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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检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企业年检审计报告

第1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xx年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xx年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0家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3家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xx年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xx年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0名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0家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xx年后新设立的45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2家、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3家,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3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2%。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0%;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5万元,占资产总额34.74%,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4万元,占总资产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万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0%,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1%,xx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7万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xx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xx年期初140万元,本年6月增加6000万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0万元,全年应摊销364万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6万元(报表利润85万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54%)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xx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xx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9万元,净资产为-4549.29万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1家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第2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14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5xxxx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1xxxx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4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14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4xxxx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5xxxx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2014年后新设立的4xxxx、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xxxx、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xxxx,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xxxx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2014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9.xxxx。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

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xxxx;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xxxx元,占资产总额34.7xxxx,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xxxx元,占总资产38.7xxxx。其中工程施工123xxxx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xxxx,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xxxx,2014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xxxx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xxxx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2014年期初14xxxx元,本年6月增加600xxxx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xxxx元,全年应摊销36xxxx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xxxx元(报表利润-8xxxx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324.xxxx元(占资产总额的34.5xxxx)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 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 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1995年成立,2014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xxxx的子公司, 2014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xxxx元,净资产为-4549.2xxxx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北京泳泓胜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宏大兴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慧运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中汉德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信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先峰荣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今日升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1xxxx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第3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一、董事会应成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交叉点

公司治理与公司内部控制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上市公司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但如果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指引》的出台,使董事会成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交叉点,有利于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整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一)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指引》指出,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起核心作用的是董事会。具体表现在,董事会应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实施及其检查评价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会应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制度的有效实施;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予以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后,董事会应及时公告;董事会应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董事会应在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等。

(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治理是解决委托—问题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上市公司存在两层委托—关系,即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关系、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实现科学决策、高效经营和有效控制。企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事的能力和董事会的效率,上市公司治理应重视发挥董事会的功能与作用,使企业沿着正确的方向运行。内部控制是渗透企业各方面、各环节,融合企业人、财、物管理的系统工程,公司治理规范必须对内部控制的构建提出基本要求,从公司治理角度为董事会在公司内部控制中的核心地位提供保证。通过实施内部控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约束,有力地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营运效率、保证资产安全、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指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规定主要包括:(1)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董事会及管理层应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2)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和行业特点设置专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他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人员配备则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3)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董事会或相关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4)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并作为评价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依据。应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5)检查监督部门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6)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可由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上述工作。(7)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向董事会报告后进行追踪,以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公司可将所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8)检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资料,包括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0年。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帮助上市公司完善内部管理,具有很强的个性化特征,需要结合上市公司业务特点及组织结构特点确定内部控制检查部门的设置。内部控制检察监督部门的设置必须考虑经济性原则,同时还应体现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笔者建议,以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专职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由内部审计人员担任专职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作出评价,并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以减轻对企业的潜在威胁。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必需的所有记录、信息将不受任何限制。根据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董事会下设内部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使董事会具备决策和监管所需要的精力和能力。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内部审计委员会,直接向内部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审计结果等进行复核,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这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工作范围不受管理当局的限制,并确保其审计结果受到足够的重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三、注册会计师需提高其执业水平

《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董事会在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同时,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中的作用,注册会计师需提高其执业水平。

(一)向客户提供内部控制建议应以不影响其独立性为原则 有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保持其独立性。笔者认为,向客户提供有关决策方面的建议与为客户作出决策存在着清晰的不同。注册会计师能够也应该向其客户提供会计及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1993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鉴证业务准则第2号——与企业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报告》(gaas no.2)也没有在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竖起一道墙。因为拒绝向客户提供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既不利于客户利益,也不利于公众利益。长期以来,注册会计师一直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会计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

(二)应将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结合起来 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最终将成为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的固定内容,注册会计师应将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结合起来,研究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相互支持的方法,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质量。例如,在确定财务报告审计程序的性质、审计范围和审计时间时,两种审计相互结合能够使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测试结果更加信赖。

