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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协议精选(九篇)

服务外包协议

第1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关键词:云服务;服务等级协议;生命周期;服务质量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4)34-8106-02

1 云服务与服务等级协议

近年来,云服务的发展方兴未艾,被业界视为革命性的变革。人们正在走进一个计算能力可以像商品一样在互联网上自由流通的时代。云计算的基本原理是[1]利用互联网高速传输能力,将数据处理过程从本地个人计算机或者服务器转移到互联网上的计算机集群上,这个集群由成千上万台的普通标准服务器组成,由一个大型的数据处理中心对其进行统一的管理。服务提供商通过共享基础架构,将巨大的系统池连接在一起,通过互联网动态地、透明地为用户提供各种随需应变的服务。

随着云计算的蓬勃发展,用户对云服务质量的关注度明显提高,如何保障服务质量成为实务界和学界研究的热点。云服务的目标是满足用户随时可访问资源和服务的需求,按时按需地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通过购买相应资源以获得使用云服务的权利,因此用户希望自己的付出获得相应的回报,即获得相应的云服务质量的保证。在云环境中,可借鉴电信行业用来保证其服务质量的方法来确保云服务质量达到用户支付的相应水平。服务等级协议(Service Level Agreement,SLA)是服务提供商与用户之间协商并签订的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合同规定了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双方所承担的商务条款[2]。其中,服务商提供商指能够间接或直接为用户或其他服务提供商提供云服务的公司或组织,用户指通过认可或购买的方式获取云服务的个人、公司或组织。一般来讲,根据用户需求的不同,服务等级协议也往往被区分成签订的服务等级协议和未签订的服务等级协议。前者主要针对数据处理要求不高的客户或免费使用客户,他们通过认可的方式被动接受云服务。后者主要针对大型客户,客户往往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购买相应的服务,根据自身需求与服务提供商所协商签订的服务等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 服务等级协议的最佳实践

《云计算用例白皮书4.0》定义云服务提供商与云服务用户之间的互动关系,服务等级协议包含以下事项:提供商所提供的一套服务;对每项服务的完整且详细的定义;提供商与用户的责任;一套确定提供商是否按承诺交付服务的标准体系;一种监测服务的审核机制;在不满足服务等级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用户及提供商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服务等级协议如何随时间变化[3]。鉴于服务等级协议中所需条款是由用户自行确定的,因此实践中有诸多因素需要考虑。

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s)可用于描述开发一种可供多个合作伙伴使用的标准流程方式的过程。云标准定制理事会(Cloud Standards Custom Council)为云计算用户提供了一种参考构架,在评估云服务等级协议时,用户可以采用这七个步骤来帮助了解如何对比云服务提供商,或是与提供商商谈条款时应该有何预期。

第一步是识别云主角。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确认了五种独特的云主角:云计算用户、云提供商、云载体、云和云审计。每个主角都具有独特的角色和责任。只有前三个角色在服务等级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方面存在相互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是,NIST参考构架没有确认像云供应者和 Web 服务提供商这样的其他主角并且没有说明这些主角具有多对多的关系,这是用户在识别云主角是需要注意的。

第二步是评估业务水平策略。服务等级协议内表述的策略应该针对业务战略和策略进行评估。在评估一个云服务等级协议时,用户需要考虑的内容可包含在 服务等级协议内的数据策略,包括数据保存、冗余、定位、捕获和私密性等。同时应该考虑加入服务等级协议中的业务水平策略,包括保障、未涵盖的服务列表、过度使用、付款和处罚方法、转包服务、授权软件和特定行业的标准等。

第三步是理解基础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设施即服务(IaaS)之间的区别与联系[4],以及正在运行的云的种类(私有云、公共云或者混合云)。服务等级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取决于提供商为用户提供的控制变量的复杂性。面向SaaS的服务等级协议没有面向PaaS的服务等级协议那么复杂。SaaS用户(最终用户)惟一能控制是对SaaS应用程序的访问,而对于PaaS用户(开发人员),除了不能控制虚拟机之外,他们可以控制应用程序开发生命周期。面向IaaS的服务等级协议是最复杂的,因为除了不能控制实际的基础架构之外, IaaS 用户(基础架构专家)能够控制虚拟机。

第四步是确认应该使用哪些指标来实现性能目标。例如,可用性以及反应时间指标应包含:服务等级协议的指标名称、约束条件、收集的方法和频率等。

第五步是安全性。考虑云服务等级协议的一些关键安全要求,其中包括:资产的敏感性、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以及云提供商的安全功能。每个国家保护个人隐私的法规不尽相同,出于这个考量,用户应该知道存储在云内的数据所在的国家。一个国家可能会禁止来自国外的某些隐私数据,而另一个国家则可能会允许使用外部的隐私数据。

第六步是确定服务管理要求。这包括确定哪些应该进行监视和报告(例如,负载性能和应用程序性能),哪些应该进行计量。此外,还包括配给的速度应该多快(速度、测试和需求灵活性)以及应该如何管理资源更改。

最后一步是为服务故障做准备并管理服务故障,决定应该提供哪些补救措施以及责任限制是什么。用户还需要理解故障恢复计划如何在需要时工作。此计划应该定义服务中断是什么,如何处理意外故障,以及服务中断如果延长应采取哪些措施。

并且,退出条款应该成为每个云服务等级协议的一部分,以防用户或提供商想要中断此关系。

3 服务等级协议的管理实施框架

目前市场上服务等级协议的实现都是以根据电信管理论坛的服务等级协议管理手册为基础的,这种服务等级协议是通过集成技术与协调管理、资源调度技术和商业智能等技术构建而成的。

3.1 集成技术与协同管理

由于用户需求不同,各个信息系统作为运营支撑系统的子系统往往是解决用户某种特定需求的,这些子系统的构建方式和交互方式的差异,给分布应用的集成带来的一定程度的困难。分布应用集成可以利用建立在协议层上的两个系统共同定义的协议来交换数据或利用更复杂的传输机制,如消息队列等,传输机制层的前提是在传输层上连接多个系统,其方法包括IP、FTP及特定的通信中间件(如Message Queue,Event Middleware)[5]。

在子系统间的集成基础上,服务等级协议通过协同管理实现用户需求并提供整体的服务。协同管理控制各个子系统的运行和子系统间的数据交换,订阅各个集成系统产生的事件和信息,并产生更高层次的事件和信息,包括成本、性能、安全、可靠性、可扩展性等信息。此时的工作流系统已扩展为一个协同模型,其具有良好的协同性能。

3.2 资源调度技术

资源调度技术是云计算区别于以往的并行计算和网格计算的重要特征之一。云计算调度的目标就是对用户提交的任务实现最优调度,并设法提高云计算系统的总体吞吐率。具体的目标包括最优跨度(Optimal Makespan)、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负载均衡(Load Balancing)和经济原则(Economic Principles)等[6]。根据首选原则的不同,可以将资源调度分为以性能为中心的调度、以服务质量为中心的调度和以经济为中心的调度。

3.3 商业智能

商业智能技术提供使企业迅速分析数据的技术和方法,可以看作是数据仓库、联机处理和数据挖掘等相关技术的综合运用,其内容为管理、挖掘和分析数据,将这些数据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作为企业决策的智力支持。所以该技术通常被企业用作做出明智的业务经营决策的工具。其具体实施步骤包括:需求分析、数据仓库建模、数据抽取、用户培训和数据模拟测试、系统改进和完善等。

4 服务等级协议的生命周期

服务等级协议的生命周期是一个动态的循环过程。根据电信管理论坛的服务等级协议管理手册,服务等级协议的生命周期包括五个阶段[7],如图1所示:

4.1 服务等级协议的创立

产品/服务开发阶段主要用来支持产品和服务的规划和开发。市场需求、竞争压力、服务条件的内在指标以及现有服务等级协议的极端经验等都会促使服务提供商开发另一个更加符合用户需求的服务等级协议。

该阶段包含了以下几个内容:提供商根据自己的云服务战略定义服务等级协议模版,包括服务等级和价值等,以及模版中相关服务等级协议的参数和指标,以及这些服务等级协议参数值的存在方式(独立或捆绑)。

4.2 服务等级协议的协商和销售

协商和销售阶段服务提供商会与用户就许多潜在服务实例的安装和运行等实际问题进行协商。该阶段的目的是理清责任归属,签订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服务等级协议。

该阶段内容主要包括:挖掘和定义用户的具体服务需求,根据其需求与预期目标协商具体服务实例的服务等级协议参数的值;与用户协商服务等级协议的费用与支付方式;服务提供商在服务等级协议违例时应当赔偿的费用及方式等。

4.3 服务等级协议的部署与执行

实现阶段是部署用户实例并激活用户等级协议的过程。不同公司实现服务等级协议的过程稍有不同,但总体上是相似的。一般来说,在实现阶段,服务提供商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配置资源,提供服务。这个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支持服务的基础网络配置;特定服务实例的网络配置;激活并维持提供服务。执行阶段包含了服务等级协议中规定的服务的所有正常操作。这其中包括:协议服务内执行和监控;实时报告和服务质量验证;实时的服务等级协议违例处理[8]。

4.4 服务等级协议的评估

评估主要发生在两个时间段中。第一个评估是在用户的服务等级协议合约期间,该评估与客户的服务质量有关。用户周期性评审主要用于评估云服务质量,并及时发现潜在可进行改进之处,甚至在某些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和用户内部需求情况的改变,对云服务提供商提出新的要求,并协商改变其服务目标。第二个评估与服务提供商的整体服务质量目标、对象和风险管理有关,主要用于服务提供商对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同时根据服务表现情况进行服务目标的重新排列,并由此构建新的服务等级协议。可以看出这两种评估对用户和服务提供商来说有着不同的措施,但是目的都是为了使云服务质量的到保障。

4.5 服务等级协议的终止

当用户认为当前的服务等级协议不足以满足其要求,或协议期限到期希望提高服务质量时,服务等级协议生命周期到了终止阶段。这个阶段服务提供商往往采取多种手段对其服务进行推销,客户通过对服务提供商的一段时间以来的服务进行评估,并深入挖掘自身需求的时期。所以服务等级协议终止阶段往往是下一次服务等级协议周期开始的前奏。

5 结束语

本文从定义、最佳实践、管理实施框架和其生命周期理论等内容对服务等级协议进行了探究。作为维系供求双方,保障服务质量的正式协议,服务等级协议的重要性正随着云服务的广泛运用逐渐显现,相信更加规范、更加成熟的服务等级协议能够对我国云服务产业的良性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赵又霖,邓仲华.图书馆云信息服务等级协议的参数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 2013,57(20):11-20.

