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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论文精选(九篇)

音乐表演论文

第1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新艺术”的特点首先体现在声乐上。理论学家、宫廷外交官菲利普•德•维特利的专论《新艺术》中可以看出“新艺术”的出现,已经开始动摇了仍然统治教堂音乐的“古艺术”。维特里主教认可并阐述新艺术的“创新”,条分缕析地用周密的符号表明不完全拍子“二拍子”,并用红色强调复杂的节奏、三连音、切分音等等。以教主穆利斯的创作为代表,在哥特式经文歌的基础上创作“等节奏经文歌”,世俗化的旋律融入严肃的经文歌里,随后逐渐影响教堂音乐。新艺术的经文歌作为主要的音乐形式,成为法国新艺术代表人马肖创作的出发点。以马肖为代表的游吟诗人,试图用新的表现手法重现失去了的骑士艺术,在歌曲旋律中写入深刻动人的音乐,散漫的气息,并将复调叙事歌的地位提高到经文歌的地位。意大利的诗人但丁和薄伽丘对音乐创作技法上的突破,追求新的响度、新的和弦和更复杂的节奏模式,强调音乐自身能感动人的巨大能力。早期的牧歌,诗歌形式十分规则,内容多是对大自然的歌颂,此外还有巴拉塔叙事曲、狩猎歌等形式。在意大利的新艺术中,音乐三大要素“旋律、节奏、和声”融合成新的音乐概念。

二、“新艺术”的音乐实践

音乐的实践领域已经渐渐显露出脱离教会核心并使自己独立个体的迹象。新艺术时期乐器的发展促使表演观念的改变,乐器还是依附声音而存在,但是键盘乐器、弓弦乐器和风管乐器上的技术发展和器乐音乐的不断增加,在理论和实践的概念逐渐清晰,表演不断需要向专业化投入。器乐因素不仅在音乐表演中起重要作用,而且促成其风格形成,例如演奏家被允许用管风琴等乐器演奏马肖叙事歌等声乐作品。维奥尔琴是业余爱好者最喜爱的乐器,而且出现了器乐合奏和声乐重唱的形式。音乐实践逐渐世俗化,贵族出于喜爱音乐,开始雇佣艺人演奏,音乐家有了新的身份,音乐教育是贵族教育中不能缺少的组成部分。“新艺术”的表演观念从实践开始,在旋律、节奏、和声等音乐基本要素上做出了新的尝试,在理论家菲利普•德•维特利、雅克布•列日等人的认可和阐述中,逐步动摇了以宗教音乐为主的中世纪经文歌形式的音乐,逐渐有了世俗的素材。

三、文艺复兴时期

《西方音乐表演观念史》的第三章标题,作者将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表演称为是“甜美的艺术”,但未解释其中的“甜美”指何物,是新艺术的思潮,还是人文主义思想或世俗音乐的发展?笔者认为文中“甜美”引自新派理论家穆利斯对新音乐的论述:“音乐是所有艺术形式中最甜美的,因为没有其他的艺术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带来如此多的快乐。”穆利斯所说的“甜美”是指“音乐最大的效用存在于它所提供的快乐和甜蜜的感觉之上甜美”。笔者认为作者将甜美之意张冠李戴了,穆利斯所提出的“甜美”是中世纪晚期的美学统称之一,而不是我们现代直义“甜美”,艺术家的强烈的个人主义想象力在美学的孤立状态中找到避难所,他们以为孤立就是自由。文艺复兴初期的音乐经过法国新艺术、勃艮第音乐、英吉利音乐到法兰西-弗兰德斯复调音乐的统治,最后在勃艮第地区形成视界音乐中心。哥特人珍视的艺术形式——经文歌依然是一股有生力量。意大利和英国的影响磨平了古老经文歌的冷峻的建筑性,复调歌曲的甜美悦耳同样被融入新的经文歌。到了勃艮第地区,经文歌变成了隆重的节庆音乐形式,用于国王加冕、缔结和约、教堂祝圣和盛大婚礼。教堂音乐和宫廷的音乐艺术之间隔着一条鸿沟;经文歌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介于二者之间,兼有在家修灵、默想时唱的“家庭音乐”和公众集会时用的节庆音乐的双重身份。文艺复兴把和声的原则看做美的本质,它完全是数的关系,关心的是大小和比例;一切质的需要,如色彩、性格、情绪和地位等。严格说来,只是要求观察自然而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人文思潮的影响对音乐理论的发展逐渐影响表演观念,初期音乐家被要求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统一的,如扎尔林诺、伽利略、蒙特威尔第等。从15世纪开始,约翰•延克托里斯在其著作《音乐定义》提出和谐新观念,即作曲家创作的旋律音响产生的精神才是和谐的。人们能听得到的声乐和器乐才是真正的音乐。从他的观点可以看到,器乐音乐的地位有所提高。理论家扎尔林诺解决了基于大小调的新的体系代替格里高利体系所产生的理论和实践之间的矛盾,并从他的理论出发区分了理论家、作曲家、表演家、听众的身份,在音乐表演观念和美学观念上是重大突破。

四、德国宗教音乐改革

伴随宗教改革的新音乐运动的中心是马丁•路德的伟大形象。作为人文思想的主要人物之一,他认为音乐是活的艺术,是现时的艺术,他考虑音乐时,不仅仅为了音乐的自身价值,而且把它当做语言,看做教育工具,使年轻人更能接受上帝的福音。将世俗歌词的意思改写成宗教的歌词,随之天主教的教堂音乐转为路德福音派教堂音乐。献给圣母玛利亚的各种德语和拉丁语赞美诗和天主教的其他教堂歌曲被改写,以符合新的教义。路德本人其实并不反对崇拜圣母玛利亚和圣徒,但是他的后继者认为,这类歌曲必须按“基督精神”加以改进。宗教音乐改革对强大的中产阶级影响最大,这一圈子对宗教倾向的反应最为积极。这些音乐家是社会结构的有机部分,他们和教师、教堂主唱家、管风琴师或牧师一样是依赖政府和教会生存的。在这些中产阶级的气氛中兴起了有别于唱诗班的新教学校。新教学校的兴起对音乐的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一部分音乐爱好者和音乐家利用当时的流行音乐素材、格里高利圣咏、世俗的“持续声部”和民歌,并将之反复改变以适应情景的需要。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国尚松反映了法国人的民族性:幽默、敏感、潇洒。其中的音乐节奏基本决定于歌词和节奏。威尼斯乐派作为意大利的音乐文化中心,其代表人阿德里安•维拉尔特创作了牧歌这一演唱形式,并创造了纯粹的器乐音乐和风格,把复调的作曲技巧传给17世纪。16世纪末的反宗教改革时期,由扎尔林诺提出的和声与歌词之间的关系,由他的学生温琴磋•伽利莱将问题升华,首先他基于实践,对复调音乐与歌词的结合持否定态度,希望歌词和音乐之间能建立在清晰和逻辑关系之上,其次主张单旋律音乐的发展。

五、文艺复兴的乐器及理论

在《西方音乐表演观念史》中,提到乐器的发展源于器乐音乐的不断变化与和声体系的不断完善……作者只简单列举了琉特琴和键盘作品的创作大量出现,器乐演奏日益成为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音乐活动越来越专业化,音乐表演艺术家不仅是创作者,同时也要有专业化表演的能力。随后提到的唐•尼古椅•维僧迪诺是盛行的文艺复兴理想的最典型的代表。这里的最典型指的到底是什么?作者并未明说,是“音乐脱离复杂的对位复调”吗?可是接下来又说他强调教堂音乐必须遵守教会调式,接下来作者又说他坚持歌词的价值和重要性。让人看了云里雾里,无法了解作者叙述的意图。笔者认为在乐器的发展中,随着观念的改变,能够演奏复调的乐器变得重要了,教堂管风琴和琉特琴流行起来,弦乐队也逐渐代替管乐队在演奏圣乐和隆重的世俗音乐的场合出现。从这些乐器制造的工艺来看,德国和意大利属于前列,做工讲究、装饰精细,因此两个国家的器乐水平也是屈指可数的。音乐理论在文艺复兴时期成为一个新的综合音乐体系,其中最卓著的是海英里希•洛里斯,又称格拉雷安,他的著作有《十二调式论》,此著作详尽论述了法兰西-弗兰德斯乐派的复杂的复调作曲法。格拉雷安推崇诺斯坎•德普雷代表古典人文主义精神的实现,是崇高的形式、自然的庄严和部分与细节的和谐平衡等种种理想的绝对体现。理论家的美学理论中强调教堂音乐除了必要的教仪经文作为歌词外,应该有洪亮的复调结构,有肃穆的开端。这种观点可视为巴洛克时期“庄严风格”的雏形。同时在歌唱方面,坚持歌词在声乐作品中的价值和重要性。他的理想是歌词和音乐的完美结合,歌词为主体,音乐使它更加栩栩如生、扣人心弦。

