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精选(九篇)

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

第1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三)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

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都做出了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但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的判断标准,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二)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部分一致

1.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会计准则规定,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2.存在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一致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具体做法与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一致。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允许扣除。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基本一致。

2.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3.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二)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会计准则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在转换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将转换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直接作为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在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按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3.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企业采取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企业所得税处理为:(1)当期确认视同销售;(2)按开发产品公允价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性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按取得收入与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进行配比的差额确认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增加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初,应记录企业所得税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计税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记录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同时记录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税法》.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

[3]高立法,赵桂娟,张建伟.《企业会计准则与涉税处理精解》.经济管理出版社.

第2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归属问题

本稿“第七条: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对于固定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无形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此条规定,笔者认为似有不妥。

1、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首先,投资性房地产不完全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而投资性房地产,则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此,我们仅以非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此可见,以赚取租金为目的(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划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而以赚取资本增值为目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其次,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与原来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物质形态上是相同的,但企业持有它们的主要目的不同,如果将他们进行统一的核算,明显不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同时也会引起“折旧、摊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从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绝大部分是以增值为目的。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作“类投资”业务处理。从经济业务的内涵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无质的区别,两者都是游离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以赚取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所指“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主要形式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如果将其纳入“长期投资”的范围,也似有不妥,但它的投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具有明显的投资特性,但与“投资”又不完全吻合。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类投资业务,即不将其纳入“投资”的范围,但是按“投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在核算上拟采取类似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即借鉴“长期投资”核算原理,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为了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需增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录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成本、后续支出及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产生的增值。贷方记录因出售、转让、转自用及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冲减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该账户按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二)“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性质,拟将其列为“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第三大项,即介于“长期投资”与“固定资产”之间。

(三)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增值收益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可能会因为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产生增值,获得相应的增值收益。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特性,该部分所以应该全部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相应的,若产生减值损失,也将其纳入投资收益的范畴,以抵减收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1、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以货币资金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成本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等账户。

(2)原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借记“累计折旧”,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或按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若记录结果有差额,则将其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例1.某企业拟将一自用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经评估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6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投资收益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例2.若上例中房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12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投资收益550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企业在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相关的支出,如维护费用等。对于这部分支出应该将其作为追加投资处理,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以期将来得到补偿。

3、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核算。

企业以赚取租金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期取得的租金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直接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4、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或其他相应账户,按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按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2)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原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按转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3)投资性房地产毁损。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因不可抗力因素毁损,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按应获得的保险赔款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5.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企业应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即期末企业应按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按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同时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三、投资性房地产“增值收益”的所得税问题

第3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归属问题

本稿“第七条: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对于固定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无形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此条规定,笔者认为似有不妥。

1、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首先,投资性房地产不完全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而投资性房地产,则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此,我们仅以非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此可见,以赚取租金为目的(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划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而以赚取资本增值为目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其次,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与原来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物质形态上是相同的,但企业持有它们的主要目的不同,如果将他们进行统一的核算,明显不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同时也会引起“折旧、摊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从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绝大部分是以增值为目的。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作“类投资”业务处理。从经济业务的内涵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无质的区别,两者都是游离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以赚取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所指“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主要形式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如果将其纳入“长期投资”的范围,也似有不妥,但它的投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具有明显的投资特性,但与“投资”又不完全吻合。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类投资业务,即不将其纳入“投资”的范围,但是按“投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在核算上拟采取类似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即借鉴“长期投资”核算原理,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为了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需增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录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成本、后续支出及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产生的增值。贷方记录因出售、转让、转自用及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冲减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该账户按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二)“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性质,拟将其列为“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第三大项,即介于“长期投资”与“固定资产”之间。

(三)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增值收益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可能会因为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产生增值,获得相应的增值收益。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特性,该部分所以应该全部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相应的,若产生减值损失,也将其纳入投资收益的范畴,以抵减收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1、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以货币资金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成本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等账户。

(2)原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借记“累计折旧”,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或按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若记录结果有差额,则将其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例1.某企业拟将一自用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经评估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6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投资收益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例2.若上例中房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12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投资收益550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企业在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相关的支出,如维护费用等。对于这部分支出应该将其作为追加投资处理,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以期将来得到补偿。

3、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核算。

企业以赚取租金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期取得的租金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直接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4、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或其他相应账户,按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按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2)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原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按转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3)投资性房地产毁损。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因不可抗力因素毁损,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按应获得的保险赔款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5.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企业应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即期末企业应按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按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同时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三、投资性房地产“增值收益”的所得税问题

