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精选(九篇)

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

第1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作为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关,切实加强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同时,还要与银行业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按照职责权限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向银行业提供环境信息。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防范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环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都要加强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反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以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

笔者长期从事银行金融工作,在多年的信贷管理工作中,深深感到:建立绿色信贷长效管理体系是绿色信贷政策具体化、规范化的表现。依据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搞好银行绿色信贷管理能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及银行业实施国家绿色信贷政策的指导作用。这样做,可以把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还能增进地方党政领导对银行信贷政策导向及各金融机构执行相关信贷政策情况的了解和认知度。怎样依据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搞好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工作呢?这是摆在每一位从事信贷管理工作同行面前一道值得钻研的深奥课题。笔者认真学习了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经验,探讨了搞好绿色信贷管理工作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并愿与业内同行共同研讨这一课题,力求通过认真研讨,闯出一条创新与发展绿色信贷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一、建立绿色信贷评估管理体系

信贷评估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核心技术环节。建立绿色信贷评估管理体系,能有效地落实党和国家绿色信贷政策,优化配置银行的信贷资源,对绿色经济的发展可以起到引导、支持、保障和控制作用。笔者了解到,最近河北省环保厅与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联合出台的《河北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开创了绿色信贷政策评价的先例,这个“效果评价办法”对形成绿色信贷管理机制为各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提供了一条可行之路。笔者认为,银行业可借鉴河北省环保厅、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银监局的做法,采取以下措施,建立绿色信贷评估管理体系。(1)建立绿色信贷工作标准。银行业可根据各企业的建设项目、潜在影响和风险程度,将项目分成A类、B类。对A类和B类项目分别进行社会和环保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针对分类时发现的问题,责成贷款企业制定出以减轻和监控环境社会风险为内容的环境管理方案和企业解决存在问题的行动计划。(2)建立绿色信贷评估标准。银行业可成立以经济研究专家和环境保护专家为成员的审查小组,对A类项目和B类项目递交的环境评估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请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审查情况拟定评估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决不能。银行业每年还要向上级领导递交绿色信贷评估过程报告和经验报告。(3)建立绿色信贷审核制度。银行业应责成借款企业在融资文件中承诺事项:遵守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在项目建设运作周期内遵守行动计划要求,以及定期向贷款银行提交项目报告等。同时,还要责成贷款企业建立公开征询意见和信息披露制度。银行业应建立投诉机制,征求当地受影响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利用金融杠杆,促进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积极创新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支持低碳发展

众所周知,我国“十二五”时期,绿色环保已成为全球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金融资本也成为绿色环保的助推力。银行业应顺应这一趋势,大力倡导和积极推进以低碳、环保、节能为核心的绿色信贷,这不仅是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履行社会职责,也是改进银行业业务发展和调整结构的内在需求。目前,我国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这其中就蕴涵着巨大商机。这就需要银行业以国家宏观政策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为导向,按照国际“巴塞尔协议”和“赤道原则”的理念,坚持政策制定着眼绿色环保,资源配置优先绿色环保,产业支持倾斜绿色环保,制度保障考虑绿色环保,客户服务促进绿色环保,积极创新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支持低碳发展。笔者认为,首先,银行业应在“绿色信贷”领域中加强渗透创新。要充分利用和发挥银行在支持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领域的传统优势,总结推广经验,继续保持信贷资源配置向绿色环保倾斜的优势。同时,对生物质等新兴领域进行跟踪研究,积极拓展战略新兴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设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谋求更多的发展空间。其次,满足个性化要求,进行产品创新。笔者建议,银行信贷部门应根据客户的特点与资金运作模式,进行跟踪调查研究,加大供应链融资、中间业务产品、并购贷款、上市融资等产品的创新,使之成为一批绿色信贷品牌。然后,银行业要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服务创新。银行领导应与信贷部门员工根据客户、产品、区域的特点,组成金融专门团队,做好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控制工作,加强对低碳环保运作模式和清洁能源发展趋势的研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客户全面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最后,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加强机制创新。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必须履行对社会全面负责的义务,决不能见利忘义、袖手旁观。要着眼于低碳环保大局,对低碳环保企业在信贷政策上继续大力支持,在资金上重点做好保障,建立一条项目申报、评估、审批、放款、管理一条龙服务的“绿色通道”积极支持低碳环保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利率引导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多样化

笔者在从事银行绿色信贷工作中深深感到:作为金融机构,银行业应积极发挥地方银行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和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市场,全力支持企业实体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尤其要突出对新能源和环保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产业的支持。对以上产业要想尽一切方法确保信贷资金的优先满足。同时,银行领导与信贷人员还要做好企业的投资顾问,合理引导他们的贷款投向,加强利率引导作用,以提高他们的资金使用率,使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充分体现“择优扶优,区别对待”的绿色信贷政策。银行信贷部门要通过实施战略合作伙伴、重点客户、名单式管理、专项利率优惠等政策,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融资财务成本。通过设置市场调研系数适度调节担保风险系数,贡献度系数及政策调节系数,有效发挥差别利率政策的投放作用。同时,银行领导要将工作重点放到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融资的方面上来。笔者在与同行共同探讨“绿色信贷管理”工作情况时发现,目前市场融资情况是这样的:一些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由于担保原因而导致融资困难,影响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针对这种情况,银行领导就要与信贷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他们的产业发展。银行可采取担保方式多样化,以不动产的抵押、动产抵押、动产质押、企业保证、联保等手段,不断创新和完善贸易融资类、置业按揭类、联贷联保类、权利质押类等产品,并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银行之间还应联手合作,积极解决有进出口贸易背景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问题,适度利用商票、敞口、进出口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手段来满足优质企业多方位的融资需求。在积极促进环保企业发展的同时,银行业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钢铁、水泥、房地产开发贷款实行余额控制,对违规建设项目采取限贷、停贷和收贷措施,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及用信,促使“绿色信贷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不断完善。

四、支持绿色工业,促进经济发展

众所周知,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匮乏,发展相对落后,环境承载力较弱。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我国城市化波及13亿人口,比世界现有56个高速度发展国家的人口总和还要多出3亿多,这种形势对资源环境形成巨大压力和挑战。这就需要我们国家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保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绿色工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把握战略机遇,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支持绿色工业,促进经济发展,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1)银行业要支持绿色工业发展,形成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因为绿色工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多数处于产业初创期,风险较大,所以在融资方面面临很多困难。银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资源配置枢纽,支持绿色工业发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银行业要运用开发性金融的理念和方法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优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发展绿色工业起到积极作用。(2)发挥优势,联合作战。银行业应与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及地方政府等在绿色工业、生态环境领域的企业联合作战,坚持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方法,引导社会向绿色工业投资。(3)严把贷款关。银行业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绿色信贷”政策,在审批企业建设项目开发时,对因环保问题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给贷款,并积极为绿色工业领域发展提供顾问和融资服务。

第2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关键词]绿色证券 问题 对策建议

一、绿色证券的基本内涵及发展概述

1.绿色证券的基本内涵

所谓“绿色证券”,学术界目前尚未对其形成一个统一的界定,其最初的形成实质上仅仅是我国环保与证券相结合的一项政策,主要是指公司发行证券之前必须经过环保核查。其内容是指根据国家环保和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污染行业的生产经营公司,在上市融资和上市后的再融资等证券发行过程中,应当经由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的环境表现进行专门核查,环保核查不过关的公司不能上市或再融资。随着环保“一票否决”政策的推广和强化,与之相关的环境信息披露、环境绩效评估也逐渐成为公司公开发行证券以及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要求,并纳入绿色证券的内涵,发展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绿色证券制度是环境保护制度与证券监管制度的交融。它要求政府部门在监管证券市场时引入环境保护的理念与方法,将市场主体的环境信息作为衡量其在证券市场表现的重要指标。同时,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借助证券监管的渠道以履行其环境监管职责,督促市场主体切实履行其环保义务和责任。换言之,绿色证券可以说是环保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对拟上市企业实施环保审查、对已上市企业进行环境绩效评估并向利益相关者披露企业环境绩效内容,从而加强上市公司环境监管,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向,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和实施手段的总称。

绿色证券推行之前,环保部门陆续与银监会、保监会联合推出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两项政策,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以及绿色金融体系的初步框架。“绿色信贷”重在源头把关,对重污染企业釜底抽薪,限制其扩大生产规模的资金间接来源;“绿色保险”通过强制高风险企业购买保险,旨在革除污染事故发生后“企业获利、政府买单、群众受害”的积弊;绿色证券对企图上市融资的企业设置环境准入门槛,通过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向来遏制企业过度扩张,并利用环境绩效评估及环境信息披露,加强对公司上市后经营行为监管。

2.绿色证券在国内外的发展概述

绿色证券制度最早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被社会广泛接受的背景下,在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提出来的。随着近年来环境问题的凸显,发达国家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其社会责任,并有意地提高自身环境保护意识,树立企业自身形象,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开始通过立法或者标准,规范上市公司年报环境信息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进行环境绩效报告。例如,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于1993 年开始要求上市公司从环境会计的角度,对自身的环境表现进行实质性报告。继美国开始实施绿色证券政策之后,英国、日本、挪威、欧盟等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多种证券市场绿色化的尝试和探索。

相比发达国家,中国证券市场的“绿色化”起步较晚,始于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随后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陆续了相关政策,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2003年,又出台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自此开展了重污染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对存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或者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公司,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上市环保核查。该《规定》对核查对象、核查内容和要求、核查程序作了具体的规定。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了环保核查工作。此外,该《通知》还规定了环保核查结论的公示制度,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地方各级政府也陆续开展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2008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要求“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原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环保核查意见的,不受理申请。”此通知被社会各界称作“绿色证券制度”并备受重视。2008年2月28日,原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的绿色证券制度的正式建立,并彰显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绿色证券存在的问题

