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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峻工监理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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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峻工监理总结

第1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二十多年来,与改革开放同步的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依然存在着诸如国有企业经营治理效率低下,国有资产流失严峻等问题。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一些问题而否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放慢改革步伐;也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任其发展。我们要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等多方面努力,使国有产权制度改革在推进中不断规范,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其中,加强对改制企业的审计监督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的工作。

一、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产权虚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公众是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主人,但在实践中,公众对于国有经济治理者即政府主管官员和企业经营者的选择只发挥了有限的作用,他们对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经营决策的参与和对其实施效果的了解也很有限。结果,最终所有者对国有经济的各级人和详细治理者缺乏足够的监督和制约。这正是由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的公众产权被虚置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资产流失就不仅会表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过程中,而且会表现在企业产权改革的过程中。在公众产权被虚置的情况下,政府官员在国有经济治理中的渎职行为不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结果就会出现很多合法而不合理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而且,在最终所有者参与不足的情况下,产权改革还可能被某些人看作是瓜分国有资产的最后一次机会。

(二)缺乏有效监管的MBO成为国企腐败的新途径

MBO是指公司的经理层收购本公司或本公司业务部门的行为。通过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新统一。由于国有中小型企业MBO缺乏比较系统的法律法规,在详细操作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MBO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低价收购给公司治理层带来超额利润。在收购价格方面,由于政府没有明确的收购价格的规定,MBO未采用市场化和专业化的做法,因此低价收购可以使治理层获得以下超额利润:一是相对高的投资回报率。如实施大比例现金分红,低成本持股的治理层回报率远远高于流通股股东,而且过于高派现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没有好处。

二是较高的资本利得。只要实施再融资,治理层就可借助流通股的贡献,使每股净资产“水涨船高”。此时,若治理层出让部分持股,账面上的资本利得很快能够变成现金收益。三是市场套利收益。MBO后以廉价股份作为出资,在其他全流通市场成立控股公司并上市,进而通过转让在两个市场间获得套利收益。

因此,差距过大的持股成本,使治理层具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内在动力。第二,MBO收购者融资方式存在漏洞。在融资中MBO收购者只有权利,没有责任。目前实践的MBO中资金多数果用“个人信用挪用企业信用”的方式解决,即个人不出资或只出其中一小部分,大部分由企业或银行来解决资金问题。

MBO80%的资金来自负债,包括由企业作担保,向银行贷款购股,再以企业产生的利润来还贷;以股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购股,向企业借款购股等方式。

虚拟出资入股对于治理层只有激励而缺乏有效的风险责任体制。企业在缺乏社会监督、缺乏竞争机制的情况下,不适当的把资产由上市公司转移到自己的私人公司,在这种背景下,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势必增加。

(三)国有企业监管“盲点”成为腐败的制度空档

2009年6月,国家审计署长在审计报告中透露,对12家大型国企的重要骨干领导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薄弱,领导干部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衡,使得少数人借机肆意侵吞国有资产。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原来的国有资产多头治理,中央企业工委、中组部、监察部、经贸委甚至各专业局办和经营公司对国有资产都有一定的治理权和监督权。而当这种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化过程中,由于旧体制突然瓦解,而新体制尚难以及时跟进发挥效果,这就使国有资产治理与体制出现“接缝点”,这个“接缝点”就成为监管制度上的“盲点”,而这些“盲点”正好成为权力恶性膨胀、滋生腐败的制度空档。其直接后果是企业在移交后,一部分未移交的资产无人治理,甚至在移交过程中,部分资产的去向不明或无人知晓,给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违法操作,攫取这部分国有资产提供了治理上的可乘之机。

(四)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从国有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来看,1983年以来的20年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为22万亿元,到2009年底,国有工业企业的全部净资产却只有约3.6万亿元。投资不能形成资产,不能产生效益,是国有企业的突出弊端。从国有企业效率来看,国有企业的资产利润率是2.7%(包含了国家垄断行业创造的利润),低于全社会的3.5%资产利润率,更低于5.3%的银行贷款利率。国有企业占有了社会65%左右的资源,却只创造约30%的社会财富,按目前行政化方式配置资源,矛盾越来越多,问题越来越严峻。

(五)企业资产盈亏反映不实

2009年审计署曾组织力量对1200多个国家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虽然企业总体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但发现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的企业占60%,有的虚盈实亏,有的虚亏实盈,还有的把大量资金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高达1000多亿元。[1]2009年6月,李金华审计长所作的200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该公司报表从2009年至2009年共少计利润78亿元,会计信息严峻失真。其产生的直接后果不难想象:虚假会计信息导致决策失误、潜亏严峻、税收减少、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因此,迫切需要对改制企业非凡是对“问题企业”加强审计监督。

二、加强改制企业审计监督的设想

(一)改革人大代表任免制度以避免公众产权虚置

为了保证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应该实行人大代表竞争选举制度。让更多具有审计专业知识、德才兼备的专业人员进入人大代表队伍。通过充实精通审计业务的人员进入各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强化人大在本级国有经济治理方面的功能。各级政府治理国有经济的官员,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的官员,应从人大选举中产生,并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质询。通过这种措施,可以避免公众产权虚置、避免国有资产治理权力的寻租、避免国资委官员与国有企业经营者同流合污,贪污侵占国有资产的现象。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可以借鉴西方财务总监模式中的合理成份,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进行大胆创新,向企业派出财务总监。这样,审计、各级人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财务总监等其他监督方式紧密配合,构成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合力,必将促进国有企业形成健全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约束相结合的利益制衡机制。

(二)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在进行MBO中的中介作用

按照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经营治理者,不答应参与收购本企业的国有产权。对于可以进行MBO的企业,由于MBO的收购者既是股东又是治理层,具有道德风险的内在产生动力。因此,按照国资委《意见》,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不得参与资产评估程序,[2]必须建立强有力外部监管和监督体系。由审计部门做好收购前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详细而言,审计机构在进行MBO中应发挥以下作用:一是编写MBO独立财务顾问分析报告,规范主要内容,对收购主体的股东结构、财务状况以及MBO的定价、资金来源、还款方式等进行详细披露与分析,并对上市公司以后的影响进行分析。二是要MBO目标公司聘请律师对收购行为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三是在中小型国企MBO改制之前,严格按照国资委的《意见》要求,改制企业必须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资产进行评估以及进行财务审计。四是要求社会审计机构在实行MBO后1~2年进行跟踪调查,对MBO后目标公司的实际运作效果进行详细说明。