第4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成本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一、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三)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

    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都做出了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但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的判断标准,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二)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部分一致

    1.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会计准则规定,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2.存在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一致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具体做法与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一致。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允许扣除。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基本一致。

    2.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3.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二)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会计准则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在转换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将转换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直接作为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在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按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3.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企业采取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企业所得税处理为:(1)当期确认视同销售;(2)按开发产品公允价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性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按取得收入与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进行配比的差额确认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增加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初,应记录企业所得税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计税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记录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同时记录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第5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平稳增长,但增速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月度数据,2011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实际增速也一直与上年水平相当,没有出现2010年那种投资实际增速逐月下降的情况。1―8月,投资较上年同期增长25%,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后,实际增速在17%左右。

(二)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投资增长较快,拉动投资增长18个百分点以上

从月度投资(累计)同比增速看,2011年以来,制造业、房地产业投资增速分别在29%和31%以上,明显高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平均增速。

从投资增速变动趋势看,制造业、房地产业投资增速总体趋于上升,其投资增速领先幅度进一步扩大。1―8月,制造业、房地产业投资增速分别为32.2%和33.4%,比年初高2.3和0.8个百分点,较年内最低投资增速(制造业为1―4月投资增速,房地产业为1―3月投资增速)高3.2和2.4个百分点,领先同期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速7.2和8.4个百分点。

在上述投资增长状况下,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合计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8个百分点以上,比上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

(三)基础设施投资增长乏力,增速较低

从月度投资(累计)同比增速看,2011年以来,基础设施行业投资增速一直低于投资平均增速,增长乏力状况日益显现。1―8月,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实际增速一直为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增速直线下行,实际增速已经不足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状况相对较好,但实际增速也不到10%。

在上述投资增长状况下,2011年1―8月,三大基础设施行业对投资增长的拉动在2个百分点左右,较上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以上。

(四)制造业投资结构基本保持2004年以来的变动趋势

从2004―2010年制造业投资构成看,行业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明显上升的部门有: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明显下降的部门有: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从2011年以来的制造业投资构成看,它基本延续了2004年以来的结构变动趋势。在投资比重明显上升的部门中,比重继续显著上升的是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所占比重不升反降的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中比重下降相对明显的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占制造业投资的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

在投资比重明显下降的制造业部门中,比重继续显著下降的行业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0.7和0.9个百分点,所占比重不降反升的行业是纺织业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占比重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0.6和0.3个百分点。另外,2011年出现的纺织业和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资比重变动特征是2010年状况的继续。

二、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 左右

(一)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长24%左右

2011年1―8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25%。从以往经验看,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增速一般要比前8个月低一些,2004―2010年平均低1.8个百分点,2010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前8个月低0.3个百分点。2011年前4个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逐渐升高,5月以来累计同比增速逐步降低,估计2011年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比与前8个月低,估计为24%左右。

(二)未来数月,制造业投资增速变化不大,房地产业投资增速将下行

从制造业投资看,扣除价格变动影响后,2011年1―8月同比实际增长24%左右,与2008―2010年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速相当,低于全球金融危机之前的年均增速。2004―2008年的经验数据显示,制造业投资增速与工业增加值增速存在正相关性,如果未来数月工业增加值增速继续下行,制造业投资增速将有所反应,但发生大幅下降的可能性较小。

从房地产业投资看,扣除价格变动影响后,2011年1―8月同比实际增长25%左右,高于2008―2010年房地产业投资年均增速,也高于全球金融危机前的年均增速。经验显示,新开工面积增速和施工面积增速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之间有较强的正相关性,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2011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增速已经明显下降,因此,未来数月,房地产业投资增速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三)基础设施投资继续低速增长

除了年初既定的财政、货币和信贷政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调控带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都会抑制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投融资能力;此外,铁路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等也是影响年内基础设施投资增长的重要因素。总体上看,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速将继续平稳增长外,其他基础设施行业的投资增长乏力状况难以改变。

三、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的可能性很大

全球金融危机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增速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制造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明显下降。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使得2009年投资增速大幅上升,随着刺激政策效应的逐渐消失,2010年和2011年投资增速重回下降趋势,但实际增速依然在17%以上,其中房地产业投资的高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对总投资增长的贡献率2010年超过了31%,2011年1―8月达到34%,是2004年以来的最高值。2012年作为投资增长重要引擎之一的房地产业投资增速的向下调整,将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减速明显。

