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精选(九篇)

民国时期经济政策

第1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 积极财政政策; 积极财政政策转型; 稳健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平衡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

财政学理论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不同功能,将财政政策分为扩张性、紧缩性和中性三类。中性的财政政策是指财政活动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保持中性,财政的收支既不会产生扩张效应,也不会产生紧缩效应。财政政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政策的中性。

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自2005年开始我国将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财政政策为何转型以及如何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广大财政理论及实际工作者需要探讨和研究的课题。

一、积极财政政策出台的背景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一定程度上以适当扩大财政赤字和国债发行规模来实现国民经济持续适度增长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是在中国出现了外部影响的不确定性增加,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等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反周期性的适度扩张政策。从本质上讲,积极财政政策是一种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主要以国债和支出两大政策工具的运用为主。

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1997年7月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在1998年逐渐显现,尤其是外贸方面受到的冲击更为明显。外贸增长幅度明显放慢,并于1998年5月出现负增长,极大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这种形势客观上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创造了基本条件。

二是中国经济处于周期性低谷阶段,经济增长明显趋缓,并出现通货紧缩迹象。同时,物价水平持续负增长,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均下降,通货紧缩显现。

三是买方市场全面形成。1997—1998年我国出现了全局性的“买方市场”,绝大多数产品供给能力大量闲置,有效需求不足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四是货币政策效果不佳。尽管货币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放松银根、刺激需求的政策,中央银行先后多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并取消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降低准备金率等,但货币政策没有产生足够明显的政策效果,其操作空间和余地已经相对狭小。

在上述背景下,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国自1998年开始启动了积极财政政策。实行7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对于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拉动经济增长(平均每年拉动经济增长1.5—2个百分点)、刺激投资需求、增加出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二、积极财政政策转型的原因分析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看,扩张或紧缩性的财政政策通常是一种短期的临时性反经济周期手段,长期实施则有可能导致财政风险增加并会对经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运用财政政策调控宏观经济、刺激经济增长过程中,都会遇到财政政策的适时调整和转型问题。

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扩大政府投资使总供求均衡维持在接近充分就业均衡的水平,利用投资转化的收入效应改变居民消费预期、提高边际消费倾向、增强民间投资意愿,最终使市场机制恢复自主运行能力,经济增长恢复内在的秩序。这也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但是作为一项反周期调节的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始终未能在刺激有效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恢复经济自主增长方面产生明显的效果,投资需求越来越依赖政府,对居民消费拉动弱,而政府消费率却节节上升。

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国经济运行已进入新一轮快速、稳定增长期,民间投资能力迅速扩大、外部经济环境改善。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坚持“五个统筹”、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已经箭在弦上,作为宏观经济重要调控手段的财政政策本身为适应这种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也在情理之中。

积极财政政策转型,并不意味着财政将从建设投资领域全盘推出,而是赋予其更多、更重的宏观调控战略职能。实际上是要将短期策略性财政政策逐步转向中长期的战略性财政政策,或是要将积极财政政策逐步转向均衡财政、协调财政或者中性财政,它是包括财政调控目标方向、调控手段组合、调控方式方法的适时、适度转换在内的一个系统工程。

从当前的突出问题来看,随着民间的以及地方政府驱动的投资明显趋于活跃和旺盛,我国投资总量的增幅过大,同时货币供应量增长偏快,物价上升,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取代通货紧缩而成为经济运行中矛盾的主要方面。而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毕竟是宏观“反周期”操作适用于经济低迷阶段的政策类型,当通货膨胀逐渐成为影响宏观经济发展的压力时,继续实施这一政策,将形成逆向调节并加大经济健康运行的风险和阻力。因此必须实施财政政策的转型。

1、财政政策转型有利于逐步化解累积的财政风险

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7年来,期间仅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就达到9100亿元之巨,财政赤字率从1997年的0.78%上升到了2003年的3%,国债余额已经超过26000亿元,债务负担率已经从1998年的10%上升到2003年的约20%,累积的财政风险愈益加大。若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排除爆发财政危机的可能性。

2、财政政策转型有利于抑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和通货膨胀压力

2003年下半年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投资增长过快对原材料及交通、煤、电、油、运等方面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连续多年减产,粮价逐步攀升,带动了居民消费品价格的明显上升,此外由国债投资及其配套贷款所引发的货币贷款增长过猛所形成的通胀压力增大。因此通过国债投资的适度调整,减少对生产项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引导银行相应地减少对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等的贷款规模,从而抑制对生产资料及投资品的市场需求,并为减少货币供应量和抑制通胀提供宽松条件。

3、财政转型有利于市场经济完善和科学发展观的实施

完善市场经济要求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来发展经济而不是行政计划方法。国债资金投资是政府投资,由国家集中发行,过多的资源集中在政府手中,增加了资源配置中的计划、行政色彩,妨碍了市场化改革进程,淡化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长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将会抑制微观经济活力的发挥,偏离市场化改革方向。因此国债适当淡出并减少生产投资,增加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将有利于促进投资的合理性和市场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扩大消费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4、财政政策转型有利于克服“挤出效应”

“挤出效应”是指由于政府扩大赤字、增发国债而引起对民间部门资金供应的减少,从而减少民间投资的现象。当前一些领域制定的入市门槛对民间资本来说还是很高,同时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不畅,在社会可利用资本资源一定的情况下,过多的发行国债意味着政府支配使用的资源增加,而民间部门支配使用的资源减少,投资能力减弱,不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成。

在上述情况下,中央提出2005年开始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宏观调控的客观需要的,是又一次科学的相机抉择。

三、如何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

稳健的财政政策意味着通过适当控制和减少财政赤字与国债规模、优化国债支出方向、适当增加社会公共开支,达到有效地规避财政风险,减少国债资金安排使用中的负面影响,更好地促进财政稳定增长、提高经济建设资金运用效果,加快公共财政制度建立,最终达到保证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调整优化国债资金的投向和结构

国债资金首先保证在建项目的扫尾,确保南水北调、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国家重大项目的投入和建设,以保持必要的政策连续性。增加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重点向农村倾斜、向结构调整倾斜、向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倾斜、向生态环境建设倾斜,并严格控制除西部大开发项目外的新开工项目,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度超前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国债资金管理,扩大国债资金实行工程招标采购、集中支付的范围,全面推行追踪问效管理,强化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经济结构优化和社会协调发展

稳健的财政政策并不意味着政府公共支出可以采取无所作为的态度,而是要求对政府公共开支“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重大调整。当前需要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国债资金投向结构。资金安排上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促有控。一方面缓解当前的结构性失衡和市场供求矛盾, 另一方面,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领域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的经济过热行业,政府财政资金包括国债资金应当不再投入;对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政府开支“越位”领域,财政投入应当坚决退出;对属于公共财政范畴的,涉及到财政“缺位或不到位”的需要加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农业、社会保障、生态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科技研发,以及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等,需要加大投入和支持的力度,努力促进“五个统筹”和全面协调发展。

3、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加强税收征管

要大力推进财政体制和制度改革创新,为市场主体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财税环境,建立有利于经济自主增长的长效机制。要在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有增有减的结构性税制改革。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第二,统一合并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调低现行33%的比例税率,规范税前列支,增加必要的扣除,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第三,要改革和完善农业税费制度,停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第四,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结合排污费的改革,开征环境税;结合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开征社会保障税;开征遗产税与赠予税等。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把该征的税尽可能如数征上来,压低非政府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减少经济运行中的扩张因素。

4、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全面启动民间资本

要坚持“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政策上加以引导扶持,搭建民间资本进入的平台。一是放宽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拓宽民间投资的渠道和领域,取消对民间投资竞争性行业的各种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金融领域、公共领域等。二是加大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保护公平竞争,努力消除地方市场分割和部门垄断,为民间投资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三是在财政政策上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包括规范和简化税制,防止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歧视,同时取消不合理的收费,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在资金上对中小企业给予同等待遇,对其发展给予资金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5、加大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发展农业,财政政策必须有所作为。要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努力加强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农民。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农民收入仍然较低,财政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予以大力支持。要调整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格局,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要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包括扩大对农村地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加对农村教育、科技、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通过转移支付,增加对农村财政供养人员的财政补贴。要取消现行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各种收费,实行城乡统一的税制。

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安全阀”。因此要花大力气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规范的社会保障资金收缴体系,制定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标准,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首先建立统一的覆盖城镇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覆盖到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建立多渠道筹资模式,解决社保基金缺口问题;加快社会保障体系法制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化建设,尽快构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水平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比重。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障制度改革。二是通过国有股减持、资产置换、土地拍卖等方式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补偿养老基金的不足。三是在合适的时机,将社保资金由收费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实现社保资金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金人庆,《人民日报》(2004年12月7日)

[2]《淡出积极财政政策的对策思考》,孙其龙,《财政与税务》(2004年第1期)

[3]《积极财政政策转型研究》,林跃勤》,《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86期)

[4]《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必要性、条件与对策》,安体富,《财政与税务》(2003年第12期)

[5]《财政政策目标重新定位及其改革思路》,夏杰长,《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10期)

[6]《明年财政政策为何舍“中”取“稳”》,阎坤,于树一,《上海证券报》(2004年12月8日)

[7]《从“积极”到“稳健”:财政政策转型》,贾康,《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12月7日)

[8]《体制性约束经济失衡与财政政策》,吕炜,《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9]《关于中性财政政策的几点看法》,高培勇,《经济参考报》(2004年8月18日)

第2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民族经济发展财政税收优惠

【正文】

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几乎是各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共有的现象。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一直是我国民族工作的重点。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发展民族经济,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国家实行了一系列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活动更多地受市场机制调节,民族地区在旧的体制保护下享受的优惠政策受到冲击,许多实行多年、深受民族地区欢迎的优惠政策或被取消,或名存实亡。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事实上拉大了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这是落后民族由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必然要面对的一种“阵痛”。改革是大势所趋,民族地区不能沉浸在对旧体制的怀恋中,民族地区同样需要通过改革发展经济。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式,发展民族经济一定要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进行财税制度创新。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和一般地方财政相比,除了享有财政自治权外,其财政管理和资金运行又有自身的特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是建立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落后基础上的财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的集资能力也低,财政收入主要靠税收来维持。而财政支出中非生产性开支所占比例大,缺乏财力进行生产性投入。民族地区如果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必须要有国家的大力扶持。因此,国家在不同的财政管理体制下,都给予民族地区相应的政策倾斜。

