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

第1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根据省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皖经投资〔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省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重点

汽车工业:轿车、客车、商用车、重型车、专用车等整车改造升级项目和围绕发动机、变速箱、车桥、汽车电子产品等重点汽车零部件,增加汽车配套产品,增强配套能力的项目。

装备工业:装卸设备、矿山装备、汽车装备、轻工装备、船舶制造、数控机床、电工电器、农用设备、动力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改造升级项目及与之配套的零部件项目。

优质金属材料工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钢材短缺品种和关键品种,提高高技术铜铅锌和稀有贵金属冶炼及深加工水平的项目。

水泥及非金属优质材料工业:非金属矿精深加工,新型干法水泥、超细微粉材料、建筑陶瓷和塑料管材管件、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和绿色装饰材料项目。

农副产品加工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和发展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纺工业,发展粮食、油脂、畜牧及水产品、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及营养、方便、休闲、绿色等多功能化新型食品加工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除具备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99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以优势企业为载体,项目符合“质量、品种、效益”原则。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标志性强的项目。

2、项目已完成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手续,2008年已开工实施。

3、优先支持经营业绩良好,国内或省内行业排头兵企业,或成长性好,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企业。

三、项目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1)。

2、**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3、**省2008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县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县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县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盖章)后报市经委,并对初审结果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市属企业及区属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完成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后,行文向市经委、财政局提出申请。

3、围绕省重要骨干工业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及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和节能减排重点企业组织项目;申请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应是列入省技术改造“十一五”规划和2008年“百千工程”计划的项目。

第2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一、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提升兵团履职能力

经局主要领导批准,2月27日,分管领导带领我处赴总局汇报衔接有关工作,标准创新司、认可检测司分别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司领导及相关处室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上我局汇报了兵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兵团改革部署及我局承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职能情况,提出了赋予兵团认证检测和标准化相关信息化系统管理权限及加强对兵团系统培训等工作事项,各相关司均表示了大力支持。3月25-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委托行业监测处谢澄处长一行4人来我局调研兵团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监管建设,充分交流了在兵团建设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监管系统相关工作,实地调研了五家渠、石河子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系统使用和需求,就建设兵团信息化系统有关事项达成了共识。

(一)支持兵团检验检测、标准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赋予兵团本级及师(市)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验检测机构移动APP管理权限,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网上监管。二是积极考虑援建兵团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网上平台事宜,开展相关测试。三是赋予兵团师(市)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管理权限,加强兵团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

(二)支持兵团人才队伍建设

总局给予兵团人才培训政策倾斜。一是选派总局优秀干部和部级专家赴疆协助开展承接职能业务培训。二是增加兵团系统干部参加总局举办有关业务工作培训名额,支持兵团有计划有步骤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与全国各省工作交流。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

聚焦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结合处室承接的行政职能和兵团实际,积极思考“放管服”改革工作举措,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

(一)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许可文书

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前提下,借鉴新疆自治区和其他有关省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流程和工作内容,加强与自治区沟通交流,结合兵团实际,简化优化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流程,在行政许可受理、审批流转及评审委托环节比自治区减少了3个环节和2种行政文书,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二)实现了企业本地申报

在尚未建设兵团统一行政政务服务平台的情况下,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切实服务企业,指导师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要求,服务辖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报工作,统一师市报送文书,由师市通过网络报送企业申请材料,实现企业不出辖区即可申报,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三)压缩审批时间

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审批发证时限为30个法定工作日。我处2018年2月承接职能后截止目前,审批发证96家,2018年平均发证时间30天,2019年平均发证时间20天,已比总局今年要求的22天提前2天。

(四)公开审批事项

在我局政务网站公示了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流程,分6批公示了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信息,新疆自治区公示只有企业名称,我处参考外省作法,增加了批准企业检测能力范围公示,切实服务社会。

三、扎实推进兵团标准化建设

实施国务院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组织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养老、交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强化标准实施,切实发挥试点对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供给质量。

(一)开展兵团棉花标准情况调查

我处分别与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研究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和兵团农业局、棉花所等单位进行了专题交流,组织一师阿拉尔、三师图木舒克、六师五家渠、七师、八师石河子质监局等主要植棉师(市)开展棉花标准摸底,并通过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国家(行业)标准和与国家及有关省了解相关情况等多种渠道,全面梳理国家、行业、新疆地方及师(市)棉花标准情况,起草完成了《关于对棉花标准摸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工作建议。

