益(谭磊,2013)。大数据组织。零售企业需要对进行包括数据转化、数据抽取两方面的大数据组织(徐国虎、孙凌,2012)。数据转化是对数据进行预处理后,将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进行过滤或映射转化为模型和索引,提炼出有意义数据;数据抽取是检测数据的相关性,以发现关联的数据所蕴含更大的价值特征,从顾客行为数据和产品销售数据的关联性中,分析不同群体顾客购买模式。大数据挖掘和应用。零售企业需要通过挖掘顾客行为、需求和消费偏好等数据,实现顾客分类模型和顾客流失模型、基于位置和时间的精准化推送、产品关联推荐、市场交叉销售、预测顾客再次购买、商场布置、货架布置、货存安排、企业舆情分析等应用安排(惠琳,2014)。

2.商业洞察能力。商业洞察能力的本质是将大数据资源转化为企业预见力和决策力。零售企业需要在本企业市场、投资、运营等部门共同协作下,利用“大数据”预测顾客潜在需求和市场机会,指导企业的业务决策,将数据精确度和决策粒度相结合,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方案。

3.大数据成果共享能力。大数据成果共享力直接影响零售企业的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零售企业需要通过大数据战略部署,重新定位大数据分析部门的功能,通过将大数据分析部门和IT部门定位为大数据技术和成果服务提供者;加强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大数据成果共享机制,打破信息部门、营销部门、客服部门、供应链部门和销售部门等各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实现跨部门顾客购买行为和需求偏好数据的共享等措施,增强大数据成果共享能力,实现精准营销和立体营销。

“大数据”驱动的零售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建议

第一,零售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要充分利用不断发展的大数据技术,以顾客需求为核心,优化配置各运营要素和资源,促进顾客价值主张创新、关键流程创新和关键资源能力创新,采用合适的创新途径,调整和丰富商业模式,促使零售企业获得可持续的竞争优势。第二,零售企业的顾客价值主张创新活动要以实现顾客个性化价值为战略方向,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类型多样的海量数据进行快速、实时分析,精确地察觉到目标顾客真实的需求,熟悉每个顾客的需求和行为模式,对每个顾客实施实时、精准的定位,通过构建实时、精准的需求响应系统主动为每个消费者推荐产品或服务,从而使得顾客个性化价值得以实现。第三,零售企业要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企业采购、仓储、物流配送、营销、销售和服务等价值链上的所有环节,优化企业运营流程,及时快速地回应顾客需求。第四,零售企业要采取与大数据技术供应商的合作、自主研发大数据处理技术、引进和培养大数据分析人才等方式,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拓展大数据应用范围,不断提高企业的商业洞察能力;通过优化数据组织结构、构建大数据分享平台和制度等措施,完善大数据成果共享机制,实现大数据技术和成果跨部门跨职能流动,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更趋智能化。

参考文献:

1.John G, David R. The 2011 Digital Universe Study: Extracting Value from Chaos[EB/OL]. EMC Corporation.http://china. /collateral/analyst-reports/idc-extracting-value-from-chaos-ar.pdf.,2014-4-20

2.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 Big Data: The Next Frontier for Innovation, Competition and Productivity [R]. 2011.5

3.Bill Franks著.黄海,车皓阳,王悦译.驾驭大数据[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

4.魏炜,朱武祥.发现商业模式[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5.李飞.全渠道零售的含义、成因及对策―再论迎接中国多渠道零售革命风[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

6.谭磊.大数据挖掘[M].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

第2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O2O模式主要特点

O2O模式从广义上看,是指线上订购、线下体验的所有电子商务模式。从狭义上来看,主要是指团购,这也是国内O2O模式的主要表现形式。O2O模式一般具有三个重要组成部分:线上的资讯与推广,在线支付,线下在实体店体验服务或获得商品。O2O模式的本质是为实体店带来销售,线下体验是其区分其他电商模式的核心特点。

1、O2O模式与传统电商模式的主要区别

O2O模式与传统电商模式具有较大差异(如表1所示):传统电商模式(B2C、C2C)是以商品营销为主,O2O模式是提供信息服务为主;传统电商模式为消费者带来的是商品,O2O模式为消费者带来的是线下服务和资讯;传统电商模式对实体店依存度较低,O2O模式对实体店依存度较高;传统电商模式局限于批发零售业,O2O模式则适用于多个第三产业。

2、我国O2O模式的主要分类

我国O2O模式根据提供的产品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种典型模式和两种非典型模式。

(1)三种典型的O2O模式

预订服务模式:该模式以互联网为平台,为线下商家提供点对点的中介推广服务,帮助消费者完成对线下商品或服务的线上预订。这是我国最早的O2O模式。具体业务包括餐厅预订、酒店预订、票务预订、旅游产品预订等。代表企业包括美餐网、格瓦拉电影网等。这种O2O模式具有较强的行业属性,垂直性较强,消费者的选择主动性较强,可自由选择产品组合。

团购服务模式:该模式是预订服务的升级版,它为商家提供了点对面的中介推广服务。团购服务是近两年来我国发展最快的O2O模式,也是大部分消费者对O2O的主要理解。其业务范围较为宽广,涵盖了大部分生活服务行业。目前较为成功的有美团网、聚划算等。此种O2O模式为消费者带来更为低廉的价格,提供的服务内容也更为多样。但同时该模式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限制性,包括时间、数量、产品组合限制等。值得注意的是,零售行业的O2O模式应用也主要集中在团购。

租赁服务模式:该模式以互联网为媒介,为消费者提供与生活相关的租赁服务。在我国,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是该模式的主要业务内容。代表企业包括一嗨租车、蚂蚁短租网等。采用此类模式的企业多为线下实体租赁企业。

(2)二种非典型的O2O模式

优惠券服务模式:该模式下,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通过完成网站所要求的一些行为,来获得线下实体店的折扣优惠券。该模式是O2O模式的一种创新和延伸,目前主要应用于餐饮业、零售业等。代表企业有布丁优惠券网、免费达人。

返利服务模式:该模式下,消费者只要前往网站指定的线下门店消费并获得积分,就能通过积分兑换获得一定的现金返利。早期的返利模式主要应用于线上B2C网站,如今也出现了一些针对线下实体店的返利网站。从本质上来看,返利服务模式与优惠券服务模式相同,消费者最终获得的是消费折扣,区别在于获得的条件不同。目前较为成熟的企业有摩卡返利网。

此外,一些新型O2O模式正在不断涌现,业务模式更为多样,业务领域也更为宽广(见表2)。

3、O2O的主要盈利模式

O2O的盈利模式根据支付主体不同,主要可分为两种(见表3)。

4、O2O模式的优缺点

第3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环境 零售企业 营销模式 变革

电子商务环境下零售企业营销模式构想

电子商务带给零售业的不仅仅是网络销售,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利用电子商务对企业业务的再造。电子商务模式下并不是说完全抛弃传统的销售模式,而是要将其与电子商务零售之间形成完美对接。这种最佳模式不仅仅能够满足消费者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同样能够增强企业的工作效率,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电子商务零售业和传统销售相结合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电子商务零售业与传统零售业之间可以相互取长补短,这正是将这两种模式融合的原因所在。因此如何能够将电子商务零售模式与传统的零售模式彼此结合,就成为解决现代零售业的关键所在,也是其中的难点之一。而这种双渠道的零售模式必将成为今后我国零售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一)品种多元化及提供通道方面

现代消费市场中消费者的需求越来越趋向多元化,而传统零售业很难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随着信息技术崛起的电子商务零售业则能够很方便地为顾客展示多样化的商品,在为顾客提供多样化的商品的同时,大大降低了顾客选择物品和购买的成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样深度化的商品层次模式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庞大的物流配送业务的支持。因此,企业要能够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将更多的零售商品展现在消费者面前,同时也要利用企业原有的配送网络系统将顾客所购买商品准确送达顾客手中。

(二)信息提供方面

电子商务销售模式下为顾客提供商品信息十分方便,但是却不能为消费者提供实体商品信息;传统零售业能够提供实体商品信息,但是如果要将商品信息全面提供给消费者,则需要花费很大的成本费用。因此在双渠道模式下,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到更加全面的商品信息,同时也可以到实体店对商品的细节信息进行考察,可以说这种双渠道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能够满足现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

(三)消除风险和建立信任方面

电子商务的发展是通过虚拟的网络结构而进行的,电子商务零售模式下厂商突破了传统地域的限制,使得电子商务零售范围更加广泛。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特征以及范围的广泛,使得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对电子商务零售取得信任,这是目前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最为棘手的问题。因此就需要企业通过特色经营来取得消费者信任,以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主要出发点,保障消费者在电子商务零售模式下购物的合法权益,是电子商务零售发展的重中之重。企业在利用实体店信誉的同时,建立电子商务购物中的申诉机制,如果顾客在购买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进行申诉,依此来降低消费者电子商务模式下购物的风险性。

(四)货物运输和付款方面

传统实体零售商一般拥有属于自己的物流体系,厂商能够利用现有的物流体系,借助于现代网络信息,提升物流配送的功能及效力,从而为电子商务零售模式发展带来有利条件。另外,支付问题是现代电子商务过程中最为主要的问题之一,支付问题通过现代双渠道零售模式的结合得到较满意的解决。在现代双渠道零售模式下,消费者可以通过虚拟网络获取更多信息,然后选择到实体店完成商品的付款交易;亦可以通过网上直接订购,完成商品的购买,然后由企业安排相关的物流方式将货物送达至顾客手上。

