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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业论文精选(九篇)

税务专业论文

第1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财经专业税收课程教学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在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根据不同专业岗位能力分析的结果设置课程,同时对税收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出了若干建议。

税收作为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最重要的方面,一直受到各类企业的重视。掌握一定的税收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税收法规制度,正确进行各种税费的计算与申报,对涉税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乃至采用合法手段减轻企业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等等,是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财经专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通过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税收知识的相对欠缺是很多财经类专业学生的通病。近年来,各高职院校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在财经类专业中增开了税收方面的课程,继《税法》或《国家税收》之外,《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纳税理论与实务》等也屡屡被纳入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之中。然而,这些课程无论是在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内容安排,还是在教学方法上,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一、课程设置

据笔者了解,目前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中税收类课程设置存在两种趋向:

(一)相关课程开设不足

有些院校仅仅只开设一门《国家税收》或《税务会计》课程。从市场上通行的教材来看,《税务会计》涉及的知识模块通常是税费计算与涉税事项会计处理,而《国家税收》则仅涉及税费计算知识模块。课程体系不能满足相关专业所面向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学生税收知识欠缺现象依然突出。

(二)相关课程开设过滥

许多院校不管是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或是税收或财政专业,均在《国家税收》或《税法》之外加开《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等课程,实行一刀切,而没有深入把握各门课程的内涵。课程定位不准,造成不同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叠,功能互相混淆。

如,各税种的计算既是《国家税收》课程里的主要内容,又在《税务会计》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如两门课程同时开设则必然造成学生相同的知识学两遍;“所得税会计”是许多高职院校《财务会计》或《高级会计》教材中的重点章节,而《税务会计》教材中往往也有大量篇幅介绍,税务会计老师通常都会把暂时性差异的确定,递延所得税的计算与账务处理等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造成两门课程之间不必要的重复。又如,税法教师在讲解相关税种的计算时,由于受课时限制,会将某些内容省略,认为学生在《税务会计》课程里还会学到;而税务会计教师则认为各税种的计算是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无须重复讲授,这样就造成学生知识面上的盲点,相关税收知识欠缺。

针对上述现状,笔者认为各高职院校应深刻反思当前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设置情况,在准确定位各专业所面向岗位群的基础上,深入进行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分析,进行相应的职业能力分解,重新构架各专业所需要的税收知识体系,据此为各专业设置相关课程,既要避免开课不足、应有知识的欠缺,又避免了盲目贪多求全,更避免了各专业课程开设一刀切。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对税收知识的要求与财政、税务专业的学生应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也应有别于会计专业。根据会计专业主要面向的岗位群,税费计算与申报及涉税会计处理应是其主要的职业岗位能力之一。笔者认为,高职会计专业应将《税务会计》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取代《税法》或《国家税收》课程;同时开设《税务筹划》作为选修课,以拓展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的岗位群较之会计专业有所延伸,其核心岗位能力还应包括筹资管理,进而可细化到减轻企业税务成本,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应将《税务筹划》也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开设;税务、财政专业则不必开设《税务会计》课程,税务专业可将《税法》与《税务筹划》作为必修课,财政专业仅需开设《国家税收》课程即可。同一专业开设的各门课程应按照知识的递进性依次开设,如会计专业,应由《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到《税务会计》,及至《税务筹划》,并要严格区分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准确把握课程特色,力求把重复内容缩减到最小。来源于/

二、课程内容体系

纵观当前税收类教材,无论是《税法》、《国家税收》,还是《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抑或是《税务筹划》,其内容编排体系大多是按税种分列,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时,也多局限于按税种讲授。这样安排,讲求知识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对宏观的《税法》或《国家税收》教材来说也许没问题,对研究型的本科、研究生学习来说也是适宜的,但对于要从事企业财务工作的高职学生而言,其实有着致命的缺陷。现实工作中,企业发生的各类涉税事项往往不只涉及单个税种,如购销产品就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或者资源税等,房地产销售业务,会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不同的涉税事项可能还要进行不同的所得税纳税调整,这都需要学生综合运用税收知识才能进行正确的计算、申报及会计处理,而学生在以分税种的模式学习税收知识后,掌握的知识是零散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遇到这样复杂的涉税问题往往不能作出圆满的处理。在教学实践中也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学生对单个税种的涉税处理都掌握得较好,可一遇到综合性的题目就丢三落四,在以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为背景的会计综合实训中要完成所有纳税申报就更难了。用人单位屡屡反映学生涉税处理能力较差,课程内容体系的编排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影响因素。

因此,笔者认为,在安排税收类课程内容体系时,同样应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在岗位能力分解的基础上开发课程标准,依据岗位工作过程组织教学内容。具体而言,《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税务筹划》等课程内容应打破单一的按税种分类的编排方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设置专题的方式。比如《税务会计》课程,对于与制造业、流通业联系紧密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等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可以购销业务为专题串联起来;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通常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联系,可将相关税种的学习以房地产开发为专题串联起来。课程内容的组织直接与工作过程衔接,方便学生进行多税种有机联系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如《税务筹划》,分税种讲授税务筹划的技巧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以企业投资、筹资、日常经营以及资产重组等各主要经营活动类别为主线排列知识或许会让学生更容易形成清晰的思路,而分制造类企业、流通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服务行业等等行业大类讲授税务筹划的方法可能更贴近工作实际、更能满足高职学生实践应用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免)税的申报、会计处理或筹划,在很多院校税收课教学中都被忽略了,教师们在教学实践中很少深入讲解,有的甚至完全遗漏了。实际上,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到出口退税业务,熟练掌握出口退税的程序、退税的计算与申报及会计处理或出口退税筹划同样应是会计、财务管理、税务等人员要具备的重要岗位能力。

三、课程教学方法

高职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培养的学生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更要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以面向岗位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因此在高职教育教学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践教学并重,两者互相融合,交替进行。但是,当前高职院校的税收类课程普遍存在实践教学偏弱的现象,实践课时很少,更没有系统科学的对应实训教材,有的学校课程计划里甚至根本就没有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有的学校实践条件简陋,实践形式单一。比如《国家税收》课程,其实践课可能就是象征性地填几张纳税申报表,时间既短,内容也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些学校把《税务会计》的实践课与《财务会计》合并在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当中,手工会计模拟在实验室进行,共用一套财务会计资料,完全没有突出税务会计应集中训练的内容,以上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许多院校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至于《税务筹划》,出现在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当中还是近几年的事,其理论教学尚处于摸索阶段,实践教学更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此外,笔者在对财经专业高职毕业生进行调查时发现,很多学生因在校期间没有接触过电子报税软件,当工作中需要利用报税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时产生极度不适应感。事实上,大多数职业院校都没有配备这类实训设施,也没有进行过类似训练。