六、结语

第2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摘要:声乐表演具有较强的艺术审美价值, 通过现代音乐美学研究, 分析音乐中的文化内涵和艺术表达, 能够更好的表现声乐表演带给观众的审美价值。鉴于此, 本文拟通过分析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影响, 分析声乐表演艺术发展趋势, 以明确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启示。

关键词:现代音乐美学; 声乐表演; 艺术;

一、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声乐表演的影响分析

(一) 音乐美学的现象学理论对音乐创作的理论指导

对于声乐表演来说, 优秀的音乐作品是声乐表演价值的一种体现, 因此, 也就强调了在声乐表演艺术中音乐创作的重要性。如何更好的进行音乐创作, 积极的利用音乐美学理论作用明显。上世纪初期, 现象美学开始萌芽, 自此现象美学理论被提出, 该理论一经提出就得到了音乐界专家的普遍关注, 且针对现象美学的研究也逐渐深入, 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现象美学的研究发展, 也进一步丰富了现代音乐美学的理论体系。从哲学角度上来说, 每一项事物都是两面性的, 因此现象学美学的研究同样遵循了哲学上的这一观点, 并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从客观角度上来说, 其研究的重点主要是针对事物的本身特点;而从主观的角度上来说, 主要是针对人的主观意识为研究对象, 进而通过对人的感官体验和审美需求进行研究, 具体到声乐表演艺术中, 其研究的对象则主要是针对声乐表演艺术的观众, 通过对声乐表演的创新和技术提升, 达到声乐表演与观众之间的统一性, 满足观众视听审美, 这也是现象美学研究对声乐表演艺术质量的一种重要的衡量标准。那么对于声乐表演艺术中的衡量标准是什么?笔者认为应该是在对声乐表演作品、表演形式等方面实现与观众的共鸣, 满足观众角度的感官、心理、精神上的审美需求。

纵观我国声乐表演的发展, 从传统单一的声乐表演形式, 到经过不断的创新与发展逐渐成为一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声乐表演艺术, 另外在现代美学研究中现象美学不断的进入我国的音乐艺术中, 东方音乐艺术与西方艺术实现了结合, 不断的丰富了我国声乐作品内容, 其创新发展的理论价值也更加增强。由此可见, 对于声乐表演艺术来说, 现代音乐美学中的现象学理论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观赏性、审美性具有较强的影响价值。

(二)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同一性”的解释

现象学美学的研究已经近一个世纪, 可以说现象学美学的研究也为音乐艺术带来更多的理论价值, 尤其是从音乐作品的创作以及声乐表演这两个方面, 其中在音乐作品创作中, 现象学为其提供了创作理论基础, 而在声乐表演方面, 现象学则为其提供了表演的艺术效果和表演目的。具体到对声乐表演的“同一性”问题上,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进行了特殊的解释, 具体如下。

众所周知, 声乐表演艺术主要是由表演者、乐谱、剧本三个部分组成。可以说, 这三个部分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具体来说, 声乐表演的表演者根据乐谱的内容进行歌唱和表演, 但是不同专业水平的表演者对于乐谱的演绎也会呈现出不同的表演风格, 因此观众的审美享受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同一性”问题, 针对声乐表演中的这一问题, 现象学美学理论进行了解释, 现象学认为在声乐表演中, 表演者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对乐谱的创新, 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演绎出来, 突破一成不变的乐谱演唱, 将乐谱的符号和音节进行创新, 编创过程中融合表演者的特殊风格, 而“同一性”问题也能够很好的避免。现如今,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的“同一性”问题的解释, 已经被广泛的认可, 并通过表演者进行编创展现。可以说现象学美学理论的这一解释, 促使声乐表演艺术更加具有生命力, 表演形式也更加鲜活。

(三) 音乐美学中的释义学理论对声乐表演的美学影响

释义学是现代音乐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 且对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也是不断促进现代音乐美学发展的主要动力。释义学美学理论的研究, 主要是从客观的角度对历史进行解释, 在声乐表演中, 则主要是针对声乐表演的发展历程, 释义学于19世纪正式的融入到声乐表演中, 在声乐表演的过程中, 融入对音乐艺术历史的编创, 通过表演者、乐谱的演绎反映出某个阶段的音乐艺术, 可以说, 释义学在声乐表演中的运用, 促进了现代艺术和传统艺术的完美结合, 尤其是在传统音乐形式逐渐淡化的背景下, 释义学美学理论在声乐表演中的运用, 更加具有历史价值。

总之, 现如今, 很多优秀的音乐作品都多多少少受到了释义学理论的影响, 可以说音乐作品对于时代的表现力越来越强, 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释义学理论过于注重对事物表面的研究, 其研究深度不够, 对此20世纪初期伽达默尔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并挖掘了音乐作品中更加深层次的艺术内涵, 例如某个音节和旋律所展现的音乐历史和年代, 进而更好的丰富现代音乐作品的创作符号。由此可见, 释义学理论对于声乐表演中音乐作品的内涵、历史等研究都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二、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启示

(一)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引领声乐表演的艺术延伸

从现象美学理论来看, 其注重对事物的全面发展, 因此声乐表演艺术的研究, 能够从现象美学理论中得到一些在客观和主观上的启示。

一方面, 有利于提高表演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于表演者来说必须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例如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等, 不断的扎实表演者的专业技术, 以便对音乐作品和乐谱进行创新, 更好的发现音乐作品的内涵魅力, 创作符合演唱者自身且独具特色的音乐作品。与此同时,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还强调对音乐的历史、文化内涵研究, 因此, 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中, 还可以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 更加准确的表达音乐作品的历史性和审美性, 达到音乐作品、表演者与观众之间的审美协调。

另一方面, 有利于丰富声乐表演艺术的作品形式。同一种音乐曲目, 进行不同的演绎, 所展现出来的艺术形式也是不同的, 通过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的启示, 可以不断的丰富声乐表演艺术的形式, 民族、美声、流行等音乐形式相互融合与创新, 对于丰富声乐表演艺术作品形式, 完善声乐表演理论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二) 释义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艺术的理论支持

声乐表演艺术不同于一般的语言艺术, 因此音乐作品所表现出来艺术内涵也具有其独特性。在某个音乐作品的演绎, 所要传达的音乐内涵往往不仅仅是音乐表面的意思, 还包括音乐作品创作、演唱者以及欣赏者的情感, 因此, 从现代音乐美学理论角度来看, 声乐表演对于音乐符号的呈现, 就不能够机械化的进行乐谱演唱, 还应该从释义学理论出发, 深度挖掘音乐作品内在的价值, 通过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理解, 注入相应的情感, 这样演奏出来的音乐作品才更加能够走进欣赏者的内心, 赋予音乐作品从内而外的生命力。可见, 声乐表演艺术需要释义学音乐美学理论作为支撑。

三、现代音乐美学研究下未来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一) 加速声乐表演艺术历史文化与时代的结合

随着音乐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需要越来越多的音乐界专家和声乐表演者不断的开拓创新, 运用现代音乐美学理论, 创作出符合新时展需求的音乐作品, 提高新时期音乐美学的审美价值。现代音乐美学的研究, 不仅是对声乐表演艺术全面的创新, 同时也是对音乐历史文化、艺术内涵的一种全新解释, 可以说, 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声乐表演艺术历史与时代的融会贯通, 无论是音乐作品、历史文化、表演形式, 都让音乐作品拥有历史和时代的双重角色, 这也是新时期、新思想、新理念的一种结合, 不仅丰富了声乐表演的理论基础, 而且强化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