(三)适当运用职业判断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对我国注册会计师来说是一项新业务,有些注册会计师不太愿意应用职业判断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这会使审计计划与特定客户财务报告中独特的风险和问题失去联系,使注册会计师成为审计程序的奴隶,注册会计师会因为在对寻找重大缺陷没有实质性帮助的控制测试上花费过多的时间而增加审计成本。提高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的效率与效果,要求注册会计师适当运用职业判断,而不是采用机械的方式。即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以风险审计为基础,在实施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有所侧重。注册会计师应合理运用职业判断来决定对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度,应开展哪些必要的测试来确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能合理确保财务报表不包含重大差错的证据。

四、政府有关部门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自1996年起,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法规。从法律法规所涉及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来看,我国内部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正不断成熟完善。但从《指引》的具体实施来看,还需要实施细则来完善其可操作性。如《指引》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但迄今为止,我国还缺乏一套统一、公认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都缺乏明确的标准。

第4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纪检监察;软件系统;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TP3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15-0000-02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计算机已逐渐成为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在纪检监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案件检查、效能监察等主要业务工作中,都可以充分借助计算机系统运算速度快、容量大、智能化程度高的特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整体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1 纪检模块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础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纪检的渠道从以往的书信、电话以及本人来访等形式不断增加,短信、邮件、微信等新形式层出不穷。作为国有企业,每年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报送纪检工作的相关情况,例如,举报的总数量、集体上访的举报数量、经济问题的举报数量等等。以往报送的信息,多以纸件形式储存,存在不易保存、重复统计工作多、容易出现统计错误等问题,影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采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的方式,可以解决轻易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纪检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接到举报后,填写《来信(访)记录单》和《来信(访)请示报告单》,并报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审批。两个表单的内容基本相同,《来信(访)记录单》侧重明确接待工作的记录人;《来信(访)请示报告单》主要是将的具体情况报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审批,并转交案件检查人员办理。在系统设计中,可将两张表单合二为一,在数据库搭建过程中,设立控诉人与被控告人姓名、单位、职务,收接信(访)时间、记录人,举报问题内容、类别、方式以及信(访)编号等字段,其中,“编号”为关键字,在案件检查模块中也有关联;控诉人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可以为空。这样,就可以将纪检工作需要的信息都存储在数据库中,再在前台实现对数据的增加、删除、修改、检索以及统计等功能,就满足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当遇到临时统计的需求时,利用软件系统就可以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例如,中省直企业纪工委要求统计2008年以前三年和以后三年的经济类举报数量,从侧面考证“小金库”相关政策法规下发后取得的效果。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需要查询6年的案件卷宗,并记录、计算,至少需要两个人工作两周时间,且极易出现纰漏;而利用软件系统完成此项工作,只需要利用统计功能,选择举报的时间段和类别,点击“统计”按钮,前后用不了一分钟,且只要前期录入准确,就不存在出现纰漏的可能。

2 案件检查模块

案件检查工作是工作的下一“工序”,是纪检监察部门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始终处于关键位置。案件检查的工作内容是接到《来信(访)请示报告单》后,按照领导的批示,进行案件的初步核实工作,撰写案件初步核实报告,并填写《初步核实报告审批单》,移送审理,再报领导审批。如果举报失实或线索不清晰无法落实,建议案件了结处理;如果举报属实且需要对被举报人进行党政纪处分,建议立案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撰写案件调查报告,并填写《案件调查报告审批单》,移送审理,再报领导审批。每年企业也同样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定期报送案件检查工作情况,例如,案件办理的总数量、了结案件的数量、立案案件的数量、党政纪处分人数等等。在系统设计中,案件检查模块与纪检模块为同一流程的前后“工序”,案件初核报告表中的编号、被举报人相关信息以及举报类别等信息均可从纪检模块录入数据库中的数据读取,案件检查人员在完成初步核实工作后,可将初步核实报告作为附件添加到数据库中,并选择案件初核建议中的“了结”或“立案”选项,如果选择“了结”选项,此流程终止;如果选择“立案”选项,除了添加初步核实报告外,还可以添加其它相关书证的扫描件、电子版笔录以及相关物证照片等附件,经领导审批、完成调查后,可生成案件调查报告表,将处分类型、结果、涉案金额、责任追究人姓名、职级等相关信息添加到数据库中,形成较为完整的案件检查电子卷宗。这样,当遇到临时统计的需求时,同样可以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例如,上级机关需要统计近三年企业办理案件总数、立案案件数量、党政纪处分人数、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数量、责任追究人数等信息时,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需要查询3年的案件卷宗,并记录、计算,同样至少需要两个人工作两周时间,且出现纰漏的几率同样很大;而利用软件系统完成此项工作,同样用不了几分钟时间。而且,案件的电子卷宗,还可以作为“专家系统”来使用,当出现与以前办理过的相似的案件时,可以更加方便的借鉴以往案件的调查思路、谈话提纲、取证方式方法等内容,使案件的调查工作事半功倍,并永久地将一代代案件检查人员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传承下去,让每一位到案件检查工作岗位上“新兵”更快、更好地成长、成熟。

