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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个人总结精选(九篇)

居家养老个人总结

第1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创建一个网络

根据老年人居住分布和服务需求情况,从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出发,合理规划,先后建成兰荫、青松、云山、天福山、黄龙洞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青湖、兰花等1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以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依托,组织社区卫生服务站、民办医院、老年文体协会、心理咨询协会、律师协会等涉及居家养老服务等53个新社会组织,吸收餐饮、家政、中介服务等30家经营性单位,建立养老服务网点,参与养老服务,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公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等一个覆盖全市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搭建两个平台

一是搭建“一键通”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使居家老人能够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养老服务,兰溪市民政局与电信等部门联手,专门开发了居家老人与服务网点相连接的服务专网电话,简称“一键通”。“一键通”话机专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计,具有按键超大、盲键明显并有紧急录音等功能,并由政府出资买单统一安装到户。老人在家只要拨通一个键,就能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和服务网点相通,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能得到所需要的服务。在紧急情况下,老人一拿起话筒,预先录制的服务需求通过“一键通”立即传送到服务中心,便能及时得到服务和救助。二是搭建居家养老党建服务平台。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发挥新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的优势,兰溪市委组织部立足为居家养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着眼强化新社会组织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整合资源,调整社区老年大学、卫生服务站、老年协会、家政公司等新社会组织的组织设置,建立健全与居家养老服务相适应的新社会组织党建服务网络。通过开展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打造居家养老服务链,建立了以“民政局党委――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总支――新社会组织党支部”为框架的三级组织模式,把分散、各自为政的新社会组织联在一起,把面向社会的服务和居家老人的需求结合起来,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发挥新社会组织党建在居家养老中的引领作用和集群效应。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模式,与设在民政局的“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公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服务网络达到党政对应、网络配套,实现党建工作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标同向、同频共振,提升了居家养老的服务品质,促进了服务的规范化。

建立三支队伍

一是建立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将全市53个涉及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和服务网点的2310名从业人员,组成一个1120名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在这支队伍中,拥有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和律师,涉及服务、餐饮、家政等行业,其中高中学历的126名,占11?郾2%,大专学历的735名,占65?郾6%,本科学历的217名,占19?郾4%,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2名,占3?郾7%,是一支提升居家养老专业服务水平的重要力量。二是建立党员骨干服务队伍。通过党员志愿者服务、结对帮扶、党员先锋岗等形式,开展定期服务、集中服务和即时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一线彰显党员先进性,打造“党员先锋”这个最闪亮的“名片”。兰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总支根据53名党员的能力特长、个人实际和老人的服务需求,通过党员认岗、单位荐岗、组织定岗的方式,确定每位党员结对联系的老人和服务内容,与高龄、空巢、独居、病残、困难老人建立一对一的帮扶结对,开展全程跟踪服务,为结对老人奉献爱心和责任,带去关爱和抚慰。各服务中心党总支加强党员结对服务的管理,对党员结对联系情况、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并通过日常走访、服务积分、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比党员“服务之星”。据统计,党员先后开展结对帮扶服务256人次,定期服务236人次,集中服务332人次,有32人次受到党组织的表彰,成为一支拓展和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中坚力量。三是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不断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力量资源,积极引导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校学生组织参加志愿活动,不断充实完善各社区的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各类志愿者组织。目前,全市参加志愿者养老服务人员已达2400多人,成为一支居家养老不可忽视的骨干力量。通过发挥志愿者的一技之长和专业技能,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同时,聘请一批德高望重,身体健康的老党员、老干部等老同志参加社区管理和养老服务工作,利用老同志与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创建四套机制

一是创建政府投入机制。2008年,市政府出台《兰溪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机构建设经费8万至10万元,每年机构营运维护费2万至3万元;给予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补助1万至2万元;给予农村星光老年之家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至3万元。建立“福利服务券”制度,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补贴,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公益岗,每个中心核定2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资由市财政补贴;对政府重点保障的服务对象和特殊困难老人由政府全额(每月120元)或减半(每月60元)购买服务;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养老服务志愿队伍免费培训;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税费优惠扶持政策。二是创建养老服务网点社会信誉星级评定机制。由市民政局制定出台《兰溪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星级评定细则》,定期对服务质量开展评估和考核,对养老服务网点社会信誉实行“一星”、“二星”、“三星”分级估审评定。经评选,现有“一星”级服务网点10家,“二星”级服务网点8家。通过星级评定,有5家从“一星”提到“二星”、4家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两家被取消服务资格。云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老壮面馆和长伴饭店,老人对他们的意见较大,经考核评估不合格,取销其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服务资格;并根据老人服务需求,新增彩芬面馆老店等三家个体经营单位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三是创建服务质量跟踪和服务效应评估机制。运用“一键通”在养老服务中心(站)设立的服务热线和上门走访座谈,及时收集老人们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各养老服务单位;在民政局设立服务投诉和监督电话,接受老人们的服务投诉和社会监督,根据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对各服务网点进行服务效应评估。四是创建党组织监督和定期居家养老工作交流机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总支在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督促指导5个服务中心、15个服务站、30个服务网点和其他53个新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执行情况,使居家养老服务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管理有序、运行规范。同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季度工作交流制度,取长补短,整体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实行五化服务

第2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独居老人死于家中数日无人知晓的报导在媒体上时有披露。因此,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成为社会目前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准确掌握独居老人的自然现状,深入研究和分析独居老人生存状况与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可靠的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点课题。

一、调查数据统计

这次调研是采取普查方式,对我区户籍独居老人全部进行调查。调研形式采取问卷入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自然状况、居住情况、收入与消费、经济负担、医疗服务使用情况、文化生活、社会支持网络、生活习惯与生活质量等九大类50道问答题。这次调查任务主要由基层老年人协会承担,居委会协调与指导。在调查前对调查员进行了专门培训。为了提高调查的准确性,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

通过调查获知我区共有2412位独居老人,其调查统计数据如下:

(一)基本状况

本次共调查2412位独居老人,男性828人,女性1584人,分别占34.3%和65.7%。非农业户口2108人,占87.4%,农业户口304人,占12.6%。从年龄分布看,60-69有632人,占26.2%,70-79有1092人,占45.3%,80-89有648人,占26.9%,90以上有40人,占1.6%。可见,在独居老人中,女性人数远远大于男性、城镇人数大于农村、70-79岁之间的接近一半。

独居老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文盲与小学文化程度有1254人,占52.0%,初中456人,占18.9%,高中(中专)382人,占15.8%,大专及以上的320人,占13.3%。

独居老人的婚姻状况与其他老人相比有其鲜明的特性。调查结果显示:丧偶1974人,占81.8%,未婚168人,占7.0%,离婚230人,占9.5%,分居40人,占1.7%。可见,丧偶是老人独居的主要原因。

在职业构成方面,独居老人从事的事业单位管理、技术人员有490人,占20.3%,工人/商业服务人员有684人,占28.4%,农民有360人,占15.0%,其他职业人员比例相对要小的多。目前,独居老人在家休养的有1954人,占81.0%,其他人员有从事社区服务和单位聘用等,但比例都很小。

(二)子女情况

本次调查的独居老人,有子女的2186人,占90.6%,无子女的226人,占9.4%。子女居住在本市的俱多,住在外地(含国外)的较少。经统计,子女总数为5208人,其中儿子有2696人,女儿有2512人,平均每位独居老人有2.16个子女(1.12个儿子与1.04个女儿),居住在外地(含国外)532人。其代际关系:

在2186位有子女的独居老人中,愿意或较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有502人,占23.0%,不太愿意或不愿意的有1148人,占52.5%,持无所谓态度的有536人,占24.5%。在不愿意与子女居住的独居老人中,分开住自由(35.5%)、怕给子女添麻烦(21.4%)、子女工作忙没时间照顾(20.5%)是分开住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与子女之间关系差。调查结果显示:与子女关系较好或很好的有1460人,占66.8%,一般和说不清或不好说的有642人,占29.4%,差或较差的有84人,占3.8%。可见,独居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好的。

(三)收入与消费

独居老人生活费来源的主要途径是以退休金(社会养老保险金)、子女资助、社会救助(低保与五保)为主,分别占57.2%、16.3%、8.3%。月收入(稳定收入)400元以下的有780人,占32.3%,每月收入401-600元之间的有288人,占11.9%。601元以上的有1344人,占55.7%。

(四)经济负担

经统计,有子女的独居老人,2004年一年得到子女资助的有1420人,占65.0%。资助金额在500元以下的有652人,501-1000元之间的有376人,1000元以上的有392人,分别占29.8%、17.2%和17.9%。没有得到资助的有766人,占35.0%。以此可见,孝敬老人的子女还是比较多的,资助金额也不算少。然而,在独居老人中老养小的现象也不在少数。调查结果表明:成年子女经济上需要老人负担的有492人,占22.5%。负担的主要原因有子女下岗(24.8%)、身残╱智障(12.2%)、学生(17.1%)等。最让独居老人担心的问题是生病没有钱治(30.8%)、身体不好(27.9%)、没有生活费来源(17.1%)、需要时没人服侍(13.8%)。

(五)居住状况

独居老人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有962人,占39.9%,46-60平方米的有690人,占28.6%。61-100平方米688人,占28.5%,100平方米以上的72人,占3.0%。可见,独居老人的住房条件不是很好。

在住房的满意度方面,持满意或较满意的有1640人,占68.0%,持不太满意或不满意的有416人,占17.3%,持一般态度的有356人,占14.7%。在不太满意或不满意的独居老人中,房屋太小、质量差、结构不合理、楼层高、周围噪音大是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分别占对住房条件不满的独居老人总数的69.7%、40.4%、37.5%、30.3%和28.8%。

在居住房屋产权归属方面,属于自己╱配偶的有1476人,占61.2%,产权属于子女的有470人,占19.5%,租公房的有220人,占9.1%,租私房46人,占1.9%,属于父母的4人,占0.2%,其他的196人,占8.1%。

(六)医疗状况

人到老年,最担心的事就是生病,独居老人体现的尤为明显。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58.6%的独居老人最担心的事就是身体不好和生病。独居老人医疗费用的主要来源是社会医疗保险(728人)、自费或半自费(998人)和公费医疗(582人),分别占30.2%、41.4%、24.1%。独居老人中,能承担医疗费用的有434人,占18.0%,基本能承担的有776人,占32.2%,有一定困难的有838人,占34.7%,不能承担的364人,占15.1%。可见,这些担心身体不好或生病的独居老人,其担心的主要原因就是生病怕没钱治(主要是指收入较低、没有稳定收入、自费和半自费的独居老人)。

