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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精选(九篇)

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

第1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关键词】 危机公共管理政府决策

2011年9月17日,一场名为“占领华尔街”的运动在美国上演,上千名示威者聚集在纽约曼哈顿试图占领华尔街,意图是反对美国政治的权钱交易、两党政争和社会不公等。此次运动是由加拿大非营利杂志《Adbusters》于2011年7月倡议,借互联网组织实行的。

随着“占领运动”的迅速发展,大批组织和民众都参与进来。2010年10月5日下午全美75所高校加入游行,发起“占领高校”运动;5日晚再次发生大规模的抗议行动,人数逾万,主要参与者是教师工会和运输工会的成员,这是第一次在非周末时间举行的游行。10月8日运动全面升级,千余名示威者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游行,“占领华尔街”运动发展成为“占领华盛顿”运动。与此同时示威运动得到全球其他国家人民的响应,到10月17日占领运动扩至全球82个国家951座城市,如日本东京、法国法兰克福、加拿大多伦多、澳大利亚墨尔本等等。至此,一场简单的民众示威游行运动逐渐成为席卷全美的群众性社会运动,再发展到其后的全球大串联示威运动。

随着运动的发展,美国乃至全球都进入了一场公共危机,而危机对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因而发达国家政府应处理好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下滑问题与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高福利的刚性要求的矛盾;发展中国家政府更应该思考在经济上升期,增加民众福利是必然的结果,但对于经济所能支撑的福利范围和保障程度需要仔细斟酌;全球共同体的各国政府都必须面对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如何面对公共危机,谨慎决策。在新媒体时代增强政府公关能力,提升国家“软实力”亦将成为建设政府新的课题。

一、相关理论研究

1、公共危机理论。美国著名学者罗森塔尔认为,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构架产生严重威胁,并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近几年,随着国内外公共危机事件的频繁发生,公共危机管理成为我国学界的研究热点。尤其是SARS事件、汶川大地震、我国南方雪灾、日本大地震到最近的占领华尔街事件,政府的危机公关能力成为考验政府的又一大要素,公共危机管理也成为政府能力构建体系的重中之重,并深受全球关注。

一般而言,公共危机是指那些突发的危害公共利益的、对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急需管理者快速应对的事件。公共危机具有公共性、突发性、紧迫性、破坏性和易变性,对危机的处理不当会使其演变成为大灾难。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状态和特殊形式。加强公共危机管理能有效提高政府管理水平,防止政府组织的老化,是确保政府组织之树常青的关键。公共危机管理是以强制力为管理基础,目标是提供公共产品。但由于公共危机管理具有决策风险大,管理难度大,对从事危机管理的人员素质要求高等特点,因而危机管理中要坚持“预防性、时间性、协同性、效率性、合法性、科学性”六大原则。不可否认,危机既是危机同时也是转机,这也是我们必须进行危机管理的原因之一。

2、政府决策失败理论。关于政府失效,萨缪尔森将其定义为:“当政府政策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收入分配时,政府失效便产生了。政府失效也称政府失灵,指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在对经济、社会进行干预的过程中因自身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而使得对社会资源配置无法实现最佳的状态。

政府失效主要表现为政府决策失效、政府机构和公共预算的扩张、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和政府的寻租活动。造成政府失效的原因包括政府部门之间缺乏竞争,政府干预缺乏准确信息,干预活动具有时滞性及对政府行为缺乏约束和有效监督。治理政府失效首先需要确立政府干预原则,确定政府干预或调控经济的宗旨。其次,大力推行电子政府,促进政府决策系统的信息化,推进政府决策过程公开化、民主化。再次,在公共部门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政府提供物品和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最后,加强政府法治、规则及监督制度建设,使政府行为法治化。通过制定各种科学严密的行政规则、市场规则、社会规则来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化和高效率。

中国行政管理领域的著名专家薄贵利指出,导致政府决策失误的主要原因包括权力过分集中的管理体制,不科学不合理的人事干部管理机制,部分领导干部素质不高,决策民主科学化程度低及对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等。政府决策失误与社会无谓成本是成正比的。政府决策失误多、大,社会无谓成本就会大幅度上升,迫使社会支付无谓的社会成本,从而会削弱国家的实力,甚至导致国家的衰亡。

二、委托理论下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定位

拥有公权力这一特征赋予了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政府成为公共危机管理成败的关键,关系到危机管理的成效。鉴于此,我们不得不重视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和职责构建,清晰地定位和科学的分工将大大提高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效能。

在经济学中委托关系泛指在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中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简言之,知情者是人,不知情者是委托人。这个定义隐含的假定是不知情者不得不为知情者的行为承担风险,即“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在委托关系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化,而人追求自己的利益如工资津贴收入、闲暇时间最大化等,这必然导致两者利益上的冲突。在对称信息情况下,人的行为是可以被观察到的,委托人可以根据观察到的人行为对其实行奖惩。但在非对称信息情况下,委托人不能观察到人的行为,只能观察到相关变量,而这些变量由人的行动和其他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在危机管理中,地方政府由于掌握着更多更准确的信息从而成为人,而中央政府和民众则成为委托人。

在危机管理过程中,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作为人的地方政府可能会权衡自己的利益而做出两种决策:有效治理和敷衍处理。当处理得当所带来的利益如升职、功绩或名声等大于处理失利下的离职、调职甚至失去官职风险时,地方政府会选择积极治理,反之则消极应对。为了提高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效能,作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和民众只能从其他外生因素下手,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有效监督约束。通过委托理论我们可以很容易分析地方政府的行为,并根据其行为事先做好防范措施,如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层层上报制度等等,便于中央政府和民众对危机相关信息的及时掌握,减少地方政府因权衡个人利弊而贻误最佳时机,同时尽量避免地方政府的错误决策而加大危机的负面影响。

三、 提高政府危机公关能力

危机的发生往往是对整个社会系统的冲击和破坏,政府在危机中的任何一个决策都可能影响到整个危机处理的成败和效果,因而政府危机决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我国政府决策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为了提高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及时性、有效性、科学性,必须在危机发生前就改革和完善政府危机决策机制。

1、注重政府危机意识的培养,建立和完善公关危机预警机制。公共危机预警机制是指根据有关危机现象过去和现在的数据、情报、资料,运用逻辑推理和科学预测的方法和技术对某些危机出现的约束性条件,未来发展趋势和演变规律等做出估计与推断,并发出确切的信号和信息,使政府和民众提前了解危机发展状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策略,防止或消除不利后果的一系列活动。危机的发生是不确定的,要减少危机发生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必须做好危机随时发生的心理准备,以及熟知危机发生时的工作计划,以免因危机发生的意外性而措手不及,贻误处理时机。完善的危机预警系统要求预警信息的收集较全面、准确,预警指标明晰、易辨认且能及时为民众所知。同时危机的预警指标和数据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才能更精准的预测危机的到来。

2、制定和完善危机处理的紧急预案。危机处理预案能有效地应对危机,降低危机带来的损失。我国自SARS事件之后建立了全球最完善的卫生防御体系,为后来禽流感疫情的爆发和控制做出了重要贡献。危机环境是动态的、多变的、不确定的。危机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发生,建立的危机决策体系必须是适用所有危机环境。紧急预案的制定要尽量全面,囊括目前发生的各类危机和预测的可能性危机。此外,所有相关部门要熟知紧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实习演练。

3、提升领导干部素质,尤其是危机管理中的领导魅力和能力。在危机发生的前期,领导者的快速决策将影响危机的发展状态。在中国石首市瓮安事件中,因领导人错误的估计形势而导致事态演变成烧,成为轰动全球的事件;占领华尔街运动的起因是金融危机的发生。美国第一信托首席经济学家布莱恩・韦斯伯利认为,美国政府的决策失败带来金融危机,使得民众做出错误的选择,从而使经济形势愈来愈差并陷于恶性循环。美国的高失业率,“1%的人占有99%的财富”是金融危机的恶果,“占领华尔街运动”是金融危机在后危机时代的延续,是经济危机向社会危机传导的表现。本文认为,危机可分为潜伏期―预备期―初发期―高潮期―低落期―偃息期,领导个人魅力和能力在危机的任何时期都具有重大影响力,尤其是在危机初发期之前能有效地遏制危机的发生,减轻危机的负面危害和消极影响。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转型,自然环境被破坏,各种危机事件频发,全球进入一个高风险社会。如何应对危机,减少危机的破坏成为我们时刻关心的问题。危机的处理不是仅靠某个组织或是某个人可以解决的,需要我们在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正确的领导下,众志成城,同舟共济、攻坚克难。

【参考文献】

[1] 吴江:公共危机管理能力[M].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5.

