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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与一般艺术学精选(九篇)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

第1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wwW.lw881.com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第2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艺术学理论研究

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结语

第3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关键词:文艺;审美特质;文艺美学;新学科

一、现状

文艺美学是20世纪70— 80年代中国学者提出并命名的一个具有原创性的新学科,而且两岸学者都付出了努力。

1976年,台湾学者王梦鸥出版了一本篇幅并不很长的书,叫做《文艺美学》。[1]这是我所知道的第一部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和名称的论著,仅此,就有开创之功。该书上下两篇共十一章,上篇七章论述西方自古希腊至20世纪文艺美学思想的历史发展,下篇四章论述文艺美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在这本书中,虽然作者并没有对“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对象、性质、内容、范畴、方法等加以阐发,看起来,这个书名和术语的使用似非刻意建立什么新学科,也许当时还没有建立新学科的自觉意识,但是,作者显然清醒地意识到、并且十分看重文艺与审美的内在关系。在下篇第一章“美的认识”中,他在引述了韦礼克与华仑著《文学论》中的一段话“艺术是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下之符号系统或符号的构成物”之后,说道:“倘依此定义来看,则所谓文学也者,不过是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下之文字系统或文字的构成物而已。它不同于其他艺术,在于所用的符号不同,但它所以成为艺术品之一,则因同是服务于审美目的。是故,以文学所具之艺术特质言,重要的即在这审美目的。反之,凡不具备这审美目的,或不合于审美目的,纵使有文字系统或构成,终究不能算作艺术的文学。[1]重视文学艺术的“审美目的”,认为它是“重要的”“文学所具之艺术特质”,舍此则“不能算作艺术的文学”;并且把文学艺术的审美特质作为重要的观察角度和研究内容。这,正是后来文艺美学的倡导者们所竭力强调的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特定学科的重要品格之一。

几年之后,“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学科,被大陆学者有意识地提了出来,并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学科建设。首先是北京学者胡经之在1980年春中华美学学会上提出,应在大学艺术和文学系科开设文艺美学课程,并在1982年的《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中对这一学科作了说明:“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是“关于文学艺术的美学”,文艺学和美学的深人发展,促使一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我们姑且称它为“文艺美学”。[2]此后一些年,许多学者以浓厚的兴趣和勇于探索的精神,或撰文陈说,或开会研讨,对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学科是否能够成立、如何定位,以及它的对象、性质、内容、范畴、方法等,发表见解,切磋琢磨。更值得重视的是,多年来,有一批学者对文艺美学情有独钟,长期潜心研究,执着著述,发表和出版了一批打着“文艺美学”标志或没有打着“文艺美学”标志实际上却是文艺美学的论著;创办了文艺美学刊物;编辑出版了文艺美学丛书;此外,还出版了一批部门艺术美学和古典文艺美学专著、丛书。许多大学开设文艺美学课程,培养文艺美学研究生。③还有的大学成立了专门的文艺美学研究机构。④总之,学界同仁共同努力,取得了学科建设的实绩。依我之见,如果从1976年王梦鸥出版《文艺美学》算起至今27年或从1980年胡经之有意识倡导开设“文艺美学”课程算起至今23年,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学科,虽然仍有不同意见,但总体上看已经基本确立,渐成气候。关于文艺美学学科建设情况以及它所以能够成立的标志性工作成绩,我在2001年出版的《艺术的哲学思考》[3]一书中《论人类本体论文艺美学》一节里,曾作过粗略的论述,现再作些补充:

第一,初步认定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大多数学者认为,文艺美学是介于文艺学和美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是文艺学和美学相杂交、相结合的产物。它同文艺学以及美学一样,属于人文学科。但它既不等同于文艺学—它具有文艺学的某些品格又不完全是文艺学,也不等同于美学—它具有美学的某些品格又不完全是美学。它可以被称为关于文学艺术的美学,也可以说它是对文学艺术进行美学研究的文艺学,因此,当初胡经之“姑且称它为文艺美学”这个命名,20多年来已经得到学界大多数同行认可和使用,它概括了这个新学科来自于双亲(文艺学和美学)的特性,相对而言,叫它“文艺美学”是符合实际的。

第二,与学科性质的认定联系在一起的是学科位置的测定,或者说学科性质的认定同时也意味着学科位置的测定。因为文艺美学介于美学和文艺学之间,既相关于美学,又相关于文艺学,因此可以分别从美学和文艺学两个系统测定它的位置。在美学系统中,纵向看,文艺美学处于一般美学和部门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地位上,有人说:“文艺美学和普通美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这种联系和区别,又类似于各部门美学和文艺美学之间的关系。如果说,相对于普通美学而言,文艺美学是特殊;那么相对于各部门美学来说,文艺美学则又是一般……文艺美学以普通美学的逻辑终点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而部门美学则又以文艺美学的逻辑终点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这样,就形成了整个美学科学中的不同层次、不同系统、不同学科。”[4]就是说,一般美学(普通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开始的地方,文艺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部门艺术美学的开始的地方。横向看,文艺美学同现实美学(生活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并列共同组成美学的分支学科。在1992年出版的《文艺美学原理》[5]中,我曾画了一个坐标图:

一般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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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美学—文艺美学—技术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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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艺术美学

(文学美学、绘画美学、音乐美学、戏剧美学……)

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分多学科中的一支,它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哲学、文艺伦理学等等处于并列关系,如下图:

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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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文艺伦理学 ——文艺心理学—— 文艺社会学 —— 文艺文化学

第三,与学科性质的认定、学科位置的测定联系在一起的是学科对象的确定。文艺美学有自己的特定研究对象。周来祥认为,“假如说,一般美学研究各种审美活动的共同规律,那么文艺美学则是在此共同规律的基础上,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而各部门艺术美学(文学美学、绘画美学、音乐美学、戏剧美学等等)则“研究特殊的文学艺术形态的审美特点与审美规律”。[6]也许周来祥“共同规律”、“特殊规律”等用语带有太强烈的“普遍主义”、“本质主义”色彩,但他这段话的主导倾向和整个意思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在1992年出版的《文艺美学原理》中也曾论证道:审美活动有着十分广阔的领域,日常生活中有大量的审美活动,生产劳动和科学技术活动中也有大量审美现象存在,文学艺术更是审美活动的专有领地,一般美学以上述所有审美活动为对象范围,它要研究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等所有这些领域审美活动带有共同性的一般形态,并且还要在一定程度上研究这种一般形态的特殊表现,研究一般形态和特殊表现的复杂关系。它的研究结果、得出来的结论,应该有更广阔的概括性和适应性。与此相比,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要小得多,它集中研究文学艺术领域中的审美现象甲一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或者以审美为视角研究文学艺术的特性,它所得出的结论适应于文学艺术领域而不适应于或不完全适应于其他领域(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的审美活动。譬如,文学艺术总要创造一定的审美物象,即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和材料把存在于艺术家头脑中的审美意象固定下来、外化出来,使读者或观众能够感受得到;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则不必如此,到香山看红叶的人不必先用画笔和颜料把红叶的美画下来(即创造出审美物像)再去欣赏。研究如何创造审美物象,就是文艺美学不同于一般美学以及生活美学、劳动美学、科技美学……的特点之一。这仅是一个例子,类此还可以举出许多。这是将文艺美学同一般美学及生活美学、科技美学、劳动美学等相比a1}}如将文艺美学同部门艺术美学相比,则可i%看3?I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比部门艺术美学要广。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所有门类的文学艺术领域的审美活动;而部门艺术美学则只着重研究它那一门类自身领域的审美活动的性质和特点,如文学美学—文学领域,绘画美学—绘画领域,音乐美学—音乐领域,戏剧美学—戏剧领域,等等。如果说文艺美学研究文学艺术所有领域审美活动的一般形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研究一般形态的特殊表现,研究一般形态与其特殊表现的关系;那么,部门艺术美学则专门研究自己特定领域审美活动的特殊形态、特殊性质、特殊表现。文学艺术的每一特定门类都有其不同于一般形态的特殊性,各个门类之间也有互不相同的特点。例如,仅从不同媒介这个角度而言,文学用语言创造审美形象,绘画用线条、色彩创造审美形象,音乐用音符、旋律创造审美形象,戏剧用包括演员在内的一切舞台艺术手段创造审美形象……它们之间虽有相通之处但并不相同,这都是各个部门艺术美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是它们同文艺美学的不同之处,也是各个部门艺术美学之间相区别的地方,顺便说一句,从对一般美学、文艺美学、部门艺术美学不同对象范围的考察以及与此相联系对它们学科性质和学科位置的认定,我们可以断定,一般美学可以包括而不能代替文艺美学,文艺美学可以包括而不能代替部门艺术美学,它们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此外,从文艺学系统来看,文艺美学因其着重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而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文艺文化学、认识论文艺学、政治学文艺学等的研究对象相区别,这似乎不用多说。

由以上几点,我们能够得出结论:文艺美学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① [1]

二、未来

最近20—30年来的世界,越来越明显地笼罩在“全球化”的天空之下。生活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人们,就其总体而言,大都在“市场化”脚步的催促声中,选择、追求、竞争、奋斗、发展……社会生活、审美活动、文学艺术、学术文化,也自愿地或被迫地承受着“全球化”、“市场化”无孔不入的渗透,往前运行;而在它们或急或慢的前行身影之中,敏感的学者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值得深思、值得研究的动向和特征,其中与本文讨论的文艺美学问题关系最紧密的就是:生活的审美化和审美的生活化;艺术与生活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艺术是否会终结或消亡的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能不思考:美学、文艺美学向何处去?美学、文艺美学还有没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据我所知,上面所说“敏感的学者”中,有两个代表人物值得一提,他们是美国学者理查德·舒斯特曼(Richard Shusterman)和德国学者沃尔夫冈·沃尔什(Wolf'gang Welsch)。他们在最近十余年发表了许多具有广泛影响的文章和著作,特别关注“全球化”语境和“市场化”氛围中出现的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化的动向和特点,提出应对措施,主张突破以往那种脱离生活实践而只局限于艺术领域的狭义美学模式,展现自己新的理论蓝图。

在舒斯特曼看来,审美活动本来就渗透在人的广大感性生活之中,它不应该、也已经不可能局限于艺术的窄狭领域;相应的,美学研究也不应该局限于美的艺术的研究而应扩大到人的感性生活领域、特别是以往美学所忽视的人的身体领域、身体经验的领域。就此,舒斯特曼提出应该建立“身体美学”。他认为,不能将哲学视为纯粹学院式的知识追求,而应看作是一种实践智慧,一种生活艺术;哲学与审美密切相关,传统的哲学应该变成一种美学实践,应该恢复哲学最初作为一种生活艺术的角色。这些思想集中表现在舒斯特曼1992年出版的《实用主义美学》和1997年出版的《哲学实践—实用主义和哲学生活》①之中。舒斯特曼说:“一个人的哲学工作,一个人对真理和智慧的追求,将不仅只是通过文本来追求,而且也通过身体的探测和试验来追求。通过对身体和其非言语交际信息的敏锐关注,通过身体训练—提高身体的意识和改造身体怎样感觉和怎样发挥作用—的实践,一个人可以通过再造自我来发现和拓展自我知识。这种对自我知识和作为转换的追求,可以构成一种越来越具体丰富的、具有不可抵制的审美魅力的哲学生活。”又说:“哲学需要给身体实践的多样性以更重要的关注,通过这种实践我们可以从事对自我知识和自我创造的追求,从事对美貌、力量和欢乐的追求,从事将直接经验重构为改善生命的追求。处理这种具体追求的哲学学科可以称作‘身体美学’。”在这种身体的意义士经验应该属于哲学实践。

德国美学家沃尔什也认为,目前全球正在进行一种全面的审美化历程。从表面的装饰、享乐主义的文化系统、运用美学手段的经济策略、到深层的以新材料技术改变的物质结构、通过大众传媒的虚拟化的现实、以及更深层的科学和认识论的审美化,整个社会生活从外到里、从软件到硬件,被全面审美化了。美学或者审美策略,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美学不再是极少数知识分子的研究领域,而是普通大众所普遍采取的一种生活策略。因此,要重新理解审美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把美学从对美的艺术的狭隘关注中解放出来:“美学己经失去作为一门仅仅关于艺术的学科的特征,而成为一种更宽泛更一般的理解现实的方法。这对今天的美学思想具有一般的意义,并导致了美学学科结构的改变,它使美学变成了超越传统美学、包含在日常生活、科学、政治、艺术和伦理等之中的全部感性认识的学科,美学不得不将自己的范围从艺术问题扩展到日常生活、认识态度、媒介文化和审美一反审美并存的经验。无论对传统美学所研究的问题,还是对当代美学研究的新范围来说,这些都是今天最紧迫的研究领域。更有意思的是,这种将美学开放到超越艺术之外的做法,对每一个有关艺术的适当分析来说,也证明是富有成效的。’”沃尔什还说:“自从鲍姆加通对科学的审美完善的设计、康德的审美的先验化、尼采对知识的审美和虚构的理解,以及20世纪科学哲学与科学实践在完全不同的形式中所发现的科学中的审美成分,真理、认识和现实已经显示自己显然是审美的。首先,审美要素对我们的认识和我们的现实来说是基础的,这一点变得明显了。这是从康德的先验感性——接着鲍姆加通的准备——和今天对自然科学的自我反思开始的。其次,认识和现实是审美的,这在它们的存在形式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明。这是尼采的发现,这一点已经被其他人用不同的术语表达出来了,并达到了我们时代的构成主义。现实不再是与认识无关的,而是一个构成的对象。尽管附加的现实具有的审美特征,非常明显只是第二性的,但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我们最初的现实中也存在一个最好被描述为审美的成分。审美范畴成了基础范畴。’,”

舒斯特曼和沃尔什都认为,审美渗透在感性生活领域,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化是一个普遍趋向,目前全球正经历着全面审美化进程。面对这种事实,他们从重新解读鲍姆加通,突破传统的狭义美学的框框,发掘鲍姆加通“美学”(Aea':netics' )的“感性学”含义,将美学研究范围扩大到感性生活领域,使美学成为研究感性生活、研究广大审美活动的学科,成为一种“身体实践”,成为“第一哲学”,成为一种更宽泛、更一般的理解现实的方法。对照我们所能了解到的国外某些文化情况,以及我们所看到的中国目前的文学艺术和美学实际,虽然我并不完全赞成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看法,但如果不作绝对化的理解,他们是有部分道理的。现在的确出现了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艺术与生活界限模糊的现象。大众文化、流行歌曲、广告艺术、卡拉OK、街头秧歌、公园舞会、文化标准化……所有这些现象都使人难以把审美与生活绝然分开,也很难把生活与艺术绝然分开,同时也难以把审美与功利绝然分开(广告中有审美,但最功利)。这些新的现象,生活中这些新变化,对传统美学的“审美无利害”、纯文学纯艺术、艺术创作天才论、艺术个性化……等等观念,进行了猛烈冲击。它们是审美,也是生活;是生活,也是艺术;是“制作”,也是“创作”;是“创作”,也是“欣赏”……它们已经远远越出以往神圣的纯洁的“艺术殿堂”,普通得像村姑、像牧童、像农夫、像工人、像教师、像蓝领也像白领……它们的参与者不用打上领带、撒上香水、一尘不染地走进音乐厅,而是席地而坐听演唱,有时自己跑上去又歌又舞,是演员也是观众,散场时拍拍屁股上的灰就走;还有,现在“贵族们”穿上了“下等人”的服装,而所谓“泥腿子”则西服革履,在某些场合你辨不清身分。

在某些人看来:既然审美与生活合流了(审美即生活、生活即审美),艺术与生活模糊了(生活即艺术、艺术即生活),那么,艺术是不是就此终结或曰消亡?艺术如果终结了、消亡了,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还有必要存在吗?