在就医便利程度方面,有59.7%(1440人)的独居老人认为到医院就医方便或比较方便,有20.6%(498人)的独居老人认为不方便或不很方便,有19.7%(474人)的人认为一般。在就医不方便或不很方便的独居老人中,没有人陪和交通不便是主要原因,各占66.3%和63.5%。其次是就诊不方便(50.2%)和行动不便(47.4%)。

(七)文化生活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独居老人经常去的活动场所是室外空地(50.8%)、公园(23.0%)、市民广场(21.7%)、老年活动室(19.0%)和村头╱村里小商店(8.6%)。还有9.5%的人哪里也不去。

在参加文体活动方面,不太喜欢或不喜欢的有1042人,占43.2%,喜欢或比较喜欢的有734人,占30.4%,一般的有636人,占26.4%。可见,独居老人对参加文体活动兴趣不是很高。

在是否愿意为其他老人提供帮助方面,有50.7%(1222人)的独居老人表示愿意或比较愿意为其他老人提供帮助,有22.7%(548人)的独居老人表示不愿意或不太愿意帮助其他老人,另有26.6%(642人)的表示不好说。

(八)生活习惯与生活质量

有54.0%的独居老人自己承担家务,有20.4%的独居老人家务由子女承担,有12.2%的独居老人家务由钟点工承担,邻居、亲友承担家务的所占比例较小,各占3.2%。独居老人能或基本能做轻便家务活的1806人,占74.9%,不太能或不能的606人,占25.1%。

目前,独居老人的健康状况较好或很好的有986人,占40.9%,一般的有1064人,占44.1%,较差或很差的有362人,占15%。存在影响生活质量的疾病独居老人有1266人,占52.5%。

独居老人平时使用的辅助器材主要以老花镜、拐杖和假牙居多,分别占47.3%、16.7%和14.8%。

就疾病而言,患高血压占25.7%,心血管疾病占14.3%,脑血管疾病占5.6%,糖尿病占5.0%,肿瘤占1.4%,呼吸系统疾病(老慢支、肺气肿、肺心病等)占5.8%,消化系统疾病(胆囊炎、胆石症、肠胃炎等)占6.0%,骨骼系统病症(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关节炎等)占12.7%,眼疾占4.8%(其中白内障占56.0%),泌尿系统疾病(前列腺炎、肾结石、尿路感染等)占1.5%,老年性痴呆占0.4%。就疾病谱而言,按患病率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前五位疾病依次是:高血压、心血管疾病、骨骼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生活中独居老人经常感到孤独的高达25.1%,偶尔有孤独感的占28.7%。可见独居老人的精神生活质量不高,缺乏精神慰藉。

在有子女的独居老人中,经常帮子女看家的占23.4%,其次是带孩子和做家务,分别占8.9%和8.4%。

在生活满意度方面,独居老人对现有生活状况较满意或满意的1568人,不很满意或不满意的268人,分别占65.0%和11.1%。总的来说,独居老人对目前生活质量大体还是满意的。

调查统计,无子女或子女在**市以外,其本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独居老人有20人、生活半自理的独居老人有136人,分别占独居老人总数的0.8%、5.6%。这部分独居老人很需要政府的扶持和社会的关爱。

(九)社会支持网络

1、养老机构

独居老人对敬老院、福利院与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情况了解或比较了解的有1438人,占59.6%,不了解的有974人,占40.4%。在对养老机构了解或比较了解的人群中,有36.1%的老人对养老机构有好的和较好的印象,有7.1%的独居老人对养老机构印象差或较差。总的来说,大部分独居老人对养老机构是了解的,并且对养老机构的评价还是比较高的。

在独居老人中,有988人(40.9%)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有390人(16.2%)愿意或比较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其余人持无所谓态度。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主要原因有经济上承担不起(28.3%)、不自由(24.6%)和怕对子女有不好影响(8.3%)。以此可见,经济收入是影响独居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愿意入住或比较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独居老人中,每月最多能支付养老机构400元以下的有648人,占总数26.9%,支付在401-600元之间的有424人,占总数的17.6%。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大多数独居老人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一是对养老机构确实不了解,二是经济收入低,支付能力弱。

2、服务需求

独居老人在生活中很需要社会为其提供服务。这些服务主要集中在上门做家务(22.7%)、家庭病房(16.0%)、聊天解闷(14.0%)、陪同看病(9.0%)、老年人服务热线(8.5%)等方面。

在独居老人中,有1506人(62.4%)的独居老人希望政府出钱为其购买社会服务。在希望政府提供援助的方式中,提出给钱(35.7%)、居、村委会照顾(14.1%)、雇请钟点工(13.0%)、给物(11.9%)的老人较多。

3、组织与社会关怀

在独居老人中,有65.0%独居老人反映今年街道、居委会来人探望过他们。在有单位的离退休独居老人(1844人)中,有1046人(56.7%)反映原单位有人来探望过。

在社会对老人的关心程度上,认为比较关心或关心的有1248人(51.7%),不很关心或不关心的246人(10.2%),一般的724人(30.0%),说不清的194人(8.0%)。

独居老人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时,能够经常得到别人帮助的有912人,偶尔得到帮助的有1138人,没有得到帮助的362人,分别占37.8%、47.2%和15.0%。

二、目前我区独居老人居家养老现状

1、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扶助为补充、政府扶持为后盾的养老服务保障框架基本构成。目前,我区有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16家,床位千余张,初步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格局,不断满足了社会老人集中养老的需求。我区有2412位独居老人,住养老机构138人,占5.7%。居家养老2274人,占94.3%,这些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有77.4%靠自己或子女亲属帮助,其余23.6%靠社区服务。政府部门对老人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撑,并对养老服务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强力支持养老服务框架的构成。

2、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独居老人居家养老生活服务圈初步形成。经过多年努力,以社区为核心的独居老人养老服务已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格局。所谓多层次,指既具有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机构,如万家帮、呼叫通等,又有社会中介组织建立的服务单位,如一家亲、“金手杖”互助社等,还有社区援助中心、党员义工站等。所谓多功能,指各层次组织提供的服务既有心理疏导、陪聊等精神慰藉服务,又有日常的生活需求与照料服务,有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服务、家庭病床医疗服务,也有水电气维修服务等。所谓多形式,指既有有偿服务,如请保姆、钟点工,又有无偿服务,如志愿者服务,一帮一结对服务等。

3、“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对独居老人医疗服务提供了生命质量保障的组织基础。2004年,我区开展“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社区卫生服务已初步形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即步形15分钟就能见到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我区有7个卫生服务中心、14个卫生服务站为60岁以上的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为老人提供了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五位一体的医疗服务,从而为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提供了组织保证。

4、经济快速发展为独居老人生活服务提供了生活质量保障的经济基础。这几年,我区经济无论经济总量还是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都在20%左右,每年财政拿出不少资金用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新建或改建服务设施,增添服务设备,2003年、2004年拨款10万元为社区独居老人安装了呼叫服务系统。2004年开始提高了90岁以上高龄老人营养补贴,仅此一项今年增加到40万元。特困独居老人救助金安排了6.2万元、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安排20万元,老年人个人收入也有所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工资每年都有增长,离退休老人的退休金也有增加。据这次调查统计,我区独居老人平均退休工资为843.00元,而1999年抽样调查,我区老年人平均工资为519.15元,增长幅度达62.38%。锁金村街道独居老人平均退休工资在1172.98元。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独居老人,街道也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给予老人生活补助,如**湖街道,属于涉农街道,因拆迁被征地的农民较多,独居老人整体收入水平较低。这次调查中,独居老人平均月收入仅351.0元。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街道拿出一部分资金补贴失地农民,使每人每月得到70元的生活补助。正是由于国家、集体、个人收入都在逐年提高,因此独居老人提高生活质量就有了坚实经济基础,也为建立和完善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持。

三、独居老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研,也发现独居老人居家养老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独居老人家庭养老功能有“弱化”趋势。由于家庭人口的小型化,子女往往与父母分开居住,从而形成许多“空巢”家庭或独居家庭,给照顾老年人带来不便。随着社会发展,随着老年人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寿命愈来愈长,高龄老人愈来愈多,从而出现低龄老人要照料高龄父母现象,这样照料往住是力不从心。由于计划生育提倡只生一个孩子,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现已出现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个老年人现象,而且这种情况将逐年增多,要想照料好四个老年人已不大可能。随着生产和生活的节奏加快,岗位竞争力度加大,生活压力随之加大。据调查,现在青年人的生活压力是上世纪50年代的25倍。可想而知,在照顾老年人方面,最大问题是没时间,精力不够,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上述几种原因,显而易见,独居老人家庭养老功能有“弱化”趋势。

2、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有“淡化”倾向。尽管通过多年来广泛的宣传教育,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有所好转,但在某些方面仍有淡化倾向,如从西方传来“情人节”和“圣诞节”其节日气氛愈演愈烈,而每年的“老人节”则是涛声依旧。每到“情人节”和“圣诞节”不用组织,商家、厂家自行上阵,各种促销手段“百花齐放”,青年人奢侈消费,报纸、电台有关“情人节”、“圣诞节”的报导“繁花似锦”。而到老人节,其节日气氛远不如上述“两节”,只有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各种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而厂家,商家冷眼相对,极少给老年人消费实惠,要想青年人自掏腰包孝敬年老的父母也是三思而行。据我们调查获得的信息有的独居老人他们的子女一年中从未给父母一分钱;有退休单位独居老人一年中从未来看望过老人。从社区层面看,有35%的独居老人反映,一年内街道、居委会从未派人看望过。这里有客观原因,不可否认,也有主观因素。以上现象说明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在某些方面、在某些地方有“淡化”倾向。

3、为独居老人提供的无偿服务有“虚化”现象。为了照料独居老人的日常生活,各相关部门和社区经常组织各种形式的无偿服务,如青年志愿者队伍的志愿服务,“一对一”结对帮扶服务,安装门铃的呼叫服务,呼叫系统信息服务等。这些服务给独居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提供了方便。但目前存在一些“虚化”行为,如学生组织的志愿服务,随着学生的毕业志愿服务也随之消失,后继无人;又如部队战士与老人的结队服务,也随原先战士的退伍结对服务也名存实亡;门铃呼叫,老人按之无人应答,如同虚设,呼叫系统经常信息不畅通,这都说明有些无偿服务流于形式。

