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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衔接研究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衔接研究

摘要:通过对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社会保险服务发展现状和趋势,讨论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可能性、意义,落实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分析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社会保险是一种由政府举办,强制劳动者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商业保险是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包含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分别由寿险公司和产险公司分业经营。讨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讨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由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保险金的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比较(见表1)。由表1的比较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相似之处,又有明显的区别,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提供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前提条件。

2社会保险服务现状与趋势

2.1发展现状和趋势

我国已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体系。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到2015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57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5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2亿,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达8亿张。以广东省社会保险现状为例,到2015年,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因此,国家要建立一个庞大的社会保险服务系统,并推动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2.2社会保险服务能力

(1)社保经办系统人均负荷比接近极限,社会保险服务质量受到制约。截至2012年,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411个,员工172177人,参保人数166876,人均负荷比为9692:1。目前社保系统工作人员人均负荷比大大高于发达国家。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预测,如果社保经办系统人均负荷比由目前的9692:1降到2009年的6359:1,未来10年全国范围的经办机构队伍要超过55万人。

(2)面对巨额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管理,急需解决资金保值增值问题。落后的体制和垄断经营,导致资金运用回报率不高,财富缩水巨大,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上为“现收现付”,个人账户仅仅是记在账面上。

(3)老龄化社会带来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问题,日显突出。老龄化社会需要建立更多的社会福利机构,老年医疗费用负担越老越重,医疗费支付频率越来越大。超低出生率在“现收现付制”制度下,必然加大年轻人的养老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迫切要求社会保障部门,增强管理服务能力,加快转变社会管理服务方式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

3.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可能性分析

从理论层面看,社会保险不是纯粹的公共物品。虽然社会保险人人都可享有,而且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是,在现收现付制度设计下,例如某人提前退休或延长了预期寿命,那么他享受养老保险的增加,就减少了下一代人的享有额,或者增加下一代人的缴费额。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保险的消费存在排他性和竞争性,社会保险和商业人寿保险没有区别。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了多种社会保障制度。例如,英国实行政府包揽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人人享有医疗保险;德国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医疗保障制度,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协同作用,体现了公平的原则,保障全面、保障水平高;美国实行政府辅助型医疗保险制度,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介入查漏补缺。从业务处理流程的操作层面看,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经营有许多相似之处。服务技术、技能的合理利用,将节约人力成本,是双赢的选择。从客户服务的角度看,商业保险公司在提供客户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服务网络机构众多,截至2014年11月,全国共有商业财产保险公司65家、寿险公司70家,各家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巨大的保险服务网络。据保监会《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报告(2011)》,2011年保险营销员为335万。保险营销人员遍布大街小巷,为客户提供随时的服务。

3.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意义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可以提高运营效率,增进社会福利。将垄断性管理转变为竞争性管理,发挥市场效率,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实现共赢的局面。政府节约了服务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商业保险公司发挥自身优势,提高自有资源利用率、拓展了业务资源,增强了盈利能力;消费者在保险服务市场竞争的态势下,获得优质的服务。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有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实现。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随着低人口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人口老化的加速,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财政不堪负重,其根本原因是“公有地悲剧”。社会保障并不是纯公共物品,它只是一种私有性公共物品,在理性消费驱动之下,公共供应的私有性物品最容易产生过度消费。放眼未来,改革社会保险保障模式,加快转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新形势发展需要。

(3)有利于构建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强政府执行力。社会保险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窗口,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子系统,其服务好坏,体现了政府的管理水平和信誉,是社会保险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稳定器”和“安全网”的直接体现。

3.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对策

(1)改革社会保险单一主体经营模式,多渠道筹集医疗、养老保险基金。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创新保险产品,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额度的视同购买社保的税费减免,鼓励企业、个人积极参与。例如,智利、玻利维亚和墨西哥等的养老保险计划,几乎完全由私营机构管理,政府起监督和最后担保的作用;阿根廷和乌拉圭建立混合制度的养老保险计划。商业保险公司要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必然要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资金运用的投资回报率,因而可以提高投保人的福利水平。

(2)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代为办理社会保险服务政府通过委托办理社会保险的方式,包括委托办理投保手续,委托办理医疗、养老金给付,合作开办养老和福利机构等等。例如,美国社会保障委员会,在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早期,就委托美国邮政局发放申请表,号码由邮局确定,每一个纳税人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总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对接,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必要的、可行的;推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对接,需要各级政府和经办人员在思想上明确其必要性和意义;改革社会保险保障模式、转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方式,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曹信邦.社会保险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王则柯.社会保障在美国[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4陆祺.商业保险公司受托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机制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5丁少辉.许志涛,薄览.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的模式选择与机制设计[J].保险研究,2013(12)

6杨柳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模式问题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4(14)

作者:张海青 丘自强 单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大学华远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