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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精选(九篇)

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第1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城乡水务;一体化;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C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8—0282-02

一、水务及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含义

(一)水务的含义

水务是指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所有涉水事务。水务主要包括:水资源、城乡防洪、灌溉、城乡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涉水事务。

目前我国使用的水务的概念有别于水务公司的服务形式,也不同于把分别由建设、交通、环保部门分别进行管理的城市防洪、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航运等方面的事务简单地水利的管理范畴,而应该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涉水事务。

(二)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含义

指水务管理所涉及的各项职能和各个环节之间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即对区域的防洪、排涝、供水、需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地下水回灌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渡、统一管理。也就是说由一个部门对水质和水量负责。

二、水务一体化的优越性

(一)理顺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保证。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对区域的防洪、排涝、蓄水、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的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等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这样才能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促进了城镇的防洪与排水工程建设。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既可以从区域上统盘考虑防洪与排水,也可以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解决部分工程的投资和运行费用,促进城镇防洪排水工程的建设。

(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产业。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可以使水利从以防汛抗旱为主的纯公益性基础设施向同时兼顾城乡供水、旅游、养殖和排水治污等经营性产业发展,以促进水利基础产业的良性运行与发展。(四)强化了水行政执法工作。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可以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丰富水行政执法的内容。切实解决以前由于是多个部门管水形成的困难,如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集制度等实施都可迎刃而解。

三、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一)改革认识不到位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地区改革的主动性和深度不够,有些地区改革进展较慢,而在已经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也可能存在着改革目标不明确,改革浮于形式的问题,改革后工作思路和工作内容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变化。

(二)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主要表现为上下不对口、左右不协调的问题。如部分地区上下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不一,带来了行政机构上下不对口、工作协调难的问题。同时,水务一体化改革要打破水务管理上原有的条块分割,要重新调整相关涉水部门的管理职能,会触及到一些部门的既有利益,如何理顺水利、城建、环保等部门的分工合作关系,这是一个困难的过程,需在实践中不断适应调整。

(三)投资渠道不畅,水务市场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格局尚未形成。在改革过程中,一些地区政府机构职能发生调整和变化,导致水务基础设施政府投资主体缺位问题更加明显,原有的投资渠道没有了,新的投资渠道又没有建立起来。水务基础设施对社会资金、外资以及金融资本等吸引力不强,市场化机制不健全,水务市场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格局尚未形成。

(四)国有水务资产管理改革滞后,水务市场产业化程度不高。水务国有资产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特点,以及相关经济政策还不配套,使国有水务资产管理改革面临着一些难题。在推动水务市场化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上水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继续加快推进城市水务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仍然是许多地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五)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亟待完善。一些过去的行政法规和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现状,急需修订完善,同时,新的形势还要求制定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来保证改革与发展的有序进行。

(六)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高水平的管理人才缺乏,管理信息化、现代化程度较低,公众参与管理和监督不够,水务技术规范标准有待补充完善。

四、解决措施

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思路,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开拓进取,因地制宜地开展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快水务一体化改革步伐。要适应发展形势,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和落实治水新思路的必然要求,要从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解决我国水多、水少和水污染问题的高度,提高对改革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快改革步伐,真正实现城乡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

(二)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改革过程中只有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理解、支持,勇于探索,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加快推广行之有效的水务改革模式,才能不断理顺城乡水务管理体制,实现“一龙管水,团结治水”的好局面。

(三)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对现实需要但还缺乏的政策法规要加快建立健全,对一些过时的要及时修改完善。要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和规范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水务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

(四)健全水务投融资体制。按照有进有退的要求,调整政府财政投资范围,加大公益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入力度。水务企业的国有资产出让收益、经营权出让转让收益等,要用于水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水务投资环境,加快形成向水务产业倾斜的投融资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水务设施利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外资等力度。

(五)推动水务市场产业化发展。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应准确定位,要从直接管理企业向市场监管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加强政策引导,间接调控,强化监管,组织制定全面的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引入公平竞争机制。

(六)深化水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实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水务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推进水务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使水务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切实保证落实水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第2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摘要】本文在总结北京城乡一体化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分析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北京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二元体制;公共服务

【作者简介】王朝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农业经济。

作为首都,北京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深层次矛盾日益暴露。由于受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村在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与城市差距明显,有些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成为制约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

一、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展

(一) 资源由主要向城区集聚调整为向郊区和农村延伸,“三农”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1 年, 北京市人均GDP 首次突破1 万美元,这不仅意味着北京经济实力有了大幅提升,同时也意味着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有了强大的经济基础。近8年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向郊区注入的比例逐年攀升,从2003 年的20%、2004 年的40%,到2005年接近50%,而且50%以上的比例已经连续保持5年。其中在2009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80.2 亿元,同比增长63.5%。就收入来源而言,农民收入已经由以前单一的经营性收入拓宽为目前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种渠道。2009年,北京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986元,增幅13.4%。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例首次突破60%。与此同时市民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亲近自然、体验生态正在成为他们日常生活和休闲度假的现实需求,这种变化直接促进了北京的农业功能由单一向多元转型,客观现实的需求,引导北京农业形态和功能深层次变革。

从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农村传统产业的提升,城市新兴产业的延伸,城乡人员交流的加速,需要在中心城之外寻找契合点。北京未来发展的潜力将蕴藏在过去被当作城市神经末梢的农村。集新农村建设、生态治理、种植养殖业、民俗旅游业、观光农业发展为一体的沟域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统筹7个山区县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70条沟域正在进行或完成整体规划,17条沟域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并起到了示范作用。在“乡村旅游改造提升”等工程的带动下,2011年前三季度,全市农业观光园收入9亿元,同比增长21.3%;民俗旅游接待收入4.4亿元,同比增长39.5%。

(二) 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向农村延伸和覆盖

2008年北京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提出稳步推进300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四年规划。2009年北京市新农村“5+3”工程总投资达80多亿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建设,覆盖1700 多个村庄。农村居民参与“5+3”工程达到600万人次,获得劳务性收入5亿多元,12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2008年,出台《关于推动区县合作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的意见》,东城、西城、朝阳、海淀、顺义、亦庄与生态涵养发展区5个区县及房山区签署了5年的区县合作发展框架协议,促进区县间的互助合作。率先在全国建立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在实现巩固绿化成果的同时农民也得到了经济补助。2011年村庄的街坊路硬化绿化、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户厕改造和公厕建设等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资金达70多亿元,120万农民直接受益。

(三) 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实行农民转移就业登记制度,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范围。通过实施再就业援助制度,2009年全年累计转移就业10.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72%。让农民转移就业、有效就业、享有城乡均等就业政策,一直是北京市近年来最为关注的民生大计之一。截至2009年,北京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乡镇100%建立社保所,行政村100%建起就业服务站,京郊163万农村劳动力,已有88.4%以不同形式实现了有效就业。北京市社保“扩面提标”有序推进,养老、医疗实现制度全覆盖,“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8.2万人。在全国率先消除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盲点,实现制度全覆盖。《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办法》全面实施,新农保的实施范围、缴费水平和领取年龄得到规范和统一,实现了“城保”与“农保”的城乡互转。

(四) 公共产品和服务建设向均等化方向迈进

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搭建了“北京市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建设工作平台”,深入开展了医疗、养老、低保、就业、教育、文化、邮政等民生工程,进一步确立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近郊区低保实现城乡并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7%,门诊和住院补偿率分别提高到32%和50%。2009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基本完成,实现每个乡镇所在地、每个行政村均有一个综合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2009年实施了“新四统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即全市统一规范“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统一试行乡镇卫生院“零起付”补偿政策、统一住院补偿“封顶线”18万元、统一推行“出院即报和随诊随报”。2009年1月启动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新制度打破了城乡户籍界限,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并实现了缴费、待遇等标准上的城乡一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全覆盖和一体化。

