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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精选(九篇)

公司财务治理

第1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关键词】集团公司 财务治理 财务管理

一、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缺失主要表现在:

(一)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财务决策的越权控制

随着现代管理理念与方法的创新,集权式财务治理模式受到大多数集团公司的青睐,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财务政策,发挥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功能,降低经营和财务风险,保证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但是各分公司、子公司在集团总部严格的控制和统一管理下,资金调度、投融资决策受到严格限制。集团总部为了降低风险,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严格限制,甚至忽视他们的独立性,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越权控制,极大地挫伤了下属单位的积极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并且集团公司最高财务决策层和管理层难以快速、及时、完整地收集各方信息,易产生主观臆断,并且缺乏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与灵活性,从而做出不切合实际的决策。

(二)链较长,财务监控缺乏力度

目前,我国的集团公司成员众多,集团内层的控股关系使得集团公司的经营者与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者复杂多重的委托关系。这种多重委托关系往往使委托人与人之间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对人监控困难。而且各分公司、子公司地域分布分散,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使得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监控不及时。在国有集团公司内部,董事会和经理执行层常常是人员和职能重合。相当大一部分国有集团没有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无法完全取代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出资者的决策权、监督权不能很好地落实。对于已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的集团来讲,存在着财务治理客体模糊,各项与财权相关的责权利在集团界定不清晰、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削弱了集团总部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监控。

(三)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业绩评价走过场

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重要功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初衷是希望一方面调动下属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约束经营者背离集团利益的行为。集团公司必须通过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来保证下属单位经营者全身心为企业服务,保证经营者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然而,我国大多数集团公司目前仍采用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其特点是: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重过去成果,轻未来价值创造;重有形资产业绩,轻无形资产运作;重投资者利益,轻社会价值。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往往使绩效评价做表面文章,走过场,妨碍集团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应从战略角度,形成战略、预算、业绩评价三位一体的战略导向预算考评体系,充分调动下属单位的积极性。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不健全

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有利于集团总部及时、准确了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确保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的实时监控,避免下属单位的行为偏离整个集团的利益。目前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了ERP模式,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集团公司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对自身情况很了解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出于某种目的,有选择地披露一些对己有利的信息,使得信息披露不完整,从而使集团公司难以准确、完整地了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真实状况,从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对策

(一)科学合理配置财权

企业集团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是财权的配置,按其权限的集中或分散程度划分,通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集权型、分权型和集权分权结合型。集团公司财务治理权的配置,要注意处理好这三种模型的适用性,科学有效地在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非控股公司之间进行选择配置。

1.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确立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治理体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个非法人实体,不具有法人企业应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财务治理权;二是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这种财务责任和利益又必须与财务权力相结合才能得以实现。换句话说,财务治理模式的设计必须做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有鉴于此,财务治理权倾向于在集团总部建立以集权为主要特征的财务治理体制,即资金和成本的主要管理决策权均在总部,同时通过会计委派制等方式,加强对分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2.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财务治理权,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对其内部的财务战略决策和日常财务决策制定方案并负责执行。但是,子公司毕竟是被集团公司所控制,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拥有财务与经营的控制权。子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要的财务战略决策方案,又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查批准。所以,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应选择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配置模式。

3.集团公司与非控股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集团公司对非控股公司的财务治理权配置一般采用分权型的模式,其财务治理权的特点是:一是财务参与权而非财务控制权,集团公司作为这些企业的产权主体之一,有权通过派代表进入这些企业的董事会等形式,参与这些企业的财务战略决策的制定;二是财务决策参与权而非财务监督权,集团公司不能像对子公司那样,直接监督这些成员的财务运行。

(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业绩考评体系

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关键是如何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进行激励与约束,使财务权力的成本最小化。集团公司在采用年薪制、股权、期权等激励形式,以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同时,应该优化业绩考评体系,约束经营者行为,防止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业绩考核要与集团总体战略相挂钩。

预算控制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重要机制,通过预算控制机制的程序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控制手段和方式,可将各财务主体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行为纳入一个有机的运作体系,并通过预算信息反馈系统和奖惩制度安排,对财务主体的预算目标执行结果也即财务治理绩效进行、考核、奖励和惩罚,从而能够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产生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构建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为了治理公司和实现目标,集团公司所有管理层都需要大量的财务和经营信息,而沟通是信息系统的固有部分。信息和沟通能使相关利益者获取和交流各项事物所需的信息。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应确保:一是有效降低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下属单位经营的透明度;二是提高集团总部对财务活动实时监控的能力;三是能够降低下属单位会计政策选择以及会计估计的空间,缩小盈余操纵空间,增强信息的可靠性以及集团范围的信息可比性,客观评价下属单位经营层的业绩。

此外,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还包括财务预警系统,以防范集团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通过对集团、各组成部分分级建立每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确定风险警示指标,以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及识别风险的能力与水平,及时化解风险,提高集团公司财务运营的安全性。

三、结束语

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速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设。它对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为财务管理水平的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参考文献

[1]王庆成,郭复初.财务管理学[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张炎兴.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控制观[J].会计研究,2001(08).

[3]杨有红,胡燕.试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对接[J].会计研究,2004(10).

[4]傅磊.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J].财政监察,2002(01).

第2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一)对财务控制主体的影响

财务控制主体是指有权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管理权的人,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内层主体与外层主体两方面。内层主体包括所有者、经营者、财务经理与员工等四部分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结构对这四类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控制权呈金字塔结构逐一对应。每一部分的财务控制权无论采用何种制度方法对其责任人的权利和责任都是清楚的明确的。外层主体则可以由银行和政府来广泛代表。银行作为公司的债权人代表时刻关注着企业的财务控制情况并从外部对企业的财务控制进行补充。而政府则是代表着社会大众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要求,在对企业的财务控制监控之外避免企业对社会的损害,因此也会加强对企业的财务控制监督。

(二)对财务控制客体的影响

财务控制客体因素主要包括融资、投资与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公司治理结构对财务控制客体因素的影响从不同方面渗透。银行借贷与股票融资是我国公司的两种主要融资方式,但是由于银行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股票融资市场的恶性操纵使得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愈演愈烈。在公司的投资活动中可以完美的体现出公司治理对其的主导控制作用,无论是在代表着哪种利益相关者角度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公司的投资活动都会从该利益相关者的直接利益出发进行投资。在公司的利润分配活动中,首先公司的分配理念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体现,在利润分配上实行的是共同参与的多边治理主义还是以股东利益为中心都分别是银行与股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的体现。而由此实际制定的分配政策则会在运行中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财务控制

