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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业务宣传方案精选(九篇)

理财业务宣传方案

第1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一、主要内容

我市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一)家电下乡产品。我省家电下乡中标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二)补贴对象。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持有我市农业户籍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每户农民四年每类产品最多补贴一台(件)。

(三)实施时间。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到20*年1月底止,为期4年。实施期间,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四)销售网点。由商务部、财政部通过招标确定我省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以下称“销售企业”,名单见附件),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经向所在地县级经贸部门备案后,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是:(1)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3)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4)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操作人员。中标销售企业设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应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标企业的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及作为中标企业网点的其他文本材料,到所在地县(区、管委会)经贸(发)局(科)登记确认备案并签署销售服务责任书。

(五)补贴申报。农民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农业户籍的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二、主要任务

(一)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

1.组织调配货源。要落实的家电下乡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送到农民手中。

2.健全销售网络。要加强县乡基层网点建设,扩大乡镇覆盖面,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电下乡产品进入其流通网络。

3.进行网点备案。要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添加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完整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随带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备案网点申请书,于规定时间到网点所在地的县(区、管委会)经贸部门申请集中备案。网点集中备案结束后,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县(区、管委会)经贸部门申请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4.加强经营督导。要组织家电下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5.登录销售信息。销售网点要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并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县(区、管委会)经贸部门可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区、管委会)经贸部门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并报市经贸委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6.提供优质服务。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1)补贴未申报的或补贴申报已备案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2)补贴已申报备案但县级财政部门核查不通过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3)补贴已申报备案并经县级财政部门核查通过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预退货”申请,待金融机构完成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条所述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4)已获得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退货”申请后,购买人持原销售发票到乡镇财政所审核,并按规定退回补贴资金;乡镇财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统对“退货”申请进行确认,并在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7.积极开展宣传。要配合经贸、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要提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经贸部门报告。

8.规范市场营销。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全市各销售网点货源均衡供应。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家电产品的中标价格进行销售,中标企业不得因实行补贴商品热销而提高供货价格。如发现或举报查实中标企业随意提高供货价格,由市经贸委上报取消其销售企业资格。

9.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每月底向经贸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经贸部门主要任务

1.制定实施方案。要代本级政府制定本区域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

2.开展业务培训。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培训县乡有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有关政策、工作要点、信息管理系统、网点备案及审核发放补贴资金程序等。确保各级管理部门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3.广泛宣传政策。由经贸、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省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宣传页等材料,印发宣传单,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邮政函件、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要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民家喻户晓,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广泛开展。

4.受理网点备案。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完成网点备案工作,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严禁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5.规范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做好协调服务。组织好产销衔接,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农村消费特点,向销售企业提出生产和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并为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

7.加强监督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要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要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上级经贸部门备案。

8.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三)财政部门主要任务

1.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1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2.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购买人使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账户且其开户银行不是特设专户开户银行的,县级财政部门可以将补贴资金通过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到专用存折开户银行,由其分解到购买人专用存折的账户。

3.建立资金台账。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

4.加强监督管理。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5.安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家电下乡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莆田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经贸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人行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家电下乡有关日常工作。各县(区、管委会)也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协调机构,切实搞好协调服务,确保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广泛开展。

第2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继续坚守“财政宣传月”这一阵地,以财政支持“八项工程”的各项财税政策为宣传重点,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大力宣传财政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为重点,广泛开展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5、6月份开展。

二、活动内容与组织形式

(一)继续开展“行风热线活动”。由相关分管局长、科长在走进电视演播室,面对观众,现场解答广大市民提出涉及财政的问题,让社会了解财政,理解财政,支持财政。完成时间:4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政策宣传。要深系点宣讲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党建暨农村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宣讲形势任务、法律法规、惠民利民政策,让党的方针政策家喻户晓,消除政策误区,引导群众自觉依法依规办事;传播先进文化,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群众文明素质大提升。完成时间:5—6月份。

(三)举办镇村干部财政涉农、涉企政策培训班和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局机关各科室和各镇(区)财政所要积极行动起来,走进企业、社区、农村,通过座谈会、讲座、政策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财政法规及惠民、惠企政策,大力宣传财政部门法治财政建设的成果,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完成时间:5月中下旬。