3 效能监察模块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是国家近些年关注的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之一,效能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是助推企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效能监察工作就是向管理要效益,也就是常说的“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企业中的一个效能监察项目一般的工作周期不超过一年。年初,开展选题立项工作,需要撰写效能监察项目调研报告、立项报告、立项表以及实施方案等材料,经领导审批后确立项目;然后,按照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等具体工作;年底,需要统计效能监察项目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效果,并撰写项目结项报告和结项表,经财务等可以确认所取的效果的相关部门认定后,报领导审批结项。在系统设计中,需要在数据库中设立效能监察项目标题、类别、背景、监察依据、实施步骤、监察内容、监察方式方法、主要监察建议、取得效果等字段,并在前台设定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选项,使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信息可以存储到数据库中。此外,在效能监察实施步骤的页面上,还可以加入预警功能,即每个实施步骤的完成标志都可以添加时间节点限制,如果完成标志没有在设定的时间段内作为附件添加进入数据库,就会出现颜色变化的提示,利用这样的方式,助推效能监察项目的每个阶段都能够得到顺利的实施。同时,项目的立项报告、立项表、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监察建议书、结项报告、结项表等相关资料,都可以作为附件存储到数据库中,这些资料可以形成较为完整的效能监察电子卷宗。同样可以实现“专家系统”的功能,在开展新的效能监察过程中,同样可以检索以往相似的效能监察项目案例,借鉴以往的监察方式方法、监察依据以及实施步骤等内容,从而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并让宝贵的工作经验得到积累和传承。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也同样定期或不定期的要求企业上报效能监察工作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年度完成效能监察项目数量、提出效能监察建议数量、建立或完善企业相关制度数量以及节约成本、避免或挽回损失金额等数据信息,统计这些数据信息同样具有较大工作量且容易出现人为的计算错误,而利用软件系统统计也同样可以较大幅度的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且统计的时间段跨度越长,效果越明显。

4 廉政档案模块

廉政档案是企业领导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补充,它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以及加强对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都有着积极的作用。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存档材料内容包括:领导人员的自然情况表、签订的《廉政声明》或《廉洁自律承诺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廉洁从业定期报告、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诫勉谈话材料、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以及受到的奖惩情况等相关资料。其中,领导人员的自然情况表在出现纪检举报时可代替人事档案使用,以往均使用纸介质存储,查询起来相对繁琐,利用计算机系统存储,效率明显得到提高。在系统设计中,需要在数据库中设立员工编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自然情况等字段,其中,“员工编码”为关键字,并在前台设定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选项,使领导人员的相关信息可以存储到数据库中,并实现检索、统计等功能;根据上级机关文件要求,企业每年度须组织各部门、生产厂、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纪委(党总支)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层级副职领导人员与正职领导人员签订《岗位任职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对容易,每年每个分纪委(党总支)与企业党委签订一次;组织签订《岗位任职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比较复杂,因为如果岗位交流、新任职领导人员较多,又存在不同级别领导人员任期不同等原因,很容易出现纰漏。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统计,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保证工作质量。在系统设计中,在数据库中设立“任现职时间”字段,每年定期进行数据维护,并设定各层级领导人员的任期,例如,处级两年、部级三年等等,可实现任期预警功能,如当任期到期时,可采取弹出对话框、变色报警等提示,并可利用统计功能生成报表,一键可将需要签订《岗位任职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领导人员统计出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与廉洁从业定期报告是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要求报告的,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是指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出现本人婚姻变化及操办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境);本人、配偶、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借房、参加集资建房和房屋装修的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在国(境)外购置不动产;本人、配偶、子女购买、租借汽车;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定居等多种需要报告的情况时,按制度要求审批、填报的纸件形式的表格。廉洁从业定期报告是指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年度内投资入股;本人、配偶、子女年度内国(境)外存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等项规章制度和中纪委的有关要求等多种需要报告的情况,按制度要求审批、填报的纸件形式的表格。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每年定期统计年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人数、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个数以及受理重大事项报告数量等数据信息,按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洁从业定期报告表格的形式在系统数据库中建立字段,利用检索、统计功能,就可以代替以往逐个查询纸件廉政档案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系统设计中,建立购车、购房、喜事、丧事、出国、投资、入股以及国(境)外存款等事宜的时间、具体内容等字段,领导人员“员工编码”、“姓名”、“职务”等信息数据库中已建立,可利用员工编码检索生成,并建立与新建字段的关联。这样,利用增加、修改、删除、检索以及统计等功能,就可以方便的统计需要的数据。例如,上级机关要求统计上一年度处级以上领导人员购车情况,就可以选择起始与截止时间、领导人员职级、购车等选项,统计出需要的数据信息。