(一)我国公司治理的现存问题

我国的公司治理本身发展不完善,又由于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发达,无法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因此近年来我国的大部分企业改制后并未达到实际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大部分是表面上拥有公司治理而发挥不了任何作用。首先,我国大部分公司的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国有持股占比巨大,其他股权较分散,优良的投资机构所占比重太小,这一局面严重制约着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证券市场的完善。其次,内部人掌握着企业的财务控制等大权,公司的发展受到的监督力度变弱,由此损害了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此外,企业内外部的监督机制没有独立的发挥其作用,内部的监事会权利过小,形同虚设,对公司的董事会与经理层做不到有力的控制。而外部的监控者银行系统很难对公司实施监控,公司的管理者也因此对银行的监控并无忌惮。

(二)完善措施

第3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摘要明确财务报告主体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内容;规范对称的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工作;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

经济的全球化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全球化。20世纪80年代的英国,由于会计控制准则规定得不严密,公司治理得不成熟,会计师行业面临竞争的压力,造成了人们对当时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审计人员诚信的怀疑。一些著名大公司的意外倒闭,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引发了对公司治理的研究。1991年5月,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公司治理委员会,也称为cadbury委员会。之后,各国和国际或区域经济组织也都先后制定公司治理准则。本世纪以来,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造假丑闻频频曝光,使得公司治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拟从财务角度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提一些建议。

一、明确财务报告主体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内容

长期以来,中国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主要由五个部门分割行使,被喻为“五龙治水”。其中财政部行使收益及产权变更管理职能,大企业工委或金融工委行使选择经营者的职能,国家经贸委行使重大投资、技改投资的审批及产业政策的制定、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兼并、改制等职能,国家计委行使基建投资管理职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则负责审批企业工资总额。“五龙治水”的结果是,有好处的事各部门抢着管,导致所有者越位;有了问题则退着躲,导致所有者缺位。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是不可能真正代表所有者的权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董事会就谈不上真正的公司治理。因此,从体制上讲,所有者缺位的上市公司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财务报告主体。

明确财务报告的主体必须改变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状况。现代企业制度首要条件是产权明晰。但国有企业迄今为止仍未解决所有者到位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至少从两个方面对多年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重大突破。其一是突破了建国以来一直实行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明确了出资人职责、所有者享有的权益,使所有者到位。其二是突破了原有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成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由于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而解决了多年来一直存在的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当然,国资委在实际运作中还面临很多复杂繁琐的问题,但是,随着所有者到位,真正意义上的董事会的出现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财务报告主体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二、对称、充分、真实、规范的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市场监管者等交流的主要渠道。投资者选择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是分析公司披露信息的文件,如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对称、不及时、不充分、不全面、不真实、不规范,就有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或欺诈,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对称、充分、真实、规范的信息披露对公司特别重要,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会计标准力求统一,财务报告应简单明了。

安然事件暴露了现行会计制度与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美国证监会主席哈维·l·皮持(harvey·l.pitt)在2002年1月17日一次公开的演讲中指出:“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引以为自豪的信息披露系统、财务报告、公司治理以及会计处理等已经明显地不能满足今天投资者的需求,……‘安然事件’使我们的披露和财务报告系统的不完善之处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需要我们对系统立即进行改进,不能有任何拖延,……现行系统已经用了67年,不能提供‘趋势信息’。财务信息披露很复杂且难于看透。我们主张简单明了的财务报告。”

安然事件后,美国证监会对安达信正式立案调查,安达信不服,其首席执行官约瑟夫·伯拉迪诺专门撰文,在《亚洲华尔街日报》上发表,回敬人们对安达信的抨击。有报道说,“在他看来,会计标准过于复杂,而且越弄越复杂,好像黄河地上河。安然2000年的财务报表的脚注就有16页,有谁看得懂?还有财务报告的格式不合理,跟不上形势。会计理念主要是1930年代的产物,而1930年代的特点是工业化企业,资产都是有形资产,没有衍生产品。”

2002年11月18日在香港举行了第16届世界会计师大会。两年前曾将主题确定为“知识经济与会计师”,但由于在最近12个月中发生了安然、安达信和世界通信昔日三大巨头轰然倒地之事件,大会不得不加进以下议题:审计师的独立性;监管程序和结构;国际会计标准的趋同;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大会达成的另一个重要共识是,国际会计的标准应当统一。现在世界上除了国际会计标准ias和美国的gaap之外,欧洲许多国家均有自己的标准,甚至澳大利亚、香港的标准也自成体系。这给国际间的财务审计带来很大的困难,有时甚至严重影响会计执业质量。目前国际会计行业正努力试图达成各种标准的统一。安然事件之后不久,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和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acca)已经在不同的场合指出统一标准的必要性。大会期望,一个全球性的标准最终得以形成,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世界财务市场和投资者的利益。③acca提出,全球资本市场需要一套以原则为基础的财务报告准则和一套全球性公司治理守则。欧盟去年通过一项提议,要求在2005年以前欧盟范围内的上市公司一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济全球化势必要求国际会计标准的统一,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趋同推动了财务报告的国际协调。

世界银行专家的一个报告指出:“尽管中国的会计准则和规定总体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asbe)编制的企业财务报告,却可能明显地不同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as)编制的财务报告,而且许多国际会计准则中的项目在中国企业准则中没有相对应的内容。但是,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购并重要作用的日益突出以及中国成为wto成员,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呼声就会变得更加迫切。”

三、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

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审计委员会。它是在公司内部设立的从属于公司董事会处理有关财务与会计监督等专门事项的职能机构。何美欢认为,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审计委员会在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尤其是在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欺诈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不仅能缩小上市公司与管理当局之间的期望差距,还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具体地说,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角色在于充当缓解公司与外部独立审计之间矛盾的缓冲器,主要目的在于减少管理层对外部审计的干扰,为审计师直接将他们的会计做法、内部财务能力的质量或可疑的财务做法与董事会成员进行商讨提供一个场合,以提高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鉴证作用。可以说,审计委员会已经成为公司内部最为重要的机构,其对保证审计的可信度、实现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以及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准,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设立审计委员会已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2002年1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2条也要求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其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因此,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是为公司董事使用财务信息及其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保障,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

