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精选(九篇)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

第1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政[20*]3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政策,完善措施,三项民生工程实行扩面提标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现有农村低保的基础上,实施扩面提标。20*年将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683元提高到860元,增加农村低保对象11286人,全县保障人数达到54024人。所需资金,由省与县按7:3比例负担。

(二)建立覆盖全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覆盖全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县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此项工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施提标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在20*年人均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县财政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所需资金地方分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仍按原渠道和负担比例由省、市承担。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中央按照落实基本标准所需经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承担的50%部分由县承担。

二、夯实基础,巩固成效,继续推进九项民生工程

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9项民生工程,继续按*政办[20*]24号文件规定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项目的范围、标准、进度,巩固项目成果,使其形成长期惠民项目。

三、进一步扩充内容,新增实施六项民生工程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惠及多数”的原则,20*年增加六项民生工程。

(一)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年计划完成80个20户以上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使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省市财政、省发展改革委、省广播电视局共同承担。

(二)建立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年我县将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中职学生的就学问题。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省、市、县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20*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0l0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20*年我县将符合扶持政策的移民全部进行扶持。

(四)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20*年全县计划新改建通建村水泥(沥青)路202.1公里。所需资金,除省筹集资金(含中央补助)补助外,其余通过市、县财政安排、银行贷款、企业赞助、农村一事一议等渠道解决。

(五)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20*年对全县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431户实施保障机制。20*年末,全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十一五”期间,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廉租住房保障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县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以上)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等方式安排,省财政适当予以补助并实行以奖代补。

(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20*年我县计划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0例。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四、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围绕*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推进和谐*建设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县民生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额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的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各主管部门配合县财政局和县民生办认真测算今年民生工程所需的配套资金,拿出配套资金的落实方案,报请县政府研究确定后予以配套实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各乡镇民生办的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发放。今年我县将按照《关于实行民生工程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村组一线实工作法”的通知》(县办秘[20*]118号)文件精神,实施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工作办法,把最基层的情况搞准,把数据核实,保障各项补助到人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到不重、不漏、不冒,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2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关键词:乡镇财政 资金监管 思考分析

乡镇财政资金对于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有着很重要的保障作用,是乡镇政府维持农村、农业发展,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乡镇财政资金包括三种类型,具体如下。一、乡镇政府为了履行当地政府职能、保持集体组织建设从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和支出;二、针对农村建设从而发生的财政资金,比如:道路、医疗、教育文化以及生态环境等都会产生高昂的费用,需要乡镇财政资金的保障;三、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农村教育、文化以及卫生等水平为目的,针对农村的财政资金补助,资金的数量是以农村收入为衡量标准的,如:以土地、人口以及粮食产量为标准。

一、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分析

当前虽然很多乡镇财政所已经实现了对于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但是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存在以下两个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一,乡镇财政所对于乡镇基层财政资金没有足够的监管权力,难以保障基层财政资金完全切实落实到位,所起的监管作用比较有限;其二,平常对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力度和强度都不够大,这主要源于乡镇监管人员较少,只有监管人员的数量足够,才能保证监管措施的全面实施。

(一)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权力有限

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员没有足够的监管权力,不能及时有效地实施监管工作。这主要因为基层监管人员没有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监管权力实施方案作为依据,没有较为清晰明确的监管权力范围,监管内容不够清晰、明确及具体,致使在实际财政资金监管过程中,不能有效监管乡镇财政资金的整体拨放, 在最新的财政资金拨付过程中,不能较为全面地起到应该有的监管作用,因此,财政资金监管人员的监管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监管权限难以到位,监管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数不足

众所周知,农村税费改革实行之后,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能逐渐下放,由乡镇一级的财政部门行使财政资金监管职能,然而,在财政资金拨付时,监管措施并没有随之变化,而是沿用以前的监管措施,这就造成在实际的基层财政监管中,实施监督职能的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不能保证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强度,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乡镇资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执行监管的力度不够到位,监管工作难以得到全面有限的开展。