4、独居老人的医疗服务存在“难化”状况。尽管“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为老年人看病提供了许多便利,但是,仍有两方面的困难存在。其一是看病不方便。老年人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到

二、三级医院就诊,由于路途太远、交通不便、自身行动不便、无人陪同等原因造成了就诊困难。在这次调查中,有20.7%老年人明确表示看病不太方便或不方便。造成原因中其路远交通不便、行动不便无人陪同等原因占83%。其二是无钱看病。调查中有49.8%的老年人对承担医疗费用有困难,其主要原因是许多人不享受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据调查数据统计,有13.4%的老年人看病是半自费,有27.9%的老年人看病全部自费。

四、对策刍议

独居老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心。建立健全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势在必行。居家养老必须建立在以“家庭为主、社区互助、社会援助、政府资助”的基础上。

1、构建并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组织网络。居家养老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做好做实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离不开政府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协调一致。区由老龄委组织牵头,吸收相关部门建立全区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是研究探索居家养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配套的政策、制度和规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适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督促养老工作落实。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建立与之相应的组织网络。可以充分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发展和培养中介组织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新晨

2、建立和健全独居老人居家养老的服务网络。在原有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圈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生活、养护、医疗服务并重;生理、心理服务并存;有偿、低偿、无偿服务并举。对独居老人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不同的服务需求给予不同的服务内容,如生活服务、养老护理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有生理服务同时要重视独居老人的心理服务,解决其精神慰藉问题。根据独居老人的经济条件决定其服务实现方式。经济收入高的按正常收费给予服务;经济收入一般的可给予微利服务,按优惠价格给予低偿服务;对重病、低收入独居老人,政府给予资助,属于无偿服务,由政府买单购买服务;对有需求的独居老人都可以享受由社会帮助的无偿服务,如结对帮扶,志愿者志愿服务等。

3、对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为了获得责任到人、服务到位、需求满足、老人满意的服务效果,必须实行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在制度化管理方面需制定上门服务制度、志愿者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服务人员奖惩制度等。在标准化管理方面要制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卫生医疗服务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在规范化管理方面,要制定各种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服务价格明确标价,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持证上岗,服务人员签约制,服务人员服务公约等。

第3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西安市

中图分类号: TU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我国1999年开始全面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是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西安市2000年进入老年城市行列,至2009年底,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125.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99%,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值,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1][[1]白宁.浅析西安城市老年养老模式及居住环境体系[J].建筑与文化,2011,(9):98-99.]。综合我国国情,居家养老是最适合发展的养老模式。因为居家养老的老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社区,所以社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以满足老人日常需求是迫切需求解决的问题。

笔者以西安市首批试点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法,问卷和访谈法,对社区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现状进行调查。

1西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调研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现状调查

太乙路铁一局社区

社区基本情况

中铁一局社区位于太乙路南段,属于单位型社区,辖区面积0.89平方公里。社区常住居民人口1864户、5101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为1185位,老人所占总人口比例为20.6%。

服务站现状

社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一处,与社区居委会合建,除老年餐桌由曾用办公用房改建而成,其他设施位于居委会楼内。居委会楼位于铁一局家属院内,目前办公面积共计270平方米。社区2008年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为老人提供老年餐桌、送餐服务、上门帮扶。老年餐桌可容纳12人就餐,同时还可以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社区为老人开展丰富的娱乐活动,其中包括合唱团、舞蹈队、及金婚庆典等。居委会楼共两层,其中为居家养老服务设置的建筑面积共计90平方米,一楼设有心理咨询室、爱心超市以及部分办公用房,二楼设有老年活动室及图书室,老年餐桌建筑面积60平方米。

席王汽配社区

社区基本情况

社区位于纺织城纺一路东段,社区为综合型社区,辖区面积20平方公里,辖有居民4902户,14142人。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总数的26.32%

服务站现状

社区2009年3月成立了“春意居家养老服务站”,位于西安宇通汽车配件厂家属院内。服务站成立于2008年,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现接受服务老人253位,有自理老人,借助老人及介护老人。最大年龄93岁。服务人员22人,全部为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岗位。服务站共两层,一层设有内设有60平米的餐厅,60平米的康复训练室,60平米的多功能活动室,心理咨询室,2间休息室;二层设有活动室,会议室和2间休息室。休息室共有15张床位,为社区老人日间休息提供场所。同时服务站各类康复器材34件,有电脑两台、音响两套,可满足老人康复训练、文化娱乐、读书看报等需求。

老年人需求及满意度调查

社区老人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实际发放问卷90份,有效问卷80份。问卷以70岁以上老人为主,其中60岁以下老人占总人数的2%,61-65岁老人占总人数的8%,66-70岁老人占总人数的8%,71-75岁老人占总人数的28%,76-80岁老人占总人数的32%,8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数的22%。

老人对服务设施的满意度

将老人对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了解情况分为没听过,听过、没去过,去过三类,其中听过但没去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占总人数的38%,没听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占总人数的48%,去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占总人数的14%。说明虽然同在一个社区,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以及服务半径有限,许多老人都并未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调查

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需求最为重要的主要为娱乐活动设施,主要包括室外活动场地和室,这两类需求分别占总人数的76%和44%。其次是对医疗卫生设施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对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医院的需求上,分别占总人数的56%和28%。再次是老年人对生活服务设施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对日常生活必须活动所需要的设施上,包括就餐、洗浴以及理发。对小饭桌需求的老年人占总人数的32%,对日间托老所及居家养老服务点的需求各占总人数的18%。最后是老年人对文化设施的需求,主要包括书报阅览和老年大学,分别占总人数的32%和10%。

2西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

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西安市虽在09年提出了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调研西安市试点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发现,到目前为止,西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体系较为单一,仅仅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就包含了各类服务设施。同时设施服务半径太大,缺乏组团级设施的设置,并不方便老人的使用,对各类居家养老设施并没有进行划分。同时没有确定合理的服务设施规模,造成大多数设施内容配置不完善,而部分设施却重复建设的局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未真正形成。

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过大

社区服务设施目前的规划服务半径有些在1000米以上,超过了老人步行的极限距离。而根据走访发现服务设施的实际服务半径在300~700米之间,这也基本符合老人步行的适宜距离。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布不均匀

目前走访的试点社区只有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分布于社区其中一个驻地单位内,而其它小区内基本没有服务设施或仅有一个活动室,使社区内老人不能公平的享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存在问题

西安市社区服务设施大多还是结合社区居委会布置于社区中心,对老年人突况的处理上存在着许多隐患。同时老人对服务站的选择要求希望能在社区中较安静的位置,以及能拥有充足的阳光,但服务站的设置基本上没有考虑老人的需求。

未考虑无障碍设计

服务站多数为多层,但都未设电梯,有的楼梯甚至很陡、踏面较小,大多数服务站楼梯都没有设扶手。在服务站内,高差、台阶也是很普遍的,容易使老人发生磕碰。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对策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根据设施服务内容及老人的生理特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分为三个等级,社区级、小区级和居住组团级设居家养老设施。其中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医疗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大学、居家养老服务共建单位设在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设在小区级;老年活动室、老年餐桌设置在居住组团级。

规划设计对策

设施布局

设施布局一般要考虑到老人使用的便利性以及所有老人都能公平的享受设施带来的服务和老人的需求。

服务半径

根据老人步行舒适的出行距离、老人出行活动圈分布、设施运营成本、服务设施设置的最小人口、老人使用服务设施的频率以及设施的纵向配置体系,对设施的服务半径进行设定。

4结语

西安市现存在有许多老社区,老龄化水平很高,同时老人收入又不是很高的地区,对老人和老人的家庭来说,完全靠家庭养老是很困难的事。这样的社区就更加应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解决老人的医、食、生活照料、娱乐、学习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为家庭减轻养老负担,同时又能使老人能够健康快乐的度过晚年。

参考文献:

第4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论文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农村养老保障;居家养老

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称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止2000年底,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这表明,人口老龄化“银色浪潮”在席卷发达国家之后,已降临中国。

l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其自己独特的特点:首先,人口老龄化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5000—10000美元左右,而我国目前尚不足1000美元,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在加快,从1980年到2000年,在20年的时间里,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就基本完成了从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转变,而英国完成这一过程大约用了80年,瑞典用了40年。再次,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中国目前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据估计,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约1、3亿,是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1/5,是亚洲老年人口的1/2。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城乡生活水平、生育水平和人口的年龄结构不同,全国各地人vi老龄化状况差别较大,在任一时点上人口老龄化程度都存在着明显的空间差异。首先表现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差异上。从老年人口分布的绝对数量上看,可见,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3/4,居住在城镇的老年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4,数量相差悬殊。另外,中国老龄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农村人口比城市人口老得快,城乡劳动力的流动使农村的年轻劳动力流向城市,因此农村养老的挑战就更为严峻,但农村却恰恰没有养老保障,为农村养老途径的探讨提供了现实基础。

农村人口老龄化不仅关系到农村老年人的具体生活问题,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探索农村养老途径、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后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2我国农村养老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目前是中国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占92%,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2.1家庭养老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一是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二是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三是“分而不离”家庭多。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老社会压力。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总之,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渐削弱的趋势,这就要求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和加强。

2.2社会化养老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有两种具体形式:五保户供养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

2.2.1五保户供养制度该制度  开始于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是指机体(起初是合作社,后来是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对本社本队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残疾人和孤儿进行集体供养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五保”包括保吃、保穿、保住、保医和保葬。“五保”的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供养形式可分为集体供养、分散供养、亲友供养和义务供养等。五保户供养制度的具体表现是由政府出面创建敬老院。

2.2.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养老保险是工业化迅速发展情况下,政府为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与雇主和企业生产者订立的防范劳动者老年风险的保障契约。这种制度一开始并不覆盖国家公务人员、企业雇主、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劳动者。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些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涵盖了除企业生产者之外的其他社会劳动成员,其中也包括了农业劳动者。从理论上讲,社会化养老将养老责任分摊于全社会,大大降低家庭因负担不起而不养老人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障程度。但由于我国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农民缴纳保费的能力有限,制约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运行。就全国来讲,目前社会化养老保险在农村仍不具普及意义,保障程度和覆盖面较低。

目前首要的任务是探寻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又能顺利完成现阶段农村养老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道路,在弘扬传统文化、肯定家庭养老价值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的发展。

3我国农村养老的新模式——“居家养老”