[2] Lee J,Ben-Natan R. Integrating Service Level Agreements:Optimizing Your OSS for SLA Delivery[M]. John Wiley & Sons,2002,3.

[3] Cloud Computing Use Cases group. Cloud Computing Use Cases White Paper 4.0[EB/OL].[2014-09-03].http:///Cloud_Computing_Use_Cases_Whitepaper-4_0-China_S.Chinese_translation.pdf.

[4] 张健.云计算服务等级协议(SLA)研究[J].电信网技术,2012 (2): 7-10.

[5] 孙文辉.面向服务的服务等级协议实现框架的研究[J].计算机应用, 2006, 26(6): 1260-1262.

[6] 左利云,曹志波.云计算中调度问题研究综述[J].计算机应用研究, 2012, 29(11): 4023-4027.

第2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ECFA:

中小企存亡仍是关注焦点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海峡两岸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第四条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自2011年3月开始磋商,历时逾两年,直至2013年6月21日,才在上海举行第九次高层会谈时签署该协议,同时向外公布了开放清单。两岸服贸协议内容包括文本(即条文)、特定承诺表(市场开放清单)及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三部分。协议涵盖的服务贸易主要类别如下:

大陆方面,将开放的非金融服务包括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分销服务;环境服务(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查);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除专业服务中所列以外);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它地方没有包括的服务。而金融类服务涉及保险及其相关服务;银行及其它金融服务(不包括证券期货和保险);证券、期货及其相关服务。

而台湾方面,非金融类的开放涉及商业服务业;通讯服务业;营造及相关工程服务业;配销服务业;环境服务业;健康与社会服务业;观光及旅游服务业;娱乐、文化及运动服务业(视听服务业除外);运输服务业;其它。而金融服务包括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证券、期货及其相关服务。

从台湾经济部去年8月关于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一份简介可以看出,大陆对台湾的开放(80项承诺)超过了台湾面向内地的开放(64项承诺),且原则上还是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不涉及证照承认之专业服务业市场开放、不涉及大陆劳工来台或移民、居留问题”、“在开放陆资来台的基础上逐步自由化”,以及“维持现有对陆资来台的管理机制”。

虽然条件优越,但台湾坊间依然出现某种担忧。台湾大学经济系主任郑秀玲表示,台湾的服务业占GDP的70%以上,从业人员超过总就业人口的58%,服贸协议签署后引发的资金、技术与人员移动,将影响大多数人的生计。台湾的经济结构和其它国家和地区并不一样,尤其服务业是以非知识密集的中小企业为主(香港则为知识密集型的金融服务业)。

“目前,台湾的服务企业约有93.5万家,非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就占了86%;大型服务企业只有2971家,中小企业高达93.3万家,大型服务企业雇用149.9万人,中小企业则雇用314.8万人,其中146.4万人为微型企业所雇用。相较美、日平均每家企业员工15人及8.6人,台湾只有4.2人,台湾服务业大多规模相当小。”当双方开放服务业时,内地资金会进驻台湾,这些投资会影响到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的生存空间。

CEPA:

香港长期经济增长4%

CEPA是内地迄今为止商签的内容最全面,开放幅度最大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香港实际参与的唯一的自由贸易协议。港人熟悉的自由行,也从那时开始,到今年1月1号实施的“补充协议十”,已经累计有403项服务贸易开放措施。

内地与香港都是WTO的成员,CEPA不能违反WTO的条文,只能在其基础上增添。但香港一直以来奉行自由贸易,除了小部分货品外,其它入口的都是零关税;在服务业中,除了某些如医疗、法律等有严重保护主义倾向的外,其它也基本上对世界开放。若说CEPA主要的特点,与两岸经贸协议有类似的,是内地增加对港的开放程度,而不是香港自己对内地更加开放(因早已相当开放)。

不少人将ECFA与CEPA两者作比较。其实两者的定位与内容大不相同。首先是名称,ECFA是“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而CEPA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前者是“架构协议”,而后者则是“关系安排”;其次是内容,ECFA的内容是纯经济议题,完全无政治用语;然而CEPA在第二条原则中第一款,即明确规定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而ECFA则完全没有政治意味。

至于ECFA与CEPA的其它内文,比较显著的分别在于,CEPA有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条款,而ECFA没有相关条款。台湾一些批评人士将服贸协议视为可引入大量内地廉价劳工往台湾,是曲解了协议内容,协议并无订立向台输入劳工条款。另外ECFA有终止条款,当其中一方向对方作通知,被通知方可要求协商,若通知方决意终止协议,协商未获共识,协议于发出终止通知之日起第180天便告失效,这是CEPA所没有的。

有学者引述某项香港加入CEPA的研究指出,香港长期经济因此增长4%,强调经济整合对经济成长的贡献显著。台大教授徐之强引述台湾院士萧政等人针对CEPA对香港经济的影响报告指出,香港与大陆间的经济整合措施对经济的影响,远高于政治整合。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指出,受惠于CEPA,香港2006年至2011年的五年内,专业服务业对GDP的贡献每年增加11.3%,达到880亿港元,而专业人士的就业人数亦每年增加3.3%,香港人的饭碗没有被内地抢走。香港成为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靠的也是自由经济和自由贸易。专协发表的声明称,过去一年香港全体就业人口的平均工资增长为4.1%,基层工人更高。CEPA签署10多年后,内地在香港的专业人士数量不多,专业事务所更少,而内地却成为香港专业人士最重要的境外市场。

台湾经济需要维他命

第3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关键词:服务外包贸易;《服务贸易总协定》

中图分类号:F74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8)07-0034-05

一、全球服务外包贸易的兴起及其发展现状

1990年后期以来,信息和通讯技术的突飞猛进使知识与信息数字化、标准化和物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先许多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和不可运输性特征。于是,以知识和信息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便可以被进一步分解成更小的单位,通过生产地的重新配置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实现规模经济。正是通过这种服务的离岸外移(offshoring)形式,计算机信息服务外包(IPO)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BPO)成为了当前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的一个增长点。基于信息数字技术支持下的服务外包贸易正呈现出方兴未艾之势。

目前,越来越多的欧美国家大型IT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服务型企业在尽量不降低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业务流程服务外包使企业资源得到最佳分配、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经营风险,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面对蕴含大量商机的国际服务外包市场,越来越多具有接包能力的国家也正在成为欧美企业理想的海外转包地。国际服务外包业市场已经形成了以印度为核心,同时,包括诸如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新兴服务外包市场的整体格局。

在市场发展方面,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2004年世界投资报告:转向服务业》估计(2004),未来几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将保持30%-40%的增长速度,2007年的服务外包额将达到1.2万亿美元。服务外包发包最多的是美国,约占全球项目外包市场的2/3,欧、日约占1/3。承接最多的是亚洲,约占全球外包业务的45%。印度、墨西哥、东欧分别成为亚洲、北美和欧洲的外包承接中心。

而来自中国商务部提供的资料也显示,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650亿美元,其中IT应用服务、业务流程外包、IT基础设施服务物和设计研发服务潜在市场分别为900亿美元、1700亿美元、850亿美元和1200亿美元;到2010年潜在市场规模可望增长到6000亿美元(国家商务部,2007)。

中国作为世界上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经济体,其稳定的政治环境、较好的法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巨大潜力以及大量低成本的具备基础技术和语言能力的人才均预示出中国在发展服务外包贸易中存在明显的比较优势。根据统计,2006年中国软件出口达60亿美元,实现超过50%的年复合增长率(2001-2006年),并发展一批本地领先的外包供应商,建立了超过50个高科技园/软件园,在北亚服务外包市场树立了相对的领先优势(国家商务部,2007)。我国上海、北京、大连等城市积极承接全球服务外包贸易,并已逐步出现产业集聚(张磊等,2006)。

二、服务外包贸易对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提出的新挑战与新要求

(一)服务外包贸易与全球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基于服务贸易自身的特殊性质,对服务贸易的全球统计一直被各界视为难题。但另一方面,无论从贸易管理或是经济研究的角度出发,对服务贸易进行科学统计的需求伴随其贸易量的增加而日显重要。