5 内控制度模块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是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提高经营效率的有力保证,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规避廉洁等多种风险、迎接挑战的重要保障。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往往包含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基建技改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制度、规定,这些制度、规定也是由企业的相关业务部门起草、评审并下发的,相对比较零散,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制度体系的完善。此外,上级机关、中省直企业纪工委等单位、部门也不定期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情况,每次都必须协调各相关部门查找最新建立、修订的相关制度,并汇总成企业最新的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工作量较大,且效果不太理想。利用计算机系统将内部控制制度存储在数据库中管理,可方便的进行制度的检索、查询、汇总等工作,减少此方面工作的工作量,另外,也便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查缺补漏,更好地发挥制度之间的合力,减少制约权力的真空,达到提高管理水平、规避风险的目的。在系统设计中,在数据库中建立制度编号、制度名称、主编单位、时间以及人等字段,制度的正文作为附件存储在数据库中,这样,就可以利用增加、修改、删除以及检索等功能对制度进行管理,改变以往用厚重的纸制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迎接检查的方式,同时也方便了检查人员对相关制度的检索和查阅。

以上模块可以利用网页技术(如JSP)实现网络信息化办公,通过用户权限的限定,使不同人员只能查看允许的内容、进行允许的操作,同时系统的数据库使用单独的服务器,由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纪检、案件检查以及廉政档案等工作内容的安全保密。网页上可以设立党风廉政教育专栏,利用正反面典型事例、廉洁文化作品等信息,加强企业党员、领导人员党性修养以及反腐倡廉意识,营造企业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还可以设立学习园地专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企业在纪检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将大大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增强其战斗力,从而更好地为企业的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第5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往年的这个时候,几乎所有的中国大小企业都会忙着同一件事——准备年检材料。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地震灾区截至9月30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对企业进行年度性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即所谓的“年检”。然而今年,几十年的老习惯发生了变化。

2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对企业的年度检验工作,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关于年报的具体内容、更新时间、制作机构,以及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具体情况,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工作人员称,“正在准备,3月5日前后公布新规定。”

“忘记了要命,想起来心烦”的年检制度

“忘记了要命,想起来心烦”,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年检的感受。张斌是山西省一家煤焦加工企业的总经理,他就曾在年检上摔过跟头。“刚开始创业那几年,有一年忙得脚不沾地,等想起来年检这码事的时候,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张斌回忆说,那次错过年检,不仅补办麻烦、交罚款,还使他错失了一笔生意。“就因为营业执照上少了那一个戳,对方拒绝合作。”

除此之外,诸多材料的准备以及年检所需的时间,也使不少企业较为头疼。随着经济增长,企业数量大幅提高,每年到了年检时间,都有大量企业提交年检申请。申请年检的公司数量大,年检的项目多,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限,这就导致审查时间过长。张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给出的时间是一个星期,但每逢年检高峰期,交齐了材料等上一两个月是常有的事。如果碰到了需要审核营业执照的业务,还要再去工商部门办理证明。年检跑几趟工商局再正常不过了。”