如何在农村发展介于社会化养老和家庭养老的过渡性养老机制,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大多数学者趋同于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本人则认为要把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两种方式结合起来,才能找出两者的最佳结合点。

第一,农村养老模式的探索: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指让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养老,养老资源除由子女、配偶和自身供给外,还需要社区或社会服务人员来协助解决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福利金的资助为手段,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服务网络,为农村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和载体。从微观效果来看,居家养老在减轻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的同时,提高了养老质量。居家养老使得老年人继续在家庭中生活,由于家人更了解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和生活习惯,与公共机构养老相比,在保障资金相同的情况下,居家养老的生活质量相对更高一些。另外,居家养老对保持代际交换和代际互助,以及保持家庭稳定和谐与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从宏观效果来看,居家养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把农村养老完全推向社会后给政府造成的压力,同时,又有社会方面的参与,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障程度和社会公平的实现。

第5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证体系。全面实现社会保证全覆盖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安全是采取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的筹资规定。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证措施相配套,保证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利民工程。

第三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筹资和待遇规范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政府与个人(家庭)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引导与城镇居民自愿相结合,促进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第四条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安全、未参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安全、未参与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安全、未享受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逾越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证等现有社保制度的所有城镇居民,均可参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安全。

第二章参保登记

第五条城镇居民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1寸彩色照片。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参保登记表》并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第六条社区和乡镇劳动保证事务所负责审查参保资格。并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规定时限内,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审核后,报市社会平安局料理参保手续。

第七条市社会平安局通过与市公安、计生等部门信息库的信息进行对比。复核通过后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建立共享的微机网络系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对参保人员的信息及时核实。

第三章平安费缴纳

第八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个人年缴费标准。多缴多补,多缴多得。

第九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费按年缴纳。

第十条市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财政补贴(进口补)按200元规范缴费者每人每年补贴30元。按600元规范缴费者每人每年补贴60元,按800元及以上规范缴费者每人每年补贴80元。财政补贴资金在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到账次月拨付到位,试点期间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承当,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重度残疾人员(1一2级)参保。由市财政按最低缴费规范(200元)予以全额补助。提倡和鼓励机关、团体及社会各界对城镇居民特困群体参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给予扶持和资助。

第十二条缴费标准、档次和财政补贴规范。

第四章个人账户管理

第十三条参保人员养老平安个人账户包括:

(一)养老平安费个人缴费总额和利息;

(二)财政补贴总额和利息。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到账后。并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计息。

第十五条个人账户贮存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当年1月1日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年度。

第十六条市社会平安局应于一个结息年度结束时对当年度的个人账户贮存额进行结算。

第十七条养老平安关系跨省、市转移。个人账户贮存积累总额全部转移。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有权查询自己养老平安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提出异议的市社会平安局要立即受理。并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参保人员。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发生死亡。除政府补贴局部外,可以依法由指定继承人继承。

第二十一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实账管理。个人账户贮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

第五章养老金待遇

第二十二条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第二十三条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规定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

第二十四条建立老年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养老补贴。70至79周岁每人每年70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每人每月80元。试点期间基础养老金由市财政承担,根据当年实际需要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按月拨付到位。

第二十五条鼓励和引导中青年城镇居民早参保。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对45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其参保缴费达到规定15年缴费年限前提下,每多缴费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增加局部所需的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第二十六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制度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0周岁,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需参保缴费。

第二十七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制度实施之日起。按规定参保缴费,从年满60周岁次月起,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也可按缴费档次选择补缴,补缴年限不可超越15年。

第二十八条参保人员符合享受养老金条件。养老金待遇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期间发生死亡的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0日内,市社会平安局料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市政府根据经济增长、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化等情况。

第六章基金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基金统一在同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十一条市财政局负责按标准编制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财政补贴年度预算。以确保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三十二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基金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监察、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平安。

第三十三条财政专户中积累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基金。不得用于拆借、担保和抵押,不得投资,以确保资金的平安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七章经办管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政策制定、基金监管、待遇审批。

第三十五条建立资格月审年检制度。对领取养老金人员应从领取养老金次年起。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认真比对计生、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核查和确认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防止虚报冒领。逾期年检时限为两个月,逾期未进行核查的从第三个月起停发养老金,待通过领取资格核查后,从次月起继续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三十六条市社会平安局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临时妥善保管,做到记载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

第三十七条按照“金保工程”要求。统一业务软件,统一工作流程,及早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信息系统,为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

第八章相关制度衔接

第三十八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平安与新农保、被征地居民社会保证等政策制度的相互转移接续。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任何人不得以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金。违者由管理经办机构依法追回。

第十章附则

第6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养老服务供需;责任分担

中图分类号:F0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7)01-0049-08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已十分严峻,截至201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为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1%,比上年增加958万人,老年人口规模庞大的同时,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中国人口老龄化还伴随着高龄化的特点,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约为2518万人,占整个老年人口的11.3%,由于许多高龄老人都处于失能或者半失能状态,需要更多的日常照料和精神关怀服务,这也将导致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家庭结构与规模逐渐趋于小型化与核心化,独居老人与空巢老人的数量随之增加,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中国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其中,独居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近10%,只与配偶居住的老年人占41.9%。老年人日常照料主要依靠自己和家庭成员,家庭和社会承受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并且社会形态呈现出“未富先老”、“人口规模庞大”以及“老龄化发展迅速,,等特点,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养老服务依据服务主要提供主体可划分为家庭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社会养老服务三种形式,依据老年人生活居住形式可分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两种形式。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养老服务是延续数千年的老年人首选养老服务支持形式。中国1973年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产生了中国特殊的家庭结构,家庭结构大都为“421”或者“8421”。而家庭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由老年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亲朋好友。随着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功能正在不断弱化,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服务系统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家庭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资源日渐减少,致使许多家庭已经不堪重负无法为老年人提供幸福的晚年生活。而居家养老服务就是让老年人不离开家庭、不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保健教育和文化健身等多项服务。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可以到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服务,参加社区活动;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社区服务中心则提供上门服务。这不仅可以让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环境享受到专业服务,而且使其家庭成员能够安心地工作和生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弥补了家庭养老服务的不足,既是当前中国老年人首选的一种养老形式,也是政府倡导的一种新型养老形式。

201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已明确提出: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C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加强专业化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主要包括经济服务需求、日常照料服务需求、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和精神慰藉服务需求。社区居家养老可以让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环境,通过多样化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使每一位老年人都不是孤立于家庭之中,而是作为个体行动者的老年人嵌入到当前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网络中,并且通过这个社会关系网络获取社会资源和社会支持。

但是目前中国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各方面资源有限,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诸多问题,当前中国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系统、良性和可持续地运转,在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的当今,是社会各界深刻关注和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城市居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现状

国际上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和年龄一般将老年人分为四类:一类是指完全能够自理或者低龄的老年人;二类是指中龄或者失独、空巢老人;第三类是指孤寡或者半自理老人;四类是指完全不能自理或者高龄老人。随着老年人向老龄化、高龄化的发展,老年人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当前中国各地都建立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用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由于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养老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上,本文从经济保障、日常照料、医疗保障和精神慰藉四个方面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老年人需求及其满足现状。本文根据美国杜克大学和北京大学联合负责“中国老年人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的数据(CLHLS)”,主要调查对象是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调查内容包括老年人的生活习惯、经济状况、健康水平和精神状态等方面,采用2011年的全国调查数据,共9765个样本的调查结果,分析中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现状。

(一)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

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为调查问卷中的问题F16:“您希望哪一种居住方式”,选项为“独居,子女在不在附近无所谓”、“独居,子女最好住在附近”、“与子女一起居住”、“敬老院、老年公寓和福利院”。由于目前的养老服务方式主要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因而本文认为选择“敬老院、老年公寓和福利院”的老年人倾向于机构养老,其他则为居家养老。目前的养老服务方式选择为调查问卷中的问题A51:“您现在与谁居住在一起”,选项为“家人”、“独居”、“养老院”。本文认为选择“养老院”的为机构养老,其他为居家养老,在剔除这两个变量的缺失值后,得到如下结果:目前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选择现状是98.1%,选择意愿是97.7%,失衡率为0.4%;而对于机构养老的选择现状是1.9%,选择意愿为2.3%,失衡率为0.4%。由此可知,老年人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对居家养老的需求很高,但是对机构养老的需求要高于老年人的目前选择现状。因此,本文认为需要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完善与发展机构养老,以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经济保障现状

中国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构成: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性收入、家庭成员赠予以及其他等方面,其中,财产性收人包括固定资产、股票、存款所取得的红利,其他方面包括高龄津贴、社会组织的服务等。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记者问答中的数据显示,在老年人平均年收入结构中,城市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占总收入来源的86.8%,养老金平均水平为2200元,2015年全国32个主要城市平均工资为6070元。由此可知,城市退休职工的收入要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中国老年人大部分属于中低收入者,收入主要来源于养老金。无力承担机构养老的费用,引致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的整体购买力不足,除了传统观念外,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迫使老年人首选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终老晚年生活。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当今,如何使社区这一最基层公共部门将市场、社会和家庭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有机地结合起来,各司其职,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使中国老年人在其乐选的居家养老方式中颐养天年。

(三)日常照料现状

选择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日常照料需求包括家政服务需求、生活照料需求等。对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而言,家庭可以提供居住、饮食、夜间看护等服务,但是不能满足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日常照料需求。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主要包括生活照料、老年餐桌等方面。但是对于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而言,生活照料需求包括饮食照料需求、排泄照料需求、清洁照料需求、睡眠照料需求、活动照料需求等。轻度失能老人对生活照料需求项目少且需求较低,大多可以自理。中度失能老人对生活照料需求项目增多,自理能力下降。重度失能老人所需项目较多,与轻中度失能老人相比,需求增加的项目主要是清洁照料、摆放饮食、放置便器、使用轮椅助行等。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的相应服务包括日间托老所、老年人服务热线、帮助日常购物、上门做家务、老年饭桌或者送饭等服务。

由于养老服务内容的需求主要与老年人自身的因素(如经济、健康、家庭等)相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需求为调查问卷中的问题F15:“您是否希望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下列社会服务”。选项为“起居照料”、“上门看病和送药”、“精神慰籍和聊天解闷”、“组织社会和娱乐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提供保健知识”。回答选项为“是”和“否”,回答“是”的老年人对该项服务有需求。为更全面地分析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内容的需求现状,本文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供给与需求进行对比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为调查问卷中的问题F14:“您所在社区有哪些为老年人提供的社会服务”,内容同F15,本文将回答“有”的老年人所在社区提供有对应项的社会服务。具体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以看出,中国老年人对于社区各项养老服务的需求比较高。其中,起居照料需求为63.9%,而供给仅为4.1%,供求失衡率为59.8%,说明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生活照顾服务供给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四)医疗保障现状