由此,笔者认为高职教育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条件亟待改善,实践教学形式亟待改进。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作为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其在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税务会计》、《国家税收》及《税务筹划》等税收类课程实践性极强,更应广泛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法。通过设计适当的工作任务来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去自主学习和探索,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在税费计算与申报知识模块的学习中,应在实践课中为学生提供多税种纳税人企业的、包含了各项涉税业务在内的资料,将其细化成具有独立工作任务的多个小单元,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判断,正确进行税费计算并填制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同时,在企业普遍实行电子报税的今天,税务会计课还必须增加模拟电子报税的训练,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训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让学生熟悉电子报税的流程,增强动手能力,缩短就业适岗期。对《税务筹划》的教学,应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作为主要实践场所,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除实践课教学以外,税收类课程在理论课教学中同样应注意深入把握职业教育的特点,避免空洞的理论讲授,应大量采用学生乐于接受也易于接受的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在选择教学方法时以任务驱动为导向,教师根据所讲授的理论知识精心选择实际工作中会遇到的案例,组织学生分析和讨论,直至解决问题,将复杂的、抽象的理论知识简单化、形象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实现理论教学向实践教学的平稳过渡。

总之,高职教育不同于普通本科教育,而税收类课程又有其特殊性,在组织教学时应牢牢把握两者特色并实现有机结合,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满足市场对财经专业学生税收知识结构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罗先锋.关于《税务会计》教学几个问题的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06,(7):91-92.

[2]胡鲜葵.对《税务会计》教学的几点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

(21):242-243.

第2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在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的教学中,税法是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目前该课程教学处于师资缺乏、课时紧张、教材缺乏针对性和教学方法单一的困境,应在引进培养师资、充实课时、编写有针对性的教材和丰富教学形式方面对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做出改进。

关键词:法务会计;税法;教学;改革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G•杰克•贝洛各尼与洛贝特•J•林德奎斯特对法务会计下了这样的定义,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①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法学以及审计学知识,对经济和管理活动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支持,提出专业意见的一门新兴行业,是一门交叉学科。税法领域是法务会计研究的重要领域,也是发挥法务会计行业优势的主要阵地。很难想象,一个不懂税法的法务会计人员具备较为完整的法务会计知识结构,能够胜任法务会计工作。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招聘法务会计人才的条件有5个方面,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经济、财务等相关专业;

(2)3年以上法务、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基本技能;

(3)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善于学习、逻辑性强、诚信正直、富有团队精神;

(4)英语笔语口语熟练;

(5)获得CPA、CIA或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②包括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门税务部门、税务师事务所也倾向于招收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党的十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我国目前正处于财税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关键时期,对相关领域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均不断增加。自2001年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陆续有高校在本科阶段开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如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在法学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云南财经大学在会计学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渤海大学在法学和会计学专业下分别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③国内高校法务会计的专业教育从2001年至今不过十余年,存在一些问题。社会普遍认为法务会计的专业教育还不能满足市场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作为在高校从事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笔者尝试对税法教学中的相关问题做了一些思考。

一、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的特点

法务会计方向的税法教学与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和传统财经类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有所不同。

1.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教学特点简单地说,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教学偏“法”,重研究税法的特征、价值、原则,税权的配置,税收关系中国家与个人的权利(力)与义务等问题,而对税法中有关税种的具体制度涉及不深。结果是学生对税法理论知识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但只能应付简单的税务计算,缺乏解决实务中税务问题的能力。④

2.传统财经类专业的税法课程教学特点传统财经类专业的税法课程教学与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教学恰恰相反,偏“税”轻“法”。侧重税法条款的具体理解,而税法的精神、税收关系中的权利(力)义务关系等问题往往不受重视。“税”的教学效果很好,学生在税务操作方面能力较强,但是容易忽略对学生关于税法精神税收法定、公平、效率、民主和保障纳税人权利等理念地讲解和熏陶。⑤

3.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特点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区别于传统法学和财经类专业下的税法教学。这是由法务会计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法务会计具有学科独立性的特点,培养的是精通法律和会计的复合型人才。法务会计不是将法学、会计学等学科知识简单累加,而是要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具有多层次性。具体来说,应该达成三个目标:首先,培养法治意识,理解税收行为背后体现的税法宗旨和原则;其次,了解税法体系结构和税收体制,了解我国税法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向,了解世界税法前沿发展动态;第三,正确理解我国各主要税种的具体内容,能够完成较为复杂的计算和账务处理,判断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有一定的税法敏感性。这三个目标相互联系,贯穿教学始终,也为法务会计方向更高学历层次的教学打下基础。

二、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面临的困境

1.师资缺乏

上面提到,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既要法又要税,同时还要和会计业务紧密联系,这对从事这门课程的老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懂法、懂税,还要懂会计,并打通之间的联系。即使是具有会计和法学双背景的教师,该课程对其来说也是一门几乎全新的课程。尽管会计学本科期间开设税务会计课程,法学专业学习中有针对培养理解分析法律现象能力的训练。但把税、法和会计学融于一门课程中依然是个挑战。由于税法课程的知识交叉性、政策变动性,作为该课程的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教师在教学中遇到专业问题,一般向相关专业老师和实务部门请教,但此种方式非固定化,主要靠单枪匹马摸索,不利于迅速提高教研能力。

2.课时紧张

以某校为例,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有36课时的配置。而传统法学专业税法课时一般为54课时,差距明显。在教学过程中,课时紧张。当然,这与法务会计方向本身需要设置的课程较多有直接关系,在总课时量固定的情况下难以平衡各课程的需求。教师教学安排如下:税收和税法理论8个课时,包括税收的一般理论、税法的特征宗旨、原则体系、税权理论、课税要件理论等⑥;26个课时用于实体法中主要税种的教学,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2个课时用于税收程序法。8个课时讲基本理论,几无压缩空间,因为是法学专业的学生,税法的“法”的相关内容在教学中必须有所体现;26个课时想要涵盖我国主要税种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把五大税种讲透,那就没有时间顾及小税种,把小税种拉进来,五大税种则受影响,所以小税种主要靠学生自学。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税收程序法的教学时间往往被牺牲掉不少。

3.教材缺乏针对性

目前市面上税法课程教材基本只针对传统法学专业和财经类专业,不能满足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的需要。针对传统法学专业的教材偏重税法理论,少有对具体税种法条的详尽注解,仅对各税种作宏观介绍;针对财经类专业的教材强调各税种的规定和计算,税法理论阐释不足。为解决教材问题,有的教师在教学中兼备两本教材,一本为传统法学专业的税法教材,主要用于税法理论部分的教学;一本为注册会计师税法学考试用书,主要用于具体税种的教学,并有意打通两本教材内容。

4.教学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普遍以讲授为主,一是受课时所限,二是受师资水平的限制。就教师而言,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是投入精力最少、要求最低的教学方法。然而,单一的讲授难免有灌输之嫌,使学生学起来易疲倦、兴趣不高,也较少给学生独立思考的刺激,缺乏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三、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的改革