经过复杂的年检流程,完成年检的企业,是否意味着贴上了“可信”的标签呢?山西一家企业年检代办机构世荣财务给出的解释值得玩味。

关于年检的内容,世荣财务的刘业(化名)解释说,主要的检查项目是在验资方面,工商部门要通过审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核查企业注册资金是否存在抽逃的情况。“所以只要你在找会计事务所出报告的时候把这个问题搞定,肯定不会出问题。我们这些机构都有合作的事务所,而且单纯靠验资的方式其实并不能印证企业的运营情况。”

同时,刘业还表示,年检的材料准备很关键。对于一些特定企业,比如建筑施工、废旧品加工企业都有对前置审批材料检查的要求。“有些当地企业由于规模小,并不符合拿到审批的要求,这时候就需要找些关系才能通过了。”刘业透露说,作为常年年检业务的中介机构,如果企业有需求,他们也可以代为联系疏通。

对于这一情况,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表示,按照以前的年检制度,工商部门很难有精力去逐一进行实质性审查,使得年检制度逐渐变得有名无实。“年检制度难得住君子,难不住小人”。因此改革制度、革除弊端才能真正做到监管到位。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

年报抽查或有两个原则

2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方案要求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并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根据方案,年度报告公示将成为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

新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与年度检验制度相比,主要有三大改变:

首先,企业由每年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年检检查材料等待检查改为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和个人均可查询。据了解,具体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将于3月5日公布。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工作人员介绍,新的年度报告中已不再对企业注册资金情况进行审验。

年检制度改成年报公示制度之后,传统的企业向监管部门负责变更为企业通过有关信息公示向社会负责,这为政府相关部门有效采集和社会公众查询企业真实状况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增强了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对于工商部门而言,有利于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切实监管上来;有利于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其次,检查方式由统查改为抽查。国家工商总局表示,现阶段正在研究具体的抽查措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抽查可能有两个原则:一是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有的企业信用非常好,就通过社会评估,可以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抽查。二是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例如电脑派位、抽签等,每个企业都会随时面临被抽查的可能。

刘俊海教授认为,抽查既可以降低执法成本,又可以保证将落网之鱼降到最低的限度。刘俊海强调,抽查制度要消除选择性,“选择性就是老百姓担心的‘我喜欢谁就不查谁、我不喜欢谁就查谁’,地方的工商管理部门一定不要夹杂个人恩怨,这个涉及到整个工商制度改革的公信力。”

第三,新的年报公示制度执行以后,凡是未按期限公示年报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载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不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将被拉进“黑名单”。

刘俊海教授认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强调了企业慎独自律的诚信原则,有利于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格局。“年报制度可以视为是工商部门对企业的信用备份,开启了公司及其管理层对于公众,特别是债权人直接问责的新局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有效的警察”,在刘俊海看来,新的年报制度正是这样一种温而不火、兴利除弊兼顾的方案。“年检改年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体现了政府对于市场关系的认识,在立法理念、制度设计的理念上也是一大进步。”

年检那些事儿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1996年,1998年和2006年两次修订。

注册企业可通过网上、手工两种方式申报年检。

年检所需材料:从营业执照副本、审计报告到财务章、租房协议等,最多近20种。

第6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一、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背景及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下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通知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2010年4月上述五部委又根据《基本规范》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起在国内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并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也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因此,无论是国际形势、国内要求,还是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企业当前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二、由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具体开展

(一)评价工作目标

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流程控制等众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革新的动态过程。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测试评价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从而提出改进建议,达到揭示和防范风险的目的。

(二)评价工作准备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2.组织召开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与会单位及时提供评价所需的制度文件、业务流程及相关记录等书面资料。

(三)评价工作实施

1.评价工作组应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书面资料,运用查阅、调查问卷、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等方法,对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总体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2.评价工作组应对需重点评价的业务事项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表,并将调查表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人员填写,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工作组应根据调查表的汇总结果确定下一步需测试和评价的重点环节,并通过个别访谈、专题讨论、检查记录、抽样、重新履行等方法进行具体的测试与评价。

3.评价工作组应根据现场测试与评价情况,规范编制工作底稿,并与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交换评价初步结果及意见,要求被评价单位制定内控缺陷的整改计划。