(二)会计师事务所。它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会计、审计、申报税收和经济咨询等业务的中介组织,属于社会审计的范畴。无论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公司治理原则,还是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独立审计。我国约有71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为1000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会计行业的竞争自然是非常激烈的。为占领各自的会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竞相降价,从而导致了审计质量日渐下降的恶性循环。拥有近百名注册会计师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曾为6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银广厦事件后不得不被摘牌。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重要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国内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治理非常关注,采取了不少重要措施。

一是双重审计。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年底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a股公司实行补充审计的暂行规定》,对2002年4月1日以后报送拟上市材料的公司,以及从2002年1月1日起报送拟增发新股及配股材料的公司做出规定,除了聘请国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外,还必须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进行审计。这里存在三个问题:(1)审计成本的提高。据介绍,提高幅度是原有成本的5倍还多,从而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同时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成本的低高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2)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就那么可靠?且不谈安然事件引起美国证监会(sec)对安达信的主案调查,安达信在2001年6月就被sec指控为“欺骗及伪造账目”,被华盛顿联邦法院罚款700万美元,一位资深会计师被罚终身禁入。安达信不仅涉嫌违反财务准则做假账,更严重的是其雇员毁坏了部分有关安然公司的重要材料,其中包括电脑文件、书信、审计报告、存档文件等。此类丑恶行径不得不使安达信高层作出决定,将休斯敦首席合伙人大卫·邓肯除名。位于全球“五大”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之首的普华水道近年来也因涉嫌违反审计法则而被罚款。(3)双重审计信谁?如果a公司与b公司所做的审计报告结果不一致,那么应该相信哪一个呢?绝不能因为是国内审计师做的审计报告就不信任他。

二是拆分。境内外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是混业经营,即既从事审计业务,又从事咨询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是会计及审计服务,延伸至税务咨询。管理咨询的业务所占比例很小。但从20世纪90年代起这种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1993年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30%,随着brp(企业流程改造)、erp(企业资源规划)、y2k(计算机千年问题)维护、网络基础的供应链管理及电子商务等的蓬勃发展,1999年“五大”(普华兼并永道后只剩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咨询业务收入比重已高达51%,审计收入的比例则从45%降为30%,另外19%为税务规划与咨询收入。由于致力于拓展利润丰厚的咨询业务,使会计师事务所疏于主业——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直接导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质量下降。目前美国sec要求“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分离咨询业务,实行经营拆分。其实,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有些国家禁止审计人员从事一些特定业务,如日本和荷兰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同一委托人既提供审计业务又提供税务和咨询业务;在瑞士,向一个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不能高于事务所总收入的10%;在墨西哥,如果审计人员一年中来自同一企业的审计收入超过其年收入的40%,就可以认定其与该企业有经济上的关联关系。然而,在我国对于提供财务会计、税务咨询和管理咨询等非审计服务还没有限制;对于注册会计师从一个委托人处获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也没有规定。从机制上讲,拆分的规定是避免会计师事务所违法经营的重要措施。

三是会计行业的监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提高会计执业质量至关重要,因此,在要求会计师严守职业道德的同时,会计行业应致力于推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点现在已成为整个行业的共识。第16届世界会计师大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改进自身的质量控制程序,从内部进行风险控制,防止少数人的道德风险对整个事务所甚至整个行业的破坏。大会还提出一种耳目一新的观点,认为为了使公众确信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和质量,应该提高其执业的透明度。

第4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关键词】 公司治理; 财务治理; 财务管理

引 言

目前,学术界对公司治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关系的研究散见于有关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论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如蒋颖在《构建我国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现实思考》一文中提到“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概念,但财务治理是制衡机制,财务管理是运行机制”;杨淑娥和金帆在《关于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思考》中提到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都是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财务管理是一种运行机制,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此外,申书海和李连清在《试论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与对接》一文中较为系统地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关系作了详细论述,并提出了两者对接的途径;衣龙新和何武强在《财务治理、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辨析》中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两部分对财务治理、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三者的关系作了论述。根据以上研究可以看出:蒋颖、杨淑娥和金帆、衣龙新和何武强对三者关系的阐述缺乏较强的系统性,申书海和李连清对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关系的论述虽较为系统,但没有从公司治理的高度来对其进行研究。本文拟在界定公司治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三者内涵的基础上,从具体目标、主体、对象方面讨论三者的区别,并阐述三者的联系。

一、三者内涵的界定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

经济学家科克伦(Phlip L.Cochran)和沃特克(Steven L.Wartick)提出:公司治理问题包括在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构成公司治理问题的核心是:1.谁从公司决策/高级管理阶层的行动中收益;2.谁应该从公司决策/高级管理阶层的行动中收益。当在“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不一致时,公司治理的问题就会出现。葛家澍教授认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而又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以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阎达五和杨有红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组规范与法人财产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其中包括股东、董事会、管理者和工人),或者说它是法人财产制度的组织结构形态。这一制度安排或组织结构形态的内在逻辑是通过制衡来实现对管理者的约束与激励,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相关利益者(stock holders and stake holders)的权益。杨淑娥和金帆认为公司治理是规范和处理公司各种契约关系的制度安排,称为公司治理。张先治和袁克利对公司治理的解释是:外部索取权人为了保障他们在公司的索取权不受侵犯而以契约关系为基础对整个公司进行的控制。

由学者们对公司治理所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定义中都涉及了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在享有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与权力相一致的责任。因此本文认为:公司治理是为规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而制定的一系列具有制衡与激励的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安排。

