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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企业价值评估精选(九篇)

矿业企业价值评估

第1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矿产权;评估;问题

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矿产资源是本,矿业权是其表现形式;矿产资源资产从形式上讲属于经济范畴,而矿业权从形式上讲属于法律范畴。 作为矿业权市场巾的社会中介组织一一评估机构所提交的评估报告,对一个具体的评估对象作出的评估结论,将直接影响到陔矿业权交易双方的利益。因此,矿业权评估行为必须严肃、科学、客观、公正,不能主观臆测,更不能人为篡改数据。完成一项矿业权评估工作, 大致需要经过以下4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评估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接洽、洽谈评估收费及制定评估计划等, 这些需要项目负责人逐一落实。作为一名具体的评估人员, 主要应明确两点:一是评估目的,二是评估对象和范围。

1.1 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与评估委托人密切相关。要弄清评估目的,首先要分清出让和转让问题。

(1) 出让

目的是为矿业权管理机关出让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 委托方只有一个, 即矿业权管理机关。

(2)转让

目的是为矿业权人之间的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分立、重组改制、出售, 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委托方也就是原来的矿业权人。

采矿许可证过期,需要重新换证,对于从没有交过采矿权价款的,实质上就是出让,目的是为企业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 国家矿产管理部门为完善采矿权价款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矿山企业扩大范围,对于扩界部分来说也就是出让;企业破产主体灭失,委托人可以是事实上的经营者,这种情况实质上就是转让。

1.2 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即采矿权、或探矿权。对于评估范围,采矿权除给出一个拐点坐标外, 还要明确开采标高、深度。探矿权评估范围一般用极值坐标表示,但在明确勘查区具体工作量时, 往往要把极值坐标换算成直角坐标。

2 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整理阶段

在明确了评估目的以及评估对象和范围后, 针对这些情况进行资料收集, 不同的矿业权评估需要收集的资料也不同。采矿权评估要根据已开采和尚未开采情况进行收集,探矿权评估要在明确评估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收集。应注意所收集的资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 编写评估报告阶段

3.1 评估报告格式

不同的评估方法,其评估报告的格式也不同。如采矿权评估中, 收益法与贴现现金流量法,在“矿业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一表中应根据财务指标计算过程中的参数选取及各参数之间的关系来设计表格格式。再比如“矿业权评估价值汇总表”, 要根据矿业权评估的具体情况设计格式,应与其他资产评估表格格式有所区别。

3.2 评估报告内容

不同矿种,其评估报告的侧重点也不一样。一个好的评估报告应前后呼应,而且要避免重复描述。现就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某个具体方面应注意的问题讨论如下, 以便在实际编写报告中加以对比。

(1)在出让的情况下, 描述的是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受让方; 而在转让的情况下, 描述的是评估委托方及被评估矿山简介, 这是采矿权评估报告中的第一个不同之处。采矿权受让方应简单描述, 主要内容应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 而被评估矿山简介是对已开采矿山的描述, 主要侧重点在历史沿革上,要区别于矿山建设与生产情况的描述。

(2)评估基准日的选择。在选择评估基准日时应注意两点, 一是不远于委托评估行为成立前两个月,另外还要考虑评估确认申请日不超过评估基准日六个月,要避免评估基准日远离委托行为, 特别是现场勘查阶段结束之后, 更不能在报告提交之后, 因为评估利用的数据是现时数据,用现时数据代替未来有背于评估基准日确定的意义。

(3)评估原则。《矿业权评估指南》中的12条原则,有些适用于探矿权评估, 有些适用于采矿权评估,不同的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则也不同。

(4) 评估依据。矿业权评估除共同依据外, 其他依据应与评估报告的附件相适应。

(5)采矿权评估应侧重描述的是矿区地质(地层、构造、岩浆岩)、矿床(赋存情况)、矿体、矿石(质量、有益组分、有害组分)、测试、采矿实验等方面,而探矿权评估主要陈述的是区域及勘查区地质、矿产资源条件以及勘查区内找矿前景及预测结果。

(6)在评估方法及有关参数选取之前, 有一个细节不能忽视, 即采矿权评估要重点描述矿山建设及生产情况, 探矿权评估要重点描述地质勘查工作及成果。

(7)评估方法。目前主要采用五种方法。采矿权评估中贴现现金流量法用的比较多, 大部分出让项目以及转让中的改扩建项目都要用这种方法; 收益法一般适用正常生产矿山, 多年老企业、财务资料稳定时用此方法。

(8)评估参数的选择及确定(主要涉及采矿权评估)。

A.评估基准日利用储量。主要采用矿产资源储量批准书或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的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矿产资源储量批准书批准的是地质报告中的储量,一般无变动;而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认定的是截止至某一日期的储量,储量认定截止日至评估基准日之间有时会有储量变动。另外, 对于333和334储量类型, 要考虑可信度取值在0.5~0.8之间。

B,生产规模。生产规模的选取除考虑与储量规模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外, 还要考虑与其他参数的选取相适应。

C.矿山服务年限。注意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矿以及石油、天然气的矿山服务年限计算时的区别。

D.采矿及产品方案。要描述是露天开采还是地下开采, 采用哪种采矿方法, 最终产品是原矿还是精矿。

E.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注意项目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关系,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期贷款一利息一流动资金(这里的流动资金不同于评估中测算的流动资金)。

备费用。

F.回收固定资产的残(余)值。某项固定资产在完成一定的服务年限后,会保留余值或残值,两者不能同时描述。

G.流动资金估算。一般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注意几个资金率的选择。

H.销售收入。包括两个重要指标, 一个是产量,另一个是价格。价格应与产品方案相匹配。要注意收集当地的市场销售价格。

I.所得税。应注意考虑地方优惠政策。

4 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 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矿业权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 在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时, 应保持实事求是、诚信的态度,对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应认真思考,在合理的情况下对报告加以修改,最终出具高质量的矿业权评估报告。

第2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 采矿权;作价出资;热点难点

矿业权作为一种民事财产权利,是依据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权能而派生的权利。《物权法》将采矿权确定为独立于所有权的用益物权,规定可通过矿业权交易市场实现采矿权价值的最大化。由于矿业权市场的不确定性,宏观制约因素很多,实务操作中,受矿业权的面积、范围、质量、可利用程度、区位等影响,造成采矿权不能顺畅流转。2008年之前的五、六年间,山西的煤炭采矿权市场同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一样,持续火爆,呈现出多年来稀有的采矿权流转市场活跃的局面。随着金融风暴及经济危机的深入,山西的煤炭产权交易市场也是冰火两重天,进入不可置信的“寒冬”,同时,由于山西的煤炭采矿权流转市场缺乏历史统计数理模型的分析和整理,在采矿权评估市场上,往往无法给出一个相对稳定的估值区间,严重制约着煤炭采矿权交易市场的发育和成长。尤其是获得采矿权的民营煤矿企业急需通过二级市场来实现其投资价值时,面临诸多困境,不仅制约着山西煤炭资源整合战略目标的实现,也成为当前影响山西煤炭资源资产化、矿权资本化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采矿权作价出资制度的现状分析

现行的《矿产资源法》是1996年修订的,该法对采矿权的流转采取了需行政审批的立法体例。其立法宗旨,是对采矿权的作价出资暗含着否定或禁止流转的立法导向,在矿权立法上,毫不避讳地把采矿权界定为一种行政(许可)权。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颁发实施《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对采矿权流转采用了有条件地适度松动的立法选择,但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自由依然受到严格的限制,规定采矿权转让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之后,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采矿权人的处分方式。这是国家第一次在政府规章层面规定采矿权人作价出资的规定。之后,在修订后的《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但对非货币出资的形式有严格的要求,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二是可以依法转让;三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明确禁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年2月15日)也从财务账务处理角度,将属于无形资产的采矿权入账、摊销作了详细的操作说明。

