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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

第1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2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教育 行政管理 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第3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三十多年,全国少生4亿人口,仅节省抚养费就达20万亿元,成绩巨大。总的说,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是好的,大多数地区人口的低生育水平是稳定的。但是,在新的形势下,计划生育出现了种种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有些地区出现了人口生育反弹的态势,有的县违法生育现象惊人。这说明,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状况尚未根本转变。难就难在多数人的生育观念与国家计划生育的要求还存在距离,计划生育在相当多的群众中还是“政府要我少生”,而不是“我要少生”;难在还有不少地方的主管部门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没有真正实现“两个转变”,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以致推行计划生育仍然“困难重重、矛盾层出”。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地方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在计划生育“村为主”、“村级自治”的基础上,建立起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这是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由以行政命令、强制管理为主,逐步走上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自治的路子。其基本作法是,将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公共事务,纳入村(居)民自治,由村(居)民代表及其代表组织(村居委会、计生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行为直接行使民利。这一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和以人为本的科学计生理念,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还权于民的本质,是依法管理人口计划生育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凡是真正实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都发生了由“治民”到“民治”的根本性变化。群众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计划生育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由“政府要我计划生育”变为“我要计划生育”,无需政府再强行干预。湖南省怀化市地处三省交界,是经济欠发达、多民族聚居的山区,在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以前,一些干部为完成计生工作任务,多采用行政手段,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计划生育也难以落实。自1992年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以来,全市2400个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人口出生率由21‰下降到1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5‰下降至5‰,计划生育率由65%上升到90%,并一直稳定在90%以上。山东省宁津县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与新农村建设的民主管理结合起来,由过去行政强制为主转变到群众自治为主,从单纯行政管理转变到了依法行政、群众当家作主。全县856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自治水平较高的模范村占到30%,自治合格村占到50%,水平较低的薄弱村为20%。模范村不仅无违法生育,且无计划外怀孕;合格村全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基本杜绝了违法生育,计划生育率达到了97%以上。

为什么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会有这么大的效果?从根本上讲,是因为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少生优生快富”的积极性,一旦“还权于民”,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这种积极性就会迸发出来。实践证明,群众自治“自管自”的民主的力量远远大于少数干部“强管”的力量。一些生育观念落后、想违法生育的居民,往往是“不怕干部怕群众”,在民主公议、生育公开、章程(公约)制约和众人监督之下,想违法生育的也生不成,而且违法生育成了“丢脸面”、“让人瞧不起”的行为,“计划生育光荣,违法生育可耻”的道德风尚自然形成。这比什么管理措施都来得有效。所以,哪里实行了群众自治,哪里的计划生育工作就生机勃勃,一顺百顺。一些计划生育至今落后被动的地方,说到底是没有解决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这个根本问题。多年来,这项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据调查分析,目前全国城乡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搞得好的和比较好的约占60%,工作差的占20%,工作还没有开展的占20%。

总结各地的实施经验,搞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取决于党的领导、法律规范和群众参与。而群众参与是决定性因素。群众参与度愈高,村(居)自治就愈充满生机活力;真正让群众当家作了主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乃至整个人口计生工作就能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涉及一个关键性问题,即群众参与工作由谁来做?应当说,基层群众的工作,党组织要做,行政部门要做,但主要应当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因为群众组织具有做群众工作不可替代的优势。特别是计生协会,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做群众工作方面,其优势和特长更是十分明显。一是会员众多。中国计生协会经过28年的发展,已成为拥有近百万个基层协会、9400万名会员的人口计划生育领域最大的群众组织。二是网络健全。全国城乡基层和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都有健全的协会组织,基本上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协会在工作。三是人才济济。计生协会的成员由“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长辈、老职工)、致富能手、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人组成,是一个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庞大积极分子群体和桥梁、纽带。四是奉献精神。协会会员都是志愿者,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五是贴近群众。协会会员本身也是群众,他们生活在群众中间,最了解群众,最容易与群众沟通,最善于做不同群众的思想工作,能够做到“心不跳、脸不红、说说笑笑思想通”,“事大事小,五老一到就了”。六是示范带动。协会会员在计划生育和经济社会活动中,带头示范,宣传推动,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是其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方法。正是由于有这么多的优势,在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实践中,计生协会应当也完全能够扮演生力军和骨干的角色。实践表明,凡是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搞得好的单位,都有注重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这条带根本性的经验。近些年,深圳市上塘社区探索出了由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计生协会负责人、计生专干(兼任协会秘书长)共同负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承做当骨干、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社区计生自治长效机制,从依法制定社区《居民自治计划生育公约》入手,把计划生育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由计生协会带动群众通过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充分调动了居民落实基本国策的积极性,从而改变了计生部门“唱独角戏”的状况,形成了“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新局面,社区计生工作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社区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和避孕节育率达到了100%和91.7%,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率和避孕节育率达到了79%和90.82%。同时,对社区和谐、文明进步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深圳市通过推广上塘社区的经验,已有566个社区(占社区总数的90.7%)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山东省威海市、河北沧州市和唐山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等,均由计生协会负责村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其基本做法是,党支部抓协会,协会抓小组,小组靠会员,会员带群众,民主议事、决策;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了解群众意见和需求,采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育、生活等实际困难,对新婚、生育对象及节育手术、用药具对象落实专人定期随访,提供政策、技术和生活服务;在育龄群众中依法实行“五个自主选择”(自主选择晚婚时间、自主选择一孩生育时间、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自主选择接受生殖健康技术服务方式、自主选择接受宣传教育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些地方连续多年无违反政策生育的现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计划生育落实到了家家户户。

