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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主任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农村主任履职报告

第1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全镇所有农村村级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2016年1月1日——1月15日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德,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理论学习。以及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掌握基本理论、把握政策水平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组织领导能力。重点看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和解放思想等工作中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和业务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

勤,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看事业心、责任感与永济的科学、迅速发展是否相适应,思想观念是否得到了解放,是否求真务实、勤奋敬业。重点查看干部落实日志,调查研究,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农村主干的工作实绩。看履行本年度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重点工作情况,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复杂问题和注重长远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农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党建服务民生工程、创先争优等重点工程、中心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有何建树。着重看各项工作的总体发展情况,看其在重大问题上的科学决策水平。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看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严于律己的情况。

在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由镇党委组建考核组会同村级党组织组织实施。

1、召开述职大会。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村主干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述职述廉报告。召开会议,村主干分别代表“两委”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

参加年度考核会议人员的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进行民主测评。

组织参加考核大会的全体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考核组要组织参与考核的人员认真学习评价要点和填表要求,对理解不清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测评结束后,要做好汇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村“两委”成员,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3、个别座谈。

通过与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谈话,掌握农村主干2015年度各种情况,谈话内容以考核内容为主。谈话中,考核组要注意谈话方式,引导参加谈话的人员积极反映情况,提出问题,重点了解掌握农村主干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以及与领导班子的团结情况、干群关系情况等。谈话情况由考核组负责梳理,汇总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科。

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是: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退下来的村主干,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的人员一般不少于20人。

4、实地查看。

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日志、工作总结、调研文稿等资料,检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及为群众所办的实事。

5、综合评价,确定等次。

根据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和实地查看等情况,联系所在村工作基础、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先由考核组对农村主干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镇党委根据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其中镇确定的优秀等次人数不能超过农村干部总数的15%。正在受到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或处理的,考核等次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优秀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

(2)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4)不称职等次“农村主干”标准。

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岗位;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④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⑦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⑧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

6、整理反馈。

考核组将考核有关情况整理、归纳、汇总后,将农村主干民主测评情况和实地查看情况,特别是个别座谈中了解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对象进行反馈。反馈意见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提出问题,更要提出努力方向。

7、总结汇报。

镇党委在认真听取派出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考核组情况,写出专题考核汇报材料

第2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一、认识《会计法》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内涵与关系

1、我们要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自主经营取得收益来维持政权稳定,履行社区管理职能的村民自治组织。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社区的管理职能,即履行基层政权组织的权力和责任义务;二是组织的生存发展必须依靠组织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营收益来做保障,即国家财政不承担拨款,这是她既不同于行政单位也不同于企业的特点,她必须履行行政管理和经营的双层职能,这说明她既是特殊的、又是复杂的,这就决定了她的财务会计工作的复杂性。正是基于这一点,财政部于2004年11月25日颁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我认为:新制度从管理的角度看具有科学性,充分体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的双层职能,其经济活动情况可以全面反映;对财务人员来讲,操作性强且具体,好理解。

2、怎样看《会计法》与新制度的关系和特点。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总则”中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这说明:一是基本原则导向和规则取自于《会计法》,同时“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制定”,也就是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复杂性,有针对性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具体村级财务会计操作实务办法,这从“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报表”的披露、“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的填制及管理等的规定要求来看,都是紧紧围绕《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来制定的,但又有她的不同点:

①“总则”中第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实行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即“凡是作为发包单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各承包单位实行单独核算,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记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内”,也就是说单个的下属经济实体各自按法人不同分开独立核算;

②“可以按照民主、志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记账机构记账、核算”,这是出于村级财务因受某些条件或人员限制考虑出发而明确的,实质上就是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必须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记账、算账、结账;

③会计报告披露的对象有所不同:不单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还必须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同时必须通过村务公开栏对村民公开。

我们只有充分认识理解《会计法》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内涵与关系,才能指导做好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因而很有必要重温《会计法》,回头看《会计法》对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影响,对做好村级财务会计工作有积极的帮助作用。

二、《会计法》强化依法理财,新制度为村级民主理财奠定了基础

1、以法律形式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做好村级财务公开的必要条件。

《会计法》本着“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法宗旨,针对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的情况,加大了会计工作者的法律责任。一是要求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这是做好村级财务核算的前提条件,过去的“包包账”是决不可行的;二是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允许有不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及接受和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随意更改会计凭证的不合法会计行为,这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有效措施,这将制约村级财务不合法、不合规的会计行为;三是依法出具财务会计报告,即“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这就是说不论是向上级政府部门,还是村民代表大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是一致的,这将制约村级财务会计报告的随意性、虚假性。

