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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准则研究精选(九篇)

审计准则研究

第1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关键词]新内部审计准则;高校审计;审计工作;实现途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4126

新的审计准则在2014年正式实施,随之审计理念发生更改。一方面新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对企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优化升级;另一方面要求对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审核。表明新的内部审计准则能够对企业单位的经济风险进行有效预警和评估,帮助企业单位更好地进行管理,实现企业单位发展的长久性。对于高校而言,增强审计工作管理是实现学校经济安全、推动学校科研发展的重要举措。

1当前高校审计工作的问题

11高校审计工作缺少规范性和独立性

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缺少规范性和独立性,是由于当前高校审计工作并没有被当成一个研究重点要把握。审计部门的人员不足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强,不能完成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另外高校审计工作缺少制度化管理,因而审计工作开展呈现散漫、随意的特点。[1]

12高校审计工作缺少人才机制支持

高校审计工作岗位往往是属于转岗和重聘岗位,审计的人员缺少专业的审计知识,而且各个审计人员之间未能形成明确的分工合作,导致有的审计工作多人负责,有的审计工作无人负责。通常高校审计工作中普遍出现审计人才机制缺少的现象,导致审计工作的质量失去专业保证,失去审计报告原本的作用。

13高校审计工作内容要求缺少全面性和动态性

高校审计工作人员对于审计工作内容认识不全面,未能按照审计项目的不同重要性,开展有侧重点的审计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高校财务工作呈现出市场经济的复杂性特点。根据传统审计工作内容,缺少对动态变量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监督。同时,高校审计工作对于融资结构和学校经营管理效率未能形成重视,存在重学术研究轻经营管理的现象。[2]

2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的功能和目标

21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的新功能

根据新内部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前内部审计的功能为“确认和咨询”功能。以高校审计为主体,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工作主要是实现对学校的财务会计和内部管理的治理、实现资产的风险评估体制建设,和要求对审计部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

22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的新目标

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要求企业单位等审计工作要遵循审计相关规则制度,同时要求对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从而提出合理优化的工作简易。高校审计工作目前主要的目标是实现高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性,实现高校审计工作的层次性和系统性。

3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工作实现的途径

31转化高校审计工作的意识

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要求高校审计工作不仅仅局限于高校内部审计,还要求协同为高校投资的企业对象的审计。因而提升高校审计工作效率的主要前提在于实现以高校内部审计微观意识向以高校、企业、国家政策等协调一致的宏观意识。发挥微观审计意识和宏观审计意识的有机结合,推动高校审计工作能够从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两方面中开展审计监督作用。[3]

32更改高校审计工作的方式

传统高校审计工作缺少风险预警管理,对于高校的项目财务管理的风险往往只能采用事后披露的方式,在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的审计工作渐渐发挥了风险预警和财务会计监督等功能,提高了对问题和失误的预警能力。另外,高校审计工作实现以现代信息技术指导工作的工作方式,实现高校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高校审计工作的方式呈现出层次化发展的趋势,即按照主审、复审的工作方式。[4]

33拓宽高校审计工作的内容

高校审计工作具有全面发展的要求,要求对全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审核。发挥对制度、意识等的有机结合的作用,完善高校审计工作的内容。一是加强学校领导对审计工作的认识。高校领导是学校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指导者,因而加强领导的重视,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实现全校各个活动的审计工作开展。二是实现全校各个院系、办公室、项目等的有机结合,增加审计内容的整体性。例如,某高校对人文院系的项目展开审计工作后,发现人员院系该项目同图书馆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因而审计单位对于图书馆再一次展开审计监督。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三是要求对审计的对象进行深入审计。首先是进行同级审计。有效地对各个院系内的项目进度和项目预算进行有效审核,从而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其次是实现对学校的发展战略的审计。要求开展随时风险审计,减少学校发展的风险;最后是实现针对性审计,对某一项目进行审计,使审计的内容更深入、更能反映学校发展问题。从而提高高校审计工作的作用。[5]

4结论

综上所述,传统审计准则下高校审计工作缺少人才机制支持,审计内容缺少系统性、科学性,审计方法缺少全面性、动态性。而在根据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的高校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目标和新的功能要求,所以开展高校审计工作的优化创新,可以从审计工作意识、审计工作方式和审计工作内容等方面实现。最终达到推动高校审计工作发展的目的,增加高校预防风险的能力,使高校得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祝杰真,张静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的高校审计工作研究[J].会计之友,2015(16):121-123

[2]李永和新时期提升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0

[3]周旭枚基于新《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实施的高校内部审计的思考[J].财政监督,2014(17):6-8

第2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新的审计准则在2014年正式实施,随之审计理念发生更改。一方面新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对企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优化升级;另一方面要求对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审核。表明新的内部审计准则能够对企业单位的经济风险进行有效预警和评估,帮助企业单位更好地进行管理,实现企业单位发展的长久性。对于高校而言,增强审计工作管理是实现学校经济安全、推动学校科研发展的重要举措。

1当前高校审计工作的问题

11高校审计工作缺少规范性和独立性

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缺少规范性和独立性,是由于当前高校审计工作并没有被当成一个研究重点要把握。审计部门的人员不足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强,不能完成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另外高校审计工作缺少制度化管理,因而审计工作开展呈现散漫、随意的特点。[1]

12高校审计工作缺少人才机制支持

高校审计工作岗位往往是属于转岗和重聘岗位,审计的人员缺少专业的审计知识,而且各个审计人员之间未能形成明确的分工合作,导致有的审计工作多人负责,有的审计工作无人负责。通常高校审计工作中普遍出现审计人才机制缺少的现象,导致审计工作的质量失去专业保证,失去审计报告原本的作用。

13高校审计工作内容要求缺少全面性和动态性

高校审计工作人员对于审计工作内容认识不全面,未能按照审计项目的不同重要性,开展有侧重点的审计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高校财务工作呈现出市场经济的复杂性特点。根据传统审计工作内容,缺少对动态变量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监督。同时,高校审计工作对于融资结构和学校经营管理效率未能形成重视,存在重学术研究轻经营管理的现象。[2]

2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的功能和目标

21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的新功能

根据新内部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前内部审计的功能为“确认和咨询”功能。以高校审计为主体,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工作主要是实现对学校的财务会计和内部管理的治理、实现资产的风险评估体制建设,和要求对审计部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

22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的新目标

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要求企业单位等审计工作要遵循审计相关规则制度,同时要求对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从而提出合理优化的工作简易。高校审计工作目前主要的目标是实现高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性,实现高校审计工作的层次性和系统性。

3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审计工作实现的途径

31转化高校审计工作的意识

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要求高校审计工作不仅仅局限于高校内部审计,还要求协同为高校投资的企业对象的审计。因而提升高校审计工作效率的主要前提在于实现以高校内部审计微观意识向以高校、企业、国家政策等协调一致的宏观意识。发挥微观审计意识和宏观审计意识的有机结合,推动高校审计工作能够从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两方面中开展审计监督作用。[3]

32更改高校审计工作的方式

传统高校审计工作缺少风险预警管理,对于高校的项目财务管理的风险往往只能采用事后披露的方式,在新内部审计准则实施下,高校的审计工作渐渐发挥了风险预警和财务会计监督等功能,提高了对问题和失误的预警能力。另外,高校审计工作实现以现代信息技术指导工作的工作方式,实现高校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高校审计工作的方式呈现出层次化发展的趋势,即按照主审、复审的工作方式。[4]

33拓宽高校审计工作的内容

高校审计工作具有全面发展的要求,要求对全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审核。发挥对制度、意识等的有机结合的作用,完善高校审计工作的内容。一是加强学校领导对审计工作的认识。高校领导是学校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指导者,因而加强领导的重视,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实现全校各个活动的审计工作开展。二是实现全校各个院系、办公室、项目等的有机结合,增加审计内容的整体性。例如,某高校对人文院系的项目展开审计工作后,发现人员院系该项目同图书馆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因而审计单位对于图书馆再一次展开审计监督。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三是要求对审计的对象进行深入审计。首先是进行同级审计。有效地对各个院系内的项目进度和项目预算进行有效审核,从而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其次是实现对学校的发展战略的审计。要求开展随时风险审计,减少学校发展的风险;最后是实现针对性审计,对某一项目进行审计,使审计的内容更深入、更能反映学校发展问题。从而提高高校审计工作的作用。[5]

第3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关键词:管理舞弊 审计策略 管理舞弊风险评估 管理舞弊审计程序

一、管理舞弊审计的研究的意义

(一)管理舞弊及其危害在理论研究中,根据舞弊层次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非管理舞弊(Employeefraud)和管理舞弊(Managementfraud)。其中,管理舞弊是管理当局蓄谋的舞弊行为,主要目的是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虚减负债、费用,通过公布的误导性或严重扭曲的财务报告来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新审计准则指出了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两类故意错报,即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错报和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显然,前者是指非管理舞弊,后者是指管理舞弊。一般来讲,管理舞弊通常表现为:对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记录的操纵、伪造或篡改;对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对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故意误用。由此可见,管理舞弊的性质十分恶劣,不仅存在对社会的极端危害,且由于其掩饰性,往往引起重大错报审计风险。调查结果表明,导致我国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最主要原因中,“管理舞弊,单位高层领导粉饰会计报表”占75.62%,居第一位。因此,管理舞弊是审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高风险领域。

