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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精选(九篇)

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

第1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会计核算 事后监督 动态化运作

在会计核算质量要求日益严格的新趋势下,为了进一步发挥事后监督的保障作用,追求健全的核算安全防控体系,探索将监督重点从着眼于对核算结果的监督扩展到对核算动态化监督,将风险防范有效控制在会计核算动态化的各个环节,是创新事后监督理念、监督手段,改进监督效果的有益途径。

一、动态化监督的必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做到监督及时,降低核算风险可能性

目前事后监督工作的主要介质是被监督部门的纸质凭证、账表与核算系统业务信息,这些资料信息是会计核算结果的集中反映。事后监督未发现差错并不能排除核算不规范的情况,因违规业务操作不一定产生差错,却增加了以后产生业务差错以及资金风险的概率。因此,将监督重点进行会计核算动态化运作,将动态化监督与结果监督相结合,是事后监督防范资金风险,提升监督效力的必要措施。

(二)有利于完善资金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目前人民银行风险控制体系的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主要情况是:人民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主要包括业务部门的管理控制、内审部门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和事后监督部门的事后监督;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业务部门的管理控制属于自我控制。内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是有重点的,但却是非连续、不及时的。风险防控体系缺乏对业务部门核算动态化独立、连续的监督。

二、动态化监督的实施

(一)监督传导介质为核算系统日志

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基本实现了电子化,中央银行集中核算系统可以产生ABS核算系统日志,国库核算系统可以产生TBS核算系统日志。以ABS3.0核算系统日志为例,日志记载的要素包括:终端号、操作员代码、操作性质代码、账务日期、系统时间、主要内容。从日志中我们可以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机器上、哪位操作员进行了什么性质、什么内容的操作。系统日志集中反映了当日所有操作人员的操作明细,是对核算动态化的详细记录。所以,我们可以将核算系统日志作为动态化监督的传导介质。

(二)监督方式——电子化辅助监督

目前对核算系统日志的监督以手工监督为主,这种监督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一是信息量过大,难以监督全面。以国库核算系统日志为例,每天打印的日志一般有成百千条信息,靠手工监督难以面面俱到;二是信息交错记载,监督效率低下。系统日志完全按照时间顺序打印,各操作人员操作信息交错记载,监督工作费时费力,难以发现操作隐患;三是人员配备短缺,难以监督到位。事后监督人员每日忙于会计凭证的监督,仅有很少的时间和精力用来监督系统日志。

(三)监督内容——合规性与实质性审核

对核算动态化的监督可以分为合规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两种。前者只需审核系统日志、各项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异常现象等。后者则需要将系统日志与会计凭证联系起来,审核操作记录与会计凭证内容是否一致。这里我们以ABS3.0核算系统日志为例简要阐述如何进行动态化监督。

1.合规性审核。(1)审核有无异常操作。如数据恢复操作是否经分管行领导审批;日初始化和日终处理的时间是否正常,异常情况是否提供说明;有无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业务操作,节假日加班等是否经批准。(2)审核各操作人员是否按各自工作权限操作。按“操作性质代码”排序,审核各项重要业务参数的设置和用户管理是否由会计主管进行操作;根据“操作员权限表”,审核各操作人员权限有无变化、是否按当日权限进行业务操作。(3)审核各操作人员操作流程的合规性。逐一筛选各操作人员记录,审核其操作的规范性,如是否及时签退等;找出“终端号”和“操作员代码”之间的对应关系,从中了解某操作员一般在哪个对应的终端上操作,如果其操作终端出现改变,如某账务核算员突然出现在以往是资金清算员的操作终端上操作,应当引起关注,监督人员必须及时询问。

2.实质性审核。(1)审核资金流出的真实性、完整性。筛选“支付系统往来记账岗”和“国库内部往来记账岗”操作记录,审核国库内部往来、大额支付往来资金汇划(兑)、小额支付往来业务的凭证笔数与金额的一致性。(2)审核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虽然系统日志中有金额记载的记录只包括资金流出(不含同城票据交换)和修改记账金额两部分,但是仍然可以找到与会计凭证的对应关系,通过笔数的核对来验证账务的真实性、完整性。(3)审核查询查复等特殊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如若会计凭证审核中出现查询查复等特殊业务,可以在日志审核中筛选并验证“查询”、“查复”的真实性;同样,若在日志中发现有类似特殊业务操作,可以从会计凭证中查找相应记录,验证其完整性。(4)审核系统日志中操作员与会计凭证记录经办人是否一致。根据各操作人员的记录和相应的记账凭证,核对系统日志记录中操作员与相应凭证经办人名章的一致性。

(四)建立监督评估标准

按照合规性不同程度将核算行为操作与核算结果作等级划分为,A类正常、B类预警、C警告、D严禁、E事件;按业务类型设置核算行为核算结果标准参数,根据业务类别、业务标识号提取监督信息,并与标准参数进行比对,形成相应等级的监督评估核算结果。

(五)及时反馈动态监督预警信息

根据业务动态监督的评估结果,及时向业务经办部门主管提供预警信息,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行长可随时跟踪掌控业务办理的合规性状况,及时督促纠正不规范的核算行为,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建议

(一)制定动态化监督制度及操作办法

鉴于动态化监督对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建议研究制定有关动态化监督的工作办法,明确动态化监督的工作内容,全面深入地推进动态化监督工作。

(二)推广核算系统日志监督电子化与档案无纸化

建议总行统一开发核算系统日志监督程序,全面推广核算系统日志监督电子化,制定相应的监督办法。同时制定核算系统日志多方电子备份保管制度,逐步实现日志保管无纸化。

(三)完善系统日志记载内容

建议日志内容中增加有关记账科目和金额的信息,有助于验证核算动态化与结果的一致性。详细显示有关会计主管改变系统参数的信息,将系统参数设置纳入监督范围,增强监督内容的全面性。