(四)走访特困群众。以挂钩联系点的孤、老、贫、残等弱势群体和生活困难的群众为重点,采取实地走访、交心谈心等方式,全面掌握其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运用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残疾人就业安置等政策,及时给予关心、提供帮扶,让特困群众生活有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稳定、更和谐。完成时间:6月中旬前。

(五)举行财税知识讲座。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围绕“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举办一期调研讲座,宣讲、解读最新财政法律法规及相关财税政策给财政带来的影响;二是贯彻落实和辅导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成时间:6月中旬前。

三、组织开展活动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是财政部门搞好财政法规政策宣传的一个特色品牌,也是放大财政惠企、惠民政策效应、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理解支持财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各镇(区)财政所及各科室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响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规定任务,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展开和扎实推进。

(二)精心实施。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涉及到全局各业务科室,各科室要加强内部工作力量的协调,加强与外界活动联系点的沟通,力求赢得机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要在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惠企、惠民政策的同时,深入宣传我区法治财政建设的成效,更好地搭建财政与企业、百姓沟通的桥梁。

第3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一、主要内容

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作为家电下乡产品。我市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一)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今后,国家将根据农民需求情况,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

(二)补贴对象。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我市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农民每户对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三)实施时间。自*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为期4年。实施期间,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四)指定销售网点。国家招标确定我省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以下称销售企业),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经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是:1.必须是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4.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5.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五)补贴申报。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二、主要任务

(一)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

1.签订责任书。销售企业在我市范围内设立的销售网点,在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做出明确承诺,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销售企业不履行承诺以及有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报请商务部取消其销售企业资格。

2.健全销售网络。销售企业要加强县乡基层网点建设,扩大乡镇覆盖面,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电下乡产品进入其流通网络。

3.进行网点备案。销售企业要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添加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整准确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备案网点申请书,于规定时间到网点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集中备案。网点集中备案结束后,销售企业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4.加强经营督导。销售企业要针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开展对网点的业务培训,安排专门人员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5.登录销售信息。销售企业要督促销售网点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并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局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6.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1)补贴未申报的或补贴申报已备案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2)补贴已申报备案但县级财政部门核查不通过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3)补贴已申报备案并经县级财政部门核查通过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预退货”申请,待金融机构完成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条所述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4)已获得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退货”申请后,购买人持原销售发票到乡镇财政所审核,并按规定退回补贴资金;乡镇财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统对“退货”申请进行确认,并在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7.积极开展宣传。销售企业要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要提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8.规范市场营销。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

9.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商务、财政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商务主管部门主要任务。

1.制定实施方案。县、市、区商务局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以及农民不能及时领到补贴等,事先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2.开展业务培训。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销售网点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政策特别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确保销售网点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3.广泛宣传政策。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要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民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4.受理网点备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加快网点备案进度,及时完成网点备案工作,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严禁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5.规范市场秩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做好协调服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好产销衔接,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农村消费特点,向中标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提出生产和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并为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

7.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向上级部门报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局备案。

8.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均要设立相应的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三)财政部门主要任务。

1.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并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2.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1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3.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购买人使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账户且其开户银行不是特设专户开户银行的,县级财政部门可以将补贴资金通过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到专用存折开户银行,由其分解到购买人专用存折的账户。

4.建立资金台账。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5.加强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安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城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领导小组组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家电下乡有关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协调机构,切实搞好协调服务。