从危机后投资增速的变化看,经济刺激政策的实施使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增速大幅上升到1978年以来的最高点33.2%,两年后迅速回落到2011年的17.3%。2009年投资增长的最主要拉动力来自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投资实际增速高达46.2%,拉动总投资增长11.1个百分点,远高于以往3个多百分点的水平。随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渐接近尾声,2011年其投资实际增长速度迅速下降到9.3%,对总投资增长的贡献仅为4%。由于前期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已经很大,2012年再次出现由政府引导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可能性较小;另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调控引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从紧的货币信贷政策等,既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融资能力,也对交通、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来源产生很大影响。交通部在其的“2011年前三季度交通运输业经济运行情况”中就指出,“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放缓,交通建设资金紧张状况缓解难度大。今年以来,由于货币政策调整,融资平台清理等政策的共同作用,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张。”因此,从需求和资金供给两方面考虑,我们估计2012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出现显著回升的可能性较小。

以自发投资为主的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受刺激政策的影响相对较小,2010年、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这两个行业,两者对总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74%。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也将取决于房地产业和制造业的投资增长情况。

在房地产业投资方面。近年来的统计数据表明,2004―2011年房地产业投资占总投资比重在23%左右,平均每年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个百分点以上,平均贡献率近25%,成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以及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201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依然保持高位,其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大幅上升,达到了41%,其大部分投资要在2011年发生;二是2011年新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房项目对投资增长贡献较大。受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2011年1―8月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增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估计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转向的可能性较小,商品房新开工和施工面积增速将延续2011年下半年以来的下降态势。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增速连续下降,将严重影响201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即使政府主导的保障房建设保持上年度建设规模,由于没有增量,对投资增长的作用有限。综合商品房和保障房两方面考虑,2012年房地产业投资增速将明显下滑。

在制造业投资方面。根据我们的研究,现阶段我国工业增加值比重可能已达到峰值,“十二五”及以后时期工业增加值比重将逐渐下降,相应地,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也将会逐渐下降。近年来制造业投资增长的表现也印证了这一点。统计数据显示,危机前,制造业投资实际增速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受刺激政策间接拉动的影响,2009年增速有所回升,但随后两年回归下降趋势。2012年房地产投资增速的大幅下滑将会对制造业投资增长产生影响,另外,目前欧美债务危机日趋严重,经济前景暗淡,我国的出口形势不乐观。从内、外两方面考虑,并结合我国制造业投资增长的总体趋势判断,2012年制造业投资增速向下调整的可能性大。

在农业、采矿业和其他行业投资方面。2004―2011年农业投资占总投资3%左右,增速总体呈上升趋势,2010年下降幅度较大,2011年1―8月同比增速有所回升,估计2012年将继续有所上升;2004―2011年采矿业投资占总投资的4%左右,增速呈下降趋势,从趋势估计,2012年增速将继续有所下降;除房地产、制造业、基础设施、农业和采矿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13%左右,2004年以来其投资增速总体上呈上升趋势,2011年1―8月同比实际增速比去年同期略有上升,估计2012年其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有所上升。

综合以上对主要行业投资增长的判断,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增速很难达到2011年的水平。

四、政策建议

第一,密切关注房地产投资增速变化情况。从不同行业投资增长变动趋势看,可能对2012年投资形势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业主要是房地产业。除了统计数据,我们在近期开展的实地调研中也看到,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迅速下调自身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

第二,积极防范可能因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而出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过多的情况。2009、2010年投资(资本形成)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1.3%和54%,对GDP增长的拉动分别为8.4和5.6个百分点,同期,外需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由负转正,对GDP增长的拉动由负的3.6个百分点转为正的0.9个百分点,外需增长状况的好转弥补了投资增长拉动作用的下降。在外需和国内消费需求增长状况保持2011年增长趋势的情况下,如果投资增速出现过快下降,将不利于2012年国民经济的平稳增长。

第三,抓紧落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落实和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等。

第6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另一方面,这也引出了市场微观调控难题,政府需采取新政策平衡市场商品住房结构

    大棒挥向房地产 并非打击全部

    “清查”房地产业这事没错,但主要针对的是地方政府在生产资料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基建项目的投资行为。

    “房地产业投资增长过快是导致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这是业界眼下较为一致的看法。

    用这种看法来诠释国务院的“清查令”,很容易让人判定国务院挥出的这根大棒主要就是针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增长。

    如果这一判定成立,也就意味着政府要对全国所有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进行清理,所有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要么被停止建设、要么被暂停整改或被取消立项。