第2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会计核算;事后监督;支付系统

中图分类号:F831.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6-0049-03

一、目前事后监督会计核算存在的风险点及其隐患

(一)管理机制上的风险隐患

从目前各支行营业网点配备人员结构上看,主要是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与会计核算主体和核算组织形式的变化不协调,岗位设置不尽科学、合理。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只对部分会计岗位职责作了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流程未予以明确。目前旗县支行普遍存在一线业务人员偏少问题,不能按照各专业的职能要求有效解决岗位设置问题。因此,岗位交叉、一人多岗现象在大部分支行普遍存在。以赤峰为例,目前赤峰市中心支行所辖10个旗县支行共有会计核算业务专兼职监督人员10人,其中:专职监督员1人,兼职9人。只有敖汉支行设专职核算业务监督人员1名,负责会计、国库核算业务的监督工作,由于人员少其余 9个支行全部为兼职监督员,其中:5人由营业部主任、副主任兼任,4人分别由国库复核、现金会计、会计综合、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兼任。由此形成了:一是监督人员在被监督对象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使监督人员地位不能超脱,直接影响了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使监督力度弱化,监督效果不明显。二是营业网点主管既是会计核算业务主管又是监督员,违背了监督人员不能从事前台业务操作的制度规定,监督职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人员风险

事后监督作为县支行会计营业网点的一个业务岗位,受人员配置不足的因素影响,事后监督人员大多由其他部门人员兼岗。非会计专业人员对有关制度规定、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学习掌握的不够深入透彻,缺乏系统性、全面性的了解,导致其不能有效履行自已的监督职责,出现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个别事后监督人员对会计核算中隐藏的风险点不能识别,很难发现一般性差错和问题。据事后监督中心监督发现,个别支行营业网点的事后监督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操作的熟练程度,在监督业务方面存在着一些差错和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主要表现在:1.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着凭证印章不清晰、漏盖个人名章、记账串户等现象;2.财政性存款划拨凭证、表外科目付出凭证、电汇凭证漏盖转讫章;3.错用发行基金往来金额凭证;4.发行基金投放业务,3200贷方凭证使用反方;发行基金回笼业务,3200借方凭证使用反方;5.同城提出贷方票据清单漏盖监督员名章;6.冲正补记业务,冲正凭证使用反方;7.国库存款利息当日未入帐,国库存款利息计付错误;8.个别农村信用社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不足;9.迟录个别缴款单位的一般存款余额;10.电汇凭证收款单位帐号填写错误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有可能使风险加大,造成资金损失。营业网点监督人员对会计核算的监督核查提示和把关作用不明显。

(三)重点业务操作风险

面对会计核算业务的快速发展,事后监督工作应将涉及资金流出的重大业务事项作为事后监督的切入点进行重点、全面的核查,严格监控资金流向,如同城票据提出、现金出库、电子联行、大额支付等资金流出渠道,检查他们的合规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逐一核查凭证和附件,并严格执行网点事后监督员实时监督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支行在制度执行方面还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如同城票据提出、现金出库业务存在未经事后监督员实时监督并签章确认就办理的现象。

(四)大额支付业务操作风险

随着县支行国库内部往来的启用和大额支付系统上线,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成功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国库资金账务处理方式发生改变,国库的同城差额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加大了资金风险。同城差额的清算若处理不及时或有误,一旦支付窗口关闭,就会出现垫款垫支现象。如会计核算人员误将国库同城票据交换借方差额当作贷差录入发送,有可能形成风险隐患。

(五)事后监督自身的潜在风险

一是会计监督严重滞后。由于凭证传递的时滞性,事后监督的时效性不强,并在接收到各支行营业网点会计核算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事后监督工作。事实上,受地域距程所限,各营业网点会计资料很难在短时间内运送到事后监督中心。以赤峰市中心支行为例,目前赤峰辖区各营业网点上一日的会计核算资料均在次日下午4点左右由赤峰市邮政局专人将邮包送达事后监督中心。有的网点如遇异常情况,需要迟延一至两天才能送达,如遇节假日会计资料在途时间会更长,造成事后监督严重滞后,时效性作用难以发挥。若存在问题,到监督环节发现时为时已晚。二是事后监督现场性不强。事后监督工作与前台截然分离,事后监督人员对前台人员的操作行为、方式无直观的认识,只能依据凭证、账簿、报表等进行事后检查、核对,对前台人员是否严格按操作程序办理各项业务、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等无法验证。三是事后监督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严密的监督管理体系,仅对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业务的风险性监督不够。

(六)系统性风险

计算机在会计核算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但也使会计核算风险变得更加隐蔽、难于监控。由于旗县支行没有使用《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对会计核算业务只能采取手工监督方式,每天在地市中心支行下达提交指令后,依据会计核算要求打印发出、接收业务清单后,与会计凭证逐笔进行勾对,才能监督当天核算业务是否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问题只能口头通知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当天在系统中无法解决,监督效能滞后。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后,如会计核算人员未及时进行系统销号,造成重要空白凭证账实不符,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作案,带来风险隐患。另外,系统中有些重要事项由业务主管独立完成,不符合风险控制的原则,没有相应的换人复核程序,会计主管单独对各参数的设定和修改等。事后监督人员在整个系统过程中参与较少,不能很好地对系统进行全程控制和监督。

(七)会计档案管理风险

一是各支行营业网点的会计核算资料全部集中到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集中装订保管,通过邮政快递公司传递,使会计资料在交接、传递过程中,均存在着会计资料毁损、错漏、丢失、泄密的风险,不利于风险控制,使风险加大。二是会计档案的集中,为一些监督检查带来不便。如内审部门对旗县支行进行全面审计时,对会计营业部门的检查中除检查有关登记簿外,能够查阅的会计资料寥寥无几,一些会计资料只能到事后监督中心去查找,造成审计过程不连续、查看问题不及时,不利于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整改。

二、预防会计核算风险事后监督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岗位职责,规范事后监督行为

一方面结合事后监督工作实际,制定统一的监督模式和操作标准。对事后监督的内容、操作方式、事后监督人员的权限职责、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职责,便于实际操作。另一方面要建立一整套科学、完整、规范的事后监督制度管理体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改变目前监督滞后、靠经验判断的习惯作法和陈旧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合理的监督方式,严密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事后监督在组织体制上具有超脱性,在监督工作上具有权威性,在管理模式上具有规范性,在制度执行上具有严密性,在差错事故的处理上具有严肃性。再次,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有计划的岗位轮换制度,并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严格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管理模式