第4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一、廉洁自律。

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一身正气、洁身自好,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念;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乱说。不断强化自身执行力建设,能办的事情马上办,做到扎实认真,雷厉风行,效果出色。生活中,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都能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对于急办工作,还经常加班加点,时刻保持党员干部公道正派、奋发有为、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开拓创新。

推进优质服务,一是采取创新机制。重点做好四个季度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普查和“民心工程”服务工作,整个服务活动共免费服务育龄群众2666人,查出乳腺疾病133例治疗127例,因条件有限转诊6人;查出妇科疾病631例,治疗618例,因条件有限转诊13人。整个服务活动为育龄群众解决了一些切身问题,受到育龄群众的欢迎;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利益相结合,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并对每一位流入对象进行了微机化管理,并做好查证验证工作;对流出育龄妇女严格管理,要求每位流出育龄妇女办证,督促她邮寄孕检证明,并采取担保人担保的形式进行管理,有效扼制了抢生或超生对象的出现;三是做好资料整理核对工作,认真、准确发放《一胎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及《婚育证明》使每一个育龄对象都做到持证生育。

三、强化队伍。

组织计生专干认真学习实践。同时定期对计生专干进行业务知识考评,利用干部作风年建设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利契机。不断促进计生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严格生育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性别比治理,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一支秉公办事、服务群众的计生队伍。

四、严格执法。

改变过去的执法手段,一年来。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大对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同时与计生法庭配合对计划生育“钉子户”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坚决做到不放过一例计划外生育对象。年度,计生办共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70余万元,上环50余例,结扎50余例,人流引产20余例,依法强制执行12例,行政拘留3人,征收社会抚养费10余万元,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计划生育任务,有效的遏制了政策外生育。

五、存在问题。

带领全体计生专干一道,回顾近一年来的工作。勤政务实,真抓实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因工作忙,计生专干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仍有欠缺,对群众的服务意识仍需转变;二是季服务追踪销号不到位,流动人口管理仍有欠缺;三是因资金问题,对独身子女父母的奖金发放不到位,四是群众的生育愿望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社会养老体系还不完善,养儿防老的思想仍然在群众中占据主要地位。

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究其原因。

第5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就专门召开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代表省计生委就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个发言。

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200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3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年,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由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支持,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在全省范围内出现了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良好态势。

(一)人口计划圆满完成。据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人口出生率为14.07‰,自增率为8.09‰,分别比目标值低0.43和0.21个千分点、比上年下降0.67和0.4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近90%,较上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全年净增人口34.3万,比上年减增2.36万人。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各级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一年来,计生部门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得到拓展和深化,民营企业、大中专院校、社区、超市、家庭的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全面展开。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进。各地注重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按照“为民、便民、亲民”的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坚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咨询、生殖保健、术后随访和办理证件等方面的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并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富有成效,涌现了一批新典型,培植了不少新亮点,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吉安市、上饶市开展的“十到户”、“三入户”和景德镇市昌江区的“三生三进”活动、宜春市实施的“三五工程”让群众得到不少实惠,因而深受群众欢迎。崇义县、上高县、渝水区成为国家人口计生委首批表彰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崇义县还是全国表彰会上三个作经验介绍的县(区)之一。