在“统收统支”时期,中央财政对边境民族地区实行免费医疗,对民族贸易在价格上实行“赔钱补贴”、“以赚补赔”等优惠政策,并规定民族贸易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80%由国家财政拨款。为了恢复生产,国家还给民族地区发放救济款、补助款和低息贷款。在“划分收支、分级管理、分类分成”时期,虽然没有针对民族地区另拟预算管理办法,但在编制全国预算草案时对民族地区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国家不仅通过调整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中央调剂收入的归属扩大民族地方财政收入的范围,而且拨出多种补助专款,如生产补助费、卫生补助费、教育补助费、社会救济费以及无息贷款等。“二五”期间,“”和化运动使国家财政工作遭受了一定的挫折和损失,国家财力困难,社会总财力严重失控,导致实施不久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无法贯彻执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第一个以立法程序产生的体现民族治地方财政权限的法规。它既体现了国家财政预算“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又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大于一般同级地方的财政收支权和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为改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1963年国务院转批了财政部、民委《关于改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报告和关于改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的规定(草案)》,民族自治地方开始实行“核定收支,总额分成,多余上交,不足补助,一年一变”的办法。这个办法虽然划分了收支范围,但重点是国家在财力上对民族自治地方给予适当的照顾和必要的补助,作为民族地区特殊性开支专款。期间,国家财政危机四伏,财政管理体制频繁变动,国务院1963年批准的《草案》不能全面执行。但是在国家财力极端困难的情况下,《草案》中所规定的财政三项照顾仍然得以落实。据统计,从1964年至1979年,国家共拨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民族自治地方机动金和预备费照顾三项共34.07亿元,减轻和缓解了民族地区的财政困难[1]。

80年代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国家分步骤启动财政体制改革。在改革中,对民族自治地方也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政策和措施。1980年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其中规定:民族自治区仍然实行民族自治地区的财政管理体制,除保留原来对民族自治地区财政所作的某些规定外,以1979年收支预计数作为支大于收的基数,确定中央补助额,补助额每年递增10%。这些规定一直执行到1988年。从1980年至1988年中央对8省区的定额财政补助累计为506亿元,拨付民族地区专项补助约60亿元[2]。80年代末期,经济体制改革中掀起的承包热潮开始向财政领域渗透,1988——1990年间实行的财政承包制有6种类型,民族地区属于定额补助这一类型,即按照原来核定的收支基数,支大于收的部分,中央财政进行固定数额补助,各种专项补助根据专款的用途和各地实际情况另行分配,体制补助额每年递增10%的优惠政策因财政承包制的实施而被取消。财政承包制同企业承包制一样属于过度时期的产物,于1994年被分税制代替,并从1995年开始适用《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按照现行体制,中央财政对自治区财政的拨款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助和年终结算补助四部分,另外将8个民族省区和民族省区之外的民族自治州纳入了政策性转移支付的范围,以缓解民族地区财政运行上的突出矛盾。

建国以后我国实行了统一的税收制度,但对民族地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了一定的优惠措施。农牧业是民族地区的基础产业,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农业税长期实行“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增产不增税”的轻税政策,其中牧区采取了轻于农业区与城市的税收政策。1950年通过的《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和畜牧地区农、牧业税征收办法,由各省人民政府拟订,经核准后执行。《关于一九五三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少数民族聚居而生活困难的地区,交通不便的贫困地区执行“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方针,牧区采取轻于农业区与城市的税收政策,一定时间内减免牧民的赋税。1954年新解放区农业实行累进税时,分别提高了各民族地区的起征点。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瘠山区,可以减征农业税。这一条例实施至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根据各民族地区不同情况,对其实行税收减免和优惠税率。对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县的社队企业,免除工商所得税五年;对云南、贵州、、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广西八省(区)基建企业实现的降低成本,在扣除营业外支出和提取的企业基金后,按降低成本额三七分成;对实行民族贸易三项照顾地区的基层供销社减征所得税,并对民族贸易三项照顾地区的民族用品手工业企业所得税实行定期减征;对民贸三项照顾县的商业企业的自筹商业设施建设投资,从1985年起免征建筑税三年,对其应缴的能源交通建设资金,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酌情减免;对实行民族贸易三项照顾地区的医药商业比照民贸商业免征建筑税和能源税;对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民族用品,给予减免产品税、增值税及减半征收所得税;对由经贸部批准的边贸公司通过指定口岸进口的商品,除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和烟、酒、化妆品外,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产品增值税;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免征进口关税和产品增值税;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贫”地区新办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3]。

政府所有的功能都需要财政支撑,政府所有的行为都会反映到财政上。回顾建国以来民族地区的财税政策,不难发现优惠政策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改革开放以前,国家更多地是通过财政政策的倾斜扶持民族经济的启动和发展,税收优惠主要针对农牧业。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财政体制的改革,分税制的确立,国家和地方之间利益分配逐步制度化,民族地区曾经享受的部分财政优惠政策在新体制下失去了存在的空间,而新的替代措施未能适时出台,所以财政优惠政策受到了相当的冲击,但税收优惠的范围在逐步扩大。

两个时期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走势总体上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是相适应的。建国初期,民族地区经济极端落后,整个民族地区几乎没有现代工业,传统商业规模小,税收优惠缺乏必要的经济活动作为载体,只能针对民族地区的基础产业农牧业。而财政本身的职能决定了财政优惠政策在这一时期能大显身手。在民族地区财政长期入不敷出的境况下,国家通过财政优惠政策以直接“输血”的方式给予民族地区极大的扶持,对稳定民族地区的社会秩序、恢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关系,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民族地区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具备了一定的工业化基础和商业规模后,应该相应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加大税收政策的调节力度。相反地,即使没有经济体制的转变,财政的直接“输血”也应该逐步被其他方式的优惠替代。财政体制改革导致的部分财政优惠政策的失效,客观上迎合了这一趋势,但是替代优惠措施滞后。因此,缺憾更多地体现在财政优惠政策上。

首先,财政优惠政策的效应基本上都是短期的,仅仅弥补了民族地区吃饭财政的缺口,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民族地区的依赖性,使民族地区形成了所谓靠“输血”维持的畸形经济机制[4],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民族地区自身发展能力的问题。

其次,有些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不完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中国社科院的温军博士对我国实行的民族优惠政策进行了评估分析,他的研究结果表明,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的保证执行程度分别为44%和36%[5]。其中,有些执行了的政策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表现尤为突出的是在民族地区工业化进程中,以重工业为主体的现代工矿业大多是独立的“小社会”,与民族地区经济缺乏内在联系,这些大企业虽然构成了民族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但难以真正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结果是当地群众不能从资源开发中得到利益,企业不能得到当地群众支持,甚至形成对立和摩擦,悖离了国家财政投资的初衷。

再次,大部分优惠政策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计划经济体制开始让位于市场经济体制时,相当一部分优惠政策与现行体制不适应,而寻找替代政策和制定新政策的工作相对滞后,导致财政体制改革中出现了忽视民族地区特殊情况“一刀切”的现象,影响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处于更加不利和被动的局面。

当然,这些优惠政策对观念的影响是最深远的。长期以来,由于国家的大力宣传,无偿支援民族地区发展的方针已经深入人心,但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落后的历史原因缺乏了解,对计划经济时期民族地区通过资源低价外输所做出的贡献和牺牲认识不够,久而久之潜意识里把这种民族政策导向下的无偿援助看成一种负担。即使是中央财政对民族地区的扶持,也被认为是多分了其他地区的“一杯羹”。时至今日,仍然有人认为民族优惠政策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悖离的,民族优惠政策会弱化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的能力,扶贫政策可以代替民族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中央财政对省级财政的拨款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助和年终结算补助四部分。其中体制补助的标准由基准时期的收支平衡点决定,其关注的焦点是收支差额;税收返还与各省的经济实力挂钩,越富的省,得到的税收返还越多,它将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了新体制,可以说是中央对东南沿海富省妥协的产物,明显带有保证地方既得利益的目的;专项补助不仅项目庞杂,数额较大,而且各项补助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制度规范,透明度不高,随机性大,取决于地方的公关能力,难以避免寻租行为。虽然有学者高度评价《过渡期转移支付法》是从“基数法”向“因素法”转变的开始,在规范性和合理性方面有了明显进展,并且针对民族地区安排了政策性转移支付,但过渡期转移支付相对于规模庞大的、“基数法”色彩明显的其他形式转移支付而言,其调节力度极其微弱,难以发挥应有的调节地区财力差距的作用。总之,现行财政体制基本没有解决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不能充分体现财政均衡的原则,甚至有扩大地区间差距的可能。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艰苦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露端倪,随之而来的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加大解决地区差距继续扩大的力度,加快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五项具体措施,1999年6月17日同志在西安举行的西北地区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并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对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而言,这一切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任何现实的生产力都是对以往生产力的继承,任何地区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原有的基础。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经济发展起点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以后各自发展进程的快慢。单靠市场机制的作用,会导致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因为市场的资源配置是不考虑民族、贫富和地区差别的,哪里能赚钱资源就流向哪里,直接的结果就是穷的越穷,富的越富。新时期发展民族经济,首先要走出观念上的误区。从表面上看,很大一部分民族优惠政策是与市场经济遵循的公平竞争规则相矛盾的,但是这些优惠政策又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追求的共同富裕的目标相一致的;民族经济发展的内因在于民族地区自力更生,但是外力的启动仍然很重要,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和物质上的帮助正是通过“输血”方式健全其“造血”机能,增强其自力更生的能力。市场经济下的优惠政策不是鼓励懒汉、保护落后,帮助民族地区是要建设“造血经济”而不是“输血经济”。因此,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离开国家的帮助是不可想象的。这是由民族问题的特殊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决定的。但是单靠这种帮助,是远远不能解决问题的,还必须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要求,找到一种适合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的经济运行机制,否则,即使钱给得再多,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发展民族经济必须结合民族地区的自然特点、产业特点和民族发展特点,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有关政策措施,借鉴沿海地区经济腾飞的经验,进行财税制度创新。