各营业网点实时监督员应转变观念,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把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上级行应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推广到旗县支行,实现会计事后监督的一体化和电算化。推广《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时应充分考虑事后监督岗位的工作职责和现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功能设计和运作方式。《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的运行方式可采用两种,一是作为《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的附属系统,与其数据库共享,功能设计上,旗县支行实时监督员也能够手工录入当日发生的会计核算业务,与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采集的数据核对。二是统一模式,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事后监督方式。人民银行可借鉴商业银行的事后核查方式,基层营业网点可采取集中事后监督,实施时间、空间、人员三分离。

(三)确保事后监督人员的准确定位和良好配备

一是辖区各支行应加大事后监督人员的配备力度,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事后监督队伍,保证监督岗位的合理组合以及人员配备的数量要求;二是事后监督人员应加大新知识、新业务的学习力度,潜心研究随着业务的变化发展新出台的各项制度、办法、实施细则、操作规程、业务标准等相关内容,在有效施行依法监督、依规核查的前提下,确保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实行责任追究是加强事后监督,防范风险和案件、确保内控制度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首先应赋予实时监督人员检查前台账务处理及督促操作人员更正差错的权力,尤其是对重大会计事项实行实时跟踪、重点监督核查。其次,事后监督人员应有相对较大的独立性,改变目前大部分支行事后监督岗设在会计营业部门,受会计部门的领导,监督人员在被监督对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地位不能超脱,直接影响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使监督力度弱化,监督效果不明显,监督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不利于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第三,对在业务处理中发生的各类差错和事故

实行责任追究。

(五)完善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保障会计核算规范化的落实

基层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应按照上级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适时根据会计核算业务的发展变化,研究制定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制度办法,为新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以保证监督质量,提高监督效率。事后监督人员要对会计核算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复审和检验,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方式,督促事后监督人员严格执行会计内控制度,对在监督过程中有章不循、有据不依、擅自越位操作等违规现象,要按照有关制度从严处理。事后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职,严防资金风险,保障会计核算规范化的落实。

(六)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事后监督人员的防控能力

为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有效落实,基层人民银行必须以人为本,抓好事后监督人员自身建设,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要加强对事后监督人员进行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等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和学习,特别是要重点学习和领会事后监督方法和技巧,使事后监督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用以开展监督工作所需的有关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使其不断提高处理各项业务的操作技能,堵塞会计核算链条上存在的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的能力。

(七)加强能力培养,树立全方位的监督长效意识

事后监督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履行好自身的本职工作,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克服“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的思想倾向,要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制度在执行上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地方,要积极主动地提出来,通过积极有效的方式予以解决,以利于工作的改进与完善。事后监督人员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对事后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差错,要及时向会计主管和分管行长报告,并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事后监督人员要善于加强与被监督部门会计核算人员的交流与沟通,共同研究和探讨会计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和发生的各类问题和风险部位,提高抵御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能力。

第3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一、国库事后监督工作中的难点

(一)监督信息传递不及时使监督工作“难主动”

由于事后监督中心不实行垂直管理,对监督业务内容的变化了解及业务监督依据的获取,不是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传导,而是被动接受被监督部门的信息传递,使监督人员对政策的获取没有一个理解和消化吸收的过程。近年来,财政税务体制改革及各项预算收支核算变化较大,国库会计核算内容宽繁而复杂,事后监督人员对业务新系统、新程序、新制度的把握往往滞后于前台核算部门,由于地市中支国库具管理和核算于一体,事后监督人员对前台国库业务核算规程和相关业务核算政策的把握,都是通过被监督部门传递的信息获取的,这种信息的传递一般是随监督资料同步送达获得的。这种状况有如“运动员”指挥“裁判员”,监督权威性不高,说服力不强。

(二)现行监督模式限制,监督效果“难发挥”

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对事后监督工作的职能定位为:会计、国库和货币发行核算业务监督岗分别负责对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完成的会计核算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复审检验,对相关业务的监督内容涵盖所有的会计核算资料。据此,监督人员在监督中不敢随意取舍监督内容和业务核算环节,因为每年都要接受各层次的业务监督检查,无论问题大小都与监督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挂钩考核。就国库而言,每天上午下班前核算部门的业务单据才能送达,下午才能进行账平表对及核算单据的合规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的监督审核。前台8人操作的业务,后台1人审核,面面具到,监督业务量大,对业务规范性监督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缺乏对业务核算风险环节、制度漏洞和程序缺陷及资金清算风险等方面的审查,监督职能停留在合规性监督水平上,不能达到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投入大,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人工监督使部分监督内容“审验难”

目前,国库会计核算监督采用的是人工监督方式。人工监督,就是逐张审查业务凭证,逐项阅读计算机系统运行日志,分别与相关账表、清单进行勾对来完成当日的监督工作任务。随着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的开通,大量的电子清算凭证与日聚增,手工勾对任务越来越重,对重空凭证业务、计息积数业务、退库、划退、更正、拨款、系统参数的变更及资金清算等重要业务内容不能便捷有效的监督到位。监督手段的滞后与国库业务的超前发展很不协调。

(四)监督人员和监督业务发展“难匹配”

一是地市中支国库监督员相对较少,仅为1人,要完成全面监督和风险监督并达到监督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有一定的难度。随着监督业务量的增加,监督业务知识的更新,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技巧缺乏,监督人员少有机会参加监督业务的相关培训,致使监督质量不高,影响和削弱了监督效力,与国库会计丰富的核算内容和日益变化的财政税务政策及业务高度电算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二是对差错和风险的识别以人工监督为主,对监督重点的把握和核算风险的识别取决于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督技巧的把握,很难保证监督中有不失察的现象发生。

二、强化国库事后监督工作的建议

(一)科学定位事后监督职责

一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细化各有关业务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及所担负的责任。明确各相关业务工作的侧重点,制定相关业务及岗位工作责任制,落实岗位工作责任追究措施。二是赋予事后监督部门风险管理职责。在加强各类会计业务内部合规监督和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以风险防范管理为基础的事后监督模式,发挥事后监督对业务核算风险管理的作用,赋予事后监督内部核算风险管理职责,包括对内部风险的评估、风险的识别、风险的控制、风险的监督和检查。三是完善人民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内部监督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建立以内审、纪检、事后监督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部门性质各监督部门的工作应各有侧重,即内审部门着重于内控制度、履行职责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着重于行政执法监督;事后监督部门着重于日常会计核算资金风险的防范监督。通过一定的联席会议形式,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形成资金风险防范合力。

