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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制度精选(九篇)

健康检查制度

第1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二章单位管理

第四条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五条健良检查单位应设置候诊室、化验室、档案室及卫生间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要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光检查和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

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根据健康检查对象和内容确定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主检人员应由主治(管)医(技)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必须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机构质量控制、技术考核等全面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守医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九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三章工作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六条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内容:

(一)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主要检查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疾病。

(二)对有害作业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主要检查职业禁忌症、职业病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三)对在校学生主要检查生长发育、健康状况以及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

(四)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内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五)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增减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具体项目,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预防性健康检查的频次依照相应的卫生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健康检查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健康检查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第十九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使用由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展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单位,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体检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全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包括: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2.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第2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电子制造业;职业健康;安全

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迅速发展,从业人员罹患职业病的事件时有发生,据卫生部2010年的统计,在全国范围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了两亿,其中有不少是来自电子制造业,最近,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苏州联建公司137名员工发生正己烷中毒所引发的“苹果毒”事件成为媒体的焦点。以深圳市为例,2003年~2008年间,深圳市职业病发病393例,其中有机溶剂中毒180例,超过总数的一半。而去年就发现有机溶剂中毒的数量则占到统计数据的70%以上。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健教科科长石新山在活动现场介绍,近10年来,该院接诊有机溶剂中毒300例,其中有6成患者是从事手机制造行业,面对这种情况如何提高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如何保证电子制造业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已经成为刻不容缓额问题。

1电子制造业职业健康与安全存在的问题

1.1用人单位健康检查不到位

不少电子制造企业的负责人对于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比较重视,而对于职业卫生则选择漠然的态度,很多时候没有按照监护周期检查或者仅仅做一些常规的普通健康检查,忽视了岗前、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此外,电子制造企业员工的流动性比较大,如果加大上岗前的体检率,不但增加了经济负担,也不利于管理。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即使有的时候检查出了职业病,也采取隐瞒的做法。

1.2从业人员意识不够

大多数电子制造业一线员工,在职业病检查时经常抱着应付的态度,他们在此时最关注的不是自己是否患病,而是患病了就要下岗之类的,缺乏相应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时候,体检者觉得体检项目过多,甚至产生了自行删掉部分体检项目的情况。

1.3职业机构不够专业

现在的职业机构很多基本上是仅仅进行简单的健康检查,缺乏针对性的职业病危害体检,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在很多时候职业健康体检仅仅是走过场。部分开设职业病健康体检的机构在进行所谓的体检时,并不去现场进行调查,而仅仅询问一下工人,了解一下工人的工作环境,在此基础上进行简单的判别,对将来的职业病诊断带来了一定的副作用。

此外,部分机构中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缺乏高层次的专业人员,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电子制造业从业者的危害程度缺乏评价,很难为用人单位管理层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有力依据,更加难以适应目前日益发展的现代职业健康事业。

1.4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

从当前情况看,《安全生产法》没有对职业健康工作做出规定,《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的执法主体是卫生部门,安全监管系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执法从法律体系上还须进一步理顺;部分现行职业卫生标准或陈旧过时、或不切实际,实践中难以操作,一些急需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还没有制定出来。

2电子制造业职业健康与安全对策分析

2.1加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加强电子制造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因为电子制造业中很多的职业病是可以防,但是难以治愈的,只有企业特别是领导人有了职业病防治的意识,企业在防治职业病危害的各项工作才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电子制造业的管理人员都需要有明确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切实抓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工厂配备专职的职业健康安全人员,对于职业健康检查一定要好好落实。对于一些部门为了短期的利益而牺牲员工健康的行为一定要坚决的抵制。此外,要使领导和员工都意识到职业危害是一个缓慢积累的过程,一定要克服之前的那种重“工伤”而轻“软伤害”(职业病)的旧的思想观念。一定要把员工的健康生命作为第一要务。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与职业卫生培训是增强用人单位领导和各级管理者的法制观念和职业病防治意识,使领导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用人单位积极主动提供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设施,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