(五) 探索建立金融支农联合工作机制,城乡二元体制有所突破

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在农业信贷、保险、担保、投资、信用等方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批准《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即将开展试点工作。2011年12月10日,第一家以北京银行为独立法人的新型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在延庆挂牌开业。在全国率先对种植小麦、牧草的农户实行生态补贴政策,率先构建了农保、农投、农担、农贷、农信、农基、综合改革试验区等“七农”平台,支持、保护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利益。修订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承保险种由10个扩大到16个。随着北京村级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也在迅速推进之中,目前全市已有812个乡村的52万农民“变身”农村集体资产股东。合作社法实施一年来,全市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2136个,已覆盖到种植、养殖及农产品销售、加工等多个领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完善了《北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指导性意见》。

二、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城乡公共服务失衡,生活水平和发展条件的差距不断扩大

由于长期对农村投入不足,且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偏重于农村生产,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城乡不均衡状态没有明显改善,农村教育、环境、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相差悬殊。远郊区县道路长度、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环卫机械等城市公共设施的人均占有量只相当于近郊区的1/3~1/8。郊区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垃圾清理等基础设施不配套,限制了其缓解市区人口压力功能的发挥。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城乡统一,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却按照户籍不同实行分轨运行,因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形成了二元医疗体制。实行区县统筹的新农合在筹资方式、定点医院、起付标准、报销水平等方面均不相同,政策标准达35 种。原本最基本的、覆盖所有市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却因为居民和农民的身份被区别对待。

(二) 城市对农村补偿缺失,导致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利益受损

一是对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补偿不足。为了减少北京发生沙尘暴和涵养水源实施了封山育林、绿色隔离带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但与此相对应的生态补偿机制2005年才建立。中心城区主要发展二、三产业,中远郊区主要承担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符合区位理论,然而,这也造成了不同区位条件下土地发展权的不公平。虽然近年来北京不断完善土地收储和绿隔补贴政策,但是,现有补偿标准基本只考虑对农业生产直接成本的补贴,且多以专项转移支付形式出现,没有考虑对农地发展权限的补偿,弱化了对农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和补偿效果。二是城市扩张占地补偿机制不完善,区域内价值创造和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失地农民不能获得持续、稳定收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相邻土地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政策有较大差异,因而引发征地纠纷。由于城市对乡村的补偿不足,相应的补偿缺乏可持续性,使得一些地区在以土地开发带动村庄整理的过程中,整理动力不足,延缓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 未形成城乡产业联动发展趋势,乡村内生发展能力不足

由于北京城市中心区发展吸纳了周边的人才、资金和自然资源,使农村地区的发展受到限制,缺乏补充产业的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乡村旅游综合配套能力不足,山区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旅游一线和辐射景区的联络不通畅,影响了当地农民收入。郊区小城镇发育程度低,对农村产业发展的带动效应有限,缺乏聚集效应。农业收入在农村家庭平均年收入中所占比重变化不大,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有所下降。转移性收入增加得益于政府近年来扩大对农村的财政支出,而财产性收入增加中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房屋出租收入,这些结构变化反映出乡村内生增长能力的不足。

(四) 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城乡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倾向

只有更多的农村居民在城市定居下来,其他农村居民才能够获得更多的人均资源,从而更快地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北京城乡收入差距虽然从总体上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近年来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虽然北京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农业劳动力比例下降缓慢,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偏离。在农村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同时,农村人口数量保持了相对稳定,进一步增加了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难度。

(五) 城乡管理依然分割,城市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城乡结合部地区城镇居民管理体制与村民管理体制并存,出现管理“重区”与“盲区”并存现象。二是大龄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由原集体经济承办的农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居民或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时,由于制度基本构成要素的差异,需要补缴较大数额的养老保险费,由此给集体经济和个人造成巨大压力。三是流动人口和户籍制度需要不断创新。在对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治安管理、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矛盾排查和利益疏导等方面都需要加强工作,需要平衡户籍制度改革与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城市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关系。

三、北京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促进城乡产业联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

1.形成城乡不同产业发展的功能分区,建立城乡产业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空间广阔、资源丰富、生态良好的优势,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各类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村产业向城市扩展。出台农村休闲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走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子。引导城乡产业对接,实现城市产业向农村延伸。

2.寻求不同产业园区与周边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在生态环境优良的远郊区积极发展大型娱乐公园、主题文化旅游等现代绿色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物业、商贸服务、旅游、物流、保洁、保安等服务业。积极发展具有北京特色、文化品位、历史传统的农村手工业。

3.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安居乐业工程、山区移民搬迁工程、农业产业化工程、社区支持农业工程、景观旅游农业工程、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工程以及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工程。

(二) 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优质公共资源城乡共享

1.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政策引导与激励措施,鼓励城镇学校教师下乡进村任教,组织农村教师到城区进修学习,定期对现有农村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和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优化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市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郊区布局,重点加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解决设备短缺问题。定期派乡村医生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培训,通过返聘、弹性退休等方式鼓励城市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医疗水平的医生到农村工作。

3.推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管理、服务、核算、监管“五统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打破户籍界限,做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可衔接,使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都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三) 理顺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城乡市场整合,实现资源自由流动

1.全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理清资产关系,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转居和农村城镇化奠定基础,消除农民进城的顾虑。

2.创新征地补偿方式,提供多样化的补偿方式供农户选择,让农民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得到实惠。

完善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土地权利保障机制,不能强行要求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利和宅基地用益物权。

3.加快土地市场的制度创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开展村庄土地整理,妥善实施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管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用地的规模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型村级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公司。在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将土地规划直接落实到村。保障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建立农村土地房屋交易中心,建立较为完备的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

4.探索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建设用地指标竞得单位除土地储备机构外,还可有各类园区建设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特指包括农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复垦为耕地后,经过严格验收,可用于建设用地指标。这种用地指标背后所体现的土地流转,需要通过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来完成,具体流程可参考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图(图1)。

(四) 加强农村金融支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体系

1.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农村保险市场体系,创新保险产品,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形成农业灾害风险补偿和转移分摊机制。

2.加大财政资金贷款担保力度,扶持区县开展农业贷款担保,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缓解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难题。

3.拓展农村信贷渠道,建立以财政贴息为主、财政补贴和以奖代补等多种手段为辅的财政支持制度体系,引导金融资本向农业和农村流动。4.开发多元农村金融产品,根据农户借款的用途,设置不同的金融产品。放宽小额贷款的额度,将城市成熟的金融产品延伸推广到农村。

5.创新抵押担保制度,探索以农民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组织贷款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从事农业担保服务,可以由政府出资支持成立农村信用担保的基金和机构,也可以通过鼓励措施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和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满足发展农村社区经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

(五) 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加强农村人力资本

开发和新型农民培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1.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构建新型农民培训体系。在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整合城乡教育培训资源,构建由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新型农民培育体系。

2.加强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对新型农民培训实行分层、分类、分级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新型农民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鼓励中青年农民扎根农村务农创业,以奖励、担保、贴息等手段留住本地素质较高的农业劳动力,扭转目前农业劳动力素质急剧下降的局面。4.对农村社区实行开放政策,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引导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技术人才开展农业项目合作,实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以实实在在的举措鼓励大学毕业生、农业科技人员和企业家走进农村当农民,使之成为新型农民的生力军。

(六) 创新农村社区经济组织

1.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把现代文明引向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2.引导和规范行政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户的承包经营权折股量化到村民个人,在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同时,推进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3.引导和规范行政村组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将原有的村集体经营性存量净资产折股量化到村民个人,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取代村民委员会成为村集体的经营主体,使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拥有充满活力和凝聚力的载体。

4.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区化和综合化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相对分散的、功能单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实现有效的产销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区化和综合化有利于地域联合和一体化经营。应该扶持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区化和综合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业技术推广组织联合,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举办联社的方式实行紧密合作。

参考文献

[1] 韩俊. 统筹城乡发展破除二元结构[N]. 人民日报,2010-2-10.