(二)尽快开发国库事后监督程序

为适应国库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国库事后监督工作效率,减少手工监督风险控制漏洞,开发国库事后监督业务程序是当务之急。开发国库业务监督程序时应综合考虑国库全业务,设计风险控制内容时应严谨,监督人员操作录入要素应关键,克服同前台重复录入的现象。程序设计应涵盖参数自动生成管理、操作员管理、核算各结点的监控、账务勾稽自动校验平衡、重空业务的出入库控制、暂收暂付款项、支付系统往来款项等风险环节的重点监控,通过国库监督系统的运行,达到提示、校验、预警的目的。通过核算数据的导入,实施对会计凭证相关要素的电子信息比对监督,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各类差错,减轻监督人员的劳动强度,将电子信息监督与手工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达到有效控制国库资金风险的目的。

(三)提升国库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4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基层人民银行;事后监督;操作规程

中图分类号:F8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1-0154-02

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自2004年以来相继成立了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对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集中事后监督,逐步实现了对会计核算业务“适时、全面连续、独立”的监督,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加强内部控制、保护资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事后监督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其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后监督工作的开展,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影响事后监督工作开展

《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事后监督中心直接对主管行长负责,不实行垂直管理”、“事后监督中心接受上级行会计、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部门的业务指导”。由于事后监督中心不实行垂直领导,又未明确规定上级行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事后监督中心的指导形式、渠道和方法等,形成谁都可以管、但谁都没有真正管的“多头管理”状况,致使事后监督中心碰到问题需要寻求帮助解决时,不知请示哪个部门好,影响了事后监督工作的开展。虽然总行为利于部门间的协调,于2005年10月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又明确规定:“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对辖内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但由于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部门工作十分繁忙,未能很有效地牵头各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事后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致使事后监督业务开展与培训脱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后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建设滞后,标准不统一,加大了制度执行的难度

2004年,总行相继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事后监督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下称《工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这三项制度,在制度中只对大的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至于业务监督的具体操作流程与方式、监督的重点、风险点等则没有进一步明确,各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以上述文件为依据,摸着石头过河,跌跌碰碰、做法各异地运作了一年多。2005年10月,总行根据各地事后监督中心一年多的运作情况,颁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事后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但这些文件的规定也还不够具体、细致,实施起来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现在各行的事后监督中心根据总行有关文件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亦是各行其是、不够规范,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制度执行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事后监督部门在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中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监督质量难以保证,监督效果难以提高。

(三)监督职能定位不明,监督工作量大,难于发挥事后监督防范资金风险的作用

事后监督的职能重点应是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但具体的监督方法又要求每日对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复审和检验,事后监督中心人员实际上就变成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复核员”和“事后处理中心”。因此,事后监督中心靠现有的监督力量和监督方法,很难保证有精力、有时间去进行防范风险的重点监督。

(四)监督人员配备不足,业务素质不高,培训跟不上,制约了监督业务的开展

首先,总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事后监督人员应从事相关会计核算工作3年以上,具备会计从业务资格。但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大多只有3~7名监督人员,所配备的人员中大多数都年龄偏大,甚至个别人员既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也未从事过相关会计核算工作,而既精通央行会计核算业务又熟悉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双料”人才安排到事后监督中心工作的很少。其次,随着事后监督中心的业务监督范围不断扩大,已由原来对会计营业、国库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扩大为对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外管等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集中监督,工作量比原来增加了,致使监督人员严重不足。再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事后监督中心的日常业务培训由会计部门负责,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和外汇等业务部门在开展新业务时,应将事后监督中心人员纳入培训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新业务很少将事后监督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对事后监督的业务培训往往只是有关文件的转达。目前各地市中支事后监督中心的业务培训基本上是自行开展,培训缺乏系统性、全面性,也就是根据业务需要,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文件等,这种边做边学、边学边做、摸着石头过河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方式,势必造成监督人员业务素质量难于全面提高,制约了事后监督工作的发展。

(五)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影响监督效能的发挥

目前事后监督中心采取的监督方式是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除了会计核算监督业务可采用总行开发的事后监督系统进行监督外,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等其它业务均只能采用人工监督的方式。事后监督人员需对所有会计凭证进行翻阅、审核,相关数据也要进行计算和核对,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导致监督的效率偏低,监督人员难以再集中精力和时间对会计核算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完善会计核算业务的建设性意见,事后监督的职能发挥也随之大打折扣。另外,事后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主要体现在被监督部门会计核算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未能提供更多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的监督信息,缺乏能够帮助被监督部门提前发现并有效防范、化解核算业务中潜在风险问题的有效信息,影响了监督整体效能的发挥。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对事后监督工作的领导,做好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对会计核算开展事后监督是人民银行提高核算质量,加强会计内部控制,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地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对事后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关于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做好工作部署,将事后监督中心的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抓实;会计财务部门要积极牵头各业务部门做好对辖区行事后监督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事后监督中心、内审、监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事后监督情况、反馈有关信息,共同研究和解决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需统一和规范的问题;各业务部门要加强与事后监督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业务政策以及部署工作时,同时告知事后监督中心,举办新业务培训时将事后监督人员纳入业务培训范围。

(二)尽快完善事后监督制度建设,规范事后监督工作

建议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会计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对事后监督工作的实施标准、监督流程等制定一个统一的更为具体、详细的事后监督办法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以规范事后监督行为,使事后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地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应进一步完善事后监督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开展监督工作,从而使事后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事后监督中心要把提高监督人员素质作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一是事后监督中心要根据所监督会计核算业务新政策的变化和要求,对事后监督人员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总行新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国库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和小额支付系统、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和水平;二是各地市中心支行领导要充分认识事后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为事后监督中心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人员,为事后监督中心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加快事后监督电子化进程,完善监督系统功能

一是要加快投入计算机监督系统建设,通过相对科学、完备的技术手段实施系统安全监督。监督系统应采取后台终端模式,能够对参数变更、资金汇划、票据录入、前台业务人员操作偏好等重要系统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并通过对数据的定性、定量分析实施风险预警。二是事后监督系统的研发要全国一盘棋,避免各地为政,避免造成人财物的浪费。为减轻事后监督人员工作强度,有效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各地市中心支行应严格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中央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的推广运行工作,逐步完善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的功能,充分发挥电子化监督手段作用;同时,建议总行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开发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以解决人工监督方式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真正发挥事后监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的作用。