现代双渠道零售模式的基础是传统零售模式。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国外有2/3以上的现代电子商务零售都是通过传统的零售转变发展而来的,传统零售商是电子商务零售发展的最原始基础,电子商务零售是传统零售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之后的产物,是零售业发展的较高阶段。传统零售和电子商务零售的共同发展成为今后零售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发展方向。电子商务零售的出现扩展了零售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而基础零售业则为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因此可以说,传统零售业和电子商务零售业相结合的双渠道模式是零售业的扩展和创新,两者的结合为零售业的发展带来了更为广阔的前景。

电子商务环境下零售企业营销模式变革应注意的问题

(一)适当的商品定位

电子商务零售的出现,使得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化,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价值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价值机会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下为零售业带来了新的机会。在电子商务营销模式下,企业应该准确定位自身销售的产品,以使得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价值关系最大化。消费者通过对企业商品的价值感知,决定了消费者是否与企业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更进一步影响到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发展零售业的前景。因此企业在定位商品时,一定要根据消费者的特点,实事求是,以消费者的利益为前提,才能够产生较好的经营效果。

(二)市场渠道的协调

虽然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传统的零售业提供了更加宽广的平台,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电子商务渠道的拓展势必会对原有的渠道造成一定冲击,打乱原有的经营模式。企业在利用电子商务零售模式的同时,需要加强协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与原有传统渠道之间的关系。原有渠道可以成为电子商务零售渠道的先驱,而电子商务渠道的拓展应成为原有基础零售业渠道的补充和扩展,这两者之间应该成为一种协调互补的关系。因此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零售渠道的同时,要加强电子商务渠道开拓与原有传统零售渠道之间的协调。在电子商务模式下,通过互联网发送图文并茂的商品信息,促进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商,在加强原有渠道的同时扩展新的发展途径。

(三)加强信息管理

信息的快速化流通以及管理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前提条件,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向消费者传递公司或者产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亦可以通过互联网,很方便地取得企业以及产品的大量信息,可以说信息化的发展为企业的经营以及消费者的消费带来了巨大的方便性。但是企业在利用互联网信息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信息的相关内容,企业要向消费者传达的是企业先进的文化、企业宗旨以及企业对消费者积极的态度,因此就需要企业对信息进行密切关注,加强信息管理。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在电子商务中获得成功,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信息化带给企业的巨大商机。企业通过互联网可以方便地与顾客进行交流,掌握消费者的动态需求,为企业进一步的营销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从而使得企业获得更具有价值的市场信息。

(四)加强产品定价管理

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企业能够及时对产品定价进行管理,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的产品价格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产品价格信息需要同传统模式营销下的产品价格保持一致。标准化的定价策略可能导致的问题是区域性的价格冲突,因此企业在定价管理中,应该采取差别化的定价策略,也就要将区域配送的成本与产品价格挂钩,避免区域性价格冲突带给企业的不良反应。

电子商务环境下零售企业营销模式变革建议

网络营销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的主要模式,传统的经营模式将逐渐被网络营销所取代,现代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化媒体的出现,为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及时沟通搭建了平台。通过社会化媒体的利用,企业可以在最恰当的时间、地点,通过最恰当的方式将产品的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一)改造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业态

企业在传统的零售模式下的组织结构与电子商务零售模式之间存在着一定冲突,因此企业要想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就必须针对性地对传统模式下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建立适应电子商务零售模式的组织机构。

传统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并不能够满足信息快速传递的要求,因此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建立有利于快速信息交流的组织结构至关重要。在电子商务零售业模式下,横向的信息传递成为主要的信息传递方式,不仅仅可以快速进行信息传递,同时也加强了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因此企业要大力推行扁平化组织的建设,同时连锁经营业必将成为电子商务模式下企业经营的主要业态。

(二)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的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是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的前提条件,要想建立一个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平台,就必须加大投资力度,聘请专门的计算机人才建立平台以及对平台进行日常维护。但是在现实中,由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需要大量投资,因此大多数零售企业在电子平台的选择方面都趋向于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的出现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金,同时企业也可以集中精力发展自己的主营业务。

(三)实行企业业务流程重组

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重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发展的思路是要让业务流程尽可能符合信息系统的要求 ,而不是要信息系统去满足企业业务流程的需求。因此企业要根据现有的信息系统,对现有的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在对原有的业务流程进行准确分析之后,根据信息系统的要求,对其进行重组和再造。

(四)加强企业供应链的协同管理

现代企业“信息孤岛”的现象十分突出,互联网的主要特征是信息传递的方便性和低成本性,而“信息孤岛”的存在使得互联网的作用大大被削弱。要达到信息共享,就必须加强企业供应链中各个环节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在现代供应链管理的相关理论中,如何使得供应链之间形成无缝连接是供应链管理的直接目的,也是企业供应链管理追求的目标。因此企业在电子商务零售模式下必须加强供应链的协同管理,达到企业在电子商务零售模式下的价值最优化。

结论

企业自身因素、市场竞争因素及宏观环境因素都和零售企业营销模式的变动成正相关关系。有益的宏观环境、激烈的市场竞争及企业完善的自身体制、条件,对于零售企业向电子商务环境下营销模式的改进愈发有益。本文立足电子商务环境,给出零售企业营销模式的改进策略,并对电子商务环境下零售企业营销模式改进所面临的问题予以阐释,在此基础上提出电子商务背景下的零售企业营销模式变革策略。

参考文献:

1.王莹,韩伯棠.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营销模式选择研究[J].现代科学管理,2006(8)

2.谢微.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零售企业营销模式变革的实证研究[D].大连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李琪.电子商务概论[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第4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关键词] 全面开放;零售业;差距;对策

[中图分类号] F7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9-0124-03

[作者简介] 陈美荣,山东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投资。(山东 济南 250100)

一、外资零售业在我国市场发展的特点

(一)从经营业态看,以大型超市为主。外资零售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时,一般都避开了在国内外市场已步入成熟期的百货店的业态模式,而主要集中在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大型家居建材专业店、便利店等在全球最具有成长性的新型业态模式上进行投资,其中大型综合超市占据了主导地位。目前,在我国的大型综合超市中,外资占拥有1 万平方米以上门店企业数的61.5%。

(二)从扩张方式看,独资化趋势明显。2004 年11月,我国取消对外资零售业的股权限制后,外资掀起了进入我国零售业的第二次浪潮,外资以独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的步伐加快,外资零售企业的独资数量明显增加。在快速开店的同时,外资企业普遍采取了并购的扩张方式,独资、并购成为外资零售企业进入我国市场的主导方式。据统计,2005 年商务部批准的187 家外资零售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124 家,比重为63%。

(三)从区域分布看,向中西部和中小城市延伸。我国刚刚开放零售市场时,外资零售企业的拓展重点是我国东部沿海大城市,对中小城市的关注较少。随着东部沿海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商业网点的饱和以及我国零售业的全面开放、一些限制的取消,市场相对空白的中西部省会城市及中小城市正日益受到外资零售企业的重视。目前,沃尔玛、麦德龙、家乐福等均已在我国西部的成都、昆明、西安等地开店。

二、我国零售业与国外零售业的差距

(一)经营规模的差距。企业规模化经营是直接影响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零售企业的大型化,外资零售企业的组织结构呈现集中化趋势,规模大、能形成规模优势,产生规模效益。如:欧美国家零售商业的集中度高达60%左右,日本为50%,而我国仅仅只有10%左右。世界最大的连锁零售商――美国沃尔玛,2006年的销售额约达到4万亿美元,并在全球拥有近4000家连锁店。而我国零售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相对较小,网点布局不合理的缺陷,虽然近几年来,我国零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规模和数量的扩张,有规模化的趋势,但与外资零售企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国零售业的规模劣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整体规模劣势,目前,我国零售业整体规模过小,前100强商业零售业的销售总和不到沃尔玛的年营业额的1 /11;另一方面是单店规模劣势,目前,我国零售业的单店规模与外资零售业的单店规模相比,其劣势更加突出。以中国最大的零售企业上海百联集团为例,截至2005年底,其门店数量已达6345 个,比沃尔玛门店数量略多,但大多数属几百平米到几千平米的中小型店面,而沃尔玛购物广场店铺面积一般都在1万平米以上。从销售收入看,上海百联集团仅为沃尔玛的2.9%。因此,我国零售企业规模普遍过小,市场集中度低,造成我国零售业缺乏与跨国公司抗衡的能力。

