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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业务模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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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业务模式

第1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 盈利模式 “软件+服务”模式

1 移动互联网特点和发展趋势

1.1 移动互联网特点

移动互联网具备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开放性,包括网络的开放性、应用开发接口的开放性、内容和服务的开放性等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深入发展,开放性已成为移动互联网业务、应用和服务的基本标准,更多新颖的业务将出现在移动终端上而无需依靠现在的移动运营商;二是分享和协作性,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用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他人共享各类资源,实现互动参与、协同工作,用户将具有更大的自主性和更多选择,将由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转变成为主动的内容创造者;三是创新性,移动互联网为不同的用户提供了无限可能,从而使各种各样的新型业务不断涌现出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

1.2 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

(1)移动用户成为互联网上最大的用户群

移动通信的发展趋势就是与互联网的融合。在业务层面,移动互联网和传统的互联网在内容和应用体验方面融合发展,但移动互联网的产品推出速度快于传统互联网;在网络层面,相对于桌面互联网,移动运营商致力于提供廉价的、高速的上网体验。对于用户来说,移动互联网具有终端的移动性和接入的便捷性、业务应用的随时性和私密性等特点;对于运营商和服务、内容提供商来说,移动互联网具有更强的控制力和更大的开放性,能够融合互联网和电信网的商业模式

推动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有三大力量: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终端厂商。运营商以差异化的数据业务为中心,整合产业链做智能管道,互联网企业则将优秀的桌面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移动化,并不断开发出更多的业务服务以满足移动互联网用户的需求,而终端厂商围绕着终端致力于提升移动互联网综合服务能力。

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移动通信用户成为移动互联网用户。以美国为例,预计到2015年美国智能手机流量占比将达到98%,如表1所示:

另据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表明,截至2012年底,中国移动用户已达13亿,其中有5亿多已经是移动互联网用户。

(2)移动数据业务呈爆炸式增长

随着移动接入技术的迅速发展,移动互联网用户的迅速增长和终端接入方式的层出不穷,移动数据流量快速增长,到2010年全球移动数据流量已超过移动语音流量。据美国思科公司的2011年度报告,2011年全球无线网络连接数增长了一倍多,全球无线数据流量的增长在2011年超过了预期,达到133%,到2015年全球移动数据流量将是2010年的26倍,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92%,到2016年移动数据流量将达到每月10.8EB,60%的移动用户即全球约30亿人口将加入千兆字节俱乐部,即移动用户每月将消费1GB的移动数据,详见图1所示。

我国的移动数据流量也具有同样的增长趋势,2011年前三个季度,中国移动无线上网业务流量达到2 173亿MB,同比增长了58%,其中移动数据流量1 123亿MB,WLAN数据流量1 050亿MB。

(3)终端接入的多元化且应用渗透到各个领域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促使其接入方式也呈现多元化,目前的主要接入方式有:移动电视、PDA、智能手机、电子书、iPad、Notebook等。并且移动互联网用户逐渐渗透到互联网业务和应用的各个领域,如电子商务、微博、手机网络新闻、手机搜索、手机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社交网站等,如图2所示。

(4)产业链融合促进移动互联网不断走向纵深

移动互联网走向纵深的推动力是产业链融合,各行各业“互联网化”和“移动互联网化”使移动互联网必定走向合作共赢。在2G时代,移动互联网的主要产业为彩铃精细运营、MMS娱乐、音信互动等;到了3G时代,就涌现了大量的移动产业,如精确定位、健康监控、移动电子钱包、媒体直播、家庭监控、移动卫星电视;到了4G时代,由于有了更大的带宽,将涌现更多的移动互联网应用,并且各个产业将不断融合,如传媒行业、金融行业、零售行业、制造行业、教育行业、医疗行业等广泛的行业融合,这将不断创造新的业务存在形式和商业模式,如图3所示。

(5)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多元化

移动互联网业务层出不穷也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除了下载流量、彩铃彩信这些传统的盈利模式外,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也呈现了多元化趋势。其中有广告类盈利模式,是指免费向用户提供各种信息和服务,通过收取广告费来实现盈利,如门户网站和移动搜索;内容类盈利模式,是指通过对用户收取信息和音视频等内容费用盈利,如付费信息类、手机流媒体、移动网游、UGC类应用;服务类盈利模式,是指基本信息和内容免费,用户为相关增值服务付费的盈利方式,如即时通信、移动导航和移动电子商务;共生盈利模式,如以运营商为主导的共生盈利模式。

2 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分析

2.1 移动互联网产业合作演进路线

2G时代的移动互联网为用户提供的主要是话音和低速率的数据业务,这种服务非常有限,因此产业链也相对简单,运营商能够把控整个价值链,主要是通过价格吸引客户消费,用户的价值都比较低,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用户的不断增长。到了3G时代,提供给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业务和服务是差异化的多种多样的应用,使产业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运营商不再在价值链中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收入增长的来源也转变为现有用户价值的提升。

以往运营商一家独大,享有大部分价值,其他参与者都居于从属地位,而在3G时代单凭网络运营商已无法完成价值链的主要环节,各环节必须均衡发展。在产业价值链分割后,对价值的重新分配取决于价值链的重新定位和各种力量的对比,网络运营商从产业链中的获利一般不会超过50%,并且不同的定位及力量的对比必将导致不同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的产生。

泛行业的合作、清晰的利益分配、合作者的准确定位,这将使移动互联网产业、产业链、盈利模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2 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结构

在目前和未来4G时代的移动互联网业务运营,终端软件平台和网络应用服务紧密结合,业务和应用平台已成为整个移动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在产业链中处于控制地位,电信运营商的地位在产业链中逐步下降,如图4所示。

同时,终端厂商和应用软件开发商大举进军移动互联网领域,加大了整个产业链的竞争激烈程度,从而逐渐形成了以服务与应用为主的几大商业模式:“终端与业务”一体化模式、“软件+服务”模式、传统移动增值服务模式、运营商主导的共生盈利模式,而前两种模式在整个移动互联网行业中处于主导地位。

终端厂商和应用软件开发商以相对较低的进入成本及合作成本,削弱了原来处于产业链后端的业务/应用平台商在产业链前端环节对用户的控制力度,从而利用其优势业务和特色业务获取更大利润及产业发言权。同时,技术的进步也造成产业链用户控制点向终端厂商和软件开发商靠近,使强势终端厂商利用终端掌控权而获得内容运营优势。

随着智能手机用户群的不断扩大、终端制造技术和软件开发技术的不断进步,终端和应用服务已经直接面向广大用户,如诺基亚、苹果、Google。这些企业凭借自己强大的财力和技术优势,不断整合各种资源,在产业链上已具备强大的竞争力。如苹果公司既具备自己生产智能手机的软、硬件实力,也具备提供各种应用和服务的能力,它首创的手机软件商店概念风靡全球,很多商家都建立自己的手机软件商店,例如诺基亚软件应用商店、谷歌软件应用商店、中国移动软件应用商店等。智能手机制造商将自己的用户吸引在自己的手机平台上,也吸引新用户使用自己的手机,使得其在产业价值链的利益分配占比越来越大。

当然,为争得在产业链中更大的利益,各运营商也在不断地加强与终端厂商的合作。如中国移动和联想公司合作,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好的移动互联网解决方案;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与苹果公司合作,通过苹果的iPhone手机来扩大自己的客户群,这种合作和竞争还在不断地演绎。

3 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研究

3.1 日本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

日本是全球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最好的国家,40%的日本国民在使用移动互联网业务,80%移动用户在3G终端上使用移动互联网业务。

在日本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中,从手机制造商到内容提供商,移动运营商控制着整个价值链。运营商好比价值链上各环节的客户,移动运营商为终端制造商、内容提供商、服务平台、广告服务等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并制定产业链上各个参与者的收入分成比例。例如内容提供商(CP)和运营商按照9:1的比例分配收入,而在欧美大部分国家仅仅只有50%,这种收入分配比例就极大地鼓励了CP/SP的创新,并有效地控制了移动数据业务的资费。在这种低资费的市场环境下发展了大量的用户,促进了大量业务、应用和服务的发展,同时极大地扩大了用户规模并培育了市场。日本最成功的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中,既有对互联网的继承和发扬,又有手机支付这样的创新模式。搜索、电子商务、社交网络(SNS)和手机支付是日本最成功的商业模式,其中前三者是互联网的延伸和发扬,而手机支付是移动互联网创造出的全新商业模式。

