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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精选(九篇)

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

第1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提升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是城乡一体档案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也是价值所在,更是地位和作用的凸显。因此档案部门要以资政惠民为目标,主动承担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责任,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把服务贯穿于档案工作开发利用的全过程,扮演好服务者的角色。1、加强与相关专业单位以及质监、市政、房产、规划、城建等兄弟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到城乡一体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拓宽和理顺城建档案的收集渠道,为提升服务理念作馆藏保障。2、在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上要进行变革,不但要科学保管好档案,而且要了解政策走势和城乡一体建设重点,了解社会用户对城建档案信息需求的方向、范围和要求,丰富馆藏资源,提供多方式、多信息的优质服务。从而满足社会不同类型群体对城建档案信息的服务需求,将城建档案馆建成一个功能齐全的社会化服务窗口。

加快信息化进程。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城乡一体发展的需求,应用现代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把档案中蕴藏的丰富信息开发出来,变“死档案”为“活档案”,向可视化、立体化发展。1、逐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化载体平台建设投入,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完成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和检索利用。2、积极开展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积极建立市、县、镇三级城建档案资源目录中心系统,完善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实现馆藏档案检索全套计算机化,并实现资源三级共享。积极创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数据库、规划审批成果数据库、重要竣工项目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等各种专题信息数据库。3、丰富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现代化服务利用,收集和包括地方建设动态、政策法规、统计数据等在内的政务信息。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建设档案开发利用的信息化成果。

加大收集范围,优化馆藏结构。1、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地下管线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各类地下管线档案资料日益丰富。规划、建设、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协调各方、建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资源共享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及联动机制,由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和集中管理,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和综合开发查询利用服务。2、做好城乡建设声像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各地城建档案馆要加大对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重大规划建设活动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名村、名镇)、城市道路、特色建筑、古文化建筑的影像素材的收集归档工作,逐步建立起影像和图片资料库,并编辑制作传承城乡一体建设发展的专题片,保存城乡一体建设发展历史的声像记录,通过发展和丰富馆藏信息资源,传承和记录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一体建设发展的历史和建筑文化城建档案。

第2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关键词】 建筑设计城乡建设有效措施

建筑设计是在进行具体建筑施工之前对整体建筑的综合考量,设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建筑物本身的水平高低。在我国不断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生活观念以及物质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带来了城乡建设过程中的不均衡发展。提高建筑水平能够加快城乡建设,改进原有的发展面貌,达到城乡建设的快速化、科学化的发展态势。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前人的发展经验,借鉴优秀的思想理论成果,从而发展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新局面。城乡建设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的不断改革和进步,引领时代的发展,最终把我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和繁荣。

1 我国城乡建设的发展现状

我国城乡建设的发展道路较为漫长也是曲折的,由于我国的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自然风貌以及人们的生活观念也存在不同,导致我国的城乡建设在发展过程中是不均衡的,也在进行整体的调节和发展中存在困难。对建设水平的要求不高以及创新能力不足,城乡建设中的制度规范不合理,这一系列的因素都最终促成了我国城乡建设的发展阻力。

(1)城乡发展不均衡。在各级城乡规划以及建设管理过程中,是具有不同的发展目标的,这种发展目标的差异性造成了城乡地区发展的失衡。在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各地区的自然资源以及人文环境的不同带来了不均衡的现状。这种失衡性在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对比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城市资源丰富、各项资金投入多以及设施建设较为全面和现代化,带来了城市化进程的高效过程,城市的面貌日新月异,不断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需求,但在广大农村地区,资源投入是十分不足的,导致地区的教育、经济等水平落后,与城市存在较大的差异。

(2)管理制度缺乏。城乡建设中的管理制度还较为缺乏,从而导致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以及建筑设计中缺乏有效的方针指导,导致方法以及措施上的滥用,降低城乡规划建设的效率。管理制度没有统一的原则和执行标准,相关人员的素质不高,对管理制度的运用程度不高,管理制度没有结合到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这些都导致了城乡建设过程中出现不规范和不合理之处,影响城乡规划整体目标的达成。