    一个半月的时间,要清理几万个跟市场息息相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即使效率再高,恐怕也难以实现。

    “行政清理不会轻易涉及市场性强的行业,因此,国务院的这一”清查令“所指的应当是商品房开发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是地方政府性投资行为,包括生产资料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基建项目。”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一言以蔽之。

    事实上,从年初到现在,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增速已减缓。据今年4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同期增长43%,虽然房地产开发投资仍有41.1%增长,但其在固定资产投资中仅占18.9%,而且3月份的房地产投资增长已回落到27.5%,3、4月份的投资增幅仍在快速下滑。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此前也特别提到,今年年初以来,房地产投资增长的趋势在减缓。所以政府直接“棒打”房地产业并非此次“清理令”的目的所在。

    信贷门槛抬高对土地市场影响不大

    土地出让改为招拍挂之后,这条规定从微观调控上丧失了其原本的作用

    4月27日,国务院决定,将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资本金比例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以上。

    然而,在121文件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金不得低于30%的规定深入人心之后再出台的这一规定,似乎已失去了意义。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称,通过限制项目资本金率来提高房地产公司取得信贷的门槛,虽然会对一些资本金小的企业会起到防止投资过快增长的限制作用,同时有利于减少银行的信贷风险,但实际上,在土地出让改为招拍挂之后,这条规定“几乎没有任何作用”。

    “一是土地在四证齐全之后才能贷款,而此时项目的资本金率大多已达到和超过了35%;二是当土地分期开发时只能用最小的分期用地计算资本金,这就使大多数企业可以不受此限制而影响信贷。”任志强解释说。

    任志强说的是这道命令在微观领域能所能产生的作用。但从宏观上来看,这条政策的意图还是相当明显的。

    “虽然此规定对目前房地产市场没有太大影响,但通过减缓一些项目的开发进度,无疑也会放慢房地产投资增速。”任志强和张宝全最后对此达成共识。

    房地产业被认定有“连带责任”

    对于目前某些领域经济投资过热的现象,房地产业成为千夫所指的“肇事者”。

    今年一季度的投资高增长(其中包括房地产投资的高增长),再一次让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谋”被指向了房地产业。土地使用中的各种问题,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问题,以及煤炭、石油、电力、运输的突出矛盾,都被认为是由房地产投资过热所引发的。房地产业顿时成为千夫所指的“肇事者”。

    在国务院4月27日的通知里,房地产业被列为四大过热行业之一。紧接着,4月份的各道相关命令出台后,建设部组织部分房地产企业召开了对房地产形势分析和对调控政策发表意见的座谈会。会上,国务院也专门听取了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的情况汇报。建设部方面表示,今后将会根据经济发展的增速出台更多针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

    这意味着,在政府此次旨在为整体经济降温的调控中,作为经济领域一个分支,房地产业将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

    但房地产业真的是目前导致经济过热的“肇事者”吗?

第7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特点

从目前情况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房地产投资步伐加快。二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15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3.57亿元,增长120.8%。

(一)二产投资快速增长,发展后劲十足。二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第二产业完成投资4.61亿元,同比增长21.4%,二产的投入占投资的比重45.4%,比去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成为全市投资的重要支撑。二产特别是工业投资的快速增长,拓展了工业产值的增长空间,促进了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十足。

(二)三产投资稳步增长,所占比重有所下降。第三产业完成投资5.1亿元,同比增长3.7%,占总投资的比重为51.0%,比重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2个百分点。三产投资仍占据总投资的半壁江山,比重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今年二产特别是工业投资集中开工建设所导致的。

(三)新开工项目规模扩大,亿元项目占比明显提升。二月份全市施工项目85个,其中结转项目为56个,计划总投资为83.89亿元,结转投资为33.57亿元;其中过亿元的项目14个,计划投资为67.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比重80%。二月份新开工项目29个,计划总投资27.67亿元,新开工项目平均规模达到9542万元,比去年平均规模906万元高出10倍多。从总体趋势变化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依靠大项目的发展带动。

(四)民间投资稳步增长,投资总量支撑有力。二月份全市民间完成投资5.24亿元,同比增长11.2%,占总投资的比重为51.6%。近几年,中央和省市政府一系列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的相继实施,使得全市民间投资总量迅速攀升,发展速度逐年加快,涉及领域不断拓宽,在推动城镇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资金到位情况较好,投资增长稳中有升。二月份,全市投资到位资金14.14亿元,同比增长1.7%。从资金来源渠道看,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到位资金为12.69亿元,同比增长6.3%。