但是我认为不必忙着下判断、作结论。必须仔细考察和思索一下:艺术是不是真的“熔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存在了,从而,黑格尔的“艺术终结”断言成为现实了?

未必如此。

我的基本看法是:

第一,必须承认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关系的这些新变化、新动向。文艺学、美学、文美学必须适应这些变化和动向做出理论了的调整,对新现象做出新解说,甚至不断建立新理论。就此而言,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理论新说是很有价值的。

第二,对上述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的这些新变化、新动向也不能夸大其词,如詹明信所描述的那样:“在后现代的世界里,似乎有这种情况:成千上万的主体性突然都说起话来,他们都要求平等。在这样的世界里,个体艺术家的个体创作就不再那么重要了。艺术成为众人参与的过程,不只是一个毕加索。” 似乎艺术、艺术家在这种“平等”、“人人参与”、“标准化”之中,失去意义和价值了,艺术与生活完全合一了;似乎人人都成为毕加索,从而毕加索就销声匿迹了,艺术家就不存在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人类的整个生活和艺术并不都是这样。以往把艺术放在象牙之塔中、与生活隔离看来,是不对的;现在倘若把艺术完全视同生活,也不符合事实。以往的那些所谓高雅艺术(剧场艺术、音乐厅艺术、博物馆艺术……)和艺术家作家的创作,并没有消失,恐怕也不会消失。人是最丰富的,人的需要(包括人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艺术爱好)也是最丰富、最多样的。谁敢说,古希腊的雕刻、贝多芬的音乐、曹雪芹的《红楼梦》、泰戈尔的诗……过几百年、几千年就没人看了、没人喜欢了?谁敢说,以后就永远不能产生伟大作家、伟大艺术家?帕格尼尼时代的普通人小提琴没有帕格尼尼拉得好,今天的人小提琴没有吕思清拉得好,将来,恐怕还会出现普通人与帕格尼尼、吕思清式的小提琴家之间的差距。艺术天才还会存在,艺术个性还会存在。面对“全球化”浪潮下产生的所谓“文化标准化”,更应该强调艺术个性。詹明信曾说:“全球性的交流,包括互联网,距离感的消除,这些都是积极的,可喜可贺的……全球化在各地都在促进标准化。这种标准化影响到文化问题,使文化也产生了标准化,相同的媒介在全世界到处宣扬。目前的文化远不是差异大的问题,而是越来越趋向同一的问题。我们有一件好东西,就是文化差异,是可喜的。我们也有两件坏东西,一件是经济标准化,另一件是文化标准化。”〔凡〕我赞成这种反对文化标准化的态度。审美趣味永远千差万别(“趣味无争辩”是对的),艺术个性永远千种百样。

第三,即使就上述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的新变化、新动向而言,也还要作具体分析。审美融合在生活里了,艺术融合在生活里了,这并不是表明审美和艺术真的消失或消亡,而只是表明它们转换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在这里我还想引述美国学者詹明信与中国学者在北京《读书》杂志进行座谈时说过的两段话。詹明信说:“在六十年代,即后现代的开端,发生了这样一种情况:文化扩张了,其巾美学冲破了艺术品的窄狭框架,艺术的对象(即构成艺犬的内容) 消失在世界里丁。有一个革命性的思想是这样的:世界变得审美化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本身变成艺术品了,艺术也许就消失了。这看卜去是黑格尔的思想,因为黑格尔说,艺术被哲学取代了。但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们说,黑格尔并不是说艺术的对象没有了,因为生活需要更多装饰。”又说:“……艺术对象的消失被德里达称之为自由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变成了空间而不是客体……在美国,当今一种重要而兴旺的艺术形式,它正在取代简单的油画和旧的框架意义上的艺术形式,没有艺术对象,只有空间。对艺术对象不进行研究。艺术对象的消失被解构主义者说成是艺术的死亡,是一种毁灭。”但詹明信并不赞同“审美消失论”和“艺术消失论”。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艺术和生活的界限不清的现象,这都是事实。但这只是表明艺术的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消失在世界里了,只是说艺术的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转换了存在的位置和形式,却并不是说它们不存在了;更不是说审美和艺术不存在了。譬如,广场歌舞、狂欢,当然可以视之为人们的一种特殊生存形式;但它是人们生存的娱乐、审美、艺术形式,而不是人们生存的生产形式。审美和艺术融合其中了,但还是可以从中找出它们的影子来。它们并非从此消亡和终结。或者按詹明信的说法,只是因为“文化扩张”、“生活本身变成艺术品了”,因此,原来意义上的艺术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消融在“文化”、“生活”、“世界”里了,这即产生了所谓“艺术的消失”或“艺术的终结”。其实,艺术还照样存在,审美、装饰照样需要,只是它不是象过去那样与“生活”、“文化”、“世界”隔离开来、独立出来,而是与“生活”、“文化”、“世界”融合在一起,从而也就不易于被人们单独挑出来指指点点而已。美、崇高、丑、卑下、悲、喜……永远存在,艺术永远存在,可能存在的方式、形态有变化,如詹明信所说:“但在如今的社会里,艺术和文化运作具有经济的性质,其形式是广告,我们消费事物的形象,即物品形象中的美。” [8]

因此,审美活动和文学艺术不断发展变化,审美和艺术可以有新的方式、形式、形态,变换无穷。然而,我坚信审美不会消亡、艺术不会消亡。由此,对审美和艺术的JV握和思考不会消失,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也会存在下去,井且随社会现实、审美活动、I.学艺术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仅就文艺美学而言,第一,目前就急需对审美和艺术的新现象如网络文艺,广场文艺,狂欢文艺,晚会文艺,广告艺术,包装和装饰艺术,街头舞蹈,杂技艺术,人体艺术,卡拉OK,电视小说,电视散文,音乐TV,等等,进行理论解说

第二,的确应该走出以往“学院美学”的狭窄院落,吸收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有价值的意见,加强它的“实践”意义和“田野”意义。文艺美学绝不仅仅是“知识追求”或“理性把握”,也绝不能仅仅局限于以往纯文学、纯艺术的“神圣领地”,而应该到审美和艺术所能达到的一切地方去,谋求新意义、新发展、新突破。

总之,文学艺术不会消亡,文艺美学不会消亡,它们会应新的历史文化环境和自身内在发展的需求,不断变化、前进。

参考文献:

[1]王梦呜,文艺美学[M].台北:远行出版社,1976.

[2]胡经之.文艺美学及其他[A].美学向导[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 982.

[3]杜书流,艺术的哲学思考[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辽海出版社,2001.

[4]周来祥文艺美学的叶象与范围[A].周来祥美学文选:上[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5]杜书瀛.文艺美学原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6]周来祥,再论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与任务[A].周来祥美学文选:上[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第4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文艺美学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学者提出的一个具有原创性的新学科,是中国学者对世界学术的独特贡献。它应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社会历史文化转型之“运”而生,是新时期学术研究突破“左”的思想禁锢和僵化理论模式的重要成果。文艺美学的提出是对庸俗的政治学文艺学“阶级斗争工具论”、庸俗的社会学文艺学“唯意识形态性”、庸俗的认识论文艺学“唯认识性”的反拨,是对文艺理论界长期忽视文艺自身特点,特别是其审美特征的反拨。文艺美学的提出是对文艺理论界长期存在的“本质主义”、“普遍主义”思维模式而忽视文艺自主性、自律性的反拨。文艺美学的提出有其学科发展的自身理路。文艺美学有其自身界限,它须联合相关学科,方能较全面把握文艺的性质和特点。文艺美学是历史的、具体的,处于不断变化中。

    严肃的学术研究是一种创造性的精神生产活动。某个时代某个民族的学者或学术群体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就在于同前人相比,他或他们在学术活动中是否能拿出具有创新意义的有价值的成果,以促进学术的发展,以利于人类的进步。在历史上,中华民族的优秀学人曾做出过独特贡献。那么现代如何?仅就20世纪以来百年左右的人文学科而言,如果说俄国学者贡献了“俄国形式主义”,英美学者贡献了“新批评”,法国学者贡献了“结构主义”以及之后的“解构主义”,德国学者贡献了“接受美学”……,那么,中国学者呢?

    我认为,中国学者贡献了“文艺美学”。

    海峡两岸学者共建

    文艺美学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学者提出并命名的一个具有原创性的新学科,而且两岸学者都付出了努力。

    1971年,台湾学者王梦鸥出版了一本篇幅并不很长的书,叫做《文艺美学》 ① 。这是我所知道的第一部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和名称的论着,仅此,就有开创之功。该书上下两篇共十一章,上篇七章论述西方自古希腊至20世纪文艺美学思想的历史发展,下篇四章论述文艺美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在这本书中,虽然作者并没有对“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对象、性质、内容、范畴、方法等等加以阐发,但是,作者显然清醒地意识到、并且十分看重文艺与审美的内在关系。在下篇第一章“美的认识”中,他引述了韦礼克与华仑着《文学论》中的一段话“艺术是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下之符号系统或符号的构成物”之后,说道:“倘依此定义来看,则所谓文学也者,不过是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下之文字系统或文字的构成物而已。它之不同于其他艺术,在于所用的符号不同,但它所以成为艺术品之一,则因同是服务于审美目的。是故,以文学所具之艺术特质言,重要的即在这审美目的。反之,凡不具备这审美目的,或不合于审美目的,纵使有文字系统或构成,终究不能算作艺术的文学。” ② 重视文学艺术的“审美目的”,认为它是“重要的”“文学所具之艺术特质”,舍此则“不能算作艺术的文学”;并且把文学艺术的审美特质作为重要的观察角度和研究内容。这,正是后来文艺美学的倡导者们所竭力强调的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特定学科的重要品格之一。

    几年之后,“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学科,被大陆学者有意识地提了出来,并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学科建设。首先是北京学者胡经之在1980年春中华美学学会上提出,应在大学艺术和文学系科开设文艺美学课程,并在1982年的《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中对这一学科作了说明:“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是“关于文学艺术的美学”,“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一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我们姑且称它为文艺美学” ③ 。此后一些年,许多学者以浓厚的兴趣和勇于探索的精神,或撰文陈说,或开会研讨,对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学科是否能够成立、如何定位,以及它的对象、性质、内容、范畴、方法等等,发表见解,切磋琢磨 ④ 。更值得重视的是,多年来,有一批学者对文艺美学情有独钟,长期潜心研究,执着着述,发表和出版了一批打着“文艺美学”标志或没有打着“文艺美学”标志实际上却是文艺美学的论着;创办了文艺美学刊物;编辑出版了文艺美学丛书;此外,还出版了一批部门艺术美学和古典文艺美学专着、丛书 ⑤ 。许多大学开设文 艺美学课程,培养文艺美学研究生 ⑥ 。还有的大学成立了专门的文艺美学研究机构 ⑦ 。总之,学界同仁共同努力,取得了学科建设的实绩。依我之见,如果从1971年王梦鸥出版《文艺美学》算起至今32年或从1980年胡经之有意识倡导开设“文艺美学”课程算起至今23年,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新学科,虽然仍有不同意见,但总体上看已经基本确立,渐成气候。关于文艺美学学科建设情况以及它所以能够成立的标志性工作成绩,我在2001年出版的《艺术的哲学思考》一书中《论人类本体论文艺美学》 ⑧ 一节里,曾作过粗略的论述,现再作些补充。

    第一,初步认定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大多数学者认为,文艺美学是介于文艺学和美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是文艺学和美学相杂交、相结合的产物。它同文艺学以及美学一样,属于人文学科。但它既不等同于文艺学——它具有文艺学的某些品格又不完全是文艺学;也不等同于美学——它具有美学的某些品格又不完全是美学。它可以被称为关于文学艺术的美学,也可以说它是对文学艺术进行美学研究的文艺学,因此,当初胡经之“姑且称它为文艺美学”。这个命名,20多年来已经得到学界大多数同行认可和使用,它概括了这个新学科来自于双亲(文艺学和美学)的特性,相对而言,叫它文艺美学是符合实际的。

    第二,与学科性质的认定联系在一起的是学科位置的测定,或者说学科性质的认定同时也意味着学科位置的测定。因为文艺美学介于美学和文艺学之间,既相关于美学,又相关于文艺学,因此可以分别从美学和文艺学两个系统测定它的位置。在美学系统中,纵向看,文艺美学处于一般美学和部门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地位上,有人说:“文艺美学和普通美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这种联系和区别,又类似于各部门美学和文艺美学之间的关系。如果说,相对于普通美学而言,文艺美学是特殊;那么相对于各部门美学来说,文艺美学则又是一般。……文艺美学以普通美学的逻辑终点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而部门美学则又以文艺美学的逻辑终点为自己的逻辑起点。这样,就形成了整个美学科学中的不同层次、不同系统、不同学科。” ⑨ 就是说,一般美学(普通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开始的地方,文艺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部门艺术美学的开始的地方。横向看,文艺美学同现实美学(生活美学)、技术美学等等一起,并列共同组成美学的分支学科。在1992年出版的《文艺美学原理》中,我曾画了一个坐标图 ⑩ :