(五)加强分析预警,不断提高事后监督工作质量

第5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会计;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会计核算监督的基本功能其中一个,核算主要记录,计量,分析,检查及管理活动,监测和监督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预算的执行情况的监理。所体现的经济活动的会计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及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完整的监测的合法性。核算同属单位的内部的管理及服务业务,会计机构和核算人员进行会计监督也只能是建立一个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的全面检讨,应该有两方面的含义:单位的会计机构和核算人员监督经济活动,监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行为,以及监督会计监督。这包括两个人在负责监督,会计机构和核算人员的会计行为,其中包括单位除外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特性的监管。

一、会计监督的情况

会计队伍的总体质量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是适应不减,会计信息的扭曲,会计监督的傀儡,也成为困难和更广泛的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特别是在扩大的企业,一些单位的领导说了算,所有非必要的成本,要坚持的原则,核算法规和会计人员的自主性,会计法规的实施,往往报复不正确认真对待挫伤的热情,严格执行之后,反映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理论设想与实际。

二、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监督取得重大突破。新会计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规范,监督和会计监督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位一体的,内部会计监督的单位的要求,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规范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会计监督体系以提供一个法律基础。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被分配到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的业主单位,政府机关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福利。

1.国家监督。国家的财政监督,审计,税务和其他政府机构,代表国家监督财务会计单位,经济监督和内部监督制度,发挥互补的作用,这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核算责任的有关政府部门,分工明确,以确定财政部门。在实施政府监督其他政府部门,会计处理方法的基础上的协作关系,这反映了一种新方法,协调的监督和管理的政府强调的是,这仅仅是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的直接对象,其他部门只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真正的会计信息的核算数据的完整性检查会计信息,通过检查手段来完成他们的目标。会计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的基础上,能结合公布的审计报告的会计师,预算管理的权利的行使的目的,专项检查和监管每个单位都必须经常化,制度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自觉接受财政监督,审核,税款和其他机关以提供一个真正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及资讯相关的情形。均不得拒绝给予。

2.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这是外部监督的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补充。社会监督,是公认的法律,其独特的中介机构和公证员,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外部监督的会计基础的,主要是指的依法举办社会审计的会计师协会。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社会和经济的业务,调控和服务中起到重要的角色。根据遵从有关法例和委托审计,并出具经过公证的有关会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如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主要和有关各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和审计的财务及会计资讯的基本目标,按照法律的公证,因此,在监督的会计监督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会计法,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特别规定,强化监管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刑罚。这些条例,改善环境,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执业标准在实践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保证会计师,会计监督的中介机构和社会发挥角色。

3.内部会计监督。新的会计单位的企业内部会计的监督下,在本质上,是一个系统的内部的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会计监督体系依据。新的会计法令的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事的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项规定明确的企业内部会计监察的主要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对象就是这单位的经济活动的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的整个过程实行监督本单位的核算。内部会计监督所承担的对会计人员,主要职责是单位领导的带领下,通过审查的凭证,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审核,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提供合法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资讯,并确保在法定的范围内内的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活动。在过去的几年中,内部会计监督进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经济监督体系强化管理。而且,在促进内部经济活动中依法确实起到着积极作用。

新会计监督在理论的指导下,形成会计监督框架体系。已反映在新的核算方法。有了新的面貌也可以规范会计实践,确保会计信息就是真实的,完整及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都发挥了无可比拟的角色,保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伟大力量。

参考文献:

[1]潘成伟.浅谈会计监督体系的规范和完善[J].华章,2011(20).

[2]张亚芳,毕世娟.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监督体系的完善与健全[J].山西科技,2005(05).

[3]高翠莲.完善审计服务市场体系 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J].生产力研究,2003(03).

第6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集中核算 提升服务 加强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以及会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由会计中心负责管辖单位账户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监督的新型核算模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升政府办事质量和效率。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创新,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运行以来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它不仅在形式上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了财务管理质量。提升了事务处理节奏和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创造了新颖便捷的财政资金核算新模式。由于会计集中核算方式尚处于尝试和摸索阶段。难免存在由主客观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诸多问题:如各级财政管理体制相互运行的协调性;会计职责与单位职责在经济事务中责任的界定与划分;核算过程与单位资产管理过程的脱节;会计人员如何监督相关费用的真实有效性等。要使会计集中核算成为一种成熟且能够长期服务于财政管理体制的管理与核算方式,既要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会计集中核算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更要协调和处理协好服务与监督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保证监督与服务机制的有效运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服务与监督之间的关系及矛盾

会计的核算职能就是为经济管理归集、处理、存储和输送各种会计信息。其服务的本质就是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的作用,用服务的理念去提升工作水平。在集中核算方式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摆脱传统单一为某一单位服务的模式。适应综合管理工作方法、工作环境及服务对象和自身角色的转换,用服务于大局的观念去指导会计实践;同时运用所掌握的财务法规政策知识和会计信息,恪守会计人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统筹兼顾各核算单位的利益,及时准确地为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服务,并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切实可行的财务分析建议。会计监督则是指通过用检查、稽核方式,对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有效性及会计信息处理过程的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控制措施,以保证会计信息处理过程和结果确切无误的方法。由此可见,会计核算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则是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保证,两者之间密切关联,缺一不可。但是,受传统观念及会计处理信息量的影响,在工作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因认识差异所产生的理解误区。其表现是重服务、轻监督或是重监督、轻服务。这两种错误认识的关键在于没有真正区分服务与监督各自工作的侧重点,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把服务工作的意义人为夸大,忽视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过分强调监督工作的意义,而轻视了服务工作的效果。这两种认识势必会对提升集中核算水平产生极大的妨害,必须从理论认识上予以澄清和纠正。

二、正确把握服务与监督关系的方法和途径

尽管会计集中核算方式是对传统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创新的一种尝试,但由于其基本工作原理、方法和手段仍遵循传统的会计理论。由此决定了其工作的目标和目的仍在于保证实现会计功能的各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对提升会计工作的服务质量和强化会计监督意识的方法与途径进行深刻的研讨。