2、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维护了村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制约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有效手段。

一是《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从法律上界定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责任,纠正了过去村干部普遍存在的认为会计工作只是村会计的事的错误认识,明确了村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这是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举措;

二是“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从法律上保障了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过去的“长官意志”将不再左右村会计履行职责。

3、以法律形式确定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为会计职能作用的履行提供了重要保障,是提供真实、准确会计资料的有效措施。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促使农村财务人员自觉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同时也从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人情”、“裙带”现象,同时对会计人员违法作假、违规行为加重了处罚规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说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将会计行为与其生存挂钩,有利于促使村会计人员自觉依法从业,履行会计职责。

第3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为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省政协拟于2006年召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资政会。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求真务实,力求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推动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并要求扎实稳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党委和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政协委员通过深入基层,关注广大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坚持探索创新,力求创造一种政协履行职能的新载体。“资政会”是在借鉴各地政协履行职能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履行政协职能的又一创新形式。组织政协委员通过听政、问政、议政、资政四个环节,了解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就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会议主题

“资政会”的主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农村富裕、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入手,进行调查研究,建言献策。

农村富裕之路:了解我省农民收入情况和致富途径,以及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提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走上富裕之路的意见和建议。

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了解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状况及面临的问题,提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了解我省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方式

“资政会”以听政、问政、议政和资政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听政。听取省农委的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设想和进展情况,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

拟用半天时间。

第二阶段:问政。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相结合,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情况。

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市县和农村开展调研,了解政府政令实施情况,既肯定成绩,也不回避矛盾,着重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调研组分别由省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及相关委员、专家学者组成,吸收政府相关部门的同志参加。调研要采取多种方式获取真实情况,既要召开座谈会,又要运用走访、暗访、案例调查等多种方式。调研要深入基层,既要在省市、县有关委办厅局调研,也要深入各乡镇,深入到典型的村屯。

除了调研组的调查之外,还要进行社会面的发动,广泛听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与省统计局一起制定调查问卷,在全省范围内发放,并对问卷进行分析,提出问卷分析报告。利用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布公开电话、网站,听取群众意见。

此阶段是会议成功与否的关键,拟安排2~3个月的时间。

第三阶段:议政。召开“资政会”暨省政协常委会,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与委员面对面议政。公布调查问卷结果,委员们做专题调研报告、自由发言,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

会上书面印发专题调研报告,可以充分、全面地反映政府的工作,系统地提出建议。但发言时要少说成绩,着重剖析问题,提出建议。自由发言不求全,要求开门见山,直入主题。发表专题调研报告和自由发言都实行限时。

拟安排半天时间。

第四阶段:资政。在政协常委会上讨论、审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案。拟安排分组讨论时间,让更多的常委发表意见,讨论透彻。分组讨论之后召开大会,各组代表发言,最后审议通过。省政协主席做总结讲话。

拟安排半天时间。

建议案送达政府后,政协要跟踪办理情况,在政府答复之后,适当时间要组织专项视察。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资政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省政协副主席孙耀廷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协副秘书长刘保伟、办公厅副主任马端忠担任,省政协相关专委会及省政府有关厅局负责人参加。抽调办公厅、研究室、相关专委会和部分委员成立综合组和3个调研组。综合组负责调研协调、起草建议案、领导讲话、对外宣传、制定调查问卷等事宜。调研组各负责一个题目。

拟由经科委牵头负责“农村富裕之路”题目,由人资环委牵头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题目,由社法委牵头负责“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题目。

五、时间安排

1、2月中旬前向省委报告。

2、2月底前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农委、省统计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做好相应准备。

3、承担调研任务的相关专委会,在2月底前成立调研组,并拟定调研计划。

第4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一、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做群众最需要的事情。

1、深入实际,走进农村,了解传递村情民情。

我所任职的花园村位于我乡之北部,东与镇相靠、南与村为友邻、西与的乡相邻、北与的镇接壤,公路横穿我村,被分为东西两边。全村幅员面积24.4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8298亩,农户850户、3370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7%以上,森林覆盖率80%以上。年全村人均收入4370元,外出务工人数683人,农作物主要以水稻、玉米、红薯等传统种植业为主,在乡政府的发展下金银花、魔芋基本形成了示范片,生猪、肉牛、山羊、蜜蜂是农户实现收入的主要养殖项目。