3.2 我国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

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各利益参与者的地位决定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主要是以下几种:“终端与业务”一体化模式、“软件+服务”模式、运营商传统移动增值服务模式、运营商主导的共生盈利模式。

(1)“终端与业务”一体化模式

手机终端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智能化,从原来只能承载话音业务变成既能承载话音又能传送数据、图片、视频等多媒体业务,还能连接互联网,具有收发邮件、移动办公、网上交易等互联网终端的业务特性,成为多媒体信息收发的智能化信息终端。“终端+业务”一体化模式是现在和未来移动互联网领域的重要盈利模式之一。该模式有以下特点:第一,能够为手机终端厂商带来新的利益增长点。第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移动运营商渠道垄断,手机用户在使用移动互联网时,可以不使用移动运营商的门户网站,从而在价值链上取得主动权。第三,手机厂商在移动互联网方面经验不足,使得其必须加强与价值链其他成员的合作。

(2)“软件+服务”模式

移动互联网业务在用户中的广泛使用,很多都取决于软件以及其提供的服务,软件平台与应用服务的竞争与合作是该产业新的趋势。Google的Desktop和Amazon的AWS就是“软件+服务”盈利模式的典型代表,以手机软件平台为核心的应用服务在产业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运营商的传统移动增值服务模式

即传统的移动增值业务的盈利模式,如运营商按照流量盈利、按照短信条数盈利等。

(4)运营商主导的共生盈利模式

在移动互联网产业价值链中,与运营商利益相关的有用户、SP/CP、终端制造商、设备/软件提供商。其中,SP/CP与运营商之间的竞合博弈关系将是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环节。在3G时代,移动运营商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竞争和合作的成败将关系到移动互联网能否繁荣,因此运营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共生盈利模式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会存在。这包括运营商和终端厂商的合作盈利模式,如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iPhone的合作盈利模式;运营商和广电集团的合作盈利模式,如手机电视,电信运营商负责提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以及计费、客服、收费等工作,而广电则负责提供内容;运营商和移动门户网站的合作盈利模式,运营商向用户收取流量费,按照流量或是包月形式收费,再向门户网站或内容提供商支付信息服务费。随着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这种合作共生盈利模式还将有更多的表现形式。

4 结束语

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发展,将会有更多的参与者进入该产业链,并且整个产业链上的参与者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竞争的加剧将使产业链更加复杂。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也不能简单理解为某一种特定的、单一的盈利模式,而应该被理解为一系列构筑在开放融合应用基础上的盈利策略及思路的总和。当前的各种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正是移动互联网作为一个融合产业所拥有的各方面产业经济特色的综合体现,随着多种盈利思路的不断碰撞,未来还将涌现出更多的创新盈利模式。

参考文献:

[1] 沈拓. 不一样的平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M]. 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2.

[2]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第2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R]. 2011.

[3] 魏炜,朱武祥. 发现商业模式[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9.

第2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关键词:基于用户行为 移动互联网 服务运营商 业务营销模式

1 概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们成为了“掌上一族”,并使得我国的移动互联网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同时,人们在移动上网的过程中,其所具有的上网行为以及消费特征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这种形势下,互联网运营商要想在我国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高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更好的发展,就需要能够在对用户、市场等因素进行充分研究、考虑的基础上对现有业务营销模式进行一定的改进与完善。

2 现时期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行为分析

2.1 用户群特征

在现时期中,移动网民用户群具有着下述特征:年龄方面,移动用户群体显现出一种年轻化的趋势,18-24岁区间人群在移动用户总群体中占据着较大的比重;收入方面,1000-3000元为比重最大的收入水平,且在3000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中也具有着增加的趋势,说明了高收入人员也逐渐融入到了移动网络之中;学历方面,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学生以及白领,上网时间零散,学历不是很高,且对于娱乐项目具有一定的需求;另一类就是硕士以上的高学历,由于其对于业务以及信息获取的质量具有着较高的要求,更倾向于资费较高、内容精准的移动业务。

2.2 消费特征分析

目前,移动网络用户所具有的消费特征主要为以下方面:第一,时间碎片化。同传统PC互联网用户相比,通过移动上网的方式更能够帮助其对于较为零碎的时间进行利用,同时其在应用体验、获取信息以及所具有的消费行为方面来看具有着碎片化的特征。第二,信息表面化。对于手机上网这种方式来说,用户往往会因为手机在界面以及系统方面所呈现的局限性而使其不能够获得更为全面、深入的信息,所得到的信息通常都会显现出表面化的特征。第三,应用目的性。在用户移动上网的过程中,其在业务以及信息的选择上往往具有着较为明确的指向性,尤其是在目前网络资费较为昂贵的情况下,其更希望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更多的信息。第四,应用稳定性。在产品质量保持恒定的情况下,移动上网用户所具有的应用频率相对来说较为稳定,而这就代表着移动产品对于用户来说具有着较强的吸引力。

3 目前我国移动网络市场及产品特点分析

3.1 产品特点

对于我国目前所具有的移动网络来说,还处于一个产品普及的初期阶段,不仅需要产品能够具有更好的体验性以及时效性,还需要能够保证用户同市场间能够具有更短的适配时间。对此,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就需要产品能够具有着更强的对于用户进行吸引的特征。而在移动产品数量以及种类不断丰富的同时,用户所具有的时间以及注意力却是有限的,为了能够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用户的时间以及注意力,就需要企业能够通过移动网络同用户间关系特点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来开发出一套更加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就目前来说,我们可以根据产品提供信息内容以及提供方式特点的不同将其分为个人信息、电子商务、娱乐服务以及公众信息这几大类。其中,娱乐服务是我国目前移动用户应用率最高的一类移动互联网产品,其所具有的浏览器、游戏以及音乐等软件是市场中目前最受欢迎的软件类型。

3.2 市场状况

规模方面:目前,WAP是我国网民移动互联的最主要方式,规模则从03年至09年间出现了一种先降后升的情况。从该情况则可以看出,在我国移动业务发展初期,人们更多的是以一种好奇的态度去了解、应用移动业务,但是随着业务同质化现象的显现以及用户需求多样化的提升,就使得活跃用户数量逐渐出现了一种降低的现象;用户规模方面,在06及07年,随着当时我国移动网络用户数量出现了一种降低的情况,但是我国移动网络的总收入却是处于增加的状态,且随着09年人数上升之后更是整体显现出一种逐年上升的趋势;市场规模比例方面:在我国移动产品市场中,除去基本业务SMS信息占比超过了50%,其它增值业务中所具有的CRBT、WAP占据着较大的规模,而BREW以及IVR等则在市场中占据着较小的规模。

4 基于用户行为的移动互联网服务运营商业务营销模式

通过上述我们对于互联网用户以及互联网市场情况的了解与分析,我们则应当认识到我国在未来移动网络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当围绕客户生命周期对现有模式进行更新。同时,由于不同用户在对相同产品所具有的接触、认知以及应用方面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就使得我们也应当根据其特点的不同而开展多样化的营销模式。其中,下面几个模式是较为适合我国移动情况、适合企业大力开展的营销模式:

4.1 同道营销模式

对于该模式来说,就是两个以上具有不同资源的企业通过彼此合作以及战略联盟的方式所开展的营销活动模式,比如移动支付、移动证券等多个行业合作所形成的融合型业务。通过企业间该种营销模式的合作,能够使合作的双方都能够通过更少成本的投入获得更高的营销效果以及经济收益。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种合作的方式也会因为合作伙伴所具有的操作失误而使合作的另一方因此承受了较大的经济风险,而为了能够对该类型风险进行最大程度的降低,就需要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能够尽可能的选择在市场中具有良好实力、声誉的企业进行合作,以此帮助两者能够获得更好的品牌叠加效应。

