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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减排的含义精选(九篇)

低碳减排的含义

第1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低碳建筑;障碍;对策

在人类活动日趋多样化的今天,人们居住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存的条件既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也出现了让人担忧的变化,其中气候的变化就是让人最担忧的一种恶性变化。当前气候的变化,给人类社会正常的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威胁,是当前世界范围内各国人民共同关心的问题。为了使人类避免由于全球气候的持续变暖带来的严重威胁,世界各国都积极参加相关的应对气候变化的会议并签署相关的承诺。目前最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是在2009年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大会上签署的到2020年实现各国的减排目标。对于我国而言,目前正在大范围的实施二氧化碳减排和降低温室效应的对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温室效应对我们生存环境带来的影响,是低碳建筑概念被提出并被付诸行动的主要动力。从当前的形势来看,低碳建筑的发展在我国还存在许多障碍因素,需要我们积极采取对策予以解决,进而促进低碳建筑在我国大范围的应用并推广,为实现我国的节能减排目标,降低气候变暖对我们带来的威胁而做出一定贡献。

一、低碳建筑的涵义

低碳,顾名思义是指含碳量较低的物质。在科学界,低碳所指的是那些含碳量较低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而低碳建筑则是低碳技术与建筑工艺结合之后产生的新词汇,对于低碳建筑,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的释义。当前,在我国对于低碳建筑的定义主要是认为低碳建筑与绿色建筑的内涵和目标基本一致,但是二者的切入点、侧重点和技术方向都有所不同,低碳建筑主要是为了响应节能减排,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这一主题。我国的低碳建筑要求在整个建筑建设和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内,制造建筑材料、设备,建筑的施工和建筑物的使用过程尽量少的使用化石原料,减少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及思考,从建筑生命周期出发提出低碳建筑的涵义为:低碳建筑是一类要求建筑产品从设计到建造全过程,充分贯彻利用清洁能源的思想,用以解决整个建筑自身的能源和资源的需求,同时,建筑内产生的废弃物也要参与到建筑的资源能源循环过程,减少能源的消耗。

二、低碳建筑发展的障碍因素

目前,低碳建筑在国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就,在我国,低碳建筑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要想大面积的推广低碳建筑,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需要相关从业者付出艰辛的努力。依据当前我国低碳建筑发展的状况分析,我国发展低碳建筑的障碍因素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社会参与意识问题

低碳建筑要想取得发展,必须意识先行。这需要我们建筑行业的相关从业者对低碳建筑有一个好的认识,能够深刻理解发展低碳建筑的意义。然而,现阶段低碳建筑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并未在社会上进行良好的推广与普及,社会人士对低碳建筑还没有进行深入和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社会公众心理对低碳建筑没有形成良好的意识,在生产生活方式上并没有改变原有的高消耗高能耗的方式,阻碍了低碳建筑在我国的推广。

(二)政策与机制问题

当期,低碳建筑在我国的发展还只是刚刚步入正轨,国家在政策与机制方面,对低碳建筑还未有很好的涉及。目前,各地政府制定的节能减排措施,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国油少、气少、煤多导致能源消耗过度依赖煤的多污染的局面,而对于低碳建筑的发展,政府并未制定有关政策,对一些建筑能源消耗量大的单位也并没有采取强制性的减排措施,更缺少低碳建筑的激励性政策,导致许多企业不愿主动降耗来减少碳排放,也导致低碳建筑在我国并没有能够取得足够的政策支持。国家相关政策的缺失和机制的不健全,导致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三)低碳技术问题

建筑工程作为一项技术水平要求高的工程,在其中广泛的应用低碳理念,需要有较强的低碳技术做支撑,但是,当前我国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还未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科研技术能力水平有限,发展低碳建筑所需的低碳技术较低,使我国低碳建筑的发展受到了较为严重的制约。虽然发达国家早已进行了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也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成果,但是,他们担心再向我国提供低碳技术之后,会影响他们的技术的竞争力,因此,低碳技术一直对我国都是封锁状态。低碳技术的缺失,是阻碍我国低碳建筑发展的核心因素。

三、发展低碳建筑的对策

为了促进低碳建筑在我国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积极减少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笔者结合相关调研及自身思考分析,提出如下发展低碳建筑的对策。

(一)发展低碳建筑,须意识先行和全社会参与

发展低碳建筑,需要发挥好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三方面的作用,提高他们的低碳认识,让他们认识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及控制环境污染等需要每个组织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因此,政府应加强气候变化的危害教育和发展低碳建筑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发展低碳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与机制

政府应积极研究低碳建筑发展的趋势和优势,尽早制定相关政策和机制,鼓励低碳建筑的建设,从行政方式、审批环节等方面促进低碳建筑的尽快建设,以形成良好的社会认识,使人们都能积极响应低碳建筑的建设,进而促进低碳建筑的建设和推广。

(三)投入资金、物力和人力进行低碳技术科研攻关

在发展低碳建筑过程中,没有有效的低碳技术,其他都属于纸上谈兵。因此,政府应起主导作用,积极的投入大量的资金、物力和人力进行低碳技术的科研攻关,对低碳建筑建设和应用过程中的核心技术要形成完整的技术链,保证低碳建筑在我国能够持续建设和发展。

总结: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积极研究低碳技术,大力推广低碳建筑的建设与应用,其意义重大。在当前低碳概念已经开始受到人们重视的时候,我们应抓住这个机遇积极的发展低碳建筑,在我国形成良好的低碳意识,促进我国环境气候的改善,造福于民。

参考文献:

[1]柳云状.中国发展低碳建筑的障碍因素及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2010.

[2]曹小琳,柳云状.我国发展低碳建筑的障碍因素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10,03:115-117.

[3]刘翠翠.发展低碳建筑的政策完善研究[D].湖南大学,2011.

第2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关键字:低碳会计;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要素

“低碳经济”最早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出现。低碳经济的发展会对企业经济活动和内容产生影响,在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很好地利用这一经济形势,能很大程度地提升公司本身竞争优势、市场份额及其利润各方面,如此一来,为了保证碳数据的质量,碳会计则为基础。碳会计最早是在2008年,由Stewart Jones教授提出的,他将碳排放、交易及鉴证等的会计问题称之为碳排放及碳固会计,即碳会计(Carbon Accounting),随着低碳经济的风靡,随即出现了低碳会计。结合现代会计的含义,对低碳会计定义为一门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履行低碳责任,节能减排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会计科学。其作用在于考核企业自然资源利用率,企业自然资本效率和披露社会效益,其目的是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实现企业绿色利润最大化。与传统会计体系相比,低碳经济下的企业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要素的确认,会计报告及其披露均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一、低碳经济下的会计目标

从低碳经济下会计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看,低碳会计的目标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本目标,即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利用会计手段,促使会计主体通过技术创新、能源开发等各种手段进行低消耗、低排放生产,在生产中要自觉地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并积极治理污染,降低环境污染,最终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的指标要求,并发展生态经济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第二层次是具体目标,即充分披露有关会计信息,满足决策的需要。如提供与碳会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相关的会计信息,即披露环境资源流存量、资源资产的分布和变化;了解环境资源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了解环境投资金额、投资管理情况;了解环境费用支出金额及其具体用途等。使得政府能及时了解企业在环境保护,资源减耗方面的执行情况;使投资人、债权人和企业管理层能够充分了解企业低碳会计实施情况,为他们提供有用的决策依据。

二、低碳经济下的会计假设

(一)会计主体。

低碳会计下的会计主体假设既要秉承传统会计假设,又要赋予新的内涵,所以低碳经济下会计主体假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企业核算时,将环境资源的价值消耗,环境资金,企业内部的资源消耗,污染事项,等都考虑在内;另一方面,从全球的角度而言,环境问题是共同关注的话题,所以也要充分考虑本会计主体同整个社会及其他会计主体关于环境问题的联系,从宏观层面把握环境问题。