[2]蔡昉,杨涛.城乡收入差距的政治经济学[J].中国社会科学,2000,(4):11-21.

[3]洪银兴,陈雯.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4):5-11.

[4]李永进.北京城乡一体化进程评价研究[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5]顾益康,许勇军.城乡一体化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09,(4).

[6]舒尔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M]//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分析制度学派文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250-256.

[7]杨勇华.当前广东发展阶段和未来趋势研究[J].广东经济,2009,(7).

[8]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农村建设之重[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第3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对策

1. 新时代背景下三农问题中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基本概况

统筹城乡经济建设,是指在推进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对工业和农业、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统筹建筑,使城乡协调发展。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对三农问题一直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国家明确提出了对农民问题的基本原则:不仅在经济上确保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在政治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民利。纵观我国农业发展历程,在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纷纷致力于农村经济建设和改革,但是,现阶段,我国农村还有将近一亿的贫穷和半贫穷人口,并且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占据了我国总人口的很大比例。农村人口多,土地少,农业结构的调整周期长,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外出打工的现象尤为明显,这些因素大大阻碍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十分明显,城乡差距十分悬殊,并且还在不断扩大。为此,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城乡统一社会保障体系、城乡统一义务教育体系,逐步推进税收城乡一体化。积极建设统一良好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行按居住地登记的新型户籍制度;建立新型行政管理制度,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客观要求,成为时展的必经趋势[1]。

2. 新时代背景下三农问题中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单一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改善,城乡经济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新时代背景下三农问题中统筹城乡经济建设仍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城乡第二、第三产业差距悬殊。国家对于三农投入不足,农村的基础设施如水、电、通讯、文化等等远远低于城市水平。

2.2政府投入和支持的力度不够以前,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时,总是将农村内部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放在首位,这种方式分离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与社会其他单元的联系,将三农问题进行孤立的进行研究和解决,结果导致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不能实现良好转换,从而给三农问题加深了难度与困难。此外,农村的金融发展水平还相当落后。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把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对比城市发展的要求结合起来统筹解决。通过一定的投入,让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努力实现城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2]。

2.3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城市化进程滞后现阶段,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没有很好的表现出来,在经济发展中,农村可以作为城市发展的坚强后盾,同时,农村也要结合自身的优势,努力向城市化靠弄。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比较困难,受到诸如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文化水平、思想观念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城市化的进程缓慢。

3. 新时代背景下三农问题中统筹城乡经济建设的思考与对策

3.1调整产业结构,统筹城乡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在城乡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统筹城乡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村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城乡经济建设之间的产业发展是有很大联系的,产业发展的依存度高,其经济发展也具有很大的活力。在调整产业机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乡经济建设要做好合理分工,统筹城乡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城市要加大产业升级的步伐,另一方面,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把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的产业通过设备转移、兼并联合、建立子公司和加工厂等等方式,将城市化元素逐步转移到农村。另外,农村也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自主开发经济潜力,例如建设农家乐旅游区、试验田等等,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发挥农村的独特优势,促进经济的开发和发展。

3.2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城乡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很大的支持力度。在资金投入方面,政府需要将资金投放倾向农村的经济建设中,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文化教育等范围的投入,提高农村的科技水平,深化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增加农村金融融资渠道和资金来源,从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此外,对于农村科、教、文、卫等事业的发展,政府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对农村经济建设各方面的投入均要纳入财政支出的范围,加强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注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的发展[3]。

3.3加强制度建设,统筹城乡制度环境一方面,统筹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一种人口管理的制度,它承载着许多社会功能。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不同定位,体现的不仅仅是职业上的不同,也是对人们经济和社会身份的区分。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不是简单放宽对农民进城的数量限制,需要改革城乡之间的户籍制度,完善城乡之间的就业制度和保障制度。另一方面,统筹农业保险制度。最大限度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将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一个有力保障,不断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4.结语总而言之,在新时代背景下,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主流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建设成为其不可忽视的一环。针对现阶段城乡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快统筹城乡经济建设的进程。相信通过调整城乡结构、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加快城乡制度建设,城乡经济建设将会迎来一片崭新的天地。

参考文献:

第4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一体化;城乡规划;问题;途径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得到很快的发展,尤其是在发达的地区和东部沿海一带,城市和乡村之间不断融合,城市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也不断加快。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做到“五个统筹”。而当中统筹城乡发展是核心,实现其他几个统筹的前提和途径。

城乡一体化要想更好更快的发展,就必须科学规划。城乡规划一体化就是对城乡发展目标、性质和规模、总体布局、功能分区以及重点建筑和主要基础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展示城乡各个区域的发展前景,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依据和方向。

二、城市化过程中的城乡规划一体化探索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巨大的变化。昔日的农田村庄现在已经变成繁华的街区。但是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依然没有改变,依然适用于两部法规——《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种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把城市和乡村相互割裂,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使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协调,特别是对乡村规划的管理非常薄弱,现有的一些规划甚至无法体现农村特点,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严重,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关部门着手制定一部规范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法律。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意义深远。这也意味着我国将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体制,进入到一个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全新时代。

在这部法律中,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统筹城乡管理,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逐步消除城乡矛盾,缩小城乡差别,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的发展。

三、当前城乡规划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

从宏观的角度看:(1)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产业发展不平衡。政府更注重城市的产业调整、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忽视了乡镇的同步推进,以至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出现失衡。(2)城乡规划不科学,布局不合理。城乡规划受短期利益的驱动,缺乏长远发展计划。空间布局过于分散,“中心地”功能偏弱,工业的空间、产业和人口等集聚度很低。(3)条块分割,整体协调不足。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包含着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并且需要有机组合协调发展,但行业之间,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发展相当不平衡,发展水平、速度和拓展面的落差都比较大。(4)生产要素的区域可流动性仍太低。上至城区之间,下至村与村之间,都在不同程度上形成自我封闭的区域单元,并力求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它不仅使布局过于分散的产业和人口难以集聚和优化组合,而且不利于扩大经营规模,对城乡的总体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成重要制约因素。(5)城乡管理体制不健全。

此外,还存在土地开发征用问题、劳动力就业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教育、医疗卫生、文化问题和环境问题等一系列的问题。

四、解决城乡规划一体化问题的途径

如何遏制城乡发展的失衡现象,加快解决二元结构的突出矛盾?我们认为,不仅要靠中央政府的政策向“三农”倾斜,而且要靠工农、城乡的直接互动,逐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转变。而要实现这个转变,最大的障碍就是现行的城乡分割的体制。所以要从体制上下工夫,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筹的管理体制。

1、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制。将城乡分立、多头分设的规划部门统一于一个统筹城乡规划的部门之中,对城乡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利用、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城乡住宅建设、城乡道路建设、水面和绿地分布、生态环境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空间布局。

2、构建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由只管城市或城乡分割管理一律向农村延伸,实行统一管理,创造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模式。

3、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的各项权利。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实行多种补偿安置办法,切实解决好土地被征占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城市要构建完善的土地开发制度。土地开发要适度。

4、构建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制。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平等就业,加快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行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健全农民进城就业的服务体系,建立适合进城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对进城就业农民享有平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5、构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体制。①加快城乡公路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公路交通体系。②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健全供水、防洪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重点抓好江河防洪安全工程、微水节灌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③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和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电网输送体系。

6、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

此外,还要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户籍体制、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体制、城乡一体的财政和税收体制、城乡一体的产业布局体制等的改革。

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规划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未来的进程中,要坚持城市反哺农村,工业支持农业,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规划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城乡规划一体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10月

[2]林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J)开放导报2007年8月第4期

[3]田洪刚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问题探讨(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6月第6期

[4]高扬波当前我国农村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五大问题(J)党政干部论坛

[5]李晓琴,张文渊小城镇规划建设中不可忽视的若干问题(J)中国建设信息2003年8月

[6]刘勇,谢扬《“十一五”时期城镇化若干战略问题》韩俊《统筹城乡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中国中长期发展的重要问题2006—2020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年6月