1.环保核查部门衔接及监管不力

首先,关于核查信息公开的问题,《规定》未作要求,而《通知》仅规定了对环保总局进行核查的结论予以公示,对于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查的信息是否也应当进行公示,该《通知》未作明确规定。其次, 由于大部分企业的环保核查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而申请上市的企业多是地方的利税大户,省级环保部门是否会迫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而做出有失公允的核查结论,仍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再次,目前的环保核查是由环境保护部门一家进行,如何保证其核查结论的公信力尤为重要。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涉及到证券市场主体的准入资格问题,对于企业能否顺利上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上市是市场行为,环保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构,其行政权力对市场行为的介入是否适当的问题,尚需探讨。最后,环保行政部门的核查意见对企业的利益具有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如何救济的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若企业对于环保部门的核查意见不服,是否可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寻求救济,目前的环保核查政策尚未解决这一问题。

2.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

通过对国外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可以看出,披露环境信息的主要是上市公司和一些大型企业。信息披露内容具有多样性,但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信息披露的形式多样,但以环境报告书为主。企业对环境信息的披露主要还是依赖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政府环境管理部门、会计执业组织在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明显。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对环境信息的披露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比我国,可以发现我国绿色证券信息披露目前上存在一些问题:

(1)信息披露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目前我国已开始有环境披露制度,但主要集中在申请上市的企业或重污染企业,并且通过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调研发现,目前大部分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还非常不规范不全面,所披露信息主要为企业环保认证、环境风险、财务信息等,其中包括关于环保投资、资源利用、税收优惠等,而尚缺乏关于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效果、环保负债及收益等公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2)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信息披露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2003年起,国家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要求力度加大,并先后出台了《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要求,但对公开是否强制、哪些企业哪些情况下可自愿公开、哪些企业哪些情况下须强制性公开以及公开的内容等并未做细致的规定,导致目前企业信息披露仍不统一规范,且实用性较差。

(3)信息披露形式较为单一。虽然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开办法中规定了“自愿公开环境信息的企业,可以将其环境信息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或者通过公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但在实践中,企业大都通过企业网站或公司年报等形式公布信息,报刊、多媒体等方式应用极少。

(4)披露信息内容陈旧,连续性不强。通过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进行调研,发现很多企业的披露信息不够及时,或信息内容已过时很久,并不能体现本年度或本季度的环保信息;同时披露信息缺乏连续性,因此也就达不到通过信息披露帮助公众及股民了解企业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并决定是否选择这家企业进行购股投资等的目的。

(5)缺少对公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鉴证。萧淑芳等在对1000家公司的年度报告的分析过程中发现,在审计报告中完全没有涉及到环境披露方面的内容,而在报告的其他地方也没有发现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的鉴证。这点反映了我国环境信息披露还处于初级阶段,还须加强对环境信息质量的鉴证。

3.持续改进机制欠缺

2003年,我国出台《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对重污染企业申请上市和再融资两个环节提出了环保核查的要求和规定,但对于上市或融资后的时段却是一块空白,并没有环境保护持续改进的机制,环境绩效评估只是在国际上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但在国内并未形成制度化的机制,推广并不普遍。

(1)欠缺适于我国国情的评价体系。诸多国际组织都将一些先进的环境管理手段应用于中国,以帮助中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环境绩效评估就是国际上广泛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之一,以评估环境政策实施后的环境效果。亚洲开发银行(ADB)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先后在中国的云南省和国家层面就环境绩效开展了评估。2007年12月,亚行又启动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战略框架(Ⅲ)项目,该项目将在“压力――驱动力――状态――影响――响应模型”框架下进一步推动次区域的环境绩效评估,并在中国将评估区域扩展到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但就我国而言,目前并未有一套适于中国国情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持续改进评价体系。

(2)欠缺上市公司持续改进评价机制。2005年,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导致100吨左右的苯类污染物进入了松花江水体,造成严重水环境安全事故。2011年初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附近中石油的一条输油管道发生爆炸起火,灭火使用的500多吨泡沫及20吨干粉再加上泄漏的原油污染了至少数百平方公里海域。由此可见,上市公司不仅在申请上市和再融资两个时段,而且在上市或再融资后的环境情况对环境和社会也十分重要,诸如此类环境污染事件一旦发生,将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造成重大且长期的影响。建立对各个时段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持续评价和改进的机制,才是避免重污染企业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出现环境问题,推动其不断在节能减排上做出新成绩的有效途径。而上述事件的发生,正说明了目前重污染企业上市后的环境保护持续改进机制尚有所欠缺,通过环保核查后的评价和改进机制十分必要。

三、完善我国绿色证券制度的对策建议

由于绿色证券主要是政府部门行政推动的结果,目前尚处于政策性探索阶段,其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面临许多问题,正确认识并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才能更好地运用绿色经济杠杆,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经济结构的良好转型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实质转变。

1.完善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制度

目前,国家对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和再融资两个时段要求进行环保核查,但证监部门的人员对环保知识了解很少,环保部门拿出的核查报告对企业能否申请上市或再融资成功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此重要环节亦缺少监督管理。因此,可以设立环保核查监管部门,并对证监人员进行一定的环保培训,对于重污染企业的主要污染物防治、排放标准、治理措施等做到一定的了解,有助于协助环保部门完成环保核查,同时对环保部门起到监督的作用。

2.建立基于动态评价的绿色证券持续改进机制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同时也更容易造成环境污染重大事故。因此,对上市公司的环境效益把好关是防治重大环境污染发生的有效措施。然而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仅针对申请上市和再融资两个环节,缺少上市后其他时段的环境绩效评估和持续改进机制。

3.完善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于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和防范环境风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据环境保护总部副部长潘岳的说法,2007年之后要重点推进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环境监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体,以证监会的一系列关于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的较为完善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框架,以及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 、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三部分组成的信息披露制度。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一信息披露制度中尚未专门包含环境信息的披露。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2月22日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重大环境事件的临时报告制度,对重大环境事件予以明确界定,这一临时报告制度也应纳入到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中。在我国当前的环境会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应当要求企业(主要是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定期编报企业环境报告,专门披露上市公司在报告期间内的环境信息,其报告内容可参考发达国家的环境会计报告制度。此外,还可借鉴上市公司的其他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在按照要求公开其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其在该报告期间内发生的与环境有关的重大事项。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进一步合作,环保部门应及时向证监会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上市公司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及其执行的情况,公开严重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以及建设项目环评严重违法的上市公司名单,由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也应及时、准确地通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4.建立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评估制度

所谓绩效,一般理解为成绩、成效,指从过程、产品和服务中得到的输出结果,并能用来进行评估与目标、标准、过去的结果等进行比较。绿色证券要求上市公司加强自身建设,培养普遍的社会责任感,在严格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同时,努力做好环境绩效评估工作,以减少利益相关者的投资风险。我国环境绩效评估制度的建立应当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组织研究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选择比较成熟的板块或高耗能、重污染行业适时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要在试点上市公司中,运用绩效管理的理论,对其进行全面的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是一个闭环的管理流程,主要环节为绩效计划――绩效评估――绩效诊断与反馈――绩效再计划。证监部门和环保部门要通过与上市公司持续开放的沟通,使上市公司达到绿色证券的要求,并推动管理部门和上市公司做出有效的行动以保证绿色证券的目标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绿色证券在我国已经初具雏形。但是,由于目前尚处于政策性探索阶段,距离构建起成熟的制度还很遥远。当前环保行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最需要做的,应当是尽快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并借鉴国际上的先进制度,不断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绿色证券制度。

参考文献:

[1]别智.“绿色证券”――污染减排的助推器.环境经济,2008年第5期

[2]张澄澄.关于推行绿色证券的思考.现代商贸工业,2008年第9期

[3]阳露昭,张金智.建立我国绿色证券法律制度研究.学术交流,2008年第11期

[4]陈植雄,彭敏玲,曹裕.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的现实意义及策略探析.金融经济, 2007年第12期

[5]焦若静.美国、日本两国企业对环境信息的披露.世界环境, 2001年第3期

[6]黄勇.绿色证券促企业环境友好――国际经验为中国环境经济政策实施提供借鉴.中国环境报, 2008年2月29日

[7]孙喜平.上市公司环境治理的现状与对策.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8]葛兆强.循环经济、环境金融与金融创新.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9]闫天池,张庆龙.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导向:现状评析与质量改进.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10]黄琳.浅析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财会,2009年第6期

[11]杨莉.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现状及对策分析.商场现代化,2007年12月(中旬刊)

[12]王珍义等.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与对策研究――以2006年年报业绩前50名的公司为例.改革与战略,2008年第2期

[13]徐建荣.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财金研究,2009年第13期

[14]王珍义等.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基于纺织业的实证.工业技术经济,2009年第4期

[15]唐久芳,飞.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来自中国证券市场化工行业的经验数据.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年第5期

[16]钱水苗,郭蔚冉.论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完善.环境污染与防治,2009年第7期

[17]季建邦.论绿色证券制度的完善.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7期

[18]蔡芳.环境保护的金融手段研究――以绿色信贷为例.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2008年6月

[19]孟耀.绿色投资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2006年12月

第3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粗放型增长方式和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资源环境问题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因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绿色发展将成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在这一背景下,金融机构在参与环境治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结构转型升级中的角色越来越受到各方的重视,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新常态下发展绿色经济的本质要求。目前,由于银行仍然是我国金融业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关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探索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对其自身盈利能力影响,构建高效的绿色投融资体制将成为目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二、绿色信贷与银行盈利能力相关研究综述