随着老年人生理机能的退化、免疫功能的降低,较其他年龄群体有更高的患病率,导致经济、照料等需求的增多,O大地影响日常生活。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显示,中国58.1%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而且一般老年人患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慢性疾病,老年人医疗费用占其总收入的30.2%,由此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会不断提高。

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包括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以及辅助治疗等方面,其中,医疗保健包括上门看病、上门护理、陪同看病、卫生宣传等方面,康复护理包括健康护理以及康复训练等方面。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对于医疗服务需求远高于平常老年人,因而选择居家的老年人对于医疗服务有着很大的需求。同时,居家老年人希望社区可以提供的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家庭保健医生、紧急救援服务、家庭病床、健康教育等多种卫生保健服务。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的相应医疗服务包括上门看病和上门护理、陪同看病和康复治疗等服务。如表1所示,中国老年人目前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较高,尤其是对上门看病和送药需求为84.2%,提供保健知识的需求为77.9%,但是社区的这两项供给分别为27.8%和30.9%,供求失衡率分别为56.4%和47.0%,说明中国居家养老服务医疗保障服务供给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五)精神慰藉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对社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包括陪同聊天、发展兴趣爱好、自我提升等方面。而失能和半失能居家老年人对精神慰藉的需求更大,主要包括上门陪同、上门聊天等上门服务。

目前,社区能提供的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主要包括上门服务以及社区服务等。上门精神慰藉服务主要为独居老人提供心理咨询,帮助老年人解决心理问题,提供相谈服务,跟老年人谈心交流、读书读报,使老年人得到关爱,缓解其孤独。此外,社区设立的服务机构包括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学校、老年协会等,这些机构结合社区内的文化体育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的平台。如表1所示,中国老年人对精神慰籍的需求很高,仅精神慰籍和聊天解闷方面的需求为69.9%,而社区只能提供6.9%的相关服务,供求失衡率为63.0%,说明中国居家养老精神慰籍服务供给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责任不清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的构建过程中,政府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政府的角色定位不清,在制度设计、服务供给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等方面,均存在越位、缺位以及失位的现象,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不可持续。

1.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

由于中国长期实施的低收入分配政策,造成中国职工基础工资较低。同时,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俘获游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年规定退休金增长6.5%,但是截至目前全国只有六个省宣布实施这一政策,虽然增长速度比较高但是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领取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2.管理体制碎片化

作为日益严峻的老龄社会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解决养老服务问题的形式还处在探索阶段。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来说,各部门职能之间不能有效衔接,互相割裂,政府部门的综合协调效果不明显。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来说,主要是隶属于各级民政部门,其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但在实际工作中,民政部门仅承担着名义上的管理职责,涉及与社区居家养老实际具体相关的方面,如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以及财政税务等,则是各部门各自为政,合作性与协调性也较差。许多社会资源以及社会事务还是由政府职能部门掌控,使得民政部门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无法制定详细完善的工作规划并进行有效运营。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行不可持续

中国社区居家B老服务运行不可持续,具体体现在:(1)人才培养不可持续。目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大多是下岗再就业人员,自身综合素质较低。虽然接受过相关的工作培训,但是这些培训仅仅是一种基本的上岗人员的短期培训,专业性不强。许多高等医学院校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比较片面、重视度不足,导致没有设置相关养老服务护理专业。社会上相关的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机构较少。(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设立单一。目前,中国缺乏系统化、多元化的服务项目的设立。社会和政府仍较多地关注老年人物质生活需求方面的满足,服务项目的设立仍偏重于日常照料和家政服务,对于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心理需求存在忽视的现象。

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可持续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常常因为供给不足而导致服务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在资金投入方面,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发展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投入。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加大,支持的项目种类和覆盖人群也日趋广泛,呈现出从传统的补缺型向普惠型过渡的特点。从财政资金投人总量上看,财政投入养老服务等各项社会服务资金总量在逐年增加。如表2所示。中国社会服务经费支出近五年来年年都在增加,除了2014年增长率近3%外,其余年份社会服务经费的增长率均维持在10%以上,社会服务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近年来则维持在3%上下,近三年有略微下降的趋势,总体上变动幅度不大。

(二)社会组织发展缓慢,参与度低

养老服务体系的社会供给主体主要有社区、各类社会团体、志愿组织以及基金会。由于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都在社区交汇融合,并且社区本身的自治特征,使其可以同其他社会力量相结合,为生活在社区中的老年人提供各类志愿性、便利性和互益性的养老服务。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0%,其他社区服务设施12.0万个,比上年增长12.1%。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24.9万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9.6万个。在志愿服务领域,2014年中国共有6.7人次参与到提供住宿的社会养老服务,有4.3万人次参与到提供住宿的社区互助型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时间分别为15.4万小时和14.0万小时。中国志愿者无论是在支持人次还是支持范围上都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基金会领域,根据基金会中心网(CFC)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17日,全国4981家基金会中,有413家关注到老年人领域,占总体的8.3%。在对老年人领域的投人上,截至2014年底,对老年人领域共支出6.6亿元,占2014年全国基金会公益总支出的1.9%,与儿童领域相比,老年人领域的支出偏少,仅占到儿童领域支出的1/3。

(三)市场调节度低

市场则是实现社会资源高效配置的核心机制。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角度而言,市场可以很好地调节资源分配,优胜略汰,促使有效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但是,目前市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有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投资回报率低

在养老服务需求的拉动下才会产生相应的养老服务供给,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需求和供给趋向均衡。但养老服务作为准公共物品,投资回报率低,可取得的利润较少,同时政府补贴和相应政策的缺失,造成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缓慢。

2.低成本服务

为了节约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不得不通过降低养老服务水平、硬件设施质量、削减服务内容、聘请非专业人员等方法,这些做法也许在短期内能让这些企业获利,但从长期来看服务水平的低下只会阻碍其发展,更加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3.老年人对多元化服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所处社会阶层的不同,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内容、范围、质量和水平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如针对老年人健康保健方面设立评估中心站、医养护理站、预防保健站,建立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等。市场应抓住中国人口面临的“银色浪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市场机制的动力作用,满足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

(四)家庭敬老、养老、助老观念弱化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而制定的法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之中,表明子女不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母将构成违法。中国老年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养儿防老根深蒂固,家庭养老是延续数千年的老年人首选养老方式。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得目前一些家庭敬老、养老、助老观念弱化,出现很多不和谐的现象。

1.家庭意识薄弱

在物质生活方面,中国老年人收入水平比较低,在帮助儿女教育、成家后,积蓄很少,家庭成员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适当地给予老年人物质上的帮助。很多子女不仅不资助老年人,成年后依旧“啃老”,依靠老年人微薄的工资生活。更有甚者,子女长期霸占老年人的房产,甚至将房产变卖,却没有履行照顾老人的义务等。在精神慰藉方面,在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影响下,基于亲缘关系,来自子女的精神关怀、日常照料等服务是很多专业服务人员所难以替代的。但许多子女由于工作原因或者孝文化的缺失,没有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即使在同一屋檐下也对老人实施冷暴力,不勾通不交流,不带老人参加娱乐活动,如旅游、看电影等。

2.社会大家庭的观念缺失

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一种社会稳定机制,而且也是一种社会互助机制。许多城市居民对小家庭的老人照顾得很好,但是缺乏公益心,不愿意参加志愿者活动,为社会中需要帮助的鳏、寡、孤、独老年人提供帮助。

四、促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养老问题已刻不容缓,其亦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目前,中国规范的养老服务体系还没有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及其发展过程中,借鉴国外社区居家养老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缺位、不越位、不失为,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家庭的责任,促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养老保障,保障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部T应当积极发挥规划、主导和运营的作用,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和发展发挥应尽的职责。

1.转变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职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准公共物品,政府在服务供给中承担主要责任,必须明确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职能。(1)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但是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因此,应从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入手,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供需方面不均衡的根本原因,以此为依据来进行立法,明晰职责。(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制度的设计、调整与规范。明确政府角色定位,政府从“划桨者”向“掌舵者”的角色转变,承担起监督者、规划者、调解者、保障者的职责,建立协调统一的管理体制,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帮助和经济支持,将具体服务提供交由家庭、社区、第三部门、市场来承担。第一,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扶持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措施,对发展养老服务、引导全社会参与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第二,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老年护理保险是针对那些身体衰弱需要他人辅助全部或者部分日常生活的被保险人,解决护理服务产生的高额费用,在经济上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第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水平。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不断增加养老服务的支出水平,让广大的老年人享受优质的养老服务。

2.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软硬件建设

在明确政府职能的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软硬件建设同样不能忽视。(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方面。第一,政府应确立标准化模式,政府履行监管职能。第二,由第三方承担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督职能。由政府指定专门第三方机构,通过问卷调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调查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以此为依据衡量养老服务质量。政府应注重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对机构进行奖惩,从而调动社区改善服务的积极性。同时,社区应定期公开公布物质、资金运作情况,随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对社区养老机构形成倒逼机制,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健康发展。(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方面。政府应加大对从业人员、相关培训机构和高校的扶持力度。第一。在社区设立专职岗位负责养老工作,同时培养有较高素质的服务人员队伍,包括看护人员、医护人员、心理咨询人员等。第二,开设从业资格和职称资格的考核,完善从业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流程并予以奖励。第三,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改善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以保持岗位及服务人员的稳定。(3)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方面。社区作为老年人的生活场所,能从生活中了解到老年人真正的养老需求,合理地满足老年人需求。如设立多元化文化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4)建设智慧化养老社区。智慧化养老社区是指在社区中建立以互联网、物联网为依托,综合运用现代通信、计算机技术、老年服务业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现代化养老服务。如采集并整合老年人安全、健康相关信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和健康看护服务等。同时。有效发挥关系网络作用,使养老服务信息资源与组织资源充分整合,建立通畅的社区和老年人的沟通渠道,将人、物、信息及服务进行充分的融合,便于老年人享受到更加及时、有效和便捷的服务。