第7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集中核算  会计服务  会计监督

        前提下,对会计集中核算是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管理及会计的模式。它作为财政体制改革深化的一项新事物,在强化财政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作为财政部门的窗口,会计核算中心具有全力支持,全面服务预算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作为南阳市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次,就集中核算的会计服务与会计监督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1监督是集中核算的必然要求

        对行政事业单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对预算单位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以及财务收支会计信息等事项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是加强会计管理与监控,防止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其必要性体现在四个方面:

        1.1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需要通过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保障财政资金的正确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是加强预算单位收支管理的需要

        长期以来,在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情况下,各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很大程度上凭领导的想当然办事,会计人员作为所在单位的人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及领导的压力,不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不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办理经济业务,甚至对违纪违法行为不敢抵制和监督。使“收支两条线”制度难以落实,账外账,资金体外循环现象普遍存在:铺张浪费,财务支付不规范,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假报表,假决算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假账的产生。遏制和减少这些现象的发生,需要加大会计监督力度,规范性财政收支行为。

        1.3是推进各项财政制度改革的需要

        会计集中核算是实行部门预算的基础,又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改革的延伸。通过集中核算和会计监督,能够有效地掌握各预算单位每笔资金的最终去向,从而加大了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的追踪问效力度,保证了各预算单位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专款专用,从根本上杜绝了预算执行中资金相互挤占、挪用、截留、苛扣等现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财政监督,不断推进部门预算、国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

        1.4是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政务公开的需要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经济秩序逐步好转,但是,仍存在这样那样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一些单位处于小团体利益的考虑,财务不敢公开,收支不愿透明,个别人员甚至发生违规违纪、执法犯法的现象。因此需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赋予了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消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会计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大胆监督,从而改变了过去事后监督、时效性不足的缺陷,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的财政和收支行为。

        2服务是集中核算的根本宗旨 

        会计核算中心作为政府的理财机构,怎样才能有效地将取之于民的钱用之于民,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服务好预算单位并进而服务好社会经济发展,是财政部门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集中核算,发挥会计监督职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铺张浪费、遏止腐败现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但这一监督职能必须通过服务这一形式体现,因此,会计核算中心要把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为最高宗旨。

        2.1服务是集中核算应有的题中之义

        行政事业单位担负着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职能,其使用的财政资金来自于人民,必须用之于人民。虽然,会计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对资金的使用减少了随意性,但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签批程序等权责并没有发生变化。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行集中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所担负的行政职能并不矛盾,它必须通过服务这一环节和形式,来促进预算三为围绕职能,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2服务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部门”的客观要求

        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部门”的要求,政府及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体制和机制上来,放在营造有利于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上来,放在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多优质服务上来。会计核算中心,作为一个政府授权的行政事业单位,履行着财政资金的核算和监督职能。因次,必须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服务宗旨,明确服务理念:必须要从理念、作风、机制上强化服务第一的观念,积极主动地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才能不负其职责的要求,也才能不负政府的重托。

        2.3服务是会计监督的载体和保障

        服务是否贴切到位,是取得社会认同、理解、支持、配合的关键。不论是财政支出的改革,还是财政收入的改革,规范行为、强化监督、服务社会都是这些改革的共同点,这些改革,需要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以及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只重视监督而忽视服务,各预算单位就会产生抵触情绪,就会影响到各项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离开了服务,监督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为政府理好财,为单位当好家”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3集中核算是监督与服务的统一

        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是服务与监督的对立和统一,监督是会计集中核算的根本目的,服务是做好监督的前提,所以在具体的实践中既要做好监督又要做好服务。

        3.1要找准突破口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会计集中核算以后,预算单位虽然在资金的使用上权责不变,但相应的失去了直接控制,所有业务开支必须在会计核算中心核报,建立起第一道有效监督的“门槛”,给铺张浪费等违纪现象亮了红灯。同时,会计核算中心可以通过对预算单位经济活动中每笔具体收支事项合规性的核报,实现对单位开支标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从而实现了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全程监督。在具体工作中,要找准监督的突破口,日常的会计监督工作无外乎支出业务的报销,所以日常工作应该做到:1:严把“三关”。首先严把报帐“受理关”。在受理报帐过程中,从原始凭证把关入手,对不合理、不完善、应补充和更正的凭证予以退回、纠正和补全,并向报帐员进行业务辅导,对不合规、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坚决拒绝,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其次是严把报帐“政策关”。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控购手续或未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事项,坚决不予受理;严格控制或拒付单位以各种名目发放的个人津贴、奖金、补助等福利性开支。同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防止发生坐支现象。再次是把好综合“处理关”。实施会计监督前移,有原来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事中监督。2、重视回访工作。工作回访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回顾和检验,通过回访可以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遗漏,防止工作中出现“断层”和“两张皮”现象,回访工作可以定期、不定期进行,对预算单位的回访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按照预算对重点项目资金采取跟踪问效。在定期回访中,有目的的找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经办人员,如采购人员,财产管理人员,财务经办人员,单位领导等人员交谈,检查单位内控制度和财务活动原始记录,如出车、出差记录、来客招待登记、固定资产数量及基本预决算项目等,从中了解收支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核实,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减少工作被动和损失,以保证我们的监督和服务更加到位。