绿色信贷在国外常被称为环境融资或可持续融资。Sonia Labatt,Rodney R.White(2002)认为环境融资是为了提高环境质量、转化环境风险而进行的融资行为或过程。环境问题主要以三种方式影响银行业的发展,分别是政府出台新的规章制度造成银行贷款的损失从而影响银行收益、法庭判决银行信贷对象的损失所带来的直接风险和银行处理争议性项目所带来的环境信誉风险。为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带来的风险,银行必须在发放贷款和制定投资策略的过程中加入衡量环境问题的标准。Monaghan,S(2003)指出把赤道原则作为商业银行信贷投资活动的行为准则,是解决银行绿色信贷投资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保证银行收益性的有效手段。E.J.Cilliers、E.Diemont等(2012)将绿色信贷和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研究,结果表明绿色信贷可提高商业银行经济效益,促进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Robert Richardson(2014)通过研究认为银行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且成本不一定是最高的,在实施绿色信贷的手段下甚至还可以提高收益。

国内方面,马萍、姜海峰(2009)认为绿色信贷作为银行的一种社会责任,在短期内会使银行的边际成本有所增加,但从长期看,由于体制、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革新,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会最终使得银行的收益增加。李爽爽(2015)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与其经营绩效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银行可以通过积极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以减少他们的信誉风险,从而间接对其经营绩效产生正面影响。李程等(2016)根据我国16 家上市银行的数据,利用双重差分(DID)模型评价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绿色信贷政策目前对商业银行绩效在某种程度上还有负向的影响,可通过提高绿色信贷收益、降低绿色信贷成本和加大不实施绿色信贷的惩处成本来提高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积极性。

从以上研究综述可以看出,国外对绿色信贷和银行盈利能力研究大多采用定性方式,且认为绿色信贷有利于提高银行盈利能力,而国内对两者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晚,虽有定性、定量分析,但由于研究的角度、阶段不同,结论不尽一致。本文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就现阶段绿色信贷对银行盈利能力影响进行分析,旨在找出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路径。

三、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情况

本世纪以来,尤其是2007年之后,随着国内一系列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我国绿色信贷逐渐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阶段。银行机构一方面积极落实国家相关绿色信贷政策,履行自身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将绿色信贷作为自身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积极投身于绿色信贷业务实践。

(一)绿色信贷平稳增长但增速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截至2015年底,我??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8.08万亿元,较去年增长6.46%,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3%。其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01万亿元,较去年增长16.42%,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68%。2007-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年均增速达5.89%,但与同时期各项贷款年均增速17.42%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二)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及项目数稳步增长

2007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及所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呈逐年增长态势,贷款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个数也呈稳步上升趋势。

如图1、2所示:由图1、2可以看到,除2012年由于统计口径及披露体制的原因,数据出现明显偏大外,其余年份商业银行的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及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个数均呈稳步增长态势。

(三)绿色信贷创新力度加大但业务发展不均衡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如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碳交易预付账款融资、排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顾问等多款创新产品和服务,并于2015年10月22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等值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这是上市中资金融机构首单绿色债券,也是亚洲发行体首单人民币绿色债券。中信银行积极开展碳金融业务,2015年分别与北京环境交易所开展债券承销和节能量交易项目保理融资业务,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在绿色能源行业、绿色信贷、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产业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浦发银行依托“五大板块、十大创新产品”,致力于建立低碳产业链全覆盖的绿色信贷产品服务体系。但与国际上现存的绿色信贷产品相比,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产品仍不够丰富和全面,且在机构间发展不均衡(如表1所示),绿色信贷产品在我国仍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四)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缺乏强制性约束

尽管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节能减排授信工作的信息披露,公开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及绿色信贷战略、政策等,对存在重大耗能和污染风险的项目和企业授信情况等及时进行披露,以接受利益相关者和市场的监督。但现实情况是,除大部分上市商业银行能够执行这一要求外,其余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没有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公开。排名前14位的上市商业银行虽然都通过一年一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绿色信贷的相关信息进行官方披露,但信息披露程度仍不尽相同,如表2所示。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存在强制性要求,信息披露标准缺乏统一性,使得政府、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各方监督管理的作用难以发挥。

四、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影响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

本文综合考虑了影响银行盈利能力的内外部因素,选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被解释变量,绿色信贷比率(GLR)、核心资本充足率(CCAR)、贷款拨备率(LPR)、总资产(TA)、存贷比(LDR)为解释变量作为影响银行盈利的内部因素,赫芬达尔指数(HHI)、银行业地位(CBGDP)为解释变量作为影响银行盈利的外部因素,具体指标含义如表3所示。

(二)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6)》有关银行排名,考虑到数据披露因素,本文以排名前14位1上市的商业银行作为代表,收集整理2010-2015年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各家银行的年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三)实证分析

1、单位根检验。首先检验变量数据的平稳性。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主要分为相同根检验和不同根检验,本文在相同根检验方法中选取LLC检验,在不同根检验方法中选取PP-Fisher检验。

由结果可知,该面板数据中的所有变量均为平稳序列,因此可以直接进行实证分析,不会导致伪回归出现。

2、模型的选取。用面板数据建立模型通常有三种,即混合估计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为选择合适的模型,首先进行F检验和Hausman检验。F检验可以在混合估计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中做出判断,Hausman检验可以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中做出判断。

(1)F检验。利用Eviews6.0软件进行混合回归估计:

从回归结果可知,R2=0.464712,修正后的R2也仅为0.415409,表明回归模型拟合优度一般,模型整体解释能力不强,残差平方和S1=1.519431。

由固定效应回归模型估计结果可知,R2=0.811388,表明拟合优度良好,模型整体解释能力较强,残差平方和S2=0.535381。

将两个模型的残差平方和代入F检验的判定公式中,计算F统计量的大小。

由F检验判定结果可知,判定值大于F统计分布临界值,因此应建立固定效应回归模型。

(2)Hausman检验。建立随机效应回归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

从检验结果可知,概率P值为0.0042,在1%水平下显著,检验值W=20.089215大于相应的卡方分布的临界值,因此应该拒绝原假设,建立固定效应模型。

由于固定效应模型又分为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时点固定效应模型和个体时点固定效应模型三类,考虑到本文所构造的面板数据具有个体多而时间少的特性,因此最终选取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

3、模型建立。综合上述指标选取及检验结果,建立影响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函数,方程如下:

5、实证结果。由上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用来衡量绿色信贷能力指标的绿色信贷比率的系数为0.007237,这表明绿色信贷比率GLR每变化一个单位,将带来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同方向变化0.007237个单位,即绿色信贷比率与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呈正相关关系,这说明绿色信贷比率的增加将带来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而且,绿色信贷比率GLR的t检验值为4.10733,在1%显著性水平下通过,说明绿色信贷比率对平均总资产回报率的正向相关关系影响较强。但同时也应看到,绿色信贷比率的系数还比较小,说明绿色信贷规模的增加,能带来商业银行盈利增加的幅度较小,这可能与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开展时间较短,而绿色信贷投放项目一般周期较长,其盈利效应短期内难以体现有关。

从个体固定效应系数来看,排名靠前的中国工商银行(ICBC)、中国农业银行(ABC)、中国银行(BOC)、中国建设银行(CCB)和交通银行(BCM)的系数均为正,而其余银行均为负数,说明绿色信贷的规模与商业银行贷款总规模是匹配的。由于大银行具有规模效应,绿色信贷规模的增加并不会过多挤占其正常项目贷款,其通过扩大绿色信贷规模,能够较快实现经济效益。而相对较小的银行,在短期内绿色信贷业务是与其利益冲突的,增加了其经营成本,需要较长时期才能收获绿色信贷带来的收益。

6、结论分析。从实证结果来看,现阶段绿色信贷业务与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呈现正相关关系,且与银行贷款总规模相匹配,但对银行盈利能力的拉动度还需进一步挖掘。因此,商业银行应将绿色信贷作为银行一项长期发展经营战略,完善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绿色信贷业务调整,以有效实现银行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平衡。

五、发展绿色信贷提高?y行盈利能力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环境污染责任,可效仿发达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如果出现环境问题不仅要追究污染企业的责任,还要对其提供信贷支持的商业银行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促使商业银行意识到对污染型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可能会承担的高风险。

2、出台统一明确的相关标准。出台详细的行业分类目录,保证商业银行能够及时、准确地判断出环境友好型企业和污染型企业,进而更有效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制定规范的企业能耗测量及环境评估标准,使得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对贷款企业进行后续环境监控。出台统一、明确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使得商业银行可以参照标准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具体标准流程。

3、加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力度。政府各级环保部门应密切关注企业遵守环保法律和规范的情况,加强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督,提高信息收集和的清晰度和透明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实践提供参考。

4、完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建立绿色信贷贴息机制和担保机制,出台更多的绿色产业优惠政策,促使商业银行在贷款决策时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和能源消耗的因素,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商业银行层面

1、提高责任意识。制定针对性的绿色信贷内部政策和细则,把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经营管理战略层面,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生态环保领域,进一步推动自身和整个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建立内部绿色信贷考核奖惩机制,将绿色信贷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专门负责环境风险排查和鉴定的职能部门,制定有效的内部环境风险管理程序和机制。

第4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关键词:环境与社会风险;银行;最优尺度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6)-0013-05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可持续金融、环境金融等新兴概念的不断深入研究,环境与社会风险逐渐成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学者发现,对于大多数银行而言,可持续发展就是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到银行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中(Thompson and Cowton,2004)。在金融领域,所谓风险,简而言之即为不确定性。对银行而言,如果能确保借款人能够偿还贷款或者提供有价值的抵押品,环境与社会风险就变得不再重要。因此,实质上,银行真正关心的是环境与社会风险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即环境导致的经济风险(environment-induced economic risk)。

从内容上来讲,在多数情况下银行面临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是一种间接风险,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信用违约风险,主要针对银行的贷款业务,包含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当借款企业造成环境或者社会负面影响,受到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惩罚或者导致消费者对其产品的质疑,导致企业经营情况受损,还款出现困难,导致违约风险;第二种情形,贷款企业抵押物贬值,从而可能造成银行经济损失。第二种类型是声誉风险。尽管借款企业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等约束,利益相关者却逐渐认识到,如果企业发生破坏环境的行为,金融机构的资助也需要负有责任,即使其融资行为在合规范围内(Coulson and Dixon,1995),也会对其声誉带来负面效应。