(二)财务治理的内涵

杨淑娥和金帆对财务治理的理解是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蒋茵认为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从而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财务制衡制度安排。申书海和李连清提出:财务治理是指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公司长远目标,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用以平衡各方财务权、责、利关系,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袁银辉和曹立星的看法是:所谓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公司内部的合理配置,从而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制度安排。财务治理就是指公司的各种索取权人为了保障他们在公司的索取权不受侵犯,利用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公司实施的控制。公司治理的最重要功能,应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起最佳的相互制衡关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由学者们对财务治理的理解可以看出其共鸣之处在于都认为财务治理是通过合理配置企业财权,提高公司治理模式的一种制度安排。杨淑娥和金帆强调了这种制度安排应该是动态的,申书海和李连清则认为这种制度安排不仅包括正式的,而且包括非正式的。本文认为,财务治理是指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通过财权在各财务利益主体间的合理配置,从而实现财务目标,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财务制衡制度安排。

(三)财务管理的内涵

学术界对财务管理的理解相对一致,如荆新、王化成和刘俊彦认为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申书海和李连清认为企业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管理,而企业财务活动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以及其所体现的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本文认为,财务管理简单地讲就是对“财”和“务”的管理。“财”可以理解为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而“务”的本义有“事务”的意思,在此可理解为围绕资金运动而开展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主要包含三大类: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营运资本管理。

二、三者之间的区别

公司治理、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在具体目标、主体和对象三方面具有差异性(见表1),具体说明如下。

(一)三者具体目标的差异性

企业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组契约,管理者除对股东负责,还需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公司治理具体目标为处理利益相关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问题。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将问题控制在较低的水平,进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更为科学。公司财务治理从财务的社会属性(产权契约关系)出发,通过在各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财权配置,实现各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财务管理从财务的数量层面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其目标在于在数量上增加股东财富,并使股东财富的增加达到最大化。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在于获取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在扣除投资资本后,剩余部分即股东财富的增加值能达到最大。

(二)三者主体的差异性

公司治理主体有股东、债权人、员工、社区及政府。从法律角度讲,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有权对公司资产进行支配和处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从中获取收益。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属于一种契约关系,债权人通过出借资金,按期收取利息、到期收取本金,企业管理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债权人能否按期受益。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债权人作为委托人有必要参与公司治理。与股东和债权人投入资金或物质成本不同,员工投入的是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预期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从企业角度而言,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实现企业、员工利益双赢。企业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其生产经营活动与企业所在社区和当地政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财务治理的主体包括股东、董事会、经理层、财务管理层和监事会。财务治理的主要内容是财权的配置问题,在公司内部,财权在所有者即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和财务管理层之间进行配置。由股东代表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所有者财权方面,享有出资权、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和重大决策权。董事会享有的财权为所有者财权和经营者财权的交集。因为在股东大会闭幕期间,由董事会代为行使所有者财权,包括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重大财务决策方案等。经理层享有经营者财权,具体表现为由董事会授权进行财务决策、为董事会制定财务策略决策拟订方案等。财务管理层包括财务经理和财务管理人员,由经营者授权,具体行使日常财务活动的执行权和控制权。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经理人员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是从财务的经济属性,即从价值角度出发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进行管理的一项活动。财务管理的主体就是财务活动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在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下,企业的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和财务管理层都是财务管理的主体。这与财务治理的主体有相同之处,看似矛盾,其实不然。财务治理是以财务的社会属性为出发点,而财务管理的视角是财务的经济属性。监事会不参与实际的财务管理活动,只负责监督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因此,监事会不是财务管理的主体。

(三)三者对象的差异性

公司治理关注的是企业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激励约束的制度安排,并且扩展到企业外部制度安排,因此,公司治理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公司的内外部利益相关者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包括公司内部治理和公司外部治理。内部治理包括股东对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及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治理。股东通过选举公司董事会代其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执行股东决策,监事会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外部治理是指公司外部环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外部治理包括政府监管、资本市场监管、产品市场监管、经理人市场监管。财务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对财权的配置,因此,财务治理的对象就是财权。所谓财权,是一种“财力”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权力”的结合,即“财权”=“财力”+(相应的)“权力”。这里的“财力”表现为一种价值,是企业的财务资金或本金。而相应的权力便是支配这一“财力”所具有的权能。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资金运动进行的管理,因此,财务管理的客体可以认为是资金运动。通过将资金进行筹资、投资、资本运作等方式,实现资金的价值增值,最终实现股东财富增加值最大化。

三、三者之间的联系

(一)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公司治理通过在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配权、责、利来处理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权利的配置是前提,而财权是最基本的权利。因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最终都会通过资金和资产的相互交换或转移而完成并在财权上有所体现。而财务治理正是处理股东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权分配问题。通过对财权的分配,更好地处理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问题,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二)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共同构成财务二重性

从财务二重性角度来看,财务具有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财务治理从关系层面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进行分析,而财务管理则从数量层面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研究。财务治理是从财务的社会属性来研究财权的配置问题,而财务管理是从财务的经济属性来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资金运动进行管理。二者完整地构成了财务的二重性。

(三)三者终极目标具有一致性

三者终极目标都是实现公司价值的持续创造和企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治理从公司宏观发展大局出发,通过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的配置,解决各利益相关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问题,是公司价值创造和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动力;在公司治理的宏观指导作用下,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分别通过在各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财权配置及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资金运动进行管理,实现各财务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及股东财富增加值最大化,是公司价值创造和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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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淤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长沙410205;于湖南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长沙410205)

摘要院公司财务治理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文章将财务治理体系划分财务治理环境、财务治理主体、财权配置、财务治理模式、财务治理客体、财务治理目标六个维度,并且从“四个中心”的角度出发,即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利益相关者为中心,论述了各财务治理主体在不同财务治理模式下,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应如何运用其享有的财权参与公司财务治理。

关键词 院公司财务治理;财务治理体系;四个中心;公司价值

中图分类号院F275 文献标识码院A 文章编号院1006-4311(2015)27-0041-05

0 引言

良好的公司财务治理是现代企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了显著的推动作用,然而,目前财务治理理论体系的构建并未得到广泛的认同。公司价值是衡量公司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因此,研究财务治理主体如何在不同财务治理模式下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是有必要的。