    一般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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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美学—文艺美学—技术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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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艺术美学

    (文学美学、绘画美学、音乐美学、戏剧美学……)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分支学科中的一支,它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哲学、文艺伦理学等等处于并列关系,如下图: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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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美学—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文艺文化学……

    第三,与学科性质的认定、学科位置的测定联系在一起的是学科对象的确定。文艺美学有自己的特定研究对象。周来祥认为,“假如说,一般美学研究各种审美活动的共同规律,那么文艺美学则是在此共同规律的基础上,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而各部门艺术美学(文学美学、绘画美学、音乐美学、戏剧美学等等)则“研究特殊的文学艺术形态的审美特点与审美规律”11 。也许周来祥“共同规律”、“特殊规律”等用语带有太强烈的“普遍主义”、“本质主义”色彩,但他这段话的主导倾向和整个意思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在1992年出版的《文艺美学原理》中也曾论证道:审美活动有着十分广阔的领域,日常生活中有大量的审美活动,生产劳动和科学技术活动中也有大量审美现象存在,文学艺术更是审美活动的专有领地,一般美学以上述所有审美活动为对象范围,它要研究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等所有这些领域审美活动带有共同性的一般形态,并且还要在一定程度上研究这种一般形态的特殊表现,研究一般形态和特殊表现的复杂关系。它的研究结果、得出来的结论,应该有更广阔的概括性和适应性。与此相比,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要小得多,它集中研究文学艺术领域中的审美现象,——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或者以审美为视角研究文学艺术的特性,它所得出的结论适应于文学艺术领域而不适应于或不完全适应于其他领域(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的审美活动。譬如,文学艺术总要创造一定的审美物像,即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和材料把存在于艺术家头脑中的审美意象固定下来、外化出来,使读者或观众能够感受得到;而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活动则不必如此,到香山看红叶的人不必先用画笔和颜料把红叶的美画下来(即创造出审美物像)再去欣赏。研究如何创造审美物像,就是文艺美学不同于一般美学以及生活美学、劳动美学、科技美学……的特点之一12 。这仅是一个例子,类此,还可以举出许多。这是将文艺美学同一般美学及生活美学、科技美学、劳动美学等等相比。假如将文艺美学同部门艺术美学相比,则可以看到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比部门艺术美学要广。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所有门类的文学艺术领域的审美活动;而部门艺术美学则只着重研究它那一门类自身领域的审美活动的性质和特点,如文学美学——文学领域,绘画美学——绘画领域,音乐美学——音乐领域,戏剧美学——戏剧领域等等。如果说文艺美学研究文学艺术所有领域审美活动的一般形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研究一般形态的特殊表现,研究一般形态与其特殊表现的关系;那么,部门艺术美学则专门研究自己特定领域审美活动的特殊形态、特殊性质、特殊表现。文学艺术的每一特定门类都有其不同于一般形态的特殊性,各个门类之间也有互不相同的特点。例如,仅从不同媒介这个角度而言,文学用语言创造审美形象,绘画用线条、色彩创造审美形象,音乐用音符、旋律创造审美形象,戏剧用包括演员在内的一切舞台艺术手段创造审美形象……它们之间虽有相通之处但并不相同,这都是各个部门艺术美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是它们同文艺美学的不同之处,也是各个部门艺术美学之间相区别的地方。从对一般美学、文艺美学、部门艺术美学不同对象范围的考察以及与此相联系对它们学科性质和学科位置的认定,我们可以断定,一般美学可以包括而不能代替文艺美学,文艺美学可以包括而不能代替部门艺术美学,它们都有各自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由以上几点,我们能够得出结论:文艺美学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13 。

    对思想禁锢和僵化模式的反拨

    台湾的情况且不说,仅就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大陆而言,文艺美学作为一种新的学术现象和研究热点,作为一个新学科,它之所以会在这个特定时期萌生、形成、确立、发展,绝不是宿命论的注定的,或决定论的必然的,而是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机缘。如果对文艺美学这个新学科得以命名的前后情况作历时性和共时性的具体考察,就会发现:第一,它同周围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历史变迁有着直接或间接、隐蔽或明显、紧密或松散的关系,第二,它自身存在着得以生发、成长的内在机制和学术理路。

    众所周知,自今上溯五六十年(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前的数十年),中国大陆的政治文化特别发达。与此相应,各个方面的学术事业,特别是人文学术,就其主导而言,与政治文化关系极为密切,可以说只有得到政治文化的庇荫才能生存和发展,它们或者直接就是政治文化的一部分,或者经受着政治文化的无可抵御的渗透,或者被置于政治文化的强大笼罩之下。文艺理论和美学尤其如此。这对数十年来文艺理论和美学的学术状况造成严重影响,使之处于不正常状态甚至出现某种学术怪胎,打破了文艺理论和美学的“生态平衡”。

    本来,文学艺术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有着千丝万缕、难分难舍的联系,文艺与政治密切相关自然也并不令人感到奇怪,就如同文艺与经济、文艺与认识、文艺与审美、文艺与道德、文艺与宗教、文艺与哲学等等密切相关一样。文学艺术可以有多种价值因素和品质性格,例如认识的、政治的、宗教的、伦理道德的、社会历史的、意识形态的、游戏娱乐的以及审美的等等,但它之所以叫做 文学艺术 ,就因为其中的审美价值、审美品格最为突出、最为重要,据主导地位。我在1992年出版的《文艺美学原理》里曾说,“艺术生产必须以审美价值的生产为主导、为基本目的”,“除了审美价值的生产不可或缺之外,其他价值的生产并不是注定不可缺少的”,艺术价值是一种以审美价值为主导的综合价值14 。现在我仍然坚持这些基本观点,但要作一些补充说明。文学艺术总是历史的具体的存在着。在特定的历史时代、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场域之中,具体的文学艺术活动和文学艺术作品,虽不失其审美价值和审美品格,但常常相对突出了其他某个方面的价值和品格。例如有的时候文学艺术的宗教价值和品格相对突出,像我国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洛阳龙门石窟、天水麦积山石窟等从南北朝以来长达千余年的佛教艺术(雕塑和壁画等等),像中世纪欧洲基督教艺术,拜占庭艺术(宗教建筑,教堂镶嵌画、壁画,宗教雕刻、绘画等等),穆斯林艺术(清真寺建筑,几何图案和植物图案的装饰画等等),以及文艺复兴以来意大利、法国、德国、英国、荷兰、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艺术(雕刻、绘画、教堂音乐等等)。有的时候文学艺术的认识价值和品格相对突出,像19世纪法国巴尔扎克、英国狄更斯等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小说,恩格斯说巴尔扎克“汇集了法国社会的全部历史,我从这里,甚至在经济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15 。有的时候文学艺术的政治价值和品格相对突出,像中国上个世纪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战文艺”、延安的“革命文艺”,法国作家阿尔封斯·都德写于19世纪70年代普法战争之后的爱国主义小说《最后一课》、《柏林之围》。类此,还有突出伦理道德、社会历史、意识形态、 游戏娱乐等等价值和品格的作品。但不管哪种价值和品格相对突出,它们都必须同审美价值和品格融合在一起,才能称得上是文学艺术。从与此对应的理论把握和学术研究层面上说,在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社会文化环境下,把上述不同类型的文学艺术现象所突出的价值和品格作为特定的对象或从特定的角度加以侧重的理性思考和研究,则可以有不同类型的理论形态,如宗教学文艺学、认识论文艺学、政治学文艺学、美学文艺学(文艺美学)、文艺伦理学、文艺社会学、文艺经济学……。上述所有这些文艺学的分支学科都有自己独立存在的价值和必要,虽然有时候它们可能彼此冲突、相互抵牾,但更应该看到它们可以互补、互惠、彼此增益。而且,我认为只有上述所有这些文艺学分支学科协同发展,联合工作,才能比较全面而准确地把握内涵如此复杂丰富的文学艺术的全貌。我主张多元化、多学派的文艺学,我赞赏真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理论局面。假如仅仅注意文艺与一、二种文化现象的关系而忽视其他关系,仅仅重视一、二种文艺学分支学科而忽视其他学科;或者以某一、二种关系涵盖、代替、吞并、笼罩其他关系并凌驾于其他关系之上,以某一、二种文艺学分支学科涵盖、代替、吞并、笼罩其他学科并凌驾于其上,采取白衣秀士王伦排斥异己的方针,或者奉行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占山为王、惟我独尊的路线,必然会给学术事业造成伤害。

    中国大陆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文艺理论和美学的学术研究,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取得某些成绩,却也正犯了上述这样一个严重毛病:即以政治文化涵盖、代替、吞并、笼罩、凌驾其他一切学术活动,视文艺学和美学为自己的附庸和婢女,只允许与主流政治文化相一致的文艺学和美学存在和发展,否则即为叛逆。这样,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少数几种与主流政治文化密切相关、保持一致的文艺学品种得以发展和膨胀,成为目空一切的霸主;而数量更多的没有“保持一致”或被认为没有“保持一致”、没有“紧跟”或被认为没有“紧跟”、结合得不紧密或被认为结合得不紧密的文艺学学派,则遭到压制、蔑视,定为异端,逐渐萎缩以至消亡。这导致整个文艺学的学术格局成为一种畸形样态。当时成为宠儿的文艺学品种有:第一,文艺政治学(或政治学文艺学)。文艺与政治(严格说是主流政治)的关系得到特别惠顾。一个最响亮的口号是:“文艺必须为政治服务”(有时更具体明确地说“文艺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再由此引申:“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本来,毛泽东当年在抗战环境里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文艺从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强调文艺服从于抗战的总目标,有其特定含义,在当时包含积极性、合理性;而后来的倡导者把它普遍化、本质化,发展为“文艺必须为政治服务”、“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的“唯政治论”和“阶级斗争工具论”,走上极端。如此,则消解了文艺政治学本来具有的积极意义和合理因素,成为 庸俗文艺政治学 。第二,文艺社会学(社会学文艺学)。当时的倡导者似乎特别重视文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特别重视从“社会学”角度观察文艺,这本无可厚非;但他们当中有的人深受当年苏联庸俗社会学的影响,采用贴标签、特别是贴阶级标签的方法考察文艺现象,并且只强调文艺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而无视其他,其口号是:“文艺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且仅仅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谁若离开意识形态观点论述文艺,则违反“祖法”,视为谬种。这可以称之为“唯意识形态论”。发展到极致,把文艺社会学本来具有的积极性、合理性取消了,成为 庸俗文艺社会学 。第三,文艺认识 论(认识论文艺学)。文艺本来包含着认识因素,毛泽东当年在延安提出“文艺是现实生活在作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虽非独创,但并未说错。然而,后来的某些倡导者则把所谓坚持文艺上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推向绝对,认定文艺仅仅是对现实的认识、仅仅是对现实的反映,顶多在“认识”或“反映”前面加上定语“形象”,叫做“形象认识”或“形象反映”;倘若有人说“文艺也表现自我”,则立即被扣上“唯心主义”的帽子。如此,则把文艺认识论的积极因素和合理因素消解殆尽。这可以称为文艺的“唯认识论”,或者叫做 庸俗文艺认识论 。庸俗文艺政治学、庸俗文艺社会学、庸俗文艺认识论作为主流政治文化的三个连体宠儿,得天独厚,畸形膨胀,压制乡里,称霸文坛,舆论一律,步调一致,剪除异端。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四人帮”肆虐的那段日子,一方面,离“为政治服务”、“阶级斗争工具”不敢谈文艺,离“社会意识形态”不敢谈文艺,离“唯物主义认识论”不敢谈文艺;另方面,谈文艺不敢谈“人性”、“人情”,谈创作不敢谈“表现自我”,分析作品不敢分析“文艺心理”(文艺心理学被视为唯心主义),……。许多学者的脑子如同被点进了凝固剂,硬化僵滞,刻板机械,生产不出新鲜的有生气的思想来。在文艺界,不管是在理论家那里还是在作家那里,相当严重地存在着忽视甚至蔑视文艺自身独特品格的现象,而文艺的审美特性尤其不受待见。

    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发生根本改变,文艺理论和美学才借此东风,出现重大变化。但这种变化不是自动发生的,而是经过学界同仁的自觉努力,有意识地对以往的思想禁锢和僵化模式进行反拨。不是以往不注意区分不同精神生产方式的特点吗?此刻则大谈文艺创作的“形象思维”问题,掀起“形象思维”研讨热潮;不是以往忌讳说“人性”、“人情”吗?此刻则为《论“文学是人学”》16 平反,又是再版,又是研讨,不亦乐乎;不是以往只重视文艺与政治、文艺与社会、文艺与认识等等关系(有人称之为文艺的“外部关系”)的研究吗?现在则“向内转”,借鉴西方的“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弗洛伊德主义”和“格式塔”等流派的文艺心理学,进行文艺的内在品格(有人称为文艺的“内部关系”17 )的研究;不是以往蔑视文艺的审美性质吗?此刻则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美学热”……。正是在这种具体历史环境和文化氛围中,乘时代变迁之风,文艺美学应运而生。

    文艺美学是“美学热”的一部分——它是美学队伍中一支新的生力军。文艺美学是文艺学研究“向内转”的重要表现——审美关系是文艺最重要的所谓“内部关系”之一。尤其是,文艺美学以文艺的审美特性为视角、为对象,“审美”地研究文艺,同时研究文艺的“审美”。它深入研究文艺不同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的特殊性,是对以往庸俗文艺政治学、庸俗文艺社会学、庸俗文艺认识论的有力反拨。在文艺美学看来,文艺不但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也绝非任何他物之附庸、婢女。它不是如以往所说那种派生的低一级的次一等的“雕虫”之“小技”、“丧志”之“玩物”,而是人类本体论意义上的活动。它同人类其他生命活动方式和形态处于平等地位,是同样重要的活动。它以自己特有的样态、手段和途径,对人类通过自己万千年社会历史实践而熔铸和积淀的自由生命本质进行确证、肯定、欣赏和张扬。它直接成为人的本体生活的组成部分,成为人的生命存在的一种形态。台湾诗人蒋勋有一首诗,题目叫做《笔》:“好像是我新长出的一根手指/所以我总觉得出/你应该流红色的血液/而不是这黑色的墨汁”。这首诗表现了 诗人以生命为诗的美学态度。文艺本该如此。在文艺美学看来,文艺虽然可以具有某种意识形态性,存在某种意识形态特点,但它决不如庸俗文艺社会学者所说仅仅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文艺虽然可以包含某种认识因素,但它决不如庸俗文艺认识论者所说仅仅是认识。那种庸俗文艺社会学和庸俗文艺认识论理论不符合文艺实际,无法解释许多十分普通的文艺现象。试举几例:齐白石所画大虾洋溢出来的审美情趣,中国古画史上的“曹衣出水”、“吴带当风”,中国文学史上的四言诗体、五言诗体、七言诗体和欧洲的十四行体,古希腊建筑中的陶立安柱式、爱奥尼柱式、科林斯柱式……,是什么“意识形态”?它又“认识”了什么?