(二)持续经营。

传统会计中,该假设认为企业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进行会计核算,但企业走上低碳道路,最重要的就是要减少碳排放量,维持生态平衡,节约资源,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的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假设是低碳会计构建的基本前提和根本性约束。

(三)会计分期。

将一个企业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平均划分为连续的期间,称作会计期间。在低碳经济下,会计也需要分期,但要不仅要涉及到传统的会计周期,还要考虑到企业污染治理周期,而且许多降低污染,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支出很难正确分摊得到各个收益期中。所以说对低碳会计而言,环境保护收益期的确认和计量将会是会计分期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计量假设。

货币是主要的会计计量单位,但是对于低碳经济下的会计核算有的可以用货币计量,有的却不能用货币计量的。

例如涉及到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由于存在一个范围和年限问题,很难用货币来衡量。这就要求会计计量的形式多样化,不仅仅包括货币计量模式,同时应该包括实物计量模式,劳动计量模式等非货币模式。对于企业的碳排放量,应当设定碳单元,用以计量企业的减排量。并且对每一碳单元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情况,核定每一碳单元的价格,从而可以将企业的碳排放量纳入企业的利润表中进行计量。但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量化到报表中,这就导致企业业务很难用统一的计量单位来计量,就必须提供财务报表之外的低碳经济对环境的会计报表,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充分性和各会计要素的可比性。

三、低碳经济下的会计要素确认

企业业务范围内与低碳经济行为相关的项目应当相应地计量并计入六大会计要素中,结合传统会计的定义,对低碳经济下的会计要素做如下定义:

低碳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由企业所拥有或控制,预期能为企业提供低碳处理和环境保护的资产。其主要内容为:为进行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处理污染而购置的专门设备或者兴建的场所;为低碳生产购置的日常材料或低值易耗品;为低碳治理和保护而专门购入的专利技术等。

低碳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且与低碳生产相关的现时义务。其主要内容为:为进行低碳生产,清洁能源利用而发生的长、短期借款、应付的资源环保税费、治理环境发生的应付账款等。

低碳权益指企业所拥有的清洁能源、治理资本、接受的环保投资或捐赠、节能环保基金等。

低碳收入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可直接归集于节能减排、能源节约所形成的非主营业务收入、低碳环保奖励等。

低碳成本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为节能减排、低碳生产而发生的支出。如低碳生产而形成的工、料耗费;环境保护治理费用、补偿费用,低碳设备的折旧费用等。

低碳利润指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低碳收入扣除低碳成本、税金后的净额,反映企业低碳效益。

四、低碳经济下的财务报告与披露

会计信息的披露通常包括两种形式,财务报告和单独报告。低碳经济下的会计信息披露也不外乎这两种形式:

一是在传统会计报表中增列低碳会计项目,将能够以货币形式量化的低碳信息反映在会计报表中,反映在相应的科目中,并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形式体现出来。对于一些无法以货币形式量化的信息,则在附注中增加低碳会计信息,如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存货-碳含量,在损益表中单独列示碳消耗费用,像低碳项目、产品含碳量等信息也可在附注中列报。在附注中,还可以用财务评价指标来披露低碳信息。

二是单独报告,即提供单独的低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信息。对于无法量化的项目可以编制单独的“低碳情况说明书”。可以采用数量、文字、图形和技术指标结合的方式;既简便又容易操作更直观地企业的低碳信息。这种方式既能更好的反映企业诸如能源消耗强度,污染治理支出,环境保护措施等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同时还能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综上所述,我国要实现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应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低碳会计体系。将低碳经济用合适准确的会计语言表达出来,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窦春志.加强绿色会计发展助力低碳经济发展[J].今日科苑,2010(10)

[2]强殿英,文桂江.构建企业低碳会计体系的思考[J].会计之友(上旬刊),2010(08)

第3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 碳排放成本; 成本内部化; 成本核算

一、引言

二氧化碳排放带来的气候变化给世界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问题。而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在构建低碳经济体系的过程中也应该发挥其反映和监督的作用,但是我国当前的会计核算体系中没有纳入碳排放的核算,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没有反映在企业的成本中,导致企业缺乏减排的动力。国内外很多学者已经开始关注低碳经济对会计体系的影响,但目前仍然缺乏统一的认识,且多数研究只是停留在宏观政策层面,并没有提出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本文尝试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碳排放纳入到成本核算体系,旨在把碳排放造成的外部效应内部化。

二、碳排放成本内部化理论

(一)环境成本与碳排放成本

研究碳排放成本首先要理解环境成本。环境成本即商品开采、使用、生产、运输以及回收过程中为解决和补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需的费用之和。环境成本按成本的负担者与成本的产生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外部成本和内部成本。外部成本指的是成本的产生与某一主体对环境的影响有关,但却造成成本主体或获得利益以外的主体承担的成本。外部成本减少了经济的总体效益,但在传统的会计领域是不反映的。内部成本是在造成成本的主体里进行会计反映的成本。根据环境成本的定义,本文研究的碳排放成本是指企业在采购、生产、存储、销售等经营过程中为解决和补偿碳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需的费用之和。从这个意义上说,碳排放成本是环境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碳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所产生的影响是面向社会的,是由成本主体或获得利益以外的主体承担的,因此碳排放成本属于外部成本。

(二)碳排放成本内部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所谓的碳排放成本内部化是指对碳排放成本进行估价并将它们内化到生产和消费商品与服务的成本中,从而体现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消除其外部性。在构建低碳经济体系中,碳排放成本内部化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许多碳消耗行为,这些行为往往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在目前的会计体系中,没有对这种行为进行恰当的反映。也就是说市场主体行为对环境资源的不利影响往往由该行为主体以外的第三方承担,而未将这些影响计入市场交易成本与价格之中,污染者获得了私人利益,治理环境所需的费用却由全社会共同承担,造成了收入与支出的不对等,这就是碳排放的外部效应。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碳排放成本外部化造成了产品价格的扭曲和市场的失灵。由于企业把环境治理成本转嫁给了社会,不需要独自承担碳排放后果,因此缺乏减少碳排放的动因。而消费者消费低碳产品和高碳产品在价格上没有区别,因此缺乏购买低碳产品的动因。要倡导全社会减少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绿色社会,就必须解决碳排放成本的“外部效应”。成本内部化作为公认的纠正市场失灵的较好手段,已经被政策制定者和环境学家广泛接受。

2.可行性

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之一是货币计量。要把碳排放成本纳入到会计核算体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把环境当成一项资产合理定价。目前人们对“环境是一种资源”的认识已经达成共识,既然是资源,就应当具有价格。直接对环境进行定价存在一定困难,由于碳排放对环境造成危害,其实是对环境资源的一种消耗,所以在低碳经济下可以对单位碳排放量进行定价。定价时以治理一定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所造成的环境危害所需的成本为主要依据。事实上,自2005年以来,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国际碳交易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各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使得以碳减排为商品的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逐渐形成,减排额成为投资界的热门商品。所谓碳交易是指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碳交易的本质是希望尝试建立一种市场机制,有效地调节温室气体在全球的排放总量。我国碳排放的定价可以在借鉴国际碳交易的定价基础上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三、碳排放成本内部化理论下的成本核算方法

为了单独核算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碳排放,企业应在“生产成本”下设置“碳含量”和“碳消耗”等科目,另外还需新开设“应付碳消耗费”账户。“应付碳消耗费”属于负债类科目,企业通过“应付碳消耗费”科目,总括反映企业因碳消耗而产生的负债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碳消耗费用,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碳消耗费用,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碳消耗费用,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碳消耗费用。