1.引进培养专业师资

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的教学师资无非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从外部引进,二是对现有师资的培养。由于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课程交叉性和实务性较强,在引进师资时需要注意师资学科背景的交叉性和实务工作经验。在现有师资缺乏的情况下,邀请校外人员定期做有关的专题讲座也不失为一个补偿手段。在对现有师资的培养方面,可以通过派师资到实务部门和国外开设类似课程的学校交流学习,鼓励教师参与有关案件和专业深造等形式,提升师资的专业水平,提高教学效果。

2.充实课时配置

在该课程本身课时难以增加的情况下,可考虑在法务会计实践教学环节安排8~10个课时侧重税法的实践。实践环节的教学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组织学生到实务部门实训,到税法制定机关参与座谈、旁听税收行政诉讼庭审,学习企业税务筹划等等。

3.编写有针对性的教材

组织人员编写针对法务会计方向学生使用的税法教材。教材需兼顾税法理论和税务实务,满足法务会计方向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教材内容要注意打通税法法理、税法法条与会计的联系并应及时更新再版。

4.丰富教学形式

在充实课时的基础上,教师可大胆尝试多种教学形式。例如讨论某个经济行为是否符合税法精神,是否具有合法性,如何筹划改进等。由于经济行为复杂多变,很多行为是否具有可税性以及如何认定应纳税额难以在法律条文中找到现成答案,即使是税务机关也未必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这给我们的课堂教学提供了充足的讨论空间。法务会计方向毕业后,不论是从事检察官、法官、律师、法务,只要跟税打交道,都免不了对可税性进行探讨判断和计算应纳税额,多开展这样的讨论和训练,对提高学生乃至教师自身理解税法法理、税法法条和会计处理方法并将三者融会贯通的能力大有裨益,同时也为学生在相关领域的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引文注释

①G.JackBologna&RobertJ.Lindquist,FraudAuditingandFraudAuditingandForensicAccounting-NewToolsandTechniques,SecondEdition.转引自:李若山,谭菊芳,叶奕明,等.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J].会计研究,2000(11):2-10.

②周友梅,阚京华.法务会计本质及职业教育的剖析与思索[J].会计之友,2014(15):34-37.

③牛建平,王艳丽.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与可能性出路刍议[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5):146-149.

④⑤王开宇.财经类高校法学专业税法教学问题探讨——以吉林财经大学为例[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3(12):41-42.

第3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关键词:课程;教学改革;税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税法》是高校会计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重要专业课,理论上有一定的特殊性,实务上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近年来,高校会计专业对税法教学的讨论比较热烈,关键问题集中在对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的选择和把握方面。本文主要对影响税法教学效果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课堂教学的改进方法,旨在提高《税法》课程教学效果。

一、会计专业税法课程特点

(一)税法课程内容具有较强时效性。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上的税法不仅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还包括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的不断变化、税源状况的不尽相同、纳税人的千差万别导致《税法》内容的频繁更新。这就要求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储备,保证税法教学内容的正确性和前沿性。

(二)税法课程内容具有多学科复合性。相对于高校会计专业其他课程,税法课程内容有其鲜明特点。税法教材虽然通篇在说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但是彻底掌握税法知识需要有会计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如,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会涉及到财务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一致的项目(借款利息支出、工资薪金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业务招待费等),要想按照税法进行纳税调整,必须具有会计学的相关知识。又如,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合同、字据等要缴纳印花税,但是什么情况下判断合同成立,却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因此,教师只有具有多学科背景,渊博的知识储备方能驾驭税法课程。

(三)税法课程内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从税收实体法看,税法的教学内容中包含多个税种,每个税种都要涉及到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款计算、纳税环节、减免税情况以及纳税期限和地点等内容,其核心问题是解决税款的计算与征收问题。从税收程序法看,税法主要解决税务管理、纳税程序、法律责任、税收救济等内容。税法的上述内容使得高校会计专业税法教学不能一味追求法学理论的教学,更应满足税收实务的工作需要。

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中的问题

(一)教材更新滞后于税法内容的频繁变动。由于法律具有时效性,现行税法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出台的文件、通知等行政性规范比较多,调整又多是不定期的,造成税法教材的更新滞后,即使是实用性较强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也存在明显滞后现象。另外,目前大多数教材偏重税法基本理论的阐述,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而言,教材缺乏相关案例和实践环节的介绍导致晦涩的理论越发枯燥,学生缺乏学习兴趣。

(二)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手段落后。目前,《税法》课程的教学多以讲授为主,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由于《税法》课时普遍设置比较少,导致大部分教师为完成教材内容而采用“一言堂”的授课形式,忽视了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上课没有充分思考的时间。而单一讲授方式的课堂教学并没有使学生将税法规定和会计业务核算、纳税业务申报等具体实践联系起来,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效果。虽然多媒体教学也应用到《税法》课程的教学中,但由于税法课程的时效性强,导致课件需要不断更新,加重了授课教师备课的负担,也影响了部分教师使用先进教学手段的积极性。

(三)未建立税收实践教学体系。高校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育应把理论培养和实践教育结合起来,缩短学校教育与实际工作的距离。目前,很多高校税法课程教学一直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税法规定,轻会计处理;重课内、轻课外的倾向,实践教学内容不完备,教学设施不齐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理论与实践脱节,动手能力不强。其中,导致税法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备的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大部分高校会计专业都存在税法方面教师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会计出身的税法教师法学知识不全面,而法学教师出身的税法教师与会计实践有相当距离,知识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多半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能有效地理论结合实际,无法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一)加强税法教师队伍建设。高校会计专业的《税法》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这对教师的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有较高要求。要指导学生完成《税法》课程的教学和实训项目,教师需要具有扎实的税法理论和税务实践经验,这样才能胜任课程教学。在提高教师包括会计学、管理学、法学等涉及税法课程的理论水平的同时,高校可以建立税法教师年度派出机制,让教师每年有机会走入企业或者税务事务所进行实践锻炼,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高校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质量。

(二)关注税收动态,精选授课教材。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每年都要颁布和制定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条例。在选择教材时,教师要精选教材。除了选用最新版本的教材以外,还要搜集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信息,不断完善教学内容,使课堂教学与实际税务实践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会计专业学生,要注重税法课程内容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选择基本理论和具体实例相结合的教材,加深学生对理论、政策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教学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

(三)引入实践教学。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没有足够的实践教学,学生很难透彻掌握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原理和方法。因此,高校会计专业有必要进行税法课程的实践建设,以便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第一,加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起源于美国,是在教学过程中,以真实的活动情境或事件为题材,讨论学生相互讨论之用,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学生活动的教学方法。在税法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改变教学过程中教师唱主角地位,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情况,把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教师在讲完一定教学内容之后,精选典型案例,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交由学生讨论,其目的在于通过案例的讨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带着问题去思考所学的税法知识,提高学生处理税法问题的能力。