(二)组织兵团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

印发《关于做好兵团第九批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导师(市)对兵团5个第九批部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组织开展考核总结工作,明确了考核组织、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及项目整改,提出了工作要求,以示范项目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开展示范项目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全面总结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积极做好迎接国家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指导部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下达五家渠顺通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银龄养老院被列入部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明确了试点工作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指导了试点项目标准化建设工作。印发《关于加强部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督导师(市)质监局按照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加强示范区项目实施的全程指导,推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卫生、环境等强制性标准,建立以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中心,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为基础,围绕实现服务提供的服务保障标准体系,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估,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

(四)开展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检查

通过国家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公共平台,检查了14个师(市)企业在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情况,统计整理标准公开企业、产品、标准数量及标准类型等信息,积极了解兵团辖区落实国务院标准备案制度改革的实施进度,并督导了师(市)加大对辖区企业执行标准的公开行政监管力度,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标准实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五)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征集工作

转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9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知》的通知,宣传了国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组织师(市)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申报工作,兵团工业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消费品、智能制造、建筑业等14个领域36种产品(服务)申报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发挥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促进消费升级作用,推动兵团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宣贯

多层次广泛开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宣贯,积极争取国家更多更高层次培训交流,深入贯彻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自治区政府授权兵团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承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夯实检验检测、标准化工作基础。

(一)组织举办兵团首届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业务培训班

4月22日至23日,在乌鲁木齐组织举办了兵团首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业务培训班,开展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法律法规制度、行业标准宣贯和检验检测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局主要领导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总局认可检测司选派了业务骨干和部级主任评审员为兵团授课。师(市)质监局、兵团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和兵团系统资质认定评审员计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相关业务培训

一是积极争取总局支持,给予兵团培训政策倾斜。兵团食品领域2位部级评审员参加国家能力提升培训;兵师3位环境监测、2位兵团刑事技术司法鉴定评审员参加国家师资培训。二是组织阿拉尔、五家渠质监局参加了全国市场监管标准化业务培训,六师农科所、图木舒克质监局参加了2019年第1期全国农业农村标准化培训,新疆天业公司参加了国际标准化综合知识培训。

五、加强认证检测监管

加大对认证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力度,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强化认证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维护认证公信力,提振社会消费信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动认证机构整改

按照我局《关于对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认证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紧密围绕认证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对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整改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起草完成了关于兵团环科所认证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向局领导汇报了认证机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认证机构监督管理,促进了认证机构健康发展。

(二)组织兵团检验检测能力验证

根据《认监委关于开展2019年部级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国认监[2019]6号),组织兵团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国家能力验证工作,30家机构参与了36个A类项目的能力验证,并积极向总局申请参加能力验证经费补助,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

(三)全面推广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使用

争取总局赋予兵团师(市)统计直报系统管理权限,指导师(市)检验检测机构年度统计直报工作,明确了检验检测服务业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督导师(市)加强辖区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审核报送2018年度兵团98家检验检测机构统计数据。

六、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处承接职能以来,认真做好承接行政职能和执法权工作,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举措,加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宣贯,突出重点工作开展,但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深入。

(一)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有待推进

各师(市)开展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进展不理想,在国家平台公开标准的企业数量少,督导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不够。

(二)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尚未实现网上审批

承接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后,积极向总局汇报兵团改革工作,对接国家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化有关事宜,在全兵团推广使用国家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但行政审批系统尚未建立。

七、下一步工作

下半年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部署,紧密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局党组工作安排,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指导机动车检验机构做好国家新标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GB18285-2018和GB3847-2018标准变更进行自我声明方式试点。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授权(CAL)改革部署,不再对师(市)质监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施授权。三是落实国家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部署做好承接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受理、核发和后续监管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22个工作日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

加强与总局对接,研究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审批系统具体功能、流程,结合兵团实际,向总局提出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系统设计方案,提供相关资料,并研讨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推动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日常行政许可实现网上审批,实现企业资质申请、组织评审、评审报告、行政审批实时查询,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和社会力度。

(三)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全面梳理兵团承接职能后行政许可审批发证信息,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系统测试,推动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兵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数据信息库,为社会查询检验检测信息和相关服务提供便利。

(四)推进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

指导企业公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公开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并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公开标准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

(五)做好国家对兵团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工作

审查兵团第九批部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考核总结相关资料,督导完善项目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师(市)收集整理项目基本信息及标准化管理资料,完成国家农业标准化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做好迎接国家考核准备工作。

(六)扎实推动兵团服务业试点项目标准化建设

督导师(市)加强部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指导服务项目试点单位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与评价,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服务提供质量。

第3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核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受理、审批的工作程序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质申报与受理

凡申请升级为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的企业及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需首先按照附件1的要求和程序获取系统身份认证锁;并按我部2008年2月1日网上的《关于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与升级申报的通知》(建城园函[2008]26号)要求及时完成网上申报信息录入和初审工作。