    为匡正以往,也有人提出“文艺是审美意识形态”、“文艺是审美反映(认识)”。这比说文艺仅仅是社会意识形态、文艺仅仅是反映(认识),大大前进了一步。作为文艺学的一个重要派别、一种重要观点,“审美意识形态论”(“审美反映论”)的提出,无疑从某个方面把握住了文艺的一个重要特性,对文艺学的学术事业是有益的、有贡献的,它与文艺学的其他有价值的理论派别一样,应该继续发展,而且应该一起携手前进。但也应该看到,这种理论同样有它的界限和不足。如前所说,文艺中的审美,与意识形态、与反映(认识),可以有联系,但又是不同的两种东西。一方面,“审美”中还具有意识形态所包含不了的东西,同样它也具有反映(认识)所包含不了的东西;另方面,文艺中也有“审美意识形态”和“审美反映(认识)”所包含不了的东西。所以,仅仅说“文艺是审美意识形态”、“文艺是审美反映(认识)”,尚不能说出文艺的全貌,也不能完全说清文艺的最根本的特质。

    文艺美学不仅是对上述僵化理论的反拨,同时也是对学界长期存在的“本质主义”、“普遍主义”思维模式的冲击。前年北京学者陶东风着文对文艺学教学和研究中的“本质主义”、“普遍主义”思维模式提出批评,虽然某些地方我不能完全苟同,但基本意思我是赞成的。数十年来文艺学、美学研究中的确存在那种“本质主义”、“普遍主义”的“僵化、封闭、独断的思维方式”18 ,非要把本是历史的、具体的文艺现象本质主义化、普遍主义化,找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和万古不变的“固有本质”。前述庸俗文艺政治学、庸俗文艺社会学、庸俗文艺认识论的那些命题,就是将具体的、历史的文艺问题本质主义化、普遍主义化的结果,成为本质主义、普遍主义的标本。文艺美学对它们的反拨,同时也是对其僵化思维模式的反拨。但是我想指出,反对本质主义、普遍主义,并非绝对不要“本质”,“规律”、“普遍”这些概念。我主张:可以要“本质”,但不要“主义”;可以要“普遍”,但不要“主义”;可以要“规律”,但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本质”、“普遍”、“规律”,都是相对的、历史的、具体的,而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超历史的、超时空的、万古不变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然而,却不能因此而绝对否定事物(包括文艺现象)有变动中的相对稳态,多样性中的相对统一性,运化中的相对规律性……。不然,世上的事物就会完全不可捉摸、不可掌握。

    内在根据与学术理路

    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学科之所以能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应运而生,除了外在的“运”即外在条件之外,还有内在的“因”即内在根据。

    从文艺理论自身的学术发展理路来看,关注文艺本身的“审美”特性以及“审美” 地关注文艺本身的特性,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也就是说,是其本然的内在要求,是任何外力无法取消的内在品性。我们在上面的文字中约略说过:文艺可以有认识的、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审美的等等多种因素,唯审美因素不可或缺。现再补充一句:审美因素如同一种酵母,其他因素必须经审美因素的发酵,与审美因素相融合才有意义,才能“和”成文艺有机体,才能创造出以审美因素为发酵剂、同时也以审美因素为核心的多种因素综合的艺术价值。为什么呢?此乃文艺本性使然。关于这个问题,我曾在《文学原理——创作论》19 中做过一些理论探索,提出过一些假说。现再略作申说。第一,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文艺与审美从一开始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一般的说,人猿揖别之初,人对世界的掌握是混沌一体的。那时的初始意识主要是感性观念;稍后,出现了原始思维,出现了情、意的分化,有了喜悦、惧怕、敬畏等等的情绪、情感,也有了征服的意志。原始人在生存道路上取得的每个进步,既增加了对世界的了解(原始的知),也增强了前行的信心、意志(原始的意),同时也产生了对人自身生存意义的肯定以及由这种肯定所带来的由衷的喜悦(原始的情)。这种肯定和喜悦,就是最初的审美因素,只是尚未从其他因素中分化、独立出来而已。经过若干万年,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审美因素逐渐趋于分化和独立。据考古发现,距今数万年前的山顶洞人已有类似于今天的颇富“装饰”意味的物品,如钻孔的小砾石,钻孔的石珠,而且都是用微绿色的火成岩从两面对钻而成,很周正,都是红色,似都用赤铁矿染过20 。如果说这些物品是人类审美活动开始分化和独立的萌芽,那么经过距今数千年前(至少五六千年以前)陶器和玉器上所表现出来的审美活动因素进一步独立发展,到夏商周青铜器、诗、乐、舞的的繁荣,则可看到审美活动完成了分化、独立的历程。审美活动原本同原始的宗教巫术和祭祀礼仪活动等混沌一体,但它总是追求自己独立的活动形式和专有领地。当歌(诗)、乐、舞等等出现的时候,它也就逐渐找到了自己的独立活动形式和专有领地;再往前发展,当歌(诗)、乐、舞主要不是祭祀礼仪的依托、不是宗教巫术的附庸,而是以创造审美价值为己任时,它们就成为一种独立的实践—精神活动21 形态,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文化现象,文艺就诞生了。审美不仅是文艺得以生发的前提和原动力,同时也是文艺自身具有标志性的内在品性。文艺理论不能不对此作理性思考。第二,随着文学艺术和审美活动相得益彰的发展,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文学艺术越来越成为审美活动的高级形态和典型表现。人们稍一留心就会发现,审美活动是人类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俄罗斯美学家尤·鲍列夫在其《美学》中甚至说:“审美活动——这是在全人类意义上的人的所有活动。”22 然而,又必须注意到:既然文艺是审美的专有领地和主要活动场所,那么,一方面,审美在文艺中总是借其得天独厚的地位和条件,获得充分的发展;另方面,文艺也对现实生活中的审美活动进行集中、概括和升华,成为它最充分、最典型的高级表现形态,并不断创造出新的审美样式、新的方式、新的领域。这些都要求文艺学给以新的理论把握和理论解说。这样,研究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地研究文艺的特性,就自然而然成为文艺理论自身的内在需求和无可回避的趋向,也成为它不可或缺的主要内容。

    从历史上看,关注和研究文艺的审美性质,不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上的其他民族,都古已有之。例如,孔子就对文艺的审美魅力深有体会,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 在另一个地方,孔子还从审美的角度对不同作品作了比较,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而“《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谈到菲狄阿斯雕刻的美23 。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七章也谈到史诗的情节长度与美的关系,说“情节只要有条不紊,则越长越美”24 。黑格尔甚至把他的美学称为艺术哲学,专门研究艺术美,因此有人认为黑格尔美学就是文艺美学25 。中国和西方以及世界其他民族,两千年来关于文艺的审美问题的探讨,从未间断过,且不断深入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文艺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虽然是20世纪80年代才得以命名,但文艺美学思想却绝不自20世纪80年代始,正如同美学(Aesthetics,感性学)虽自1750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那里得名,然美学思想绝非从那时起。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到启示: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在20世纪80年代于特定社会环境和文化场域中得以命名,从学术自身的内在理路看,有它悠久而又深厚的历史传统作为基础和根据。

    上面我们分别从逻辑的和历史的两个方面论述了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产生和发展的内在根据。下面我们还要说一说,文艺美学的提出、建立及其学术研究的开展,从两个层面即文艺学层面和美学层面上深化了对文学艺术的理性把握。

    先说文艺学层面。前面曾提到,文学艺术可以有多种品质和性格,多种因素和层次,因此也就可以从多种角度、用多种方法对其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研究,由此也就可以形成文艺学的多种分支学科(如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文艺文化学、文艺美学……),而每一种分支学科都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做出自己独到的贡献。一般的文艺学研究,着眼于文学艺术的一般性质和品格,这当然也是必要的;但要做到对文学艺术各个方面各个角落更加细密更加精致的了解和把握,则需发展各个分支学科的研究;如果已有的分支学科还不够用,那就再建立新的,如20世纪80年代建立和发展文艺美学。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文艺学研究,主要发展了文艺政治学、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这本是应该的和必要的,也取得了某些成绩;但众所周知,它们在某个时期被推向极端,走上畸形。尽管如此,如果去掉庸俗化,今后文艺政治学、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还是需要的,并且是应该加以发展的。文艺美学的建立,并不是要取代文艺政治学、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而是要开辟文艺学研究的另外一个领域,即开辟对以往被忽视了的文艺固有的审美领域的研究。审美是文艺本身更加具有本质意义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和发展文艺美学,开展对文学艺术审美特性的研究,不但对以往庸俗的文艺政治学、文艺认识论、文艺社会学弊病是一种匡正;而且相对于文艺学的一般研究而言,也是一种深化和具体化。譬如,文艺美学可以比一般文艺学更加深入和具体地探讨文学艺术中的内容美和形式美的特殊关系,可以从美学角度探讨表现和再现、写意和写真、形似和神似、情与理、虚与实、动与静、疏与密、奇与正、隐与秀、真与幻等等一系列关系,探讨如何通过上述关系的恰切处理从而产生无穷无尽的审美魅力,等等。当然,文艺美学还有其他许多具体内容。所有这些研究任务,不但是一般文艺学所不能细致地照顾到的,而且也是文艺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所不能代替的。

    再说美学层面。相对于一般美学而言,文艺美学也为美学研究开辟了一个具体的专门的领域,使其更加深入和细密;这同文艺美学相对于一般文艺学的情况相似。文艺美学不像一般美学那样研究人类所有审美活 动,而是加以专门化,把它的力气用在它所特别关注的地方,即集中研究文艺领域的审美活动。这也同美学的其他分支学科区分开来:它不同于技术美学专门研究科技活动中工艺设计的审美特性,也不同于生活美学专门研究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如此,则文艺美学的任务既不能被一般美学也不能被美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所取代。我认为,文艺美学的出现使得美学研究更加专门化,更加细密和具体,这是美学研究的进步,是一件好事。但是有的美学家不这么看。1988年我和同事访问莫斯科的时候,曾同当时的苏联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美学家尤·鲍列夫就这个问题交换过意见。我对鲍列夫说:“中国学者提出文艺美学这一新的术语,也可以说是一个学科。您怎样看这一问题?苏联有无类似的提法?”鲍列夫说:“我认为‘文艺美学’,还有什么‘音乐美学’,其他什么什么美学,这种提法不科学。苏联也有人提什么什么美学,但我认为并不科学。正像(他指着桌子)说‘桌子的哲学’、(指着头上的电灯)‘电灯的哲学’等等不科学一样,这样可以有无数种‘哲学’。同样,如果有‘文艺美学’、‘音乐美学’,那么也可以提出无数种‘美学’,这就把美学泛化了、庸俗化了。”26 而我的意见同鲍列夫相反。在我看来,文艺美学不是美学的泛化和庸俗化,而是美学自身的具体化和深化。一般美学因其研究对象的宽泛性,故它所得出的命题和论断,既适于日常生活的审美活动,也适于生产劳动中的审美活动,也适于科学技术中的审美活动,也适于文学艺术中的审美活动……具有更广阔的涵盖面,更概括、更抽象。然而,正因为其更概括、更抽象,因此对某一特定领域来说则不够具体和细致。譬如,科学技术和生产劳动中涉及的许多特殊的美学问题,特别是“工艺设计”(Design,迪扎因),如飞机坐舱的颜色如何适应乘客眼睛的美感需要,机器的设计如何既符合科学原理又美观,等等,就需要专门加以研究和解决。同样,文艺领域自身有着许多特殊问题,也需要专门研究解决。例如,人的情感是美学研究中必然要涉及的问题。但一般美学只是研究和揭示审美活动中人的情感所具有的地位、意义和作用,日常生活中的情感与审美情感的关系,审美情感的性质和特点,审美情感与道德情感有什么不同,等等。但是,审美情感在文学艺术中具有极其不同的意义和作用。文艺美学要研究和揭示:在文学艺术中审美情感是怎样作为想象的诱发剂、又怎样作为形象的粘合剂发挥作用的?艺术家的审美情感是怎样通过语言、画笔、雕刀、音符等等流注进他所创造的形象中去的?作者和读者(观众)怎样以特殊形态进行情感交流和对话的?读者(观众)的审美情感是怎样既受作者情感的规范又不断突破这些规范的?读者(观众)的情感在何种程度上使作品的形象变形甚至变性的?等等。随着人类社会的前进,人类审美活动也不断发展,而各种不同的审美活动领域也越来越充分地表现出自己的特点。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美学研究仍然仅仅停留在人类审美活动一般性质和共同品格的探讨上,则会变得空泛、抽象,与各个领域具体、生动、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审美活动实际离得太远,美学也就难以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客观现实本身要求美学理论同它相适应。于是从一般美学中发展、分化出生活美学、技术美学、文艺美学等等,是美学自身发展的顺理成章的事情。这些分支美学在一般美学的基础上,更加深入、具体地研究各自领域审美活动的特殊性质,使审美活动的一般性质和特殊性质密切联系起来,使美学理论与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审美活动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这是近年来美学研究的一大进步。因此,文艺美学不但 不是美学的泛化和庸俗化,相反,是美学的深化和精细化,它将推进美学理论从空泛走向切实,从抽象走向具体。文艺美学以及其他分支美学的出现,是美学理论发展的一个新成果。

