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财务报表审计论文精选(九篇)

财务报表审计论文

第1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首先来源于报表缺陷,其次来源于审计技术缺陷和审计人为缺陷。

(一)由于报表缺陷导致的审计缺陷由于会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过去某特定期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信息披露的格式单一、时间滞后、内容固化等报表缺陷,使得出于对会计报表发表鉴证意见的审计也存在相应的缺陷,无法提供除鉴证意见以外的更有价值的数据分析、信息质量以及信息链条等,也无法通过审计报告满足不同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二)由于未执行或未充分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的审计技术缺陷由于未执行或未充分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审计程序缺失,审计证据不能充分支持审计结论,导致审计意见瑕疵,甚至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由于主观故意或主观判断偏差而导致的审计人为缺陷主观故意的审计人为缺陷主要表现为未按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的要求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类型,滥用或乱用非标审计意见。

二、对报表缺陷及审计缺陷的改进建议

完善会计报表体系、丰富信息披露内容,加强审计查证力度、树立审计风险意识,建立政府监管、中介鉴证、企业自律及公众监督的四位一体体系,把报表缺陷及审计缺陷将至最低。

(一)对过去单一、固化的会计报表体系进行重构,建立个性、丰富的报表体系以满足企业自身及外部不同报表使用者的需求。重构后的会计报表体系应集历史信息与未来信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数据信息与分析预测信息、固化信息与个性信息、专业信息与非专业信息等为一体,使外部报表使用者能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会计报表看得懂、提取得到所需要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加强执业素质建设,丰富专业技能,强化风险意识,深入把握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恪守执业道德,保持职业审慎,在实施审计业务的过程中,更深入地发现会计报表背后可能存在的错误及舞弊,考虑报表人为缺陷对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报表使用者的可能影响,最大限度地把审计缺陷降至低水平。

(三)加强证监会等政府部门的执法监管力度,发挥社会公众、媒体、网络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立企业、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对报表人为缺陷、审计缺陷予以深入检查与惩戒。

(四)形成以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为主体,以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学术人员、社会各界及公众参与的改革力量,群策群力推动现行会计报表体系重构,从根本上对现行报表缺陷进行改进。

第2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一)历史争论--作用相斥

随着人们对报表审计中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的深入,是否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评价及报告作为难题之一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历史上一个长期争论的话题。而争论的焦点在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出具是否会降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可靠性。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财务领域的学术研究逐渐表明,年度财务报告仅仅是债务和权益投资的部分决策因素,而对季度会计信息、内部控制、预测等信息的需求变得越来越明显。于是,一些学者开始对注册会计师进入这些领域的可能性进行了论证,并使用问卷表来调查公众对此的态度。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53年出版的《注册会计师手册》中指出一个新建议:在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的意见中,应包括一个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意见。这个建议立刻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许多人指出:对内部控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评价容易引起误解。到60年代,《审计程序说明书第49号--内部控制的报告》把在审计报告中是否需要说明内部控制的权利交给了管理当局。这使得如何表达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问题。1980年,《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内部会计控制的报告》取代了《审计程序说明书第49号》,《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指出:为了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必须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审查既可独立进行,也可以结合财务报表审计进行。可见,《审计准则公告第30号》采取了折中的态度,这也反映了实际中人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二者关系认识上的转变。

在长期争论的基础上,人们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关系的认识于80年代末出现了明显的改变。1988年,《审计准则公告第60号--审计师对关注到的内部控制结构相关事项的传达》被颁布,该公告要求注册会计师就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中存在的重大不足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利用法(FDICIA),这一法律规定:所有资产大于2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管理当局必须对内部控制结构的有效性进行声明。该法同时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的报告进行验证。2199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鉴证业务准则第2号--财务报告外的内部控制报告》及《鉴证业务准则第3号--符合性鉴证》,对企业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评价并表示意见提供指导。至此,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关系的争论,以职业规范对内部控制评价及出具报告的认可而告一段落。实践的发展告诉我们,对内部控制进行单独评价及报告是因实际需要而产生的,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是独立审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正确选择。

(二)关系重新定位

虽然对于内部控制报告与审计报告关系的争论已告一段落,但留给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影响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到底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可靠性?二者的关系到底如何定位?笔者试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这里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管理当局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方面财务信息的手段。一般地,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册会计师以第三者身份,对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并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作出独立鉴证,以增加会计报表的可信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被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声明书发表评价意见的书面文件。内部控制声明书是企业管理当局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所作的认定。按最新理念,企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要素。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企业管理当局的内部控制声明书中的认定进行鉴证,并发表评价意见,以满足利害关系人对此信息的需求。

从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比较中可以看到:审计报告仅仅是对企业年度财务信息的鉴证,范围较小,时效也较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则是对"……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的鉴证,范围广,时效也较长。正因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过程的鉴证,审计报告是对结果的鉴证,所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报表审计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表面上的意见类型的一一对应,即不能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无保留意见,则审计报告也应该是无保留意见。由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整个企业范围内的、某个时期的全过程的鉴证,而审计报告是当年度财务信息发表意见,故财务报表所示财务信息的合法、公允及会计处理方法保持一贯并不表示整个企业的内部控制也一定是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同理,企业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或有效性上存在重大缺失也不等于企业当年财务报表一定不可信。内部控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是一种基础性的影响,是一种过程性的影响。

审计报告侧重于向信息使用者传递被审计企业当年度或短期的信息,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出来的信息则具有长期性的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对审计报告所提供 信息不足的补充,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增加证券市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及有效性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美]道格拉斯·R·卡迈克尔 约翰·J·威林翰 卡罗·A·沙勒 著 刘明辉 胡英坤 主译. 《审计概念与方法--现行理论与实务指南》.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 《高级审计实务》.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

3. 超越企管出版研发组. 《内部控制制度作业要点及实务--公开发行公司自我评估规范》.超越企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局局版. 1999

4. 文硕. 《世界审计史》. 企业管理出版社. 1996. 第二版

5. 王光远等编著. 《会计大典第十卷--审计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

6. 阎金锷 陈关亭. 《内部控制评价应用》.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第3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 审计制度在变,审计方法也在变。当务之急,要正确理解正在进行的审计改革,掌握运用变革的审计方法,尽快适应变革的审计实务。为此,本文试从三个层面上论述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方法体系。 

 