第二,加强实验室教学。高校会计专业的税法教学要求理论结合实际。税收实验室的建设能够为会计专业学生提供税务业务模拟平台,能够给学生以必要的感性认识,调动学生学习《税法》课程的积极性。教师在实验室教学中可以充分运用包括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等各种教学仿真物,进行教学示范演习。教师可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让学生扮演公司经理、财务、销售等不同角色,模拟现实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业务。学生通过模拟税务会计、模拟纳税申报等环节的实践操作加深对税法课程内容的理解,培养学生解决实际税法问题的能力。

第三,建立校外实训基地。高校会计专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迫在眉睫。高校通过校企联合等方式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教师带会计专业的学生到企业参观考察经济业务,熟悉纳税业务全过程,为实现理论和实践的“零间隙”、毕业上岗的“零过渡”、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零距离”打下基础。通过建立税收实验室和建立实训基地,可以有效地解决学生动手能力差,缺乏实践能力的现状。

(四)完善考核方式。高校应该将课程教学改革与考核方式的改革有机结合。《税法》课程的考核应侧重学生运用知识的熟练程度、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税法》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规范考试内容。《税法》内容每年在不断变化中,这就需要教师平时多关注税法的改革和调整,及时更新讲授内容,而且要在考试中增加税法新知识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同时,我们也要保持考试内容的实践性。比如,我们可以设计相关的企业纳税申报资料,要求学生填制增值税、营业税申报表和涉税记账凭证,登记涉税账薄等;给出企业的相应资料,要求学生设计纳税筹划方案等,这样的考试内容会让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永远是最新、最有用的。第二,创设考试形式。高校应该增加新的考核方式,在传统闭卷考试的基础上,设立开卷、半开卷以及单科论文、调查报告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并增加这些考核方式在最终成绩中的权重,使考核方式更加科学。创设多种考试形式有助于学生提高灵活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丰富考试题型。在题型设计上应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填空题、名称解释、简答题、问答题这类死记硬背的知识考核题型。取而代之的是包括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在内的能够体现学生理解、运用能力的题目。第四,加大平时成绩考核比重。在《税法》课程的考核中,我们应该加大平时成绩的比重,这样可以促使学生加强平时的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四、结语

高校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改革任重而道远,课程内容与实践的优化有助于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有助于高校会计专业合格人才的培养。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2.

第4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关键词: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税务师方向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8月27日

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而税务师是当前社会急需的专业人才。但在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存在着核心能力不突出、操作技能差、应用能力低等现实问题,因此构建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培养指标体系,依托金融特色,精心设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路径显得尤为迫切。

一、专业核心能力的界定

核心能力是指学生的主要能力,即是学生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强项,是其他专业很难达到或者无法具备的一种能力。专业能力是学生所应具备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应用实践能力。就财政学专业而言,理论研究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掌握基本财税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跟踪前沿,能初步具备一定的发现、分析和解决该领域所存在的问题的能力。应用实践能力主要是指学生在掌握财税相关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验、模拟等方式,具备在与财税相关的行业和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技能。借用核心能力和专业能力两个概念,我们认为专业核心能力是专业领域赖以生存的知识和技能的集合,是学生掌握的不易被模仿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应包括财务分析能力、财税数据统计能力、纳税申报能力、税收能力、税收筹划能力、理财规划能力等综合能力。金融类院校的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应凸显“金融+”的特色,所以专业核心能力还应包括银行业务处理能力。

二、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指标体系的构建

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专业能力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拓展能力三个方面,具体指标体系的内容如下:专业基础能力是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该能力是通过学校学科基础课和学科选修课来实现的;专业核心能力是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是适应岗位需求的、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结合,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通过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实验课的学习来实现的;专业拓展能力是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除专业核心能力外,还应具备专业方面的素质能力、实践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该能力是通过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财经公文写作和社交礼仪等课程实现的。(表1、图1)

三、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现状

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财政学专业已经向社会输送三届毕业生,从就业反馈来看,本专业就业主要面向金融行业、会计行业和财税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较高,但是提出的期望是专业能力培养需更加注重实训能力。综合毕业生和在校学生的状况,财政学专业能力的培养显现出以下问题:

(一)专业基础知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务会计等课程)学习效果较差,知识掌握不系统、不扎实。而这些基础知识恰恰是后续课程的坚实基础,基础知识的不牢固直接导致了专业核心能力的不突出。

(二)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不够突出。呈现出“几多几少”的状态,即课程门数多、课程时数少,课堂教学时数多、实践课时数少,教材中理论内容多、案例或仿真教学少。

(三)专业技能较低,实践教学软件匮乏。目前,学校财政税务方面的教学软件购置多年,过于陈旧,许多功能没有更新,尤其是“营改增”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值税的税率和征税范围也较以前有很大变动,这些紧密和实际相关的实务操作在目前的条件下学生无法完成,导致所学知识技能与现实脱节。

(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任重道远。虽然河北金融学院现有财政税务相关专业已经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但是实践基地的利用率较低,校内教师与实践基地的指导老师之间沟通较少,由于受校内课程和师资数量的约束挂职锻炼的机会渺茫。平时安排实践基地的专业实习由于受校内课程的安排所限只能在暑期完成,而暑期阶段实践基地的业务量较少,需要的实习学生数量有限,这与学生迫切需要实习的需求又有很大的矛盾。

四、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CTA)核心能力培养路径

(一)依托金融特色,构建专业核心能力与课程模块结构图。金融类院校财政学专业核心能力的构建需体现“金融+”的特点,既需要体现学生掌控国家税收政策、制度以及分析政企税务发展战略和较强的实际操作的能力,又需要体现金融特色,面向金融类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主要为“五个面向”――面向金融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需要、面向社会中介机构与事业单位、面向财政税务管理部门、面向国家其他经济和行政管理部门、面向科研院校的需要。同时本着造就“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创新型复合人才”的专业发展理念,立足于培养“精财税、通金融、晓法律、懂财务”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财税专业人才。

本专业学生要求掌握以下五项核心技能:财税基础理论与方法应用技能、公共事务管理技能、企业涉税服务与税务风险控制技能、国际涉税管理及跨国税务处理技能、高水平涉税鉴证业务处理技能。

具体能力要求及专业核心能力、工作岗位和对应的课程模块参见下图。(图2)

(二)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技术路径

1、突出金融特色,科学厘定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的合理关系。立足于培养“精财税、通金融、晓法律、懂财务”的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的高级财税专业人才。

2、以“四大能力要素”为核心,合理平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提升的关系。

3、构建适应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要求的理论课程体系。其核心课程群主要包括教育部规定的财政学专业核心课程税收学、税收管理、政府预算、税务稽查、税收筹划、国际税收、中国财政史,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CTA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整合现有教学资源,设置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税务实务(以上课程为税务师资格认证必考内容)等课程。选修课以拓宽专业知识领域为目标,设置时增加选修课门数和学分占比,使学生掌握税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合同法、审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开拓专业视野,为学生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4、构建适应税务师职业能力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应用性”的实践课程,重点培育学生职业基本技能;事务所与学校协同发展,践行“合作、包容、互鉴、共赢”的丝路精神,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毕业实习,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设置灵活的毕业论文形式,培养学生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能力;事务所与学校共同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优秀职业品质;积极开展以税务师职业核心价值观为主的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责任能力;依托现有优质教学资源,建立涉税综合实验中心。