二、房地产开发投资“热”中有“冷” 二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很快,建设规模逐年扩大,投资热潮不断;但也存在商品房销售低迷,待售面积上升的趋冷现状,某种程度上潜存着房地产泡沫隐患。 (一)房产开发企业数目增加,投资呈快速增长趋势。近年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房地产业的发展,外来房地产大批进驻__,二月份房地产企业达78家,比去年二月份增加了17家,企业个数增长27.9%。异地房地产企业大批进驻,成为全市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的重要拉动因素。近几年,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全市房地产投资主要集中于两大板块(南海新区及新城区),辐射带动了周边镇区的旧城改造建设,两大板块成功拉动了全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二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57亿元,同比增长120.8%。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35.2%,占三产投资的68.9%,房地产开发投资已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施工面积显著增加。在投资快速增长的拉动下,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商品房屋施工面积达538.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78%。其中:住宅施工面积 437.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71.3%。办公楼施工面积为16.0万平方米,是去年同期的11倍。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为45.5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81.3%。其他房屋施工面积为39.34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462.8%。住宅施工面积占总施工面积的81.3%。

(三)销售价格不降反升,商品房待售面积扩大。二月份,全市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每平米3757元,同比每平米高出817元,比去年12月份每平米高出252元。全市各类商品房待售面积为62.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02.5%。其中:住宅待售面积54.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99.1%;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5.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75.7%。商品房价格上涨、成交量下降、市场低迷,是商品房待售面积上升的直接原因。

(四)企业效益同比下降,房地产企业不容乐观。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购房者观望态度明显,房产企业受土地价格和建设成本影响,对商品房价格不松动,商品房销售面积及销售额大幅下降。二月份,全市实现商品房屋销售面积4.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商品房屋销售额1.81亿元,同比下降16.5%。销售市场的低迷趋势对投资开发领域将产生重大影响,房地产投资不容乐观。

三、新政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近期,全市统计局抽取了两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深度调研,由点到面,我们可以看出新政的出台对县级房地产业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

(一)成交低迷。两家房地产企业普遍认为新政对房地产企业影响较大,楼市一直处于低迷状态,整体销售平淡,“零成交”状态是多家售楼处的普遍情况,成交量与去年相比少了很多。目前,企业面临着销售高层住房及酒店式公寓的困难,多层住宅楼销售基本上不成问题,但多层销售面临挑战。一是受本地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影响,对高层建筑价格、物业收费高等多些方面因素不认可有着很大的关系,导致购买欲望不大;二是异地置业受限,外地人贷款购房首付高,现在购买高层住宅的外地人多一些,但是外加上现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正是严厉的时候,后市发展不明朗,许多人现在都持观望态度。

(二)

房价趋稳。两家房地产企业认为新政对房价影响不大,全市房价本来就不高,加上建筑成本的增加(钢筋、水泥等原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的涨价),短时期内房价不会有较大的浮动。目前,虽然在一些大城市出现房产价格回落,但是在三线以下城市,房价将不会受很大影响。另外全市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与周边县市相比并不高,与威海、烟台等城市相比,在居住环境及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价格相对较低,总体房价下跌的可能性不大。

(三)刚性需求压力大。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对那些改善性住房购买者来说,可以继续观望等待,等待合理的购买时机,但是对于那些刚性需求者无异于增加了额外负担,银行贷款利率、首付比例的提高,对刚性需求者有一定挤压。受政策影响,税收杠杆威力显现,无形中转嫁给真正想买房者许多额外的收费负担,增加刚性需求者压力的同时,企业销售日渐艰难。除刚性需求外,__房地产消费市场的主力军其实是改善性购房的客户。银行利率上调及公共维修基金的征收等使改善性住房的客户群大幅度的减少,很多准备购房的客户对____年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抱有很大的担忧。另外,银行针对外省客户最低百分之五十的高首付及高利率是想贷款买房的外省客户最大的障碍。

(四)房地产后市不太明朗。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房地产新政,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受到了很大影响,成交量大幅下滑。对于全市来说,房地产的成交量明显低于去年同期,新政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影响已经显现,到底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影响到什么程度,目前看还不太明朗。

四、对策建议

固定资产投资是促进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动力。因此,在项目建设、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等方面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突出项目建设,壮大经济总量。经济总量的扩大要靠项目的支撑和拉动。因此,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壮大经济总量的有效途径,靠项目拉动经济增长。一是围绕工业集中区建设上项目;二是围绕特色资源和优势产业上项目;三是围绕盘活存量上项目;四是围绕国家投资政策和投资方向上项目。