1 财务治理及其体系构建

财务治理,顾名思义是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詹森(Jenson)和梅克林(Meckling)[1](1976)系统研究了股东与管理者的问题,对企业内部财务关系进行了详尽地分析,这一度被认为是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理论融合的标志。奥利弗·伊顿·威廉姆森(Oliver E. W.)[2](1996)对公司财务与治理问题进行了综合地考察,对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的融合研究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理论上强调了财务治理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财务治理理论的发展与完善。由于财务治理处于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是公司制企业稳步走向成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国内对财务治理理论的研究相对较晚,衣龙新[3](2005)认为财务治理是指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关于财务治理体系的构建,国内学者根据其选取的不同角度分别构建了相对应的财务治理体系。例如,从财务治理参与要素的角度出发,伍中信[4](2006)认为,财务治理结构体系包括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中心、治理模式和治理目标等基本要素;从财务治理手段的角度出发,高明华[5](2012)认为,财务治理应该包括财权配置、财务控制、财务监督、财务激励四个方面。

财务治理体系的构建是财务治理理论的重要一环。从财务治理手段的角度划分财务治理体系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工具,是管理工具论的表现,然而,从财务治理参与要素的角度划分财务治理体系则更注重财务治理是一个治理系统,是系统论的体现。笔者的观点倾向于系统论,在适应公司内外财务环境的条件下,构建完整的系统更能清晰地反映财务治理的过程。财权配置作为财务治理的核心手段,是财务治理体系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笔者认为财务治理体系包括财务治理环境、财务治理主体、财权配置、财务治理模式、财务治理客体、财务治理目标六个维度。

1.1 财务治理环境财务治理环境是影响公司财务治理的重要因素,李心合[6](2001)认为应当把财务环境理论作为财务理论体系的内生性要素,甚至应作为财务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来理解。财务治理环境渗透公司整个财务治理过程,对财务治理主体的行为、财务治理手段与模式的选择以及财务治理目标的制定均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从狭义上讲,财务治理环境是指包括企业现行规章制度、员工素质以及隐性企业文化淤在内的公司内部环境;从广义上讲,财务治理环境不仅是对公司内部环境的概括,企业外部环境包括国家政策、产业态势,乃至全球经济趋势在内的一系列影响因素,具体表现为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等五个方面。

1.2 财务治理主体财务治理主体在公司财务治理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杨淑娥[7](2002)认为根据对财务信息生成和呈报的影响力,可以把公司财务治理中的利益主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依赖公司内部财务治理保障其利益的主体,第二类是依赖公司外部财务治理保障其利益的主体。由于公司内部存在多层次的利益主体,本文将公司财务治理分为四种不同的模式,分别是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财务总监)、利益相关者为中心的财务治理于。淤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财务治理。由于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掌握着董事会成员的任免权力,董事会拥有的财务决策权利是股东大会赋予的,因此财务治理主体是公司股东。于董事会为中心的财务治理。由于董事会享有财务决策权、监督权等一系列权利,其下属机构———经理层是董事会进行财权配置的对象,因此财务治理主体是公司董事(会)。盂以经理层为中心的财务治理。由于经理人员享有公司收支管理权、财务执行权等财权,其进行财权配置的对象是各职能部门,财务治理主体是公司经理人员。榆以利益相关者为中心的财务治理。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公司内部人,还涵盖债权人、消费者、政府、社区等外部相关者,由于外部利益相关者具有公司的财务监督权,财务治理主体是各利益相关者。

1.3 财权配置财权配置指的是公司财务治理主体对财权的分配过程,作为公司财务治理的主要手段,是财务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但需要指出的是,财权配置并非财务治理的唯一手段。例如,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政府、社区、顾客等)享有对公司财务监督的权利,他们可以通过制定政策、转变消费态度等方式改变公司财务战略,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根据配置对象的数量,财权配置可以分为集中配置和分散配置。两种配置手段的选择应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同时,不同的财务治理模式也对财权配置的集中程度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1.4 财务治理模式根据前文所述,财务治理模式分为“四个中心”:以股东大会为中心、以董事会为中心、以经理层为中心、以利益相关者为中心。由于公司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下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成员构成,因此这四种模式并非独立存在。淤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即股权的集中与分散以及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是公司财务治理的侧重点,股权的集中程度直接影响着股东大会的决策效率与决策过程。于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由于独立董事的存在,公司小股东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有效杜绝了小股东“用脚投票”的现象,因此治理侧重点是董事会独立性与规模。盂以经理层为中心的治理模式。经理人员实质性掌握公司经营权,其职业素质与积极性的高低是公司能否取得良好效益的关键,财务治理侧重点是在对经理人员有效监督的情况下,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榆以利益相关者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合理调整资本结构、协调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是该治理模式下的重心所在。

1.5 财务治理客体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笔者将二者进行比较分析。权利与价值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两个不同的载体,财务治理的核心手段在于财权配置,通过合理有效地配置或使用财权,实现公司内部各组织机构职能最优化,用以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因此财务治理的客体是财务治理主体所享有的财权。然而,财务管理的客体是公司的运营资本,其核心在于运用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组织内部不同机构所享有的财权也不尽相同,饶晓秋[8](2003)认为财权主要包括财务收支管理权、财务剩余索取权和财务监督权。笔者从事物发展的角度将财权分为财务过程和财务成果两大类。其中财务过程包括的财权有: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财务控制权和财务监督权;财务成果包括的财权有:剩余占有权、剩余使用权、剩余收益权和剩余处置权,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财务收支管理权应包含在财务控制权之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享有公司财务决策权、财务监督权以及公司剩余的各项权利;经理层盂享有公司财务执行权和财务控制权;债权人、政府、社区、顾客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仅享有公司财务监督权。财务各类财权与组织内部机构的匹配如图1 所示。

1.6 财务治理目标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最终目标与公司治理的战略目标一致。公司财务治理注重的是财权的价值,旨在实现公司财权价值最大化。财权本身没有价值,财权的价值体现在财务治理主体通过使用财权,达到公司运营的最优状态,因此,笔者认为财权价值是指财权的使用对公司运营、协调内外部人员利益关系的正面效用。公司财权价值最大化是财务治理主体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权使用效率,协调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保证公司健康运营。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治理是指财务治理主体在适应公司内外部财务环境的条件下,分别从不同财务治理模式出发,以财权配置为主要手段,合理运用其所享有的财权,实现公司财权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关于公司财务治理体系构成框架,如图2 所示。

2 公司财务治理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公司治理的最直接目标就是实现公司价值增值,从而实现长远发展。作为公司治理核心内容的财务治理对公司价值具有重要的影响,但在不同的财务治理模式下,财务治理环境的差异导致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而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