初审完成后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将纸质材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受理办”)。

二、资质审查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审查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收到受理办转办的纸质申报材料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每个企业至少由两位专家交叉评审;评审结果由受理办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书面形式(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部城市建设司或受理办反映具体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留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无论单位或个人,都需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联络信息不准确的,将视为无效举报。公示期间企业可对评审结果进行陈述或申诉。

最终核准结果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告。

三、资质证书的发放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升级核准公告两个工作日后,合格企业即可到我部受理办领取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证书。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证书共六本,一正五副,有效期为3年。

凡资质升级核准通过的企业,须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同时,将原有的二级企业资质证书交由我部受理办统一收回。资质就位企业的证书管理按《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城园函[2008]50号)要求执行。

四、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资质证书遗失者,在申请补办之前需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向我部受理办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证书补办:

1、资质证书遗失情况说明及补办申请;

2、企业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我部城市建设司在收到受理办转办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补办证书签发2个工作日内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遗失证书作废公告。

五、资质变更

凡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证书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之后的30日内,向我部受理办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及说明;

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证书全部正、副本原件。

企业改制所致资质证书变更,还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的批复文件及一级企业标准所涉及的各类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股权发生重大变化所致资质证书变更,须提交企业股权变更相关文件及一级企业标准所涉及的各类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4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一、完善数据管理,夯实行业管理基石

分局辖区内共有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企业35户。针对catais2.0系统中部分企业登记信息不实、不完整、行业鉴定不准确、行业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分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进机信息进行了全面的修正性维护,确保基础数据质量。一是抓登记。做好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比对,排查疑点信息。二是抓巡查。适时开展行业税源互查,强化日常实地巡查,严格做好开业、变更、注销等工作的管理。对于信息比对中发现的疑点信息,责成相关责任区、责任人逐一巡查落实,消除管理盲区。三是抓维护。所有的疑点信息、异常信息在调查核实后立即在catais2.0系统内修改维护。通过调查核实共进行信息维护7户21次,提高了信息的准确率。四是抓归档。修订完善分局资料档案管理办法,按时保质移送纳税人资料,加强企业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

二、组织行业调查,找准行业管理薄弱环节

4月份,分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工人人数、厂房面积、投入产出、能源耗用等尽可能多的涉税信息。

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的特点及随之产生的管理难点。总的来说,分局辖区内的化学原料及制品企业多为新办企业,投资较大,基建周期较长;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生产过程无法直观反映;产品组成材料较多,联副产品相对较多;在产品难以用数量反映,成本费用在产品、完工产品之间进行分摊的难度较大。这些都给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税收管理员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工艺流程了解不够,记录不清,对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了解甚少,致使行业管理不精、不透、不实。一些企业采取将设备维修费用申报进项抵扣、将非正常报废存货直接进入成本、不将耗用的原辅材料进项转出、多结转原材料成本、虚列工资、虚列预提费用、接受虚开、代开专用发票、多抵扣进项税额、现金交易账外循环、人为调节税款所属期等方法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深入调查论证,制定行业管理模型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局抽调精兵强将,重点组织了对富彤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化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我们紧扣投入、产出两大关键环节。详细采集了各企业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水电汽煤油、运费、主营业务收入、在产品、产成品、库存产品净值等多项数据。同时,我们制定下发了《增值税投入产出法分析监控指标情况表》,详细了解全行业每家企业的投入价值、产出价值、库存产品价值、理论税负、实际税负等各项指标。在调查掌握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对这些信息数据进行分类、筛选、提炼、汇总并参照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相关行业理论参数。召集部分纳税人、责任区责任人、分管纳税评估的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审议,最终制定出台分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管理模型,并按季进行修正。

分局制定的行业管理模型包括增值税税负率、毛利率、百元收入能耗率、物耗率、百元收入运费率、正常损耗率等6大指标。根据我们的核定,增值税税负率一般在3%上下波动,合理区间在2%—4%;毛利率随不同产品类型而上下波动,精细化工产品毛利率合理区间在20%—30%,合成化工产品合理区间在10%—20%;百元收入能耗率一般在3.1%,合理区间为1.5%—4.5%;物耗率一般在70%—90%之间;百元收入运费率一般在0.6%—0.7%之间,少数高危产品可达2.5%—3.5%;正常损耗率随不同产品类型不一,一般为5%—10%。

