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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开题报告精选(九篇)

税收筹划开题报告

第1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关键词:境外工程企业;税收筹划;管理

一、境外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一般中资工程承包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都有几个特点,一是项目开发投标阶段,人数很少,公司出于成本考虑,通常不配备财务税务的专业人员。二是业务分布区域广,很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同时在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国家开发和执行业务。对于业务所在国家的法律和税务环境并不熟悉。三是税务风险高,目前广大不发达国家也日益重视对外资公司的税务检查,特别是对于这些工程企业的业务,项目金额大,工期长,很容易成为所在国税务检查的目标。四是税务风险影响大,由于工程金额大,无论是在投标报价期间出现没有充分考虑税收风险,还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因为不合规的文件票据出现的税务问题,都可能导致巨额纳税义务和罚款,从而对整个项目的成败产生决定性影响。随着走出去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过去中资公司那种常见的粗放式的管理已经不合时宜,项目开始后才安排财务人员处理税务事项的方式由于管理时间上的滞后,常常导致当企业开始关注税务问题时,很多税务风险已经形成,事后能采取的补救效果也通常是事倍功半。如何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在项目的开发阶段就做好整个项目的税务安排,成了目前的涉外工程企业面临的共同课题。

二、税收筹划的启动

税收风险存在于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境外EPC工程承包项目的税务风险涉及两个国家的税务,以及所得税、流转税、个人所得税等诸多税种,在实务中,境外工程企业比较常见的风险点主要如下。

(一)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收制度缺乏了解

对项目税务风险主体由于各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及策略等不同,各国税制及征管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收制度及征管方式不了解,对征管的严格程度缺乏估计。

(二)企业对其涉外项目缺乏科学统筹与管理

企业本部和项目现场缺乏沟通,缺乏前期策划,未选定合适的合同主体、组织形式。

(三)项目执行期间未严格按方案依法办理涉税事务

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的财务人员,或者驻外的财务经理是组织实施税收筹划的主体。税收筹划的启动时机,主要是综合衡量项目的税收风险和税收筹划的成本。在项目开发阶段,综合评估风险和成本时,财务人员就应该及时介入项目,和业务人员紧密合作,一起了解项目进展,由于项目所在国的环境对于财务人员是完全陌生的,通常税收筹划的起点通常都是业务部门的计划,拟签订的业务合同的主要责任义务条款。财务人员和项目经理进行充分沟通,吃透业务的流程是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的第一步。一般在决定进入这个市场开展业务之初,在有了一些跟踪的项目的基础上,业务开发有了一个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就要考虑启动税务筹划。特别是在有一些项目双方已经达成意向,在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的谈判期间是进行税收筹划正式启动的比较好的时机。

三、合理利用中介机构的工作

不同国家有各自的法律体系和税务系统,而且由于语言障碍,财务人员短时间不太可能全面掌握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法律和税务规定,聘请一个合格的中介机构帮助我们进行税务咨询和税务规划就是在实务中最常用的做法。有的项目本身规模较大,有的业务涉税风险比较高,或者有的市场是公司的重点开发的市场,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一般“四大”事务所或者当地知名的税务事务所以及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的国际化和专业水准比较高,沟通相对容易,但缺点是成本偏高。如果该市场项目本身规模不大,业务相对简单,税务风险可控,也可以仅仅聘请当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直接报税和记账,从而不进行专门的税务咨询来节约成本。尽管中介机构能给税务筹划工作带来巨大帮助,税务筹划的主体仍是财务人员,中介机构的工作具有局限性,不可能替代财务人员完成税务筹划的全部功能。一般情况下,中介机构的工作方式是在和公司充分交流业务模式、交易细节、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纳税主体这些重要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标准化的报告,报告一般只涉及原则性问题,要缴纳的税种,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整体思路。通常情况下,大部分操作中的具体问题光凭这一份报告是无法真正解决的。以笔者经验,通常需要就税收筹划报告和中介进行大量的细节沟通,比如:分包合同的发票如何取得;当地雇员的工资如何登记注册,如何可以抵扣成本;和总公司的资金往来是否涉及滞留税;分包合同如何签订;采购合同和建设合同如何分开签订,从中国出口的货物的收货人是业主还是我们的公司等等。实践操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认真思考,这些细节,中介机构有的可能认为太简单而不会写在报告上,同时他们关心的重点也不是这些操作层面的细节,出于报告的内容限制,都不会主动告诉企业。只有具体操作的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认真考虑每个细节,并充分利用中介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一个个问题的落实和澄清,才能形成真正有操作性的税务筹划方案,所聘请当地中介的真正价值才能得到体现。

四、税收筹划的框架搭建

在中介的帮助下,需要对项目所在国的纳税方案进行整体策划,纳税筹划方案应包括项目全周期、全流程的涉税事项,涉及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税务成本核算、合同的分拆、合同方和负税方的确定;项目启动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纳税主体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转让定价管理和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营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运营阶段的税务申报和出口退税管理,税收优惠申请,抵免处理,分包商扣缴税款,项目所在国和母公司所在国的全球税务风险管理。受篇幅所限,只讨论税收筹划框架的几个作为境外工程公司境外税务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

(一)纳税主体的选择

纳税主体一般是也是合同签约主体,需要在项目前期尽快确定。而且考虑如果需要在当地成立分支机构,通常注册、开户、注资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为了保证项目进度,一般需要优先落实这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几个选择:离岸的中资公司、中资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分公司、中资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子公司。执行海外工程承包业务,通常都要在当地进行设计、土建等服务,而且工程项目的周期较长,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有的要几年才能完成。通常情况执行这些项目的主体会被看成是业务所在国的居民纳税人进行征税,所以如果决定用分子公司执行项目时,一般要避免母公司被认定成居民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母公司派驻人员去执行业务也要考虑当地的相关规定,控制出境时间和频次,尤其签署文件时需要注意。避免留下过多证据让当地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这些认定母公司为居民纳税人。

(二)工程合同的分拆

对于工程承包交钥匙合同,通常包括大量的土建设计等劳务性质工作,还包括施工材料、机器设备、工具用具的销售。而实物贸易这部分业务如果是出口贸易销售到当地的话,通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因为对外承包工程多为交钥匙工程,业主只关注最终整个工程的功能性和质量的实现。在对外合同签订时,如果作为工程承建方不提出来的话,一般是会签订一个总的合同,把所有土建设计和施工都混在一起不进行区分,业主按照总体进度把土建和设备确认工程量量单,并按照工程量单支付进度款。从而会导致整个工程承包合同总额都变成所在国应纳税的业务。实际上,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款的大部分是设备的进口贸易和机料物消耗,这部分可以归做出口贸易,通常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国考虑所得税和一些销售税,也就是说这部分收入可以免除部分税种的纳税义务,所以在签约时最好要区分土建和出口贸易部分,签订工程量单时最好也要区分土建部分和贸易部分。避免这部分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三)税收风险的对策