《服务贸易总协定》签订后,全球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基本供应模式达成了基本一致,这为全球范围内制度化的对服务贸易量进行统计奠定了基础。2002年,由六大国际组织(联合国、欧共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共同编写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的出版标志着国际公认的服务贸易统计框架的基本形成。这一统计方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确定以四种供应模式作为服务贸易统计的范围。并以居民与非居民间的服务贸易(国际收支项下的服务贸易)和通过国际附属机构实现的服务贸易(FATS)两条主线进行统计(见表1)。

但上述方法对于服务外包贸易的统计却存在着较多问题。首先,虽然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具有一定的部门性,可归入统计体系中商业服务部门的计算机及相关服务分部门,但具有更大发展潜力的业务流程服务却是跨部门的。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电子商务与发展报告2003》的分析,商业业务流程外包主要常见于金融(包括银行和保险)、资产管理、保健、客服、人力资源、营销及与互联网有关的其他服务中,涉及部门相对分散(见表2)。

而制定于1991年的GATS服务部门分类表(Services Sectoral Classification List)虽经两次更新(分别为1998年的CPC1.0版和2002年的CPC1.1版),但目前还无法与日益细分的众多业务流程服务相互对应。其次,即便是对于可归入部门统计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也依然存在着如何区分一般形式的服务贸易与具有离岸外包性质的服务贸易的统计难题。作为一种服务业态形式,服务外包交易会在四类供应方式中均有体现,如何将一般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带有加工贸易性质的服务外包贸易进行区分,成为了当前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所需要考虑的新问题。

由此导致的另一个问题是,多边成员仅对列入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的部门承担开放义务,而这些部门往往是根据现有分类来划分和定义的。在多边成员的减让表中,可以找到对计算机服务的承诺,但却没有关于虚拟主机服务的承诺;可以找到诊所和医疗服务,但却没有病历抄写服务。而如果由于技术进步产生的新服务和中间服务不能够体现在WTO成员已经做出的承诺分类当中,则这些服务就将面临遭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危险。

(二)服务外包贸易与《服务贸易总协定》下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

1、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PO)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BPO)究竟属何种供应模式尚难确定。服务外包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贸易形式,主要做法是将国外客户某一部分的业务内容通过互联网转移到其他国家进行处理,以降低成本,获取更高的利润。但是,这种基于电子媒介和网络载体跨境交付和消费的服务交易究竟属“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的模式1(跨境交付),还是属于“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模式2(境外消费);或者是一部分属于模式1(跨境交付),一部分属于模式2(境外消费),目前均尚无定论。

由此产生的潜在问题是,由于各成员在某一特定部门或分部门对这两种模式可能会做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承诺(如对模式1“不作承诺”,而对模式

2“无限制”),服务外包交易双方对供应模式的不同理解就可能会引起相关市场是否应当开放的争论,甚至引起争端。例如,根据我国人世承诺,在电信服务流域,我国对模式1的承诺属于有一定范围或者有预设条件的限制,而对模式2的承诺却是“没有限制”。

就实践情况来看,由于服务外包贸易正处发展时期,其形式往往表现为企业内部贸易,上述状况所引起的潜在问题还并未在实践中显现。但是,根据货物贸易发展的以往经验,一旦服务外包贸易量达到一定层级,各方利益结构的调整和冲突必然会引发贸易保护主义争端,而当前服务外包贸易供应模式的不确定将会增加争端解决的复杂度。

2、《服务贸易总协定》下成员对模式1(跨境交付)既有承诺的有限性可能导致服务外包贸易自由化的不确定。多边贸易体制成员主要是基于四种供应模式就服务业开放做出了承诺。但是,由于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时期许多服务尚不存在跨境交付和消费的技术条件,因此,许多成员或以“缺乏技术上的可行性”(lack of technical feasibility)为由,或出于不确定性和监管审慎,对模式1(跨境交付)未做承诺或仅做了有限承诺。

目前,随着发展中国家基于模式1(跨境交付)的服务出口的快速增长,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已有所抬头。例如在美国,至2004年年中,至少有36个州提出了100多项议案要求从两个方面限制服务对外发包:一是禁止承接州政府合同的公司雇佣外国劳动力和将工作机会移至国外,二是要求对呼叫中心和数据处理中心离岸外移的规模和方向进行规范(UNCTAD,2004)。

3、对模式4(自然人流动)的过多限制也不利于发展中国家服务外包贸易的发展。在四种供应模式当中,作为全球主要的劳务输出方,自然人流动不仅会涉及到发展中国家的非技术劳动力,而且将越来越影响到与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技术带动的业务流程服务出口相关的技术劳动力流动。但目前各成员对模式4的承诺大多与商业存在(模式3)挂钩,而且主要对管理人员和专家开放(张斌等,2003),这不仅限制了非技术劳动,而且也限制了一般技术劳动力(如软件工程师)的流动。而软件出口的在岸服务(onshore service)比重尽管在下降,但仍有相当部分出口需要通过程序员暂时流动到海外客户所在地实现(Aaditya Mattoo et al,2004)。进一步放开对自然人流动的限制将会有力促进发展中国家服务外包贸易的发展。

(三)服务外包贸易与全球电信业市场开放

世贸组织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在致力于继续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未尽议题。其中,关于各成员电信业市场的开放谈判是这些议题中的重要组成。目前,《服务贸易总协定》下与电信市场开放相关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服务贸易总协定》电信附件被称为电信市场准入的“总保单”,规定了各成员应遵守的最低限度的电信市场准入标准;《基础电信协议》则明确了WTO成员关于基础电信的具体承诺减让表和关于电信管制的基本原则。其中,《基础电信协议》对于当前服务外包贸易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敦促各成员向外国公司开放电信市场,并结束在国内电信市场上的垄断行为。协议涉及语音电话、数据传输、传真、电话、电报、移动电话、移动数据传输、企业租用私人线路以及个人通信等各项电信服务。

由于《基础电信协议》促进了电信垄断的逐步取消,各成员电信服务业的竞争必然加剧,有利于现有通信技术的更新改造,促使电信服务部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而服务外包作为一种依赖于全球信息网络环境产生的新型服务业态形式,各国电信业的开放与竞争无疑为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例如,印度在20世纪90年代就加入了《全球基础电信协议》,这使印度的电信业逐渐成为发展中国家最开放的市场之一,从而推动印度成为了世界上呼叫中心服务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印度被公认为全球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的代表性国家。

但是,《基础电信协议》作为一项诸边协议,未加入或后来加入该协议的发展中成员往往都在本国电信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保护主义倾向。这不但阻碍了全球服务外包贸易的发展进度,客观上也使这些发展中成员白白丧失了在早期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大好机会。

以我国为例,中国电信行业的对外开放始于人世之后,并伴随过渡期逐步推进。而恰恰是在这段时期,我国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贸易方面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反观印度。尽管其经济发展程度不及我国,但由于其电信行业实现了较早的全面开放,因此在国际服务外包市场当中抢占了先机。

三、结论与初步建议

服务外包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业态形势,其的出现实质上使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传统的贸易分工模式出现了变化,利用劳动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家将有可能进一步细化分工,从而为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同构竞争创造了条件。目前,以印度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已经开始在多边贸易体制中行动起来,要求在新一轮多边服务贸易谈判中讨论外包问题,并以此推动服务外包地发展。

当前,对中国而言,积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既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融入全球经济的战略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优先选择。中国应当同其他发展中成员一道要求对现行的服务贸易规则进行调整,预防发达国家可能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推动服务外包贸易发展以促进本国经济的增长。

(一)借鉴货物加工贸易的统计经验,在现行服务贸易统计框架内构建服务外包贸易的统计体系

相对于货物贸易的统计,国际上对服务贸易的全面统计才开始不久。在客观上加大了就服务外包贸易展开全球统计的难度。笔者认为,目前有两项工作急待推进:

1、遵循《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的原则对服务外包贸易进行行业分类。由表2可见,目前,国际机构在统计服务外包时并未遵循《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下的行业分类原则。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根据货物贸易统计中的经验,则将来就可能出现不同国家、不同国际机构所统计的服务外包数据无法比较的窘境。另一方面,服务外包作为一种具有加工性质的贸易方式,只是一种新兴的服务业态,散布于既存的各类服务行业。因此,将服务外包统计放入国际标准的行业分类目录是完全可行的,可以保证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将服务外包贸易与一般的服务贸易在统计中进行区分。服务外包贸易目前的主要做法是将国外客户某一部分的业务内容通过互联网转移到其他国家进行处理,以降低成本,获取更高的利润。其形式与货物贸易当中的加工贸易有相似之处。而对于货物加工贸易,目前,我国进行管理和统计的一般做法是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并根据企业申报进行管理和统计。在各国对服务外包均尚无

统计经验的情况下,我国也可以尝试对服务外包企业展开类似的统计管理制度,并在同其他国家交流经验的基础上逐步确立国际通行的区分规则。我国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已在尝试推行企业申报方式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二)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调整,改善服务外包贸易发展的制度环境