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措施

(一)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案

制度是保证公平较好的手段,方案可以起到参考依据的作用,所以为了实现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管,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财政资金监管方案,如此一来,才能较为清楚明确的规定财政资金的监管目标,确定对于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范围,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监管范围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监管人员要依据监管范围来行使监管权力,监管范围应包括,财政资金的使用、拨付人员以及支出范围等,以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对象为依据,监管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以及使用状况,比如:农村家庭的补助资金以及本级乡镇政府资金,避免冒领续领现象的发生,这样一来,有利于切实将资金落实到位。

(二)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

在众多乡镇财政资金中,项目资金也占据着很大一部分,是农村基层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所以在实行乡镇资金的监管工作中,要重点强化对于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在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其一,强化项目预算资金编制,预算资金编制要因地制宜,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并切实审核项目的真实度和可行度,避免不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浪费。其二, 加强项目资金的执行监管,在保证资金项目能够可靠执行的前提下,及时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并且保障资金及时拨付且使用到位。其三,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为了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为此,可以采取必要的考核措施。

(三)综合强化乡村两级财务的监管

为了使财务信息更加透明、科学以及合理,针对乡镇财务资金的监管,可以采取综合乡村两级财务监管的模式,主要通过农村和乡镇两级财政使用情况以及财务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出发。其一,建立健全两级财务监督制度,做好财务预算工作,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要做到尽可能的规范化以及有序化,可以采取制定合理有效的使用程序的方式,另外,要尽量实现财政资金报批手续的完善化和标准化;其二,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资金落实到位,用到所需的地方,公开村级财务制度,做到透明化财务管理;其三,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道德素养,可以对其进行不定期的培训。

(四)完善信息沟通反馈制度

完善的信息沟通反馈制度不仅有利于对财务的监督,而且有利于乡镇财政资金。当然,这些信息沟通反馈制度包括上下级、各部门等之间的沟通反馈,能有效避免乡镇各级部门在落实国家的一些惠民政策时中饱私囊。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机制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这些也对百姓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坚定落实我国的“三农”政策,建立健全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机制显得非常必要,政府务必要督促各级、各部门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不能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相关乡镇财政资金部门应落实自己的责任,明确财务预算,发现出入较大时,及时汇报,各级、各部门之间互相监督,从而保证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

第3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1.4工作原则1.4.1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机构及职责2.1.1领导机构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2.1.2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1)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2)政策拟定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3)监督检查组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2.2.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3、应急准备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3 .2应急资金的来源3.2.1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3.2.2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3.2.3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3.2.4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3.2.5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程序4.1.1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4.1.2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4.2财政收入政策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4.3财政支出政策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4.4资金拨付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4.4.2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4.4.3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4.4.4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4.5应急采购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4.6应急结束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5.1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2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5.4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附则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县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6.2各乡(镇)财政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细则,并报县财政局备案。6.3本预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0〕61号)精神,对各地拖欠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以下简称“两费”)要一次性予以补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上报的截止1999年底拖欠的离休干部“两费”,由中央财政一次性予以补发。

二、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解决拖欠离休干部“两费”的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

各级党委、政府收到补助资金后,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加强协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离休干部手中。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拖欠离休干部的“两费”,由党委组织、老干部部门牵头,财政部门负责补发;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企业拖欠的离休干部离休费,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本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拨付给社会保险机构负责补发;企业拖欠的离休干部医药费,以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企业拖欠的离休干部离休费,由本级党委组织、老干部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补发。

三、各级党委组织、老干部部门和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发方案,报党委、政府同意后,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拖欠离休干部的“两费”尽快补发到离休干部手中。各有关单位在补发拖欠时,要填表造册,并将补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交书面报告。

四、各省党委组织、老干部部门和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在2001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补发拖欠离休干部“两费”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确保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虚报冒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对违规使用资金以及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地区,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对各省2000年新发生的拖欠及其他预料不到的问题,由省级政府负责安排资金,一次性予以补发。

七、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确保离休干部当月的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保证老同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绝不能再发生拖欠,否则,要严肃予以查处。

