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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鉴定精选(九篇)

实践单位鉴定

第1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摘要题】档案鉴定

【关键词】档案价值/档案鉴定/鉴定理论/本位原则

【正文】

关于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理论界一致认为理论研究比较薄弱。在我国档案鉴定中,有人说我国没有自己的鉴定理论和做法,我国的档案鉴定理论都是泊来品,如年龄鉴定论、双重价值鉴定论、职能鉴定论、苏联鉴定四原则等。其实在我国档案鉴定的实践中,已有自己的鉴定理论,有一系列鉴定标准和规则,有些已被归纳而上升到理论层次的,如和宝荣的相对价值鉴定标准理论就是一例,但是还有一些在我国流行的鉴定方法末作为标准和原则提出而变为所谓的理论。我国的档案鉴定工作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档案鉴定工作。长期以来,档案室工作是我国档案工作中心,档案鉴定主要停留在档案室阶段,而西方档案鉴定工作是以档案馆鉴定为主,他们的档案鉴定理论是从档案馆的角度提出的。那么在长期的以档案室工作为中心的中国,档案鉴定已进行了几十年的实践,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档案鉴定的法则,我在这里提出一条在我国档案室归档鉴定中常用的原则——本位原则。

一、本位原则的内涵

本位原则的内涵就是档案价值应该围绕文件对形成单位(主体)是否有保存的必要来鉴定文件价值。

档案价值,是指档案与人们对它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因而,档案的价值从其表现看,也应该属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范围,可以表达为是档案自身具有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是主体需要对档案自身属性的肯定关系。是指档案这一客体存在对人们所有的实用性和有益性。鉴定就是判断档案对主体有用或无用。

本位价值鉴定中的主体,有他特殊的地方,这里的主体有双重身份,它是文件的形成者,又是文件的价值评判者。因为,判定文件的价值就是看文件是否对本机关有用还是无用。本位鉴定原则中的主体,他是文件的形成机关,它形成了文件,同时它又对这些文件是否有保存价值进行鉴定。

附图

这种主体自身是双重的,既是文件的形成者,又对文件价值进行评判。它不同于一般的档案馆鉴定。档案馆对档案的鉴定时,主体不是文件的形成者,只是档案价值的评判者。因而,档案馆鉴定档案的关系是

附图

这种档案价值关系,就是主体(人)对档案(客体)的对应关系,因此,它评判档案的价值,要从社会的角度来认知档案的价值,即档案对社会有用性的考虑,那么这种鉴定价值主要受到鉴定者的知识水平,主体状态,阶级立场等的影响。人们为了对这种复杂的鉴定进行规定和约束制定“导标”,形成了不少鉴定理论,这种理论来源于档案馆工作本身。

相比较而言,本位价值鉴定中的主体,它既是现实价值关系的一个主要方面,又对档案价值潜在和长远价值关系进行评价和判别的执行者。因而档案室的鉴定,往往考虑“为我用”的价值,把“为我”性放在首位。因此,这种本位价值标准,要求档案室在档案价值鉴定时,不能不考虑和分析本位的本身的需要,只有了解需要什么和能够接受什么,才能对档案价值关系作出科学判断。这就是档案鉴定的本位原则。本位原则有3个特点:

(1)“为我”性。既以我为主,在档案客体既定的情况下,鉴定的关键问题是主体及主体需要。在本位鉴定原则中,主体的身份是双重的,它既是价值关系的一个方面,又是对档案价值潜在和长远价值关系评价和判别的具体执行者。因此,档案价值鉴定,往往考虑“为我用”价值,把“为我”性放在首位。因此,一个机关对档案价值的考虑,首先是从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服务这一点出发。

(2)“兼顾”性。本位为主,并非本位唯一,必须兼顾社会需要。因为,任何一个文件形成单位都只是社会的一分子,一个细胞,其档案价值的走向是从第一价值走向第二价值,即从本位走向社会,本位在开展鉴定时,要把主体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同时要把本位的需要,放在整个社会需要中去分析,衡量和评价。

(3)多样性。本位原则,意味着尊重档案价值的独特性多样性,因为本位的需要是多样化的,本位也具有多种多样的个性,承认因本位多样性的需要要而存在档案价值的多样性,那么在鉴定档案时,要牢牢把握本位具体特征,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全面深入的认识档案的自身价值。

二、本位原则的实践基础

确定档案价值鉴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就是要符合我国档案鉴定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我国档案鉴定工作的实际。本位原则的理论就是来源于我国档案工作的实践。

1.我国档案鉴定工作的中心在档案室,重点在归档鉴定。我国档案鉴定工作如下:

档案价值鉴定:档案室:归档鉴定

存毁鉴定

档案馆:进馆鉴定

存毁鉴定

等级鉴定

开放鉴定

从以上看出,我国的档案鉴定按档案鉴定运动规律分有归档鉴定、进馆鉴定、等级鉴定、存毁鉴定等。从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来看有档案室鉴定和档案馆鉴定两方面。从我国档案鉴定实际来看,虽然档案鉴定工作贯彻穿插于整个档案工作之中,鉴定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一个首要的独立的环节,但我国的档案鉴定工作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的档案鉴定工作,其中心还在档案室,档案馆鉴定并不突出。而档案室鉴定就是归档鉴定。我国档案鉴定从组织上看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在文件立卷归档之时,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的,可以说这是整个档案价值鉴定的基础,文件历程中最重要的一次鉴定,整个档案鉴定的基础就是在此时奠定的,因为此时既要对无保存价值文件进行剔除,又要对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划分保管期限,并据此分别立卷。第二个层次是当案卷保存期满,尤其是将移交档案馆之前,在机关档案室进行的。主要内容是对立卷归档确定的保存期限进行复查。第三个层次是在档案馆中进行的,一般是属于定期复查的性质,对保存期不妥的档案进行调整以至销毁。这3个层次鉴定第一层次最为重要,后两个层次的鉴定实际上只是对第一层次的鉴定起着修正和补充作用。这也即是说,在我国档案鉴定中归档鉴定是最为重要的,我国档案鉴定工作的重点在归档鉴定我们鉴定工作中心在档案室。而不是同西方国家那样鉴定工作的中心在档案馆,其鉴定理论也不是从档案馆鉴定的角度提出的。在长期进行归档鉴定的实践中我国已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档案鉴定的原则和标准。

2.许多档案理论工作者,对如何做好本机关的档案鉴定工作,都提出相同的经验和做法——以本机关文件为主。

濮德祥在《档案学概论》一书中,指出:“档案鉴定工作要体现以本机关制成的文件为重点,根据文件的内容,用全面的、历史的观点认真分析研究档案的价值。”“鉴定档案价值,要突出本机关的档案,体现本机关制成文件为重点,这是多年鉴定工作积累的,一条重要经验”。

和宝荣在《档案管理学基础》中也认为:“机关在档案鉴定时,应注意区分不同的作者。一般说来,各机关应该主要保存本机关制成的文件,对于外来文件,则应在分析外来文件与本机关的关系及来文内容与本机关职能活动的关系后再做评价。