四、深化行业分析监控,提高行业管理质效

行业管理模型建立后,依托新模型,按照联动管理的要求,深化对税源的分析监控。按月对ctais2.0、决策监控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监控、管理、分析。对监控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局联动平台的预警、考核通报等信息按户归集异常点、风险点,制作税源监控异常信息传递单,及时交税源管理科核实分析。2008年共监控出16条异常信息,涉及发出商品未申报纳税、迟滞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报废或报损所耗用原辅材料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转出、购进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项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四小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金等问题。所有问题,我们都责成管理员一一调查核实。对照行业管理模型,强化预警管理。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全面推行投入产出微观税源分析,按季监控税负不达标企业、零负申报企业以及亏损企业。对增值税税负超出合理区间及同比变化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分析,要求在当月申报时书面说明原因,报责任区管理员调查核实。

五、强化行业分析评估,增强联动管理效能

2008年我们根据辖区化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程度实行了分类管理,按季实行核查分析。一是对核算规范的规模企业,着重以案头审核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为基础,从纵向方面梳理相关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资金往来、存货等信息。对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进行全方位案头分析,从中发现疑点。二是对核算不够规范的中小企业根据分局制订的数据模型以实地核查为重点。

第5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今年上半年,我分局按照市局提出的全力构建“五个目标”工商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1、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思想、“八荣八耻”、“公民基本道德二十字”以及从中央到地方新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决策。通过制定并落实理论学习计划;发放印有“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的小卡片,随机抽查干部背诵情况;召开“荣辱观”教育专题学习讨论会等加强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

2、今年是*市的“开放创新年”,根据市局的要求及城区的工作部署,2月中下旬,各单位开展了以“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城区经济发展”为内容的开放创新大讨论,提出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6项新举措。通过讨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开放创新的意识,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今后工作方向。

3、根据市局实施“业务建设年”及构建“五个目标”工商的要求,扎实开展以“强素质、增本领、夯基础、促工作”为宗旨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一是制定下发了大练兵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二是组织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口收集大练兵涉及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资料,由分局政秘科将大练兵所有专业科目的学习资料分门别类统一编印装订成册,共装订10套,每套包含各类业务学习资料10本,并按每个单位一套下发,方便干部学习查阅。三是统一发放岗位大练兵学习培训笔记本,人手一册,目前每位干部都能做到每天自学1小时,学习笔记不少于1页。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练兵,通过举办个案讨论会、知识培训班、知识讲座、考试等形式增强干部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4月11日组织开展了一次由本分局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执法人员为授课人,以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为对象的农资产品监管知识培训。6月15日又举办了商标广告知识讲座,邀请市局商广科领导为全体干部授课。在培训结束后还分别编印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知识、商标广告基本知识两套试题,进行开卷考试,巩固培训成果。五是通过自我推荐和全面考察,从全局选拔出18名同志参加市局6项“十大能手”比赛。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使全分局形成了空前浓厚的学习氛围,干部的学习主动性大大增强,大家纷纷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渠道汲取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如执法大队除了参加分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外,还积极向书本学,向网络学,结合正在查办的案件,对中国工商报刊登的文章及从网上下载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和讨论,受益匪浅。

4、深入开展向*同志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上半年撰写心得体会47篇,出版了向*同志学习的专题版报。为了再次掀起向*同志学习的热潮,将向*同志学习融入到实际工作中,5月29日下午,组织举办了“学习*、奉献在岗位”主题演讲比赛,来自各科所队的8名选手参加了比赛。演讲比赛气氛热烈,广大干部深受触动,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执法为民的丰富内涵,坚定了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士气更加高昂,收到良好效果。

5、建立健全分局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分局领导班子调整后,我局及时请示市局机关党委,通过选举产生了总支部委员会,并设立了3个党支部,为党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为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局党总支以开展争创“红旗支部、党员标兵”活动为契机,通过认真落实“”等制度以及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教活动,强化对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发挥*的典型带动作用,在党员队伍中掀起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大大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分局党总支还组织开展“支部联建、党群联手”活动,多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联系点——*区新江镇新江社区居委会和那云村“三同”,为推进联系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金的筹集以及经济发展等工作积极出谋献策,共为群众办好事、实事9件,出资2000多元解决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经费不足问题,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二、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1、抓紧抓好年检验照工作。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分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多方位地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认真开展*年度年检验照工作,做到了“三个到位”和“三个结合”,“三个到位”,即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三个结合”,一是与为民服务相结合,从方便群众着想,深入到个体户中,主动服务,上门验照;二是与取缔无照经营相结合。让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成为个体户必须遵守的准则;三是与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在验照过程中发现书式档案与实地不相符的,责令整改。目前,我分局辖区应检集体、个人独资等企业212户,实检112户,注销企业16户,年检率55%;应验照个体工商户5559户,实验4127户,注销326户,验照率94.1%。