然而,我国银行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发展时间较短,成熟度较低。特别是相较于发达国家银行业,在相关理念的认知、实施流程的设计、管理体系的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客观分析自身发展情况,寻找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汲取先进经验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主要研究国内银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现状以及与全球银行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进行对比研究,以此来寻找差距,进一步寻找改进方向。

二、文献回顾

由于国外起步较早,金融业发展成熟度高,针对金融机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较多,关注点为如何标准化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并能够纳入到银行业务管理流程中(Mandal,2013; Peralta and Figge,2011)。Weber (2005)利用调查问卷与深度访谈形式,探讨了商业银行如何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方法。Weber 等 (2008)实证分析了如何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信贷风险评估。Weber的研究成果肯定了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对于信贷风险评估的正面作用,并利用调查问卷等手段形成了实证研究。虽然这样的实证研究数据基础的牢固性有待商榷,但是对于一直局限于定性研究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研究是重要的突破。

鉴于目前国内金融领域对环境与社会风险尚处于探索阶段,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的研究也处于初级阶段,研究内容多为描述性的定性研究,以及对国外先进经验的总结。胡乃武与曹大伟(2011)对中国商业银行环境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行总结后,设计了商业银行环境风险指标体系框架;郑冲(2012)总结国际银行业先进的环境风险管理经验,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银行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提出政策建议。陈伟光与卢丽红(2011)分析了我国绿色信贷的困难因素,并提出建设环境风险管理框架。

三、方法与数据

(一)评估体系

Coulson(2002)与UNEPFI(2007a)的研究为后来者研究环境与社会风险提供了研究基础,特别是针对如何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信贷风险管理流程的研究框架。该框架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是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系统的政策制定,反映了组织机构内部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系统的认知与重视程度;二是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措施,是其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完整的重要标志;三是如何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纳入整个组织的管理流程,包括整个组织对ESRM(供应商协同系统)的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等。这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基本反映了银行对可持续发展、环境等问题认知的阶段性变化:从抵触、预防、主动采取措施到可持续发展(Jeucken,2004)。Lundgren and Catasus(2000) 将银行业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态度转化过程,总结为“将物理措施(只是关注自身环境与社会情况)演变为非物质措施(关注核心业务的环境与社会情况)”。

在本文中,我们以上述框架作为基础,根据获得数据样本信息,建立了四个一级模块:ESRM政策框架、ESRM实施方法、ESRM纳入流程、ESRM外部影响因素(表1所示)。在ESRM政策框架中包含四个二级模块:政策范围,组织结构,产品覆盖面和涵盖因素。这四个二级模块涵盖了政策的制定、职能部门、适用范围、内容丰富程度等多个方面。前两个二级模块反映了ESRM政策在银行组织架构中作为一般功能性政策的作用,涵盖了从适用于所有部门的政策应用到银行特定业务的功能性政策。这也使得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管理有机结合(Coulson,2002)。我们根据UNEP FI(2007a,2007b)确定ESRM政策适用范围覆盖的产品分类:项目融资、企业贷款、个人和中小企业零售贷款,并作为本研究的产品范围。涵盖因素的选取是考虑到气候变化问题、生物多样性、文物保护等逐渐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关注问题(Mulder, 2007)。

在ESRM实施方法模块包括三个二级模块,即评估优先级、实施工具以及评估流程。本文按照赤道原则(2013)所规定的评估流程来设定衡量指标,在ESRM纳入流程这一模块中,根据全球报告倡议组织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指南》(GRI 4.0)(2013)和Weber(2012)的研究结果,采用了一般性报告、趋势分析报告、重要财务报告等层次分类来衡量信息披露情况。在外部影响因素这一模块中,我们设置了自愿性准则的签署与绿色激励作为两个二级模块。针对自愿准则,本文选取了目前影响力较大、签署成员较多的两个自愿原则:赤道原则与UNEP FI。截止到2014年,二者分别签署的金融机构数量为80家与230家。 同时,这两项自愿准则都针对环境与社会风险建立了详细的评估准则与流程。绿色激励模块的设立,主要目的是为了探究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与企业经营效益之间的关系。Weber(2005)认为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价值驱动以及新的商业机遇,能够对股东价值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制定绿色战略目标、是否将环境与社会风险表现纳入绩效考核纳入本文建立的评估指标体系。

(二)分析方法

结合银行信息披露,依次对上述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进行赋值,从而得到银行的环境与社会管理体系表现的整体评价。 三级指标赋值区间为[0,1],如果银行满足指标的要求,即该项指标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对于一些指标信息缺失或者信息表达不明确,均赋值为0。基于评估体系结果,本文将采用对应分析法、最优尺度分析法、差距分析法以及Fisher’s检验方法,分别对国内银行之间、不同国家银行之间以及不同因素之间所关联的环境与社会管理体系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对当前不同国家、不同管理体制下的银行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方面的表现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三)样本数据

本文选取银行总资产占该国银行业总资产份额70%以上的银行作为样本,样本由来自五大洲隶属于9个国家的242家银行组成。其中,中国银行业样本由国有银行(包括三大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组成,共有166家银行。其余澳大利亚、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加拿大、英国、南非的银行样本由占该国银行业总资产比重70%以上、总资产由大自小排名的银行组成,样本概况如表2所示。

评估体系中,三级指标数据来源为各家银行2009年-2013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年度报告以及官方网站信息。样本银行或是受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或是受到赤道原则或者GRI等组织的要求,这些报告往往能够披露企业对环境、社会问题等的制度、管理结构、组织形式等等信息。

四、结果讨论

依据评估体系赋值结果,对我国银行业的ESRM表现进行了分类:总分值位于[0,20]为ESRM-M组;20分以上为ESRM-H组,0分为ESRM-L组。分别采用对应分析方法与最优尺度分析方法得到以下对比分析结果。

(一)体制比较分析

图1为中国银行业不同管理体制的银行ESRM表现的对应分析图,横轴为各类银行ESRM表现,纵轴为依据管理体制分类银行。从图1可以看到,样本中三种体制的银行关于ESRM的表现差异分明。城市商业行业银行几乎与ESRM-L的位置相重合;股份制银行与ESRM-M位置最接近;国有银行与ESRM-H的位置最接近。同时三种类型的银行之间的距离相差甚远,说明在ESRM表现方面,差异较大。这一结果通过卡方检验值得到再次证明(chi2=136.7,p=0.000)。

就整体而言,国有银行优于股份制银行,股份制银行优于城市商业银行。此外,虽然国有银行的ESRM表现要优于其他两种类型的银行,但是国有银行与ESRM-H的距离要远大于股份制银行与ESRM-M之间的距离。根据ESRM三种表现的位置距离说明,ESRM-M与ESRM-H之间的差距远大于其与ESRM-L之间的距离。这一结果也较为容易理解,目前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中除了少数几家了社会责任报告外,多数银行对环境、社会责任的概念意识尚浅,数量较多的城市商业银行银行在年度报告与官方网站上甚至找不到环境与社会风险的相关信息。主要股份制银行作为上市银行,受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约束以及各方面制度建设较为完善,情况要远好于城市商业银行。国有银行虽然整体情况好于股份制银行,但是从图中可以看出,国有银行距离ESRM-H的距离较大,说明我国银行业整体的ESRM表现仍然有待提高。

(二)国别比较分析

图2是以国家为纵轴,ESRM表现为横轴的对应分析图,显示国家与ESRM之间的强关联性。在所选样本中,只有中国与俄罗斯处在了ESRM-L的区域范围内,韩国与南非处于ESRM-M的区域范围内;澳大利亚与英国处于ESRM-M与ESRM-H之间,剩余国家处于ESRM-H区域范围内。发达国家由于严苛的环境与社会方面的法律约束,使得大部分发达国家银行的ESRM表现较好。而我国银行业ESRM表现较差的主要原因在于数量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表现得分偏低,原因如前所述。如果将城市商业银行从中国的样本中剔除,会得到如图3结果所示。

可以看到,剔除城市商业银行之后,中国银行业超越了南非,进入了ESRM-M的区域范围。鉴于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数量众多,但是资产总量偏小,这一结果相对客观地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目前ESRM的真实管理水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银行业ESRM表现与发达国家差距仍然较大,但是进步较为明显。

(三)外部因素比较分析

从图4可以看到,我国银行业受绿色激励的影响要远大于自愿原则的影响,主要原因是银行业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绿色信贷等政策对于商业银行在开发绿色产品、开拓绿色业务等具有相当的激励作用。多数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的官方信息中,都可以找到其进一步拓展绿色信贷业务、树立绿色发展战略目标的信息。当然,也不得不承认,国内银行业发展绿色信贷多是受到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而非出自于内部动力,这也恰恰解释了我国银行签署自愿性原则的比例较低这一现象。

五、结论与建议

第一,针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表现,与国际银行业相比,国内整体处于中等水平,但落后于发达国家银行业;国有银行整体表现要优于股份制与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表现较差。从指标分析中可以看到,我国银行业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方面在不断进步。但是多数进步来源于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银行业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主动干预意识不足。

第二,鉴于相关法律的严苛规定,发达国家银行业具有较强的动力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目前发展水平较高,表现在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能够融入到具体业务流程,并建立了具体流程措施;确立了明确的战略目标,并配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环境敏感行业的相关业务,发达国家银行业往往具备较强专业能力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

第三,我国银行业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不足。首先,虽然不乏监管层面的政策指引,但是缺乏详细的操作措施指导以及执行情况评估;其次,国内环境方面的法律机制建设以及执行力度不足,导致银行业缺乏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外在动力;最后,银行作为逐利性质的企业,尚不具备从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中挖掘商业机会、创新商业模式的能力,因此国内银行业缺乏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

参考文献

[1]Thompson P, Cowton CJ. Bring the environment into bank lending:impl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re-porting [J]. The British Accounting Review, 2004, (2): 197C218.