对于筹划过程发现的税务风险通常有三种方式应对:一是税务风险的规避;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规避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的规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全部税务风险的规避,比如一些政府项目,特别是利用中国优惠贷款的政府项目,很多时候业主有能力争取一些免税政策,努力争取让业主取得免税的政策,从而避免税务方面的支出是解决税务风险的最有力措施。另一类是部分规避,方式是通过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分拆,把其中机物料消耗的部分分拆成出口贸易形式,从而可以部分减轻税务方面的风险。第二种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是税务风险的转嫁,主要是在工程总承包的过程中,要分包商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分包商的税务能力,比如很多时候我们愿意选择价格合理,工作效率高的中资企业作为分包商,但是很多时候,有些中资的建设单位不具备在当地取得合法的成本费用票据的能力,这时候就要综合考虑税务风险和工程成本,审慎选择这种企业,也要考虑一些性价比不如中资公司,但是可以取得合法抵扣成本票据的当地企业。第三种应对方式是税务风险的承担。在充分考虑税务风险的规避和转嫁后,剩下的税务风险就是企业要承担的税务成本了。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在事前充分预计这部分税务风险,准确计算其对项目成本预算中的影响。列入项目的预算,在报价阶段前要完成这部分工作,以避免出现重大税务成本的漏算,如果处理不当的话,甚至会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五、税收筹划的落地中的注意事项

税收筹划报告完成,整个税收风险管理才完成第一步,如果要实现税收筹划的落地,在整个项目执行中指导项目的财务税务工作,主要注意两点。第一是业务人员的全程参与和充分理解。财务人员在税务筹划中要有意识的引导业务人员参与税收筹划过程。在税收筹划前期,向业务人员充分了解业务的流程,在税收筹划过程,要和业务人员一起探讨项目执行中可能碰到的税务问题,向中介进行咨询。在税收报告完成后,要组织业务相关人员学习,确保业务人员了解税务筹划的思路。只要业务人员也理解和执行了税务筹划的思路,才能保证筹划的真正落地。第二是财务人员对关键节点的把控,业务人员的充分参与不能取代财务人员在税务筹划过程中的主导和控制功能,财务人员需要在控制业务的执行按照税务筹划的思路执行。具体来说,合同签订的审批节点、业务付款的审核节点、发票的取得节点等等都是财务人员需要重点审核的节点,需要在执行中重要关注税务风险,是否符合既定的税收筹划的思路,对于那些比较复杂,财务人员也不好把握的重点税务风险问题,还需要再次就这些专项问题专门咨询中介,实时对税务风险进行把控。

参考文献:

[1]黄建洲.2013境外工程承包项目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3(6).

[2]李侠.2011会计评估与税务策划在境外EPC项目中的应用[J].国际石油经济,2011(5).

[3]杨浩.2015境外EPC工程项目财务筹划实践与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13).

第2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风险防范

现代企业具有越来越复杂的交易模式和交易行为,我国的税收法规政策也越来越细化,再加上税务机关越来越高的征管力度和征管技术,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问题越来越多。企业的经营本身存在着很强的趋利性,所以在具体的税务工作中很容易因为税务问题而引发税务风险,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鉴于此,企业应该对税务风险予以高度重视,并且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规避税务风险。

1.企业税务风险的内涵和基本因素

1.1企业税务风险的内涵

由于涉税行为而引发的各种风险就是所谓的企业税务风险,通常来讲,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企业的涉税行为与我国的税收法规的规定不相符合,存在应纳税而少纳税或者不纳税的行为,这样企业就需要面临声誉受损、刑责、加收滞纳金、罚款、补税等各种风险;其次,企业的经营行为没有准确的适用税法,没有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很好的运用,因此存在着多缴纳税款的问题,这样企业就在经营中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1]。

1.2企业税务风险的基本因素

首先,税收政策遵从方面的风险。企业税收政策遵从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税收政策改变形成的风险:如果企业的税收人员没有对新的税收法规进行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就会导致出现滥用、错用税务法规的问题,从而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第二,不规范的税务行政执法形成的风险:由于我国税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再加上受到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因此经常会出现不规范的税务执法行为,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

其次,纳税金额核算方面的风险。企业纳税金额核算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纳税人会由于不明确的税收法规界限而很难有效地划分纳税业务,这样就会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第二,会计人员由于受到不明晰的税收法规的影响,因此很难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税法,或者采用失真的会计信息对税额进行计算,这样就会导致计算的税基出现错误,或者选择了错误的税率,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2]。

最后,税务筹划方面的风险。企业利用税务筹划可以获得节税利益,然而也有可能会导致出现相应的风险。如果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就有可能因为税务筹划活动失败而不得不面对税务风险。

2.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必要性

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与企业追求最大利益的经营目的之间本身就存在着天然矛盾,所以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降低税负,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在降低税负的具体操作行为、方式和动因等方面,企业通常都会出现各种不确定因素,这是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的直接根源。这些不确定因素在企业的理财、投资和经营等活动中都有所涉及,所以企业必须高度的重视对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首先,防范税务风险可以使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如果及时的发现税收存在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就能够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并且使企业的税负实现合理合法的降低,更为关键的是能够使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3]。其次,防范税务风险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对企业实施税务审计,严格控制纳税风险,企业就能够实现依法纳税,并且不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经济处罚。

再次,防范税务风险能够使企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信用损失。税务机关可能会将出现税务问题的企业认定为漏税、偷税,这样就会极大地影响到企业的信用,并且严重地损害企业的纳税信用,而通过防范税务风险可以使企业的纳税风险得到有效的降低,从而使企业的纳税信用得到维护。

第四,税务风险有可能导致企业管理层出现人员受损或者变动的情况,甚至会导致公司法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面临刑事责任。而防范税收风险可以使企业的税务风险得以有效降低,并且能够防止相关管理人员出现错误,使管理层受到的税务风险的影响得以减小或消除。最后,防范税务风险还可以将良好的税企关系营造出来,使征纳税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3.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有效对策

3.1要树立税务风险观念,并且形成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

首先,企业要具备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并且不断的完善自身的内部会计核算系统,这样才能够及时、真实、完整的反馈自身的经济活动,对各种税金进行准确的计算,做到按时申报,对税款进行足额缴纳。其次,企业在对经济合同进行签订的时候需要对对方的纳税资信情况和纳税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从而有效地避免对方转嫁税务风险的问题;要认真的推敲各项合同条款,避免出现涉税业务错误涉税歧义,从而对税务风险进行尽量分散;企业应该从整体上树立纳税风险意识,而不是单纯的认为税务风险防范是税务部门的事情[4]。最后,企业应该通过对各种先进网络设备的利用将快捷、科学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建立起来,从而实时监控税收筹划中的各种风险。企业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应该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第一,收集信息:企业要通过该系统对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税务行政执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税收政策变动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在经过分析和比较之后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准确的判断;第二,风险控制:如果在税收筹划工作中出现了潜在风险,这时候企业利用该系统还可以将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寻找出来,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措施预防税务风险的发生。