[2] 刘京焕等:财政学原理[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第2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关键词: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危机管理制度

1引言

近些年来,震惊世界的2001年美国9.11恐怖事件、2002年俄罗斯人质事件、2003年东南亚非典疫情、2008年中国四川地震等一系列公共危机事件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危机对于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已经日益引起各国政府格外重视。如何面对各种重大的突发事件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成了政府对危机的管理的首要内容。本文为此提出建立政府现代化危机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国政府危机应对能力,保障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2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管理或简称危机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共危机管理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危机意识或危机观念的指导下,依据危机管理计划,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进行预测、监督、控制、协调处理的全过程。狭义的公共危机管理通常与危机处理的概念一致,指对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包括监测、预警、预控、预防、应急处理、评估、恢复等措施。

近几十年来,国外专家们在建立现代化公共危机管理制度方面的研究总结出一套理论,即危机管理理论,该理论模式根据危机的不同类型做出反应,但通常都包含了以下四个阶段的工作:危机前预防阶段、危机前准备阶段、危机爆发期准备和危机结束期恢复。目前世界各国将上述理论直接应用于危机管理实践的不少,并且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形成不同的危机管理模式,建立现代化公共危机管理制度,例如俄国模式(大总统、大安全)、美国模式(强总统、大协调)、以韩模式(小核心、小范围)、日本模式(强内阁、大安全)。由于这些模式的划分是相对的,所以各种模式之间具有许多共性:拥有一整套系统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拥有一个权力极大、以政府首脑为核心的中枢指挥系统,组成危机管理体制;拥有一套严格高效的情报收集和分析即时信息管理系统。

3当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目前危机管理存在许多问题:(1)缺少公共危机管理意识。政府管理过程中危机意识淡漠和危机管理意识不到位,这是导致危机应急工作被动的根本原因。(2)缺乏组织化保障。我国危机处置在横向上是分散管理,各部门各自处理分管领域的应急事务,管理体系割裂,没有一个综合的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和危机管理体系。(3)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教育与训练机制。我国无论是高校还是公务员培训都没有危机事件应对和管理的教育内容。特别是缺少结合危机管理知识,组织模拟演习。(4)缺乏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危机处理。(5)缺少健全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框架。

4建立现代化公共危机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改革我国现有危机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危机管理体系是主动应对危机的关键。现代化公共危机管理制度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4.1树立正确的危机管理意识

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在一定阶段内、一定范围内是可能处于失控状态的,并且危机的暴发时间非常短,传播速度非常快,留给政府的反应时间非常有限。另外,危机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对政府的政策要求很高。因此要在一个非常短的时间内使危机进入政府的政策议程,要力争在没有发生或者初始阶段就做到损失最小化。我国政府在建立健全政府危机管理体制方面首先应该明确危机管理的核心在于平时,在于切实提高对危机的认识,树立危机管理意识,而不在于出现了危机之后力挽狂澜。

4.2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联动的组织体系

在这个组织体系中,应有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及其日常管理机构、牵头责任部门、配合参与部门、专家咨询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组织。首先应当建立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应急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其次,应当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及其参与部门;第三,还应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中的作用,吸取他们建立危机管理体系及处置公共危机的智慧。

4.3建立应对公共危机的社会动员机制

社会资源是应对危机的保证,能否整合可运用的所有社会资源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关键项目。一方面,强化对于

有组织资源的整合。包括:区域物资的供给,急需资源的物流管理,各部门的运作配合,相关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和资源共享等等。物资方面主要表现为捐物,要及时查处和取缔多种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动,严格捐赠工作责任制。人为资源方面主要表现为志愿者活动。可借鉴美国在此方面的经验,由政府倡导建设社区危机反应小组,强化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志愿者活动。要充分利用社会自我调节力量,如重大社会影响的社会团体、工会、社区组织、群众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要着力培育公民的公共意识,提高公民素质,致力于培育非政府组织,提高社会自治水平,促使社会各界发挥有效的作用,从而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度过危机。

4.4建立干部问责与纠错机制

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和公务人员,必须建立起干部问责与纠错机制,对公务人员的公共危机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对权力进行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渎职,保证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转。

4.5充分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加强国际合作,重点两个方面:一是在公共危机管理的合作互助、资源共享等方面,各国政府均有国际合作的态度。全球非营利组织,如联合国、国际卫生组织、红十字会等在物资、人力知识等方面的无偿支援,更有利于公共危机管理的绩效提升。二,政府在国际化趋势的过程中,也应当运用国际规则,有效地保护本国权利,如国家安全、国民尊严、国际专利等权利和资源。

4.6建立危机管理的教育和训练机制

加强危机训练与危机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在危机预防管理中政府必须做到:一是要警钟长鸣,经常进行危机训练和演习,提高公民的危机意识,树立危机观念;二是要大力普及有关危机知识,让公民掌握正确的应对危机的措施与方法,明确个人在危机中的职责。加强危机的预防训练,整体提高国民的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一旦发生危机,国民才能从容应对。

4.7建全应对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框架是突发事件下政府行为的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些应对危机状态的法律和法规,如《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疫法》等等,但是,无论从整体上还是从细节上来看,法律法规体系都还不够完善。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危机紧急状态管理法。此外,紧急状态法与相关法规之间的衔接与配套,以及全国性法规与与地方危机管理法规衔接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国家应当加快建立健全前瞻性强、操作性强的应对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体系。

参考文献

[1]张成福.危机状态下的政府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第3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就公共管理部门而言,公共危机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公众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全理解。有的公众甚至认为一些政策有失公平,这使得公共管理部门在政策执行时遇到较大阻力。比如在个人所得税改革过程中,由于公众对改革的不理解,出现了多种声音,进而引发成牢骚,甚至有个别人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二是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运用引发危机。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赋予公共管理部门的一种“机动”权力,但它是一把“双刃剑”,合理、适度运用将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反之则会出现“异化”现象,给权力寻租创造条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构成威胁,给国家、社会带来损害。三是由于行政人员自身素质低导致的风险。有些行政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凭习惯、凭经验随意执法,凭意气盲目执法,论关系、讲人情胡乱执法,从而引起行政相对人不满,引发不必要的纷争,造成公共危机事件。四是公民抵抗执法引发的风险。据报道,目前我国暴力抵抗行政执法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抵抗行政执法引发的公共危机,不但给正常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影响,而且直接危及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给行政执法人员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应该引起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一、构建有效公共危机管理应对机制的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在现代化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并行,传统因素、现代因素与后现代因素并存,导致现阶段是社会不和谐因素的活跃期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因而也是各种类型公共危机的易发期。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公众受教育程度的逐步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网络的出现及普及使信息的传播更加迅速和透明,这些都对公共管理部门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果不能对这些挑战做出积极回应,势必会影响自身的声誉和形象,失去公众的信任。

面对危机,如果行政人员在管理理念上对危机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漠视人民的利益以及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欺上瞒下,口是心非、弄虚作假,或公共管理行为和效率上识别能力表现较差,应急机制不健全,对危机反应失当,致使危机扩散,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管理客体对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治理意愿和能力产生怀疑而盲动,导致秩序失范;二是由于在非常时期丧失公众的信任,社会矛盾突出,使行政行为关系紧张乃至冲突;三是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而未被有效控制时,媒体可能借机进行负面报道和恶意指责,损害公共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因此,公共管理部门需要通过建立必要的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以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前我国公共管理部门公共危机管理应对机制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宝贵经验。特别是2003年发生“非典”疫情之后,全国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把加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提升到工作日程,在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8年,面对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灾害,我国的应急管理系统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在应对巨大灾难的过程中,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的应急管理还存在—定的问题。