[7]徐承红,张佳宝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财政政策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8]覃仲池城市发展新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6月

第5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城乡结合部;特征;城乡体系;第三空间

中图分类号:F29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5)05-0075-04

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村改社区’组织建设研究”(TJSR11-03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于莉(1976-),女,天津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城市社会学;曹丽莉(1978-),女,天津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社会学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一、从二元空间到一体化发展

一直以来,城市与乡村被视为人类社区的两个基本类型,尽管很多学者认为城与乡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1]但城与乡的差异一直客观存在且为研究者所关注。

在我国,对城乡二元隔离与对立的研究被视为关系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研究者普遍认为,20世纪50年代末,我国采取“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全民、轻集体”的发展战略,导致了城乡发展的差异化,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的二元化结构。[2]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和城市成为两个相互隔离的封闭系统,各自孤立发展。农村单一搞农业,特别是种植业和养殖业,城市则发展工业;农村经济以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为主,城市经济则主要为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国家计划和投资的重点都放在全民所有制,形成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道路;同时,统购统销制度利用城乡之间的剪刀差,保证城市的生活供给和城市工商业利润,不仅造成了农村的贫困,也严重破坏了小集镇和集市贸易的发展。[3]在这种情况下,城乡差异越来越大,而行政手段人为的将城市和乡村割裂和封锁起来的方法,又进一步造成城乡之间的恶性循环和新的城乡对立。[4]

城与乡的分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城乡融合的趋势逐渐呈现出来。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践与理论探讨始于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端的改革开放。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民获得了生产和出售农产品的自;农村进行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可以发展第二、第三产业;恢复发展农村集镇贸易,推动小城镇的建设,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鼓励城市设备、人才、科学、技术和资金向农村流动;改革统购统销制度,建立完善市场机制。[3]由此深刻改变了我国原有的城乡关系,农村打破单一的产业格局,乡镇企业得以发展,小集镇和集市贸易得以恢复,逐渐有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城乡壁垒开始松动,城乡关系呈现新的一体化发展趋势。

城乡一体化理论认为城与乡是相互依存的,二者互相促进,成为一个统一体。城与乡通过生产要素和资源的自由流动,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功能,从而实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的协调发展”。[5]而城乡结合部正是城市化成果辐射到乡村的桥梁,是乡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的过渡,也是城乡之间资源流动的枢纽,作为城乡社会消除隔离、缓冲差异、交流沟通、包容发展的中介,城乡结合部日益成为城乡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

二、城乡体系中的城乡结合部

城与乡的融合与一体化是城市化深入发展过程中不可抗拒的趋势。曾经界限分明的地域空间和物质景观,是否会在一体化进程中消失了彼此的区别;曾经迥然不同的经济社会形态,是否会在一体化发展中模糊了彼此的特征?从而,人类生活空间中城不再是城,乡也不再是乡,又或者,城亦是乡,乡亦是城?从现实来看,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够辨别出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社区空间的存在。大多数学者都相信,城乡融合与一体化发展,并不是让城市变成乡村,也不是让城市取代乡村,这种发展所实现的是城与乡不再是彼此封闭与隔离的地域空间,而是在交流互动、优势互补中,形成协调发展的一体化的社会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城与乡的某些属性特征仍然差异鲜明,而另一些特征则会趋于一致。城与乡的界限不再如楚汉分界般清晰鲜明,同时,在城与乡融合过渡的地带,日益呈现出一个亦城亦乡而又非城非乡的第三空间。随着城乡社会融合与一体化发展进程的推进,这一空间不断扩展,其独特的物理景观与经济社会特性也日益鲜明,并在城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功能,这个被我们视为“第三空间”的地域就是城乡结合部。

1936年,德国地理学家路易斯首次提出“城市边缘区”,[6]这一概念指称的是城市与乡村的交接过渡地带。此后城市边缘区在城市学、地理学、规划学等学科中得到研究者的广泛关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学者开始对城乡结合部的研究,研究者在探讨中使用了多种不同的称谓,如“郊区”“城乡交错带”“城乡过渡带”“城市边缘区”等等,虽然概念表述不同,但它们所界定的具体地域范围通常是相同或者重叠的。[7]

在我国,城乡结合部概念是上世纪80年代由国土规划部门提出的,用于指称城市市区的边缘及其与郊区交错分布的区域,它是构成城市区域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城市向近域扩张的表现。[8]本研究鉴于城乡结合部概念在我国行政管理、城市规划和主流话语中经常被使用,并获得广泛的接受和理解,因此使用“城乡结合部”概念界定研究的地域空间。

研究者较为普遍地认为城乡结合部地处城市的边缘,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过渡地带。同时,城乡结合部在时空分布上具有动态性和向外扩张性的特征,它以城市市区为中心,“以圈层扩展的形式,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扩张而向外扩展”。[9]在地域空间上,城乡结合部是城乡系统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处于城市扩张的前沿,并具备毗邻城市的地理区位,城乡结合部以其独特的空间优势,发挥着其不同于乡村和中心城市的特有的地域功能:[9]首先,城乡结合部成为中心城市的外际空间,为中心城市集聚资源、能源和设施。一些不适合布局在中心城市的设施和生产力要素逐渐外移到城乡结合部,如热电厂、变电站、石油天然气储运站、自来水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等,均呈现由中心城市向城乡结合部转移的趋势。其次,由于毗邻中心城市,具备交通、信息、科技等多种空间优势,城乡结合部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再加上城乡结合部所具备的土地资源优势,很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建到城乡结合部,大型工厂、物流中心、储运中心也转移到城乡结合部,城乡结合部成为聚集城市工业、贸易的重要地域。再次,城乡结合部成为城市生态调节与环境改善的缓冲地带。许多大型湿地、公园、水域等景区建在城乡结合部,成为环绕城市的绿化隔离带,同时也控制着城市中心区的过渡扩张。

三、城乡结合部的属性特征

第一,城乡结合部的经济特征。城乡结合部“是城市经济扩散的主要空间载体”。[10]在接收城市原有产业向外迁移的同时,城乡结合部也成为城市新兴产业和各类新型开发区的落户地带。此外城乡结合部原有的乡村经济也部分的保留下来。由此构成城乡结合部传统乡村经济、传统工业产业与现代城市产业多元发展的特征。农业与非农业、传统产业与现代产业、正规经济与非正规经济并存共生,形成城乡结合部独具特色的“混合经济形态”。[10]

首先,城乡结合部的传统乡村经济被城市经济形态所替代。许多工业园、开发区落户城乡结合部,在城市招商引资中发挥前沿作用。由于产业聚集,具有较强的发展活力,且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城乡结合部成为工业产业的新基地和城市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城市工业产业经济形态逐渐成为城乡结合部的主导产业。与此同时,城乡结合部的农村经济形态并非完全被取代,相反,农业产业园区和生态园区的建设和规模化经营,带动城乡结合部传统农业经济得到全面提升和发展。

其次,城乡结合部“既是城市边缘区,又是城市的开发新区”,[10]表现在经济类型上,具有高端与低端并存的经济特征。制造业、能源与资源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传统产业是城乡结合部的经济主体,批发、租赁、零售等低端服务业是城乡结合部服务业的主体,与此同时,新兴产业园区在城乡结合部的落户,也带来了新兴产业形式,并逐渐扩大其比重。

再次,违法违规经济活动的存在是城乡结合部经济结构的又一特征。城乡结合部往往是一些违法违规经济活动的存身之地,无照经营、制假卖假、违章建房租赁等现象常出现在城乡结合部。

此外,城乡结合部的经济要素构成十分复杂。具体体现在:其一,既有国有土地,也有集体土地,二者交错分布,带来了规划与管理的困难;其二,集体资产比例较高,长期积累的集体资产和城市化进程中的集体土地收益,使城乡结合部的集体资产规模大,数量多。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具有自身独特特征,大部分集体资产集中在传统产业、低端产业,尤其是租赁行业,对城乡结合部经济形态和发展效率均产生较大影响。