第4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深挖客户高端需求,提升高端顾问专业服务价值,客户高端需求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投资理财、企业运营、特殊需求。帮助解决客户的切身利益问题,是体现私人银行价值的核心。一是从短期到长期。要深入挖掘客户深层次理财需求,对接高收益的长期理财产品,既可提高客户收益率,长时间绑定客户资金,又能提高我行中间业务收入,并节省客户频繁周转投资占用的时间与精力。对于客户短期投资理财需求,主要通过营销网上银行和银行卡业务,实现自助交易来解决。二是从高管到企业。对于身为企业高管的贵宾客户,要深入挖掘其企业金融需求,实现公私联动营销,零售业务批发做。要继续推进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群体拓展,将此类目标客户尽快纳入农行服务渠道,是抢占未来潜在客户市场、实现高管服务与公司业务联动的战略举措,全行对此务必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高管提前消费的信贷需求、股票减持过程中的税务筹划需求,可对接省行已推出的综合服务方案。企业高管分红的投资理财需求,可制作高端投资理财产品及服务方案,积极向企业宣讲。上市公司股票增发,可联系第三方机构进行产品定制,参与增发项目,实现法人部门需求与私人银行供给的有效联接。三是从个人到家族。要深入挖掘客户家族金融与非金融需求,努力提供家族“管家式”服务。对于高端客户投资移民、子女出国留学等需求,可提供私人银行跨境金融服务“、留学宝”产品套餐服务等;家族财富的分割、传承,可提供私人银行法律事务咨询服务,以及财富保全顾问服务。

做好产品多元化的宣传工作,联系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和枣庄报社等媒体优势,投放流动字幕、语音广告和图片等形式的宣传物料提高产品知名度;印制宣传品,摆放、张贴海报与宣传折页,通过门楣LED、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财产品宣传;通过户外广告、流动媒体及宣传横幅全方位营造销售氛围;通过产品宣讲、网站理财专栏、产品知识和营销技能培训以及内网理财咨询做好内部员工产品的宣传营销工作。

开展公私联动式营销,进一步完善公私部门间的横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作战能力。经营行零售部门与对公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梳理并建立具有公私联动潜力的对公客户、高端个人客户名单,逐户制定公私联动营销方案,加强考核,对成功实现公私联动营销的个人、对公客户经理分别给予奖励;探索建立公私联动营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照名单分析营销情况,解决营销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研究落实下一阶段营销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营销对公客户中的促进作用,实现零售业务与对公业务的良性互动;在签订对公客户合作协议时配套签订零售业务服务协议,对高速公路、石油、通讯、电力等集团性、系统性单位的个人客户,制定批量营销与服务方案,实现抓住一个系统、网罗一批客户。联合公司和机构部门,开展工资、第三方存管等专项营销活动,盘活存款源头;与保险、基金、证券、移动、高校等高端客户资源丰富的机构建立战略联盟,互利、互惠、强化合作,扩大个人存款客户基础。

开展“集群”式客户的整体营销。以电子产品和理财产品为支撑,以“产品包”的形式,实施对“集群”式客户的整体营销。同时将电子银行服务区建设与贵宾理财中心改造紧密结合,把电子银行渠道建设为集交易、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渠道间的协同效应。实施系列联动营销,持续提升网点综合营销能力。认真分析个人贷款、储蓄存款、基金、信用卡、电子银行等产品的不同功能及相互间的关联性,积极向客户实施交叉营销,以促进网点零售业务的全面发展。

此外,还须积极开展个人与公司业务联动营销,筛选对公目标客户,上门举办理财沙龙和产品讲座,跟进营销网银、银行卡以及基金、理财、黄金等产品,提高产品渗透率和营销效果。(1).提升存量客户。仔细研究行业类客户的特征,加大对我行现有资产类客户的挖掘力度,以我行“个人贷款存贷通”产品为抓手,从存量资产业务客户中拓展负债业务。(2).抓源头业务拓展。加大对财政类、市直单位、集团客户、垄断行业、优质企业等工资业务营销力度,研究制订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优质行业工资考核办法,抢抓存款源头,拓宽个人存款增长基础。(3).实施产品营销。以理财产品作为争夺存款的工具,达到吸引客户、巩固客户的目的;通过引导客户在季末等特定日期赎回理财产品,拉动考核关键时点存款的快速增加。

第5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2020年,区分局刑侦大队多措并举、推陈出新,开展了一系列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随时随地将典型案例和反诈套路等信息传达至辖区群众,既提升广大群众预防新型网络电信诈骗的能力,又密切了警民关系,真正做到了“辖区全覆盖、无缝隙”防范电信诈骗宣传。

3月份,不断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工作方法,联合治安大队协调走访我市 ?家快递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通过在快递包裹上粘贴反诈宣传单的形式将4万份宣传资料送到市民手中,开辟了反诈宣传新路径,扩大了反诈宣传覆盖面。