(一)危机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这一方面体现在对全球化下所滋生的各种风险和危机认识不足,对现代社会存在的各种危机分析判断机制还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导致危机不能及时预测和有效防治。另一方面,传统的“内紧外松”宣传策略和公共沟通方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当危机(尤其是突发事件)来临时,一些基层部门还存在媒体公关缺位、宣传引导准备不足、舆论管理观念和方式老化等问题,亟待改进。

(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不够通畅

目前的公共管理体制还存在条块分割、效率不高、协调不畅等弊端,难以形成快速有效的危机反应机制。从纵向看,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就某一个公共管理系统来看,其内部信息网络已经畅通,但横向上,公共管理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起完备的横向信息网络,信息的水平交流有时受到阻碍,使得信息资源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利用,形成信息交流、传输的瓶颈。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还需改进

总体来看,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基本上是遵照国家、省、市总体预案和专项、部门预案的内容,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的,一些预案没有结合本地特殊情况来研究和设定,同时,在已经形成的应急预案之间、专项预案之间、部门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之间,还缺乏有效的衔接、协调和演练,实战可操作性有待检验提高。

三、公共管理部门应对公共危机的对策研究

在下一步工作中,公共管理部门应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管理危机的最有效方式是避免危机的产生。一系列公共危机告诫我们,公共管理部门只有把自己的主要职责放到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方面,才能使不折不扣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权力与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有机结合,才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公共管理部门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最大的责任是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人为本要求充分重视公民的应得权益。如果能做到让公民或相关人员理解、支持、配合行政工作,那么就会减少或降低执法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为此,公共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完善公民与公共管理部门发生争议的行政救济制度。正确处理“执法”与“维权”,“执法”与“为民”的关系,在公共管理中充分尊重公民权利,给公民充分的机会表达对公共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防止公民行使权利走向极端。要切实提高对公民的服务水平,实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营造相互理解的和谐征纳氛围,化解因征纳矛盾引发的风险。

(二)建立健全灵便的预警机制和高效的反应机制

预防危机是危机管理的重点,预防与控制是管理中成本最低、最简便的方法。危机预警制度体现和实现的是政府管理“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花大量钱治疗”的目的。公共管理部门应当重视和加强危机预警机制建设,尽早发现危机征兆,抓住解决危机机遇,控制危机蔓延,并且高效的作出反应,制定应对措施。一是树立公共危机意识。鼓励公众反映公共危机征兆或潜在威胁,在条伴许可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地让公民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中来,与公共管理部门同呼吸共命运,是公共管理部门公信力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的重塑与创新的表现。

二是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其首要任务是要依法组建一个具有足够权力且能有效动员、指挥、协调、调度资源应对危机的中枢指挥系统,这是危机管理机制的灵魂。三是建立高效的危机反应机制。要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作出反应,把权威的“声音”通过媒体第一时间传播给受众,让公众了解税务部门的作为,稳定民心。在第一时间关于媒体危机中公众关注的有效信息是毁断谣言产生源头的有效措施。由于危机事件具有易变性和危害性,反应迟缓必然加重危机状态。

(三)加强部门协作沟通

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得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如:加强与当地有美单位和部门的协作,构筑严密的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与上级部门及同行加强信息联系,形成网络,共同维护公共管理秩序,进一步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避免公共危机的产生。

第4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基于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条件下,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策略进行简要分析,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

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治理;政府公共事业管理

当前社会发展条件下,尽管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在不断提升,但的主体成分多元化,行为方式过于激烈,对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对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进行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因此,给予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条件下,加大力度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策略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我国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现状

纵观我国的发生,有的是由于某地官民利益冲突、矛后激化,而地方政府的处理方式与结果超出了利益关系人的容忍界限,而“使特定的其他人去做特定的事”,诸如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地,暴力械斗等行为。与此同时,这些事件在当地引发社会共鸣,从而存在着使社会大面积发生的潜在危机。相关学者认为,我国的可分为六类“,农民维权约占35%,工人维权约占30%,市民维权约占15%,社会纠纷占10%,社会骚乱占5%,有组织犯罪占5%”,维权抗争型事件占我国发生的80%以上。国务院参事指出,中国99%以上都是由于百姓利益受侵害引起的。除去有组织的犯罪,的爆发大多是因为民众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民生政治参与渠道不畅致使社会公平缺失,在民众与政府缺乏互信的基础上,由于政府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而引发的一种“无序”和“失范”的利益表达。

2我国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特点

一般而论,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是由一连串小事件逐渐发展而来,但由于发生的时间、地点具有相当的不可预见性,事物原有的发展格局突然被打乱,使人们既得到利益丧失或可能丧失,而且超出了正常社会秩序和人们的心理惯性的运行,因而具有相当程度的突发性。从公共管理角度看,一旦把一项突发事件认定为危机事件,就意味着必须从正常的公共管理进入危机管理,快速做出危机决策,并克服由于时限和严重缺乏训练有素的人员、物资所导致的各种问题而促进决策目标的实现。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具有高度破坏性,导致资金、资产的流逝,甚至人员伤亡。人们很难准确判断危机是否会发生、何时发生,而只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规律做出预测。当危机发生时,新事物、新情况正在孕育或变化之中,而且导致危机事件的诱因又是比较复杂的,人们很难预测它的概率,经常会发生预测错误,这就导致危机事态的高度不确定性。

3基于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策略

3.1结合政府公共管理事业的市场化趋势,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构建高效化的管理机制。应建立管理控制指挥中心,管理控制指挥中心的职能是对的潜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处理的应对策略和处理步骤。当爆发后,指挥中心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和指示,统一指挥和部署对的处理,迅速、有效地调配各方资源。同时,要健全管理中的信息沟通机制,良好的信息沟通在有效应对和解决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缓和与化解矛盾冲突的核心。它可以防止信息误传失真,避免不真实的小道消息传播产生谣言;可以及时处理矛盾隐患潜伏期的信息,准确分析爆发的概率,并对爆发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有效的信息沟通,能使各方力量达成共识,形成共同解决的系统,共同应对,从而实现在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3.2构建科学化的危机意识培养机制。在政府公共事业管理过程中,应当积极通过教育来提高社会群体的责任意识,加强社会群体应对危机的自觉性与紧迫感,在对危机进行高度辨识的基础上,充分认知到灾难给社会所带来的伤害,从而鼓励社会公众对自救和互救知识进行合理的掌握,在明确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原因和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对其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明确,鼓励社会群体以科学来战胜,进而对公共危机进行有效的缓解,促进政府公共事业管理效率的提升。在此基础上,积极加强社会群体应对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的培养,促使群体在应对群众性公共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临危不乱,从而最大程度上降低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对社会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3.3加强监管力度,完善预警机制。在政府公共事业管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满足时展要求的预警机制,并结合社会发展实际进行不断完善。在此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当对的预警系统进行规范,并设置专门的预警部门,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确保在发生之前,做到早排查、早处理,切实提高政府公共释压管理效果,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建立应急系统,实现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危机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以及敏感问题处理机制等有机结合,通过各项环节之间的协调,实现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综合治理,从而将其风险降到最低。一旦发生,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积极启动应急预案,相关管理部门成立应急指挥中心,以专家意见为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对群体性危机事件进行控制,并做好后期善后处理工作,从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的良性运行。

3.4积极改进政府的决策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公共事业监管效果。就宏观层面来看,的处理和应对,给政府公共管理事业提出了比较严格的新要求,需要政府在有限的时间条件下,结合人力物力资源等约束条件,来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情况进行安排和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从而促进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有效缓解。那么这就要求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充分做好决策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建立并健全决策管理机制,并对的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的健全,对中的多元化信息进行合理的掌握,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确保政府公共管理决策的正当性和科学性,通过合理的措施来对中的矛盾冲突进行缓和和化解,对进行平息,进一步提升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决策水平,促进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决策机制的形成,推进政府公共事业监管效果的提升。也就是说,政府决策管理机制的建立,以及管理系统的健全,能够有效的提高政府公共事业管理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为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各项工作的执行提供可靠的目标导向,将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实际工作中的偏差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推进政府公共事业监管效率的提升。就总体情况来看,群体性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对于社会运行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那么政府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在对其危害进行科学化分析和衡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能够切实提高政府公共事业管理效率,最大程度上降低危机风险所对社会所带来的伤害,进而推进社会的科学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周萌.非政府组织在治理中的功能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4(11).