4.2 互动体验营销模式

所谓互动影响,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号召用户试用使其在试用的过程中能够发表自身的意见并对其进行收集,以此帮助用户能够更好的对产品所具有的价值以及品质具有良好的感知,进而使其产生购买行为。随着近年来我国移动网络事业的不断发展,更多同类型、同功能的产品出现在了用户的面前,而为了能够将企业开发的产品能够同市面上所具有的同质业务进行良好的区分,就需要能够进一步加强产品所具有的用户体验。而在该模式所具有的发展方向上看来,其是一种互联网互动以及整合的过程中,通过网络运营商同服务运营商之间战略合作的开展,能够在用户产品体验的过程中更好的了解用户需求、将其付诸实践,以此获得更多的用户数量以及更好的应用效果。

4.3 草根营销模式

通过微博、网站以及SNS社区等对自身产品以及业务进行推广,则称之为草根模式。通过产品早期用户在互联网以及相关媒介上对自己产品应用所具有的感受进行发表,则能够对具有相同使用需求、正处于选择状态的用户群体产生一种较为正面、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以此帮助用户能够主要对相关应用产品以及内容等进行创造。对于该种方式来说,虽然其在产品业务推广以及扩大影响力方面具有着较好的效果,但是如果推广过程中缺乏品牌支撑度,就很可能使该项业务最终偏离企业营销目标,因此更加适合应用在低端用户的推广之中,对于定位在高端用户的品牌来说则不适合应用此营销模式。

5 结束语

总的来说,在我国目前竞争激烈的移动互联网市场中,服务运营商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同自身营销模式的建立与完善是分不开的。在上文中,我们对基于用户行为的移动互联网服务运营商业务营销模式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与研究,而在实际工作开展时,也需要企业能够合理运用自身优势、选择合适营销模式,进而在市场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安民.从电信运营商角度审视移动互联网的本质、趋势和对策[J].电信科学,2011(01):7-10.

[2]吴钢.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运营商的商业模式――能力开放[J].信息通信技术,2011(01):55-57.

第3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

一、研究背景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拥有智能手机的城市居民,约有69%的人群会使用互联网。人们的上网习惯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如休闲娱乐、生活缴费、家政服务、投资理财、网络购物等,而物业管理服务对象就是城市居民中的业主这一特定的人群。如果能把物业管理服务对象的需求整合起来,运用互联网平台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将有利于占据这个固定的消费市场和人群。人们认同并依赖移动互联网的生活方式,所以物业服务在移动互联网的平台下,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充分进行物业管理,必将有效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随着物料成本和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物业服务企业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利润空间逐步被压缩,经营压力逐年增大。没有过多的资本运用于人才引进和相应的培训,这样,不仅无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还会使得物业管理的基础服务水平日益下降,从而陷入恶性循环之中。提高物业企业的盈利水平,使业主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更好地平衡企业收入增长与客户满意的关系,成为迫切需要。所以,要解决经营困境就必须走企业多元化经营道路,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优势实施“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商业模式。

二、“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

“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是一种创造更高价值的商业机制,它以物业企业为对象,运用互联网技术,在体系结构完整性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进行网络应用商品运营,能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最大限度满足业主需求的商品及服务的一种商业模式。如图1所示。

(一)互联网带来企业管理思维的变革

在“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中,它的应用对象有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业主、商家等。“互联网+物业管理”带来的是物业管理思想和物业管理模式的双重变革,如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App软件等应用,实现在线化运营、精细化管理、品牌化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未来物业管理行业的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互联网已引入到物业管理行业服务中

“互联网+物业管理”是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型物业管理形态。互联网可以普遍运用于各个环节的物业管理活动,而不仅仅只是一种应用手段。许多物业公司已通过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业主网上购物、消费,通过物业管理平台提供保洁、绿化、维修、客户服务等,通过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家政、搬家、出行、支付、缴费等服务,通过休闲服务平台提供旅行、交友、保健养生等服务。很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业主日常生活所有环节的在线化、远程化便捷控制,如平台管理、用户认证、智能家居、家电、消防报警、停车管理、三表远程计费,运用智能化设备代替传统的人员管理等,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了物业管理的在线化、虚拟化、智能化,使得物业管理的行为变得更加可靠、可控、可查。

(三)相较传统企业,旧模式已经不适应物业行业发展

“互联网+物业管理”并不是指所有环节的完全在线化处理,作为一个服务行业,必须将物业管理活动落到实处,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型服务形态。因此社区O2O的模式,是一种比较适合“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商业模式。相较于传统企业,物业企业不仅可利用具有强大功能的移动互联网来实现商业活动,通过移动互联网渠道销售产品,传递产品价值,还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的网络功能实现相关资源的获取,进行资源配置支持物业企业的商业活动。

(四)彩生活——引入一种物业管理新模式

彩生活服务集团其主要业务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打造彩之云平台。通过调整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利用现代化、智能化的机械设备代替传统的人工劳动,减少用工数量,进而降低用工成本。如利用机械化、现代化、自动化设备和仪器来进行安全管理、清洁、保洁、园林绿化等服务。提升物业服务效率。因为彩生活采用轻资产管理方式,其人力资源成本大大低于传统物管公司。据资料统计,2012年年末每100万平方米管理建筑面积的平均雇员人数为142名,而传统的物业服务企业每100万平方米管理建筑面积的平均雇员人数为224名。到了2013年末,彩生活所管理的每100万平方米管理建筑面积的平均雇员人数下降为121名,大大降低了人力成本,实现了毛利率的大幅增长。2014年上半年,彩生活收入同比增长49%至1.63亿元人民币,毛利率同比增长12.1个百分点至66.1%。相信未来的物业服务价格差异化会进一步拉大。准确把握以人为服务对象这个重点,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和优势,落实“把社区服务做到家”的品牌理念,是彩生活服务集团商业模式的成功之处。彩生活树立国内社区服务的榜样形象,所以引入“互联网+物业管理”商业模式势在必行。

三、“互联网+物业管理”模式应用的建议

为了促成预期的物业管理效果,确保“互联网+物业管理”的有效开展,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制定相应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互联网+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事物,其有效开展和实施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加以引导和约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互联网+物业管理”前期的建设与后期运营维护,都需要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管理标准等行业标准进行规范,通过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营造“互联网+物业管理”良好的制度环境。(2)完善行业监管和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虽然“互联网+物业管理”发展迅速,但还存在着不尽完善之处,其发展离不开行业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所以要完善行业监管体系,使行业能够健康发展。另外,还要制定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把业主满意度水平作为考核指标,考核评估物业服务企业和商家的服务质量,实施奖惩机制。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和商家,实行多种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创造品牌形象。(3)建设初期要加强调研实行统一规划在“互联网+物业管理”建设初期,要组织人员进行项目调研、项目论证。“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实施进行统一的规划,实施详细的执行方案,以免因为缺乏统一的部署,在后期建设中,导致各个环节各自为政,无法进行信息共享和集成,最终带来信息孤岛,影响物业服务效果。(4)加大人才引进与资金投入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是有效管理的保证,企业必须引进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具有一定互联网专业知识背景和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现代复合型物业服务人才,进行“互联网+物业管理”的日常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同时,由于“互联网+物业管理”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企业在内部应开源节流,在外部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如众筹、私募等合作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5)加强多方主体参与力度“互联网+物业管理”模式的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业主和商家为四方,在应用中要加强四方主体的互动管理,加强四方主体参与的力度,形成共赢局面。如果任何一方只顾自身利益,罔顾他人利益,则势必会对“互联网+物业管理”的建设效果产生不良影响。(6)坚持物业管理本质,做好基础服务工作“互联网+物业管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它有益于提高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然而,部分职能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过分强调信息化手段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为了降低成本盲目地减少服务人员,从而忽视做好基础服务工作,导致一些诸如报修之类的业主诉求,因为缺少人手而没有得到及时处理,降低物业服务品质,失去民心。所以在“互联网+物业管理”中,要明确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目的是为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而不是把“互联网+物业管理”模式变成物业小区信息化的产物。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物业管理本质,真正实现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未来展望

在“互联网+物业管理”中,物业管理的内涵更加全面、丰富,它所实现的除了物业管理模式的转变以外,还带动了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转型升级,物业服务除了为业主提供基本的物业管理职能以外,还为业主提供包括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社交休闲等生活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变成一个中间商,来为业主提供生活所需的各项服务,使业主能够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完成日常生活的给付配置。“互联网+物业管理”迎合了物业管理未来的发展趋势。一方面互联网、智能化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降低了物业管理成本,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使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联系更加便利,提高了物业的响应速度,降低了各种纠纷的产生。同时,“互联网+物业管理”迎合了业主的多种需求,拓展了各种衍生服务,使物业管理的内容更加丰富,使物业服务的价值进一步提升,满足了业主的多样化需求,为构建和谐社区关系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结束语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建设“智慧城市”,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这是基于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云技术的网络时代,生活中的各种信息构成的社会大数据,必须有统一平台整合处理,面对这一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物业行业正思考如何向发展型、现代型转变,把互联网运用于物业管理中,它产生的价值和能量是指数级的,它的影响不仅是业务工作效率的提高,还颠覆现有的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让服务更加简单、更有价值。所以,只有紧扣市场脉搏勇于探索转型之路,物业行业才能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海琪.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物业服务商业模式创新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15.