考虑到“应付碳消耗费”的支出不能重复,因此只需在产业链的上游企业如煤炭企业使用该科目,这样就能实现把碳消耗计入产品成本的目的。下面以煤炭企业为上游企业举一例说明:

一方面煤炭企业应在“生产成本”下设“碳含量”明细科目,对其产品的含碳量进行测定,并按照一定方法将这种碳含量以生产成本的形式在会计账面上予以记录。换句话说,企业除了把传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记入生产成本外,还需把碳含量计入生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所属的产品成本明细账“碳含量”,贷记“应付碳消耗费”。另一方面,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碳素燃料消耗量、碳排放量的反映,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碳消耗,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所属的产品成本明细账“碳消耗”,贷记“应付碳消耗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碳消耗应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所属的产品成本明细账“碳消耗”,贷记“应付碳消耗费”。对于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产品但是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碳消耗,应借记“制造费用”,贷记“应付碳消耗费”。对于企业在日常管理或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碳消耗,应视具体情况计入期间费用,贷记“应付碳消耗费”。

经过以上核算程序,煤炭企业的会计账面已经反映了碳排放成本。下游企业从煤炭企业购买产品作为燃料和动力或进一步加工为新的产品,这一过程如图1所示:

由图1可见,根据碳的消耗过程,碳排放成本的流转分为两条主线:一是碳排放成本包含在煤炭企业的产品1的成本中,产品1作为一般制造企业的燃料或者原材料构成了产品2,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形成了最终产品,在这一过程碳排放成本始终在各企业之间流转,直至最终由消费者消费,消费者承担了碳排放成本。第二条主线是制造企业将产品1用于日常管理,其成本不能归属于某一产品,因此作为企业的期间费用处理,企业承担了这一部分碳排放成本。

总之,“应付碳消耗费”最终进入了产品成本或者企业的期间费用,实现了外部成本的内部化,也符合“排污者付费的原则”。对于进入产品成本的那一部分碳消耗,最终是由该产品的消费者负担的,这就有利于刺激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而对于进入期间费用的那一部分碳消耗则是由企业自身承担的,有利于刺激企业减少碳消耗。从另一个角度看,对企业来说碳消耗进入产品成本,使得产品成本提高,这种成本的提高必然会使该产品丧失一部分市场,从而给企业带来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降低碳消耗的激励。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应尽量购买低碳材料和低碳能源。

由于碳排放对环境造成危害,其受害人的范围不易辨别,因此,“应付碳消耗费”最终由上游企业支付给环境保护机构,由环境保护机构统一利用以治理碳排放过量造成的环境破坏。此时企业借记“应付碳消耗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四、结束语

本文从构建低碳经济的视角,考虑碳排放的外部效应对环境的危害,从理论上分析了碳排放成本内部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企业设置“应付碳消耗费”一级科目,在“生产成本”下设“碳排放”、“碳消耗”等明细科目,并对低碳经济下碳排放成本核算问题作了初步的探讨,以期解决目前企业成本没有反映碳消耗的问题,对企业和个人节能减排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也希望能够推动相关会计准则的尽快出台。

【参考文献】

[1] 侯晓红,林爱梅.成本会计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312-319.

[2] 王岩,李武.低碳经济研究综述[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2(3):27-32.

[3] 唐志.环境成本内部化实现途径探讨[J].改革与创新,2010,26(2):42-44.

第4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低碳;能源;战略

对中国而言,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发展阶段、发展方式及资源享赋等产生了很强的锁定效应,要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国际潮流,必须从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等多个层面努力,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低碳经济道路上健康发展。

一、低碳能源战略内涵

碳是指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排放到大气中温室气体所含的碳,其排放直接影响全球气候变化,涉及人类的长远利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是能源,而不是碳[1]。不同的能源形式或单位热值所含碳的数量相去甚远。化石能源含碳量最高,通过燃烧而释放出来。但煤、石油和天然气三种化石能源的碳密度也存在差异。煤的含碳量最高,油次之,天然气最小。因此,尽管石油和天然气的燃烧也放出二氧化碳,但是相对于煤炭来讲,石油和天然气就属于低碳能源。低碳能源相对于传统能源,具有污染少、储量大的特点,对于解决当今世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特别是化石能源)枯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低碳能源战略思路

1.低碳的电力。低碳的电力生产主要有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与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

2.低碳的液体燃料。低碳的液体燃料有醇基燃料、二甲醚、生物质柴油、二氧化碳合成燃料。上述所列低碳的液体燃料,其本身含碳量与石油炼制的液体燃料含碳量差别不大,但其在燃料的生产与消费全过程中属于低碳排放。

3.低碳的气体燃料。低碳的气体燃料有沼气、生物质热解气。此外,煤层气、高炉煤气的综合有效利用也应纳入低碳的气体燃料,因为通过利用这类燃料气可节约化石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同时这类气体因直接向大气排放,具有更强的温室效应。

三、发展低碳能源战略目标与任务

2.对传统煤电进一步优化,高效清洁利用煤炭。我国煤电比重高,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与煤电优化对减少碳排放意义重大。煤电优化与高效利用的主要方向:以高效率、高参数、大容量的超临界发电技术装备为主力机组、淘汰低效的老小机组、发展煤炭联产技术;持续支持高效清洁利用技术,如煤炭加工技术、洁净燃烧技术;继续研发先进的能源转换技术,如富氧燃烧技术、煤拔头技术、煤炭多联产技术等。

第5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全球气候变暖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保护气候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为此,国际社会需要密切合作,及早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此背景下,贸易与气候变化的关系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贸易领域研究的前沿问题。

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包括欧盟在内的附录Ⅰ国家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须在第一个承诺期2008年~2012年内,将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削减5%。其他国家不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其中包括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以中国和印度等国家没有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为由,坚持不批准《京都议定书》,从而也不承担减排义务。作为执行气候政策的先行国家,欧盟各界纷纷呼吁政府对美国和中国等没有减排义务的国家的进口产品采取边境税收调节(Border Tax Adjustment),来避免竞争力损失,防止碳泄漏发生。后来美国也出现类似倡议。2007年12月美国参议院气候和公共委员会通过的《气候安全法案》提出边界碳调整(Border Carbon Adjustment)的补救性贸易保护措施,主要针对中国和印度的出口产品设计。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与安全议案》,该议案宣称,将从2020年起对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具体的措施将表现为对未达到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碳关税”的说法由此而来。

所谓“碳关税”,是指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

发达国家提出碳关税的主要目的,一是提高本国竞争力,维护经济霸权,削弱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的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受此轮金融危机重创,美国政府希望以绿色产业带动美国经济复苏,继续引领世界经济发展方向。提出严格的碳排放标准,对拥有世界先进减排技术的美国和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其在全球新一轮竞争中,在节能环保领域和新能源领域抢占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的制高点,遏制新兴国家的崛起。二是通过征收碳关税,维护其国家经济利益。征收碳关税可以不仅可以获得高额财政收入,减少贸易赤字,同时,美国通过对碳排放较高产品征收关税,将使该类产品进口量减少,导致该类产品国际市场价格降低,美国将能以更低价格进口,获得更大贸易利益。三是转嫁环境治理责任和成本。美国至今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美国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转嫁环境污染较高产业应承担的减排成本,同时通过提高减排标准迫使发展中国家向其购买先进减排技术,使发展中国家承担了减排成本和费用。四是碳关税的征收有利于美国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目前针对2013年后全球减排目标和减排机制正在进行国际谈判,将决定后京都时代的全球主导权。征收碳关税不仅将改变美国过去在全球减排方面的消极做法和国际形象,增强其国际谈判筹码,而且很可能会以“碳关税”为由要求我国对外承诺减排量。