为使多边成员在在服务贸易谈判中的自由化承诺能够惠及服务外报部门,相关谈判应当考虑发出一个具有商业意义而且明确界定服务外报部门及相关服务活动的清单,该清单应该能够反映出服务外包部门出现的各类新的服务活动。依据此清单,成员之间应该就承诺的性质达成一个集体谅解(洪晓东,2006)。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当利用多哈谈判及《服务贸易协定》下的其他机会,尝试对既有谈判内容和模式进行微调,争取发达成员对服务外包贸易发展的支持。

首先,在对模式1(跨境交付)和模式2(境外消费)的谈判中,考虑到目前信息技术条件的快速进步,各方应当对模式1下的开放承诺进行深入研究,使用模范减让表(有称为示范样本)的方式帮助成员在模式1方面做出承诺;此外,应要求各成员改善对跨境服务的管理方式,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

其次,应进一步提升模式4(自然人流动)的承诺水平,争取对独立于商业存在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出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例如创设专门的服务提供者签证:削减限制自然人流动的签证手续、数量限制、资格限制和技术标准等国内措施。

(三)积极推动《基础电信协议》向深入发展,促进发展中国家电信市场的开放

在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项下的谈判中,由于各方成员存在着较大分歧,服务贸易中最具潜力的金融、电信等行业仅达成了诸边性质的自由化协议,且未参加者多为发展中成员。

尽管上述结果是多种原因所致,但实际情况是,加入《基础电信协议》的印度在后来的全球服务业产业转移中拔得头筹,抓住了服务外包贸易发展的先机。目前,甚至有人将中国比作“世界的工厂”,而把印度比作“世界的办公室”。

笔者认为,上述实例再次印证了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条宝贵经验: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作为后进的发展中国家,凡是开放就有发展,凡是竞争就有活力。目前。尽管已有许多发展中国家后来加入了《基础电信协议》,但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一些国家电信业市场的开放却并不尽如人意。以我国为例,中国在人世时即加入了《基础电信协议》,但从五年过渡期后的情况来看,目前,外资对国内基础电信行业依然鲜有进入,国内电信市场依然垄断严重(WTO秘书处,2006)。而这种情况导致的电信服务质量差、收费高、业务限制多等弊端已负面影响了我国服务外包贸易的深入发展。

第4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2007年10月26日,深圳某银行(以下简称“A银行”)和广州某人力资源公司(下称“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约定如下:人力资源公司承包A银行的部分电话银行业务呼叫客户服务;A银行按协议向人力资源公司支付业务外包费用,提供服务场地、设备、设施,承担工作场地水电费、电话费、清洁费、保安费等日常运行费用;人力资源公司安排服务人员到A银行提供的场地工作,这些服务人员与A银行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一切用工手续、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的管理等均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A银行有权对人力资源公司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客户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人力资源公司设置了一系列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A银行发现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宋某、梁某冒充该银行内部职员,通过电话银行违规向客户推销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为此,A银行要求人力资源公司立即更换上述工作人员,并对人力资源公司的违约行为实施了5000元处罚。由于内部管理不规范,人力资源公司未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也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员工2008年1~5月工资。2008年6月,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苑某等40人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人力资源公司和A银行支付补偿金17.58万元。

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由于人力资源公司经营范围内没有金融业务,A银行将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给该公司,并提供工作场地、设备,进行人员考勤和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实质上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应当与人力资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苑某等40人的主张成立,人力资源公司应当支付苑某等40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补偿金、未能签订合同劳动补偿金等共计13.88万元,A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法院提讼,人力资源公司履行了仲裁裁决,A银行没有产生实际损失。

焦点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营管理的转型和产品服务不断创新发展,为强化核心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商业银行越来越多的采用了业务外包的经营模式,但随之而来的是面临较为复杂的外包业务法律风险。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因商业银行业务外包引发的被诉案件,其争议的焦点是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签订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体现的是业务外包法律关系,还是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法律性质不同

业务外包是指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签订协议,将一些非核心的、辅的业务交给服务供应商完成,自身仅专注于具有核心竞争力业务的经营管理模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雇主责任,与商业银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符合要求的劳动者外派到商业银行从事有关工作,接受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二者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法律关系不同。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外包关系可能属于承揽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关系、技术开发合同关系或委托合同关系等。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商业银行作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是劳务关系。

二是服务供应商及劳务派遣单位所能从事的业务事项不同。商业银行在业务外包模式中,一般不会将核心业务交由服务供应商办理,仅能将非核心的事务性的工作交给服务供应商。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则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核心业务,又可以从事非核心业务。

三是商业银行对服务供应商及劳务派遣单位的人员管理参与程度不同。在业务外包模式中,商业银行与服务供应商的员工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不参与服务供应商的人员管理。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商业银行则要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劳动管理,参与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人事管理。

四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同。就业务风险而言,在业务外包模式中,因服务供应商给客户造成的损失,一般由服务供应商承担。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则由商业银行承担。就人员风险而言,在业务外包模式中,从事业务外包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社会保险等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与服务供应商的劳动争议,与商业银行无关。在劳务派遣模式中,劳务派遣工的管理、考核、奖惩等由商业银行负责,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商业银行要承担连带责任。

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

本案中,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的初衷为建立业务外包关系,双方在协议中也明确约定了协议性质为业务外包协议,并约定了人力资源公司的员工与某银行只存在服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由于A银行对外发包业务有关操作不规范,导致业务外包关系掺入了劳务派遣关系因素。主要表现为双方在《电话银行业务呼叫服务外包协议书》中约定,对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差错率、业务完成率等情况进行考核,较为明显的表明A银行参与了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员管理工作。这种操作模式与业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不参与承包方的人员管理模式相悖,与劳务派遣关系中由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进行管理的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是基于这点认定A银行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裁决人力资源公司拖欠苑某等40人各项补偿金成立,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裁决A银行应对人力资源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A银行电话银行业务外包存在诸多操作风险

电话银行业务属于电子银行业务范畴。《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2006年第5号)对金融机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将电子银行部分系统的开发、建设,电子银行业务的部分服务与技术支持,电子银行系统的维护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工作,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承担的活动;对外包业务操作的风险评估、防范、控制、安全策略及应急计划等作出要求;规定应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服务供应商的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对业务处理系统、授权管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的总体设计开发,以及其他涉及机密数据管理与传递环节的系统进行外包时,应经过商业银行董事会或者法定代表人批准,并在实施前应向银监会报告。本案中,A银行违规将部分电话银行业务外包给外部非专业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司,对人力资源公司的监管也不力,也未准确定位与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导致对人力资源公司与苑某等40人劳动纠纷中承担连带责任。

对银行的启示

本案虽然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A银行最终也未产生财务损失,但其中反映出来的电子银行外包业务风险应值得商业银行充分关注。

第一,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审慎选择外包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一般包含网上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客户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根据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将电子银行业务中涉及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工作,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承担的活动,并且要审慎管理业务外包产生的风险。对于涉及商业银行根本利益的事项,如涉及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重要商业秘密或与客户联系密切的业务事项,即使有关监管规定未明确,也不宜外包,否则可能产生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二,谨慎签订外包合同,妥善安排外包结构。目前,在国内电话银行业务外包缺乏具体行业标准的环境下,商业银行要对服务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内部管理、经营状况、社会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通过规范的集中采购程序选择优质企业作为电话银行业务服务供应商。要充分评估外包服务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实际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尽可能将风险防范工作放在事前。要注意分清外包业务与劳务派遣之间的界限,妥善处理与外包服务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关系,避免因外包服务产生不必要的劳务纠纷。

第三,构建完善的业务外包控制机制,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监管。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外包服务供应商对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控制的影响,建立规范的外包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的有效监管,并制订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安排专职或兼职外包质量监督人员,监督合同的执行,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的日常监督。监督的重点可放在关键业务环节、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执行能力变化、履行保密义务情况,以及服务供应商与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方面。

第5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随着物联网的兴起,无线传感器网络(WSN)向 IPv6 网络的融合逐渐提上日程,基于 IPv6 的低功耗无线个域网 (6LoWPAN)[3]由 此 应 运 而 生 。6LoWPAN 协 议 主 要 在 IEEE 802.15.4链路层之上实现了精简的 IPv6 协议,通过在链路层与 IP 层间添加适配层实现首部压缩与数据包的分片重装,很好地实现了 IPv6 网络与低功耗无线 网 络 之 间 的 协 议 适 配 。 目 前 ,IETF 6LoWPAN 工作组已经形成的 3个标准文档,提出了低功耗网络中运行 IP6 协议的假设、问题和目标[4],制订了 6LoWPAN 的功能及报文格式[5],以及基于上下文(Context)的 IP 报文头压缩(IPHC)方法[6]。此外,还出台了6LoWPAN 邻居发现协议、低功耗有损网 络 路 由 协 议 (RPL) 等 相 关 标 准 草稿。基于该标准体系的系统开发已经 成 功 应 用 于 相 关 产 品 中 ,如Sensinode 公 司 的 基 于 NanoStack 的NanoRouter 产 品 和 NanoService 产 品 、TI 公司生产的基于 CC-6LoWPAN的Sub-GHz 6LoWPAN Network Processor产品等。IETF 核心工作组专为资源能量带宽受限的网络(如 6LoWPAN)设计了轻量级的应用层协议(CoAP)[7],处于数据报协议(UDP)之上,为应用终端之间提供了一种方法/响应交互模式,支持内置的资源发现(RD)机制以及组播机制,同时包含几个关键 Web概念如统一资源标识符(URI)和内容类 型 。 CoAP 是 对 超 文 本 传 输 协 议(HTTP)的一种简化,满足轻量级的同时还便于与 HTTP 进行转化。