(三)加强改制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制衡的运作机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从审计的独立性、有效性来讲,领导层次愈高,愈有保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模式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建立领导层次较少,地位超脱,相对独立性强的董事会领导组织模式,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面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项活动的合规性。[3]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部,负责承办审计委员会的有关详细事务。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公司聘任独立的会计师及费用提出建议;在公司期中和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之前进行复审;复核独立会计师出具的报告;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报告,解决提出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应确保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足够的预算与人力并在公司有适当的地位。从目前一些已经实行这种模式的国有企业的经验来看,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这一制度安排,有效减轻了董事会职权弱化、内部人控制现象严峻的局面。

(四)重视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

由于受经济环境和人们对企业审计认识的制约,过去的审计往往局限于财务收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改革的深入,必须在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效益性的审计。目前,相称一部分国有企业亏损严峻,亏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遗留问题,有客观治理体制问题,更主要的是企业自身经营不善造成的效益流失。通过企业审计监督,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和抽样测试,从财务收支入手,详细分析企业亏损原因,一方面向企业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另一方面更要通过审计手段堵塞企业效益产生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以体现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效益性监督。由于各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对企业审计监督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包括通过采用审计查证法、审计分析法、审计评价法,从事前主要审查计划、预算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事中比较经济业务的实施情况,事后评价完成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等几个方面入手,对国有企业开展经济效益审计。通过对被审计国有企业的组织机构、治理体制、经营目标、政策和方法等方面的审查,揭示经营过程中的弊病和薄弱环节,找出提高治理工作经济性、效率性的有效途径,提出治理和改进措施,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经济效益。

(五)国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时间应适当提前

离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近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表明,由于审计时间滞后造成了种种弊端。一是接任者推委扯皮。接任者通常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对待审计,使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审计结果失真。部分被审计单位由于怕在审计中暴露单位的一些问题,往往对审计中发现的疑问极力掩饰,造成审计结果不真实。三是审计结果不能充分使用。由于离任审计是在领导干部本人离任较长时间后进行的,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往往因事过境迁或其他原因而不便追究当事人责任。四是审计人员不尽其责。有的审计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审计监督工作随意应付,草率了事。[4]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将离任审计监督的时间适当前移,即在决定领导干部作调动后至领导干部到新岗位上任前这段时间里,集中进行审计。对审计过关的,同意其到新岗位任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峻的,由纪律检查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从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充分发挥离任审计监督的作用。

(六)对监事会的监督结果进行再监督

监事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对董事会执行业务实行检查监督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的专门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关。[5]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二元制监事会制度,即作为与董事会平行的机关,由监事会对董事和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6]详细而言,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背纪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以及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其治理体制和法定职责、稽查方式和手段、对违背法规人员的处理建议等,有其自身的优势。尽管监事会与审计机关在职能上有相同之处,但不能代替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因为监事会是国家作为股东向企业派出的,以监督企业的整个经营决策及财务活动,因而是企业内部机制的一部分,而国家审计是宏观监督,是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其监督层次高于监事会。

我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条例》也明确规定,政府授权机构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和向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专门负责对企业财务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治理行为进行监督。因此,在国有企业监事会逐步到位的基础上,审计机关应通过对监事会监督结果的再监督,间接地监督国有企业运营状况,发挥宏观调控监督作用。

(七)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打假”行动

当前改制企业存在虚盈实亏或潜亏、做假帐、转移国有资产、诱发重大案件等问题,这些问题假如得不到遏止,将会产生严峻后果。因此,迫切需要审计“打假”,即要进行财务“打假”,要在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对各类财务造假、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从政策上、制度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为国家加强宏观经济治理提供依据。审计机关是国家的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应在企业审计中严厉查处财务造假、违背财经法纪等问题,狠抓大案要案,以达到“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效果,使审计部门真正成为国有资产的守护神。

参考文献:

[1]张荣东。论加强改制企业的审计监督[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3)。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研究室。保持国企改革方向规范推进国企改制[N].人民日报(第六版),2009-09-29.

[3]汤谷良。财务案例研究[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

[4]镇纪。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时间应适当前移[J].中国监察,2009,(2):57.

第2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创新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模式

据了解,早在2006年,山西省就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业组织。据王峻副厅长介绍,“长期以来,山西省卫生厅着力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首先,我们在2005年即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云南和我省太原、长治、晋城、忻州、晋中等市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责任保险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有了第一手资料后,2006年10月,经与省司法厅协商,成立了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在9个市设立了工作站,建立了遍及全省的调解网络,作为独立于医院、患者之外的第三方,开展调解工作。这是全国第一个调解范围覆盖全省的专业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为保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山西省卫生厅把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作为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载体,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联合的《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9月印发了《山西省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确立了“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辅助、市场运作”四位一体的医疗责任保险新模式,基本构建了医疗执业风险的共同分担机制。

王峻副厅长表示,随着群众对人民调解模式的认可,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通过调解得以妥善解决,有效缓解了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工作压力,切实和谐了医患关系。几年来,省医调委共接待群众来访14965人次,接听投诉电话14936次;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315起(包括围堵、攻击等恶性事件304起),调解成功208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0%,调处终结的医疗纠纷无一例反悔。医疗纠纷处理呈现了“四个下降90%”的局面,即:医疗纠纷案件进京上访、到各级政府上访、到卫生行政部门上访、政风行风热线投诉例数均减少了90%以上。