2.2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培训

督促用人企业建立职业危害检测报告的定期上报制度,对电子制造业作业场所中存在的化学因素、粉尘污染和其他的可能会给从业人员造成危害的,企业要至少进行4次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督促用人单位采取相关措施确保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督促用人单位应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政府职能部门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有效的宣传贯彻,在广大的电子制造业员工中大力宣传、普及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加大对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力度,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使之懂得进行定期职业健康监护体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且在上岗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提高该人群的预防职业病危害的知识水平。并且定期对该类企业的员工进行了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并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2.3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专业水准

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建立一套全新的现代化管理手段,从而实现职业健康监护安全工作的信息化,加强职业体检机构内涵建设,提高体检质量和水平,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为更好的进行结果分析、质量调控、科研等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从而为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制定防治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其次,还有尽快的建立起一套覆盖面比较广的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网络直报,规范、合法地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加强监督指导,保证职业健康检查的质量,确保职业健康监护目的的实现。

第3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9日以粤食药监规〔2017〕2号 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含保健食品,下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证明》有效期内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对全省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表和《健康证明》样式进行统一规定。

第四条 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具备健康检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所属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自愿纳入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书面申请,由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根据各地上报名单,及时公布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第五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健康证明》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第六条 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目录和人员名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和每日晨检记录的档案管理。

第八条 发现健康检查不合格者,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应从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中自行选择健康检查的机构。

第十条 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备与健康检查相适应的检查、化验场地、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各种设备运行良好,有相应的规范操作规程;

(三)具有与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配置数码照相和打印设备,对申请办理健康检查证明的人员头像进行现场采集和打印;

(五)具有现代信息化管理设备和技术,对健康检查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六)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报送系统;

(七)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健康检查项目包括:

(一)既往病史;

(二)体格检查:包括心、肺、肝、脾和皮肤等检查;

(三)肝功能检查,谷丙转氨酶异常的应当补充检查HAV-IgM、HEV-IgM;

(四)常规微生物项目检验:痢疾杆菌、伤寒、副伤寒;(五)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

第十二条 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随身携带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而不能出示《健康证明》,而又无法证明持有《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按未取得《健康证明》处罚。

第十三条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合适的场所上墙公示《健康证明》或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资料,以接受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等的监督。

第十四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连续两个月未上传《健康证明》信息的,予以书面告知;再连续一个月未上传《健康证明》数据的,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平台名单中删除。

第4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体检中心;护理管理;护士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345-02

如今,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健意识逐渐增强,健康体检也倍受重视,只有生病才跑医院的观念已被彻底改变。因此体检中心面对的往往都是健康人群,这些人对环境有着更好的要求。如何进行有效合理的护理管理,如何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体检环境而让病人和健康人群[1]都满意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1 规范管理,建立合理的护理管理模式

1.1 实施制度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体检中心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实施制度管理。体检中心与临床不同,体检中心每天要接触大量的健康人群,比如干部、职工查体、工厂、企业招工查体、职业病查体等等,如果按照医院的正常上下班时间,很多查体工作都无进行,而且让空腹病人等待太久,就会引起查体人的不满,因此体检中心每天提前一小时上班,提前一小时下班的制度已经建立并受到了查体人群的欢迎。

1.2. 实施温馨管理模式

体检中心在不断充实、修改、完善适合体检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增设了温馨的导医护士,导医护士的工作是辛苦的,因为这是个需长期站立的岗位,导医护士要始终面带微笑,不夸张,不做作。有时,一个小小的微笑可以化解病人心中的不满情绪,拉近彼此的距离,增进彼此的关系。导医必须具备和临床不一样的工作技巧,即掌握无声的沟通技术,微笑服务,还要做到“眼明、手快、腿勤”。眼明是指在处理各种事情的同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的状况,及时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手快是指做事果断、干净利落、井然有序 ,腿勤就是要自己多跑,让病人少跑......