(3)创新能力不足。创新能力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现代化建筑设计理念的一个方面。在城乡建设中,没有长足的发展眼光,对于创新设计理念以及方法的运用不足,没有及时的抓住市场需求,创新能力缺乏,从而使得城乡建设的现代化道路发展受阻。在时代的不断进步中,新的观念在产生,新的技术手段也不断得到运用,城乡建设中也包含有这些新观念以及手段,但在现阶段的城乡建设发展中,没有对此的运用和发展,创新形式以及理论都相对不足,影响城乡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2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的有效措施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改进城乡建设中的品味不高以及特色不鲜明等面貌,提高城乡建设的专业化水平,从而进一步解放思想,将城乡规划和设计水平都提升到一个更高的起点上,从而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利用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来促进城乡建设,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人才

要想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就需要开放人才引进平台,并且真正科学的用人,发挥高新技术人才的创造能力,最终促进城乡规划的合理以及科学性。城乡建设在引进人才时应该树立民主、公平的人才观,吸引优秀人才的目光,并且提供给个人以良好的发展和晋升平台。对于已有的技术设计人员,应该不断进行员工素质培训,学习和借鉴不同地区的优秀经验,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建设相应建筑论坛平台,组织专家学者之间的对话活动,提升设计人员本身的设计思维水平,从而带来高水准的设计方案。

(2)深化决策机制和平台

进行决策机制和平台的改革,创新决策方案,将城乡规划的各级部门以及管理机制都规范起来,提高管理效能。城乡规划的相关负责部门应该积极开展建筑设计方案的征集活动,对于公开招标的方案中不能少于三个,并且要提交到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建设良好的专家审查方案,采用专家陪审团的方式对招标方案进行审核,提供给明确而科学的修改意见。扩充城乡规划以及建设的参与渠道,听取社会方面的意见,以投票等方式来进行民主而科学的选择,保证在城乡建设中采取的是最优化的建筑设计方案。

(3)树立科学环保的发展观

绿色环保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之一,在城乡规划以及建设设计中也应该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念,带来城乡建设的美好面貌。在进行建筑材料的选取时,应该选用环保、无公害的材质,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做到资源的合理运用,不破坏自然资源,营造健康积极的人文环境,提高建筑本身的经济效能、艺术欣赏性、环保功能等。建立整体化的规划思路,在进行具体施工建设中,提高现代化意识,融入创新思维,推动环境友好型以及资源节约型的新型城市建设。科学环保能够提供给建筑设计以新的思路,也能够改变城乡的发展面貌,带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良好局面。

3 结语

城乡建设是要对城乡的发展做出统一的规划布局,来促进城乡的建设和发展以及改变城市面貌的过程。在现有的城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还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弊端:城乡发展不均衡;管理制度缺乏;创新能力不足。提高建筑本身的设计水平,能够带来城乡建设良好的发展状态。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人才,深化决策机制和平台以及树立科学环保的发展观,能够提升城乡建设中的建筑设计水平,也能够提升城乡建设的实践能力,在全新的发展理念以及方法运用的基础上,推进城乡建设的整体进步。

参考文献:

[1]王建增.基于低碳经济视域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探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5).

第3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引导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中的“源头”作用,省政府确定2009年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健全规划体系和严格规划执行为主题的“城乡规划年”活动。按照全省“城乡规划年”活动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以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重点,以加快城镇化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进位争先、和谐安定、富民强市”的发展任务和“京津冀电子信息走廊、环渤海休闲商务中心”的发展定位,推进规划设计体系改革,切实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健全城乡规划体系,严格城乡规划执行,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管理方式,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规划设计市场全面开放,规划设计水平明显提高。尽快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要求的规划体系,全面落实已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县市总体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完成各类专项规划。在全面完成市区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和各县(市)、建制镇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全面完成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塑造一批彰显城市特色的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健全城乡规划部门法规体系,重建审批制度,再造工作流程,实现规划管理规范、高效,形成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严格规划执法,明确执法责任,有效遏制违法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规划设计体制改革,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1、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市场。研究制定规划设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构筑良好的环境平台,引进国内外顶尖的规划设计队伍,实行规划方案咨询、征集比选和建筑设计招标。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委托多家一流规划编制机构进行方案咨询。城市总体规划、重要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高水平规划编制单位承担。重点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采取公开招标或委托设计相结合方式,均要邀请3家以上具有相应规划设计经验的优秀规划设计机构参加,做到优中选优。对于专业要求高的项目通过中国规划学会选取全国一流的设计单位委托设计。鼓励全市规划编制单位与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机构进行合作,增强规划编制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建立优秀规划设计机构信息库,实现全市范围内信息资源共享。筹备成立*市城乡规划协会,适时开展优秀规划方案评选,同时按照省厅有关规定,年内将推荐出一批优秀的规划设计方案参加省建设厅组织开展的优秀规划方案评选活动。