3.2加强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水平

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就是加强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水平,因此企业要积极的通过各种渠道使业务和财务部门中的各种涉税人员认真地学习和了解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税收法律法规,从而能够掌握各种税务知识,这样企业就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对税收风险进行规避。除此之外,企业还要做好对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工作,除了要让税务筹划人员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之外,同时还要掌握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从而使税收筹划人员在控制税收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出来。

3.3形成合法化的涉税工作流程

首先,企业必须要对税务管理报告进行定期编制。税务管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税务预测:税务预测的前提是预计管理层采取的措施以及预期不变的税务环境,其能够将预期税务状况的税务报表体现出来。第二,税务工作计划报告:税务工作计划报告主要是说明一年中的税务工作的衡量标准、工作内容和目标设定。第三,年度实际纳税报告:企业利用年度实际纳税报告能够更好地分析运营中存在的税务风险点,并且还会形成针对税务风险点的防范和控制措施[5]。其次,形成例外情况报告制度。例外情况报告的主要作用就是说明出现的非常规税务事件,比如企业受到的税务政策变更税法变更的影响,企业未来盈利预期受到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在例外情况报告中需要对这些问题对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从而能够有利于企业防范税务风险。

3.4贯彻和执行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能够实现节税的目的,在具体的筹划过程中企业必须严格遵循成本收益原则,除了要对税务筹划的直接成本进行考虑之外,同时还要充分的考虑到所放弃的税务筹划方案中的可能收益,并且将其作为机会成本加以衡量。成功的、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中的收益必然高于支出、税务筹划节约的税负必然高于聘请外部筹划的费用,这一点是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要注意到的。企业还可以针对显性的税务筹划成本,反复与中介机构进行磋商,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费用。

4.结语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多企业目前仍然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因此企业要想规避各种税务风险,必须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的防范工作。通过对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的分析,笔者认为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防范税务风险的工作:树立税务风险观念,形成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合法化的涉税工作流程;对成本效益原则予以贯彻执行,从而有效的防范各种税务风险,确保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胡国强.税务管理流程下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设计[J].会计之友.2014(14).

[2]张丽.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4(05).

[3]张凤萍.浅议在内部控制下对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J].中国总会计师.2014(10).

[4]张帆.基于内部控制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探讨[J].改革与开放.2011(12).

第3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196-02

中小企业,简称SMEs(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是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在所处行业中不能起主导作用,对所处行业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税收筹划(Tax Planning),是企业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以追求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策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税后收益的管理活动。

中小企业在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灵活、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可以使创造的利润更多地合法留归企业,既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维护了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从而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良性地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1.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具备税收筹划的基本条件。会计核算水平决定企业能否开展税收筹划以及税收筹划的水准。目前,中小企业大都比较重视会计核算,虽然,由于会计核算主体的特殊性,中小企业不像大企业那样注重对外报告,但一般都比较注重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控制、纳税管理和财务管理。

近年来,随着大、中专院校财经类专业的毕业生在中小企业就业人数的大量增加,使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得到迅速提升;而随着会计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对在职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等制度的实行,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有了基本保障。这些都为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基本的技术性条件。

2.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非常注重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企业经营,而对税收筹划的作用和重要性却了解不够,还存在一些认识上误区。一是对税收筹划概念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许多中小企业弄不清税收筹划的真正涵义,不能准确划分税收筹划与偷漏税的界限,认为只要能不交税、少交税,减轻了税负,就是税收筹划;或者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与税务机关拉关系、走后门,请客吃饭,以获得“关系税”、“人情税”待遇等。更有甚者,对偷税漏税持一种见惯不怪的可接受态度。在相关调查中,对于“您认为企业偷漏税”的观念问题,选择“知道不对,但大家都这么做”的,占69%,甚至有占11%的认为“很正常”,只有27%的人认为是“违法行为”。二是对税收筹划的运用理解片面。认为税收筹划只与税款多少有关,只与财务部门相关,没有把税收筹划纳入到企业整体的经营活动之中;不是在企业决策、经营活动开始前进行税收筹划,做到未雨绸缪,而是在面临相关的税务处罚时才想到用“筹划”来解决,进行超出法律限制之外的“筹划”活动;部分开始税收筹划的中小企业,也对税收筹划的成本、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应对准备。三是对税收筹划敬而远之。由于对税收筹划的内涵和意义认识不够,不少中小企业管理者,往往以为税收筹划深奥难懂、高深莫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非中小企业可为。与其深究税收筹划,不如加强经营、拓展市场,从而忽视了税收筹划,忽视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3.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存在方法上的误区。中小企业虽然降低税负的愿望强烈,却没有很好地重视和利用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而是多采用一些非正常方式达到目的。现阶段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中,设置内、外两套账目的情形十分普遍,要么自设内、外账会计,要么自己设置内账,聘请外部记账机构记录外账,会计作假情形较严重。这在我们的调查中也得以印证,如在“若想减轻税负,主要途径是什么”的回答中,90家企业有44家明确选择是“设置内、外两套账目”占49%,另有22家选择了“托熟人,找关系”占24%。虚假的会计信息,造成中小企业会计报告的目的单一,作用被弱化,主要是为了满足纳税的需要。在调查的90家企业中,有78家认为会计报表的主要用途是“纳税申报”比例高达87%。

这种状况,也造成中小企业偷漏税的普遍存在,如在“您认为目前中小企业偷漏税现象如何”的问题中,被调查的中小企业会计中,认为“非常普遍”的有56人,占62%;认为“较普遍”的26人,占29%;仅有8人选择了“很少”。这种普遍存在的内外账现象和超高的偷漏税比例,反映了中小企业减轻税负在方式方法的极大误区,当然也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中小企业减轻税负的强烈现实需求。

4.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愿景强烈。首先,偏重的税负使中小企业降低税负的愿望相当强烈。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从总体税收负担水平上看,中小企业税收占销售收入的负担率为6.81%,高于全国各类企业6.65%的水平;税收占资产总额的负担率4.9%,高于全国1.91%的水平;税收与利润的比率为119.6%,高于全国99.9%的水平。因此,中小企业降低税负的呼声很高。从我们的实际调查来看,在“认为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的最好体现是什么”的回答中,90家企业中有62家选择了“降低税负”占69%,其比重是相当高的。其次,伴随着人员素质的提高,中小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明显增强,进行会计、税收咨询的需求也日趋增加,更愿意通过税收筹划,走合法降低税负之路。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60%的中小企业有“进行税务咨询的需求”,咨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税收政策”(49%)、“税收筹划”(38%)方面,63%的中小企业“经常”或“偶尔”接受“会计咨询服务”;还有22%的中小企业虽然没有接受过,但表示“有需求”。这些,都明显地反映出中小企业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纳税管理水平、合法降低税收负担的强烈愿望。