1.3规范工作流程

为保证体检工作的正常化、有序化。我院体检中心规定了团队体检详细的预约流程和时间,从预约到检查再到查体结束交表,必须按照流程安排完成每一个环节。

1.3.1团队体检预约流程:

团队体检须提前到护士长处预约,所有预约护士长需填写在《团体体检预约安排表》上,包括单位名称、预约时间、体检时间、体检人数,护士长根据体检中心的接待能力合理安排体检,并将《体检通知书》,包括体检具体时间、项目、注意事项及要求,交给体检单位联系人。体检单位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在体检前将体检人员姓名、年龄、性别、体检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或交给护士长。体检组作好体检准备工作。

1.3.2个人体检流程:如今医院针对老年人的保健意识增强这一特点,为老年人制定了健康体检套餐,10人即可享受优惠政策,并免费为查体的老人提供早餐。个人查体可随时到体检中心进行查体。

1.3.3到偏远农村免费为农民查体:为了提高农民的保健意识,方便农民查体,我院体检中心每年都要到农村进行健康查体,送健康到病人身边。每年下到学校为本地区的中小学生进行查体。

2 提高护士素质

2.1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体检中心关系着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检中心需要的是一支合格的护理队伍,因此抓好护理队伍建设十分重要,使护士明确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让每位护士都有忧患意识,学会换位思考,尊重体检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护士学习新的护理知识和技能,组织知识技能竞赛,获胜者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鼓励护理人员多渠道自学,相互交流学习,提高自己的学历和知识技能,使护理人员整体业务能力得到提高。

2.2加强健康教育:各类健康体检的人数增多,门诊健康体检成为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在紧张的生活节奏中应做到“未病先防、有病早治”。健康体检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康教育其目的是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2]。健康教育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有评价的教育活动,它的核心是教育人们树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方式。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卫生宣教的区别在于:健康教育明确了自己特定的工作目标-促使人们改善健康相关行为, 体检中心根据查体结果对查体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帮助个人和群体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

3 总结:

近10年来,我们共完成对1千多个单位, 10多万人次的团队和个人体检,下到农村40余次,为6余万中小学生进行了健康体检,通过实践总结出上面的工作流程,使体检工作变得有序和规范;而且在检查过程中,护士适时的作一些健康知识宣传,使体检人员不再因等候而烦躁。实践证明标准化的体检流程和高素质的护士队伍可以提高病人的满意度,使健康体检更加规范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李丽娟;魏玲;李琼;健康体检质量管理[J];中国医药导刊;2009年06期

[2] 黄建始;王煜;健康管理研究[A];2009-201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发展报告[C];2010年

第5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1.1强化健康体检监督机制

包括健康检查内部管理、内容和程序、监督与管理。目前某些疾控机构健康体检工作还靠手工方式进行,体检程序、体检照片、体检者个人档案等都存在业务繁琐,数据不详尽、不实,个体查询不便,实验室检测水平欠缺及标准化建设还未达标等诸多现实弊端。例如:健康体检项目不合格,体检两项就拿到健康证,在具体操作上仍还有处于违规环节的实际漏洞。当前疾控机构健康体检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应立足全社会、企业或民众的健康需求,在卫生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康体检的各项制度,完善自身组织的监督体系,做好疾控机构公共卫生自身工作内容的有效监管。

1.2完善各类人群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的健康体检工作,特别是托儿所幼儿、学校学生、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提高慢病管理能力和重性精神疾病等各类健康状况的规范管理率,以及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当前中国已进入慢性病高负担期,比重达70%,致死占总死亡85%,具有“患病人数多、医疗成本高、患病时间长、服务需求大”的特点,已成为影响社会民众健康的主要疾病。目前南昌市已超过13万农村留守儿童,占全市农村儿童总数27%,近五成隔代抚养,近七成有孤独学习困难。大量事实研究表明通过心理咨询、健康教育、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等可以有效降低慢病和心理问题发生,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病管理和疾病健康教育宣传,可有效地改善慢病病人身心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减少对医疗资源的利用。