[2]毕明.中的舆论引导与控制———“英国骚乱”的启示[J].宁夏党校学报,2014(4).

第5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公共风险与公共危机是现代社会的常态,政府的使命就是尽力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公共风险,使其最小化,避免使公共风险转化成为公共危机。但由于公共风险具有隐蔽性特征,总是会有一些公共风险转化为现实,即变为公共危机。因此,对政府来说,需要有两手准备:一是监测、防范和化解不断产生的公共风险;二是一旦公共风险变成了公共危机,突发事件来临时政府如何去沉着应对。

    公共财政是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应对公共危机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从过去我国的经验来看,各种公共危机一旦来临,财政总是难以置身事外的。在这次“非典”危机中,公共财政发挥了积极作用。而现实中显露出来的公共风险在时刻提醒我们,不断向我们发出警告,是到了该关注构建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的时候了。

    构建公共财政的应急反应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难以一蹴而就。重要的也许不在于能否马上建成,而是现在就需要我们考虑,并列入我们的行动计划。

    理论设计

    从理论设计的角度来看,公共财政的应急反应机制包括如下内容:

    1. 目标系统。总的目标是尽快地化解危机和结束危机。但针对不同公共危机来说,其具体的目标是不同的,因而存在多个目标,构成目标系统。公共危机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结构良性危机,如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流行性疫病等等,社会成员之间有共同利益,有利于形成社会凝集力,共渡难关。一类是结构不良性危机,如各种暴力冲突,恐怖活动、社会骚乱等,社会成员之间缺乏共同利益,难以通过形成共识来克服危机。再一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危机,如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等,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是不确定的,存在向前两类危机转化的可能,视不同的条件而定。面对三类不同的危机,设定的具体目标也应该是不同的。

    2. 公共财政应急决策系统。主要解决在危机状态下财政权力的界定问题,如立法机构对行政部门的授权和国务院对财政部的授权等。如调整预算的权力,平时状态归立法机构,紧急状态下应该授予行政部门。而在行政系统内部,危机状态下的财政权力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的都应趋向集中。

    3. 公共财政应急动员系统。在危机状态可用的公共财政手段或工具,针对不同的危机或根据不同的目标选择不同的工具,并做不同的使用。一般地说,可供选择的应急工具有以下10种:预备费。依据紧急状态下的权力动用。税费。依据不同性质的危机实行紧急减税(费)或增税。内债。紧急增发内债,以应付突发性支出。转移支付。紧急状态下的转移支付是全方位的,例如中央向地方转移;地方向中央转移;地区之间横向转移;政府向居民转移。征用。主要针对实物,如征用土地、房产、人员等。政府资产。动用政府资产,如拍卖、抵押、租让等。透支。向中央银行借款。担保。外汇储备。外债。向国际金融机构借款。

    除了动用预备费以外,使用其他的应急工具都意味着调整预算。在抗击“非典”过程中,财政部就选择使用了预备费、税费、转移支付等应急工具,取得了良好效果。

    4. 公共财政应急反馈系统。对公共危机状态及其变化过程中的政府收支进行及时的监测、分析和反馈,包括政府资金流动过程;企业、单位和居民等各行为主体的反应;政府救助的效果;政府财政行为的社会评价等等。针对不同的公共危机,需要监测、分析和反馈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如面对社会危机,社会各方的反应和评价是主要的监测分析对象,而对金融危机,则主要监测和分析居民心理和主要经济参数的变化。情况不同,财政应急反馈系统的运行方式也是不同的。

    近期对策

    在近期,可以着手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增强预备费的稳定功能。

    预备费是最常规的应急手段,尤其对数额不大的突发性支出,一般动用预备费即可解决。在公共危机的初始阶段,预备费是首位的应急手段,只有当危急状态超出了预备费的能力时才需要动用其他的应急手段。在某种意义上说,预备费这个应急手段的强弱决定了是否需要启用其他应急手段,以及其他应急手段启用的时间。在预备费很少的情况下,可能一有风吹草动就需要全面调整预算,这不利于财政运行的稳定,而且由此带来的操作成本也很高。因此,我们建议强化预备费的功能。

    一是在《预算法》修改以前,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提取预备费,而不论预算是赤字还是盈余。二是对预备费实行基金式管理。每年安排的预备费,在当年没有突发性支出的情况下,或者用于突发性支出后的余额,不得用于其他预算开支,应进入预备费基金。在性质上,预备费基金属于风险准备金,与银行的准备金功能类似。三是扩大预备费基金的来源,如预算盈余、预算超收收入,原则上应进入预备费基金,不应用于追加其他的预算支出。

    2.建立应急预算。

    换句话说,就是建立财政的应急计划。其内容是公共危机状态下的公共收支安排,包括可能的突发性支出和应急的收入来源。应急预算的编制应建立在深入分析和谨慎评估未来一个时期可能的突发性支出基础上。应急预算在性质上属于预案,不是在公共危机到来的时候才编制,在形式上也属于滚动预算,每年编制,滚动修改。平时所说的滚动预算主要侧重于支出项目的连续性和年度之间的衔接。而应急预算偏重于可能的公共危机状态下的特殊安排。其实,两者可以结合起来,按照两种情形(平常状态和危机状态)来编制预算即可。也就是两手准备、两套方案,出现不同的情况,执行不同的计划。因此,也可以说,建立应急预算是滚动预算的进一步完善。

    3. 实施程序化管理。

    这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指目标——决策——执行(动员)——反馈——修正目标。这是财政运行在空间上的程序化管理。在任何一个时间段内,财政运行都应处于这样一个不断循环的程序化状态。在危机状态下(特定时间段)不过是加入了一些新的要求和内容,这个循环的程序不会改变。对财政整体来说是如此,对财政的某一个局部或某一个方面来说也应是如此。二是指预备(平常)——危机——结束(平常)。这是财政运行在时间上的程序化管理。在任何一个空间范围内,财政运行都是处于这样一个不断循环的程序化状态。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程序化状态,只是我们平时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而财政管理没有遵循这种循环程序。在财政上建立第二层次的程序化管理,则意味着财政观念的一种变化,也是财政运作方式的一种变化。对于我们平时理解的财政运行的所谓“正常状态”,在时间上的程序化管理中,则只是一个“预备阶段”而已,不是永恒的,而“危机阶段”也不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或必经的一个阶段。因此,所谓的财政正常状态,应该是包含危机状态的一个循环或周期。按照这种认识,财政管理就要转变为财政的周期管理或者时间上的程序化管理。稍微具体一点说,财政在时间上的程序化管理包括如下内容:

    (1)预备阶段(平常状态)

    之所以把财政运行的平常状态视为危机状态的预备阶段,旨在推迟危机状态的到来,或使危机状态变得平缓,从而延长平常状态。因此,在这一个阶段的任务是探测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共风险和对财政构成突发性支出的压力(亦即财政风险),及时化解公共风险,防止风险累积而转化为公共危机。从这个角度来看,监测、分析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是公共财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

    (2)启动阶段(危机状态)

    财政一旦面临公共危机,也就意味着财政运行进入危机状态。此时,公共财政应及时启动应急反应机制。此阶段的任务是选择合适的财政应急工具及时地化解危机,尽可能缩短危机状态。根据危机的起因、性质和结构(如利害相关者的多寡、单一性或复合性等)、可控性(如避免升级的可能性)等因素,将财政应急工具进行排队,选择最合适的财政应急工具进行干预。