(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1.社区参与

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是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几乎均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在社区中兴建,各种资源也要在社区得到整合。同时,社区还是政府与居民之间的纽带,在政府和居民之间起到协调作用。因此,应积极促进社区参与养老服务。(1)强化社区功能。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社区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必须拥有一定的自、自由权才能更积极主动地服务社区老年人。要想将社区居委会打造成能够进行自我管理、服务和教育的自治组织,将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给社区,同样也会使居家养老服务在社区的依托下实现质的飞跃。(2)健全服务项目。社区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设立方面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日常照料需求、精神慰藉需求等。尤其对于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而言,在日常照料方面存在各种各样问题,养老专职从业人员可以为这部分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定期上门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日常照料需求,同时关注这部分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定期上门陪同聊天,帮助老年人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等。

2.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是中竖力量,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不仅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选择,还能减轻政府的负担,节约资源和成本。因此,我们应积极促进社会组织参与。(1)社会组织包括老年协会、公益协会、慈善组织等,具有多样、平等、自治等特点。他们独立于政府体系,具有较强的使命感,是社会养老的必要补充,更具有运营成本低、工作效率高、组织构架灵活等政府不具备的优势。通过广泛的群众基础,筹集资金,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同时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从而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质量。(2)激发志愿者参与热情。政府应当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团体中来。积极引导志愿者组成团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提高志愿者团体的自制能力和服务能力。

(三)提高市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养老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它的提供方式包括完全的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但是价格的确定应有约束机制。市场机制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带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服务供给的效率。

1.满足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政府和社会组织基于其公益性或者自身条件的束缚,所提供的B老服务往往只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对于更高层次的或者更特殊的养老需求则无法满足,进而需要市场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收入较高的老年人会选择从市场中购买的方式享受养老服务,而对于低收入甚至贫困的老年人,由政府来承担责任从市场中购买。

2.直接提供养老服务

市场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之一,其作用领域是发展性的养老服务,包括提供多样化、高层次服务等。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大量的专业护理人员、专业医疗康复器材,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3.拓展老年服务市场

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需求趋于多样化,应大力拓展老年服务市场,如物业公司引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从人员储备到社区场所再到闲置资源利用等,延伸成本至少可以降低30%一50%。物业服务企业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天然优势,老年人既可以不离开一直居住的地方,又可以享受到由所熟悉的护理人员提供的服务。

(四)树立家庭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家庭所具备的养老功能是其他参与主体所无法替代的,因而我们在强化政府养老责任、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时,必须协调好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之间的关系:家庭养老是基础,社会化养老是补充,社会化养老不可能取代家庭养老。

1.强化家庭敬老、养老、助老观念

目前,老年人理想的养老服务方式仍然是儿孙绕膝、安度晚年。因此,应重新树立传统儒家思想和家庭养老服务理念,提高老年人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树立家庭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第7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关键词:人口年龄结构;居民消费;结构方程模型;路径分析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3)03-0012-08

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其年龄结构可能会影响居民消费,也可能会影响到其他社会经济变量。而年龄结构、社会经济变量及民居消费三者之间是否存在传导机制,目前则鲜有研究。因此,在研究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时,本文提出了新的研究思路,即影响路径分析。

人口年龄结构除了直接影响居民消费外,还通过间接路径影响居民消费,如人口年龄结构可能会通过收入分配、产业结构、经济增长等来影响消费。本研究不局限于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的简单回归关系,而是将年龄结构、居民消费纳入经济大环境中,理清二者与关联变量的关系,运用路径分析法及结构方程模型,了解年龄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经济路径及传导机制,测算影响因子,实证研究人口年龄结构如何通过各中间环节影响居民消费的大小及作用方向,从而为政府宏观指导消费提供数量依据。此外,本研究还从经济增长、收入与人口结构变化及其交互作用的角度对我国低消费率的形成机制进行了分析。

一、文献回顾、研究假设和理论模型

目前在“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大部分实证研究中,主要是依据时间序列或面板数据建立回归模型,实际上这都可以归结为研究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的直接影响。然而作为主要经济变量的居民消费与作为主要社会变量的人口年龄结构之间,应该有更错综复杂的关系,这种关系本文定义为间接影响。本文将以探寻人口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间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途径为主要研究内容。

1.对直接影响路径进行文献综述

在理论研究方面,主要以“生命周期理论”为基础,认为人口年龄结构会直接影响居民的消费结构。莫迪利安尼(Modiglani)的生命周期假说认为,人在一生中不同时期,消费重点也会不同,对消费结构的选择会随着年龄变化而有所改变,并且提出一国青少年和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越高,消费需求也相应越大的结论。持久收入假说以及家庭储蓄需求模型虽然和生命周期理论的出发点不同,但都认为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会影响居民储蓄率或消费率。

在实证研究方面,较早讨论人口年龄结构与消费之间关系的仍是莫迪利安尼,他用跨国截面数据得到的实证结果支持了他的理论观点。随后大量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由于采用不同的消费函数理论和计量方法,得到了不同的观点:一些研究认为年龄结构对总消费的影响有着显著的意义;而另一些研究则认为年龄结构对宏观消费产生的影响相比其他因素并不显著。同时,也有研究表明,不同年龄段的人口对经济增长有不同的作用。基于中国家庭调查数据的几项经验研究都发现,人口年龄结构对消费(或储蓄)率并没有显著的影响。西方传统消费理论无法完全说明中国消费者的行为特征,因而应用于我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等因素,导致人口消费和储蓄的动机变化较大。

国内研究中国居民消费的文献很多,但涉及人口年龄结构影响居民消费的文献较少。袁志刚等人通过数值模拟、国家统计局课题组引人人口年龄结构变量“老少比”、王德文等人利用列夫模型、王金营等人引入“标准消费人”概念、陈佳瑛引入“主要储蓄人口比”、李文星等人引入“人口自然增长率”、汪伟和宋保林等人引入“抚养系数”,得到了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有显著影响的结论。也有部分文献针对地区进行分析,王刚通过对未来北京居民年龄结构的演进及相关年龄组人群的消费结构分析发现,人口老龄化将造成北京居民消费率的下降。刘雯的实证研究发现,湖南人口年龄结构的特点是导致省内现阶段消费率过低的原因之一,但要区别各年龄结构对消费率产生的不同影响。其中,儿童抚养系数与居民消费率正相关,老年抚养系数变化与居民消费率负相关,总抚养系数与居民消费率正相关。由上可见,国内学者的研究结论是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有显著的影响。

2.对间接影响途径提出理论假设

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年龄结构与居民消费的中间路径提出假设。

(1)人口年龄结构通过收入分配影响居民消费。具体来讲,收入是影响居民消费的最重要影响变量,但收入的分配会随着年龄结构的不同有所改变,一般在年轻时期刚参加工作,收入不高,而步人中年时期,收入达到一生之中的顶峰,至老年时期退出工作环节,收入将会大幅下降,因而人口年龄结构会通过收入分配间接影响居民消费。这种影响会表现为:当人口年龄结构中抚养比增大时,未参与社会劳动的人口相对数增加,全社会总的绝对劳动收入会下降,居民消费行为会被抑制。即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经济机理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将影响一个经济中的储蓄,进而影响生产的资本集约程度,劳动和资本存在替代关系,而资本集约程度提高会降低劳动收入份额。于是提出理论假设H1(人口年龄结构-收入分配-居民消费):抚养比与收入分配呈反向关系,即抚养比增大,人均收入将会降低,收入分配与居民消费呈正向关系,即人均收入降低,居民消费将被抑制。

(2)人口年龄结构通过产业结构、收入分配影响居民消费。产业结构的调整离不开人力资源的投入,人力资源的老化与各产业的产值和就业结构之间存在着微妙的联系,直接的表现就是劳动力资源的老化对各产业劳动力投入的年龄结构产生影响。由于第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部门中的比例有较大的提升,劳动收入份额呈逐渐下降的趋势,不同年龄人口的收入分配也受到影响。

个人的消费行为,主要是从现有市场所提供的消费产品中进行选择,而消费市场的产品供给变化又来自于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的供给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而不断调整。不同年龄的人口对消费品的需求有偏好,产业结构必须根据人口年龄结构的特点来调整,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状况越来越明显的情况下,产业结构产出要适应这种现状;同时,在投入方面会出现人力资本老年化的趋势,对收入分配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居民在生活消费时以被动消费为主,通常是市场供给什么样的产品居民才去有选择地消费,因此,产业结构的产出势必会影响居民的消费。从而提出理论假设H2(人口年龄结构一产业结构一居民消费):人口年龄结构与产业结构呈正向关系,产业结构与居民消费呈正向关系,即当社会抚养比增大时,产业结构会随之相应调整,第二、第三产业产值占比会增长,从而促进居民消费增长;以及理论假设H3(人口年龄结构-产业结构-收入分配-居民消费):人口年龄结构与产业结构呈正向关系,产业结构发展促进收入分配,从而正向影响居民消费。

(3)人口年龄结构通过经济增长影响居民消费。莫迪利安尼发现中国储蓄率与长期经济增长率及抚养比存在明显的协整关系,认为中国的高储蓄率主要归结为经济的高增长和人口结构的改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对世界115个国家和地区40年的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人均GDP增长率与劳动适龄人口数量的变化正相关,与老年人口比例变化负相关。研究文献均表明人口年龄结构与经济增长有着显著的计量关系。

一国劳动力人口多,创造的经济价值绝对数就高,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当一国抚养比太高时,会抑制经济的增长,从而抑制消费。因而提出理论假设H4(人口年龄结构-经济增长-居民消费):抚养比与经济增长呈反向关系,经济增长与消费呈正向关系;以及理论假设H5(人口年龄结构-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居民消费):抚养比与经济增长呈反向关系,经济增长正向促进收入分配,从而正向影响消费。

二、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1.模型选择

路径分析是由美国生物学家莱特(Wright)最先提出并发展起来的一种分析因果关系的建模方法。路径分析是多变量线性分析的拓展,不要求变量间相互独立,适合分析含有间接影响关系的多变量依存性问题。学界习惯上把基于最小二乘估计法的传统的路径分析称作路径分析,而把基于极大似然估计法的路径分析称作结构方程模型。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的过程是:在设定结构模型的基础上,为证实模型的准确性,首先要判断这些方程是否为可识别模型,对于可识别模型,通过收集显变量的数据,利用极大似然估计或广义最小二乘估计等估计方法对未知参数进行估计。对于模型的结果,需要对模型与数据之间的拟合效果进行评价。如果模型与数据拟合得不好,就需要对模型进行修正,重新设定模型,一个拟合好的模型往往需要反复试验多次。