第二,城乡结合部的人口特征。城乡结合部的人口结构往往呈现出“人户分离、农居混居特征”。[11]

首先,由于城乡结合部在经济功能上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大量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储运中心座落于城乡结合部,这同时也意味着城乡结合部具有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再加上相对于中心城市而言,城乡结合部的居住成本较低,因此城乡结合部往往成为外来人口的聚集区。由于我国特有的户籍属地管理制度,使得外来人口的户籍无法转移到居住地,因此存在大量“人户分离”的外来人口,他们虽然在城乡结合部工作、居住,但并不具备本地户籍,也因此无法归属本地社区管理,更无法获得本地的社会保障,成为长期居住在本地的外来人。

其次,城乡结合部还存在较为明显的“农居混居”的特征。所谓“农居混居”是指农业户籍人口与非农业户籍人口的混居。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大量土地房屋被征收改建,很多农民失去耕种的土地和居住的村落,他们被安置在新建小区之中,由于不愿放弃村籍利益,很多被征地农民虽然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与生活方式,迁居到新建的城镇化社区,但他们依然保留农业户籍和“村民”身份。另一方面,中心城市的重建改造,使许多城市居民在拆迁后被安置到城乡结合部的新建商品房社区之中,同时,许多开发商也利用城乡结合部毗邻中心城市的优势地位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吸引城市居民买房定居。从而形成了城乡结合部农业户籍居民与非农业户籍居民混居的特征。

此外,还存在一些农业户籍居民在征地拆迁后,或者主动或者被动地将农业户籍转变为非农业户籍;一些城市居民虽然从中心城市迁移到城乡结合部,但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将户籍转变过来等等现象,使得城乡结合部“人户分离、农居混居”的特征呈现多样化。

四、有针对性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独特问题

正是城乡结合部所具有的独特空间特征,导致其所面临的问题也具有独特性。由于城乡结合部是城市扩张和城市化变迁影响最为显著的地带,迅猛的社会变迁在给城乡结合部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和现代化转型的同时,也为城乡结合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矛盾和冲突,它们成为城乡结合部稳定发展的隐患,需要予以关注,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探讨和解决。

第一,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外际空间的新型功能地域,成为政府规划征地的首选区域,大量土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工业开发区、住宅小区和公共设施。通常认为“法律和社会所接受的是符合公共目的的土地征用”,[12]因此,各国都严格按照“土地用途是否为公共用途或具有公共利益”[13]来判断土地征用的合法性。但是,由于农业用地转变为城市经营性开发用地,其回报率大大提高,使得土地功能的转变带来巨大的收益,由此产生了非法占地、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在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实现“以地生财”的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对于土地补偿、征地安置等环节的权益问题日益关注,围绕征地和拆迁,利益矛盾和冲突比比皆是,被征地农民的不满甚至抗争也是此起彼伏。征地和拆迁既是城市化背景下城乡结合部正在经历的重要现实,也是关系被征地农民利益和城乡结合部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必须处理好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应有权益,获得被征地农民对征地和拆迁的积极评价,这样才有利于被征地农民自身的身份转换,有利于城乡结合部社会的顺利转型和稳定发展。

第二,由于城乡结合部成为中心城市设施、生产力要素、经济发展实体外移的载体,因此,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这也带来了城乡结合部土地资源和耕地减少等生态问题。此外,许多城市设施和工业厂房向城乡结合部的外移,也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流失等问题。显然,在城乡结合部成为支持城市发展的重要空间和城市经济贸易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的同时,要注重维护城乡结合部的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和生态为代价,换取城市的发展。

第三,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不均衡现象十分显著。农业经济需要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工业经济需要调整传统和现代产业结构,改变传统产业为主导的不合理结构;第三产业需要高端化发展,实现资产的高效使用。在城市化的冲击下,城乡结合部所面临的问题最为复杂和突出。城乡结合部的产业结构复杂,层次高低差异显著;经济活动多样,正规经济与非正规经济并存;资本构成多样,集体资本地位突出,运营效率低下;劳动力构成复杂,弱势群体集中,无业、失业比率高;多元管理主体并存,经济管理交叉矛盾……这些问题都成为城乡结合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障碍,需要加大力量促进经济要素的整合提升,协调经济结构的均衡发展,发挥高端产业力量的带动作用,从而推进城乡结合部经济的健康转型和快速发展。

第四,城乡结合部较为复杂的“人户分离、农居混居”的现象,不仅带来了人口身份差异和待遇区别,造成人口隔离、社会距离等现象,而且也带来人口管理的困难。由于很多社会管理工作,例如安置就业、申请低保、婚育证明等,都需要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证明和审批,而人户分离情况的增加,带来了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工作的困难。同时,无户籍居民也无法在其居住地获得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此外,由于农居居民享有不同的待遇,例如农业户籍的生育政策、村籍福利不同于非农户籍居民,非农户籍居民的就业与社会保障也不同于农业户籍居民,这也造成了人口管理的复杂性。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采用了分而治之的方式,分别管理农居居民,但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了农居居民在社区生活中的隔离,也造成社区资源和人力的浪费。因此,必须改革和创新户籍与人口管理制度,推动城乡结合部的人口城市化发展与融合。

第五,城乡结合部是城乡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相对集中的地带。由于空间开发不平衡,社会结构不稳定,城乡结合部常常存在社会管理与防控的失调失控。[14]首先,城乡结合部人口来源广泛,流动性强,结构复杂,管理困难,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其次,城乡结合部房屋出租量大且管理不规范,地域宽广且交通便利,容易成为犯罪活动的集散和藏匿地;再次,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制度尚不健全,导致非正当行业、特种行业和非法行业的集中。以上种种,造成城乡结合部治安问题和犯罪隐患较为突出,威胁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因此,需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完善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体系,为城乡结合部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第六,城乡结合部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滞后。城乡结合部往往存在公共物品提供不足,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15]首先,城乡结合部的很多地区并没有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存在政府投入不足、管理不完善的情况;其次,由于城乡结合部存在城乡管理体制并存的情况,造成多个管理主体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既可能交叉重复,又可能推诿扯皮,从而导致一些公共问题和公共死角的出现。因此城乡结合部公共设施和公共管理的问题,需要政府更多的关注,不仅要增加投入,而且要规范、创新管理体制和提升管理标准,以促进城乡结合部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

结语

有研究者认为城乡结合部是兼具城市与乡村双重特性的区域,是从城市向乡村的过渡地带,它一方面会逐渐被中心城市吞噬,一方面又会不断向外扩展,侵入更广阔的农村地区,所以它是具有变动性和过渡性的地带。然而,本研究认为,城乡结合部确实具有变动性,但它在变动中存在相对的稳定性。中心城市不会无限扩展,人口可以向外迁移、交通线可以向外延伸、住宅区域可以向外扩展、工业贸易功能可以向外转移、城市基础设施也可以向外搬迁,但中心城市并不需要无限的扩张,现代城市规划也会限制这种不必要的扩张。城市的扩张并非大规模拓展中心城市的区域面积,而是要在中心城市的功能、要素外移过程中,构造出一个具有独特功能与特征的地带,它的面积不断扩展,在功能上与中心城市和农村连为一体,成为连接城市与乡村的中间地带:一方面它将城市辐射与带动的影响传递给乡村,另一方面它将乡村的功能和作用传递给中心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存在有其独立的景观、独特的社会经济特征和独有的功能,它作为第三空间的特征日益明显,它连接城市与乡村、消除城乡二元隔离的功能也越来越显著。因此,不应将城乡结合部简单视为从乡村转变为城市的暂时过渡,而应将其界定为具有独立特征的第三空间。广义上可以认为城乡结合部是城市的一部分,但如果从狭义上看,城乡结合部的未来不是转变为中心城市,它将是中心城市的空间,是城乡交流、功能传递的中间地带,还是城市影响辐射乡村的传送地带。也正因为如此,针对城乡结合部的问题,不能简单照搬中心城市的经验方法,而要采用独立视角,在城乡关联中审视城乡结合部的独特环境、元素和功能。城乡结合部的未来不是转变为中心城市,而是日益形成具有现代性和城镇化特征的独立的第三空间。

参考文献:

[1]王渊,白永秀,王宇. 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内涵与外延的再认识 [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

[2]周游, 厉伟. 发挥中心城市作用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0,(3).