综上所述,无论从物联网还是WSN 的发展趋势来看,6LoWPAN 作为一种新兴的基于 IPv6 的无线传感网协议,具备更高的应用价值与发展潜力。但从目前的行业应用现状分析,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Zigbee 仍然 会 承 担 一 个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6LoWPAN 的逐步推广使得两种网络及其节点的互通成为必然。本文在原有 6LoWPAN 以及 Zigbee 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异构节点互通问题,并设计了协议转换、网关功能以及节点交互流程;然后分析了现有的异构节点互通方案,给出了本文设计的异构节点互通场景、系统结构、协议转换模式以及网关功能;最后对寻址、服务发现等互联互通关键技术进行了分析,并基于此设计了异构节点交互流程。6LoWPAN 作为一个将低功耗网络融合到传统网络的协议,与 Zigbee协议的互通问题同样与 IPv6 协议密不可分。实现异构网络协议的融合互通一般采用在网络层进行协议转换,因此 Zigbee 协议与 IPv6 协议的转换过程必不可少。目前 Zigbee 与 IPv6融 合 的 技 术 相 对 比 Zigbee 与6LoWPAN 融合的技术更全面些。

现有 Zigbee 与 6LoWAN 互通方案如图 1 所示。目前有关 Zigbee 节点与6LoWPAN 节点互通的方案较少,总结起来主要包括双栈网关与双栈节点两种方案。两种方案的共通点是在Zigbee 的应用层添加了 IPv6 协议块,即将Ip数据包作为应用层数据处理 。 双栈节点可实现Zigbee 与6LoWPAN 的功能,但不能同时实现,且对于功耗、资源限制的节点来说不适用。双栈网关很好地减少了域内节点的资源能源消耗。这两种方案仍停留在框架层面,均未实现首部压缩与解压缩以及数据包的分片与重装,也未解决关键的寻址问题与服务发现问题。由于 6LoWPAN 与 IPv6 密不可分的关系,上述部分问题可在Zigbee 与 IPv6 网络融合方案中找到相近的解决方案。

Zigbee 与 IPv6 网络互通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在 Zigbee 网络层与应用层之间添加 IPv6/UDP 层,此时所有的Zigbee 节点均被分配了一个 IPv6 地址。当网关(Zigbee 协调器)处收到 IP网络数据包时,将其封装成 Zigbee 网络层并转发至 Zigbee 网络中。当网关收到 Zigbee 数据包时,则将其解封装并利用 IPv6 载荷继续传输。由于Zigbee/802.15.4 中的数据为异步通信方式,所以一般采用 UDP 协议传输数据。这种方式最大的问题在于数据包大小,也就是首部压缩与数据分片的问题.Sakane S 等人设计了一种基于地址转换的 Zigbee 节点与 IPv6 节点的交互机制[8]。通过双栈网关实现地址转换。这种方式解决了 Zigbee 节点与 IPv6 节点的地址统一问题,但是打破了 Zigbee 端到端的信息安全等特征,且没有解决 Zigbee 网络中最重要的服务发现功能。Reen-Cheng Wang 等人对上述基于 NAT 的交互方式进行了改进,提出了一套完整的 Zigbee 节点与 IPv6 节点交互机制。IPv6 over Zigbee 交互机制[9]如图 2 所示。双栈网关不仅实现了 Zigbee 地址与 IPv6 地址之间的转换,也实现了 Zigbee 服务发现功能与IP 网络的简单服务发现协议(SSDP)的转 换 。 Zigbee-IPv6 协 议 栈 如 图 3 所示。协议转换是在双栈网关的网络层进行的,保证了应用层数据传输的加密机制。为了防止广播风暴,该机制对每个 Zigbee 域设定为一个多播组,更好地支持了低功耗网络与 IP 网络的融合。但此方案依然没有解决数据包分片的问题。上述关于 Zigbee与 IPv6 的融合方案,网络地址转换、服 务 发 现 功 能 转 换 等 机 制 对6LoWPAN 与 IP 网络以及 Zigbee 网络的融合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图 4 所 示 为 本 文 所 实 现 的6LoWPAN-IPv6-Zigbee 架构中异构节点 互 通 的 场 景 。 6LoWPAN 节 点 与Zigbee 节点处于同一混合域中,通过同一个功能复杂的边界网关实现域内异构节点间的互通,并可接入 IP 网络实现与其他节点互通。

图 5 所示为在图 4 所示的应用场景下网关中的协议转换图。同一域内的 Zigbee 节点与 6LoWPAN 节点之间的交互主要通过网关中 Zigbee 协议栈与 6LoWPAN 协议栈之间的转发实现。此外,在边界网关中同样设置IPv6 协议栈,以便域内节点与域外的IPv6 节 点 或 者 其 他 域 节 点 进 行 通信。在处理服务发现协议的组播消息时网关也需要进行上层协议解析并且可以在不同的服务发现协议间进行转换。

边 界 网 关 是 Zigbee 协 调 器 与6LoWPAN 边界路由器功能的结合,同时还需完成 Zigbee 协调器与6LoWPAN 边界路由的交互功能。网关功能主要有:(1)基本协议解析功能,包括 Zigbee 协议、6LoWPAN协议以及 IPv6 协议栈。(2)网络层协议转换,主要提供首部转换模块,即将Zigbee 协议的网络层首部与IP 首部进行转换,必要时可以将 Zigbee 的应用支持子层(APS)首部与传输层协议进行转换。(3) 地 址 转 换 功 能 。 由于是网络层转发,Zigbee 地址需先转换为 IPv6 地址,然后通过 6LoWPAN 进行地址压缩。由于边界网关同时包含 Zigbee协议与 6LoWPAN 协议,且两种协议使用不同的方法分配 16 位短地址,因此在边界网关中地址映射表存在 3种链路层地址:EUI-64、6LoWPAN16位短地址、Zigbee16 位短地址。(4)服务发现协议转换,主要在应用层通过 Zigbee 的应用层数据格式与 CoAP-HTTP 格 式 转 换 来 实 现Zigbee 设备对象-服务发现(ZDO-SD)协议与轻量级的应用层-资源发现(CoAP-RD)协议的转换。

异构网络协议互通的首要问题是寻址。每个 Zigbee 节点需要一个IPv6地址来与6LoWPAN节点通信 。6LoWPAN-IPv6-Zigbee 地址的转换过程通常在边界网关实现。IEEE 802.15.4 定义的链路层地址有两种:由设备制造商设定的全球唯一的 EUI-64 地址以及在个域网(PAN)内动态分配的16位短地址 。 由 于Zigbee 与 6LoWPAN 均 是 基 于 IEEE802.15.4 底层协议的,因此这两种地址在两种网络协议中同时存在,但要实现跨协议数据传输,则只能采用由EUI-64 生成 IPv6 地址的方式。6LoWPAN 网 络 与 Zigbee 网 络 各自进行域内通信时通常使用 16 位短地 址 ,但 两 者 的 生 成 方 式 不 同 。6LoWPAN 边界路由采用重复地址检测机制(DAD)为节点分配短地址,而Zigbee 协调器则采用 CSkips 算法为节点分配短地址。因此边界网关应为需要进行异构通信的节点分配两种短地址,即每一个 EUI-64 地址对应一个 6LoWPAN 短地址和一个 Zigbee短地址。由于 Zigbee 协议不存在适配层,因此需在其中添加 Zigbee 地址与 IPv6地址转换模块。此外,在边界网关中需设置一个 16 位 Zigbee 短地址和 16位 6LoWPAN 短地址与 EUI-64 地址的映射表。边界网关中的地址映射表如表 1 所示。此映射表不仅包含本域内节点的 16 位短地址与 EUI-64 地址的映射关系,还可能包含域外节点的地址映射表项。例如,Zigbee 协调器需为某个与此域内 Zigbee 节点通信的 6LoWPAN 节点分配一个 16 位短地址,并在映射表中添加此条目,此时 6LoWPAN 节点被 Zigbee 节点当作同种节点进行通信。

由于 Zigbee 地址与 IPv6 地址转换的可行,Zigbee 首部与 IPv6 首部转换也可实现,即在 Zigbee 协调器或者边界网关中实现 Zigbee 网络层帧头与IPv6 首部之间的转换模块。上述地址的转换过程也包含在此报文转换模块中。Zigbee 协 议 帧 中 媒 体 访 问 控 制(MAC)帧头之后包含 8 字节网络层帧头以及 2~10 字节的 APS 帧头,因此不需要像 6LoWPAN 协议一样进行首部的压缩与解压缩。这两种帧头中除了基本的源、目的地址与端口信息外,还包含路由、安全等信息。因此在 Zigbee 与 IPv6 首部转换模块中,除了对地址进行转换外,还需进行路由与安全方面的考虑。6LoWPAN 数 据 包 与 Zigbee 数 据包均在链路层最大传送单元(MTU)之内,因此两种节点的通信则不考虑数据包的分片与重组,但 6LoWPAN 层实现的首部压缩与解压缩必不可少。