(二) 全面客观的看待声乐表演艺术

在未来的声乐表演艺术发展的过程中, 必须要针对现代音乐美学中提出的现象学、释义学等理论基础, 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认识声乐表演艺术, 这也是声乐表演艺术未来发展的必然需求。具体来说,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认识:一是全面客观的认识声乐表演的主体。声乐表演者作为声乐表演艺术的主体, 其不仅是单纯的将音乐内容表达给观众, 更重要的是能够利用现象学理论, 充分的发挥表演者自身的专业知识, 不断的进行艺术创新, 满足观众的音乐审美需求, 达到情感艺术、审美艺术与音乐艺术的统一。二是注重声乐表演的实践过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才能够更快的推进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因此, 在声乐表演过程中, 必须要紧密的联系实践, 将现代音乐美学理论融入到表演中, 突出作品的现代化风格和历史文化气息, 并在实践的过程中, 发现和补充音乐作品的不足之处, 并积极的借鉴西方先进的音乐理论, 用实践促进艺术发展。

(三) 充分的认识音乐作品的时代性和艺术性

时代赋予了音乐不同的艺术魅力, 因此, 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 就需要充分的认识不同时代背景下的音乐作品需求不同的角度对于音乐作品的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这就需要全面的认识到音乐作品中的创作思路和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综合多个角度和层次需求充分的认识音乐作品的时代性和艺术性, 正确的演绎和表达音乐作品。

充分认识声乐表演风格的时代性和艺术性。表演风格是音乐作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不同的表演风格能够表达不同历史内涵的音乐作品, 而且通过历史角度对音乐作品进行诠释, 然后再结合表演者的风格, 演绎音乐作品的内涵。需要注意的是在现代音乐美学研究下声乐表演的风格, 不仅要体现音乐的历史文化艺术, 同时还要融入时代的表演风格。

(四) 不断的追求声乐表演的创造性

在未来的声乐表演艺术发展中, 需要不断的追求声乐表演的创造性, 这种创造性也必须要充分的运用现代音乐美学理论, 并敢于对音乐美学理论进行深层次的研究, 例如现象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观众需求的挖掘, 结合对现代音乐美学理论的认识, 进行艺术创新等。

第3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关键词:服饰造型;民族音乐教学改革;价值取向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1-0266-02

民族音乐作品的编创及演出是民族民间音乐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民族音乐作品的实质是以民族民间音乐理论为基础,结合地方文化背景编创而成的表演艺术。表演者根据剧目的内容将所要表达的情感通过肢体语言、服饰造型等进行的外在呈现,也是创新教育艺术实践核心理念的组成部分。

民族音乐剧目中的舞美服饰是艺术实践教学中涉及到的重要教具,其选择、应用、研究不仅应从学理的视角进行民族音乐文化思想上的升华,更应结合民众娱乐语境以及认知心理规律进行实质性探索。因此,研究民族民间音乐剧目的服饰,能够在实践的过程中借助他山之石并结合传统戏剧服饰的造型方法和应用规律尤为重要。

一、传统民族音乐作品的服饰语境分析

传统民族音乐包括民歌、民间舞蹈、曲艺、戏曲等类型,传统音乐作品的表演者和组织者主要是演艺团体和相关文化部门。以高校民间音乐教学研究体系来分析传统民族音乐作品的服饰发展更符合艺术文化发展赓续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例如,中国传统民族音乐作品的编创演绎涉及到舞蹈的表演,而舞蹈被称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它能够生动地展现出不同民族的生活习俗、人文环境、民族服饰等历史变迁的轨迹[1]。高校民族民间音乐教学研究的历史脉络清晰,民族音乐作品的覆盖面广泛,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从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角度,对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文化进入普通高校素质教育课堂的方式方法进行思考和探索着实重要。以舞蹈服饰造型作为研究对象,可在完善传统民间音乐教学系统的历程中,更多还原服饰的历史造型风格。

高校音乐教学,尤其是地方性院校的音乐理论教学中融入地方民间音乐的实践表演,其演艺服饰具有大众共识同一性。

传统民族音乐的表演服饰从广义概念来讲集中了民歌、戏曲表演和舞蹈等多方面的服饰特点。表演服饰的造型观念对传统民族音乐演艺的内容、风格和民间艺术审美倾向具有积极的意义,传统的表演服饰在民间音乐作品表演中扮演了双重角色。

从高校音乐教学体系来看,地方性音乐教学过程中涉及到的民族民间音乐作品表演在整体音乐教学中所占比例很小,甚至为零。在音乐节目演出中只有传统民族音乐与音乐教学改革个别的作品影射了民族民间音乐传统音乐文化根底,其意义及指向性依然模糊,缺乏与传统音乐理论教学的紧密联系,无法展示集群性的民族民间音乐特征,也缺失对民间音乐的归类和对比,尚未能与现代高校音乐理论教学改革步调保持一致。但是从中可以分析出传统音乐作品所包含的时代艺术背景要求服饰造型的社会公众审美一致性。

二、当代民族音乐作品服饰的现状考察

当代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尤其是地方性院校的音乐理论教学,将理论与实践演出相结和,经过理论的分析、指导和分类,再结合音乐作品的编创及视觉形象的演出,使教学环节开展生动且深刻。

(一)精神文化内涵在实践教学中的体现

当代民族民间音乐作品编创演出,是高校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改革的深化体现,多在教室内或小型多功能报告厅中进行。演出中所需的服饰,既有物理的保暖效果,又着重起到在表演活动中衬托角色、烘染表演气氛、营造表演环境的重要作用。不论表演者还是欣赏者都能在此氛围中体会到地方音乐表演的特色。演出服饰是现代民族民间音乐学生表演状态的物化显现,充分模拟了地域文化的艺术特点。这是高校师生对民间群众审美特点和传统民间音乐、民间美术及习俗的精神内涵,通过教学实践过程中的舞台表演进行的艺术诠释。

因此,民族音乐服饰是地方民俗文化传播途径的重要媒介之一,也是音乐教学改革措施中突破了传统纯理论教学模式的新探索。

(二)当代民族民间音乐服饰是对传统服饰的延展

在民族音乐表演过程中,服装与表演者共同成为阐述表演内容的形象载体,通过说唱、舞蹈等演绎的形式揭示主题内容的同时,又具有形式美感的观赏价值。民族民间音乐表演的服饰的造型风格,在创意上与传统内容相匹配,它以是否准确的凸显表演的风格、表演的内容、演绎的情境为检验标准[2]。地域性的民间音乐作品涵盖了广泛的民族民间音乐题材和内容,在高校教学实践中编创的作品,其具体的服饰风格与当地表演沿用的服装有地域文化、审美以及重新解读的差异性。

民族民间音乐编创作品艺术表演的服装造型,以不同地域人们崇尚喜爱的民间音乐为基础,其审美功能从服装的装饰性来看,不论款式、纹饰、缀饰、色彩等都强调突出服装的整体协调性。基于传统服饰的色调和图案特征,将色彩的明度、纯度和色相大胆运用到服饰图案中,同时将简约与朴素、华丽与端庄的多重艺术风格完成服饰的造型,从而达到色彩与造型完美的结合,丰富了演出服饰的层次感,突出了整体服饰的亮点,也为舞台艺术表演的角色成功塑造了艺术性格。

所以,民族民间音乐教学的改革在尝试教学方法的突破外,还包含了对舞美的要求,服饰造型的改良,怎样既不失传统服饰艺术风格,又有现代审美倾向,这是需要在教学实践中反复尝试才能获取经验的艺术实践过程。

(三)民族民间音乐作品编创中服饰的形式美

服饰在民族民间音乐编创作品表演中都有比较显著的标志,并且在演绎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安徽沿淮花鼓灯舞的服饰,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头上夸张的大绸花,可以使演员的整体形象和精神气质得以提升,这也是形式美的一种体现。服饰配饰的合理应用,可以在表演过程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得演员含蓄内敛的情感得以间接传播,与演绎的情境相交融,形成服饰独特的形式美。

民间音乐编创作品中服饰的形式美在服饰的造型体系中通过统一的审美要求,相同意义不同的元素符号将其地域文化内涵内化到音乐作品中,外延于具体的音乐作品表演者所着的服饰中。因此,形式美是服饰与相关民族民间音乐作品审美相一致的体现,也是实践教学中活态的对传统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并且在支撑其地域传统审美造型的前提之下,承担着时代和高校音乐教育的责任。在民族音乐教学的改革实践中,能为教学拓宽思路,以理论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课程改革,丰富了21世纪音乐理论课程教学模式,同时,为民族民间音乐的课程拓展提供了隐性思路。