[3]卢文. 我国城乡关系的新发展 [J]. 中国农村经济,1986,(11).

[4]张雨林. 论城乡一体化 [J]. 社会学研究,1988,(5).

[5]陈晓红,李城固. 我国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研究 [J]. 城市发展研究,2004,(2).

[6]黄锐,文军. 从传统村落到新型都市共同体:转型社区的形成及其基本特质 [J]. 学习与实践, 2012,(4).

[7]魏伟,周婕. 中国大城市边缘区的概念辨析及其划分 [J]. 人文地理,2006,(4).

[8]刘建峰. 构建完善的城乡结合部管理体系 [J]. 广西农学报,2011,(6).

[9]齐童,白振平,郑怀文. 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功能分析 [J]. 城市问题,2005,(2).

[10]刘玉. 城乡结合部混和经济形态与驱动要素分析 [J]. 城市规划,2012,(10).

[11]冯晓英. 北京市城乡结合部人口管理模式的制度选择 [J]. 北京社会科学,2004,(1).

[12]汪晖. 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征用:征用权与征地补偿 [J]. 中国农村经济,2002,(2).

[13]商春荣. 土地征用制度的国际比较与我国土地资源的保护 [J]. 农业经济问题,1998,(5).

第6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问题;完善

Abstract: the comb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permission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are we in the new economic form deep practice of sunshine government affairs is the most effective and most basic means. However, our current implement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law" in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e management work still exist some problems, restrict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public.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hoping to promot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urban planning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administrative license management.

Keyword: public participation; 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ve license; problem; perfect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整个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在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深刻把握并践行阳关政府的过程中,打造一种公众参与的城乡规划工作已势在必行。在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新时期,社会大众持续增长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对新时期的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更为全面与系统的发展要求。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作为整个城乡规划工作的基础与核心,应当接受公众参与的挑战。笔者现结合实践工作经验,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与体会。

一、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就我国现阶段发展情况来说,城乡规划工作中的行政许可工作多意指《城乡规划法》当中所明确指出的“一书三证”许可制度。虽然当前的“一书三证”许可制度较传统意义上的“一书两证”许可制度已有明显改善,但其在公众参与机制方面的缺陷仍然为其的实践工作带来的一定的问题[1]。

不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使得许多由政府相关部门结构许可后展开工程施工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或是竣工结算后,就施工临时用地的拆迁工作、建设项目的日照与通风等问题引发了一定的纠纷,这种纠纷所浪费的行政管理资源实际上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工作的缺陷,是不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所导致的直接后果。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症下药,让公众参与到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当中,使整个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工作透明化、真实化,以此达到节育社会资源、强化行政空拳以及确保行政许可公平公正的最终目的。

二、当前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问题分析

正如上文所说,当前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在公众参与机制上存在诸多的问题,制约着其行政许可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

(一)法制保障存在问题。就我国现阶段所推行的《城乡规划法》而言,其规范内容只涉及到了对城乡规划项目在交由相关机构部门完成编制审批工作之后需要就其编制审批内容做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现行《城乡规划法》当中并没有就公众参与作出任何解释与阐述。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存在必要的法律保障。

(二)组织职能存在问题。各地方政府机构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信息的填报申请环节表现出了形式主义的工作方式。在相关部门机构所提供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交流平台当中,公众的参与并未得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反馈,公众意见无法对城乡规划项目的审批与实施产生影响。由此可见,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职能方面仍然有着较为明显的问题与缺陷。

(三)技术方法存在问题。一方面,从主导型技术方法角度上来说,相关政府在针对城乡规划项目所开展的民意调查与规划公示工作当中主动性发挥的不够完善。另一方面,从各种辅技术的应用角度来说,一部分政府部门虽制作有相应城乡规划项目的三维虚拟图,但这种虚拟图多以项目关键地段为制作背景,整体性比较差且无法在公众参与网络平台中进行,公众的参与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有待我们解决。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背景下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针对上文有关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问题分析,笔者现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希望能够为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与帮助。

(一)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法规的建设力度。笔者认为我们需要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构建力度,将如意见征询、听证等多种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方式纳入配套法律法规基本原则当中。与此同时,我们需要赋予公众一定的监督权,依法对各项城乡规划项目进行监督。相关政府部门机构还需要将公众参与下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专项化,规范参与方的权益关系[4]。

(二)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组织保障体系的构建。政府在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以服务性与主动性来强化政府作为主体参与者与公众之间的联系,将整个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透明化与高效化。与此同时,政府可创立有关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性机构组织,采取社会咨询的方式广纳民意,进而从组织职能方面确保公众参与机制在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的有效实施。

(三)进一步强调传统性与信息性相融合的技术方式。我们需要明确一点,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再如何完善其最终也只是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的辅助技术方式,公众参与的实现关键需要政府主导性技术为其提供保障。政府需要采取虚拟场景构建、城乡规划项目预览以及网络平台公式等多种现代信息技术方式拓宽与公众交流的渠道,获得公众参与的认可的支持,直至参与。

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城镇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工种的积极参与基于了政府最大的肯定,城乡的建设发展开发过程中积极响应中央的要求,开展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题调研,调研课题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地方政府有关精神为主线,重点研究如何在城镇化建设基础上,结合当前城镇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预测城镇化发展趋势,提出未来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总体战略、目标定位、空间结构、构建有地方特色的新

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模式及其实现路径,引领城镇化科学发展。

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城乡规划工作也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方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城乡迅速发展,然而,往往存在一些城乡的规划起步较晚,造成面向村镇的专业规划人员非常紧缺,而且许多村镇的基础数据资料,如地形图、土地结构现状资料等普遍缺乏,导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严重脱节和滞后,使得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日益突出。通过调研发现,目前一些城乡规划建设实践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4.1 贪大求全,城乡规划欠科学

城乡规划建设应与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及环境条件相适应。现阶段,部分地方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由于领导干预过多,规划设计人员对民族文化认同度不高等诸多原因,存在着片面追求高建筑、大马路、大广场等贪大求全的问题,规划建设只顾经济利益,阻碍了城乡总体规划建设可持续协调发展,不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4.2 城乡规划理念滞后,定位模糊

对城乡的规划定位不清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道路不明确,产业支撑明显不足。在城乡的规划中,对传统民族文化缺乏深入、系统的开发性研究,从而未能对区域内具有特色性、品牌性的民族文化进行准确定位和科学开发。

4.3 盲目开发建设,城镇规划缺乏地方民族特色。

地域特色和文化氛围是城乡发展的灵魂,但是在一些小城镇的规划建设中存在过于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忽视了文化建设,导致缺乏整体的文化氛围,各城镇的建筑都有不同程度的雷同,既无传统民族表现力和地域特色,又不具真正意义的现代特征,缺乏独有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体现不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造成千城一面的现象,城乡也因此丧失了独特的魅力。

4.4 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呈下降趋势

由于历史发展及地理区位等原因,区域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力相对较弱。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及市场经济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纵深发展,昔日相对闭塞的民族地区正面临着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外来文化与本土民族文化不断地碰撞和融合,一些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正以近乎崩溃的速度面临着消亡的严重危机。