二、“碳关税”的合法性

“碳关税”本质上属于碳税的边境税收调节。碳税作为环境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些发达国家已采取的碳减排措施。由于碳税政策会削弱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并可能导致国内生产的进口替代结果将是其他地区的排放量增加,因此,各国政府必须谨慎设计税收政策,既能不降低税收环保功效,又能维持国际竞争力的最有效的方式是在边境调整能源密集型货物的税收。边境税收调节包括对进口产品按照国内税率征收碳税,而对出口产品免除国内碳税以保持国际竞争力。

依据WTO规则,“碳关税”的合法性是不明确的。由于WTO法律区别产品税和过程税,即对最终产品的税和针对包含在产品生产中投入而征收的关税,产品税的征收是合法的,而过程税则需进一步区别。过程税包含在最终产品中仍保留物理成分的投入的征税和对未被融入最终产品的投入的征税。前者是符合WTO规则的。由于“碳关税”是针对未被融入最终产品的投入征收的,属于后者,“碳关税”是被禁止的。然而,至今尚无争端专家组裁决过针对诸如未被融入最终产品的能源的投入征税的合法性问题。

当然,根据GATT第20条,“碳关税”可能是合法的,该条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基于环境理由的贸易限制。这一贸易限制是实现环境目标所“必需”的。如果争端专家组认为“碳关税”的目的不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是弥补国内碳税的损失,那么“碳关税”就不是必需的。但如果专家组的认定正好相反,认定“碳关税”是必需的,则中国等国家就无法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反对美国“碳关税”的征收。因此探讨“碳关税”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研究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三、“碳关税”可能造成的影响

目前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商品不仅量大,而且集中于高能耗、高碳密集型产品,以2007年为例,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前十大商品集中于通讯和影视设备、纺织品和金属制品等,这些产品大多是高耗能、高二氧化碳强度而低附加值的产品,这十类产品占到中国对美出口的80%。如果中国在美国“碳关税”政策实施前未作出减排的承诺,中国对美国出口的高能耗产品将成为“碳关税”的课税对象,这必将加大这些产品的成本,减少其在美国市场的销量和份额;还将导致贸易转移,美国客户可能转向来自达到碳排放标准国家的供应商。

四、政策建议

中国对外应更积极的开展“环境外交”,加强同国际社会就“碳关税”等问题的沟通,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讨论和谈判,制定利于多赢的新规则。

对内则应降低出口产品碳含量,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这不仅是应对“碳关税”的权宜之计,对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十分有益的。具体来说,要根据产品所负载的能耗量和碳排放量,采取不同的对策。对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在取消出口退税的基础上继续采取限制措施,例如开征碳税。这样美国再征收“碳关税”就违背了WTO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原则。大宗贸易产品中有些产品虽不属于传统的高耗能产品,但它们的单位附加值的载能量非常高,如蓄电池、集装箱、电动机等。这些产品的出口不仅仅是带来额外的能耗,还会诱发上游高耗能产业产能的扩张。因此,对于这些产品的出口要采取适当的限制政策,以引导这些产业向高附加值和更为节能的方向发展,并同时促进其上游产业节能导向的实现。

第6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碳关税;碳税;隐含碳

   abstract:how about the relationship about carbon tariff and carbon tax,moreover,what effectwill the problem of embodied carbon in international trade give them.this essaywilldraw up some suggestions about them on the basis of scholar’s research and current situations.

    key words:carbon tarif;f carbon tax; hidden carbon

    一、“碳关税”出台的背景与争议 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 洁能源安全法案》(acesa),其第三篇减少全球变 暖污染是关于“碳关税”的专门条款,此举旨在降低 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的依赖.

    自此,“碳关税”这一课题迅速成为国际贸易热点.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 化碳排放关税.

    (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争议 发达国家推崇征收碳关税的原因有二,一是为 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二是为发展低碳能源技术,建立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低碳社会消费模式。而发展中 国家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此举是其在借环保之名 行贸易保护之实。理由是:发达国家采取“两头堵” 政策:一方面控制发展中国家对其急需的钢铁、煤 炭、石油等高碳产品的出口税,另一方面在其国内对 进口到本国的发展中国家生产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碳 关税。另外,美国至今尚未签署《京都议定书》,更 没有履行相关减排指标.

    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发达国 家要求以“总排放量”作为承担减排责任的基础,而 发展中国家则要求以“人均排放量、历史排放量”作 为基础。发达国家倡导“低碳经济模式”发展中国 家是支持的,但这种模式要从各国现有的科技水平、 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状况出发。比如我国在改革开 放后经济高速增长,成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但 在历史上,美国排放的温室气体最多,并且其人均排 放量是我国人均排放量的四倍以上[1]。此外,二氧 化碳的排放量不能仅仅以绝对量来衡量,更科学的 方法是要看能源消费弹性,即一国gdp增长速度和 能源消耗增长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

    (二)法律分析 1.碳关税征收虽有一定合理性但不合法。应该 承认的是碳关税的征收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但其合法性又如何呢?现实中,“碳关税”不仅与 wto的基本规则不符,也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 框架公约》(unfccc)所确立的“共同而有区别的 责任”原则。具体理由如下: (1)碳关税不是在针对 产品征税。其课税的客体,是“碳”,但其不是一项 可以进口的产品。(2)碳关税的征收违背“最惠国 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母国给予缔约国 的待遇不得低于任何第三国。但是,由于碳关税的 计量标准是碳的排放量,而每个产品由于其所用原 料、原料产地、加工技术均不同,都会造成碳的排放 量不一致,这就使同一类型的产品遭遇到不同的待 遇。(3)在关贸总协定中规定了“环境保护”例外条 款,即允许为了保护“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 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或者与“保护不可再生自然资 源”和“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和消费同时实 施”。碳关税的征收初衷是为了遏制温室气体排 放,缓解全球气温变暖,即是“为了保护人类、动物、 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但是gatt第20条第(b) 项的实施除了这个必需的目的性要求外,还需要符 合“必需”这一程度要求。那么征收碳关税是否满 足该条的“必需”呢?不论是在gatt时期还是在 wto时期,“最低贸易限制要求”一直是最基本的标 准,在此基础上又衍生出了“相称性考虑”标准[2].

    而征收碳关税是与该标准参照因素不相称的,因为 征收碳关税对世界贸易秩序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 并且其“碳减排”目标可以通过对本国产品直接征 收碳税实现.

    2.碳税征收的必要性。碳关税的征收存在瑕 疵,但气温变暖,环境恶化的警钟长鸣,对“碳”征税 不失为一种良策。法国、加拿大亦在酝酿相关政策.

    既然是势必发生的问题,我国就应寻求积极的对策.

    二、碳税征收标准之考量 (一)由谁纳税 对于纳税主体而言,问题的关键即是———向碳 密集产品的生产者征收,还是向消费者征收?按照 《京都议定书》的模式,由碳密集产品的生产者纳 税,就会造成“碳泄露”,即一国可以对能源密集型 或者碳排放密集型产品进行离岸制造和生产,以人 为达到本国的“碳减排”目的,但由于其他国家相关 产品的供应量增加,可能导致全球碳排放量的增长, 从而使得国际碳排放控制的努力无效,也就是“产 品隐含碳”问题。此问题可以从中美贸易中得以体 现,从1997年到2003年,中国高达10%左右的碳排 放量是由于为美国消费者生产高碳密集型产品所导 致的.