2001年“安然”等突然变异,在引发美国经济社会改革的同时,整个世界被推向审计改革的巨大旋涡之中。受其影响,为实现与国际惯例趋同,我国于2006年2月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包括48项准则。审计制度在变,审计方法也在变。当务之急,要正确理解正在进行的审计改革,掌握运用变革的审计方法,尽快适应变革的审计实务。为此,现从三个层面上论述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方法体系。 

 

一、审计战略方法体系 

审计战略方法是指决定审计全局、对审计活动起着筹划和指导作用的总的方针、政策、方法和手段。综观注册会计师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审计战略方法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账项基础审计方法、制度基础审计方法、风险基础审计方法、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等四个阶段。 

(一)账项基础审计方法。账项基础审计方法是指以查错防弊为主要目的,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审查,来检查各项记录准确性的审计战略方法。注册会计师将审计对象基本限定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目。从原始凭证的取得、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的登记、收益的确定到财务报表的编制,逐一进行全面而详细地审查;或者,先抽查复核资产负债表记录的主要项目,然后抽取凭证进行详细检查,当然抽取的数量很大。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如此这般的“重复记账”,来发现记账差错,发现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会计人员的贪污、盗窃和其他舞弊行为,并主要向企业主或公司股东报告。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多考虑审计风险,仅仅关注了报表项目本身的固有风险。在这种方法的指导下,注册会计师作出审计结论所要证明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有无错弊的行为,即审计的主题是“行为”,因此这样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对行为的审计”。 

(二)制度基础审计方法。进入20世纪,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会计业务越来越多,账项基础审计方法就越来越受到限制,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便应运而生,并于20世纪40年代开始成为审计方法的主流。制度基础审计方法是指以验证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主要目的,在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发挥作用情况、确定对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信赖的程度的基础上,明确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合理分配审计力量和时间,恰当运用审计技术的审计战略方法。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中心的全部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被确定为审计对象。将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作为审计目的。运用内部控制制度概念,考虑内部会计控制包括会计系统和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实质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在抽取样本进行实质性测试时考虑审计风险,而且不单是固有风险,还包括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广泛采用审计抽样,抽样方法从任意抽样、判断抽样发展到统计抽样。审计报告使用人扩大到股东、债权人、证券交易机构、税务、金融机构及潜在投资者等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务报表发生错误和舞弊的可能性就小,财务报表就真实、公允,审计范围就可以相对小些;反之内部控制制度薄弱、不可靠,财务报表发生错弊的可能性就大,注册会计师为验证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就必须扩大审计范围,抽查更多样本;这一实践经验,在这种方法下得到了空前运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使审计同管理科学结合起来,提高了审计效率,控制了审计风险;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由“对行为的审计”发展为“对信息的审计”,使审计具备了现代审计的特征。 

(三)风险基础审计方法。到了20世纪70年代之后,审计职业界迎来了“诉讼爆炸”,注册会计师不得不审视审计风险。于是,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战略,于20世纪80年代末走进审计实务界并得以迅速发展。风险基础审计方法是指以审计风险评估分析为基础,根据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审计战略方法。注册会计师以审计风险为导向步入审计过程。

首先,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根据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选择审计程序,制定审计计划。然后,实施审计计划、获取审计证据,并针对发现的错弊重新评估审计风险、修正审计计划和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最后,分析审计风险是否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以决定审计意见类型。将审计风险的评估和分析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而且全面考虑审计风险各个要素,将审计风险予以量化和模型化,确定审计证据的数量,实现审计风险科学、有效控制(刘力云,1999)。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运用内部控制结构概念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概念,在考虑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和程序的同时,充分考虑控制环境对企业财务报表正确性的影响。审计抽样方法得到普遍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得到广泛运用。在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下,审计目的仍然是对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发表意见,审计主题仍然是“信息”,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仍然是“对信息的审计”。 

(四)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进入21世纪之后,以安然事件为代表的特大财务舞弊再一次引发了对舞弊审计的关注。被称之为后安然时代的审计时代,注册会计师正在酝酿制定新的审计战略方法即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 

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是指以经营风险评估为基础,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根据确定和不断修正的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实施实质性程序的审计方法。审计目的修正为验证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揭露重大舞弊和错误。审计风险的根源在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风险(谢少敏,2006)。注册会计师应重视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的经营风险的识别或评估,审计过程就是一个证据形成、基于判断的风险评估过程。新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ar)=重大错报风险(rmm)×检查风险(dr)。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需要分别对固有风险影响因素(如财务报表的复杂性、经营者的品质等)和控制风险影响因素(公司治理、内部审计等)进行识别和评估。而且,重视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而不依赖对管理层、治理层诚信形成的判断。针对评估的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针对评估的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而且注册会计师专门针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运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概念来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和对控制的监督成为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得到普遍运用。在同一组审计报告中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意见、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意见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意见(谢少敏,2006),成为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发表的审计意见。“信息”和“行为”共同构成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下审计的主题,从而注册会计师审计成为“对行为的审计”和“对信息的审计”的融合体。 

 

二、审计手续方法体系 

审计手续方法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确定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基本手续所应用的方法和手段。审计手续方法体系是由以下一系列的专门方法组成。 

(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具有经济合同性质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方法。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开始前,按照业务承接的执业道德要求,在了解客户基本情况、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的基础上,与被审计单位(包括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计划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更新、修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方法。总体审计策略用以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和方向,并指导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具体审计计划比总体审计策略更加详细,其内容包括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项目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一系列的初步业务活动,在此基础上为审计工作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并且在审计过程中对其作出必要的更新和修改。 

(三)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是指为注册会计师得出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方法。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审计凭证据“说话”。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审计计划所确定的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等审计程序,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等审计技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

(四)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及时编制或获取审计工作底稿的方法。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可以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并且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五)编制审计报告。编制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审计报告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方法。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最终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客户提供的产品。 

上述审计手续五种方法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共同构成完整的审计手续方法体系。 

 

三、审计技术方法体系 

审计技术方法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形成关于具体审计目标的审计证据所应用的比较行为的方法和手段。获取审计证据是审计技术方法的运用目的,比较行为是审计技术方法的重要特征。所谓比较行为是指注册会计师为形成关于审计具体目标的心证(谢少敏,2006)而将鉴证对象信息与鉴证对象之间以及鉴证对象信息或鉴证对象与审计标准之间进行对照验证的具有批判性或怀疑性的心理活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将审计技术方法定义和规定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记录或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检查记录或文件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复核。审阅是为了发现有无不正常现象而批判性地阅读书面资料的审计技术,其目的在于确认书面文件是否真实、合法;复核是确认各种书面文件之间钩稽关系的审计技术,通过书面文件之间的对照检查,确认双方对交易或事项的记录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 