2、发展个私经济,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认真落实《*市工商系统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联系点制度》,进行实地抽查和回访,帮助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扶助个私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在登记注册服务窗口,为下岗人员、大学生和退伍军人开通绿色通道,半年来对15户享受优惠政策的个体户已减免工商规费6500元。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分层分类登记管理,企业登记实行“一审一核”制,提高了登记注册效率和动态监管水平,促进城区经济的繁荣发展。半年来,新办私营企业登记注册3户,注册资金3万元,企业变更357户。新增个体工商户327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0%,注册资金新增7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0%。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分局成立了服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办照所需材料、办照的程序、办理地点、联系电话、查询网址、前置审批项目等便于办照的书面材料,对招商引资或有利于城区经济发展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派出专人对口指导、全程服务,特别是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或者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为他们开通绿色通道,派人全程服务,一路跟踪办理,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项目业主尽快领到营业执照,而且我分局尽管出人耗资,但不收企业一分费用,也不受请吃。此举得到了城区主要领导的好评,对分局服务城区经济工作给予肯定。如*市金浪浆业有限公司是城区引进的投资1.8亿元的重点工业项目,但该公司场地未落实、董事因外出身份证件无法提供、资金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环评报告的公司名称与核准的名称不一致、一些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办理、公司章程不规范等问题,而组建公司的法人股东又要变动名称,如变动则造成申请的材料均要随着修改,不利于公司的申办,公司也急需办好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项目协议签订等事项。时间紧、工作量大。分局领导十分重视,急城区、企业所急,一方面向市局领导汇报,一方面派专人全程服务,我分局派人2次下企业,4次到市局,较快地为企业办好营业执照,而且不收企事业的任何费用。广西八达印务包装公司拟投资5000多万元,但该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3日内即到期,在难以办照的情况下,找到了分局。当天,我分局工作人员帮他们修改和完善了申请材料,第二天陪同到市局“特事特办”,第三天申请人领到了营业执照,对此,公司何总经理十分感激。

在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和办理营业执照流程,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对提交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随到随办理营业执照,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上半年为*市金浪浆业有限公司、广西八达印务包装公司等投资2亿多元的5家企业提供了政策法规咨询、表格填写指导、修改申请材料、联系上级部门等服务,直到企业及时领到营业执照。

三、市场监管突出巡查与办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绩显著。

1、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有力整治。我分局一方面认真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城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站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的检测力度,利用市局配备的监测箱,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平时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食品摊(店)以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点开展日常检查。上半年以来,我分局检查集贸市场10个、超市11家、食品经营户2200户,查处食品违法违章案件12件,查获销售过期变质饮料、米粉、奶粉等食品一批,未经检疫检验肉类165公斤,销毁含吊白块豆腐3公斤,浸泡甲醛的水发鱿鱼25公斤。较好地保证了上市食品及农产品质量,为城乡居民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另一方面抓好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蒲庙工商所今年6月份在辖区城关一小举行首批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龙岗工商所在各个超市和设有饭堂的学校设立了食品安全联络员和12315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系人制度,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其次,以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目前辖区4工商所已按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完善软硬件建设,实行食品经营分类登记,按户建档,实行网络化管理。蒲庙工商所还创造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十个一”工程,即一份责任书、一百辆客车车体宣传、一块宣传园地、一台电视机、一只袖标、一堂培训课、一个投诉处理站、一本投诉记录薄、一个联系点、一本巡查记录薄。

2、开展“红盾护农”服务“三农”专项行动。上半年,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一是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上半年,出动执法车辆35台次,人员85人次,检查面涉及全辖区所有乡镇,大部分化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种子等农资经营店,共查处案件7件,查扣不合格化肥378袋(50kg/袋),过期农药491瓶(包)。二是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共抽检农资商品6个品种送检。三是围绕全面清理和审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农资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培育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等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打下良好基础。

另外,为了建立*区农资配送系统,开创“服务三农”工作新局面,我分局积极走出去,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于2月中下旬派出考查组到农资配送工作走在全区前列的桂林市恭城县进行了考察,对引入先进的物流式农资配送经营模式,改善辖区农资市场环境,服务三农有着积极的意义。

3、加强商标广告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同时加强美容美发服务广告以及其它行业、服务性广告的日常监督管理,进行广告监测130条次,检查各种广告1100多条,清理、查缴非法发放、张贴小广告410条(张、份),责令整改9起,净化了我辖区广告市场环境。同时,继续推行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制度、防范商标侵权巡查制度等商标监管制度,以保护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查处食品、药品商标,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农资商品商标侵权案件以及查处假商标、假标识、假包装、非法印制商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整治行动,检查经营户700户,发放资料300多份,查扣假标识、假包装商品322包(袋、瓶)。