(二)业态结构的差距。国外零售商经营业态特征鲜明,灵活多样。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的经营形态。零售业的主要业态有: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仓储式会员店、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网上购物等多种方式。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以连锁经营为主。虽然零售业态有20多种,但外资零售企业最初是以大型超市为主要业态进入中国市场的,如沃尔玛在我国34个门店中有28个是超级市场,家乐福、麦德龙经营的产品和服务方式都近乎于超级市场。外商投资百货店等业态很少,这主要是由市场营销环境和消费差异性决定的。超级市场作为一种综合性零售业态,采取自选方式,以销售大众化生活用品为主,满足顾客一次性购买多种商品及服务,因而商品流量大、周转快,容易获得市场份额;同时,能够以大量的租金、进店费、陈列费等其他业务收入来拓展盈利渠道,提高利润水平,大大缩短投资回报期。随着国内零售市场的全面开放,外资零售商在业态选择上会出现多元化趋势,业态创新和重组速度加快。相比之下,我国零售业态结构比较单一,主要业态是百货商店,而新兴的业态如超市、购物中心、专卖店、连锁店等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数量上都存在着明显不足,业态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国零售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信息技术的差距。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商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低,信息化水平高的商业企业可以降低其业务开展的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获得成本领先优势。国外零售商大都拥有完善的信息技术网络和营销组织网络,实行电脑化经营管理。它们依靠高科技支持,以商用卫星系统、商业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形成以网络为辅助的商业自动化,彻底改变了零售业传统运作方式。如沃尔玛借助自己的商业卫星,实现了信息系统的全球联网,通过这个网络,全球5000多家门店可在1小时之内对每种商品的库存和销量全部盘点一遍。高效的信息系统配合高度自动化的物流系统,帮助沃尔玛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商品库存和在途时间,压缩了营运成本,从而使其成为业内的成本领先型竞争者。而我国目前大多数零售企业电子信息技术能力比较低,在计算机应用,数据交换,信息输入上严重滞后;在营销技术、经营信息化的投入上远远低于国外。据统计,我国连锁商业企业投在信息系统中的资金占销售额的0.1~0.3%,而国外一般为1.2~2%,而且有的才刚刚起步,仍在用人力方式进行相对低效的采购、销售、物流、财务处理等等,一切都凭经验,随意性、主观性大,时效性、科学性差。

(四)经营效益的差距。外资零售企业的经营效益普遍好于国内企业。由于进入我国的外资零售企业规模庞大,进货批量大,又本着低价采购、低价销售的原则,加之经常采用买断方式进货,降低了供应商的风险,于是供应商愿意以更低的价格向它们转让自己的产品,因而以批量采购获取供应商的价格优惠,进货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10-40%。另外,外资零售企业在经营管理上采用企业时点销售系统(POS)、管理信息系统(MIS)、附加值通讯网或电脑咨询网络系统(VAN)、电子交换系统(DEL)等一系列电子技术进行现代化管理,更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零售企业在目前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作为买方处于市场优势地位,供应商不得不以多种优惠让利方式来维持和巩固与这些零售企业的关系,其中最常见的便是由零售商以代销形式销货,所有的市场风险都由供应商来承担。为了转移风险,供应商往往直接提高商品的供应价格,这也是导致我国本土零售企业的商品售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切使得外资零售企业经营效益明显好于内资企业,尤其在销售增长方面外资零售企业明显占优势。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2005年的调查,在这些超市企业中,国内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29.6%,外资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33%。从每平方米平均销售额来看,外资企业为2.106万元,其中,台湾企业达到3.19万元,欧洲企业达到3万元;国内企业每平方米销售额仅为1.14万元。从利润额看,我国连锁零售企业平均利润率仅为0.91% ,连锁超市百强的净利润率为1.32%,而国外连锁超市平均利润率为2.22%。

三、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国内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实现零售企业规模化经营。在流通产业国际化趋势的背景下,国内零售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必须走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道路。可以说,规模经营是国外零售商的制胜法宝之一,也是我国一些零售业的成功之道。纵观世界零售百强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走联合经营、连锁经营的道路,实现了企业规模化经营。我国零售企业应解放思想,大胆地拿起资产重组这一武器,通过组建开放型企业集团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大型商业集团可以实行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一方面,通过零售企业之间的并购、联合,可以减少企业的数量,提高市场集中度,扩大企业的规模,避免过度竞争,从而较好地发挥零售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建立以商业企业为主体的工商纵向一体化经营形式。国内零售企业可以凭借其自有品牌优势和市场网络优势,直接进入生产领域,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重组部分消费品生产企业,从而形成以商业为主导的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加快集团化发展,增强竞争实力,逐步实现规模经济。

(二)适应现代零售业发展新趋势,发展多种形式的零售业态。当今我国市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营销业态和营销方式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要改变我国零售业发展滞后的状况,顺应经济全球化、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潮流,必须进行零售业的革命,发展多种形式的零售业态。一是大力发展大型百货公司。虽然近几年来有不少中型百货商店关门,而其他的零售业态大有后来居上之势,但百货零售业仍是我国零售业的主体。据百货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06年1至10月份,百货业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近13.5%。鉴于我国目前主要是百货公司这一现状,应该采取合并重组的方式整合现有百货公司这一巨大资源,由区域型单店经营模式,逐步向全国型的百货连锁模式发展,走异地百货连锁的路子。二是在大中城市社区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综合超市、购物中心、大卖场、专卖店、专业店等形式。这些形式经营灵活,价格合适,商品丰富,能满足社区周围居民的基本需求。三是着力发展各种新型零售业态,如便利店、特许营销、折扣营销、网络营销、电话营销、电视营销、邮购营销、会员制营销及步行商业街等。另外,随着大城市商业中心零售业态竞争激烈化和饱和化,市场机会已逐步减少,而中小城市仍存在着较大的市场机会,为获取合理的利润,我国零售企业应加快对新市场的开拓,选择不同业态由大城市一级市场向中小城市二、三级市场转移。

(三)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零售业的信息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现在,我国零售业的信息化水平仍较低,虽然在财务管理、进销存管理等有了一些基本的应用,但与跨国零售业的应用水平相比还相差甚远。因此,我国零售企业要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提高零售业的信息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通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使企业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融为一体,使企业的“零库存”成为可能,依次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首先,需要加强供应链管理,通过管理信息系统与上游的供应商进行信息交换来改善供应链;其次,国内零售业应开展网络营销以提高公司形象、方便顾客,也可与合作伙伴开展电子商务交易;同时,国内零售业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下游的客户关系管理,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为企业在竞争中发展打下基础。

(四)保证畅通供应链。对于零售企业而言,物流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随着连锁商业的迅猛发展,连锁企业对于物流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快速反应、零库存技术、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源源不断地引入国内,物流配送水平成为衡量一个连锁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关键标准,要想扩大规模,就要有相配套的供应链系统。我国零售企业应探索适应企业自身特点的供应链系统和配送模式,如自建、采用与供应链上游企业或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建设配送中心、租用第三方的物流配送设施,或干脆将企业所有配送业务外包给战略性合作伙伴等,在制造商、供应商、销售商之间优化库存在时间、空间、品种结构上的分布,加快和迅速抢占物流环节的制高点,以建立完善的、高水平、高效率的配送体系。

(五)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面对来势凶猛的外资零售企业,我国零售企业要发展,需要努力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把企业做强做大,当然更需要政府为国内零售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首先,政府应建立健全零售业竞争政策与法规。在外资零售业以大规模进入零售市场的情况下,我国目前仍缺乏零售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应针对我国零售业制定相应的法律,如制定《反零售企业垄断法》、《大店法》,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其次,政府应当制定零售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则。长期以来,我国零售业的发展缺乏中长期战略规划,无序发展的现象比较严重,阻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因此,调整和制定我国零售业整体发展规则,避免市场的盲目发展和无序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通过制定和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来控制和引导外商投资,使其合理布局,形成符合国情、国际惯例的管理机制。第三,加大对外资零售业的监管力度。由于地方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为满足招商引资、搞形象工程的政绩要求,给外资零售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一些地方政府违规审批外资建店,并且在土地、税收、扩张区域和商业网点等方面实施超国民待遇,使内外资零售企业所享受的政策待遇不平等,已经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因此,应加大对外资零售业的监管力度,防止外资企业违规开店经营,避免对外资零售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为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平等、公开、宽松的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王卫红.中外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比较[J].商业经济文萃,2003,( 2).

[2]齐美东.我国零售业应对外资零售业的思考[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04,(4).

[3]黄河.我国零售业对外开放的现状与趋势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第5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关键词:现代零售业;长尾理论;运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713.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107-02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网络全面渗透到社会经济各个领域,使得人们的生活和购物方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网络市场的增长潜力日益被人们看好,网络商业被预测将成为21世纪的主要商业形式。克里斯安德森研究了亚马逊、NETFLIX等互联网零售商的销售数据,并且把他们比对沃尔玛等传统零售商的销售数据,发现在互联网商务市场中,90%的产品根本在传统市场上买不到,却能为公司贡献25%的销售额和25%的利润,2004年,克里斯安德森总结此现象并提出了“长尾理论”。基于大样本统计分析,长尾理论认为,经营冷门产品与经营热门产品,在利润上可以是一样的。