而且,调查中还显示出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自我学习意识非常强烈,有高达80%的会计人员通过网络渠道主动学习,获取税收政策,高于从税务部门宣传窗口――办税厅获取税收政策的比重。尤为可喜的是,一部分中小企业已经尝试开展税收筹划,并聘请税收顾问和税务等加以协助。

5.中小企业面临税收筹划外部环境的约束。税收环境的优劣,是直接制约税收筹划发展的外部条件。目前,我国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开展。在调查的接触中,我们了解到,很多会计人员都希望有个良好的纳税环境,能够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降低税负。但是,实际的税收环境,却又使他们对税收筹划持怀疑观望的态度,对目前的税收筹划环境明显缺乏信心,其中尤以对税收征管不规范为最。

实际调查结果中,对于“目前中小企业纳税存在的问题”,有73%的企业选择了“税收征管不规范”;而在“企业偷漏税的原因”的调查中,选择管理不严格的也是最多的占60%。这都说明税收征管不规范现象在中小企业的纳税管理中比较严重。不规范的税收征管行为,会抵消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所能获得的利益,也使中小企业寻找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咨询和精心进行税收筹划的积极性大为降低。而且,现实中客观存在着部分偷漏税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遏制的现象,这种成本低廉的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使部分不按牌理出牌的企业获得了一时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就像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一样,会对税收的征管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形成一种“破窗”效应,被其他纳税人效仿,损害整个税收环境。目前不少中小企业热衷于与税务干部搞好关系,或设置内、外两套账以偷税漏税款而不重视税收筹划,就与此不无关系。由此,使许多中小企业管理者失去了对税收筹划的兴趣和信心。

二、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1.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作为税收筹划的基础工作,首先是要求中小企业做好基础的财务管理工作,规避涉税风险。这包括以下方面: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避免税务机关因企业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而采取核定征收办法;不同税种的项目、同一税种的不同税率项目、征免税项目等要分开核算,避免因划分不清而从高计征税款;按税法规定提足有关费用和折旧,因为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对应列支、摊销、计提的折旧及各类费用,如果没有提足,在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时,少提的部分不允许补提、补摊;对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费用、损失、亏损一定要及时报批,按期计提和弥补;对按税法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一定要按期履行有关手续,否则,过了报批减免期,就不能享受优惠;依法取得、保存和使用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照独立原则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等等。这样,既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又可以降低涉税风险,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减少了损失,也就是增加了收益。

2.做好纳税管理工作。税收惩罚如税收滞纳金、税收罚款、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都是企业的税收额外支出,应尽量避免。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税收征管法》管理好企业的纳税事项。如及时进行税务登记和告知账户信息;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纳税资料;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申报或延期纳税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等,避免相关的税务惩罚。

尤为重要的是,中小企业务必避免偷、漏、抗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这不仅会招来严厉的税务惩罚甚至刑事责任,也会给企业带来极坏的社会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须知道,野蛮者抗税,愚蠢者偷税,糊涂者漏税,而聪明者进行税收筹划。

3.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良好互动的税企关系,对每个企业都非常有用,如能经常得到纳税辅导,及时了解最新税收政策变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可以尽量减少纳税检查,在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中得到更多照顾,获得较高的纳税评价;对纳税人设计的筹划方案,提供“把关”服务,避免筹划失误等。因此,中小企业在公共关系处理中,应注意培育和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

首先,明确企业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位置。在税收征纳的法律关系中,企业是被管理对象,应服从税务机关的管理,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严格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好自己的纳税义务。

其次,加强沟通,增进交流。经常与税务机关联系,保持接触,主动沟通。一方面让税务机关了解和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款缴纳等状况;另一方面,企业办税人员、财务主管人员等,应加强税务方面的业务学习,通过与税务机关打交道的过程,熟悉办税程序和税务机关的工作特点。

第三,对某些不正当的税务行为要善于说“不”。在与税务机关的工作往来中,有时候会出现税务人员不规范的征税行为,甚至是不正当的行为,企业一方面要“敢于”说不,另一方面更要“善于”说不,做到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不损害税企关系,从而始终保持企业良好的纳税环境。

4.企业不能单纯以降低某个时期、某个环节、某个税种的税负为目标。企业要达到的最佳筹划效果即财务目标最大化。税务筹划时,必须统筹安排,着眼于降低企业整体税负,而非仅仅减少某个时期、某个环节、某个税种的纳税,才能防止陷入“税法陷阱”,多缴“冤枉税”。税务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必须服从于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节税只是增加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一个途径、一个方法。中小企业设计税务筹划方案时,如果某个时期、某个环节、某个税种税负降低了,却引起了其他时期、其他环节、其他税种税负提高,就不能带来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可能还会使企业整体税负更重,得不偿失。所以,不能仅把眼光盯在局部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企业总体发展目标,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方案,这个方案不一定是税负最轻,但能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

5.不应忽略享用税收优惠政策潜在的机会成本。当前,我国税制正处于日趋完善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比较频繁,所以,对优惠政策的享用需要充分考虑机会成本问题。前文已经谈到税务筹划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而隐性成本一般容易被忽视。如果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很短,中小企业为了享用这种优惠政策,必须对原有经营结构做大的调整,则付出的机会成本就很大,并且,很多税收优惠有期限限制,一些没有期限限制的优惠政策,存在随时修改的可能性,因此,都存在机会成本问题。企业在筹划时,必须认真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判断经济上是否可行、必要,能否给企业带来纯经济效益的增加,只有税务筹划的显性成本加隐性成本低于筹划收益时,方案才可行,否则应放弃筹划。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务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点:企业不能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企业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的权益。

三、结论

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税收,作为一项无可逃避的法定义务,必然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成果都产生重要影响。良好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地减轻税收负担,增加财务收益,使中小企业的经济利益合法地最大化,从而更好地解决目前在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的资金瓶颈问题,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税收筹划.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2.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3.瞿继光.你的个人所得税是否能合法节税.中国税务,2005

4.赵玲.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中国税务,2006

5.刘凯.谈谈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一)中国税务,2006

6.瞿继光.谈谈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二)中国税务,2007

7.窦慧娟,瞿继光.融资决策能进行税收筹划吗.中国税务,2006

8.任志宏.合理企业税务筹划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税务研究,2006

9.陈庆萍,陈黛斐.税收筹划探研.税务研究,2005

10.刘剑文.税收筹划:实现低税负的专业活动.中国税务,2007

第4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法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有效开展,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美国财务报告采用原则基础会计》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既不是“规则导向”模式,也不能是“纯原则导向”模式,而应是“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模式,即目标导向法。笔者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亦可出于同样的考虑,采用与该理论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确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导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确保目标实现的操作原则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适用方法。