1.3保障健康促进运行机制

当前医学模式认为,疾病的产生不是简单的病原微生物对人体的伤害,而是与民众个人的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环境因素、人类的生物因素和医疗保健服务四个方面有紧密关系。特别预防医学,传染病预防保健工作可极大地预防疾病发生。通过婴幼儿预防保健、学校卫生工作、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劳动职业健康体检、艾滋病自愿检测等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体检工作,从源头上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应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检测、分析、评估以及预测和预防的全面管理,积极保护各类人群的身心健康,以此提高民众的自我健康意识、自我保健知识、从业健康保障措施。开展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调查,知晓率不低于75%,开展目标人群健康教育行为干预,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不低于0.7。

1.4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在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建设时期,要加强医生、护士、检验师、国家心理咨询师等医务人员的素质建设,加强医务人员自身健康促进工作,使每一位医务人员都成为健康体检工作中的自身管理者。倡导健康行为,共创健康社会,使医务人员首先意识到自己既是体检环节中的执行者,也是给与体检者及时的评价者,更是对体检者进行及时宣教的促进者。真正提高健康体检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服务效率性,加强疾控机构健康促进工作。

2措施

2.1强化健康体检制度的执行评估机制

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应针对现有的各项健康体检制度建立起定期的执行评估机制。对于明显执行不力的制度,要有深刻反思并做出及时调整,以确保健康体检质量得以实际保证。应建立起与之相对应的健康体检专项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实验室检测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化制度等。

2.2建立训练有素监督执法机制

伴随疾控机构公共管理的建设与发展,对监督执法的行政责任的扩充,可划分为法律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职业责任和道德责任。把疾控机构健康体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检查督导,建立“上下畅通、左右协调”的工作责任机制,减少“见利益抢、有责任躲、出事推诿扯皮”等问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以高度专业的公共责任来承担健康体检工作,以严谨敬业的公共服务来履行疾病防治工作,以全面严格的公共利益来保障监督执法职责。

2.3建立网络一体化的联网管理机制

加强疾控机构网络体系管理,全面实施规范操作,建立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系统,建立按照不同健康体检人群进行健康体检结果数据化处理,提高网络信息的运转效能,健康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开展网络便捷化管理。以提高市民健康素养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五大场所”的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健康教育和宣传。着力打造健康教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强健康教育媒体传播,更好地促进现阶段疾控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发展,规范疾控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

2.4加强公共卫生制度更新与政策制定

中国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各项规章制度种类繁多、数量极大,这实际上降低了制度的整体效力和执行效果。心理问题作为社会诊断的一个指标,纳入公共管理的考量范围之中,应当定期进行适度的心理健康服务,心理与身体检查内容与制度的审查应及时跟进更新;要合并前后内容重复的相似制度,切实解决具体问题;把某些重要的规章制度上升到政策法规,以提高制度本身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注重对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健康体检与教育促进,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在各项实际工作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出台一批对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健康体检有指导意义、推动作用的政策措施,充实工作量,依法履行公共卫生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发挥真正主导作用。

3总结

第6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低保妇女;妇科病普查;健康促进

1调查准备及实施

1.1资料来源

湖北省部分区县和武汉市总工会辖下的低保妇女妇科病普查统计资料、统计报表。

1.2研究对象

筛查对象为20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目前享受低保的城市人口,自愿接受妇科疾病的筛查,做低保妇女妇科疾病的专题调查。将普查对象(已婚妇女)分为4个年龄组:<=30岁、31~岁、41~岁、>=51岁。

1.3调查方法

整个调查由问卷调查、临床检查、实验室等辅助检查三部分构成。普查主要内容包括:一般情况(如月经情况、生育史、避孕状况等)、常规妇科检查、乳腺疾病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测及B超、阴道分泌物镜检等检查。

2调查结果

2.1普查总体情况

(1)年龄分布。本次调查共16180例低保妇女中,实查6634例,其调查对象最小年龄为21岁,最大年龄为83岁。≤30岁的妇女193例,占2.9%;31~40岁的妇女796例,占12%;41~50岁的妇女4418例,占66.6%;≥51岁的妇女1221例,占18.4%。此次低保妇女人口多数为中老年人。

(2)职业分布。在6634例调查者中,无业(包括下岗者)4405例,占66.4%;服务1035例,占15.6%;退休332例,占5.0%;工人279例,占4.2%;其他584例,占8.8%。