5月中旬,在人民广场举行了“严打电信诈骗犯罪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全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局领导、局属各相关单位、驻蓬各新闻媒体、防诈志愿者、社区群众等近500人参加。活动现场播放了防电诈宣传短片、反诈中心民警介绍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破获的典型案例,现场发放宣传单页及防电诈宣传矿泉水2000余份。提高了辖区市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营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社会氛围。

5月下旬,联合美团外卖扩大反诈宣传渠道,组织外卖小哥在送餐时将2万余份印有反诈宣传的垫餐纸随外卖一起配送到顾客手里,让反诈宣传走进了千家万户,为反诈宣传增添了力量。

8月初,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财务人员防诈骗宣传教育工作,避免辖区企业遭受大额财产损失,反诈民警联合各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对企业老总和财务人员开展面对面培训交流和沟通联系,针对每个企业规模大小、产业方向、财务人员性格等特点,积极对该类案件中容易受骗、受骗金额较大的财务人员开展了精准防范宣传,当场发放《致全市企业财务人员的一封信》800余份。

9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防电诈宣传月活动。活动中,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反诈横幅,在居民小区采取小广播播放反诈音频,在各超市、银行、加油站等地方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反诈宣传内容,利用镇政府广播站对辖区村居开展喇叭广播进行宣传、到居民小区、乡村田间地头、超市、市场、集市、学校门口、旅游景点等发放反诈宣传单、在校园门口利用无人机对接孩子的学生家长播放反诈小音频等方法积极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期间共拉横幅条,广播播放小音频共计小时,动用各种显示屏块,发放宣传单张,用无人机参与宣传次。

10月份,刑侦大队联合 派出所到学院进行重点靶向反电诈宣传。期间,刑侦大队、 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与校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就防范电信诈骗的必要性达成共识。宣传民警采取了逐层级培训的方式,集中了学院的教辅人员及学生会主要成员,针对最近发生在校园中的诈骗案件,从类型、手段到防范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教辅人员以召开主题班会的形式对各自负责的班级进行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建立反诈宣传微信群。通过培训,提高了学院师生的反电诈意识和鉴别能力。

反诈宣传车—刑侦大队打造了地区第一辆流动反诈宣传车,车身贴有反诈标语、海报及各种诈骗手段,巡回在各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客运站、重要路段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播放防诈骗小音频,让更多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接受防诈骗宣传教育。

第6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一、高度重视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是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前提

要顺利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重视调查研究,制定能正确指导改革的实施方案,因此高度重视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是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

(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为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去年起我县就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摸底测算和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了大量、充分、细致的基础工作,认真开展摸底测算,备齐了相关的表册和资料,较为详尽地掌握了我县的相关情况,广泛收集、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反复探索,认真思考,为制定和出台切合我县实际情况、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打下了良好基础。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选取有代表性乡镇,就基本情况、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财政收支及债权债务、机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思路等方面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调研,形成了《关于乡镇机构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就学校现有办学规模、经济状况、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对农村义务教育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2篇调查报告;就乡镇财力状况、经济运行情况、行政和事业公、业务费开支情况等方面开展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就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等方面开展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研,摸清了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乡镇、村、组和学校走访调查,分类型、分层次召开座谈会,采取抽样调查、问卷调查、表册统计等各种方式,广泛听取有关乡镇、部门及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精心梳理,形成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乡镇机构改革方面的问题和建议等众多调研材料。三是认真做好测算分析。在统计核实清楚全县所有乡镇、村、学校的人、财、物基本情况基础上,认真做好测算分析,对财务、人员、债务等情况透彻分析,形成人员、编制、财力、债务分析报告,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意见,做好编制、经费的测算,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反复修改、精心制定方案

一是制定了实施方案。经过反复调研、讨论,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历经数十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指导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四个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办法。认真研究、周密思考,有针对性地细化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四方面的具体实施意见、操作办法和众多配套文件,从指导思想、政策依据、和操作程序上具体规范改革的各项工作,使乡镇和部门实施改革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规范操作。三是开展风险评估和制定应对预案。就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反复进行分析研究,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充分估计形势,充分准备好应对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预案。成立了应