(二)检查有形资产。检查有形资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在于确定被审计单位实物形态的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且与账面数量相符,查明有无短缺、毁损及其他舞弊行为。它主要适用于存货和现金的检查,也适用于有价证券、应收票据和固定资产等。监盘是其常用的操作技术。 

(三)观察。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具体目标的要求,前往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现场,察看业务活动的方法、程序及实施情况,以掌握整个业务活动或执行程序的实际情况,获取审计证据。 

(四)询问。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五)函证。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实施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从外部独立来源来获取强有力的审计证据。 

(六)重新计算。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准确性进行核对。注册会计师往往需要对文件或记录中的数字大量地实施重新计算,以验证其是否正确,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七)重新执行。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实施重新执行可以验证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审计证据。 

(八)分析程序。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如果不发生影响财务数据或非财务数据以及数据之间相互关系的事项(如异常业务或事项的发生、会计政策变更、重大错报等),那么数据之间的关系将会合理存在。利用这一前提,注册会计师通过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的研究,就可以发现影响事项、获取审计证据,对鉴证对象信息作出评价。 

 

第4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事务所任期 会计稳健性 强制轮换 中央企业

一、引言

近年来全球发生的一系列财务舞弊案,使社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有效性产生了质疑:作为独立、专业的审计师,为何没有发现和披露公司管理者各种长期的会计舞弊行为?众多研究将主要原因归于事务所与被审计公司的长期关系上,认为长审计任期造成审计师独立性的破坏,进而影响审计质量和财务报告的稳健性。为此,各国纷纷制定了审计强制轮换制度。我国自2004年起要求上市公司实行审计师强制轮换制度,而中央企业要求实行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至今已实行超过5年,在政策要求下,所有上市公司与中央企业应至少经历了一次审计轮换。本文试图为下列问题提供初步的经验证据:事务所任期的长短对会计稳健性有何影响?中央企业在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下的财务报告稳健性程度如何?中央企业实行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对改善财务报告稳健性的效果如何?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从国外研究结果来看,一种观点认为,审计质量与审计任期正相关。在较长的审计任期下,审计师与被审计公司管理层的关系变得密切,审计师由于欲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过度信赖客户提供的信息、审计纠错意愿下降等因素,会有意或无意地损害审计独立性,进而影响审计质量。虽然长审计任期本身并不直接损害审计质量,但是长审计任期可能会慢慢地、逐渐地损害审计师的公正性(Mautz和Sharaf,2006)。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审计质量与审计任期负相关。实行事务所轮换制度会带来一定的审计成本,而长的事务所任期不仅能降低审计成本,同时,随着审计师对客户的了解,针对客户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都会不断提高,因而更有可能发现客户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舞弊行为。Mansi等(2004)、Ghosh和Moon(2003)均发现随着审计任期的延长,审计质量在提高,即投资者和投资中介并不认为长审计任期会损害审计质量。针对审计任期与会计稳健性关系的研究,Jenkins和Velury(2008)的研究发现,审计任期与会计稳健性呈正相关,即审计强制轮换制度对会计稳健性是不利的。Dan Li(2010)进一步研究发现,Jenkins和Velury(2008)的结论只适用于大公司和受审计师监督程度较强的公司,而小公司和受审计师监督程度较弱的公司的审计任期与会计稳健性呈显著负相关。

(二)国内文献 余玉苗和李琳(2003)认为在长审计任期情况下,同时存在损害和提高审计质量的因素,因此不能简单地得出审计任期延长会提高或降低审计质量的结论。陈信元和夏立军(2006)发现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成倒U型关系,当审计任期超过一定年份(约6年)时,审计任期的增加对审计质量具有负面影响。另外,刘启亮(2006),周冬华等(2007),罗党论和黄旸杨(2007)均发现,事务所任期与审计质量显著负相关。相反,夏立军等(2005)认为,审计任期增加并没有损害审计独立性,并且在大规模事务所中,审计任期增加,审计独立性反而更高;宋衍蘅和付皓(2012)的研究表明,在较高的审计风险水平下,事务所不会因为任期较长而丧失审计独立性。朱松等(2010)、洪金明(2010)和戴瑜(2012)发现随着审计任期的延长,财务报告稳健性下降。本文试图从中央企业角度出发,研究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是否能有效改善财务报告稳健性。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随着事务所任期延长,事务所与客户之间形成了长期关系,审计师可能会对客户建立起信任,对客户的会计系统和自己所采用的审计程序形成思维定式,不愿意改变现有的审计工作状态,因此降低审计投入与审计标准,并可能会默许客户后续年度较为激进或随意性的财务判断。另外,为了维系长期的契约关系,事务所自身也有动机不去披露客户重要的错误以及违规行为(DeAngelo,1981)。在这种情况下,审计独立性遭到了破坏,即表示审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质量与稳健程度无法得到保证。因此假设:

假设1:随着事务所任期的延长,财务报告稳健程度下降

中央企业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直接监管,要求控制其财务报告的稳健性水平。同时,在实行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后,事务所会因处于审计初期而更加谨慎地降低自身审计风险,将财务报告的稳健性控制在一定水平上。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2:中央企业在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下的财务报告是稳健的

我国至今也并未出台相关政策来处罚不遵循强制轮换制度的行为,无法保证强制轮换制度真正实行到位。陈信元和夏立军(2006)提出,我国的监管者可采用类似于其对事务所变更已经采取的监管措施,例如对过长或过短的审计任期加强监管关注和信息披露,而不是实行强制轮换或限制变更措施。由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3:中央企业实行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并不能显著改善财务报告稳健性程度

(二)模型建立和变量定义 本文基于Basu(1997)衡量会计稳健性的模型,并参照Jenkins和Velury(2008)在分析事务所任期对会计稳健性影响时的调整。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EPS / P=α0+α1 *R+α2DR+α3R*DR+ε……(1)

EPS / P=β0+β1 *R+β2DR+β3R*DR+β4FTenure+β5FTenure*R+β6FTenure*DR+β7FTenure*R*DR+ε…… (2)

其中,EPS为公司当年的每股收益,P为公司当年4月30日的股票价格,R为公司在12个月的累积超额回报(当年5月初至下年4月底),DR为哑变量,如果R1)两组,检验事务所发生轮换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同时,本文引入年份的因素,采用模型(3),检验中央企业在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实行期间,随年份的增加财务报告稳健性程度的变化:

EPS / P=γ0+γ1 *R+γ2DR+γ3R*DR+γ4YEAR+γ5YEAR*R+γ6YEAR*DR+γ7YEAR*R*DR+ε…… (3)

其中,YEAR为对年份的赋值,随年份的增加从1开始赋值。YEAR*R*DR的回归系数为正,表示随年份的增加,财务报告稳健性程度上升。根据本文的假设,γ7不会显著大于0。考虑到2007年实施新会计准则会给财务报告的稳健性带来影响,因此模型(3)中将样本分为2004年至2006年和2007年至2009年两个时间段进行回归分析。对模型中的相关变量的定义见表(1)。累积超额回报(R)为公司12个月的累积超额回报。由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必须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公布,为避免将以前年度的盈余信息包含在当年度的股票收益中,故以公司当年5月初至下年4月底的累积超额回报来衡量该财务报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事务所任期(FTenure)是指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同一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年数。本文以公司上市的第1年为事务所任期的第1年,之后若该公司发生了事务所变更,则以变更的第1年作为事务所任期的第1年重新计算任期长度。相反地,若该公司未发生事务所变更,则将事务所任期进行累加。在计算过程中,若属于事务所更名、合并,则连续累加事务所任期;若属于事务所拆分,而当年的审计工作由上年审计事务所拆分后的事务所担任,则连续累加事务所任期。同时,对于1992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统一确定其1992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审计任期为第1年,这是因为1992年之前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较差,很多公司未披露其事务所聘任情况;沪深股市分别在1990年和1991年才设立,1991年底之前上市公司的数量较少,这样处理预期不会影响研究结论。

(三)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2004年至2009年共计6年的A股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数据作为样本。本文所指的中央企业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下的企业所控股的上市公司。由于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于2003年,故数据收集期间从2004年开始。事务所任期数据是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手工整理而得,其余财务数据以及市场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同时,本文对初步收集到的样本进行如下步骤筛选:剔除当年上市的公司样本;剔除资产负债率大于100%的样本;剔除金融行业样本;剔除当年和上年的财务数据不全的样本;对EPS / P和R进行winsorize处理。最后得到2004年至2009年样本数据共1129个,其中2004年至2006年样本506个,2007年至2009年样本623个。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为中央企业2004年至2009年事务所平均任期对比。结果表明,实行强制轮换的5年里,中央企业事务所平均任期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2009年(制度实行第5年)中央企业事务所平均任期出现小幅上升。这表明,中央企业可能偏向于保持较长的事务所任期。另外,各年均存在事务所任期大于5的样本,虽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但也表明现实中存在中央企业不遵循强制轮换制度的情况。表(3)列示了回归变量的描述性统计。2004年至2009年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事务所平均任期为4.2年,最小值为1,最大值为17。事务所任期最短为1年,表明上市公司当年发生了事务所变更;事务所任期最长为17年,由于事务所任期从1992年起开始计算,可以发现,存在公司自上市后一直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并且没有按照强制轮换制度进行更换的情况。另外,累积超额回报(R)的标准差较大,表明样本公司在市场表现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回归分析 本文对前述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如下:(1)事务所任期与会计稳健性的关系。表(4)是采用模型(1)和模型(2)检验事务所任期与会计稳健性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模型(1)和模型(2)中的R*DR的回归系数在0.01水平上显著为正,即2004-2009年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总体上是稳健的,坏消息比好消息的确认更为及时。样本期间属于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实行期间,结论支持假设2。模型(2)中FTenure*R*DR的回归系数为正向不显著,即没有证据表明随事务所任期的延长,财务报告的稳健性程度下降。结论不支持假设1。另外,本文将样本分为2004年至2006年和2007年至2009年对模型(2)进行回归,也并未得到显著的结论支持假设1。可能的原因是,随着事务所任期的延长,既存在着使得财务报告稳健性水平提高的因素,也存在着会降低财务报告稳健性水平的因素,因此事务所任期与会计稳健性之间并不存在简单的线性关系。(2)中央企业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的有效性。表(5)报告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有效性的检验结果。由表(5)看到,当年发生事务所轮换的R*DR回归系数为正向不显著,而当年未发生事务所轮换的R*DR回归系数为正向显著。这表明,在实施事务所强制轮换期间,当年发生事务所轮换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稳健程度反而更低。这可能是由于事务所强制轮换后,事务所在审计初期缺乏对客户专门的审计经验,因而对财务报告稳健性水平控制不足造成的。同时,表(5)采用模型(3)检验了中央企业在强制轮换制度实行期间,随年份的增加财务报告稳健性程度的变化情况。从表(5)可以发现,2004年至2006年YEAR*R*DR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随年份的增加,财务报告的稳健性程度上升。2007年至2009年YEAR*R*DR的回归系数为负向不显著。这表明,事务所强制轮换实行的前两年,财务报告的稳健性程度存在一定程度的改善,但2007年之后并没有表现出这种持续的改善。用模型(3)检验2004年至2009年的数据,也没有得到正向显著的结果。一方面,没有证据表明2004年至2006年的改善是得益于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另一方面,在实行新会计准则之后,制度的实行也没有继续改善财务报告的稳健性。总体来说,中央企业实行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并没有显著改善其财务报告的稳健性程度,该结论支持假设3。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2004年至2009年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总体上是稳健的。但没有证据表明随事务所任期的延长,财务报告的稳健性程度下降。由于事务所任期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长事务所任期既可能提高财务报告的稳健性程度,也可能会对稳健性造成损害,二者的联系不能用简单的线性关系来表述。进一步对中央企业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的有效性检验表明,在实施事务所强制轮换期间,当年发生事务所轮换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稳健程度反而更低。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有效地改善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稳健性程度。本文与现有的国内文献在研究结论上的差异,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解释:首先,本文采用的研究对象为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而非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因此在特殊的政策背景下,事务所任期对财务报告稳健性的影响可能不一致。其次,本文研究了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行前后共计6年的经验数据,与现有文献相比研究期间相对较长,延长数据期间也增强了本文结论的准确性。本文的政策含义是,在现实条件下,仅依靠不能够有力执行的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不能够显著改善事务所任期对会计稳健性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强对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控制事务所的审计风险以及完善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等措施也需要加以考虑。

参考文献:

[1]洪金明:《审计任期与会计稳健性》,《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第2期。

[2]宋衍蘅、付皓:《事务所审计任期会影响审计质量吗?》,《会计研究》2012年第1期。

第5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整合审计

一、绪论

1、财务报表审计基本理论

财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在实施审阅程序的基础之上,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是否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的鉴证业务。