1、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创新。为了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横向均衡作用,提高财政优惠政策的稳定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保障民族地区的财政自治权,可以制定专门的《民族自治地区转移支付暂行条例》,针对民族地区设计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保证民族地区财政提供全国平均水平的公共服务的能力,平衡民族地方财政预算。8个民族省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由中央财政无偿拨付,民族省区外的自治州、自治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由所在省级财政参照民族省区的标准拨付;专项转移支付可以保留过去对民族地区的一些特色项目,如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在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面,向西部地区倾斜。同时还应考虑到民族地区内部也存在着区位优势地区与偏远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专项转移支付应该主要针对民族地区内的偏远落后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这些地区的投资环境,缩小民族地区内部的差距。在《暂行条例》中应该规范资金分配的原则和程序,完善省区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免除一些专项转移支付要求地方安排的配套资金,建立专项转移支付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简化转移支付的基本形式是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方向,可以在民族地区先行一步。

2、税收优惠制度的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本身也是一种资源,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国家曾在特区建设中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吸引外资、调整产业结构乃至整个特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发展民族经济,可以大胆借鉴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现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启动,西部是我国少数民族主要的聚居地区,从某种意义上讲,西部大开发实际上是民族地区的大开发,这一战略实施的效应如何将直接影响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在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中,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解读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难发现目前的优惠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主要是针对产业的倾斜,地区效应有限,而企业所得税优惠在很大程度上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西部地区捉襟见肘的财政承受能力会制约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发挥;西部地区在外资税收优惠政策上只是向东部地区“看齐”,适用与东部地区相同的优惠税率,而东西部地区投资环境的差距,导致西部地区在引进外资上处于劣势;在现行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中,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含金量”较高的,但各地对如何界定、认定“新办企业”有分歧,执行标准、宽严程度不统一,不利于招商引资。总之,现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框架,不足以构成东部地区当年的税收优势。要使西部大开发稳步推进,尽快取得成效,应该切实拿出当年建设特区的魄力。在实行产业倾斜政策的同时,继续加大地区倾斜的力度,将西部现行15%的优惠税率再度下调,其中区位优势地区与偏远落后地区适用差别税率;采取税收返还等政策加大对西部地区部级开发区的支持力度;提高西部地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征收税率,吸引人才投身于西部建设;将生产型增值税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鼓励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还可适当提高地方财政对增值税的共享比例;将西部地区中央直属企业所得税甚至涉外企业所得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种,弥补地方财政因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少的收入;提高西部资源税的税率,一方面可以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遏制低水平的资源开发,保持可持续发展;将兼并收购现有企业的形式统一认定为“新办企业”,兼并收购作为直接投资的替代品,已经成为国际投资的主流形式,应该更新观念,顺应国际潮流,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外部资金投资西部。

【注释】

[1][2]《当代中国》丛书编辑部.《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下)[Z].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208-209.

[3]温军:《中国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演变与评价》[J],《民族研究〉〉1998年第6期,第13-26页。

第3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财政政策;居民消费;税收;财政支出

一、前言

财政政策是一个国家的政府为实现预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财政收支关系进行调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由预算政策、税收政策、支出政策等组成,其主要功能包括导向功能、协调功能、控制功能、稳定功能。居民消费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所有常住居民对最终商品和服务的全部消费性支出,与政府消费一起构成最终消费。财政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物质基础,为政府履行各项职能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财政政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政策保障。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我国的居民消费率呈现出复杂化且逐渐下降的趋势。扩大内需提高消费率是当下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现有的文献主要是从挤入效应和挤出效应来分析财政策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产生的影响具有差异性。本文从文献研究小视角出发,找出财政政策影响居民消费的文献并进行整理和归类,并略提出一些建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前,学术界针对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即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存在挤出或挤入效应之争。正因如此,财政政策是否会影响居民消费以及如何影响一直是经济学主流研究所关注的焦点。

(一)国外研究现状AlfredoSchclarek(2006)基于经验数据的分析,选择了21个发达国家和19个发展中国家30年(1970-2000)的相关数据,分析了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入效应。[2]AthanasiosTagkalakis(2008)利用经合组织19个国家1970年—2001年的面板数据,在不同经济周期下实证检验了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当经济处于由衰退向繁荣时期转变时,增加财政支出更能促进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且两者之间的挤入效应强度与其国内信贷市场的发达程度呈反向关系。[3]此外,也有学者通过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现财政政策对私人(居民)消费并不存在挤入效应,而是存在挤出效应即替代效应。JuanA.Correa(2014)通过利用理论工具在跨时期的政府预算约束条件下,积极扩张的财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未来的税收收入增加,从而给私人消费带来负面影响。[4]此外,VictorValcar-cel(2013)通过构建两期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并运用VAR模型进行估计,研究结论显示: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挤入效应主要体现在居民非耐用品的消费上,而财政支出对居民耐用品的消费具有挤出效应。[5]

(二)国内研究现状从财政政策的角度,储德银(2011)理论阐释了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产生非凯恩斯效应的作用机制,选择1978-2008年期间省级面板数据(去除西藏的数据),通过建立动态面板数据模型采用广义矩估计方法实证检验财政政策对全国居民消费、城乡二元结构框架下的城镇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应,发现在过去的30年里我国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显著的非凯恩斯效应。[6]郭长林(2016)从金融市场扭曲的视角,基于中国1998年至2014年的宏观数据,理论分析表明:在积极财政政策下导致居民消费下降的重要原因是金融市场扭曲;经验分析表明:实施以政府主导投资扩张为主要特征的积极财政政策不仅会抑制居民消费,而且具有不对称影响[7]范金、伍琳瑜、严斌剑(2018)基于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年度宏观经济数据,采用消费者选择模型,研究了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下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产生的差异效应,研究结果显示:在经济衰退期,财政政策对居民消费的刺激作用要比经济繁荣期更明显且更有效,产生差异效应的影响主要源自初始政府财政状况、流动性约束人口比重的变化等。[8]从财政支出政策的角度,岳增刚、王玉凤和王春艳(2014)利用1997年至2012年的相关经济数据,建立了结构向量自回归(SVAR)模型,通过数据处理以及检验,进一步论证了财政支出F与居民消费两者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得出:政府增加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入效应且财政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滞效应。[9]吴强,刘云波(2017)通过构建计量模型,运用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7年至2014年的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从结构来看,财政分类支出对居民各项消费的影响存在差异性,即教育财政支出挤入了居民的食品和衣着消费,挤出了居民的教育消费;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挤出了居民的教育消费;文化财政支出挤入了居民的衣着消费;医疗财政支出挤入了居民的医疗消费。[10]从税收政策的角度,廖信林、吴友群、王立勇(2015)在不同税负水平下,通过建立DSGE模型来分析直接税比重变化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并且采用两步一阶差分广义矩估计方法进行实证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当前税负水平对居民消费的负向影响更大。[11]李宏涛、吴伟军、熊志发(2018)运用有向无环图,分析了财政政策对中国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企业所得税对居民消费在短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在长期内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较大,而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无论短期还是长期对居民消费都没有显著的影响。[12]樊轶侠(2018)认为在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结合税收政策对消费升级的理论效应与现实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促使国民收入向居民部门倾斜,强化其改善消费者预期的作用,并进一步从消费供给入手进行完善。[13]通过文献的搜集与整理,发现研究结果依旧可分为财政支出促进居民消费和抑制居民消费两大类,两者之间的驱动性关系从某种角度上说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候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都对居民消费产生促进作用,如果过度扩张政府的财政政策规模,将不利于改善居民的消费环境,甚至会抑制居民的消费。从我国的现状来看,经济系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达到长期的均衡之后会出现挤出效应。

三、对策建议

(一)从财政政策的角度面对经济衰退时期,财政政策在提高居民消费中有着很大的作用,在财政政策中,提高对居民消费的互补品的供应,可以提高财政政策的效应。此外,财政支出要更加倾向于给居民带来较高的收入效应的领域,这样能直接提高居民收入,才能使居民消费的提高有坚实的基础。[14]财政政策的制定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利用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结构的优化,为居民消费提供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

(二)从财政支出政策的角度财政支出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产生一定的调节作用,财政支出的增加对居民消费产生了挤入效应且具有时滞效应,当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需求不符时,会影响内需拉动作用,通过利用相关的模型分析出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程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政府的财政支出应更加倾向于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满意度,满足消费需求的增长,同时也应考虑到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产生积极影响的滞后作用。

第4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财政政策是凯恩斯主义者非常喜欢使用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他们认为,对总需求的调控,财政政策比之货币政策更有效,财政政策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它既可以被用来变动总需求,以对付严重的通货紧缩或者通货膨胀,也可以被用来微调经济,熨平经济周期的较大的波动。财政政策的措施十分简单明了,如果经济正处于严重的萧条时期,财政政策就采取“减收增支”的办法,减收就是减税,增支就是增加政府开支和增加社会福利的办法。

减税和社会福利的增加会使漏出减少,注入增加,会很快刺激总需求的增加。减税和增加社会福利涉及到政府预算的制订和实施,由于时间间隔较短,效应也就较显著。在西方国家,减税,主要是减个人所得税,既减少漏出,又对个人的劳动和投资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增加支出和社会福利的作用是直接扩大总需求。但是,减税和增加社会福利究竟会使总需求增加多少,最终使GDP增加多少,很难作出估计。如果人们把减税和增加社会福利的一部分钱用于增加对进口品的需求,并且边际进口倾向较高的话,则总需求的扩大就不会很大了。

减税和增加社会福利,对总需求的扩大作用甚小。增加政府支出是刺激经济的一种最直接的手段。政府支出可直接作用于总需求,因而有较充分的乘数效应。同时,政府支出可以直接为宏观调控目标服务,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政府可以把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可以扩大总需求,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国民经济的瓶颈缺口,增加社会的生产能力。政府可以把资金用于经济特别萧条的地区以帮助该地区的经济走出困境。政府可以把资金用于不太使用进口品的项目上,尽可能以乘数效应增加GDP.政府可以把资金用于增加就业的项目上,以减少失业人口。但是,政府支出如果花在基础设施方面的话,就会耗费较长的时间,很难立竿见影。当然在对付长期性经济萧条方面还是有效的。不过,政府实施的项目往往由于缺乏责任心和管理,工程质量较差,很多被称为“豆腐渣工程”,弄得不好会劳民伤财。