急领导小组,建立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机制,为本次改革的实施提供了稳定、安全保障。二、加强宣传,做细工作是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

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宣传、做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县、乡镇以召开各级座谈会、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印发配套文件,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制作板墙报,制发简报,开展电视、广播新闻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要求、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改革的范围、重点、具体做法,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加强改革政策的宣传,就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政策界限、操作程序、方法步骤以及应该注意和把握的问题择其重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吃透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定人心,把乡镇、村组干部和党员培养成改革工作的宣传者、指导者和实施者,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重大改革决定宣布前,向相关人员讲清改革精神和原则,做细做实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增进理解,减少对立,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未萌状态,使全县干部职工明确改革是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势在必行,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分线实施,强力推进是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关键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如何、成效怎样,关键在于组织实施,在于强力推进。我县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狠抓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和法制政府,突出职能转变这个重点,依法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分工,科学界定农村公益职能,综合设置行政机构,精简行政编制,严格按规定配备乡镇领导干部;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规范设置乡镇事业机构,精简乡镇事业编制,提高公益水平;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竞争竞聘岗位,公开考试、考核,开展竞争竞聘上岗;以人为本,做好机改分流人员和来信来访工作。强力推进,认真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县乡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重新开展校点布局规划和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现有村小和教学点,努力建设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和教师聘任方案,实行动态管理,新增教师一律竞争上岗,择优选聘;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人员分流方案,开展教学过程管理改革,落实教学过程督导方案。大力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村财民理乡监管”的监督管理机制、县乡财政基本支出保障机制、化解乡村债务长效制约机制和县对乡镇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推行乡财乡用县管,重新测算确定乡镇财力,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全面实施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建立乡镇财政基本支出最低保障机制;实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彻底清理村级财务,重新建立帐簿,分村核算,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改革乡镇财政管理,重新明确乡镇财政管理职能,设置机构,设立岗位;制定计划和措施,逐年化解镇、村债务。认真组织,狠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党内基层民主,转变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村干部培训,完善“一事一议”管理办法,搞好农村公益事业。通过强力推进改革实施,确保不走过场,真正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查是增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执行力的主要抓手

严明纪律,强化督查是增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执行力的主要抓手,改革工作必须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必须增强执行力。县、乡两级均把严明纪律列为重中之重,改革未动首先严肃政治、组织、人事、编制、财经、工作等纪律。严格按县编委核定下达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数,设置办事机构,组织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和做好人员分流工作,做到了方法步骤明确,措施积极稳妥,工作细致周密;加强国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管理,加强经费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乱发奖金、补贴、实物或用公款相互宴请及赠送礼品,严禁借考察名义旅游,确保职工思想不散、办事秩序不乱、工作衔接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对农村综合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力量保障

第7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通过实施家电下乡,顺应农民消费升级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家电生产和经销企业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激活农村购买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2009年2月1日至20*年1月31日,共4年时间。

(二)补贴对象:家电下乡的补贴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

(三)补贴产品: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具体品牌、规格、价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其中摩托车纳入即将实施的“汽车下乡”补贴渠道。

(四)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限价另定)。

(五)补贴标准:家电下乡补贴标准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予以补贴。在补贴周期内,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六)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七)指定销售网点:我省家电下乡中标的销售企业(以下称销售企业,名单见附件),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经区商务局、财政局核准备案后,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

销售网点基本条件:1.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有相应的经营场地、设施,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4.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5.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销售网点具体标准:1.销售网点经营面积必须达50平方米以上。2.销售网点必须具备摆放家电下乡产品经营专区。3.为了方便农民购买,减轻农民购买费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设在城区的总店凡有家电经营业务且具备条件的,与中标流通企业签定加盟协议后可以作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备案登记;并鼓励中标流通企业在乡镇设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每个乡镇选择1—2个。有经营能力且具备条件并与中标企业签定加盟协议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级农家店优先选择,其它可以从中标企业已设在乡镇的网点中选择。

(八)补贴申报。购买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0天内,持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财政所,下同)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2.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购买人“一卡通”存折,没有“一卡通”存折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5.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乡镇、街道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核实确认后再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汇总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给购买者。