2、增强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公共政策,必须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关注民生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对国际、国内和省内的规划、建筑、城市设计、交通、市政、园林、经济、社会、信息等方面的专家分类建档,进一步健全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专家审查制度,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对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审查环节的技术把关,推进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项目,都要进行多方案比选,采取专家论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各县(市)年底前必须独立设置城乡规划局,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规划管理办公室,村(居委会)设立规划专管员。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能明确,确保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建立起县(市)、乡(镇)、村(居委会)自上而下、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统一的规划管理体制。

3、开展国际规划高层论坛。借助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设计机构整合规划领域媒体、领导、专家、科研设计机构等的资源和信息优势,以举办国际规划高层论坛为切入点,整体策划营销*。今年将以城市特色研究为主题,举办国际规划高层论坛,逐步发展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永久性会议,落户*。

4、组织开展规划培训。要将综合培训和专项培训、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规划人员进行大规模、多层次培训,通过学习借鉴先进规划建设管理知识,开拓思路,提高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提高规划队伍整体素质。

(二)完善城乡规划,健全规划体系

1、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分步骤做好审查报批工作。全面实现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同时加强对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督导。今年6月底之前,各县(市)城区和重点镇镇区都要实现近期建设地段控详规编制和审批全覆盖,严格依据控详规审批项目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国有土地出让,必须严格依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一律不得出让。)。各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改进控详规编制方法,调整、完善控详规编制内容和深度,提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土地性质、开发强度、配建设施等刚性控制指标和指导性指标,明确标志性地段的建设标准,增强控详规的可操作性和对城市景观环境建设的预控能力。

2、开展重点项目研究和编制工作,全面开展城市专项规划。按照“主动融入,全面对接,同城一体,互补双赢”的思路,加强与京津的沟通联系。与京津规划部门就基础设施布局、路网结构、城镇体系、产业布局进行全面对接,编制京津廊合作发展规划。围绕第二国际机场选址形成的临空港产业布局转移,展开*市大三点组团空间战略发展规划研究。开展环城水系“六廊九坊”节点规划设计。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对文教卫体、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广电、园林绿地、抗震防灾、环卫设施10余项编制专项规划;对综合交通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市场布点、教育设施等规划进行修订。

3、大力推进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目标,完成明珠商业中心区、京沪高铁*站区、光明西道片区等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结合精品迎宾线工程细化光明西道、金光道、和平路、新华路等城市主干道两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打造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建设品位。

4、推进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各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深化完善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指导乡镇政府做好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保留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和新民居建设示范村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必须放到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中通盘考虑,按照不同的规模、地理位置、人文环境、产业特色等进行科学分类规划。新民居示范村建设要按照地貌类型和自然条件灵活布局规划,形成较为自然的村庄形态,避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对历史文化名村,要完成村庄保护性规划编制,明确保护重点,对合理利用资源提出引导性和控制性要求。凡是没有做好规划编制的村庄,不得开展新民居建设。2009年底前,各县(市)要全面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保留村庄规划和第一批农村新民居示范村的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形成城乡规划全覆盖。今年从*市所有县(市)中拟选霸州市和大厂县开展城乡统筹(或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试点工作,重点是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引导县(市)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向农村拓展和延伸,其它有条件的县(市)也要积极开展城乡统筹规划的研究。

(三)强化规划执法,严格规划执行

1、完善规划部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规划审查审批程序,优化管理流程,做到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同步起草的《河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研究出台《*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和《*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2、严格规划审批行为。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规划。完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制度,加强规划审批过程监督。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规划批准后要予以公示,行政许可要全部公开。修订和完善*市行政执法手册,将规划审批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以及申报材料清单、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和公众知情度。规划制定和行政许可的公示、公布要通过现场张贴、展馆展示、网站、报刊登载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规划设计进广场、进社区、进单位,上网站、上电视、上报纸,大力推进规划设计的公众参与。建立健全规划委员会运作机制,各县(市)要成立由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规委会。提升和完善市城乡规划展示馆,年内有条件的县(市)要建成规划展示馆(场)。