与解决通货紧缩缺口的财政政策相反,如果经济存在通货膨胀缺口,经济基本已达到了充分就业,凯恩斯主义者认为,此时就应当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即增收节支的政策,增加税收、减少财政支出。

从近代历史看,在西方国家,只有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曾经存在过持续的通货膨胀缺口,这主要是由于战争经费支出急剧增加所致。其余时候,基本上都是通货紧缩缺口存在,通货膨胀缺口只是暂时性地存在过。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存在过一个怪现象,就是在高通货膨胀率的同时,失业率也上升,也就是滞胀。凯恩斯主义者把滞胀的原因归结为在收缩总需求的同时,总供应也收缩了,这样抵消了通货膨胀的效应,但国民产出也下降了,结果社会生产能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失业率上升。

总需求和总供应的同时萎缩会对总供应产生不利的影响。税收的增加会对劳动和投资产生反激励的作用,也会进一步推动成本推进型的通货膨胀。政府支出的削减会对某些依赖政府支出的部门(如卫生医疗部门、教育部门、公共交通部门等)产生严重的影响,减少政府对社会的公共提供。对基础设施支出的削减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长期增长。持续的通货紧缩政策还会使私人投资减少。所有这些都会使国民经济的生产能力减少。

经验表明,对付通货膨胀并不难,即使有的国家发生过严重的通货膨胀,经过治理,也能平息下来,难的是在治理通货膨胀的同时不引发通货紧缩。

凯恩斯主义者认为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都可被用来微调经济,只要政府对总需求实行有效的管理。所谓微调经济是指通过政府实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干预,以避免经济周期出现较大的波动。与货币政策相比,财政政策作用更为明显。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政府针对经济的冷热,实施相反的对策(逆向调节),如果政府在经济萧条时期采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在经济高涨时期采用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则国民经济的运行就会比自发运行的轨迹要平稳得多。当然,政府要完全熨平经济的波动是不可能的,也有可能由于对经济形势判断失误,使国民经济秩序更加紊乱。

政府调节经济的的主要问题是时滞。如果时滞效应很长,稳定经济的政策可能反而会成为“不稳定的经济政策。”因此,只要对经济形势判断正确,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得当,经济的波动虽然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国民经济一样可以实现相对平稳的发展。

二、货币主义者对政府调节经济的做法持反对态度

货币主义者反对把财政政策作为刺激经济的手段的主要理由是:减税或增加财政支出并不会对经济有什么刺激作用,国民产出不会因此而增加,因为在扩大总需求的同时,货币供应也相应扩大了,增加的只是名义的GDP.从长期来说,扩大总需求的财政政策只能导致通货膨胀。特别是在浮动的汇率体制下,这个结果更为明显,因为总需求的扩大会使本国的货币贬值,从而使进口品和进口原材料价格上升,进一步推动通货膨胀。在经济萧条时期,公共部门的借款需求会增加,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可能会使这种借款需求更高,结果可能会发生社会公众的信任危机。利率可能会提高到更高的水平,最终会将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效应抵消掉。

货币主义者认为,财政政策必须要与货币政策相配合,才会产生持续的效应,说白了,货币政策是真正对总需求发生影响的因素。弄得不好,财政政策只会造成总需求更大的波动。实施财政政策可能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对三方面的效应要作出估计:(1)政府支出和政府税收的变化对别的注入和漏出的影响程度究竟如何?(2)乘数和加速数的规模如何?(3)时滞效应如何?

货币主义者坚信市场的自身调整力量,认为上述的三方面的效应是很难估计的,宏观经济中出现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自行得到解决的,所以财政政策是没有必要实施的。

货币主义者认为有两种不同的财政政策,一种是会引起货币供应变化的财政政策,另一种是不会引起货币供应变化的纯粹的财政政策,两者是有区别的。前者之所以会引起货币供应的变化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货币政策往往同时实施,二是在实施财政政策的过程中会连带出货币供应的变化,而货币供应与财政政策的同方向变化会抵消财政政策的效果,扩张性财政政策会引起货币供应的增加,收缩性的财政政策会引起货币供应的减少,结果对国民产出的变化无济于事。再说,会引起货币供应变化的财政政策会对总需求发生影响,但这是货币供应变化的结果,而不是财政政策实施的结果。后者对总需求的刺激是有某些短期效应的,但由于时滞存在,要预测人们对财政政策的反应是很困难的,再加上各种复杂的经济因素都会起作用,很难分门别类,对症下药,财政政策不可能把经济调整到主观设定的精确位置,微调经济的目的是很难达到的。从长期来说,纯粹的财政政策是无效的,对国民产出是没有影响的,只会产生挤出效应,就是政府支出的增加会减少私人消费和投资的减少。

财政政策的货币效应究竟如何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者密切不可分、实施财政政策的时候,或多或少会产生货币效应,纯粹的财政政策(一点也不影响货币供应)几乎是不存在的;实施货币政策的时候,也或多或少带有财政政策的含义。真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如果经济正处于萧条时期,本来财政预算是平衡的,政府为刺激经济决定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产生财政赤字。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发债,社会公众把钱借给政府,这不涉及到货币供应的变化。政府利用财政赤字的同时,既刺激了总需求,也增加了货币的交易需求。另一种方式是政府向中央银行借债,这种国债发行方式结果增加货币供应。

政府增加财政赤字,注入增加,可以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均衡的国民产出。政府支出的增加会使货币的交易需求也增加。如果财政赤字增加的结果使货币供应增加,市场利率可以因货币需求和供应同时增加而保持不变,由于市场利率保持不变,不会对投资产生影响,所以没有挤出效应。如果财政赤字增加的结果没有增加货币供应,市场的货币交易需求增加后使均衡利率上升,利率上升的结果就会使投资减少,产生挤出效应,注入量就会低于期望的水平,国民产出不会增加。

扩张性财政政策在货币供应不变的条件下,究竟是否一定会产生挤出效应就要看两方面的变化情况。一是货币需求弹性,即货币需求对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货币主义者认为,货币需求是比较缺乏弹性的,同样是灵活偏好曲线水平上移,利率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凯恩斯主义者认为货币需求是较有弹性的,总需求扩张后,对货币的交易需求也增加了,货币的灵活偏好曲线会上升,结果利率的上升幅度不大。二是投资弹性,即投资数量对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货币主义者认为,利率的变化会对投资额产生较大的变化。而凯恩斯主义者认为,投资额对利率变化通常是比较缺乏弹性的。投资者决定投资与否主要是取决于经济形势发展趋势和所生产产品的销售前景,而对市场利率的考虑并不放在首要的位置,利率的变化只对投资额产生较小的影响。

凯恩斯主义者认为财政政策的实施只会对利率产生很小的影响,对投资额的影响更小,所以,基本上不存在挤出效应。总需求的扩大可能会通过加速器效应使投资额增加。货币主义者认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会使利率明显上升,从而对私人投资产生严重的影响,挤出效应明显存在。他们的观点是,政府必须要减少财政预算赤字。从长期来看,假使货币流通速度是稳定的话,政府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会完全挤出私人投资。凯恩斯主义者与货币主义者由于在上述两个问题上的分歧,导致两者对财政政策实施的效应预期发生很大的偏差。

三、我国财政政策有效性问题研究

上述凯恩斯主义者与货币主义者在财政政策上的诸多分歧是在市场经济条件的背景下产生的。我们不能照搬照套。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基础是转轨经济,也就是国民经济既有市场经济的成分又有计划经济的影响。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原理是来自于凯恩斯主义。我们可以从凯恩斯主义者对财政政策的肯定性主张与货币主义者对财政政策的否定性意见中归纳出若干个主要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讨论,以使我们在制定财政政策中避免一些盲目性,增加其有效性。

对增加财政支出如何看?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最主要的措施是扩大国债的发行,增加基础设施的投资。应当肯定,这种做法是行之有效的。通过基础设施投资的增加,带动了相关行业的生产,从而进一步带动了消费和投资。从投资项目看,主要利用的是国内资源,因此,投资所产生的乘数效应较大。为什么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没有出现货币主义者所担心的问题呢?

首先,扩大总需求的财政政策没有导致通货膨胀。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国的生产能力确实有过剩现象,总需求的增加促进了生产能力的利用;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实行浮动的汇率体制,再加上出口情况尚可,总需求的扩大没有使本国的货币贬值域者说本来是应当升值的),进口品和进口原材料价格没有因之上升而引发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

其次,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虽然使公共借款需求更高,但在增加财政支出的同时,既增加了货币的交易需求,也增加了货币供应,没有发生社会公众的信任危机,利率也没有提高到更高的水平(反而比以前降低了),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效应并没有被抵消掉。

再次,挤出效应很小,甚至没有。事实证明,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对利率几乎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对投资额的影响更小,所以,基本上不存在挤出效应。总需求的扩大可能会通过加速器效应使投资额增加。

在我国现行条件下,财政支出的启、体效应是值得肯定的,需要研究的是结构性效应。增加公共投资的最大缺点就是缺乏资金有效利用的监督,很容易引起浪费。所以,一方面要改进公共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缩小政府对公共设施的直接投资规模,把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与私人投资合股,或者增加财政贴息和无息贷款,更多发挥私人投资的作用,同时也可以扩大政府支出的乘数效应。

对减税如何看?减税政策是市场经济国家在经济疲软时期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在我国,减税对国民经济不会有什么刺激作用,主要理由有两条:(1)个人所得税无论从绝对规模或者相对规模来看对国民经济的影响都很小,不象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要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50%左右,减税会对国民消费产生重大影响。(2)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结构来看,应当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大多是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要比低收入的人群来得低,换言之,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会对中等收入以上人群的生活产生明显的影响。同样,如果对这部分人群实行减税,只会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加他们的储蓄,不会明显增加他们的消费。相反,如果对这部分人群增加个人所得税,把这部分钱补贴给穷人则会增加国民经济的消费水平。