三、工作职责

(一)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主要职责

1.签订责任书。销售企业在我区范围内设立的销售网点,在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做出明确承诺,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销售企业不履行承诺以及有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报请上级商务部门取消其销售企业资格。

2.健全销售网络。销售企业要加强区乡基层网点建设,扩大乡镇覆盖面,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电下乡产品进入其流通网络。

3.进行网点备案。销售企业要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添加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备案网点申请书,于规定时间到区商务局申请备案。网点集中备案结束后,销售企业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区商务局申请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4.加强经营督导。销售企业要针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开展对网点的业务培训,安排专门人员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购买者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购买者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5.登录销售信息。销售企业要督促销售网点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并在产品售出后3天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区商务局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购买者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6.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购买者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农民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要积极为其进行检修,检修不好的可以换货,但只能换相同品牌和型号的商品。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必须坚持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并按下列程序办理:(1)销售网点首先核实购买人是否申报或领取补贴,对未申报补贴的,直接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并销毁产品标识卡(以下简称退货手续)。(2)对已申报补贴备案但未领取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应立即帮助联系其原补贴备案机构,注销该购买人的补贴申报备案信息后,办理退货手续。(3)对已领取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向购买人出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会同购买人填写相关内容,购买人根据乡镇、街道财政所提供的补贴资金银行帐户,将领取的补贴资金缴入该户,在购买人办理补贴退还手续并得到原补贴备案机构审核签章后,最后据此办理退货手续,并逐笔建立退货记录,附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原件、作废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营销印章),留存3年备查。

7.积极开展宣传。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配合区商务、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要提前向区商务局报告。

8.规范市场营销。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

9.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区商务、财政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商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受理网点备案。区商务局要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加快网点备案进度,及时完成网点备案工作,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严禁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2.开展业务培训。区商务局要会同财政局对销售网点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政策特别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确保销售网点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3.广泛宣传政策。区商务局要会同财政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及流程、销售企业及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

4.规范市场秩序。区商务局要会同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做好协调服务。区商务局要组织好产销衔接,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农村消费特点,向中标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提出生产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并为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

6.加强监督管理。区商务局要会同财政局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区商务局要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由区商务局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局备案。

7.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区商务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为0795-3272963,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要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三)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1.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区财政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2.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街道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销售单位是否是核准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2)购买产品是否是中标的生产企业产品;(3)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4)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5)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6)每户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2台(件);(7)其它应审核的内容。乡镇、街道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核实确认后,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审核人员在购买发票上注明“已核”字样并签字,定期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复核;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街道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3.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在购买人提出申请30天内,通过“一卡通”拨付程序将资金拨付给购买人。

4.加强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要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区财政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保障工作经费。区、乡两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四、应急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以及各销售网点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以及购买者未能及时领到补贴等,事先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以下要求处理。

(一)网点供应不及的处理。各选定的销售网点要拟定一个备用网点,一旦核准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它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备用网点,然后报请区商务局、财政局核准备案。

(二)市场出现混乱的处理。对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情况严重时*部门要及时维持秩序,认真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待秩序稳定后再开始销售,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引起公众不满情绪和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区商务局要立即停止其销售,经核实后取消其承担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三)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为了防止家电下乡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各销售网点可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如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不准关门停业,一方面要向待购者做好解释工作,并作出公告和承诺,另一方面要立即与上一级销售机构或总部紧急报告,采取紧急调运措施,以最快的时间补充货源。对由于货源不能及时补给而引起市场波动和其它不测情况,要追究有关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的责任。

(四)规范促销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商务部等五部委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任何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对家电下乡产品搞限时限量促销活动;其它促销活动要与家电下乡产品售货现场相分离;组织较大规模促销活动,要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导、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区商务局、*袁州分局备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袁州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协调副主任、区商务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监察局、*袁州分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经贸委、区物价局、区质监局、区广电局、区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家电下乡有关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家电下乡工作协调机构,抽调2—3名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切实搞好协调服务,同时设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设在乡镇、街道财政所)。

第8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x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二、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干部师生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法治意识,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重视和加强宪法教育。按照《决定》提出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创新宪法教育的内容方法,探索建立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 时间安排