3、提高规划审批效能。各级规划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改革审批制度,提高工作效能的总体要求,重构审批程序,转变管理方式,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转变行政审批方式,把审批工作环节适当前置,变“审批把关”为“主动超前服务”,积极推行规划审批无偿服务制度,全程跟踪并做好项目协调服务。严格落实并联审批机制,限时办结制度,整合审批流程,严格限定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办理时限,改进和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等审批技术手段,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最大限度地缩短建设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时间。加强规划行政审批的监督,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各项行政审批任务。

4、严格规划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标准。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巡查制度,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检查,畅通违法建设举报和投诉的渠道,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杜绝“以罚代管”,切实消除违法建设对城市规划实施的影响及其危害后果,遏制新的违法建设发生。年内,市城乡规划局要组织开展一次城乡规划执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实行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市通报批评。

四、工作步骤

本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和任务分解阶段,时间为2月1日—3月15日。各县(市)、要在3月底前完成本级“城乡规划年”活动方案,经本级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报市城乡规划局备案。3月底前,各级规划部门要对“城乡规划年”活动方案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进行分解,提出目标要求。各县(市)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在每月月底前上报“城乡规划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城乡规划局要制定对各县(市)和建制镇“城乡规划年”活动的督导检查方案,确定具体标准量化考核。

(二)活动开展阶段,时间为3月10日—11月30日。按各级“城乡规划年”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活动。市城乡规划局要在6月和9月组织开展两次督导检查活动,掌握各地活动进展情况。

(三)考核评比阶段,时间为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乡规划局组成考核小组,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比办法,对各县(市)和建制镇“城乡规划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评差。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推进城乡规划工作上水平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动员工作,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和城乡规划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城乡规划年”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成立市“城乡规划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肖双胜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许伯、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徐海建担任副主任。同时,成立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小组,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徐海建担任组长,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杨少杰、刘庆余、周铁训担任副组长,市城乡规划局5名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4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一、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工作。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下发后,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与县监察局及时召开了座谈会,认真研究制定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各乡镇及城建局属各股所站室转发了上级的通知。为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20*年3月3日,*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联同*县监察局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由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任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和永发、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局规划股、规划所负责同志和城管局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规划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规划股,由规划股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日常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立后,迅速启动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内容,确定了我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进度安排,对我县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主要是对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等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明确了考核标准。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室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努力提高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这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有具体计划、具体步骤、具体要求和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使各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20*年4月27日,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规划建设局和县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县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和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南规建[20*]39号),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

20*年6月16日,由于相关部门人员变动,为了顺利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对*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调整(南规建发[20*]91号)。

二、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根据州规划建设局关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进度安排,自20*年3月起进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阶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根据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要求各乡镇及局属各股所站室重点对我县城乡规划依法依规编制审批情况、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阳光规划”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批后管理情况和城乡规划廉政建设勤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

1、规划编制、审批自查情况。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为所有规划编制均能按照法定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规划成果依法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

2、城乡规划管理人员编制自查情况。20*年6月26日根据南政办发[20*]72号文件精神,成立*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县规划建设局设有规划股、规划所,规划股编制3人,规划所编制5人,没有设置规划监察大队,由城管局代为履行职责。各乡镇均设有专职乡镇规划助理员,但未设置规划管理所(站),乡镇规划助理员由乡镇政府管理。

3、集中力量,对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议的市政重大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手续进行“回头看”。具体项目包括*县第四中学校园规划、县城东片区竖向控制、金龙路“三线入地”工程等。通过复查,以上市政工程项目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审批规范,程序合法。

4、审批的工程项目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近两年来审批的工程项目逐项进行了复查,没有随意调整城乡总体规划而擅自批准建设的问题,“一书两证”的办理均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州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及验收的若干规定》进行规划验收。*县城近几年内的建设项目大多是20*年以前所拍卖的小宗地,大部分为200平方米以内的庭院和底商私宅,由于土地部门与城建部门协调脱节,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已领取土地使用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了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比较突出和私人建房的绿地率达不到相关规定的标准。各乡镇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进行规划管理及审批,其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5、城乡规划执法是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和保障。目前,我县没有成立规划监察大队,规划执法由城管局代为行使职能,规划执法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我县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主要是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是否依法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进行监察。具体包括:执法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执法区域覆盖情况;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情况;规划执法结案率情况进行监察。

6、政务公开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和听证制度,所编制完成的各类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强制性内容通过规划展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工地现场公示牌、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全部进行了公示。积极实施“阳光规划”制度,提高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