在网络初始化之后,节点通信之前的一个重要过程即服务发现与设备发现。节点在网络上搜索自己感兴趣的服务及其设备与之通信,同时需要向网络广播自己的设备信息以及服务功能信息供其他节点查询。Zigbee 联 盟 在 Zigbee应用层中自己设计了一套服务发现与设备发现机 制 —— 在 ZDO 中 定 义的服务发现(SD)机制。本文在 IP 网络中采用通用即插即用(UPnP)架构及其SSDP 协议。由于 UPnP 建立在 UDP 协议以及 HTTP之上,而 6LoWPAN 支持 UDP 协议以及简化的 HTTP 协议(核心工作组的CoAP 协议),因此本文在 6LoWPAN 协议应用层上也采用 UPnP 架构,服务发现采用 CoAP 协议及其 RD 机制,实现 6LoWPAN 与 IPv6 节点及 Zigbee 节点的服务与设备发现协议转换。图 6 为 6LoWPAN、IPv6 及 Zigbee节点基于服务发现机制的协议对比。综上所述,在服务发现机制上,6LoWPAN-IPv6-Zigbee 系统架构主要在 边 界 网 关 上 实 现 基 于 Zigbee 的ZDO-SD 协 议 、 基 于 IP 的HTTPU-SSDP 协议以及基于 6LoWPAN的 CoAP-RD 协议之间的转换。

第6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关键词】Diameter协议 AAA系统 计费技术

1 引言

早期的Internet是一个非赢利性网络,随着Internet的发展,它已包括了众多的商业网络,人们对Internet计费也越来越关注。计费(accounting)过程包括以下子过程:计量(metering)、定价(pricing或rating)、费用计算(charging)和记帐(billing),在某些情况下,也有人使用计费的狭义,即认为计费仅仅是计量的过程。

AAA技术即认证(Authentication)、授权(Authorization)和计费(Accounting)三种技术的结合,目前已经广泛的应用到Internet业务服务中,为安全可靠的提供服务提供了保障。在Internet计费管理领域,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和互联网研究任务组IRTF(Internet Research Task Force)起了很大的作用。AAA工作组是在操作和管理领域的一个IETF工作组,计费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目前的计费协议主要有RADIUS,TACACS,SNMP等。随着网络技术发展和应用需求的增长,新的网络服务不断涌现,IETF的AAA工作组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着手设计下一代的AAA协议Diameter。Diameter协议是目前网络AAA协议的研究热点,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在研究Diameter协议的基础上,对AAA系统的计费部分进行了设计和实现。

2 Diameter协议研究

2.1Diameter协议的工作机制

Diameter由一个基本协议和一组扩展协议组成(比如强安全性扩展,Mobile IP扩展等),通用的功能(比如传输控制和流量控制)在基本协议中定义,而特定的应用功能在相应的扩展协议中进行说明。Diameter基本协议提供了AAA协议对传输所需要的最少要求,基本协议不能够单独使用,必须与一个Diameter应用扩展相结合。Diameter协议的层次结构如图1所示。

2.2 Diameter基本协议

Diameter的基本协议必须被所有应用支持,在基本协议中定义了Diameter消息包的格式、消息包的传输机制和一些基本的安全服务。一个基本的Diameter消息包由一个包头和多个AVP(Attribution Value Pair)组成,其中AVP用来携带更多的AAA信息(如认证计费授权信息,以及路由、安全信息等)。

2.2.1 Diameter网络节点

在Diameter协议中,包括多种类型的Diameter节点,除了Diameter客户端和Diameter服务器外,还有Diameter中继、Diameter、Diameter重定向器和Diameter协议转换器等。

2.2.2 Diameter消息格式

Diameter消息的头部包括20个字节,头4个字节是8比特的版本信息和24比特的消息长度(包括消息头长度),随后的4个字节是8比特的消息标志位和24比特的命令代码。

2.3 Diameter扩展协议

2.3.1 Diameter的NAS协议

Diameter的NAS(Network Access Service,网络接入服务协议)协议,由NAS客户机处理用户MN(Mobile Node,移动节点)的接入请求(RegReq),将收到的客户认证信息转送给NAS服务器;服务器对客户进行鉴别,将结果发给客户机;客户机通过接入应答(RegReply)将结果发回给MN,并根据结果对MN进行相应处理。

NAS作为网络接入服务器,在其用户端口接收到呼叫或服务请求时便开始与AAA服务器之间进行消息交换,有关呼叫的信息、用户身份和用户鉴别信息被打包成一种AAA消息发给AAA服务器。

2.3.2 Diameter的EAP协议

Diameter的EAP(Extensible Authentication Protocol,可扩展鉴别协议)协议提供了一个支持各种鉴别方法的标准机制。EAP其实是一种框架、一种帧格式,可以容纳各种鉴别信息。EAP协议描述用户、NAS(AAA客户机)和AAA服务器之间有关EAP鉴别消息的请求和应答的关系,完成一次对鉴别请求的应答,中间可能需要多次消息交换过程。在移动终端MN移动的环境下,MN与FA(Foreign Agent,外部 )之间的鉴别扩展采用EAP,即把FA看做是一个NAS,它作为Diameter AAA的客户机,Diameter AAA服务器作为EAP的后端服务器,两者之间载送EAP分组。

2.3.3 Diameter的CMS协议

Diameter的CMS(Cryptographic Message Syntax,密码消息语法)协议实现了协议数据的端到端(Peer-to-Peer)加密。由于Diameter网络中存在不可信的中继(Relay)和(Proxy),而IPSec(IP Security)和TLS(Transport Layer Security)又只能实现跳到跳的安全,所以IETF定义了Diameter的CMS应用协议来保证数据安全。

3 基于Diameter的AAA系统

3.1 AAA系统概述

AAA技术即认证、授权和计费三种技术的结合,目前已经广泛的应用到Internet业务服务中,为安全可靠的提供服务提供了保障。

3.2 AAA系统的组成

AAA系统的组成如图2所示,这种分布式结构由服务器来完成认证授权和计费工作,大大减轻了网关的压力,能够处理大量的用户请求,支持多种计费功能,可以对用户进行有效的控制,因而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在接入网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3.3 AAA系统的体系结构

AAA系统的体系结构如图3所示,在服务器和客户端之间运行AAA协议,这里采用Diameter协议。AAA客户端不提供任何服务,但它可以请求服务。AAA服务器通过接口连接特殊应用模块,特殊应用模块可以提供服务(移动IP接口、目录服务等)或者计费功能。服务器还有对外部认证模块的接口,以便可以使用多种认证技术。

AAA服务器或客户端通过标准化的域间AAA协议进行通信,客户端只需使用AAA协议消息的一部分。特殊应用模块和服务器之间的通信是域内的,但特殊应用模块也可以作为客户端使用。

3.4 AAA系统计费过程

当用户漫游到异地域时,对用户的计费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家乡域的AAA服务器来生成计费记录,然后根据计费记录直接向相应的用户收取费用;另一种是由访问域的AAA服务器来生成计费记录,然后将计费记录返回给家乡域服务器,再由家乡域服务器根据计费记录向相应的用户收取费用。而当用户在家乡域通信时就由家乡域的AAA服务器对用户进行计费操作。

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图中的客户端为接入器,它可以访问域中用户新的接入器或者是用户在家乡域的接入器;而AAA服务器也可以是用户的家乡域的AAA服务器或者是访问域的AAA服务器。如图4所示,AAA系统计费过程描述如下:

(1)当客户端收到认证应答中的成功消息后,根据情况产生了用户计费请求,发送给AAA服务器,同时生成相关的计费记录,保存在客户端并把它发送给AAA服务器。客户端只有在接收到成功的记账应答消息时,才能清除已经发送的计费记录。

(2)当AAA服务器收到计费请求,首先判断该请求的目的域是否为本机,如果是则接受该请求,开始计费,生成相应的计费记录并保存,并且根据该请求产生相应的计费应答消息。否则判断该目的域是否可达,若可达则转发请求消息给相应的目的域的AAA服务器;不可达则不予处理,返回计费拒绝消息。当客户端收到计费拒绝消息,则中止用户接入,否则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

(3)当移动用户发生切换,用户主动发送会话中断请求给客户端,则发送连接中断请求给AAA服务器,AAA服务器中断计费,根据中断请求消息生成中断应答消息,将它和计费开始到中断的计费记录一并返回给客户端。

(4)当客户端收到中断应答消息时,中断对该用户提供的服务。

客户端只有在收到成功的计费响应时,才能清除已经发送的计费记录。当收到计费拒绝指示时,客户端将终止用户接入。

4 基于Diameter协议的AAA系统计费部分的设计

4.1 消息帧格式设计

首先,对Diameter服务器和客户机都要用到的计费消息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规定,原则是最大可能接近原协议规定。Diameter服务器软件中的计费部分主要完成:收集从Diameter客户机发来的计费信息,并且存储在数据库中,然后向客户机发回应答等;用到的消息有ACR(Accounting Request,计费请求)和ACA(Accounting Answer,计费应答)。

Diameter客户机软件中的计费部分主要完成:从具体的应用协议软件(如Mobile IP)收集用户的计费信息,然后向Diameter服务器发起计费请求等。用到的消息有ACR和ACA。