        3.2要把握切入点做好会计服务工作

        会计的本质工作就是为单位提供服务,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没有改变会计的工作职能,只是改变了会计人员的人事隶属关系。所以为预算单位做好服务工作是核算中心应尽的职责。要做好服务工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是服务与监督的对立和统一,会计核算部门只有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才能产生工作的动力。只有做好服务工作,才能取得预算单位的信任,彼此建立起融洽的工作关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核算人员要坚决摈弃我是管理者,你是被管理者的那种高高在上的心理优越感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持从内功练起,热情为预算单位服务,才能保证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2、要建立健全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单位要想干好工作,没有制度作保证是不行的,在工作实践中,会计核算中心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运行规律,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如制定《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制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统管会计岗位职责》、《资金会计岗位职责》、《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以及《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等,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减少人为因素,使各项服务工作有章可循,使每个人的工作具有可操作性。3、要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员工业务素质的高低是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没有业务素质一流的员工,就不可能获得一流的工作业绩,也就无法做好服务和监督工作。因此要加大对会计核算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使每个同志都能达到“七快”、“五准”、“三到位”。七快即审核单据快,凭证录入快,银行对账快,编制报表快,报表汇总快,账薄打印快,资料归档快;五准即审核数据准,支付资金准,编制凭证准,编制报表准,汇总报表准;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服务到位。从而使会计核算人员的理论水平及业务水平永远领先报帐人员,保证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4、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实际工作中要以报帐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办事程序。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尽力改进工作中每一个环节不甚合理的地方,如减少报帐手续,简化报帐单据,启用功能更先进的软件处理系统,及时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给预算单位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资料,减少报帐人员报帐时的滞留时间,提高报帐效率等。5、要倡导清廉之风。会计集中核算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报账单位的财务监督,与报账单位之间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会计核算人员能否保持清正廉洁是保证监督是否到位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在会计核算人员中要大力倡导清正廉洁之风,加强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防止和杜绝从预算单位吃、拿、卡、要、报等现象的发生,只有做到清正廉洁,才能做好监督,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真正做到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3.3正确处理集中核算过程中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会计集中核算是一项新事物,难免会触及到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既得利益,遇到一定的阻力,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态势。作为会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提高业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与服务之中,既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影响甚至干扰预算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能应付了事,甚至一团和气,放弃监督,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

        总之,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是经济体制改革、财政体制不断深化的产物。做好服务与监督,是会计集中核算面临的永恒课题。要牢固树立立足服务,服务至上的观念,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社会支持。同时,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始终把监督寓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使监督管理更加务实有效,进一步实现“为政府当好家,为单位理好财”这一既定的目标任务。

参考文献:

第8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 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着非凡的意义,对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已成为经济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反映金融企业的经济活动,提供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

一、会计核算与监督对金融企业的作用和意义

金融企业风险贯穿着业务活动的始终,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的不均衡,使得伴随着资金运动的每一笔业务活动都会存在或大或小的人为风险或自然风险。防范金融企业业务的各种风险既是目前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企业管理始终不能放松的永恒课题。金融在现代社会中居于核心地位,金融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会计在现在金融中发挥这重要职能。而金融会计是其职能发挥的重要保障。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两大职能,其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总的来讲,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实现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是防范其业务风险的基础,预防是会计核算与监督赋予金融企业最好的职能,通过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预防金融企业在市场运作中因为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各种风险,采取积极的运行手段来消除风险,最终达到维护市场正常运行,促进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到达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赢。并且,实现会计核算与监督的统一,也是完善会计工作的需要,为金融企业在金融活动业务的客观上提供了可能和必要条件。

二、 目前金融企业中会计核算与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许多措施,大力整顿金融秩序,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这些措施加快了金融立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从专员办对金融机构的检查来看,金融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仍不容乐观,会计造假、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与监督功能并没有得到落实,这也导致了金融企业的失真。另外,一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企业单位经营的突出,制造出违法造假假象,比如,将收入不入定会计账册、账外设账、账外经营、擅自设置二级科目条比国家税收、虚列成本支出、收入与成本不配比等,这些都严重导致金融企业信息的失真,不利于国家税收。给社会主义经济事业的前进带来了许多问题,也使得金融企业停滞不前。

三、最优实现金融企业中的会计核算与监督

(1)正确认识会计核算与监督和金融企业的关系。金融是当今社会的核心角色,金融之所以能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金融会计发挥的保障职能,而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也只有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只有对金融会计核算与监督有了正确的认识,深刻的了解,才会对它职能对进行全面的利用和最大的优化。只有对会计核算与监督和金融企业的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能最大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在金融企业中的职能,从而更好为金融企业服务,使金融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得到最大程度的经济利益。会计核算与监督是金融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探测器,只有最深层次的了解这个探测器,才能更好的利用它,以至避免在前进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应对和破解这些问题的方法,从而实现金融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体系。中国的会计规范体系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一直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这也就要求会计核算与监督制度体系也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随着我国加入WTO,财政部门对金融监管比任何时候都要重要,但是,目前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并不能对社会金融机构起到强有力的社会监督作用,这就要求加强国家财政对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质量的检查,使其标准化,制度化。另外,专员办应该定期组织对金融机构会计基础工作情况的检查,增强信息透明度,并且,监管部门还要对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风险进行监督。

(3)培养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的专业人员。俗话说:术业有专攻。专业性要求金融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应是财务与管理专家。而且,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不仅包括会计方面的相关知识,而且要求精通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并且将这两方面完美结合达到最优效率。其次,一个专业的人员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一个人的专业素质是强化会计核算监督的基本要求。另外,专业会计核算与监督人员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素质的培养:一是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共道德,诚信守法;三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应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四是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 能正确预测相关风险,做到在风险面前临危不惧,以冷静的态度破解风险。

总结

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不可少的产物,也是经济产物永恒的课题,只有不断对它进行深刻的研究,才能从中不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从而更好的解决问题,使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更符合当代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文宇.完善企业会计核算监督机制经营管理者[J].2010,(01).

[2]向涛 金颖 如何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财税金融[J].2006,(06)

第9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事后监督 会计 风险。

人民银行分支行事后监督部门自成立以来,经过各方努力,在制度健全、监督方式创新、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地发挥了防范资金风险的作用。随着新业务核算系统的上线运行,以及会计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事后监督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如何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有效性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事后监督工作为央行资金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监督制度日益健全,为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保驾护航。各地事后监督部门从健全制度入手,不断夯实监督基础,以制度规范工作,基本建立了涵盖岗位职责、工作管理、业务监督一体化的事后监督制度体系,且都能够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确保监督工作有据可依。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各地事后监督部门注重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制度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严格执行监督人员日常监督、科长抽查再监督和处长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三级监督模式,真正把风险防范措施落到了实处。

2. 监督方式及手段不断完善,监督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在全面复核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监督。即加强对重要业务、特殊业务、大额业务以及关键时点如年终决算日、岗位轮换日的监督。二是根据需要开展现场监督。有的事后监督部门对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非现场监督的盲点。三是开发监督系统,提高监督的技术含量。有的事后监督部门开发了《国库会计事后监督系统》,有效解决了国库业务监督不到位和效率低下问题;有的针对保管的会计档案种类多、调阅量大且调阅频繁等情况,开发了《会计档案管理系统》。