对企业的减税,照例是能够减少漏出,增加注入的。我国原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有企业,由于国有企业效益不佳,上缴的财政收入大幅减少,大部分企业已到了无税可缴,即无税可减的地步,但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仍然承担着上缴国家税收的主要任务。减税一方面会对国家预算产生重大的冲击,缺乏可行性;另一方面,政府对这些企业开辟了别的筹资渠道,比如,国有企业上市筹资,银行债转股,继续给予贷款支持等。从资金量上看,这些措施要比减税大得多,有效得多。对非国有企业的税收是否也可以减税呢?当然可以。但是要研究减税的效应。非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基本归私人所有,减税的结果会增加投资者个人钱包中的钱,而不会对投资者的当前消费行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其直接效应是增加储蓄。那么对他们的投资行为是否会产生刺激作用呢?减税必然会提高税后的投资利润率,对投资会起到刺激作用,但决定投资的因素很多,因为投资是在不确定性条件下作出的,投资者决定投资与否,主要是对将来的经济前景作出预期,而不是看眼前的税收负担。如果经济前景不明,他们不会贸然投资。同样,对企业的减税也不能作为一种权宜之计,即对付通货紧缩的一种临时措施。如果企业普遍认为如此,则对企业的投资会产生更为不利的影响。

对自动稳定器如何看?稳定经济的政策很多是得益于财政的收支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财政收支的逆向调节功能会使乘数效应减少,从而使经济波动的幅度减少。但是,主要的武器靠的是每年预算的税收和财政支出的自行变化,而不是政府对经济形势作出判断后及时作出的对策。从我国历年的财政预算安排来看,一般都是对财政收支的具体项目进行安排和平衡,并没有出于对国民经济速率的快慢作主动性的逆向调整。即使近两年政府主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但在预算安排问题上也没有作出过主动性的逆向调整。事实上,我国的财政预算是被动性的,也就是有多少收入安排多少支出;或者有多少支出必须组织多少收入,如果不够,在尽可能压缩的基础上,政府再发行国债给予弥补。财政赤字的发生照例应与国民经济萧条时期相对应,但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几乎年年发生财政赤字,许多年份是处于通货膨胀时期。近几年国民经济发生疲软,政府尽管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但是在预算安排上仍然采取审慎的原则,只是在国债上增加了发行额度,而没有在财政赤字上故意扩大规模。特别是在组织财政收入上,政府不仅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减税,而是实行了增收的措施。这说明政府实行的财政政策既是积极的,又是审慎的。同时又说明财政政策的逆向调节作用也是靠自动稳定器在发挥作用。从我国财政收支的两方面看,财政支出的自动稳定器的作用似乎要比财政收入明显。因为财政支出的许多项目是必不可少的,是不能削减的(比如公务员的工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国有企业的基本开支等),在经济疲软时期也是要发生的,所以,对避免经济的过分萧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财政收入看,表面上近几年财政收入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是否会对国民经济的复苏产生遏制作用呢?我以为,这种遏制作用很小。根据经典的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国民经济萧条时期,财政收入也会随着国民收人的减少而减少,主动性的减税会使漏出减少,注入增加。我国为什么在经济疲软时期财政收入反而会增加呢?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1)财政收入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本来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有企业,现在国有企业的效益普遍不好,其对国家的税利贡献急剧下降,这与宏观经济学的道理是一致的,但是,我国又处于经济转轨时期,非国有经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挂着集体企业牌子的私营企业)近几年增长迅速,它们对国家的税收贡献却有明显增长;(2)政府加大了征收的力度,对本来应当征收的税收征了上来,当然征收依据的是税法,增加的财政收入主要也来自有非国有企业,可见,近几年财政收入的增加并不是政府的财政政策实施的结果,而是自动稳定器在我国转轨经济时期的特殊表现。

对我国实行宏观经济政策的微观基础如何看?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应当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已基本形成了,则宏观经济政策的效应会更加明显。

我国市场经济的的基本框架有待逐渐形成。本人以为,判断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形成与否至少有以下几个标志:一是企业是否能按企业规则行事,比如是否有定价的自,也就是市场上的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是否有用工权,根据需要雇佣和解雇雇员。二是商品是否能在全国市场上自由流通,不受人为的限制和地方的保护及歧视。三是企业的形成与发展是否受到所有制的限制,特别是民营企业是否能够根据市场竞争的原则可以自由进人或退出。四是社会资本是否可以根据市场信号自由转移。五是是否形成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税务制度与法规。根据这些标准衡量,我国市场经济的形成尚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由于如此,宏观的总量调控,就会遇到许多的人为障碍,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因为总量调节的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有一个畅行无阻的传导机制。比如,国家增加财政支出的目的是要通过乘数效应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其前提就是要求企业对总需求的变化反应十分敏感,这样才会产生连锁反应,达到国民经济倍数增长。如果其中某一环节,对总需求的反应并不敏感,就会使乘数效应大打折扣。

第5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货币政策;背景;目标;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执行效果

一、 引言

2008年以来,我国货币政策几经变换。2008年初,我国改变了2007年稳中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开始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到了2008年年中,我国又改变了从紧的货币政策,开始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这一政策一直持续到2010年年末,我国改变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开始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面对2011年上半年居高不下并屡创新高的物价水平,笔者对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产生了质疑。2008年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是否得到了有效地执行,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本文即是对该问题的探讨。

二、 从紧的货币政策阶段分析

1. 背景。2008年1月份金融数据显示,当月人民币贷款结束了自2007年11月以来连续两个月新增贷款下降的局面,以8 036亿元创下单月历史新高。同时,M2增速也在2007年年末短暂回落后,再次以18.94%创下新高。投资、货币、信贷、外贸顺差和物价等数据均高位运行。在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以及产业和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国民经济仍保持较快增长,高位运行的趋不会改变。从价格走势看,由于结构性供给约束和外部输入等因素对价格形成的冲击短期内难以改变,CPI涨幅仍会维持在较高水平。

2. 目标。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于2008年年初改变了2007年稳中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开始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来抑制总需求过度膨胀,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简单地说,就是“防过热,防通胀”。

3. 货币政策工具。为达到预期的目标,中国人民银行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公开市场操作、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支灾再贴现和再贷款和窗口指导等。

4. 执行效果分析。通过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防过热”的任务得到了很好的完成,政策起效的时滞短,在2008年第一季度就体现出来,GDP、M2和贷款量增长都放缓一个百分点左右,上半年放缓的幅度和第一季度相近。但“防通胀”的任务没有完成,无论是在第一季度,还是在第二季度,CPI增长幅度都太大,第一季度上涨8.0%,比上年提高5.3 个百分点;上半年同比上涨7.9%,比上年同期高4.7个百分点。这说明从紧的货币政策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我们注意一下中国人民银行采取的货币政策工具,就会发现原因所在。中国人民银行只是五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而同时期并没有配合使用其他有效的货币政策工具,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和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等。这样只单纯使用单一的工具,效果就会大大降低。丁伯根法则已经证明,要实现N个独立的货币政策目标,至少需要N个相互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来实现。从紧的货币政策阶段的目标是双重的,而货币政策工具是单一的,这样注定是达不到目标的。要达到“防过热、防通胀”的双重目标就需要运用两种以上的相互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

三、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阶段分析

1. 背景。自2008年以来,中国GDP增速连续5个季度出现回落,沿海地区的一些工厂经营困难。同时,美国次贷危机蔓延加深,全球金融危机开始向实体经济蔓延,外需减弱使中国出口面临新的压力。与此同时,工业品价格和居民消费品价格继续回落,国内产能过剩,总需求萎缩,经济下行趋势及压力加大,通货紧缩预期加大。

2. 目标。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于2008年年中改变了上半年从紧的货币政策,开始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政策的目标是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任务,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为目标,引导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保证货币信贷总量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简单地说,就是“保增长”。

3. 货币政策工具。为达到既定目标,中国人民银行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公开市场操作、支农再贴现和再贷款以及窗口指导等。

4. 执行效果分析。通过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我国经济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于 2009年年底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并在2010年也继续保持快速平稳增长。如果单从这点看,“保增长”的货币政策的目标已经实现,货币政策应该得到很好的执行和传导。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不少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货币政策的执行缺乏连续性。在2008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和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来调控经济,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整个2009年这些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保持了一种“休眠”状态,没有继续2008年以来的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直到2010年才又开始操作。这样的结果使得货币政策缺乏一种连贯性,延长了我国经济的恢复时间。可以试想一下,如果2009年能继续2008年的操作,我国经济应该会恢复得快一点,就不会等到年底,可能年中就会恢复。第二个问题是到2009年年底,我国经济已经实现总体形势向好,各种主要指标都已出现向好迹象。如CPI于2009年11月结束了连续9个月的同比负增长,同比上涨0.6%;工业品出厂价格于2009年12月结束了连续12个月的同比负增长,同比上涨1.7%。在这种情况下,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要么选择退出,转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么继续实行,但要预计到经济会慢慢向过热发展,做好防范经济过热和防范通货膨胀的准备。我国两者都没有做到,既没有及时地调整货币政策取向,也没有很好地做好防范通胀的准备。在2009年底我国经济已出现回暖的情况下,国家对经济前景做出了过于保守地估计,过分强调前景的不确定性和恢复基础的薄弱性,继续实行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也没有做好政策的前瞻性,对未来的经济过热和通胀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中国人民银行只是运用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种货币政策工具,只是在年末的时候才动用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这种工具。就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种货币政策工具有一半的运用次数是在年末。由于缺乏多种工具的综合运用,货币政策的执行几乎没起多大作用,控制通胀的效果很不好,尤其在2010年下半年,CPI屡创新高,通胀预期显著。

四、 稳健的货币政策阶段分析

1. 背景。2010年底,国际金融危机极端动荡状态已经有所缓和,虽然发达经济体复苏较为缓慢且仍然不够稳定,但总体上外需形势有一些改善。我国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消费平稳较快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继续改善,对外贸易快速恢复,农业生产平稳增长,工业生产增长较快,居民收入稳定增加,我国经济增长势头进一步巩固。但与此同时,内外部流动性较为充裕,通胀预期较强,通胀压力较大。

2. 目标。在这种背景下,2010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 2011 年开始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向稳健。政策的目标是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上,着重调控物价,防止物价过快上涨,同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使银行调整信贷结构,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合理引导投资和消费行为,为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供平稳适度的货币环境;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资产规模和结构的调整,合理把握信贷投放力度、投向和节奏,控制风险资产,避免银行体系风险进一步积累,促进金融机构稳健运营,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简单地说,就是“稳增长,控物价”。

3. 货币政策工具。为达到既定目标,中国人民银行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公开市场操作、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等。