4.2 计费系统服务器端设计

4.2.1 计费系统服务器端模块组成

计费系统服务器端模块组成如图5所示,包括数据库、Diameter服务器软件和操作系统。

4.2.2 计费系统服务器端工作流程

计费系统服务器端工作流程如图6所示。

4.3 计费系统客户端设计

4.3.1 计费系统客户端模块组成

计费系统客户端模块组成如图7所示,包括数据库、Diameter客户机软件和操作系统。

4.3.2 计费系统客户端工作流程

计费系统客户端工作流程如图8所示。

5 基于Diameter协议的AAA系统计费部分的实现

5.1 系统开发环境

本文设计的系统软件运行于Linux9.0.2操作系统或以上版本,自适应通信环境ACE、XERCESC++、BOOST等。具体需要的Lib库包括GUN g++ versions,Xerces C++ XML Parser,ACE library,BOOST library,OpenSSL,Autoconf,Automake等。

5.2 模块和库

实现的基本协议被分为四个逻辑模块,分别为:一个应用核心、一个会话管理模块、一个传输管理模块和一个消息解析模块。

5.3 基本消息处理

基本消息处理分为:消息的传输和会话的处理、消息解析两部分。

5.3.1 消息的传输和会话的处理

一个从远程对端接入的消息,最初的接收和处理是通过传输管理里的一个为远程对端服务的对端线程进行的。一旦完全收到,传输管理便可以部分的解析消息头和部分消息体,以决定是否需要转发。如果消息是发给远程主机的,消息被加入到工作队列里为终点对端服务的对端线程里;消息是本地处理的,传输管理则传输消息给会话管理。

5.3.2 消息解析

当一个Diameter消息从对端接收到,传输管理需要解析消息以决定消息是不是需要加入到消息解析队列里,并由会话管理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或者将它转发给其它对端。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特定的AVP(如终点主机AVP和终点域AVP)需要被解析,而不是根据命令字典解析所有的AVP。当收到一个Diameter消息后由会话管理来进行处理,消息根据命令字典被会话管理器完全解析。

5.4 计费信息数据记录生成

计费信息数据以磁盘文件的方式存放在应用程序目录下,文件名为accountingnas.txt,每个数据记录对应文本文件中的一行。在系统中的具体实现如下:

5.4.1 相关的数据结构定义

typedef struct{

Utf8string Session-id;

Diamident Origin-hos;

Diamident Origin-realm;

Enumerated Accounting-record-type;

Unsigned32 Accounting-record-number;

Unsigned32 Acct-application-id;

Utf8string User-name;

Time Event-timestamp;

Unsigned64 Accounting-input-octets;

Unsigned32 Acct-session-time;

Unsigned64 Accounting-input-packets;

Unsigned64 Accounting-output-packets;

Unsigned32 Acct-link-count;

Unsigned32 Acct-delay-time;

}Acctrecord_NAS_EAP;

5.4.2数据表类的定义和实现

class Acctable_nas_eap{

private:

Acctrecord_nas_eap acctinfotable_record;

public:

Acctable_nas_eap();

~Acctable_nas_eap();

write(acctinfotable_record);

read(acctinfotable_record);

};

Acctrecord_nas_eap::Acctrecord_nas_eap()

{

打开当前目录下的accountingnas.txt文件;

}

Acctrecord_nas_eap::~Acctrecord_nas_eap()

{

关闭打开的accountingnas.txt文件;

}

void Acctrecord_nas_eap::write(acctinfotable_record)

{

向accountingnas.txt文件写入数据记录;

}

void Acctrecord_nas_eap::read(acctinfotable_record)

{

从accountingnas.txt文件读出数据记录;

}

6 结束语

本文在对Diameter协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基于Diameter协议的AAA系统的组成、体系结构及计费过程,并对基于Diameter协议的AAA系统计费部分的服务器端和客户端进行了设计,最后对设计的AAA系统计费部分进行了实现,从而说明本文给出的AAA系统计费部分设计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辜丽川,尹家生,张友华等.一种基于Diameter协议的NAS模型[J].计算机技术与发展,2008,18(10):184-186.

[2]周伟东,鄢楚平,孙硕.RADIUS协议安全与分析[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02,(11):55-57.

[3]任祥颖,翁睿,凌力.AAA系统中Diameter协议故障恢复算法的改进和实现[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07,24(5):139-142.

[4]裘妹平,陈能干.基于Diameter协议的AAA的研究[J].计算机应用,2003,23(10):119-125.

[5]赵源超,陈健,李道本.新一代的AAA协议-Diameter分析[J].中国数据通信,2004(11):52-56.

作者简介

林亮亮(1979-),女,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硕士学位。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计算机软件技术。

第7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关键词:语言网关;VoIP;SIP协议;SIP信令;语音编解码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800(2013)006-0103-02

作者简介:宋若愚(1986-),男,空军预警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通信工程。

1系统基本原理

VoIP是利用IP网络进行语音传输,实现IP语音的通信系统。基于SIP的VoIP语音网关的基本原理为:在SIP信令控制协议的基础上,通过语音的压缩算法对语音数据进行压缩处理,然后把这些语音数据按TCP/IP标准进行打包,经过IP网络把数据包送至接收地,再进行解压缩处理后,恢复成原来的语音信号,从而达到互联网传送语音的目的。其原理如图1所示。

各硬件结构基本功能:

(1)网关。网关又称网间连接器、协议转换器,是一种充当转换重任的设备。网关在传输层上以实现网络互连,是最复杂的网络连接设备,仅用于两个高层协议不同的网络互连。在使用不同的通信协议、数据格式或语言,甚至体系结构完全不同的两种系统之间,网关是个翻译器。它对收到的信息重新打包,以适应目的系统的需要。

在本系统中,传统的PSTN接口和IP网络提供了廉价的长途通信业务。可以支持包括模拟电话线路、PBX连接线路和数字中继线路在内的多种电话线路。

(2)管理服务器。管理服务器可以为网络管理人员提供对IP电话网络体系中各种组件的管理工作。可以使网络管理人员方便地控制所有的系统组件,包括网关、关守等。管理服务器的功能包括:设备的控制及配置、数据配给、远程监控、拨号方案及负载均衡等。

(3)关守。关守是整个系统的服务平台,负责系统的管理配置和维护,对整个IP电话网进行控制。管理人员可以利用关守来设定规则,以及控制网络资源。关守的主要功能包括IP电话网关的用户认证、拨号方案管理、安全性管理、数据库管理、宽带控制和地址变换。关守在所管辖的范围内,管理所有IP电话网关,并对IP电话网关发来查询。此外,关守还提供呼叫管理、记账、类似目录服务等功能,这些服务对VoIP网关来说十分关键。

(4)终端。终端是指与集中式主机系统相连的用户设备。目前,终端将数据处理模式从分散走向集中,管理性能和安全性能也大大提升;同时,通信和信息处理方式也逐渐网络化。

VoIP的终端集数据、语音和图像等功能于一体,终端类型包括PC、ISDN和语音终端。由于大量不同类型的数据要在同一个网络上传输,所以终端要对数据进行统一处理,形成统一的数据包。

2SIP协议研究与实现

SIP(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全称是会话初始化协议,是一种类似于HTTP的作用于应用层的信令控制协议,用于创建、修改和释放Internet多媒体会议、IP电话或多媒体分发中的一个或多个参与者的会话。由于SIP协议本身作用于应用层上,因此可以运行在TCP、SCTP、UDP等各种传送层协议之上,媒体类型、编码格式等信息由SDP传送,作为SIP消息的本体传送。

在目前通信领域中,VoIP网关主要采用H.323协议和SIP协议。

H.323协议早些年由ITU-T提出,当前主要用于专业电视会议等通信行业。由于大多数通信系统本身的拓扑就是分级、主从和集中的模式,H.323的消息表示定义了上百个基本元素,由局端进行分析、处理。因此,使用H.323的设备局端都比较复杂,但具有严密控制的补充能力,设备本身有非常高的可靠性。

相比H.323协议,SIP协议简单清晰,只有37个头部,灵活性强,能支持任何编解码协议。SIP对网络部分要求简单,局端也不需要复杂的处理设备,大大降低了技术的复杂性和产品成本。

(1)SIP的机制。根据功能需要,本系统分别应用SIP的呼叫控制机制和消息机制。SIP协议支持3种呼叫方式:①由用户服务器向用户服务器直接呼叫;②由用户服务器代表向被叫发起呼叫;③由用户服务器在定向服务器的辅助下进行重定向呼叫。

SIP主要通过其消息机制对会话进行管理,通信双方通过消息的交换达到对会话控制的目的。

(2) SIP协议网络体系结构。本SIP系统因特网的客户机/服务器结构,主要包括网络服务器和用户两部分。服务器又分为服务器、重定向服务器和注册服务器。用户分为用户服务器和用户客户。

服务器是SIP电话系统中实现重要网络功能的服务器,主要是提供路由功能。

重定向服务器用来实现呼叫重定向功能。它接收用户客户的呼叫请求,通过服务器将呼叫重定向到其它的目的地,以实现对呼叫的灵活控制。

注册服务器用来完成用户注册/注销功能。

定位服务器是SIP协议范畴外的服务器,支持对地址绑定信息的查询、添加和修改等,为其它服务器提供服务。

网络体系结构如图2所示。

3系统关键技术

(1) 信令。任何通信网都离不开信令,它可以指导终端、交换系统及传输系统协同运行,在指定的终端之间建

立临时通信信道,并维护网路本身的正常运行。在本系统中,信令用于鉴别呼叫方所需要的呼叫对象以及呼叫方在网络中的位置。在系统的分组语音技术中,信令用于完成语音,并将呼叫发送至可以访问其它语音的用户组。