(二)传统舞弊审计策略的缺陷 在传统舞弊审计中,审计人员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已发生的事件上,寻找与舞弊行为有关的证据,并确定其具体细节、损失金额及问题的影响范围,而非事先预计或测算。但分析一下实际发生的管理舞弊案例就会发现,在管理层参与组织的会计报表舞弊时,仅通过查找舞弊遗迹来识别报表舞弊显然缺乏力度。究其原因,首先,管理层都是经验丰富高级管理者,他们熟悉传统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程序且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一旦欲意舞弊就会利用其所占据的高管职位进行串通、伪造文件,并以此来避免注册会计师采取传统审计程序查找出舞弊证据。经过学者对会计信息形成的整个流程进行研究发现,由于管理层所处的特殊地位及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他们是会计信息真实性受制从而导致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主要原因,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主要干扰因素。那么,以依赖内部控制评价为基础的传统审计模式下进行的管理舞弊审计,必然存在致命的缺陷:面对有意舞弊的管理者,无论设计多么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都将是徒劳的,仅依靠对内控的评价和测试是无法发现这种串通舞弊的,反而可能陷入审计模式失灵局面。其次,在审计实践中,注册会计师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通常需要谋求与管理层的合作,而很多时候正是这种合作成为了管理层提供虚假证据误导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手段。

二、基于新审计准则的管理舞弊审计思路与策略

注册会计师不可能规避财务报表中存在的全部差错和舞弊行为,但有责任揭露财务报表中的重大差错、舞弊以及对财务报告有直接影响的非法行为。新审计准则重在强调注册会计师应对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潜在管理舞弊给予必要的关注。我国舞弊审计准则的修改对于缓解目前管理舞弊严重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为注册会计师管理舞弊审计实务提供了新的思路。审计策略是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范围和选择最有效审计程序的基本思路和组织方式等方面的总称。

(一)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注册会计师在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是应具备以下方面的要求:

(1)审计准则对于职业怀疑态度的要求。我国新《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而不应依赖以往审计中对管理层、治理层诚信形成的判断。美国反舞弊准则(SAS)第99号突出强调了对审计师“职业怀疑态度”的要求,AICPA前主席Barry C.Melancon指出,该准则试图使审计师在审计每个项目时都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不能推测管理层是诚实可信的,审计师首先要考虑是否有舞弊的嫌疑。要求审计小组全体成员在审计计划阶段,集中讨论因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就被审单位财务报表中最有可能产生舞弊方面等执交换意见,并将讨论记录于工作底稿;国际审计和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第240号要求审计师在全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考虑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可能,并应当意识到,在已识别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情况下,仅实施旨在发现错误的审计程序是不适当的。

(2)职业怀疑态度与专业判断能力。在整个管理舞弊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该以质疑的思维方式去制定并实施审计计划,去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及引起对文件或管理层声明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慎重考虑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询问所作答复的合理性,以及提供的其他信息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保持强烈的好奇心及敏锐的观察力,对一些看似无关却可疑的迹象或线索能够提出“合理疑问”并能锲而不舍地追查下去,以确定其是否导致财务报表重大不实表达,排除合理怀疑。从某种程度上讲,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是发现管理舞弊的直接前提。而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需要管理舞弊审计人员具备很高的专业判断能力。专业判断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的重要性指标,舞弊审计的主要目标和结论,企业内部控制的力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赖程度,选择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及判断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能适当、公允地反映当前的经营状况等。管理舞弊审计人员应不断提高在以上方面的专业判断能力。

(3)变更管理层“中性”假设。美国反舞弊准则(SAS)第82号中“审计师既不能假定管理层是不诚实的,也不能假定管理层是诚实的”的这一规定。这一假设具有其合理性,从这种假设前提出发,一方面要求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舞弊;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应考虑审计的成本效益,可以谋求与管理层的合作。但根据该准则的规定,实质是将管理层看作中性的,此假设指导下的涉及管理层操纵会计报表舞弊的审计实务中,却给审计人员带来了思维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困惑。因此,笔者认为,从管理舞弊审计的计划阶段到实施阶段都应把对被审计单位中性的认定变更其是不可信任的。在这种“管理层不可信任”的假设前提下,无论审计客户有多么诚信的历史,管理层如何承诺,审计师都不能因为信任管理层而缩小审计范围,减少审计证据。正如SAS第99号所强调的,审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对蓄意隐瞒的舞弊应保持职业谨慎态度,“职业怀疑主义”精神应贯穿整个审计过程。审计师应克服自身对于客户的信任和以往与该客户的合作经验的依赖,增强查处舞弊的意识与发现舞弊的敏感,以质疑的思维方式对管理层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批判性评价。

(二)实施管理舞弊风险评估注册会计师应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用于识别管理舞弊所需的信息,这些审计程序包括:

询问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层、监管层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了解管理层针对舞弊风险设计的内部控制,及监管层如何监督管理对舞弊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过程;考虑是否存在舞弊风险因素;考虑在实施分析程序时发现的异常关系或偏离预期的关系;考虑有助于识别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其他信息。国际审计和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在2003年的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中引入“重大错报风险”概念,并规定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为首要审计程序,这要求注册会计师围绕此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实现目标。

(1)管理舞弊风险评估时考虑的内容。在实施舞弊风险评估时,要求管理舞弊审计人员对从微观的账户层次到宏观的内外部环境的诸多方面,采取观察、询问、分析性复合等程序进行分析,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经营风险、生存能力、管理能力等,并将其与重大错报风险联系起来。根据新审计准则规定,在此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管理舞弊风险因素、异常关系或偏离预期的关系、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所获取的其他信息,其他信息可能来源于项目组内部的讨论、客户承接或续约过程以及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其他服务所获得的经验。关注和评价管理舞弊风险是现代管理舞弊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种基于现代风险意识的审计策略、思维,是风险导向审计在管理舞弊审计过程中应用的重要体现。

(2)识别和评估管理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传统审计思路以评估控制风险为核心,而在现代管理舞弊审计中,控制风险的高低主要与重大错报的员工舞弊有关,而固有风险主要与重大错报的管理层舞弊有关。管理舞弊审计的重点是发现管理层舞弊,评估重点是固有风险,但固有风险不可直接评估,所以要直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在运用职业判断评估管理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获取的信息,并考虑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以识别舞弊风险;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识别的风险是否重大;识别的风险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管理层为防止或发现舞弊而设计、实施的内部控制,以进一步了解舞弊风险因素及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态度。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应关注管理舞弊的舞弊信号。在管理层方面,管理舞弊信号包括管理层是否过度关注保持或提高公司股价或收益趋势;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够,企业决策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掌控,公司治理结构流于形式,管理层约束机制失效;管理层与当前或前任注册会计师关系对立;管理层的诚信存在明显问题;高管层低报酬甚至不领取报酬。在经营财务方面,管理舞弊信号包括组织机构复杂或不稳定,且复杂程度不合理;存在重大的异常交易;与同行业对比增长过高或存在非常收益;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净收益为正或持续上升;存在筹资等动机或巨大压力;财务方面出现了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影响迹象;行业竞争异常激烈或公司利润率迅速下滑等。

(3)重视分析性复核的应用。传统舞弊审计对信息的再加工重视程度不够,分析性复核主要用在报表分析上。在管理舞弊审计中,应该扩大分析性复核的范围,并走向多样化,不仅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也对非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分析性复核的分析工具不再仅限于财务比率分析,还应充分借鉴现代管理方法,如包括PEST、VCA、SWOT在内的战略分析、绩效分析及前景分析。多种分析方法的应用,使得分析性复核对管理舞弊风险的评估成为多元评估,使得多种分析结果相互印证,进而使管理舞弊风险的评估结果更加可靠。

(三)实施管理舞弊审计程序 实施管理舞弊审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实施特定审计程序。美国新舞弊审计准则已要求审计师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采用出其不意的审计程序,对风险特别显著的领域采用非常规审计程序。目的是克服传统舞弊审计思路带来的缺陷。针对特殊的风险点,特别地实施程序组合策略。管理舞弊的特点决定舞弊审计人员往往无法突破客户预先设置的障碍或防范措施。为此,新审计准则也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时,不能机械照搬独立审计程序准则中规定好的程序,而应当在了解和分析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管理舞弊风险评估结果所确定的被审计单位的重点审计领域和风险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针对管理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实施的特定审计程序为:改变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以获取更为可靠、相关的审计证据,或获取其他旁证性信息,包括更加重视实地观察或检查,在实施函证程序时,改变常规函证内容,询问被审计单位的非财务人员等;改变实质性程序的时间,包括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或针对本期较早时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或贯穿于整个本期的交易事项实施测试;改变审计程序的范围,包括扩大样本规模,采用更详细的数据实施分析程序等。针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管理舞弊,应实施的特定审计程序包括:测试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做出的账务处理,以及为编制财务报表做出的调整是否适当;复核会计估计是否有失公允,从而可能产生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对于注意到的、超出正常经营过程或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显得异常的重大交易,了解其商业理由的合理性。

(2)实施延伸性审计程序。舞弊审计人员执行了审计业务时,可采纳“错误与舞弊推定”原则,即未搜索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被审计中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那么应推定公司存在重大错误或欺诈嫌疑。延伸性审计程序并没有具体严格的限制,主要取决于审计人员的思维、想象力以及管理当局的合作程度。常用的延伸性程序包括:突击盘点两次现金,第一次盘点很容易让舞弊者事先有所准备,而在出其不意的第二次盘点中,就可能发现贪污或挪用行为;对供应商及客户的调查,这可以发现虚构的供应商及客户;特别地函证支票的二次背书,如被背书人是否属于组织内部的授权人,这就可能为舞弊行为提供线索;舞弊审计询问程序,在进行询问时,应做到谨慎,特别注意不要同有可能涉及舞弊的管理人员讨论舞弊的可能性。可以在平常的审计中设计一些针对舞弊的常规问题,让相关人员解答,这样就不会引起舞弊者充分的警觉,而审计师也可以从这些问题的解答中获得线索;跟踪支出分析,这种分析类似于财产净值分析,将正常的收入同所有的支出进行比较,假如支出超越了收入,那么超出部分也许就是舞弊所得。