健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有了新的工作模式,还需要配套的制度和管理来保证实施。据王峻副厅长介绍,山西省卫生厅在取得初步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了专家评估机制,并推进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据王峻介绍,在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方面,山西省医调委是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法人组织,首先从制度上保证了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同时,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为患者服务、给医院减压、让政府满意”的原则,执行“不收取医患双方任何费用”的规定,保证调解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得到了医患双方的信赖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在建立专家评估机制方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王峻副厅长说,“我们积极协调医学、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确保对医疗纠纷、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准确‘把脉’,遵循医学规律,科学评估、裁定医疗责任。”目前,省医调委聘任了60余名兼职医疗专家,聘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担任顾问,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同时,山西省还大力推进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一是合理确定医责险保障范围。“除保障因医疗机构过失造成的医疗损害外,我们还把医疗意外伤害险引入医责险范畴。”王峻副厅长认为,对于医疗机构无过失而是由于医疗意外造成的损害,根据有关规定裁定损伤等级,按照公平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给予患方合理补偿,可以为各类纠纷的妥善处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实行医责险事故鉴定制度。“我省制定了《山西省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处理办法》,实行事故鉴定制度。”王峻副厅长介绍说,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医调委组织相关专业专家以及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理赔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委员会,集体裁定责任并作出赔偿决定,改变了以往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决定保险赔付的局面,最大限度兼顾了各方的诉求和权益。

据介绍,2009年以来,山西省共处理医责险范围内的案件633起,调解成功的案件全部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足额赔付,总赔付金额达到14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保险优势,保障了医疗安全。

完善制度体系和管理

“为确保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我们狠抓了制度体系建设,使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职业化的‘四化’轨道。”据王峻副厅长介绍,该省主要抓住了三点:一是制定了多项工作制度,编写了《调解技巧》、《调解文书书写规范》等适用性教材,完善了调解应用文书和调解卷宗,从而规范了调解工作流程,做到了无缝衔接,确保将纠纷及时引入人民调解渠道,避免矛盾激化。二是建立了医调委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制订了以“纠纷受理量、结案量”和“调解成功率、文书优秀率、当事人满意率”为主要内容的“两量、三率”考核标准,切实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强化了人员培训。实行每日晨会、每周例会、每周五案情讨论会制度,学习掌握医学和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工作能力。目前,医疗纠纷平均调解天数由初期的22天缩短到6.5天(相差15.5天);实现了已结案件“无一例反悔、无一例上访、无一例诉讼”;167份随机抽查问卷结果显示:患方对调解工作满意率达到98.5%。

在强化调解工作管理方面,该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一是积极开展医疗纠纷反馈工作,所有赔付的案件都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向医院反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延伸查处,使监管工作有的放矢,提高了医疗机构质量安全意识。赔付额超过一万元的案件需报卫生行政部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认真总结调解工作经验,为预防医疗纠纷提供理论指导。三是积极宣传法律和医学知识,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截至目前,该省先后举办医疗纠纷防范教育讲座215次,听众达4万余人次;建立了覆盖到市一级的视频会议系统,使讲座学习、鉴定会等实现了现场化、同步化;设立了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网站,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和相关知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有效运行

王峻副厅长说:“为保障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山西省卫生厅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医院管理的改进,一手抓执业环境的优化,打牢了质量安全基础。”

王峻说,他们首先认真履行医疗监管职责。以医院巡查活动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为切入点,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在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中,发现一所三级甲等医院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问题,给予撤销“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结论的严肃处理;查处一所市管三甲医院医疗安全事件,对责任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执业活动一年的处罚,对医院予以黄牌警告,对院长告诫并全省通报,切实把监管职能落到了实处。

其次,山西省积极推进医院内涵建设工程。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从“管理制度、重点学科、人才梯队、医德医风”四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医疗质量,改进医疗服务,减少医疗差错。目前,全省共有38所三级综合、专科医院通过评审(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7所),总床位数达到3万张;112所县级综合医院中,有95所通过评审,达到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做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医疗损害发生。

再次,是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2006年,山西省建立了由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卫生部门为主、多部门协作的“平安医院”创建协调组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加强了支持力度。针对“医闹”等违法行为,在省政府应急部门的领导下,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做到了工作重心前移,出现重大事件政府早期介入;同时,开展了“法官进医院”、“警官进医院”等活动,保证争议双方按规定有序解决矛盾纠纷。

第四,是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防范机制。“我们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科室、重点时段的管控,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王峻副厅长介绍说,该省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了投诉管理部门,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及时处理患者医疗服务投诉,立足于抓早、抓细、抓小,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3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现在开会。

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去年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查找不足,明确任务,落实措施,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监狱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同志,市局安全办、办公室、宣传处的负责同志以及监狱总工程师,、、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科长、原创:通防科长。会议议程有项:一是由我传达近期上级安全会议精神;二是请、、煤矿矿长分别汇报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打算;三是请同志讲话;四是请局长作重要讲话。

首先,我传达一下近期上级会议精神。

下面,请矿汇报。

下面,请矿汇报。

下面,请矿汇报。

下面,请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同志讲话。

最后,请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刚才,我们传达了近期上级安全会议精神,、、煤矿分别作了很好的汇报,局长和副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的讲话,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去年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队伍素质、抓好瓦斯和煤尘防治、做好外包队伍管理、加强监管工作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与会各位同志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谈几点意见:

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通过总结上半年工作,认真分析查找隐患和不足,部署下半年几项重点工作。关于如何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解决监狱煤矿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已经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关键是要抓落实。要把握会议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会议的精神尽快传达到各矿全体安全工作人员,贯彻到最基层。各矿都要根据的指示和要求,拿出切合本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处理,绝不能出现“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

二正确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把思想统一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上来。目前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事故隐患数量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刚才,已经作了全面分析,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4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潘 岳

从“圆明园防渗听证会”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和许多环保人士确定了一个信念:透明的行政执法和深度的公众参与是解开中国环保困境的一把钥匙。

解决严峻环境问题 最终动力来自民众

日前,由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发起并组织的“绿色中国――环保公益日”活动在北京、上海、广州、南昌、深圳、郑州、西安、福州城市同时进行。

