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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发展现状及规制研究

互联网医院发展现状及规制研究

[摘要]当前,我国互联网医院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存在虚假互联网医院、实体医院缺位、医疗队伍鱼龙混杂、服务运营有待改进、基础条件参差不齐、患者信息保护不力。加强互联网医院发展的规制,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互联网医院建设,打造完备的基础条件,探索与完善互联网医院服务运营机制。

[关键词]互联网医院;实体医院

近年来,互联网医院作为“互联网+医疗”衍生的新业态,得到迅速发展,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等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1中国互联网医院的发展

1.1早期出现的互联网医疗平台

21世纪之初,医学界及社会有识之士敏锐地认识到网络在医疗领域的重要价值,创建了“39健康网”“好大夫在线”“春雨医生”“丁香园”等医疗服务平台。其中,“39健康网”成立于1999年,最初通过互联网渠道推广医药产品,后来打造网上健康互动交流及咨询功能,设立了“名医在线”“就医助手”“39问医生”等栏目。“好大夫在线”成立于2006年,以提供医疗信息服务为主,帮助患者了解医院(医生)的专业特长等情况,并建立医生个人网上服务平台,2016年与银川市政府合作建立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春雨医生”创立于2011年,通过电话、语音、图像等方式,邀请具有公立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为患者提供健康咨询。“丁香园”自2000年创办以来,致力于打造“中国生命科学专业人士的一个专业交流的平台、一个情感交流的家园”,近几年逐渐开始尝试利用优质医疗资源,结合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手段为大众健康服务[1]。可见,早期互联网医疗平台的职能主要是开展健康咨询,或提供其它单项医疗服务。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医疗平台的服务形式日益多样化,有的甚至成立互联网医院,开展综合性医疗服务。

1.2互联网医院的蓬勃兴起

1999年卫生部(原)我国第一份推进实施远程诊疗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2014年国家卫计委(原)《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为“互联网+医疗”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最早一批互联网医院应运而生。2014年10月,首家以“网络医院”命名的广东省网络医院正式上线,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互联网医疗平台公司、网络医疗接诊点等共同构建,是一个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新型远程医疗平台[2]。2015年3月,大量使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全国首家云医院———“宁波云医院”启动运营;12月,微医集团依托桐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创立乌镇互联网医院;阿里健康与武汉中心医院联合成立武汉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2016年2月,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互联网医院(“浙一互联网医院”)成立,开创了公立三甲医院建设“线上院区”的先河。201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为互联网医院发展指明了方向。由此,我国互联网医院进入快速发展期。健康界研究院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国互联网医院总数达到294家,2019年我国互联网医院问诊量为2.1亿~3.2亿人次[3]。总体而言,全国各地互联网医院大致分为:一是以微医集团为代表,组织医生抱团开展网络诊疗,充分利用全国各地优质医疗资源;二是以阿里健康为代表,与医院合作,将医院医师资源线上化;三是以浙大医院为代表,实体医院自行开展线上诊疗业务[4]。

2我国互联网医院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存在虚假互联网医院

当前,相关政策性文件对互联网医院存在语焉不详之处,导致部分互联网医院建设缺乏规范性,达不到《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众多互联网医疗平台的工作内容局限于开展健康咨询或提供其它单项医疗服务,却冠以“互联网医院”头衔,有医疗欺诈的嫌疑。更加严重的是,某些机构与个人故意虚构资质、隐瞒真相,打着“互联网医院”的幌子,谋取不当利益。

2.2实体医院缺位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与《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互联网医院发展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但是在实践中,多数互联网医院没有依托实体医疗机构,而是比较纯粹的“网上医院”。例如: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没有与线下的医疗机构签约或合作,而是启用大数据监管方式,建立医生互联网考评体系,让社会对互联网医院进行监管[5];杏仁互联网医院属于完全自建模式,依靠医生在互联网医院多点执业,没有实体医院为其承担责任和风险。

2.3医疗队伍鱼龙混杂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队伍是履行医疗服务宗旨的可靠保障。但是,我国的医学人才主要集中在大型公立医院,在日常工作中病人较多、压力较大,兼职开展网络医疗服务的动力不足。同时,社会及医疗行业缺乏适应网络诊疗的新型医学人才及培训机构[6],缺乏高素质的互联网医疗人才。有的互联网医院利用医患之间不直接接触的线上诊疗特点,聘请高水平、高年资医生注册后,却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接诊,欺骗患者。个别医师在进行身份认证后将账号转借或出售给他人,或者他人利用医师的相关资料冒名注册,造成互联网医疗队伍“鱼龙混杂”的局面,对互联网医院发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2.4服务运营有待改进

我国互联网医院发展进入快车道,但是很多医院在具体运营方面同质化现象严重,没有结合社会需求、互联网特征及自身发展的实际,探索出切实可行的运营模式。部分互联网医院表面风光,实际却面临“叫好不卖座”的尴尬局面,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均未达到预期目标。例如:乌镇互联网医院营利途径主要局限于医疗服务费、药品利润,以及从健康保险业务、家庭医生健康平台获取的收入,营利能力不强。健康界研究院提供的《2020中国互联网医院发展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互联网医院营利模式尚不成熟,绝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超过70%的互联网医院盈利不超过500万元[3]。