三、民族音乐作品编创与服饰造型的互动关系

首先,民族民间音乐教学是在现代化的教育理念之下,传统民族音乐理论与地方传统音乐、民间音乐文化传承三者紧密结合的成果。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传统音乐技艺、文化内涵、传承人及相关服饰审美造型等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其次,民族音乐作品编创,是高校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将人文精神、民族情感在音乐作品中表达出来。在教学实践活动中,作品编创的成功与否与表演者的艺术技艺、对民间音乐文化理解的程度有关,同时与表演者服饰造型有密切关系。

再次,优美、恰当的服饰造型对于表演者演艺出角色的身份内涵或个性特征有重要作用。可以说,民族音乐作品编创与服饰造型相互掣肘,又互相助推,民间音乐编创的作品服饰传承着地方民族文化精神和民族审美心理。时代的发展对地方音乐服饰的造型观,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服饰的造型随时间的推移发生流变。由此可见服饰是民族民间音乐时代印记的折射,同时也是地域民族文化艺术的具象呈现,它的发生、发展及演变过程传达出时代文化语境下,地区民众的精神状态和审美情操。更体现了民族民间音乐理论教学改革初期,勇于实践的高校音乐教师及学生所做的积极、主动的努力,有助于找出进一步深入开展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方法和途径。

总之,从教学实践的视角分析,民间音乐作品是具体舞台形象化的艺术形式,根据地域文化的精神内涵,融合了角色性格特征、音乐、舞蹈、美学要求等多种元素。在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改革中合理运用这些有利因素,对提高教学质量,改变传统民间音乐教学的纯理论模式有助推作用。

随着现代艺术教育的完善和发展,民族民间音乐教育科学逐渐形成跨学科的通识教育领域,覆盖了地域文化视野下的民间音乐、民间美术等专业知识结构。面对历史文化的变迁,如何在民族民间音乐实践教学中,有效的运用服饰的审美造型理论和具体的技术研究,对于创新民族民间音乐教学体系的改革有着积极的意义。现代音乐教育的意义不仅仅单纯地注重培养的结果,更加关注高校音乐专业学生体验、感受民族音乐的过程。民族民间音乐的课程改革,既让学生学习了地域特色的理论知识,又有创造性的实践教学活动,扩展了课程概念的同时,开发了课程活动领域,使民族民间音乐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操作融合一处,既锻炼了学生舞台实践能力,又扩大了民族民间音乐的影响,同时也为服饰的造型设计提供了发展空间。而服饰造型作为实践课程中涉及的与艺术相关的知识点,其具体研究的内容和过程以及涉及的美学思想,对民族民间音乐理论拓展与实践创新有开拓思维的启发,更有效推动了教学实践演示的形象开展。本文从传统民族音乐作品服饰的历时性出发,结合具体实践教学中服饰的造型,用民间音乐所需的造型特征的视角审视民族民间音乐教学改革的意义,以此反思服饰造型在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实践教学中的应用和问题。

参考文献:

第4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关 键 词:审美 文化认同 审美认同

2006年6月,笔者有幸聆听了山西左权盲人民歌宣传队的几个民间盲艺人在编钟音乐厅的演唱,并观看了题为《悲情太行行》的演出及生活场景录像。这种被称为“原生态”民歌的演唱及生活场景的真实再现,给聆听者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由此也引发了笔者对一系列令人深思的问题的思考。

一、对四个问题的思考

第一,观众通过音乐欣赏,应该被引到联想作曲家或表演者私人生活的情境上,还是观众对音乐作品本身有强烈的触动?

第二,通过这场演出,这种特殊主体的表演方式是否具有普遍性?

第三,演唱者唱不很贴近自己生活情境的歌和唱属于自己生活情态的歌的区别在哪里?

第四,对于特殊的表演群体,音乐是他们的目的还是一种生活工具?

提出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就这场演出来说,音乐是把人更多的引领到了对演员的私人生活的了解上,而对于民歌本身的审美判断受到了影响。人们将审美判断引向生活或者文化认同,或者引向道德判断而掩盖艺术审美的判断标准。这就引出第一个问题,音乐行为或者作品的价值是靠什么来判断?如果以文化认同或者道德判断的标准,这场演出以及这些作品都让人同情和感慨。观众会极力地推崇和肯定他们的演出,这样会给这个群体带来好处,可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如果运用艺术或者纯粹审美的判断标准,这些音乐或者民歌本身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并认为是美的。按照学院派将音乐定义为乐音的艺术,那么这些音乐无论从音乐的表演形式还是音乐作品本身,比如音色、作品结构、歌词内容等都不具有太高的审美价值。刺耳的音色让人的感官很疲劳,带给感官的不是悦耳和舒服,出于好奇,人们会听,而不会把它当作陶冶心情或者获得心灵诗意与安宁的审美愉悦来听。它给人带来的震撼不仅是作品结构本身,而更多的是作品以外的东西。音乐的主体性在这里是缺失的,而艺术审美价值判断的核心,通常是根据艺术本身是否具有主体性,即音乐的价值靠音乐本身的造型以及乐音的运动带给欣赏者的心身审美愉悦来决定。

第二个问题,如果将普遍意义界定为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话,那么这种表演主体的方式显然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这种以农村生活为背景、以农业文明意识为主导的音乐表演方式与现代城市的生活背景有间隔。人们会怀着好奇与怀旧的心情为这种朴实且真实的歌声感动,但让人感动的并不一定就是美的。此外,即使是在农村,现代媒体将流行音乐渗透到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这种演唱方式及其作品也失去了普遍意义。

第三个问题,从这场表演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当表演者演唱和自己生活有直接关系的歌曲时(比如《光棍歌》),那种发自肺腑的力量让人有些心惊胆战,感觉他们是用每一个细胞和神经在呐喊,歌声和演唱者让人感觉没有任何分离感。纯粹意义上的移情在这群演唱者的演唱中体现到了极致。而当他们唱一些加入了现代都市流行语汇的歌曲时(比如《大实话》中“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等),演唱效果总觉有点滑稽。所以,如果演唱者唱贴近自己生活情态的歌是称为表现的话,那他们演唱的那些不属于自己生活情态的歌就应该属于表演,是一种再现或模仿。

模仿与再现不乏有表现的因素,但它基本上与表演者的心灵或者经验世界是有隔阂的,就像演员扮演各种角色,表演得很像但不是演员自己真实的生活。至于表现,就是以真不真来进行价值判断、再现或者模仿、表演。作为一个艺术行为(演唱),不管是营造意境还是塑造形象,都有表现和表演的成分,因为人们总是有一些共同的或者相似的生活经历与体验。所以,一个好的艺术演唱者,无论是表现还是再现,都是相对的。

谈到第四个问题,如果仅就这场演唱会来判断,音乐在这里就是工具,是一种表达特殊群体生命体验的手段,一种表达独特生活体验的手段。但是作为演唱者,音乐作为谋生手段的同时也是他们生活的目的。所谓音乐是工具,是指音乐只是作为达到音乐以外的一个功利性目的的手段;而所谓音乐是目的是指对音乐本身的目的性,是为了音乐而音乐,没有外在的功利性目的。比如,演唱会中有一个演员,他本来有着按摩这一很好的谋生职业,但是他不顾女朋友的反对却毅然放弃了这一“铁饭碗”而选择了唱歌,因此,他也失去了女朋友。他的这一行为表明,他演唱不仅仅是为赚钱养家,更是出于他本人对音乐或者唱歌的热爱。因此,至少对于他,音乐是手段,也是目的。如果进一步推及所有的音乐行为,即使是为了艺术而艺术,那音乐对于行为主体也都是具有工具与目的的两重性。