(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乡(镇)、村计生专干按要求基本配备到位,计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明显提高;计生服务站、所、室的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用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地认真贯彻在新余市召开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座谈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在建立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宜春等市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吉安、上饶、赣州等市实行村计生专干竞争上岗;新余市、南昌城区和崇义县等市县用《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取代《一胎生育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轨道。至去年年底,与贯彻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套的8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制定出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了“四五”普法重要内容。各地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朝着依法管理方向迈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计划生育行政侵权件较上年下降67.79%。全年未发生因计划生育导致的恶性案件和。

(七)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去年,我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专项治理活动,纪检、公安、卫生、民政、工商、药监、计生等部门联手行动,密切配合,通过采取宣传教育、依法惩处、加强管理、利益导向等手段,整治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没收个体行医购置的B超115台,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人和事73例,查处遗弃、残害女婴事件176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起。据我委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比200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八)计划生育工作后进转化成效明显。过去一年中,各级均高度重视“抓大攻后促平衡”的工作,对人口总量大和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实行重点管理和面对面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绝大多数工作较被动的地区不甘人后,急起直追,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计生工作后进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九)机关和行业作风大有改进。针对计生队伍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的状况,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向郑培民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搞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对机关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下力气进行整改,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责任制,严格考核制,促进了机关和行业作风的进一步改善,计生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必须控制在4800万以内。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纵观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六大矛盾,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难度和压力。

一是人口控制与生育反弹的矛盾。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即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未来十几年,全省每年仍要增加30余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人口。再过七八年,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孩子将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出生将出现回升。与此同时,独生子女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按照省《条例》规定,不论城乡,独生子女之间结婚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将抬高人口出生水平。由于我省低生育水平并非依靠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的,在低生育水平的背后仍然有强大的反弹势头,我们工作如果稍有松懈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都可能引起生育水平的波动。由此可见,人口控制的难度依然很大。

二是群众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尽管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日渐淡化,但早生孩、生男孩和“男女双全”的观念仍在很大部分人中存在,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严格按政策生育还没有真正成为农村多数群众的自觉行为。这是出现比重还不小的计划外生育的重要思想根源,也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深层次原因,更是生育反弹的潜在因素。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不足与群众后顾之忧的矛盾。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严格按照政策生育的家庭面临着不少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养老没有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与此同时,2002年我省65岁及其以上的人口已达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5%,预计未来十几年将会形成老龄人口高峰。人口老龄化大大超前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成了巨大压力。

四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行管理体制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日趋多元化,企业社会职能剥离,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过去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和条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也给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五是依法行政要求硬与生育控制力度相对软的矛盾。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法律对生育过程进行控制的力度明显不足,措施相对偏软。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目前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既抓紧又抓好的确不容易,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大的努力。

六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经费不足的矛盾。农村税费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抚养费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所需经费将只能靠财政投入。与此同时,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育龄群众需求的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手段的现代化,计划生育经费需求逐步增大,因而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此外,目前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村为主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计划生育工作仍然要依靠外力或组织突击;一些地方生育政策不落实,计划外出生控制不力,有的甚至搞“放水养鱼”、“以罚代管”、“以罚代证”;少数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乐观或畏难松劲情绪;一部分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问题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确还很多,但有利的因素和条件也不少。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正在形成;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出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使人们的婚育观念加快转变,少生优生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国家的现行生育政策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计生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计生网络更趋完善,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增强。这些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我们要充分发挥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有利条件,注重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和新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我省实现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计划生育部门更名后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主抓手,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转变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04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转变职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的多个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尽快全面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不折不扣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和借计划生育名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增强基层人口自控能力。

(二)狠抓生育政策的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目前社会上对生育政策的一些误解,特别要纠正“只要交了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小孩”的错误说法,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正确掌握生育政策。要继续抓好定期进行环孕检的工作,预防和减少或早补救计划外怀孕。要坚决制止“以罚代管”、“以罚代证”行为,对那些搞“放水养鱼”,为创收而放纵计划外生育的,要严肃追究其渎职责任。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制约作用。总之,要尽最大努力,进一步减少计划外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今年要在计生系统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上门服务制,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得民心的事。继续抓好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的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既要不断扩大推广面(今年要达到60%以上),又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既要加强指导,让群众真正知情,又要体现对群众意愿的尊重。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应从实际出发,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勉强,要讲求实效,突出社会效益。为育龄妇女免费检查和优惠治疗妇科病要当作一项常规工作切实抓好,防止形式主义。要继续抓好流动服务车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使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服务。广泛深入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更多县(市、区)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各项制度的完善,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提高设备档次,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按照布局合理、管理科学、功能齐全和环境优美的要求重点建设一批中心乡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交换和传输数字化以及计划生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继续抓好合格村建设,真正形成“乡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建好基层协会组织,切实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建设,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