一、正确定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有效开展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税收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是税收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着定位过窄和过宽两种错误认识。 一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或节税。对此,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使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负降低了,但如果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错误,无疑是南辕北辙。因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要考虑节减税收,更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于纳税人而言,在既定纳税义务(如既定的投资与经营地点、方式、内容)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绝对成本,选择节税方案一般可以减少绝对的税款支出,增加税后利润,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但是,在未定纳税义务(如有多个投资和经营方案可供选择)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相对成本,节税方案未必就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目标定位范围过宽,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包括节税,而且包括避税,将避税纳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中,不仅会误导纳税人,而且也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因此,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

(二)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

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涉税零风险指企业受到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即,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通常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举报稽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为了实现专项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有必要根据历次接受专项稽查的经验,按“专项”有针对性的准备齐全各项备查资料,特别是对于涉及某项减免税的一系列申请、审批文件,更要严格、规范的建档保存,做到经得起稽查;为了实现举报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除了要在日常税收筹划中注意保持合法、谨慎的工作作风外,还要在遭遇举报稽查时保持冷静的自查态度,并且要与税务稽查部门充分沟通,力争规避涉税风险。必要时,企业还要做好抗辩以及提请复议乃至诉讼的准备,力争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二、 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二)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可行性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

(四)有效性原则

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

三、 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

(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

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

(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

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 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

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 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

四、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的适用建议

(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意义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是新企业所得税最基本、最固定的构成部分。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或者虽然生产经营规模大,但经营业务单一、会计基础好,则可以采用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的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二)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筹资、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意义

对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这首先是从企业选用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开始的。企业筹资主要面临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当企业负债筹资比重增大,利息节税的收益增加,特别是当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时,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否则,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会增大,当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时,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负债筹资的度。

对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面临扩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种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选择扩大投资方式,则面临是建厂房买设备,还是收购一家近几年账面亏损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又可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抵减账面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对于租赁,经营性租赁方式的好处是租金抵税。而且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融资性租赁方式虽然可以抵减折旧,但财务负担较大。企业应权衡以上几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好,有进行财务管理预测、决策的能力,则可以建立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

(三)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的税收筹划意义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二,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三,部分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差异。第四,税务处理规定不准扣除项目差异。第五,税收法规对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做了限制性规定差异。第六,对部分应税收入的规定差异。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间存在着上述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即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这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筹划思路和操作空间。

2. 适用性分析

对于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以建立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这种思路简单、易于操作,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结合进行,从而减少基础工作量,提高筹划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适合于任何查账征收的企业。

【参考文献】

[1] 黄黎明. 税收理论的最新发展. 涉外税收,2004,(02):77-78.

[2] 方卫平,税收筹划.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20.

[3]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税法.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4.

[4] 刘军, 郭庆旺. 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2-254.

[5] 朱洪仁. 国际税收筹划.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260-262.

[6] 杨斌. 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税务与经济,2003,(06):76-78.

第5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 企业经济效益 税收政策

俗话说:“逃税者愚,偷税者蠢,避税者智,筹划者高。”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控,纳税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越来越大。财务部门在如何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素质方面,不断探索、开拓电力市场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本文就一些实例来分析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一、把握税收政策脉搏、进行合理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收益,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所以,如何把握税收政策的脉搏,重复利用好税收政策法规资源,通过合理避税来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成本,谋求合法的经济利益,成为每一位财务工作者应该关注的问题和具备的素质和技巧。

从笔者单位处理的一项固定资产进行分析。为了盘活资金,笔者单位的一栋老办公大楼准备处理,如何进行处理,是销售还是长期出租?如果销售,已有买方同意出价300万元购买。但经过多次讨论,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笔者就针对出售与长期出租展开了一番筹划:若长期租赁,租金是300万,到期此项资产无偿归租入者,但涉及的税金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建与附加、印花税等,合计税负为17.5%,需要负担的税费是53.1万元。如果直接出售300万,该楼原值是500万,累计折旧260万。所涉及的税负有营业税、城建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合计应负担的税费是29.35万元。从以上计算可得出,不论从资金的使用上,还是从税收的负担上,出售方案会给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通过以上对比分析,笔者单位在此项交易中合理节税23.75万元。

二、纳税筹划是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有效途径

首先,从2006年增值税的检查说起,市国税局提出,笔者单位增值税的税负低于其他市,且从收入、成本、线损都没有查出影响增值税的原因,最后关于增值税税负低的问题,决定对供电公司实行增值税评估。征得国税局机关的同意,由笔者单位自查原因,通过查资料、实地调查、询问,了解到影响税负的主要原因是我市某县的趸售电价高于其他县,而农业用电量所占比重很大,工业发展非常缓慢,主要企业均处于停产与半停产状态;本次调价中,居民生活用电没涨,而其他几项均调增0.044元,电费收入并不大。所以,在相同电量的前提下,销售收入相对较低,购电成本较高,由此产生的税负也较低。

其次,从处置积压存货的审批问题上分析,笔者单位有一批长期积压造成贬值的材料,账面价值50万元,经估算变卖价值20万元(不含税),如果处置,则将形成30万元的损失。该损失税前扣除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在这个问题上,经查阅资料,咨询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在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在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中扣除。由此可得,该笔业务符合规定,处置变卖资产形成的损失不用审批,只需报税务机关备案后,纳税人就可以自行申报扣除,所以笔者单位排除了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以及人为的管理责任,并在税务机关备案后处置了该项资产。如果不通过调查,就会按照非正常损失处理,就应当进行进项税转出5.1万元,变卖该批存货需缴增值税3.4万元,合计就缴纳增值税8.5万元;如果不用审批的情况下,也就是一笔正常的销售业务,购买该批存货包含的进项税就不用转出,只需缴纳变卖该批存货的增值税3.4万元,从损失的最终反映看,影响利润5.1万元。

从以上例子可以得出,进行合理避税,应该以现行的税法及相关法律为法律依据,要在熟知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的税负弹性进行合理避税,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使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谈纳税筹划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不同会计政策选择下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会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

首先,对于广告费、招待费的处理影响会计利润情况: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以上费用按规定比例扣除,按税法规定超过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是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问题,有的把这些超支的费用调到应付福利费,挤占福利费,有的调到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里,这样做企业无疑是提前纳税,不仅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而且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此举并不是企业最佳选择,没有起到筹划的效果,所以作为会计人员要按照客观性的原则,真实准确的记录每一笔业务,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也是在纳税时调表不调帐,不能影响企业报表与账簿的真实性。纳税筹划,除依法运用各种手段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外,还可以通过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等途径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里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企业应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政策,以获得递延纳税。