在村民委主任杨秀福和其他村组干部的指导和带领下,我走村入户了解民情,了解村里的经济、民生情况,完善《民情日志》,上报贴近老百姓生活的信息和新闻报道,撰写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又进一步熟悉了村委会的各项工作,学习到更多的农村工作方法,提升了自己服务群众的能力。

2、协助村主任开展日常工作

我在日常工作中协助处理一些文字材料,撰写一些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利用自己所懂的计算机知识帮助处理一些电子材料,复印、打印、录入资料等。完成在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万元增收、土地确权、低保发放等工作中分派的任务,在村组会议上作会议记录,协助完成远程电教工作,并认真完成村委会值班工作。

在“623”洪灾中我村受灾最为严重,我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协助村民抗灾自救,在灾后积极协助村民委做好受灾评估统计工作,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二、加强学习,提升理论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培养自身素养。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理论统领思想,指导实践。

半年来,我不断认真学习《人民日报》、《重庆日报》、《当代党员》以及中央新闻等报刊媒体的政治理论知识,认真践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党中央的各种政策特别是惠民政策、方针,了解党中央关心解决“三农”问题的各种政策方法。通过学习,增强了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了理想信念、清晰了工作思路、鼓足了干事的劲头。同时我更加深入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的理论知识,争取早日得到党组织的肯定和入党。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上半年,我村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等工作,我认真学习掌握了这些业务及政策,协助村里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学习《农业实用技术丛书》等农技刊物,我经常同群众交流农业专业知识,相互学习促进。同时,我还主动与上级领导沟通,学习领导处理农村纠纷和办理具体事务的方法,并将所学应用于工作实践,创新了工作思维和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生活贴近群众,融入农村大环境。

一直以来,村主任和村组成员都十分关心我的生活,方方面面都很体贴周到,许多干部和村民还主动送我自产的土豆、腊肉和果蔬,我非常感谢。支书也经常和我谈心,了解我的生活情况,时时的给我关心和帮助,给了我莫大的鼓舞。

第5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根据《关于印发<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汉区编发〔2017〕36号)要求,结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我办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履行“三定”规定、“九定”方案。

一是我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细化了广播影视办工作目标任务、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目标任务。二是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就如何履行“三定”规定、“九定”方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为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履职尽责,全面开展自查评估工作

(一)职责落实方面。全面履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九定”方案赋予的职责,无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履行职责的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完善,有明确的牵头、协调、配合的职责;增强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的责任心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任务分工,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职能履行方面。在“三定”规定、“九定”方案的基础上,对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无职能交叉重叠、衔接不畅的问题。推动部门职能及时进行清理、调整、优化,使职责配置更加衔接紧密、执行顺畅,同时,又将具体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位同志,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依法行政方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使行政职权合规合法,程序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健全。

第6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一、坚持提升村干部的干事动力

为促进全乡广大村级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年初,该乡党委将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等3个方面共14项内容列入村级干部在职履职的工作承诺内容,村干部违反在职履职承诺中任何一项则自动辞去所任职务。并且将村干部履职承诺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误工补贴、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班子调整等挂钩。该制度推行后,该乡动起真格,严格执行辞职承诺制度的落实,对不按规定履行村干部义务、办事不力的村干部及时启动辞职程序,予以免职。今年上半年,该乡有3名村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被免职。在全乡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二、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

今年来,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干部在联系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上取得突破。该乡党委推行了村级定期“集中办公”制度,要求所有支、村两委班子无特殊情况必须到村委会办公,主要开展集体议事、集中审批、分析民情、便民服务等工作,从而为村级组织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民主决定平台、村务公开平台、沟通民情平台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另外,该乡还建立了乡、村民情分析办理机制,要求村干部定期对村情民意进行收集、分析、交办,促进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和基层矛盾的化解。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包干制度,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均设立包干责任区,联系若干个村民小组和困难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提升支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

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为确保村级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让群众对村干部的印象不打折扣,该乡党委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所有帐目按“日记账”形式公开。建立村民代表专项评议村务(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责令辞职或停职处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权力制约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的程序进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四、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