(三)财政学专业(税务师方向)核心能力培养制度路径(以河北金融学院为例)

第5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一、思想政治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1. 在大讨论工作中发现部分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

2.在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宣传先进典型的方式过于单一,仅通过党员学习的方式进行书面学习,党员学习热情不高。

3.组织开展以促融合为主题的税务文化建设活动,选树重点工作先进典型不够积极主动,没有打好提前量,公文下发后才开展此项工作。

(二)通过整改后取得的成效

1. 10月18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担当作为”大讨论,每名党员发言讨论后,将研讨提纲上交党建工作股保存。

2.以支部为单位观看先进典型的纪录片,并开展了“学习先进典型”大讨论。

3.已选树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先进典型。 

二、服务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1. 《纳税服务规范(3.0版)掌握不熟练。

2. 存在窗口服务不优,便利化办税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通过整改后取得的成效

1. 办税服务厅税务干部采取内部定期、定点、定时培训,以集中学习为主,对日常工作中整理的部分业务掌握不好的进行针对性反复强化学习,办税服务厅税务干部以老带新、各业务科室抽调业务能手下大厅进行辅导,各部门紧密配合,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是个部门,哪个部门就要迅速组织学习。

2. 清理的专窗有:简事快办专窗;车购税相关业务专窗;发票代开专窗、社保费申报专窗;大企业办税专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咨询专窗;减税降费咨询专窗。保留有四个窗口,一是申报纳税;二是发票管理;三是综合服务;四是清税注销业务专窗。

三、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存在的问题(此项目本阶段工作中未发现问题)

四、税费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存在的问题(此项目本阶段工作中未发现问题)

纪检组将持之以恒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破除思想痼疾、形成发展合力,确保主题教育在我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6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目前,我国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研究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的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强调了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和专门性。而从目前财经专业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是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也是最需要大学生和最能发挥大学生特长的地方。因此,如何培养在校大学生,并使其毕业后能在基层单位发挥其专业技能,尽快适应社会需求,成为财会专业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中,从业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知识,还要熟知税法。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国家人事部披露的一份人才需求预测显示,会计类中的税务会计师成为需求最大的职业之一,由此可见开设税法相关课程的必要性。在这里,“税法”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等课程。而这些课程该在哪些专业开设,如何开设,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都值得在教学中认真探讨。

一、高等工科院校税法课程的开设现状

高等工科院校相对于高等财经院校来说,在培养目标上更应侧重于培养实用型而不是研究型的专业人才。而目前高等工科院校在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设“税法”课程的专业偏少,普及性不足

目前,税法课程一般只在财会专业开设,其他专业并未开设相关的课程。实际上税法的相关知识不仅是财会专业必不可少的,对于其他专业也有普及关于税法基本知识的必要。因为不论是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税收息息相关,让大学生熟悉了解税法的相关知识,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既有利于日后的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日常活动,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在财会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未成体系,专业性不强

在会计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中,有的院校是《税法》,有的院校是《税务会计》,还有另再开设《税收实务》课程的;而在财务管理专业有的是《税法》,有的是《税收筹划》,有作为考试课的,也有作为考查课的,从而导致所开设的课程在内容上比较混乱,专业性不足,缺乏系统性。特别是有的院校所开设的课程缺乏“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的系统知识,而这正是实际工作中最常用、最需要用的,“税务会计师”也是社会最需求的职业之一。

此外,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对外贸易日益增多,海外投资也日益增多,相应地,社会和学生对于国际税收知识的需要也更加迫切,因此也有必要增设《国际税收》课程,介绍有关知识。

(三)缺乏实践环节或实践环节偏少

税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强调的是涉税的实际操作,即对企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个人日常生活首先要分析其是否涉及到税收问题,进而对所涉及到的税种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在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能充分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社会普遍需要的是实用型的人才,而大学生缺少的正是实际工作的经验,所以应在教学中加强实践环节,为学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课程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目的不同,使得按照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收益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而且随着会计体制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不断的加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和税收的法律法规,如颁布实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2006年颁布于2007年施行的39项会计准则,在税收方面也不断地在修订调整有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都使这一差异愈加明显。由此要求企业纳税时,必须合理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应税所得,以保证企业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纳税风险,有效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利,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为了适应纳税人纳税的需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会计必须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二)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税法的逐步健全以及税收征管的加强,企业越来越感觉到税款的缴纳在整个资金运作中的重要性。纳税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需要对纳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事前筹划、事中核算和事后分析等。一方面,纳税人对纳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必须符合税法要求,按税法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通过税务会计课程的开设系统地进行研究;另一方面,纳税人也应保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合理地“节税”。纳税筹划是我国税收法制逐步完善情况下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开设“税收筹划”课程加以引导和研究。

(三)是加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

200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对于加强税收法制,强化税源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纳税人首先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核算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准确、及时地进行纳税申报,同时也为税务机关检查其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提供依据。这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还须熟知税法,熟悉税务会计的知识。此外,国家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筹划进行认可的同时也在积极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因为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意识的办法是让纳税人充分享有其应有的合法权利,这就需要有纳税筹划。因此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都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三、税法相关课程的专业设置及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建议在高等工科院校的不同专业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

会计专业(会计学方向)应开设《税务会计》必修课程,至少60学时;《税收筹划》作为选修课程,30学时;28学时的《国际税收》为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务会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税务会计》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课程,平行或选修课为《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等课程。

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依然开设《税法》必修课程,50学时;《税收实务》40学时的必修课;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同时增加《税务实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

财务管理专业应开设《税收筹划》必修课程,安排40学时;40学时的《税务会计》必修课程;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收筹划》的实验环节。《税收筹划》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等课程。

其他财经专业如市场营销专业、生产管理专业等,应开设《中国税制》30学时的选修课程,主要是普及“税法”的基本知识。

四、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会计》课程的主要内容

《税务会计》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涉税业务的税务会计处理,而《财务会计》课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需再作介绍了。

1.税务会计概述。主要介绍税务会计的概念、对象与目标、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和税收制度等。

2.主要税种的税法及其税务会计处理。这部分是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分别按各具体税种介绍我国现行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应纳税款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有关纳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审核,税款的申报、缴纳和补退及如何对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其中重点介绍流转税和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收筹划概论。主要介绍纳税筹划概念、原则、形式和种类等。

2.税收筹划的技术与方法。主要介绍国内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简要介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3.我国现行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介绍各税种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4.企业经济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企业的设立、并购与重组、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

(三)《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法概论。介绍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等有关税法的基本理论。

2.主要税种的税法。主要介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主要税种的税法相关规定,包括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3.税收征收管理法。介绍税收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