(四)评价报告编制

1.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评价工作组编制的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①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估情况,复核现场评估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遗漏。②全面复核或抽查评估底稿,检查评估程序是否完整,评估方法和样本量是否符合评估质量要求,评估工作记录是否清晰,底稿是否规范等。③复核现场评估结论是否恰当,是否有充分可靠的评估证据做支撑;对于内控缺陷的认定与判断是否正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分析是否充分、适当,缺陷认定的标准是否前后期一致等。④复核内控缺陷的整改计划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是否落实。⑤复核现场评价结论是否均经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有无相关的特别说明。

2.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初稿,报告内容应包括:①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即声明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本次自我内控评价工作概况,包括组织形式、评价时间、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实施过程、汇报途径等。③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说明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评价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④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总体情况及评价结果(分别表述)。⑤本次重点评价业务事项的运行情况及评价结果(分项表述)。⑥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并声明前后期的一致性;内控缺陷的类别(财务报告缺陷或非财务报告缺陷;重大、重要或一般缺陷);拟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预期效果等。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对于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企业应作出评价期末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对于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不得作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就内控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向经理层或董事会汇报,评价报告初稿经企业经理层审核、董事会审批后确定。

4.评价报告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应及时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其中上市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必须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决策提供依据;非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须按规定报送财政等监督部门,接受政府的监督检查。

四、内控评价后续事项

1.被评价单位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应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进行后续整改,整改方案一般包括整改目标、内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等,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还应在方案中明确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以及对应的整改工作任务等。被评价单位应定期将整改方案实施情况向内部审计部门或经理层报告,对于未按整改方案规定期限实施整改的应说明理由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第7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问卷调查全面展开

近期,财政部首次全国范围内展开较大规模的企业会计信息化问卷调查。财政部于2009年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健全一个体系、建立一个平台、形成一套标准、打造一支队伍、培育一个产业”的目标。本次问卷调查的总体思路就是从实现会计信息化工作“五个一”的目标出发,构建调查问卷基本框架,并参考国内已有的信息化调查问卷及模型,结合企业会计信息化的特点,综合形成完整的企业会计信息化调查问卷。本次问卷调查在全国财政系统内部进行,不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问卷调查范围包括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对象为各地所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中注协全面改革行业监管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7月20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对已实施7年的行业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同时修订出台。此次改革的重点是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重心由业务项目检查转移到系统风险检查上来,建立起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防范系统风险为核心、体现独立监管要求”,与国际普遍认可监管制度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体系。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表示,中注协将重点推进五大领域的改革,分别是加强系统风险检查、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检查队伍建设、建立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公告制度。

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近日,审计署制定出台了《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从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发挥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把握审计内容、做好审计评价、促进结果运用、推进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理论研究等八个方面,对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提出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重点审计内容。《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免疫系统”功能。

证监会出台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准则

日前,证监会公告了《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确定了实施离任审计、审查的人员范围,细化了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具体内容等。证监会表示,这一准则将在今年的10月1号开始实施,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人员离任审计和审查报告的内容。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要求相关机构建立离任审计和离任审查制度,规定了应当接受离任审计和离任审查的人员范围。第二,对离任审计和审查报告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三,对离任审计,审查工作提出了全面客观公正等方面的要求,并对违反《准则》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惩处措施。

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29.6%

财政部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0028.43亿元,同比增长29.6%。其中,个人所得税完成3554.78亿元,同比增长35.4%;房产税完成569.35亿元,同比增长24.4%;资源税完成307.63亿元,同比增长44.9%。对于个人所得税保持快速增长,财政部称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和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个人股权转让以及拍卖收入大幅增长,带动居民个人的财产转让所得税快速增长。同时,我国城镇职工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带动工资薪金所得税增加。此外,税务机关加强了对高收入者及居民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对于房产税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财政部称,一是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的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是房屋租赁价格上升。