[2]Coulson AB, Dixon R.Environmental risk and management strategy the implication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ank Marketing ,1995,(2): 22C29.

[3]陈伟光,卢丽红.中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外部障碍与环境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11,(3):66-76。

[4]胡乃武,曹大伟.绿色信贷与商业银行环境风险管理[J],经济问题,2011,(3):103-107。

第5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随着“绿色经济”的发展模式在各国逐步兴起,推动经济发展的金融业也在积极探索“绿色金融”领域。基于传统信贷模式创新出的绿色信贷是国内外各大商业银行较为成熟的绿色金融业务。目前,国内研究大多集中于探讨国际绿色信贷的经验以及在我国引入绿色信贷的业务基础、风控体系以及配套法律制度等内容,对绿色信贷风险评价体系具体构建的探讨较少。

在评价体系方面,绿色信贷仍然沿用传统信贷的风险评价体系进行风险评估,绿色环境指标只出现在贷款申报时递交的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等申报材料中,而没有在之后的项目风险评估和贷后跟踪调查中被进一步考虑。用传统风险评价体系对绿色信贷风险进行评估的做法存在两个较大的问题,第一是静态地考察了“环境指标”现状,没有考虑到“环境指标”对项目之后的运行带来的影响,从而忽略了由此产生的信贷风险;第二是没有区分绿色信贷与普通信贷在一些“传统指标”上的差异。

本文基于对长江三角洲的实地走访与调查,利用AHP法和德尔菲法,详细研究了绿色信贷风险评价的相关指标。结合最终的统计结果,本文将构建适合长江三角洲的“绿色信贷风险评价体系”,并给出相关分析与建议。

一、研究详述

与传统信贷相比,绿色信贷除了考虑传统指标还要考虑项目的“绿色指标”。本文为了得到绿色信贷风险评价体系,把绿色信贷所涉及的风险评价指标分为“传统指标”和“绿色指标”两部分。研究各项指标时,由调查对象评判各个指标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有多大的重要性。研究中具体涉及方法如下:

(一) 经验判断方法

1、实地考察。在实地考察中,研究员从企业、银行、民众和当地报道中了解了长三角地区的绿色信贷开展情况,最后确定调查对象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江南银行等在长三角地区的分行及支行的信贷客户经理。调查对象对于信贷业务的熟悉程度的自我评价集中于“比较熟悉”和“非常熟悉”,据此判断,调查对象对于绿色信贷的风险影响因素有一定程度的决断能力,适合使用德尔菲法进行调查。

2、德尔菲法。在长三角地区,向调查对象发放绿色信贷风险因素问卷,在一轮问卷发放与回收后统计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各位客户经理。要求其参考其他专家意见,重新考虑,并进行第二轮问卷调查。在本研究中,两轮问卷后专家的意见开始集中。使用第二轮问卷的统计结果,分析得到相关风险因素。在实施调查的过程中,由于调查对象分散在各家银行,一定程度上隔绝了调查对象之间的直接交流,保证了德尔菲法的客观性。

3、AHP方法。本研究结合AHP法与德尔菲法,操作时通过各层内指标之间的两两重要性比较,得到全部绿色信贷风险评价指标的重要性比较的量化结果,从而将专家对绿色信贷风险影响因素的主观判断用客观的分析方法呈现出来。

本研究将绿色信贷风险因素拆分为“传统风险指标”和“绿色指标”两大部分分别考察。在传统指标方面,本研究参考文献资料和专家意见制定了包含26个指标的AHP层级表,具体指标见结果分析。

AHP比较时采用1-9标度法。由各家银行信贷客户经理填写AHP三个指标层的两两比较矩阵。经过两轮反馈后,将所有有效调查问卷的比较矩阵内容取算数平均,之后按照AHP法标准算法计算出各级指标权重。经检验,所有比较矩阵均通过一致性检验,计算有效。依计算结果,可得到绿色信贷传统指标的重要性排序。

4、绿色指标的选择。绿色指标方面,本研究选取了共21项环境评估指标:a.项目占用土地情况;b.受项目影响自然栖息地范围;c.对动植物种群数量的影响;d.废水;e.废气;f.固体废弃物;g.粉尘;h.使用原料、燃料的来源及其污染问题;i.噪声值;j.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k.单位产品能源能耗;l.单位产品水耗;m.环保法规合规性;n.产业政策相符性;o.为满足环境政策要求进行的大规模非生产性投资;p.是否属于绿色营销;q.产品是否绿色;r.产品废弃后对环境的污染;s.工作场所环境事故风险;t.现有工艺技术是否健康;u.环境改善效益。

由于指标之间并无层次关系,调查时采用投票的方法进行数据采集。调查时设计两道问题配合两张表格进行统计分析。

第一张表要求调查对象对列表中的全部21项指标逐个进行重要性判断,加强数据统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每个指标从“十分不重要”到“十分重要”分为五级,按1-5分计分,调查对象需要判断每项指标属于哪一级别并打分。统计时计算转换得分S加以汇总:

第二张表所列指标与第一张表完全一样,要求调查对象从21个指标中排除6项本人认为绿色信贷中不予考虑的指标。统计时以投票方式记录每一项目被认为需排除的票数。

当两题结果出现明显矛盾时,调查员即时提醒调查对象再次确认自己的判断。当两题的判断没有明显差异时方认为是有效作答。最后回收问卷后两道题目的结果仍有细微差异,在最终排除指标时根据两题的结果取交集去除6项指标,并以第二题的结果为主、第一题为辅来对剩余指标进行排序。

二、研究结果分析

(一)传统指标权重分析结果

基于AHP法和德尔菲法,将问卷结果进行迭代计算,最终得到各个层次中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

由以上权重结果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在第一层指标中,银行对三类指标的看重程度依次为:财务指标>管理指标>社会环境指标;第二,在财务指标中,银行对四个二级指标的看重程度依次为: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第三,在管理指标中,银行对三个二级指标的看重程度依次为: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管理风险>行业前景风险;第四,对于社会环境指标,银行更加重视宏观社会环境指标;第五,将各个三级指标的权重与其所在的一级、二级指标的权重相乘并排序后,绿色信贷传统风险因素中的前十个分别为:销售净利润率(F22)、资产负债率(F14)、流动资产周转率(F32)、企业商誉(A24)、总资产周转率(F33)、资产报酬率(F21)、技术革新(A12)、投资回收期(A21)、存货周转率(F31)、 速动比率(F11)。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一些传统的财务指标外,管理指标中的“企业商誉”、“技术革新”和“投资回收期”也在传统风险因素的前十中。事实上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迅速,行业技术变革周期较快,企业投资项目多,所以该区域的银行在实施“绿色信贷”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企业商誉”等定性指标,并且这类指标很可能在信贷审批及后续过程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二)环境指标统计结果

下面是对21项环境指标进行调查的两份表的统计结果:

综合两张表的结果,如下六项指标被认为是最不重要的绿色指标:对动植物种群数量的影响、受项目影响自然栖息地范围、单位产品水耗、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为满足环境政策要求进行的大规模非生产性投资、单位产品能源能耗。

剩余15项绿色指标被认为是绿色信贷过程中需要重视的相关指标,重要性排在前五名的指标及其排序为:

由以上结果可见,银行在绿色指标上还是非常看重项目对环保法、相关政策的符合性以及其他一些较容易观察的污染指标。这5项以及其他被筛选出来的10项绿色指标将作为银行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发放绿色信贷以及后续跟踪调查的重点关注内容。

(三)风险评价体系

本研究在现有的传统信贷的风险评价体系上进行修改和扩展,得到绿色信贷风险评价体系。绿色风险评价体系与传统体系的最大区别在于绿色信贷风险评价体系追加了银行对企业环境的直接考量,在贷前和贷后都要根据企业在绿色信贷体系中绿色指标上的表现来评价企业的信贷风险。

研究在扩充了绿色指标部分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法得到了绿色信贷风险评价体系中传统指标和绿色指标的重要性排序。在使用风险评价体系时依据重要性可以有侧重地主要考虑一些指标。表5给出了需要重点考虑的10个传统指标和15个绿色指标,列表中指标按照重要性由高向低排序。

三、对银行的建议

(一)探究环境指标——信贷风险传递机制

根据研究结果,银行可以利用自己的信贷记录,基于15个绿色指标与企业传统指标之间的联系,重点研究环境指标变化如何影响企业的传统指标,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的还款能力,最后得到环境指标到信贷风险传递机制的模型表示。

(二)建立银行绿色信贷风险评级

银行当前的绿色信贷流程如图2所示。对于环评符合要求的企业,若传统信贷指标符合银行风险把控要求则对企业放贷。然而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其绿色信贷的绿色指标方面完全由政府的环境评价报告结论为准,缺乏银行自己的判断。这导致银行对于满足环境评价要求的企业无法进一步区分环境因素带来的信贷资质差异。在银行得到环境指标和信贷风险之间的关系后,可以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评级。在发放绿色信贷之前,同时参考自身评级和环境报告得到更为有效的环境指标判断。

(三)加强贷后跟踪管理

目前,对于符合所有要求并获得绿色贷款的企业,银行的贷后管理工作主要是检查企业的财务状况,不要求企业在获得信贷支持后持续向银行递送自己的环境评价报告,这使得银行在贷后难以确认企业的环境评价是否合格。借鉴本研究结果,银行可以对应绿色信贷风险评价体系中的绿色项目,直接跟踪调查企业的环境指标,及时调整对相关企业的授信额度,对有潜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客户,制定并实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措施。

四、研究改进和拓展方向

本研究由于受到时间、资源等各方面的限制,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与进一步研究价值,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德尔菲法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制约,只进行了两轮调查一轮反馈,如果增加反馈次数、扩大调查规模,预计能得到更为有效且全面的结论。

在绿色指标方面,由于在目前的实际操作层面,银行从业人员在日常信贷业务中并不涉及对环境指标的专业考察,主要是参考政府环评报告的结论,其对这类指标的判断受个人经验的影响较大。随着绿色信贷的成熟和相关信贷员对业务的进一步熟悉,这项调查还有提升的空间。此次对绿色指标体系的研究反映的是大部分企业的共同环境特征,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绿色指标体系仍待进一步讨论。

此外,后续研究可以着眼于借助企业财务、环境和管理等各方面的数据,利用实例验证企业违约风险和指标异动之间的联系,从而构建绿色信贷风险评级模型。

参考文献:

[1] 刘传岩.中国绿色信贷发展问题探究[J].税务与经济,2012,(01):29-32.