通过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2011 年中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地增长,消费需求保持稳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进出口总体平稳较快增长,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工业企业效益较好,居民收入稳定增长。2011 年初以来,在能源资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通货膨胀预期较强、国内需求较快增长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价格上涨压力继续增大。进入2011年下半年,随着国内经济增长趋稳和稳健货币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加之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整体出现回落,价格上涨压力有所减轻,主要价格指标开始趋稳回落,物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

通过与预先设定的目标对比,可以发现目标中“稳增长”的部分基本得到实现,而“控物价”的部分虽然物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2011年CPI同比上涨5.4%,比上年高2.1个百分点,物价水平相对来说还是很高的,特别是2011年上半年,国内通胀预期较强,物价水平居高不下,并屡创新高。出现这种现象部分是由于时滞,部分是由于受到太多其他因素的干扰。干扰因素的负面作用完全抵消了,甚至已经超过了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使得2011年上半年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没能像预期的那样。当时,我国面临通货膨胀压力上升的风险,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周期性因素和结构性因素交织。一是美国等主要发达经济体持续实施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球范围内货币条件宽松,一方面加剧了国内的通货膨胀预期,另一方面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持续上升也加剧了我国输入型通货膨胀压力。二是较大货币存量的滞后影响可能逐步显现。三是灾害性气候等因素造成的农产品价格结构性上涨。四是受人口红利变化等影响,劳动力成本、服务业、资源性产品价格以及非贸易品价格持续上升。因此,这些干预因素极大地影响了2011年上半年的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这也暴露了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抗干扰性不强,中国人民银行既没能采取有关措施来阻止干扰因素的不利影响,也没能在干扰因素影响时加大货币政策的执行力度,抵消掉干扰因素的不利影响。例如在2011年上半年,由于受到多个干扰因素的影响,通胀比较严重,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很规律的每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每次上调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而不是加大调控的力度来应对干扰因素的影响,结果通胀率居高不下,并屡创新高,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受到严重的干扰。

五、 结语与建议

总的来说,在从紧的货币政策阶段,货币政策目标只实现了一半。分析其原因为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与货币政策目标存在不匹配问题;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阶段,货币政策目标实现了,但花费了很长的时间,并且带来了新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为货币政策的执行缺乏连续性和前瞻性;在稳健的货币政策阶段,货币政策的目标总体来说初步实现,但在前段时期的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很不理想,分析其主要原因为货币政策的执行抗干扰性差。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与货币政策目标存在不匹配现象;二是货币政策的执行缺乏连续性;三是货币政策的执行缺乏前瞻性;四是货币政策的执行抗干扰性差。下面就针对这四个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货币政策执行的建议。

针对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与货币政策目标存在不匹配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首先要认真分析国内外经济的实际发展形势,配合国家的规划和要求,提出适合实际经济形势的货币政策或调整不合时宜的货币政策,确定货币政策目标,并选择适当的货币政策工具。在选择货币政策工具的时候,要注意工具与目标的匹配,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相互配合,多管齐下,力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挥出最好的效果。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确定的是多重目标时,要避免选择的货币政策工具少于目标个数,而要按照丁伯根法则保证工具个数多于或等于目标的个数,这样才能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达到预期的货币政策目标。

针对货币政策的执行缺乏连续性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政策的使用要保持连贯性和渐进性,尽量避免对某种或某些货币政策的使用过分集中于某一阶段,而某些时段出现操作真空,什么工具都没运用,或是在某一年中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前松后紧或前紧后松,这样都会大大降低货币政策的效果。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可以事先安排一个时间表,保持执行的渐进性和连续性,避免出现“急刹车”或“休眠”,这样才能使得货币政策目标连贯渐进地实现。

针对货币政策的执行缺乏前瞻性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要在对现实经济形势把握的基础上进行未来经济形势的预测,及时调整货币政策方向和力度,或即使不调整现行的货币政策,也要对未来经济运行的形势做出充分的估计,事先明确计划,做好准备,使得未来经济形势如期所至时,不至于不知所措或手忙脚乱。没有前瞻性,只就事论事,只会使货币政策的执行缺乏主动,永远被动地针对实际经济而进行。中国人民银行如能事先进行预测,把握主动,这样会大大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的正确性和主动性,提高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

针对货币政策的执行抗干扰性差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密切关注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形势,并对形势作定性、定量的分析研究和跟踪,预测其对货币政策执行的干扰和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来阻止或抵消干扰因素的不利影响,及时调整货币政策执行的力度,保证货币政策的执行能很好地抵抗干扰,最终保证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的顺利实现。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只有把这些问题综合起来考虑,从各个方面进行努力,才能保证货币政策执行的匹配性、连续性、前瞻性和抗干扰性,才能正确、有效和及时地实现既定的货币政策目标。如果只注意某方面,则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即使达到了也会花费很长的时间或者付出很高的代价。

参考文献:

1. 张强,乔海曙.货币金融学.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 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 王延军.我国货币政策调控效果及其原因分析.商业时代,2010,(5).

4. 王丽华.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效应分析.经济论坛,2010,(1).

5.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8年-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网站(pbc.省略).

第6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字】房地产;经济波动;原因

房地产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部门,随着近几年的迅速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但是,房地产业运行的经济现实同样暴露出房地产也存在不良因素,抑制其健康发展。如房价居高不下、房地产空置率高、房地产也投资过热等系列问题涌现。房地产的不良因素主要表现为房地产业经济波动,若能正确了解房地产的波动规律,将有利于处理好房地产业的供需矛盾,引导市场合理投资,私人合理消费,保障居民住房需求得到满足,推动房地产业稳定向好发展。

1. 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形成原因

1.1国民经济波动

国民经济的波动是房地产波动的基本原因。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发展无法脱离国民经济整体而独立发展,必然受到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制约和影响。当房地产也发展过快,需要大批资金投入,除了直接融资手段,就需要从银行进行贷款以获得资金支持,而银行的贷款行为不仅仅是根据市场做出决策的利益最大化的结果,还深受国家银行贷款政策的制约影响。国家制定相关融资政策是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现实情况,进行宏观调控的结果。所以,房地产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息息相关,相互影响。房地产业的经济波动,既是国民经济波动一个表现,也是经济波动的结果。国民经济波动也就成为房地产业经济波动的基本动因。

1.2供需矛盾

房地产业的供需矛盾是房地产波动的内在原因,房地产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波动和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房地产业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房地产总供给主要受到资金、劳动、全要素生产率即技术水平三个方面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税收政策等外生因素的影响。房地产需求由国民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消费税等等各种因素影响。我国房地产供给变化比需求变化来得剧烈,常常处于供求不均衡的状态。例如,利率上升,房地产业贷款成本上升,抑制房地产资本投入,供给减少,但是市场存在刚性需求,需求居高不下,超过供给,推动价格攀升,制造房地产泡沫,从而将引起房地产也经济波动,不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3投资波动和政策变化

房地产业的投资行为具有很强的预期性,预期是根据经济主体目前能得到的所有信息做出的对未来的预测,具有不稳定性。当经济主体对房地产业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就倾向于增加投资,当预期下降,则会减少投资,从而导致房地产也投资会出现骤减骤增的情况。预期既可能是房地产开发商做出的,也可能是个人投资者做出的,因而投资预期既影响房地产的供给也影响房地产的需求。政策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是针对国民经济整体制定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等从整体上影响总供给和总需求。综上,投资波动和政策波动会直接引起房地产经济的周期波动。

2.房地产经济波动的控制对策

2.1调整房地产投资政策

房地产投资政策要注意投资主体结构的变化,房地产投资规模的变化和政府投资的影响。投资主体方面,当期国企存在权责不明,缺乏风险规避机制等问题。投资规模方面,要注意与宏观经济规模适应,设定合理的投资比重,否则容易制造房地产泡沫。投资结构上,开发商要理性判断市场情况,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选择,以市场为导向,防止盲目投资造成产能过剩。政府投资方面,当政府增加投资,可能会造成对私人需求和投资的挤出效应,所以政府投资应当注重安居工程等保障型房地产的开发,将政府调控控制在合理范围,适当开发,对全社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间接调控。

2.2调整宏观经济政策

宏观经济政策应当明确调控目标,合理预见政策效果,包括最终想要实现的政策结果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短期结果。对于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既是短期内可能带来房地产业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暂时下滑,但是应该坚持,而非舍本逐末。不正当的宏观经济政策,一旦市场出现反馈,要及时纠正或制止。同时,宏观经济政策要在不同的地区实行,需要当地结合本地经济运行的实际,从实际出发,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控。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者在政策效力上有所区别,财政政策更为直接,短期效力显著,但是存在对经济过度调节,反而适得其反的风险,货币政策是间接调控,需要在长期中显现效力,所以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要有的放矢,防止盲目。同时,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政策应注意保持稳定性,连续性,降低决策成本,避免重大经济决策的突然变化以便于房地产企业制订长期发展战略。

2.3调整房地产供需关系

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常常是不均衡的,均衡反而是暂时的。宏观调控的目标并非让市场时时保持出清,这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成本极高的,而是尽量降低房地产也的波动幅度,防止出现供求极度不均衡的情况出现。对供求关系调整,要从源头分析,针对不同性质的供求矛盾,市场传导机制,寻求理性的政策方案。

3.结论

综上,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首先建立在对房地产不良因素形成的分析的基础上,遵循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预测异常波动,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段勇. 我国房地产经济波动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10).

[2]刘长生. 我国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形成原因及对策分析[J].科技资讯,2006(18).

[3]司云娜. 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影响因素及对策[J].赤峰学院学报,2010,02 .