二、文化认同与审美认同

通过对以上几个问题的仔细分析,人们不难发现,《悲情太行行》的演出之所以让人震撼,最主要的还是出于观众对音乐的文化认同而非音乐的审美认同。而以上的四个问题也体现出了西方音乐美学有史以来的二元对立的自律论与他律论。自律论认为,音乐的价值在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形式,在于音乐作品本身的语言及结构,它与音乐要素以外的内容毫无关系。如自律论者汉斯力克所说:“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的形式。”①这一言论,维护了音乐的独立性,否定了音乐对于内容的依附性,从而使音乐不再沦为音乐以外的内容的工具,音乐的目的就是音乐本身。因此,自律论者往往对音乐作品或者音乐行为拥有一致的审美认同。而他律论者恰恰相反。他们认为,音乐的价值在于所体现的情感或者社会内容及作品所承担的道德意义。这样,音乐往往会沦落为他者的附庸而失去其独立性,对于音乐价值的判断往往也会依据文化的认同而非出自纯粹审美的判断。鉴于以上分析,在这次演出中,呈现在众人视听感官前的这群盲艺人的歌唱,与其说是一种音乐行为,不如说是一种文化行为。他们以演唱当地民歌为生,他们的演唱之所以感动,更在于观众被自己对这一群体的同情情绪左右。因此,音乐带给人强大的心灵震撼,而这或许已不是音乐或者演出本身,而是他们真实的生活场景引发的情感因素。那么,音乐的审美意义自然也就被降至欣赏行为的底层。

事实上,有着和这些盲人的生活环境相似的人们,或者对他们的生活有一定了解的人,在初次听到他们演唱的时候,那种心灵和生理上的反应都是强烈的,甚至有人说,还会有一种毛孔倒竖、热泪盈眶的感觉。在这之前,笔者也没有听过他们的演唱,在初次听到的时候却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无论是在生理上、情绪上的反应都很激烈。但是听的时间长一点,这种感觉就逐渐消退了,而当理智恢复、心情平静之后再去思考的时候,就觉得这种民歌如果以通常的音乐概念来分析的话,音乐本身在其中所占的分量其实是很少的。观众之所以被感动,是因为被唤起了人们曾经直接或间接经历过的生活,由此也就引发了一个既古老又时尚的音乐美学问题:音乐听众被音乐感动的主要是其形式还是音乐的内容?且不论脱离了内容的音乐形式能否真的存在,即使这种音乐形式果真存在,它能否打动听众?脱离了音乐形式的裸的音乐内容是否具有打动人心的魅力?笔者立刻深切意识到,这些问题已让自己的思考陷入了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与他律论的论争泥潭之中。

通常理解,如果一种音乐的形式比较简单,创作技法方面又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那其审美价值也就相对比较低。这种观点的依据是劳动产品价值的形成理论,即劳动产品的价值最终由生产这个产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由此派生出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理论,越是复杂的劳动就越是高级的劳动。音乐的劳动直接生产出音乐的形式,而音乐的内容则与音乐的劳动并无直接关系。照此说来,左权县民间盲艺人宣传队演唱的民歌因形式比较简单,也就只能属于被称为“低文化形态”②的音乐,其价值远远低于以交响乐、歌剧为代表的形式复杂的“高文化形态”③的音乐。如此展开,就出现了音乐使人感动的二元论。其一,音乐使人感动是出于文化的认同。其二,音乐使人感动是出于审美的认同。前者是一种基于社会功能、道德信仰、思想感情的社会认同的判断,引起人们社会认同判断的物质本体不仅是纯粹的音乐音响,更重要的是负载在音乐音响上的文化信息。所以,文化的认同主要取决于音乐的内容。而后者是一种基于纯粹的音乐音响的审美认同的判断,引起人们审美认同判断的物质本体就是音乐音响的声音本身,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所以,音乐审美的认同主要取决于音乐的形式,对一种音乐产生文化认同的前提是听众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文化积淀,缺乏文化积淀的人无法形成文化认同,也就不能被这种音乐所感动。期望一种音乐让所有的人都产生社会认同,让所有的人都被感动的想法是不现实的。同理,对一种音乐产生审美认同的前提是听众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审美积淀,缺乏审美积淀的人无法形成审美认同,也不可能被这种音乐所感动。从引起人的感动角度来说,引起社会认同的音乐和引起审美认同的音乐在价值上是同等的,这也是文化相对论的主要观点之一。

结语

本文通过对《悲情太行行》这一演出所引发的一些思考,并结合音乐美学的相关理论得出演出之所以感人的原因。持自律论者往往对音乐艺术的价值获得审美认同,而持他律论者一般会对音乐艺术的价值获得文化认同。从目前的音乐美学研究现状来看,人们往往不绝对地进行单一的价值判断,通常会结合具体的艺术作品或行为,对其结合审美认同与文化认同来进行音乐批评或者音乐评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文化认同往往更能牵动受众的情感神经而使音乐失去独立性。然而,自律论者的审美认同,也由于缺乏文化的厚重而往往使审美判断缺乏说服力。

注释:

①(奥)爱德华·汉斯立克著.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的修改刍议.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

②③宋瑾著.走出慕比乌斯情结——世纪末音乐美学断想.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55页.

参考文献:

[1]恩里科·福比尼著. 修子建译.于润洋,张前主编.西方音乐美学史.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年.

[2]宋祥瑞著.西方音乐美学原著选读.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内部资料.

第5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关键词:乐感:培养;弹奏技巧

乐感是指人对音乐的感受能力与理解能力。通常表现为人在音乐欣赏或音乐表现时对音乐作品的审美感受能力。前者的表现是隐性的,潜在于人的内心活动;而后者则将这种内心活动付诸音响传达出来。而钢琴演奏中的乐感是指对钢琴音乐作品内在涵义的深刻表现能力。人们常讲要用“内心歌唱”,要“有表情地”弹奏,亦即此意,就是指演奏要有乐感。它是音乐表演艺术(演唱,演奏)的灵魂,更是钢琴演奏的关键性因素,也是决定青年钢琴家成为艺术家的关键。乐感的状况对于钢琴表演艺术具有重要意义。

l乐感需要天赋,更需要培养

在音乐欣赏中,一个人若难以或不能真切地感受到音乐的美,便认为他的乐感不好;同样,在音乐表现中,一个人若难以或不能贴切地传达音乐的美,我们也会认为他的乐感不好,因而乐感这一概念的涵义应当包括对音乐的感受与理解两方面。

在钢琴演奏中,演奏家面对现成的曲词作品要追思音乐原旨,发掘其中真谛,也要结合自己的理解感受,用手指在琴上将之表现出来,将带有自己鲜明个性色彩的对生活的感受、愿望化为音乐叙述以示他人,进行由知而感的创造。可以这么说,支配着手指的是对乐曲的感受能力和理解能力,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弹奏者的乐感状况。

对于乐感的来源,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乐感是先天性的,父母给的,有人则认为乐感是后天性的,经过学习得来的。前一种观点可以由此而决定一个人可否从事音乐艺术表演事业;后一种观点是任何人都可通过勤学苦练而获得演奏艺术所必备的乐感条件。以上两种观点,中外古今无数事实证明,无论先天论还是后天论都是片面的。应该承认,人的大脑器官对于音乐的感知反应是有差别的。听到同一音乐片段,有人能浮想联翩,有人却充耳不闻;有人可手舞足蹈,有人却无动于衷。显然对于非音乐的耳朵,再动听的音乐也是没有价值的。然而,玉不琢不成器。对于音乐具有良好的乐感,只是具备了从事钢琴表演艺术的某一方面的先天条件。钢琴演奏所需要的乐感,是需要经过一定专业训练的,是需要通过演奏技巧来表达的,达到一定专业程度的、具有艺术价值的乐感。这种有别于自然状态的乐感需要一定的天赋,但更需要有目的的培养。

2乐感的培养

第6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关键词:乐感:培养;弹奏技巧

   乐感是指人对音乐的感受能力与理解能力。通常表现为人在音乐欣赏或音乐表现时对音乐作品的审美感受能力。前者的表现是隐性的,潜在于人的内心活动;而后者则将这种内心活动付诸音响传达出来。而钢琴演奏中的乐感是指对钢琴音乐作品内在涵义的深刻表现能力。人们常讲要用“内心歌唱”,要“有表情地”弹奏,亦即此意,就是指演奏要有乐感。它是音乐表演艺术(演唱,演奏)的灵魂,更是钢琴演奏的关键性因素,也是决定青年钢琴家成为艺术家的关键。乐感的状况对于钢琴表演艺术具有重要意义。

l乐感需要天赋,更需要培养

在音乐欣赏中,一个人若难以或不能真切地感受到音乐的美,便认为他的乐感不好;同样,在音乐表现中,一个人若难以或不能贴切地传达音乐的美,我们也会认为他的乐感不好,因而乐感这一概念的涵义应当包括对音乐的感受与理解两方面。