7、城乡规划廉政、勤政自查情况。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没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没有违反批准的规划、违反法定程序建设政府工程。

三、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县规划建设局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针对自查、自纠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并在整改工作中,切实整治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营造有利于机关职能转变、有利于文明规范执法、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浓厚氛围,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认真办好每一件事,精心做好每一项服务。发挥团队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敬业、务实、廉洁、干事、为民”的团结、高效规划建设队伍,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和长效制衡机制,进一步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团队的行为,创新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赢得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1、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按程序积极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报批工作,在修编过程中,积极开展了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工作,严格按照规划修编和审查的程序,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查工作,明确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建立健全“五线”规划管制制度。

2、促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为使规划管理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县规划建设局完善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工作。一是完善了集体审议制度,对重要事项和工作疑难问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集体决策;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对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提交材料和办事时限进行了规定,加快了审批效率和加强了监察力度。三是严格批后管理,在内部职能科室进行了合理分工,做到建设工程放验线、竣工规划验收等方面的相互监管,以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范批后管理各项程序,并全面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制度。四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规划许可的操作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五是加强了与国土部门的协调沟通,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下,不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六是对县城个人建房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学科正的建房户,我局根据历史遗留问题和建房户的经济能力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在*电视台作了为期一个月的公告,要求建房户20*年12月31前补办规划许可证。对从20*年1月1日起补办规划许可证的建房户实行处罚,维护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3、推动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城市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通过实施城市规划公示制、听证制度等,拓宽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途径,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对城市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批和监察执法的全过程,以及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办法、时限等宜于公开的政务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4、加强了部门的行风建设。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塑造了城乡规划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城市规划部门的工作效能,促进了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为党委和政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

5、推进了规划系统治理行业腐败和商业贿赂工作。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了城乡规划监督机制的深化,加强了城乡规划系统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管理,从制度上有效地防止了规划管理工作中的腐败行为。我县建立了由城乡规划和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监察部门在会同规划部门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同时,对规划部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践行承诺、服务效率、执行规划等方面的工

第5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课程体系;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1-0133-03

城乡发展与交通发展的互动关系是交通运输领域尤其是交通规划与管理领域的基本理论之一,交通规划也是城乡规划的一项专业规划。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综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重点,而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借鉴也是一种必然趋势。作为交通运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开设城市规划原理课程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从以往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效果来看,学生对于城乡规划和交通运输的专业关系缺乏实践认知,从而导致对城市规划原理课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动力不够,因此有必要顺应城乡规划领域的进展、热点,与交通运输领域的需求相结合,反思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课程体系进行重新思考,形成面向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有特色和针对性的课程体系。

一、专业城市规划课程现状

城市规划类课程的学习能够帮助交通运输类本科生更为深刻的理解交通运输发展的内涵和动力。作为同济大学交通学院的专业基础课《城市规划原理》已经开设20余年,总体来看,这门课程在扩充了学生的城市规划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尚存在以下问题。

1.课程设置缺乏特色。目前的课程体系基本延续了城规学院的《城市规划原理》教学的主要内容,虽然教师在授课中有意识地突出了城市、城市规划与交通的内容,但从总体上,交通运输领域的本科生与城乡规划专业的本科生在学习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方面的需求有很大不同,需要进一步针对交通运输专业领域的特点,在原有课程的设置上突出本专业的特色和优势。

2.课时安排紧张。作为交通运输类的专业基础课程,城市规划原理存在教学课时少、理论内容多的限制。城市规划原理具有理论性强、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内容较为抽象等特点。对于交通运输专业的学生而言,城镇化、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城市设计等内容均为一章或一节,同时作为专业基础课没有设置相关的课程设计或者实践环节。在34个学时的理论学习中,学生很难完全、深入地掌握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

3.缺少有针对性的适用教材。城乡规划方面的教材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以面向城市规划和地理学科领域为主的,缺少面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适用教材。城市规划原理也是许多工科类和理科类专业课程,诸如地理信息系统、建筑学、交通规划与管理等专业的必修课程,该课程涉及到工程技术、社会经济、生态、人文、地理、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内容,体系复杂,内容跨度较大,针对交通运输专业人才应具备的城市规划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各类城乡规划教材中并未得到很好的梳理和总结。