    文学艺术和文艺美学的未来

    最近二三十年来的世界,越来越明显地笼罩在“全球化”的天空之下。生活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人们,就其总体而言,大都在“市场化”脚步的催促声中,选择、追求、竞争、奋斗、发展。社会生活、审美活动、文学艺术、学术文化,也自愿地或被迫地承受着“全球化”、“市场化”无孔不入的渗透,往前运行;而在它们或急或慢的前行身影之中,敏感的学者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值得深思,值得研究的动向和特征,其中与本文讨论的文艺美学问题关系最紧密的就是:生活的审美化和审美的生活化;艺术与生活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艺术是否会终结或消亡的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能不思考:美学、文艺美学向何处去?美学、文艺美学还有没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据我所知,上面所说“敏感的学者”中,有两个代表人物值得一提,他们是美国学者理查德·舒斯特曼(Richard Shusterman)和德国学者沃尔夫冈·沃尔什(Wolfgang Welsch)。他们在最近十余年发表了许多具有广泛影响的文章和着作,特别关注“全球化”语境和“市场化”氛围中出现的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化的动向和特点,提出应对措施,主张突破以往那种脱离生活实践而只局限于艺术领域的狭义美学模式,展现自己新的理论蓝图。

    在舒斯特曼看来,审美活动本来就渗透在人的广大感性生活之中,它不应该、也已经不可能局限于艺术的狭窄领域;相应的,美学研究也不应该局限于美的艺术的研究而应扩大到人的感性生活领域、特别是以往美学所忽视的人的身体领域、身体经验的领域。就此,舒斯特曼提出应该建立“身体美学”。他认为,不能将哲学视为纯粹学院式的知识追求,而应看作是一种实践智慧,一种生活艺术;哲学与审美密切相关,传统的哲学应该变成一种美学实践,应该恢复哲学最初作为一种生活艺术的角色。这些思想集中表现在他1992年出版的《实用主义美学》和1997年出版的《哲学实践——实用主义和哲学生活》27 之中。他说:“一个人的哲学工作,一个人对真理和智慧的追求,将不仅只是通过文本来追求,而且也通过身体的探测和试验来追求。通过对身体和其非言语交际信息的敏锐关注,通过身体训练——提高身体的意识和改造身体怎样感觉和怎样发挥作用——的实践,一个人可以通过再造自我来发现和拓展自我知识。这种对自我知识和作为转换的追求,可以构成一种越来越具体丰富的、具有不可抵制的审美魅力的哲学生活。”又说:“哲学需要给身体实践的多样性以更重要的关注,通过这种实践我们可以从事对自我知识和自我创造的追求,从事对美貌、力量和欢乐的追求,从事将直接经验重构为改善生命的追求。处理这种具体追求的哲学学科可以称作‘身体美学’。在这种身体的意义上,经验应该属于哲学实践。”28

    沃尔什也认为,目前全球正进行一种全面的审美化历程。从表面的装饰、享乐主义的文化系统、运用美学手段的经济策略、到深层的以新材料技术改变的物质结构、通过大众传媒的虚拟化的现实、以及更深层的科学和认识论的审美化,整个社会生活从外到里、从软件到硬件,被全面审美化了。美学或审美策略,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美学不再是极少数知识分子的研究领 域,而是普通大众所普遍采取的一种生活策略。因此,要重新理解审美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把美学从对美的艺术的狭隘关注中解放出来:“美学已经失去作为一门仅仅关于艺术的学科的特征,而成为一种更宽泛更一般的理解现实的方法。这对今天的美学思想具有一般的意义,并导致了美学学科结构的改变,它使美学变成了超越传统美学,包含在日常生活、科学、政治、艺术和伦理等之中的全部感性认识的学科。……美学不得不将自己的范围从艺术问题扩展到日常生活、认识态度、媒介文化和审美—反审美并存的经验。无论对传统美学所研究的问题,还是对当代美学研究的新范围来说,这些都是今天最紧迫的研究领域。更有意思的是,这种将美学开放到超越艺术之外的做法,对每一个有关艺术的适当分析来说,也证明是富有成效的。”29 沃尔什还说:“自从鲍姆加通对科学的审美完善的设计、康德的审美的先验化、尼采对知识的审美和虚构的理解,以及20世纪科学哲学与科学实践在完全不同的形式中所发现的科学中的审美成分,真理、认识和现实已经显示自己显然是审美的。首先,审美要素对我们的认识和我们的现实来说是基础的,这一点变得明显了。这是从康德的先验感性——接着鲍姆加通的准备——和今天对自然科学的自我反思开始的。其次,认识和现实是审美的,这在它们的存在形式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明。这是尼采的发现,这一点已经被其他人用不同的术语表达出来了,并达到了我们时代的构成主义。现实不再是与认识无关的,而是一个构成的对象。尽管附加的现实具有的审美特征,非常明显只是第二性的,但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我们最初的现实中也存在一个最好被描述为审美的成分。审美范畴成了基础范畴。”30 舒斯特曼和沃尔什都认为,审美渗透在感性生活领域,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化是一个普遍趋向,目前全球正经历着全面审美化进程。面对这种现实,他们从重新解读鲍姆加通寻求突破传统的狭义美学的框框,发掘鲍姆加通“美学”(“Aesthetics”)的“感性学”含义,将美学研究范围扩大到感性生活领域,使美学成为研究感性生活、研究广大审美活动的学科,成为一种“身体实践”,成为“第一哲学”,成为一种更宽泛更一般的理解现实的方法。对照我们所能了解到的国外某些文化情况,以及我们所看到的中国目前的文学艺术和美学实际,虽然我并不完全赞成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看法,但如果不作绝对化的理解,他们是有部分道理的。现在的确出现了某些方面某种程度的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艺术与生活界限模糊的现象。大众文化、流行歌曲、广告艺术、卡拉OK、街头秧歌、公园舞会、文化标准化……,所有这些现象都使人难以把审美与生活绝然分开,也很难把生活与艺术绝然分开,同时也难以把审美与功利绝然分开(广告中有审美,但最功利)。生活中这些新变化,对传统美学的“审美无利害”、纯文学纯艺术、艺术创作天才论、艺术个性化等等观念,进行了猛烈冲击。它们是审美、也是生活,是生活、也是艺术,是“制作”、也是“创作”,是“创作”、也是“欣赏”……;它们已经远远越出以往神圣的纯洁的“艺术殿堂”,普通得像村姑、像牧童、像农夫、像工人、像教师、像蓝领也像白领……;它们的参与者不用打上领带、撒上香水、一尘不染地走进音乐厅,而是席地而坐听演唱,有时自己跑上去又歌又舞,是演员也是观众,散场时拍拍屁股上的灰就走;还有,现在“贵族们”穿上了“下等人”的服装,而所谓“泥腿子”则西服革履,在某些场合你辨不清身分……。

    在某些人看来:既然审美与生活合流了 (审美即生活、生活即审美),艺术与生活模糊了(生活即艺术、艺术即生活),那么,艺术是不是就此终结或曰消亡?艺术如果终结了、消亡了,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还有必要存在吗?

    我认为不必忙着下判断、作结论。必须仔细考察和思索一下:艺术是否真的“熔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不存在了,从而,黑格尔的“艺术终结”断言成为现实了?未必如此。

    我的基本看法是:

    第一,必须承认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关系的这些新变化、新动向。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必须适应这些变化和动向做出理论上的调整,对新现象做出新解说,甚至不断建立新理论。就此而言,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理论新说是很有价值的。

    第二,对上述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的这些新变化、新动向也不能夸大其词,如詹明信所描述的那样:“在后现代的世界里,似乎有这种情况:成千上万的主体性突然都说起话来,他们都要求平等。在这样的世界里,个体艺术家的个体创作就不再那么重要了。艺术成为众人参与的过程,不只是一个毕加索。”似乎艺术、艺术家在这种“平等”、“人人参与”、“标准化”……之中,失去意义和价值了,艺术与生活完全合一了;似乎人人都成为毕加索,从而毕加索就销声匿迹了,艺术家就不存在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人类的整个生活和艺术并不都是这样。以往把艺术放在象牙之塔中、与生活隔离看来,是不对的;现在倘若把艺术完全视同生活,也不符合事实。以往的那些所谓高雅艺术(剧场艺术、音乐厅艺术、博物馆艺术……)和艺术家作家的创作,并没有消失,恐怕也不会消失。人是最丰富的,人的需要(包括人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艺术爱好)也是最丰富、最多样的。谁敢说,古希腊的雕刻、贝多芬的音乐、曹雪芹的《红楼梦》、泰戈尔的诗……过几百年、几千年就没人看了、没人喜欢了?谁敢说,以后就永远不能产生伟大作家、伟大艺术家?帕格尼尼时代的普通人小提琴没有帕格尼尼拉得好,今天的人小提琴没有吕思清拉得好,将来,恐怕还会出现普通人与帕格尼尼、吕思清式的小提琴家之间的差距。艺术天才还会存在,艺术个性还会存在。面对“全球化”浪潮下产生的所谓“文化标准化”,更应该强调艺术个性。詹明信曾说:“全球性的交流,包括互联网,距离感的消除,这些都是积极的,可喜可贺的。……全球化在各地都在促进标准化。这种标准化影响到文化问题,使文化也产生了标准化,相同的媒介在全世界到处宣扬。目前的文化远不是差异大的问题,而是越来越趋向同一的问题。我们有一件好东西,就是文化差异,是可喜的。我们也有两件坏东西,一件是经济标准化,另一件是文化标准化。”31 我赞成这种反对文化标准化的态度。审美趣味永远千差万别,艺术个性永远千种百样。

    第三,即使就上述生活与审美、生活与艺术的新变化、新动向而言,也还要作具体分析。审美融合在生活里了,艺术融合在生活里了,这并不是表明审美和艺术真的消失或消亡,而只是表明它们转换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在这里我还想引述美国学者詹明信与中国学者在北京《读书》杂志进行座谈时说过的两段话。詹明信说:“在60年代,即后现代的开端,发生了这样一种情况:文化扩张了,其中美学冲破了艺术品的窄狭框架,艺术的对象(即构成艺术的内容)消失在世界里了。有一个革命性的思想是这样的:世界变得审美化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本身变成艺术品了,艺术也许就消失了。这看上去是黑格尔的思想,因为黑格尔说,艺术 被哲学取代了。但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们说,黑格尔并不是说艺术的对象没有了,因为生活需要更多装饰。”又说:“……艺术对象的消失被德里达称之为自由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变成了空间而不是客体。……在美国,当今一种重要而兴旺的艺术形式,它正在取代简单的油画和旧的框架意义上的艺术形式,没有艺术对象,只有空间。对艺术对象不进行研究。艺术对象的消失被解构主义者说成是艺术的死亡,是一种毁灭。”32 詹明信并不赞同“审美消失论”和“艺术消失论”。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审美生活化和生活审美化、艺术和生活的界限不清的现象,这都是事实。但这只是表明艺术的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消失在世界里了,只是说艺术的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转换了存在的位置和形式,却并不是说它们不存在了;更不是说审美和艺术不存在了。譬如,广场歌舞、狂欢,当然可以视之为人们的一种特殊生存形式;但它是人们生存的娱乐、审美、艺术形式,而不是人们生存的生产形式。审美和艺术融合其中了,但还是可以从中找出它们的影子来。它们并非从此消亡和终结。或者按詹明信的说法,只是因为“文化扩张”、“生活本身变成艺术品了”,因此,原来意义上的艺术对象(构成艺术的内容),消融在“文化”、“生活”、“世界”里了,这即产生了所谓“艺术的消失”或“艺术的终结”。其实,艺术还照样存在,审美、装饰照样需要,只是它不是象过去那样与“生活”,“文化”、“世界”隔离开来、独立出来,而是与“生活”、“文化”、“世界”融合在一起,从而也就不易于被人们单独挑出来指指点点而已。美、崇高、丑、卑下、悲、喜……永远存在,艺术永远存在;可能存在的方式、形态有变化。如詹明信所说:“但在如今的社会里,艺术和文化运作具有经济的性质,其形式是广告,我们消费事物的形象,即物品形象中的美。”33

    因此,审美活动和文学艺术不断发展变化,审美和艺术可以有新的方式、形式、形态,变换无穷。然而,我坚信审美和艺术不会消亡。由此,对审美和艺术的把握和思考不会消失,文艺学、美学、文艺美学也会存在下去,并且随社会现实、审美活动、文学艺术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仅就文艺美学而言,第一,目前就急需对审美和艺术的新现象如网络文艺,广场文艺,狂欢文艺,晚会文艺,广告艺术,包装和装饰艺术,街头舞蹈,杂技艺术,人体艺术,卡拉0K,电视小说、电视散文,音乐TV,等等,进行理论解说。

    第二,的确应该走出以往“学院美学”的狭窄院落,吸收舒斯特曼和沃尔什的有价值的意见,加强它的“实践”意义和“田野”意义。文艺美学绝不仅仅是“知识追求”或“理性把握”,也绝不能仅仅局限于以往纯文学、纯艺术的“神圣领地”,而应该到审美和艺术所能达到的一切地方去,谋求新意义、新发展、新突破。

    总之,文学艺术不会消亡,文艺美学不会消亡,它们会应新的历史文化环境和自身内在发展的需求,不断变化、前进。

    注释

    ①王梦鸥的《文艺美学》最早由台北新风出版社于1971年11月初版。大陆学者看到的是远行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3月初版、5月再版的版本。②王梦鸥:《文艺美学》第131页,台北远行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3月初版、5月再版。

    ③胡经之:《文艺美学及其他》,见《美学向导》第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④例如,1986年5月在山东泰安召开了“首届全国文艺美学讨论会”,数十位学者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等问题展开讨论,取得某些共识;1999年11月在广州召开了“文艺美学在中国”学术研讨会,胡经之、刘纲纪等几十位学者,对近20年文艺美学学科建设、学科定位、发展方 向,文艺美学与哲学美学及艺术哲学的关系,中国古代文艺美学传统思想等问题,各抒己见,气氛热烈。2000年第1期《文艺研究》辟专栏发表了该研讨会的部分发言。