2.1 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掌握着董事会的任免权。在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下,公司股东的集中程度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是影响公司财务治理的主要因素。大股东对小股东的成本直接影响公司价值的大小,公司股权越集中,股东间利益趋同效应越明显,从而形成的大股东成本就越小;公司股权越分散,股东间壕沟效应越明显,从而形成的大股东成本就越大。关于公司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沈艺峰、江伟[9](2007)通过实证检验证明在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时,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呈现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随着持股比例的增加,公司股东间的壕沟效应会不断增强,减少公司的价值,然而当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到一定程度,大股东持股比例增加所产生的股东间利益协同效应将增加企业的价值。股权集中程度与大股东持股比例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运用波士顿矩阵分析,如图3 所示。

图3 中:A 区表示该公司股权较分散,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为提高公司价值,可通过回购股权等方式提高股权集中程度,向B 区发展;

B 区表示该公司股权较集中,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此时公司价值达到最高;

C 区表示该公司股权较分散,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为提高公司价值,不仅需要提高公司股权集中程度,增加大股东持股比例也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D 区表示该公司股权较集中,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为提高公司价值,可以通过增加大股东持股比例。

2.2 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董事会是公司股

东大会的常务理事机构,掌握着公司日常决策的权利。在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下,笔者拟选取董事会结构中董事会规模与董事会独立性作为研究指标。对于董事会规模与公司价值的相关性,Jeffrey L. Coles、NaveenD. Daniel、Lalitha Naveen[10](2008),James S. Linck、JeffryM. Netter、Tina Tang[11](2008)等认为两者存在相关关系,但M. Babajide Wintoki、James S. Linck、Jeffry M. Netter[12](2012)等持相反态度。对此,笔者坚持二者存在相关性关系,并且假设公司规模不变,董事会的不断扩大会提高公司日常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在一段滞后期后会增加公司价值,然而,公司董事会的规模应严格与公司规模相匹配,在董事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这种增益效果会减小,甚至变为负增益。

公司董事会独立性表现在董事会决策完全依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而不能完全依据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A. A. Drakos and F. V. Bekeris[13](2010)等认为董事会独立性与公司价值呈正相关,然而Anup Arawal and Charles R.Knoeber[14](1998)认为董事会独立性与公司价值呈负相关。本文认为出现这两种极端结论的原因,一是独立董事的选取由公司大股东操控,与大股东利益相关;二是独立董事自身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小股东利益代表。董事会独立性越高,公司决策越难以被内部控股股东控制,出现决策失误的可能性会减小,同时保障了小股东的权益完整,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积极性,避免出现“用脚投票”的现象。

公司董事会规模与独立性共同作用下的公司价值如图4 所示。

图4 中:L1、L2、L3 分别代表董事会独立性与公司价值关系曲线、董事会规模与独立性共同作用下的公司价值曲线、董事会规模与公司价值关系曲线。由上所述,L1 曲线呈现递增,随着董事会独立性的增强,公司价值不断提高,但其边际价值呈递减规律;L3 曲线在A 点之前逐渐上升,在A 点之后出现负增益。A 点表示公司最优董事会规模,在董事会规模超过A 点时,由于董事会内部组织结构混乱,会出现“多头领导”、“直接责任人缺失”、“搭便车”等不良现象,直接导致公司运转失灵,公司价值下降;L2 曲线在L1、L3 曲线共同作用下,在A’点之前,由于L1、L3 曲线同时上升,L2 曲线上升,在A’点之后,L3 曲线下降,且L1 曲线上升速度变缓,故L2 曲线缓慢下降榆。因此,公司为追求价值最大化目标,应在合理控制董事会规模的同时,根据公司规模确保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并保证独立董事的个人素质和合理的选聘程序。

2.3 以经理层为中心的治理模式经理层掌握着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权和控制权,是公司财务治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绩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价值的大小。在以经理层为中心的财务治理模式下,对经理层的激励和监督是衡量经理层如何合理运用财务执行权和控制权,达到财权价值最大化目标的两个重要指标。在财务治理方面,财务激励是建立和完善分层的财务决策机制及对财务治理团队的激励机制,使各层人恰当运用财权履行其职责(申书海,2006)[15]。财务激励是对经理人员绩效成果的评价,涵盖了绩效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包括确定经理人员报酬水平、向经理层分配股权、解雇部分管理人员等。然而,财务监督则是对经理人员日常事务处理过程的控制和约束,是公司价值增值的有力保证,包括对财务执行权的监督和财务控制权的监督。财务激励和监督是财务治理主体发挥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因为二者不仅是公司内部员工工作动力的源泉,更是协调公司整体工作人员矛盾的润滑剂,一套好的财务激励监督机制直接影响员工的满意度,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越健全,公司运行越合理、健康,公司价值越大。

2.4 以利益相关者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在现代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模式越来越被人们广泛接受,以利益相关者为中心的治理模式不仅涉及公司内部人的治理,更强调的是公司外部人员或组织对公司财务的治理,如债权人、政府、消费者等。李心合[16](2001)认为企业利益相关者是指与某一企业存在的一种或多种经济利益关系的个体或群体,而不管这种利益关系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企业内、外部人共同治理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有力保证,笔者认为以利益相关者为重心的财务治理模式应包括一下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人根据企业所处生命周期合理调整资本结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在初创阶段,由于企业规模小,偿债能力有限,应尽量使用权益筹资,避免采取举债筹资。在成长阶段,企业规模有了一定的扩大,但其偿债能力仍不能承担过大的负债风险,应采取适量增加负债比例的措施。然而,在成熟阶段,企业风险承担能力大大加强,正是扩大负债筹资比例的最好时机。在衰退阶段,企业应设法进一步提高负债融资的比例,以获得节税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价值,这在表面上看是损害了债券人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企业因转嫁风险而免于破产,债权人当前的预计损失会在后期得到补偿,是有利于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企业内、外部人共同协调相互利益冲突。外部利益相关者合理利用其享有的财务监督权,有效约束内部人的治理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