在北京延庆县的活动主会场,一场不期而至的沙尘暴,让在此举行的“绿色中国――环保公益日”活动显得意义更加不同寻常。黄沙蔽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会长潘岳站在漫天飞舞的黄沙中深沉地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大问题,这与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极不协调。因此,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潘岳说,解决中国严峻环境问题的最终动力来自于公众。环保公众参与不能仅仅停留在种树植草的层次上,而是应该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环境大使、全国政协委员关牧村作为第一提案人,并由濮存昕、杨澜等十八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用法律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秘书长王磐璞说,设立全国“环保公益日”,就是响应政协委员们的提议,树立“新公益精神”,推动环保公众参与向更高层次发展,使公众真正成为中国环境治理的关键力量。

信息越不公开 特殊利益勾结机会越大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将加强公众对政府环境决策参与权。事实已经证明,公众获取更多的环境信息不会导致冲突的增加,而会有利于及时缓解冲突、解决矛盾。

信息越不公开,特殊利益勾结的机会就越大,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就越大,谣言的市场就越大,不稳定的因素就越大。

在国务院公布信息公开条例后,环保总局成为第一个制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的部门。

潘岳表示,要改变“不公开为惯例”的基本规则,环保总局不怕暴露缺点被人指责。《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在加强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后,加强公众对政府环境决策的参与权。在各种环保事务进行的过程中,公众能够及时得到环境信息并表达意见,各方达成妥协与共识,而不是在造成既成事实后产生冲突。宁可要争吵的决策过程,和谐的结果;也不要“一致”的决策过程,混乱的结果。

推动一系列关于公众参与的体制和政策变革。现状的不足不是裹足不前的借口,而是继续前进的动力。

针对“目前中国的环保并不是垂直管理,环境信息的公开势必在有些时候会和地方利益冲突,地方环保部门也有可能不去执行这个《办法》,对此环保总局有没有相应的对策?”

潘岳回答:地方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上一级环保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建议监察部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当前,公众的知情权非常地不够。很多地方,村子附近有重大污染企业,问它排什么污水、排了多少,被回答说是“商业机密”,问多了还有危险,连记者都会被打。县里市里要在水源地附近上大项目,什么时候上,有没有污染、污染了怎么办,这是“国家机密”,甚至常规性的污染企业名单,也有可能迟迟不见天日。

潘岳认为,各种法律中“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抽象原则,如果没有“谁来公开”、“怎样公开”、“不公开怎么办”的具体规定,就容易变成一纸空文,变成特殊利益勾结的腐败温床。公众得不到信息,表达不了关切,就会丧失对政府的信任,谣言四散,影响社会稳定。

对于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务,各级政府应该举行符合一定程序标准的听证会,邀请公众发表意见,并对是否采纳、如何采纳公众的意见作出合理、及时的解释。

环保不能仅靠政府 更需民众支持

2006年是中国环境形势更为严峻的一年。全年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161起,平均每两天一起。环境投诉达60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30%。国务院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标没有实现,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基于此,2007年元月,潘岳就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撰文称,环保事业不仅要依靠政府的行动,还需要公众的支持和参与。

文章指出,国家环保总局进行第三次环评执法,采取了“区域限批”的措施,说明政府是下了大决心的,这是政府行动力的表现。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编制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6》公布,表明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环保事业不仅要依靠政府的行动,还需要公众的支持和参与。

文章说,环境问题带来的严峻挑战,使公众参与正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推动力量。编制《民生指数2006》,用量化的方法把原本抽象的环保意识、环保行为和环保满意度以直观的形式展现出来,以权威的论证和科学的调查方法通过数据量化和问卷分析,直接反映公众在环保方面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推动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环保领域的公众参与。

潘岳在文章中说,食品污染、饮用水安全、空气污染、环境维权等等一系列问题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我们一方面惊叹环境压力极为沉重,另一方面也在反思自己的环保理念和环保行为方式。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这两项不及格的得分给我们敲了警钟,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有赖于我们的宣传教育,有赖于媒体的舆论监督,有赖于更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有赖于更多的人为环保事业做出无私的奉献。

要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动更多的公众切实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来,使公众懂得:关心环保就是关心自己,就是关爱子孙后代。

民众参与 堵截“特殊利益勾结”

早在2006年的1月间,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指出,中国环保形势严峻,公众参与程度太低是重要原因之一。

潘岳在讲话中认为,环保需要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参与,企业公民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力量之一,应积极承担起环保的社会责任。

他说,当前中国环保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公众参与程度太低是重要原因之一。世界环保事业的最初推动力量来自于公众,没有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就会变成少数人的事而最终一事无成。真正治理好环境污染,不仅要靠政府的高效率,也不仅要靠国民的高素质,公众参与的民主法制机制更为重要。

潘岳认为,公众参与不应该成为一句口号,政府必须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保障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各界人士扩大公众参与。

公众是环境的最大利益相关者,我们发现,公众参与的最大障碍不是缺乏参与意识,而是得不到及时、准确的信息。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就是下决心要解决公众获取信息不畅的问题。

曾有过多年新闻工作经历的潘岳,在谈到信息公开条例时,潘岳把“环保”加在“知情权”之前,强调要对环境问题充分曝光,保障中国公众拥有更多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

对于“不公开”的危害,潘岳认为:“信息越不公开,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就越大,谣言的市场就越大,不稳定的因素就越大。”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不久将会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针对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违反“三同时”规定、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罚款额上限由原先的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提至300万元。

公开节能减排信息 唤醒公众广泛参与

政府的信息公开,是对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石。政府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下,有助于防止腐败滋生。同时,政府信息作为一种重要公共资源,它的公开,本身就是政府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这个法规,标志着执政理念的转变和提升。从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这样一个长远的维度来看,它有着深远的意义。

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恶化形势,一直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无论是对污染企业的关停处罚,还是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仅靠环保部门的政策手段还十分有限。过去,环保部门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就是希望对污染企业和地区形成一定的舆论监督压力,以此来弥补部门政策手段的不足。

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要搞好环境保护事业仅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环保执法、舆论监督、公众参与,这三者联合在一起,才是推进环保的三大支柱。但是,过去的信息公开一方面不够规范,一方面也引起很多部门、地区、企业的不理解和质疑。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国务院正式法规出台,使环境信息以后在公开方面更加规范。