(3)实施特别审计程序。美国舞弊风险准则要求,审计师应对舞弊风险评估结果做出适当反应的三种审计程序,即应考虑舞弊风险评估结果对审计工作的总体影响;考虑已识别舞弊风险对审计工作的具体影响;考虑执行下列审计程序,但不限于这些程序,进一步确定有关管理层无视内控的舞弊风险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的影响:首先,检查账务处理和其他调整事项。不少管理舞弊报表往往是通过编制不当账目处理或其他一些打“球”的调整分录的方式来操纵的,新准则更强调了解会计报表的手工或自动编制过程及有关信息的披露过程,特别关注重大错报可能会怎样发生,明确规定审计师应依据职业判断评价舞弊风险因素,不是先考虑内部控制在有关财务报告的哪些方面能够得到有效实施,而是依据会计报表及账户的性质和复杂性,验证各种证据,包括手工或电子证据。其次,复核会计估计。许多公司的报表舞弊通常是通过蓄意利用会计估计差错的方式达到目的。SAS第99号还要求对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估计实施再复核程序,以发现任何潜在的可能单个出现时却属适当盈余管理行为的舞弊情况。最后,评价重大非经常易的合理性。复杂的经营结构及交易安排,特别是涉及特定目的个体或关联方的恶意交易安排,是近年舞弊会计报表的惯用手段,新准则再次强调清楚了解重大非经常易的实质,评价其内在合理性,并将其作为审计重点。这些都为管理舞弊审计带来了新思路、新尝试。

(4)实地调查和利用专家工作。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的审查,大多采用从报表向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以及原始凭证追索审查的方法。但重大财务报告舞弊常涉及虚构经济业务,企业往往会伪造销售合同甚至销售发票等业务凭证。局限于账证资料的审计至多只能发现会计差错而不是舞弊。扩大实地调查程序必然能为发现舞弊提供有意义线索。调查工作可以从内外两方面进行。应深入生产、管理现场,观察生产经营过程,并询问相关人员:采购员、销售员、保管员、生产工人等,可获得有关内部控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重要信息,许多管理漏洞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也不难被发现。如有必要还应该进行外部调查,对供货商、商、消费者甚至同行业企业的调查。如对虚构收入的舞弊审计,观察销过程、函证供货商及客户可以得到很多线索。

第4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关键词:债务重组;审计;对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修订和实施,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给会计、审计实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本文从债务重组的审计特征分析入手,探究其合理可行的审计对策,旨在对审计实务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债务重组审计的特征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为: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并突出了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实质条件,排除了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以及虽修改了条件,但实质上债权人并未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事项,比如,在债务人发生困难时,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库存商品抵偿到期债务,且不调整偿还的金额和时间,实质上债权人并未做出让步,则不属于债务重组。因此,对债务重组的审计有别于对其他会计要素的审计。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债务重组审计对象具有复杂性

债务重组审计是财务报告审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本身便是一个大概念。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两个方面。因此,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时,要系统分析、统筹兼顾,凡是客户的债务重组即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条件以上3种方式的组合等方式所涉及的各种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均应作为审计对象。

(二)债务重组审计目标具有交叉性

债务重组审计目标可以从3个方面来考虑:

1 评审债务重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结合采购与付款循环包括采购和付款两个方面进行审计。在内部控制健全的企业,与采购相关的付款交易同样有内部控制目标和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应针对每个具体的内部控制目标确定的内部控制实施相应的控制测试和交易的实质性程序测试。付款交易中的控制测试的性质取决于内部控制的性质,而付款交易的实质性程序的实施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关键控制是否存在以及控制测试的结果。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还应结合销售交易特别是赊销业务的控制目标、内部控制和测试来评审债务重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2 审查债务重组的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审查债务重组的确认是否符合真实;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否正确;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3 审查债务重组所涉及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在财务报告中的分类列示的合规性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恰当性等。

(三)债务重组审计风险具有特殊性

一般来说,客户经营业务越复杂,其固有风险越高,因而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出的要求也越高。修订后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所涉及定义的不同、债务重组方式的整合、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的变化还有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等新规定,对我国广大会计审计工作者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同时增加了会计责任的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债务重组审计的各种测试程序中,应始终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态度,努力提高风险意识,以便对客户相关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正确性做出结论,并就其对客户整体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发表审计意见。

二、对债务重组审计的几点思考

针对债务重组审计的以上特征,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操作时,应在熟悉各种法规、准则的基础上,善于思考,并合理应用各种审计技巧,顺利完成审计目标。

(一)熟练掌握债务重组准则的新规定

债务重组交易具有复杂性,加之会计相关法规的交叉性,要做好债务重组的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强相关法规、准则的系统学习。具体包括债务重组的界定、前提条件、公允价值的运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以及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披露等多方面的内容。只有具备了相应的专业能力,才能在审计过程中做到独立、客观和公正。

(二)适当引入审计风险模型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一种风险高、责任重的职业,针对债务重组的特殊性,面对复杂多变的审计环境,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合理规避审计风险。1、注册会计师应评估债务重组交易的固有风险是否为高水平的。2、注册会计师应评估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3、注册会计师应合理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该水平不令人满意,或债务重组业务在客户全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概率很小,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详查法对债务重组业务进行审计。

(三)重视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使用影响

注册会计师应审阅债务重组业务有关的协议、合同、票据以及其它有关文件,以判断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正确性。特别地,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债务重组,注册会计师应尤为重视,因为关联方交易中交易价格的选择带有很大的弹性。因此,注册会计师对关联双方的债务重组的审计应采取详查的方式,以降低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对关联方之间债务重组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的欺诈行为予以披露,有效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产生严重的利润操纵问题,以保证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有效使用。

(四) 审查债务重组损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1、审查客户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是否准确,是否真实、准确地增加当期利润以及提高了每股收益,因此应审查利润表相关项目。2、审查债务重组中的债务人是否同时减少了资产和负债,影响了资产负债表,差额部分计入了当期损益,又影响了利润表。审查债务重组中的债权人是否在一项资产增加的同时另一项资产相应减少,影响了资产负债表,差额部分是否计入了重组损失,又影响了利润表。3、审查债务重组收益和债务重组损失在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项目时是否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且。由于债务重组并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但债务重组损益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并没有产生影响,因为它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与流出。

(五)谨慎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对债务重组审计后,应视其对客户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现客户已经调整账户,可以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现客户在债务重组中弄虚作假,应视其对客户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发表中肯意见,予以充分披露,并提醒广大信息使用者注意该类事项,以防范审计风险。

(六)规范审计工作程序,落实责任制

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审计法、审级准则和审计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要合法、审计工作底稿要完整、审计基本要素齐全。应建立债务重组审计资料档案,审计工作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比如,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新会计准则对此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审计人员的主观因素起很大的作用。再如,公允价值的运用存在不确定性,并容易纵,而且,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健全,容易导致部分企业操纵利润,因此不能排除某些企业通过不同的公允价值来粉饰报表的可能性。要明确责任、奖惩分明,规范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增强债务重组审计的准确性、权威性。

主要参考文献

第5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关键词:独立性 审计收费 市场完善

一、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内部因素

(一)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影响。

1.审计委托关系。民间审计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产物。如果说所有者和经营者形成第一委托关系的话,那么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构成第二委托关系。注册会计师和经营者共同处于人的位置,因而容易产生共谋。除有共谋的可能之外,我国的审计委托关系还存在失衡。根据我国的审计准则,审计业务的委托人是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但实际上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使得财产经营者取代了财产所有者,审计实际委托人变为公司董事会甚至管理者;二是我国上市公司 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我国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的均值为 58.9%,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另一项表明,我国每家上市公司平均拥有外部董事仅 3.2 人,平均内部人 控制度为 67%,内部人控制度超过 50%的占样本总数的 78%。这些足以证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经营者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使选聘制度失去意义。

另外,我国现行的民间审计收费制度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从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上缺乏独立性,对被审计单位形成经济依赖。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完全可能为上市公司提 供其所需要的报告。

2.非审计服务对独立性的影响。提供审计服务一直都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竞争也最为激烈,可是近几年该服务的边际利润和所占收入的比例却不断下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从非审计服务中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却不断提高,这就使会计师事务所乐于接受和提供非审计服务。当非审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超过一定限度以后,人们就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更注重非审计服务,外界的相关利益者会担心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得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机会而忽略甚至是纵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的错误与舞弊。因此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了损害。

3.审计市场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方面的影响。我国审计市场的现状是供大于求,审计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因此,作为供应方的注册会计师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特别是规模较小、资金不雄厚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济上对客户的依赖性更大,在面临生存的竞争压力时,为了争取客户很容易被客户的管理当局收买,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方面的影响。

随着审计任期的延长,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不断增多,关系越来越密切,从而可能为了避免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产生不利影响而放弃应坚持的原则。另外,从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内部来看,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和审计知识的掌握比较充分,而对其他知识比较缺乏,由于缺乏一些专业知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不得不依赖被审计单位的指导和协助,这种依赖必然会削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同样是一个理性经济个体只要是理性经济个体,就必定要使其个人效用达到最大。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个体,也必然要使其个人利益达到最大。要实现此“目标”,通常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人财富最大化,亦即对个人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人现值量最大化;二是与未来的现金流人现值量相关的风险最小化。许多文章在分析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时,将注册会计师风险意识欠缺作为一个主要原因;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每一次审计都是注册会计师在充分权衡了其个人收益与风险之后做出的选择。