反映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主要工具是路径图,通过路径图,研究者能清楚了解变量之间的影响途径(箭头方向)及影响方向(正向、负向等),路径图中每一条路径都可以表示成一个回归方程,用一条带箭头的线表示变量间预先设定的关系。

2.数据来源及变量设定

根据前面提出的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影响的路径假设,在构建路径分析模型时,对于人口年龄结构,选择采用总抚养比totalrat(0~14岁少儿人口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少儿抚养比childrat(0~14岁少儿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及老年抚养比oldrate(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来衡量。收入分配采用人均收入tincome(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加权平均值)来表示,经济发展采用人均GDP(perg)指标来代替,产业结构采用了第二产业比重erchang来表示(在模型试验中曾采用第三产业比重、二三产业比重,但路径分析模型均不显著,最终决定采用第二产业比重来表示)。居民消费水平采用的是人均消费水平consumpt来表示,该指标是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与农村人均消费水平的加权平均值,《中国统计年鉴》中提供了具体指标数据,不需另算。

由于我国总抚养比、少儿抚养比及老年抚养比指标在1995年前的《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均未纳入,因此,本研究各指标数据均以1995年为起始年份,并且保持统计口径一致。本研究采用的所有数据均来源于1996~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3.人口年龄结构影响消费的路径分析图

依据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影响的路径假设检验,设计出初始路径图,详见图1。

依据图1构建的结构方程模型为:

其中,λi(i=1,…,17)为各路径系数,表示各潜变量对相应观测变量的影响程度;ei(i=1,…,4)为相应变量的随机影响因素。

4.结果分析

利用极大似然估计法,对结构方程模型进行调试、识别、检验,最终得到显著结果。

(1)模型整体适配度检验。模型卡方值为3.142,显著性概率值为0.678,大于0.05的显著性水平,不能拒绝虚无假设,表示假设模型与样本数据可以适配;卡方自由度比值CMIN/DF为0.628,小于2,表明假设框实际样本数据适配程度良好。但是由于卡方值和卡方自由度比值都容易受到样本大小的影响,因而在判别模型适配度时,最好还要参考其他适配度指标值进行综合判断。模型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值为0,拟合优度指标CFI值为1,说明整体模型适配度指标都达到了适配标准。整体而言,本研究提出的假设模型与实际观察数据的拟合情况良好,即模型的外在质量佳。

(2)影响路径系数。经多次试验,最终选取的显著的实证路径图如图2所示。

由此可以构建的结构方程模型为:

图2提供了潜变量与观测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参数估计值的意义是潜变量每提高一个单位,其观测变量会上升或者下降多少单位。从实证结果来看,有几条路径是显著的:①人口年龄结构一居民消费,其中总抚养比正向影响居民消费(影响系数为1.93),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均负向影响居民消费(影响系数为-2.26、-0.25),不过少儿抚养比的抑制作用更明显一些。②人口年龄结构经济增长居民消费,人口年龄结构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居民消费,这两条路径主要针对于总抚养比与少儿抚养比两类年龄结构指标,而老年抚养比不能通过经济增长途径显著影响居民消费;与假设检验不同的是,实证检验表明经济增长对居民消费起到了反向作用,而假设中认为是正向作用(H4)。总抚养比对人均GDP的影响系数为5.74,而少儿抚养比却为-6.64,人均GDP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系数为-0.68,但如果增加了收入分配这个中间变量,人均GDP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是0.87,而收入分配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为1.57,则支持原假设H5。③人口年龄结构产业结构居民消费,人口年龄结构产业结构收入分配居民消费,同样老年抚养比也不能通过产业结构、收入分配路径显著影响居民消费;总抚养比正向影响产业结构,影响系数为12.00,少儿抚养比负向影响产业结构,影响系数为一12.42,产业结构正向影响居民消费。结论支持H2,支持H3。④老年抚养比间接影响居民消费的路径是:老年抚养比一收入分配一居民消费。老年抚养比正向影响收入分配,影响系数为0.14,收入分配正向影响居民消费,支持假设H1。

我们可以发现,路径分析实证结果基本都支持五条基本假设,而且收入分配始终占据一个重要的中间位置,只有老年抚养比可以直接通过收入分配中间变量影响居民消费,而总抚养比及少儿抚养比则需要通过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再通过收入分配影响到居民消费。

(3)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分析。为了更加直观地了解结构模型中潜变量之间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以及总效应,本文将计算结果汇总于表1。

首先,总抚养比通过中间变量对居民消费的间接影响大于直接影响,且影响为正。可以看出,总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收入分配、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传递的间接影响,总抚养比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具有很大的直接影响作用,影响系数分别为5.745和11.997,但随后通过收入分配对居民消费产生间接作用。总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为正,这与我们的感觉是一致的。

其次,少儿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总影响为负,也是间接影响大于直接影响。少年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也主要是通过收入分配、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传递的间接影响。少儿抚养比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具有很大的反向影响作用,一旦社会的少儿抚养比降低,则会促进经济增长及产业结构的发展,从而会促进收入的分配,刺激居民消费。

再次,老年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总影响为负,直接影响表现为负,间接影响表现为正。老年抚养比只通过人均收入间接影响到居民消费,而且影响为负,假设中认为老年抚养比可通过创造价值、调整消费结构来影响居民消费,但目前我国这条路径并不显著,说明有待加强。

从路径分析过程看,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的确存在,除显著的直接影响外,其通过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及收入分配对居民消费的间接影响甚至大于直接影响。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有显著影响,总抚养比对居民消费有正向显著影响,但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则对居民消费起到负向影响。

三、分析、结论及建议

1.分析及结论

根据路径分析的实证结果,结合本文所提出的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的直接影响路径及间接影响路径假设,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第一,人口年龄结构可以通过直接路径影响居民消费,同时也可以通过间接路径影响居民消费。

第二,直接影响路径中,总抚养比正向影响居民消费,而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对居民消费都是负向影响。对居民消费影响最大的人口年龄结构是少儿抚养比,影响最小的人口年龄结构是老年抚养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中少儿抚养比呈逐年下降趋势,而老年抚养比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可知,少儿抚养比下降的现状实际上并没有抑制居民消费,反而是促进了居民消费,而抑制我国居民消费的人口年龄结构主要是老年抚养比的上升。

第三,间接影响路径中,总抚养比及少儿抚养比都能通过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收入分配来影响居民消费,而老年抚养比却只能通过收入分配来影响居民消费。理论假设中,人口年龄结构通过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影响居民消费,是一条合理的实现路径,但我国数据的实证结果表明,老年抚养比对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如总抚养比及少儿抚养比显著,无法通过经济中间环节来促进消费,老年抚养比忽略了产业结构、经济增长的影响,直接通过收入分配来影响居民消费。

第四,在影响途径中,中间变量的间接影响大于人口年龄结构的直接影响。从结果上看,老年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直接影响强于间接影响,直接影响系数为负,而间接影响系数为正,总效应反映为负。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我国,人口的老龄化虽然会弱化居民的消费,但若通过间接途径来增强人口老龄化对居民消费的正向作用,也会从整体上促进居民消费。

由此可以提出,基于人口年龄结构,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总抚养比逐年下降及老年抚养比逐年上升的人口现状,是居民消费率偏低的原因之一。不过少儿抚养比的下降反而刺激了居民消费,而且从总体人口结构上看,少儿抚养比对居民消费的刺激效应大于总抚养比及老年抚养比,因而人口年龄结构总体上对居民消费的扩大有正向影响。

其次,总抚养比及少儿抚养比的下降刺激了经济的增长,但经济的增长却并没有刺激消费的增长(影响系数为-0.68)。

再次,总抚养比及少儿抚养比的下降,刺激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但产业结构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影响系数仅为0.03)。

最后,产业结构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也不大,但方向为负,并没有有效地刺激收入的增长,不过老年抚养比的逐年上升和经济的增长,还是推动了收入分配的提高,从而刺激了消费。

2.建议

既然我们得出了人口年龄结构对居民消费的间接影响大于直接影响的结论,而且在中间影响路径环节上,经济增长、产业结构没有如期发挥其扩大内需的作用,那么在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政策建议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是要继续保持人口出生率低增长的基本国策。少年人口的增加,不能促进居民消费,这与目前大多数学者观点一致,我国目前少儿抚养比持续走低,恰恰说明对居民消费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且这种促进作用是间接促进大于直接促进,少儿抚养比的降低,对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有更大的刺激,利用这种刺激来促进消费更有效。

第8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居家养老;政府;企业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根据国际传统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1999年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尤其是2004年来,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老年人口规模增长明显.2004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9 857万人,占总人口的7.58%;2009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11 307万人,占总人口的8.47%;2014年,65岁及以上人口13 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05%.据预测,2015~2020年将是我国老龄化高速发展时期,预计2025年我国老龄化人口将超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席卷全国的“银色浪潮”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养老问题及养老体系的建设问题尤为突出.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模式成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应该关注的问题.

2养老模式的演变:从家庭养老到居家养老

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既是弘扬中国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大事,也是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机构集中养老、传统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我国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医护及时性、生活辅等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对子女工作影响比较大.而机构集中养老在情感交流、安全感获取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对于老年人来说,家庭和邻居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家人、邻里亲友的交往和谈心,表露和交流情绪和感受,消融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苦闷与烦恼,得到精神慰藉和寄托,形成愉快、和谐的心理状态.”[1].老年人可以从家庭和熟悉的环境中排除老年人常有的孤独和失落感,获得其他方面所无法给予的安全感和精神慰藉.鉴于这两种模式存在弊端,取两者模式之长、弃两者模式之短的居家养老模式逐步出现,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是对家庭养老的传承与创新,更加强调以老年人为中心,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有利于提升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与质量.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与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仍处于初级阶段.文献[2]J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不匹配、养老服务便捷性和灵活性较差;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窄,内容少,精神关爱缺失;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难以衡量,管理效率较低.文献[3]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给滞后、设施及服务功能单一、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文献[4]认为,目前一些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分属不同部门条块管理, 利益关系存在矛盾, 缺少有效协调整合.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及从业或参与人员专业技能差.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缺少整合.文献[5m6]认为,服务内容单一以及服务方式固定,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养老服务供给高于需求而利用率远低于需求的供需矛盾问题是限制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3“互联网+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模式的新提升

据统计,截止2016年6月,我国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全球第一,互联网普及率高达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互联网在国内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数据资源及市场运用优势明显,不少关键信息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互联网与经济社会领域的跨界融合效果显著,正引领着新一轮的产业变革与创新.