(五)齐抓共管,力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取得新突破。今年要在建立和完善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卫生、公安、民政、药监等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突出抓好二孩生育过程的跟踪服务,建立和完善“孕期访视、引产报批、定点接生、责任到人”制度以及对B超等设备的监管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行为。四是坚持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方,要继续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强有力措施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正式施行,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面领会精神,掌握政策,明确要求,切实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此,在这里我要强调和重申三条:即不允许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环孕检站点;不允许已经获得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报告单》或信息交流平台反馈的避孕节育信息,仍要求其返回原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不允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审批。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告、双向管理、信息通报、定期随访、两地协调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流出前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全面运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增加个案信息,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水平。

(七)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立足于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树立大人口观,努力推进婚育新风的大宣传、大联合,着力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旅游文化、超市文化、村镇文化等各项文化建设之中,变单一的计划生育宣传为文化渗透和综合服务相结合。切实发挥乡村人口学校、文化广播站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八)强化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扶助制度,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父母已达老年的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病残、死亡家庭以及由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坚持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倾斜,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九)加快职能转变,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努力适应更名后的新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大人口观。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全面发展为主的方向转变。重视分析研究新形势、新情况,积极探索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工业化、城市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组织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的变动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影响的研究,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政策建议。抓紧研究制订我省“十一五”、2015年和2020年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

第6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企业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作风

前言

企业是构成社会的元素之一,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好与否,职工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强与否,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影响到社会安定团结与和谐稳定。因此,在新时期新阶段,积极探索新的管理途径,不断转变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和管理手段,转变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1、转变观念,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计划生育工作

随着形式的发展,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由以往仅就计划生育问题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为主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从更加人性化的高度,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但对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来讲,尽管口头上讲“两种生产”一起抓,而实际上只顾抓生产、抓安全、抓效益。在企业体制改革、机构调整,减员增效等一系列变革中,计划生育工作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置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削弱了。有些职工群众错误的以为国家的人口计生政策宽松了,可以任意满足生育的愿望了。针对这种错综复杂的局面,如果不及时地转变观念,纠正错误认识,调整工作思路,科学有序的人口发展目标就不能实现,已得到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速度将会出现反弹。因此,必须强调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当前继续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转变观念,是新时期新形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也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对于企业来讲,领导干部带头转变观念显得尤为重要。

1)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观念,自觉加强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重新认识和理解计划生育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起总责,关注本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注重培养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的计生工作者;要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协调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切实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完善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真正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两手都要硬。”

2)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观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体职工思想观念转变。因此,企业的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计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新的生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引导职工群众按照国家和政府的人口政策、法规,规范个人的生育愿望和生育行为;帮助解决职工思想认识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提高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

2、以人为本,用优质服务的态度解决育龄群众的需求

人口问题实质上就是发展问题。随着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化,计划生育工作在几十年的管理实践中,曾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从过去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转变。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依法管理与综合服务结合起来,把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把引导节育与自愿节育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服务,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路,开创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1)文明服务。

随着时代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即安全避孕,其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在以往开展的计生科普教育基础上,增加艾滋病、性病等一系列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的科普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宣传教育的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新时期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不仅要懂政策、有热情,更要掌握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医学知识,为职工群众解疑答惑,把科学管理融于服务之中,科普教育融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服务中体现教育,营造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服务和谐企业氛围。

2)优质服务。

在继续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孕情普查、妇女病普查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技术相关的优质服务基础上,还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奖励机制。应该真心实意的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帮职工所需、解职工所难,把工作做深、做细,真正发挥激励职工、服务职工的作用。企业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并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各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诚心诚意地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让计划生育工作在企业的发展壮大中发挥积极作用。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企业是社会肌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因此,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要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科学理念,强化服务,改进服务,构建和谐企业,使企业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7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情况汇报

省人口计生委法规处:

根据《ff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和年初工作部署,我们gg市于8月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就“一法三规”和省《条例》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就省人口计生委本次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和整改。通过自检自查和整改,使“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在全市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现将全市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全面部署自检自查工作

(一)研究制定自检自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促进“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全市贯彻执行,准确掌握各地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7月下旬,齐市人口计生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根据《ff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特别是结合《ff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明电[20xx]20号文件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研究制定了《gg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并将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意见的通知》及人口计生委《关于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意见》以文件的形式印发各县(市)区,要求各地据此认真搞好行政执法自检自查工作。