一、长尾理论的启示

长尾理论带给传统零售业的思考是深刻的。在传统零售业中,受卖场、货架、柜台等稀缺资源的局限,企业不得不对经营的商品种类予以限制,而将经营重点放在热门产品中,这些产品占据了最好的卖场位置,陈列在货架的“上段”,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随着网络商店的迅速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彰显个性,满足特性需求的重要途径,越来越成为传统分销渠道的有力竞争者。2005年感恩节销售季节,War-mart.com第一次超过Amazon.com,成为美国访问量第一的电子商务网站。而英国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站则是英国最大零售商TESCO的网站:TESCO.COM。2005年,在美国开展B2C网络营销的企业中,70%来自传统零售企业。2006年,国内B2C和C2C营业额达到82亿元和230亿元,淘宝网的交易额突破169亿元,超过了沃尔玛99.3亿元的在华全年营业额。可见,在线零售对传统零售的影响是现实的,零售企业尤其是连锁零售企业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长尾理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提供近乎无限的选择,这些选择彰显了需求个性。现代超市尽管货架资源是有限的,但它能够容纳的选择已经超出了顾客的感知极限。从普通超市到超级大卖场,品类成百倍增长,北美的沃尔玛超级店提供超过15万种SKU。特易购(Tesco)80%的购物者使用会员卡,收集的大量购物信息显示,典型家庭的购买品种不会超过300种SKU快速消费品,而特易购大百货(Tesco Extra)提供的品种是8万种,即对典型的消费者来说,大卖场里面99.6%的商品与他没有关系,从这个角度看,现代超市其实已经是现实经济中的长尾现象的典型代表。但国内超市业态规模普遍偏小,在需求个性化发展速度加快的情形下,通过现代零售业态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是不现实的,否则也难以解释在线零售迅速发展这一现象。美国Aberdeen咨询公司研究表明,采用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美国公司可在流通领域节省费用70%。艾瑞市场咨询公司2006年中国网络购物研究报告表明:至2006年底,中国B2C和C2C总体交易额分别为82亿元和230亿元。网络购物市场用户数达到4 310万人。未来几年里,网上交易更会实现50%以上的超高速增长。因此,零售企业应该认真探索在线零售与传统零售的发展途径与方式。

二、零售业电子商务研究现状

关于零售企业如何开展电子商务,孙玉周、徐琳(2005)从不同角度讨论了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迟缓的原因,提出了由大型连锁超市模式向零售业电子商务模式转变、发展面向消费者的零售业电子商务的策略。赵录贵(2004)通过调研发现了零售业在电子商务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上存在的误区。认为零售业发展电子商务面临信用、结算安全、法律责任等瓶颈问题的制约,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赵洁(2005)认为,电子商务给传统的零售企业带来了新机遇和挑战,分析了我国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若干建议。申文果(2004)分析了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业融合的途径与方式。金德辉(2002)根据顾客对产品的“亲历需要度”细分了不同的电子商务细分市场,并提出了相应战略选择。

上述研究归结点是相同的。国内零售企业应该开展电子商务以弥补资源稀缺引致的狭小的范围经济。但对零售企业如何开展电子商务的分析还比较浅,对策或建议的可行性还值得深入研究。这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机遇。

三、零售业实施电子商务的模式选择

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04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中,70%的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其中26%的企业开展了不同程度的B2C在线营销。但在线营销是与传统业务紧密融合,成为一种辅助和支持还是保持相对分离,每个企业都面临着这一选择。东方家园及国美电器商城采用了侧重结合的管理模式。东方家园将门店经营的4万余种商品在网上展示,方便顾客网上查询、研究及购买,遍布全国的20多家门店提供配送及售后服务。西单电子商务网站则采取了相对独立的模式,他们把家用通信产品、摄影器材、小家电、化妆品作为主要经营品种,与西单商场以服装、百货为主的经营方向形成了明显的差异。日本7-11的做法可能更对我们具有启发意义。如何将网上购买的商品迅速准确地送到消费者手中,如何方便消费者退货是电子商务成功与否的关键。本处于物流下游的便利店分布于居民区附近,因而成为网上购物人们的最佳提货点。日本7-11便利店充分认识到了便利店新的利润增长点――物流服务,市场拓展战略很快从纯零售业转向物流业,利用自己强大的零售网络和配送功能为网上商店提供物流服务。

分析上述企业的运营模式,难以看出不同特征的零售企业到底应该采用哪种模式。国外有研究表明,20%的消费者通过网站研究商品后会选择网站所属的门店购买商品,这一模式成为在线零售与门店业务结合的普遍形式。相对独立的运营模式则受品牌和物流等因素的制约显得比较艰难,对品牌、规模等相对较小的国内零售企业更显得困难重重。我们认为,随着国内零售产业集中度提高,零售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也在增强。全国性连锁零售企业由于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品牌美誉度和较高效率的运营体系,可以采取在线零售与传统零售结合的运营模式。区域性(省级或跨省)连锁零售企业也可以采取侧重结合的运营模式,其在线零售的有效服务范围比全国性连锁企业要小,否则其在线销售成本就会显得过高。其他小规模或单店零售企业涉足在线零售则没有现实意义。

零售企业一旦选择侧重结合的电子商务,则如何保持在线销售的有效运转,需要认真考虑。我们认为,侧重结合的电子商务模式要根据销售的产品的特性来选择结合程度。东方家园经营的商品专业性强,顾客对实物感知要求高,则品牌、商品、渠道等密切结合的网上研究/门店购买模式较为科学。对商业连锁零售企业来讲,西单模式则值得借鉴。该模式以品牌融合为基础,在线销售的产品是实体商店商品品类的补充,有效扩大了消费者选择范围,与互联网上的长尾提供给消费者近乎无限的选择是一种思路。但西单模式中电子商务网站建立了独立的价格、采购、物流仓储和客服体系则值得斟酌。7-11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取得了物流优势,使网上采购的商品能快速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网上采购/门店取货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但同样没有解决的是在线销售中消费者颇感无奈的退货问题。利用销售网络,采用网上采购/门店取货/门店退货模式能给予消费者更多的宽心和便利,是连锁零售企业的优势所在,另建一套运营体系而不充分利用实体网点和相应的运营体系,会削弱品牌融合带来的优势,增加运营成本且不利于消费者的便利和放心。

另外,就品牌融合来讲,认为实体商店的品牌延伸会阻碍在线商店进入新的细分市场是没有道理的。美国学者Panjay Gulati等提出了在线零售与传统零售整合的四个方面,即品牌、管理、运作和资产。在线销售中,实行品牌融合,是为了满足现时在线购买消费者对信任感的追求。在非零售领域,企业的品牌延伸可能会因为非相关多元化经营使消费者丧失信任,但零售领域却不同。作为零售企业进入在线零售,即使是进入新的细分市场,毕竟从事的还是零售业务,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引起消费者对品牌信任的减弱或丧失。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具有良好品牌形象的零售企业实行两种模式的品牌融合,可以通过品牌延伸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促进在线销售和实体销售共同发展。

零售业开展电子商务已是不争的选择。国内零售企业应该选择在线销售与实体销售的融合模式,品牌、渠道、客服等应该发挥整体效益,在线销售的商品品类应成为实体销售商品品类的有效补充,由此扩大消费者选择,尽可能地拓展零售长尾。

参考文献:

[1] 孙玉周,等.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迟缓的原因及策略分析[J].现代电子技术,2005,(9):74-75.

[2] 赵洁.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和产业,2005,(9):51-53.

[3] 赵录贵.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改革与战略,2004,(2):14-18.

[4] 申文果.传统零售模式与网络零售模式的融合[J].商业研究,2004,(4):142-144.

第6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一、连锁零售企业经营发展模式问题剖析

(一)连锁零售企业的生产端对接问题剖析

信息不对称性阻碍供应链成员企业间协同运作效率。供应链成员企业间的信息系统运行有效性是决定供应链系统成员企业间协同运作效能的关键。阻碍连锁零售企业与上游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业务对接效能的主要障碍是连锁零售企业无法将其所获取的终端零售市场需求信息及时有效地反馈给上游生产企业。这令上游生产企业无法根据下游市场信息的变动趋势来及时调整其生产线排程,从而扩大了上游生产企业的产量与下游零售企业及终端市场的需求量之间的偏差。上游供应商企业并非对下游零售商所提供的终端市场信息进行简单接收,它会根据本企业利益来分析终端市场的需求内容并对其变动趋势做出预测。供应商企业会根据其预测结果来制定生产排程计划,以应对终端市场需求的非均衡波动。但由于供应商对终端市场的预测是基于其历史销售和生产经验所做出的,在外部营销环境变异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下,供应商在修正销售端需求预测方面存在偏差,由此导致的订货批量决策失误和库存责任失衡问题,使得供应商在生产、供应、库存管理和市场营销领域的决策偏离真实值的幅度增大。

(二)连锁零售企业的流通端对接问题剖析

自营化配送体系抬高连锁零售企业配送成本。虽然连锁零售企业的整体运营规模相对较大,但出于方便购物的目的,连锁零售企业的多数门店的运营规模相对较小,其单次配送规模及单品配送量相对较小,多频次小批量配送需求给连锁零售企业带来较高的配送成本负担。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连锁零售企业既有自营化配送模式的局限性,连锁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只对内提供配送服务,这为其配送中心埋下了产能供需失衡的隐患。由于连锁零售企业的配送系统在每一个工作时段的生产能力都具有恒定值,而连锁零售商企业的门店配货需求却随着市场需求而变化,其需求值具有随机波动性,由此导致二者失衡风险。再者,连锁零售企业的自营化配送体系缺乏足额的专业化设施投资能力。在多数连锁零售企业的自营化配送体系中,多数配送业务工作主要依赖于人力来完成,诸如装卸、搬运等工作是以人力为主叉车为辅,其店内订单货物的分拣工作亦是以手工为主,相应的冷链配送设备更是稀缺。这种操作模式拉长了连锁零售企业的供货时间并严重降低其配货系统运作效率。这是由于连锁零售企业的专业流通设备虽是必需品但却使用效率较低,为节省流通成本的目的,连锁零售企业缺乏专业化设施与设备投资的意愿。