财务报表审计最早起源于19世纪以前,目前在世界各国范围内已发展成熟,美国、日本等国家很早就颁布实施了财务报表审计准则,我国也早在 1996 年就了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相关学者对财务报表审计的研究成果不计其数。

2、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概论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审计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特定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

在研究美国 COSO 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有关内部控制概论的基础上,将内部控制进一步细分为:广义内部控制和狭义内部控制,广义内部控制采用 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内部控制的概念;狭义内部控制概念借鉴美国 PCAOB 的 AS2 中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概念,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审计目标的过程,其目标主要是为了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公允完整。

3、整合审计基本理论

整合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审计单位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两次审计工作的相似性来制定实施双向审计的流程,在整合审计的实施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同一项目组来执行,实施审计的整合计划,合理运用他人的审计成果,以求实现两种审计共同的审计目标。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整合审计研究已经成为国际执业界最新的发展趋势。在近十年的发展过程当中,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在孜孜不倦的对整合审计的效率和方案进行探索和研究。

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区别、联系

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最终目标相同,整合趋势明显,但是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是两种不同的审计模式,二者在实施审计程序的过程中也有着明显的区别,笔者通过下表分析二者的区别和联系:

1、审计业务范围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都需要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内部控制测试,但是二者在审计范围方面有着本质区别,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对象主要是对某一时点的或某一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测试的必要性、并在必要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除了了解与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外,对于其他内部控制不需要进行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对特定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对于内部控制必须要进行测试,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2、审计目标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目标不一致,但是二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共同目标都是向财务报表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高质量的财务信息,并对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公允性提供合理保证;但是,财务报表审计的具体目标主要是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都进行了真实公允反映,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目标: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

3、审计程序和承接业务范围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审计程序都必须制定具体审计策略和总体审计方案,注册会计师在业务承接前都需要就审计工作事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商议,达成一致的审计意见。但是,财务报表审计的具体审计计划包括风险评估、实质性分析程序和控制测试等,在审计收费:“审计收费”不是财务报表审计必然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该充分进行职业判断,只有在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时,才需要和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收费”方面的商议,将审计收费事项登记在业务约定书上;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是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上编制的,并且要求真实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必要的内部控制测试;在审计工作计划方面: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审计计划主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测试的具体程序,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在和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收费”事项;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报告编制的基础:按照适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准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之上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整合趋势分析

1、整合审计的理论基础

(1)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企业经营者的受托经济责任,是指按照相关公司章程的要求或原则,受托者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报告其受托管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义务,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由此产生。在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的下,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具有共同的委托方即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和相同的受托方即企业管理层,两种审计业务中有共同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这是整合审计的理论前提。

(2)协同效应理论。将两种审计工作双向整合进行,产生的协同效体现为: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都强调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关注,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的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程序和政策。

(3)内部控制理论。内部控制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鉴证业务,审计对象是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情况。无论是内部控制审计还是财务报表审计都是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关注,为企业的整合审计研究提供了基本理论基础。

2、整合审计实施的流程

3、整合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基于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两种审计模式的区别和联系的研究,笔者认为,实施整合审计有可行性,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改善审计效果。

从被审计单位的角度来看,整合审计可以有效避免被审计单位重复实施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从而减少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量,由此,整合审计可以有效减少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负担。(作者单位:成都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 李哲.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整合研究[D].云南大学,2015.

[2] 廖菲菲.内部控制审计、整合审计对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影响[D].西南财经大学,2014.

[3] 黄雅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整合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4.

[4] 何芹.内部控制与财务报表整合审计的再思考――兼谈财务报表审计准则与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比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04:85-90.

第6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审计准则

我在2005年正式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开始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指导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最重要的审计准则。根据多年审计经验,我认为做好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牢记下列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对于审计业务提供合理保证。所谓合理保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高水平保证,在审计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当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就获取了合理保证。当注册会计师获取的保证水平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预期使用者对审计对象信息的信任时,这种保证水平是有意义的合理保证水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运用职业判断和保持职业怀疑,需要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的重要审计环节主要包括: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者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通过对评估的风险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应当措施,针对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从获得的审计证据中得出的结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

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的所有重大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推理过程和相关结论。如果对某些事项难以判断,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记录得出结论时已知悉的有关事实。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审计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注册会计师承接的审计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所有的特征:审计对象适当;比如:财务报表、关键指标、内控有效性认定、生产能力说明文件、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使用的审计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比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预算、计划、合同;业务规范和技术经济标准等;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其结论;比如:发票、付款单、进账单等等;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相适应;比如: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报告;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比如:年报审计、贷款审计、母公司委托审计、清算审计、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审计等等。如果审计业务的工作范围受到重大限制,或委托人试图将注册会计师的名字和审计对象不适当地联系在一起,则该业务可能不具有合理的目的。

为了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在初步活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下列审计程序:确定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是可接受的;就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责任与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

无论其他人员是否参与,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负责确定审计业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对审计业务中发现的、可能导致对审计对象信息作出重大修改的问题进行跟踪。

尤其在确定审计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审计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财务报表的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致。舞弊和错误的区别在于: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的行为时故意行为还是非故意行为。

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但注册会计师关注的是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

如果识别出的某项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该项错报是否表明存在舞弊。如果存在舞弊的迹象,鉴于舞弊不太可能是孤立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该项错报对审计工作其他方面的影响,特别是对管理层声明可靠性的影响。

如果识别出某项错报,可能有理由是舞弊导致的,无论该项错报是否重大,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重新评价对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该结果对旨在应对评估的风险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

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经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作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函证即指外部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获取书面答复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当实施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询证函保持控制。

如果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应对措施:询问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的原因,并就其原因的正当性及合理性收取审计证据;评价管理层不允许寄发询证函对评估的相关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的影响。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地审计证据。

消极式函证比积极式函证提供的审计证据的说服力低,除非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注册会计师不得将消极式函证作为唯一实质性程序,以应对评估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将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并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需要实施消极式函证程序的总体由大量小额、同质的账户余额、交易或事项构成;预期不符事项发生率很低;没有迹象表明接受询证函的人员或机构不认真对待函证。

如果确定专家的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就专家拟执行的进一步工作的性质、时间、范围,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并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