第6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财税[2001]88号文件规定,党报、党刊、各级政府机关报、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等7类出版物,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其中最有筹划余地的是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虽然88号文件规定了享受先征后返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的范围,但范围很宽。纳税人出版的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应通过筹划,使之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违规出版物和多次出现违规出版物的出版社,不得享受先征后返的政策,因此纳税人需要准确确理政策,严格执行,才能顺利得到优惠。比如,纳税人同时经营增值税先征后返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或营业税免税项目与非优惠项目时,应各备账册分别核算,否则就得不到应有优惠。

利用广告业务不同核算的税负差异筹划

纳税人在生产、销售应征增值税的文化产品的同时,又通过媒体提供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如广告服务,应税劳务与销售产品之间无从属关系,构成了兼营性销售。兼营性销售如何纳税呢?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一并征增值税。一般来说,增值税税负比营业税税负高。但如果本期购进的可作抵扣的原材料较多,加上广告业征营业税的同时,还应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所以,营业税的税负不一定比增值税的税负低。

例如某期刊杂志社,预计明年取得杂志发行收入400万元(含税),广告收入807/元。购进材料150万元,支付委托印刷加工费100万元(均为含税支付),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20%部分用于广告方面的支出。

如果广告业务与期刊发行业务不分别核算,则应合并一同缴纳增值税。销售收入应按13%的税率计提销项税55.22万元,购进材料取得进项税36.32万元,应纳增值税18.9万元。

如果广告业务与期刊发行业务分别核算,则购进材料取得进项税的20%不能抵扣,发行业务应纳增值税16.9万元;广告业务应纳3%文化事业建设费、5%营业税,共计6.4万元,合计税负为23.3万元(不考虑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可见,不分别核算对纳税人有利。

当然,如果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和委拖加工支出的费用不能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和不分别核算的税负又会有差别。例如有一半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比不分别核算有利。所以,是否分别核算,纳税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固定的模式。

利用新华书店先征后返税收政策筹划

在2005年底以前,对全国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的出版物,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办法。

利用这条优惠政策,出版单位可根据实际到基层开发销售网点,不仅可开发市场,寻找新的增长点,而且可获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当然,设立销售网点要支付成本,筹划者需综合考虑。

例如某出版社拟到农村供销社设立一图书销售点,预计年销售额200万元,同等条件下,比市区销售点减少净利润15万元。由于在农村设立的图书销售点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返还增值税为26万元,扣除减少的利润15万元,还可多得收益11万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设立网点对出版社有利。

选择适当的进项抵扣办法

按税法规定,购进的原材料如果用于非应征增值税项目,其所含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当期销项税额。发行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并利用这些载体从事广告业务属于兼营销售。发行业务属增值税范畴,广告业务属营业税范畴,用于广告业务所用材料所含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当期销项税额。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广告收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第188号)规定,计算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准。文化出版单位能准确提供广告所占版面比例的,应按此项比例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不能准确提供广告占版面的比例,则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有公式如下: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第7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营业费用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010-02

一、纳税筹划的理论方法

纳税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也是一种策划活动。在纳税筹划中,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关于财务管理的目标在理论界有多种不同的看法,但笔者认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包括为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经济目标和承担社会责任、保证社会利益的社会目标两个部分。从根本上讲,纳税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时,一方面不能一味追求纳税负担的减少,因为税负的减少并不一定会增加股东财富;另一方面也不能一味地考虑纳税成本的降低,因为那样有可能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纳税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和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纳税筹划既受财务管理目标的约束,但纳税本身又对财务管理目标产生影响。为实现财务管理目标,企业应重视纳税筹划,并将其融入自己的财务管理活动中,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避开“税收陷阱”,尽可能地减轻纳税负担,同时通过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最大限度争取税收利益,并合理安排企业现金收支,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成本的增加和企业价值的损失。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和股利分配是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纳税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都有重要影响。例如,在筹资中,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获取的资金其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税法中所作的规定有所不同,是在税前列支还是在税后列支直接影响企业的负担,企业必须认真加以筹划,选择有利的融资结构。又如,投资者在进行新的投资时,基于节税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选择。又如,加速营运资金周转效率的同时又要考虑到运转周期,以保证纳税时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还有,税收政策不仅影响利润的分配,而且对累积盈余也有制约作用,同样需要纳税筹划。总而言之,纳税问题贯穿于财务活动的各个过程,融于财务管理的各内容之中。

二、纳税筹划的作用

1.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行为纳税筹划和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客观的一致性和同步性,这种关系体现在: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账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技术基础。

2.有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的税收费用,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从而影响纳税人财务利益。纳税筹划可使企业不缴不该缴的税款,有利于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

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要按照税法要求记账、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进行纳税申报,从而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

三、纳税筹划实践应用方法

1.延期纳税。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而延期纳税直接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应纳税额不能直接减少的情况下,通过纳税筹划,尽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延缓当期的应缴税金,就可以改变应纳税额在各年的分布状况,从而使企业的现金流量提前,价值提高。如企业有一笔应税所得100万元,如果直接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25%的所得税率,应当缴纳25万元的所得税。假如经过纳税筹划,将该笔所得均匀分配到以后五个年度,则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每年只需缴纳所得税5万(20×25%)。虽然该笔业务的纳税总额不变,但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五年纳税现值只有21.07万元,相对节约3.93万元,即提高企业价值3.93万元。

2.企业可以通过设立销售公司的形式分摊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选产费。企业设立销售公司后,对内和对外共有两个环节取得营业收入,企业可以先将产品卖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出售的方式,产生双重收入,进而双重列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等,这样完全有可能将原来超标准的三项费用全额在当年抵扣。而且,设立销售公司后,还可以通过转移价格的形式转移利润、分割利润等途径实现更大的流转税、所得税受益。当然,在这一筹划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做好成本效益分析。

3.合理划分营业费用。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非、广告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等经常性费用,对上述费用,企业应当在营业费用科目中分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各项费用的性质,尽量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可据实扣除的费用尽可能单列,不占用按标准扣除项目的扣除限额,同时,争取将按低标准扣除的项目转化为按高标准扣除的项目。