(三)连锁零售企业的内部运营管理问题剖析

运营成本高企影响连锁零售企业市场竞争力。美国次贷危机诱发全球性经济衰退,进而导致我国的生产性实体企业的产品滞销和运营绩效下滑问题。多数实体企业通过变卖资产并转而投资房地产市场的方式来确保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由此抬高了包括商业地产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当前多数连锁零售企业的商业网点设置在城镇地区的繁华商业区或人口密度高的居民区,此种商业网点布局方案虽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购物便利,但也同时抬高了连锁零售企业门店的租金水平。高企的门店租金率对于毛利率水平持续走低的连锁零售企业而言是难以承受的负担。从供应端分析,由于连锁零售企业的配送系统建设相对滞后,这制约了连锁零售企业通过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来降低采购成本的努力效果的实现。多数连锁零售企业通过制定较高进场费的方式来弥补其运作成本与收益缺口,但部分连锁零售企业制定的较高的进场费超过了上游供货商的承担水平,激化了连锁零售企业与供货商之间的紧张关系,降低了上游供货商与下游零售商的合作意愿。

二、供应链视域下连锁零售企业经营发展路径探讨

(一)优化连锁零售企业的供应端对接效能

其一,连锁零售企业应建立“厂商”与“超市”供应链对接模式。考虑到连锁超市所面对的零售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市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作用下连锁超市市场价格并不能由连锁超市来控制。为此,连锁超市需要通过强化对上游供应商的管理的方式来有效控制住其商品采购价格,以有效加大其产品的进货成本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利差。为此,连锁超市应当以供应链系统管理为平台来强化“厂商”与“超市”对接能力。考虑到连锁零售企业的采购规模较为庞大,与小型产品供应商之间的小额频繁交易将会抬高连锁零售企业的订货成本。为此,连锁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与核心供应商之间的业务联系水平,建立起“厂商”与“超市”无缝对接的供应链运作模式。其二,连锁零售企业可采取“订单驱动”模式来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通常而言,下游的连锁零售企业下达的订单的订货提前期越短,其订量精准度越高。故此,为有效化解供应链系统中的长鞭效应所带来的销售损失和库存积压问题,上游供应商企业应鼓励下游零售企业压缩其订货提前期。但订货提前期的缩短将对上游供应商企业的生产系统的快速响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求供应商企业可以通过连锁零售企业的信息系统及时获取终端市场的销售信息和物流强度变动趋势。上游供应商企业可以据此来及时制定相应的生产排程计划,以及时响应终端市场的订单需求。再者,虽然连锁零售企业的终端市场的销售总量较高,但其单品销售量通常较小,这决定了连锁零售企业下达给供应商企业的订单表现为单品订单规模较小且订单数量较多的特点。这一订单特点反馈到供应商的生产及物流领域上,则呈现为高频次和小数量的生产排程特点。这要求连锁零售企业应当选择那些具有较强的柔性化生产能力的上游生产企业来作为其合格供应商,以有效满足连锁零售企业对其订单执行的高及时率的要求。

(二)创新连锁零售企业的流通端对接模式

其一,连锁零售企业可采取协同配送经营模式来降低配送成本。针对连锁零售企业的整体运营规模相对较大与门店运营规模相对较小的矛盾,以及由此带来的单次配送和单品配送规模相对较小及相应的配送成本较高的矛盾,连锁零售企业可以采取建立协同配送系统的方式来分担其高配送成本。针对连锁型企业的特点,连锁零售企业可采取以货主为主体的协同配送模式。这要求连锁零售企业通过与业务关联方企业合资成立新公司的方式来建构起协同配送公共平台,依托该平台企业来将那些有配送需求的上游生产厂商、中游批发商和下游零售商的订单整合到统一的配送平台上。连锁零售企业要求本企业的各门店及业务关联方企业在每天中午十二点整和晚十点整将各自的配送需求发动到协同配送公共平台上进行门店要货集单,并依据订单数量及品类对该批订单进行分拣处理。协同配送公共平台控制者在整理订单中的各项信息的基础上来制定配送方案,以此为依据来调度运输工具并安排运输线路。考虑到不同运输工具配载的商品品类及配送目标客户的差异性,配送中心可以采取将不同目标客户的货物进行分线路混载的统一配送方式来实现预定配送方案。其二,连锁零售企业采购第三方配送机构服务。考虑到连锁零售企业的部分配送业务需要专业化的配送设施与设备支持,为满足诸如生鲜农产品等特殊货物的即时化配送需求,连锁零售企业可以外购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配送服务。连锁零售企业可通过互联网将其门店的销售信息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网络对接,以跨企业的作业流程重组的方式来提升连锁零售企业响应终端市场需求变动的能力。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连锁零售企业反馈的销售信息来挖掘出其店面配送需求信息,并运用其专业配送网络来将供应商货物高效地配送给连锁零售企业。采取外包给第三方物流模式的连锁零售企业可以节省自设仓库与配送中心的成本,亦减少其在购置专业配送设施与设备领域上的投资。这是由于第三方物流配送机构可以通过整合各客户企业的配送需求,来实现标的物的集成化、一体化高效配送。为提高服务连锁零售企业的配送质量,连锁零售企业应当配合第三方物流企业来实施物流基础模数策略,对诸如集装箱、托盘等各类配送工具实施标准化尺寸,并在超市各门店的配送流程上实施标准化作业。连锁零售企业还应建立起流程标准文本,对企业各部门进行标准化操作培训,不仅确保各类物流设备的统一,更要切实提升物流作业流程和作业质量的标准化水平。

(三)改善连锁零售企业的运营管理策略

其一,以错位竞争策略来培育连锁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连锁零售企业决策层应当认知到扩张连锁零售企业的规模并非零售企业成功的唯一选项,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支持连锁零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针对当前连锁零售行业的同质化竞争格局所导致的过度价格竞争问题,连锁零售企业应当采取错位竞争策略来打造有别于传统连锁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错位竞争策略要求连锁零售企业将其非主营业务做外包处理,并将其主要的运营资源集中到其主营业务中。连锁零售企业可以在其主营业务中大力推动特色化经营策略,以便使连锁超市的商品与服务具有业内独占性。顾客必须在该连锁超市中购买特定的商品与服务,这种商品与服务便可以从排他中获取较高利润,进而可保障连锁超市能够免受其它竞争者的低价竞争策略的攻击。为达成这一目标,连锁超市需要深入探析市场竞争特征并据此来制定连锁超市的差异化市场定位,以此来为企业构筑以差异化服务为内涵的市场进入壁垒,并从中享有垄断性利益。其二,以品牌策略来提升连锁零售企业的收益水平。在当前连锁零售行业运营质量普遍下行的宏观背景下,连锁零售企业应当积极以品牌化策略为切入点来推动连锁零售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品牌化策略要求连锁零售企业摒弃从上游供应商处“集货”并简单地将货物转移到流通领域的传统流通商运营模式,这是由于连锁零售企业在此模式下仅能够赚取流通环节利润。连锁零售企业应建立起以连锁超市的自有品牌为核心的零售服务新体系,向上游企业定制记载本企业品牌标识的商品。对连锁零售企业而言,这种运营模式的转变意味着连锁零售企业需要从长期依赖收取通道费的流通型盈利模式,转变为通过向顾客提供增值服务的方式来获得利润的服务型盈利模式。对于长期依赖引进现有品牌入场并收取入场费来盈利的连锁零售企业而言,多数企业内部缺乏支持自有化品牌运作的组织结构及运营模式,同时从销售端来看,多数消费者对连锁零售企业的自有品牌的商品品质仍心有忧虑。这要求连锁零售企业对零售环节进行大规模前期投入,将更多营销资源投放到消费教育活动中以积极引导消费者选择其自有品牌来消费,同时还应当通过技术研发和资源整合的方式来提升连锁零售企业对上游供应链的控制能力和终端消费者市场的影响力,在零供双方协同和供应链整合上同步发力,将自有品牌做大做强。

作者:赵趁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胡玉英.互联网时代连锁零售企业成本的控制和降低方法研究[J].统计与管理,2015(7)

第7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关键词:电商之争 零售商业 竞争定位

研究问题的背景回顾

最近几年,传统零售业在全球范围内均呈现增速放缓之势,传统零售商的销售额或利润额大部分表现为同比持平甚至连年下降,依靠新增门店拉动零售增长的平面扩张模式难以为继,开店与关店之争成为诸多大型零售商面临的决策难题,而部分大型外商百货也开始撤资中国市场。与此同时,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却在国内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大型电商企业的扩张趋势不降反增,与实体零售的增速放缓形成明显对比。在各大电商企业加速扩张并争夺市场份额的背景下,实体零售商也纷纷涉足线上销售领域,通过开拓网络流通渠道和布局线上与线下“双线”运营来寻求新的零售增长点,而传统“店商”立足实体零售资源向线上零售的延伸,无疑在改善服务绩效、丰富顾客体验等层面更加具备优势,也进一步加剧了“电商”之争。