八、各省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尽快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应由财政负担的离休干部“两费”,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优先支付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同时,加快建立企业和原未享受公费医疗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的单独统筹机制,并按属地原则将中央企业纳入统筹范围。未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地区,其所在企业要确保离休干部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第5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 财政资金 风险防范

一、引言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发展有了很大程度进步,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对财政资金的应用是对农业促进的重要保障,只有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对农业的发展才能起到积极作用。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国家进行引导以及配套投入等诸多形式存在的。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农业的综合开发过程中的综合开发就要能进一步的深入,在资金扶持的力度上也要加强,只有在这些方面得以充分重视,才能保障农业的良好发展。通过从理论层面,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风险防范研究,对实际就有着积极意义。

二、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主要风险问题分析

从实际的发展情况来看,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的财政资金的风险问题是体现在多方面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农业综合开发有着很大负面影响,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找到问题的实质所在,并针对性的解决,才能有助于促进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在这些问题当中,其中由于在前期的准备工作没有得到完善化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这一问题的存在就比较容易出现资金闲置以及浪费。前期工作是最为基础的,但有的在立项准备工作方面流于形式,造成开发项目的整体效益相对比较低,也在必要评估论证方面相对比较缺乏。对于这些方面的问题解决就比较重要,要能对其针对性的解决。

在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的财政资金风险还体现在虚假申报层面。一些部门是在农业综合开发方面依照着立项要求,从而进行编制可行的研究报告,进行审批获得资金。而在无偿资金方面则多是通过虚假的凭证来进行获得相应资金。还有就是在虚假投资方面的风险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是对投资需要量进行虚报。有时候还存在着应配未配以及应拨未拨的问题。

在土地治理的项目扶持力度和农田建设要求相比,有着比较大的差距。主要是体现在投资的标准方面相对比较低,以及在科技投入上没有充足,在农民筹资投劳的比例方面还依然比较高。再有就是在产业化的经营项目扶持政策和实际的要求相比较而言,也有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这一方面主要就是重点产业化的经营项目的立项门槛相对比较高,以及在有偿资金方面还存有很大的偿还风险。

再者,农业综合开发中的财政资金监督机制的建设工作还没有得到有效完善,以及在有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就比较容易带来安全风险。其中主要就是由于项目的审批把关没有严格化的进行,在建设的监理以及审验的工作实施还比较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就对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着很大的影响。

另外,财政资金在配套方面没有到位,以及在项目的建设运营的效率方面还相对比较低。这些方面的风险问题都会影响农业的综合开发效果良好呈现。对此,只有针对性的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并实施有效措施,才能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措施探究

为能够保障农业综合开发中的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以及在风险防范的效果上良好呈现,就要能充分注重措施的科学实施。笔者结合实际对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的措施进行了探究,这就能从一定程度上对财政资金的风险抵御有着积极作用。

第一,要从财政资金的投放过程的管理工作进行强化。在这一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就要能够在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投放方面,和开发区的产业化发展能得以有机的结合,这样就能够形成特色化的开发形式。需要对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的投放产业化链条环节得以明确化,还要能够在全省范围内的项目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比例得以协调化,在布局方面也要能合理化的呈现。

第二,构建科学灵敏的财政资金监督信息反馈系统。在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过程中,就要将先进的技术加以充分合理化的应用,可以将当前的互联网技术以及软件开发技术得以灵活运用,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网页构建,将财务数据的信息共享目标能得以有效实现。在这些方面得以完善,就比较方便监督部门进行监管,要注重对监督的重点进行加强。通过监督信息反馈系统的科学建立,就能对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得以有效提升。

第三,从立法层面进行强化,对农业的综合开发资金使用通过法律进行规范。在通过法律规范条例的制定下,从而将各个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等进行协调统一化的应用,将开发资金的权利以及义务都要能得以明确化,将整体的开发效益进行提升。只有通过立法的措施实施,才能有助于对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不流失,从而对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的目标才能积极有效的实现。

第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监管风险的防范措施实施。这就要注重对开发项目的监管机制进行完善化、制度化,以及在项目的质量上进行有效提升,从具体的措施实施上来看,就要能够将前期工作的费用标准加以有效提升,以及对工程监理以及项目审验的工作环境进行优化实施。只有在这些方面得以充分重视,才能有助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有效提升。

