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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制度

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制度

【摘要】专业学位是基于社会对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而设置的学位类型,其本质属性决定了更需要研究生导师组的培养方式,需要校外导师制度。本文针对会计专业硕士,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重点阐述校外导师的角色作用,分析了校外导师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讨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制度的发展现状,从而提出完善校外导师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发展现状提升路径

一、引言

教育部从2010年起,开始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招生。专业硕士培养侧重点与学术学位硕士不同,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目标是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能将理论应用于行业或职业的具体实践中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会计专业的培养理念与学术学位存在明显差异,更注重具体化的实践能力、具备多学科与社会化的视野和较强的创新能力。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求其具有宽广的应用型知识,掌握职业岗位实践和应用能力。在这一方面,专业学位更贴近我国目前产业升级转型过程中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会计专业学生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单位,学位的提升与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解决,是学生选择会计专业的主要诉求。因此,开设会计专业硕士的众多高校普遍采用“双导师制”,充分发掘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弥补导师个人能力的不足,使研究生在学术领域和社会实践领域都得到发展,促进研究生整体能力的提升。会计专业硕士经过不断地发展和探索,各高校对于校内导师的聘用和管理、评价等相关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了很多成熟的做法,但校外导师制度还处在摸索阶段。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二、校外导师研究及作用

近年来,国内外对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导师制度进行研究,而且多集中在学术学位领域,对于专业学位涉及相对较少,专门讨论校外导师相关制度文献更是稀少。

(一)校外导师研究

导师制最早起源与英国的牛津大学,可追溯到14—15世纪,国外相关文献大多是从牛津大学导师制进行探讨,而且研究成果大多见于英国高等教育中涉及导师制的研究专著、牛津大学的导师制专题研究、牛津大学校史中涉及导师制的研究等,如《牛津和学院制传统的衰落》《牛津大学史》和《牛津大学史•学院制大学》。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历史较晚,导师制出现也晚。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尤其是校外导师建设的探讨,散见于对整体研究生制度的研究分析过程中所提到的相关对策和发展方向中。袁珂(2015)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为例,阐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面临的问题,分析了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的组成概况及实践效果。黄婷(2017)提倡专业硕士研究生多导师组合建立导师共同体,无论是“双导师”还是“导师组”,实质上都是导师共同体,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促使学生在学术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上提高,同时应该在认识层面、制度层面、资源层面给予相关保障,突破制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天花板”。张法碧(2018)认为,我国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入了统筹协调发展的新阶段,应该继续实行“双导师制”,聘任专业技术强、责任感强的专家为校外导师,主要负责学生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指导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其蓬勃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使培养出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导师队伍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导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决定了其所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的素质和水平。然而相较于校内导师多年的发展积累,校外导师队伍的建设还是“短板”。因此,本文选择以专业硕士中发展速度较快、社会需求量大、应用型能力要求高的会计专业硕士为切入点,从校外导师的作用入手,探讨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的发展现状,分析其取得成效、面临问题及其原因,从而提出完善校外导师制度的相关对策建议,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完善会计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校外导师的作用

对高校而言,在会计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校外导师参与的“双导师制”是其亮点,有利于提高专业硕士的培养质量。这也是专业型硕士引进校外导师,实行“双导师制”的初衷。高校虽然拥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和教育资源,但高校缺乏培养专业硕士的专业实践条件,高校教师多是学术型人才,科研创新能力较强、专业实践经验相对欠缺,而会计专业本是一门对实践能力、应用能力要求极高的专业。因此,吸收社会资源,校企“双基地”,校内外“双导师”,是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新思路。对学生而言,学生可以充分利用校外导师的资源,增加实习机会,获取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提高自身业务实践水平,使自身更加适应业界需求。作为会计专业硕士,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还要具有解决实际技术和管理难题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极其需要良好的校外实践平台和专业的实践指导。对校外导师而言,参与研究生培养工作不仅有利于维系校企关系,也是社会荣誉,更是其理想需求,激发其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国家教育事业奉献热情,带来极大的成就感。

三、校外导师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会计专业硕士学生访谈,发现我国高校目前在师资来源、日常管理、校内外导师分工协作、校外导师和学生交流等方面都存在问题。

(一)选拔制度不健全

有的高校受制于导师遴选机制,选拔的校外导师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达不到学生发展要求。选拔的导师或为校友,或为合作关系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多依靠人情关系维系,没有规章制度。如一些高校在选择校外导师过程中,不是考核个人能力,而是侧重于资源所有者,多为工商企业的管理者或学会、杂志社等学术组织和新闻媒体界的管理者。甚至有的高校并没有明确的校外导师,学生自主选择导师,这不利于专业硕士的培养。

(二)管理不严

在校外导师日常管理方面,指导时间、指导内容、指导频率相对宽松,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在薪酬方面,校外导师的薪酬较低,主要通过名誉等间接获得收益。对校外导师而言,因指导学生无法产生实际效果,导致校外导师的积极性较差,培养质量不高。而且没有科学严谨的考核机制,实践教学内容难以评价。即使进行了考核,考核评估的结果对其影响也不大,因此,很难对校外导师起到激励作用。