资源税改革方案:扩大计征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日前表示,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资源税改革将按照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方向,征收范围在石油天然气的基础上扩展到其他资源产品。据悉,资源税改革的下一步,不仅是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而且是择机向全国范围推广。为此,国务院正在对资源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修订也同时涉及到从价计征的范围以及税率的确定等。按照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征收办法,目前原油税额度为每吨8元至30元,而天然气税则为每千立方米2元至15元。2010年6月1日,我国率先在新疆实施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同年12月1日,又将新疆资源税改革方案扩大到西部内蒙古、甘肃等12个省区。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新增“微型企业”

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近日制定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首次增加“微型企业”标准。有关负责人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扶持的重点。此次出台的划型标准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根据新的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分为三类,中型、小型和微型,主要参考就业人数、营业额、资产总额指标,在不同的行业使用不同的指标。微型企业也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专门划分出微型企业后,有利于宏观分类指导和增加政策的针对性。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主要是小企业和微企业融资难,找出问题的关键就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出台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措施。

银监会: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战略合作

在银监会2011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下半年将“深入推进平台贷款风险防控不动摇”。同时,刘明康提醒银行注意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凸显的风险,筑牢防火墙。刘明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化解既有风险、严控新增风险,把住科学补正贷款合同还本付息条款和补充合法有效抵质押物两个关键,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可度量和早干预。刘明康表示,要严格依据有关要求,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根据现金流覆盖情况分类计提风险资本。

PCAOB审计报告模式概念公告

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了一份概念公告,讨论了改变审计报告模式的候选方案。目前,PCAOB正在对该概念公告中可能使审计报告模式有所改进的备选方案和其他事项征求意见。该概念公告列举了改变审计报告模式的多项备选方案,并就这些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同时,该概念公告也欢迎公众提出其他能够为投资者展现更为透明的审计程序、更加深入的公司财务报表信息以及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信息的方案。概念公告中所举的备选方案包括:审计人员讨论和分析;强制使用与拓展强调事项段;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以外的其他信息进行鉴证;明确标准审计报告的用语。

ASB对金融工具披露准则修订

英国财务报告理事会(FRC)下属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于近日了对《财务报告准则第29号―金融工具:披露》(FRS29(IFRS7))的修订,增加了对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这项修订增强了和实体转移金融资产而产生的风险敞口相关的财报信息披露。这将使财报使用者得以充分评估实体转移金融资产时产生的风险敞口,以及由此给实体财务状况带来的影响。修订此项准则源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2010年10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7)的修订。由于FRS29与IFRS7趋同,故此次ASB对FRS29的修订与IASB对IFRS7的修订保持了一致,从而确保这两项准则没有差异。ASB要求实体对自2011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采用此项修订。

第8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

1.人为调节利润,少计、漏计收入或虚列、多计收入。收入不实,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普遍存在。从2002年全国财政专员办检查的192户企业统计情况看,少计漏计收入的户数有72户,占检查总户数的38%;虚列多计收入的有29户,占总户数的15%。从检查情况看,虚列收入是经济效益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经常采用的违纪手段。少计收入一般是经营情况比较好的企业经常采用的违纪手段。

2.成本费用管理混乱。少计、漏计成本费用或虚列、多列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一直是违纪的重灾区,企业大都存在成本核算不实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应提未提、应摊未摊、费用科目串换、多列、少列、挤占等方面。企业成本核算极不规范,手段五花八门。

3.会计报表合并不规范。少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报表合并不规范是大型企业集团存在的共性问题,往往造成有关统计数据不准,影响国家的宏观分析、决策,应引起各方的重视。

4.粉饰业绩,逃避责任,费用、资产损失等潜亏挂账。2002年各地专员办检查共发现有36户企业存在潜亏问题,占检查户数的19%,涉及金额21.24亿元。

5.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对账外账、“小金库”已检查多年,国家三令五申,仍屡禁不绝,手段也愈加隐秘。形成账外账、“小金库”的渠道主要有:各种手续费收入、房租收入、大额存单的利息收入、资产变价收入、虚列费用套取现金等。

6.内控不严,对外投资管理混乱。从检查结果看,不少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混乱,收益确认随意性大,应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仍按“成本法”计算,会计人员对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明,有投资无收益的现象非常突出,这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暗渠。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1.修订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法规已不适应财政检查工作的需要。一是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未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致使其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二是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不力。有的违法违纪所得与违法违纪成本不成比例,加之监督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使会计违纪被发现的概率较小,这样会计造假得到的实惠,比正常生产经营来得快,一些企业领导者竞相仿效,使违纪问题有蔓延之势。