    ⑤兹以时间先后为序,略举几种:例如由胡经之等编辑并且由许多十分活跃的学者撰写、包含不少文艺美学论文的《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胡经之主编的《文艺美学丛刊》(1982年起曾出过数期),由叶朗、江溶、胡经之等发起并主编的北京大学《文艺美学从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起已出版数十种),王朝闻主编的《艺术美学从书》(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由多家出版社分别出版,已出数十种),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美学规律》(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王世德《文艺美学论集》(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杜书瀛《文艺创作美学纲要》(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初版、1987年再版),胡经之《文艺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初版,1999年再版),童庆炳《文学活动的美学阐释》(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栾贻信、盖光《文艺美学》(华龄出版社1990年版),曹廷华《文艺美学》(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8年再版),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专刊《文艺美学》(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编辑,2001年版)等等。此外,古典文艺美学专着则有皮朝纲《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概要》 (1986)、张少康《古典文艺美学论稿》(1988)、陈永标《中国近代文艺美学论稿》(1993)以及大陆学者曾祖荫在台湾出版的《中国古代文艺美学》,西方文艺美学专着则有董小玉《西方文艺美学导论》(1997),等等。

    ⑥最早开设文艺美学课程和培养文艺美学研究生的是北京大学,接着是山东大学,20年来,它们已经培养了十几届上百名文艺美学研究生。至20世纪90年代,全国大部分高等学校艺术和文学学科也都开设了文艺美学课并培养文艺美学研究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目录》中,正式把文艺美学确立为“中国语言文学”的二级学科“文艺学”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⑦200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以“文艺美学”命名的部级研究中心。

    ⑧拙着《艺术的哲学思考》第180-187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辽海出版社2001年版。

    ⑨周来祥《文艺美学的对象与范围》,见《周来祥美学文选》(上)第580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⑩ 12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第6页、第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11周来祥《再论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与任务》,见《周来祥美学文选》(上)第584、588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3当然也还有不同看法,如北京学者王德胜发表在2000年第2期上的文章《文艺美学:定位的困难及其问题》,就对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是否能够成立提出质疑

    14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第44-45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15中共中央马恩列斯着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6钱谷融《论“文学是人学”》发表于1957年5月号《文艺月刊》,立即被作为典型的“人性论”理论受到批判。1980年第3期《文艺研究》重新发表此文,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又出版单行本《论“文学是人学”》,文艺界以此为题开研讨会,学者纷纷着文,对钱谷融的观点予以热烈赞扬。

    17关于“外部关系”、“内部关系”的说法,曾有激烈争论,这里姑且用之,另处细说。

    18陶东风:《大学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文学评论》2001年第5期。

    19杜书瀛:《文学原理——创作论》第27-39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

    20参见贾兰坡:《“北京人”的故居》第41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58年版。

    21“实践一精神”的形态或方式的说法,是指人类各种不同的掌握世界的方式,来源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说:“整体, 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一精神的掌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2尤·鲍列夫:《美学》,第18页,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版。

    23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4亚里斯多德:《诗学》第25-26页,罗念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25柯汉琳:《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文艺研究》2000年第1期。

    26有关我同鲍列夫的谈话内容,在我主编的《文艺美学原理》中作了记述,见该书第8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2版。

    27这两本书都已译成中文。《实用主义美学》,彭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哲学实践——实用主义和哲学生活》,彭锋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5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演讲,并写有体系完备的演讲稿演讲稿见《宗白华全集》第1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由于种种原因,艺术学研究在我国长期处于沉寂中,它甚至迟迟

未能像它的相关学科,如美学、文艺学、美术学、音乐学等那样取得应有的学科地位。80年代有些学者呼吁大力开展艺术学的研究,并尽快确立艺术学的学科地位(注:如吴火:《美学·艺术学·艺术

科学》,载《世界艺术与美学》第3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3年;李心峰:《艺术学的构想》,载《文艺研究》1988年第1期。)。90年代中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学科评议组张道一等人的大

力倡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艺术学一级学科中增列了作为二级学科的艺术学。在此前后,我国一些高校如东南大学、北京大学、杭州大学等,分别于1994年6月、1997年9月和1998年3月成立了艺术学系

。这表明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已经在我国得到确立。艺术学这门学科是怎样诞生和形成的?它曾经研究过什么?它怎样从事自己的研究?分析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确定艺术学的

对象、范畴和研究方法。

德国学者马克斯·德苏瓦尔(Max Dessoir,1867-1947)于1906年出版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标明了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这部著作的内容如它的标题所示,分作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美学

,第二是一般艺术学。这里的一般艺术学,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艺术学,“一般”的限定词是为了使它有别于特殊艺术学(如美术学、音乐学、戏剧学等)而添加的。德苏瓦尔的基本出发点是:人对现

实的审美关系和艺术活动仅仅部分地重合,因此,研究艺术的学科应当同研究美和对美的知觉的学科区分开来。他反对艺术和美密不可分的传统看法,认为艺术除了表现美以外,还表现悲、喜、崇高、

卑下甚至丑。另一方面,审美领域又广于艺术领域,因为审美领域不仅包括艺术现象,而且包括自然现象和现实世界的其他现象。此外,艺术不只产生审美享受,它还有其他一系列功能。一般艺术学应

当研究艺术的这种多面性,并以此有别于美学。德苏瓦尔的观点显然有片面性,他大大缩小了审美的领域,对美仅仅作古典主义的解释。我们认为,不能因为艺术表现悲、喜、崇高、卑下甚至丑,就否

定艺术和美密不可分的联系。艺术反映现实的审美属性,审美属性不仅包括美,还包括形态上各种各样的丑、悲、喜、崇高和卑下。各种审美属性的统一性在于,它们都是对美的直接肯定和间接肯定。

不过,德苏瓦尔的理论客观上具有积极意义,它是对19世纪下半叶欧洲广泛流行的、并且得到德苏瓦尔许多同时代人支持的形式主义和唯美主义的一种反动。

德苏瓦尔在自己的著作问世的同一年,创办了和他的著作同名的刊物《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这是国际性的美学权威杂志,在它的最初几期上发表文章的有移情说的代表立普斯,《艺术的起源

》的作者格罗塞,以及康拉德·朗格、里哈德·哈曼、福尔凯尔特等。该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于1943年停刊,1951年在斯图加特复刊,现更名为《美学与一般艺术学年刊》。有的美学史家把这份杂

志称作为20世纪德国美学发展的一面镜子(注:卡冈主编:《美学史演讲录》第3卷第2册,莫斯科,1977年,第7页。)。1913年10月,德苏瓦尔又以“美学与一般艺术学”为主题在柏林主持召开了第一

届国际美学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代表共525人。当时德国所有著名的美学家几乎都在这次会议上作了报告,其中埃米尔·乌提茨和哈曼的报告题目也是“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按照美国美学家托马斯·

芒罗的说法,德苏瓦尔和乌提茨是维持德国美学在西方美学中的领导局面的人物(注:见朱狄:《当代西方美学》,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页。)。

“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这种并列、比照的提法反复成为书名、刊物名、国际会议的主题和学术报告的题目,这本身就是耐人寻味的。艺术学脱胎于美学。如果说鲍姆嘉敦于18世纪中期使美学脱离哲

学而独立,那么,德苏瓦尔于20世纪初期使艺术学脱离美学而独立。德苏瓦尔的主要追随者有乌提茨和哈曼。

看来,艺术并非审美的局部状况,艺术的本质只有通过它本身才能够被认识。在人的精神生活中,有一种通过观照而直接认识世界的特殊需要。艺术对世界的认识涉及存在的各种价值领域——道德价值

,宗教价值,政治价值,审美价值等。正因为艺术是由各种不同领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极其复杂的文化产品,所以须要各种不同的方法来研究它,比如价值学方法,心理学方法,文化学方法,美学方法

等。在某一门科学的范围内,如在心理学中,或在文化学中,或在美学中,都不能把所有这些方法统一起来。于是,一般艺术学就应运而生,它依据各门学科局部研究的成果,以认识艺术活动的本质。

乌提茨还谈到“一般艺术学”这个概念来源于19世纪德国学者希特纳的美学观点。希特纳的主要著作有《反对思辨美学》和《现代戏剧》等。他尖锐批评黑格尔及其继承者费肖尔的美学(费肖尔在

《美学,或者关于美的科学》中试图依据黑格尔美学的基本原理,建立广泛的美学体系)。希特纳认为艺术作为社会现象,是“我们的感性观念、感情和观照的感性表现”。艺术的存在完全不是为了创

造美,艺术的目的也完全不是为了享受。1903年出版了斯皮策尔研究希特纳的大部头著作,这部著作对“一般艺术学”概念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

须在广阔的文化史背景中考察艺术的发展。他认为美的本质不同于艺术的本质,只有认识到审美过程的本质,才能够既理解美学和艺术的密切联系,又不把艺术和美混为一谈。哈曼指出,有的艺术在功

能上同孤立的审美体验相联系,他把这种艺术称作为“体验艺术”(Erlebniskunst)。然而,也有艺术把我们同生活联系在一起。例如,装饰实用艺术就不使我们隔绝于生活,而是使我们与生活紧密地相

联系,它使整个生活变成艺术。基于对美和艺术的区分,哈曼主张艺术学的独立。

艺术学的独立运动凝聚着对美学对象的再思考。德苏瓦尔等人认为,传统美学研究两组问题:审美价值和艺术活动。由于这两者的区别,现在有必要把艺术活动单独归入艺术学的门下。我们赞同艺

术活动是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但是不赞同把艺术活动从美学的对象中切割出来。既然美学的对象是审美价值,那么,它就不能不研究艺术,因为艺术也是一种审美价值,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审美价值。美

学和艺术学都研究艺术,那么,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在于它们的研究角度和方法不同。美学研究各种审美价值(包括艺术)的普遍规律,艺术学研究作为审美价值的艺术价值的特殊规律。这是一

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美学从哲学的高度来研究艺术,其研究带有哲学意味,美学研究比较思辨、抽象。而艺术学研究艺术时,只是在某一方面或某种程度上涉及美学范围,具有不自觉的美学性质,艺

术学研究比较实证,具体,它比美学更加关注艺术实践。艺术学所由产生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它在研究方法上的特点。

艺术学在19世纪欧洲美学、特别是19世纪下半叶德国美学中孕育而成。它的产生绝非某些人心血来潮的偶发奇想,而是具有坚实的基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历史原因。我们认为,这些原因至

少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艺术学的产生是研究艺术的科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实证主义思维方法在19世纪的广泛传播导致美学逐步脱离哲学,而与某种具体的知识领域,如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语言学、特殊

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戏剧学等)结合起来,美学开始利用这些知识领域的方法论,从而产生了心理学美学、社会学美学等。哲学美学在19世纪下半叶失去了它往昔的主导地位。自从蔡沁(发现“

黄金分割”对快感的重要意义的心理学家)、费希纳、冯特、立普斯等人的著作问世后,心理学美学成为一种很有影响的美学流派。既然艺术创作和审美知觉是一些心理过程,既然这些心理过程又由某

些生理机制的活动加以保障,既然在这个领域中无意识、联想和想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那么,心理学美学能够揭示艺术创作和艺术知觉过程上的某些规律。以居约、拉罗为代表的社会学美学在同传

统的哲学美学和新潮的心理学美学的争论中形成,它从社会学理论中吸取了许多有价值的内容以说明艺术创作和审美知觉的社会决定性。同时,在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交界处又形成了社会心理学,它对艺

术创作和审美知觉问题作社会心理学阐释。A·希尔德布兰德、汉斯立克等人则从哲学美学返回到特殊的艺术学美学,他们把美学完全消融在某种艺术的历史研究和理论研究中(汉斯立克于1853年出版的

《论音乐美》就把美学消融在音乐学中)。这种研究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总结艺术活动的具体过程,积累了丰富的有价值的材料;然而也有它的局限性:把艺术活动还原成某些技术制作过程。

研究艺术的学科增多了,但对艺术的研究也分散了。并且,这些学科彼此竞争,都觊觎独擅艺术研究的专有权。为了艺术科学的发展,有必要综合各种研究艺术的方法。而德苏瓦尔、乌提茨和哈曼

等人正是力图通过建立一般艺术学,来综合艺术研究的心理学方法、社会学方法、哲学方法和特殊艺术方法。不管他们的综合在多大程度上是达到辩证的统一,或者还仅仅是机械的拼凑,然而他们的尝

试是可贵的、有价值的,顺应了艺术科学的内在发展需要。

其次,艺术学的产生是艺术实践对理论的吁求。19世纪欧洲美学不仅出现了对哲学的离心倾向,而且有人如费希纳更是企图用“自上而下的美学”来消解、替代“自上而下的”思辨的哲学美学。费

希纳作为心理学美学的创始人,把研究重点放在审美学的客体的结构上,而心理学美学的其他代表如立普斯、冯特等,则把研究重点放在知觉主体的行为上。尽管他们的侧重点不同,但是他们从具体的

审美经验出发来从事自己的研究却是一致的。心理学美学有它的局限性,然而从具体事实出发的研究方法却引起其他理论家的共鸣。“自下而上的美学”不仅限于心理学美学,另一些直接面对艺术事实

、与艺术实践密切联系的艺术理论家也把自己的美学叫做“自下而上的美学”,或曰实践美学。这派理论家的代表有泽姆佩尔和费德勒。泽姆佩尔是建筑师,他于1863年出版的巨著《技术艺术和构造艺

术的风格,或实践美学》,不是追随“纯美学”解释艺术形式,而是“自下而上地”研究它,即根据形式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本条件(如观念,力,材料和手段)来研究形式。因此,他对“一般工艺学

”情有独钟,并以此著称于世。

。)费德勒和泽姆佩尔的理论观点截然对立,然而他们在密切联系艺术实践方面却是一致的。费德勒的理论首先是面向艺术家的,他把自己的理论也看作为一种实践美学。如果说泽姆佩尔通过对艺术作