为什么他们会提出这种观点呢,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个文件形成机关,其文件包含4个部分:本部门文件、上级来文、下级来文、平行机关来文。这就是说一个文件形成机关除本机关文件外,还有外来文件。尤其是在一个小机关,本单位一年发不了几份文件,大量的是上下级和平行机关的来文。那么,怎样保存这些文件呢。过去很多机关都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有文必档。许多文书和业务部门的人员,凡是文件都归档,统统保存,似乎每份文件都有价值无法舍弃。二,上下砍光。偏面强调本机关文件的价值,只保存本机关制成的文件,而不保存或基本上不存上下级机关的文件。三,玉石不分。只要是红头文件就归档,上级红头文件归档,下级红头文件也归档。在文书档案中有许多和本机关毫无关系的文件(如领导讲话、学习文件、开会通知等)充斥档案。另一方面,对本机关中形成的非红头文件,尽管很重要,但没有归档保存。如本单位的统计报表、调研材料等。

正是基于上述情况,我国的档案理论学者提出了以保存本机关文件为主的档案鉴定的工作经验,实际上人们在鉴定档案时在划分档案的保管期限中,一般都有意或无意地将本机关文件作为重点保存,只是没有作为一条原则或标准来说明而已,档案鉴定的本位原则的提出就是源于中国档案工作的长期实践。

三、本位原则的理论支持

本位原则虽然来源于实践,但这种原则的提出是否立得住,还必须从理论上予以证明。

濮德祥在谈到以保存本机关文件为主的档案鉴定的工作经验时,指出这是因为:第一,从国家整体来看,由于各机关根据社会的分工,都有自己不同的职责范围,因而形成的档案,也都反映了各机关不同的特点。一个机关把自己工作活动中产生的档案保存完整了,国家的全部档案就有了可靠的基础。第二,一个机关工作活动形成的文件很多,有本机关的,也有上下级机关的,还有隶属机关的。要了解和检查一个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生产建设和历史情况,主要是研究考察本机关的档案文件。第三,上级和下级机关的文件,只有和本机关工作活动联系起来,才能判定其价值如何。如果把上级和下级及平级文件保管期限划得过宽,势必造成档案的臃肿。第四,对上级和下级机关的文件,划得严,销毁以后如果要利用还可以收集,然而,本机关文件销毁了,就难以收集补充。

海认为:从鉴定的层次上看,对档案文件的鉴定应首先站在本单位角度分析和判断,因为文件对立档单位的使用价值是档案最基本的价值,档案在社会上的使用价值是这一价值延伸,两者是统一的。一般地说,只要正确确定文件在立档单位的使用价值,也会兼顾到社会的使用价值。

方荣在分析了文件与档案的关系时指出档案文件都有3种价值:过去价值(也就是文件的原始价值或第一价值),现实价值和未来价值(也就是文件的从属价值或第二价值)。三者的关系是:档案的过去价值决定档案的现实价值和未来价值;档案的现实价值和未来价值和等于档案价值。因此,档案的过去价值,也就是文件的第一价值决定文件的第二价值,或者说文件的原始价值决定从属价值。由此不难看出,档案的价值是由档案的过去价值决定的,换句话说,文件的第二价值是由文件的第一价值决定的,至于档案的现实价值和未来价值,都包含在档案的过去价值之中,无须再作专门的衡量和预测,事实上也无法预测和衡量。因此,对文件保存价值的鉴定就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是档案鉴定的重点所在。而在归档鉴定中,档案价值的鉴定就是得看文件是否有保存价值,是从反映文件形成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维护其基本历史真实面貌出发,以件或卷为单位划定保管期限而确定保存价值的,因此,这种价值鉴定都是围绕文件形成单位这个主体来预测档案价值。

中外传统的档案学理论都认为一个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有两个价值,即对本单位的有用性和对社会的有用性,又称为档案的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从这两个价值的关系看出,很明显第一价值是基础,然后再过渡到第二价值的。这也是本位鉴定原则的理论基础之一。

四、本位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标准

本位原则是在实践中整理出来的,反过来必须运用于指导实践中的档案鉴定工作,档案鉴定的实践,须寄希望于档案鉴定理论的建立。本位原则的意义在于以鉴定标准的形式来规范档案鉴定工作。

1.体现“为我”性,以我为主。就是说,从一个单位的形成来看出,应该确定永久保存的主要是本机关的档案,是本机关形成的重要文件,对于外来文件,则应在分析来文机关的与本机关的关系的以及来文内容与本机关的职能关系后,再作决定。上级来文,主要看出是否有专指性,专门针对本单位的文件,永久保存。下级机关来文,主要是本单位予以答复的文件为永久保存。

2.体现“兼顾”性,以我为主并非“上下砍光”,上级和下级的文件也要适当的留存一点。对于上级机关的指导性文件、批示性文件,尽管是普发的,非专指的,也要适当的留存一点。对于下级机关的来文,凡是反映重大事件、重要典型者要保存。

五、关于本位鉴定论的思考

理论来源于实践,总是滞后于实践,理论的研究与发展受国家体制影响较大,整个档案工作的重点长期在档案室,档案室工作是中国特色,必然有自己特色理论,因为存在决定意识。有人认为,中国没有自己的鉴定理论?关于这一点,我同意邓绍兴的观点,他认为中国在自己多年的鉴定实践中,已有了自己的鉴定原则和方法,并且在长期实践证明中是可行的,只是没有认真的总结上升到理论。因此,中国的档案鉴定理论研究显得薄弱,已经落后于广泛开展的鉴定实际。档案鉴定理论研究应当更加深入,引起理论界的探讨,就象前些年的档案资产论、档案商品论等一样,通过理论创新,结合中国实际,中国档案鉴定理论必将发掘出来并走向世界。

有人认为一个国家的档案学理论特色太多难以走向世界,但我认为没有特色是不可能的。吴宝康指出:全面地建设档案学的任务提出,无意取消各个国家档案学的发展,相反,全面建设档案学以各个国家对档案学的研究为基础。没有各个国家对档案学的研究不可能有全面地、世界性的档案学。这一论述可以作为我们处理档案学建设中个性与共性关系的基础,我们今后在全面建设者档案学理论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是应当坚持的,不能因为全面建设中国档案学理论而无视中国档案学的特色。不结合中国的实际就没有中国的特色。

【参考文献】

1.邓绍兴:《中国没有鉴定理论吗》,《档案》1999年第3期。

2.海:《对档案鉴定重点和方法的探讨》,《档案学研究》1999年第3期。

第2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关键词】档案鉴定标准确立执行

档案鉴定作为一种价值评价活动,主要表现为主体以一定的评价尺度或标准来衡量被鉴定的档案价值这一客体的活动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参与评价的主体存在着学识水平、分析问题能力等的差异,加上档案的自身价值存在多样性、相对性和潜在性等特点,因此在对档案进行价值鉴定时,易出现不同的鉴定意见或结果。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及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必须首先确立明确的档案鉴定标准,以此为依据,方能保证档案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本文拟对中外档案界长期形成的一些档案鉴定标准进行简要列举,并在此基础上简析我国的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明确其所存在的不足及应采取的一些改进措施。

一、档案鉴定标准简介

总的说来,档案鉴定标准可分为两大类,即理论性标准和技术性标准。

(一)理论性标准

理论性标准是档案价值鉴定的基本标准和理论依据,综观中外档案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理论研究成果,档案鉴定的理论性标准主要包括:

1、德国档案学家迈斯奈尔提出的年龄鉴定标准和来源鉴定标准。

(1)年龄鉴定标准:即“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迈斯奈尔主张:每一个国家应设置一个禁销档案的“界限年份”,应对在此年份前形成的档案加以高度重视、妥善保管,而不应擅自毁弃。

(2)来源鉴定标准:强调不能把案卷当作零碎的材料孤立地、分别地单独评判,而应当以它们固有的行政关系为具体背景进行鉴定,即在鉴定时,应该考虑各行政单位在政府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其活动性质,以及这种活动与上下级行政单位活动的关系。

2、波兰档案学家卡林斯基提出的“职能鉴定论”。这是在研究继承迈斯奈尔来源鉴定标准的基础上提出的,主张按照形成档案的机关在政府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的重要性来确定文件的价值及保管期限。

3、美国档案学家谢伦伯格提出的文件双重价值鉴定标准。指出文件价值中存在着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的区别,这是按利用文件的主体为参照进行划分的。指出公共文件的价值首先体现为对原机关的原始价值,即第一价值,具体体现为行政管理、财务、法律和科研价值;而后再体现为对其它机关及非政府方面使用者的从属价值,即第二价值,分为证据性价值和情报性价值两种形式。对这两种不同价值,在鉴定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4、宏观职能鉴定标准。这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电子文件大量涌现后的产物。“此时鉴定的注意力首先不是形成者来源,而是能够反映社会需要的各种社会职能活动过程或其主题”①;“宏观鉴定法所面对的不再是单份文件,而是某种职能的文件”②。

5、效益标准。这是欧美国家近些年来在鉴定中奉行的一条原则,主张在鉴定档案保存价值时应考虑到档案的保管费用。从其发展历程看,效益标准已从出现伊始的饱受批判转变为被各种鉴定体系广泛采用,显示出了其实用科学的一面。

6、相对价值标准。这是我国档案学界提出的一种档案价值鉴定标准,即在承认文件的价值取决于档案客体属性及其满足利用者需要的程度之前提下,适当分析全宗和全宗群内档案的完整程度,从全宗和全宗群范围内来观察档案被保存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全宗和全宗群档案的完整程度越高、绝对数量越多,每一份文件的价值就相对越低,反之则越高。即:在一定情况下某些文件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可以相对地提升或降低。相对价值标准的提出,旨在使档案鉴定工作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机械主义和教条主义。

(二)技术性标准

技术性标准是档案鉴定实践中用以参照的具体标准,主要有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不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鉴定工作制度等。

我国目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可分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同类型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五种类型。它们是各机关、档案馆鉴定档案价值、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以此作为参考,文书立卷人员能较容易地区分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初步确定其保管期限,为以后档案馆鉴定档案的价值打下基础。至于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则包括制发鉴定档案的标准文件、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销毁档案的标准与监销制度等几方面内容。一种健全的档案鉴定工作制度,可以有效保证档案鉴定工作的质量和防止有意破坏档案,使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事实证明,这些技术性标准在文书档案人员的具体鉴定工作中起到了有力作用。

二、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的发展及档案鉴定标准的确立过程

(一)我国档案鉴定理论的特征

我国的档案鉴定理论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主要是在学习原苏联档案学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档案工作实践,并且吸收了民国时期档案学有关档案鉴定理论而逐步形成的。民国时期的档案界提出的鉴定标准均重视档案的历史价值和行政价值,但它存在缺陷,即仅仅停留在机关范围内的一般的行政价值和历史价值的认识上,且当时没有得到有效实行。而原苏联的档案鉴定理论对我国的影响可说是最为深刻和久远的。例如,原苏联档案界提出:档案的鉴定原则是历史主义原则、党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在鉴定档案的价值时,应考虑文件内容、文件来源、文件的形式特征、情报的重复性、档案全宗文件的完整程度、文件的物理状况及文字、语言、艺术及其它特点,等等。这些原则和标准被我国档案工作者加以吸收和借鉴,再与我国的档案鉴定工作实践相结合,明确提出了鉴定档

案价值时应考虑的相对价值标准、社会需要标准等新的标准,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概念、原理体系。无可否认,这些鉴定理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确实对我国的档案工作起到了一定指导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档案的安全,防止了任意销毁档案文件的事件发生,有效地保证了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性。

但是,建国以来长期形成并得以贯彻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档案鉴定理论,虽在实践中证明了其价值,但同时也正是实践——这一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宣告了这些理论自身存在着的不足。因为我国的鉴定理论一直以来都侧重于对鉴定的原则、一般分析方法、保管期限和保管期限表以及鉴定工作组织的研究,而对档案鉴定中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得不够,这在实际工作中就显得空泛,缺乏足够的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对基本理论研究的不足,造成‘档案价值’概念模糊,鉴定的理论框架构建不起来;对应用技术研究的不足,造成具体的操作技术、标准、鉴定质量的检查与控制的方法空白或残缺”③。事实上,在科学研究中,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是两种常用的分析方法。我国长期形成的鉴定理论往往侧重于对档案鉴定的原则及其工作性质等等进行描述、概括,而忽略了档案价值中实际存在着的数量关系,缺乏足够的定量分析的成分。这一现象与其它许多国家明确规定文件进馆比例的做法相比,显然存在着具体操作上的困难,鉴定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二)在此时期内确立的鉴定标准: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保管期限表是档案鉴定的技术性标准,是以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指导性文件,是鉴定档案集中保存和确定档案保存期限的依据,是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和保证其质量的有效工具,是国家管理和控制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手段,对防止错误销毁档案,为子孙后代保存历史文化财富提供了一定保证。但是,在充分认识档案保管期限表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看到它自身存在的不足:

一是条款太少。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过几次修订,条款日趋简化,概括程度越来越高,难以涵盖复杂的档案类型、范围,这与国际上文件处置标准日益细化的趋势相悖。

二是档案保管期限表“就具体的鉴定标准而言,基本上属于‘职能鉴定论’的范畴”④,这与国外许多国家鉴定标准呈多元化的现象是相脱节的。我国档案学界近几年来虽也在理论上提出了类似的标准,但在具体操作时却忽略了这些。因此,我们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中的鉴定标准表现单一化,在具体操作时“很难逐项鉴定档案的证据价值、情报价值,进而也就无法保证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否具有永久性价值”⑤。

三是重宏观档案轻微观档案,侧重于方针政策性、总结性、综合性档案,对微观的、依据性、原始性的基本情况和数据方面的档案,保管期限偏短,造成进馆档案“只有骨架没有血肉”,难以满足历史研究与定量研究的需要。

四是可操作性差,条款理解随意性较大。如“重要的”、“一般的”等类似的模糊语言大量存在,档次则只给出“永久”、“长期”、“短期”三档,缺少具体的保管年限,导致各单位长期、永久档案划分比例偏高,大大加重了各级档案馆的负担。