第6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一)切实抓好税收入库监管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均衡入库,注意提高收入增长质量。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积极消化减收因素,认真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收入预算并力争实现超收。

(二)狠抓支出进度管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重点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各项支出及时足额到位。

二、大力促进经济加快发展

围绕全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部署,以支持培育经济增长为重点,调整投入方向,创新政策手段,放大引导效应。

(三)研究制定我市加快发展的激励政策体系。重点围绕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企业自主创新、园区产业发展、名牌战略实施为主线,完善企业发展的支持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财政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发展。进一步研究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鼓励政策,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和承接市外产业的转移,努力提高我市工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四)继续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确保支农投入稳定增长,认真落实“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支持中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农产品大中型文秘杂烩网专用基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专合组织发展;进一步完善能繁母猪补贴、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等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加大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力度,发挥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

(五)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污水治理等相关政策。在支持节能减排、污水治理工程实施的基础上,争取好中央城镇污水管网改造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污染源治理工程建设,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健全改善生态、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

继续增加财政投入,扩大保障范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政策机制,确保中央、省、市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重点落实免费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以及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测算标准四项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支持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

(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落实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未参加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政策,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支持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

(八)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好减免税费、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

(九)做好民生工程的资金平衡和保障工作,推进“富民安康”工程实施。认真落实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下乡等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国企下岗职工的保障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支持扶贫救灾工作,加强扶贫开发与其它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税费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稳定物价、保障供给工作。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

(十)认真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地方的影响。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措施,认真测算和分析好“新法”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汇报,争取省厅的平衡转移补助。积极研究增值税转型、资源税改革及开征环境保护税、物业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准确评价政策调整对我市财政收支的影响,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意见。继续完善激励约束。认真研究转移支付办法,完善激励约束、分类考核、差异管理、奖补项目等考核指标。

(十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及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改革,推进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改革试点。启动支出绩效考评工作试点,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各项改革。

(十二)继续做好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分流安置工作。推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十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和重大资金的公开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围绕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财政宣传活动,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促进财政稳健运行

(十四)加大消赤工作力度。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新增赤字。推进市、县(区)、乡、村政府化债工作。在继续化解“普九”债务基础上,全面建立政府债务管理体系,锁定乡(镇)、村政府债务,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债务化解。

(十五)积极探索预算稳定调节金管理,切实推进财政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十六)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适时开展财政财政支出追踪问效检查。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体化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严格实施重大投资项目招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适时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财务基础管理。

六、推进机关自身建设

(十七)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研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调动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培养求真务实、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干部队伍。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第7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一、财政主要收支指标

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实现7.86亿元,完成年初任务数(13.09亿元)的60.1%,同比增长0.5%。具体情况为:

(一)财政总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5.77亿元,同比增长4.8%;财政部门完成2.09亿元,同比下降9.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9亿元,同比下降7.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亿元,同比下降5.2%;非税收入完成2.09亿元,同比下降9.9%。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2亿元,其中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6亿元。

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效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全国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突发疫情全民抗疫之年,也是全县经济较为困难的一年,是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多重压力,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全县财政系统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苦干实干,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交出了一份圆满的答卷,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积极对冲疫情不利影响,财政收入实现逆势上扬。我们顶住了一季度全县财政收入负增长的压力,迎难而上,精准施策,奋起直追,实现逆势竞上,保持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态势,十分来之不易。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实现7.86亿元,完成年初任务数的60.1%,同比增长0.5%,在疫情的不利影响下,财政收入增幅仍然实现增长,实属不易。

(二)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等经济实体经营困难,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国家系列减税降费和省“稳增长20条”系列政策体系,对国家出台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细化工作举措,及时跟进落实,确保最大程度地释放政策效应,进一步稳住市场预期,保住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助力企业“松绑”发展,及时调整缴费基数,降低缴费比例。今年以来,为436家参保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减负1509.27万元,为207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减负86万元。