在钢琴演奏中,演奏家面对现成的曲词作品要追思音乐原旨,发掘其中真谛,也要结合自己的理解感受,用手指在琴上将之表现出来,将带有自己鲜明个性色彩的对生活的感受、愿望化为音乐叙述以示他人,进行由知而感的创造。可以这么说,支配着手指的是对乐曲的感受能力和理解能力,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弹奏者的乐感状况。

对于乐感的来源,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乐感是先天性的,父母给的,有人则认为乐感是后天性的,经过学习得来的。前一种观点可以由此而决定一个人可否从事音乐艺术表演事业;后一种观点是任何人都可通过勤学苦练而获得演奏艺术所必备的乐感条件。以上两种观点,中外古今无数事实证明,无论先天论还是后天论都是片面的。应该承认,人的大脑器官对于音乐的感知反应是有差别的。听到同一音乐片段,有人能浮想联翩,有人却充耳不闻;有人可手舞足蹈,有人却无动于衷。显然对于非音乐的耳朵,再动听的音乐也是没有价值的。然而,玉不琢不成器。对于音乐具有良好的乐感,只是具备了从事钢琴表演艺术的某一方面的先天条件。钢琴演奏所需要的乐感,是需要经过一定专业训练的,是需要通过演奏技巧来表达的,达到一定专业程度的、具有艺术价值的乐感。这种有别于自然状态的乐感需要一定的天赋,但更需要有目的的培养。

2乐感的培养

第7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关键词: 艺术理论 音乐表演 指导作用

一、善用理论可更好地为实践服务

“理论指导实践”这一哲学观点对于艺术活动同样适用。在表演范畴内,不论是高尚与高雅,还是低俗与庸俗,一切行为都离不开理论的支持。一位艺术工作者所具备的素养,会反映折射到其表演中,不仅是熟练程度和技法水平,还有文化修养和理论水平。表演者是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的能工巧匠,以自己的理解和感悟将音乐形象化、情感化、人格化。

理论来源于实践,它是人们长期以来对音乐文献、作品进行系统研究整理出的成果,是音乐规律和逻辑的抽象概括和总结,也是我们深入理解音乐、欣赏音乐、表现音乐的桥梁和依据。同时,理论可以更好地为实践服务,有助于表演者准确把握作品的创作背景、风格流派,贴近触摸作曲家的心灵与情感。俄罗斯钢琴学派代表人物伊古姆诺夫曾说:“我们常遇到这种情况:弹得都对,但听起来乏味,缺乏丰富的幻想,没能使乐谱变活。”周围确有大量已具有相当技术水准的学生,他们能演出清晰美妙的声音,攻下较高难度的片断,但“乐感”稍显欠缺,离专业要求尚有距离。一些长期代课的教师已经能够一句句地把曲子教得天衣无缝,但不会启发学生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如为什么要这样演奏、演奏后的体会总结、乐曲的共性与个性等。如何触类旁通地帮助演奏者运用专业技巧塑造出鲜明生动的音乐形象,展示作品的艺术魅力,再现作品的艺术价值?这些都是值得认真思索的话题。

二、演奏技术理论对音乐表演的影响

技术理论给人的感觉相对而言较枯燥晦涩,但即便对于非音乐学研究者,只要从事演奏,首先就要具备对乐器基本结构、原理的了解,熟谙自己的“兵器”才可使用自如。技术理论的深奥在于不同的门类学科是迥异的,如声乐调的气息、位置、咬字、音色,钢琴中最重要的手型、指法、大小臂、腕子等的运用,跳音、转指、八度等特有技巧,类似弹拨器乐、弓弦器乐、打击器乐等都有不同的演奏法。相通的是,都应侧重对作品中所涉及的旋律发展、和声进行与表现手法之间的关系,包括其内部逻辑性和规律性的东西有所认识。对于技术条件成熟的演奏者来说,更应力求推敲斟酌风格内容与技巧相融合,从多种途径寻找表现形式,最大限度地准确发挥扎实的功底,从而演绎得恰如其分,形成独有风格。如果在学习与演奏中忽略它们,就会减弱作品的结构力与感染力,使音乐丧失内在发展的层次,空余苍白“炫技”的堆砌,听起来有“神散”之感。

三、音乐心理学对音乐表演的影响

毋庸置疑,每一位艺术表演者都渴望在短暂的“台上几分钟”展现出最佳水准,不辜负台下苦练十年功。因此,音乐心理学,尤其演奏心理学对于表演者来说更是一门必修课,它会直接作用于舞台表现,反映在上台前、演出中、演出后。很多时候,正视演奏中常见心理障碍,突破技术瓶颈,并不是靠主观期望就能克服的,需要理性有意识地支配、调节感官。了解心理学乃至生理学的知识,从有根据的理论经验中获得一些积极暗示和启发,帮助我们及时调整、认识自我,以最佳的精神面貌和身体状态,尽可能地做到不被外因干扰,正常发挥,甚至超常发挥。“艺高胆更大,胆大艺更高”其实是理论的通俗外化,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紧张与焦虑在心理学中的潜层意义即是“恐惧”,自信不足,但它又与兴奋有着紧密关联。这种情绪是人体内脏器官处于某种兴奋状态时所分泌的一种特殊物质,分为对外界事物的客观性焦虑、对本我的神经性焦虑、对超我的道德性焦虑不同类型。认知并区分它们,才可能“对症下药”调适演奏心理状态,学会使用一些心理学小技巧,达到适度紧张与从容不迫的良好平衡,全神贯注地投入作品中,享受表演过程,自豪自信地将“声”与“情”传递给聆听观众,正是我们追求的境界。每个人对音乐的理解感受都受审美取向、个性特征、文化底蕴等因素影响,演奏出的音色、动律、风格,和自身固有的性格、偶然的情绪都有关联。这就是为什么不同的钢琴家演奏同样的乐曲,感觉和味道却大不相同。比如同是演奏李斯特经典钢琴曲《钟》,我们听郎朗和李云迪便是完全不一样的版本,其他世界顶尖大师又是另外的模样,速度力度虽各有处理,却没有对错,甚至难论高下。

四、美学理论对音乐表演的影响

艺术工作者若能在提高专业技能的同时,深入浅出地了解基本美学理论,包括美的存在、本质、规律、认识、感受、创造等,就会受到切实的促进与指导。以笔者从事钢琴演奏为例,在技巧运用、风格把握、乐曲创作、教育教学、欣赏评论等方面,音乐美学都对演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了解肖邦所处时代背景的风格流派和形成原因,并结合具体乐曲提炼出感知和领悟,才能深刻理解其作品为何被称为“藏在花丛中的大炮”,体会肖邦诗意感性背后的尖锐与激进。再如贝多芬《月光》奏鸣曲第二乐章为何被李斯特评论为“两个深渊中的一朵小花”,它在贝多芬式抗争性格下的乐观与优雅,犹如含着眼泪的笑窝。只有演奏者为此感动,震撼心灵,才能在钢琴前将此情此景再现得淋漓尽致,赋予其无限广阔的生命力。在演奏中要不断实践、分析、反思,并针对不同地域的历史特点采用不同的审美观点,以丰富表演内核。如西方艺术追求“深刻”、东方艺术追求“深邃”,西方艺术重“写实”、东方艺术重“写意”,西方审美哲学是“知识性”、东方审美哲学是“生命性”,等等。以中国传统审美思想为例,不论是“大音希声”“至乐无乐”,还是“尽善尽美”、“哀而不伤”,抑或“质而不野、文而不史”、“雅淡”、“清和”、“简静”、“自然”、“气韵生动”,都对我们演奏民族乐器,或演唱、伴奏民族声乐作品,尤其是以诗词谱写的艺术歌曲,起到醍醐灌顶式的启示。只有体会具体作品蕴含的具体审美原理,并在这种基调的引领下再进行技术的训练、技巧的提高,才不会偏失本意,方可演绎得贴切、逼真、打动人心。