(二)做好统筹兼顾,优化生产力布局。社会经济是在矛盾中寻求平衡与发展的,我们要学会走“钢丝”。一方面,在投资项目引进和审批时,兼顾能耗、环境、产能等发展中的问题,必须要在节能降耗方面攻克难关、加大投资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要预防和控制新能源产业跟风上项目以后,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

(三)加大项目储存,加强项目管理。为了确保投资的连续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超前运作,准确把握投资方向和重点,积极开展项目谋划、论证、申报等工作,充分完善项目库建设,对项目库进行分类管理,对新开工项目或有发展前途的项目要明确责任,抓紧落实好各项配套条件,给项目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环境,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健康快速发展。

(四)调节好投资节奏,保证“项目链”不断节。一是严把新开工项目质量关,积极搞好项目储备。新开工项目是投资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源头和关键,必须从项目源头上把好关。同时,认真搞好项目衔接,筛选储备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结构调整的好项目、大项目,保证“项目链”不断节,确保新开工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投资增长后劲。二是认真抓好重点项目的落地开工和投资进度。重点项目的带动、支撑、示范作用不容忽视,千方百计做好重点项目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正确处理好“好”与“快”、“保”与“压”、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的水平。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均衡性,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有效发挥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拉动作用。

(五)加大投资力度,调整投资结构。优化投资结构是调整产业结构的主导环节。要合理确定投资的三次产业结构,适当提高第一产业投资在全社会总投资中的比重,改善第二产业投资的内部结构,适当加大第三产业投资的力度,确保三次产业协调稳步发展。

五、对全年投资走势预测

当前在全市各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高涨和企业盈利预期较好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在建项目投资进度加快。预计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判断:

(一)大环境良好,投资预期加大。近年来,全市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新举措,各级各部门形成了奋发向上、激情创业的良好氛围,经济得到又好又快发展,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使得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预期加大。

第8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经济增长;相关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392(2008)08-0010-04

一、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基本情况

1983-2007年,天津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39.62亿元增长到2388.63亿元,24年间增长了60倍,推动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由123.4亿元增长到5018.28亿元,增长了40倍,为天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一)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周期性增长

通过1983―2007年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投资率、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率、固定资产投资弹性系数等指标分析,可看出投资增长具有两方面特点:

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具有一定周期性。除1989年为负值以外,其他各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均为正值,最高为1991年46.23%,平均增长率为19.31%,保持较高的水平(见图1)。同时,周期性增长显著,相隔3―4年形成1个小周期,每8―10年形成一个大周期。固定资产投资率以1990年为分界点,体现出明显的“两阶段”特征,并在各自阶段内较为稳定。第一阶段,从1983年到1990年,年均投资率为34.22%,第二阶段从1991年到2007年,年均投资率为40.41%,两阶段年均投资率相差6.19个百分点。

图1

2.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效果显著。固定资产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是固定资本形成额年度实际增量占GDP实际增量的比重,它的倒数被称为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每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所提供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额。由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可以看出,除1989、1990、1999年异常值以外,其他各年均在均值水平上下浮动。设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为X,除异常值的考察期内,E(X)=2.45,VAR(X)=1.40,经计算,X在一个标准差之内的概率为86.4%。同时均值远大于1,表明总体上固定资产增量对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量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同时,从固定资产投资弹性系数即投资增长转化率看,除1990年、1999年两年的异常值,其余23年固定资产投资弹性系数均值为0.82,即固定资产投资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带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82个百分点。同时,2000年后,系数距离均值的波动更小,说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推动作用更加平稳。

(二)与全国水平相比,投资对经济带动效果更加显著

通过与全国水平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的带动效果高于全国水平,并且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1.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全国占比稳定,增速略低于全国水平。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的比重稳定在2%―3%之间,增量稳定在1%―4%之间,且从1986年以后固定资产投资份额始终保持在2%左右的水平,体现了极强的稳定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均值为0.87,表明天津市增速略低于全国,仍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2.固定资产投资率与全国水平相比呈下降趋势。从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率与全国水平比较来看,明显出现逐渐下降趋势,表明天津市整体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下降。尤其是2003年以后,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近几年宏观调控政策在天津得到较好的落实。

3.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低于全国水平。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体现固定资产投资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程度,一般而言,在粗放型经济中该比率较高。天津市这一指标在1998年以后与全国相比呈下降趋势,说明天津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在全国前列。