    为了有效解决国际贸易中的“碳泄露”问题,清 晰明了的展现各国实际消费的“碳”排放权,由“最 终消费者”纳税的模式便应运而生,在此种模式下, 碳排放计算目前有三种方法: (1)全程分析法。此 种分析方法是指在评价一类货物的全部生命阶段中 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包括原料的开采及提取,货物的 生产制造、运输及销售、使用和维修、回收利用、最终 的处置。(2)碳足迹。2009年6月4日,《商品和服 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pas 2050:2008)及使用指南》中文版,在pas 2050: 2008中将产品碳足迹定义为是一个用来描述特定 活动或实体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土地公 顷”作为单位,计算人类生产生活直接和间接占用 的碳排放权的面积。其可以用来分析以下四类数 据:一是关于所拥有的资源与已消耗的对比的数据; 二是特定人群对外来资源的依靠程度的数据;三是 特定团体自我解决自身废物的处理能力数据;四是 自然的生产能力与特定人群对资源的需求度的对比 数据。(3)hybird全程分析法。tery在2008年研发 了hybird全程分析法,此法可用于对类似于个人消 费的产品碳排放评价。此法是一个从下而上的过 程,要对所需数据进行现场收集再在此基础上计算 隐含碳的相关数据.

    (二)课税基础是什么 在气候变化的议题之下,利用碳或者二氧化碳 作为课税基础是较为合理的,因为它可以直接与环 境问题联系在一起。但是其具体的征收范围到底多 大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第一种类型是“碳排放 税”,即征“在国家内耗费的能源”,只对燃料征税, 不对耗费碳燃料所生产的产品征税。第二种类型税 收是“碳消费税”。这种方式将对卖到家庭中消费 的能源或者生产产品,也对耗费碳燃料所生产的产 品征税.

    这两类课税基础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对待在国 际贸易流通中对产品的态度。根据各自定义,碳消 费税的课税对象包括在外国生产本国消费的产品; 碳排放税是只对在本国消耗的能源征税不包括国际 贸易中的产品流通。在碳消费税的税收系统中,生 产过程中释放温室气体的进口产品将被征税以至于 国内的类似领域的生产将不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 位.

    三、中国之对策 (一)碳税征收建议 我国是碳密集能源消费大国,通过开征碳税使 此类能源和产品价格上扬,促使消费者使用低碳产 品或清洁能源,进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可以表 明我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但是,我国目前的税 制体制中已有能源税、消费税和环境税,这就引发出 第一个问题,即我国是在此三种税制外另立门户,还 是对其加以改革.

    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背景,应对环境税进行改 革。因为,能源税和碳税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税收,二 者的计税标准和征收目的是完全不同的。碳税的征 收依据是含碳产品的碳排放量而不是能源的数量, 目的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而能源税则没有此设 置初衷.

    第二个问题即是纳税主体为谁,我国《环境法》 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但是,具体到碳税,这一 原则是否合理呢?笔者认为,应该由最终消费者纳 税而不是生产者。理由有二: (1)市场

讲求供需平 衡,只要对消费者征收碳税,消费者在价格的导引下 便会放弃对该类产品的购买,进而使生产者进行技 术革新,减少产品含碳量,同时加强消费者的绿色环 保理念; (2)国际贸易中存在“碳泄露”问题,发达国 家将大量的碳排放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我国,但这些 真正的消费者并不在我国境内,为了使这些产业在 国际贸易竞争中处于公平地位,纳税人应该是外国 的消费者而非生产者.

    此外,如何对碳税收入再分配也是一个不可避 免的问题,是专款专用还是与其他税收收入一起由 国家财政机构统筹分配,笔者建议专款专用,主要原 因在于当前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紧迫性,为了全方 位的减少碳排放,我们还应从根源上治理,建立类似 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绿色基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新 技术的研发,绿色植物的栽培,以及碳密集产品的回 收利用上.

    (二)发展低碳经济 1.确立产品“低碳标签”制度,建立“低碳产品 认证”体系。鉴于产品标签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在 每一产品的标签上标明各个产品的碳排量,一方面 可以为发展“低碳消费”提供平台,另一方面也会对 生产商开展“低碳生产”加以监督。另外,建立低碳 产品认证体系也是必不可少的[3],目前社会大众对 什么是“低碳产品”还是很模糊的,需要政府指引, 同时低碳产品认证体系的建立会加快我国产业升 级,尽快实现碳减排目标.

    2.低碳绿色理念法律化。“态度决定一切”,低 碳经济模式的顺利构建不仅需要制度的保障,政策 的支撑,更加需要理念的指引。为此,一要在全国范 围内大力宣传“低碳消费”“绿色消费”的环保积极 作用,转变传统家庭消费观念;二要在政府采购层 面、企事业运作层面真切的将“低碳”“绿色”“节 能”作为指向标,发展低碳产业、低碳贸易、低碳技 术、低碳消费成为社会考核指标;三要通过修宪或修 改环保法,将“低碳”环保理念法律化,法律的权威 性和执行性能更好的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运行.

    (三)鼓励我国制造业走出国门,跨国投资 虽然internet使人与人的交流变的方便快捷, 偌大的地球被世人亲切的称为“地球村”,但是商品 与消费者的距离并没有因为internet的出现而缩 小,距离依然如故,西方学者称之为“food miles”.

    正是因为foodmiles的存在,就离不开运输,而货物 在运输过程中就造成了大量的碳排放,因为绝大多 数的交通工具的动力来源依然是高碳密集型的化石 燃料。同时,国际贸易中我国在产品隐含碳这一问 题上的弱势,也可以在我国制造业走出国门之后大 大缓解,不会因为外国对我国征收碳关税而使该行 业在国际竞争中淘汰.

第7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摘 要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剧,低碳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而碳税作为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手段,在推动经济低碳化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在国外碳税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而提出了我国碳税税制要素方面的设计与构想,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低碳经济 碳税 制度设计

随着2009年12月份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的召开,低碳减排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努力发展的方向。在新的低碳经济形势下,是否开征碳税在我国也引起了激烈讨论与思考。目前,像芬兰、丹麦、英国等一些国家已经开征了碳税,这对减少碳排放和保护环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国际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新的经济形势下我国需要开征碳税从而达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目的。

一、碳税的基本概况

碳税是二氧化碳排放税的简称,它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保护环境为目的,对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种税。简言之,就是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一种环境税。碳税与能源税以及硫税、氮税、污水税等税种共同构成了环保税体系。

碳税的开征是与二氧化碳排放量日益增长和全球气候变暖的严峻形势分不开的。它是一种主要以减排为开征目的的环境税,是在世界各国认识到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已经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对全球气候以及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后提出的一种调节税。它能够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有利于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研发节能减排的新技术,加速淘汰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工艺,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同时,它也有利于能源结构的调整,征收碳税,意味着煤炭、石油等一些不可再生资源的价格上涨,加重了使用者的负担成本,导致了该类能源需求量下降。不可否认,碳税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解决能源问题的有效手段。它的开征,在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同时也间接促进了能源的节约使用。

二、碳税的国际实践

作为一种新型环境税,碳税虽然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但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中得到了有效利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芬兰是最早开征碳税的国家,1990年芬兰为了减少碳的排放、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开征了碳税。效果显著,在1990年―1998年,因为碳税芬兰有效减少7%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的工作。瑞典、挪威是在1991年引入碳税,刚开始只对汽油、天然气、矿物质等征收二氧化碳税。据资料记载,1990年―2006年,瑞典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下降了9%,同期GDP却增长了44%。丹麦在1992年开始对企业和家庭同时开征碳税,在碳税税收政策上进行了一些改善调整,相关评估表明,在征收碳税的这些年,丹麦减少了3.8%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即230万吨二氧化碳。英国、法国也于2001年纷纷开征碳税。欧盟各成员国根据各自的情况实施了不同的碳税制度,1990―2000年间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3.5%,取得了较好效果,实现了减排目标。