在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模式面临一定的发展瓶颈的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并为居家养老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互联网+居家养老”通过互联网在信息处理、信息存储、信息交换、信息维护以及大数据挖掘等领域的优势,并与云计算、物联网进行结合,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养老服务.其实质是以老人为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并丰富更具品质的养老服务,以满足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年人生活从“养老”到“享老”的转变.“互联网+”背景下的居家养老为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也在改变着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互联网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经济数学第 34卷第1期何朝晖:“互联网+”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研究

3.1有利于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发展可以改善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仅限于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的局面,养老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完善让健康护理、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变得更加便捷与及时,例如:网络生活服务、健康管理信息平台、老年网络社交平台等都将带给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不小的改善.

3.2有助于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资源整合不足问题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便捷性与灵活性较差,服务碎片化现象严重等问题归因主要是居家养老信息不畅,养老资源共享与整合不足,通过互联网在信息收集、信息存储、信息传播、信息共享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将促进信息的流通、资源的共享与整合.

3.3有利于养老服务人员的激励与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互联网+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需求接收与处理方面化被动为主动,且通过网络平台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使得评价反馈环节更加便捷、有效.养老服务的评价反馈可以作为养老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结合相应的激励机制,不仅可以改善养老服务品质,也可以增进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同样,通过在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中设置教育、培训模块,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与学习的机会,对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知识的积累以及服务技能的提升有着积极的影响.

4政府引导与监管:“互联网+居家养老”

愿景实现的重要推手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并运用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丰富并创新服务内容与服务形式,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向.着力推进互联网与居家养老的融合,实现“互联网+居家养老”更好发展,既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但是,目前“互联网+居家养老”也存在一些不足,文献[7]指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数据使用对个人隐私保护存在风险、养老产品创新不足和网络惠民红利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文献[8]服务提供的单一性和需求的多样性之间存在偏差,服务场所的固定化和老人行动的受限性之间不匹配,医疗护理的滞后性和老人身体的风险性之间相脱节.文献[2]认为,许多智慧养老的相关产品对老年人的使用能力与生活习惯考虑不足,未能体现其人性化.而且这些产品过于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各项需求,不能充分体现智慧养老的多样性.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制定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标准,现有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系统性,尚未对智慧养老所涉及到的多个层面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些不足制约了现代“互联网+居家养老”产业的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政府应该要有所作为.

下面从政府和通过互联网工具的养老服务提供商(以下称“企业”)之间博弈的角度,对企业和政府行为策略选择进行分析,剖析企业和政府行为策略选择的相互影响,确立博弈均衡点,通过参数赋值讨论,掌握企业和政府策略选择演变趋势及其影响因素,进而就政府在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上如何作为提出建议:

4.1模型建立

根据模型建构思想,先对政府与企业博弈模型作如下假设:

假设1博弈类型.企业是同质的,也就是说选择相同策略,具有相同收益;选择不同策略,具有不同收益.收益只与策略选择有关,与企业的属性无关.而政府监管机构策略只有一个,即所有企业受其监管.

假设2策略空间.企业具有两种可以选择的策略:一是提供优质服务策略H,一是提供劣质服务策略L;政府监管机构也有2种可以选择策略:一是监管Sy,一是不监管Sn.

假设3群体结构.企业群体稳定,个别企业退出和加入对整个全体的态势和格局在短时间内没有影响,且新进企业与老企业的策略选择空间及支付函数是相同的.而政府监管机构的选择策略空间和支付函数是稳定不变的.

假设4重视当期收益.由于企业群体比较大,违规后被发现的主观概率比较小.那么,当期利益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远大于远期收益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监管部门面对的是大群体的企业,对同一企业再次相遇的概率较小,因此当期收益在其策略选择中也十分重要.

假设5支付导向.在企业与政府监管机构博弈中,较优策略能获得较高的收益,而较劣策略只能获得较少收益,甚至因为被抑制而没有企业和政府监管机构选取.

根据进化博弈理论,在上述基本假设基础上建立进化博弈模型.首先确定博弈双方在博弈中选择不同策略与收益情况:

①当企业选择H策略时,不管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y还是Sn策略,其获益都为0,而政府监管机构门在这种情况下,选择Sn策略时收益为0,选择Sy策略时因为支付监管的成本而收益为-c1;

②当企业选择L策略时,若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n策略,则企业收益为a(一般而言,此为超过提供优质服务的收入部分),而政府监管机构将因为失职受到处罚损失为-c2;若此时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y策略,则企业收益会因为劣质服务策略受到-s处罚,其总获益变为a-s,而政府监管机构因为监管查处提供劣质服务的企业而受到r的回报,其收益变为r-c1.其博弈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4.3策略选择

根据进化稳定策略性质和微分方程的稳定性定理,可以求得进化博弈双方的进化稳定策略.

①企业服务提供方面.当pj>s-as且s-a≥0时,选择H策略的企业比例为0,企业趋向选择L策略,如果s-a

②政府监管机构监管方面.当ph>r+c2-c1c2+r且r+c2≥c1时,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n策略的可能性为1,政府监管机构趋向选择Sn策略;当ph

4.4结论与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影响企业向社会提供服务质量的因素有: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政府对监管部门监管的激励强度、政府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的奖励支出力度和对企业提供劣质服务的处罚力度等等有关.基于这些分析结论,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规模和养老质量需要,政府应该制定精准措施,促进“互联网+”基础上的居家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最大程度的满足社会居家养老需求,政府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政府应该引导制定“互联网+居家养老”的行业准则和服务标准,并督促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对各个企业的经营行为及服务质量做出公正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开,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企业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增加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边际收益,为其他企业选择提供优质服务策略确定参照体,引领养老服务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三,政府应该促使监管机构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加大对提供不符合约定质量养老服务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符合最基本的要求.

第四,政府应该加强平台建设,降低养老服务企业进入门槛,为养老服务企业提供低廉的服务提供平台,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引б搅啤⒁食、娱乐等等老年人需要的服务商进入平台,为养老服务需求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单一措施的局限性,要多种方法并用,结合各个发展阶段特点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类型差别分类指导、帮助、支持,才能使更多企业逐步为养老需要者提供质量更高的服务,才能使各种类型的服务商加入到养老事业中来,为养老服务需求者提供高质多样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熊必俊. “以人为本”发展居家养老服务[C]//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文集,2006.

[2]睢党臣,彭庆超.“互联网+居家养老”: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37(5):128-135.

[3]颜秉秋,高晓路.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满意度的影响因子与社区差异[J].地理研究,2013,32(7):1269-1279.

[4]王金元,城市老人居家养老的现状与对策以无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例[J].江南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8,7(3):15-18.

[5]王莉莉.基于“服务链”理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供给与利用研究[J].人口学刊,2013, 2: 49-59

[6]丁志宏,王莉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等化研究[J].人口学刊,2011,5:83-88.

[7]宋雅雯.“互联网 + ”时代居家养老发展的困境及前景展望[J].商,2016,7:67-68.

[8]同春芬,汪连杰.“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服务的转型难点及优化路径[J].广西社会科学,2016,2:160-166

[9] Gintis H.,Game Theory Evolving [M].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10]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第2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251-254.

第9篇:居家养老个人总结范文

关键词:网络化 居家养老 政府 社区

1.我国老龄化社会现状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了1.77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约为1.19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87%。2011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上一年增长800万,预计以后每年将以860万人的增长速度保持持续上升的态势。据此推算,我国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数将会突破4亿,占据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在此形势下,我国必须妥善解决好老龄化社会所带来的养老问题。

2.网络化居家养老的内涵

网络化居家养老是指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将现有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三种养老模式进行整合,构建统一的养老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吸收全社会为老服务的资源,使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便能够享受到现代化服务的养老网络体系。网络化居家养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面:其一,整合全社会为老服务的资源形成资源网,其中包括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家庭、居民自治组织、个人等;其二,引入信息化技术构建信息网,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实现为老服务信息的高度共享,畅通服务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沟通渠道;其三,发挥地域性大社区的优势构建组织网,建立统一的为老服务平台,使其成为连接各个服务组织和机构的枢纽;其四,构筑人人关注养老服务的社会网,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让老年人融入社会大环境中,增强心理归属感。

3.新时期网络化居家养老模式的创新路径

3.1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多层次服务提供体系

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具备社会福利性质。政府要意识到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调、整合、盘活各类服务资源,构建网络化、多层次的服务提供体系。首先,政府应加快制定激励政策,鼓励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给予非营利组织一定的资金支持,利用政府采购模式将养老服务的任务和职责下放至非营利组织,并对非营利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其次,政府应当积极发展经营性养老服务事业,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快速成长,为我国养老服务模式注入新的活力。与此同时,政府可借鉴项目管理的方法,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责任主体,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组织有效整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各种组织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3.2构建网络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支持系统

在网络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要始终发挥体系建设的主导作用,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充足的资源投入。尤其在网络化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分配和制度落实方面,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参与者的新型网络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为了确保网络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有序运行,还应建立社会支持系统,以减轻政府的负担,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首先,网络化居家养老服务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转变单纯依靠社区办居家养老的观念,充分吸收中介组织、民间组织和个人的资源力量共同参与居家养老体系的构建,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的关注程度;其次,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专门居家养老管理机构,在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形成宏观政策供给与微观为老服务的全方位管理网络。

3.3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构建为老服务平台

网络化居家养老模式应当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养老服务现代化、高效化。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要利用因特网、通讯技术、广播电视、一键通呼叫中心等资源技术建立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畅通为老服务供需信息的传递渠道,使养老服务供给方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

3.4落实网络化服务监督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

为了确保网络化居家养老工作有序运行,促进网络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可持续发展,应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实现对为老服务质量的全过程监督管理。首先,针对不同的为老服务机构和不同的服务项目制定不同的评估考核指标,系统量化处理为老服务的各项工作,客观评价各项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在评估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各项资源;其次,建立为老服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将其工作成绩与服务质量相挂钩,力求不断提高为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绩效考核时,可由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服务的老人以及其他服务人员共同组成考核主体,以考核服务人员品德、服务能力、工作热情度为重点,使绩效考核成为端正服务人员为老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4.结论

总而言之,网络化居家养老模式尚处于探索和实践阶段。我国构建网络化居家养老模式必须立足于国情,顾全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发展大局,优化配置政府、社会、市场三方的各项资源,建立起有效互动合作机制,共同致力于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从而为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荣达.“网络化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2

[2]秦勃.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难点及其突破[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