我国颁布的《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并未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需强制执行的执业最低标准,在执业的过程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全凭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自觉行为,当注册会计师面临诱惑时,很难再按职业道德的标准要求自己了。

(三)我国的审计市场还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

在美国,审计行业被认为具备典型的垄断或寡头垄断的特征,但在我国,无论从行业集中程度来看,还是从收费水平、人均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率来看,审计市场还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能提供有偿审计服务的事务所很多,但接受审计服务的客户相对稳定,因而出现“低价揽客行为”和“削价竞争行为”等非正常情况。“低价揽客行为”是审计人员在初次审计聘约签订时愿以低于初次审计成本的审计收费获取审计聘约的初次签订权,以期望取得客户的长期合同,而初次审计少收的审计费用将在以后的业务中得到补偿。“削价竞争行为”是事务所之间为了争夺客户而进行削减收费价格的无序价格竞争。这两种行为都可能导致审计人员独立性的丧失,审计人员有可能屈从于客户的压力,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不能自行执业, 审计服务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直接进行。目前事务所已基本完成脱钩改制工作,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中介组织, 但事务所的格局呈现小、散、乱的局面, 许多小事务所还处于生存阶段, 承接业务时必需考虑成本与效益问题。审计收费是注册会计师生存的重要来源, 也是导致会计事务所竞争的突出问题。一方面事务所通过竞争可以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另一方面竞争又使事务所以降低审计收费来取得审计业务, 因为低收入比没有收入强。由于审计市场是供方市场, 使打折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过低的收费影响到审计程序执行完善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 使注册会计师无法收取到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其所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外部环境因素

(一)宏观环境因素

1.证券市场和政府方面的影响。

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致使市场对高质量审计服务比较轻视。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投机成分很浓, 缺乏对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需求。新股发行和定价方式使一级市场的证券需求远远大于供给, 使得本应关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公众股股东无暇关心是谁提供了审计服务。因而上市公司没有聘请“独立性高”的事务所的压力, 反而需要“独立性低”的审计服务。不少股民认为只要买到发行的新股就会有高额报酬,至于该公司有没有真正达到发行新股的条件、在审计中被出具什么类型的审计报告等并不重要,这就相对降低了审计风险。对已经上市的公司而言由于股权集中,非流通股占绝对优势,往往是国有股和法人股掌握着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可能成为长期投资者,因而上市公司管理者缺乏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由此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会计师事务所缺乏保持独立性的内在动机。

由于我国公司发行新股的成本较低,而取得上市资格就意味着拥有几乎无偿向社会公众筹资的机会,因此地方政府会为所属的争取这种宝贵的资格。在这种环境下,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博弈的不单是企业还有政府,加上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更多的是在宏观上规范市场秩序,在短期内不能给当地政府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所以在政府看来不能与上市公司相提并论,有的政府可能通过一些渠道授意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和验资的过程中提出有利于企业的意见。

2.企业方面的影响

经营者的权力过大与现行社会审计的委托制度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从理论上讲, 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中, 经营管理者对公司进行经营, 注册会计师是接受股东的委托对经营者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通过审计报告将信息提供给委托者。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 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者将公司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集于一身, 有三分之一的公司总经理本人就是董事长或董事会重要成员, 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尽管聘用、更换会计事务所在形式上由股东大会决定, 但实质上与大股东决定并区别, 经营管理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 并决定着审计者的聘用、审计费用的多少等事项, 会计事务所明显处于被动地位,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迁就上市公司, 坚持独立客观的立场带来的未来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共谋受到查处和责令赔偿损失的概率很小, 会计事务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审计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 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3.监督机制和法规方面的影响。

外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下属的行政部门,由于其行政事务繁多且专职人员不足,因而很难对我国目前的四千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我国已颁布了独立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但是,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仅仅通过行业自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根据《 刑法》的规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需达到“ 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但何为“ 情节严重”法律没有做出规定,这就为量刑的过程提供了一定的缓解空间,也为有效执行设置了一定的障碍。各民事处罚的方式也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重于对个人的处罚,即使案情十分严重、作假手段十分恶劣,也没有对主要当事人进行刑事处罚。在现行制度下,造假被发现的几率很小,从收益与风险相比的巨大差异来看,注册会计师有的心态,因此造假也就成为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二)信息不对称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的另一外部原因

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不断发展,及产生的知识分工使绝大多数市场上交易双方的信日益不对称,加之审计业务的高度专业性,外界很难评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是否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较小的外界压力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易于受到利益的诱惑,丧失应有的独立性。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审计收费,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1、限定审计委托主体

审计委托入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这种现象,在中外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解决的办法是要将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严格区分,使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人士脱离关系,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使其免受管理当局的左右。可供选择的是:

(1)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审计委员会”来割断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的联系)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一个公司内部机构,该委员会主要负责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并支付审计公费。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处理与独立审计人员的关系,改善内部审计控制,并建立适当的政策来禁止公司雇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法_律的活动。审计委员会应当有绝对的权利来聘用独立审计人员孰_确定审计费用和解雇审计人员。另外,审计委员会应当与独立审计人员保持单独联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审计报告,并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供的全部服务。通过轮换审计委员会主席或许能增强审计委员会自身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提出或批准公司独立会计师的聘用和解雇。

(2).对于非股份有限公司,可由政府部门组织成立一个“审计委派处”,由该处负责委托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进行审计,并由该处向企业收取审计公费,转付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我国的非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所有者缺位’,现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了注册会计师常与企业管理当局串通,丧失独立性。为了解决这个,我们必须为广大企业找一个“虚拟所有者”审计委派处这个“虚拟所有者”只是代行所有者对财产的监督职能。具体的操作过程是二年终审计委派处根据各企业规模、业务的复杂程度,按一定的收费标准向企业收取审计公费,然后由它委托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审计之后由审计委派处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公费。审计委派处同时负责将企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报告公布于众,为广大公众传递真实的会计、审计信息。

2、确保审计收费的数额

(1)从短期来看,各地注协应监督各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最低收费标准,严禁各事务所搞不正当的低价竞争,使注册会计师能够真正脱离开与企业的关联,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在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下,事务所普遍缺乏风险意识,不实行最低限价将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难以生存和。具体事例就是1998年发生的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全部放开,在一段时间的运作后,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与改制前相比减少了一半,但日子并不好过,虽然同时期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年度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扩业务量相对有了增加,但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刚刚改制完成,承受不规范会计市场环境能力差,再加上压价无序竞争,会计师事务所总体收费水平普遍降低。与此相匹配的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难以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质量难以提高,风险加大。可行的做法是,各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采取全行业集体签约的形式,协议制定本地区执业收费最低限价,并相互监督,确保所达成的协议顺利执行。监督的方式可以是由行业协会不定期召集会计师事务所开会,讨论行业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最低限价的执行情况;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举报的方式相互监督,如果有确实违反了最低限价的,在全行业内通报。

(2).从长远来看,必须进行供需调整,使供需达到平衡,由市场自主决定价格。这个市场有别于一般市场,它的供给要素——注册会计师是社会监督体系的主力军。对这一市场不宜让其完全自由放任,自由竞争。在供过于求时,靠供方压价竞争,要素流失,求得平衡。这样会使注册会计师职业不稳定,特别是在目前市场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流失的要素不是劣等的,反而可能是优等的,因此政府应主要通过宏观调控来解决失衡问题。应建议有关部门:始终坚持以通过作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惟一途径;严格控制新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组织专门人员不间断地确定各时期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规模。

(二)、改革事务所“挂靠”体制,进一步规范事务所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仍应注意到脱钩改制之后尚存的一些问题,即“挂靠”体制的惯性,中注协乃至全社会都应积极地采取措施,改正问题,修正错误,使脱钩改制工作真正地进行下去,使事务所真正独立于挂靠单位,注册会计师能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可供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完善行业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地位

目前,我国关于合伙经济组织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深圳有《深圳经济特区合伙条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此为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尤其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可通过采取提请修订、补充、完善《注册会计师法》或制定并出台更具有操作性的《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等办法,就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性质、地位、组织框架、运作模式、法律责任的实现形式等做出符合国情的相应规定,以完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运作。

(二)、逐步扩大注册会计师执业市场的规模,提高企业自觉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自觉性

一方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律的规定,确保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市场,减少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按规定选择事务所进行审计,使之逐渐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同时,对于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企业,一经查出,应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纵容。

加大对改制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监督力度,针对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普遍不高的状况,检查机关应采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促使事务所提高业务质量,从而提高社会公众对事务所出具的报告的可信度。利用改制的有利条件,促进事务所走联合发展的道路。

加强对合伙人的,提高合伙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合伙人认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三)、扩展管理咨询业务,增强事务所的竞争力从而增强其独立性

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管理咨询业务己成为今后发展的方向。然而,同时提供审计和管理咨询会对审计独立性产生种种不利的,但我们不可以因为这个原因而将管理咨询业务排除在外。我们惟有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将这种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可供选择的方法有两种:

(一)、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内下设两个部,一个是审计部,另一个是管理咨询部

审计部只负责审计工作,其内部人员属于从事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管理咨询部只负责管理咨询工作,其内部人员属于从事非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部与管理咨询部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组织关系上应是完全独立的。利用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同一注朋会计师既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又为这一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可以有效地减少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对审计独立性造成的损害,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我们将事务所人为地分为审计部和管理咨询部,但这两大部门同样还是隶属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相互之间的联系、业务协商是不可避免的。