潘岳说,“节能减排”工作,不仅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而且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今年4月份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总理亲自任组长,可见中央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

节能减排取决于多种因素,有些措施当年可以见效,有些措施,如结构调整、工程技术措施等则需要一个过程。把五年目标科学准确地分解到每一年,难度较大。因此,今年没有再提年度性的节能减排指标。

减排目标的实现,更需要公众的参与。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对于减排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

第5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水文水资源;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一.中国水文气象面对的主要问题

1.1洪涝灾害

近年来的洪涝灾害主要分为主汛期洪涝、早春汛、反常晚秋汛和凌汛四个方面的问题。主汛期洪涝通常因为降水偏多致使,中国主要降水偏多区包含西北大部和长江以南,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是中国洪涝频发区,主要洪涝区在江南中南部及华南西部,其西侧可外延至云南和西藏,非有必要洪涝频发区在松花江流域和新疆,总体布局呈南北两带,其间长江、太湖、珠江、闽江、松花江流域及西北区域都在相应年份发作过特大洪水;早春汛,反常晚秋汛和凌汛都是格外区域才发作的反常水文气象问题,分别集中在淮河、闽江、长江、赣江等有些流域,东北有些流域。

1.3湖泊面积缩小,富营养化问题十分突出

二.中国水资源所面对的问题

2.1水资源缺乏

2.2水污染现状严峻

在中国面对水资源严峻短少的一起,水资源的污染也格外严峻,污染由点状向面状开展,并且有逐年加剧的趋势。水污染主要包含城市、乡村、海洋、工业、地下水污染五个方面。其间工业污染是主要方面,其次是生活污染,而地下水污染则是一系列污染中最格外最恶劣的一个。

2.3水土现象严峻

2.4水资源浪费现象严峻

中国水资源短少的一起,水资源浪费也相当严峻。水资源浪费主要包含:生活用水浪费、出产用水浪费两个方面。生活用水浪费主要是因为人们的水资源短少知道淡漠,水资源办理准则和水价格机制不完善,构成水资源使用的不合理;出产用水浪费主要包含农业用水浪费和工业用水浪费,主要是因为水资源使用率不高和办理准则不完善所致使。

2.5水资源使用与经济开展不和谐

三.中国水文水资源所面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探求

3.1 保证生态环境用水

生态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自然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在水资源配置中,要改变过去忽视生态环境用水的做法,在保证生态环境用水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和保障社会经济用水。生态环境建设包括植被建设、水土保持及荒漠化防治等,它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要消耗一定的水量。保障生态环境需水,有助于流域水循环可再生性的维持,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对这个问题,过去认识不足,今后一定要给予充分的重视。生态环境用水量是指为维持生态环境不再恶化并逐渐改善所需要消耗的水资源总量。根据长江流域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用水主要有:水土保持及水保范围之外的林草植被建设,维持河流水沙平衡及湿地、水域等生态环境的基流,回补超采地下水等。

3.2中国水资源所面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探求

中国本就面对严峻的水资源短少状况,水资源的状况愈加不容乐观。所以有必要采纳科学的办法:⑴对中国的水资源量和水质等级进行实时计算和监测,并予以公示和着重,致使全社会的重视,以达到警示;⑵全面监控中国的污水排放公司,主张污水处理直接由政府接收,树立体系的污水承受管网,对公司按排量进行收费以用来治污,一起要对治污状况予以公布,要全社会一起监督,这样才干非常好的开展经济和办理水污染;⑶施行最严格的水资源办理准则,树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对不同区域施行归纳调度,一起不断提高节约用水认识和科技节约用水水平;⑷采纳植树造林,以修养水源,保持水土;⑸树立和公布更合理和全面的水文水资源办理法律和准则,把科学使用和办理水资源与经济开展非常好联系。

第6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这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会,是落实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会议。刚才,城市开发集团和城乡建设集团党委分别就蔡季良、李化学案作了剖析,总结了应汲取的深刻教训,介绍了他们采取的整改措施。在座的党、政、纪各位领导同志,都要联系本企业实际,认真进行深入的思考,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和借鉴,便于改进我们的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坚持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不断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规范股份制的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进和加强监督机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振兴现代制造业步伐明显加快,企业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经济效益和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国有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始终发挥着骨干作用。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抓廉政促发展形成共识。大多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加快发展、优化环境,必须坚持反腐倡廉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同步推进的“两手抓”意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断深化。二是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企业“三讲”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对照《廉政准则》开展“回头看”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企业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观念、廉洁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三是企业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强化了对人权、财权、事权的管理,“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落实,对企业领导干部经营行为和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督得到加强。四是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挖出一批企业蛀虫,为国家挽回大量损失。近三年来,全市累计查处国有企业各类违纪违法人员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五是源头治理收到一定成效。通过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开展效能监察,把党风廉政建设融于产供销和资金运转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经营行为,增进了干群关系。企业的改革发展和体制创新,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廉洁经营的管理者,带出了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职工队伍,使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更加牢固。我们要更加理直气壮地发挥国有企业在首都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理直气壮地肯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做出的突出贡献,理直气壮地宣传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

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国有企业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过程,由于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在现阶段还不够健全,尤其是监督措施、防范机制不配套等多种因素,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据年至××年的统计表明,三年间涉及企业领导干部信访总量为件次;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件,占全市同期总数的;立案查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件,占全市总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从五年前的每年不足亿元,增加到××年的亿元。以上数字反映出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国有企业各级管理者作为国家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主体,面对如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怎样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面临着种种严峻考验。我认为,这些考验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