    (3) 结束阶段(平常状态)

    一旦危机过去,政府便可宣告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的部分系统(如应急决策系统、应急动员系统)自动解除,宣布应急政策和措施停止实施。此时意味着财政管理程序进入预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日常的信息收集、处理、加工、分析,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作好下一轮的化解公共风险和公共危机的准备工作。

    长期措施

    长期措施主要是指眼前一下子还做不了的事情,却是一些治本的东西,或者说是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我们认为,建立公共财政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是形式上的一套东西,实质是公共财政的应急反应能力的增强。这种应急能力不完全是财力多少的问题,还包括认知能力、管理能力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等方面。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更新观念,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

    观念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财政发展战略来看,最重要的是要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这是保持财政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必不可少的。从财政管理的角度分析,最重要的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不是独立的,它蕴含于财政运行的整个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因此,风险管理意味着整个财政管理模式的转变,也就是说,财政管理要以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和财政风险为出发点和归宿。

    2.逐步建立风险分担的制度框架。

    这就是说,今后要逐步打破“风险大锅饭”,在各级财政之间、在政府各个部门之间、在政府与企业、居民之间等等方面构建一个风险分担的制度框架,明确各自的风险责任,以减少道德风险和相互之间的依赖。对政府提供的各项担保、政策承诺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以免政府因财政能力而导致言行不一,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第6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关键词:大型体育赛事;危机;危机管理机制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对比赛规模、环境因素、资金筹备、场地器材安全质量、赛程安排、比赛运营、意外伤害、兴奋剂问题等因素进行研究。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期刊网检索大量文献资料,同时查阅了危机管理、赛事运作、赛事管理等方面的书籍,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了整理、归纳、分析,为本论文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研究。

1.2.2数理统计法

通过有关统计量的计算来对实验所取得的数据和测量、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进行有关分6f研究得到所需结果。

1.2.3案例分析法

依据分析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事件作为分析研究对象;全面收集有关被选对象的资料,包括直接资料和间接资料。

1.2.4逻辑分析法

本论文在研究过程中,运用归纳法、演绎法,依据危机类型、危机管理,针对体育赛事可能存在的危机进行分析推理,找出合理保护赛事投资的有效举措。

2相关概念研究

2.1内涵

2.1.1危机内涵

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危机是突然发生的,无章可循,具有模糊性、重要性,演变迅速。危机发生时,往往需要急需快速做出决策,并且严重缺乏必要的训练有素的人员、物质资源和时间来完成。

2.1.2大型体育赛事危机内涵

在大型体育赛事承办期间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各种突发事件。

2.2特点与分类

大型体育赛事具有参与活动人员的多元性、发生情境变异时的难于控制性、处理突发事件过程的艰难性、事件发生的突发性与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突发事件结果的危害性、重大突发事件危害与影响的公共性等特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大型体育赛事危机因素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兴奋剂事件等。

3案例分析

3.1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危机案例分析

3.1.1巴西萨尔瓦多足球场坍塌事件

2007年11月27日中新网消息,巴西海滨城市萨尔瓦多当地时间周日发生足球场部分看台坍塌惨剧,造成7人丧生、几十人受伤。巴西工程师和设计师联合会将该体育场列为巴西全国29座最大体育场中质量最差、最危险的一座。这座体育场是上世纪50年代建造的,管理部门下令禁止使用这个体育场75%的座位,直到体育场管理方用铁丝加固有关区域之后才允许重新使用,加上天气因素和场地建造质量问题,说明危机预案和相应措施采取不当加重了惨祸的酿成。

3.1.2标枪扎人事件

2007年07月14日凌晨,国际田联黄金联赛罗马站比赛芬兰标枪选手皮特卡玛基在争夺第三冠时不幸失手,标枪偏离赛道直奔一旁的法国跳远选手斯迪里,结果斯迪里毫无防备之下中枪倒地,随即斯迪里被迅速送往医院。意外伤害情况层出不穷,本身可以避免,就是在监管过程中工作落实的还不够细微和完善,赛程安排和比赛运营等方面的疏忽成为惨祸酿成的最终导火索。

3.1.3兴奋剂事件

2012年4月17日新华社消息,在人体生长激素(HGH)检测呈阳性后,美国举重选手帕特里克・门德斯遭到了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禁赛两年的处罚。此外,俄罗斯的反兴奋剂机构当天也宣布,6名俄罗斯运动员由于未通过兴奋剂测试被暂时禁赛,其中包括5名举重选手和1名高山滑雪运动员。兴奋剂问题是体育运动发展有史以来的长久顽疾,兴奋剂的制约条例和相关体育法则的不断健全使兴奋剂问题的出现逐渐降低,但并没有根本扼杀,这一问题还需要相关人员的不断努力,从而杜绝该类赛事危机形式的出现。

3.2我国大型体育赛事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3.2.1我国大型体育赛事公共安全面临问题

1990年亚运会、2008年奥运会后,国人对体育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2003年SARS肆虐,国际足联基于重重考虑,取消了中国2003年女足世界杯的举办权。世界杯易址给中国方面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1亿元人民币。虽然我们没有出现类似英国的黑五月足球惨案、1972慕尼黑奥运会劫持人质等骇人听闻的悲剧,但中国足坛暴力排行5.19球迷事件等,使我们意识到中国的大型体育赛事还存在着公共安全隐患。

3.2.2安全法制建设不健全

我国相继出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等与体育赛事息息相关的应急预案和行政法规,完成了《奥运安保初步战略计划》和《奥运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计划》。可是与大型体育赛事关联最大的《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却迟迟未出台。虽然在现有的法律和政府指令的要求下,我国目前的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给予了大型体育赛事公共安全一定的法律保障,但是缺乏一个专门的预案,再加上行业条块分割,共存的多个应急预案之间没有实现有机整合,从而使其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3.2.3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几率小,在大型体育赛事期间发生的几率更小,因而国人并未真正形成危机意识,多数人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再加上国人的忌讳心理,许多人对政府部门或单位编发的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类的书籍束之高阁,造成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常识缺乏,自救能力差。

3.2.4经济和社会转型带来的风险问题

在全球化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也无法避免。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其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在经济和社会转型中,公共安全特别是城市安全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当前,我国每年因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社会治安等公共安全问题造成GDP损失高达6%,约有20万人被夺去生命。在这一社会大环境影响下,大型体育赛事的公共安全也将面临严峻考验。

3.2.5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有待完善

大赛组委会应建立一个统一、权威的信息平台,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利用一切渠道对外公布一致、可靠的公共安全信息,对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舆论引导,帮助人们作出快速反应。只是,悉尼奥运会单就安保指挥中心而言,就由许多行动和职能区域组成,其中包括:战略指挥、奥林匹克周围与地区行动中心、奥林匹克区域指挥、比赛地点指挥奥林匹克情报中心、炸弹管理、要人与运动员保卫单位、交通与运输、航空安全、海上安全、住所保卫、各州赛场、州应急工作、国家反恐计划管理奥林匹克通讯、媒体管理等。

3.2.6大型体育赛事危机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首先要建立健全体育竞赛危机信息管理机构。一个职能明确、责任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是赛事组织者非常规决策得以施行的主要依托。在这个健全的危机管理体制中应该包括权威的指挥决策机构、系统的职能组织体系、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以及高水平的信息、咨询组织体系等四大系统在内的开放有序、组织合理、运作协调的有机系统。

3.2.7大型体育赛事危机管理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

对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的成因分析可知,在大型体育赛事中预警管理的客体是整个赛事活动的各个环节。鉴于赛事活动环节的复杂性,参照历史上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在实地访谈与调研的基础上,确立大型体育赛事确立赛事参与人员、赛事场馆(场地)、赛事周边环境、赛事安全管理状况、赛事主办城市应急救援状况5个一级预警指标。赛事参与人员包括观众、运动员、媒体人员、教练员、裁判员、赛场安保人员5个二级指标;场馆安全的二级监测指标体系包括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数量及结构、场地设施、水电气等生命系统、电视通讯和网络系统等的安全5个。赛事主办方安全管理预警监测指标确立为安全管理组织结构、组织效率、规章制度、管理人员的素质4个二级预警指标。赛事周边环境指标的二级指标主要包括交通状况、污染治理状况、天气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公共卫生共5个。赛事主办城市紧急救援预警监测指标包括紧急救援机构完备率、紧急救援制度的完备率、紧急救援合作效率、紧急救援手段和紧急救援效果5个二级指标。