4.5 城乡规划中民族特色建筑的保护观念不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城镇规划体系也在不断变化,国家非常重视特色城乡建设。但是仍存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发展一味追求高楼层和大规模建设,不注重城镇特色和文化,城镇规划中对于民族特色建筑的保护意识还不够。这主要体现在分散性民族特色的建筑没有列入规划保护范围,一些有价值的民族特色民居没有得到妥善保护。

4.6 缺乏专业人员,人员的配置不齐全

城镇规划部门由于受人员编制、人员结构、体制机制方面的制约,造成专业人才缺乏,个人业务素质不高,人员配置不齐全,尤其是缺少具有专业水平和民族文化知识的专门人才,这些因素都威胁和制约着规划事业的健康发展,阻碍城乡规划编制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城乡规划建设针对其存在问题有效措施

5.1 制定并完善城乡规划和建设的法律法规

强化民族特色建筑的设计、规划和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制定强制性措施,加快立法,建立健全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审批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把关,明确规定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小城镇规划建设的主要建筑物特别是标志性建筑要突出民族风格、民族个性。没有按规定体现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经批准,不符合民族建筑要求的在建项目,要严肃处理,把民族文化建筑建设引向法制化的轨道。

5.2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规划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不断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严肃性,以科学的规划引导、规范城乡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要把握科学的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全过程,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保持城乡规划建设的健康发展。

5.3 加强民族地区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重点抓好民族地区城乡体系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加大编制和实施自治区重点城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规划的力度,推进城乡规划整治示范和试点,组织开展部级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性规划编制,以及开展传统建筑民族文化的挖掘保

护工作,进一步推进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提出塑造一批特色城乡,包括民族文化名镇、特色农业强镇、特色旅游名镇,通过城乡的差异化发展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撑,从而推进区域城镇化进程。

5.4 做好城乡规划建设中民族建筑特色的建设

指导各地建设部门在实施城乡建设中应注重对少数民族建筑特色的保护和指导。例如,柳州市三江、融水县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委托设计院重新对城乡布局进行了总体规划设计,并给出了苗族、侗族风格的木楼建筑设计,提供给苗族、侗族群众作建房参考;来宾市在开展村镇公共服务设施设计和建设中,注重突出瑶族、壮族民族元素在建筑立面上的表现;那坡县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提炼苗族建筑元素,在水弄苗族乡危房改造中设计并建造了苗族六角楼民居。

5.5 弘扬民族文化,加强对民族建筑特色的研究

要着力凸显城乡建筑的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形成建筑特色,必须做好少数民族特色建筑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做好城乡总体规划,引导农民住宅建设,着力营造优美舒适、和谐宜人的城乡环境。

5.6 要大力培养具有民族文化观念的建筑人才

民族特色建筑与现代建筑不同,因它的历史背景、民族风格,对建筑外立面的装修改造比现代建筑的要求更为复杂、具体。因此,要着力挖掘培养一批懂得民族文化、具有民族特色建筑特色意识的建筑科技人才,建设从规划设计到施工装饰的民族建筑队伍。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管理工作中重视公众参与十分重要,现阶段,只有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中加强努力完善公众参与背景下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对其做到认真负责详细探索研究,并据此论证了强化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性在深入践行阳光政务,进一步维护整个经济社会安定和谐。另外,在城镇规划建设中,体现地方民族特色文化的方式方法还有很多,我们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理清思路,转变观念,加强学习研究,提高城镇规划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进取创新,在小城镇规划建设过程中,着力突出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促进和推动我国小城镇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贺旺.茅海容.《城乡规划法》和《物权法》给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带来的影响. [J].北京规划建设.2008.(02).

[2] 刘锋.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与《行政许可法》的衔接. [J].工程与建设.2009.(23).

[3] 隋骊强.以推进应用系统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城乡规划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 [J].学理论.2010.(22).

[4] 李晓龙.门晓莹.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探索. [J].规划师.2004.(20).

[5]乔卫芳;支光辉;;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的编制研究[J];山西建筑;2007 年08 期

第7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城乡差距 统筹 发展

一、引言

城乡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也正是差距的存在才促进了城乡之间要素的流动,促进城乡的共同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差距也是一种发展的动力。但城乡差距过大,就会成为发展的障碍。古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过大的贫富差距会让低收人人群产生不平衡心理,加之我国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还相对滞后,因而极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现有的经济学研究中,大量的文献表明:过大的收入差距问题会导致社会政治秩序的动荡,同时也会增加社会暴力行为,影响社会投资水平和生活福利水平(Alesina,1996)。因此,研究城乡统筹发展模式问题具有现实性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关于城乡统筹的研究中关注较多的是城乡一体化,对于该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空间统筹理论(以霍华德为代表的田园城市理论,提出在工业化条件下实现城乡结合的发展道路)、产业化筹备理论(以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为依据,指出二元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剩余劳动力由传统劳动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问题)以及要素统筹理论(以佩鲁、缪尔达尔等人为代表,强调以城市为中心的资源要素从城市到乡村的流动来带动乡村发展的观点)。

纵观以上理论,它们一般把城市与乡村分离开来研究,同时,西方城市发展观和增长正统论一直占据研究主流,导致诸多研究都是站在城市的角度研究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问题,没有将城乡经济发展纳入明确的分析框架,没有跳出城市并站在更加广阔的视野下研究城乡经济发展关系。但它们均表明发展的最高境界是达到城乡一体化,而该发展进程则是由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最后实现城乡一体化。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城乡经济发展关系问题在形成机理、演变过程、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应该采取的对策措施方面都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当我们面以地这一特殊问题时,可能无法也不能够照搬国外现成的研究结论。

(二)国内研究综述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存在的时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个发展阶段。我国是在解放以来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和自力更生的条件下开始推进工业化的。因此,国内对城乡统筹的研究历史较短,研究不够深入。在理论层面研究上,林毅夫、刘明

作者简介:胡雨嘉(1989-),女,汉族,四川广安人,西南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兴(2003)从经济发展战略角度的解释,城乡差距或者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加剧是因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所采取的发展战略日趋背离了本地的比较优势;蔡云辉(2007)发现西部地区的城乡统筹存在很多困难,比如中心极核的辐射作用乏力、城乡分割的历史积淀与惯性较强、财政支持力度小、没有形成有效的产业链等,因此需要根据这些问题逐一进行解决;刘莉(2007)提出,应充分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建立合理的公共支出结构和方向,让财政政策在城乡统筹中起到资源流动的导向作用,以加强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保证城乡经济的公平发展机会;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从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就业、农村市场开拓和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夯实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三、结论

综观以上研究成果,国内学者对城乡关系的研究总体上是以对策性应用研究为主,而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则显得相对薄弱。可以发现国内就城乡关系问题所涉及到的诸多子问题,如城乡分离与对立的根源和影响,消除城乡分离与对立的路径,统筹城乡发展微观基础和宏观政策等有所研究,紧紧围绕城乡关系问题展开研究的论文和专著一般散见于对其他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城乡失衡问题日益严重,这与我国长期推行的二元财政政策密切相关。为此,一些专家学者提出政策、技术、体制支持,笔者认为三者之间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最重要的还是财政反哺。国家应尽快通过调整和优化其收支结构,对城乡两个不同活动主体的基本地位、权利、责任和义务重新规定和认可,使城乡差距得以弥合而不再扩大,最终逐渐实现城乡共享经济繁荣统筹发展。因此,从我国目前城乡经济发展关系研究的现状来看,还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第一,城乡经济发展演进机制。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有其特殊性,这需要我们从其发展历史人手,找出其演进的基本规律和机制,为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第8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摘要:本文立足于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认识,首先分析了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之上,阐述了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推动我国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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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统筹 问题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政府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政府补贴主要源于三级政府(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政府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政府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政府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 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政府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

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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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第9篇: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供水;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TV674文献标识码:A

1、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背景

侯马市地处山西省南部,临汾盆地南端,东毗曲沃县,西邻新绛县,南依紫金山与闻喜县、绛县接壤,北傍汾河与襄汾县隔河相望。北距山西省省会太原市340公里,南离陕西省省会西安市300公里。全市总面积220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25.5万人。