第一,在企业监控体系尚不健全的环境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过程中,我国经济空前活跃,但也由于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正处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容易出现漏洞和薄弱环节;加之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使企业个别领导干部把市场经济的功利性作为个人追求的目标,不能正确对待形形色色的诱惑,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取向出现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他们当中,有的片面强调“等价交换”,过度追求个人利益,讲待遇,重“实惠”;有的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大肆贪污、侵占公共财产;有的搞权钱交易,索要、收受巨额贿赂;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量挪用公款;有的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将企业的资金违规拆借出去,造成血本无归;有的出于个人目的,为其它企业担保,给本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有的伙同亲属、朋友开办私人企业,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业务,将本企业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企业进行经营,大发不义之财。比如,富亿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杨书武在兼任市针棉织品进出口公司经理、党委书记期间,未经集体研究讨论,擅自为某公司贷款万元提供担保;从中收受贿赂价值万元,导致企业承担了万元债务,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说明,领导干部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如果头脑不清醒,经受不住各种考验,就很容易出问题。

第二,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促进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这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在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有极少数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甚至严重不作为。在清产核资或资产置换中,有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流出,听任国有资产受损;有的仅以有形资产折股,不考虑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甚至将企业的商标无偿转让,使企业利益严重损失;更有一些人钻改革的空子,以压价低估等方式恣意侵吞国有资产。比如,物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冀党生于年月至月间,利用负责公司接受项目转让和公司股份制改革之机,采取截留公款、伪造股东大会决议和转让协议等手段,暴敛国有财富,将万元公款和国有公司(折合人民币万元)的股权据为己有。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个案例可以警示我们,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形势面前,面对重大利益的诱惑怎样经受考验,是我们每一个企业领导干部必须直面回答的课题。

第三,在企业自主经营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国有企业通过实行《企业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公司法》,经历了简政放权、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代表政府和企业行使国有资产的使用权,经营着国有资产,但是,由于在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长期缺位的情况下,企业经营中违规操作等问题时有发生。有少数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视为个人权力,把自主经营变成了自家经营。有的滥用经营权谋取个人利益;有的对重大投资项目,不经科学论证,搞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有的截留经营收入,搞资金体外循环,私设巨额资金的“小金库”,任意支取,甚至据为己有。比如,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殷愿清多次采取收款不入帐、签订虚假房屋销售代理协议和直接收受贿赂等手段,贪污和收受贿赂万元人民币终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些充分反映了在一些企业内部,存在着对国有资产管理低效、无序和出资人不到位的严重问题。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既要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更要为国家创造利润,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既是对企业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也是履行国家出资代表职责的基本要求。

第四,在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中面临着严峻考验

伴随着我国企业经济、技术实力的不断增强,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以后,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程度迅速提高,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开拓海外市场、建造跨国公司的步伐明显加快。我市到埠外、境外发展的企业日趋增多。据统计,全市境外企业家,总资产达亿美元。由于境外企业还缺乏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缺乏有效的教育、管理方式,加之我们派驻境外企业的个别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化,经受不住诱惑而迅速堕落,导致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今天通报的蔡季良、李化学两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这些问题虽发生在个别企业、极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影响是恶劣的,任其下去就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有资产受到损害,不解决这些问题,其危害性极大。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些问题又是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是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我们必须坚定信心,相信我们有力量、有能力解决好这些问题,并将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当前,尤其要紧密联系国有企业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一,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机制

hjt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负总责,要管住班子、带好队伍”,“每一个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应明白,不重视或者不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的失职。”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经营管理者,像抓生产经营任务一样,认真考核和奖惩。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把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抓手,用责任制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党政齐抓共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企业行政“一把手”职责的落实。行政领导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责任主体,同样应该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不但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而且还要善于发现企业管理中的隐患,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不廉洁经营的苗头性问题,提出防范措施,亲自过问落实情况,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解决,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第二,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机制

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责权建设,并真正发挥各自的作用,而不是像原京澳公司那样形同虚设。这就要求我们对企业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进行合理分解和有效制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保证权力的授予和运行受到必要的控制,防止权力行使的失范甚至被滥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决策的过程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经济损失,避免给企业发展带来后患。当前要特别注意并切实抓好“三重一大”制度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而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今年,市委各工委、各总公司都要对所属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认真地进行一次检查,凡没有执行或落实不力的必须纠正。

第三,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机制

财务管理是防止腐败、防范企业风险的一道闸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通过财务预算控制企业的支出;要明确各层经营管理人员和部门的授权范围,超越授权的事项和超越授权额度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支付;要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违反程序的支付要求,财务部门有权拒绝;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切实纠正一些企业存在的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不正常现象,坚决杜绝在企业财务帐目中乱挤乱摊成本,搞两本帐、隐瞒收支、转移资产等会计失真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要加强传统意义上的“会计审计”,而且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不仅要加强离任审计,而且要加强领导干部任期中的日常性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行年审制度,有条件的总公司(控股公司)对其下属重点企业甚至可以试行一年两审,及早发现企业的隐患和风险。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外埠和境外企业的监管与审计工作。

第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要不断深化厂务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实行“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在涉及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事项,都要制定透明、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参与管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下岗分流、收入分配等都要通过职代会讨论,该公开的都要公开,不能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真正使企业的管理与经营行为操作有规章、运作有规范。当前,要充分发挥党委会、职代会、纪委、工会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监督机构的作用,也要发挥审计、稽核、监察等监督部门的作用,要有效整合这些监督资源,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督的综合力量,提高监督的整体效应。企业党委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应当担负起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领导和协调责任,同时,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进一步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担负着坚持企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同时也肩负着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使命。国有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把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和廉洁自律水平放在突出的位置上,狠抓不放。领导干部不仅要管住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和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而且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放任、纵容他们违法违纪。

领导干部行为上的不廉洁、作风上的不正派,是领导干部思想道德的不纯洁、不高尚的外在表现。我们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是为了以良好的思想素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强烈的自律意识来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现在的问题是,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使教育能够入脑、入心,使干部能够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成功做法应当继续坚持,如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的党课教育、先进典型的正面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与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等。特别是对新任职的企业领导干部必须与他们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早提醒,早预防。

第六,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机制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不规范、不到位,制度的不完善,是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和不廉洁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企业党政领导同志要以战略家的眼界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反腐倡廉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本身就是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企业管理又是保证企业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因此,必须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生产经营活动各个事项、各个环节的管理之中,融入到对领导干部和有业务管理权、岗位处置权的各类人员及其行为的管理之中,并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效能监察,向管理要廉洁、要效益。二是把反腐倡廉和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必须能够体现反腐倡廉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企业的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治企,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把反腐倡廉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务必要将落脚点放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上。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善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企业发展中权力制约、行为规范、依法治企等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七,进一步完善查防结合机制