4结论

引用危机、风险管理理论,对重大赛事进行研究,介绍分析重大赛事危机管理中的风险类型,以及危机识别、危机评估、危机应对的程序过程。通过对危机类型的研究,使赛事组织者对大型体育赛事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有个整体认识和把握,并在对赛事风险进行识别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的运作模式如下:建立在预警分析基础上的预控对策会产生两种结果:正确有效的管理活动将保证赛事“安全状态”的维持,失效与错误的管理活动使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升级。若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方式和高效的紧急救援对策,将会发生重大体育赛事突发事件。此时,赛事预警系统的直接对象指向“重大突发事件”,在这种状态下采用突发事件应急的管理方式,直至赛事活动恢复至正常状态,其预警与预控活动的成功结果是向良性趋势发展,进入安全状态。若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将会导致社会危机。同时,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的每个过程的结果与数据,都将反馈到“监测信息系统”中,其信息分析结果将可以合理调整和优化下一循环过程的预警管理活动,使整个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活动形成了一个循环,周而复始,维系与加强大型体育赛事运行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赵金岭.体育赛事危机管理及其早期预警机制之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6,03.

[2]顾清华、黄必清、陈曦、郝莹.大型综合赛事管理信息系统[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04.

[3]柯晶.奥运后北京的公共安全国际化[A].奥运后首都国际化进程的新趋势与新挑战――2008城市国际化论坛论文集[C].2008.

[4]和光磊.体育赛事危机预警机制的构建[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14.

第7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论文摘要:建立科学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是当前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强化危机意识;建构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强官员问责制度,修正考核体系;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和管理机构。

    美国学者罗森豪尔对于危机的界定是:“ 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在公共管理领域中,危机是相对于人类生活中正常的社会关系秩序而引入的一个概念。它意味着在社会中,一系列终止和平进程和瓦解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正在迅速展开,使对社会稳定的破坏力大大超过了正常水平,迫使相关的系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反应,采取控制或调节行为,以维持系统的生存,如果举措不当,就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及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笔者以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危机意识

    有效的危机管理需要全社会的危机治理意识,危机意识是危机治理的起点。各级政府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危机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公共危机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危害性,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做好公共危机防范工作。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树立起危机管理不只是危机发生后政府的迅速回应和对危机局势的严厉控制,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有及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防止危机爆发的意识。换言之,各级政府必须要有忧患意识,要能将危机管理于日常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之中,优化政府常态管理。在日常的公共决策中,以广大群众利益为先导,采取科学民主的决策方式,在源头上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的可能。

    二、建构完善的法律体系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战略,政府的所有管理行为,包括危机治理必须依法进行。法治是政府进行危机管理的必由之路。无论是常态还是危机状态下,政府行为法制化是政府实施有效治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行政应急权力也是法律授权的结果。公共危机管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之一,是他们有比较全面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框架,在紧急事态面前,有法律依据,政府应该做什么,公民应该做什么,相关的社会组织应该做什么, 法律有基本的甚至是详尽细致的规定。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检疫法》《突法性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体系尚不完整。一是紧急状态法律制度不统一,每个单行的法律只能适应一种紧急状态,一旦紧急状态产生的原因复杂,就很难有一统一的紧急状态下的指挥机制;二是有关紧急状态法对政府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规定得不够清晰,特别是一些必要的行政程序缺乏,很容易为政府随意扩大行政权力或不作为留下法律上的漏洞;三是公民的权利很容易在紧急状态时期遭受各方面的侵害,但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有效救济。因此,针对我国突发性公共危机的特点,亟须建立信息畅通、反应敏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法律制度,满足法律体系中两个相互关联的标准:第一,法律体系的全方位内涵,囊括国家安全、经济、交通运输、福利保障、新闻舆论等宏观领域的危机立法,以及具体管理环节的实施细则。第二,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在全方位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宪法、部门法、地方的行政法规等法律条文不得相互矛盾冲突,发现问题能够及时纠错和补救。这样才能在法律上明确各级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责任,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用法律保证应急减灾的胜利。

    三、加强官员问责制度

    修正考核体系公共危机治理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不容许出现不负责任的官员的。 在“ 问责制”下,贪赃枉法、失职渎职与平平庸庸的官员必须引咎辞职或被免职,有利于促进政府官员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在加强“ 问责制”的同时,要进一步修正考核体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重要标准,尽快按照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业绩评价体系,强化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各级政府运作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树立统一的“ 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坚持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衡量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

    四、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当社会面临重大危机时,人们必然会通过各种渠道去获取与危机相关的信息,当人们获取的信息不足时,就会出现各种流言。这时,政府应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公开危机真相及相关信息,以官方的权威来稳定民心。只有及时地传递真实的信息,才能正确引导公众在危机事态中保持理性, 不产生过激反应和行为。而且,及时公布信息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垄断和封锁信息则会导致公众对政府不信任,从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并且会影响政府危机管理系统的运行效能。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在公共危机管理的各个环节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危机管理的信息透明度,不仅有利于政府防治危机而且便于全民动员,群防群控,缩短危机周期。在公开危机信息时,要通过召开新闻会、面向群众开通信息网站以及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确保公众及时、充分地掌握所需的有关危机的信息。

    五、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和管理机构

    由于危机事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政府有必要建立科学的危机预警机制和常设管理机构,以搜集分散的各类信息,同时负责整个危机事件的处理。预警机制强化政府责任,从地方到中央分别制定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制度,定期、定点对可能的危机范围进行科学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进行避害或将危害的发生减小在最小范围。在公共危机全球化的今天,危机管理机制面临着各种新的挑战和考验,要充分认识其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以适应现代社会新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 左小麟.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角色[J].思想战线, 2008.01

第8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一)政府危机管理。“政府危机管理是指在政府管理国家事务中,针对突然发生的如地震、流行病、经济波动、恐怖活动等对社会公共生活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组织相关力量在监测、预警、干预或控制以及消解危机性事件的生成、演进与影响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方法和措施。”[1]危机管理不仅强调对危机反应的管理,还包括对事前预防和事后恢复的管理。它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动态的管理过程,是针对潜在的或当前的危机,在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行动,以期有效的预防、处理和消除危机。

(二)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措施、办法、条例等的总称。公共政策是目的性很强的活动,它是为解决某一具体政策问题而制定的,必须付诸实施。

(三)政府危机管理与公共政策。公共政策制定是政策决策者以一定的理论原理和价值观念为指导,对已确认的政策问题进行科学策划、统筹安排、做出对策,使其转化为行为规范的过程。政府危机管理是针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它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恢复社会稳定。在政府危机管理中,政府可以通过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及其良好绩效,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有效处理危机。

二、当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早在2003年SARS之后,中国就在加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各级政府制定了有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2007年11月1日,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实施,明确我国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但这次雪灾所暴露出的问题表明,目前我国的应急体制并不乐观,在面对复合性突发事件时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政府危机管理机制不完善

政府危机管理机制包括预警预防、应急反应、评估恢复三个阶段的机制,其中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是两项最基本的制度。目前,我国没有建立专门的预警机制和预测机制,不能将危机的前期控制过程纳入各级政府长远的战略目标、规划与日常管理中,危机的信息预警能力不足,以致政府处理危机事件时比较被动。另外,对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也不能完全适应危机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应急反应迟缓,跨部门协调动员机制不顺畅。在各级政府之间应急管理职责的划分、应急响应过程中条块部门的衔接配合等方面,还缺乏统一明确的界定、尚未完全形成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分级响应体制。