(二)召开自检自查工作动员会

为进一步增强各地对本次行政执法检查的高度重视,8月3日,市人口计生委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检查自检自查工作动员大会。各县(市)区计生局局长、主管计生业务工作局长以及市人口计生委各科(站)的负责人参加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通报了本次行政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并对自检自查和整改的时间、步骤以及方式方法进行了认真安排。市计生委主任高虹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增强全市“一盘棋”的工作观念,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检自查工作方案,采取领导包片、股站包乡等措施,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和整改。要以迎接检查为契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集中时间和人力,立即开展工作,力争通过自检自查和整改,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维护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净化计划生育工作秩序,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奋斗目标的实现,奠定更加扎实的工作基础。

(三)研究制定工作指导细则

全市动员大会后,市人口计生委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指导到位、有错必纠”的原则,要求各科站根据《通知》所确定的检查内容以及工作分工,结合业务实际,认真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细则。同时,要求各副主任和各科站,按照年初确定的领导包县(市)区的工作分工,与县(市)区一道,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 大下基层,认真指导,全面落实自检自查任务

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部署,各县(市)区相继制定了本地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和步骤,市、县、乡联合开展了自检自查。通过自检自查,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落实。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实施《人口法》和省《条例》,奖励优待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自检自查结果表明,《人口法》和省《条例》所规定的三个主要方面的奖励优待政策,在我市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其一,《人口法》和省《条例》规定的有关婚假、产假、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休假规定得到了全面落实。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全部按照《人口法》和省《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使育龄群众全面享受到了国家和省关于计划生育休假的规定;其二,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在农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得到全面落实。在农村,通过逐年加大计生事业经费投入、落实省转移支付等措施,使广大农民全部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使干部职工全部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其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率大幅度提高。我市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情况调查并向市政府汇报后,市政府加大了督察工作力度,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20xx]53号”文件规定,逐级下拨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经费,并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计划生育转移支付经费全部用于农村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要求各类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为单位职工落实奖励费。对不能兑现奖励费的, 坚决进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并取消单位主要责任人的各项评优资格。同时,强化了经费管理工作,组织由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各地计划生育事业费、省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奖励经费的监督机制。通过采取上述工作措施,使我市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率大幅度提高。市政府还将兑现城市无业者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费。各地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制度,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不重不漏人的情况下,20xx年前为6296人兑现了奖励扶助金,20xx年又新增了1048人。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肃行政审批和各种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工作

一个多月以来,全市各级计生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以及《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等项工作的审批和发放程序、相关证明材料、档案管理方面,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

1、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批工作上,严格按《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国计生发[20xx]150号)要求,对13个和145个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市)区级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站,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重新复核。经复核,全市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方面,严格掌握标准,审批程序规范,档案材料健全,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乡服务站,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

2、在《计划生育证》发放管理上,按照《ff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和《ff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县乡计生行政部门对20xx年以来发放《计划生育证》存档材料进行逐一清理,并区别农民夫妻再生育、再婚夫妻再生育、少数民族夫妻再生育、因子女病残的夫妻再生育等多种情况,认真核对发放《计划生育证》的必备条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并在档案管理上进行了规范。经自检自查,全市在《计划生育证》审批发放方面,完全符合《ff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和《ff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实行集体审批,审批程序严谨,佐证材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3、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上,按照《ff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掌握审批条件、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对20xx年以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档案进行了清理。经检查清理,我市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上,把关严格,手续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4、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管理上,认真核查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来,特别是对20xx年以来婚育证明档案资料进行了清理,做到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符合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时申请随时办理,各种证明材料齐全,档案管理符合规范化要求。

(三)正确运用程序法和实体法,行政征收和处罚实现了规范化

做好社会扶养费征收和计生行政处罚工作,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重要工作环节,也是依法维护人口计生工作秩序,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我市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征收和处罚工作指导力度。市计生委印发了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法律文书的函》,详细规定了“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性质、征收程序,并将全省统一制作的法律文书印发各地。特别是对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填写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和《ff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范社会扶养费的征收工作,下发了《市计生委关于印发征收社会扶养费法律文书的通知》和《征收社会扶养费法律文书印刷要求及制作说明》。经过严格的自检自查,我市县、乡两级计生行政部门,在社会扶养费征收工作中,做到了及时立案,程序合法,适用实体法准确。