五、音乐教育理论对音乐表演的影响

音乐教育理论是音乐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表演者都是从“受教育”开始走上音乐之路的,因此将教学行为科学规范化,对于表演的继承与发展非常关键。学习艺术具有悟性、灵性只是先决条件,如果不经过持之以恒的系统训练,那么再天才的乐者也不会成为顶级的音乐家。站在教育者的角度,充实理论知识更显得尤为重要。不要小看少儿教学法、中小学音乐教育里的“模式”和“经验”,须知其中大量理论在音乐启蒙阶段是必不可少的参考,如果教师未能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实施教学方法,那么即便示范得再认真投入,演奏水准再高超精彩,也未必能使对象吸收接受,造就不出成功的演奏者。一些音乐教学法如“柯达伊”、“奥尔夫”、“铃木”等均为世界各国经典,其凝聚的精华思想都已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培养出众多优秀音乐人才,才得以推广流传,在今天看来仍然有巨大的价值。当然,基于中外艺术观念特征、学派风格的差异,以及具体教学主体、院校课程开设等方面不同的现实问题,我们更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所授对象研习音乐的个性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方法指导演奏。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面向观众的音乐表演,更加要重视“中国元素”,包括对本国作品的重视,以及将艺术的表现形式本土化。因此,中国的音乐教育要更强调对民族精神的传承,珍惜研究自己独有的东西。

在科学的音乐教育理论中,主张对音乐的喜爱与兴趣为先,提倡对不同学生因材施教的思想,都提醒着我们摒弃传统“死学”的机械式训练,吸取当今国际先进的理念,把音乐教学作为手段与过程,最终达到完善每个人发展的目的。正如著名钢琴演奏家、教育家刘诗昆所言:“学琴,是美育而不是天才教育……有些孩子弹琴会找到舒服或发泄的感受,这正是音乐给予他们最初级、最可贵的记忆,不要苛求人人都是天才,教会一个孩子一辈子享受音乐,这是最重要的。”如此朴素而真的理念,会对学生和自己的演奏都产生正能量。观众在欣赏中也能分辨出,这样的音乐表达中充满着大气和温暖,而不再仅仅是冰冷的、带有目的式的、夹杂各种欲望的展示。

六、其他相关学科理论对音乐表演的影响

一位真正的音乐表演家不仅是工匠,更是大师,大脑与心灵都是丰沛充盈的,具备极高的理论修养,这种修养的核心便在于思维方式的智慧。一句话道破:“学历是铜牌,能力是银牌,人脉是金牌,思维是王牌。”他们之所以成功,不止于艰苦训练后的技巧高超,更因善于用音乐表达出自己的思想深度,艺术化地展现人格魅力。这种从宏观上对艺术的全面理解与掌握,正是艺术家与普通乐者的区别。优秀的演奏不但可以为观众再现作曲家本人的创作意图,还可以在了解和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处理、加工、升华。

从事任一表演门类时只有从不同的侧面对与之相关信息进行多方位关注,把艺术与其他社会现象联系起来,才能使表演本身立体化。从纵向上看,要肯定艺术发展的历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论优劣高低,都体现着当时的社会思潮。评价音乐作品要结合特定背景,一些生涩难懂的东西就变得不难理解;从横向上看,音乐与美术、戏剧、舞蹈、宗教、地域、伦理、民俗等始终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比如演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就要懂点叔本华的意志哲学,虽未必达到理论学者那样的深入研究,但至少应对其基本思想作相应的了解;想更高层次地演奏好贝多芬的作品,就免不了涉猎康德的哲学和美学思想;演奏或演唱久石让、喜多郎、班得瑞、雅尼、恩雅等NewAge风作品,就需走近现代主义思潮,体会音乐中追求的宁静、唯美、自然、环保、反战等内涵;对中国作品的表现,要了解这一门类艺术、这一体裁、题材的发展演变历程,充分遵循民族美学传统,以求尽量地道,原汁原味。

七、结语

理论知识的扩充完善对于实践产生的影响,已经渗透到各分支专业表演技术长期发展的骨血中。理论带来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自省,促使人们从对单纯旋律悦耳的浅层感知上升到理性高度,更加关注其思想性与艺术性。从技术层面来说,它对实际演奏的帮助显得尤为关键,只有在理论体系的支持下逐渐体悟音乐,感受艺术,才能够手、脑、心、耳并用,达到真善美的统一。特别在高校工作中,教学、演奏、科研是三位一体、相辅相成的,重视理论学习与研究,既可在表演等实践活动中起到指引航向的作用,自身水平又能不断获得进一步提高。一个音乐演奏者的成长与成熟,需要以“板凳一坐十年冷”的恒心和毅力排除浮华的纷扰,专注于学问本身,沉下心来研读哲学、美学、历史、文学、心理等相关领域书籍,并时刻注意对当代新理论、新方法等知识的自主学习,关注时事发展,尽可能广泛地接受多渠道灌输,随处积累,终身充电。

参考文献:

[1]陈雪.论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实践的现实意义[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159-161.

第8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简称“央音”,位于首都北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全国艺术院校中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211工程”建设院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院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乐队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作为全国音乐教育中心,音乐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重点学科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国家重点学科: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和音乐表演艺术)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弦系

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弦系和乐队学院、音乐教育系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音乐与舞蹈学:A+

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ChinaConservatoryofMusic)位于北京市,是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学校专业分布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三大类,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声乐歌剧系、中国器乐系、音乐师范教育中心、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指挥系、管弦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0个教学单位,另设有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研究生院、考级艺术中心和附属中学,形成了以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为一体多层次教学体系。

重点学科

北京市重点学科:音乐学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作曲

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民族声乐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音乐学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音乐与舞蹈学:A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简称川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所以“音乐”为主要办学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是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四川音乐学院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声乐一系、声乐二系、民乐系、钢琴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电子音乐系、舞蹈学院、艺术学理论系、歌剧与合唱系、成都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系、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流行音乐学、艺术管理系、乐器工程系、国际演艺学院、传媒学院、艺术教育系、社科学院、数字艺术系、现代器乐系、戏剧系、艺术附中(本部)、继续教育学院(专科部)、基础部、艺术附中(新都校区)等31个教学院系,开办29个普通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

重点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美术学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

省级特色专业: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

四川省本科院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音乐与舞蹈学:B+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简称“西音”,坐落于世界历史名城古都西安,其前身是1948年贺龙元帅在晋绥边区创建的“西北艺术学校音乐部”。西安音乐学院是一所培养音乐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西北地区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

学校设有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系、钢琴系、舞蹈系、视唱练耳教研室、基础部、艺术学理论研究室12个教学单位,另设有研究生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信息中心和附属中专、图书馆、陕西爱乐乐团等直属单位。还设有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西安鼓乐艺术团、秦筝艺术团等大学生艺术实践团体。“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为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特色专业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音乐表演

省级特色专业:视唱练耳教学专业、作曲(电子音乐)专业、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手风琴)演奏专业方向、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电子琴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音乐与舞蹈学:B+

星海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华南地区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孕育了冼星海、萧友梅、马思聪、李凌等一批引领中国近现代音乐文化潮流的杰出音乐家。星海音乐学院的历史可追溯到1932年由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先驱马思聪、陈洪先生创办的广州音乐院;1985年12月,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目前共设有现代音乐与戏剧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钢琴系、管弦系、国乐系、艺术管理系、乐器工程系、民族声乐系、音乐基础部、人文社科部等18个本科院系(部),还设有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音乐研究院、音乐博物馆、岭南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艺术实践中心、社会音乐教育培训中心等,拥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和5个实验乐团。

重点学科

广东省第九轮重点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

广东省级特色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广东省专业:钢琴

广东省重点专业:音乐表演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音乐与舞蹈学:B+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是中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校为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1950年创办于天津的中央音乐学院,1959年7月,中央音乐学院(留津部分)改称天津音乐学院。1973年,改称天津艺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恢复天津音乐学院,分出美术部分另立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院分为南、北两个校区,现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1个专业硕士(MFA)授权点,涵盖音乐表演等11个本科专业;设有音乐学、作曲、声乐、民族声乐、民乐、管弦、钢琴、手风琴键盘、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现代音乐、舞蹈、戏剧影视13个教学系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形成了完备的专业、业余等多层次、多类型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和中专—本科—研究生系列人才的培养体系。

重点学科

天津市重点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建设点:乐学、音乐表演、音乐学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文化产业管理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音乐与舞蹈学:B+

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中部地区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也是中国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施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学校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特色专业,学校是湖北省高校第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之一。

重点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录音艺术、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

省级品牌专业:录音艺术、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956年起改用现名。2000年,学院由文化部直属划转上海市领导,现为文化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九十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研究为核心,以音乐表演艺术学科为主体,以应用音乐为延伸的音乐艺术学科综合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