正是我国现有档案鉴定理论的不足,促使不少头脑清醒的档案学者有了学习、借鉴西方先进理论为“我”所用的迫切念头。于是,合理借鉴西方档案界长期以来形成的、在实践中得到了完善与发展的鉴定理论,实现档案鉴定标准的多元化并使之有效指导鉴定实践活动,成为我国档案学界努力的目标。近几年来,我国档案学者对档案价值鉴定效益标准、宏观职能鉴定标准等都已有所涉及,如何嘉荪主编的《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就提到了鉴定档案价值必须考虑效益因素;冯惠玲《电子文件的双重鉴定》则提出要重视“宏观职能鉴定标准”,等等。但是,虽然学术界提倡实行多种档案鉴定标准,但在实践操作中要真正实现,尚需时日。

三、我国档案鉴定工作实践:档案鉴定标准的执行过程

(一)我国档案鉴定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不足

鉴定理论的不完善,相应导致了实践操作中的偏差。综观我国档案鉴定工作实践,大致存在着以下一些不足:

1、鉴定过程中,对鉴定标准的理解与贯彻各有不同,缺乏一致。如前所述,我国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存在显而易见的缺陷,如条款内容过于简练、可操作性差等等,导致具体实践中出现对保管期限表较严重的曲解现象。笔者曾在某单位实习,期间发现:此单位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中,永久、长期档案所占的比例偏高,其中有不少是单位工会组织联欢活动的记录,还有一些文件记述了本单位召开的会议上人员报到的情况。试想一下,如果每个单位在对本单位形成的文件划分保管期限时,都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把有保存价值(不管其价值大小)的文件都置于“重要的”一栏名下,这将浪费多少的保管空间和人力!

2、我国现阶段的档案价值鉴定体系由三个层次的鉴定程序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在文件立卷归档之时,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的。此时既要为一部分已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文件“判处死刑”,又要为准备留存归档的文件鉴定区分价值并据此分别立卷。可以说,这是整个文件生命历程中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一次鉴定关。第二个层次是档案在档案室保存期满之时,尤其是行将移交档案馆之前,在机关(企业)档案室内进行的。主要是对立卷归档时确定的保管期限进行检查,适当调整部分档案的保管期限并决定哪些应移交档案馆、哪些可以造册登记并销毁。第三个层次是在档案馆中进行的,一般属定期审查性质,对保存期不当的档案进行调整以至销毁。市、县级档案馆还需对长期档案、一些接收了撤销机关档案的档案馆还需对这些档案进行价值再鉴定。后两个层次的鉴定实际上只是对第一个层次鉴定的修正和补充。

上述鉴定体系的优点是通过层层把关,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馆藏的档案的质量。但是,在每一个鉴定层次,都同时赋予鉴定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的两种责任,并给予其决定文件取舍的生杀大权,这对文书、档案人员鉴定档案价值的能力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由此给档案工作带来的隐患也是无可避免的。就第一层次来说,机关单位的文书、业务人员在判定档案价值时,往往是以本机关的职能活动为出发点来考虑问题,在确定文件有无保存价值时,是以文件是否能满足本机关单位日后查考利用需要为前提的,对那些反映了本机关单位基本职能活动抑或是辅助职能的文件,只要其日后对本机关有使用价值,即确定其具有保管价值,送交本机关档案室保存;对剩下的文件,则冠之以“无价值”而予以销毁。在这里,文件的第一价值固然是被充分认识到了,但是,由于这些人员往往未受过历史研究训练,甚至可能毫无历史眼光或者对历史研究和文件是否有历史价值毫无兴趣,因此其不可能,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未来整个社会对这

些档案文件的需要,甚至可能连文件还有第二价值也没有听说过。这一层次的文件鉴定,明显地突出了“为我”性质,从长远来看,是不利于档案的历史研究和社会利用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文件,极有可能被稀里糊涂地送进废纸堆,其损失将是无可挽回的。

3、档案馆负荷过重而目前尚无有效措施可减轻其负担。造成档案馆超负荷的原因之一,是建国后颁布的一些档案价值鉴定政策。例如,建国初期国家有关部门曾经规定,对待历史档案的处理原则是“片纸只字,不得损毁”,这使得大量建国前的档案未加辨别地积存在档案馆中。有的档案馆明知一些历史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但碍于上述规定而始终不敢对其加以销毁,既加重了档案馆的负担,又降低了库藏档案的信息含量。又比如,1983年颁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规定地(市)、县级档案馆应同时接收本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从而造成了全国上下进馆范围的不统一,为长期档案大量涌入档案馆开了先例,加大了地(市)、县级档案馆的鉴定难度。

四、改善档案鉴定工作局面,推动我国档案事业发展

如前所述,鉴定的时代局限性是必然存在的,对其不可能加以根本解决。因此只能采取一定的措施,增强鉴定过程的科学性,尽量避免因个人主观性的局限而对档案鉴定事业造成损害,尽量弱化因鉴定的时代局限性给后世档案利用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首先要对鉴定的意义与地位有正确的认识,将其作为档案工作的核心加以对待。长期以来,我国对鉴定的意义与地位的认识相对不足,仅仅将鉴定工作作为档案工作的一个业务环节,没有在档案工作中突出其特殊的作用。这种情况虽然从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有所改变,但在实践中一直没有特别得力的措施,因此并没有根本改变鉴定工作相对薄弱的现象。因此,鉴定工作的切实推行,尚有待于档案界乃至全社会的重视。

(二)修订与完善档案保管期限表。原有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存在着条款简练、操作性不强等特点,需要对其加以修订。西方国家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条款至少不下百八十条,保管期限的档次有十多个,其详细的条款规定使档案人员在具体操作时更易把握,操作性强。我国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修订,也应朝着细化的方向发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采取划限与标时法相结合,标明档案保管的具体期限,以使鉴定人员在操作时有明确的标准可以参照,从而提高档案鉴定的效率与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档案鉴定理论,使其更具有实践操作性,逐步实现鉴定标准的多元化,更有效地指导实践。对西方相对成熟的鉴定理论体系,要加以正确的吸收与借鉴,同时要结合我国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加以发展、完善,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档案鉴定理论,以引导鉴定实践前行。

第3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一、毕业实践(报告)写作要求

利用学生顶岗实习的特点,要求学生结合工作岗位实际进行实践,结合所学人力资源专业课程,分阶段撰写规定内容,要求四个阶段的工作相互衔接。

1.第一阶段:撰写自我介绍(800字以上)

实践目的:了解实践单位的性质、主要机构和经营活动,明确实践内容,制定实践计划。

写作要求:撰写个人情况介绍。要求用第一人称写作,含学习经历或社会实践经历、目前工作所在单位的名称、主要经营项目、个人工作岗位及职责等。

2.第二阶段:撰写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1500字以上)

实践目的:深入了解实践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人才构成和发展战略等。

写作要求:详细分析实践单位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管理模式和人力资源状况,分析本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或需要改进之处。

3.第三阶段:结合实践单位实际情况分析具体问题(2500字以上)

实践目的:围绕第二阶段的调查情况和提出的问题做深入调查。

写作要求:围绕实践中的调查,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研究和分析,针对提出的问题设计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如对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进行预测与规划,进行人才培训与开发设计、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单位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方法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重点分析。

4.学生自我评价:撰写毕业实践(报告)后的自我鉴定(800-1000字)