《物权法》作为为我国市民生活提供物权保障的重要法律,它明确将采矿权从行政许可权彻底转向了具有财产价值属性的民事用益物权。《物权法》的立法规定,与第三次修正后施行的《公司法》第27条将采矿权作为股东出资方式隐含着一脉相承的吻合。

二、采矿权作价出资的热点和难点

现行的《公司法》和《物权法》作为高位阶的法律,虽然对采矿权在二级市场上可以作价出资,但在实务操作中,采矿权人在采矿权作价出资上,尚存在着诸多制度性障碍和操作上的难点。

(一)采矿权评估作价的价值溢价部分确定难

山西是煤炭资源大省和采矿权价值大省,为解决多年来困扰、影响和制约山西频发的矿难,真正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的方法找到一条各方主体共赢的解决路径。山西从2000年前后,借着煤炭市场由买方市场逐步转向卖方市场、煤炭价格一路上涨之势,持续开展了煤炭采矿权流转市场的探索。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明确规定了在山西进行试点,规定采矿权评估作价要“合理评估作价,防止资源资产流失”,这成为山西煤炭采矿权作价遵循的基本原则。

2006年9月30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开始在全国8个省试点推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此后,山西全省区域内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也相应提速,各地本着“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方式,中小型煤矿企业进行了采矿权一级市场的出让。这项工作既涉及国土资源、国资监管、工商管理、税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需法律、评估、会计、税务筹划等中介机构广泛深度参与。在对煤炭采矿权作价出资的评估实务操作中,现行有效的主要操作规范是国土资源部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矿业权评估指南》以及《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在采矿权作价出资估值时,除已经交纳的采矿权价款等实际发生或支出的不变成本外,即是溢价部分。而对溢价部分的标准、幅度等,既要根据煤矿企业的储量测算,也要参考市场的供求关系,估值难度较大。往往在采矿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容易发生较大分歧,尤其涉及到采矿权转让人或受让人一方是国有企业,如何避免国有资产不流失,成为一个难题。而民营煤矿企业,通过借贷融资等方式出让取得采矿权后,急需通过采矿权二级市场的再流转获取收益,就面临着评估作价中,是正当收益还是虚高估价及资源资产流失的博弈和考量。煤炭采矿权作价市场恰如纷繁复杂且多姿多彩的世俗生活,无法遵循固定的逻辑,只能符合生活逻辑。所以,在山西,法律这种为人们的行为提供理性模式的上层建筑,急需为世俗生活解除后顾之忧。

(二)采矿权作价出资评估中最高限价的“一刀切”作法,实践中遇到了严重挑战

2008年上半年之前,山西为应对采矿权交易市场异常活跃的现实需求,山西有关部门先后就采矿权价款评估作价出台过若干个限价性的规范性文件,其核心即是按照硫分、灰分对应煤炭品种制定最高限价,同时规定,各煤矿采矿权进行作价评估时,根据煤矿企业的实际占有储量的煤层赋存和开采条件、地质勘查程度、交通等因素与分值连乘修正。但这种“一刀切”的政策性规定,现实中往往被残酷、真实而无情的煤炭采矿权流转交易市场所发现和打破。实际交易中,常常出现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和实际交易两个价格或阴阳合同。应当说,政府限价规定的作法,意图是想起到平抑持续上涨的采矿权流转价格的作用,但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推动作用,结果事与愿违,无法实现制度设计者的初衷。这些政策性规定,制度设计者固然也是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出台的,但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即便立法者释放的初衷是善意的,由于我们目前行政管理体制上的过度向上依赖,对市场的反应往往是迟滞的,造成政府的政策规定在频繁活跃的采矿权交易市场面前表现出尴尬而左右为难,势必造成了煤炭采矿权交易阴阳价格的出现,既扭曲了市场信号,又造成了税费的大量流失。实践证明:这种“一刀切”的限价规定,在采矿权作价评估市场上遭遇到了严重而无情的挑战。

第3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矿产资源;上市公司;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6-0179-03

0 引言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我国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企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且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是有偿取得;但国家对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此外,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评估指南》指出:矿区范围内探明的、控制的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均应参与采矿权价款的计算。因此,矿产资源越丰富,采矿权价值就越高,矿产资源型企业为获取采矿权所支付的成本也越高,但采矿权所支付的成本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采矿权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摊销。换句话说,采矿权成本高将降低摊销期间企业的盈利能力。

矿产资源型企业在取得生产前所必需的一切合法手续后,根据地质条件,运用与地质条件相匹配的技术条件开采矿区内的矿山资源(如煤炭、石油、金属等矿产),并通过洗选、冶炼或深加工等生产环节,将产品销售给下游企业。不难看出,对于矿产资源型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资源。资源量的多寡和生产能力的大小决定了其服务年限的长短。资源是其赖以生产的劳动对象,没有资源,资源型企业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后果要么是破产,要么是转产其他产品。

因地质条件和开采技术的变化,矿产资源的开采成本也随之变动。一般而言,随着矿产资源开采深度的加大及开采距离变远,其生产成本趋于上升。同时,因工资水平随经济增长而趋于提高。此外,信用经济的发展使通货膨胀成为常态,因而会导致原材料和生产设备价格上扬。受上述多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总体来看,因矿产资源业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上游,生产所消耗的成本远低于其价格上涨的程度。所以,如果不是供求严重失衡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等特殊原因,矿产资源型企业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受益者。

而在众多矿产资源中,煤炭资源的优势尤为突出,其供需具有的广泛性与普遍性,为拉动了此类上市公司的发展带来优势。这就使得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更尤为重要。

1 矿产资源类上市公司资产评估

1.1 矿产资源类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意义

一般而言,自然资源具有稀缺和不可再生的特点。目前,中国92%以上的一次能源、80%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来自于矿产资源。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国将主要依靠本国的矿产资源来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使得资源开采业具有持续发展的基础。

2003年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新颁法规已部分体现了新的立法精神,矿产资源的管理将更为规范和市场化,这也使得用市场眼光审视资源类上市公司变得可行。

矿产资源类企业依托矿产资源而发展,于是在对其进行资本评估时,必须要考虑到其行业特征。

资源类上市公司的特点是:(1)处于价值链的最上端;(2)自然禀赋是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第一要素,商品价格是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第二要素;(3)许可证制约公司利润空间并按级差地租的原理定价。

矿产资源类企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对于矿产资源的可采储量及该企业所掌握的矿业权。其次,资源类上市公司的发展将受到其经营的主体结构的影响,由于大多矿产资源的再生需要很长的时间,于是,不同矿产资源上市公司不得不在自我发展中,寻求更多的突破口,如对于非资源的投资等等。

于是,对于矿产资源类企业的资产评估对于其能持续有效地经营提供了数据依据,也为经营者提供了决策依据。

1.2 矿产资源类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几个指标

对矿产资源类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主要从其所掌握的资源矿业权来评估。以下为一个常用的评估指标:

(1)剩余可采储量;

(2)经济价值(=剩余可采储量*XXXX年煤炭价格);

(3)每股经济价值(=经济价值/总股本);

(4)单位投入经济价值=每股经济价值/股价;

(5)每股盈利能力=利润总额/总股本;

(6)吨煤净利润=净利润/原煤产量;

(7)剩余服务年限=可采储量/XXXX年原煤产量。

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时,可以运用单个指标来进行评估,也可使用组合指标进行评估。但是运用单个指标进行评估的意义不大,一般都采用运用组合指标来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2 煤炭资源上市公司资产评估

2.1 煤炭资源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

不同煤炭上市公司在业务结构上不尽相同,但要么是煤炭开采业的附属业务,要么在产业链上依附于煤炭主业,具有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结构已经成为煤炭类公司的生存基础。如国阳新能和盘江股份有较大量煤炭系外购进行洗选加工,金牛能源少量外购原煤进行洗选。