2012年8月,电子商务领域最热门新闻就是京东与苏宁的价格大战,由电商京东率先发起的低价攻势不仅得到国美与苏宁线上、线下的强势回应,更引来当当、易讯、亚马逊等在3C 品类上的有力反击,但最终引致商品缺货、无故撤单、物流爆仓、服务下降等一系列问题。2013年4月,电商之间的价格大战再掀高潮。先是国美、苏宁两大传统家电零售商于2013年4月18日分别通过线上销售渠道国美在线和苏宁易购打出“全品类全线让利”的低价促销牌,随后易迅网、当当网、聚美优品、乐蜂网、1号店等十多家品牌电商纷纷跟进,使3C家电领域的价格大战迅速蔓延至图书、服装、化妆品等多品类齐发的价格混战,但恶性竞争使消费者基于价格促销的网购需求大打折扣,价格促销在带动各大电商的商品销量方面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事实上,无论是2012年“8·15”价格大战、还是2013年“4·18”价格混战,均是打着低价噱头的“宣传攻势战”。以2012年“8·15”价格为例,从一开始就频遭媒体抨击、后经发改委价监局调查认定的“虚构原价、未履行零毛利承诺、标明无货实际有货、重合商品少”之四宗典型“罪状”来看,一是京东、国美、苏宁三家电商均存在“促销价高于之前7日内交易最低价”的虚构原价行为;二是对于“京东大家电三年内零毛利率”的承诺,相关部门实际抽查发现,部分商品即便促销后最高毛利率也达10%;三是对于价格战中承诺低价出售的商品、尤其是降价幅度最大的所谓“热销”商品,较多处于“缺货”状态,价格战当天苏宁的缺货率为11.12%,京东商城为29.63%,易讯、国美、库巴等也都处于10%的缺货水平上,但正是这些承诺低价而标明“缺货”的商品,实际调查结果却显示各大商家的仓库实际是有货的;四是参与价格战的各大商家的产品重合度很低,可比价的重合商品不足300件,比如海尔空调,京东商城共有20款、苏宁易购有41款,但其中相同的仅有2款。

由此可见,将历次所谓的电商价格战定义为打着低价噱头的“宣传攻势战”更为妥当,而综观零售业在最近几年的发展变化,各大电商之争实则也是我国零售商业发展问题的集中呈现。本文以此为背景,尝试厘清电商价格战背后的零售商业发展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电商之争的实质与原因

(一)电商之争的实质

在以低价竞争为宣传攻势的电商之争背后,显然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首先便是对历次电商之争的实质应予以何种定位。鉴于历次电商之争并未体现出实质性的价格优惠,所谓“价格大战”其实更应定性为高调的“宣传攻势战”,本质上均是线上电商用低价竞争扩大市场份额、而实体店商通过布局“双线”零售网络企图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回应以维护渠道控制的零售商业模式之争。

然而,既然是商业模式之争,缘何锁定“低价”作为竞争噱头?理论上讲,电商企业的核心优势并不应局限在价格层面,网络购物更多应是凭借商品品类齐全、节省购物时间、减少搜寻成本、增加产品可获得性、缩短面市时间、丰富顾客体验等特定优势而被视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消费方式。

从国外经验来看,线上销售并不一定在价格方面占据绝对优势,最便宜的东西也经常不在网上,网络购物对消费者而言更多就是一种消费方式。但在国内市场,电商企业的价格竞争却几乎是一触即发,一旦某个品类出现挑战式的低价攻势,各大品类的电商均大多采取“以战止战”的方式跟进低价宣传,这显然反映出我国零售商业模式背后的诸多问题,也就是要进而探明低价攻势能够一触即发的原因。

(二)电商之争的原因

其一,是服务层面的原因。从零售商的角度来看,近年来国内领军型零售企业的成长模式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通过大手笔的跑马圈地、滚动式的新增门店,各寡头零售商得以迅速扩张并争夺市场份额。但与此同时,各大零售商之间的竞争也呈现出高度的同质化特征,不仅在产品选择、顾客定位、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差异没有完全拉开,线上销售的服务创新也比较有限,线上销售模式几乎只是对线下销售模式的简单复制,导致线上和线下的竞争差异也十分有限,从而线上销售的优势主要还是集中在价格上,电商之间的争夺也就只能暂且聚焦在价格上。

其二,是盈利模式的困惑。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买方市场逐步稳固以后,国内零售商在赚取进销差价的自营模式中普遍经历了从“十点利”到“五点利”再到“零点利”的演变过程,零售行业竞争加剧、利润空间缩减以及经营风险加大等因素共同推动了“通道费”盈利模式的形成和蔓延。由赚取进销差价转向收取店面租金使实体零售商获得了新的收益增长点,但也由于自主经营缺失而使零售商业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弱化。对于电商企业或者实体店商开拓网上销售渠道而言,原本是凭借网络资源和技术创新实现零售转型的利好机会,但受实体零售商盈利模式的影响,目前的线上业务并未在自主经营方面实现应有的突破,而更多是复制了线下的通道费扩张模式。如果暂时只能依靠投资人和供应商的资金来维持高速度的平台扩张,则必然会忽视自主经营创新以及供应链能力的提升,频频爆发的价格战也就在所难免。

其三,是消费层面的拉动。与国外情况相比,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显然还面临着比较特殊的消费背景:目前网络购物迅速扩张并不能说明我国的电子商务就有多发达,而是更多迎合了消费者“图便宜”的购物心理。这几年网上销售在国内迅速发展以后,消费者“货比三家”的购物心理明显是得到了更加便利的支持条件,尤其是在线上和线下缺乏服务差异的前提下,很多消费者已经习惯于去各大实体店“看样品、比型号”,敲定购买意向后再通过网上购物平台“价比三家”,大部分消费者最终是选择价格折扣最优的电商平台来购买支付,这样很多实体店实则演化为消费者“看货”的地点,很多消费者在享受实体店的购物指导和相关服务之后,实际最终是把钱掏给了出价最低的电商。从这个意义上看,电商之间的价格战也应算是一种市场行为,消费者有低价的需求,企业难免就会纷纷迎合这种需求。

其四,是流通成本的问题。从根本上讲,目前国内制造行业正处于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过程中,低价竞争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在生产环节的利润空间已经被反复压缩的前提下,流通环节的费用节约尤为关键。但从现实状况来看,随着流通渠道多样和流通环节减少的新型流通体系逐步建立,国内流通成本依然存在居高不下的现实难题,近年来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比发达国家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左右,各个行业的国内流通成本普遍高于国际水平。在生产成本难以压缩、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的前提下,如果真金白银地来一场价格大战,无论对电商企业还是实体零售商来讲都是不小的消耗。从而,在消费者存在低价需求、各大零售商又经不起低价消耗的情况下,这场所谓的价格战最终只能是宣传攻势居多,所谓的价格大战也只能拼个低价噱头。

店商与电商的竞争定位

最近几年,由电商企业所领导的“纯鼠标”商业模式在家电、服装、图书、化妆品等流通领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当然这与上述产品的流通特性有一定关系,目前线下零售商也相继开辟线上平台作为传统商业模式的一种结构调整;然而,这种趋势是否就能说明线上与线下销售模式之间必定是你死我活的惨烈拼争?线上电商与线下店商之间的竞争该如何去认识,厘清其中的定位其实是很重要的问题。

一方面从电商企业的角度而言,长久之计在于创新盈利模式。目前的趋势是,国内消费者面对宣传攻势正在日趋理性,价格在未来不应是理性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决定性因素,而随着传统零售店商的线上线下结构调整日臻完善,“双线”零售模式就显得相对完整,在增加顾客体验和提升服务绩效层面也更具优势,如此一来,电商企业的线上销售模式将如何获取竞争优势?目前价格战能打得起来,其实也佐证了低价策略下网购群体的顾客粘性相当有限。但从国内B2C电商的现行盈利模式来看,在差价销售毛利率不断压缩的情况下,线上销售的电商却越来越向实体店商的“通道费”盈利模式靠拢,供应商的进场费和销售“返点”开始成为重要利润来源,这也正是目前各大电商争相扩大销售平台的原因,但在低价攻势下,这种销售平台的扩大更像是投资人士戏称的“烧投资人的钱、请全国网民的客”,仍是不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和扩张路径。

另一方面就实体店商而言,近年来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的渠道下沉时有发生“水土不服”现象,更是凸显了线上销售渠道的投入对于渠道结构调整的作用。然而,从“钢筋+水泥”走向“鼠标+水泥”毕竟不是依靠持续“烧钱”来维系的,线上盈利模式也绝非线下盈利模式的简单复制。本质上,由传统店商向“双线”零售商的开拓和延伸,应主要是从通道费收益者转向能将“推”、“拉”策略有效结合的供应链管理者,这样在由传统渠道控制转向现代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必将面临一个转型期。尽管“通道费”具备市场费用的性质,“通道费”盈利模式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这种类金融模式只能诠释零售商盈利模式的一部分而绝非全部;如果不能向供应链管理转型,仅仅依靠渠道不对等关系获取定价权,对于零售商也并非长久之计。就国内大型零售商而言,未来还是应该考虑基于整条供应链的服务创新,也就是学界提到的“零售制造商”角色,由零售商提出产品概念,依据品牌规则设计、协调和整合整条供应链,而上游模块化生产商则充当“被组织者”的角色;虽说不是要百分百地朝这个方向转型,但各大零售在供应链上还是有很大的创新空间的,这样也能通过差异化而避免不必要的渠道冲突。尤其是在外资零售巨头凭借供应链管理优势并借道电子商务进军中国市场的情况下,内资零售商在盈利模式转型方面的努力就显得更为迫切。