(二)、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将审计业务与管理咨询业务分开,分别设立审计事务所和管理咨询事务所

审计事务所仅从事审计业务;管理咨询事务所仅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这种方法从本质上讲是十分的。可以将审计业务和管理咨询业务严格地合理分开。但这种方法在实践中较难运作。原因有二:一是现有事务所己经形成了审计与管理咨询业务共存的局面,较难将管理咨询业务从事务所中分离出来:二是各公司基本上已适应由一家事务所为其既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又提供审计服务的现状,一旦将二者分开,它们不得不找两家事务所分别从事审计与管理咨询,增加了它们工作的复杂性,将招致它们的不满。

(四)、通过限制政府权利介入以及完善外部市场环境来消除外部影响因素

(一)解决权力细分市场问题

权力细分市场最大的弊端是助长了事务所的贿赂和出具不实报告的行为,最终损害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现在问题是如何制约权力,使权力在推动市场的同时不干预市场,也就是说在不该权力介入的地方权力要退出市场。一些人将希望寄予中注协,希望其能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实际上,中注协在这方面己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要形成强有力的制约,还需依靠更高的权力机构和立法形式来综合加以解决,即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法律。

(二)解决政府直接干预问题

政府部门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进行干预的这种现状急待于改善。首先,我们可寄希望于中国证监会希望它能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各地政府部门干涉上市公司的权力;其次,我们还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来限制政府的权力,即以法制权,就目前来说这项措施的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在我国这样一个由计划经济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政府的权力是相当大的,有时可能会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

(五)、通过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来完善法制

当注册会计师因偏移独立性给社会公众带来损失时,法律上规定应由相应的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这是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而限制注册会计师偏移独立性的必要法律制度保证。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中,强调的是行政责任,而对如何处理虚假会计信息中的民事责任问题、民事赔偿的主体和客体问题以及赔偿判决程序问题等几乎没有涉及,法律制度的残缺,是导致当前注册会计师屡屡违规的关键因素。因此,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追究涉案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是促使注册会计师自觉恪守审计独立性的强有力的法律措施。

首先应完善民事赔偿实体规范。正确划分民事责任主体,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与助理人员所负法律责任的界限,委托方与其他相关所负法律责任的界限,公司、董事会、与经理之间所负法律的界限。完善处罚方式,对公司造假造成的法律责任,除追究涉案注册会计师与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外,不能以对公司的处罚代替对犯错的董事和经理的处罚。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在民事赔偿机制的管辖权限界定方面,从民事赔偿诉讼的专业性、技术型和节约司法成本考虑,可以通过指定管辖或专属管辖来确定由特定的法院受理民事赔偿案件。允许投资者单独起诉、通过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公共基金组织等机构代表广大投资者起诉或实行律师的方式进行民事赔偿诉讼。

四、结论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问题己经困扰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十几年,已经根深蒂固,绝不是仅靠几项措施就可以彻底解决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方面己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问题仍然存在。审计独立性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广大注册会计师、审计管理机构不懈的努力方能实现,这有待于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惟有这样,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才能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才能真正提高审计质量,才能敢于打开国门迎接挑战。

主要:

1 李君.论审计独立性.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

2 李君,李若山.浅议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的现状及对策.审计与实践,1998;5

第6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我国学者在总结归纳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技术创新审计模型、方法、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等方面开展了相关研究。陈劲等根据Chiesa和Burgelman的技术创新审计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情况,构建了技术创新审计“C-S”模型,并对中国企业和加拿大企业技术创新审计应用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技术创新高标准定位为基础对技术创新审计工具和方法进行了理论和案例研究,提出了综合技术创新审计的“SPRE”模型。马宁等[22]针对企业R&D能力的审计评分卡进行技术创新审计基准研究,陈光对企业协同创新管理的高标准定位与审计进行研究邓艳、雷家骕等对企业协同创新管理的高标准定位与审计、技术创新审计的创新型企业评价标准构建和从奥斯陆手册①发展角度分析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评价管理新动向等方面开展了技术创新审计的相关研究。我国的技术创新审计研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集中在对国外研究的综述、模型构建、审计方法的讨论,对技术创新审计的理论和应用的系统性研究不够,更缺少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的研究成果,目前我国从事相关科技服务的机构和企业还未认识到技术创新审计的作用。从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角度出发,技术创新审计的宗旨是为技术创新不同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全面、公允的信息,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科技支撑服务,改进和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提高我国科技专业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技术创新审计的实质是一项集成创新管理工作,是对委托人的创新活动的鉴证、评价,并提供创新活动的实施建议。

2技术创新审计研究的价值

2.1独立性的技术创新审计重要性由于我国技术创新审计准则尚未建立,技术创新审计的机理和功能定位缺少理论和实践研究支持,存在技术创新能力评价研究与技术创新审计研究概念混淆现象。由于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其主要任务是对特定的用户(委托者)的技术创新活动的可行性、绩效和效率、潜在技术和市场风险等进行测度,以审计报告形式给出具体的改进和改善意见。独立的技术创新审计不仅对开拓以建立我国技术创新审计准则的理论研究、完善我国技术服务市场和提高技术创新专业化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2.2技术创新审计研究的主要任务技术创新审计是一种新型的技术创新管理方式,既涉及“审计”的一般理论与方法研究,又涉及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管理的研究。传统财务审计是定期的、事后审计,按照通用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准则,运用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技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的财务表现与制定标准的一致程度给出评价。由于技术创新活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审计可能发生在技术创新过程的任何时候,要求“分析复核”的对象是多重的。建立技术创新审计准则和标准,进行技术创新审计的理论和实际应用研究,均存在较大的研究探讨空间,包括提供与技术创新过程相关的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审核、技术市场成熟度评价、技术创新过程成果市场价值评价及成果转让审核、技术创新绩效评价、技术创新成果验收评审、为技术创新主体提供技术创新措施的改进等技术创新审计工作程序和内容存在较多的研究空白和难点。

3技术创新审计研究的框架体系

3.1技术创新审计的功能技术创新审计是一项更加专业化的技术创新管理工作,在功能上与技术创新管理咨询和技术创新评价既有交叉、又有重合,如图1所示。根据英、美、德等国对技术创新审计及应用研究成果,以技术创新主体(企业)为主要委托人的技术创新审计,通过获取与技术创新活动有关的审计证据,鉴定或评价技术创新活动的现实情况与期望值的相符程度,确定需要改进的环节,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完善。而对技术创新过程、能力、业绩和风险评价是技术创新审计的重要部分和测度依据,技术创新审计工作的结果是对技术创新管理及管理咨询的补充和完善。

3.2技术创新审计研究框架的建立从审计管理的角度看,建立技术创新审计研究框架,如图2所示。对技术创新活动的评价鉴证是技术创新审计的“显像”任务,为保证技术创新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公允性和可操作性,建立我国技术创新审计准则体系是实施技术创新审计的基础,也是技术创新审计是否能实施的关键步骤。“技术创新审计准则”是技术创新审计工作遵守的规范,是判断技术创新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规则。准则的公允性可以有效地改善技术创新活动中信息不对称、科学测度技术创新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成功率。技术创新审计标准是为了测度技术创新活动供测度标准和标准数据库,为技术创新审计工作的程序化、系统化和标准化操作和开展提供依据。编制技术创新现场工作手册,是指导技术创新审计工作程序和方法,针对不同技术创新活动的特点,规范相应的技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包括编制技术创新活动的投资立项审核、技术市场成熟度评估、技术创新成果转让的市场价值估值、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评估、技术创新项目的绩效评价、技术创新活动措施改进建议等一系列技术创新审计工作程序手册。由于技术创新审计是一项探索性的专业技术创新管理工作,目前还无成熟经验可借鉴。因此,进行模拟实验工作也是技术创新审计研究工作的重要部分,通过对不同性质的技术创新活动的审计实验模拟,验证技术创新审计实施的可行性。

3.3技术创新审计研究的核心内容

3.3.1建立技术创新审计准则体系对技术创新活动的鉴证是技术创新审计的“显像”任务,为保证技术创新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公允性和可操作性,设立技术创新审计准则体系是实施技术创新审计的基础,也是技术创新审计是否能实施的关键步骤。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技术创新审计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公允性和可操作性。技术创新审计准则是技术创新审计工作遵守的规范,是判断技术创新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规则。准则的公允可以有效地改善技术创新活动中信息不对称、科学测度技术创新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成功率。技术创新审计准则体系包括技术创新审计一般准则、技术创新审计现场工作准则和技术创新审计报告准则。一般准则: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要求;职业道德。现场工作准则:审计计划与可行性;对技术创新过程特征充分恰当的取证;技术创新环境与能力测度;研发产品市场成熟度测度等。报告准则:出具审计报告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与审计标准的比较差异披露;审计表达。