第7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现阶段 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 关系

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全人类关注的焦点,人类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其中所面临的复杂环境问题,再次让我们陷入沉思,如何在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中寻找统一、协调点。当前,我国可持续发展下的环境保护面临诸多的问题,这也再次说明,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发展所必须遇到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我就相关的主旨内容作了如下具体论述。

一、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总伴随有各种各样的环境保护的问题。无论是“有限发展论”还是“停止发展论”,都体现出环境保护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来看,两者存在对立、矛盾的一面,但同时也存在统一、协调的内在联系。所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可以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实现统一,共同为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撑。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同步协调,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发展所必须考虑,也是必须做到的。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在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下,自然环境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无论是城市化、新型城镇化,还是工业化的不断加快推进,我国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相应工作任重道远。

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环境问题和其他问题也是硬问题,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制约了发展,但发展也让环境问题得已解决。这一辩证关系,也让我们思考面对的一个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到底是何种关系。我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点不在于矛盾与冲突对抗,而在于统一、协调可持续发展下巨大的经济发展效益。这是因为,环境保护是推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二、现阶段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

在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大背景下,我国正面临日益严峻的环境保护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有效的环境保护体系,已成为我国社会转型发展中的焦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继续走着“边发展、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在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中,我国经济持续不断发展,但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显。在经济发展大潮面前,环境保护更多表现出“妥协让步”的一面,环保法治不健全,实施细则没跟上,“边发展、边污染、边治理”的环保执法境况,让我国环境质量日趋恶化,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人口素质偏低加速并导致环境质量恶化。“边发展、边污染、边治理”的环保老路与我国当前的可持续发展不协调、不相适应。

2.环境资源超负荷,环境容量难以承受当前的经济发展需求。毋容置疑,我国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我国也是人口大国。在庞大的人口总量下,我国环境资源正处于超负荷状态,加之对生态规律缺乏认识,经济活动决策失误,在环境容量相对较少的情形下,现代人的巨大物质需求势必会加剧对环境的破坏,进而突破已有环境资源的承受力,生产技术落后,进而造成环境资源过度消耗和浪费。我国环境正面临巨大的挑战,而环境保护工作也势必更加艰巨,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3.环境保护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有待完善和提高。在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面前,我国政府正大力推进并全方位深入开展环境保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但从实际而言,管理措施不完善的问题比较突出,其中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管控工作缺乏全面而有效的开展,表现出流于形式的工作状态;二是环保技术落后,难以适应当前的环保工作需求。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并强化环境保护工作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全面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转型期,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如何进一步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已成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急需迫切解决、也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我看来,坚持可持续发展并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1.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污染治理,推动结构调整进程,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环境保护有三要素:一是管理;二是技术;三是资金。狠抓环境管理,落实环境管理各项政策,有助于提高当前环境保护的有效性。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其涉及诸多方面。对此,当前的环境保护重点是工业污染,应进行全程监控,在线监测,监督管理,确保工业污染治理的有效性。此外,为配合环境管理的需求,应完善当前的管理体系,抓住市场经济与政府宏观调控的俩只手,引入市场机制,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益,来改变当前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现状。

2.强化环保宣传教育,构建全民环保统一战线。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性而复杂,我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开展多样化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此外,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并规范公民的

环保行为,在思想和行为上,做到自觉、自律;执法懂法守法,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履行环保的义务。只有这样,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背景下,才能从本质上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构建和谐美好的人居环境。

第8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摘 要 当前中国社会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在新时期如何遏制贪腐案件频发,如何很好的落实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永葆我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是每一名纪检干部应该深思的问题。近年来,国有企业也频发贪腐案件,令人遗憾、痛心,本文结合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现状,从制度建设、廉政教育、流程管控等方面对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探讨。以期对纪检工作的开展拓宽新思路,提出新措施,达到新实效,促进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科学发展。

关键词 新时期 纪检工作 探索

一、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现状与问题

(一)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现状

国有企业为了适应新形势,纪检工作也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提升。各级纪检干部强化业务学习,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不断开拓思路;强化道德修养和宗旨意识,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也得到了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从弱到逐渐到强,各级政工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为此付出很多,成绩喜人。为国有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教育和保护干部员工方面做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这些都是有目共睹、不容置疑的事实,也将成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基础。

(二)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干部对纪检工作认识不足,导致纪检工作难以开展。好多国有企业干部认为纪检工作只应该是提醒教育,稍有动作就认为是挑刺、挑衅行为,有的甚至狭隘的认为是打击个人行为,对纪检人员极度不满,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是各级干部对纪检工作流程不太了解。有些干部认为纪检工作不能作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来做,除例行的思想教育工作,其他日常工作必须列入三重一大事项,需要同级党委通过方可实施。这种视纪检日常监察为洪水猛兽的做法也为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增加难度。

三是各级纪检人员的业务培训问题。近几年虽然纪检工作得到了重视,但是由于企业是一个以经营为主的主题,所以以前一直忽略了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因此国有企业纪检人员的执纪业务能力和当前新形势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四是国有企业外部环境问题。尽管目前纪检工作卓有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外部环境问题,导致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难以做到标本兼治。

五是内部监督流程不完善的问题。国有企业纪检人员的监督责任定性标准没有明确的说法,国有企业的关键风险环节纪检人员的参与度,内部监督流程的制定不完善,导致企业纪检人员总是无所适从。

二、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困惑与思考

目前国有企业对于纪检工作及腐败现象的重视程度毋庸置疑,对于违纪事件的惩戒态度不可谓不坚决,对于各项制度的制定投入给与极大的支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达到了新的高度。可是,为什么案件依旧频繁?为什么漏洞依然很多?为什么形势依然严峻!这一个个问题确实让人不得不困惑,也无法让人不去深思!为什么?有纪检监督的招投标、有完善制度控制的招投标、有监理公司监督的工程、有低价中标的物资采购等重要领域依然有腐败,而且无法避免;也有人认为腐败与经济发展相关,发展的太快了,难道是发展越快腐败越严重?还有人认为与制度建设相关,难道腐败仅仅是由于制度建设没跟上。基于上述认识,对前面列举的困惑和问题作了认真分析,结合在纪检工作中的体会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方面对新时期纪检工作作出探索。