通过以上的数据资料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实施碳税税收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我们国家开征碳税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些国家在开征碳税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税制设计标准,而是按照各个国家的不同国情比如能源利用情况、资源耗用、经济实力、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等综合考虑从而设计出符合自己国情的税收制度。我国在碳税税制结构设计上可以借鉴国外实践经验,根据我国特殊的国情,制定出一个适应于发展中国家的碳税制度。

三、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减排的国际压力需要我们开征碳税

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号召世界各国发展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为保护环境做出贡献。全球气候变暖形势严峻,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作为一个世界上少数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国,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一直很高。在2007年左右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目前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约为70亿吨,这是一个巨额的数字。我国一直提倡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承诺到2020年把碳排放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45%,减排的国际压力巨大,能否实现减排的目标,兑现我们的承诺,体现我国在国际社会中举足轻重的大国形象,需要实行一项强有力的经济措施。而开征碳税可以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实现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在减排的国际压力下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

2.开征碳税有利于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经济方式的转变

我国一直是以煤炭、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式依然是以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为主,能源紧缺、环境恶化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国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节能减排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开征碳税使得像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和其他一些高耗能产品的价格上升,导致消费需求降低,进而减少这类产品的消费量,一方面促使企业开发清洁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自主创新,研究节能减排技术,从而促进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有效地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减排目标。

3.开征碳税是与其他节能减排方式相结合、保护环境的需要

我国在2009年进行了燃油税费改革,2010年进行了资源税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正在计划推出环境税,而开征碳税是完善环境税税制的需要。从燃油税的效应扩大到煤炭等能源行业,推出资源税,在此基础上开征碳税,将碳税纳入税制改革的整体框架中,与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以及碳汇、能效标准等其他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资源环境税种相结合,相互协调,真正形成合力,发挥减排作用,建立一个完善的环保体系,推进税制的绿化,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可行性

1.国外碳税成功实践的经验借鉴

像芬兰、荷兰、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碳税的成功实践,为我国开征碳税提供一个范例。我国可以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根据我国特殊的国情,综合考虑征管水平、纳税人负担能力、资源情况等相关因素制定一个适合的碳税制度,我国二氧化碳减排技术水平较低,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发达国家技工技术援助和支持,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解决全球气候问题而努力。

2.政策上的有力支持

我国一直提倡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这些政策有力地支持着碳税的开征,使我国碳税开征的可行性提高。

3.技术上易于操作

我国燃油税、资源税的成功改革为开征碳税提供了经验借鉴。碳税的征收可比照资源税的征管办法在化石燃料进入经济循环的使用环节征收,实行扣缴义务人抵扣制度。碳税的计征可依据碳排放量的高低采用累进税率,税基是碳的排放量,各能源的含碳量是固定的,可据此计算出税基,得出应纳税额,技术操作可行性较高。

四、税制设计与构想

(一)课税对象

碳税征收的目的主要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所以课税对象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考虑到二氧化碳排放是由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这就给测量技术带来了一定难度。可以适当考虑将产生二氧化碳的化石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的含碳量作为课税对象,与现阶段的测量设备配套实施,在技术操作上是可行的,待测量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直接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作为课税对象。

(二)纳税人以及征税环节

我国现行的燃油税是在消费使用环节依照“谁消费、谁负担”的原则进行征收的,碳税可以比照燃油税的征管方案在消费环节征税,同时以消费者作为纳税人。这就意味着消费者要根据煤炭、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消耗量承担相应的税负。这样做强调了“谁使用,谁缴税”的公平原则,但是消费量和时间不好把握,增加了偷逃税款的机会。

考虑到我国的征管水平以及征管成本,在生产环节向生产者征税,可以实现源泉扣缴。向生产这些化石燃料的生产企业征税,从实际管理和技术操作角度考虑是可行的,也更容易操作。

(三)税率

碳税税率的选择可以按照产品含碳量的高低实行不同水平的定额税率,具有累进性质。具体的税率应根据环保部门对化石燃料含碳量测算的结果,参考一些因素如化石燃料消耗对大气污染的危害程度,消除危害实行减排工作需要花费的成本,以及现阶段我国税制对该化石燃料的征管情况来确定。作为一个新型税种,碳税的开征不免要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为了不过多地影响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开征初期应确定一个较低的税率,同时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建立碳税的动态调节机制。

(四)税收优惠政策

碳税的征收必定会带来产业间不公平的问题,所以要建立相关的税收优惠制度以保证碳税的正常实施。对于一些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减排和回收二氧化碳,如实行CCS(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使用清洁新能源的企业可以适当给予税收优惠,减排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以鼓励其继续推进减排工作;对于一些能源密集型企业比如重工业、火力发电厂,基于其本身的产业特点可以考虑减征一部分碳税来减少对它们发展的负面影响,建立健全合理的税收减免和返还机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从促进民生的角度出发,对于个人生活实用的煤炭和天然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暂不征税。

(五)相关配套政策

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征管体制,建立专项碳基金,实行碳收入专款专用;其次,要与其他减排政策措施协调配合,以达到减排目的。

五、开征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碳税的开征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比如对企业的竞争力、能源结构等影响,注意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作为一个新型的环保税种,尽管发达国家已有成功的实践经验,我国还是要依据自己的国情合理制定碳税税制。由于我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发展不平衡,碳税的设计就要结合这些因素,实行差别税率,尤其是对于中西部地区能源使用效率低,高耗能企业较多,要建立相应的税制倾斜政策。碳税的税收优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要建立完善优惠政策,以免对经济造成过大的负面影响,鼓励企业使用减排技术、可再生新能源,从而保证碳税开征的落实。

参考文献:

[1]崔军.关于我国开征碳税的思考.税务研究.2010⑴.

[2]潘静,高辉.关于我国开征碳税相关问题的思考.当代经济.2010(14).

[3]王晶.关于我国开征二氧化碳的思考.税务与经济.2009(5).

[4]夏璐.浅议“后哥本哈根时代”中国碳税之路.长沙职业技术学报.2010(3).

第8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外贸增长方式;碳壁垒;高碳产品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2)02-0062-04

低碳经济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为目的。目前,发展低碳经济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以低碳经济为名,借征收“碳关税”、开展“碳认证”等,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从而使发展中国家以高碳产品为基础的出口市场面临严峻的挑战。山东是中国的贸易大省,2011年出口额为1257.9亿美元,其中具有高能耗、高污染特征的机电产品、纺织产品的出口比重约达60%。因此,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加快山东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既是应对国际碳壁垒的要求,也是提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低碳经济视角下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内涵和要求

(一)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一般含义和要求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主要是依靠资金、土地、劳动力、资源等要素粗放投入实现的,以低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这种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片面追求数量、产值和速度,致使经济增长基础脆弱,经济发展质量低、效益差、结构失衡。随着我国外贸规模的迅速扩大,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弊端日益显现,因此,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由粗放型、数量型外贸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效益型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成为共识。

集约型、效益型外贸增长方式,是指在外贸规模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实现外贸增长,注重外贸发展中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以及产业结构的协调。粗放型、数量型向集约型、效益型的转变,意味着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外贸的快速发展。