健全关爱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误工报酬最低保障制度、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和访贫问苦、扶贫帮困等党内关爱的各项措施,使农村党员干部在职有报酬、退职有保障、受损有补偿、贫困有救助,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温暖,从而提升了农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形成了引导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导向。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以“一帮一”、“一帮多”的形式,让在岗党员、致富党员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给予精神鼓励,同时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予以全面帮扶,助困难党员早日脱贫脱困。

第7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一、充分认识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工)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少数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和实行镇(乡)、街道(工)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重要举措。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有效强化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管党职责,真正将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保证基层党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镇(乡)、街道党(工)委是关键,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通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回顾基层党建工作,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第三,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创新的有效载体。镇(乡)、街道党(工)委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文明和谐新社区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许多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为各镇(乡)、街道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提供了平台,有利于拓宽视野、共同提高,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规定,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要着力抓好镇(乡)、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建设,明确以下六项工作职责:

(一)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镇(乡)街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二)抓好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坚持经常排查和整建“问题”班子,确保及时转化;抓好“公选”干部管理,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有关规定,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两示范一带动”活动,积极做好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

(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扎实开展以“三双”、“四双”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居)民大会作用,增强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以基层党支部活动正常化为重点,不断完善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农村、社区其它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

(六)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号召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科学发展、管好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镇(乡)、街道党(工)委。

三、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与考核

区委每年七、八月份对镇(乡)、街道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考核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六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考核采用自我检查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认真自查总结。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深入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向区委呈报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以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述职变成“一揽子”工作总结。

(二)搞好述职评议。召开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参加述职评议会的人员范围:本镇(乡)、街道党建联系点的区委常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辖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辖区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全面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书记、主管副书记要对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镇(乡)、街道党(工)委更好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必要时,区委在下半年召开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大系统党组党建工作汇报会,并进行测评。

(三)开展民主测评。区委组织部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书记、主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深入基层单位全面了解镇(乡)、街道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党建工作成效,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情况和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综合评定格次。在镇(乡)、街道党(工)委自查总结、述职、评议、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党建工作格次,考核结果报区委审定,作为评价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政绩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形式向镇(乡)、街道党(工)委反馈。

党建工作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好,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辖区稳定;基本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较好,党建工作目标基本得到落实,辖区基本稳定;不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镇(乡)、街道党(工)委凝聚力、战斗力较差,后进基层党组织比例较大,且较长时间没有明显改观,不稳定因素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镇(乡)、街道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整改。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镇(乡)、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力量抓好整改。对述职中发现的新经验、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大力培养和树立基层党建工作先进群体,把成熟的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

(二)积极探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方法和途径。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着眼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职责的方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实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具体办法,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为基层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遗留问题较多、矛盾复杂、解决难度较大,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问题”班子,镇(乡)、街道党(工)委应如实向区委报告,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认真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业绩突出的党(工)委党委书记,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实行责任追究: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村、社区党支部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员队伍涣散,村、社区“两委”班子关系严重不协调等班子问题比例较大的;

2.管理教育不严,村、社区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对宗族派性及黑恶势力干扰甚至把持村(居)务等严重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解决问题不力的;

4.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三双”、“四双”活动承诺兑现率达不到90%以上,受到有关方面通报批评的;

5.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6.民主测评结果较差,并被评定为党建工作不合格的;

第8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一)村工作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土地协管员是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

(二)镇包村工作队工作责任:镇包村两委成员是所包村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工作队队员是所包村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动态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由该村包片两委,组织依法。

(三)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工作责任:国土资源所、村建站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具体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一)动态巡查制度。建立所站、工作队、村三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机制。

1、国土资源所、村建站负责全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对全镇辖区内主干道两侧、环库公路、基本农田保护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

2、各包村工作队负责所包片、村范围内的动态巡查工作。重点对村庄及周边范围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同时立即予以劝阻,并应于当天告知国土资源所及镇村建站。

3、村主要负责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动态巡查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违法占地案件应发现在底梁灌浆或砌墙体之前,非法采矿案件应发现在实施违法行为2天之内),同时立即予以劝阻,并应予当天告知国土资源所及镇村建站。

(二)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实行逐级报告

1、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包村工作队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立即告知国土资源所及镇村建站,并载明接听人、接听时间等有关记录;国土资源所及镇村建站接案后,应做好案件登记。