3 以野雷士照明冶为例分析财务治理模式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雷士照明,于2010 年5月20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SEHK)上市,成为中国国内照明行业的领军企业。一方面,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财务治理模式下,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对公司价值具有显著的影响。在雷士照明的融资风波中,创始股东吴长江的股份从初创期的45%,到33.3%,至上市时为止,其持股比例被降至23.33%。虽然在业绩上雷士照明呈现出的更多的是辉煌,但其控制权之争,股权的极度不稳定也折射出了雷士照明的财务治理问题。另一方面,雷士照明从初创期的股权构成为45%、27.5%、27.5%,到33.4%、33.3%、33.3%,以及后来由于引进投资,其前五大股东占有的股权份额总数仍达到了80%左右,因此说明了雷士照明的股权集中程度较高,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趋同效应明显,对公司价值的提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6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关键词:烟草企业;财务管理

一、企业治理结构现状

我国烟草行业历经长期的自主式发展,形成了以省为单位的烟草市场的分割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是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目前,烟草行业已经完成的改革是将原有的省级卷烟工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统一上拨,再由其统一下放,明确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唯一的烟草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地位。“工商分离”改革后,形成了工业生产和商业销售两条独立的管理流程。在卷烟工业环节,实行中国烟草总公司与经重组兼并后的地区卷烟工业企业的二级母子公司制,省级卷烟工业企业下属还有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大型卷烟厂或者是国际化的卷烟集团公司。在商业环节实行总公司与省级烟草公司、省级烟草公司与地市级烟草公司三级体制,总公司对省级烟草公司行使出资****利,省级烟草公司代表总公司对地市级烟草公司行使出资****利。

二、企业治理中的财务治理

公司的创立、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财务资本,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安排以财务资本的保障为前提,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也依托于财务资本的提供。没有财务资本的投入,公司不可能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存在下去,公司治理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及治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财务资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也离不开股权结构的调整。股权结构是指各种股权在公司中所占比重,其实质是有关不同财务资本所有者投入公司的财务资本的比例搭配问题,是通过财务资本的多元化安排来优化财务资本内部结构的问题。优化股权结构的根本目的是促使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公司股份分散化,确保持有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之间形成合理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推动企业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此外,广义上的公司治理目标是确保股东、职员,债权人及其他第三人和公共利益实现最大化,财务资本的不断增值和积累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

三、烟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

鉴于卷烟工业生产环节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们的集团组织结构分析主要集中在工业生产环节。对烟草集团内部改造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如何实现集团总部对整个系统的价值创造,也就是中国烟草总公司如何对它的各级下属发号施令能够产生最大的效用,同时下属之间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

结合中国的国情。在选择集团组织结构模型和设计组织架构时,必须要考虑到多个矛盾体的统一。一方面要考虑专卖专营和政企合一的特殊背景,另一方面也要坚持以市场导向为基础。一方面要对庞大的烟草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另一方面为了提高效率也要强化专业分工、鼓励内部竞争,也就是要将适度集权和有效分权统一起来。

(一)总部的职能定位

要实现集团总部的价值创造和功能建设,首先必须对集团总部的职能进行明晰准确的定位。战略管理、资源配置和交易协调管理与控制是总部的核心职能,企业制度和管理方式的设计与实施是总部的一般职能。其中,企业制度包括组织结构模式、决策权和经营权的配置、政策、规章和程序、企业文化等;管理方式包括预算与经营计划管理、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等。

(二)集团组织结构的类型

按照上述总部的职能定位和实施方式的不同,通常可以将集团组织模式分为:运营控制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控制型。由于我国烟草生产企业存在以下特点:第一,产品结构是二到三个相互关联的多元化结构;第二,省级卷烟工业公司代表总公司对下级卷烟厂或者卷烟生产集团行使出资权;第三,行业改革正在进行中,试点的卷烟企业在现代公司制的管理模式上还不成熟。因此,笔者建议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定位于战略控制上,对集团组织模式采用战略管控型。战略管控模式的特征在于总部扮演着帮助核心业务和新兴业务的建立和开展,下属企业仅仅对被授权的部分职能行使决策权,除此之外的任何决策都必须通过总部。同时,下属企业一般作为利润中心,企业之间业务的关联度很高,集团总部的能力较强,对下属企业的实际控制力也很强。

第7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一、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英文“corporate governance”的翻译,也有的译为公司管制、公司监理等。它起源于美国和英国,目前在全世界都很受重视,许多国家都积极致力于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8年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门委员会,从1999年起了一些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指南。在我国,公司治理更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事实上,公司治理的概念是在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才正式写进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之中,很多人都是在近几年才开始了解、学习和运用这一概念。但是,如何界定公司治理的确切含义还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定义。在我国,人们在运用这一概念时大部分是以“公司治理结构”来表述,如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说:“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博士认为:“公司治理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是指董事会的结构、功能以及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的权利、责任、义务和相应的决策机制。广义上包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和管理等等;更加广义的是指公司的员工、客户、债权人这些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2002年1月7日证监会和经贸委联合以证监发(2002)1号文的在第一条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可以说,我国的公司治理是以股东为中心、以处理各种关系为出发点的一种组织结构。

根据OECD的相关报告,公司治理包括如下6个方面:

l、公司“内部”治理。2、金融机构的内部和外部治理。3、金融市场对公司的“外部”治理。4、市场对公司的外部治理。5、破产机制的治理。6、竞争。上述治理机制的6个方面并不是各自独立地起作用,而是紧密联系,互为补充,组成了一个适应给定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公司治理制度的整体。

无论是国人对公司治理的理解还是OECD对公司治理的解释,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都需要会计进行合理、公开、公正的信息披露,以维护有利害关系各方的正当权益。我国在研究公司治理时更强调的是其结构问题,为此,会计在管理模式上必须与不同的公司治理进行恰当的吻合,使公司治理结构能正确处理好有利害关系各方的财务管理关系,处理好公司内部管理的统一性与自主性、集权与分权的关系。而要处理好这些关系,就必须解决好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及其权限的授予等问题。

二、 公司治理模式与财务机构设置

从OECD报告来看,公司治理结构分为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受资本市场、金融机构、经理市场、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内部治理结构受各利益相关方权利制衡的影响,例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债权人、工会等,他们是代表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力机构,他们之间权力的制衡构成了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