(二)政府危机管理机构不健全

我国现有的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主要依赖于各级政府的现行行政机构,危机爆发时,一般是针对特定危机,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临时机构。这种临时性机构不能对危机准确预测和预警,加之缺乏政府危机管理专业人员以及缺乏对危机事件的处理经验,严重影响了危机的处理效率。此次发生在南方各省的自然灾害表明,我国现行的以部门为龙头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机制存在很大问题,各级政府下属的应急办公室只是一种协调性机构,还不能真正具有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能力。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还存在以部门职能为中心的部门主义倾向,缺少单一的应急指挥组织管理系统。

(三)应急预案缺乏情报学支撑

应急预案应该是情报学基础上的研究成果。应急体系的建立和运作,可以视为一个复杂的信息系统和情报分析系统,缺乏情报学基础就会导致信息不畅,难以作出科学的决策。此次雪灾也暴露出在处理公共危机时信息不畅,部门和地方应急机制不够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的问题。1月25日京珠高速公路之所以出现严重大堵车,与各方通车信息混乱有关,致使许多不知情的车辆进入湖南后无法出去。

(四)政府和公众危机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人们的安全观一直固守传统的国防和外交安全,而忽略了经济、生态、信息、文化和公众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政府部门对全社会防范风险和应急管理处置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不够,社会危机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主动参与程度都十分薄弱。早在全国降雪的初期,1月份时,有些地方还在赞叹瑞雪兆丰年,没能对大雪成灾有预期,更没有将雪灾与全国春运结合在一起全盘考虑,加之五个关于自然灾害救助的国家应急专项预案中,并不包括雪灾,所以导致了这一复杂性的全国性灾难。

(五)政府危机管理投入不足

由于我国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缺乏危机意识,没有对危机的来临做好科研、组织、人力、物力、信息等各方面的准备,在公共管理服务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应对危机事件的公共财政支出存在许多问题,导致在危机出现时,各级政府不得不临时集中各类资源,临时研究。

三、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公共政策制定

在一个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危机不可能绝对避免,但却可以管理控制,以减少危机的发生数量,把危机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危机多发期,政府要加强危机管理就必须对其全过程实施控制管理,在危机预警预防阶段、应急反应阶段、评估恢复阶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努力构建全方位的危机管理系统。

(一)预警预防阶段

从危机管理的目的和效果来看,危机预防比危机处理更重要。加强危机的预警和预防,就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危机的发生,并预见可能发生的危机,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1.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治机制。各级政府必须将危机管理寓于日常的制度建设和管理之中,建立完善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机预警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快捷、通畅、及时、准确的沟通渠道,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建立统一的危机处理指挥机构和协调机制。我国目前正在推进的“大部委制改革”的思路,很适合改革现行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制的要求。可考虑设立集中统一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具有大部委性质的“应急管理委员会”(或者“应急部”),设立常设性、专门性的危机预警部门,对危机事件进行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制定长期危机管理计划,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

3.建立危机管理教育、培训系统。政府、学者、科研部门应通力合作,加强对政府危机管理的研究,为危机管理提供理论基础和依据。要加强对政府官员的危机教育和危机处理培训以演练,增强干部危机管理的能力。此外,政府还应通过社区、学校等机构加强对公众的反危机宣传和训练,普及有关危机知识,提高民众应对危机的能力。

4.加大政府危机管理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公共风险来决定财政支出,合理地调整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专款专用,确保应对复杂危机事件的正常运转。

(二)应急反应阶段

危机出现后,政府运用所有资源开展危机救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危机的发展和升级,迅速解决危机,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

1.迅速启动应急反应机制。政府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多方面非常态管理措施,积极查找危机产生的根源,加大政府干预的力度,制定和执行带有强制性的政策,及时化解危机。“在社会面临危机的时候,由政府出面的有效组织、协调和调控是迅速控制危机,将危机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最重要保证。”

2.及时公正地信息。正确引导媒体进行公正的报道,将危机事件所涉及的公共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众披露,避免社会的恐慌,稳定公众的信心。要建立公共危机沟通机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召开例行的新闻会,公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告知公众在危机事件中的注意事项。

3.加强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的参与作用。在危机处理的过程中,社会公众参与、尤其是非政府组织充当志愿者参与,将对危机事件应急救助起到重要作用。

(三)评估恢复阶段

危机消除后,各级政府应认真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科学地评估各种应对危机的预案和危机处理措施,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1.重塑政府形象。当人们度过危机后,政府应做好危机后的沟通工作,向公众承诺今后的措施,表达政府的诚意,安抚公众的恐慌心理,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2.强化责任追究。在应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中,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官员承担与职权相应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制度。当政府公务人员不能履行或背弃责任时,必须受到相应的行政惩处。

3.建立评估机制。政府应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学者组成危机评估小组,进行有关方面的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等方面的评估工作。对危机处理全过程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为以后危机管理做好充分的准备。

总之,面对错综复杂、难以避免的各种突发危机事件,作为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者和公共安全责任者角色的各级政府,必须制定出最有效的公共政策,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化解各种危机,保障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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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爽.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7,(8).

[4]鄢龙珠.完善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体系的几点思考[J].福州党校学报,2005,(6).

[5]中国现代关系研究所危机管理与对策研究中心.国际危机管理概论[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3.

第9篇:公共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范文

一、政府成功治理公共危机中的原则性

哲学上所讲的原则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是人们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理性认识。它是经过了对于多种现象的总结、概括,即经过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因此,它一般地可以程度不同地接近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客观事物的内部的固有联系,反映客观事物间的普遍联系。因此,掌握原则对于改造客观事物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虽然公共危机本身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突变性、扩散性等特点,但随着政府对公共危机管理实践的发展,亦总结了一套治理公共危机的行为规范,使得公共危机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即政府成功治理公共危机中的原则性。将公共危机治理予以制度化确定,坚持原则性,以不变应万变,既有助于克服面对危机的恐慌心理,又有助于实现危机治理的合理性、制度性、有效性。

(一)政策元目标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原则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拥护不拥护是判断我党和政府工作及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公共性、科学性的一个重要价值标准。因此,政府成功治理公共危机,首要坚持的政策原则性,即确立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策元目标。人民利益的首要问题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人民生命,高于一切”。政府成功治理公共危机,选择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本的政策元目标,会由于利益的高度整合性和一致性而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为优化公共危机政策制定、强化政策执行埋下伏笔。近年来,政府在南方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的危机治理中,坚持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原则不动摇,强调“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促使政府各有关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全力抢救伤员,切实保障了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得灾害危机造成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所以,政府成功治理公共危机,必须坚持政策元目标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原则性,才能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降低人们对危机的恐惧,从而有效聚合治理公共危机的物质、人力、智力、技术等资源,实现对公共危机的成功治理。

(二)政府组织运用的原则性。公共危机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单纯的个人或涣散的团体的力量不足以应对危机。健全与完善政府危机治理的组织管理体系,是适应危机管理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理性要求。我国政府尚未设置专门的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但一些发达国家已建立了强有力的反危机指挥协调的组织系统,如美国政府于1979年成立了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直接向总统负责,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已有了一整套“综合应急管理系统”,以应对各种类型和规模的天灾人祸“,9•11”事件爆发后,该组织系统迅速启动,全力开展救难工作,使恐怖袭击的伤害降到了最低限度。2006年国务院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组织体系”中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因此,在没有专门的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在治理各类公共危机时,势必面临组织运用的有效性问题,高效的公共危机治理需要遵循组织运用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治理公共危机的针对性原则,即根据公共危机所属类型调动相关组织部门进行专项治理,而非紊乱地和盘托出,以影响整个组织体系的正常工作,如汶川地震灾害危机治理,中央政府需要以地震局为科学指导,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为危机治理主体部门进行营救灾民工作,又如2003年“SARS”危机,中央政府则需以卫生部为主体进行针对性的危机治理工作等;二是治理公共危机的领导性原则,即危机爆发后需要一个组织领导核心来指挥政府组织进行危机治理,在我国即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家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它们在公共危机治理中起着领导核心和中枢神经的作用。