[2]黄小音.彩生活并购的悲与喜[J].中国经营报,2015-2-28.

[3]张永刚.智慧社区建设指标体系研究[A].市场践行标准化——第十一届中国标准化论坛论文集.2014.1442-1454.

第4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一、“互联网+”时代的意义

“互联网+”时代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物,其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尤其对中小企业物流管理更具重要的意义。首先,“互联网+”下的中小物流管理,是在网络化和信息化下建立起来的,能够对中小企业物流进行高效的管理,协助顾客与产品生产商之间进行的联系,方便随时了解企业的原料供应情况,促进企业的良性生产。其次,“互联网+”时代中小企业物流管理模式的存在和应用,能够拉近企业和客户之间的距离,缩短客户的反应时间,促进企业将更多的时间放在核心产品的研发和使用上,以此来提升中小企业物流管理的效率和水平,降低企业物流管理的成本。第三,“互联网+”的中小企业物流管理,能够改变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借助“互联网+”的网络化和信息化进行集约式物流模式的应用,在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缩短物流运输的风险,以此来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此可见,“互联网+”时代为中小企业物流管理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很大的发展机遇。

二、“互联网+”对中小企业物流管理的影响

1.对企业物流的流向和流量进行调节

“互联网+”下的中小企业物流管理,能够通过网络信息进行物流数据的搜集和汇总,然后利用云技术和大数据等形式,将物流信息进行优化,据此降低物流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从而实现物流管理的智能化发展。同时,“互联网+”下的物流管理模式,充分的利用了网络技术,其加强了物流运输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规避了物流运输管理中的风险,为企业争取了更多发展的机会,帮助企业将生产经营方向转到更加擅长的领域去。尤其是在很多连锁产业上,利用“互联网+”技术能够使物流管理产生更多的连锁反应,从而帮助企业准确调节物流的流向和流量。

2.改善传统物流的包装形式

在“互联网+”时代下,中小企业物流管理模式逐渐向着智能化方向发展,其中条形码技术就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其能够实现对物流产品的自动识别和校对。例如: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外包装的条码对产品进行识别,这样有利于帮助物流人员快速且准确的明确产品的类型,为物流的运输和储存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有效性,这对产品后期工作的开展也会带来很大的便利。同时,条码技术的应用,还能够帮助物流仓储人员准确快速的对产品进行分类,了解并掌握产品的仓储情况,提高企业物流管理的水平。

3.借助“互联网+”,实现物流管理的信息化

信息化时代下,GPS等定位技术逐渐被应用到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其在中小企业物流管理中的应用就是直接表现之一。在中小企业物流管理中,可以通过汽车定位、跟踪的技术,随时了解企业产品运输的情况,为企业提供一个实时而又准确的产品运输情况,为企业物流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效的依据,降低物流运输的风险,节约物流运输的成本,从而促进企业物流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因此,“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技术的应用,物流管理逐渐实现了信息化,所以建立起一套较为长效化的物流运输与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是尤为重要的。

三、基于“互联网+”的中小企业物流管理模式的创新

1.基于“互联网+”,构建企业物流管理一体化的平台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都已经向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了,中小企业的物流管理也不例外。物流管理的一体化能够拉近企业各部门之间的距离,对企业的物流资源进行更加高效的分配。因此,中小企业应该在企业理论化数据的基础上,对物流活动进行科学的分析、规划和协调,构建一体化的物流管理平台和模式。

一体化的物流管理模式,能够将传统的分散在各部门之间的物流工作整合起来,然后利用专门化的物流管理部门,将各工作环节的物流工作控制起来,促使企业物流管理工作向着扁平化的方向发展,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节约物流管理的成本,实现物流资源最大化的分配,在为客户提供便利的物流服务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另外,一体化的物流管理模式,能够促进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批量化的产品生产,同时利用先进的物流设备提高产品分拣,运输的效率,以此来节约物流管理成本。

2.加强企业物流管理的信息化,优化产品的包装环节

“互联网+”时代下,企业物流管理逐渐向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所以中小企业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制定更加完善的物流规划,将其纳入到企业发展的规划中,推动企业物流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企业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物流信息的获取,建立起物流信息的交流平台,提高物流资源的的利用率,便于企业对物流信息进行快速的查询,避免激发企业上下流之间的矛盾,?亩?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企业物流管理的信息化能够为产品的包装和仓储提供便利,所以信息化管理的实现使得产品的分拣、包装和储存会逐渐向着自动化、智能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

3.结合第三方的物流形式,对物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

在“互联网+”时代下,电子商务平台迅速兴起,并在很多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电子商务产业的迅速兴起也促使第三方物流形式应运而生。第三方物流管理形式主要采用合同形式,为企业节约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而研发和生产更多核心的产品,为企业物流管理节约时间,提供便利。这种第三方物流形式的应用虽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同时也应该对此进行严格的监督,严格执行合同内的规定,避免由于物流管理的问题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同时,企业还应该对物流管理模式进行创新,为企业物流管理提供新的生命力,从而为企业其他业务尤其是核心业务的开展奠定基础,提供便利。

第5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一、社区O2O的现状

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风口、“飞天猪”明星效应渲染下,大批互联网巨头、草根创业者、物业企业等纷纷试水社区O2O。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曾被看做是有望成为下一个超万亿级市场的“绿洲”,仅仅两年多时间,曾经夸下海口要占领这一市场的企业却纷纷倒下、逃离。纵观当前社区O2O市场,大致以三种形式存在。

第一种,财大气粗、跑马圈地的互联网企业。这些企业搭建平台,跑马圈地,主要通过广告、社区的高成本地推、向物业企业购买资源等来增加平台的用户量,快速形成平台化效应。然而事与愿违,平台用户大多成为“僵尸”用户。究其原因有三:其一,简单的线下服务搬到线上,是一种商务形式的移植,而没有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高,更没有商务模式的创新;其二,利用物业企业掌握的业主资源优势,迅速将业主引导上平台,开展其他电子商务活动,收益与物业企业无关,其本质是 “利用”物业企业,干着过河拆桥的勾当,反过来却被物业企业先把桥拆了;其三,急于求成,玩“烧钱”的游戏,对业主的电商习惯培养、用户服务体验失去耐性,导致钱烧完,平台亦死的悲惨结局。

第二种,以小搏大、小心尝试的草根创业者。草根创业者创意新颖,激情高昂,但摆在面前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有限、资源有限、技术有限。尤其到落地层面存在很多难以逾越的困难,一般的创业者优选与物业合作,因为物业企业有直接面对用户的有利资源,而合作模式基本上都是利益分成。但大部分物业企业还没有超前的互联网经营思维,只看重眼前的利益,所以与物业企业合作共赢的推广落地模式也举步维艰,但绕过物业进行强力地推,又难忍成本之痛。

第三种,“别人吃肉,我想喝汤”的物业模仿者。全国一片电子商务浪涛之声,敏锐的物业企业纷纷效仿,都希望成为电子商务的弄潮儿。这种物业企业自己搭建社区O2O技术平台,也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大型的物业企业组建研发团队,自主研发社区O2O平台,依托自身管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千余个楼盘,大力推进社区O2O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看似有技术、社区依托等优势,其实分布在全国各地物业小区周边资源的整合难度不亚于上述草根创业模式,同时还会引起周边同行的竞争性排斥,因此运行起来也非常艰难,最终其依托自身物业项目的社区O2O平台,只能退守成基于互联网的内部管理系统。其二,部分中小型物业企业,因自身无技术支撑,委托第三方制作微信应用或APP应用试水社区O2O,结果均因技术、周边资源、运维等原因无疾而终。