实践要求:对毕业实践(报告)的全过程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

写作要求:本部分内容应该是学生对本次毕业实践(报告)的全面总结和自我鉴定,对自己在毕业实践中的学习态度、工作情况以及收获等等做出客观的评价。

要求各阶段撰写的内容前后一致,最后注明参考资料的出处,凡资料不实,来源不清,撰写内容前后矛盾者按照不及格处理。

毕业实习报告格式见附表。

毕业设计方案

系部:文法系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设计题目:

年月日

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一)

学生姓名:____指导教师:____学号:____专业:

正文:撰写自我介绍(800字以上)

实践目的:了解实践单位的性质、主要机构和经营活动,明确实践内容,制定实践计划。

写作要求:撰写个人情况介绍,要求含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经历,目前工作所在单位主要经营项目、个人工作岗位职责等。

指导教师评语及下阶段要求:

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二)

学生姓名:____指导教师:____学号:____专业:

正文:撰写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1500字以上)

实践目的:深入了解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人才构成和发展战略等。

写作要求:详细分析所在实践单位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管理模式和人力资源状况,分析本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或需要改进之处。

指导教师评语及下阶段要求:

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三)

学生姓名:____指导教师:____学号:____专业:

正文:结合实践单位实际情况分析具体问题(2500字以上)

实践目的:围绕第二阶段的调查情况和提出的问题做深入调查。

写作要求:围绕实践中的调查,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研究和分析,针对提出的问题设计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如对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进行预测与规划,进行人才培训与开发设计、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单位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方法分析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重点分析

指导教师评语及下阶段要求:

专科学生毕业实践(报告)自我鉴定

学生姓名:____指导教师:____学号:____专业:

正文:撰写毕业实践(报告)学生自我鉴定(800-1000字)

第4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关键词: 中药鉴定技术 教学方法 教学研究

教学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实现的。而为了达到教学目的,把一定的教学内容教给学生,有效地利用教学的时间、空间,发挥教学设备的作用,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教学方法来体现。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现代职业教育综合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的优势,采用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方法,把课堂搬到实践场所,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感性认识入手,加大直观教学的力度,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加入技能训练,在训练的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

中药鉴定技术,是职业学校中药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中药鉴定技术以中药材、饮片为研究对象,中药材的真伪优劣为主要研究内容,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中药鉴定对中药品种的确定及质量的控制至关重要。而中药鉴定学这门课程的内容却极其枯燥,怎样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如何组织教学使所学药材更加易学易认?理论,实践安排更加合理,是每个中药鉴定技术教师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根据职业教育特点,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结合中药质检员等职业岗位群的内涵标准,对教学内容进行了筛选、调整、重新组合。以来源、性状、显微、理化四大鉴定为主线,采用分组教学、现场教学、讨论教学、竞赛等多种教学组织方法进行教学实践,能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教学中按四大鉴定的分类,集中对每种鉴定进行理论和实践教学。比如:集中时间训练学生来源鉴定,其他鉴定方法则少涉及或不涉及。集中训练性状鉴定,显微鉴定,理化鉴定也都一样。这样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巩固和理解。

一、来源鉴定部分

理论与实践交替进行,将100种中药按来源不同分成若干组别,每次理论讲2-3组,包括药材的品种,源流,药材的产区,加工方法等。以提高学生对药材品种的认识。然后实践,在中药标本室观察这些药材原植物的特点。最后教师再选取典型的工作任务,学生在教师的协助下,进行典型工作任务的训练,并在多次的训练中提炼出共性的操作过程与方法,再指导其他工作任务的训练。后来的训练,教师可逐渐减少指导,学生独立完成任务,从而促使学生从帮助成功到自主成功。比如:让学生先试写来源鉴定的步骤。可以给学生进行提示:拿到标本该怎么确定是什么植物?先看什么?再看什么?要对比什么资料?等等。学生能在老师引导下自己分析,最后自己得出结论。要始终让学生作为鉴定的主角,老师作为配角。

二、性状鉴定部分

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将400种中药分成若干组,将需要重点学会区分真伪优劣的药物大致平均分配到各组。每次上课一半时间教师讲解辨认要点,按照以往的教学经验来看,辨认要点不能太多,太多学生记不住。每个药材记二到三个要点最合适,如:重点药材的真伪优劣鉴别方法,伪品的来源,造假的情况等。另一半时间学生分组识别,讨论。将其中重点的药材性状内容提炼出来,填写记录。每次课采用有奖竞答、分组游戏竞赛等方式,让学生能在愉快、和谐的气氛中很容易学会辨认药材,并对重点药材的真伪优劣有深切的认识。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地掌握了中药性状鉴定的手段和认伪、识伪的方法。

三、显微鉴定部分

打破传统按药材用药部位分类、来进行显微鉴定教学的方法,改用选取典型显微特征来训练学生,能大幅度提高大部分学生的显微鉴定水平。在研究药材的显微鉴定教学时会发现,很多药材都具有相同的显微特征,比如:山药、半夏、浙贝、川贝、大黄等,都有淀粉粒。但是每一种药材的淀粉粒特征又不同。在设计显微鉴定教学实验的时候,可以设计把都含有淀粉粒的药材作为一组,让学生比较各种药材淀粉粒的不同。其他显微特征也可以这样集中起来,这样做第一个好处是,避免很多学生看显微特征的时候找不到“北”。传统按单独药材进行显微实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学生到底有没有看到教师要求看的特征是不好判断和评测的。但是这样集中的看,就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第二个好处是,在实验中学生不知不觉就能体会到不同药材用显微如何鉴别的方法。

四、理化鉴定部分

与上述显微鉴定类似,选取中药鉴定常用的理化鉴定方法进行集中训练,让学生不断重复,不断强化,达到技能提高的目的。比如:在中药鉴定中比较常用荧光鉴定,选取实训内容时,把典型中药和可以用荧光鉴定的药材都放一起,让同学反复训练,反复比较。把重点放在实践技能的提高上,从单项技能的提高扩展到整体中药鉴定水平的提高。

第5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关键词: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订单式 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0(a)-0181-02

中医药行业现已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十报告明确指出: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但伴随着中草药产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在中药资源保护、种植培育、质量鉴定等方面的问题也日趋严峻,如因对野生药用资源的过度开发等造成一些宝贵的中药材资源日趋枯竭,部分种类甚至濒临绝灭;大宗中药材品种的种植与培育技术不成熟;中药材品种混乱、质量参差不齐等。

1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开设的现状

在我国各大中医药院校中绝大多数虽已开设了中药学专业,但培养方向上主要立足于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中药鉴定、设计、炮制、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这样的中药学人才已不能完全满足中药产业发展的要求,也不能很好地解决与之带来的问题,尤其在国家颁布GAP以后,中药材的栽培与鉴定技术人员越发显得重要,中医药企事业单位更加需要既懂药用植物栽培生产技术,又懂质量检测、鉴定等理论与技术的新型的复合型人才。2001年甘肃中医学院成为我国首个开设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的中医药院校,开设此专业旨在培养系统掌握中草药栽培、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质量鉴定、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材流通、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这是对原有中药学专业在培养专门人才方面所存在缺憾的有益补充。至今,我国已有11所高等院校和5所高职院校开设了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但目前绝大多数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教学等方面还是停留在以其自身作为教育主体,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线,辅以课外实践或见习,这样的培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本身所特有的实践性强、操作性强、应用性强等特点,此模式培养下的学生缺少了感官的认知,缺少了实际动手操作的机会,没法很好地运用于实际中,更不能很好地指导农民科学规范种植和鉴别中药材。