(三)分工不明确

校内外导师分工方面,校内外导师在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方面分工不明确,工作不协调。校内和校外两个导师之间并未形成常态交流,一般仅局限于学院组织的走访和座谈活动,导致分工不明确,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因此,会计专业硕士导师队伍存在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一是校内导师精力分配不均,更多用于学术型硕士培养方面,对专业硕士研究生关注不足,对实践能力方面的提高重视不够。二是校外导师认为学校和校内导师是主导,自身仅是协助,不愿意过多干涉学生培养过程。三是校外导师挤压校内导师,有的校外导师为了荣誉地位或出于理想情结希望自己培养学生,越来越多要求自身作为学生的独立导师,加之招生名额有限,导致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存在矛盾。

(四)交流不畅

在校外导师与学生交流方面,校外导师工作较忙,具体指导工作上精力不够,而且校外导师参与学校活动较少,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也较少。这样会造成校外导师指导工作与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要求相差甚远,与学生个人发展的需求也不匹配,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很难得到提升,最终使得“双导师制”流于形式,收效甚微。此外,学生和学院对资源的认识不统一,对校外导师的认可度不高。有的学生就业倾向与校外导师从业领域不符,有的不认同校外导师的业务水平或指导方式,有的就业地域倾向外地,认为本地导师在其就业上没有太大帮助。出于各种原因,学生对自身校外导师的认可度不高。

四、校外导师制度改革路径——基于STAR模式

为了促进会计专业硕士导师队伍的科学发展,应该建立基于STAR模式的退出机制,从S(select,遴选)、T(training,培训)、A(assessment,评价)、R(reject退出)等方面优化校外导师相关制度,激发校外导师教书育人的潜力,提高其指导能力和合作能力,从而强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专业硕士培养质量。

(一)严格选拔

会计专业是对实践能力、应用能力要求较高的专业。在遴选过程中,不能只注重能给学校带来的资源,还应注重校外导师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品质和实务经验。应对其职称学历、从业经验、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意识、对专业学位以及行业发展的了解程度、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情况等进行考察,选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专家为校外指导教师。

(二)加强培训

一般而言,校外导师实务经验相对丰富,专业技能水平相对较高,所以在培训过程中,应该将精力用在实务教学方面,因材施教。不仅要提高校外导师对学生培养目标和要求、学校具体的规章制度的了解和把握程度,而且要培养其与校内导师的协调工作意识,与专业硕士生的沟通意识,了解学生的想法和个人需求。在培训过程中应该明确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职责,校内导师是第一负责人,应该制订详细的培养计划,全面监管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校外导师是实践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应该为学生寻求实践机会,指导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从业过程中,还可以定期进行主题式研修和讨论,让其在“问题解决”和“经验分享”的过程中,提升指导能力和合作能力。通过多方面培训加强校外导师对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的系统认知,唤醒其使命感和责任感,保障其教学并获得成就感。

(三)科学评价

校外导师的考核评价必须客观科学,不仅要考核校外导师是否按时进行专题讲座或者上课,考核是否为学生提供了资源,也要侧重培养指导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是否真正将责任义务落到实处,发挥了双导师制的优势。因此,对校外导师进行考核的对象不仅限于学校,还可以从院系负责人、校内合作导师、在校或已毕业学生、公司同事等方面入手,对校外导师进行多方面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薪酬绩效、评奖、晋升等挂钩,切实发挥其激励作用,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退出

退出机制是指经过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导师,应该进行降级并接受培训,在此期间可以助理导师的身份上岗,若培训后还是无法胜任导师,应该将其淘汰,然后选拔更加优秀的校外导师进入会计专业硕士导师行列,形成常态化退出机制。

五、结语

会计专业硕士发展至今,全国已有多个单位获得培养资格,且在许多培养单位,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规模要大于会计学术硕士规模。会计专业硕士教育蓬勃发展,是目前较受欢迎的专业硕士类型。但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如何实现跨越,不被会计学术硕士的培养模式所禁锢,真正培养出社会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建设合理有效的校外导师队伍是问题的关键。然而校外导师制度在我国尚不成熟,目前承载着导师制度多元化、校内外导师资源协同作用以及“校企院所”联合等诸多期待,面临着校外导师对于培养过程参与度不高、日常管理与考核困难等问题,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探究如何科学制定会计专硕校外导师制度的发展路径,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本文提出基于STAR模式的校外导师制度的提升路径是一种尝试。

参考文献

[1]胡沈明.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双导师制”实施的困境与出路[J].教育传媒研究,2018(02):49-53.

[2]袁轲,等.研究生导师组制度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研究[J].重庆医学,2015,44(30):4300-4301.

[3]黄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共同体模式建设研究[J].江苏高教,2017(12):71-74.

作者:徐向真 段曼曼 乐菲菲 单位:济南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