(二)低碳经济视角下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和要求

在传统外贸增长方式下,出口商品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特点,而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外贸增长方式要求将碳排放量列入贸易发展规划的总体考虑中。据计算,现在我国每百万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数量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5倍,日本的近6倍。我国1吨煤产生的效率仅相当于美国的28.6%,欧盟的16.8%,日本的10.3%。因此,低碳经济视角下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和一般意义上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是不一样的。低碳经济要求我国传统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节能减排的外贸增长方式。这种低碳视角的外贸增长方式,一方面要求注重外贸发展中效益的提高以及产业结构的协调,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在外贸发展中,通过技术创新等措施降低出口商品每一环节的高碳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要求。

二、适应低碳经济要求的山东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性

(一)应对国际“碳壁垒”的需要

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经济一直不景气。为此,这些国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由,开始实施以碳关税、碳认证(碳标准)、碳标签(碳足迹)等为内容的“碳壁垒”,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碳关税是指如果一国生产的产品不能达到进口国在节能减排方面设定的标准,则进口国将对该国的产品征收特别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和高耗能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等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目前,美国、欧盟等已有实施碳关税的意向。碳标准是指在生产、运输等过程中核定允许排放的碳标准量。目前全球三大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电信联盟)已着手推进低碳标准和认定工作。英国已出台了世界首个碳足迹评价国家标准《PAS2050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碳标签是指把产品从原料、制造、储运、废弃到回收全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碳足迹)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标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英国的连锁超市乐购、博姿等企业早在2006年初就在薯片、洗涤液等75种产品上加贴碳标签。2011年4月,日本农林水产省开始实施农产品碳标签制度,同时在食品、日用品等行业开展关于碳足迹和碳标签的示范。美国一些非政府组织如华盛顿碳基金公司和加利福尼亚气候保护公司分别推出了“零碳证书”和“气候意识证书”,在饮料、糖等产品上开始加贴。碳关税、碳认证(碳标准)、碳标签(碳足迹)的实施,必然对主要以劳动力、资本、技术、自然资源等为优势的山东外贸出口造成冲击,使得山东以高碳产品为主的出口环境趋于恶化。因此,山东外贸企业要积极采取行动,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应对“碳壁垒”。

(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低碳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海外市场不断提升低碳标准,世界贸易结构也在发生变化。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趋于下降,低能耗、低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迅速上升。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低碳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关注和顾客青睐。低碳经济要求的低能耗、低排放的产品不仅是对山东出口产品的挑战,同时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山东外贸企业只有率先掌握低碳技术,改变外贸增长方式,推进由高碳向低碳的转变,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占据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制高点,占领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促进贸易额的进一步提升。因此,加快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是提高山东外贸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三)资源短缺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依赖大量资源消耗,而这种过度消耗能源资源的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山东省是我国能源大省,煤炭、电力、煤气、化工等资源导向型产业一直是其主导产业,高碳产业结构体系促使其成为能耗大省和高碳排放大省。据测算,2009年全省消耗一次能源折合标准煤约3亿吨,约占全国总消耗量的10%,居全国第一。同期碳排量为24430.38万吨,居全国前列。然而,能源短缺同样是制约山东长期发展的现实问题。山东出口商品结构中的相当一部分属于高耗能、低附加值的加工贸易,对山东的环境和资源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在低碳经济时代,加快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降低出口产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是实现山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山东外贸增长方式存在的问题

山东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省份之一,对外贸易发展迅速。除了在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贸易急剧下降外,其他年份对外贸易增长显著。2011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35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8%。其中,出口1257.9亿美元,增长20.7%。虽然山东外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从低碳经济视角看,山东外贸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高碳产品出口比重较高

目前排山东出口前10的位主要商品中,绝大部分仍属于碳资源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器、服装鞋帽、橡胶制品等。机电产品自2004年以来跃升为山东第一大出口产品,2011年机电产品实现出口776.3亿美元,所占出口比重为40.4%。机电产品是内涵能源高排放行业产品,我国主要出口机电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外的高30%左右,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仍处于低端,山东的机电出口企业以中小型私营企业为主,同样存在着技术水平低、能耗高的现象。纺织服装是山东传统的出口优势商品,2010年出口纺织服装制品173.3亿美元,增长22%,出口比重为16.6%。然而,纺织行业一直是“污染大户”、“耗能大户”,在国家“十一五”统计的10个高耗能工业部门中,纺织业位列其中。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纺织行业全过程能耗大致为4.84吨标煤/吨纤维。可见,山东的主要出口产品仍然具有高能耗、高污染的特征。因此,外贸出口产品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外贸总量的增加,意味着碳能源消费将会进一步增加,与低碳经济的要求不相符。

(二)低碳特征的服务贸易相对滞后

服务贸易是最具有低碳经济特征的贸易形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然而,山东省服务贸易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从总量上看,服务贸易总体规模偏小,仅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量的6.9%,低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从贸易结构上看,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运输服务、贸易佣金服务以及旅游等传统贸易,而现代服务业如计算机服务、金融、保险等占比不足20%,结构明显不优,发展相对滞后。

(三)对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依赖程度过高

近些年山东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对其出口份额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半数以上,地区依赖性较强。2011年,对欧盟出口份额占17.4%,对美国、日本、韩国三大传统市场的出口份额分别占15.8%、13.3%和11.5%。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是最重视碳排放问题的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已经在很多方面制定并开始实施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势必会对山东以高碳产品为主的出口贸易造成严重影响。

四、低碳经济视角下的山东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策略

(一)加强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利用,降低产业中间链碳排放

纺织品、钢材、机械、橡胶等产业既是高碳产业,也是山东省主要的出口产业,必然受到“碳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冲击。然而,这些出口产业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不能退出国际市场,因此要通过能源替代、技术革新、设备更新等低碳技术的研发,降低产业中间链条的碳排放。要重新规划制造工艺和生产流程,即从产品设计、采购、制造、装配、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后回收处理,每个环节都应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问题,以实现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由“高碳”转化为“低碳”。有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走出去”,在原材料产地或者消费市场就近生产、开发矿产和利用国外清洁能源,规避“碳壁垒”。

(二)大力扶持低碳新兴产业发展

在应对“碳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中,需要通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向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转化,从而提高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减轻“碳壁垒”的冲击。山东要大力培育和扶持低碳产业的发展,通过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促进出口产业结构的提升。例如信息产业中的IT产业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具有能耗低、污染小的特点,被誉为低碳经济时代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再如现代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小,而且就业容量大,被誉为低碳经济时代的朝阳产业等。要在具有优势的传统制造业生产中,在出口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环节上下工夫,改变目前“为他人作嫁衣”的状态,开发和生产高附加值、低耗能的产品,尽快通过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促进出口产业结构的提升,形成新的比较贸易优势。

(三)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

我国早已认识到低端加工贸易发展带来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恶果,开始实施加工贸易模式转型。山东在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的同时,注重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2011年,山东加工贸易进出口834.9亿美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出口558.3亿美元,增长12%,占全省外贸出口的44.4%,比2010年的47.8%下降3.4个百分点。加工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其中光伏产品加工贸易发展迅猛,2010年出口2.4亿美元,增长2.5倍。纺织服装和农产品加工贸易出口比重下降。但总的看,山东加工贸易比重还较大,这是由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充当的终端加工制造者的角色所决定的。这种结构使山东对外贸易虽然规模巨大,但相应的增值收益有限,对上下游产业和周边产业带动不足,同时加剧了资源耗费和污染排放,客观上造成了与低碳经济的矛盾。因此,山东要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品出口快速增长。

(四)推进贸易市场的多元化

目前,山东省出口贸易市场虽然仍以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但要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推进贸易市场的多元化。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经济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势头迅猛。山东省出口企业应抓住机遇,加强与这些国家的经贸联系,逐步减少对欧、美、日等市场的过度依赖,减缓“碳壁垒”对山东省出口造成的冲击,促进山东省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