2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概况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源于国外“Cooperative Education”,即“合作教育”。早在20世纪初,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就开始了这种教育模式的尝试,并很快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高校和企业中广泛应用。目前全球越来越多的教育机构也开始采取这种合作教育模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加大,近年来,“订单式”人才培养在我国职业院校中得到广泛实施和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也随之被我国各高等院校和企业所接受并成为我国目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动向。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其实质是由学校和企业两个主体在校企两个不同的育人环境中,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在我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多数应用于高职院校,在高等院校的各专业中极为少见。

3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尤其近年来受到我国高等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提出了高等教育要“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的要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式教育转化为大众化教育,人力资源总量正在不断扩大,这意味着大学生的就业也跨入“大众化就业”时代,提出合理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成为了有关高等院校与企业的迫切需求。该文阐述了“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意义,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应用于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的可行性。

3.1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能进一步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职业教育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走工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紧密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培养面向生产、服务等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正是企业、学校根据应用型专业的特点而开展的一种针对性的教育培养模式,这能很好地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3.2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能为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新的方向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帮助改进传统实训形式,强化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改善了传统教育中所呈现的教育主体单一、教育手段陈旧和教育不够系统化等问题,整合优化了教育资源,在充分发挥了高校教育的作用,同时实现学生、学校、企业、社会多方面共赢,促进了学生实践能力、理论学习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这是一条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的人才培养模式,符合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此类应用型专业的人才培养,能缓解我国当前中药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为当前高等院校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

3.3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能为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就业方向提供新的视野

我国的教育要加强职业教育,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除了需要“985”“211”类的重点院校和重点专业,更需要一大批应用型院校和专业。在中草药产业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作为一个新兴的应用型专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和社会压力。一方面,随着高校毕业生总量不断地攀升,而工作岗位数目的有限,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另一方面,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兴产业的兴起,一些单位需要大量高学历精通尖端技术的应用型人才。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这样一个应用型的专业,需要实践与理论并行,才能培养出一批较高素质的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通过采用“订单式”的培养模式,能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缩短毕业生进入企业的磨合期,降低企业到岗培训的成本,解决大学生初涉就业岗位的脱节问题,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I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选择,为校企合作找到了最佳的途径,是实现学生与企业、学生与就业岗位“零距离”和缓解“人职不匹配”现象的必然选择。

3.4 浙江丰富的中药材资源有利于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主体除了学校之外,对于专业相关企业或地区的选择尤为重要,而浙江是医药大省,“浙八味”等道地药材享誉海内外,2005年2月,该省启建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2008年开始大大增加了资金的投入,同时,还成立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现代中药安全性评价等8个研究中心,至今该省已有8个GAP种植基地,如,浙江康莱特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同仁堂浙江中药材有限公司等,遍布杭州、宁波、温州、台州、丽水等城市。

参考文献

第6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 高职教育 职业技能鉴定

高职教育的办学方向是产学结合,其根本任务和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学生在学习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同时, 必须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高职教育不能是普通高等教育的变种,更不能成为“中职的发面馒头”。在高职院校中构建适合自身发展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高等职业院校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中的职业技能鉴定,作一简单的论析。

一、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必要性

1.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职院校必须按照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是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最根本的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用人单位对技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高级技工。有数据显示,西方发达国家企业高级技工占技工总数的46%,而我国仅为15%。在供求矛盾如此突出的今天,却一度出现名牌大学的学生被拒之门外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用人单位需要驾轻就熟的技术人员,而大多数大学生的技术能力还很欠缺。

2.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是高职院校资源规划与利用的需要

在实践教学上,职业院校需要增加实验实训资金的投入,需要引进先进的仪器设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于设备的添置有着指导性的意义。反过来设备仪器在职业技能鉴定中也得到了充分利用,它给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是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需要

高职学生的就业状况直接影响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高职院校通过鼓励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利于促进学生就业,学生就业状况良好,就能吸引更好的生源,使学校发展进入良性循环。除此而外,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还可以实现教考分离,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与用人单位零距离对接,为了使学生顺利就业,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考试培训中心,出台了《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办法》,推行将学生培训、鉴定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必须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毕业证书后方可毕业的“多证”制度,同时也把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到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之中。

二、职业技能鉴定对高职教育的要求

1. 职业技能鉴定对师资队伍的要求

高职院校有足够数量的“双师型”教师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前提,也是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要造就一支既有中级以上教学系列资格,同时又有其他系列技术职称的师资队伍,是摆在各高职院校面前首要的难题。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就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采取了以培养为主、引进为辅的政策方针。加大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下到企业锻炼,参加劳动及行业部门的培训考证,获取职业考评员资格。近年来,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与省内外135个企业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有111位教师下到工厂、医院、公司、农场等挂职锻炼,48名教师获得了主任医师、会计师、网络工程师、律师等资格,85名教师拿到了高级技师、技师及相应的考评员证书,还从企业一线聘请了69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工、技师担任兼职教师。这在很大程度上给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创造了首要条件。

2. 职业技能鉴定对教学模式的要求

高职院校应改革以往以“教”为主的教学形式,引入“行动导向”教学理论,让学生在真实或接近真实的工作情境中进行职业实践活动,从而达到让学生形成解决特定工作岗位实际问题的技术应用能力的目的。2005年我院颁发《关于推进行动导向教学改革的意见》,同时推出56堂以行动导向为特征、以情境教学、仿真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为基本形式的教改实验观摩课,这也为岳阳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营造了积极氛围。

3. 职业技能鉴定对实践课程建设的要求

首先要对教材进行更新:过去一些教材知识结构陈旧,没能充分反映社会进步所带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特别是“双证书”融通中的实训教材尤为稀缺。如何将国家职业标准融入教材之中,使教材内容与企业的岗位技能紧密结合,确保教材开发具有鲜明的技术特性和较高的新科技含量,是实践课程建设的重点。其次要对教学大纲和计划进行修订:传统教学当中,实践课占总课时的比重很少,甚至于不到总课时的20%,而修改后的实践教学时数一般会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50%,其修改原则是理论教学以“必需”和“够用”为度,实践教学以掌握高新技术和传统职业技能为主。到目前为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编教材63本,校本教材43本,制定了《岳阳职院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与考核大纲》,调整了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将各专业课程应该掌握的技能和方法编制成培养标准和考核大纲,分年度、分课程、分专业一项项达标,从而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到了实处。

4. 职业技能鉴定对实践教学场地建设的要求

具有良好条件的实验实训基地是高职院校实施多证制教学、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保障,也是职业技能取证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必须充分体现出规范性、先进性和实效性,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注重依托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走校企合作的道路。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在政府支持下,建成了3600平方米的实习工厂、360亩的实习农场、有260个床位的二甲医院;购置了3665.7万元的仪器设备;新建、改建各类实验实训室136个;并在校外建立了一批实训基地,最大限度地提供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所需场地和设备条件。