以下以大同煤业为例,分析煤炭行业的行业地位。

表1 煤炭行业各股对比

代码简称总股本(亿股)实际流通A股总资产(亿元)排名主营收入(亿元)排名净利润收益率排名

600395盘江股份11.032.6975.961511.0316454.811

601001大同煤业8.373.31134.241020.459218.602

600121郑州煤电6.293.6147.67209.731893.743

601918国投新集18.503.52151.70913.181577.684

000780平庄能源10.143.9141.14227.272076.325

000983西山煤电24.2411.32185.2529.93644.026

601699潞安环能11.513.83180.54639.09530.427

900948伊泰B股7.32190.52419.421130.228

600123兰花科创5.715.71102.731414.071422.379

601088中国神华198.9018.002920.61271.57117.1210

002128露天煤业8.501.5744.502110.161713.0011

600348国阳新能9.629.62115.131344.8235.1212

000937金牛能源7.887.88120.191122.1480.6413

601898中煤能源132.5915.18972.32299.63214

000159国际实业2.411.4919.49240.802815

600971恒源煤电1.880.9352.73186.432116

600997开滦股份6.173.30118.001219.801017

000552靖远煤电1.780.926.00280.942718

600508上海能源7.232.7275.191615.701319

601666平煤股份10.754.37172.45729.24720

000968煤气化5.145.1449.07197.831921

600188兖州煤业49.183.60330.14344.32422

600381ST贤成3.061.613.70290.122923

000835四川圣达2.351.777.31272.112524

600652爱使股份5.065.0638.97234.052325

000933神火股份5.005.00156.36817.791226

000723美锦能源1.400.7612.61261.992627

600179黑化股份3.901.8418.63254.422228

600740山西焦化5.664.2055.71174.012429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煤炭类上市公司同比其他上市公司具有更强势的控制力,净利润收益率也是节节攀升。

2.2 从财务分析看煤炭资源上市公司

以大同煤业为例,其历年的财务指标如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所示。

表2 大同煤业历年简要财务指标(1)

每股指标(单位)2009-06-302009-03-312008-12-312008-09-30

每股收益(元)0.87000.65002.40001.4900

每股收益扣除(元)0.87000.66002.39001.4900

每股净资产(元)8.62208.23007.58005.940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净资产收益率(%)10.07007.930031.680025.1500

每股资本公积金(元)2.19872.19872.19872.25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2.83032.45831.99472.209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53640.69204454.08839519.60681122.44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投资收益(万元)――――――――

净利润(万元)72658.2454629.42200993.27125051.16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3 大同煤业历年简要财务指标(2)

每股指标(单位)2008-06-302008-03-312007-12-312007-09-30

每股收益(元)0.78000.20000.89000.4000

每股收益扣除(元)0.78000.20000.85000.4000

每股净资产(元)5.18004.80005.34004.360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净资产收益率(%)15.07004.270016.62009.2400

每股资本公积金(元)2.24322.24322.19872.2031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1.46221.15860.82250.828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399119.48185734.24510943.92351426.98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投资收益(万元)-37.95――――――

净利润(万元)56761.6817146.7174238.2133727.67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4 大同煤业每股指标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每股收益(元)0.87002.40000.89000.7100

每股收益扣除(元)0.87002.39000.85000.7100

每股净资产(元)8.62207.58005.34004.1100

每股资本公积金(元)2.19872.19872.19872.1987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2.83031.99470.82250.571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1.18045.15000.79821.5146

每股现金流量(元)0.02590.2499-0.43502.3295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5 大同煤业利润构成与盈利能力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53640.69839519.60510943.92393014.64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经营费用(万元)68596.0297238.89106980.1696607.34

管理费用(万元)19971.6354376.8535609.9418430.39

财务费用(万元)6562.189317.727414.684070.90

三项费用增长率(%)32.347.2825.9320.33

营业利润(万元)125735.78362484.28119969.0374653.92

投资收益(万元)――――――――

补贴收入(万元)――――――――

营业外收支

净额(万元)-1076.13-895.311448.13-705.67

利润总额(万元)124659.66361588.97121417.1673948.25

所得税(万元)31306.5690272.7630893.2021359.39

净利润(万元)72658.24200993.2774238.2149160.06

销售毛利率(%)50.9964.2154.9251.41

主营业务利润率(%)――――――――

净资产收益率(%)10.0731.6816.6214.30

资料来源:东方财富网

表6 大同煤业经营与发展能力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存货周转率(%)6.098.868.868.56

应收账款周转率(%)13.4845.7760.3548.78

总资产周转率(%)0.340.790.660.66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3.6664.3130.0124.92

营业利润增长率(%)6.73202.1560.704.11

税后利润增长率(%)28.01170.7451.019.55

净资产增长率(%)66.5441.9929.95141.08

总资产增长率(%)32.6154.1116.56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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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大同煤业资产与负债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资产总额(万元)1367718.421261869.55835711.24716999.99

负债总额(万元)410910.48400829.47335365.45350857.97

流动负债(万元)313154.85297773.84198244.97205621.05

长期负债(万元)――――――――

货币资金(万元)344412.96342237.45321167.34357570.45

应收帐款(万元)40544.4326741.539938.956993.36

其他应收款(万元)43897.1221818.0884058.0023081.83

坏帐准备(万元)――――――――

股东权益(万元)721555.56634374.04446770.37343799.91

资产负债率(%)30.043434.919340.129348.9341

股东权益比率(%)52.756149.255053.459847.9497

流动比率(%)1.87301.65982.26492.0435

速动比率(%)1.75731.53642.10791.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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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大同煤业现金流量

财务指标(单位)2009-06-302008-12-312007-12-312006-12-31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万元)472423.29914743.47519075.66436129.85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98787.33430643.9166803.97126752.37

现金净流量(万元)2175.3720920.11-36403.10194949.37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长率(%)-64.62544.63-47.2996.35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与主营收入比(%)104.1404108.9603101.5915110.970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比(%)――158.724073.7970241.0252

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比(%)――7.7106-40.2138370.7047

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万元)-86340.48-438084.33-86969.92-63435.38

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万元)-10271.4828360.54-16237.161316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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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同煤业自06年上市以来,依托煤炭行业的发展,其股价也是不断出现波动,但总体上还是有较强的势头。其资产评价可以从其财务分析数据着手,同时动态的分析其股价也是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步,这将直接关系到评估出的数据是否具有时效性与有效性。

3 结论

本文对考察矿产资源类行业提供了分析框架,但因矿资源价格波动性较大,因此基于静态价格的分析难以及时反映出资源真的盈利能力。此外,资源型企业发展战略调整也使上市公司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只有结合行业与公司的具体情况才能更翔实地判断资源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编.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2]郭云涛.中国的发展必须突破能源制约[J].中国煤炭,2005,(3).

第4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一、认真做好审前法规的准备,做到有备而战。

在对改制企业进行审计之前,首先应充分熟悉了解国家在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方面的有关文件规定。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深入进展,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大量关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方面的规定。为搞好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重点掌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办法》(财企〔2003〕233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备而战。审计人员既要熟知这些法律法规,同时又要充分理解文件精神,从三个有利于的角度思考发现的问题,用的眼光看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的发展观指导审计实践。

二、审查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履行程序情况,从总体上把握改制全过程。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履行的程序主要有:制定改制方案、报经批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原企业经营者责任审计等。审计人员一要审查改制方案是否经过主管部门批复。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要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要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财务审计应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其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逐笔逐项审核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审计报告一并提交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作为改制方案依据,其中不合理的减值准备应予调整。国有独资企业实施改制,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已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凡国有产权转让价或折股价的,该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和已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必须交由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负责处理,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采取清理追缴等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国有控股企业实施改制,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资产和已核销的各项资产损失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与其他股东协商处理。四要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五要审查改制企业是否进行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在改制前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组织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不得以财务审计代替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财务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应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承担,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文件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三、关注改制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做到突出重点。