从外国公司治理的不同模式看,企业会计组织机构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超脱型。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领导财务总监,分管企业财务会计业务。这种机构设置既体现了董事会的授权,又有利于充分体现财务会计的地位和作用,有效地维护股东或投资者的权益,是所有者财务理论的现实体现。

(2)专家型。即在总经理下设与副总经理平行的总会计师,负责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目前我国企业大多采用这种设置。这种机构设置充分体现企业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决策过程中专家意见的权威性,是经营者财务理论的现实体现。

(3)分权型。即在总经理下设负责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这种机构中,负责财务的高层主管都拥有财务副经理的头衔,直接向总经理报告财务情况。这种机构的设置,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并不一定有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背景。

就我国企业来说,上述三种财务组织机构类型都已存在。但是,我们认为在具体操作上还应结合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的特点进行必要的改革,而不是一味地照搬。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从现实情况看主要有如下模式:国有独资企业模式;无上级产权关系的股份公司模式(完全独立的一级法人模式);集团公司控股下的股份公司模式;家族主导型股份公司模式;有限责任公司模式等。由于投资主体不便于轻易调整,这几种公司治理模式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可能有根本性改变,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只能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因此我们认为结合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应采用不同的财务组织机构:

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和集团公司控股下的股份公司及以国有资产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模式,由于它们是标准的委托----关系,极易产生内部人控制行为,应设置超脱型的财务总监制财务机构,由投资者对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对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监控。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和以国有资产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由各级国资委或投资控股公司委派;集团公司控股下的股份公司和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免。在这类公司治理结构中,以董事长为代表的董事会是公司全方位的产权代表;财务总监是投资者在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产权代表,他代表的是全体股东,而不仅仅是董事长或大股东。财务总监应对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公司内部除筹资和投资以外的重大财务活动应由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联合签署意见才能生效。

对于无上级产权关系的股份公司和家族主导型股份公司,由于产权关系相对明确,真正的主要投资者大部分同时也是经营者,内部人控制程度相对较轻,经济利益关系也相对统一,因此宜采用专家型财务组织机构,但是应改变总会计师由总经理任命,受总经理领导的模式,而是由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由董事长来任命。总会计师配合总经理工作,负责对企业财务、会计事务进行全方位管理。总会计师直接对董事长负责。

至于第三种财务组织机构,由于存在着委托--------再的分权性质,由什么样的人来担任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对财务会计政策的理解如何把握等也无标准尺度,财务会计机构既不能妥善处理与投资者的关系,又不便于处理与经营者的利益关系,也不具有专家管理的功能。因此,这种财务机构实质上难以承担现代公司治理机制需要解决的合理、公开、公正的信息披露的重任。从便于管理、减少内部人控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益的角度看,此种财务组织机构还是越少越好,至于小型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担任的情况下,为便于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可暂时采用此种财务组织机构,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

三、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十分广泛,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等。我们认为,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良好的内部财务控制是其最为重要的内容。

内部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一定控制环境中,由内部控制人依据一定的理念和一定的程序对单位的重要经济活动和重要经营环节进行监管的过程。内部财务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的成效;反之,公司治理机制是否完善又对财务内部控制能否产生作用有决定性影响。这是因为财务机构的独立性是影响内部财务控制系统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在我国以国有资产为主体的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成员大部分并不是公司的真正所有者,却又充当股东的角色,实质上是人。这些人关心的不只是投资者的收益,还有自身的政绩。在这些企业中,财务机构连根本的独立性也谈不上,经理和董事长怎样说,财务机构就怎样办。财务人员的工作和经济利益均受人的控制,财务信息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操纵。因此,我国现行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仅从财务的角度来规范财务控制是难以真正实现其作用的。为了能真正实现财务的内部控制,必须与公司治理机制相结合,首先从组织机构的设置方面开始进行控制,其次再从会计业务内容方面进行控制,然后从内部审计业务方面进行控制,最后再从独立董事(会计专职)方面实行监督,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

在财务机构方面,在建立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管理机构后,为了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职业经理来管理企业的现实需要,也是为了遵守的有关规定,首先还应由经理来设置财务业务执行机构并任命会计人员,这样使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具有双重使命,从而实现合理、公开、公平,以避免单一的责任可能造成的弊端。其次才是由会计执行部门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担保等业务进行全方位的内部控制。内部财务控制系统中的关键环节----监督职能,一般可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财务控制系统的正常运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企业可以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隶属于董事会、总经理以及监事会等机构。如果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或根本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企业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对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系统进行监督。

第8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关键词:财务治理 利益相关者 财权配置

目前,我国公司的制度安排受经济转轨时期的影响,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考虑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的过程及其制度环境,重视公司赖以存在的治理基础,转而从定性方面、制度层面来展开对公司财务的研究,即着重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成共识,财务治理就是规范各产权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确保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

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参考文献:

第9篇:公司财务治理范文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或称公司治理结构(STRUCTRURE)、公司治理系统(SESTEM)、公司治理机制(MECHANISM),是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架构。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系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或称所有与控制的分离(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从而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用以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现代企业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样一种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机制,它涉及到激励与约束等多方面的。简单地说,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处理企业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种制度。

财务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中存在和运行的一个重要管理系统,其目标直接反映着理财环境的变化,并需要根据环境的变化适当地进行调整。公司治理的逻辑变了,或者说公司的目标变了,则公司进行财务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必然要相应变化,也就是作为财务运行驱动的财务管理目标也要相应变化。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将产生不同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深刻理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南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正确认识公司治理的逻辑,进而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对于优化公司理财行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遁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公司治理结构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行的一个关于公司战略导向的概念。尽管由于、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差异但最近20年来人们在对西方大公司的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国际社会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把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

,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有美国式、日本式和德国式等,各种模式的特点也广受关注,本文不再赘述。但如果仅仅从这种经验的角度去认识公司治理结构,则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也难以把握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激励企业更有效地利用资源,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目标。但公司的目标,也就是进行财务决策时的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还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这样一个根本性问题上,遵循不同的逻辑,将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从公司治理结构主体的角度来说,前者不妨称之为"股东至上"模式,后者或可叫"共同治理"模式。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于,公司的目标是只为股东(SHEAREHOLERS)的利益服务,还是为全体利益相关者(INTEREST GROUOPS)或当事人(STAKEHOLDERS)的利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