在201x年国家宪法日当天,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四、活动安排

在中小学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二)举行一次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

(三)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学科渗透、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四)开展一次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展示活动。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手抄报、书画展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五)由校长或者邀请法律专家为教职工和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

(六)在干部教师学生中开展一次宪法知识测试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开展宪法教育的责任意识与使命意识,将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安排。要做到领导教师学生的全员参与。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积极邀请法律专家、专业法律工作者、法制副校长为中小学讲授宪法知识,并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协助学校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领导带头、做好表率。学校领导要积极参加宪法学习,结合四中全会精神和本职工作带头谈感想、谈认识,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师生讲一堂宪法课。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制作宪法教育的展板、宣传资料,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宪法日活动,突出亮点、突出教育特色。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本次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六个一活动图片、媒体报道等)以及法律法规(政策)和考试情况(领导试卷、成绩单、参考情况表、考试现场照片)报政策法规科,纸质、电子版同时上报。

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将宪法精神贯穿到我市教育系统各个领域,使尊崇宪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个师生普遍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市教育系统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要求

(一)加大推进力度,积极组织参加教育部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活动。教育部部署此次竞赛,是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创新举措,更是检验各地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成果的体现。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省教育厅对各地市教育局组织参赛工作情况实行每天通报。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局属学校要抓紧全面发动,尽快组织学生注册、答题。市教育局将对此次竞赛参赛信息做跟踪督导,并适时通报参赛成绩。

如在大赛组织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及时与竞赛承办方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相关技术人员联系。县级教育局参赛咨询联系人:孙xx、付xx,联系电话:xx;学校、学生参赛咨询联系人:史xx、潘xx,联系电话:xx。赛事咨询QQ群:xx。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局属学校要积极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宣传活动,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宣传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等灵活多样、师生欢迎的形式,把活动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和学生,做到全体知晓、全员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三)注重扩大宣传,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各区县、各学校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注重扩大宣传,确保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掀起声势浩大的法治学习热潮。要通过设立宪法宣传栏、宣传墙、宣传网页、教育广场、教育长廊等形式,利用校园报纸、广播、电视台,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故事,大力宣讲宪法知识、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校园宪法文化环境。利用国家宪法日的时机,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活动亮点、突出教育特色。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建立活动档案。国家宪法日活动情况将列入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评价考核体系。各区县和局属学校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活动图片资料于12月1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政法科。电话:xx。邮箱:xx。

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为全面做好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闽财法【20xx】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20xx年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一) 20xx年12月4日集中举办以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

(二) 20xx年12月9日利用周二下村日,宣传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

(三) 20xx年12月16日深入镇辖区企业,宣传与辖区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法》、《会计法》。

(四) 20xx年12月23日深入镇辖区村,宣传《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集中举办20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xx年l2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09:00一 l2:00时

2、活动地点及参加单位:

(l) 活动地点:王台镇街心公园

(2)参加单位:区财政局、镇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王台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行政执法大队、工商所、团委、妇联等单位。

各相关单位将参加活动准备情况、参加人员及联系人员电话,于11月24日前报政府办。

3、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生态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活动形式:各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二)利用每周二下村日,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宣传到村民。

(三)联合国税、地税等部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税法》、财政扶持企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税企关系,进一步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在走访中收集意见,以便不断提高财税服务水平。

(四)充分利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这一载体,将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律系列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紧紧围绕法律进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农村,通过组织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9篇:理财业务宣传方案范文

关键词:档案宣传;宣传形式;全员参与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它能综合反映企业的基本面貌和全部活动。本文结合实际经验,谈谈如何加强企业档案宣传,提高全员参与意识。

一、企业档案宣传内容要有说服力

要提高企业档案的宣传效果,应该力求宣传内容的鲜活、增强吸引力。首先,要重视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法律法规对档案宣传活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从国家行业的高度对档案管理活动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所以要加强档案法实施办法、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结合一些档案违法案例来进行,增强全体员工对档案法律法规权威性的认识。其次,要重视利用事列的宣传。把提供利用的事列进行再加工,形成鲜活生动的案例,再现档案在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的价值和作用。从企业角度,可以通过档案证据作用为企业挽回巨大经济损失;从员工角度,可以提供财务档案、工资档案、人事档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通过对档案的考察利用、价值宣传,可以使员工对档案及档案工作有个全新的认识,为档案的收集和提供利用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另外要重视企业档案的规章制度宣传。企业内部的规章宣传能够使职工明白企业的激励导向倡导什么约束什么。为最终实现“工作有标准检查有依据改进有方向”奠定基础。