例如,某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销售收入为1 000万元,企业当年业务宣传费的账面列支数额为8万元。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时,经税务部门审核,假定企业可以按销售收入5‰的比例列支5万元的业务宣传费,超限额标准的3万元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补税后,到税务师事务所咨询补税的原因,事务所经调查发现,该企业将发生的1.8万元展览费列入了业务宣传费,但实际上这部分费用可以作为营业费用据实列支。税务机关补税的原因是:企业参加展览会展销,未按规定取得展览会的合同书、邀请函等凭证,仅有一张发票,摘要是“展览费”。税务部门审核时,认定这项费用属于“业务宣传费”,税务部门的理由是:企业没有证据说明该项费用不是业务宣传费;企业已将这笔费用在“业务宣传费”科目中核算。如果企业能够正确区分展览费和业务宣传费,依法取得所需的合理合法的证明材料,单独核算,那么,1.8万元的费用就可以作为可据实列支的营业费用,则可以节约4 500元(1.8万×25%)的税收成本。

对于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如具有广告性质的礼品支出)来说,两项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不同,广告费的税前扣除比例远远高于业务宣传费;从宣传的角度讲,由于两项费用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企业可增加广告费、减少业务宣传费。

4.税负转嫁的筹划。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将应缴税金全部或部分地转给他人负担从而造成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经济现象。税负转嫁的筹划通常需要借助价格来实现,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筹划能否通过价格浮动实现,关键取决于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大小。(1)税负前转。税负前转指纳税人在进行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时,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将其应负担的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劳务的购买者或最终由消费者负担的形式。税负前转是卖方将税负转嫁给买方负担,通常通过提高商品售价的方法来实现。由于税负前转是顺着商品流转顺序从生产到零售再到消费的过程,因而也叫税负顺转。(2)税负后转。税负后转是指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价格,将应缴纳的税款转嫁给原材料或其他商品的供给者负担的形式。由于税负后转是逆着商品流转顺序从零售到批发、再从批发到生产制造环节的过程,因而也叫税负逆转。税负逆转一般适用于生产要素或商品积压时的买方市场。(3)税负混转。税负混转又叫税负散转,是指纳税人将自己应缴纳的税款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税负混转通常是在税款不能完全向前顺转,又不能完全向后逆转时所采用的方法。例如纺织厂将自身的税负一部分用提高布匹价格的办法转嫁给后续环节的印染厂,另一部分用压低棉纱购进价格的办法转嫁给原料供应企业——纱厂,还有一部分则用降低工资的办法转嫁给本厂职工等。严格地说,税负混转不是一种独立的税负转嫁方式,而是税负前转与后转等的结合。

5.注重综合筹划,有效降低整体税负。纳税筹划必须围绕“企业利益最大化”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纳税筹划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降低,而不仅仅是个别税种税负的减少。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一税种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的扩大。因而,纳税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要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筹划而筹划。

6.建立诚信和谐的税企关系。由于某些税收政策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现实中企业进行的纳税筹划的合法性也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特别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避免产生税务争议。只有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认同,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了相关义务,筹划方案才会转化为企业的实际利益。对产生的税务争议,一定要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只有建立诚信和谐的税企关系,才能保证企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控涉税风险。

参考文献:

第8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 运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参与市场竞争。其根本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或税后利润最大化。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几乎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企业正确地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与会计管理水平、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由此可见,从纳税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出发,研究如何在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下进行税务筹划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笔者根据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就如何运用税务筹划发表点浅见。

一、税款抵免方法的应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河南宝雨山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3日,是焦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通过对原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宝雨山矿和何庄矿整体收购后成立,由于煤炭企业的特殊性,公司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较多,相关人员就根据资产明细认真对照目录整理出设备1702台不含税总投资额8476.92万元,并按要求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合同、发票、凭证、设备清单、优惠备案报告书等资料上报税务机关备案准备抵免2010年应纳税额847.69万元。税务机关在审批过程中提出三点异议:1.设备中含有2009年购置的;2.与原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资产交割时购入设备未开具发票;3.部分设备名称无法与目录上完全对应。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查阅相关资料逐条进行解释:1.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2.与原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资产交割时购入设备未开具发票,但原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已经缴纳所得税;3.相关目录上设备名称为分类列举并非单台对应。同时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审批。

二、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为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如实反映资产状况,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按照相关规定,我公司2010年底开展了财产清查工作,清查出原接收伊川电力集团部分设备无煤安标志,不符合煤炭安全生产规程,另外,部分车辆已毁坏不能行使,停用报废。并按规定编制财产清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向焦煤集团申报资产损失,经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初审筛查,相关职能和技术部门现场鉴定,报经焦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经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定报告,同时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加热风机等37项机器设备及车辆报废,资产损失1544829.58元在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公司财务部门与生产技术部门联系将《宝雨山矿区寒灰水防治技术研究》、《宝雨山矿主井提升系统改造》和《何庄矿主井提升系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等三个项目确定为2010年的研究开发项目,然后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并按照规定设立“研发支出”明细账,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 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核算,但由于没有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在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时,未被确认研究开发项目,没有达到筹划的目的。

四、充分利用优惠政策

2009年3月之前本人曾经在焦作韩王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公司由焦煤集团韩王矿破产改制后成立,由于井下煤炭资源枯竭,公司先后成立了三个建材厂,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矸砖、砌块和粉煤灰标砖,三厂均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照当时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减免增值税范围,我们严格按照税局的要求,为三个建厂单独立账、单独核算,每月定期编制免税申请到税务局办理有关手续,并请税务局有关人员到公司进行验收,确保了免税工作的顺利进行,仅2008年一年就减免增值税261.57万元,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目前此优惠政策已经做了修改,《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以上仅是本人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个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纳税人如何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及纳税筹划,提高企业价值,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已经成为企业理财的重要研究课题。纳税筹划行为不是盲目的,它是一种科学的理财行为,是一种资金运筹方式,在实践中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纳税目标的实现。因此,一个可行的纳税筹划必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在着手进行纳税筹划之前,应该对筹划企业相关的财税政策和法规进行梳理、整理和归类。要充分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精神,并了解法律和主管部门对纳税活动“合法和合理”的判定。

(2)了解和熟悉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首先要了解纳税人的情况,包括组织形式、财务情况、投资意向、对风险的态度、纳税历史等;还要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包括要求增加短期还是长期资本增值、投资要求和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取得有关法律资料。

(3)制订纳税筹划计划并实施。首先要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及具体情况制订包括:纳税筹划具体步骤、方法、注意事项;纳税筹划所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内容的纳税筹划草案;然后对每一个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风险―(税收政策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可操作性分析、逐一排序,确定最终方案。

第9篇:税收筹划开题报告范文

第一条本规范所称税收风险是指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未能按照税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履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其他纳税义务,而导致税款流失的可能性。

第二条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针对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依法通过服务和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水平的过程。税收风险管理以省局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计划制定、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风险应对及反馈、风险应对复审、绩效评价六个步骤。

第三条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的统筹指导、协调处理重大风险管理事项、指导和督促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税收风险管理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集约化运行机制,统一风险规划、统一风险识别、统一等级排序及推送、统一监督评价,实施递进式、差异化风险应对。