(四)认真贯彻“七个不准”和“六不准”,杜绝违规行为。

几年来,我市各级计生部门,把“七个不准”和“六不准”牢牢抓在手上,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全面维护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在工作中,我市通过各级新闻媒体、乡村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公开计划生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自检自查和入户走访,我市已从根本上杜绝了计划生育违规收费,违规行为也得到了有效的遏止,“七个不准”和“六不准”得到了全面落实。

(五)健全机构强化培训,行政执法队伍得到健康发展

为全面加强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工作,我市9个县(市)计生局中,有7个县(市)为政策法规股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157个乡(镇)街道也相应配备了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人员(有执法证的)都在2人以上。并及时地为新调整的人员办理执法证和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三、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严格的自检自查,我市在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兑现率不高;二是个别地方的计划生育经费使用管理不严谨,存在挪用、占用和坐收坐支的问题;三是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四是违法生育案件的结案率不高,全市年平均结案率仅有46%左右。

(二)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为有针对性地搞好整改,我市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造成奖励优待政策兑现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各级政府财力投入不足。这是造成城镇无业、下岗和个体工商业户奖励优待政策兑现率低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省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数不足,致使部分领证率较高的县区,只能按全省平均领证率获得转移支付资金,使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兑现率低。

造成个别地方的计划生育经费使用管理不严谨的原因一是一些领导和计生干部法制观念不强,疏于管理;二是各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不强;三是各级政府投入的计生事业费不及时。

我市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机制不十分健全完善的主要根源是地域经济发展滞后,政府财力紧张。同时,也与一些政府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有直接的关系。

整体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率低的原因:一是经济欠发达违法生育当事人无经济能力承担高额社会扶养费,这是造成结案率低的最主要原因。二是违法生育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把缴纳社会扶养费,作为自己应尽义务,有的甚至人为制造假象或逃避征收,给社会扶养费征收工作带来了难度。三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不强,也造成了一些违法生育案件不能及时结案。

(三) 整改的措施

1、努力提高奖励优待政策的兑现率。积极争取把城市无业人员的奖励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正在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之中。

2、强化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各级政府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由各级政府牵头,定期组织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对计划生育事业费、省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堵塞漏洞。并通过各种媒体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的形式,把奖励费兑现情况进行向社会公布、公示,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提高违法生育案件的结案率。根据全市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征收难度大的实际,结合甘南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了他们的做法,并进一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纳入目标责任状管理,以促进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的全面提高。

第8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一、十六大以来主要工作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深入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20**年以来,全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7‰以内,年增长约600人,计划生育率由20**年的76.82%提高到现在96.31%,违法生育出生由391人减少到53人,违法多生育出生由64人减少到4人。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县累计少出生人口近5000人。

(二)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按照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要求,扎实开展“1532”工程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中小学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对婚龄进行婚前培训。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以传播文明观念、普及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已经深入人心,育龄群众对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和对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满意率均在90%以上。人口计生政策在基层得到较好落实,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到86.08%。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新型婚育观念正逐步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全县有1600多对农村一孩夫妇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

(三)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规范。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科学执法的依法行政新观念。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过错追究责任制、民主评议制等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两个纪律”,不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群众案件大幅度减少,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

(四)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自“奖优免补”政策出台以来,全县累计有1613户农业人口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累计兑现一次性奖励金280多万元,义务教育奖学金40多万元,有750多人次享受了奖励扶助金,兑现资金达50多万元,有120多人享受了特别奖励扶助金,兑现资金达12万元。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也得到较好落实,每年兑现近3万元,与此同时,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也得到较好落实。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充分分享了改革发展成果,政治上得到了光荣、经济上得到了实惠。

(五)优质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技术服务队伍积极深入基层一线,为育龄群众进行查环查孕查病,积极进行优生优育指导,全面推广“叶酸、福施福”等营养素,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2008年,为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标县,全县人口计生系统按照“六个好”和“四优一满意”目标,开展了以实施五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系列活动、“百名医生进百村访千家连万人”活动和技术服务队伍科技大练兵活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圆满完成了创省级优质服务达标县的各项任务,通过了省级验收,优质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基层统计台帐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完善原有台帐的基础上,新建了12本信息台帐,保证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三个社区配备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人员并落实了报酬,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合同化管理,县级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流动人口两地管理责任等到较好落实;三是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深入开展。签订了责任状,全县所有宾馆旅店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四是药具管理工作有效加强。制定下发了《药具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和《药具优质服务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一卡(本、证)通”放发模式,畅通了放发渠道,拓宽了服务范围;五是计生协会工作正常开展。基层协会机构和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先后投入协会资金近20万元扶持计划生育家庭户发展生产,取得了较好效果,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制逐步形成。