其实总结起来,无论是以“京东模式”为代表的线上零售商、还是与“苏宁模式”类同的双线零售商,其利润的获取大致三种来源:一是基于自主经营赚取进销差价,二是凭借终端资源收取通道费用,三是借助自有品牌实现供应链盈利。目前对于国内大部分零售商而言,通过“先买后卖”、“贱买贵卖”、“为卖而买”的自主经营形式而获取“进销差价”的时代似乎已经过去,大部分零售商目前或者已经进入“通道费”盈利阶段、或者在向通道费盈利模式靠拢。这种依靠“扣点”、“返点”获取利润的方式,固然使各大零售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降低经营风险,但却同时使零售行业普遍丧失商业资本功能,零售商角色定位更多集中在与上游供应商进行“扣点”谈判上,自主经营的缺失必然导致竞争同质化以及核心能力弱化,从而加剧了零售商的生存风险。同时,这种看似“零售商盈利、供应商不吃亏”的平衡格局实则是要受制于“零”、“供”双方在渠道中的不对等关系的,在零售商、供应商势力不对等的情况下,“通道费”很容易成为渠道冲突的导火索,这种降低了经营风险的盈利模式在加剧生存风险的同时其实也加剧了“零供”关系的紧张,近年来频频爆发的“零供”冲突正是有力佐证。

因此,在自主经营缺失、“零供”关系紧张的前提下,无论是线上“电商”还是线下“店商”,依靠供应链整合来获取利润的能力还十分薄弱,就历次参与所谓“价格大战”的各大零售商而言,还普遍缺乏产业链条的支撑,从而也只能停留在价格攻势阶段,并依靠不断融资来支撑企业的正常运营。从长远来看,无论是“电商”还是“店商”企业、或是双线零售企业,都应及时关注自主经营的回归,并逐步考虑从供应链上获取更高利润。

我国零售商业发展问题思考

(一)对O2O模式的理性认识与实践

理论上讲,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有利于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和线下资源的聚集整合,将传统“店商”和新型“电商”的优势实现双向融合。但从国内实践层面来看,无论是“电商”由虚拟网络向实体网络的延伸还是“店商”由实体店面向网上渠道的开拓,都存在着诸多的决策难点。

以电商为例,国内“碎片化”的物流行业已经成为电子商务整体发展中的瓶颈因素。通过物流中心和专业物流的运作,实现订单需求由分散到聚合并实现统筹配送的规模效应,是电商企业由虚拟向实体结合的必经环节。尽管电子商务领域的整体物流需求很大,但单一订单规模较小、分销地域分散,从而使物流行业面临着供需两端的“碎片需求”和“碎片供给”;这种情况下,电商企业外包物流容易使配送品质失控,而自建物流体系又将导致电商企业失去“轻资产”优势,“做不做物流之争”已是电商企业面临的普遍难点,而瓶颈的突破又有待于物流行业的组织化发展。从“店商”角度而言,虽然“双线”零售已是部分大型零售商的现实选择,但在线上与线下的竞争定位上却始终存在困惑,尤其是价格冲突难以规避,建立产品区隔的尝试固然可以暂时回避双线的价格竞争,但却有损顾客体验也不利于服务绩效的持续提升。总体上,在O2O模式的实践中,“电商”和“店商”均需要一个长期的实践探索。

(二)对“零供”关系的清晰定位与调和

归结起来,难以调和的“零供”冲突有四种原因:首先是没有资本的零售业,这与解放后商业资本的没收改造、转产收买以及计划经济时期的利润分配上交有一定关系;其次是缺乏实力的供应商,大型零售商能够实现终端掌控与部分供应商缺少过硬品牌以及同质竞争等有很大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通道费的获取也是建立在渠道势力对比差异之上的商业逻辑;再次是不可回避的市场费用,销售通道是零售商的重要资产,连锁商充分运用自己现代的流通资源为供货商产品创造了进入市场的规模化通道,而供货商必须为进入这种现代化流通通道支付市场费用,从而通道费的存在也有合理成分;最后还有难以量化的法律标准,以2012年五部委联合的《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为例,对于“促销费收支平衡”以及“通道费明码标价”等规定,在执行层面显然还有相当难度。从长远来看,通道费及其引致的“零供”冲突需要一个全面的调和机制,否则对于线上和线下零售模式的良性发展都将形成长期的制约。

(三)如何“跳出零售看零售”的问题

发生于电商之间的历次宣传攻势战,其实也反映出我国市场流通体系的诸多长期问题。比如新型中间商培育和孵化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传统批发商萎缩以后,现代经销制度未能在国内发展成熟起来,有些情况下由于缺乏一个“有声望的中介人”而加剧了渠道关系的不对等,在历次价格战中受到利益损伤的主要是品牌溢价较低的供应商。尤其是很多品牌商在经济不景气或销量不太好的情况下有着较大的库存并等待资金回笼,其实就少了渠道的话语权。当厂商失去对流通渠道的控制,流通渠道的各成员之间又很难平衡时,价格战就成为唯一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也反映出新型中间商的崛起以及在一些渠道中的介入还是很有必要的。再比如在价格战中暴露出来的市场秩序问题也是难以回避的,对于市场信息的筛选、对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对于渠道利益的调节等,这些显然还是需要由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提供必要的限制和保障,需要立法和执法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相关执法提供依据和支持;同时对政府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有必要由事后监管向实时监控转型。

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电商之间的价格战确实在各界引起了众多关注和探讨,但无论价格大战上演得如何精彩,低价竞争都只是众多市场竞争形式中最为原始、简单、甚至粗暴的。从现实情况来看,历次价格大战并不是真金白银的价格优惠、也不应是零售商竞争的长久之计,数次“宣传攻势战”也反映出国内市场的不稳定和不成熟。电商企业在迅速增长的态势下确实对传统实体零售提出了不小的挑战,短期来看,这两种模式之间似乎必然存在相互排斥和激烈竞争,但实质上,这也是两种模式在走向共生和融合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阶段和环节。从市场发育比较成熟的西方国家来看,线上零售与线下零售在经过激烈竞争后最终实现了协调均衡的格局。其实无论是“线上”、“线下”还是“双线”销售模式,只不过是归属于零售商业的不同渠道模式,本质上应当是共生发展的关系,从零售商业整体角度看,不同渠道模式需要共同考虑的都是“盈利模式”问题:对于电商企业,更多是创新,电子商务作为新兴渠道需要逐步走出低价竞争依存、加大技术和服务创新力度,通过节省交易成本和提供新型服务创造价值;对于实体零售,更多则是转型,利用销售终端优势实现供应链的关键环节甚至全链条控制,从传统的渠道优势转向供应链优势,真正向“零售制造商”角色转型。而在由相互排斥走向共生均衡的过程中,无论是电商企业还是实体零售,都要积极考虑适当的回归自营,提高自销比例,增强盈利能力,共同考虑回归商业本质,从而为服务创新和供应链整体夯实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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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骏阳.通道费与协调工商关系的机制研究.财贸经济,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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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从才.流通理论研究的比较综合与创新.财贸经济,2006(4)

5.晏维龙.生产商主导还是流通商主导—关于流通渠道控制的产业组织分析.财贸经济,2004(5)

第8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关键词:对外开放特点问题发展趋势

中国零售业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流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推动下,中国零售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到2003年,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额达到37693亿元,比1991年增长5.5倍,年平均增长15%;到2003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5842亿元,比1991年增长了近5倍。在行业规模迅速提升的同时,中国零售业的业态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由单一的百货商店为主导的业态结构,发展为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仓储商店、专业商店并存的多元化业态结构。自2004年12月11日开始,我国零售业市场全面开放,这也使得外资零售企业大量进入我国,这直接影响着中国零售企业积极引进、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使中国零售业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具体看来,中国零售业的特点表现为:

零售业规模迅速提升

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5842亿元,比1991年增长了近5倍。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29777亿元,年均增长17%;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16065亿元,增长13%。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37693亿元,增长15%;餐饮业零售额6066亿元,增长123%;其他行业零售额2083亿元,增长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部分商品的零售额增长十分迅猛,成为零售市场上的一些亮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中,汽车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8.5%,通信器材类增长70.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8.3%,家具类增长28.2%。

从零售百强企业来看,商品销售额和商品销售的平均规模快速增长。与2001年的相比,2002年百强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总额增长23.6%,商品零售额增长26.8%,零售增长速度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16.3%。2002年零售企业百强平均每家企业商品销售总额为28.95元人民币,零售额为24.13亿元,比2001年分别高5.53亿元和5.1亿元。

新旧业态并存发展

对外开放以前,中国零售市场长期保持着百货商店一统天下的单一格局,百货商店的市场份额达到60%以上。对外开放以来,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和零售市场竞争的加剧,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中心、仓储商店等新型零售业态得到快速发展,成为中国零售业规模扩大的主要动力。在2003年零售企业百强中,以超级市场、专业商店等新型零售业态为主的零售企业已占47%,其商品销售总额同比增长42.2%,比以百货店业态为主的零售企业的增速高24.4%。

尽管受到新型零售业态的巨大冲击,百货商店并没有消失,而是进入了一个调整和转型期,并继续保持着中国零售市场的主要业态地位。百货店将原有的中低档商品和五金家电等商品会分流出去,专注做精品化、品牌化、高毛利、低周转的百货,体现百货公司的层次感、时尚感,引领时尚变化的潮流。百货零售企业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仍在稳步增加,其发展的绝对速度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在2003年中国零售百强企业中,百货类企业仍占53%,百货商店仍然是中国零售业的重要力量。