第9篇:低碳减排的含义范文

关键词:低碳 发展历程 低碳文化 建设

2009年12月召开的丹麦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是人类历史进入低碳时代的拐点。它要颠覆的不仅仅是高碳经济,而是工业文明以来形成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它强大的导向作用正以不可逆转的趋势引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嬗变。我们认为,实现低碳发展需要在全社会培育低碳文化,树立低碳生产和生活态度,才能为低碳发展奠定坚实磐基。

一、“低碳”的含义及其历程

(一)低碳的含义

所谓低碳(Low-carbon),原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它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应对人类大量消耗化石能源、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引起全球气候灾害性变化而提出的新概念,是人类为应对全球气候恶化而主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或消费习惯,从而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理念。“它的核心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创新,形成明确、稳定和长期的引导和鼓励,推动提高能效技术、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及运用,并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朝向高能效、低能耗低碳排放的模式转变。”

(二)低碳的历程

20世纪以来,面对不断加剧的气候变化及其所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负面影响,世界各国抛开国界、种族、语言等差异,开始积极寻求解决气候问题的途径。

1972年6月5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第一次环境会议发表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此次会议及宣言宣告了与会国以及国际组织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为保护各国人民的生活和改善环境问题带来保证。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联合委员会做了题名为《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报告在集中而系统地探讨了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后,提出了意义深远的“可持续发展”概念,强调了三个观点:一是,环境危机、能源危机和发展危机是不能分割的;二是,地球的资源和能源不能满足人们日益膨胀的发展需求;三是,当代人必须为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考虑而改变现在的发展模式。

1992年5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气候变化会议,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防止全球变暖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础框架。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参加国在日本京都参加的第三次会议上制定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提出了“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控制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的目标。

2008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定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希望国际社会能够重视并采取措施使低碳经济的共识纳入到决策之中。2009年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虽然会场内只达成了“有限共识”,但低碳理念逐渐深入会场外更多世界各国人们的心灵,碳足迹、低碳经济、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新概念、新政策应运而生。

二、低碳发展应对之路:培育低碳文化

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社会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我们认为,低碳经济的未来发展之路需要技术创新支持、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建设完善,更需要低碳文化的培育。

(一)低碳文化及其特征

1、低碳文化的含义

低碳文化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低碳文化是关于CO2低排放的价值、思想、知识、习俗、信仰、态度、规范等精神因素的总和。广义低碳文化与广义文化概念相同,包含器物、制度、行为规范和观念四个层次。低碳器物指物质形态存在的CO2低排放的技术和机械设备,它是支撑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低碳制度是为保证CO2低排放而形成和建立的制度、体制、机制等,是低碳行为规范得以制定和遵从的社会组织形式与保证。低碳行为规范即为规范CO2排放行为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道德准则,是约束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符合低碳发展要求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规定。低碳观念亦即有关CO2低排放的价值、思想、知识、习俗、信仰、态度等观念形态的因素。低碳观念处于低碳文化系统的核心,对低碳行为规范的制定和人们的低碳行为起根本性的导向作用。低碳制度是在低碳观念指导和低碳行为规范约束下建立和形成的,是低碳观念得以贯彻落实的保证。而低碳器物处于广义低碳文化层次结构的表层,是低碳观念的物化形态和外在表现形式,是在低碳观念的指向下按照低碳行为规范的要求创制和应用的。

2、低碳文化的特征

(1)价值取向的生态性

低碳文化强调的是生态价值。它要求从“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转变为“生态是一切事物的尺度”的价值准则,摈弃片面强调物质、经济和人类价值而忽视自然、环境和生态价值的价值观,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在此种意义上,所谓低碳发展,就是以生态为价值尺度的发展,即不破坏生态或者对生态的损害最小并能够进行补偿、修复和建设的发展模式。

(2)生存态度取向的环保性

低碳意味着低排放、低污染。它倡导一种自然、健康、安全、绿色环保的生存态度和理念,代表着一种不以损害健康、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人类欲望的满足、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而“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的文化观念。它是在对18世纪中叶工业化以来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范式进行深刻反思后确立起来的新的人类生存态度。

(3)行为方式取向的节俭性

低碳文化在生产生活方式上倡导尚俭节用、尚简戒奢、适度生产消费的理念。它要求从高能耗、高消耗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消耗的生产生活方式,从消费主义、享乐主义转向质朴、适度、可持续的消费观念,从从众、攀比、炫耀转向求实的消费心理,从盲目、冲动、义气转向科学、理性的消费行为,从不理性、不文明转向理性、文明的消费方式。

(4)发展方式取向的可持续性

低碳发展所追求的目标是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本质上是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基本方式。它要求从忽视人和社会的全面整体进步的以“物”为中心的畸形发展、忽视人与自然平衡的以“人”为中心的片面发展、忽视资源成本和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后代人发展权益的不可持续发展转向人、社会、自然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低碳发展的文化应对措施

1、以正确的低碳观念文化为经济社会低碳发展领航

低碳发展需要技术创新、资金保障、制度建设、法律规范和政策引导等外在手段和措施。而创新指向何方、资金投向何处、制度如何设计、法律政策如何规范,则是由隐而不见、潜而不显、内蕴于人们意识中的价值观念决定的。因此,社会要实现低碳发展,最关键、最根本的是转变人们价值观念,实现从传统的“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到“生态是一切事物的尺度”价值准则的转变,使人们在深层意识中真正确立起低碳价值观即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并以此引导人们发展经济和社会的行为。

2、通过普及低碳理论知识指导低碳行动

低碳经济是新经济的一种形态,发展低碳经济需要低碳理论的支撑和指导。正如阿兰・韦伯在《新经济新的是什么?》一文中所说:“最终,新经济的版图并不在科技里,亦不在芯片或全球电信网络中,而是在人的思想疆界中”。低碳发展需要低碳理论作为行动指南。这就需要对传统的发展理论包括经济发展理论、社会发展理论、日常生活哲学进行深刻反思,形成并建立起低碳发展理论及其知识体系,并将其普及到全社会,武装大众头脑,使人们普遍掌握和学会运用低碳理论知识和技能。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够主动、理性地践履低碳发展行动。

3、以多层次的低碳制度文化规范低碳行为

低碳制度文化包括低碳法律、低碳政策和低碳道德三个层次,是实现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重要保障。实现低碳发展具体体现在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行为上,而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工作行为在追求利润和利益最大化愿望的驱使下,往往会僭越或偏离低碳发展的预期目标要求。这就需要借助法律、政策的强制手段和道德的教化力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调控和规范,对违反、偏离低碳发展目标规定要求的行为进行惩罚和谴责。

4、以低碳生活方式践履低碳行为

低碳经济对全球的冲击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它还将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冲击。最关键的还是人类将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朝“低碳生活”靠拢。低碳生活方式是以节约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降低环境污染为前提,以尚俭戒侈、尚简戒奢、求实戒糜为基本要求,以适度、健康、文明、绿色环保为目标的生活,包括低碳消费、低碳家居、低碳出行、低碳办公、低碳休闲等方面。低碳生活要求每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就是低碳经济的直接参与者,低碳经济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并以减少碳排放作为生活的第一要义,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能、绿色、环保的好习惯,戒除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污染环境的坏毛病,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态度。

总之,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社会已经成为全球共识。而要真正实现低碳发展,从技术、经济和制度层面着手是治标之策,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需要从转变人们的思想文化观念上做文章。在全社会培育低碳文化,使社会大众普遍形成低碳思想文化观念,树立低碳生产和生活态度,才是解决低碳发展问题的根本之道。

课题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高职院校低碳校园文化建设研究”(2010B278)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张一鹏.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J].中外能源,200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