2.2妇科常见病的患病情况

在6634例调查对象中4964人患病,患病率占74.5%。患病率居前三位的疾病是乳腺疾病、生殖道感染、妇科肿瘤,其患病率分别为44.3%、43.1%、32.9%。乳腺疾病在低保妇女患病中跃居第一位,其中乳腺增生最为常见,占42.9%;生殖道感染是最常见的妇科常见病,其中有35.1%的妇女患有一种感染,6.4%的妇女患两种感染,0.3%的妇女同时患有3种及以上的生殖道感染。生殖道感染中,以宫颈炎的患病率最高,占31.7%;其次为外阴阴道炎16.4%,其中细菌性阴道病4.7%、念珠菌性阴道炎5.5%、滴虫性阴道炎0.9%、非特异性阴道炎6.6%;第三位是妇科肿瘤占32.9%。其中子宫肌瘤是最常见妇科肿瘤,其患病率为27.3%。

3促进低保妇女健康对策

综合以上普查结果,低保妇女妇科疾病防治的重点仍是乳腺疾病、生殖道感染、妇科肿瘤。其中乳腺增生、宫颈炎、子宫肌瘤又是妇女病防治的重中之重。现通过健康管理流程来促进健康,其目的是有效地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或隐患,通过对管理制度和检查项目的规范与调整,掌握个体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及其动态变化来提高健康体检服务质量,从而达到有效控制或减少疾病的发生。

3.1加强周期性健康检查个体化服务

这与社会发展的投资是密切相关的。在加强周期性健康检查个体化服务上,按不同年龄段、性别和生活环境等将个人健康信息调查表收集的日常生活行为、病史、家族史中的健康危险因素作为个体健康检查的重要内容。然后根据不同健康危险因素及易患疾病的差异,针对个体不同的健康因素特征来设计健康检查项目和复查的周期,其检查项目分为必检的、共性的基本项目,并根据个体的实际需要、选择性的筛查项目两大类,且是精选的特异性和敏感性高、个体性强、临床意义大、费用低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实施规范、定期的检查监测,并有效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检查,积累个体动态的健康监测基础资料,建立其健康档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监测。为健康危险因素评价、预测健康发展趋势,及早发现亚健康状态,早期、潜在的病人及制定健康维护计划和评价干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3.2调整卫生服务方向,做好健康危险因素的评价

由初级卫生保健原则及有关政策推动卫生系统的发展,由个人、卫生专业人员、社区组织、卫生服务机构和政府共同承担,立足于把一个完整的人的总需求作为服务对象,经常检查和纠正损害人群健康的因素;定期对低保户进行健康检查,包括全身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一些特殊检查如乳腺钼靶检查、内分泌测定、骨密度测定等。除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外,还包括个体评价及群体评价。注意区分主要和次要健康危险因素,对既往有高血压、肥胖、糖尿病、盆腔炎等疾病的危险度进行预测以及通过饮食结构和习惯的调查与能量监测,由专业人员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评价,通过掌握健康危险因素的发展,为进行早期干预和干预效果的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3强化社区行动,加强疾病干预

健康促进工作要求社区能充分、连续地获得卫生信息和学习机会以及资金的支持。在低保妇女疾病的干预方面,其核心是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养成心理和营养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首先对一般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给服务对象提供有关RTIs防治足够的准确信息,育龄妇女接触到的信息越多,就会主动选择健康行为,从而降低对RTIs易感性。王临虹等人在已婚妇女生殖道感染患病情况及其与相关保健知识态度和行为的关系中报道,生殖健康教育干预对于预防和控制生殖道感染的发生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其次对疾病人群采用健康促进诊疗管理模式,包括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综合干预,改变单纯依靠药物治疗的传统做法,对高危人群则进行非药物治疗的个体化指导。并利用社区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以增进自我帮助和社会支持,形成灵活的体制来促进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工作来达到健康目标;通过提供信息、健康教育和提高生活技能发展个人技能。