市场集中度提高

对外开放以来,中国零售百强企业迅速成长,市场份额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2001年,零售百强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5.06%,2002年提高了0.87个百分点,达到5.93%。2003年中国零售百强企业实现销售额达4129.8亿元,比2002年提高56.2%,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比2002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2002年排名前十位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占零售企业百强商品销售总额的比重为38.8%,比2001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零售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不仅发挥了稳定市场的作用,还将带来工业、商业、消费者三者关系的调整。

零售业现代化水平提高

近年来,中国零售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除了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零售业态发展较快外,更重要的是先进流通经营与管理技术得到快速推广。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推广先进流通经营与管理技术,发展现代流通,大中型商场90%以上都建立了销售时点管理系统(POS),50%以上大中型商场应用了条形码技术,一大批零售企业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MIS),积极应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和互联网(INTERNET)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从而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水平,降低了流通费用。一批现代化水平较高的零售企业应运而生。

外资大举进入

据统计,从1992年开始,截至2003年9月,全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约30亿美元,批准设立外资商业企业264家,分店2200多个,分布在国内20多个省市,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世界前50名大型零售商大多数已在中国占领了一席之地,知名的零售业巨头如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德国的麦德龙、日本的伊藤洋华堂等,已经逐步在我国形成了一定的网络规模。1998年,外资零售企业的零售额占全国零售总额的比重大约为1.5%,2000年增长至3%左右。

中国零售业存在的问题

在零售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国零售业存在的问题也不断显现,表现为:

企业规模偏小

从零售结构整体来看,中国的零售结构以小规模的商店居多,特别是个体商店的比重高达92%,每个个体商店的平均从业人员只有1.75人。即使是大型零售企业,其组织规模仍然偏小。2001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平均规模为94人,而同期国内外资企业的平均规模超过了220人。将中国的零售企业上海华联与沃尔玛相比,其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都与之有相当的差距。从连锁经营看,以连锁经营发展最快的美国来说,其连锁经营已占全国零售额的80%以上,而我国这一比重仅为25%左右。这种零售企业的小规模经营,严重阻碍了零售业规模经营优势的发挥。

出现快速膨胀式扩张

中国零售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快速膨胀式扩张,主要表现为在扩张布点的同时,轻视了单个店铺和单位面积经营的效益增长。比较家乐福和联华近几年的扩张业绩,可以看出:家乐福销售额1998年至2000年年均增速高达77%,新店开张速度仅为年均24%,每店销售收入年均增速高达28%左右;联华在1995年至2000年期间,销售收入增长尽管也高达年均69%,但其开店的平均速度却高达89%,这也意味着每家新店平均销售额年均减少10%以上。这表明在一个总的高速增长市场环境中,单店收入潜在的同步增长效应似乎已经完全被新开店潜在的平均收入下降抵消了。在对外开放条件下,这样的盲目扩张将制约零售企业的成长。经济效益欠佳

在中国零售业市场规模快速膨胀的同时,零售企业的经济效益并没有保持同步增长。从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盈利情况来看,1998年实现利润总额达到谷底,全行业净亏损0.3亿元,2002年利润总额有所回升,达到54.3亿元,但企业的盈利仍没有恢复到90年代中期以前的水平。纵观企业的盈利水平,差距更为明显。2002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销售利润率仅为0.84%,尚低于1996年0.9%的水平,而企业效益较好的1994年则为2.25%。效益欠佳的问题成为制约零售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区域差距扩大

受政策、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和劳动力素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目前,中国零售业发展的区域差距仍在扩大。2002年,东部地区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为17481.6亿元,比1995年增长1.1倍,年均增长率为11.3%,占全国的比重为61.8%,比重比1995年上升了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为7487.6亿元,比1995年增长1倍,年均增长率为10.6%,占全国的比重为26.5%,比重比1995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为3329.1亿元,比1995年增长79.3%,年均增长率为8.7%,占全国的比重为11.8%,比重比1995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

从不同经济地带零售企业的效益情况看,2002年东部地区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亿元,占全国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的92.1%,比重比1994年上升了13.6个百分点;而中部地区则为净亏损;西部地区实现利润总额4.7亿元,占全国的6.7%,比重比1994年上升了3个百分点。可见东部地区零售企业的盈利能力仍强于其他两个地区。

中国零售业发展趋势

走规模化经营道路

目前,中国零售企业的规模与发达国家零售企业存在一定差距,而零售行业实现“低成本、高利润”运营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实施规模化经营。世界零售百强企业都是规模化发展的典范,位居前10位的企业店铺数都超过1000家。世界上最大的商业连锁企业沃尔玛公司,目前在全球共拥有4150间门店,2001年以销售收入2178亿美元的成绩荣登《财富》500强冠军宝座。

纵观世界零售百强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走联合经营、连锁经营的道路,是实现企业规模化的一条捷径。由于中国政府正在酝酿出台《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加上中国很多大型城市零售店铺已经处于饱和状态,新增店铺必然激化区域竞争,因此,兼并收购将成为中国零售市场重要的扩张方式。同时,全球著名的大型零售企业几乎全部采取连锁经营方式。由于大多数零售业态都可以以连锁经营的形式存在,因此连锁经营将成为零售业新的发展趋势。

新型零售业态将进一步发展

大型综合超市、以食品为主的超市、专业店等新型零售业态将进一步发展,折扣店、无店铺销售等将悄然兴起。虽然大型综合超市业态在中国一二类城市的发展受到了限制,但今后几年大型综合超市在中西部经济较发达、地方产品较丰富的城市,将呈快速增长趋势。以销售生鲜商品、加工食品为主的超市,今后10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有增加发展的趋势。在专业店中,除家电专业店、建材专业店、医药专业店、眼镜专业店外,办公用品专业店、家居饰品专业店、体育用品专业店等都将有大发展。折扣店业态,对一些有实力的连锁企业或有品牌的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批发企业等,是一种极有吸引的新型业态,尤其在新型零售业态不太发达的地方或中小城市更具发展潜力。无店铺销售业态将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和中国营销技术的提高出现发展态势。

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成为核心

世界零售百强大多采用先进的技术,实现商业管理自动化。零售企业广泛使用电子商务系统,如商业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形成以信息处理为手段的商业自动化管理模式。商业管理自动化渗透到企业的购销、存储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而提高商品流通的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世界零售百强企业的经验表明,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学管理技术代表了现代零售业发展的方向。中国零售企业的发展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在未来几年内,科学管理将成为中国零售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

第9篇:零售业的商业模式范文

关键词:医药零售业;发展现状;解决对策

药品零售市场竞争加剧,未来药品零售行业加快突破传统经营模式,创新经营业态与服务模式,探索向全产业链服务模式转变,向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社区家庭延伸服务,构建新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居民用药经济性和便利性,这将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同时,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售药范围逐步放开及监管形式变化,药品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融合的速度将会加快。

零售业是实现各种商品的价值和使用的重要途径,是反映一个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并担负着促进生产,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生活多方面需要的重要任务。中国零售企业的发展历程,同时是信息技术在零售业中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的的历程。零售业在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零售业的信息技术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地发展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与成绩。通过探索我国医药零售业的经营模式来增强其自身的竞争力,促进我国医药零售业的发展,在医药零售市场竞争新格局里维护并且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和经营率,能够在更好地服务人民与进行自我完善发展建设上取得双赢的成绩。

(一)我国医药零售业目前发展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迅速发展,医药经济也随着高速发展、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医药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也在不断加深,这给我国医药零售业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零售商在不断的进行经营体制改革以及特有的市场运行模式来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局面。

①药品零售商的传统经营模式

我国的零售药店也一直沿用以销售药品为主的传统的经营模式,但是随着竞争的不断强化,传统的药店也在销售上采取了一定的改革措施,不断加强药品零售店的个性化经营和多元化模式的经营,目标更具有广泛性,将服务的群体扩大化,改变了以前的局限性的销售模式。致使我国药品零售商不断蓬勃发展的原因在于国家推进了医疗体质改革和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使传统的药品零售商的模式发生了改变,得到了不断的突破和创新。

②政府政策的不足

我国政府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不足,政府政策在制定时缺少相应的监管体制,有的药品零售商可能违背了市场规律。现在的药品零售市场准入太严但是市场监管太松,应该加强对零售市场的监管,在供给市场需求量的同时还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安全等问题,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经营问题,重视市场机制,发挥市场调节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让市场在合理的范围内运行,让市场不断得到完善与改进。

③信息技术的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到来为中国的药品零售业带来了新的机遇,电子商务对中国零售企业来说既紧迫又艰难,但是市场竞争不可阻挡,中国零售企业需要不断通过应用新的信息技术来快速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新的商业模式在中国的快速形成。这也是中国在面对WTO之际的一次发展机遇。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作为电子商务一大支柱的零售业的电子商务,在势不可挡的经济潮流中,必将百花齐放,竞相争妍的局面。信息化的广泛应用使得供应商与中间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的市场联系更加密切,带动了物流体系和供应链的现代化发展,改变了传统的模式,加速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融合,形成了新的产业优势,为我国药品零售商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实现信息化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网络技术人才,更需要既懂得电子商务又熟悉零售运营的复合型人才。复合型商务人才是零售业信息化的必备条件之一,然而,我国传统的经营管理人员虽然经验丰富,但却不熟悉网络技术知识。另外,公众的认识不足,对电子商务所涉及的技术、基础设施网络状况以及能为消费者带来的收益缺乏了解,这也对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在高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合理运用信息技术会给人们带来更加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