3.3.2技术创新审计测度技术创新审计测度既是建立标准源的基础准备工作,也是修正和完善技术创新审计标准的交叉互补工作。主要研究任务要解决以下问题:收集哪些数据?用什么方法收集信息和数据?如何甄别和筛选数据?用什么方法处理数据?为了保证测度的质量,应采取合理、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分析处理数据。检验指标效度,修复数据,提炼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特征数据,技术创新审计测度也是量化技术创新过程的主要环节和步骤。技术创新审计测度工作路径,如图3所示。技术创新审计测度是一个广泛收集数据、甄别、筛选、分析数据和评价数据的过程,也是量化技术创新过程的工作。为了保证测度的质量,采取合理、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可采用变换映射、SPSS统计软件、结构方程),检验指标效度,修复数据,提炼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特征数据。最后以技术创新卡片和相关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测度的结果。技术创新审计测度是一个广泛收集数据、甄别、筛选、分析数据和评价数据的过程,也是量化技术创新过程的工作。为了保证测度的质量,采取合理、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可采用变换映射、SPSS统计软件、结构方程),检验指标效度,修复数据,提炼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特征数据。最后以技术创新卡片和相关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测度的结果。

3.3.3技术创新审计标准源技术创新审计标准源是技术创新关键成功因素的集合,以此作为衡量技术创新成熟度标杆。“标准源”实质上也是“标准库”,构建技术创新审计标准源不但可以减少目前技术创新管理中的“多重评价”和“任意评价”现象,而且可以规范技术创新管理方法,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标杆,更重要的是使技术创新审计从理论研究走向实验操作有标准可依。技术创新审计标准源构建工作量庞大,需要不断数据积累和更新。经合组织(OECD)为测度不同国家(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于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了奥斯陆手册(OsloManual),作为OECD成员国创新数据采集指导范本。以技术创新审计测度获取的数据为依据,集合技术创新成果因素,分类构建技术创新审计标准,包括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如图4所示。为提高技术创新审计的操作性,标准的选择要简明、可度量和便于使用,需要用科学的方法在重多数据中甄别筛选。技术创新成功因素诸多,有些是显性的,可以测量,有些是隐形的,很难观测到。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处理数据,建立技术创新审计标准源。通用标准:适用于任何企业;分类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企业、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标的(测度对象)等。建立技术创新过程标准化的不同用途的“指示器”。

4实施技术创新审计应用价值的讨论

4.1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对于占我国企业组织总数85%以上的中小企业来说,普遍面临着创新资源短缺和创新能力不足问题,企业需要务实的、可操作的、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以企业的集成创新管理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审计管理,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本文作者调查研究报告显示[15],91%的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中除了需要资金和政策扶持外,最需要的就是希望得到专业化的技术创新管理和服务。例如,新产在开发过程占领战略性商业领域的信息(测度)、企业创新潜力的鉴定、新商业领域的评价和原技术创新计划的改进和变更。专业的技术创新审计服务是中小企业急需的。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在技术创新审计研究和应用给出了很好的范例,他们认为大多数企业在技术创新上都有改善的潜力,主要问题是企业本身缺乏自身判断能力,一个独立的、具有专业水平的科技管理服务(技术创新审计)机构,通过“现场创新审计”———对技术和市场的测评、鉴定和取证,以技术创新审计报告的形式,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改进意见。

4.2优化科技服务市场的需求技术创新过程中,企业与投资人、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影响技术创新的进程,市场和环境的变化干扰企业技术创新的视线。作为外部的、专业化的科技服务,技术创新审计不仅满足企业的需要,同时对改善、优化科技服务市场。技术创新审计理论与应用研究在我国刚刚起步,这种直接的、专业的、规范的和可操作的技术创新管理服务对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成功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众多的中小企业对专业化技术创新管理和服务的需求不亚于对资金和政策扶持的需求,在我国建立专业的技术创新审计的组织机构和技术创新审计准则体系,培养技术创新审计的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审计的学术研究,推广实施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的“现场创新审计”的方法,对开拓我国技术创新管理领域、创新技术创新服务途径具有广阔的应用价值。

第7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一、文献分类及统计结果

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几位学者对我国计算机审计研究加以回顾。陈伟等(2007)结合国内外的研究,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GAATs)进行了总结性回顾,探讨了GAATs的概念和分类,详细分析了GAATs的两类技术,即面向系统的七种GAATs,和面向数据的五种GAATs,并对GAATs研究发展进行了展望。李青春(2011)对计算机审计进行了文献综述,从计算机审计研究变迁的视角出发,探索了其五个发展阶段,并对计算机审计理论体系、核心动力与制约因素,研究者的敏感度、心态变化与用词倾向进行了回顾,认为目前计算机审计研究正处于一种平台期,需要进行理论和实务的突破。刘国瑶(2011)从国外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的发展,基础理论研究,基本概念研究,应用研究四个方面进行了梳理和简短评述。现有的文献综述主要问题是研究所选取的文献范围比较狭窄,选取标准“有代表性文献”比较模糊,没有对研究内容进行综述,这些不足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契机。

本文基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对1983年~2011年有关计算机审计研究的文献进行了回顾分析,所选取的时间范围设定为“1980~2011”,期刊设定为“核心期刊”,以“计算机审计”、“电算化审计”、“计算机辅助审计”、“信息系统审计”、“IT审计”对“题名”进行“模糊”搜素,然后对搜索结果进行了分类合并,最终根据182篇文献的内容加以分类统计。把对计算机审计的研究分为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计算机审计技术应用研究,计算机审计风险问题,计算机审计发展与其他方面的研究四个方面,然后对每一方面再按不同的主题进行细分,进一步分为计算机审计基础理论研究,制度准则问题,计算机技术应用,内容与方法,案例应用研究,风险问题探讨,发展问题研究,人才培养问题,研究综述,其他等十个方面。接着采用归纳法对取得的文献样本进行分类统计,最终得到的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

二、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一)基础理论 基础理论研究集中在计算机审计基础理论和信息系统审计基础理论两个方面,由于信息系统审计发展较快,重要性也快速提高,所以必须从计算机审计中分离出来单独加以研究,统计显示,近10年来对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的研究比较丰富。关于计算机审计的基本理论,张金城(1995)认为计算机审计的理论体系应由理论基础(哲学,审计学,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和行为科学,计算机科学,数学等五大学科理论),基本理论(涵义,内容,意义等),实务理论(电算化信息系统审计实务理论,计算机辅助审计实务理论)组成。唐飞兵(2007)借鉴传统审计理论的基本原理,构建了计算机审计理论结构框架,即以审计环境和审计本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利用审计理论基础知识体系,通过审计的本质和特定的审计环境相互作用和互动形成审计目标,并以审计假设为前提,演绎出审计概念和审计原则。关于信息系统审计理论,周剑(2001)从“审计学”的概念出发,探讨了信息系统审计独特的审计职能、对象、方法、标准和证据等问题,建立了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基本理论框架。唐志豪(2007)借鉴蔡春教授提出的审计理论结构,从审计的本质出发构建审计理论结构体系,提出了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六要素模型(本质、假设、目标、规范、信息和控制)。谢岳山(2009)提出了信息系统审计的审计目标及审计内容,在此基础上从审计理论基础、审计标准、实践环境、审计方法以及审计工具等多方面提出了联网环境下信息系统审计模型。根据该模型,着重分析信息系统审计的具体内容,提出了相应信息系统的审计内容框架,将审计内容划分为内控审计和系统本身审计两个方面。并从物理层次的审计以及逻辑层次的审计详细描述了系统本身审计的内容。王振武、张子瑾(2011)探讨了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的结构框架,认为该框架应由信息系统审计基本理论和应用理论构成,并特别指出,信息系统审计环境和信息系统审计本质应是理论结构的最高层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并起着统驭整个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结构的导向作用。

(二)准则、规范研究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而准则为实践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对准则的研究也分为计算机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两个方面的内容。关于计算机审计准则,张德山等(1991)初步探讨了计算机审计工作的规范问题。张金城(1997)首先探讨了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制度建设的意义,然后提出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针对性,可行性,监控性和借鉴国外相关制度,并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系统讨论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制度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刘中华(1998)根据国际审计准则15《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的审计》第3条和第9条详细阐述了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内部控制的内容,并对此进行了研究与评价。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研究起步较晚,讨论一般也是借鉴ISACA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展开讨论。陈婉玲等(2006)对ISACA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及发展进行了简要介绍,在此基础上,主要借鉴了ISACA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的体系,内容和制定方式等,提出了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信息系统审计准则的一些建议。马良渝等(2007)辨析了ISA准则体系中标准、指南和程序三个层次的结构关系及标准与指南之间的交叉关系。李汉文等(2010)借鉴了制度经济学的有关原理,在介绍国内外信息系统审计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对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规范供给的非均衡状态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应整合信息系统审计准则制定资源,以便推进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规范制定进程。刘杰等(2011)探讨了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规范制定路径依赖的基础,分析了当前我国信息系统审计规范制定的困境,并提出打破现有路径依赖的途径。