二、企业档案宣传要注重时机和宣传形式的多样化

企业的档案工作应与企业的发展和各岗位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的。抓住时机、搞好与企业其他工作的结合,会使宣传工作更有成效。在实际运用中,可以将档案宣传与企业重大活动相结合。档案部门应积极参与,通过会议形式抓住时机、有针对性的做好领导层面的宣传工作。还可以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如将档案宣传工作以月度办公例会、站长会议、专题会文件、面谈等形式。通过日常工作的参与,抓住时机进行档案宣传,为档案的齐全、完整提供保证。此外还应注重档案的收集和提供利用,这是与企业员工密切相关的两个环节,档案宣传工作应专注这两个环节的有利时机开展宣传工作。

当前,大部分企业档案宣传形式单一,影响力和影响面不够。要提供企业的档案宣传效果,还应创新企业的宣传形式。比如,在公司的周年庆典活动中,利用声像照片、文档撰写专题片、文本等原始素材制作公司的发展历程回顾专题片以及成果展等。在这样的活动过程中,上级行政主管、行业主管、同行业领导和企业职工共同出席参加,在行业内引起较大反响。对外树立了企业形象,对内鼓舞了全体员工的士气,充分体现了档案工作的价值。

三、提高领导层的档案意识

领导层是全员档案意识中的关键。作为企业管理的领导层,应对企业与档案的关系进行研究、增强档案意识,始终将档案工作摆在全司工作的重要位置,并纳入每年整体工作计划与公司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企业领导层的档案意识对于推动企业档案管理的全面展开起到了推动作用,应把档案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行为规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管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财务部经理主管财务档案的建档和归档工作、统一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做好财会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等;综合事务部负责公司信息收集和建档,向领导提供各种经济、技术、政策信息。领导层的档案意识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领导决策离不开档案工作,当生产发展到一定规模,加上越来越激励的市场竞争、信息竞争和科学技术竞争,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怎么保证领导决策的正确,体现出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四、档案工作的全员参与

一个企业的档案工作,不仅需要分管领导、专兼职档案员的不懈努力,而且有赖于企业内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整体配合。

1. 加强机构和人员的配备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应设立档案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本公司的全部档案工作。可以通过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销毁小组,明确由公司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层次分明、运转高效的档案管理机构。为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稳定性,配备专职档案员负责全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协调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形成档案管理工作网络。

2.加强制度建设,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企业的发展实际,按照国家、省档案工作规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已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完善的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工作渗透到各个领域、每项工作中,并以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增加电子文件管理工作标准,完善档案保密、借阅、鉴定销毁等制度,编制文书、会计等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将档案工作纳入企业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之中,列入各有关的合同、章程、协议、会议纪要等,促使每位员工在工作中都时刻注意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建立以岗位责任制、档案归档、保管、保密、利用、统计、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档案制度体系,使档案管理工作行之有据、有章可循,从制度上保证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3.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养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于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影响巨大,加强培训有利于提高专兼职档案员的档案管理素质。企业可以通过举办企业档案管理和照片档案、计算机管理档案,档案、图书、情报、资料一体化管理,档案信息的深层次开发等专题培训班,让学员在培训中全面、深入地感受、体味档案工作并化为自觉的行动。

五、小结

要做好企业档案的管理,不仅要依靠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还需要全员共同参与才能保证档案收集齐全,完整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企业创造效益。通过全员档案宣传的教育、培训和参与,提高全员参与档案工作的自觉性,加强档案工作的整体配合与协调,从而形成浓厚的档案管理氛围、满足企业对信息的高标准需求,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参考文献:

[1] 倪永宁,马晴. 如何做好档案宣传工作[J]. 北京档案, 2010(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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