(三)政府人员调动的原则性。政府人员,尤其是公务员,是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组织者。政府治理公共危机,实际上也就是政府人员通过自身的组织、财力、物力、技术等有效整合,应对公共危机的结果。美国有常设性的危机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即联邦安全管理委员会,我国的惯例是遇到危机就临时成立一个危机管理委员会指挥部或领导小组等临时性机构,选派得力干部,风风火火地紧抓一阵子,待危机过后就撤消解散,政府人员各自回归原单位。以后再遇到大的危机事件,就如法再次炮制一遍。即便如此,政府人员作为治理公共危机的核心主体,其治理公共危机过程中的调动亦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性,一是政府人员调动的主管性原则,政府机关内部划分为多个职能部门,如卫生部门单管卫生工作,其工作人员具备卫生工作技能和知识,司法部门管司法工作,其工作人员亦必须懂得法律知识和司法操作程序等,所以,当面对不同种类的公共危机时,政府人员的调动应坚持主管性原则,如“SARS”危机应调动主管的卫生部门政府人员“、汶川震灾”危机应主要调动地震总局、民政部门政府人员等;二是政府人员调动的科学性原则,科学的人事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安排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点,做适当的事情”,公共危机治理的过程中,对于政府人员的调动也必须坚持“科学用人”的原则,“人精于事,则用,不能,则止”,“人事合一”,才能更好地治理公共危机。

(四)行动方案制定的原则性。公共危机治理需要良好的行动方案来推动,政府选择适当的公共危机治理方案,有助于增强公共危机的处理效果,降低公共危机的危害程度,甚至可以促进公共危机由“危机”向“机遇”的转变。公共危机的爆发具有突发性、紧迫性、难控性,主要依靠非程序化的政策制定,在信息有限、资源匮乏、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对政策制定提出了及时、正确、高效的要求。制定可操作性的公共危机治理行动方案,提高政府公共危机治理能力,需要坚持行动方案制定的原则性,一是行动方案制定的信息处理原则,收集公共危机的相关信息,并作筛选、分析、整理,以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资源;二是行动方案制定的专家咨询原则,公共危机治理需要专家提供可参考的决策意见,领导决策只有尊重“脑库”的智囊作用,才能做出有效决策;三是行动方案制定的科学可行原则,公共危机治理需要的是一套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而非理论报告或“假大空”的发言,句句是对的,但句句也是没用的,行动方案制定必须科学、具体、明确、可行。

二、政府成功治理公共危机中的灵活性

如果说原则是对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那么原则性,就是对这种认识的坚持,而灵活性就是对这种认识的修正、补充和改变。公共危机治理是一个系统过程,它包括事前治理、事中治理、事后治理三个阶段,分别具有危机治理前的预防预警性、危机治理中的事态控制性、危机治理后的转危为机性特点。因此,公共危机治理必须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发挥灵活性,依据公共危机变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做好追加决策,有效整合组织、人员、技术等资源,实现对公共危机的成功治理。

(一)政策子目标的灵活性。在具体治理公共危机过程中,元政策统领着许多子政策,依据政策目标管理理论,相对于政府治理公共危机中的政策元目标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原则性,则政策子目标必须以协调人民内部利益为灵活性,因为在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问题。英国思想家洛克认为“,在某些特殊场合,法律(原则性)应该让位于行政执行权(灵活性)。因为世间经常会发生许多偶然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严格、呆板地执行法律反而会增加损害,例如在房屋失火且火势凶猛的情况下,如不把相邻的一家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的无辜的房屋拆掉以阻止火势蔓延,就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事实上,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往往须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原则下,灵活地协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牺牲必要的个人利益、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以维护人民根本的、长远的利益。如1998年抗洪抢险中,政府对当地居民的一些物资进行了紧急征用(事后政府会给予有限救济,如相当补偿、适当补偿等),甚至在必要时决定炸掉荆州库区分洪,牺牲几个县区,以保住武汉等城市。

(二)政府组织协调的灵活性。政府是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它不是各个部门的简单之和,而是各职能部门有机整合的科层制结构功能体。政府成功治理公共危机是有机协调与应用组织部门的系统过程,部门之间在应急管理中的分工协作关系不明确,部门分割、职责交叉、管理脱节不利于资源整合和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从而怠于危机治理。因此,政府治理公共危机,既要坚持组织运用的原则性,又要学会组织协调的灵活性。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组织协调的灵活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主管部门与非主管部门的协调性,在应急反应状态下,负责落实国务院及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的各部门、各地区应积极行动,收集和分析各方面的重大信息并提出具体行动方案等,以方便公共危机治理行动;二是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互动性,在公共危机治理中,既需要上级组织的领导作用,也需要下级组织的执行作用,同时还必须实现下级组织将危机治理中的动态信息传递给上级组织,而上级组织也必须灵敏性地反馈给下级组织新的决策,以实现互动合作治理。

(三)政府人员行动的灵活性。公共危机复杂多变,其治理也必然要求政府人员要具有极强的对公共危机发展状态的预测能力及对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能力。政府治理公共危机,在政府人员调动到位的情况下,政府人员的行动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公共危机的复杂多变性。成功治理公共危机,政府人员行动的灵活性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府人员行动的合作性,治理公共危机既需要政府人员内部的有效合作,也需要政府人员与NGO组织、第三部门、志愿者以及人民群众之间的合作与互动,以实现对公共危机的合作共治;二是政府人员行动的创新性,目前一些政府人员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缺乏灵活的应对能力,不敢越权处理事务,往往错过解决危机问题的最佳时机,政府人员行动的创新性,主要包括创新精神和创造力,创新精神主要表现为敢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而创造力则表现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的核心内容是创造性思维,事实上,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只要对公共危机治理有利,可以灵活越权办理公务,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三是政府人员行动的迅速性,政府人员治理公共危机应实现由“等着办”、“要我办”、“没办好”到“抢着办”、“我要办”、“办得好”的工作态势转变,才能更迅速地化解公共危机,实现公共危机有效治理。

(四)行动方案调整的灵活性。一般而言,理想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应包含问题界定、目标确立、方案设计、效果预测和方案抉择等五个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的环节。但是,对于治理公共危机的决策方案却是不同的。公共“危机不再看作是有着清晰起点和终点的事件,危机是一个过程,危机应该放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来被认识和管理”。公共危机一般都具有突发性、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影响的社会扩散性、决策的非程序化等特征。而且,公共危机事件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人类的有限理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产生不确定性,表现为状态的不确定性、影响的不确定性和危机回应的不确定性。所以,原初制定的公共危机治理的行动方案,随着公共危机的变化发展,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作出相应的调整,即追加决策或决策修正。正如曾告诫党和人民政府所说“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公共危机治理中行动方案调整的灵活性,更好地适应了公共危机变化发展的实际情况,修正了原初决策方案的不足或错误部分,从而能够更有效地得到执行,实现对公共危机的成功治理。

三、政府成功治理公共危机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不失灵活性

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问题,就是指人们从什么样的主观立场上去实现公共危机治理,是“只讲原则”,还是“只论灵活”,抑或是“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只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问题,才能从主观上解放人们治理公共危机的思想,行动上有效地采取公共危机治理行动,实现对公共危机的成功治理。

(一)公共危机治理中只讲原则的不足性。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坚持必要的原则,选择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政策元目标,坚持政府组织运用的针对性和领导性,使政府人员的调动具有主管性、科学性,在制定行动方案方面有效处理公共危机信息,认真听取专家建言,制定科学可行的公共危机治理行动方案,从而使政府有效整合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以及专家智力等资源,形成公共危机治理的有机系统。这对于公共危机治理当然是有巨大作用的。但是,仅靠坚持这些公共危机治理的原则,并不能精准和有效的治理公共危机。公共危机最大的风险就在于,它总是处于变动中,坚持公共危机治理的“规律性”的经验原则,并不能“把脉”好公共危机变动性的“病症”,即公共危机治理的原则性并不能“包治百病”,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只讲原则、僵化原则,容易犯教条主义、本本主义错误,原则性亦有其不足之处,它需要灵活性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