(三)用好用足专项债券拉动扩大有效投资。科学包装了一批重大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20年我县提前批次上报新增债券项目60个,总需求61.28亿元,2020年第二批下达我县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22亿元,第三批下达我县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22亿元,债券资金投向范围涵盖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公共卫生设施、部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稳投资、补短板重点领域,为进一步稳住全县经济发展“基本盘”提供重要支撑。坚决打好防范债务风险攻坚战,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测、风险预警等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盘活整活财政投入,夯实“三保”基础。全力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今年以来,县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加强调度分析,牢牢兜住“三保”底线。上半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19.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17亿元,有效保障“三保”资金需求,全县“三保”运行总体平稳,未出现欠发工资、基本民生及基层运转保障不到位的情况。

(五)倾斜倾向民生领域,民生保障升温度。今年上半年,全县财政民生支出达2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其中教育、科技、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达13.6亿元,较好地落实了民生政策,支持了民生事业发展。疫情发生以来,县财政部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安排相关经费,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防控资金。上半年,全县共投入疫情防控经费1606万元,争取中央财政补助318.92万元和省级财政补助39.1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6万元,实际拨付防疫经费1606万元。共筹集到口罩838982个、防护服到位6442套、84消毒液到位45350斤、红外线体温计到位4814个。严格落实扶贫投入政策,安排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资金9250万元,统筹财政资金1.14亿元,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国家惠农补助政策,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有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投入政策,有力促进了社会事业发展,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

(六)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2020年在疫情影响形势下,坚决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切实瞄准收支平衡总目标,利用财政资金标杆作用,充分发挥单位和部门积极性,精打细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管理力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打好“铁算盘”、当好“铁公鸡”,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压缩5%的基础上再压缩10%,确保不该支出的钱一分都不花。全力确保“三保支出”,在巨大的支出压力下,除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还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着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尽力激发部门单位积极性,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全面推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全面落实村(社区)的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对村(社区)经费建立定期增长机制、增加乡镇执收执罚补助资金、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推行争先创优奖励机制、建立立项争资工作保障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激发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上半年,县财政部门顶住经济“暂停键”压力,按下“恢复键”,大力支持复工复产达产,跑出“加速度”,财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受疫情影响,我县落实“三保”任务非常艰巨,主要体现在:民生资金配套压力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年增大,2020年社会养老保险支出预计2.3亿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大,2020年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计5.4亿元;暂付款规模大,消化压力大,2020年需消化暂付性款项2.018亿元。2020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及财政负担职业年金预计9433万元,民生配套资金预计2.18亿元,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计3.7亿元,需消化暂付性款项2.018亿元。

三、创新思维,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下半年各项财政工作

今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已作了安排部署,关键是要进一步创新思维,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财政部门高质量的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决胜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有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认真履行好财政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使命,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扭住财源税源总开关,开源挖潜促增收。我们协同作战、攻坚克难,着力夯实税源基础,努力开源挖潜,全力促进财税增收。一是着力厚植主体财源。重点扶持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主攻电子信息首位产业,做大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着力稳定一产、壮大二产、做活三产,稳固支柱财源。二是加快培育新型税源。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着力引进金融服务、信息商务等服务项目,年内力争引进一家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以旅游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文旅综合体建设步伐,培育壮大一批新的财税增长点。三是加大筹资理财力度。持续推动向上争资、社会融资、招商引资“三资并举”。抢抓窗口期,全力向上争资,抓住国家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机遇,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发挥城控集团融资职能,推动“1+6”平台切实运行,有效整合资产,融通银资促发展;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开放型经济升级行动。

(二)瞄准收支平衡总目标,精打细算优结构。坚决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安排使用资金,不随意变更、追加,更不允许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打好“铁算盘”、当好“铁公鸡”,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压缩5%的基础上再压缩10%,确保不该支出的钱一分都不花。三是全力确保“三保支出”。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前提下,该保的支出努力保障到位。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向上多争项目和资金,着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四是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对县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结转结余资金、项目支出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和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按规定统一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绝不让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