4、开展猪链球菌、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狂犬病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我分局结合实际,一方面加大了对市场的巡查密度及力度,严把市场、流通环节关口,杜绝不合格肉类及未经检验的活畜禽类上市。另一方面明确职责,明确责任,辖区工商所与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者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防控“禽流感”责任书、防控“狂犬病”责任书共350份,目前辖区内没有发现猪链球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狂犬病疫情防控工作也取得了很好成效。

四、加强12315社会服务网络建设,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一是在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屯”的基础上,推进消费维权“进企业、进超市、进车厢”活动,在14家企业、超市设立了“消费投诉处理站”,在各超市门口明显处悬挂12315消费警示牌,在每辆公交车及客运班车上喷贴12315公益宣传牌100辆(块),组织和指导学校制作12315维权版报,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申诉举报网络,拓宽打假维权覆盖面。二是组织协调农业、畜牧、卫生、烟草等职能部门开展以年主题“消费与环境”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现场受理群众投诉3起,并于当天晚上和3月17日晚在那楼街、蒲庙镇新兴广场免费为群众放电影2场,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工商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三是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咨询工作,组织辖区工商所干部参加市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接待日活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件,解决9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2977万元,接受消费者来访、电话咨询180人次。

五、积极开展创城迎检工作

为了迎接迎接创城达标竞赛测评组到我城区实地考察,力争各项工作指标全面达标,根据市局和城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分局全体动员,按照“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要求,全力以赴,扎实、有效开展各项迎检准备工作,通过召开160名个体工商户参与创城验收竞赛活动动员会,下发《迎接*市城区达标竞赛实地考察测评检查——集贸市场开办方、公共场所、网吧、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店,音像销售店、街头书报亭,小型餐馆、食品店业主一定要做的工作》等7种创城迎检资料,广泛宣传,极大提高广大经营户参与“创城”的热情,不少经营户纷纷行动起来,按创城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蒲庙、龙岗工商所采取分片包干、任务到人、限期完成等有效措施,把受检范围的每条街道、每个业主的迎检准备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位工商人员等措施来确保创城工作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分局为“创城”迎检工作出动了执法人员350人次、车辆80车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指导、检查、督促经营户3800多户,清理、收缴各种违法小广告380多张(条、份),查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468瓶(盒、袋、支),查扣私宰肉350公斤,责令整改19户,立案调查12起。“创城”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有利局面,取得初步成效,在我分局负责的项目上没有失分,得到了市检查组的肯定。

六、其他工作

1、大力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元月25日举办青少年教育专题讲座,使干部职工子女在法制、道德等方面深受教育;2月24日举办了防火知识、防治艾滋病知识讲座,关爱干部的身体健康,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三八”妇女节前后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丰富妇女干部节日生活;4月27日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关心老同志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基层建设方面,加强基层工商所的软硬件建设,今年5月蒲庙工商所搬进了投入30余万元重新装修的旧机关办公楼,配备了电脑、空调等办公设施,购置了新的办公桌椅、书架、档案柜,完善了上墙内容,全所面貌焕然一新,极大改善了基层工商所的办公环境。

3、计生工作,为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分局一是根据市局及城区政府对计生工作的要求与各工商所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把计生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落实;二在登记注册中严格把好“人口关”,属流动人口的经营者一律凭计划生育部门盖章核发办理;三是配合计划生育、药监等部门开展二次以上妊娠药品的专项市场执法检查;四是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个体、私营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五是做好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开展好计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服务好计生对象,三是检查处理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行为,四是做好每月的计生台帐并上报。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1、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工商行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不断推进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工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着力提高我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树立以人为本、秩序为重、预防为主、效能为先的科学监管观,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食品消费安全和农村维权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扎实开展商品准入工程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加大市场检测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正当竞争等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依法行政,创新观念,优化窗口服务,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创业门槛,努力营造更为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全力助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政府分忧。

4、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荐更多的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弛名商标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6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促进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改变工业“低、小、散”状况,优化我市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工业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任务。2009年,省人民政府公布了146家省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我市有4家企业列入其中,这些企业在行业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形成一批在全市工业行业中有引导力和影响力的企业群体,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二、培育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市培育发展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企业1家,100亿元以上企业2家,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5亿元以上企业50家。全市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从现有的1%提高到2%以上。龙头骨干企业真正成为工业行业的排头兵和转型升级的示范者。

三、认定范围及数量

1、《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重点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9]99号)以及《丽水市工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中确定的机械装备、不锈钢、建筑五金、合成革、鞋革、汽车配件、照明电器、竹制品、木制玩具、羽绒服装、日用及精细化工、特种合金材料、生物医药、特种纸和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