[2] 常杪、王世汶、李冬溦.绿色信贷的实施基础——银行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J].环境经济,2008,(07),32-35.

[3] 古小东.绿色信贷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金融与经济,2010,(07):19-22.

[4] 姬利莎.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风险管理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12.

第6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绿色经济是一场革命,对于这场绿色革命中的企业和行业而言,低碳不能仅仅徘徊在“口号”上。无论是传统工业,还是并未直接参与到能源、环保产品的第三方产业,忽视低碳变革,就等同于在绿色经济中失掉一次机会。

传统企业“煤老大”待转轨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经济具有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支柱性产业的可能。对于传统工业而言,绿色经济所带来的挑战是无法回避的。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前院长芮素生认为:“现在讲绿色经济,关键就是能源;另外,排污最厉害的也是能源。以开采消耗来讲,占化石能源的70%左右是‘煤老大’。此外,因煤炭产生的硫化物、二氧化碳等污染气体约占全国污染气体排放总量的70%至80%。可以说,处理好煤炭和煤炭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绿色经济问题。”

芮素生提出了两点建议以促进高新技术与煤炭行业的结合。一是用技术来提高煤炭开采效率、降低伤亡率。“大家脑子里有一个印象,一讲到煤炭就有死人,就是落后。但实际上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家就开始重视煤炭的机械化开采,现在全国基本普及了。从技术和效益上来讲,中国的煤炭机械化开采现在是世界第一。大型煤矿如神华,死亡率很低,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煤炭企业的低碳发展关键看如何利用高精尖技术。”

芮素生认为,煤炭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煤炭利用率来走绿色之路。煤炭作为高碳能源是资源属性决定的,但是通过低碳利用,高碳能源也可以低碳化。“现在,我国的的煤主要用于发电。而据报道,未来美国90%以上的发电厂将弃用煤炭发电。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名为“储存二氧化碳”的工程。我们可以借鉴一下,将二氧化碳有效地开发利用。”

鉴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格局,发展煤化工,以实现石油替代,是实现能源结构调整的关键。近几年,煤化工产业的兴起也为传统工业的转轨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样本。在河南,平顶山的煤矿和尼龙厂联合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收益。而神华煤矿自办的化工厂已经盈利8亿多元,并进行了CCS技术即生物埋存二氧化碳技术的应用。

东兴证券研究报告显示,在国家与地方的投资中,煤化工仍占有很大比例,在经历国外技术引进、自主研发、成功示范后,今年或是煤化工爆发的起始之年。

东兴证券指出:“此前被认为最不经济的煤制油在2011年一季度实现过亿利润,即使规划项目全部投产,总耗煤量与耗水量约占全国煤炭产量6%、各省水资源量0.5%,实际情况会更为乐观。”种种迹象表明,传统煤化工业正向现代煤化工业转型,产业发展不断调整,绿色之路渐行渐近。

华为打造绿色“云办公”

对于第三方企业而言,绿色能力的建设往往决定了其在绿色经济领域的参与程度。提升企业的绿色能力,不仅可以节约成本和社会资源,同时也为企业找到了产品和服务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十年前,在传统国营企业,员工住宿和工作经常在一起,好处是碳排放量低。我们现在工作比较奔波。有时为了一个商务项目,跟客户见面的过程要花费很长时间,我昨天晚上从深圳到北京,整个过程就有超过一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我们也知道这不是绿色的工作模式。” 华为企业通信与协作产品线总裁陈奕泉有感而言。

针对这个问题,华为提出了“云办公”模式。陈奕泉认为,用智能交通的概念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可能比较难,而在家办公的模式在相应的技术手段支撑下可能是最好的方式。“五年后,如果有5%到20%的人,一周有几天在家办公,交通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大的缓解。凭什么解决?就是新的技术。”

陈奕泉介绍说:“通过运程成像技术,使得我们可以面对面沟通。比如前几天在美国设立企业通信机构,我们有一些专家就是通过华为的智真系统,跟美国那边招聘到的员工完成签字过程的。而同样是招聘,我们的HR主管前一段时间飞去美国招聘了几个人,来回大概用了15天时间。我现在就是坐在办公室,使用真人大小的沟通系统工作。在未来,握手、拍肩等动作都可以实现。”

通过“云办公”应用,即使待在一个地方,全世界各地的人也可以进行相互交流。“这就是云办公带来的模式变化。对于公司成本的降低,基本上测算是21%。而对于员工来说,在减少交通、节省开支方面将提升39%的效率。我们现在通过远程会议,节省了2亿美元的交通费。华为使用的企业办公云系统,也节省了1.4亿通信费。” 陈奕泉表示。

绿色出行是“云办公”所带来的间接效果,其直接效果是企业运作效率的提高及成本的降低。“为什么一些公司现在也在推在家办公?它带来的一个直接好处就是公司可以省电、省办公位。看似是很小的改进,但涉及人群面特别大。只要企业在绿色办公方面有10%的提升,对缓解交通状况就会有极大的促进。” 陈奕泉说。

记者了解到,在欧洲,提倡绿色办公的企业约有10%左右的工作可以在家进行。未来,在中国,也许更多的非走动的办公形式将是企业实现绿色节能、降低碳排放量的要点。

城市等待低碳经济

在低碳标准尚未确定的今天,所谓的“零排放城市”在许多专家看来不过是一个笑话。

而对于更多市民来说,并不缺乏低碳生活的概念,关键是一个城市的建设能否为其提供更多低碳的渠道。大家普遍认为:“省水、省电的道理人们都知道,可让我绿色出行,现在还有些难度。”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认为,“目前城市低碳化发展往往更注重技术层面,我认为技术层面的低碳是次要的,体系的低碳才最为关键”。

潘所长举了一个例子。入夏以来,武汉、北京等城市的内涝问题引来了媒体和公众的热议。尽管内涝问题更多说明的是城市建设方面的弊端,但潘所长认为,如果一个城市一旦遭遇暴雨就面临交通瘫痪,就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去处理城建过程中留下来的问题,那么这种消耗本身就是一种浪费,更谈不上低碳。

与潘所长的观点类似,国家水利部原总工程师袁国林认为,发展绿色能源的关键在于技术,但不可忽略的,要同时为新能源的使用建立相应的社会“软环境”,即从法律、政策、宣传、社会认知等方面来为低碳经济、低碳城市的形成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专家预计,资本将在城市软环境的绿色建设中发挥作用。在能效和可再生能源融资方面有超过10年工作经验的代存峰,则把融资看做是新型绿色产业的基石。他从加入国际金融公司就开始做一个叫做“中国节能减排”的融资项目。这个项目能够帮助国内的商业银行认识项目的收益性和公益性。在这个过程中,国际金融公司为国内的商业银行提供担保和援助,使得贷款能够最终实现。

从2007年1月到2011年5月,代存峰所在的金融公司累计支持了270多个项目,贷款总额达到110亿元。代存峰发现,“新能源的好多项目不仅有公益性,而且内部收益率都在15%到40%之间。我们提供的200多个贷款,目前有近60笔本息都还完,没有出现一笔违约的情况。”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认为,发展绿色技术,需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组织的推动,以发挥各方面的合力。“特别强调的是,国家政策的出发点,应该是为技术创新提供清晰、长期可信赖的金融刺激和公平规范法制化的市场环境。而不是在一些技术尚未被证实持续有效前,就匆匆选定几家领头企业予以扶持。”此外,转变公众消费模式也是绿色技术发展的重要动力。绿色消费模式的兴起,将为绿色产品开辟广阔的市场。

绿色GDP时代的梦想

2009年4月,G20峰会在英国伦敦开幕的前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表了一份《全球绿色新政政策概要》报告,呼吁各国领导人实施绿色新政,在两年内将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1%、约7500亿美元投入可再生能源等五个关键领域。

此外,报告也将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创造就业机会、消除贫困等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问题纳入到全球实施绿色新政的目标之中。

在此之前,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在绿色经济领域先行一步,并开始利用技术优势形成新的技术贸易壁垒。2008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美国、欧盟纷纷把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作为摆脱困境的新的经济增长点。预计到2013年,欧盟将在绿色经济领域投资1050个亿,来促进就业增长,保持其在技术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

美国政府在其92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提出,近两年将用1000多亿美元,即美GDP的0.7%用于绿色经济恢复计划。而在亚洲,距中国地理位置最近的发达国家日本也于近期推出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方案。

一些研究机构推测,全球的低碳环保产品及与之相关的服务业,未来产值将达到3万亿英镑,年均增长率可达到4%。

在第二届全球绿色经济财富论坛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指出:“中国正处于加速实现工业化的过程,我们已经没有发达国家工业化初期充裕的资源。同时,我国又是受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天气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1990年到2009年的十年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到GDP的比重达到2.48%。另外,中国大量劳动力面临就业压力,发展是我们面临的迫切而艰巨的任务。”

第7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关键词:绿色债券;融资手段;绿色金融;发展趋势;经验分析;策略