(三)紧扣绩效管理总要求,加大力度强监管。突出财政公共性原则,加强财政预算监管,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凡纳入县级预算绩效管理范畴的项目,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报,选择6个单位作为整体支出重点绩效目标管理对象。二是实行项目资金与建设成效挂钩。推行财政支持与争先创优挂钩,建立有效的工程项目决策、建设、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财政资金投资评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三是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强化库款余额监控,实时掌握库款余额,确保“三保”保障能力,切实防范潜在支付风险。

第8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从财政看,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但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会减少一些收入,后几个月财政收入增幅会有所回落,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将呈前高后低走势。同时,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企业养老保险水平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等,财政支出压力仍然较大。

会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财政形势,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增强做好财政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不利因素,未雨绸缪,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半年,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扎实做好以下各项重点财政工作。

1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要继续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既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要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财税政策,强化涉农政策衔接和资金统筹,确保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努力增加主要农副产品供应。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加强粮油、猪肉和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投放,做好生活必需商品、原材料进口,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落实好免征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促进减少流通成本。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补助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好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并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研究完善全国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扩大到60%,并同步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大幅增加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加快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稳定来源机制。严格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比例。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抑制住房租金水平过快上涨。规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用预计超收增加的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预计超收收入,都要主要用于教育、社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3大力支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断增加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积极筹集各种水利建设政府性基金,细化完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确保实现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水平比2010年高出一倍。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水利支出结构,强化对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促进水利发展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积极创新和加强水利资金管理,努力做到资金使用及时、均衡、有效、安全。

4继续抓好预算支出执行工作。要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的基础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要继续加快财政支出特别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对通货膨胀压力等方面支出的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快中央和地方代编预算及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严格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追加,既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确保中央出台的重大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又厉行节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及时通报支出执行进度,加大督导力度。要进一步规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

5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潜在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同时,要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告制度和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

6加快推进预算公开。要做好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公开工作,报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并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好相关解释说明。要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落实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地方财政要加强对同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鼓励部门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要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分析和比较等工作,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

第9篇: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

【关键词】住房保障制度 财政支持 金融政策

现阶段,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这类制度主要针对稳定收人群,通过住房公积金来购买商品房,以此来解决对住房的需求;二是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这类制度主要适用于中低收入者,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来获得对住房的需求;三是廉租住房制度,这类制度主要以低收入者为主,通过廉租住房的方式解决对住房的需求。随着我国对住房制度的改革,政府在住房保障制度上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以上三种制度上都有具体的措施,来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充分体现了政府加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意识,更好地实现人民安居乐业,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现行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的住房保障政策的执行失灵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我国整体经济水平不是很高,国家主要以发展社会救助为主,在其他保障制度上的支持较小[1]。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生活水平日新月异,在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作用下,加上我国房地产的兴起,使得住房受到了老百姓的重视,在这种形势下,虽然政府先后出台了很多财政政策来支持住房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但是这种政策多以红头文件和行政命令方式,这也造成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奈夜《宪法》和《民法》来看都没有对住房保障制度给予相应的支持,再加上财政方面对住房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过小,使得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缺少相应的权威性,使得政府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积极性,使得住房保障制度缺少稳定性及规范性,因此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住房保障制度政策执行过程中失灵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经常发生。

其次,从目前来看,贫困人群数量增多,造成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加大,这时候需要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也加大。另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生了人口的过度流动的现象,也就造成当地住房问题的供需问题产生,同样会影响政府对当地住房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例如,在一些大城市比如上海,每年的流动人口都比较大,对于流入的人在上海工作或者生活的话,就需要当地提供住房,因此就产生了对住房的供需关系的变化,也产生了相应的住房保障上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的发生,上海需要及时调整政策,改变对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力度,以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