2.统一会计政策。近十年来,为适应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会计制度政策性变更比较频繁,行业、企业、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制度不一,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应尽快推行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以提高会计数据的真实性。

3.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管理。财政部决定,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处罚权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回交由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行使。这一决定意味着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财政部驻各地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也可充分发挥就地监管职责,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1)确立专员办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职责。一是将辖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纳入专员办日常监管范围,专员办可随时掌握各事务所成立、撤并情况。二是各事务所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年审计业务完成情况(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户数、每户审计报告等)报送专员办。专员办可随时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选取检查对象。

(2)以费促管,改变审计费由企业直接支付的方式,提高审计质量。为扭转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我们建议,由财政部门每年通过公开招标和择优的方式,确定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可由企业承担,也可由同级财政承担。如仍由企业承担时,企业可按费用标准将审计费缴存财政部门,审计结束后,财政部门再将审计费支付给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减少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干扰,切实提高审计质量。

第9篇:企业年检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 注册资本制度;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0-0085-02 一、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内容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2.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3.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不再对公司住所作出统一规定。

4.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和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5.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为配合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取消了设立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和进行公司登记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公司可以自主决定缴纳时间和期限,合理利用企业闲置资本,对企业合理利用流动资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改革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在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中,放宽公司注册资本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和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量。虽然目前关于此项改革的具体措施由于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尚未出台,但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注册公司将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工商部门每年对公司进行的例行年检也将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由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审计上市公司和金融企业的资格,验资业务和工商年检审计业务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中所占比重较高,因此,此次改革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将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则会比较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验资业务的影响。验资即验证资本或验证企业资本金,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在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之前,注册公司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会对公司予以注册,因此,验资业务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之一,占据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的35%左右。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统计,2012年浙江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358家,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总收入38亿元,其中验资业务占了2亿多元,而这2亿多元的验资业务中,有85%的验资业务均由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因此,取消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量。

2.对工商年检审计业务的影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每年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年检,并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因此,在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之前,工商年检审计业务是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业务来源之一,占据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的55%左右。而在此次改革后,由于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例行年度报告时,将不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只有上市公司和特定行业的企业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不具有上市公司和特定行业企业的审计资格,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将会影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减少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一半左右。

3.由于少数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以前还代办工商注册登记业务,在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由于简化了公司注册登记的程序,投资者能够自行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此类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会更大。

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对措施

虽然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会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甚至会让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关门倒闭,但只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面对,采取各项措施应对改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也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1.实施整合合并,增强自身实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早在2007年就将整合合并作为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增强自身实力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整合合并,可以实现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能力的快速增强和提高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实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占据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量90%的验资业务和工商年检审计业务将会大大减少,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无法承接复杂和工作量较大的业务。在此情况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采取合并、重组或成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等形式,实现事务所业务能力的增强,以此来承接由于原先事务所能力限制所不能承接的业务,以弥补验资业务和工商年检审计验资减少带来的业务收入的下降。

2.在开展审计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咨询服务业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验资和财务报告审计等审计业务上,在此情况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开拓咨询服务业务。当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开拓的咨询服务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记账业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会大大简化公司注册的手续,势必会催生出一大批小微型企业。由于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对企业会计核算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小微型企业一般又没有专职会计,因此,记账业务将会成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业务。

(2)财务管理咨询业务。以往我国企业大多注重会计记账而忽略财务管理,随着我国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企业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注册会计师作为全面系统掌握财务管理知识的专门人才,将会随着企业对财务管理要求的提高而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给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税务咨询业务。在税收监管越来越严和税收制度不断改革的今天,企业需要大量既懂税收政策又能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专门人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在传统业务不断下降的情况下,积极开拓税务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和税收筹划服务。

(4)会计培训业务。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在整个会计师行业的影响不大,但一般来说在事务所所在地拥有较高的声誉,并能够得到会计同行的认可。因此,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自身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企业开展会计知识培训,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

3.积极转型,向多层次中介服务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传统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基础上,应积极实现业务转型,向注册税务师和资产评估师等多层次中介业务发展,以提高自身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