第7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货币政策是说一国的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运用各种政策工具控制、调节和稳定货币供给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措施总和。货币政策手段主要有:法定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

通常一个国家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实施何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相机抉择。纵观我国实行宏观经济政策的历程,从建国后一直奉行的“双松”政策到1998年底起开始施行的历时近七年之久的“一积极,一稳健”的宏观政策,再到2005年我国政府开始奉行的“双稳健”政策,我国政府正是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国际经济动态的转变,审时度势,成功地完成了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宏观经济政策的转变。当前从经济发展趋势来看,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出现的逆转以及已经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我国经济增长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调,国际收支不平衡程度将有所缓和。同时,出口增长将回调,但幅度有限,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持续作用下,银行的流动性虽然比去年有所缓解,但仍然比较充裕,货币信贷仍然处于比较宽松的环境。在此背景下,继续实行“双稳健”组合似乎是我国2007年继续实行宏观经济政策的科学选择。

然而,就当前经济形势来看,影响我国政府做出宏观经济决策、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三大矛盾需要高度关注。首先,社会过度储蓄引起的过度投资问题。从2000年到2006年1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由123804.4亿元增加到334361.4亿元,增长了1.7倍,增长幅度平均每年达到18%,存差也由24433.3亿元扩大到111219.8亿元,存差扩大了3.55倍。在储蓄增加额中,有45.3%来自于城乡居民增加的储蓄,另有31.1%来自于企业增加的储蓄。就是说,当前我国储蓄的迅速增长主要是由居民和企业两大主体的行为产生的。居民将过多的收入用于储蓄,一方面是与我国社会保障福利制度不健全有关,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储蓄主要来自于高收入者而中低收入者所占比重不高相关。企业将过多的资金用于储蓄而不是投资于创新活动,一方面是与我国的产业政策相关,另一方面是这些储蓄大部分是大中型企业增加的存款,而中小企业依然缺乏资金。在社会储蓄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压力不断增加。随着存差规模的不断扩大,金融机构要千方百计将这些剩余资金“消化”掉。由此,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渠道又投向了建设领域,新一轮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由此产生。还有,储蓄过度增长引起过度投资,实际还对消费形成了挤出效应,因为在资金一定情况下,投资过多占有份额,必然排挤和抑制了消费。

其次,工业的过快增长引起的产能过剩问题。当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向金融机构流入,另一方面是社会消费增长速度又远远慢于工业品的生产增长速度。由此,我国经济发展中又遇到另一个矛盾,工业品产能的过剩。按道理,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社会消费增长并不慢,而且从2004年以后还有加快增长的趋势。比如从2004年到2006年社会消费平均增长幅度都在13%以上。但是,我国工业在投资的不断刺激下产品生产量增长更快,例如2000年到2005年,全国家用洗衣机、电冰箱、彩电、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移动电话、汽车产量分别增长了1.05倍、1.33倍、1.11倍、2.7倍、11倍、5.78倍和1.76倍。2006年,上述工业品还在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当工业品持续以快于国内消费增长速度增加时,便被迫形成大量出口,大量出口既造成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又形成巨额贸易顺差,由此导致外汇储备越来越多,而越来越多的外汇储备反过来又要求M供给规模不断增加。

再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引起的社会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当前,我国收入差距呈现全面扩大的趋势,既存在城乡居民、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也存在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从2000年到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79倍扩大到3.22倍,2006年扩大到3.4倍。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公共医疗、养老、教育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项目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更大;在地区之间,西部地区居民最低收入省份与东部地区居民最高收入省份差距也呈扩大的趋势,比如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公务员收入是贵州的3至4倍。在城镇内部,2000年到2005年,按五等分法,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比由1∶3.6扩大到1∶5.7,而困难户收入与最高户收入差距达到11倍。行业差距更大,全国事业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约1.5万,一般企业1万左右,而大企业5至6万,能源、电信、金融企业可超过10万。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也如此,从2000年到2005年,按五等分法,农民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比已由1∶6.47扩大到1∶7.26。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达到相当悬殊的程度,基尼系数已超过0.4。2005年,我国城镇有近2000万人月收入在200元,有近4000万农民年收入在800元以下,他们经常入不敷出,要靠借债维持生存。近几年来,我国消费不足实质是结构性消费不足,主要表现为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居民消费不足。当前,我们面临的矛盾是,一方面,城镇的收入分配在向高收入群体集中,而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在不断下降,他们将越来越多收入存在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边际消费倾向高,但他们却无钱消费。如何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公平地分配到不同收入群体,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身上,让他们提高收入水平并增加消费,这是当前我国宏观政策的关键所在。

从经济运行角度看,如何避免或消除经济运行中储蓄过剩、产能过剩和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不仅是近期宏观调控需要面对的,而且也是国家长期政策和制度安排需要考虑的。就当前而言,我国的货币金融政策尚显偏松,财政政策相对偏紧,这种政策组合不利于控制工业产能的进一步过剩,也不利于扩大国内的消费,因此考虑到情况的变化,我们应该奉行“总体稳健、适度微调”的思路,在目前政策姿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力度上调整当前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组合。

具体调整建议:

一是调整货币政策。首先,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调控仍有空间,适当时机还可进一步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并相应提高贷款利率;其次,金融机构应尽快调整资金使用结构,不断调低投资贷款比例,相应提高消费贷款比例,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住房抵押贷款、汽车、家电消费贷款、教育贷款、婚丧贷款等,鼓励居民贷款消费;再次,为了缓解资金流动性过剩的矛盾,一方面要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减少银行存差不断扩大的压力;另一方面要加快发展多元化的资本市场,比如扩大企业中长期和短期债券发行规模,创新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探索和支持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等;另外,要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支持中国企业扩大对外投资的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以代客境外理财的形式加大投资国际金融市场,以此缓解流动性过剩和因贸易盈余及FDI流入给央行带来的外汇储备增长压力。

二是调整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应从目前的偏紧(压缩国债发行规模、压缩赤字规模)状态向灵活状态调整,适当扩大政府的投资和消费。一方面,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增加用于城镇低收入人群的贫困救济支出,进一步扩大救济覆盖面,继续提高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员工资水平,并继续向有利于消费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推动农民消费。专项基金从三方面筹措:其一,从每年财政增收部分中划出一定比例(比如财政增收的10%)的资金;其二,每年发行一笔新农村建设专项国债(比如每年500亿元);其三,从每年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块资金来。将这三块资金捆成一起,组成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并支持农业、农村生产能力建设,降低农民生存和发展成本,增加他们的收入,以刺激消费。

三是国有及控股企业每年要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上交财政。近几年,在企业储蓄存款中,有很大比例是国有企业存款,这些存款绝大部分来自利润。目前,在现有体制条件下,许多国有企业的赢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原有财政投资和行业垄断形成的,这些赢利全部归企业,明显地形成了过多的企业储蓄,为进一步投资创造了源泉。因此,无论是从财政投资回报还是公平性原则看,国有及控股企业每年都应该向财政上交一部分利润,国家拿这部分利润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以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降低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成本,提高他们的相对购买能力。

四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城乡居民预期支出。当前,城镇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储蓄倾向偏高,与我国教育、医疗、养老、失业扶助、贫困救济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都有密切关系,人们紧缩即期消费,为未来储蓄,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造成的结果。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消除现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冲突与掣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框架,该市场化的要继续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不该市场化的一定要根据公共服务原则进行制度设计,对于影响居民消费的诸多社会保障制度政策,要及时清理,当前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就业扶助、贫困救济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提高政府对这些方面的支持力度,扩大城乡居民的受益范围,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第8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关键词:公共财政体制 积极财政政策 原则 

 

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发展演变 

 

(一)计划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理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指导,借鉴苏联财政管理模式,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实践,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理论,即“国家分配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分配论”以财政活动满足国家职能需要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通过透过财政的现象抽象出财政的本质,认为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基本属性是公平性和利益集团性(或阶级性)。这一认识不仅正确揭示了财政的本质、主体、目的,并且搞清了财政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的制约关系,这具备了独特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国家分配论”狭窄化的倾向,它片面强调财政分配的独立性、强制性、无偿性、服务性,其代表形式就是计划经济时期出现的无所不包的“大一统财政”,由此其局限性也逐步为人们所认识。 

(二)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理论 

1992年,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推进,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我国财政学界开始注重对源于西方的“公共财政论”的认识与辨析。在保留“国家分配论”原有理论精髓的基础上,国内学者吸收了大量市场经济的内容,对自身的研究方法、理论观点与政策主张等进行了修正、补充和完善,我国财政理论研究与西方财政理论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出现了融合,对以市场经济为背景的“公共财政论”的认识得到清晰化和具体化。 

1998年12月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思路及相关原则,包括以下四个要点:一是调节市场资源配置;二是保证公共支出;三是促进公平分配;四是做好宏观调控和转移支付工作。其后,各个方面对公共财政的讨论得以全面展开,并最终将其明确写入了中央全会的文件和国家发展规划。从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到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再到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逐步成为党、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共识。 

 

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践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扩张性财政政策,又称积极财政政策,是国家通过财政分配活动刺激和增加社会总需求的一种政策行为。 

(一)1998-2004年的积极财政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强调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面对1997年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于1998年果断决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增发国债等手段筹集资金,1998-2004年我国累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100亿元,用于交通通讯、农林水利和生态保护、城市设施等基础建设。实践证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对于遏制通货紧缩趋势,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短期政策的长期化,积极财政政策的负面效应也逐步显现出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央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有所扩大,财政风险也相应加大;主要依靠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对民间投资和消费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经济增长形成对财政政策的依赖,政策退出受到相关利益部门的制约,积极财政政策难以淡出;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并没有明显改善居民的消费能力,无法在投资与消费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传导桥梁,后期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进作用呈现出递减趋势。 

(二)2008年以来的积极财政政策 

2008年下半年,新一轮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我国政府再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2008年我国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上,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科学发展、均衡发展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重要的政策取向。所以此次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除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外,更加突出了民生、“三农”以及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支出,投资范围更宽,力度更大,更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结构调整倾斜。民生支出是指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方面支出的汇总。据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数据,2009年安排的民生支出达到7284.63亿元,教育、医疗、社保等投入将间接拉动消费增长;为稳固农业基础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7161.4亿元。 

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通过发行国债来筹集财政资金,形式较为单一。时隔十年,我国财政政策工具更加丰富,运用的政策工具包括:扩大公共投资和实行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扩大企业投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条件 

 

在我国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积极财政政策作为反危机的特殊手段,是一种短期宏观调控政策,从中、长期来说,应当坚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并逐步缩小财政赤字,因此积极财政政策早晚要淡出或退出。危机后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经济发展进入平稳增长轨道 