4.税务行政法制。简单介绍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四)《税务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务实务概述。简要介绍税务的概念、范围与形式、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等基本概念。

2.税务登记实务、发票的领购与审查实务。

3.建账建制、实务。

4.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重点是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5.纳税申报实务。介绍各税种的纳税申报,重点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6.纳税审查实务。

7.税务咨询。简单介绍税务咨询的形式、内容,详细介绍税收筹划的有关内容。

(五)《中国税制》课程的主要内容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介绍有关税法的基本概念及现行税法体系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侧重于有关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的普及。

(六)《国际税收》课程的主要内容

了解和熟悉国际税收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国际税收学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五、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环节

在开设以上课程的教学中,适宜采用多媒体教学与板书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一方面,由于“税法”中大量的内容是有关的税收法律条款,而且这些法律规定又在随时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教学内容变化又快又大,利用多媒体可以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可以提高授课的信息量和讲授速度,充分利用有限的上课时间;另一方面,“税法”的实务操作性强,需要具体运用法律规定,需要学生自己进行分析计算。例如,根据某一生产企业一个月内发生的销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增值税进行计算,就需要针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分析计算,这时,利用板书对学生逐步进行引导、分析,从而得出最后结论,这样的教学效果比单纯用多媒体的效果要好。因此,在教学中现代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板书相结合,更能提高教学效果。

第7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关键词:税法课程;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内涵建设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01C-0066-04

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之际,面对职业教育的新形势,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税法课程作为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如果仍然按照以往的模式进行教学,已不能满足当前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教育的需求。为此,本文从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的实际出发,结合其他高职院校的先进理念,对税法课程内涵建设进行了探索研究,初步形成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成果。

一、课程设计理念

(一)课程定位

税法课程是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之一,是本专业知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走上社会后,从事与会计、税务等相关的工作岗位时,必须具备的会计处理、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等税收知识和技能。

(二)课程设计

税法课程立足于职业岗位对税法知识的客观需求,按照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紧密联系我国税务工作的实际,以岗位(群)工作过程为主线确定课程内容体系,突出工作过程在课程框架中的主线地位。以讲解常用税种的法律法规、计算方法为教学内容,紧紧围绕完成常用税种的纳税申报的需要组织教学过程,以多媒体教室、相关专业实训室作为上课场所,采用“教、学、做”结合,以“做”为主的教学方式,变知识本位为能力本位,变书本知识讲授为实际技能操作,从岗位需求出发,构建实训课程,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强化对学生技能的训练。

1.课程体系的设计面向岗位需求,通过项目化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

围绕确定的职业能力要求设置课程项目,遵循理论知识够用为度、注重能力培养、提高综合素质、精讲多练、综合评价的教学思路,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加大了税法课程实务、实训技能知识的比重。在课程设计上注重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2.在教学中采取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做”合一的探索。

在税法课程的教学中,把学生需要掌握的职业技能设计成具体项目,通过课堂对相关项目知识的讲解,学生结合纳税报表的填制和案例的分析练习,把“教、学、做”一体化落到实处。

3.按照行业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加大仿真实训力度。

实训内容的设计要以“就业导向、能力本位”为指导,以企业主要税种的计算、纳税申报、征收管理和账务处理为主线,改变过去以税法法律条文记忆为主的教学模式,重点培养学生不同税种税款计算、机打增值税发票演练、税收票证填写、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能力,注重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增值税的开票实训和报税过程相关手续的掌握,强化对学生职业应用能力的训练。

4.建立开放的、个性化的教学模式。

通过让学生走进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税务机关等实习,亲身感受课本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时遇到的问题,税法条文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最后为解决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让学生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教学内容的选取与组织

(一)内容的选取

1.课程内容的确定依据就是税务部门对企业办税人员的具体要求。

企业在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中,办税员岗位的日常工作,就是依据税法规定及时申报纳税,履行企业的纳税义务。为了保证企业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税务部门对办税员业务岗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课程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依据这些要求确定的。

2.教学内容的确定要按照企业实际涉税业务的具体要求。

在企业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中,涉税业务岗位的日常工作,就是依据财务会计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履行企业的纳税义务。我们在对毕业生回访和去相关企业调研时,着重询问和了解企业的涉税业务情况,根据涉税业务范围和能力要求精选教学内容。以真实的企业经济业务为基础,把税法的规定落实到具体的经济业务上,实现税务与会计的有机结合。教学内容在选取时充分考虑了会计与税法的这种衔接。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企业涉税业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技能,为日后工作做好准备。

3.课程内容的确定兼顾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需要。

根据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前要求绝大多数要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部分学生要拿到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本课程教学内容在选取时要充分考虑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大纲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学习本课程,能够为学生轻松考取会计从业资格和初级会计师资格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内容的组织与安排

课程内容的组织要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地方经济培养人才的特点,按照突出应用性、地方性、实践性原则整合课程的内容体系。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按税种分为不同项目,将学生需要培养的能力贯穿于各项目中。在组织课堂教学时,教师以税种的计算及纳税申报为主线,通过讲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讲解税种知识。同时,通过办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发票领购、各税种税额计算、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等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如下表:

项目 理论教学内容 理论

课时 实践教学

内容 实践

课时

税法基本原理 1.税收、税法概念

2.税种分类

3.税法构成要素 4

增值税法 1.增值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3.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4.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5.营改增的相关规定 18 增值税计算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6

消费税法 1.消费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8 消费税计算

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4

营业税法 1.营业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4 营业税计算

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6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4 填写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 2

关税法 1.关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关税的征收管理 6

常用小税种 1.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2.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4 填写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8

企业所得税法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4.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6 企业所得税计算

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

个人所得税法 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2.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12 个人所得税计算

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

税收征管法 1.税务管理:办理企业的开业税务登记及变更税务登记。

2.税款征收

3.税务检查

4.税务行政复议及税收法律责任 8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

综合实训中涉税会计业务 在会计综合实训中,学生根据仿真企业资料完成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税额的计算、编制相关凭证、登记应交税费总账、明细账并进行纳税申报等系列工作。 30

合计 104 70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一)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

1.课堂讲授法。

作为传授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课堂讲授法具有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在面对面的讲解中,通过多媒体设备的演示,加强教与学的互动,让学生掌握和了解每个教学项目的整体结构、基本流程以及知识点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分析典型技能式案例的操作过程,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学到的税法理论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在此过程中,为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一是重视提问,让学生分析操作要点,开动脑筋,获得答案,在知其然的同时知其所以然。二是注重讨论,增强学生主动参与意识。教师要营造一个自由讨论的氛围,及时组织讨论会,引导学生大胆发表见解,深入分析案例,交流心得体会。必要时教师还可以扮演反方代表与学生进行辩论,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要点和关键,帮助学生坚持正确的观点,修正错误的意见。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归纳,得出结论。