三、计算机审计技术应用研究

(一)计算机审计技术研究 对全部182篇文献进行翻阅,手工收集整理论文所涉及的课题研究,发现共有20个课题,其中与计算机审计技术相关的课题13项(4项是部级),可见国家对计算机审计技术研究的重视,也说明计算机审计技术研究的难度非同一般。对计算机审计技术的研究大致分为计算机技术在审计中的运用和模型构建两个方面,前者对计算机知识的要求相对要高。关于计算机技术在审计中的运用,杨小虎等(2000)探讨了数据仓库技术在计算机审计中的应用。万建国等(2000)分析了计算机审计软件需求分析常用的方法、技术和工具。孙兴国等(2000)讨论了开放数据库互联技术 (Open Database Connectivity)在计算机审计中的应用。张进等(2004)分析了数据清理在电子数据采集中的重要性,在阐述数据清理原理的基础上,研究了解决电子数据采集中常见问题的数据清理方法,并指出了电子数据采集中数据清理的研究方向。文巨峰等(2005)提出了一种基于计算机审计的多Agent系统体系架构,分析了该结构中各子系统的组成及各Agent的功能特点。并介绍了该系统中移动审计Agent和移动Agent服务器设计实现。汪加才等(2006)给出了一个基于移动数据挖掘服务的计算机审计框架模型。何玉洁等(2006)讨论了SQL 查询和OLAP 分析这两种技术在实际审计中的应用成果,展示了它们在计算机审计实践中的特性和前景。米天胜等(2006)分析了计算机审计的一般流程,指出审计数据的采集和采集后数据的清洗、集成、转换是与审计数据质量息息相关的关键环节。在对多种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审计数据质量的一般处理方法和可实现的技术。黄永平(2006)探讨了孤立点分析方法在计算机审计中的应用。叶焕倬等(2010)为解决计算机审计数据采集中存在的大量字段匹配问题,提出了基于智能匹配的数据采集技术。关于模型构建方面,黄作明等(2000)对审计模式进行了一些归纳和探讨,并提出了几点发展方向。来明敏等(2004)探讨了四种计算机审计模式,即绕过,穿过,利用,在线实时(网络)计算机审计模式。文巨峰等(2004)在综合分析现有计算机审计软件系统基础上,指出网络环境下的计算机审计系统模型应该具有的特点要求,并依此提出了基于移动Agent的分布式审计系统模型。廖志芳等(2006)在深入调研众多被审计单位信息化环境及数据分布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种符合我国联网审计实际的新型联网审计组网模式,即集中式、分布式和点到点式组网模式,同时利用集中式海关联网审计组网模式对各组网模式的基本组成要素、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技术实现进行了较深入阐述。陈大峰等(2009)根据P2P技术下的计算机协同审计的特点,构建了P2P技术下的计算机协同审计模型。唐志豪等(2010)从目标、内容和流程三个维度建立起信息系统审计的业务模型。

(二)计算机审计内容与方法 对于计算机审计内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讨论,杜越强(2004)探讨了计算机审计中的四大内容,即对信息系统输入的审计,对数据库的审计,对网络系统的审计,对信息系统输出的审计。张福蕊(2004)探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硬件,控制事项,处理事项,数据,安全事项)。吴沁红(2008)从信息系统构成要素、信息系统生命周期和信息系统管理三个维度入手,综合分析了信息系统的逻辑结构,构造了信息系统审计内容的基本框架,并对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与审计目标进行了阐述。对于计算机审计的方法,李光凤(2001)讨论了对会计电算化系统应用程序的七种审计方法,包括检测数据法,整体检测法,程序编码比较法,受控处理法,平行模拟法,嵌入审计程序法,追踪法。杨莉(2002)探讨了实施信息系统审计的主要方法(加强联网建设,改变审计方式,采用矩阵审计模式等)。罗莉、张亚连(2005)分析了在不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方法下(应用软件外包法,资源外包法,最终用户开发法),如何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分工协作,从而保证信息系统的效率性,安全性,合法性。

(三)案例应用研究 对案例应用研究探讨的多数文献主要是审计署各特派办的人员所发。大量的文献集中在《中国审计》刊物上,这与我国1998年筹划,2002年10月底正式展开的金审工程有关,作为金审工程的主力推动者,审计署特派办人员根据长期的实际工作经验,对相关案例进行整理分析并撰文总结,得出了相应的研究成果。案例应用主要集中在公司和业务两个方面。对具体公司进行计算机审计探讨的有,刘世新等(2002)探讨了商业银行信息化与计算机审计的相关问题。邝作等(2002)对银行业,刘欢(2002)对行政事业单位,蔡峰(2003)对海关等审计中计算机审计案例进行了分析。欧洁等(2004)探讨了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审计的关键技术。张德勇(2006)利用业务跟踪法对某航空公司进行了信息系统审计,并成功发现了该航空公司使用的收入结算系统中存在非法的销售暗扣处理模块。石勇等(2010)探讨了网络环境下的政府信息系统审计。关于业务方面,张蓉(2002)对金融,郭海鹏(2003)对再贴现业务,李向前等(2003)对税收,全宝(2003)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李娟(2004)对水利建设资金,谭继舜(2004)对商业银行电子系统,史达等(2005)对电子政务,袁章军(2005)对失业保险金发放 ,周廉东等(2011)对城市供水等进行了计算机审计案例分析。张鹏等(2006)论述了信息系统审计在电子政务中应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一种电子政务中信息系统审计框架,以控制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建设风险,并为改善和健全对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控制提出详细建议。吕成戍等(2007)探讨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发起形式、审计责任书的内容与签订、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等基本问题。

四、计算机审计风险问题分析

(一)计算机审计的成因、防范与控制 马万民(1999)针对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特点,分析了审计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五种风险(系统风险,错误的连续性风险,人员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环境风险),并对如何有效防范会计信息系统的审计风险进行了探讨。蒋家斌(2001)、曾俊等(2002)、王奇杰(2004)探讨了计算机审计的几种风险(审计软件、人员操作、财务数据、管理、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与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内部控制审计等)。黄作明(2003)分析了远程计算机审计的风险,并提出了远程计算机审计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冯淑霞(2006)对计算机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做了具体分析,并从审计数据,审计方法与技术,审计方式、被审单位、评述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控制计算机审计风险的对策。史振生(2008)基于外部监管及信息系统审计视角,探讨了会计信息系统建设中的风险控制与防范措施。

(二)风险量化问题 黄冰等(2007)在科学地分析影响计算机审计风险的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了计算机审计风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且将定性指标定量化,进而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然后,利用模糊数学的方法,建立计算机审计风险的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王万军(2008)提出了一种基于信息系统安全定量评分体系的审计决策模型,这为信息系统审计师在审计时采取何种审计策略提供了参考。丁建平(2009)提出了信息系统审计的CIA风险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并探讨了CIA风险评估商业银行中的应用。

(三)风险理论 胡晓明(2007)探讨了风险导向的信息系统审计,并提出了强化信息系统审计理论,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审计各项规则,充分利用先进,有效的信息系统审计技术,积极培养信息系统审计领军人才等四点关于风险导向信息系统审计的发展思路。刘国城、王会金(2011)在研究中观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审计风险、风险管理四要素的基础上,对中观信息系统审计风险管理理论进行了梳理,并以信息安全管理为视角,借鉴国外BS7799标准、COBIT模型、通用准则CC、ITIL标准,初步构建了中观信息系统审计风险管理框架,该框架以重大错报风险为切入点,深入探索了中观信息系统审计风险管理的施行思路。

五、计算机审计发展研究

(一)发展问题 张金城(2000)提出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并重、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由绕过计算机审计发展为以通过计算机审计为主,由查账型软件向分析型和专家系统方向发展,通用审计软件与专用审计软件并存等21世纪中国计算机审计的十大发展方向。于向辉等(2004)分析了我国计算机审计发展落后的法规建设滞后,软件市场不够完善等原因,提出了加快法规建设,发展审计专业软件公司,培养电算化审计人才的发展策略。胡晓明(2005)针对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研究空白,审计技术落后,制度不完备,审计人才奇缺等现状,探讨了加强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研究,开发实用高效的信息系统审计软件,改进信息系统审计软件评审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审计标准于准则,加大信息系统审计人才的培养力度等五大发展战略。

(二)人才培养探讨 傅元略(1998)探讨了审计人员如何提高计算机审计技能的策略,需要掌握的几种基本技能。李丹(2001)建议了如何利用国际资源建立信息系统审计人才队伍。史振生(2002)介绍了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的需求情况,考试内容和应试对策。彭建平(2005)比较深入地分析了如何进行计算机审计人才资源管理的问题。包括计算机审计机构职能定位,计算机审计处人员结构,如何引进IT人才和培养复合型人才,如何为计算机审计人才创建发展平台等。赵辉(2006)探讨了审计部门的计算机人才状况,提出了如何加强管理和培训、提升审计人员能力的若干建议。王海洪(2009)提出了高校应推进实践教学,建设以计算机审计为主要手段的审计实验室,为社会输送高水平的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建议。

(三)其他方面 高浩玮(2002)针对审计过程各阶段质量质量控制的要点,指出了计算机审计下项目质量控制的难点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张倩(2005)论述了信息系统审计在IT治理中的作用、信息系统审计师和审计构架等问题。陈峰(2006)对计算机审计方式下数据分析报告的作用和必要性,基本框架,文档结构,要素内容等进行了详细探讨。

本文基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对1983年~2011年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有关计算机审计研究的文献进行回顾分析。我国有关计算机审计研究涉及面比较广泛,包括基础理论与制度问题研究、计算机审计技术与实务应用研究、计算机审计风险问题研究、计算机审计发展问题、人才培养研究等诸多方面,但也存在着对计算机审计基础理论研究不足之缺陷。伴随着计算机审计在我国的逐步应用,关于计算机审计的基础理论必须进一步加强。比如与哲学,行为科学理论、数学等相关的计算机审计基础理论研究还是一片空白,这些基础理论研究的缺失将会掣肘计算机审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理论与实践需要紧密结合,双方形成良性互动才会有力促进学科发展。目前,在案例应用研究的文献尽管比较多,但研究内容不深入,一般都是审计署特派办人员发表的经验总结,而理论工作者又缺少深入实地研究的条件,导致案例应用研究力量非常薄弱,今后在这方面仍需要大力加强。随着信息系统的复杂化,其功能也越来越强大,但其脆弱的一面也越来越明显,计算机审计风险逐步加大,如何防范和规避风险也是以后研究的重点之一。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培养是审计信息化事业的成败关键,加强这方面的探索将会对计算机审计发展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第8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随着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审计作为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为促进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推进环境审计的发展,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环境审计的定义、主提和客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这些研究的总结与分析有利于形成我国环境审计理论研究体系,并将为将审计理论研究转化为现实审计能力提供基础。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环境审计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4020401