三、职业技能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职业岗位标准有待统一

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劳动部门与行业部门都设置有同样的职业岗位,却有着不同标准要求的情况,例如电子商务师这个岗位,就有劳动部的、商务部的、IBM公司和电子商务协会的。这种情况给学院乃至学生带来了很大的困惑,也是资源重置的一种浪费。建议由政府牵头,制定一个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规范或条例,协调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与行业部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劳动部门作为政府的执行与管理机构,不再直接参与培训与鉴定的具体活动。

2. 职业种类有待拓宽

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会出现几个专业的学生只能考一种证书的情况。例如商务英语专业、国际贸易专业、经济管理专业等,都只能考剑桥商务英语。这样学生们的专业特点不能得到体现,实践教学的评价没有针对性。

3. 试题库开发急需完善

现在国家题库只有66个通用工种的试题,个别(职业)工种操作技能考核只有一套试题,题库资源严重不足。再者试题的内容过于狭窄,只针对某一个岗位,而针对一个岗位群的内容偏少,含金量低。随着职业资格证书范围的扩大,加快试题库开发步伐,加大试题开发力度,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4.考评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考评人员的门坎仅限于中高级职称,考评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又仅停留在熟悉考核标准上,致使部分业务能力不强的教师也能顺利进入考评队伍,给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同时考评人员的道德水准也影响着职业技能鉴定的结果。因此对考评人员建立在一个周期性的考核和淘汰机制,是提高考评人员素质、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发展的良方。

总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可以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办学资源,更能促进高职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建,刘传勇,刘旺兴.构建行动导向教学体系 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251).

第7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精心的筹划,确保鉴定工作规范化

成立鉴定机构。为了做好到期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2003年4月,广东省档案馆专门成立了“广东省档案局馆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主管全面工作的徐大章局馆长和分管业务的张平安副局馆长亲自担任小组的领导,并肩负起两批鉴定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由各业务处室的领导组成。鉴定小组对馆藏第三和第四批档案开放鉴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程序、步骤、方法及人员安排等做了全面的部署。

加强鉴定力量。保管利用部承担了档案鉴定的职能,接到任务后部门领导马上着手各项筹备工作,制定了两批鉴定工作的长远计划和阶段性实施目标,组织了鉴定工作组。同时,聘请了部分老同志参与了鉴定工作。在第三批档案向社会开放后,为加强鉴定工作的力度,加快鉴定工作的步伐,又及时补充了鉴定人员。

明确鉴定步骤。根据鉴定小组意见,结合馆藏档案的实际情况,保管部把馆藏建国后满30年未开放档案按全宗分为三类:一是暂不开放的全宗档案;二是需重点鉴定的全宗档案;三是经一般鉴定后即可开放的全宗档案。鉴定工作遵循“从易到难,从简到繁”、“开放为正常、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拟订分两批完成上述三类档案的鉴定任务,力争到2006年年底完成馆藏所有到期档案的开放鉴定任务,可开放档案皆向社会公开。

研制鉴定方法。根据国家关于开放档案的有关规定,鉴定小组研究并制定了“以全宗为单位,审查档案目录和档案原件相结合的鉴定方法”,即鉴定人员依次在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档案原件三个层面上按程序逐级展开鉴定工作。

严密的实施,重点在于把住各个关口

按照既定的部署,鉴定工作于2004年4月正式启动,进入了严密的实施阶段,展开了层层深入、环环相扣的审查鉴定过程。

初审把“全”关。一是初审人员以全宗为单位,以时间为界线,确保该全宗所有到期的档案一一列入本次鉴定范围;二是在案卷级及文件级两个层面上浏览档案目录后,调出档案原件,审阅档案的具体内容,并严格依据鉴定原则和标准,结合责任者和成文时间、密级等“参数”,从政治、历史等方面来全面甄别、辩证衡量、客观分析其有无涉及不宜公开的内容;三是要兼顾档案的开放与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不泄密的前提下,尽最大的限度确保可开放档案内容能反映该机构的历史沿革及变迁过程。综合上述三要素,提出档案划控解密的意见和不开放的理由,得出初审结论,并填写《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初审登记表》。

二审把“严”关。在二审阶段,由复审人员在初审的基础上详细审阅卷内文件目录,重点复查初审建议可开放的档案内容。根据成文单位的重要性和文件的原保密程度,对重要机构和原保密程度较高的拟开放档案作更严格的审查鉴定。深入地理解和领会档案内容的表层意与潜层意,进一步分析档案的多元化和复杂性,再进一步推断档案的开放是否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凡涉及个人问题的档案必须从严把关。最后得出档案开放与否的复审结论,形成档案开放的初步意见,并填写《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复审登记表》,打印开放档案目录初稿。

三审防“偏误”。为进一步把好开放关口,承担鉴定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及具有研究馆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对拟开放档案目录初稿进行逐条审阅,以防一审和二审的误审或偏差,并有重点地审核相关档案内容,筛选出不宜开放的档案,报局馆鉴定工作小组领导审阅,并由其提出档案开放的复查意见。

征求档案形成单位意见。根据《广东省档案馆档案鉴定工作规定》,在上述三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由省档案馆向档案的形成单位发出了《关于拟将满三十年档案向社会开放的征求意见函》,旨在请本单位从各自机构的职能性质和业务角度更进一步把好档案开放的关口。档案形成单位已撤销的,直接提交局馆鉴定工作小组审议。

审议工作报告。由承担鉴定职能的部门综合本馆和档案形成单位复查意见后,形成拟开放档案目录和开放鉴定工作报告,提交局馆鉴定工作小组会议审议,经会议讨论决定开放的,报省档案局审批。

在省档案局审定同意,并履行一系列的审批手续后,可开放的档案最终得以“合法”的身份与公众见面。

积极的探索,不断创新和完善鉴定方法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原因,鉴定工作在严密的实施过程又经常遇到鉴定标准不详,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面对重重困难,鉴定小组及鉴定人员迎着困难上,在实践中进行了大胆探索。

一、成功的探索

1. “零”的突破。从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入手,鉴定人员很快掌握了鉴定工作的方法、程序、步骤等基本内容。随着实际工作的开展,通过审阅具体档案内容,尤其是重要机构和原保密程度较高的文件,鉴定人员逐渐加强了对标准中某些不确定的或没有明确界定的概念的理解和掌握。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因人而异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员之间始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在实践中探讨,在切磋中纠偏,力求对同类档案统一认识、统一结论。对彼此之间有争议或把握不准的问题,一一记录在案,待召开会议时交由鉴定小组共同商讨解决。从内容相对简单的档案入手,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摸索,他们在经验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2. 规范的修订。1991年国家档案局和国家保密局联合的《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的暂行规定》曾是第三批鉴定档案的主要依据和标准,鉴于《暂行规定》对到期档案开放的范围缺乏详细具体的界定,在实践中不易于准确掌握和操作,在第三批初审鉴定结束,即将进入复审之际,鉴定小组就鉴定标准问题进行了一番深入的探讨,且初步细化了“反地方主义”、“三反”、“五反”运动等13类档案的鉴定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馆藏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第三批档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后,鉴定小组马上组织专门力量在总结历次鉴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馆藏档案的具体内容,草拟了《广东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细则》(讨论稿),并在多次修订和完善后,定为第四批鉴定档案的主要标准。《细则》从组织和实施、程序与方法等五方面规范了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14类档案的开放年限,细化了20类满30年已解密或未定密级的不宜公开的档案的开放标准。