4.固定资产投资弹性高,体现了较强的经济拉动效果。除去两个异常年度,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弹性系数始终高于全国水平(见图2),体现出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带动效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图2

二、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特点

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行为具有以地方投资为主导、自筹资金占投资资金来源比重最大、第二产业投资增速较高、房地产开发投资相对稳定等特点。

(一)非国有经济投资增长较快,地方投资占主导地位

投资主体可以做两个方式的划分,一种按照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划分,另一种按照地方投资和中央投资划分。在这两种划分方式下,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具有各自特点。

1.非国有经济投资增长较快。国有经济、非公有经济投资增长速度较快,集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平稳;2000年以后,非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与非公有经济之和)投资超过国有经济投资,2003年后这一趋势更加显著(见图3)。

图3

2.地方投资占据主导地位。1993年以来,天津市地方投资始终高于中央投资,2000年后差距越来越大。2000-2004年是地方投资占比增长最快速的一段时期,平均占比为70.5%,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2004年以后,地方投资占比开始出现下降趋势。

(二)自筹资金和信贷资金为投资主要资金来源

按照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和自筹资金四类。从天津市投资资金来源看(见图4),2000年以来,自筹资金增长最为迅速,从244.9亿元增长到1181.9亿元,增长了3.8倍,且自筹资金在投资结构中始终占据最重要的地位。国内贷款则是固定资产投资的第二大资金来源,且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外资作为固定资产资金来源较为稳定。

图4

(三)第三产业投资增长迅速,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

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迅速。“十五”期间,天津市第二产业共完成投资2094.9亿元,年均增长12.7%,增速高于“九五”时期7.9个百分点。全市工业累计完成投资17555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3.4%,比“九五”时期提高了8.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增长迅速,其总增量超过了第一、二产业投资的总和,达到3203.6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4.4%,远远高于“九五”期间17.5%的平均增长水平,所占比重也由“九五”期间的49.7%提高到60%。

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开始下降。2000-2007年,天津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由133.93亿元增长到505.3亿元。其主要特点为:一是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在2004年以后出现下降,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结果,二是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较为稳定,表明天津市在控制房地产投资热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三、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本部分通过宏观经济学中投资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理论模型,利用一元线性回归方程来分析本地区投资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间的关系。根据恒等式GDP=CONM+INV+XM,其中GDP代表国内生产总值,CONM代表消费,INV代表投资,XM代表净出口。数据部分,CONM、INV、XM分别采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外贸净出口数据为代表。

回归分析分两部分,首先对各指标总量进行线形回归,发现常数项、净出口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去掉常数项和净出口,得到如下回归方程:

GDP=0.8548×CONM+1.6128×INV(1)

(7.6554)(17.5344)

各系数均具有经济学意义,且通过显著性检验。

第二步,对各指标取对数。由于净出口部分指标为负值,且其对国内生产总值影响较小,因此去掉净出口。通过回归分析,得到如下含常数项的回归方程:

LNGDP=1.3212+0.3560×LNCONM+0.5790×LNINV(2)

(13.0960)(3.2536)(5.8891)

各系数均具有经济学意义,且通过显著性检验。

通过回归方程(2)可以看出,消费、投资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3560、0.5790。投资的弹性系数较大,说明天津市目前投资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拉动作用更大。

四、固定资产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消费不平衡,经济增长对投资依赖程度较高

从近几年天津市投资、消费增长可以看出(见图5),2003年投资与消费增速差距达到最大,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近几年消费增长受通胀影响较大,因此实际上来说,投资与消费的不协调程度并没有明显改观,仍可能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目前消费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投资的扩大有可能导致产能过剩,进而影响经济的长期增长。

图5

(二)投资对中长期贷款的依存度较高,贷款向房地产业集中态势突出

天津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005年8月份达到近两年来的最低点16.8%以后,开始逐步回升,2007年达到25.6%。同时,中长期贷款增长迅速。2007年12月末中长期贷款余额为3491.7亿元,比年初增加704.86亿元,增长率为25.3%,同比多增166.7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与中长期贷款增长相互带动、相互依存的关系,值得密切关注。在上半年短暂出现分离以后,9月末,两项指标增速重新趋于一致,充分体现了二者的依存度。同时,存款短期化、贷款长期化的结构性问题将对金融机构的健康经营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同时也将削弱宏观调控的执行效果。

近年来,贷款向房地产业集中的态势非常突出,房地产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比例不断上升。2007年末,房地产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比例为25.7%,比上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从长期的运行情况看,贷款过度向房地产业集中将使房地产估值泡沫积聚的风险向银行系统转移,应引起关注。