1引言

科学技术带动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速度,极大的改善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然而在经济繁荣和扩张的背后却是环境的不断恶化,资源的日益枯竭。尤其在一些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粗矿,使得环境生态失衡,导致了气候变暖,沙尘暴、酸雨、水土污染、土壤流失等地质问题,甚至不断演变为气候和地质灾害。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人类能否生存和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日益成为引起我国环境保护署、审计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重点关注。审计署于2008 年出台的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明确将资源环境审计列为六大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之一。环境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理论支持,因此本文主要梳理我国对环境审计问题的有关研究,以期与国际环境审计的发展相对比,从而对我国有关环境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有所帮助。

2我国环境审计研究综述

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整理,我国学者针对环境审计问题展开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为有关环境审计的定义、环境审计的主体和客体,其的主要观点如下。

2.1关于环境审计的目标

关于环境审计的目标,我国学者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是确保受托环境保护责任和管理责任全面有效履行。如陈淑芳和李青认为环境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单位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鉴证,以促进其认真履行环境责任。再如,胡文平、彭桃英认为境审计的目标包括对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对环保资金和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对环境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考评。

2.2关于环境审计的主体

关于环境审计的主体,我国早期学者通常认为环境审计的主体主要是政府监管部门。随着居民环保意识增强,对环境问题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更加关注,我国学者对环境审计主体的认识已经更加全面,一般认为环境审计的实施主体由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共同组成(陈思维、李菊香)。同时我国也有学者指出,虽然理论上环境审计的主体应当包括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但实际中主要由政府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张丽华)。

政府主导的环境审计在我国研究与实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原因在于政府是环境项目的重要投资者。鉴于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征,政府作为环境项目的重要投资者也自然决定了政府审计机关成为环境审计的主体。另外,政府审计机关极强的权威性,政府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执行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遵循性检查,可以对被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直接做出处理、处罚决定,权威性强,有利于保证境审计的意见的落实,促进环境保护目标实现。

2.3关于环境审计的客体

关于环境审计的客体,李菊香、胡文平、彭桃英等认为环境审计的客体包括三部分内容:即针对环境保护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鉴证的财务审计、针对组织业务活动对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进行鉴证的合规性审计,以及对有关组织的环境管理责任及工作成果进行评价的绩效审计。王淡浓认为环境审计工作的客体主要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黄道国、邵云帆提出了多元环境审计的工作格局,强调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多个审计主体依据国家资源环境政策法规,从不同角度、通过多种方式对审计的不同客体的相关环境问题进行的审计。他们建议建立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如当地发改委、环保、水利、国土资源、林业、海洋等)建立主动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与工作重点,与主管部门讨论环境审计的计划,征求其对环境审计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环境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咨询,以及及时反映环境审计查出的问题等。

2.4关于环境审计的标准

对于环境审计的标准,我国学者展开的探讨相对较少。有学者认为环境审计准则应当属于审计准则的一部分。

3我国环境审计研究总体评述

文献资料表明,我国现有的对环境审计的研究内容比较局限,主要集中于对上述环境审计定义及审计对象和审计主体的讨论上,有一些学者讨论了环境审计风险模型(刘长翠、周泽红),还有学者从环境审计涉及的具体项目角度探讨了环境审计的有关问题,如陈小林、梅林探讨了碳审计的基本原理与实施对策。总体而言,环境审计的研究不多,涉及研究范围较为单一,研究不够深入,对环境审计标准的研究较少。这可能与我国目前我国环境会计发展滞后,对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的披露采用资源报告形式,没有强制要求,同时也没有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的环境报告的格式及内容标准,使得作为环境审计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的环境会计缺乏权威标准,无法为环境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提供必要支持。

针对环境审计的目标、审计的主体与审计客体展开的现有研究,我国学者多从政府环境审计的角度,研究的对象很大程度上局限于政府投资的环保项目,研究的内容侧重于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

本文认为,这些现有的研究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即随着全球经济环境以及碳交易市场的现实发展,人们环保意识逐步加强,环境资源的货币价值必将日益体现,从而会大力促进环境审计社会需求的快速发展。广大投资者、潜在投资人和社会公众在关注企业创造利润的同时,会更加关注企业的环境影响的经济后果,并由此影响其对企业价值的评估和投资决策,从而在微观层面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因此,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环境审计和企业内部环境审计未来在环境审计中的地位将会日益增强。与此相关的环境会计准则、环境审计准则的建立和,以及考虑环境影响后果的企业价值评价标准的研究等问题,将会构成环境审计理论问题进一步研究的重要内容。

4启示

环境审计理论研究方面的缺乏,使得相关事务发展缺乏理论依据,从而必将对推动环境审计实务工作快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实务来看,目前我国的环境审计主要以政府环境审计为主导,审计的客体主要局限于以环境保护资金为主的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在环境审计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环境审计标准,审计活动主要依据的是目前所颁布使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但由于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起步较晚,2008年我国环境保护局才正式挂牌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短时间内环境保护规则尚不完善,审计人员从事审计活动需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出职业判断,很可能对不同的审计项目差别对待,难以保证审计过程、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允性,难以合理控制环境审计风险,保证环境审计的质量。

审计准则一方面规范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专业标准,另一方面也是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只有确定了环境审计准则,环境审计人员才能用科学的、系统的方法,合理计划审计工作,有效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针对环境审计客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唯此,才能获得委托人或社会公众才能对环境审计的结果的认同。因此,环境审计权威标准的颁布于落实,是有序开展环境审计工作的基础。同时,作为一种新兴的审计领域,环境审计涉及范围广,搜集和评价环境审计证据所运用的程序和审计方法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传统的审计准则并不适应于规范和指导环境审计工作。因此,本文认为环境审计工作建立专门的环境审计准则体系应是一个更为恰可行的方法。

在环境审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由于环境审计涉及的范围多样化,应当针对不同范围分别制定有效的环境审计准则。因此,传统审计理论界需要与多种专业人员密切合作,形成由环境审计专业人员、环境保护领域专家、特殊资源管理专家和理论研究人员等共同构成的、协同工作的组织,多维度、多层次探索环境审计的技术方法和制度建设,提高环境审计方向的研究能力和,发挥理论研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为促进我国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培育微观主体。

参考文献

[1]王淡浓.加强政府资源环境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J].审计研究,2011,(05).

[2]胡文平,彭桃英.企业绿色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统计与决策,2011,(24).

[3]张丽华.我国政府环境审计研究[J].财会通讯,2011,(04).

[4]周泽红.环境审计风险[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12).

第9篇:审计准则研究范文

关键词: 会计电算化 审计 影响

一、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影响

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我国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工作在不断地深入,会计电算化取代手工会计已成为会计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越来越多的组 织包括政府、企业都已经着手积极推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建立及完善。简单来讲,会计电算化是指将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引入会计领域,利用 现代技术和手段,实现记账、算账与报账等信息处理的集中化、自动化,以及部分实现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决策的信息化。

与传统会计相比,会计电算化的实现不论是对于会计工作的储存方式、处理流程、还是内部控制等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数据 处理的有效性、及时性及准确性,同时使会计从业人员从复杂繁琐的重复性劳动中脱离出来,及时准确地把握企业运营状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更加全面、系统 的会计信息。会计电算化从广度上和深度上都扩大了会计的领域,也为加强全面核算和监督奠定了基础。

不难看出,虽然在职能、方法、目的与责任等几个方面会计与审计有着不同的特点,但两者具体对象都以会计资料为主,职能责任密切相关。会计电算 化在对会计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必然对以会计过程为其职能对象的审计工作产生直接影响。具体来讲,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审计的经济审查和监督职能本 质上仍没有改变,但由于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中的运用,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影响主要体现改变了审计线索、扩大了审计的内容和范围、改变审计的技术方法、影响 了审计标准和准则、提高了对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等。同时计算机环境下的舞弊作弊行为更具有隐蔽性,无疑加大了审计查处的难度和风险,审计面临巨大的挑战。

二、会计电算化下审计的对策分析

从内容上来看,会计电算化下的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以在会计电算化系统(CAIS)环境下所产生的信息系统及其范围内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经 济行为为对象,审查和评价系统的合法性、效益性及系统输出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当前,我国大多数审计人员对于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实施和运作难以做到完全了 解和掌握,大部分地区的审计工作仍是以手工审计为主。新形势下,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及普及使得审计工作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传统审计存在的信息反馈能力 弱等问题难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因此,为推进审计工作的有序展开,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强化审计的主动性与独立性,审计工作的开展必须根据会计 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适当有效的调整。面对会计电算化时代的挑战,应从以下方面提高电算化审计的质量以更好地适应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现代审计的需求。

1.加大会计电算化下审计工作的理论研究

理论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进一步指导实践的深入发展。与会计电算化相比,电算化条件下审计工作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操作方面来看,都远远落 后于会计电算化。特别是当前由于对电算化审计的优越性认识不够,计算机审计研究严重落后于实践发展的需求,缺乏先进理论指导,难以有效指导会计电算化环境 下审计工作的有序高效展开。因此,在强化基本理论和审计目标研究的基础上,加快新形势审计理论的研究,不断总结我国计算机审计的经验和做法,拓宽理论研究 的广度和深度,尤其要加快对会计电算化下审计对象、审计线索、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及技术等的研究,以进一步指导和实现计算机审计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