二、工作职责

第五条风险监控局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大集中系统基础数据审计及数据标准制定,涉税数据加工、产出;负责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拟定和管理流程的优化;负责全县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需求的统筹实施;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验证、维护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负责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状况分析;牵头负责风险特征的管理;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按户归集风险点,根据排序规则确定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应的风险应对机构;牵头对全县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绩效评价;负责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牵头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组织重点税源调查,编写重点税源风险分析报告;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风险监控局设立局长室、综合股、风险识别股和风险推送股。

第七条风险监控局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局长室:

1、负责风险监控局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2、负责风险监控局行政管理等工作;3、负责风险监控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1、负责拟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2、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3、负责拟定风险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统筹协调;4、负责扎口管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含稽查部门)、风险应对机构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5、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6、负责拟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计划和组织落实;7、负责组织税收风险状况分析;8、负责与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稽查部门及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联系与衔接;9、负责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10、负责部门各类总结、报表、材料的组织工作;11、负责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12、牵头负责重点税源监控,组织重点税源调查,编写重点税源风险分析报告;13、负责各类涉税资料整理、归类、归档;1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风险识别股:

1、牵头负责建立风险特征库;2、负责与税收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数据整备工作;3、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税收风险指标的业务需求评审;5、负责统筹风险指标的技术转换,牵头制订风险指标分值算法,并组织风险指标验证;6、牵头负责风险指标的持续改进;7、负责风险点加工和上传;8、负责大集中系统数据审计;9、负责涉税数据加工、产出;10、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风险推送股

1、负责风险排序和确定风险等级;2、负责拟定风险推送方案,并向纳税服务局、税源基础管理分局、中等风险应对分局、稽查局推送应对任务;3、负责组织编制风险应对指引;4、负责风险应对实施过程的监控;5、负责接收风险应对反馈报告;6、牵头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编写评价报告;7、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

第八条风险监控局的岗位设置如下:

(一)局长室岗位设置

1、局长岗:负责风险监控局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副局长岗:协助局长负责风险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完成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

(二)综合股岗位设置

1、综合管理岗: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分局各类总结、报表、材料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涉税资料整理、归类、归档、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和安全等工作。2、计划管理岗:负责拟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负责拟定风险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扎口管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含稽查部门)、风险应对机构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和县局举报中心转交的举报、移送、交办案件;负责拟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计划和组织落实;负责组织税收风险状况分析;负责与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应对、稽查部门及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联系与衔接。3、大企业风险管理岗:负责与市局联系并按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开展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4、重点税源监控岗:牵头组织重点税源调查、开展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三)风险识别股岗位设置

1、风险特征管理岗:牵头负责建立风险特征库;负责组织落实风险特征报送奖励制度。2、模型(指标)业务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的业务需求分析;负责与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建设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协调;负责组织业务需求评审。3、模型(指标)技术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配置、加工、验证、后续管理过程中的技术转换、实现等工作;参与业务需求评审。4、模型(指标)管理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的、维护、停用、废止等后续管理工作。5、数据整备岗:负责指标元的配置、管理和加工方案的制定,按照指标运行需要提出数据补充采集需求;负责涉税数据加工、产出。6、数据审计岗:负责大集中系统数据审计。7、风险识别岗:负责完成月度风险计划、举报案件、交办事项中的风险点加工、验证、上传、风险分值设定等工作。8、第三方数据管理岗: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

(四)风险推送股岗位设置

1、风险推送岗:负责风险排序和确定风险等级;负责拟定风险推送方案;负责根据风险推送方案向纳税服务局、税源基础管理分局、中等风险应对分局、稽查局推送应对任务;负责组织编制风险应对指引。2、监督评价岗:负责风险应对实施过程的监控;负责接收风险应对反馈结果;牵头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负责编写税收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四、风险监控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就条风险监控局负责数据审计、确保大集中系统基础数据质量,根据业务科室需求加工、提供涉税数据。

第十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市局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和县局年度税收风险分析报告,统筹整合县局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事项,结合县局稽查局的专项检查计划和其他税源管理工作要求,每年3月底前,拟定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草案,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县局各分局针对本辖区税源管理特点,结合收入目标完成情况和应对资源使用状况,在县局年度风险计划内容之外,按季提出本部门税收风险管理需求,填写《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表》,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提交风险监控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县局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发起临时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编制《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表》,并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交由风险监控局调整月度风险计划。

第十三条风险监控局负责将第三方数据进行有效匹配和深度加工,形成可用于风险识别的各类风险主题数据,并与省级大集中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第十四条风险监控局负责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年度风险计划和其他工作要求,于每年4月底前制定全县风险识别模型建设计划,明确各模型建设的责任单位、建设目标与要求、业务指导部门、技术联系人等。

第十六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税收风险指标的需求评审工作,从业务、技术、第三方数据采集等角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通过需求评审的风险指标,按照市局操作规范要求,及时将风险指标部署到风险管理平台之中。

第十七条风险监控局按照普遍识别的原则,对当期可用于进行加工的风险指标,必须全部用于风险点加工。未通过验证或验证后有效率达不到要求的风险指标,不得用于风险点加工。

第十八条风险监控局根据风险识别模型所选用指标的风险分值以及预先确定的指标权重,选择加权值、加权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计算方法,按户计算纳税人的风险积分,结合风险应对机构的应对资源状况,确定高等风险、中等风险和低等风险。

第十九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已确定的纳税人风险等级,结合风险应对机构的应对能力状况,经县局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将高等风险推送稽查部门,中等风险推送中等风险应对部门,低等风险推税源基础管理部门,行为类风险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应对机构,并明确应对期限及反馈要求。

第二十条风险监控局加强对风险应对的监控,督促风险应对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应对任务。按季编写税收风险管理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评价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的有效性和风险应对的效率、效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要求、改进税收征管、提升数据质量的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风险监控局牵头建立覆盖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对风险管理所有环节、所有相关部门进行全方位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风险监控局负责联系市局,对接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开展定点联系企业(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风险监控局牵头组织开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制定重点税源实施办法及工作规范、组织重点税源调查、负责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五、交叉职能的处理原则

第二十四条风险监控局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统一对外与综合治税成员联系,负责第三方数据采集与整备;县局各科室为第三方数据利用的责任单位,负责提出数据采集需求、确定数据采集内容和制定数据应用方案。

第二十五条风险监控局负责风险指标、风险识别模型建设的统筹、组织及技术转换等工作;县局相关业务科室、县局稽查局和其他应对机构负责风险指标、风险识别模型的业务建设、风险指标验证与修正、持续改进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风险监控局、风险发起人、督察内审科共同拟定风险复审名单,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复审工作由督察内审科具体实施。

第二十七条风险监控局负责统筹建立全县风险特征库;县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税收风险特征的征集、审核和确认工作。

六、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