审计人员在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审计中,既要从总体上把握改制的全过程,又要充分关注重点环节、关键部位,从而达到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的目的。审计人员一要关注企业改制方案是否齐全。改制方案应具备以下要素: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出让标的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如果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应当附送债权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决议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审计人员尤其是要关注职工安置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是否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是否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强迫职工将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用于对改制后企业的投资或借给改制后企业(包括改制企业的投资者)使用。

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二要关注改制企业清产核资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有无任意核销企业资产、债权行为,在企业改制后再进入企业,从而降低国有股权。三要审查资产评估是否按照法规进行,有无人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尤其是土地、无形资产、没有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实物资产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资产,改制后的企业不得无偿使用;若需使用的,有偿使用费或租赁费标准应资产评估价或同类资产的市场价确定。非国有投资者以实物资产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资产评估作价参与企业改制,由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非国有投资者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对双方进入改制企业的资产按同一基准日进行评估;若一方资产已经评估,可由另一方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复核。企业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经土地确权登记并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备案。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批手续。企业改制涉及探矿权、采矿权有关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以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26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改制必须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探矿权、采矿权的处置方式,但不得单独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涉及由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处置审批手续。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探矿权、采矿权,必须经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采矿权评估结果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并纳入企业整体资产中,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后处置。四要审查资产评估日与企业设立登记日之间利润的归属。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2002年7月27日财企〔2002〕313号)第八条规定:“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自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交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企业超过有效期为注册登记,或者在有效期内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 据此,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经核准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自评估基准日起,到公司制企业注册登记,1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如属于改制前(评估基准日到改制基准日之间)净资产变动可分下列情况处理:(1)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至新企业注册登记日期间,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原则上应上交原股东,转入“应付利润”科目,经原股东同意,也可列入股份制企业的资本公积,留待以后增资扩股时转增原股东股份。(2)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至新企业注册登记日期间,企业因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如由原股东承担的,应借记“应付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由原股东当期或从以后分得的股利中补足。(3)企业因评估基准日与新企业注册登记日存在时间差,导致依据评估结果进行调账的日期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确认日不一致的,在评估基准日到调账日的期间,原评估资产数量减少的,减少部分原评估确认的差额,不再调整账面价值;如资产价值增加,增加部分则按照取得资产的实际价值,确认其账面价值。

第5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矿产企业 资产评估 监督管理 质量监控 评估团队

在社会经济活动者,投资者一般寄希望于遵从独立、客观性的资产评估中介结构,以其专业、公允的资产评估结果为矿产企业与投资人提供科学化、专业化的评估意见,以此满足各方的需要。影响资产评估的因素众多,有内外因素,也有评估阶段性的因素,这些环节都会因一些差错而影响一个企业资产评估的准确性。

一、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的质量监控存在的问题

资产评估业在我国仍然是一个新型行业,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评估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内部监管不力等,造成许多资产评估听凭利益的摆布,无法衡量其公允的价值。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随后的欧债危机,大批矿产企业因爆发财务危机而破产重整就是明证。

(一)人员素质低

目前,资产评估中缺少相关素质人才进行公允计量的判断,他们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素养已经难以适应发展日新月异的社会的需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市场经济促使部分财会人员走向利益的极端,在经济利益面前,他们没有坚定自身的职业道德,而选择向“罪恶的金钱”低头。从目前调查可知,我国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缺乏职业理想和从业道德,在某些时候,一些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在面对国家利益、单位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很好的坚持职业道德,做出违反我国法律和会计职业要求的行为。

(二)组织结构与相关法律建设滞后

由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推动矿产能源企业的起飞,大批大型的矿产企业纷纷抢占市场份额,在这一波企业并购、狂欢的浪潮中,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例如资产评估制度,许多资产评估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自然在人事、利益分配及评估结果都要受制于主管部门,难以作出独立、客观、公允的评估结果。在法律建设上,没有一部资产评估法,也缺少统一、规范的资产评估准则,这就造成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因主管部门的不同,评估时所采取的技术标准不一,评估结果也就无从比较,难以给予公众一个有效的评估结果。

二、完善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的质量监控体系

08年的金融危机已经让矿产企业明白不注重资产评估的准确性、有效性,将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对此,需要改变企业先前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借着这一个危机,将其转化为我国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的改革,逐渐和国际资产评估系统接轨,加速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步伐。

(一)确保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地位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像西方权力部门中的“司法”,在执行职权上,应保持独立性。在法律上,确保资产评估结构与律师事务所一样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以法律具体规定;在行政管理上,各个行政机构应当放权自身统辖的资产评估机构,让其回归市场,由市场决定;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分类管理,由于资产评估涉及范围众多,例如物价、土地、商标、建设、财务、信息等方方面,为了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能力与独立地位,就应当实施分类管理,在此前提下,有我国的资产评估协会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同时制定资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

(二)健全资产评估机构全程监控体系

对于解决这些问题的首要方法,我认为应当从矿产企业资产评估机构监控上进行着手,健全相关体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体系。在采取全程质量监控体系之前,应当做好物质、人才及组织上的准备工作。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机构首要推进会计核算电算化,这是目前最规范的会计体制,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做好事前事后工作,在会计资金运行时,认真审核,出票时,严格把关,这样就可以做到监控会计资金;最后将相关会计核算的信息进行会计公允价值计量,通过内部的规则将它在一定时间内准确公布于社会。其次,做好企业会计系统的安全保密控制工作,任何事物的实施,不仅要考虑它的成功运行为企业带来多到的受益,而是要慎重的考虑会计信息的安全问题。

评估机构全程监控体系涉及事前、事中、事后监控:事前监控。事前监控主要是联络、计划方面的工作,具体包括:明确评估项目业务基本事项、签定业务约定书、确定该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制定评估工作计划。事中监控。对于一个资产评估项目而言,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评估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灵魂,具体包括: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制定科学的操作方案、评估培训、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和整理、整理评估工作底稿、评定估算、出具评估报告、四层跟踪监控。事后监控。事后监控主要是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归档的工作,在这一阶段中,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机构提出评估时的一些技术、管理上的不足,进而通过讨论,以此弥补其不足,不断完善矿产企业资产评估监控体系。

资产评估是最有效的矿产企业内部监督手段之一,这在推动企业现代化起到非常巨大的作用,同时也促使建设国家化的矿产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成型和建立关键,为完善银行矿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凤元,符建华,易晓微.分行业公允价值相关性实证研究――基于A股市场面板数据[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3

[2]崔劲.抚今追昔 开拓创新――回顾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发展历程[J].中国资产评估.2010

第6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会计学院辽宁·大连)

摘要:资产评估是确定资产价值,便于企业开展决策的重要途径。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矿产资源作为一种耗竭性资源,如何利用及客观评价当今矿产资源已成为业界的首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矿产资源的内涵、矿产资源资产评估的理论基础并对有形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分析阐述。本文通过分析与介绍,对矿产资源资产的评价与评估做出详细的界定。

关键词 :资产评估;矿产资源;矿业权

一、矿产资源资产的含义

众所周知,矿产资源是经过亿万年形成,存在于地球表面的不可再生的资源,其形态包括固、液、气多种。由于这些矿产资源对人类有可利用价值,因而国家将矿产资源作为国有资产来管理和控制,并建立完善相应法规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例如我国不允许随意开采矿产资源,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矿产资源从定义上来讲指的是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开采利用的天然物。我国矿产资源资产的评估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6-1997年,基于第一部《矿产资源法》对我国评估行业进行定义,并于1995年依据《地质勘查成果资产评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将勘查结果作为无形资产来处理;第二阶段,依据相应法规对矿业评估制度与流转制度进一步完善,将矿产资源的评估方向确立为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值的评估。

二、矿产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理论

1.矿产资源资产的特点

(1)矿产资源是经过漫长年代形成的不可再生资源,或者说不可在现有条件下形成。人类对其利用的过程就是它的消耗过程,是耗竭性的消耗。

(2)矿产资源大多埋藏于地下或海底,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同时,其所处的地理位置较为复杂,只能通过勘探来获得,其过程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3)由于资产资源交易过程中会出现矿业权的转让、出让等程序,因而涉及的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开发者、勘探者和投资者之间构成了复杂的权益关系。