(七)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按照创“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效能型、服务型”机关的要求,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下评上”和“农民兄弟姐妹、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强化行风建设,形成了“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抓作风树形象、抓工作促发展”的良好格局。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先后被县委评为“群众满意的基层部门”、“民主法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二、形成的主要共识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更加坚定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信心和决心,并在思想观念上有了新的转变、在发展理念上形成了新的共识。

一是提高了对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认识。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把握发展规律,在工作中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中的问题;按群众生育意愿及需求谋划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冲破制约发展的瓶颈,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才能实现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提高了对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认识。只有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育、节育意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为不同人群不同对象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同时,着力培养计生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工作作风,才能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是提高了对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认识。在工作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的需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急需的问题入手,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的思路,把人口计生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解决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究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均意识,才能有效解决人口计生发展中的不利因素。

四是提高了对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认识。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强化对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口计生工作两个《决定》的学习,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部门资源,制定和出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措施,建立投入保障、利益导向、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等机制,才能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发展。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

在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县人口计生局积极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为六个方面,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一)影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1、班子思想观念方面:一是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新;二是创新意识缺乏,束缚于传统模式和现有经验。

2、班子能力素质方面:一是执政为民、科学发展意识、科学决策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统筹发展和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服务能力方面:一是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还不太高、服务能力还不够强;二是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

4、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村级宣传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二是技术服务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够高。

5、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6、人口计生工作方面:一是整体工作发展不平衡,乡镇间有一定差距;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难度较大,程序不够规范;四是计生协会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主动性、系统性不够。由于日常工作繁重,主动学习、系统学习不够,对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观认识方面的学习不够深入,对学习成果没有更深层次进行调查研究,对时事政治、领导讲话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多,对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等新要求的掌握和社会、经济、文化等现代知识学习不够,进一步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不足。

2、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够深刻。从指导思想高度来认识科学发展观方面还做得不够,特别是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改革措施和实际能力等方面尚有一定差距。

3、进一步解放思想力度不够。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层面,仍习惯于沿用过去的经验思考问题、用过去行政管理方式开展工作,对一些新观念、新方法探索不够、尝试不够,在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方面还缺乏勇气。工作中坚持原则较多而在原则范围内创造性开展工作、破解难题显得不足,缺乏敢为人先的作为。

4、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方面做得不够。工作思路与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提高不相适应。在工作理念上,以完成人口控制计划为主,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做得不够;在工作方法上以行政管理为主,坚持依法行政、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方面做得不够;在工作职能上,就计生抓计生,注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做得不够;在工作标准上以着重考核人口计划完成情况为主,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重要标准不够。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总体思想及对策

上述存在的的问题是制约和影响当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县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将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改。

(一)总体思路

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省《决定》为主线,以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以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更加注重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更加注重协调配合、改革创新、基层基础,更加注重推进领导班和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整体工作上水平。

(一)主要对策

1、从加强理论学习入手,抓好“四项建设”

一是抓班子思想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锤炼党性,坚定信念,振奋精神。二是抓班子作风建设。强化团结协作意识,自觉服从大局,形成班子合力,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勤奋高效的工作作风,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三是抓班子能力建设。强化业务、法律法规、领导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的专业水平,推进深层次的研究创新,切实增强认识和把握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律的能力。四是抓班子廉政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服务管理工作行为,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作用,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均观念,解决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思想。二是树立统筹意识。以学习贯彻中央、省《决定》精神为契机,找准人口计生工作的切入点,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争取县委、政府统筹协调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三是树立创新意识。要增强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勇气,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新措施。四是树立协调意识。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定期协商沟通制度,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格局的加快形成。

3、从转变工作思路入手,建立“五个机制”

一是围绕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大力实施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认真落实《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加大争取和协调的力度,做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惠民政策的衔接,探索开展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等优惠政策。

二是围绕科学管理、改革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标杆,科学设置全面和可操作的考核指标,增强考核评估的效能,建立明晰的问责机制,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更好业绩。

三是围绕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机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巩固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标县成果,努力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需求。

四是围绕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启动“阳光计生”行动,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制度,保障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要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民主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计生协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五是围绕强基固本、提升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