2、全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确定30家。其中:机械装备及不锈钢产业各确定4家;建筑五金、合成革、鞋革、汽车配件、照明电器、竹制品、木制玩具、羽绒服装和日用及精细化工等产业各确定2家;特种合金材料、生物医药、特种纸和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各确定1家。

四、申报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企业规模。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其销售规模在全市同类企业中位居前列,企业增加值率高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

3、企业社会信用。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纪发生。企业社会及商业信用良好,银行评定等级达A(含)以上。

4、企业产品竞争力和企业效益。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创新能力、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位居前列;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并有较大的发展前景。

5、规划制定及扶持政策。企业有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设想或已着手制定。企业所在地政府已计划按照企业战略规划要求,制定“一厂一策”。

6、已列入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自动入围。

五、申报程序及认定

1、在企业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要求,组织推荐所属企业报送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包括:按照申报条件撰写的工作总结报告、《丽水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申请表》、上年度财务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在征求当地经贸、财政、税务、金融、环保、统计等部门意见后,向丽水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

2、丽水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组织进行初审,并经丽水市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讨论后提出初选名单,经公示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

六、建立工作体系

1、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建立丽水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监测评价指标直报系统,加强对企业的运行监测。市经贸部门在每季度召开的全市工业运行分析会议上要以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为重点,着力于分析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对整个行业的引导力及带动作用,对龙头骨干企业每年进行一次整体评价,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2、建立发展战略规划体系。要加快建立“十二五”工业领域规划体系。在具体规划体系构建上要以《丽水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丽水市装备制造业、不锈钢产业和新材料三个子规划为补充,以十个重点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和三十个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为支撑的产业、集群、企业互为支撑、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体系。已认定的丽水市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要参照《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转升办[2010]4号)要求,抓紧制定“十二五”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点围绕发展环境、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和三至五年的发展规划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注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并经丽水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论证后付诸实施实施。超级秘书网

第7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一、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45号)和《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38号)要求,已在商务部备案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经批准在县级(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地级市、地区、师,下同)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建设和改造流通网络、发展新型流通业态的建设项目,可享受资金支持。包括建设区域性配送中心(含具有配送功能的中心店,以下统称配送中心),以及开办农家店,资金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

二、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贴息:对试点企业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金融机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东部地区企业贴息率不超过4%,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企业贴息率不超过5%。

(二)农家店资金补助:对试点企业建设农家店,每个乡级店补助3000元,每个村级店补助4000元。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每个农家店补助标准分别增加1000元。上述补助包括专项用于农家店店长的培训资金。

三、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批准列入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且在*年1月1日—12月31日完成的配送中心及农家店建设、改造项目。

(二)承担项目的企业依法注册,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的记录,并与所在地地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书;

(三)配送中心的建设、改造项目贷款,经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或农村信用合作社批准同意,承办企业与上述金融机构已签订贷款合同;

(四)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农资农家店建设标准分别符合商务部制定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商务部关于印发<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通知》(商建发〔*〕543号)要求。

四、资金拨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38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商务部按照*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目标核准地方上报实施规划。财政部按照商务部核准的各地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将*年农家店补贴资金的80%预拨到各省级财政部门。*年度实施项目验收结束后,根据地方实际验收合格的配送中心及农家店建设、改造情况,拨付配送中心贷款贴息,并对农家店补贴资金进行年终清算。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包括财务和业务部门,下同)会同当地财政厅(局)(以下统称地方主管部门)制定本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拨付程序,各地制订的资金拨付程序于*年5月30日前报商务部(财务司、市场建设司)、财政部(企业司)备案。

(三)*年6月与12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本地区建设的农家店组织两次验收。凡在*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的项目,承办企业可在申请验收的同时,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四)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承办企业提交的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对于验收合格的农家店项目,由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与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承办企业。

(五)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验收结果,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于*年1月31日前向商务部、财政部提出资金清算申请,同时提交《*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程资金清算表》(附件1)、《*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3)。

(六)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地项目验收结果,对*年度项目资金进行清算。原预拨金额超过实际应支持的资金,超额部分资金由各地财政厅(局)结转至*年继续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财政部追加拨付至省级财政厅(局)。

各地财政部门收到清算资金后20日内,根据本地制定的资金拨付程序,将验收合格农家店补贴资金的未拨付部分及配送中心贷款贴息拨付到承办企业。

(七)承办企业收到支持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五、试点企业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3),并附按属地化原则填列的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项目清单;

(二)配送中心建设、改造项目,提供企业与承贷金融机构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及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和配送中心验收申请表;

(四)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特别是财务和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的财务和业务管理;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主管部门,定期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的执行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资金及时到位。