综上,目前国内社区O2O还处在一个试错阶段,没有一个成熟的模式,还在探索中发展。

二、物业企业做社区O2O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一是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品质的需要。物业企业生命的基础是能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然而大多数物业企业为节省成本,减少服务人员数量,放松服务人员的质量管控,导致服务项目少、服务质量差、服务意识淡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引进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利用先进的管理工具。通过社区O2O,可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引入周边的服务体系,弥补物业企业本身直接服务的不足,为创造和谐的社区业主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是拓宽经营渠道,开创盈利空间的需要。当今全国大部分地区单一、低廉的物业费几乎不可能支撑物业企业的正常运转,高质量的服务又从何而谈。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企业必须开拓创新,完全可以在社区引进O2O模式,从事小区的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合理、合法拓宽企业的经营范围,提升盈利能力,为高品质的物业服务提供保障。

物业企业从事社区O2O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第一,近水楼台,地推成本低廉;第二,唇齿相依,需求了解透彻。物业企业对本社区业主刚性的、高附加值的等一切需求了如指掌,完全可以量身定做社区O2O,做到成本最低、利润最大。

三、创新模式,拥抱社区O2O

物业企业依托自身管理的物业小区开展社区O2O经营活动,尽管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互联网思维、技术保障等多方面困难。从下面四个方面入手,将会大幅提高社区O2O的成功率。

1.解放思想,拥抱社区互联网

物业企业毕竟是从传统行业出来,不具备互联网思维,不掌握互联网运作的规律,这就需要去学习,去接纳。同时,基于互联网的社区O2O是开放的、高效的,与当下物业社区封闭式管理是相矛盾的,物业企业要拥抱互联网,就必须做到管理透明和开放。然而,自我革新必然会触及一部分自身利益,这需要物业企业解放思想,为长远发展,舍弃眼前小利,用互联网思维开创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

2.就位角色,深耕社区服务

在物业这个半封闭,近似垄断的行业,少数物业企业固守“占地为王,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偏见,以不择手段的盈利为目的。如私收停车费、私设广告牌、限制网络服务商为业主铺设网线,甚至连送水、送气的都被阻止在小区门外。作为物业企业,要严格自律,以服务好业主为己任,紧紧围绕“服务”来定位自身角色,履行服务职责,深挖业主的服务需求,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与此同时,整合社区周边的服务资源,比如家政、洗衣、修理等,将之有序引入社区,弥补物业服务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不足,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立体型服务。

3.依托平台,提高技术保障

物业企业做社区O2O,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定制微信、APP或者其他平台的方式不可取。主要原因是:其一,物业企业本身是微利性的,要组建、管理和维持高端技术团队的运转,成本非常高,一般中小型企业无法承受。其二,根据自管小区定制的O2O平台,本身就固化着封闭的基因,没有开放性,无法进行充分的资源共享,不易形成大规模的社区O2O运营生态,同时后期的升级维护也存在诸多困难。鉴于此,选择第三方专业公司运营SAAS模式的共享平台是最优方案,这种平台的技术支撑和运行维护全由平台提供方负责,物业企业只管使用即可,规避了平台开发和运行技术风险,降低了物业企业的运维成本。同时,SAAS架构的平台,向海量的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能有效解决平台资源孤立性问题,具有广泛的共享拓展空间,为快速建立社区O2O资源生态圈提供保障。

4.提升管理,适应电商模式

第6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引言

为研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发展物业服务企业,本课题组选择沈阳市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为对象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了解不同层次业主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及满意度,以求对物业公司发展成互联网+大型现代管家式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得出结论:物业服务企业的企业领导者要用互联网思维管理和发展企业,并基于“互联网+”概念创建居住区物业服务网络平台,加快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实现信息网络化。

一、沈阳市目前物业公司管理现状

本报告结合实际情况,在对沈阳市市已实施物业管理的部分小区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发展状况广泛调研后,对沈阳市物业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沈阳市物业服务管理今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

目前,沈阳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在全省是领先的,在全国处于中上等管理水平,但与深圳、广州、上海等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当前存在的问题是:

1.物业管理立法滞后,理论体系不够健全

2.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

3.物业管理收费难且不规范

4.物业管理发展的区域性不平衡

5.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并缺乏专业人才

6.物业管理经营内容不全面

二、调查统计结果分析

通过对调查问卷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加上传统物业公司发展成互联网+大型现代管家式物业服务公司意愿的实证分析(业主角度与物业公司角度),运用SPSS17.0软件进行Logistic模型估计,对样本采用Enter方式得出Logistic物业公司可否发展成互联网+大型现代管家式物业服务公司模型的分析结果,结果显示大多数变量的作用与预期的结论一致,结论如下:

1.业主对物业公司现状的满意度比较低

2.物业公司对其自身的发展前景堪忧

3.不同层次业主的需求

4.业主对基于“互联网+”概念的智能化住区的期盼值较高

5.物业公司发展成互联网+大型现代管家式物业服务公司是必然趋势

三、发展互联网+大型现代管家式物业服务模式的建设措施

1.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协调企业内外资源

目前物业公司普遍存在公司规模小、公司实力弱、公司经营模式单一和公司亏损等问题。像这些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继续正常运行的物业公司,可以考虑被兼并重组。而像某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公司则可以选择性的兼并这些小规模物业公司。公司实行股份制管理模式。这样既可以解决小公司所面临的问题又可以使兼并重组的公司具有公司规模大、公司实力强、公司经营模式多样化、公司经营成本低等优势。物业服务可以按照互联网思维,即社会化思维,通过社会化、市场化的途径,众包协作,按照管作分离的模式,物业服务企业只做各类物业管理和服务的专业的组织者、监管者,将物业基础管理事务、业主服务需求发包给他们去作业落实,从而让所有管理和服务事务都能专业地实施。从而提高服务效率、提高顾客响应速度。使互联网+大型现代管家式物业服务公司做得更大、更强,实现规模效应,增强自身竞争力。

2.互联网+管家式物业服务运作平台

二十一世纪Internet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越来越离不开的平台。例如网上电子商务、社会信息数据库等。“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又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因此,可基于“互联网+”概念创建居住区“互联网+物业服务”模式以提供智能化服务,紧跟行业发展,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实现信息网络化。将传统的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有机整合到一起,实现线上获取信息、浏览预约,线下跟踪服务的智能化体制。“互联网+物业服务”模式提供的智能化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a.创建基于互联网的短信信箱系统,实现与业主群组的双向、实时、快捷、低成本的沟通。

b.创建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化管理系统。

c. 创建全方位监控的智能化管理系统。

3.丰富企业服务内容

如今业主更关注物业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服务的品味等,以满足精神层面的需求;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全新理念的物业服务已进入现代居住区,它不仅要安排整个家庭的日常事务,更兼具私人管家的身份,向业主提供物超所值的服务。例如:

a.管家式服务:接送朋友或孩子、代收邮件快递、照看老人

b.家政服务:清洁服务、代买服务、衣物洗熨

c.综合服务:代订礼品、车辆租用、室内设备设施检查服务。

第7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影响 对策

我国四大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业务是互联网与金融业务融合的初级阶段,随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种类不断丰富、范围也不断扩大,尤其是2013年淘宝网创立的余额宝加速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互联网金融从网络支付服务,全面介入到支付、融集资金、小额信贷等银行核心业务领域,对传统商业银行也带来了巨大冲击,为此商业银行只有调整经营模式,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加大配套支撑,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挑战。

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一般是指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行业深度融合所形成的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金融功能。互联网金融主要以以下三种业务形式存在:互联网支付模式、P2P模式以及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的众筹模式。

1.1 互联网支付模式

互联网支付主要有传统金融在线化和第三方支付模式两种。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将传统的金融业务迁移到互联网中,通过互联网实现传统业务的网络化,方便客户,提升服务水平。目前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主要集中在网上银行、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模式是以互联网企业主导的支付帐户模式,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如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等。互联网支付模式本质就是货币的虚拟化,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低成本的支付服务。

1.2 P2P模式

P2P模式主要有担保机构担保模式、第三方担保模式的P2P网贷平台、“P2P 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宜信模式以及综合交易模式所构成。担保机构担保模式是一种相对比较安全的网络交易模式,它是由出借人和借款人通过P2P平台进行交易,首先出借人需要将资金充值到虚拟的账户中,随后平台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以此实现交易;第三方担保模式的P2P网贷平台最大的特点就是将P2P引入了保险公司的担保;“P2P 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宜信模式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