通常对决定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金额和披露有直接影响的法律法规,如税收、企业年金等方面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就被审计单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决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没有直接影响的其他法律法规,如遵守经营许可条件、监管机构对偿债能力的规定或环境保护要求,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仅限于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以有助于识别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果针对怀疑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不能获取充分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果怀疑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涉及管理层或治理层,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等更高层的机构通报。如果不存在更高层的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可能不会对通报做出反应,或者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向谁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征询法律意见。

如果认为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且未能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充分反映,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如果管理层或治理层对询问做出的答复相互之间不一致或其他信息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这种不一致加以调查。

如果因为管理层或治理层阻挠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如果管理层或治理层不能提供充分的信息,证明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并且注册会计师根据判断认为怀疑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征询法律意见。

如果由于审计范围受到管理层或治理层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限制而无法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规定,评价这一情况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

对任何类型的审计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核适用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确定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其他审计业务。

审计项目合伙人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字。其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字,也负有同样责任。

当审计业务服务于特定的使用者,或具有特定目的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注明该报告的特定使用者或特定目的,对报告的用途加以限定。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不能获取合理保证,并且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也不足以实现向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报告的目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按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终止审计业务或解除业务约定。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偏离某些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比如审计剧毒物品、放射性的、军工企业的产品等。

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即使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恰当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

第7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方法体系;审计技术方法

2001年“安然”等突然变异,在引发美国经济社会改革的同时,整个世界被推向审计改革的巨大旋涡之中。受其影响,为实现与国际惯例趋同,我国于2006年2月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包括48项准则。审计制度在变,审计方法也在变。当务之急,要正确理解正在进行的审计改革,掌握运用变革的审计方法,尽快适应变革的审计实务。为此,现从三个层面上论述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审计方法体系。

一、审计战略方法体系

审计战略方法是指决定审计全局、对审计活动起着筹划和指导作用的总的方针、政策、方法和手段。综观注册会计师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审计战略方法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账项基础审计方法、制度基础审计方法、风险基础审计方法、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等四个阶段。

(一)账项基础审计方法。账项基础审计方法是指以查错防弊为主要目的,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审查,来检查各项记录准确性的审计战略方法。注册会计师将审计对象基本限定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目。从原始凭证的取得、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的登记、收益的确定到财务报表的编制,逐一进行全面而详细地审查;或者,先抽查复核资产负债表记录的主要项目,然后抽取凭证进行详细检查,当然抽取的数量很大。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如此这般的“重复记账”,来发现记账差错,发现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会计人员的贪污、盗窃和其他舞弊行为,并主要向企业主或公司股东报告。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多考虑审计风险,仅仅关注了报表项目本身的固有风险。在这种方法的指导下,注册会计师作出审计结论所要证明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有无错弊的行为,即审计的主题是“行为”,因此这样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对行为的审计”。

(二)制度基础审计方法。进入20世纪,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会计业务越来越多,账项基础审计方法就越来越受到限制,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便应运而生,并于20世纪40年代开始成为审计方法的主流。制度基础审计方法是指以验证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主要目的,在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发挥作用情况、确定对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信赖的程度的基础上,明确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合理分配审计力量和时间,恰当运用审计技术的审计战略方法。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中心的全部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被确定为审计对象。将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作为审计目的。运用内部控制制度概念,考虑内部会计控制包括会计系统和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实质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在抽取样本进行实质性测试时考虑审计风险,而且不单是固有风险,还包括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广泛采用审计抽样,抽样方法从任意抽样、判断抽样发展到统计抽样。审计报告使用人扩大到股东、债权人、证券交易机构、税务、金融机构及潜在投资者等社会公众。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务报表发生错误和舞弊的可能性就小,财务报表就真实、公允,审计范围就可以相对小些;反之内部控制制度薄弱、不可靠,财务报表发生错弊的可能性就大,注册会计师为验证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就必须扩大审计范围,抽查更多样本;这一实践经验,在这种方法下得到了空前运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使审计同管理科学结合起来,提高了审计效率,控制了审计风险;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由“对行为的审计”发展为“对信息的审计”,使审计具备了现代审计的特征。

(三)风险基础审计方法。到了20世纪70年代之后,审计职业界迎来了“诉讼爆炸”,注册会计师不得不审视审计风险。于是,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战略,于20世纪80年代末走进审计实务界并得以迅速发展。风险基础审计方法是指以审计风险评估分析为基础,根据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审计战略方法。注册会计师以审计风险为导向步入审计过程。首先,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根据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选择审计程序,制定审计计划。然后,实施审计计划、获取审计证据,并针对发现的错弊重新评估审计风险、修正审计计划和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最后,分析审计风险是否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以决定审计意见类型。将审计风险的评估和分析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而且全面考虑审计风险各个要素,将审计风险予以量化和模型化,确定审计证据的数量,实现审计风险科学、有效控制(刘力云,1999)。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运用内部控制结构概念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概念,在考虑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和程序的同时,充分考虑控制环境对企业财务报表正确性的影响。审计抽样方法得到普遍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得到广泛运用。在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下,审计目的仍然是对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发表意见,审计主题仍然是“信息”,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仍然是“对信息的审计”。

(四)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进入21世纪之后,以安然事件为代表的特大财务舞弊再一次引发了对舞弊审计的关注。被称之为后安然时代的审计时代,注册会计师正在酝酿制定新的审计战略方法即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

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是指以经营风险评估为基础,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根据确定和不断修正的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实施实质性程序的审计方法。审计目的修正为验证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揭露重大舞弊和错误。审计风险的根源在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风险(谢少敏,2006)。注册会计师应重视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的经营风险的识别或评估,审计过程就是一个证据形成、基于判断的风险评估过程。新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AR)=重大错报风险(RMM)×检查风险(DR)。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需要分别对固有风险影响因素(如财务报表的复杂性、经营者的品质等)和控制风险影响因素(公司治理、内部审计等)进行识别和评估。而且,重视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而不依赖对管理层、治理层诚信形成的判断。针对评估的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针对评估的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而且注册会计师专门针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运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概念来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和对控制的监督成为内部控制的五大要素。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得到普遍运用。在同一组审计报告中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的意见、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意见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意见(谢少敏,2006),成为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发表的审计意见。“信息”和“行为”共同构成经营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下审计的主题,从而注册会计师审计成为“对行为的审计”和“对信息的审计”的融合体。

二、审计手续方法体系

审计手续方法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确定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基本手续所应用的方法和手段。审计手续方法体系是由以下一系列的专门方法组成。