(2) 语音编码。即如何将模拟的语音转换成可以在网络传输的分组信息以及将接收到的网络分组信息还原成模拟的语音数据。其中,包括分/复接技术、编解码技术等等,已经在通信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

(3) 网络呼叫技术。IP电话采用的呼叫模式为分布式,每个终端都使用呼叫处理器。

单工呼叫在信令的引导下,呼叫驱动程序启动语音信息流接入网络和终端的接收设备。

(4)语音网关技术。语音网关具有语音处理、信令转换、呼叫应答和路由寻址功能,实现了语音和数据网络的有机结合。

除了语音压缩编解码外,语音网关还完成语音活动检测、回音消除、静音压缩和双音多频信令处理功能。并且逐渐担负起网关互联、网络管理等功能。

4结语

本文比较了传统PSTN系统和VoIP的差别,介绍了VoIP语音网关的基本硬件结构、软件平台。着重介绍SIP协议的内容、特点以及在VoIP中的应用。本VoIP系统硬件具有通用性,可以满足目前VoIP基本功能的实现,对时下VoIP系统设计有着一定借鉴意义。

结合本文介绍的VoIP相关技术可以看出,以SIP协议作为信令控制协议,以SPEEX编码器作为语音压缩处理的VoIP语音网关,具有非常高的可行性,尤其是应用在大中型企业网、校园网中。

参考文献:

[1]华岳.研究VoIP发展趋势,引导VoIP发展方向[J].数字通信世界,2006(5).

[2]杨晓玲.VoIP技术两大发展方向[J].现代通信,2006(7).

[3]高峰.多媒体网关系统中模拟电话语音卡的设计[J].电子技术应用,2004(6).

[4]张登银.孙精科.VoIP技术分析与系统设计[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

第8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免费向甲方开放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vpdn-radius与乙方的vpdn-radius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联通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11、此协议是基于_________战略合作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签订的。

四、 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 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设备:防火墙1台、局域网交换机1台、vpn网关1台等。除上述设备外,其余相关设备则由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为省厅、各市各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 安全保障:

1、乙方负责省厅(包括各厅管、厅属单位)及各市(包括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交通系统各单位)_________卡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2、乙方给交通系统各单位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本省交通系统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本省交通系统内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 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 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 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交通系统各单位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7、此协议为全省交通系统统一协议,在该系统范围内一律有效。

8、此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将不再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署在技术上可能增加_________交通业务网络连接端口相关的协议或合同。

9、乙方为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号段,不作语音通信用。若产生语音费用,甲方一律不承担。

十、 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1)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3)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4)超级商务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0m(按计量制);

(5)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交通系统各单位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各结算单位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交通系统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 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分别向交通系统各单位的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各地市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 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 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 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45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 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1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 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

十七、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取消。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第9篇:服务外包协议范文

一、WTO法律体系中调整证券业的主要规则

作为服务贸易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证券业,在WTO法律体系中应受《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GATS的金融服务附录》、《有关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协议》以及《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规则的管辖和约束。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991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WTO调整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文件,以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促进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增长为宗旨,为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第一次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对于建立和发展服务贸易多边规范是一项重大突破。该协定规定的适用于所有服务贸易领域的原则和成员方的基本权利义务也同样适用于证券业。GATS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便是将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分开规范。一般义务适用于成员方的所有服务部门,不论其服务部门是否开放,均应统一加以实施,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特定义务主要是指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原则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它们不是自动适用于各服务部门,需要各缔约方经过谈判达成具体承诺来加以贯彻。

GATS的基本法律原则具体到调整证券业时,就是要求缔约方通过谈判开放其证券市场,从而促使其证券市场的自由化、国际化。拆而言之,则有如下几方面。

1、最惠国待遇方面。每一缔约方向任何其它一个缔约方开放证券市场,应立即无条件地也向其它任何缔约方开放其证券市场。

2、透明度方面。除非在紧急情况下,每一缔约方必须将其与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或其它决定、规则和习惯做法,无论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作出的,最迟在它们生效前予以公布。

3、市场准入方面。各缔约方证券市场应该开放,除非在承担义务清单中明确规定,缔约方不得:(1)限制外资进入本国证券市场,包括限定其最高股权比例或对单个的或累计的外国投资额实行限制。(2)要求必须通过特定法人实体或合营企业从事证券业务。(3)限制境外证券投资者的数量,包括采用数量配额、垄断、专营服务提供者等方式。(4)限制外资经营证券业务的总量。

4、国民待遇方面。缔约方给予外国证券投资及投资者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本国证券投资及投资者的待遇。如在投资证券的种类、投资数量、投资比例等方面不应有差别。

(二)《GATS的金融服务附录》

《GATS的金融服务附录》对金融服务的范围和定义、国内法规、承认、争端解决等做了规定。根据该附录规定,缔约方基于慎重原因,如为保护证券投资者,或为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而维持与GATS有关条款不符的国内法规。该附录还要求成员国之间彼此承认对证券服务业适用的慎重措施。达成慎重协议的各方对其它成员方的加入应提供充分机会,并适用相等的规则和监督措施。目前国际间广泛接受的慎重协议主要有巴塞尔委员会的《巴塞尔协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证监会国际组织(ISOCO)的一系列协议、决定等。

(三)《有关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协议》

这一谅解书协议是根据经合组织国家的建议,为使金融服务的具体承诺与自由化的底限要求相符以及达到一定程度的统一性而设定的,以不同于GATS特定义务规定的承诺方式对金融服务做出具体承诺的程序。该程序比GATS特定义务确定的方式更为严格,且比GATS本身规定了更为繁重的自由化义务。

(四)《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1997年12月13日,代表全球95%的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服务量的70个世贸组织成员国达成了在WTO谈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这一协议将年均数万亿美元业务量的世界金融服务置于WTO的稳定和多边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框架下。这项新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规则运行;外国公司享有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国内市场的权利;取消跨边界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比例超过50%。该协议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规则和政策。不难看出,《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该协议已在1999年初最终签署,并于1999年3月生效。

二、我国证券业对GATS框架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的应对之策

(一)我国证券业对GATS框架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的应有立场

我国作为乌拉圭回合的全面参加国,自始至终积极参与了GATS框架协议和初步承诺的谈判,并根据现行的政策法律就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6个服务部门递交了初步承诺开价单,而且还签署了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文件。但我国至今为止还未加入WTO,当然更未一揽子接受乌拉圭回合所有谈判成果,也即我国对所有乌拉圭回合谈判形成的国际条约来说,都是第三国。按国际法原理,条约在原则上只对缔约国有拘束力,对第三国是它国之间的行为,既不有损,也不有利。因此,包括GATS、《GATS的金融服务附录》、《有关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协议》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在内的所有有关金融服务的协议对我国均不具法律上的效力。在“入世”前,即在接受这些条约之前,我国对这些条约应采取的立场是:既然中国签署了GATS和《有关金融服务承诺谅解书的协议》,说明我国已初步同意受该两条约的约束,而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8条规定:“一国负有义务不得有任何足以妨碍条约目的及宗旨之行动:(甲)如该国已签署条约或已交换构成条约之文书而须经批准、接受或赞同,但尚未明白表示不欲成为条约当事国之意思;或……”,因此,我国在行动上就不能破坏这两条约的宗旨和目的;对于《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来说,我国虽未参加该条约的谈判,但我国也应不妨碍其执行,并遵守其中的国际习惯法。总之,我国应在保证我国的基础上向上述协议的要求靠拢,并且尽可能参照GATS等协议对发展中国家证券业逐步自由化的要求和市场准入条款,在证券市场的开放时间、开放阶段和开放范围上对外作出市场准入承诺。

但是, 我国加入WTO只是时间问题。我国“入世”之后应依照(而不是参照)GATS等协议的相关规定,对外作出证券市场准入承诺,自动地部分放弃我国的金融而与国际惯例接轨,从而稳步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在国际化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二)我国证券业对GATS框架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的基本策略

鉴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初始阶段,加入WTO后,我国在推进证券市场自由化与国际化的进程中,应利用GATS等协议中的有关原则和例外条款,在逐步开放国内证券市场的同时又使处于发展中的我国证券业得到健康的成长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外来的强大冲击波。

1、充分利用GATS对发展中国家作出的诸多例外规定。我国在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 应有理有节地利用GATS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和例外条款,以免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承担与发达国家一样的义务。例如,根据“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要求发达国家提供一定的证券技术援助和信息资料,要求发达国家不求对等地开放证券市场,允许对本国证券公司提供一定的补贴以增强其竞争力等。

2、充分利用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条款。GATS的《关于免除第2条义务的附录》具体规定了申请义务免除的例外。按该例外条款规定,任何缔约方可开列一个具体的不遵守最惠国待遇的清单,但该清单将在5年后被缔约方全体审查一次,其最长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10年。因此,最惠国待遇虽属一般义务,但我国至少在加入WTO5年内可以不将其实施于证券业,这就为近期我国限制某些竞争力过强的外资和国际游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提供了一项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