1.3 众筹模式

众筹就是大众筹资,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或特定的公众筹集项目资金的新兴融资方式,其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非实物。只要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模式获得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众筹模式最大的优势就是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便于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各项法规以及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

①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其产品的创新性、发展的草根性、同时本身具有的环境复杂性,导致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其合法性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结果出现了一些没有金融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经营金融业务,而且他们的融资行为都是以非法集资为目的的。②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与个人信用而建立的,比如网络融资平台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需要资金的募集者承担信用风险,但是由于我国的信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一旦发生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关部门很难对网络金融服务者进行信用控制。③互联网系统安全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依托于安全的互联网系统而存在的,一旦互联网系统的安全受到威胁,那么互联网金融客户的个人利益就没办法得到保护。我国现在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互联网盗窃用户资产的事件,如杭州“跑酷金融”上线6天就遭到黑客攻击,被迫关闭;“余额宝”先后出现账户盗刷、用户资料泄露等事件。

3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3.1 弱化了商业银行的传统金融地位

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中介角色带来了巨大的弱化风险:一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降低了信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作为金融中介角色的银行服务需求也必然会降低,因为不同需求客户之间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直接交易。二是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信息传递方式,信息的对等性越来越高,而银行的中介职能是依托信息的不对等而建立的,一旦信息出现对等交流后,银行的中介角色必然就会弱化。其次互联网冲击了商业银行的支付地位。第三方支付模式的运行改变了商业银行支付中介地位,导致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弱化。

3.2 推动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变革

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拓展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业银行的垄断支付地位被打破,银行支付业务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银行资产的主要来源,而随着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开展,银行的垄断支付业务被打破了,银行的中坚业务受到严重的威胁,比如传统的水、电、气等缴费,已经绕开银行而独立进行资产转移;二是银行的基本信贷业务格局也被改变。目前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信贷业务模式非常多,信贷用户不再依托银行渠道而实现自己的融资需要,他们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信贷手续,而且网络信贷业务的手续更加便捷,种类丰富,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因此基于互联网信贷金融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说形成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商业银行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形势发展积极变革业务经营模式。

3.3 促使商业银行进入多元融合发展阶段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金融界的边线界定,传统商业银行开始向证券、保险租赁等领域发展。银行机构与非银行机构的合作范畴与深度也越来越广泛,形成了金融与金融的业务融合。同时银行也在积极拓展线上与线下的业务融合,尽可能提供增值延伸服务。通过银行的多元融合,促进银行的良性发展,提高银行的发展质量。

4 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

4.1 转变经营理念,挖掘传统优势

首先,商业银行管理者要清楚的认识互联网技术变革所带来的影响,站在战略高度正视互联网金融环境下银行发展的机遇与挑战。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银行管理者应该意识到其对银行所带来的积极作用,并且通过与互联网金融的对比认清银行传统业务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有效的改进;其次商业银行要充分挖掘传统优势。虽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银行部门要借助传统银行的安全系数高、风险可控性强、信用体系完善等优势,提高传统业务的服务质量,增强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4.2 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商业银行要积极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发展网络支付、网络理财、网络融资为突破口,积极推广创新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

一是积极发展网上支付模式,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只有掌握网络市场,才能取得利润的新增长点,因此银行要积极拓展线上支付方式的创新,在现有的线上支付方式基础上向以实现线上收单、电子账单支付、跨行资金归集为一体的支付结算体系发展。

二是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化功能的不断完善,需要银行积极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智慧银行,智慧银行是以满足客需求为前提而进行的业务流程的重塑,以此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4.3 加大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配套支撑

首先要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提高对互联网系统的监管力度,保护客户的金融信息,避免受到网络不安全因素的影响;其次要积极培养互联网金融业务文化重塑机制,积极开展有利于金融业务拓展的思想大讨论,通过良好的内部协作机制,提高商业银行对互联网市场的敏感度,进而根据市场的变化做出快速的反应;最后要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需要大量的具备综合素质人才,只有具备了复合型人才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

当然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措施除了上述的几种之外,还包括: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制度、加强与互联网科技企业的合作、注重道德风险、建立行业自律,规范竞争市场环境等等。

5 结束语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必须要转变观念,以互联网思维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所带来的各种冲击与影响,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运用各种先进的网络技术,加快实施互联网金融发展计划、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及建立“智慧型”网络银行等策略,以促进商业银行的网络业务发展,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关正标.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5).

[2]袁博,李永刚,张逸龙.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12).

第8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中图分类号:TR39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0-0047-04

一、研究背景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及与其特征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存在风险监管的隐忧。鉴于此,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是建立在完善法律法规基础上,探索符合其特点的法律监管模式,进而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体系。

二、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现状

本章主要比较总结了互联网金融创新及其特点,然后分析了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创新

最初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如网上银行,单纯局限于通过互联网信息信息技术模拟传统金融业务的流程。但现在的互联网金融推出了很多传统金融业中并不存在的业务,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的一个趋势是技术应用探索和大数据金融。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将会重点关注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新领域的创新。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的表现在于:第一,提供日常公共服务,互联网金融非常注意提供公共事业服务这类贴近生活的服务第二,服务人性化,互联网金融网站设计清晰,所有业务介绍和流程表述明确。用户在享受业务的时候会体验到贴心的服务流程,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这种人性化服务来吸引和保留大量用户;第三,强调针对个人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大部分用户属于个人用户,针对个人金融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将会更加多样化。

(二)互联网金融混业特点

互联网金融开始涉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并且其内部金融业务相互掺杂、相互渗透的局面逐步形成,互联网金融业呈现出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随着互联网金融跨业经营的进一步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性和交叉性会越来越深入,互联网金融集团公司会成为未来中国互联网金融经营的主要形式,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三)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现状

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公众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服务,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风险日益显露,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重要性日益增加。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内容繁多,不成系统,本文从金融监管对象的视角总结当前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现状。

1.互联网银行法律

银监会借鉴国外互联网银行监管经验,在总结国内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开展的现状,制定公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申请与变更、风险管理、数据交换与转移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同时,银监会公布《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意在确保电子银行系统的安全。

2.互联网证券法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在互联网上直接发行证券。2012年证监会制定公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在该决定中规定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双向回拨机制。

3.互联网保险法律

2011年,随着互联网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为了防范网络保险欺诈风险,真正做到保护相关金融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监会制定颁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的资质条件、经营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则,保监会印发《保险、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对互联网销售保险的准入门槛、经营规则以及信息披露做出了规定。

4.互联网金融超市法律

互联网金融超市是近期以来非常流行的一个金融服务理念。目前,法律层面还缺少涉及市场准入和运营监管的具体法律规定,只是在监管原则方面做出了规定,如证监会在2012年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监管层需要制定具体监管层面的法律规定。

5.互联网支付法律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制定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首次将电子支付作为监管对象,意在规范电子支付业务,维护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相关各方的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依据办法和细则向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不断完善电子支付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支付监管体系。

6.互联网借贷法律

当前,我国确实针对互联网借贷的法律法规,互联网借贷的监管主要是比照普通借贷业务来进行。主要由工商部门来监管:第一,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营业执照;第二,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并办理相应的经营性网站备案。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银监会在2011年制定颁布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意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完善风险隔离,防止民间借贷风险通过互联网进行大范围蔓延。针对互联网借贷的准入及运营等法律监管有待监管层做出明确规定。

三、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统一模式的必要性

本章主要分析了金融统一监管体制的概念特点,进而结合互联网金融特点指出统一监管模式的必要性。

(一)统一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根据不同的监管对象,监管层确立的关于监管标准和金融监管法规的体制安排。实践中,金融监管体制必须建立在与金融业的经营模式的基础上,金融服务的经营模式有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相应地,金融监管体制也有分业监管体制和统一监管体制(混业监管体制),还存在一种综合前二者特点的金融监管体制,称为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

统一监管体制或混业监管体制,该体制强调通过统一的监管机构进行统筹安排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监管,中央银行或其他专设监管机构可以充当监管主体的角色。