(一)思想教育方法不当,教育效果不佳

当下我们的思想教育是说教式模式。日常教育只是循例开开会,读读文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忽视了道德教育,忽视了传统文化在德育方面的效果。而且最可怕的是传达精神的人,就是不执行精神的人,教育对象怎么能听进去,又怎么会有效果呢?专项教育多是政治性的、完成任务的模式。专题学习或学习班等方式的教育,大多是为了完成某项政治任务,内容多为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等正统理论教育,很少有创新,很少有结合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创新,很少从理论上阐述贪腐行为对贪腐者眼前和长远的伤害,很少有大的突破。所以受教育者也只是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在学习中也很难产生共鸣,总结体会写得好好的,但心灵难以受到触动。案例教育多为其他地区,或者时间跨度较大。而且我们的案例教育大多是自播自导播放反面典型的宣传教育片,给大家一种不真实的说教式的感觉,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另外,道德教育缺乏,总是强化思想宗旨教育,忽略了道德教育,对于传统文化的学习氛围异常薄弱,大多数人都不读书、或者少读书;读时尚书、不读传统文化书籍。所以导致思想教育效果不佳,原因在于教育不得法。

(二)制度建设缺乏可行性、科学性

第9篇:工程峻工监理总结范文

“水”将是中国未来相当一个历史时期内环境领域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主题。“治水”将是对包括环保在内的各相关部门对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的严峻考验。如果不能回答好这个问题,将是我们的失职。

水污染已经逼近危险临界点。目前7大水系的26%是五类和劣五类,9大湖泊中有7个是五类和劣五类。五类和劣五类水不能接触人体,连农业用水也不能做。也就是说,七大江河除了干流因水量大水质尚可之外,大小支流几乎全部坏死!80%的湖泊的水也全部坏死!

如果不有效地治理水污染,我们恐怕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完成之前,就将面临严重的社会和谐问题。

问题出在哪里?目前“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流域水环境保护体制上存在重大缺陷。这个部门管调水,那个部分管污水处理;这个部门管农业面源污染,那个部门管工业污染;这个部门管技术资金,那个部门管发展资金。这样一种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争权不断,推责有余。不建立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域管理机制,就不可能执行有效率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环保总局强烈呼吁建立一个跨部门跨省区的流域统一管理机制,能够联合流域上下游省份,组织环保、水利、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测和执法。

执法难还是老问题,即使环保总局也一样。环保总局检查组在安徽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的金威铜业检查时居然遭到拒绝,出示了执法证后,企业仍称必须有“内部人”带领方可入内,检查组最终还是没有进得去!环保总局历年的执法行动中,暴力抗法、拒绝检查的事情每年全国有数百起之多。

目前,造成水污染的形式多样。

一是工业园区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差,存在未批先建、越权审批、越级审批的情况。在检查的126个园区中,有110个工业园区存在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和“三同时”执行率差的问题,占抽查工业园区的87.3%。山东省某县工业园区共有项目30个,其中19个未履行环评手续,环评执行率仅为36.7%;应完成“三同时”验收的项目11家,实际验收0家,环保“三同时”验收率为零。

二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不正常、处理能力低、管网不配套或超标排污。在抽查的7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38家运转不正常、超标排污或停运,占抽查污水处理厂的50.6%。河北省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实际日处理污水仅3万吨,其他4万吨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沧浪渠,是造成沧浪渠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

三是结构性污染突出。陕西渭南市韩城市龙门工业园共有工业企业35家,仅焦化行业就有20家,占57%以上,近半数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是一些企业违法或超标排污,在检查的500多家企业中,有200多家企业存在违法或超标排污的情况,约占被抽查企业数的50%。

五是一些企业无治污设施,直排废水,行为恶劣,性质严重。在山西、内蒙古检查的63家企业中,有15家无治污设施,占被抽查企业的24%。

六是养殖等面源污染加重了水体的水质污染。太湖蓝藻大量繁殖,严重影响了无锡市的饮用水源。

从第一次环评执法到现在,环保执法可以凭借的法律依据始终只有一部,就是《环评法》,没有任何改变。环保部门仍旧没有权力关停违法企业,仍旧不能罚超过20万的款,仍旧只能“建议”相关部门对渎职或违法的官员进行处理。国家环保局早就着手在修订《环保法》和《环评法》,但法律的修订有其必须的程序,要花几年的时间,但污染的形势又一日千里,我们实在不能坐着等法律修改好了再行动。中国目前的特点是,不能等着有了制度再做事,而是要通过做事来创造制度。而“区域限批”,已经有多位中央领导批示,可以固定成为常规性的制度。

关于立法规划,中央已经制定了《“十一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建设规划》,以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为突破口,以增强立法可操作性为关键,以落实政府环境责任为重点,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形成覆盖环境保护各个领域、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法规体系。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还要同时结合市场的力量和公众的监督。市场能克服行政手段“阶段性”“不稳定”的弱点,公众的监督则能够抑制“权力寻租”。所以,从此次“流域限批”开始,环保总局融入了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

市场机制就是让资源和环境变成企业的内部成本,让违法的代价高于守法的代价。环保总局将和银监会在近期出台绿色信贷政策,未执行环评审批和验收的项目、未按环保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依法被环保部门查处的企业将不能得到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已发贷款也将被追回。

公众参与就是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机制。公众应该成为督察的重要参与者,因为他们是环境的最大利益相关者,最有动力去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是否履行了责任,是最高效、最公正的环境督察员。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便是平台。

“十一五”规划的目标是一个五年计划的总体目标,不是分解到每年的目标。2007年减排的力度会不断加大,随着减排力度和各种减排工程措施的上马以及资金的到位,未来两到三年内,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将超过2%,这样才能顺利确保“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