4.学生学习动力不足。目前的课程设置在调动学生积极性方面有所不足。一个方面是由于很多学生认为城市规划原理课不是其专业主干课程,对学科关系和城市规划原理课程的重要性的认识比较模糊,从而对课程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交通运输专业的学生在城市规划方面缺乏实践认识和相关知识储备,在理解一些城市规划理论尤其是在空间资源配置有关的内容上有难度,容易造成对学好本门课程失去信心,导致学习效果差,对城市规划的一些新思想、新理论更是不感兴趣。

二、转型思路

1.城乡规划和交通运输学科关系分析。城乡规划理论是关于城市和乡村规划的普遍性和系统化的理性认识,是理解城市发展和规划过程的知识形态。城乡规划本身的复杂性、综合性与实践性涉及不同的理论体系和价值基础,因此,规划理论本身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城乡规划学科方法论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规划作为公共的和政治的决策,是确定未来发展目标及其实施方案的理性过程;第二,综合性空间规划是经济、社会、环境和形态的协调发展;第三,规划既是科学又是艺术,但在理论上和方法上更为注重科学;第四,规划受到价值观念的影响。城乡规划学科的理论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城乡空间发展理论,这些理论主要描述和解释城市发展现象、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内容,通过这些理论可以认识城乡规划研究和实践对象的发展演变规律。二是关于城乡规划的基础理论,是关于如何处理城乡规划的本质内容、如何认识城市及其空间、如何来组织这些内容、依据怎样的思想来规划和建设城乡环境。针对城乡规划和交通运输工程二者之间的学科联系,本次课程建设的重点是城乡规划理论体系如何与交通运输工程结合,因此,在城乡规划的理论体系中主要介绍了区域发展政策与战略、区域规划与城镇化、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城乡生态规划、城乡安全与防灾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内容,并且主要考虑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二级学科之间的衔接,兼顾交通运输工程领域的其他二级学科。

2.课程转型总体思路。基于以上思考,针对交通运输类专业需求,从“交叉融合、突出特色”的角度,将城市规划原理课程提升为“城乡规划与交通”,其主要意义在于:课程目标设置的针对性更强,课程设置体现了新时期城市规划、区域规划、乡村规划融合的新趋势,课程内容和体系建设可以更加聚焦、突出专业特色,有利于与城市规划学科优势课程形成互补,有利于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良好衔接。城乡规划与交通课程建设的基本目的是从城市、城市规划与交通作为切入点,让学生对城市作为复合系统具有初步认识,初步掌握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的理论与方法,了解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和编制流程,从城市发展的整体来认识城市及其空间布局与发展、理解城市发展与交通的互动关系,达到拓展学生宏观思路、强化学生空间思维、借鉴城市规划思维方式的基本目的,并且为这一领域的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深入学习土地利用与交通等相关课程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三项主要能力:城市与交通案例的解读分析能力、与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衔接能力、与规划技术人员的沟通能力。从而在总体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城市发展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

三、教材体系与课程内容

1.“1+1”教材体系。本次课程建设将编写一本专门针对交通运输工程方向的教材,考虑到城乡规划体系和理论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本教材编写将突出重点,侧重学科融合,因此在教材体系中采用“1+1”的教材体系。同济大学主编的《城市规划原理(第4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是城乡规划类课程的经典教材,该教材系统地阐述了城乡规划的基本原理、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以及规划设计的经济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城市与城市化、城市规划思想发展、城市规划体制、城市规划的价值观、生态与环境、经济与产业、人口与社会、历史与文化、技术与信息、城市规划的类型与编制内容、城市用地分类及其适用性评价、城乡区域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城市生态与环境规划、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城乡住区规划、城市设计、城市遗产保护与城市复兴、城市开发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总共22章。《面向交通运输方向的城乡规划概论》将突出与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的城乡规划内容,并且结合城乡规划领域的发展趋势,重点突出,脉络清晰,结合特点,提纲挈领。主要章节内容包括认识城市与乡村、认识城乡规划、城乡用地构成、区域分析与区域空间发展、城镇总体布局、城镇空间设计与开发控制、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城乡规划与交通规划等。