2.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构成

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包含三方面:矿产资源本身的价值即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矿产资源的权益价值和投入的劳动价值,其中矿产资源的权益价值和劳动价值统称为外在价值。

(1)矿产资源资产的内在价值。其内在价值主要由矿藏的丰度和品味所决定的,其价值是由大自然决定的,而与劳动的投入无关,即不论投入多少劳务或勘探成本,矿产的丰度是不会改变的。在评估实务中,可根据矿藏的品味来计算资源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2)矿产资源资产的外在价值。矿产资源的权益价值包含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和矿业权权益。矿产资源所有权指的是将所有权出让给他人所获得的收益,其表现形式多为租金,是权利转移的一种表现。矿业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产权,具体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和矿产发现权。矿产发现权指的是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经验进行的脑力劳动,其价值由获得的资源来决定。

①取得矿权的基本成本。基本成本中包含支付员工的薪酬、取得权利所发生的费用、法律咨询费以及仪器设备的租赁费等。

②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于矿产资源是耗竭性的、不可再生的。因而,对资源的开采也是对全球资源的消耗。为了补偿资源的开采所带来的矿藏减少,国家会征收一定的所得用作为补偿。

③由于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因而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这可能会导致周围环境的恶化,造成土壤、水、河流、植被的污染,还可能会导致地下被挖空,造成地面塌陷、山体滑坡等一系列环境恶化。因而,在开发商对矿藏开采的同时,国家会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来补偿因开采矿产而造成的生态失衡、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

3.矿产资源资产评估的实质、评估对象与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本质是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规,采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评估实务中,需要依据资产自身状况、相关市场数据等信息对资产进行评估。

从理论层面看,对矿产资源资产的评估既包括实物形态的评估,也包括非实物形态的评估。因为,矿产资源也是一种资产,无论是其价值评估还是权益资产评估,其评估原则和原理与其他种类资产是一致的。主要目的是衡量评估的价值,为国家经济核算和资产交易提供依据;然而,非实物形态的评估主要指勘探矿产资源和采矿权的评估,即无形资产的评估。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矿业权交易所准备的。

矿产资源资产评估是针对实物形态资产的评估,其持续期限是依据实物的消耗速度决定的;而针对勘探矿产资源和采矿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其评估价值主要依据于政府颁布的许可证使用期限。

在评估实务中,具体的评估方法要依据具体评估对象和目的来确定。针对矿产资源资产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总体来看,这些方法都适用于矿产资源,但矿产资源不同于其他资产,因此在评估实务中要依据资产的属性选择具体评估方法。例如,以矿产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为目的的经济行为多采用收益法;以资产出让、产权交易或融资为目的的经济行为则多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具体方法的选择还需要评估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和个人经验加以判断。

三、影响矿产资源资产价格的因素

1.矿产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可替代程度

众所周知,物以稀为贵,在矿产资源的价值评估中也是同理。矿产资源是耗竭性资源,该资产越稀缺,则可替代性越差,因而其价值越高。同时,我国针对矿产资源设立了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权限加以限制,而且对稀缺资源采取保护性开采政策,从而使资源的价格大幅提高。

2.矿产品供求情况

由经济学中的供求关系可知,在市场需求一定的前提下,供给量一定的情况下,需求越大则价格越高,形成供不应求即有市无价的市场情况,例如金、锑、钼等稀有金属;相反,供给量不变时如果需求减少,则产品价格降低,形成供过于求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存在于如煤炭等廉价矿产资源。所以,矿产资源的供求情况会直接影响其资产价格。

四、我国开展矿产资源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首先,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可以帮助所有者维护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依据我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而非个人,所有权不因土地所有者的改变而改变。在过去的几十年,我国评估行业刚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矿产资源基础薄弱,从而导致了近些年个人开采矿藏现象严重,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生态环境。因此,我国变资源无偿为有偿,保障国家资产不受侵害。

其次,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可以帮助企业核查实物账户与价值账户。众所周知,国家经济建设离不开矿产资源得支持,只有了解国家真实的矿产价值、数量与分布等信息,才能方便国家管理、合理规划发展方向以及制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我国目前已经开启矿产资源的实物账户和价值账户,并为其完善做出努力。

最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矿产行业也陆续出现转让等经济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偿转让勘查成果、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权必须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所以,矿产资源资产评估是我国经济发展所不可缺少的,为矿产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矿产资源作为一种耗竭性资源,矿产资源评估对于资源的利用有着促进作用,不仅能提高利用效率,也能促进矿产权在市场上的流转。我国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因而,需要我国学界及评估界进行实践探讨,研究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李光明.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国农业大学,2005.

2.范振林,矿产资源核算研究.中国矿业,2014(8).

3.Hotelling H.The Economics of Exhaustile Resour-ces. Journal of Politional Economy, 193 1, 39(4).

第7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 兼并重组; 整合; 资产管理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大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等文件精神,山西省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大省属煤企为主兼并重组整合地方小煤矿的工作,拉开了煤炭资源整合的序幕。这对山西省的五大煤企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五大煤企在兼并重组整合中收购方式大多为实物资产收购,而如何做好资源整合和新公司的资产管理,笔者认为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能否成功的关键。

一、如何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概述

(一)资源整合资产的概念

资源整合新公司的资产主要是指五大煤企整合收购回来的实物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等。

(二)资源整合资产管理的目标

资源整合新公司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企业总资产为管理对象,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对企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使企业资产投资最小化,为企业的投资、融资等重大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参与企业的基本运营,减少投资风险,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资源兼并重组整合的深入进行,五大煤企应从前期评估审计、中期资产移交、后期制度完善三个方面做好资产管理。

二、要做好资产管理,首先要做好前期评估审计工作

(一)评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资产评估是煤炭资源整合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被整合煤矿实际情况参差不齐,账务处理不规范、个别存在多次转包,煤矿实际价格与价值出现偏离等状况,兼并企业要做好新公司资产管理,首先要做好前期评估审计工作。

1.资产评估审计能使被整合煤矿情况明了。在资产评估审计的过程中要对被整合煤矿的股东、资产负债、对外抵押或担保、或有负债、资源储量及资源价款缴纳等情况进行清查、核实。这就使五大煤企充分了解了被整合煤矿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实力,为新公司的资产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2.资产评估审计为兼并重组整合进行提供了重要的价值依据,为交易双方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鉴证服务,从而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也为整合双方日后资产移交提供了重要依据。

3.资产评估可以为资产管理规避风险。资源整合的主体基本是山西五大国有煤企,重组整合地方煤矿,关联到许多利益主体,超出市场价格的收购或重组,将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通过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整合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可以避免违规操作,可以为五大煤企在经营、法律和政治上提供一定的风险规避。

(二)如何做好评估审计工作

前期的审计评估工作是关系到资源整合新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而要做好前期的审计评估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审计评估机构选聘工作。选聘中介机构要做到有资质、有口碑。选聘时可从山西省国资委《关于下发从事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名单的通知》(晋国资产权[2008]142号)中参考选择,进行招标选聘,择优录取。

2.做好审计评估机构的协调工作。资源整合是一项局面复杂、系统混乱的工作,每一个项目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如协调不好将严重影响审计评估的进程,作为资源整合的兼并方五大煤企要派好协调员,对遇到的不同问题,及时协调与汇报。

3.做好审计评估结果后期的审核工作。审核后的审计评估结果是资产移交、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要求进行。

三、要做好资产管理,其次要做好中期资产移交工作

当资源整合前期的评估审计工作完成后,接下来要与被整合煤矿进行资产的移交工作。因被整合煤矿涉及到的资产除实物资产外,还有采矿权(资源储量);而被整合煤矿的财务工作大多非常薄弱,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相对较差。因此要想做好资源整合新公司的资产管理,必须使资产移交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好移交工作,可以参照西山煤电集团《关于加强整合地方煤矿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西山煤电发[2010]406号)从资产移交人员、资产移交范围、资产移交程序几个方面进行。