2.5基础条件参差不齐

微医创始人廖杰远认为:成立互联网医院,必须具备三大基础条件———强大的高安全性的技术平台,数据互联,独立的行医诊疗能力[7]。当前我国各地互联网发展不均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网速和普及程度都达不到要求,即便大城市也存在网络不稳定、网速较慢、图像及语音清晰度较差等问题。全球著名的云服务平台Akami2017年的互联网状况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的网速只有7.6Mbs,无法较好地满足线上诊疗的需要[8]。此外,许多互联网医院只是一个提供医疗服务的“网络窗口”,缺乏相应的实体医院相对接,无法为患者提供完整的闭环式服务,互联网医院功能大打折扣。

2.6患者信息保护不力

患者在互联网医院的诊疗服务过程中留下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病症、用药记录、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同时,为了诊疗活动全面留痕、可追溯,互联网医院还建立了包括患者就医各环节的信息数据库。患者信息涉及大量隐私,但当前互联网医院通常通过网页、微信小程序、APP等方式获取及储存患者信息,存在许多管理漏洞,患者信息极有可能被窃取。更有甚者,极少数工作人员为谋求私利,出卖患者信息资料。

3我国互联网医院发展的规制

3.1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互联网医院建设

首先,深入研究互联网医院建设遇到的各种问题。例如:如何准确界定互联网医院依托实体医院的涵义,对没有实体医院依托的互联网医院怎样妥善处理?互联网医院是否需要与之相关联的实体医院,若无关联,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诊疗后,后续检查检验、治疗是否会面临重新选择实体医院的难题?互联网医院开展的具体业务有哪些,患者就诊如何顺畅地实现挂号、诊断、治疗、结算等环节的闭环?按照规定,互联网医院只能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具体包括哪些病症?探讨诸如此类问题,获得明确科学的答案,是规制互联网医院发展的前提。其次,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互联网医院行为。相关制度性文件主要包括:互联网医院医生注册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医师、药师等)资质审核管理办法、线上诊疗业务流程及管理办法、药师业务流程及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与实体医院交互流程及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监管办法、互联网复诊疾病目录指南、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这是互联网医院规范、高效发展的保证。最后,强化监督与管理,保障政策与法律的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切实有效地治理互联网医院建设的乱象,尤其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互联网医院登记机关,应通过监管平台,严格监督检查互联网医院的人员构成、诊疗行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问题,确保医院建设与医疗服务合法合规,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权益。

3.2打造完备的基础条件

《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医院的房屋和设备设施条件,包括:用于互联网医院运行的服务器、开展互联网医院业务的音视频通讯系统、高速可靠的网络接入及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具备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和远程心电诊断等功能,信息系统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目前,部分互联网医院的硬件配置尚不能较好地满足医疗工作需要,亟需加大投入,在政府及社会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改造基础设施与设备,解决各种难题。除此之外,互联网医院应通过新建医院、开展合作等形式,发展与线上诊疗相关联的实体医院,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使互联网医院具有独立行医诊疗的能力。政府部门要加快建立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制定医疗卫生行业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互联对接,完善各级卫生信息系统,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等领域业务平台的电子化建设,开展健康类可穿戴设备认证,规范个体健康数据采集,为开展互联网医疗提供基础保障。在广大农村及偏远落后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政府部门应积极推进这些地区的互联网建设,提高网速及网络的稳定性,有效增强远程会诊的可及性。另外,大力发展实体医疗机构,积极推进心电、影像等远程诊断中心建设,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使互联网医院治病救人的功能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3.3探索与完善互联网医院的服务运营机制

互联网医院的运营,应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从我国医疗卫生发展的实际出发,互联网医院应着重开展两个方面的服务。其一,针对广大农村与基层地区,开展线上诊疗,突破空间限制,实现优质资源下沉,缓解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在具体服务形式上,高度重视远程诊疗、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使广大农村与基层地区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使用优质的医疗资源。其二,针对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状,主要立足于作为实体医院的补充,利用大数据分析、智能分诊、远程问诊、辅助治疗等技术手段,提供高水平的诊疗服务,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节约患者医疗成本,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从具体运营情况看,互联网医院日常运营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建立诊疗平台,二是诊疗平台与药企等合作推出一些收费项目,如健康管理、患者教育等服务,通过服务获益。另外,借助互联网平台的传播优势,为医院、药企等提供医师、服务和产品的宣传推广,从而获取相应的报酬。简言之,互联网医院通过开展诊疗业务,以及提供其它相关服务,维护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利益,并获得一定的报酬。建立科学的互联网医院运营方式,必须完善与优化医疗服务的每个环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完整的医疗服务流程包含预约挂号、咨询、诊疗、购药、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环节,因此互联网医院除了提供基本的线上医疗服务,还需要对接实体医院、药店、康复机构、养老机构、大数据公司等,保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线上与线下资源的联动性,提供高质量、多阶段、全周期的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只有最大程度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才能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

[1]李佩娟.丁香园染指门诊移动医疗开启转型之路[EB/OL].

[2]何雪松,罗力.互联网医疗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8,11(9):71-75.

[3]健康界研究院.2020中国互联网医院发展研究报告[EB/OL].

[4]张梦倩,王艳翚,钱珍光,等.我国互联网医院发展模式分析[J].卫生经济研究,2019,36(5):23-26.

[5]周莉,吴琴琴,廖邦华,等.互联网医院运行现状与发展思路[J].中国医院管理,2019,39(11):58-60.

[6]黎程,刘瑞健,马晓芬,等.我国网络医院的发展现状及分析[J].中国数字医学,2018,13(1):6-8.

[7]许赫赫.真正的“互联网医院”需具备3大基础条件[EB/OL].

[8]纪磊,刘智勇,袁玉堂,等.互联网医院发展态势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2018,15(1):105-110.

作者:王晓波 李凡 单位:山东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