(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具有经济合同性质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方法。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开始前,按照业务承接的执业道德要求,在了解客户基本情况、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的基础上,与被审计单位(包括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计划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更新、修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方法。总体审计策略用以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和方向,并指导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具体审计计划比总体审计策略更加详细,其内容包括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项目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一系列的初步业务活动,在此基础上为审计工作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并且在审计过程中对其作出必要的更新和修改。

(三)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是指为注册会计师得出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方法。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审计凭证据“说话”。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审计计划所确定的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等审计程序,运用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等审计技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

(四)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及时编制或获取审计工作底稿的方法。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可以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并且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五)编制审计报告。编制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审计报告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方法。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最终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客户提供的产品。

上述审计手续五种方法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共同构成完整的审计手续方法体系。

三、审计技术方法体系

审计技术方法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形成关于具体审计目标的审计证据所应用的比较行为的方法和手段。获取审计证据是审计技术方法的运用目的,比较行为是审计技术方法的重要特征。所谓比较行为是指注册会计师为形成关于审计具体目标的心证(谢少敏,2006)而将鉴证对象信息与鉴证对象之间以及鉴证对象信息或鉴证对象与审计标准之间进行对照验证的具有批判性或怀疑性的心理活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将审计技术方法定义和规定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记录或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检查记录或文件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复核。审阅是为了发现有无不正常现象而批判性地阅读书面资料的审计技术,其目的在于确认书面文件是否真实、合法;复核是确认各种书面文件之间钩稽关系的审计技术,通过书面文件之间的对照检查,确认双方对交易或事项的记录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

(二)检查有形资产。检查有形资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在于确定被审计单位实物形态的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且与账面数量相符,查明有无短缺、毁损及其他舞弊行为。它主要适用于存货和现金的检查,也适用于有价证券、应收票据和固定资产等。监盘是其常用的操作技术。

(三)观察。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具体目标的要求,前往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现场,察看业务活动的方法、程序及实施情况,以掌握整个业务活动或执行程序的实际情况,获取审计证据。

(四)询问。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五)函证。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实施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从外部独立来源来获取强有力的审计证据。

(六)重新计算。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准确性进行核对。注册会计师往往需要对文件或记录中的数字大量地实施重新计算,以验证其是否正确,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七)重新执行。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独立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实施重新执行可以验证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审计证据。

(八)分析程序。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如果不发生影响财务数据或非财务数据以及数据之间相互关系的事项(如异常业务或事项的发生、会计政策变更、重大错报等),那么数据之间的关系将会合理存在。利用这一前提,注册会计师通过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的研究,就可以发现影响事项、获取审计证据,对鉴证对象信息作出评价。

第8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关键词】财务报表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 整合研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11年10月向社会公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的意见指导》,通过此文件重申了整合审计的突出地位。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未来也和世界接轨。此篇文章以两种审计业务联系为基础,以期尽力推动整合审计的稳步发展。

一、有关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整合的主要概念

(一)整合审计的相关概念

首先,财务报表审计的意思就是说注册会计师运用审计手段,审查某个财务报表的内容以及多个报表互相之间的钩稽关系的合规性,并且阐述审计的最终结果。其次,内部控制审计则是说会计师事务所要审计在某个日期内部控制的设计与开展的是否灵验。我们如果把以上两种整合一起来进行就是所谓的整合审计了,也就是说让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同时审计以上这两种,在审计的时候可由指定给某项目组来同时操作两个业务;或者用两个项目组来分开执行,但还不能完全的分开,在执行过程中还要紧密联系甚至达到趋同。

(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整合是可以操作的也是必要的

(1)把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整合是可以进行操作的。为了达到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和指导规定,加强员工的培训学习力度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必由之路,如此方可显著提升其职业水平。如果使用了整合审计,不仅缩短了被审计单位配合的时间、降低了在审计方面的支出,而且对加强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相互配合也有重要作用。

(2)把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整合是非常有必要的。第一,我国的内部控制审计还没有完全的发展起来,就可以利用报表审计结果检验或者内控审计来估测可能产生的后果,从而保证优秀的审计质量,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第二,在审计程序进行时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非常类似,若由某个相同的事务所实施整合审计,那么既不会再次取证还有助于减少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第三,审计技术及相关的理论等尚不成熟,在进行内部控制过程中会致使执行的成本相对较高的执行费用。财务报表审计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问题,它无论是在认识还是行动上都是非常完善的,而且是稳定的低审计成本。

二、整合审计的现状

纵观国外发达国家,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美国是值得学习的。美国于2002年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萨克斯法案,其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有关概念的提出在世界上当属首次。并在2004 年 3 月了过渡性质的(AS2),非常仔细的规定了对企业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方法,它为先前的萨克斯法案的推行铺平了道路。在这个法案并且运用后,审计师更加合规了,投资者的信心也更加的坚定了。随后在2007 年 5 月法案进行了修订与完善,颁布了第五号内部控制审计准则(AS5)。在2006年日本也颁布了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

在我国虽然已经对这些有了一定的发展,但都主要集中于美国AS2 和AS5等国外文献,然而在审计操作中受限于成本以及效率的因素的影响,对于进行整合审计和全面的内部控制审计的探索还没有人去涉足。为了跟随世界的发展进步,我国必须要吸收以美国为代表发达国家的成功秘诀,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妥善解决。

三、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整合时的问题

(一)易出现舞弊行为

实施整合审计是复杂的,要重点注意舞弊行为,避免出现重大错报危机。注册会计师的应在风险的指引下进行审计,对于出现的问题要运用合适的方法努力的去解决。另外还需要拥有辨析舞弊风险的能力,例如舞弊的目的及开展舞弊行为的条件,还要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能否自行解决风险。

(二)审计的独立性受到威胁

注册会计师审计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独立性。任何的某个会计师事务所都不能同时既担当某个被审计单位的评价工作,还同时兼任其管理咨询的工作,审计准则对这一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必须要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到审计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业务流程太随意

整合审计在业务流程上对注册会计师有着严格的标准,但在具体操作的环节上却没有什么固定的规章,如此的话就会出现审计速度降低,抑或是缩小了审计工作的业务范围,从而难以达成整合审计目标。

四、如何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整合

(一)让整合审计中审计证据真实可靠

作为注册会计师应保持较高的职业怀疑态度,特别要警惕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危机。若是认为错报或内控漏洞是由舞弊造成的,就要重新评估,并反复考虑原来已经获取证据的是否还是真实可靠的。