第8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切实把“企业服务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主管局长与各基层股、室、所签定目标责任书,主动、靠前服务,建立完善企业服务和帮扶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台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优化环境,设立“绿色通道”

对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毕业*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一律免收登记费、证照工本费;凡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人数超过企业人数*%的企业,开办或变更登记一律免收注册登记费。

注册窗口设立“绿色通道”或“服务直通车”,为“企业服务年”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信息引导,提高我区产品占有率

充分利用工商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分类开拓市场,引导广大消费者优先选用我区优质产品,提高我区产品占有率。建立打假联络机制,保护区属名牌产品市场。完善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信息,引到企业投资创业结构动向。

四、推行“十大服务”,提高行政效率

一是投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企业登记、年检信息,客观反映区域内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及经济规模等情况,形成有价值的数据表、分析报告,为企业投资、调整企业结构等提供参考。二是市场准入服务。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大力支持各类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贷款融资困难;进一步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大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发展;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创业帮扶力度,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改进管理,实行柔性监管,帮扶企业度过难关。三是年度检验服务。积极推进委托年检、预约年检、上门年检,实行年检独立审核制和及时办结制,提高年检效率。四是改制指导服务。针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任务重、相对比较集中的实际,挑选业务骨干专门负责企业改制的指导工作,为改制政策咨询、改制方案设计论证、资产整合、新企业设立提供一条龙服务。五是抵压融资服务。发挥工商机关动产抵押登记的职能,引导企业“以资产换资金”,解决企业在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需要的资金问题。六是品牌创新服务。帮助企业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品牌创新规划,积极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专业大户创牌经营。七是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严厉查处侵犯企业名称权、侵犯企业商标权等行为,及时化解股权纠纷。八是信用指导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利用企业登记监管信息,为企业经营提供资信调查服务。九是打假维权服务。建立了全市知名企业保护网,积极与企业联合开展维权活动,大力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十是及时办结服务。科学设定办理事项、受理条件和工作流程,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毕业*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工商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的,实行当场核准办结;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实行当日办结;申请企业登记除确需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外的,实行当日办结;确需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办理时限不得超过*小时。

五、开展帮扶,解决问题

实行“*”帮扶计划,帮扶*家辖区生产经营相对困难的企业,每个工商所帮扶*家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每名工商干部帮扶*名农民工创业就业。按照网络化属地监管责任要求,各基层所进一步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相对困难的企业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单独设立台帐,定期回访,及时解决问题。

六、严格督查、搞好宣传

第9篇:企业标兵申报材料范文

为贯彻《“健康**2030”规划纲要》,实现我区“勇当全市排头兵, 挺进全省前十强”的宏伟目标,倡导“健康**”的发展理念,结合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建设,决定在**区域里打造一批健康小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专业支持、企业联手”的理念,依托本区资源,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健康小屋设置到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中,成为特点鲜明、综合实力强的体检测量、干预指导和健康宣教示范基地,为我区建设“健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支持,企业联动

健康小屋建设予以支持,部门推荐与企业、单位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相关资源,扶持健康小屋的建设。

(二)行业指导,统筹协调

技术小组,负责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小屋指导。 

(三)择优建设,动态管理

技术小组通过调研指导、跟踪检查,择优落实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实施动态监测,进行规范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根据部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健康小屋建设标准,组建项目工作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标准,建立工作机制,下设技术小组具体负责健康小屋建设推荐评审、建设验收、业务指导等技术性工作。

(二)部门推荐,自愿申请设置

1、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向**提出书面申请建设健康小屋。

(2)各监管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申请单位推荐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健康社区和健康单位由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推荐;健康学校由区教育局推荐;健康食堂和餐厅(酒店)由区市场监管局推荐;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由区文旅局或上级监管部门推荐。

(3)技术小组通过书面审核、实地考察、申请认定等环节,拟定达标单位名单。

2、推荐标准

(1)现已是**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组发文命名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或是区政府支持建成的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健康步道。

(2)有设置健康小屋场所,配备设备后可以达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健康小屋标准。

(3)已参加过部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组现场考核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健康步道优先推荐。

3、书面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提交申请报告,包括健康小屋设置位置、设置内容、措施、预期使用情况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能反映健康小屋设置情况的证明材料(如图片、宣传报道等)。

(三)综合评估,发放设备

**领导组对已达到推荐标准的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健康步道配发健康小屋相关设备予以使用,设备所有权归各监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将向区政府、区财政局申请对达到要求的单位配发健康小屋设备经费。

(二)配发安排

**对4-5个健康小屋配发设备。以后每年配发不少于1个健康小屋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