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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社会化服务路径

高校图书馆公共文化社会化服务路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的作用确立以满足公民多样性文化生活需求为目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平台建设,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集中体现。[1]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高校图书馆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载体协同,不断为社会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

一、我国高校图书馆实施社会化服务现状

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应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专业领域公共图书馆”服务,即根据各高校的学科特点,专门针对社会上各专业性质的单位、团体或个人提供专业知识,实现专业科学知识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社会化、公共化。二是“类公共图书馆”服务,即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文献借阅、参考咨询、空间使用及其他文化活动服务。这两层涵义指明了高校图书馆社会化发展的两条路径,二者相辅相成,体现的是有限度的社会化。就服务形式来看,目前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有条件的开放,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支持校外读者持相关证件办理临时阅览证,但暂不支持文献外借;二是地区合作制,即以与地区图书馆合作的方式向社会开放,代表性学校如同济大学、武汉大学;三是完全对外开放,集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功能于一体,免费面向社会公众,比较典型的是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2]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目前只出台了具有政策鼓励性质的相关条例,并没有强制性法规来保障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在实践中,校外人员由于各种因素不熟悉馆内的规章制度和借阅流程,再加上读者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在借阅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积极响应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高校相对较少,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仍存在诸多阻碍因素。[3]虽然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由于路径不清晰、障碍因素较多,实践进展相对缓慢。

二、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主要障碍

(一)缺乏公共文化服务观念

服务观念决定服务内容。长久以来,高校图书馆的服务理念局限于只服务本校师生,把图书馆视为高校自有财产,采取封闭式管理和服务模式,公众服务意识较为淡薄。观念上公共服务意识的缺乏直接导致系统有效的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机制和方案的缺失。因此,高校管理者应当首先转变观念,认识到高校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部分,有义务推动社会公共文化的发展。

(二)缺乏自主权和互动机制

高校图书馆具有学校附属性,与公共图书馆相比自主性和自主权较低,且其主要职能是承担高校教学科研文献保障工作,以对内服务为主,没有制定专门的对外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4]这就使得高校图书馆在对外服务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高校图书馆应制定与内外兼容服务模式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案。

(三)缺少具体的政策法规

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依据为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提供保障,高校图书馆是否对外开放主要取决于高校自身,并且由于缺乏相应的开放标准,加之社会公众的相对复杂性,开放工作在规划和执行中面临诸多困难。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迫切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政策的支持。

(四)软硬件设施协调不足

空间、设施、资源和人力是图书馆提供服务的四个基本要素。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必然会对高校图书馆传统的空间、设施、资源、人力产生影响,出现图书馆实体空间不足、资源需求量增大、人力资源协调困难等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图书馆积极有效地开展社会化服务。

三、国外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现状分析

(一)美国

美国是图书馆法及其他图书馆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健全的国家。早在1965年,美国高等教育法就明确作出了规定,美国高校图书馆享有受联邦政府津贴的权利,这为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提供了法律前提,同时也酿就了美国高校社会化服务的理念,即高校图书馆在接受着国家税金的补贴和资助的同时,也承担了具有向社会市民免费开放的义务。

(二)英国

英国大学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开放机制。在人员方面有着清晰地限定,如英国牛津大学图书馆规定“本校师生、校友、校园卡持有人及朋友(每位持卡者可带四个客人)可免费进入,图书馆对符合条件的部分人群免费,对外则视情况收费”[5]。在服务内容方面,支持全部开架服务,免费阅览,免费上网,但实行有条件的外借。

(三)德国

在德国,大学图书馆通常具有高校馆和公共馆双重身份,校内和校外服务分别占到了60%和40%。[5]德国大学图书馆由中心图书馆和多个相互独立的专业图书馆构成。在社会化服务方面,中心图书馆藏书支持图书外借、馆际互借、书目提要等常规服务,而专业图书馆的藏书由于专业化程度较高,通常只支持校外人员阅览,不支持外借。这种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模式既能保证基础,又能突出专业特长。

四、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发展路径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从国外建设经验中可以看出,法律和制度建设是有效推进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在此方面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且多以鼓励性政策居多,推动力度不够。因此,应加快高校图书馆社会化相关政策的确立,如从教育法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确立相应的服务方针与制度,明确社会化服务职责,从政策法规上予以推动。要制定完善的制度准则,对社会读者进馆方式、服务内容、办证手续、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等一系列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实现有章可循,便于管理。

(二)争取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

我国目前还是一个政策导向型社会,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激励型政策,鼓励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并予以一定的资助,对于加快高校馆的社会化服务进程有积极作用。例如,政府可以加大经费投拨、增加编制等,缓解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所带来的人员和资金紧缺、工作量增加等问题。此外,随着国家对国民教育的财政支出日益增加,在保证公共图书馆资金正常运转情况下,可以调拨部分资金投入到了高校图书馆的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中,进而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三)强化社会化服务的意识

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纳税人”观念为其高校应服务于公众这一理念的确立提供了良好的前提。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提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高校图书馆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提供了意识先导。各高校应抓住这一时机,加快转变观念,强化社会化意识,积极拓展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行为。

(四)兼顾专业性和普适性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不能照搬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模式,否则不仅不会体现高校馆社会化的价值,而且会造成资源的重复浪费,甚至会影响为本校师生提供服务的质量。高校图书馆社会化应基于自身的特点,从专业性和普适性两方面入手,开展“专业领域公共图书馆”和“类公共图书馆”服务,坚持专业性和有限度地开放。专业性方面,高校图书馆应确立“专业领域公共图书馆”理念,根据高校专业特色和图书馆文献资源特点,与社会相关机构、团体或个人建立点对点的服务模式,例如,师范类高校图书馆可以与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医学类高校馆可以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并在互动中向这些机构提供文献借阅,实现服务,达到资源共享。高校图书馆还可以成为企业创新链的重要环节,面向企业提供定向信息服务。普适性方面主要仿照公共图书馆模式,为校外大众提供文化科普类文献资源的免费阅读,提供舒适的阅读空间,借助高校良好的学术氛围开展专题展览、讲座、演讲等各种活动,成为公众文化素养提升的平台。除此之外,高校图书馆也可以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开辟专门的社区服务模块,将为社区民众提供参考咨询服务纳入高校图书馆的日常工作范畴。

(五)建立各类型图书馆联盟体系

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提供了全新的信息环境。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图书馆之间共建共享各类型、各层面的文献信息资源,构建地区性文献信息保障体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资源的需求。目前,上海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涵盖了上海地区包括公共图书馆、科研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和情报系统在内的70多家图书馆,构筑了统一的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并借助《上海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通用阅览证》,为读者提供成员馆中外文献异地借还服务。

五、结语

高校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对于社区文化的营造有特殊的意义。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资源和服务价值,促进公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部门应从法律、政策、管理机制、服务内容和模式、图书馆地区性联盟等诸多方面入手,立足专业性和普适性,借鉴国内外已有经验,更好地推动我国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

作者:刘晓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