3. 成功的开放。鉴定小组就档案的开放时机和开放形式也做了一番精心的部署,并决定以新闻会的形式向公众开放两批档案。在局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等本地各大媒体都踊跃前来采集这一热点新闻,并作了广泛宣传和积极报道。境外媒体也进行了转载报道。开放“”时期的档案,还被媒体誉为“中国政府用史料还原历史”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国内外均产生了较大的反响。两批档案成功开放后,省档案馆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查档高潮,利用人次不断刷新。

二、未竟的探讨

凭着对档案事业的责任感和开放鉴定的使命感,鉴定人员大胆的实践和鉴定小组积极的探讨,省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突破。但是,两批鉴定档案的可开放比率偏低,鉴定工作规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围绕着两批鉴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鉴定小组仍在作更深入的探究。

1. 思想有待于进一步解放。开放档案不仅是《档案法》赋予档案馆的法律任务,同时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鉴定小组认为,在坚持现有的鉴定原则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要想提高档案的开放比率,首先思想领域有待于进一步的解放。档案的形成单位、保管单位及鉴定人员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从客观地反映历史这一观点出发,才能不辱使命,鉴定工作才能得以继续深入开展,并取得突破。

2. 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全宗鉴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而鉴定通用法则“一份表决法”(即在同一卷档案内只要有一份档案不符合标准,则整卷档案被认定暂不宜开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的开放比率。因此,在馆藏档案数字化的基础上,拟实施从纵横双向同时展开的“问题鉴定法”,在不断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档案的开放比率。

第8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关键词:消防 职业鉴定 理论 实践

作为事关公共安全的特殊行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贯穿于消防工作的各个领域,其每一项具体的执业行为都直接关系到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战略举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消防法》第21条(原消防法第18条)都明确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月1日起与《消防法》配套施行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也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就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消防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进一步强调,要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的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根本上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本文结合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的现状,对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现实需要及发展意义作初步探讨。同时针对目前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现状,本文着重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推行的现实需要

按照新《消防法》的规定:所以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相关执业人员,无论是从事于相关消防产品质量认证以及检查、还是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工作,都必须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这是对消防事业的制度化法制化的必经路程。

(一)社会化进程需要推进消防职业鉴定的发展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各种新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同时消防工作的制度化以及相应的法制化,再加上消防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目前我国消防监督的队伍与相关的技术手段已经很难适应目前形势的发展。而且最核心的是远远不能适应目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城市中国经济建设的一个瓶颈。而消防职业社会化的发展关键不但取决于消防职业人员整个群体的水平和质量,还取决于高新技术在消防工作的应用。因此规范消防技术行业的工作,不但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更重要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大力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必将对消防社会化进程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

(二)适应我国劳动力职业化的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中双向选择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为了适应这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正朝着职业化的方向发展。职业化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劳动力进行职业化可以准确评价个人特点和强项,可以评估个人目标和现状的差距,可以准确定位职业方向,可以增强职业竞争力。实践证明职业标准化后的劳动力能够比较令面满足企业生产、科技进步以及劳动就业的需要。那么消防行业作为新兴起的职业,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必然是消防职业化的表现,也正是适应我国劳动力职业化发展的需要。

(三)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需要

大量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对从事消防职业的劳动者来说,提高职业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是实际工作的基本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科技生产力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在当前激烈的经济社会竞争中,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消防安全单位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针对单位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切实提高重点单位防御火灾能力,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是防火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

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分析

(一)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在我国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

1993年,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1999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其中消防人员被列为第3大类第2中类第31b类。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的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这些规定为开展消防特有工种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推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任何一个职业、工种都有其存在的社会群体。对于有正当地,积极地社会功用和社会需求,有相对独立的从业人群,有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体系,需要在劳动力市场上流动,需要在企业事业单位里定位、定职的社会经济活动职业就更需要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才能使其职业结构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第9篇:实践单位鉴定范文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 “双证书”制度 实施措施及途径

“双证书”教育是指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双证书”)。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2]21号中指出,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把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促进学生技能的培养。要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及对学生就业有实际帮助的相关职业证书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

许多刚毕业的学生虽然有书本知识和高学历,但却缺乏实际工作技能和经验,而用人单位只招收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这就意味着大批学生毕业等于失业。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使自己具备实际岗位的任职能力,那么毕业后就业的机会就多。一专多能,实施“双证书”制度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五年一轮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在评估过程中要将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与获取质量、职业素质养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落实情况,以及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下面就如何实施“双证书”制度谈五方面内容。

一、适时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教育部制订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成立会给学生的报考、考试等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同时能够有力的宣传并推进学校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二、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大纲融入到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中

职业资格鉴定所遵循的是对专业技能水平的认定,它考试的知识点是专业课程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单独开设此课程,为了保障学生顺利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我们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1.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该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采取能力导向的教学方法,从学生入校开始,在每一门相关的专业课中适当地穿插一些相应的内容,借助职业资格鉴定知识考试覆盖面广、综合性强、要求基本功扎实、注重实践的特点,启发学生在平时学习中就注重研究相应的问题,深入探讨,打好基础,借此形成理论联系实际和求实严谨的学风。

2.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职业资格鉴定主要是考查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所以要加大专业课程的实训课时,在教学上增强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水平。

三、加强“双证书”师资队伍的建设

教师是高等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的具体实施者,但是目前高职高专教师总体上存在结构不尽合理,实践能力偏弱,培养渠道相对贫乏的状况,而“双证书”制度的关键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果没有一支实践能力过硬的师资队伍,那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将变成应试教育。因此,实施“双证书”制度要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健全教师培养的体制和机制,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1.鼓励教师考取相关行业资格证书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以双师素质为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一般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务,又具备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当前高职高专院校的大部分教师只掌握了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缺乏企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因此学校应从政策、待遇上鼓励教师考取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让他们具备较好的行业、职业知识及丰富的行业、职业实践能力。

2.教师深入企业,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打破常规的培训方式,让教师到工厂、企业兼职锻炼,深入行业、企业第一线,深入工程实践,从事街道管理及工程技术工作,切实提高实践能力,掌握职业技能,并熟悉企业的生产环节和管理流程,了解企业对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要求,掌握最新的技术信息,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四、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职业资格能力培养

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的重要切入点。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为实施“双证书”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五、以职业资格证书为突破口,建立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借鉴职业技能鉴定的技能评价和认证模式,改革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与考核评价模式,对实训实习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定位,确定项目的训练模式、技术等级,对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训练模式。要结合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建立起适应高职高专学生提高技能和素质需要的、满足职业技能鉴定条件的实践教学体系。按照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探索建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校企合作新模式,通过校企合作建设一批长期稳定的校内外公共实训实习基地,改善实训实习条件,不但使实训实习基地成为教学和培训基地,也为逐步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创造条件。

六、结束语

在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可以有力推进职业院校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加强校企合作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切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就业率。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

[2]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