四、要做好资产管理、要做好后期制度完善工作

资源整合的最终结果是由五大国有煤企控股,由地方或个人参股成立新公司。成立后的新公司一般股东结构复杂,要做好资产管理,五大国有煤企首先要处理好与地方或个人股东的关系。其次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将制度完善。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

被整合煤矿最初一般属民营性质,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资源整合工作后完成,主要以国有企业控股、民营或地方企业参股形势存在。财务管理目标转变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主体、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改变。资源整合新公司成立后,应建立以法人代表为核心、以专职管理人员为依托、以分级负责为手段,以全员参与为目标的资产管理模式;应定期举办资产管理重要性的培训与教育,使每个参与资源整合人员都明白资产管理不仅是资产管理员或某个人、某个部门的事,而是每个人的责任,自上而下提高理念和意识,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资产管理,从而做到尽可能地保护资产的完好,做到物尽其用,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分级管理、归口统一核算

资源整合新公司资产应实行“分级管理、归口核算”。财务部门从资产价值形态来反映资产的增加、减少等情况,并与各资产使用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资产的总账、分类明细账、使用卡片和其他凭证等,保证账实相符;应按照《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等会计制度建立核算制度,与集团核算体系接轨,统一核算方法。对于资源整合新公司首次建账情况,建议以核准后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产原值、净值入账。

(三)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1.规范资产入库登记制度,严把数量、质量关。新公司要对计划购置的设备,在设备的规格、型号、内部配置及其他技术要求方面做细致的验收,必要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验收,提高实物资产验收工作质量。

2.规范资产保管清查制度。资源整合新公司成立后机电、计划、财务等部门应联合开展实物资产清查,掌握实物资产盘存和使用的真实、准确信息。根据清查情况,财务部门依照集团会计核算办法,对资产准确入账,同时对清查后的实物资产开设实物资产登记簿,逐个填写实物资产卡片,各部门留存备查簿。备查簿每年清查盘点后及时更新数量、型号等情况,并将备查簿上报所属区域性管理公司备案,接收管理公司各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切实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资产的保管工作应有资产管理员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员除了对保管的资产要数量清、规格清、存放有序以外,还应建立资产保管的规范统计、资产的维修登记、报废鉴定登记。在资产的定期盘点中,资产管理员应认真撰写现有资产的存量和结构等情况的报告,对闲置的资产和利用率低的资产提出合理调配计划,使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情况有系统的了解,从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3.完善资产维护保养制度。资产的维护保养应实行全程管理,责任到人,如何维护和保养一般在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中往往只有条款式的规定,对细节描述不清。资产管理员应按资产的类型、技术要求、操作规程等对资产的维护保养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车辆和专用设备等贵重、精密的资产要加强操作规范,加强定期的维护与保养,保证资产的安全使用;资产管理员要制定资产维修计划,检查并改善资产的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延长国有资产的使用寿命。

4.规范资产的领用交回制度。完善资产转移手续,新购置的资产出入库时,要让资产使用单位和使用人进行确认,填写固定资产交接证明单,交接证明应标明该资产的名称、编号、金额、使用单位或人员等情况,按需设置份数,并及时交付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内部调拨的资产达到报废状态时,在移交前,应对照出库单先查验后移交,资产移交的双方在数量、质量和规格等方面进行确认。资产内部调拨以调拨单的形式,资产交回以入库单的形式详细记录资产转移情况。根据各资源整合新公司资产实际需求情况,还应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租赁制度,与兄弟单位互通有无,才能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能。

(四)及时建档,完善资料

加强资产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不断完善资产档案,使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更加规范化。资源整合新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与实物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手段,依托电算化软件,及时直观地了解资产的相关凭证、资料和使用数据,实现对实物资产的有效监控,随时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和使用状况,为资产信息统计上报、资产处置及资产的动态管理等做好基础性工作。

(五)全程监督,实施奖惩

资源整合新公司应将资产管理纳入考核范围,按照相关工作职权和制度的要求,设立专人对资产进行监督,进行奖惩。如只有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制度,没有相关的工作考核监督,资产管理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应奖惩分明,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不当损失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好的,应给予表彰,并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激发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五大煤企应从集团层面加强对资产管理的制度完善和监督,深入各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使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从而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 毛程连,程北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策分析[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6(3).

[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S].2008.

第8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关键词:煤炭企业;资源整合;财务风险;风险控制

一、煤炭企业资源整合概述

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与产能增长的矛盾日趋突出,原煤开采在成本增加的同时,其价格上涨空间越来越小,社会、环境等各方面负担更加沉重,加之国家对煤炭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都给煤炭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面对严峻复杂的客观现实,煤炭行业必须通过大幅度的整体调整来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在这一背景下,资源整合成为了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之选。徐矿集团开采煤炭130多年了,资源逐渐枯竭,关掉矿井后的发展、人员安置等成了束缚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所以,利用成熟的煤炭开采技术,熟练的煤矿工人,到煤炭资源丰富的异地整合煤炭资源,成了当前徐矿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

煤炭资源整合是指在对原有合法煤矿予以保留的基础上,通过井田合并与联合改造,将两座以上的煤矿资源进行整合,对不具备安全、环保生产条件或布局不合理的煤矿进行整改或直接关闭,并对已关闭煤矿的剩余资源及其他零星资源进行合并利用,从而实现煤炭企业产权明晰,经营规划统一的战略目标。整合过程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采取租赁、联营、参股、控股、收购、兼并等手段对地方中小煤矿进行改造,使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在实现低成本扩张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设备、技术、安全、以及节能减排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

然而,资源整合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也使企业在扩张过程中往往面临着诸多难题,一些体制改革由于在方式上带有过渡性质而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给整合的实际操作带来了不便。而整合中企业信息的不对等,价值评估缺乏经验及科学的依据,都使企业时刻面临着巨大的财务风险。

二、煤炭企业资源整合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分析

(一)信息不对等所带来的风险

在信息收集阶段,并购方对目标煤矿的技术装备、生产能力、资产负债等重要情况往往缺乏了解,而在无法准确把握其整体经营状态的情况下,出于在扩张竞争中取得主动的心理因素的影响,很可能出现对整合目标企业财务风险估计不足的问题。加之一些矿主出于自身利益而故意隐瞒实际情况,甚至有意误导并购企业,就更进一步增加了煤炭资源整合的决策难度。一旦决策者做出错误的决定,就可能使企业并购到资源匮乏、没有发展前途的煤矿,直接导致企业战略目标的落空。

(二)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环节中的风险

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是指在整合过程中,由于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失误而导致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损失的可能性。由于煤炭资源整合在我国开始较晚,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在其标准和方式上都缺乏应有的经验和规范,加之作为评价依据的信息不够准确、全面,很可能使企业在整合过程中付出太高的价格而影响未来的收益,甚至会让企业日后背上沉重的成本负担,使其在债务、经营成本以及利润方面面临很大的压力。

(三)并购环节面临的风险

企业在并购环节主要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杠杆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其中杠杆风险是指,当并购企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时,通常会采取杠杆收购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即通过举债获得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再用目标企业的现金流量偿还负债。杠杆收购目的在于通过负债获取并购中所需要的资金,并期望在并购后获得财务杠杆利益,但这一方式必然会进一步放大并购企业的财务风险。流动性风险则是指企业成功实现并购之后,可能会面临负债过重、缺乏短期融资等风险,特别是在企业使用现金作为支付方式而实现收购的情况下,资金流动性的风险尤为严重。由于并购行为占用了大量流动资源,使企业面对外部环境时的适应能力和调节能力有所下降,也导致了其经营风险的显著增加。