3.4社区健康促进效果评估

通过以上措施,定期发放健康知识问卷,了解低保妇女对某些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相关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所采用的正确率;定期体检监测疾病的患病情况,其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病种及次数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档案建立情况都是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7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继续在我区开展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工作,每年为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做1次健康检查,年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80%,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达9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职责

(一)项目范围:年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

(二)职责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全区项目培训、技术指导,加强质量控制;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效果评估及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调查。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工作任务,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负责项目的宣传、动员;负责收集辖区内老年人人口信息、告知服务内容、预约,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体检、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老年人健康档案;按照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项目进展信息。

三、项目内容

1、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4、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5、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4)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四、项目实施时间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五、项目组织与考核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项目的日常和定期考核与评估,掌握项目工作进度;每季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通报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卫生局,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并每月按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区卫生局于10月上旬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对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开展居民评估调查。

(四)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和指标

1、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

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100%。

第8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一、每年为幼儿、教职工、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幼儿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幼儿园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幼儿健康管理制度

1.

新学年初为每名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长,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幼儿,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幼儿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2.

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

3.

组织幼儿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

使用“儿童健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幼儿健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幼儿的体检表。

5.

设专人整理、统计分析幼儿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幼儿健康状况统计图。

6.

做好幼儿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幼儿视力、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肥胖儿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二)教师健康管理制度

1.

指定保健医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

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幼儿园。

3.

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

托幼机构必须要求教师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5.

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保健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指定保健医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第9篇:健康检查制度范文

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二)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二、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

其他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

三、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

(一)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应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二)健康检查结果的反馈形式。

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将所负责的体检学校的学生体检结果统计汇总,以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上报。

(三)健康体检报告单内容。

1。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2。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3。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四)健康检查报告单的反馈时限。

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五)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四、健康体检机构资质

(一)机构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政府举办的公立性医疗机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必须报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能独立开展学生健康检查工作;

3。能对学生健康检查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

4。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足够的学生健康检查场所、工作条件和必备的合格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

5。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二)人员要求。

1。体检岗位设置合理,管理职责明确;

2。有足够的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每个体检项目不得少于1人(其中: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

3。具有与学生健康检查工作和学生常见病防治有关的知识和经验;

4。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学生健康检查的项目相符合;

5。内科、外科、口腔科、眼科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体检医师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从事学生健康检查总人数的30%。

(三)场所设置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于医院诊疗区之外的健康人群体检场所,设有专门的检查室及辅助功能设施:

1。有学生集合场地,并设有室内候诊区(不小于20平方米);

2。男女分开的内科、外科检查室(各不少于1间);

3。眼科、口腔科检查室;

4。化验室、消毒供应室;

5。男、女卫生间。

体检场所应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三类环境的消毒卫生标准,保证卫生安全。医疗废物处理应符合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生物样本的采集和留存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相关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生物样本的运输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仪器设备。

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并能良好运行,定期校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1。实验室基本设备:

(1)分光光度计;

(2)恒温箱;

(3)离心机;

(4)电冰箱;

(5)高压灭菌设备;

(6)显微镜;

(7)紫外线灯。

2。体检基本设备:

(1)听诊器;

(2)血压计;

(3)身高坐高计;

(4)体重秤(杠杆式);

(5)对数灯光视力表箱;

(6)检眼镜片箱;

(7)口腔科器械(平面口镜、五号探针);

(8)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仪;

(9)诊察床;

(10)与开展的诊查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体检器具的消毒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的医疗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五)其他。

1。学生体检表由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2。健康体检机构应有良好的内务管理,检查仪器放置合理,便于操作,配有必要的消毒、防污染、防火、控制进入等安全措施;

3。检测方法应尽可能采用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

4。编制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开展质量控制;

5。为检验样品建立唯一识别系统和状态标识,应当编制有关样品采集、接收、流转、保存和安全处置的书面程序;

6。体检报告按照规定书写、更改、审核、签章、分发、保存和统计;

7。开展健康体检的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体检费用。

五、健康体检经费及管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学生健康体检经费管理(拨付)办法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健康体检具体费用标准由省级财政、物价、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根据本管理办法确定的健康体检项目,以及当地教育、卫生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三)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