(三)节能降耗取得成效,但工业高耗能行业集中度较高,结构节能未发挥作用

近年来,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节能降耗的政策措施,大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氛围,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和挖潜增效活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年天津市单位GDP能耗为1.069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98%,下降率在全国31个省市中居全国第二位,天津市单位GDP能耗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8.6%,比2005年下降了2.4个百分点。但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仍没有达到4.4%的年均值,意味着今后四年的节能工作压力会更大,节能形势更加严峻。同时,2006年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2905.7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3%,占全市能源消费量的66.6%。工业仍然是全市能源消费的主导产业,其中,电力热力、石油加工及炼焦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这五大行业是天津市的高耗能行业,2006年消费能源占全市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4%,集中度很高,也是全市节能降耗的重点所在。另外,2006年单位GDP能耗下降主要是通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来实现的,三次产业的结构变化对节能没有发挥积极作用。2006年全市节能量为138.64万吨标准煤,结构节能量为-52.76万吨标准煤,直接节能量为191.4万吨标准煤。技术或管理节能效果显著,结构节能为负,没有发挥作用。因此,要提高总体能效水平,应该更多地从结构入手,通过调整三次产业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全社会节能降耗指标。

五、进一步完善投资机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建议

(一)不断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加强宏观调控

近年来,地方政府成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的主体,原因在于现存考核体制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有重要影响。建议充分利用国家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有利时机,先行先试投融资改革,不断完善政府考核体制,逐步退出竞争性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回归其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角色。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投资的宏观调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严把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合理调控投资增长。

(二)着力优化信贷结构,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人民银行要加大货币信贷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窗口指导”层次,从天津第二产业占比较大、第三产业亟待提升的实际出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第三产业信贷投入。要根据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形势变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控制中长期银行贷款,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加大技术改造投资的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信贷监测管理,关注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风险,通过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等方式,优化信贷资金结构,有效分散房地产贷款风险。

(三)扩大消费需求,弱化经济增长对投资的过度依赖

重点是采取有力措施扩大消费需求。首先要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来源,提高其购买力;其次要深化改革,为居民提供越来越完善的公共服务保障,解除后顾之忧,提高消费领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丰富商品种类,优化消费环境;再次要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稳定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建设,增加农村居民消费;最后要进一步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拓宽消费领域,促进居民消费升级。

(四)完善资本市场,大力发展多元化融资

完善天津资本市场,积极培育多元化投资。要充分调动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要充分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机遇,借鉴组建渤海银行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此满足产业升级和居民投资需求,分散投资风险。

(五)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落实节能降耗政策

从源头严把高能耗行业准入关,严禁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缺乏能源、环境支撑条件的高能耗生产项目。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应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开发新能源,寻找替代能源,开发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升级。

第9篇: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范文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这里所说的房地产转换是针对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而言。而不是后续计量模式的转变。企业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才能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形式和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形式有:(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相应地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是指企业将原来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地产改为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如企业将出租的厂房收回,用于生产产品。(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通常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开发产品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相应地由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3)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相应地由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4)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相应地由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确定关系到资产的确认时点和入账价值,因此非常重要。转换日是指房地产的用途发生改变、状态相应发生改变的日期。转换日的确定标准主要包括:(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转换日是指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房地产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转换日应当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3)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用于资本增值,转换日是指企业停止将该项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且管理当局做出房地产转换决议的日期。

(二)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应当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或摊销、减值等,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企业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日,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例1]2007年8月1日,甲企业将出租在外的厂房收回,开始用于本企业生产商品。该项房地产账面价值为3765万元,其中,原价5000万元,累计已提折旧1235万元。假设甲企业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5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235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50000000

累计折旧 12350000

(三)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此种情况又分为两种:

第一,采用成本模式对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I)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该项存货在转换日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2)企业将愿本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改用于出租,应于租赁期开始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相应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将自用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转换为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该项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第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1)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该项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同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该项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摊销(折旧)”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同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对外出售或转让的方式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对于那些由于使用而不断磨损直到最终报废,或者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非正常损失发生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及时进行清理。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出售、转让按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出售、转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按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则也需一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例2]甲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07年3月10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4月15日。2007年4月15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45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0万元。2008年6月租赁期届满,企业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12255000万元出售,款项收讫。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账务处理为:

(1)2007年4月15日,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470000000

贷:开发产品 45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00000

(2)200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0

(3)2008年6月,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55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5000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480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47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00

同时,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00

将转换时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