品、特别是工艺品和艺术工业产品深入的实证分析来建立自己的形式理论,那么,费德勒的理论则同19世纪下半叶两位著名的艺术家——画家汉斯·马雷和雕塑家阿道夫·希尔德布兰德的艺术创作活动

密切联系。费德勒对他同时代绘画中自然主义庸俗的酷似和经院主义臆想的理性深为不满。他认为这两种极端性的原因是把异于艺术的方法施用到艺术中来。他主张艺术摆脱同现实实践生活的联系,而

成为崇高抽象的、静止的、超时间的,它不诉诸大众,而诉诸永恒。这样的艺术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式世界,它不应该再现现实,也不应该逃避现实,而应该创造新的现实。为了完成这个任务,艺术家应

该发展在现实事物中看到它们的极端状态、它们的绝对原型的能力。费德勒的观点隐含了抽象派的雏形,对20世纪初期的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产生很大影响。虽然费德勒号召艺术家创造现实,但是他坚

决反对主观随意性,并仍然坚持绘画的再现本质。马雷和希尔德布兰德的艺术创作体现了费德勒的理论。这两位艺术家和费德勒都是爱好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的“罗马小组”的成员。马雷在《黄金时代

》等作品中,借用古希腊罗马艺术的寓意形象,力求用纯粹的造型手法(和谐的节奏感、彩色的塑形)来表现抽象的艺术理想。尽管实践美学的一些观点值得商榷,但是这派理论家密切联系当代艺术实

践的研究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催化了艺术学的诞生。

工业文明产品,这些产品把技术活动、交际活动和其他活动同艺术活动和审美活动结合在一起。传统美学对它们往往持高傲的轻视态度。而一般艺术学正是要理解这些和生活实践相联系的艺术,揭示其

结构,确定其在艺术世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哈曼在1911年出版的《美学》中首次从美学的角度分析了广告艺术。广告艺术把功利功能、商务功能和审美功能结合在一起。令人瞩目的是格罗皮乌斯于

1919年在德国创立的包豪斯学校,它培养建筑师和工业设计师。包豪斯深受由卢梭开创的、由席勒、罗斯金和莫里斯发展的欧洲美学中的一种思潮的影响,力图消除资本主义大生产中日益加深的艺术和

生活实践的脱节。它不是要求艺术家通过装饰从外部来美化物质世界,而要在技术创造活动中充分展示人文精神。这项任务不是传统艺术所能胜任的,也不是工程技术所能完成的。于是,出现了艺术的

新家族:作为艺术和技术相结合的工业设计。格罗皮乌斯把包豪斯的基本任务确定为:在综合性的工作中创造过程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工业设计师应该在新的条件下复兴中世纪手工艺者活动的完整性

,中世纪手工艺者既是艺术家,又是设计师,还是产品的制作者。格罗皮乌斯写道:“建筑家、雕塑家和画家们,我们应该返回手工艺!再也没有‘作为职业的艺术’,艺术家只是高级手工艺者。”(

种特殊的职业活动变成对生活进行审美改造的巨大创造力。这种思想显然受到费德勒关于艺术是合规律的创造的理论的影响。艺术是一种创造的思想为20世纪艺术文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成为现

代建筑和工业设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促使艺术学产生的最后一个原因,是艺术的实证研究成果,这特别表现在艺术的人种学研究上。艺术的人种学研究的著名代表是德国的格罗塞、毕歇尔和芬兰的希尔恩,他们把目光集中在艺术的历

史生成方面,着力研究艺术起源问题。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1894年)中坚决要求把史前时代的艺术创造纳入艺术科学的视野。他阐明了原始艺术的多功能性,表明原始艺术的产生完全不是为了纯

审美目的,而是为了某种功利目的。例如,原始社会的花纹图案具有的不是审美意义,而是实践意义,它首先服务于交际的目的、信号目的。并且,原始社会猎人的审美能力,如敏锐、灵活等,是在生

存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艺术的起源就有赖于这种生存斗争。毕歇尔在《工作和节奏》(1894年)中说明了音乐的产生和劳动过程的深刻联系,他也支持原始艺术的多功能性的观点。在原始社会,劳动与

不停顿的、均衡的动作的无限重复有关,这种重复创造了节奏感。毕歇尔以大量例证,表明劳动和舞蹈的一致性,而歌咏是劳动过程、文化礼仪和祭祀活动的组成部分。总的说来,这派学者的研究成果

成为实证的艺术学研究的典范,对艺术学学科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艺术学在德国的产生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它得到欧洲其他国家的学者、特别是维也纳艺术学学派的积极呼应。这派的主要代表是瑞士的韦尔夫林,以及奥地利的利格尔和捷克德沃扎克(著名的艺

术社会学家豪塞的老师)。

韦尔夫林所受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他的老师、瑞士文化史家和文化哲学家布克哈尔特;二是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罗马小组”,韦尔夫林在意大利旅行期间为自己的著作《文艺复兴和巴

罗克》(1889年)准备材料时访问过“罗马小组”。这种影响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韦尔夫林对文艺复兴艺术产生稳定的兴趣,因为布克哈尔特和“罗马小组”都是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的爱好者

。二、韦尔夫林把注意力集中在艺术形式问题上。“罗马小组”成员费德勒的理论主旨是使艺术脱离非审美成分,把目光仅仅集中在审美价值上。他还把艺术看作为合规律性的创造。韦尔夫林继承了这

种理论传统,认为艺术形式是艺术活动的主要创造因素。

为了描述艺术形式的进化,韦尔夫林提出著名的5组对应概念:线条性和绘画性,平面性和深刻性,闭锁形式和开放形式,整一性和杂多性,明晰性和非明晰性。他认为这些概念在审美是中立的,每

一种概念在观照美和创造艺术价值方面具有同样的可能性。籍此,他几乎以自然科学的准确性说明了文艺复兴艺术和巴罗克艺术之间的区别。文艺复兴艺术线条轮廓清晰,被描绘对象平面配置,形式具

有闭锁性、整一性和明确性。而巴罗克艺术则相反,轮廓显出变幻莫测的朦胧,形式表现出内在的深邃、杂多和不明晰。以一组或几组相对应的概念来划分艺术发展的类型,这种做法在欧洲美学史上曾

经有过。例如,席勒的“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尼采的“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等。并且,在20世纪欧洲艺术学中,这种做法也屡次得到重复。

利格尔多次自豪地声称自己是实证主义者,他不相信各种理论思辨。他的艺术史哲学的基本概念是所谓“艺术意志”(Kunstwollen)。不过,他本人并没有对这个概念作出准确的说明。因此,这个概

念显得含混而不确定。它是表示艺术活动的历史更替的一种集合性称谓,大体上相当于体裁、风格之类,一个时代的艺术以此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艺术。利格尔尖锐地批判了泽姆佩尔关于艺术风格的进化

取决于材料、技术和功能的观点,但是他本人又陷入另一个极端,完全取消了艺术意志的客观决定性问题。至于艺术意志如何发挥作用,利格尔认为,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表现方式,它们以两种

不同的艺术知觉类型——触觉和视觉为基础。相应地,他区分出艺术对世界的两种不同的关系——客观关系和主观关系。

德沃扎克师承利格尔,然而他修正了他的老师理论中艺术意志的概念。他把艺术史摆在精神文化史、首先是宗教史和哲学史中来考察,把艺术发展史看作为精神发展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强调研究艺

术史时要具备一般精神史的丰富知识,并充分考虑到这些精神前提。他在《中世纪艺术概念》中详细描述了中世纪的整个精神氛围,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是“唯灵论唯心主义”,它和近代“泛神论和世俗

唯心主义”截然对立。两种不同的精神氛围造就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他令人信服地表明,只有把艺术史当作精神文化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来研究,才能够对它作出准确的理解。对精神文化的分析固然

可以导至对它所包含的艺术作出解释,而逆向思维也是可能的:对艺术的分析可以导致对文化的理解。德沃扎克通过分析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得出结论说,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艺术的风格、形式

、它原初的任务得到改变,而且我们关于艺术的概念,关于艺术在其他文化现象中的地位、艺术的社会存在方式的概念也得到改变。

艺术学一经诞生,在世界许多国家得到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发展,既表现出普遍性,又表现出时代性和民族性。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在我国得到确立后,1996年中华美学学会和东南大学艺术学系联

合创办了《美学与艺术学研究》丛刊。它和90年前德苏瓦尔创办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杂志》在名称上的暗合,表明了美学和艺术学固有的内在联系,同时也表明我国美学界和艺术理论界团结合作,以

改善我们美学和艺术学研究现状的决心。正如《美学与艺术学研究》主编汝信和张道一在发刊辞中所指出的那样:“就美学研究而言,有一个时期主要局限于美的哲学的探讨,跳不出抽象概念的圈子。

第6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美术生一般学习专业课一学就是一整天,文化课基本已落下,到现在学习文化课的时候无从下手。对于美术生来说,多少分可以上个二本大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1年本科二批艺术类大学排行_美术生多少分上二本。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本科二批艺术类大学排行学校名称 所在地区 人气

南京传媒学院 江苏 2310366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 2061078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 1816439

四川传媒学院 四川 1472761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 1425716

河北传媒学院 河北 1301468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 1177521

大连艺术学院 辽宁 1129696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四川 1051737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 1030922

美术生多少分上二本大学美术类文理科都可报考,文理科分数线大致相同,一本和二本分数也基本相同,但没有一个固定的分数线,各个学校也不一样。一般的本科院校如:南大、师大、财大在320分左右,一般院校,文化分在200分-380之间。

有三种计算方法:1/文化40%专业60℅由高到低排名录取2/文化30℅专业70%由高到低排名录取3/文化过200分以专业由高到低排名录取。中央美术学院420以上,中国美术学院400分以上,四川美术学院360分以上。也有很多一本院校文化200分即可。当然美术学院和类似华东师范大学这样的院校对文化课要求还是比较高的,而且每年的政策也会调整,所以填报志愿时还要参考学校当年的招生公告。

艺考美术专业有哪些美术类是艺术学门类下属学科之一,主要包括中国画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美术学专业、摄影专业、书法学专业等,其中艺考热门本科专业是美术学专业与绘画专业。

艺考美术生除了可以报考本科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外,还可以报考与之相关的摄影、雕塑及书法学。雕塑专业文科生报考比例较高,需要有一定的美术功底,毕业以后可以当老师,也可以当艺术家。书法学专业同样可以教学,但是外行人却可以写的一手好书法。

第7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如何保证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学质量是当下中国高等教育公共艺术教育的一个症结。公共艺术教育面临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的困境已经成为公共艺术教育在各个高校特别是以工科为主大学的难以蓬勃开展的瓶颈。这种教学质量困境首先表现在如何评价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学质量上。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公共艺术教育规律并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还没有出现,各种理论研究还都停留在探索阶段,争议也很大;各校自己的评价办法也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难以统一。

导致目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质量评价困境的原因,在笔者看来,根本的原因在于公共艺术教育本身的特殊性。大致说来,公共艺术教育本身具有两个界面,其一,它是艺术教育,具有与一般的非艺术的专业教育根本不同的特质;其二,它是大学通识教育的一部分,属于公共课程教育,被纳入学校公共课程教育体系,严格按照公共选修课程来管理。因此,在现行的大学公共课程管理体系中,公共艺术教育对丰富性、情感性、独创性、开放性、形象性、实践性等特性的要求往往与目前大学的其他公共课程产生严重的冲突。

为了建立一套,暨符合艺术教育规律,又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有必要先分析其中存在的矛盾。根据笔者多年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的经验以及参加省级艺术教育评估的经历,在此,试做如下分析:

一、现存艺术教育两套评价制度的矛盾

一般说来,目前高校对艺术教育的评价大多采取两套评价办法:一套是各校根据本校的专业设置情况制定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办。另一套是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制定的,用于每三年一次的省公共艺术教育评估的评价办法。后者,尽管具有明确的政策性与针对性,但是,对学校开展公共艺术教育整体情况的评价,也无法与学校的教学管理体系对接,因此,往往评估一结束,也就束之高阁了。这两套评价办法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前者适应学校的教学管理系统,也可以对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质量做出一定的评价,但是却无法区分艺术教育与一般专业课程不同特点,往往使从事公共艺术课程教育的老师莫衷一是,无所适从。后者针对公共艺术教育的特殊性,设置了一系列的评价指标,如公共艺术教育的师生比,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指导性规范,反映公共艺术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教材使用规范等。但是却由于忽视了公共艺术教育公共教育课程的性质,使公共艺术课程无法与其他公共选修课程对接,也因此无法纳入学校的教学管理系统。两者之间的矛盾实质上反映的是公共艺术教育与一般公共教育的矛盾。

二、公共艺术教育自身的内在矛盾造成公共艺术教育质量评价的矛盾

公共艺术教育作为国际上通行的大众高等教育之一,其自身存在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公共艺术教育有属于艺术的专业特质,必须遵守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要有一定比例的艺术实践课程,还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艺术技能传授等等。

而另一方面公共艺术教育的大众化、公共性质决定了它与传统意义上的艺术教育有根本的不同。在教学目的、教育对象、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差异。例如就教育对象而言,公共艺术教育主要是面向公众,普及并提高公众的艺术修养,提升公众审美情趣的、因而属于大众公共教育的范围。因而,它面对的教育对象也都是来自于各个不同专业的学生,所以,教学的专业化水平、教学的系统性、教学目标都不宜采取专业化艺术教育的模式。

三、公共艺术教育中采取应试教育与非应试教育方法的矛盾

第8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关键词】综合素质 公共艺术教育 课程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2-0221-02

引言

一般意义上的公共艺术教育主要是指普通高等院校中针对非艺术专业学生,以提高人文艺术内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的综合性艺术理论和实践教育。作为普通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培育人文精神、培养审美情趣、激发创新意识、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加强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充分发挥其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的作用,已成为当前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设置的特点

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既不是单纯的艺术知识学习和艺术技能训练,也不是仅仅为了培养一般艺术感受力,而应以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全面提升大学生的智慧、人格和人文精神为主要目标,激发创新、创业和创造精神。普通高等院校公共艺术教育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呈现出一些突出特点。