绿色债券是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和计划融资的债券产品,以欧洲投资银行与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开发银行,仍是绿色债券市场的主要发行人。当前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逐年递增,2014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为365.93亿美元,2015年已达到418亿美元。据2015年气候倡议组织数据显示,全世界发行的绿色债券中,有40%来自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绿色债券发行者依然以国际金融机构为主。现今,中国绿色债券发行市场已达相当规模。且绿色债券品种日益丰富。随着中国绿色债券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债券市场的世界影响力,并加快整个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步伐。然而,我国绿色债券发展呈现本土化趋势。例如,我国绿色债券项目支持化石燃料的清洁利用与尾矿开发,但在国外绿色债券标准中,与化石燃料相关的项目都不能纳入支撑范围中。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前景广阔,应基于全球绿色债券发展趋势,全方位探索更有效的发展渠道,促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际绿色债券的发展趋势

(一)发行规模及市场范围不断扩大

2013年2月,国际金融公司对发展中国家发行10亿美元绿色债券,以支持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使全球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呈爆发式增长趋势。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统计,2014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超350亿美元,是2013年发行量的3倍,2015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达到418亿美元,2016年上半年世界绿色债券发行量达到372亿美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89%。据穆迪最新研究报告预测,全球绿色债券总发行量在2016年将突破500亿美元并创绿色债券问世以来发行量新高。同时,绿色债券发行市场范围逐步扩大,据Dealogic数据显示,欧洲与美国发行量为184亿美元与105亿美元,分别占据国际第一、第二的地位。印度、丹麦、巴西、墨西哥、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等新兴市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也在不断增长,截至2016年5月,新兴市场发行量已达100亿美元,超过了其去年全年发行量。此外,据中国证券网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5日,今年中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高达160.1亿美元,且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二)发行主体日趋规模化

目前,开发性金融机构仍然是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发行主体。据气候倡议组织数据显示,2015年,开发性金融机构发行约170亿美元绿色债券,约占全球418亿美元发行总量的40%。欧洲投资银行作为当前最大绿色债券发行体,已累计发行234只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110亿美元。随着绿色债券认可度日益提升,中央银行、地方政府、工业企业以及商业银行等更加多元化的机构开始发行绿色债券,以麻省理工学院为代表的部分高等院校,也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绿色建筑。例如:2016年,瑞典最大的市政银行Kommunivest发行6亿美元绿色债券;瑞典国有林业公司Sveaskog发行1.16亿美元绿色债券;国际金融公司IFC发行第一单绿色债券,金额为7亿美元。CBI报告指出,2015年有35%的绿色金融债由企业发行。2016年第二季度,中国超过20个企业发行了绿色债券,债券规模从2800万美元到16亿美元不等。法国电力、日本丰田等实体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规模也均超过10亿美元。

(三)债券类型和品种朝多样化发展

近年来,随着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扩大,债券种类也日益向多样化发展。收益债券和项目债券的发行类型日益增多。减排技术发达的新能源公司,将某种项目规定为抵押发行债券,并且,债券持有人也可发行以项目现金流作为偿还保障的收益债券。例如,2015年9月,美国夏威夷州商业旅游局,发行了规模高达1.5亿美元的AAA级市政债券,此证券利用绿色基础设施费抵押融资,债券发行收入将用于支持绿色能源市场证券化项目。此外,2014年,日本丰田公司发行了规模达18.6亿美元的绿色证券,此证券作为日本第一个以资产证券形式发行的债券,是以抵押汽车租赁为基础的。2015年,BerlinHyp银行发行了5亿欧元的绿色保证债券,投资者对发行人及其用以保证的资产具有双重追索权。由此来看,国际绿色债券种类逐渐向多样化发展。

(四)募集资金逐渐投向再生能源和节能领域

募集资金用于再生能源和节能低碳、减排两个领域的绿色债券,近年来呈现出增长趋势。各国纷纷加大在这两个领域的投资力度。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欧洲投资银行投向再生能源绿色债券资金占其发行总量的80.6%,投向节能低碳领域绿色债券资金占17.4%。国际金融公司投向清洁能源与资源再利用的资金,在绿色债券总发行量中分别占比54%和40%;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对节能、林业与农业三大领域的投向,占其绿色债券发行总规模的74%;非洲开发银行对再生能源的投资占绿色债券总发行量的96%。此外,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等值10亿美元的人民币与美元双币种绿色债券农行绿色债券,并吸引了近140家投资者超额认购,募集资金将投放于按国际通行的《绿色债券原则》并经第三方认证机构审定的绿色项目,覆盖清洁能源、生物发电、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

二、我国绿色债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制度性框架存在诸多矛盾

绿色债券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得到快速发展,美国在2009年就以制定出针对绿色债券的专门立法。我国关于绿色债券的理论探索出现在 2013 年,最早的政策指引出现于 2015 年,目前还未制定专门的法律规章,理论与政策是被国际市场绿色债券的发展趋势、国内经济形式压力及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诉求倒逼着做出改变。我国在2015年政府文件和公告中多次强调绿色发展理念,并针对绿色债券两次专门性公告和指引,但绿色债券整体的政策制度建设,仍处在初级阶段。此外,我国绿色债券管理存在各部门多头监管、债券市场分割、制度性框架在诸多方面矛盾等问题。如,2015年12月的《绿色债券发行公告》,规定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涵盖节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等6大类13小类,而同年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制定的绿色项目类型与覆盖领域,与《公告》差别较大。

(二)绿色项目评判标准较模糊

2015年末,国家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规定绿色项目的支持领域及绿色企业债的定义。但国内市场仍对绿色项目的界定较模糊,与国际标准仍有差异,其中最大不同是,2015年9月,国内标准将煤炭和石油的清洁利用纳入进来,而国际标准不包括这两部分。并且,在2015年12月发行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和《绿色债券发行公告》针对绿色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绿色企业债券等制定的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发行主体选择绿色项目标准时没有权威的参考依据。此外,据东方财富网数据显示,2015年7月,风电设备制造商新疆金风科技,在香港发行3亿美元的绿债,被认为是首家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中国企业。而在华创证券的行业研究报告中,则将我国的绿色证券实践追溯到2014年5月,华创认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14核风电MTN001”(即首单“碳债券”),是中国绿色证券的第一单。可见,我国对本国首单绿色项目也无明确概念。虽然我国2016年上半年,绿色债券发行已高达90亿美元,已占全球发行规模的三分之一,但由于国内市场长期缺乏对绿色债券可操作的清晰定义,加剧投资者对“漂绿”的担忧,阻碍绿色债券健康发展。

(三)绿色认证环节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绿色债券需要信用等级评级外,还需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绿色认证。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的“绿色债券原则”(GBP)下,国际市场大约65%的绿色债券在发行时进行绿色认证。但我国绿色债券管理体制形成较晚,尚未培育起第三方认证机构和评估能。因此在2015年12月发改委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并未对绿色认证环节进行评估、审计作出规定,未制定监管政策对“绿色认证”提出强制性要求,而只进行形式上的“鼓励”。此外,由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必须是环境友好项目,因此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较高。2015年7月19日,中国绿色金融委员会虽表示,将在《证券法》中加入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条款,但此法未得到落实,我国绿色债券环境披露机制仍不完善。目前,我国未采取强制性披露原则,大多企业依据自愿进行披露,据凤凰网数据统计,2015年,我国仅有6家上市企业进行实际环境信息披露,且信息披露指标不达标、信息披露频率低于国际标准。2016年9月14日,北京水务集团在获得28亿元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债券后,利用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未将绿色债券款项用于专门的环境保护绿色项目,而是挪用于其他行业投入。

(四)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与资金投资领域单一

我国绿色债券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与国际市场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相比,我国绿色投资理念滞后,绿色发行主体与投资领域单一。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1月文件,降低绿色债券发行企业的发债指标限制,并且增加了债券资金投资领域,但国内受国际认可的中国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只有新能源企业与商业银行两类,范围狭窄,不利于市场宽度的拓展。据碳交易网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3月,我国绿色债券发行80亿美元,其中银行类占36亿美元、新能源企业占28亿美元、其他而非金融企业仅发行14亿美元。此外,我国绿色债券所涵盖的领域在产业之间发展不均衡,规定资金只能投向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气候“减缓与适应”的领域,缺乏多元化。例如,2015年6月23日,新余市公司发行规模为12亿元的企业债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袁河低碳平台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项目;2015年4月9日,金堂县净源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规模为1亿元公司债券“15净源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金堂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改造与设备更新。

(五)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制度性框架存在诸多矛盾

绿色债券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得到快速发展,美国在2009年就以制定出针对绿色债券的专门立法。我国关于绿色债券的理论探索出现在 2013 年,最早的政策指引出现于 2015 年,目前还未制定专门的法律规章,理论与政策是被国际市场绿色债券的发展趋势、国内经济形式压力及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诉求倒逼着做出改变。我国在2015年政府文件和公告中多次强调绿色发展理念,并针对绿色债券两次专门性公告和指引,但绿色债券整体的政策制度建设,仍处在初级阶段。此外,我国绿色债券管理存在各部门多头监管、债券市场分割、制度性框架在诸多方面矛盾等问题。如,2015年12月的《绿色债券发行公告》,规定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涵盖节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等6大类13小类,而同年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制定的绿色项目类型与覆盖领域,与《公告》差别较大。

三、国际趋势下我国绿色债券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增加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扩大绿色项目发展空间

目前,国际已建立了多种如Vigeo评级、CBI、毕马威等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由此,我国可借鉴国际经验构建绿色债券第三方绿色认证。在绿色债券发行期中,由外部专家对债券的绿色特征提供第二意见,复核发行人用来筛选项目的标准,使发行人确认其已达到适当的“绿色”标准。在绿色债券的整个发行期和存续期中,通过聘请独立的的专业审计机构,由专业审计人员按照专业准则,对债券标准、环境效益、项目评估筛选、信息披露及定期报告流程等各方面提供鉴证,鉴证方须受到相关专业准则的约束,鉴定标准必须透明统一。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债券认定规则”,对于绿色认证机构的准入门槛、行为准则制定详细说明,对于能明确环境的发行人可给予绿色审批通道。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是促进绿色债券透明认证的重要措施。