3.项目小组工作法。

税法课程的全部学习工作任务就是在两个学期的教学中,完成“增值税办税业务”“消费税办税业务”“营业税办税业务”“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等教学项目。每个教学项目就是要把实际工作中零散的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通过对原始数据的职业判断和归集处理,最终形成纳税申报表,这种归集处理过程和数据判断涉及会计核算和税法条文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在会计模拟综合实训的操作中,每个小组需要各自完成企业的记账工作、纳税申报,在顶岗实习阶段,每个项目小组就是完成共同工作任务的准职员小组。

4.模拟教学法。

教师利用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模拟教学工具,就某一具体业务的规范性操作程序进行演示,引导学生深入观察,让他们在实务操作中逐步理解经济原理和现象,掌握操作要领,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减少学生对实际操作的陌生感,强化教学的仿真程度。

5.网络自主学习法。

通过搭建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将与课程相关的学习资料到网上,学生将学习中发现的问题也到网上,实现师生互动。这一教学方法的运用,使学生的自主学习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有效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代技术教学手段的应用

1.搭建“世界大学城”教育教学平台。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12年引入“世界大学城”网络学习空间,建立一个资源共建共享型交互式教育学习网络服务平台,为每个教师和学生建立一个功能强大的终身学习空间,通过信息技术把教学实践融合落实到每个教师与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与学习活动中去。每位任课教师通过建立税法课程主页教学计划、教案、课件、案例和作业等,学生通过“世界大学城”税法课程主页获取这些信息,进行重修、预习、复习,并通过师生交流平台反馈完成的作业和其他需求信息。

2.网上办税厅。

为实现教学与工作的一体化,我们通过税务局网站的网上办税厅系统,利用真实企业的相关信息,为学生营造了一个与真实企业情况相同的网上税务办税业务环境。网上办税厅系统包括网上申报、网上抄报、网上认证、网络发票等。

3.涉税业务的网上操作演示。

为给学生提供办税业务示范操作,我们通过税务局网站提供的场景式办税服务系统,该系统模拟办税服务厅中具体涉税业务的办理场景,针对不同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可选择的交互式方式演示不同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在网上给学生演示了大量的办税业务操作过程,并通过动漫形式,把学生带入一个模拟现实的学习场景。通过动漫中的操作演示,学生能较全面地了解实际办税业务中的操作流程。这些演示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发票业务、纳税申报等三大类100多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了涉税表格下载和涉税提醒等拓展功能。

4.充分运用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和实训室开展教学与实训。

税法课程从2009年开始在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教室或实训室进行教学与实训,教师均能熟练制作多媒体课件,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贯穿课程教学的始终。

学院建设有一个跨专业综合模拟实训室(包括税务综合业务模拟实训等会计专业的实训),经济管理系建设有一个手工会计模拟实训室、两个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和一个ERP模拟实训室,配备了近200台电脑和全套网络设施,并安装了企业财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软件,为学生通过仿真操作完成办税业务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设备支持。

四、实践教学

(一)校内教学实训环境

学院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手工会计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化模拟实训室、ERP模拟实训室及跨专业综合模拟实训室等,配备了计算机及软件、互联网接入系统、投影仪及幕布、空调机、网络服务器及软件、交换机及软件、终端计算机及桌椅近200套,完全能够满足税收基本理论实践教学、税法实务模拟实训、税务综合业务模拟实训课程教学、毕业设计等需要。每个实训室都有专人负责安全,实训的资料也有专人负责,可同时开设两个教学班的实训课。从总体上看,校内教学实训设施能够满足现有规模学生学习的需要。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利用

本专业重视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目前已和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就业和顶岗实习提供了实践场所。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与内蒙古民丰薯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卓资蒙银村镇银行、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集宁区国家税务局、乌兰察布市瑞丰税务师事务所、乌兰察布市国诚会计师事务所、鄂尔多斯康宁爆破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天辅乳业有限公司等10多家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初步建成了以学院所在地为主的校外实习基地,形成了开放式的教学格局。

五、教学评价

(一)校外专家评价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税法课程组的教师们能够积极研究新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调动尽可能多的教学媒体、网络资源,经过多年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探索出“工学交替、项目导向、顶岗学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在教学内容上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使学生能够成为知识信息的主动建构者,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行业企业专家评价

近几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生无论是参加工作还是校外实习,不管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生产、流通、服务、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企业单位,领导和职工普遍反映“接受能力强、功底扎实,能短时间适应工作岗位”。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学生得到了业界的普遍认可,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法等课程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学院教学督导评价

学院教学督导组通过现场听课、学生座谈、抽查教案与课件等督导检查,给予税法课程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税法课程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在教学组织、教学手段、教学理念等方面都形成了突出的特色。课程组教师多年来致力于教学改革,具有很高的教学水平和很强的敬业精神,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同时,课程组的多数教师有企业的实践经验和校内外的培训经验,整体教学效果好,教师教学能力强。多次学生评教显示,该课程教学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

(四)学生评价

学院督导部门每学期都通过学生网上评教的方式,测评每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结合院系定期召开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反映的情况,经过汇总确定每位任课教师的综合得分。近五年来,税法课程主讲教师的学生评价均在90分以上,达到优秀标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S].2006.

[2]陈云兰.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探索[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0,(5).

[3]王艳利.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税务实务课程教学探索[J].价值工程,2011,(23).

[4]何霞.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12).

[5]李相琴.“三环互动”教学模式下财税法规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思考[J].商业经济,2010,(2).

第8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关键词:教学综合改革;课程体系;平台;课程群;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3-0114-05

一、“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

课程是教育教学机构为了实现各类教学层次的培养目标,通过对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合理设计,从教学内容和进度上进行的选择和安排。财政学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以相应的课程体系作依托,而课程体系的构建不仅要从知识和能力结构及基本素质上符合复合应用型人才应该具备和达到的要求,又要紧密围绕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同时考虑突出专业特色及社会发展需求。从供给侧角度构建以高素质、应用型为特征的理论课程体系,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平台课程是一个基础台阶,在组建平台课程体系时,应尽可能做到课程性质相对、选修时间先后要求一致,强调课程的共性和选修的先后顺序。学生只有学习并通过该平台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后,才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专业课程的学习,通过该阶段的学习后才能向更高层次学习迈进。因此,平台课程在时序上具有层次递进性。

财政学类课程体系以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根本目标,应科学合理地处理基础与专业课程、理论与实践课程、专业必修与选修课程之间的关系。“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由4个平台和2组课程群构成,4个平台即由全校通识教育课、学科通识教育课(包括必修和选修)、专业教育课、实践教学环节4个既相互关联又逐层递进的“平台”而构成的必修课;2组课程群包括专业提高课和专业拓展课构成的选修课。

1.全校通识教育课程是国家统一要求的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和通识文化课,共58学分。

2.学科通识教育课是国家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程、学科主干课程以及跨学科课程等,依据“梯度深化,有机结合”的原则设置,包括四门学科必修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12学分)和学科选修课(金融学、政治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政学、经济法学通论、管理学原理、信息技术与管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至少15学分)、开放选修课(13学分)。