学校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涉及7个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艺术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22个方向,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目前国内拥有三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的专业音乐院校。

重点学科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国家重点学科:音乐学(二级学科)

上海高校一流学科(A类):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

上海市重点学科:作曲与音乐设计、音乐文化史

上海市Ⅰ类高峰学科:音乐舞蹈学

上海市Ⅰ类高原学科: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

特色专业

特色专业: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艺术学理论:B+

第9篇:音乐表演论文范文

关键词:音乐表演;理论知识;教学交融

目前,音乐院校普遍存在音乐表演教学与音乐理论知识学习严重脱节的现象,即音乐表演学生只注重专业技能、技巧的学习,而轻视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教师也只在演唱、演奏技能、技巧方面严格要求学生,而不能将音乐理论知识全面贯穿于教学之中。致使学生只学到一些演唱、演奏方面技能、技巧,但却不能真正把握音乐作品内涵,更无法正确表达音乐作品的思想感情。怎样把音乐表演专业技能技巧的学习与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在教学中交融起来,通过师生共同努力,让音乐的价值和功能得到外化,让音乐作品的内涵能淋漓尽致地呈现给观众呢?此文就如何处理好音乐表演专业技能、技巧学习与音乐理论知识学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一些初浅的探讨。

一、音乐表演与音乐理论知识交融的必要性

音乐院校的理论作曲科目和声、复调、配器和曲式经常被称作曲理论学科的四大件,是创作音乐作品的重要知识与方法。作曲家创作出来的音乐作品表达了丰富的思想情感和深刻的内涵,是音乐的本质美的呈现。这种内容和情感必须通过表演(二度创造)得以表达,听众才得以赏析。

不管是声乐专业的学生,还是器乐专业的学生都要具有一定的作曲理论知识,用理论指导表演实践,这样表现出的音乐(不管是声乐还是器乐)的思想才可能鲜明准确,情感才可能丰富多彩,才可能感染听众,音乐也才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与作用。因此,音乐表演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只体现在音乐表演的技能技巧方面是远不够的,必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何才能将音乐表演技能技巧教学与音乐理论教学整合起来呢,处理好两者的交融呢,或者说如何用理论知识去指导音乐表演实践呢?还是值得认真研究探讨的问题。

每一个音乐作品中音乐的创作手法各异,主题的呈现,旋律的发展,和声的进行,结构的布局,作品的格调等千差万别。音乐表演学生只有具备了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才能很好的去理解音乐。音乐是时间的艺术,流动的艺术,情感的艺术,《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对音乐的解释:“乐是凭借声波振动而存在,在时间中显现,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感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这充分说明音乐是通往心灵的情感艺术,是构建心灵与外界交流的桥梁。音乐作品的深刻内涵需要表演家去揭示,去实现音乐作品的功能和价值。这也就说明音乐表演的学生需要有好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好的去诠释音乐。作品中除了旋律音调外,作曲家对音乐的力度、速度、表情等有着许多提示,这都需要演唱(演奏)者去细心的体会和处理。一切音乐表演的技能技巧都是为表现音乐作品内容服务的。因此,要求对音乐表演生必须实施与音乐理论知识的交融教学,这是音乐表演专业教与学的基本原则。

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重技能轻理论的成因

虽然在音乐院校教学中音乐表演技能技巧教学与音乐理论的授课手段和方式方法在不断的改进,虽然很早就喊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对很多音乐院校音乐表演学生来讲,普遍存在着学音乐就是单纯学习歌唱的技巧或者学习乐器演奏的技巧的思想。认为一个声乐专业的学生只要有一幅好嗓子,有了很好的歌唱技巧,能够演唱高难度的歌曲就可以了,就算是有演唱水平了;学习乐器的学生则认为只要把乐器的演奏技能技巧学好,能够演奏高难度的乐曲就算学好了。这种狭隘的、错误的认识,导致学生对音乐理论知识学习不够重视,影响了对理论知识的认真学习。有的声乐专业学生不但连基本的伴奏都无法完成而且对歌词和旋律的结合的基本规律,对歌曲的曲式结构,歌曲的音乐形象与表达的思想都不是很清楚。器乐专业的学生具有了一定演奏技巧,同样存在对作品的历史背景、结构,主题思想等不明确,不能很好的去诠释作品的内涵。这种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发展趋势。

本来在各音乐院校中,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方案,都较全面的开设了音乐史论、作曲理论知识课程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关键是对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技能课与其他音乐理论学科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够,协调不好。不但没有很好衔接,造成严重的偏科,有的甚至厌恶对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对于师范类音乐专业培养的学生更应该是一专多能,多能就是较全面地学习掌握各种音乐知识和技能。笔者通过观察,对身边同学的了解是音乐表演技能与音乐理论知识无法融会贯通,而是脱节,违背了师范院校的培养目标。音乐表演技能课教师也普遍存在自身音乐理论修养不高,无法将音乐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教学之中。在极端重视技能技巧教学的情况下,忽视或轻视音乐理论的融入。由于学生和教师双方面的种种原因,产生了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学习不能够与音乐理论知识很好的融合。这样培养的音乐表演学生没有良好综合音乐素养,学生没有理论知识的支撑,也难于多元发展,更成不了高素质的表演人才。

三、音乐表演教学与音乐理论知识交融的思考

要想在教学中把音乐表演技能技巧教学与音乐理论教学很好的协调统一起来,首先必须提高学生和教师的认识,即认识到音乐理论知识对音乐表演学习的重要性。完成一个音乐作品的演唱或演奏,首先应对音乐作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全面认识和掌握作品的思想内涵是表演的前提。设想如果让表演的学生在演唱、演奏作品前,用学生掌握了的音乐理论知识,去分析研究作品的主题,理解音乐的情绪和内涵,再通过试唱、试奏进行初步体验,我相信学生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同时还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让兴趣成为最好的老师。通过这种学习方式,打消音乐表演学生对学习音乐理论知识感觉枯燥乏味的认识,使各科目知识在学习中相互内化和迁移。在教育心理学中强调学习迁移的重要性,所谓迁移是已经获得的知识、动作、技能情感和态度等对新的学习的影响。简单地说是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

其次知识的交融必须注意学生的学习过程,所谓学习的过程是指学生在教学情景中通过教师、同学以及教学信息的相互作用获得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过程。音乐表演本身与音乐理论学科之间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是互为支撑的。要想把音乐表演专业学习与音乐理论学科很好的协调统一,需要通过师生间的共同努力,尤其是要端正学生学习的动机(内部动机尤为重要,应该让学生从心理重视对音乐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教育心理学中讲适度的学习内部动机能给学生带来最佳的学习效果)。通过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学生有两种发展水平,一是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二是学生即将到达的发展水平,这两种水平之间的差异就是最近发展区)学生会有质的提高。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通过教学模式的改变,让学生的知识达到长时记忆和掌握与运用。当然教师的引导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在加强自身音乐理论修养的同时,重视在表演技能技巧教学中更多的融入音乐理论知识,完成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教育心理学中,系统通过联合学生在新旧知识之间建立的联系,观念团初步形成。但赫尔巴特认为,任何一个系统的思想中都不止包含一个观念团,而是多个观念团相互联系的结果。所以在经过联合的阶段后,观念团之间还必须在更大范围内联合,使之系统化。那么音乐表演技能技巧学习与音乐理论课程学习这些子系统只是音乐师范院校这个系统的一部分,也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如何相辅相成的有效整合统一于一体,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更重要应该从教育改革着手,对课程设置,课程安排,教学模式等多方面进行配套改革才是卓有成效的。

为了适应二十一世纪教育改革的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是时代的要求。对于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来说,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掌握高超的演唱、演奏技能技巧,具有良好的综合文化素养,才是今天社会需要的人才。我相信音乐表演专业技能的学习只要能够实现与音乐理论知识学习的有效交融,我们音乐院校就一定能够培养出众多高素质的音乐表演人才。

参考文献

[1] 冉晓昱, 骆岭. 高师作曲理论有效整合的探索【J】 石家庄:河北农业大学学报2007-06

[2] 陈士森. 作曲技术理论课程改革的探索 【J】 成都:音乐探索 2004-01

[3]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编辑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1页.

[4]冯忠良.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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