(二)严格规范募集款项管理,提高绿色债券收益水平

绿色债券是专门为支持绿色产业而发展的债券品种,要求严格规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流向与使用,形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清晰绿色指引,避免资金挪用和篡改资金用途。主管部门应建立专项的绿色债券资金对接账户,并将款项与其他债务工具区分,实行独立台账管理。同时,需要对绿色款项的后期使用效应进行评估考核,在评估过程中,发行人须定期向投资者上报募集资金流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评估方可采纳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发行人融资的评估作参考。此外,须建立绿色债券款项监管机制,对于发行人随意挪用资金行为,实行限期改正或退市等惩罚。

(三)完善绿色债券市场披露机制,促进市场透明化发展

在绿色债券发行要求逐渐提高的态势下,我国应重点完善披露机制。应组建专项披露小组,负责完善绿色债券的披露框架,明确绿色债券审批与发行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对绿色集合资产池的资产质量、发行方标准等制定相关规定。同时,通过完善信息披露网站建设,定期公布相关披露内容与绿色金融债券收益分配情况,并借助电视网络、广播等新型媒体渠道,扩大信息传播范围,以此提高披露效应。此外,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将披露内容呈现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内容应包含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针对发行人“洗绿”行为,未达标以及披露虚假信息的公众企业不予以上市,以促进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发展。

(四)实施税收减免措施,提高绿色债券吸引力

税收减免优惠措施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绿色债券吸引力,激发国内市场绿色债券发行积极性。目前规定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可放宽至80%,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比例可放宽至50%。建议对绿色债券投资实行最低额度管理,对公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绿色债券设定比例下限。对于已获发行资格的绿色项目,优先给予基金支持。对于认购绿色债券的机构投资者,享有免税权。允许所有品种的绿色债券可用于质押,同时降低绿色债券纳入质押库的评级门槛,提高其标准券折算率。在绿色债券未来发展中,国家层面应出台更多减免优惠措施,以鼓励绿色债券发行。

参考文献:

[1]曹明弟,王文.绿色债券发展前景[J].中国金融,2015(10):14-16.

[2]秦诸红.发达国家推进绿色债券发展的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5(12):98-100.

[3]冷静.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J].时代金融,2010(8):9-12.

[4]郭实,周林.浅析国外绿色债券发展经验及其启示[J].债券,2016(5):67-72.

[5]肖应博.国外绿色债券发展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J].开发性金融研究,2015(4):82-86.

[6]谢福泉,黄丽华.国外绿色建筑发展经验及启示[J].绿色科技,2013(1):261-263.

[7]万志宏,曾刚.国际绿色债券市场:现状、经验与启示[J].金融论坛,2016(2):39-45.

[8]邹晶,郭沛源.绿色债券:解决低碳融资困境的新方式[J].中国科技投资,2015(7):24-28.

[9]陆文钦,王遥.明确界定绿色债券项目[J].中国金融,2016(6):54-55.

[10]张成.绿色债券:再生资源行业融资新途径[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6(3):13-14.

第8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国务院: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据中国政府网2月22日消息,国务院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

 

《意见》提出,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

 

《意见》强调,要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

 

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此外,《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目标。要求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上述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和战略性,也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下一步还将深化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政策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既要设定高标准形成倒逼的动力机制,还要增强形成发展自主意识的能动机制建设。通过形成绿色发展的共同意识和绿色标准,倒逼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实现供给和需求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谈能源产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第9篇:绿色金融产业研究报告范文

[关键词]绿色金融;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5)01-0107-03

[作者简介]于岩熙(1988-),男,黑龙江哈尔滨人,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政策;王吉恒(1964-),男,山东沾化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财政与金融。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社科项目“基于金融模块化构建黑龙江省金融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4B074。目前,从经济发展现状来看,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倡导节能减排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在此背景下,绿色金融应运而生。绿色金融来源于绿色文明(王军华,2000)。自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被提出以来,绿色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人们对传统金融发展模式的思考,国内外专家、学者经过深入研究形成共识:绿色金融是推动低碳经济的重要工具,也是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途径。绿色金融是国外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中国化。

一、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理论

(一)绿色金融

1概念及内涵

绿色金融(green finance),也称为环境金融(environmental finance),这一概念最早源于《金融业关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声明》(UNEPFI,1997),引申为低碳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自己的一项政策,通过金融业务活动与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强化节能减排有机结合起来,以确保能源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高建良,2009)。绿色金融运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以及生态保险的方式,为合理利用能源、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服务,是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的金融业务,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以达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为目的(王顺庆,2010)。

2功能与特点

绿色金融具有融资服务、中介的基本功能;具有合理配置资源的核心功能和调节经济结构、规避风险的市场功能;具有风险交易、信息传达、消费引导、区域协调、财富分配的金融衍生功能。绿色金融的特点是注重人类社会生存环境的利益,将生态因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算体系;关注环保产业、生态产业等长远利益。

(二)可持续发展理论

1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其核心思想是以牺牲最小的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最大的经济发展(马传栋,2002)。

2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会上提出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制定了2000年乃至下半个世纪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策;1992年,在巴西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国家首脑大会,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全球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

3可持续发展理论在金融业的实践

可持续发展追求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其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经济、生态、自然、环境、资源和生产等方面,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国外对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自身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强调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倡导银行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国外金融业将企业竞争力和改善环境联系在一起。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联合国环境署发表了《银行界关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有100个机构和团体签了字,由此创立了金融自律组织(UNEPFI),该组织从实践和理论上不断探讨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国际金融公司联合荷兰银行于2002年10月在伦敦召开“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会议,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及西德意志银行等九家银行参会。会议制定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项目融资指南”(即赤道原则),规定金融机构有义务对融资项目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问题进行审核调查。金融机构在提供融资前,要求项目发起人提交对社会和环境负责任的证明。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实行了“赤道原则”,其业务范围扩展到全球100多个国家,在全球项目融资市场上的份额达到85%以上。

二、绿色金融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商业银行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特殊商品――货币和货币资本,提供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相关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具有调节经济的特殊功能:通过信用中介活动来调节社会不同行业的资金流动。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作为资金融通的枢纽,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促进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社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推行绿色金融,重视环境问题,为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发展机遇。商业银行通过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品,可减少有害物资的排放,从而减少商业银行自身的运营成本;商业银行推行绿色金融,承担社会责任,对影响环保的项目不予贷款,能够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环境风险为商业银行扩大了产品经营范围,减排费用、环境友好技术的投资需求等为商业银行提供了融资机会;通过提供绿色投资产品,可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在资金融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6年第一家交通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兴起,实现了由单一银行垄断体制向以中央银行、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多种金融体制的过渡。四大国有银行通过完成股份制改革,已形成了全方位的商业银行发展模式。

(一)我国商业银行对“赤道原则”的践行

在“赤道原则”的指导下,我国商业银行用具体行动来践行绿色金融宗旨。2007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大型银行共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10634亿元,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贷款3878亿元,节能减排技改贷款20941亿元,收回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企业贷款3934亿元。中国工商银行提出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议的意见》,建立了信贷的“环保一票否决制”;中国建设银行组建了“赤道原则”研究团队,推进信贷政策与国际行业“赤道原则”接轨;中国农业银行推出了以CDM机制项下“经核证的减排量”收入为质押的节能减排融资;浦东发展银行推出了《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深圳发展银行和中国银行开展了挂钩海外碳排放权期货价格的金融理财产品服务;兴业银行在经营理念、运行效率及公司治理方面显示出绿色金融发展的优势,成为我国唯一的“赤道银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作为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传统的金融活动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而忽略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加上商业银行内部对绿色金融的规律和知识掌握不足,绿色金融服务工具和人才相对缺乏;绿色金融具有公共品属性,绿色金融创新性强,风险相对比较高;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扶植和激励措施不够完善等,致使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对资源、环境、生态因素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是没有形成完善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在金融产品创新及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较高的风险,影响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主动性;二是缺乏有效的绿色信贷信息供享机制。缺少政府、银行和企业的合作交流机制,主要表现为相关环保部门信息、技术标准化信息、产业政策信息沟通交流渠道不畅通;金融制度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同步,风险防范能力有限;三是创新能力不足。由于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创新能力有限,对于科技含量较高、建设周期较长、风险较大的项目,传统的金融产品无法满足其有效的需求。

四、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府相关政策和机制

绿色金融具有政策金融性质,需要政策引导,因此应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商业银行只有依据国家有关发展绿

色经济的政策和制度,才能有效地制订自身的绿色金融服务操作规程和工作细则;建立政府监管机制,政府部门通过绿色金融对企业实施监管,使绿色金融成为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约束力量;建立企业信息平台、环保信用信息数据库及银行和企业的借贷信用体系,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项目投融资专家评估系统,绿色金融项目目前处于探索和创新阶段,风险管理难度较大,通过评估系统来规避投资风险。

(二)建立建全银行内部治理机制

一是商业银行在建立内部治理机制中,融入绿色金融的理念,将绿色金融作为考核投资项目的重要指标。不仅在资金供给上要向实体经济倾斜,而且要实现资源配置的社会效应;二是商业银行应当在“赤道原则”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在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活动中,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确保在融资过程中资金的安全。

(三)大力建设低碳银行

商业银行应遵循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绿色发展的基本要求,将绿色金融作为银行自身发展的特殊运作方式,将社会责任与银行核心业务高度契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碳金融为商业银行促进经营转型带来巨大商机,包括低碳产业项目的投融资,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等。要加强“低碳银行”的基本建设,从人才培养入手,借鉴国外环境风险评估和管理经验,培养专业化、高素质的团队;科学设置机构,完善系统配置和网络建设等。浦发银行2011年率先提出打造中国金融业“低碳银行”的目标,倡导环保经营方式,号召全员将节能环保理念融入工作中去,探索低碳银行建设经营模式转型路径,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参考文献]

[1]杜莉,张鑫绿色金融、社会责任与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选择[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5)

[2]朱惠低碳经济发展与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支持[J] 现代金融,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