2009年,在四万亿投资计划的拉动下,我国gdp总量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实现年初制定的“保八”目标。但是,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的局面并没有改变,部分行业的过度投资甚至带来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随着中央和地方大规模投资计划的完成,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出现回落,而社会投资比重偏低、民间投资活力不高成为投资可持续增长的瓶颈;信贷过度投放加大了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风险;总体上消费需求有所回升,但主要靠的是政策拉动,四万亿投资偏重于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投资和消费没有形成有效对接,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增长无以为继,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因此,我国经济复苏的基础并不稳固,经济稳定还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二)对外贸易发展稳定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外需空间急剧缩小,2月份外贸进出口总额跌至谷底,3月份开始出现连续环比增长,10月进口值年内首次实现月度正增长,11月进出口总值月度指标也首次实现年内正增长,但总起来讲,全年贸易顺差同比下降34.2%;2010年一季度我国贸易顺差降幅近80%,而3月份出现月逆差72.4亿美元,这是自2004年5月以来我国首次出现月贸易逆差。长期以来,对外出口在我国经济增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最近两年的对外贸易数据也说明我国的外需情况还不稳定,加上人民币升值压力越来越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出口复苏之路并不平坦。

(三)财政的承受能力 

发行国债筹集资金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财政赤字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会积累很高的财政风险。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赤字率曾一度从1997年的不足1%提高至2002年的2.6%,赤字规模最高扩增突破3000亿元。但随后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增长,2007年财政赤字率只有0.8%,2008年更是一路下滑至0.6%。按照国际惯例,3%是财政赤字率的警戒线,即使2009年在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下我国财政赤字率也不足2.9%,所以目前的财政风险还是可控的,是我国综合国力可以承受的,而且还留有一定的继续操作空间。 

2008年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经济已经初步企稳向好,但经济在总体上复苏的基础并不牢固,我国仍处于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要让我国经济真正回暖、站稳并最终走出危机,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积极财政政策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需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加快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改革,稳固经济基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公共财政体制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原则 

 

(一)既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又要推动经济结构优化 

实践证明,积极财政政策作为一种反危机政策,在经济衰退时期能有效促进经济复苏。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现阶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持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为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供坚实的财力保证。同时,要把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应对资源和环境约束,实现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 

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要谋篇布局,统筹兼顾,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协调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经济稳定职能。同时,适应财政调控方向的变化,重点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引导企业注重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逐步突破传统的、偏重于经济建设的供给模式,向以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为主要内容的新模式转换。 

(三)既要增加政府投资支出,又要引导社会参与 

我国公共事业发展起点低、底子薄,要改善民生就要持续不断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既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也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政府财力是有限的,因此非完全公共产品的投入没有必要完全依赖财政资金,一定程度上应允许甚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管理,只要政府政策得当,特别是赋予社会资本应有的获利机会,少量政府投入便可以调动起大量民间投资,有效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建立起合理的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模式,为经济长期增长和社会协调发展奠定牢靠坚实的基础。 

(四)既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又要加强监督管理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建立的时间不长,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针对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应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继续优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透明度,建立起财政体制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人大、审计、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管,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平.中西方财政理论的比较研究[j].江苏商论,2009(3) 

2.朱志刚.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n].人民日报,2008.8 

第9篇:民国时期经济政策范文

货币政策是说一国的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运用各种政策工具控制、调节和稳定货币供给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措施总和。货币政策手段主要有:法定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

通常一个国家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实施何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相机抉择。纵观我国实行宏观经济政策的历程,从建国后一直奉行的“双松”政策到1998年底起开始施行的历时近七年之久的“一积极,一稳健”的宏观政策,再到2005年我国政府开始奉行的“双稳健”政策,我国政府正是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国际经济动态的转变,审时度势,成功地完成了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宏观经济政策的转变。当前从经济发展趋势来看,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出现的逆转以及已经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我国经济增长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调,国际收支不平衡程度将有所缓和。同时,出口增长将回调,但幅度有限,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持续作用下,银行的流动性虽然比去年有所缓解,但仍然比较充裕,货币信贷仍然处于比较宽松的环境。在此背景下,继续实行“双稳健”组合似乎是我国2007年继续实行宏观经济政策的科学选择。

然而,就当前经济形势来看,影响我国政府做出宏观经济决策、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三大矛盾需要高度关注。首先,社会过度储蓄引起的过度投资问题。从2000年到2006年1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由123804.4亿元增加到334361.4亿元,增长了1.7倍,增长幅度平均每年达到18%,存差也由24433.3亿元扩大到111219.8亿元,存差扩大了3.55倍。在储蓄增加额中,有45.3%来自于城乡居民增加的储蓄,另有31.1%来自于企业增加的储蓄。就是说,当前我国储蓄的迅速增长主要是由居民和企业两大主体的行为产生的。居民将过多的收入用于储蓄,一方面是与我国社会保障福利制度不健全有关,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储蓄主要来自于高收入者而中低收入者所占比重不高相关。企业将过多的资金用于储蓄而不是投资于创新活动,一方面是与我国的产业政策相关,另一方面是这些储蓄大部分是大中型企业增加的存款,而中小企业依然缺乏资金。在社会储蓄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压力不断增加。随着存差规模的不断扩大,金融机构要千方百计将这些剩余资金“消化”掉。由此,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渠道又投向了建设领域,新一轮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由此产生。还有,储蓄过度增长引起过度投资,实际还对消费形成了挤出效应,因为在资金一定情况下,投资过多占有份额,必然排挤和抑制了消费。

其次,工业的过快增长引起的产能过剩问题。当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向金融机构流入,另一方面是社会消费增长速度又远远慢于工业品的生产增长速度。由此,我国经济发展中又遇到另一个矛盾,工业品产能的过剩。按道理,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社会消费增长并不慢,而且从2004年以后还有加快增长的趋势。比如从2004年到2006年社会消费平均增长幅度都在13%以上。但是,我国工业在投资的不断刺激下产品生产量增长更快,例如2000年到2005年,全国家用洗衣机、电冰箱、彩电、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移动电话、汽车产量分别增长了1.05倍、1.33倍、1.11倍、2.7倍、11倍、5.78倍和1.76倍。2006年,上述工业品还在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当工业品持续以快于国内消费增长速度增加时,便被迫形成大量出口,大量出口既造成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又形成巨额贸易顺差,由此导致外汇储备越来越多,而越来越多的外汇储备反过来又要求M供给规模不断增加。

再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引起的社会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当前,我国收入差距呈现全面扩大的趋势,既存在城乡居民、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也存在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扩大问题。从2000年到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79倍扩大到3.22倍,2006年扩大到3.4倍。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公共医疗、养老、教育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项目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更大;在地区之间,西部地区居民最低收入省份与东部地区居民最高收入省份差距也呈扩大的趋势,比如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公务员收入是贵州的3至4倍。在城镇内部,2000年到2005年,按五等分法,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比由1∶3.6扩大到1∶5.7,而困难户收入与最高户收入差距达到11倍。行业差距更大,全国事业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约1.5万,一般企业1万左右,而大企业5至6万,能源、电信、金融企业可超过10万。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也如此,从2000年到2005年,按五等分法,农民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比已由1∶6.47扩大到1∶7.26。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已达到相当悬殊的程度,基尼系数已超过0.4。2005年,我国城镇有近2000万人月收入在200元,有近4000万农民年收入在800元以下,他们经常入不敷出,要靠借债维持生存。近几年来,我国消费不足实质是结构性消费不足,主要表现为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居民消费不足。当前,我们面临的矛盾是,一方面,城镇的收入分配在向高收入群体集中,而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在不断下降,他们将越来越多收入存在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边际消费倾向高,但他们却无钱消费。如何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公平地分配到不同收入群体,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民身上,让他们提高收入水平并增加消费,这是当前我国宏观政策的关键所在。

从经济运行角度看,如何避免或消除经济运行中储蓄过剩、产能过剩和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不仅是近期宏观调控需要面对的,而且也是国家长期政策和制度安排需要考虑的。就当前而言,我国的货币金融政策尚显偏松,财政政策相对偏紧,这种政策组合不利于控制工业产能的进一步过剩,也不利于扩大国内的消费,因此考虑到情况的变化,我们应该奉行“总体稳健、适度微调”的思路,在目前政策姿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力度上调整当前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组合。

具体调整建议:

一是调整货币政策。首先,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调控仍有空间,适当时机还可进一步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并相应提高贷款利率;其次,金融机构应尽快调整资金使用结构,不断调低投资贷款比例,相应提高消费贷款比例,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住房抵押贷款、汽车、家电消费贷款、教育贷款、婚丧贷款等,鼓励居民贷款消费;再次,为了缓解资金流动性过剩的矛盾,一方面要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减少银行存差不断扩大的压力;另一方面要加快发展多元化的资本市场,比如扩大企业中长期和短期债券发行规模,创新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探索和支持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等;另外,要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支持中国企业扩大对外投资的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以代客境外理财的形式加大投资国际金融市场,以此缓解流动性过剩和因贸易盈余及FDI流入给央行带来的外汇储备增长压力。

二是调整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应从目前的偏紧(压缩国债发行规模、压缩赤字规模)状态向灵活状态调整,适当扩大政府的投资和消费。一方面,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增加用于城镇低收入人群的贫困救济支出,进一步扩大救济覆盖面,继续提高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员工资水平,并继续向有利于消费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推动农民消费。专项基金从三方面筹措:其一,从每年财政增收部分中划出一定比例(比如财政增收的10%)的资金;其二,每年发行一笔新农村建设专项国债(比如每年500亿元);其三,从每年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块资金来。将这三块资金捆成一起,组成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并支持农业、农村生产能力建设,降低农民生存和发展成本,增加他们的收入,以刺激消费。

三是国有及控股企业每年要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上交财政。近几年,在企业储蓄存款中,有很大比例是国有企业存款,这些存款绝大部分来自利润。目前,在现有体制条件下,许多国有企业的赢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原有财政投资和行业垄断形成的,这些赢利全部归企业,明显地形成了过多的企业储蓄,为进一步投资创造了源泉。因此,无论是从财政投资回报还是公平性原则看,国有及控股企业每年都应该向财政上交一部分利润,国家拿这部分利润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以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降低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成本,提高他们的相对购买能力。

四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城乡居民预期支出。当前,城镇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储蓄倾向偏高,与我国教育、医疗、养老、失业扶助、贫困救济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都有密切关系,人们紧缩即期消费,为未来储蓄,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造成的结果。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消除现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冲突与掣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框架,该市场化的要继续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不该市场化的一定要根据公共服务原则进行制度设计,对于影响居民消费的诸多社会保障制度政策,要及时清理,当前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就业扶助、贫困救济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提高政府对这些方面的支持力度,扩大城乡居民的受益范围,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