3.更加注重了协调合作,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中,各地事后监督部门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理念,积极加强与被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形成合力共同防范资金风险。一是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通报会计核算监督情况,研究和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取得核算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对日常工作中需要与核算部门统一思想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被监督部门座谈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4. 调查研究的力度不断加大,培训形式丰富多样。

一是围绕监督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重点关注新形势下各类核算业务的改革变化,制度建设和风险控制,并形成了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素质。除常规采取组织学习、现场观摩、向其他兄弟行学习外,有的事后监督部门利用内联网资源,开辟处(室)栏目;有的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

二、事后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1. 侧重合规性监督,风险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事后监督工作还较多停留在合规性监督层面,即对被监督部门会计核算业务的凭证、账表等逐一进行勾对、整理、装订、编号和归档,较多地注重微观差错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也只是就问题谈建议,忽视了对会计核算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判断,对风险的潜在发生更没有起到警示作用,缺乏能够帮助被监督部门提前发现并有效防范、化解核算业务中潜在风险问题的有效信息。目前,虽然有的银行通过分析业务流程,开展了风险评估,但也只是定性分析与归类,没有采取定量手段对风险加以计量,且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也没有形成具体的操作措施。

2. 监督手段落后,监督质量和效果不到位。现有的事后监督系统只是针对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而国库业务、发行业务和外币清算业务至今还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监督系统,监督只是采取人工比对(牛长青,2006)。事后监督的手段跟不上前台核算手段的变化,即前台核算已经实现电子化,而监督仍采用手工化,两种手段的悬殊差异造成监督耗费时间长、准确性差、监督效率低,对有些电子账务的监督更是束手无策。例如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时,信息化程度很高,但事后监督工作仍处在手工监督,对参数的监督、计算机合成的会计凭证监督较难。此外,事后监督缺乏科学的分析工具、管理流程和信息系统,大都只以纠错为主,有效监督尚难保证。

3.管理制度缺失,同级监督协调难。被监督部门对事后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以种种理由申辩,造成一些问题协商解决比较困难;对提出的风险隐患,反映不积极。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制度的缺失,现有总行下发的文件基本上都是针对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而有关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几乎为零,这在某种程度上往往造成被监督部门错误地认为事后监督人员没有权利提出一些有关制度和操作方面的问题。管理制度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是现有制度的设计没有针对会计核算的不同环节从系统或整体来考虑,把会计控制系统相互关联的整体人为错误地分割为单独的每一个节点,造成了事后监督部门对监督处理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缺乏强有力的处置手段,其监督效力大打折扣。

4. 监督成果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监督资源浪费。

一是被监督部门认识不一,导致事后监督成果利用成效不佳。如很少主动分析差错产生的原因,对事后监督部门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研究不力,对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未一一排查,致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二是内部监督之间脱钩,导致事后监督成果利用范围狭窄。尽管事后监督成果具有独立性、及时性以及全面性等特点,是会计检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无法比拟的,但事后监督成果的利用仍限于事后监督部门本身、主管领导和被监督部门,监督成果利用范围的局限性造成了监督成本增加,监督资源浪费。三是由于实行属地管理体制,各地事后监督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很少,使得一些具有普遍性的监督成果和先进的监督经验、做法难以被推广和利用。

三、做好新形势下事后监督工作的建议。

1. 统一监督标准和流程,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提出了会计全过程监督的理念,但实际工作中,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划分操作起来有难度。为此,建议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国库、货币发行等业务的监督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业务种类的监督工作程序和监督方法,并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针对目前风险导向性监督研究不一的现状,建议统一制定风险监督流程,用统一的制度规范事后监督行为,推进监督业务标准化管理,防范监督盲点,以增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统一开发监督系统,避免各地自行开发带来的成本过高问题。针对目前国库、货币发行业务监督手段落后,以及各地开发的国库会计监督系统、货币发行会计监督系统标准、方案不同等现状,建议总行统一开发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和货币发行会计监督系统。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各地自行开发带来的资金、人力资源过度浪费现象,另一方面也便于统一监督流程、标准的制定。同样,对于档案管理各地也都有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设想和呼声,建议总行统一开发相应的电子档案系统。若条件允许,建议总行开发集会计、国库、货币发行、档案管理于一体的综合监督系统。此综合监督系统除具有监督各项核算业务功能外,还具有对监督信息和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这样,一方面利用收集整理的监督结果历史数据,运用同期对比、发展趋势预测等方法,开展业务风险监测和评估,提高事后监督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另一方面根据对业务数据的整理,及时分析资金的流向和数据的变化,研究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效果及政策风险,如对再贴现、准备金率变化、公开市场外汇操作及境外央行债券买卖等业务分析,为宏观调控决策服务。

3. 构建大监督机制,解决监督资源过于分散现象,切实发挥监督的合力。鉴于每年支付结算部门组织联行检查、会计财务部门组织会计检查、内审部门开展内控检查、事后监督部门每日连续性审核等现状,如果这些检查结果不能很好地被充分利用,其结果不但增加了被检查部门的负担,而且导致许多重复而无效的劳动。相比而言,事后监督部门的审核较其他部门检查更具有及时性和全面性。为此,建议以充分利用事后监督成果为核心,开发相应的核算业务综合监督信息系统,搜集、整理各部门监督信息,进而构建信息共享、职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大监督机制。

4. 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交流形式,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素质。一是各级行会计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强化对事后监督部门人员会计、国库、货币发行等核算业务知识和审核技巧的培训,可采取现场或远程培训形式,以实现监督人员知识的及时跟进;二是多创造相关交流经验和心得的机会,如可采取现场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以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搭建交流平台,将事后监督依据,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措施等栏目归类,以方便监督人员相互借鉴和学习。

参考文献

[2] 冯家明 . 刍议事后监督结果的价值功能及其有效利用 [J]. 北京:金融会计,2008(9)。

[3] 人行天津分行课题组 . 人民银行事后监督的有效性研究 [N]. 北京:金融时报,2006-07-03.

[4] 苏东海,尹月丽。对央行会计核算风险评估的实证分析[J].天津:华北金融,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