(二)由于资金来源的单一导致的住房保障制度资金缺口过大

目前的财政政策对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发挥了一些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房地产开发和城镇居民购买住房方面都离不开住房金融政策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住房保障,更是与金融政策密不可分。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还比较落后,区域发展更是不平衡,所以造成政府对住房保障的投入与政府在教育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相差悬殊,住房保障的财政投入更是仅占总财政支出的0.3%。从现阶段来看,我国住房保障金融政策的缺陷主要是融资渠道的单一,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过于依赖政府财政资金。中低收入者购买住房大多数需要通过银行贷款,由于中低收入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第三者担保,各大商业银行出于对自身的利益考虑从而不愿将资金投入到中低收入者住房购买中,这时住房保障金融政策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保证了住房保障融资顺利的发展,加强了中低收入者的购买能力。正是由于这种资金链的单一导致了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资金缺口大,因此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金融政策,实行多元化融资渠道迫在眉睫。

(三)由于政府补贴的不完善导致的住房保障制度受益范围狭窄

现在我国大部分中低收入人群都享有政府的财政补贴,比如租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但是经常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出现,比如在我国大城市就表现得比较明显,大城市大户型比较多,租金往往比较高,这使得适合低收入人群租住的小户型相对较少[2]。虽然一部分人群领取了政府补贴,但是仍然不够用,造成很多人的居住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一部分人群并没有得到政府补贴带来的经济效益。为了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应该建立一系列合理、经济的的补贴政策。而这一系列的政策的实现,更应加快对住房公积金等制度的规范性建设。政府补贴的目标不明确也会导致住房保障制度的收益范围狭窄,由于目前我国的个人经济收入难以确定,没有相应的金融管理制度,所以存在浑水摸鱼的现象,许多有能力购买住房的人群为了得到政府补贴而隐瞒自己的收入金额,政府也无法抑制这种情况,因此难以确定政府补贴的受益对象。种种现象表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也必须应对住房补贴进行完善和改造。

二、影响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的因素

(一)政治因素对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的影响

从国外一些实例上我们可以研究发现,一个国家公共服务事项的施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有主要的责任,这在一些福利国家中体现得更加明显。政府在这个事项中出台的相关政策,直接影响到对该事项的财政支持,进而影响公共服务事项的整体建设和成果,这也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非常普遍的现象。而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很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实施和改革的影响。

(二)经济因素对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的影响

经济因素和国家整体发展水平具有很密切的联系,除此之外,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采用的经济体制也对住房保障制度有一定的影响,再加上国家自身长期的经济发展战略也会辐射到国家对住房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根据研究我们也可以发现,在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经济因素对国家实施财政支持的力度和规模都有影响。此外,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情况也会左右政府对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和财政支持力度。在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时候,使得购买住房的能力获得提升,这样,国家为优化自身财政支出的结构,合理分配财政支持方向,就会相应地减少在住房保障制度上的财政支持,相反也同样适用,在居民购买住房能力相对较弱时,政府会做出相应的政策来加大在住房保障制度上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

以2013年为例,我国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增长了10%以上,而住房保障制度则下降了一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受当时经济因素的影响。当时我国财政收支出现了较大的矛盾,为了合理配置支出,对住房保障支出自然就小,财政支持力度也就有所降低。

(三)社会因素对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因此社会因素在我国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上的影响也尤为突出。社会因素总的来说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以及就业和医疗等,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政策以及财政支持更容易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

在人口因素上,贫困人群数量增多会造成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加大,这时候需要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也加大,另外,人口的过度流动也会造成当地住房问题的供需问题产生,这同样会影响政府对当地住房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例如,在一些大城市比如上海,每年的流动人口都比较大,对于流入的人在上海工作或者生活的话,就需要当地提供住房,因此就产生了对住房的供需关系的变化,也产生了相应的住房保障上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的发生,上海需要及时调整政策,改变对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力度,以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

三、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相关法定程序

国家财政政策关系到我国民生的利益,因此在财政领域中,每项事物必须严格遵循相关部门的法定程序,住房保障制度在社会保证体系中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系最为密切,更加需要严格履行相关规定的约束,按照财政法定原则进行[3]。现阶段,我国的财政政策应该以法律为主导,避免财政支持的随意行为,加强相关财政机关的执法力度,使政府的各项财政支出都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发挥出宏观调控的优势,以此来带动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的顺利推进,实现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实现公平效益原则