(一)根本目的是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学生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以发展大学生健全人格和综合素养,促进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健康发展。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并非仅仅是为了传授知识与技能,而是旨在提升在校大学生的艺术品味和人文素养;它是一种综合性的人文课程,并不仅是为了把艺术作为一种谋生技能而加以传授,而是更强调艺术的教化和引导功能。

(二)综合性公共艺术课程成为必然趋势

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建立不同学科和课程之间的融合是当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艺术课程也在探索以综合、整体的特征体现其学科价值。近年来,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综合化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一是将各门艺术课程进行整合,强化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及影视媒体间的联系;二是强调艺术学科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联系,综合艺术与其它学科的课程。这两个方向相互交融,形成一种关联互补的综合艺术教育课程体系。

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朝着综合性方向发展,不仅能极大地满足非艺术专业大学生审美素质培育的需求,全面培养学生的艺术鉴赏、艺术表达和评价能力,还能使学生整体思维与通感能力获得全面提升和协调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有助于改变目前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实践中呈现出来的条块分割单一教学模式。

(三)课程设置要遵循艺术教育的内在规律

艺术课程的设计关键是要理解和掌握好艺术教学规律,循序渐进。其中,感知与体验、创造与表现、反思与评价是艺术课程标准所倡导的三个基本教学步骤。“感知与体验”引导学生学会自主创造;“创造与表现”是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入,进一步激发其艺术欣赏或是艺术创作的热情,培养艺术欣赏和实践能力;“反思与评价”意在将前两个阶段培养起来的审美感知能力升华为大学生综合审美素质。这三个基本教学步骤,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构成一个循序渐进的完整的教学过程。

二、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设置和实施现状

完整的课程体系包含了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评价等多方面要素。课程建设与实施是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关键环节之一。近年来,尽管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不断发展,但仍然是高等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就课程建设方面而言,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程设置的随意性较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普通高校一般根据自身的师资情况、教学力量等办学条件来开设相应的公共艺术选修课程,使得艺术教育课程的设置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有的高校课程开设较全,基本覆盖教育部有关公共艺术教育指导方案(2006)中所规定的限定性选修课程,结构布局也比较合理,课程开设连续;多数高校由于受办学条件的局限,并未切实按照国家对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设置的要求来实施,课程门类较少,课程结构不合理。课程设置的随意性直接影响着公共艺术教育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

(二)课程设置系统性不足

由于受条件所限或者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多数普通高校的公共艺术课也就只能由艺术系院的教师兼任。相应地,根据艺术系院专业教师的现状去开设相应的公共艺术课程,而不能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去开设。艺术课程一般包括艺术史、艺术批评,艺术创作及美学四大部分,但在目前,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中所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并未完整涉及到这四个方面的内容,虽然公共艺术课程在各大高校都逐渐地增加,但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公共艺术类课程设置明显偏重于艺术欣赏课程。

(三)课程评价机制不健全

由于多数高校对公共艺术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目的和任务的认识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多数高校还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艺术教育评估体系。实践中,一般高校多将公共艺术课程作为公共选修课而开设,课程考核方式比较单一。此外,学习成绩评定标准也较低,一般情况下,上了课、交了作业的学生即可通过。使得公共艺术教育在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配备、教学设施及教学活动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严重影响了公共艺术教育实施的实际效果。

三、基于综合素质培养的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建设

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陶冶道德情操,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普通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不同于高校的专业艺术教育,应定位在普及和综合层面上,着眼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从整体上提高全体学生的艺术修养和人文素质。

(一)以综合素质培养为目标,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公共艺术教育旨在对大学生进行综合审美教育,促进全面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不仅能满足学生多方面需求,使他们具有较丰富的艺术文化知识,而且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共艺术教育在知识传授、思维训练、人格陶冶等多方面作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而,要在明确公共艺术教育意义和培养标准的基础上,培养艺术欣赏能力和综合艺术修养,而不是像艺术专业教育那样侧重艺术技能的培养。

具体而言,一是要根据公共艺术教育的开展情况建立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二是结合学校实际,将美育或艺术教育课程纳入公共必修课;第三,将艺术课程作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在课程内容上,要尽量覆盖音乐、美术、影视等多种艺术门类;在课程层次上,应兼顾理论、欣赏、实践等多个层次,做到感性和理性认识相结合、知识性和趣味性相统一;在课程形式上,做到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二)以课程设置的综合性为指导,强化课程内容建设

公共艺术作为一种综合人文素质培养课程,意在通过相关课程的实施,引导健康的价值导向,促使学生不断思考生命的价值。由此,公共艺术课程的全面性、综合性十分重要。综合性课程实际上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指同一艺术门类中的不同类型课程的综合,比如综合性的音乐作品赏析课就应融合基础乐理、主题视唱、音乐赏析、音乐史等相关课程内容,将基础理论、技能实践、作品赏析和文化史论的学习融为一个整体,帮助学生获得完整的音乐体验,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二是指不同艺术门类课程的综合,比如综合性的文化史论课就应融合音乐、美术、影视、摄影等不同艺术门类的作品赏析,使学生在多角度思考中提高对人生、对社会的认知水平和能力。

在综合性的艺术课程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综合多种艺术门类进行教学。实践中,可结合高校实际情况,探讨不同的课程设计体系。目前,不少高校正在探索这样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以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学科中的某一门作为主要内容,适当兼容其他艺术学科或非艺术学科的内容,实现艺术教学的综合性和多样性。这种正在发展和完善的教学模式具有两个明显的优点,一是在综合的同时侧重于某一门艺术学科的特征,有利于教学活动找到着眼点,由点及面地展开综合艺术教育;二是充分考虑到我国高校现有师资的状况和他们在音乐或美术等某一方面基础较扎实的学科背景,使不少教师都可以比较轻松地根据自身能力和现有教学条件去实施综合艺术教学。

(三)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有序规划和实施课程

高校公共艺术课程的内容设置应充分体现综合性与专门性、知识性与体验性的融合。根据课程内容的不同侧重,可大致分为艺术基础、艺术欣赏、技能实践三大类,结合本校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师资情况,划分为限定性选修课、任意性选修课和艺术类系列专题讲座三种形式,分层规划和实施。使课程内容形成一个层次分明、完整有序的知识体系,使得艺术教育课程体系更加规范,有助于提高学生素质和个性发展。

基础理论课侧重于培养大学生在艺术审美时所必需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的感受能力,起到指引大学生通往艺术殿堂的桥梁作用。艺术欣赏课侧重于通过引导大学生鉴赏分析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外优秀艺术作品,提升艺术鉴赏能力。这两类课程,一般面向全校低年级学生开设,课目一般选择各主要艺术门类的导论或鉴赏课程,如《艺术导论》、《音乐鉴赏》、《戏曲鉴赏》等。课程定位在以技术基础理论和作品赏析为中心,以培养审美能力为目标,为下一步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技能实践课意在通过让学生亲身参加艺术实践,激发兴趣,加深理解,提升感受和创造美的能力。技能实践课主要是为已具有一定艺术素养或在艺术方面有所追求的高年级学生而开设,课程性质一般设为艺术任选课。当然,为了分层实施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各高校应在综合化原则和分层实施手段相结合的基础上,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结合本校实际去具体操作。

(四)立足于多元化视角,科学构建教学评估体系

现阶段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认识上还没有达到高度一致,教学评价上也不尽合理,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的障碍。从艺术教育促进人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出发,对公共艺术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应更加关注人的发展过程,提倡多元化的教学评价方式。对于学生,不仅应对其艺术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进行评价,更应注重对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综合评估,把教学结果与课程实施评价相结合;对于教师,应以其知识结构是否合理,教学思路是否开拓,教学方式是否善于创新等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此外,还应将教师和学生的发展相融合而进行综合评价,逐步建立起能促进教师和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实际运作中,各高校性质和教学条件有较大差别,要实现综合性的公共艺术教育,光靠各高校现有的教学力量是不够的。还需在认清公共艺术教育目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优势,整合地区高校的资源优势,实现最大程度上的资源共享和教学合作,才能保证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规划得以有效实施;此外,除了有效的课内教育,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及各种课外活动的开展,也对达成公共艺术教育目的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健全的艺术设施、丰富的校园艺术活动,为学生艺术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学生的审美教育提供了浓郁的艺术环境。

四、结束语

综上,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建设与实施应做到课程目标科学化、课程内容规范化、教学评价多元化。只有从优化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和完善教学评价这三个环节入手,落实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建设与课程实施,才能真正实现艺术教育促进人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终极目标。最根本的是需要转变教育观念和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大学生学习艺术、提升艺术审美能力及个人综合素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刘永昌.高校艺术教育改革新探——综合性艺术教育的运用[J].艺术百家,2006(2).

[2]张晓红.谈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创新性模式的构建[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6(3).

[3]朱苏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构想[J].江苏高教,2012(2).

第9篇: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范文

关键词:美术教学; 思考

中图分类号:G623.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4)07-052-001

课程改革不仅是课堂教学单方面的事,它应该渗透到我们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新课程标准改变传统课程过分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提出全新教育理念――“学生学会学习,教师教会学生学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的角色也应该由传统的“传道、授业、解惑”的知识传授者,转换为新形式下教会学生学习的引领者。

美术作品的内容、情节、形象、色彩具有特殊的魅力和形式美的内涵,对于学生有着强烈的吸引力,极易唤起学生的兴趣。但美术欣赏没有固定的程序或方法。这使得学生的兴趣无法持续,要保持和发展这种兴趣,使之内化为对欣赏活动有意义的基础,则需要引导。

一、为生活而艺术

美术本身除了充满美感和装饰感之外,还在世界众多文化中起另外一个重要的基本作用,它向我们讲述许多关于人类的故事,它会告诉我们:我们是谁?我们如何相信?我们相信什么?美术再也不局限于“为艺术而艺术”这样的原则,成了“为了生活的美和视觉文化”,停留在了一种真实的,以事实基础的美术教育上,艺术作品变成了我们生活的一扇亮窗、一面明镜。

传统美术是以通过提供某种特定社会功能来加强和灌输文化价值和信仰核心为主要目的的艺术形式,是作为载运价值和信仰的工具而存在的,现代艺术是奉“创造力”为其价值特点和价值取向中的最高代表的。一方面,保留了对传统技法和形式的重视;另一方面,又吸收了后现代主义那种独一无二的,充满价值的理念,尤其当这种理念深入到艺术形式,深入到视觉艺术现象和他们的哲学基础时,就会更加有力地影响到艺术的创造者和接受者,甚至影响到艺术教育的观念。通过进行以美术为中心的教与学,帮助学生获得不仅是指学校中的成功,还应该是指在生活中这一更大平台上的成功。

致力于生活艺术的学生,首先理解美术和视觉文化是人与人之间具有重要意义的事物的视觉交流。理解评述同时具有内在和外在的两个方面的价值和含义。理解美术的形式、内涵、用法及其价值,除了具有自身的美学价值以外,还具有重要的社会用途和意义。要致力于美术创作,致力于美术研究和视觉文化研究,其目的是为了表达自己,为了找到人们生存的意义、价值和方式。

为生活而艺术的美术教育就要通过深入的学习和联系,而不只是通过表面化的、形式化的方法来强调意义的建构。

二、重视创新

教学中的创意设计,是对教学中的某些目标,如教学内容、结构、方法、手段等,进行创造性的构思、独具匠心的谋划,艺术性的处理,使整个教学过程具有创造性,新颖性、趣味性,并较顺利地完成教学的目标,取得最优的教学效果,从而达到教学的过程的最优化。

以素质教育为前提的美术教学,是迄今最少“应试压力”的科目,美术教师在素质教育的天地中有着最为广阔的自由空间,教师更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感受力、形象思维力,创新的表现力,多向发展的创造能力等。这些能力的培养,必须以新课程标准为指导,通过教师创造性的教学得以完成。创造性、趣味性和实用性是衡量当今美术教学成功与否的重要依据。所以进行“创意教学设计,优化教学过程”,将促进美术新课程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美术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课目,结合学习的具体实际,针对具体的教学阶段,进行不同形式的创意教学设计。

1.改变习惯的用线方式,尝试绘画中的各式线条,培养信心,提高线条表现力

在学习的初级阶段,先认识线条形状的千变万化,或长或短,或方或圆,有赳赳武夫般的粗线,也有窈窕淑女般的细线,有刚正不阿的直线,也有哈腰献媚的折线……线条的表现力更是神奇的,或隐或现,或刚毅或柔弱,或舞蹈般的跳跃,或湖水般的宁静,或春水般的畅快,或冰雪般的凝重,但归根结底,线条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用线条表现是儿童与生俱来的,从画线引导,开始就可培养儿童绘画信心。

如何使学生一开始就感到他自己有能力进行绘画活动,达到一种良好的学习心境呢?首先要肯定任何一位学生的涂鸦能力,使他们感到自己有能力进行绘画活动,而且画得很好,常常带着赞赏的口吻说:“你真棒!”“你能画出这么多线啊。”“哦,这是在跳舞的线。”“这是斜风雨的线。”或者用鼓励的口吻说:“你能画像排队一样齐的线吗?”“你能画像波浪一样的线吗?”……让学生在这种乱画中能促使思维活跃起来,以后就更能理解老师的提示和要求了。

2.创作工作与材料,尝试各种绘画技巧,引发学习兴趣,提高审美直觉能力

几乎任何一种材料都可用于美术目的。有些是传统性的,如铅笔、水彩、蜡笔、橡皮泥、各种纸张等。有些材料是用于别处的,但也可以用于美术用途,如布片、毛线、木头等;第三类是那些通常被认为与艺术毫无关系,却偶尔被用于种种艺术表现形式中,而又有着特别的效果,在美术教学实施中,师生成为同乐共娱的知心朋友,始终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变学会为会学,充分调动起直觉能力。同时,学生还能从工具材料的使用过程中,获得审美愉悦。所以对工具和材料的选用,还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

3.改变课堂整体设计,尝试开放式多元化角色活动,扩大创造机遇,提高个人和团体的创新能力

传统的美术课堂教学一般都分课堂传授和作业练习两大块,课堂组织单调,气氛沉闷,难以跳出封闭式的教育圈子,“开放式多元化角色活动”的课堂教学结构,面向全体,以人为本,加强了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交叉参与的自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