(二)确保审计的独立地位最为重要

第一,现在我国法律对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担任报表和内控审计的规范还很模糊,若能够找到两家事务所来分开负责,便可以确保内控的有效性,也可以使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还能用加强不同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来缩小审计程序结论的分歧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第二,结合权威、知识、激励等角度,成立美国式的监管部门,保护并管理所有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行业。第三,还可以选择采用国资委等第三方付费的方式,都可以保证独立性。

(三)建立整合审计制度规范流程

如今很多的用人单位在进行审计时倾向于整合审计,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应熟悉企业内部控制的有关理论,还需要熟练掌握整合审计的整个审计流程。

为了更好的运用整合审计并使其能够永续发展下去,国家管理部门就应该尽早研究制定一个综合整合审计的计划、实施、程序等多方面的,且能够区别不同行业的具体的指导纲要,吸收国外成熟先进的整合审计成功秘诀,结合我国国情,创新出台个关于审计整合的规范文件,让整合审计更好的为我国所用。

第9篇:财务报表审计论文范文

一、《审计》教材的主论文联盟要变化

2008年教材与2007年教材相比没有本质的变化,但对个别章节进行了增减和修改。主要变化如下:(1)在第5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中,增加了2007年6月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内容。(2)将第6章第六节“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调整到第8章“计划审计工作”的第一节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中。(3)对第7章第二节“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重新进行了梳理。(4)对第12章“审计抽样”的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5)第13章至第17章中个别实质性程序有所修改。

二、《审计》章节重点、难点分析

根据2007年考试情况及考试大纲的要求,2008年审计考试仍应注重审计理论结合实务,以实务为主的考查方式。为此,建议考生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是经常考查简答题的内容。2007年的考试中职业道德的内容仅在业务质量控制的简答题中有所涉及,并没有直接命题。因此,在2008年的考试中考生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既要把握好客观题,也要掌握好简答题。应做到根据题目所描述的具体情况,分析判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是否违反职业道德。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掌握,应特别关注独立性、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和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等具体内容。

(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业务质量控制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的管理标准,是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证相关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遵守相关技术准则(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所制定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尽管在2007年的考试中,对该内容考查了简答题。但对于业务质量控制要素及其内容考生仍应掌握;特别是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和保持、业务执行和监控等内容。

(三)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划分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2008年的审计考试大纲中要求考生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由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的会计报表审计最终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这也就注定了区分管理层、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的重要性。应该说,注册会计师只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鉴证人,并不是保证人,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才是会计报表的保证人。考生应特别注意将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划分与具体审计案例结合进行分析,并能够正确运用相关的司法解释。在这里考生应明确:第一,注册会计师只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审计,保持合理的怀疑,才能履行好审计责任;第二,注册会计师无论怎样努力也难以做到绝对保证,只能做到合理保证。

(四)审计具体目标一是管理层对会计报表的认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管理层批准报出财务报表,就意味着对财务报表作出了认定。认定包括对交易和事项的认定;对期末账户余额的认定和对列报的认定。这部分内容属于重要的审计理论。考试题型也多样化,既可以考查客观题,也可以考查简答题甚至综合题。但近年的考试中,单独考理论的内容比较少,对这部分知识的考查主要是理论结合实务,也就是要求考生应做到将认定目标理论与重要项目的实质性测试程序相结合,融会贯通。近年考查的简答题经常针对所列示的各项认定,要求列示出注册会计师为实现各认定的审计目标应实施的最常用的实质性程序。二是审计具体目标。对认定、目标和审计程序的三者的关系可简单描述如下:

转贴于论文联盟

审计目标是基于审计总目标和管理当局的认定推论得出的。要实现审计目标,必须实施具体的审计程序,最终才能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考生应将审计目标理论与财务报表各业务循环的具体审计实务(13-17章)相结合,融会贯通。这论文联盟部分知识可以考查各种题型。如在近几年的客观题中经常针对注册会计师要实现的审计目标,列示若干审计程序,要求考生指出其中恰当或不恰当的审计程序等。

(五)审计重要性审计重要性,属于审计理论中的重点、难点和考点,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考生应掌握:第一,审计重要性的含义;第二,审计重要性的运用。对于重要性的运用应重点把握两个方面,首先,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在财务报表层重要性水平和账户交易认定层确定重要性水平;其次,在评价错报影响时,如何考虑重要性。

(六)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思路根据有关风险导向的审计准,可以将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思路归纳如下:第一,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足够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该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的询问、分析程序以及观察和检查程序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就是风险评估程序。第二,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b(这里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七)财务报表审计中了解和测试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理论知识属于重要的知识。考生应将内部控制理论与各业务循环内部控制的实务结合起来,融会贯通。考生还应把握好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例如2005年的第二个综合题,资料中描述了注册会计师所了解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要求考生能够指出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提出改进意见,进而确定控制测试程序,指出涉及的相关认定等。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有重大缺陷和执行失效的地方,就是会计报表存在或很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漏报的领域。

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的风险评估程序中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以评价其设计的合理性及是否得到执行,最终确定是否准备信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确定是否实施控制测试程序以确定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控制测试是注册会计师在设计实施进一步程序可以执行的程序。通过控制测试以确定注册会计师预期信赖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运行,最终确定通过实质性程序应获取的保证程度。

(八)审计抽样2008年考试大纲要求考生掌握审计抽样。而且在近几年的考试中客观题和综合题均涉及了审计抽样的知识。考生应在掌握好审计抽样基本概念的前提下,掌握注册会计师如何在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中设计样本,选取样本,以及对样本结果的评价。

(九)各业务循环主要账户的重要实质性测试属于重点、难点和考点,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近几年所占分数较多,充分体现了突出实务的命题原则。考生应注意:第一,将主要账户的认定目标理论与实质性测试程序结合;第二,掌握好函证、监盘、截止测试、分析程序等;第三,还要特别注意掌握好有关的会计知识。

(十)完成审计工作这部分内容主要体现在今年教材的第18章,属于非常重要的内容,不仅涉及审计准则,还涉及到一些会计准则,在考试中,各种题型均可涉及。考生应从以下方面掌握完成审计工作的内容:(1)期初余额。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的情况下,由于期初已存在的余额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而且可能对本期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关注期初余额,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其不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为此,考生应明确期初余额的性质、审计程序及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2)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不仅要审会计年度内的交易事项,还要考虑所审会计年度之后发生和发现的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产生影响的事项,即期后事项。考生应明确期后事项的含义和种类;各时段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及其所采取的措施。(3)差异调整表和试算平衡表的编制。考生应掌握好调整分录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