3.专业教育课程根据对财政学类专业知识结构的需求,打破传统分专业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原有课程,实现专业之间知识点融合和渗透,是专业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全部为必修课,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国家预算(含实验课)、税收学、财务会计、税务管理(含实验课)、中国财税史、地方财政、中国税制、西方财政理论、公债管理、专业综合模拟实验(财政学模拟实验/税务模拟实验)等11门课,22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5学分。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类群中财政、税务两个专业设置相同的专业课程所组成,为了满足财政、税务两个专业方向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育的需要,为财政、税收专业的相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打通财政学类专业提供了平台。其作用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教育、专业技能训练和财税应用能力培养。通过此类核心课程的学习,提升应用型人才的社会竞争力,使学生具备行业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素质、更为宽阔的专业知识。

4. 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过程。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课程实验环节是基础,毕业论文环节是核心,专业实习、专业调研、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环节是支撑。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学到专业和工作中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将来从事实际工作做职业技能准备。

5. 课程群是为学生进行专业提高和拓展教育而设立的选修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财政学专业提高课程包括财税理论与改革前沿、宏观经济管理与财政政策、税务稽查、政府采购、外国财政制度、社会保障与财政管理、税收筹划、非税收入管理、税务实务、国际税收、财政专业英语、非营利组织会计等12门课程(至少选修10学分)和财政学专业拓展课包括资产评估、公共政策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税收相关法律、审计学、投资学、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等7门课程(至少选修7学分)。税收学专业提高和拓展两组课程至少选修17学分。税收学专业提高课程包括外国税制、税务稽查、税务实务、税收筹划、税收基础、国际税收、税务专业英语、财税思想史等8门课程;税收学专业拓展课程包括资产评估、审计学、成本会计、财务报告分析、证券投资分析、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税收相关法律等7门课程。通过此类课程学习,有利于学生按兴趣、特长选择课程,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力求使大众化教育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二、“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的特点

“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具有针对性、独立性、适度性等特点。“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以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为导向,以“套餐式”设置的课程系列模块,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增强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平台+课程群”课程体系,打破了原有的专业课程体系设置,通过对课程结构的调整和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强化柔性教育,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元性。

第9篇:税务专业论文范文

关键词:纳税实务;高职教育;任务驱动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作为技术应用型的职业教育,高职教育在教学上具有职业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特点,我们欲使高职教育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实现其“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就必须全课程面认识和把握高职教育的教学特点,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教学改革。本文在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纳税实务课程职业岗位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基于会计岗位工作过程的纳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1《纳税实务》与会计岗位职业能力的对接

为贯彻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教学理念,确定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真实了解社会对会计专业的需求状况,我们通过问卷、座谈等多种方式调查了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历届毕业生,调查结果显示:会计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最重要的专业技能包括会计核算能力、成本计算能力、纳税申报能力、会计软件应用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同时大家普遍认为会计最基本的技能是会计核算能力,而最欠缺的是税务核算和纳税申报能力。由此可见,纳税实务知识在企业会计岗位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企业财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2《纳税实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纳税实务是以操作为主的理论与实务一体化课程,是从事会计岗位工作的必备基础技能。目前,许多高职院校通过教学改革加强了课程建设,但效果不甚理想,主要表现在:

2.1理论教学内容多,不符合高职学生的特点。

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手段,必定会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即时调整,相应的《纳税实务》课程就具有时效性强,知识更新快的特点。CPA的《税法》教材每年都进行重新修订,保证了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的同步,是业内最贴近现行税法的教材,但教材本身偏重税法条文和公式,对高职学生而言,教材缺乏相关案例和实践环节的介绍,导致晦涩的理论越发枯燥,比较抽象,不好理解,学生缺乏学习兴趣。而且,税法内容本身具有一定难度,税收种类繁多,所涉及的行业业务范围很广,在做业务处理时,由于对税法的理论概念理解不够深刻,混淆概念,令很多学生觉得比较复杂,导致在税法的学习中困难重重。

2.2教学方法不够灵活,教学手段落后

由于税法教学内容越来越丰富,而且实践性很强,在教学计划学时有限的情况下,即使老师希望给学生练习、实践的机会,但为了完成教材内容,授课时也多以讲授为主,没有充足的时间采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等费时较多的教学方法,使得原本抽象的税收理论更加枯燥乏味,导致教学内容重理论而轻实践,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习效果不理想。

2.3实践教学能力欠缺,未建立税收实践教学体系

《纳税实务》课程具有一定的理论性,但更注重实务。由于课程教师自身实践经验缺乏或实践教学设施不齐全,在教学中基本上是注重理论,诸如各知识点的讲解、各税种的计算,但是缺乏实际操作,结果是导致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异常薄弱,学生刚走上工作岗位时,对于实际问题无所适从,不知道以前学过的知识与技巧如何运用,缺乏最基本的职业判断能力,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3基于会计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的《纳税实务》课程改革思路

基于职业教育的实践要求,结合纳税实务课程的特点,将课程的设计理念定位于“以提高职业能力为目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因材施教”。具体表现在:

3.1基于会计岗位工作过程的“立体化”课程框架设计

纳税实务是一门与企业的财务办税人员业务岗位直接对应的课程,通过对企业办税员业务岗位的日常工作分析,实现财务报税人员的实际业务操作过程向纳税实务课程的模拟和移植。在教学结构上,基于企业办税员岗位的工作过程进行课程开发,贯彻以工作岗位为基础、工作任务为导向、工作过程为依托的“立体化”课程设计框架。将工作过程与学习过程有机结合,教师的教学过程就是指导学生完成办税员工作任务的过程,教学内容就是系统化、典型化的办税员的工作内容。通过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重新整合教学内容,实现实体税种与税收程序、申报实务与账务处理、法条解读与实务操作的有机统一。

3.2工作流程融于工作领域的教学内容设计

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原则,综合企业会计岗位职能需求,确定该课程从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出发,设计立体化的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既符合学习认知规律,又符合工作过程逻辑,做到工作过程系统化、工作任务典型化。本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与教学目标分解如图所示:

教学的主线是指导学生完成涉税业务工作流程的实践工作,并针对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需求引入相关理论知识,使学生通过实践来掌握操作方法和技能,通过学习相关知识,加深对操作方法的理解,获得内化的职业能力。

同时,在实训教材的开发建设上,应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虚拟企业的全套业务资料和纳税原始业务凭证,根据企业真实的业务进行提炼,提供与企业真实业务相同的各类原始凭证,由学生对这些原始凭证进行职业判断。同时,实训教材要依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实现实训与职业岗位的高度一致。

总之,基于会计工作岗位的纳税实务课程改革必须围绕企业办税员岗位工作需要,以企业办税员岗位能力为目标,引导学生联系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高职教育特色,获取岗位所需的能力,但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对教学环境和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良好的课程改革监督机制,以保证教学改革的质量;建立一定的课程改革激励机制,以调动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陈小娟.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改革探索[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