2009年,山西省政府批准侯马市设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推进

一体化综改试验区的建设,侯马市提出了“1+4”城乡一体化建设战略,突出“全域侯马”理念,以侯马市城市核心区为中心,围绕东、南、西、北四个乡镇的城镇化建设,形成“1+4”的城乡一体化格局,通过实施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四大工程,全面提升侯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供水系统作为侯马市的重要民生工程,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可以直接解决城乡供水差距问题,实现农村与中心城区同网、同质、同价供水,提高用水保障率,而且侯马市水务局大力配合,同意自筹部分资金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因此,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建设条件已经成熟。

侯马市现状供水能力为35000 m3/d,主要的供水设施有水源地3处:分别为上马驿桥水源地、南杨水源地和下裴庄水源地,3处水源地共有水源井33眼。供水水厂有2座:上马水厂和凤城东水厂。现状供水范围为市区、城中村及周边宋郭、汾上、西侯马等21个村,其余57个村未接通自来水。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其实质是解决目前剩余57个村的供水问题。

2、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条件已经成熟,工程的建设使得剩余57个村居民多年的愿望得意实现,可以说该工程的实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但工程建设推进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2.1 工程规模确定问题

侯马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工程规模的确定需结合总体规划和当地现状实际用水

况,合理确定用水量标准。对于农村用水定额的选取,由于总体规划中并未对农村的发展情况做具体说明,且现状缺少相应的计量数据,农村定额的选取就成为制约工程规模的关键性因素。

2.2 供水水压问题

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中,若对农村和中心城区实行统一的供水水压,势必造成中心城区的供水水压较高,造成能量的浪费,若不实行统一的供水水压,又有可能造成规划期末,农村供水水压不足。

2.3 供水水质问题

侯马市由于地理构造的原因使得SO42-、F-等超标,水质不达标,现状农村自备水源井缺少相关水处理设施,无法保证供水安全性。要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就意味着城乡实行统一供水水质,然而由于资金、管理等问题,工程建设前期只能实施城市出厂水达标,由于中心城区至农村的转输管线较长,在后期的运行中如何保证农村管网末梢的水质达标,也是工程建设中需考虑的问题。

2.4 水价问题

侯马市现状乡镇水厂的供水水价较低,还有部分村民自行打井取水,无需缴纳水费。实施城乡一体化后,将本着“同城同待遇、同城同服务、同城同价格”的原则,实行同网、同供、同价。供水价格比原来水价高,居民对水费争议较大。

3、由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引发的思考及处理措施

3.1 统一规划水资源量,保障各区域供水量

要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首要条件是保障供水量,因此,在进行具体的规划之前,应对项目区的水资源进行详细论证评价,以确保项目区的水资源总量满足规划期的用水需求。在水资源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这样才能在确定供水标准和工程规模时,确实做到有据可依。

3.2 依据总体规划和给水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供水水压

根据侯马市城乡总体规划及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要求,结合侯马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心城区供水水压按6层楼考虑,即满足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28m。

侯马市农村供水水压的确定,根据现状农村与城市管线相接处的剩余水压进行确定,按4层楼考虑,即满足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20m。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中,对于农村供水应进行给水专项规划,结合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供水水压。

3.3 结合项目区的水质情况,合理选择水处理方式,保证供水水质

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农村与城市实行同一水质进行供水,考虑农村庭院灌溉等用水量较大、浪费较多的特点。若要实行同一水质进行供水,势必造成浪费。诸如有些地方的地下水水质硫酸盐超标,采用反渗透方式进行水处理,若将净水厂膜处理后的水用于农村庭院浇灌,过于浪费。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可考虑仅对居民生活饮用水部分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在农村居民家中安装小型家用水处理器,对生活饮用水进行处理,对村内其他用水不考虑做水处理,即采用分质供水方式进行供水。这不仅可以解决村民的安全饮水问题,还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治水成本。这种简单的水处理措施,局限性很大,面对很多较为复杂的水质情况,目前市面上的家用型水处理器的水处理效果并不理想,致使处理后的水质达不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只能由城市净水厂统一处理后直接供给用户,或者在农村建设小型的集中水处理站。

鉴于以上情况可见,实行城乡同一水质进行供水,需结合当地实际的水质情况,并考虑城市净水厂和周边农村的相对位置和距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水处理方式。

3.4政府协调,供求双方民主协商,合理制定水价

供水价格对于供售双方都是十分敏感的问题。由于原乡镇水厂水价较低,部分村民自打水井,无需缴纳水费。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后,对于水费的收取,首先应加强宣传教育,让居民逐步提高供水安全意识,自愿选择优质水、放心水。

水价问题还存在水耗的分摊问题,按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供水企业的产销差率应控制在15%以下,而一般企业都很难达到,尤其是城乡供水一体化更是难以控制,因农村的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管网长,加上人为的破坏及偷盗水,产销差率高居不下,在水价测算时水损成为比较矛盾的问题,标准以外的分摊若全部由用户负担显然不合理,而全部由供水企业负担也有失公平,所以也只能结合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3.5采用“水表出户,一户一表”方式,规范收费,为实现阶梯水价提供条件

计量问题关系到供售双方的计量准确性,是供水系统中供售双方都比较关注、重视的问题。

侯马市现状部分老城区采用总表计量,农村的供水有的没有计量设施,有计量的也是总表计量,这样就造成村民对于缴纳水费存在纠纷,对水费收取造成不便,因此城乡一体化实施后,要将“水表出户,一户一表、收费到户”视为硬性规定,这对用户来说公平合理,对供水企业来说为今后创造了阶梯水价的条件。

“水表出户,一户一表”的实施,对于计量设备的选择,应选择高精度智能性预付费水表,该水表相比于老式的IC卡水表,加入了智能电子模块,采用基表脉冲进行控制,能够在起始流量不大于2L/s的条件下平稳转动,真正实现滴水计量,有效避免了一些违法用水行为。

4、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成后的成效及意义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是保障城乡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实施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规划,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资源保障。其成效及意义如下:

1、侯马市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之后,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政府可实行宏观调控,对水务部门统筹调度,有利于缓解供需矛盾,提高供水保证率。

2、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之后,有利于供水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标准化。通过供水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定价,提高供水保证率,提高饮用水质量,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彻底解决城郊用水供需的矛盾,实现由原来的“定时供水”向现在的“24小时供水”转变。

3、城乡供水一体化有利于实施供水、排水价格政策。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后,根据相关产业政策和水价政策,从促进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到优化资源配置,按不同时期确定统一价格政策标准,实行“同网、同质、同价”,有利于降低成本及运营费用,有利于水价政策的统一实施。

4、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之后,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侯马市现状供水方式缺少合理的管网设计和计量设施,缺乏统一的收费管理模式,节水宣传教育不够,尤其是在农村,节水意识非常淡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浪费用水现象。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后,可建立起从源头到水龙头的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按照“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的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阶梯水价制度,保证人民群众既能喝上放心水,又做到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有效地保护资源。

五、结语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要求,“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对于其他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侯马市城乡总体规划・规划纲要・总报告[R] 2012

2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 2012

3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 2012

4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R] 2013

5崔宏胜 周新超. 杭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探讨[J]. 城镇供水 2011,2:97-99.

6马丹. 论城乡一体化的供水体系规制[J]. 水利科技与经济 2011,7(7) :52-53

7王浪 景臻. 山区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研究――以浙西某县为例[J]. 城市规划 2010,3:112-114

8盖海英. 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后续管理机制的研究[J]. 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2010,4(14):280-285

9曹静. 城乡一体化供排水系统规划研究――以杭州市余杭区为例[J]. 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 2007,8(4): 41-45

10黄芳. 义乌城乡一体化供水的价值观[J]. 公共事业财会 2006,3: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