三、控制财务风险的具体管理措施

(一)改善信息不对等的不利局面

作为煤炭企业价值评估出现偏差并导致并购企业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本原因,整合双方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必须得到整合方充分的重视。具体的整合工作开始前,整合方应尽可能加强信息的收集、更新、以及整理公子,并在会计事务所的帮助下,与被整合方密切配合,全面掌握目标煤矿所处的产业环境、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能力。在对煤矿资产进行盘点过程中,各方代表都必须在场并予以签字确认,对于无法下井核实的资产,原矿方需要提供真实详细的原始资料,并通过评估机构作出评估而确定。

(二)提高价值评估环节中的风险意识

在提高目标企业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整合方企业还应优选评估方法,使价值评估的预期尽可能趋向合理。一方面,企业应从不同层次的评价方法入手,运用综合定价模型,使评估科学、准确,并符合具体情况下的整合特点。另一方面,评估人员应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注意目标企业是否刻意隐瞒对整合方不利的信息,或是否有意误导了整合方的思路,避免支付成本不合理的增加。

(三)对杠杆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在对杠杆风险的防范上,可通过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来降低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具体的做法包括:首先,应优先选择资源质量高、经营风险小、债务关系明晰、并极具发展前途的目标企业,使未来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得到保证。其次,收购前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长期债务都不宜过多,这样可保证预期较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支付经常性的利息支出。整合方还应在日常经营中能提取一定的现金作为偿债基金以应付债务高峰的现金需要,避免出现技术性破产的情况。

而防范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则应首先避免使用现金作为并购的唯一支付形式,转而使用股权支付、债券支付等方式,避免现金支付可能给企业后期经营造成的压力。除以上两种形式外,还可采用竞价收购或要约收购加权证支付的方式,以取得融资成本更低的并购目标。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资源整合既是我国煤炭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可预期的财务风险。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企业必须通过充分的风险防范措施对整合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科学分析、评估、论证各种繁杂的信息,增加价值评价的多元性和准确性,并对整合各个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予以积极的预防和处理,从而有效规避风险,在最大限度上促进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张静怡.从企业兼并重组角度看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以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为例[J]. 生产力研究, 2010 (12).

2.赵文明. 浅谈煤炭资源整合企业所遇财务及相关问题及建议[J]. 科学之友, 2011(19).

3.崔国萍, 方婷, 侯冉. 浅析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 (07).

4.马尚宏. 煤炭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及其内部控制研究[J]. 时代金融, 2012 (03).

第9篇:矿业企业价值评估范文

资产评估,是本轮资源整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抓好资产评估工作,规避整合过程中的风险,本着“精细化管事、军事化管人”的治企理念,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边摸索、边研究、边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汾西特色的“一会四协调、一评四分开、一矿七控制、一项三审核”风险控制框架。

一、贯彻资源整合指导思想,认清资产评估重要意义

山西煤炭问题,是产业问题、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特别是煤炭资源无序开采,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多、小、散、低”的粗放发展格局必须改变。煤炭资源整合是实现“三个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的必由之路,也是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重要任务。煤炭资源整合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是一次资源重新配置、经济重新洗牌的利益再分配,可谓“牵一发而动全局”。煤炭资源整合就是要做到“努力让各方满意”(让被整合的企业满意,让整合的主体企业满意,让地方政府满意,让利益相关的农村满意)。这其中的资产评估工作是整个工作的关键,是重点之重点,难点之难点。因此,必须认清本轮资产评估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一)资产评估价值是双方交易的重要依据

资产评估的核心是对资产价值的估算。通过这种估算,为交易双方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鉴证,便于实现被整合煤矿产权的公平交易和流动,坚持“不损害被整合煤矿利益,但绝不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则,从而为兼顾各方利益提供重要的经济依据。

(二)资产评估程序是界定产权的合法途径

资产评估过程是资产的保权过程。被整合煤矿的大多数资产(房屋建筑物、出资修建的公路、车辆)没有法律上的权属证明,通过科学的评估程序,核实被整合方及相关各部门提供的权属证明,将不明晰的产权予以确认,使得整合后的资产产权合法化。

(三)资产评估工作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

资产评估工作重点在于摸清家底。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核实被整合煤矿的股东情况、资产负债真实情况、对外担保或抵押情况、或有负债情况、资源储量、资源价款缴纳情况等,杜绝恶意侵权及隐性操作,有效规避重组整合风险。

二、资产评估工作艰难复杂,评估风险控制必不可少

在“国进民退,还是大进小退”、“市场行为,还是政府行为”,“煤老板何去何从”等质疑声乃至拷问声中,山西煤矿兼并重组毅然推进,其成效已经显现。而汾西矿业的资产评估也可谓艰难前行,其间还走了一段弯路。本次资产评估面临的问题多、依据少、难度大,必须严格控制资产评估风险。

(一)会计基础工作相当薄弱

大多数被整合的煤矿会计基础工作存在单据不全、账目不清、审核不严的问题,如多数资产未能取得正规票据、账实不符、大额工程预(决)算书未经有资质的单位审核。正规的审计评估需要重新建账,编制模拟报表,涉嫌“做假账”问题,致使正常的评估程序无法实施。

(二)资产评估可操作依据少、难度高

资源整合资产评估的不是一般性资产,既涉及采矿权、资产权、所有权的确认,又涉及地面资产和井下资产成新率的研判,还涉及资本性资产和费用性支出的界定,也有生产矿井、基建项目的区别。这些错综复杂的评估工作,现有的政策和惯例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单纯的职业判断又存在较大的隐性风险,被整合煤矿的资产评估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课题。

(三)部分井下资产无法实测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整合的煤矿三分之一以上由于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井下供电、运输、通风等系统损坏严重,不具备下井实测条件。而井下资产一般占其全部资产的65%以上,对这部分资产评估面临着重大难题,评估风险的控制尤为重要。

(四)特殊资产产权难以界定

被整合煤矿因生产需要,独资或合资修建了连接到矿区的主供电线路,连接到乡村的公路和桥梁。这部分特殊资产的产权不明晰,对其评估也应采取特殊办法,以防整合后给公司带来隐患。

(五)坑口转让无序

因矿业权的交易完全转向市场,各类社会资金纷纷涌入,其中不乏投机行为扰乱矿业秩序,加之“关小上大”,出现了资源价款层层转让的“泡沫”现象。这给资源价款及坑口转让费的评估造成了严重障碍。坑口转让费成为本次整合中一道不可逾越的“槛”。

(六)资源整合任务重、时间紧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有六十个被整合对象,资产评估工作要求全面铺开、同步进行,任务十分繁重,时间十分紧迫。资产评估工作要达到保质保量,必须建立严密的资产评估风险控制体系。

三、创建评估风险控制框架,实现资产评估风险控制

山西省本次“强制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规模之大、范围之广、速度之快,在全国是“第一家”。作为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局面、新情况和新课题。自整合初始,汾西矿业集团就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有创新的原则,在大量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在省市有关领导的指导下,多次组织本省有关专家学者研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发展、规范,逐步形成了具有汾西特色的“一会四协调、一评四分开、一矿七控制、一项三审核”的风险控制框架。

(一)建立“一会四协调”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有序,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资产评估评审委员会,并下设评审组、现场组、专家组、督导组,形成了“一会四协调”的组织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对评估报告的内部评审工作;评审组由财务、审计业务骨干和外聘专家组成,负责对评估项目、范围和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现场组由基建、机电、供应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矿建资产、材料设备物资进行清查核实;专家组由集团公司基建、机电专业副总工程师牵头组成(也聘请相关县市煤管局专家参与),负责审查被整合矿井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对相关资产是否纳入评估范围作出鉴定;督导组由审计、纪委部门相关领导组成,对评估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在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各组分工明确,从评估立项、现场清查、初步评审、监督审验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这些是实施资产评估风险控制非常重要的组织基础。

(二)坚持“一评四分开”控制原则:构建监控体系

1.坚持“评估主体与审计主体分开”的原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被整合煤矿的实物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和资产评估,确保“审计不评估、评估不审计”。这样有利于增加公信度。