2、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发现较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报告,并制定查处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同意后,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执法阻力大的及时请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案件查处制度。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在巡查中发现或接到包片村工作队、协管员报告以及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在24小时内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做好调查记录,当场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制止,并作为重点巡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组织查处。对发生较大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国土资源所制止无效的,必须在一层封顶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镇分管领导,镇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查处。

(四)国土资源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国土资源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每周一次书面向国土所、村建站汇报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情况;国土资源所、村建站每周一次向镇汇报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情况;镇分管领导每半个月组织国土所、村建站、综合执法队等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召开一次国土资源工作联席会议;镇分管领导每月向镇主要领导汇报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情况。

(五)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镇与村签订《镇年度国土资源动态巡逻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落实。

(六)公开办案制度。对重大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实行公开办案,并将案件查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影响面大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

(七)实行联动制度。各村、各职能部门在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应互相通报案情;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或组织时,应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对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触犯法律的,司法机关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查,奖惩结合

(一)成立机构,加强督查。成立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从镇政务办,镇纪委、国土资源所、村建站人员组成,不设专职人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村主干参加,日工作由镇政务办负责。执法检查组、镇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依法行使职权、履行工作职责,定期向镇政府报告工作,每季度一次书面通报督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通知。

(二)明确责任,落实奖惩

1、全镇一年内因职能未履行到位导致未查处或查处不到位占用农用地建房和非法采矿累计达3宗的,国土资源所、村建站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超过3宗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效能告诫或给予纪律处分。同时予以职能未履行到位的村、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2、各村一年内,凡辖区存在未发现或发现后隐瞒不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超过1宗(含1宗)的,该村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超过2宗的(含2宗)或虽未达2宗,但出现1宗重大案件(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占用耕地200平方米以上、其他农用地300平方米以上、形成基建一层封顶)的,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组织调整,直至引咎辞职。

3、包片工作队员、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一年内,凡责任区存在未发现和劝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违法占用农用地建房已灌浆底梁或已砌墙体、非法采矿行为实施2天后)1宗的或未按时报告达1宗的,予以通报批评,达2宗(含2宗)以上的,按行政管理权限予以效能告诫或追究纪律责任。村级协管员予以撤职。

4、杜绝违规收费。发现“以罚代批”或违规收取占用农用地建房费用1例的,该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2例以上(含2例)的,按干部管理规定,予以该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对经通报后,未能及时整改的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9篇:农村主任履职报告范文

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总结

镇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中,注重抓好“组织设岗、党员择岗、岗位定责和动态管理”四个环节,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党员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和发挥作用方面取得实效。

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镇在原有岗位的基础上增设岗位,重新分类。按照生产发展的要求,设置了生产发展岗、民意收集岗;按照生活宽裕的要求,设置了科技致富岗、勤劳致富岗;按照乡风文明的要求,设置了政策宣传岗、纠纷调解岗、计生服务岗、村规民约监督岗;按照村容整洁的要求,设置了文明新风岗、卫生监督岗;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设置了村务财务监督岗、参政议政岗。各村在设岗时,根据党员数量和特点,坚持“按需设岗、因事定岗”的原则,采取“一岗多人”、“一人多岗”等办法,有针对性地选择设定不同岗位,有效避免了“岗位虚设”的现象。

在岗位选择上,根据党员思想动态、办事能力、现实表现、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因事设岗、因长设岗、因人设岗的原则,由村党支部召(来源:文秘站 )开党员大会,通报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由无职党员结合自身的年龄、文化、体能、资历、特长、居住地等实际状况,自我选择一个岗位,并向支部申报。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党支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每名党员的岗位进行讨论审定。同时采取民主推选的办法,每一类岗位确定一名牵头人,由同一岗位的无职党员担任。并且通过党务公开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向群众公布无职党员认岗定岗、岗位职责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无职党员行为,增强无职党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村党组织在为上岗党员确定岗位目标和任务时,注重因人而异、量力而行、适度定责、目标可行,力争使每一位上岗党员通过努力都能完成岗位任务。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开设活动专栏等办法,加强对履职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上岗党员的履职能力。

镇将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纳入到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之中,要求各村党支部坚持每季度一汇报、半年一分析、年终一总结,组织村民代表测评、党员互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无职党员在上岗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将党员上岗履职情况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与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相结合,对完成任务出色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告诫和个别指导;对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中青年党员,列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