4、从落实工作措施入手,强化“六项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和制度。特别加强基层统计台帐、医疗文书、计划生育药具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要建立基层计生协会评估体系,通过总结完善,提升乡镇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经验,形成指导全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模式。

三是强化优质服务。全面落实服务机构八项职能,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为重点,转变服务方式和方法,着力发挥服务站宣传教育、人员培训阵地作用。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技术服务流程管理,确保计划生育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导基层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加强对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案件的指导。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严肃查处、方法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强化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乱罚款。

五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以国务院颁令第555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为纲领性文件,转变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工作模式,探索加强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实现省内、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跟踪服务和管理。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纳入整个人口计生工作的全局进行部署。

六是强化服务所建设。以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为契机,在抓好大文、忙糯、勐库、沙河四个乡镇服务所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勐勐、邦丙两个计生服务所的项目申报工作,同时把技术服务设备的配置纳入项目申报计划,认真做好可研上报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后劲。

5、从转变作风入手,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以解放思想提高能力为重点,加强机关建设。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拓创新能力。扎实开展“学习型、和谐型、创新型、服务型和廉政型机关建设。

二是以坚持求真务实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调研工作制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调研要有针对性,围绕工作重点难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深入系统的综合调查研究,减少过泛过虚的调研。局领导干部每年要完成1-2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要鼓励基层说真话、报实数,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

第9篇:行政人事转正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把握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三农”社会服务体系,加快全镇新农村建设。

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原则:1、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功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办好社会事业;

3、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

4、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

二、规范镇职能定位

镇党委和人大分别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

镇政府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即: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二)促进乡镇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三)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

(四)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

三、规范镇党政机构设置

(一)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全镇机关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财税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生工程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计、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经济、安全生产、财税、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民政、交通管理、环保、农村劳动力转移、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4、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镇机关其他机构设置

1、镇不设政协机构,政协的有关工作由镇明确一位领导兼管。

2、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3、镇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

4、镇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干事或助理等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任其它工作。

(四)镇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不变。

2、领导职数。我镇设正副科级实职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委员7名,政府正副职5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政府正职)1名,纪委书记和2名党员副镇长由党委委员担任,镇人大设主席1名,进党委班子,不另设专职副主席。

四、规范镇事业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综合设置。我镇设置事业机构7个: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农技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农机站、经管站等。

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林业开发与管理、水利建设与服务、农业机械化推广、灾害防治、农经管理、统计、信息服务、畜牧水产等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

3、财政所。

成员单位:财政所、镇会计核算中心

主要承担乡镇财政管理

4、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主要承担农村劳动就业培训、劳动力规划、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化服务和管理。

5、民政所

主要承担民政和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

6、文化广播电视站

成员单位:文化站、广播电视站

主要承担文化、广播、电视等社会化服务和管理。

7、农村经济和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村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管理和服务。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派驻乡镇事业机构(不含中小学、卫生院、财政所、国土分局,下同),原则下放给乡镇管理,逐步实现人、财、物由乡镇统一管理。乡镇事业机构自聘人员逐步予以消化。

(三)核定人员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镇事业机构编制数为准。

五、完善配套改革

(一)改革财政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财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在保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不变,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实行“预算,账户统设,统一收付”的管理方式。

(二)积极稳妥地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途径,切实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

(三)按照公益性农业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分开的原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农业服务的,在核定的编制内,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

(四)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今后五年内,机关和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只减不增。

(五)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配齐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属地参保、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的要求,搞好试点,逐步推进。

(七)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实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乡镇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干部队伍。建立交流轮岗机制,充分激发干部活力。

六、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1、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吃透精神,掌握要领。

2、结合实际,拟定横港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3、大力宣传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1、召开全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我镇机构改革工作。

2、做好“三定”工作,包括乡镇转变职能的界定、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

4、做好事业站所整合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机构个数、名称和工作职责,对站所进行合并,成立新的事业机构,并对新成立的事业机构重新核定编制。

5、按照公益性农业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分开的原则,做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农业服务人员聘用和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剥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按照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写出总结报告,报送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迎接市委、市政府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能是否明确,转变职能是否落到实处;二是交叉职能是否得到协调和解决;三是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事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聘用是否按方案进行;四是完善乡镇配套改革是否抓好落实;五是各项工作是否正常运转。

七、组织领导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指导、督促、协调,决定成立“横港镇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陈德春;常务副组长:刘堂泽;副组长:易呈禄、冯龙兴;成员:胡红花、聂鉴苏、柯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龙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涉及部门权力调整和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从稳定社会、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