2.坚持“实物资产评估与矿业权补偿分开”的原则。本次整合的交易价款中包含实物资产和矿业权两部分。对于实物资产部分,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以确定其交易价值。对于矿业权补偿部分,按照《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晋政办发[2008]83号文)的文件精神,在核实被整合矿井剩余资源储量的基础上,依据缴费标准和补偿系数计算。这样,有利于降低评估结果失真风险。

3.坚持“清查、评审、谈判分开”的原则。即参与现场清查人员不参与评估报告评审工作;参与报告评审人员不参与谈判工作。通过建立“三权分立”的内部机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效防止互相串通。

4.坚持“资产评估与法律尽职调查分开”的原则。资产评估师、律师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从不同的角度了解被整合煤矿的实际情况,相互核对,以有利于防范信息不对称风险。

“一评四分开”原则,为资产评估风险控制提供了可操作的科学依据。

(三)实施“一矿七控制”评估程序:实现风险控制

从评估立项、选聘中介机构、核实范围、现场清查、收购方式、价款支付、资料归档等方面,集团公司对资产评估工作实施了“一矿七控制”的评估程序,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这是实施资产评估风险控制的关键。

1.评估立项的风险控制。依据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的批复,各资源整合项目筹备组提交书面申请,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审点是可行性及投资回报率。在上报的申请中,共有三个整合矿不符合审查条件,未予立项。

2.选聘中介机构的风险控制。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兼并重组地方小煤矿选聘资产评估机构授权函》等文件精神,委托山西正光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对各中介机构执业资质、社会信誉以及收费标准进行认真评选,经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选聘了八家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准入机构。各资源整合项目筹备组在选择资产评估机构时,必须在准入机构中选聘,并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在本次评估期间,由于履职、信誉等原因,有三家评估机构被取消准入资格。

3.对资产评估范围的风险控制。集团公司《关于规范资源整合资产评估基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于矿区内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建筑物等大部分资产,必须取得被整合方相关资产无产权争议,且不存在对外抵押和担保的承诺函,方可纳入评估范围;对于各矿井下的顺槽、切眼等费用性资产,明确不纳入评估范围;对于矿方申报的在建工程前期费用,不单独审计、评估,明确在进行实物资产评估时,由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费率予以考虑等等。这些评估范围的确认,可以降低评估操作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问题出现。如某被整合煤矿的评估结果中,将废弃的巷道列入了评估范围,该矿实际井田面积1.03平方公里,周长4公里,而评估的在用巷道却有40公里,评审组认为评估报告存在较大差异,并以审核意见函的方式提出了异议,要求评估方予以重新核实。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对于可能存在产权争议的公路、桥梁、供电线路,要求矿方能够提供有关权属证明,否则不予纳入评估范围。这可防范交接后因权属争议而引起的风险。经初审,共有50座被整合煤矿涉及此类资产,通过补充完善手续,将未取得相关有效证明的资产予以剔除,共核减评估值519万元。

4.现场清查工作的风险控制。现场工作小组深入被整合煤矿现场,全过程参与、协助、监控财产清查和审计评估工作,其中:机电部门人员负责井上下设备和管线清查核实;基建部门人员负责井下巷道、井上建筑物清查核实;供应部门人员负责材料、配件的清查核实。凡纳入评估范围的所有实物资产,均应取得整合双方以及审计、评估机构四方签证,有效防范了实物资产的虚报风险。如评估中,某被整合煤矿申报了306万方土石方量,申报金额3 158万元,现场组及专家组发现问题并提出质疑,后经督导组和第三方专业机构重新实测,核实后土石方量仅为60万方,评估值修正为708万元,前后出入多达2 400余万元。

对于无法实测资产的评估,集团公司《关于规范资源整合资产评估基础工作的通知》作了专门规定,对于不具备下井条件的资产评估,必须取得矿方承诺:一是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二是在具备下井条件后,按现场核实资产数量、质量调整评估值。在此基础上,方可正式进入评估程序。根据集团公司汾煤财发[2010]183号规定:对于无法实测的井下资产,根据被整合煤矿提供的经煤管局盖章确认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设备布置图等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对其配置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后作出综合判定,并提出该部分资产是否纳入评估范围的建议,再交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判断,决定是否纳入评估范围。目前,通过组织专家鉴定,已有3个煤矿井下资产列入了评估范围,有7个煤矿井下资产被从评估范围中剔除,巷道、设备类资产核减金额达4 675万元,有效地防范了该部分资产的评估风险。

5.收购方式抉择的风险控制。被整合煤矿其债权、债务、权益的真实性很难核实,还存在坑口转让费、民间借贷利息等普遍问题,这给股权收购方式下的净资产估值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评审委员会决定采用资产收购方式,除环境保护、职工安置等法定责任外,不考虑被收购方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在该收购方式下,只对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因此,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现场清点工作,使之与清查明细表上列示相符,即可防范风险。为此,在前期评估中,审查核减各矿所谓的坑口转让费、民间贷款利息、前期项目费等各类支出共计2.43亿元。

6.资产价款支付的风险控制。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资源整合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未下井实测的资产,全额预留资金,待接收后按评估核实的金额付款;对于已下井清查的井下资产,按50%预留资金,待接收后按评估核实的金额付款;对于井上已清查的资产中,可能存在产权争议的公路、供电线路等各项资产先按50%预留资金,待接收后一年内核实无争议后付款”。同时对支付购并款项实行总额控制:“资产评估报告通过内部初评的,资金支付限额为评估值的30%;通过上级审核的,资金支付限额为评估值的50%;剩余未支付的实物资产价款部分,待资源整合项目手续完善后,方可予以支付”。另外,对于纳入评估范围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在支付购并款项时,全额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租金,由整合后的新公司分期支付。通过建立完善以上付款制度,严格控制付款比例,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7.项目资料归档的风险控制。评审组加强评估项目档案管理,对上级部门政策文件、资产评估全过程的各类书面资料、电子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真正做到“一矿一册,归档管理;一事一议,专项记录;纸制电子,互补齐全;申报批复,分类装订”,把档案归好,为整合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把档案管好,要经得起纪检审计推敲。

(四)落实“一项三审核”评审机制:保证公平真实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每项评估报告,集团公司建立了评审组、评审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即董事会扩大会)三级评审机制,这是实施资产评估报告风险控制的有力保障。

1.评审组初审。评审组对中介机构提交初稿及四方清查盘点表进行全面审查,形成初审意见书。重点审核评估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汾西矿业集团资源整合资产评估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如发现问题,及时与中介机构沟通并提出修改建议,将中介机构修正记录分项存档备查。

2.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组提交的初审意见书和评估报告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在听取评审组、现场组、专家组以及督导组的项目审查工作汇报后,各评委发表评审意见,中介机构答辩,最后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各评委意见发表主审意见,决定报告是否通过。报告获得通过的,全体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生成的初评意见书上报集团公司。如报告未获通过的,评审组负责出具审查意见函,退还并通知中介机构修改报告。

3.集团公司决策层集中审议。集团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即董事会扩大会)对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初评意见书、评估报告以及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获得通过后,呈报上级部门核准。

四、开拓评估新思路,探索评估新机制

资产评估风险控制很有意义,也极具挑战性。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在资产评估风险控制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妥善解决了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一)思路要清,方法要新

煤炭资源整合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和条件。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精心设计、认真制定资产评估实施方案,适时稳妥地推进了资源整合工作。在评估过程中,创新了很多工作方法,如资产收购法、无法实测资产处理法、坑口转让费回避法等,妥善解决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难题。

(二)制度设计要先行

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规范资产评估程序,集团公司首先想到的是制度设计先行,先后了《关于资源整合资产评估公开选聘准入机构的通知》、《汾西矿业集团资源整合资产评估实施方案》、《关于规范资源整合资产评估基础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资源整合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二十多个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力地保证了资产评估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资产评估重要,风险控制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