统一监管的优势在于:第一,包容性强,创新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特点,而统一监管体制可迅速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业务,对业务创新及时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第二,优化监管环境,统一监管通过制定统一的监管理念、监管目标及统一的监管法规等,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的风险并进行有效监管;第三,降低监管成本,在统一监管体制下,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双方的成本都极大降低,从而实现对监管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

(二)统一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尤其是其混业经营的发展,监管层必须跟上互联网金融发展针对监管模式作出相应的变革。

目前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实行的依然是分业监管体制。在当时确立这种体制的目的是保证金融业的稳定与安全,避免风险在不同金融行业之间互相传递。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混业创新的加快,一直以来运用的分业监管模式,已经暴露出监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压制金融创新

分业监管体制针对涉及不同金融机构业务的混业业务,需要通过长时间的协调沟通才能对新业务推出有效的监管政策。为了降低监管风险,监管机构对那些难以界定为是否属于其监管的新产品采取抵制态度,抑制金融创新,从而阻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创新产品的正常发展。

2.监管重复

在分业监管中,监管层的业务分割,容易产生监管重复和监管真空,因此在实践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跨行业金融产品和创新业务的监管,存在相互争夺、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鉴于此,分业监管体制一方面加重了监管层的监管成本,另一方面使监管效果大打折扣。此外,监管目标和监管重点不同也会导致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冲突。

3.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失灵

在互联网金融业,已经开始出现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趋势,监管层对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一直没有相应采取有效的办法加以监管。在2004年“三会”共同签署《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中,一方面在监管组织上实行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另一方面在监管方式上实行经常联系机制,监管层顺应改革提出了“主监管人”理念。这一政策的出台没有能够综合评估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也后续的具体规定的支撑,在实践中难以明确判断出主监管人。

4.互联网金融需要统一监管

互联网金融创新如火如荼。互联网金融进行大量的金融创新,向社会提供日益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这些业务创新中,传统的证券、银行和保险行业之间相互结合加深,综合性强,这些金融创新产品同时兼具多个金融行业的的性质,分业监管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监管,按照金融机构及其监管职责划分的监管体制已经越来越难以及时做到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

互联网金融控股集团出现。一些金融机构为了获取更大利益,通过并购,逐步发展成为金融集团,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规模日益增大,其内部的资本流动呈现出复杂的特征,尤其是互联网资本对传统金融业务的渗透及其信息化化,使监管当局单纯通过分业监管难以对金融集团进行有效监管,金融集团风险成为分业监管的相对真空地带。

总之,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迅速,混业经营逐渐成为主流,互联网金融集团逐渐增多,使互联网金融业内不同业务间的的界限日益模糊,分业监管体制已经无法做到对这一切的有效监管,金融机构商业运作模式的发展客观上要求监管模式必须随着而作出相应调整。

鉴于此,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迁有一定的现实必然性,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混业特点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体制朝着统一监管的方向演进。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统一监管体制的法律模式设计

在普惠金融战略落实的背景下,监管层开始酝酿有关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新规。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提供金融服务。同传统金融服务相比,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涉及金融的各个方面,综合性更强。有针对性地建立统一监管的模式,完善监管的制度、组织和方式,可以有效引导其向适宜的方向和领域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

1.监管主体标准不清,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及其综合性趋势,其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冲击着我国的目前实行的分业监管模式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边缘性,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下,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部门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2.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定缺失,当前,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立法严重滞后,其性质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则进行确定,导致互联网金融监管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同时,法律的不确定性也给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造成了潜在的重大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影响了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同时可能出现网络诈骗非法套现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交易双方的权利都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3.缺少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明确定位,当前,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意图将自身定位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主要进行收付款和电子支付等业务,但是,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颁布,这部分自己定位为金融服务机构的对象被法律界定为非金融机构,导致了定位不清问题的产生。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行法律评价

针对互联网银行和保险的监管法律,现行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目前已初步构建起相关法律监管框架。但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及其所带来的金融业务内涵的不断丰富,相关监管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将互联网金融明确增加到《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法律中。

互联网电子支付尽管发展时间不长,但是监管体系的构建非常迅速。

互联网借贷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和地位,也没有规定监管部门明确的监管职责,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速,风险日益增多。鉴于此,需要补充完善互联网借贷的监管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超市提供的服务具有混业的属性,其涉及横跨不同金融行业业务和关联交易的属性会增大金融风险,而且非金融机构也参与到金融服务的提供钟来,分业监管模式难以实现对其进行有效监管。面对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矛盾,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监管模式,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超市的有效监管。

(三)监管法律制度设计

1.在监管原则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混业和开发的特点使传统的分业监管标准及现场监管等手段不足以对互联网金融实施有效监管。鉴于此,监管方向应该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金融业务模式实施统一监管,即关注金融产品的业务模式及其综合性,并根据这一特点确定统一监管规则,同时,要进行综合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统一监管,而不是根据不同的业务进行分业监管。

统一监管模式能够较好地适应各种金融创新产品,监管层应完善统一监管模式为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创创造一个适度宽松的外部环境。针对余额宝、众筹等其他新型的金融服务,政府部门应该适用统一监管的原则,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落实这一个原则。

2.在制度方面,应制定出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制定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必须在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内容。在明确业务准入、业务经营与业务退出方面建立符合混业经营的统一标准, 同时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规范,立足我国的现实国情,补充完善对业务合法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最终建立既能控制风险又能鼓励创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

3.在组织方面,加强不同监管部门间协作。分业监管的模式无法对互联网金融的综合业务实施有效监管, 主要表现在重复监管和监管信息协调不顺畅。在具体实践中,应协调银证保监管信息的沟通和机制的沟通,共同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这涉及到跨部门监管的问题,要统一协调。

4.在监管方式方面,应做到平衡鼓励创新与风险监管。因此应该实行原则性监管, 一方面防范金融创新风险, 另一方面又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既着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规定风险预防措施, 防止重大风险的发生, 又要把握好尺度, 避免金融监管过严, 阻碍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具体的措施包括:

建立专门的网络银行管理制度。从事网络银行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业务开始前,必须到监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的登记备案,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材料。完善现行法律法规,补充完善明确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条文最终形成一个明确化、规范化的监管格局。结合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点,调整现行监管办法。金融监管机构应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上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最终形成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加强金融监管人员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提高监管人员的互联网信息运用水平。

五、结论

鉴于以上分析,互联网金融中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种金融业务,业务创新的综合性不断加强,互联网金融集团持股多个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的局面已经形成。对互联网金融来说,综合经营适应了金融服务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有助于摆脱对传统经营模式的依赖,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战略转型和快速发展。

在未来的几年后,如果针对互联网金融推出统一金融监管机构和一切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必将推动形成良好的外部监管环境,促进业务创新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机构经营良好,交叉性、跨行业的创新产品大量涌现且被投资者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金融风险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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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尘奇(1992-),男,湖南人。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数理金融,法律 。

第9篇:互联网业务模式范文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影响;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定义

互联网金融以传统金融模式为基础,以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为媒介,和企业公司间建立起便捷的交易渠道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将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进行整合形成环环相扣的服务链。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结合,在新媒体时代的需求下互联网金融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需求呈现递增的状态,被广大用户所接受并应用于日常的生活工作。互联网金融通过计算机对数据进行处理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失误率,并形成了趋于功能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特别是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特色金融模式的形成,突破了原有的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特征

1.成本低。在互联网金融交易的环境下,交易双方在网络平台的监督鉴定下,执行无中介无交易成本的信息筛选、匹配、定价和支付的过程。这种新兴的金融模式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节省大量用来拓展市场业务的资金,将预计投入营业网点的建设资金和运营资金投放到新业务发展上,其次相对开放、种类较为齐全的金融产品为消费者的选择提供了更多的途径,提高了工作运转效率。

2.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不能脱离计算机发展,在严谨操标准的操作规程上,加快了业务的办理速度。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崛起缩短了业务办理所用的时间给客户带来质量高的体验,避免了用户排队等候的现象。部分放贷机构将业务推广与电商建立的信用额度实现资源共享,在风险分析和个人信用评估问题上进行分析解读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短时间内为用户提供贷款。比如当下发展较快的阿里信贷在发展逐步趋于成熟的过程中成为新一代的“信贷工厂”。