实现公平效益原则,需要政府在市场中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在遵循市场经济效益和规则的前提下,做到财政支持上的合理分配,使资源获得最大使用率。在住房保障制度政支持中,需要考虑公平效益原则,在涉及财政支持的经济效益时,政府可以参考公司建筑造价等,最大程度上促进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的建设。

(三)财政支持合理性原则

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需要政府在财政支持上实现合情合理,政府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社会保障水平,充分确保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以下的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其次,政府在施行具体财政支持政策时,首先应该对自身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做出详细的分析,保证财政支持政策制定的合理性[4]。

其次,政府在财政制定中也应该遵循合理性,在对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出的政策上,政府应该充分了解社会整体经济发展状况,然后结合当地实际经济现状,再通过调查了解不同阶层人群对住房的具体需求,制定出对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的具体方案,切实解决当地居民对住房的需求。

四、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的具体措施

(一)运用法律制度,确保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有效执行

为有效推进住房保障制度,还需要从法律上出发,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专门针对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的法律法规,从而完善我国对保障性住房财政支持上的制度,以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在这方面,我国应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通过法律的制定,使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有法可依[5]。

以美国为例,早在1934年,美国政府就出台了《临时住房法案》,其中就明确规定,中央政府来承担资金来源问题,当地政府只负责住房的开发建设工作。到1968年,美国再次制定了《住房和城市发展法》,里面针对开发商采取了相关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向社会提供低于市场价的住房,则政府会给出相应的优惠政策。然后,1990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国民可承担住宅法案》,里面有提到政府可以为住房需求者提供住房便利,但前提是住房需求者需要提供担保或者信用证明。从以上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政策为住房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当地居民对住房需求的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二)运用金融措施,扩宽资金来源渠道

在社会各项保障体系中,建设资金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阻碍我国项目实施的重要因素,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也一直受资金影响比较大,因此财政支持中资金的来源就显得尤其重要,根据对国外的了解可以看出,国外政府在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中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保证这类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从我国现阶段发展现状来看,随着房价以及物价的快速上涨,我国各个阶层对住房需求都在不断升高,因此需要我国政府加大在住房保障制度上的财政支持,具体可以通过几个方面来进行改善:

其一,发展信托基金。在国外,信托基金通常是使用最为广泛的运转形式,随着国外信托基金的成熟使用,我国近年来也建议并推出了这种信托融资方式。

其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现有的公积金政策上,国家应该加以完善,比如实行不同人群享有不同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通过针对不同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在面对中高等经济收入的家庭,应该按照会场规定严格执行,而面对低收入经济水平的家庭,国家可以提供低息甚至是无息的公积金贷款方式,来满足不同经济阶层对住房的需求。

其三,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从目前来看,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能有效解决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问题,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可以在保障性住房领域通过专业知识的应用进行融资,让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与其他社会保障体系区分开来,从而能很大程度上降低其他因素给住房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带来影响。

(三)运用补贴政策,扩大财政保障受益范围

为充分解决我国由于政府补贴的不完善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补贴做出调整:

其一,根据不同地区实行不同补贴政策。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地域差异性,例如西北和边疆地区低收入群体在比例上要高于我国平均水平,而且当地的消费能力也比较低,因此,只通过补贴还不能彻底改变当地的住房消费,因此需要在政策上改变对这类地区的财政支持。

其二,进行有层次的补贴政策。政府可以通过了解不同家庭在住房消费上的比例,来制定不同层次的住房补贴政策,除了在租金上的补贴外,国家还应该鼓励有能力购买住宅的中收入人群,加大扶持力度,从而减少整体财政补贴的压力。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住房保障制度财政支持关系到我国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对住房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让这项民生工程持续地造福人民。

参考文献

[1]叶爱银,卓德雄.保障性住房的选点布局探索――以福州市为例[J].鄂州大学学报.2017(01).

[2]杨春志,康俊亮.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5).

[3]李一丹,李菲菲,李景国.我国住房发展模式的研究综述与评析[J].城市.2016(12).

[4]刘美霞.国外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践与经验借鉴[J].建设科技.20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