3.覆盖广。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打破了传统金融受地域和时间等客观约束条件。当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整合了现有资源,为客户提供了多元化,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提供了标准安全的交易平台,创造了商业契机。另外传统金融模式更趋向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联营企业等,在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项目方面一直处于留白区。而互联网金融模式有效的填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盲区,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源的整体利用率,带动经济整体跃进。

4.发展快。互联网金融发展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体现之一,也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和进步很好的解决了互联网金融大量数据统计繁琐问题。2013年天弘基金推出的余额宝,推行一个月,资金规模逾百亿,客户数量达400万,吸金能力不可小觑,资金募集规模庞大。

5.管理弱。互联网金融管理环节薄弱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风险控制能力较差,其次风险监管工作不到位。风险控制能力差具体体现在互联网金融还没有与银行征信系统进行对接,由于信用信息没有进行共享,加之互联网金融目前还不具备成熟风险防范经验和科学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限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优势劣势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优势

首先互联网金融在运营成本和市场监管成本上比商业银行投入的少的多,这就利润空间的放大提供了相对适应的温室环境。我国商业银行在控制金融风险的问题上执行着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与监管办法。在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下对银行业务进行合规合法的检查,过高的门槛使得商业银行的数量被限制。而商业银行过严的监管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与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力形成制约的关系,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互联网金融很好的化解了门槛过高和运营成果负荷较重的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准入门槛与市场监管成本较低,因此该领域成为众多投资商眼中的“肥肉”,使得互联网金融模式快速复制拓展,占领金融市场。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劣势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这就决定了业务本质就是要依赖于网络平台来完成业务流程。因此,一旦网络平台遭到木马病毒攻击、钓鱼网站等恶性影响,互联网金融将进入瘫痪状态,网络事故的处理能力和应对能力的缺失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之路上的绊脚石。其次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发展程度较低,与商业银行的个人隐私数据库还不具备可比性,因此客户的隐私问题和财产安全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互联网金融的另一劣势在于监管缺位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和重视,导致了交易风险系数大幅度上升。互联网金融机构繁多,各机构相互独立,缺乏合作与共享,不能较为全面获取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无形中加大了放贷的风险。并且互联网金融机构处于“数量多,规模小”的状态,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和业务办理受到业务资源的制约,同时也让信用信息的使用率大打折扣,互联网金融在该方面的缺口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拓宽了竞争市场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应用和发展极大的拓宽了原有银行服务业务,同时也将服务客户群体范围扩大。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影响下,商业银行定位的传统目标客户群结构发生改变,打开了金融市场的大门。在发展的大背景下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呈现白热化状态。随着受众的增加,竞争者也越来越多,中小型银行也一起加入到这场追逐赛中,传统物理网点的优势被缩小,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优势被放大。互联网交易极大程度的方便了企业与个人的业务办理流程。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应用为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契机。

(二)优化资源配置,解决融资难题

互联网金融的应用有效的解决了数据量大的难题,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云计算和微贷技术的辅助,能在短时间内对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经营行为和信用等级进行准确的定位和评估,极大的降低了人为操作的失误率。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促进了个人数据库和网络信用体系的建设步伐,将投资者的网络交易记录作为其信用贷款的参考指标,大大的降低了银行方面的财务风险,也简化了中小企业融资及个人贷款的繁琐过程。该模式的应用极大程度上克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大幅度的降低了交易成本,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

互联网金融模式作为市场供求双方的中间桥梁,客观的反应出双方的价格偏好。互联网金融模式对金融机构而言是其有效应对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举措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互联网金融为借贷双方提供交易平台,资金借方提出报价,资金贷方通过流动性、风险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贷款对象,达成共识完成交易。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央行的基准利率不再作为金融机构的中心指导了,而将目标投放到市场,寻找利率基准。互联网模式下,互联网金融市场利率变化成为金融机构判断客户群利率水平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四)加速金融脱媒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企业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充当资金信息中介的角色。就融资问题来看,互联网金融模式提供了便于融资集资的平台,并对资金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提供了合作契机。从支付角度来说,网络收付款、自动分账、转账、汇款业务的便捷操作对传统支付方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并开始逐渐替代银行的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开启和发展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金融脱媒,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被逐渐边缘化。

四、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对策

(一)提升科技研发与应用水平

在互联网金融崛起的时代背景下,研发与创新成为第一生产力。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无疑更便捷更安全的官方交易系统,成为客户信赖应用的不二之选。商业银行逐步将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数据处理、产品设计、业务操作等诸多环节,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系统发展水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显然科技先进的优势将成为市场的宠儿,占据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因此商业银行要重视对科学技术系统建设的投入。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中,提高数据分析整合的速度和效率,形成科学全面的市场细分系统。商业银行在不断的发展构建科学系统的同时,也要在系统风险防范问题上投入精力,提高重视。保障网络交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到发展防范两手抓。重视加强对客户信息安全和财务安全的保护,提升网络信息系统的监督和预警能力。

(二)改善传统业务结构

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依赖于物理网点建设,无形之中加大了银行自身的成本投入。在新媒体时代的今天,物理网点业务的功能性逐渐被削弱,互联网支付方式逐渐替代了物理网点业务的办理,也极大的便捷了人们的日常支付方式。手机移动支付在无线网络的发展下逐渐被广泛接受并应用。我国互联网支付应用范围广泛,成交率大幅度增长,商业银行可以改变现有的传统业务结构,削弱传统物理网点业务办理,极大的压缩节约了客户用时,为客户带来了便捷,对于银行自身而言也减少了投入成本。

(三)扩大客户群组范围

商业银行在业务拓展方面有些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商业银行的权威性高,其次在金融拓展领域和风险方面问题上有些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银行的客户信用数据库和客户资源都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企及的。因此,商业银行通过发展小微业务拓宽市场,从而放大客户群组范围将取得非凡业绩。商业银行坚实的资源基础和丰富的经验,在结算、咨询等非金融领域要比互联网金融机构更易上手,通过金融服务领域拉大客户群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四)提高原有服务水平

当下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平台呈现开放性和多元性,其交互式的营销手段为客户量身定做具有针对性和专项性的金融产品。所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便捷业务操作流程,将成为时代的主流,也成为吸引客户的发光点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客户资源的流失量。另外,市场需求量相对饱和,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占据市场的主动权,商业银行方面要从客户体验入手调查,根据客户的心里需求出发,改善现有的金融产品机构,拓宽金融服务账目,将行业服务与网络营销进行结合捆绑销售优化业务质量。首先银行方面可以在传统的业务流程链中稍加改善,调取客户存款、贷款、汇款、支付银行卡理财信息,建立个人数据档案。银行通过对客户信息的了解,根据客户的投资方向和消费习惯对客户进行推荐和讲解。为客户量身定做品质上称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第二银行的业务流程过于繁琐,要化业务操作流程势在必行。因此银行可以从申请银行卡、贷款申请、贷款审批等三个支撑类业务入手,为客户提供简单便捷的服务。第三在新媒体时代下,互联网营销已经成为主流,因此顺应时展,顺应市场潮流,商业银行也需要在互联网业务发展和推广上有所建树。因此充分互联网平台进行业务推广,开展营销活动,通过了解客户需求,提供针对。

(五)建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过去存在于我国金融业服务问题上的弊病表现为大部分的金融机构的80%金融产品针对20%的高端客户开放,俗称传统金融业的二八法则。在当代这一法则依旧没有打破,舒服了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纵使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丰富多样,但由于对消费者的喜好把握不清,导致银行在营销问题上无从下手,相当被动。因此商业银行建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客户个人档案的建立依附于客户日常的交易记录、信用记录等,一方面信息准确性较高,另一方面也能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互联网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数据库。根据数据库提供的建议性分析,为客户提供较为匹配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通过构建自己的网络信息库实现所谓的精准营销。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看似打破了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模式,并逐渐替代。从另一角度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对银行现有服务模式的填充。在市场需求量相对饱和的状态下,互联网金融从传统商业银行手中分走一定的客户资源和支付份额,对商业银行的融资造成了冲击。商业银行在这个关键的发展点必须要居安思危,创新金融业务,丰富产业结构,拓展业务项目,放大原有客户群组范围,提高服务能力。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与互联网金融进行融合。两者间并非处于一山不容二虎的尴尬局面,因此注重合作实现共赢成为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重要举措。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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