2.突出特色的课程内容。交通运输类专业的城乡规划与交通课时有限,在课程内容上需要以教学需求和课程目标为导向,合理取舍,学习内容要“精”而“特”,要有“融合性”、“代表性”、“时代性”和“现实性”,突出城市与交通的衔接。例如城市总体布局、城市土地使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乡规划体系与交通规划等内容需要深入,而对于类似市政工程、风貌保护、绿化景观、城市设计等内容则予以精简。在课程内容与课时安排上突出交通公交优先与土地利用、规划协同的观念作为主线,主体内容注重几个方面:城市发展、城镇化与机动化;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与交通规划管理;区域发展与区域交通;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与交通模式;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交通影响评估;城市设计与人性化交通等。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三大板块:①城乡及城乡规划的发展与内涵。介绍城市和乡村的概念和产生,城市的特征及其与乡村的区别,城市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特征;介绍城市化和城镇化的定义、内涵和指标计算;介绍现代城乡规划学科产生的社会背景、发展历程和城乡规划体系的构成。使学生了解城乡发展特征、城乡规划学科的发展,理解当前城乡发展、城乡规划的背景与趋势。②城乡发展及规划控制要素。主要包括:区域发展与区域规划,掌握区域发展特征与趋势、空间布局模式,理解区域空间管制分区,理解城市群发展与区域交通网络的互动关系,了解区域规划内容和控制要素。城乡用地分类与布局要求,介绍城乡规模与用地选择的分析方法,城乡用地分类与比例结构,各类用地的组织特征、布局结构要点。城镇总体布局,介绍城市总体布局的影响因素和典型布局模式及其各自特点,城市交通与城市总体布局的关系。城镇空间开发控制,介绍城镇空间环境设计和开发控制的理论和原则,各类开发控制指标及其要求,空间环境控制与交通规划设计的关系。③城乡规划法解读及城市规划的工作框架。介绍我国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和修编重点,城市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体系、工作内容,城乡规划各阶段的审批流程。了解我国城乡规划体系与工作内容层次,理解城乡规划的法定内容和审批流程,理解交通规划与城乡规划各个阶段的衔接。

四、教学方法研究

教学方式对于教学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合理的教学方式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针对城乡规划与交通基础课大班教学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在实际课堂教学过程中,需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效结合,适当采用案例教学、交互式教学、模拟式教学等方法开展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教学效果。

1.案例教学。收集国内外城乡发展和城乡规划案例,形成教学案例库。按照教材体系以及教学内容,将基本理论学习融合到实际案例中。主要采用描述型和解释型的案例教学法,即给学生一个或若干城市的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或者要求学生就某一城市的规划问题,进行资料搜集和分析,并由现象深入到本质,针对某一城市的发展问题提出分析和建议,由教学团队对每个案例分析进行评价,从而使学生加深对城市规划基本理论与方法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动手与实战能力。

2.交互式教学。教师的单方面授课无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在本课程中,将结合典型内容与问题,安排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并在课堂上公开发表,接受其他同学的问询,进行互相交流。

3.网络教学。通过大量图文并茂的网络课件,为学生课后的拓展学习提供指导和帮助,便于学生随时、随地、随意地自主学习,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又便于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学习,还可以弥补课堂教学学时不够等局限性。网络教学同时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从被动接受式学习向主动探究式学习转变,这就要求学生要有选择地获取知识,通过协作学习,最终形成知识体系,从而培养了学生获取、分析、处理各种信息的能力。

4.模拟式教学。针对规划的综合协调特征及法定规划流程内容,设置情景模拟,组织学生分组进行角色扮演,锻炼学生的协作能力、交流能力和沟通能力,在情景模拟过程中,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引导学生理解各个利益群体的价值判断和出发点,体现社会公平和综合协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本课程将理论教学、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学生汇报等多种形式融合到课程教学中,强调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的实践能力培养,以及学科交叉与集成的综合能力的培养。在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上具有鲜明的特点,更适合于强化学生的思维训练以及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

五、课程中心与案例库构建

以课程转型和体系建设为契机,建设“城乡规划与交通”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优化教学资源,构建起开放的、系统的网络教学资源平台。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依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从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课件、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整合已有的教学成果和教学资料,形成分层次的“城乡规划与交通”网络课程中心。依托网络课程中心,建设网上教学案例库,作为案例分析教学法的教学基础和资料库,有利于学生自主、预先对案例进行研读学习,提高课堂时间的利用效率。城乡规划研究的对象是城市和乡村的空间资源配置,在案例库中的教学案例选择上需要把握以下几点:①典型性。案例能紧紧围绕教学内容中所涉及的思想、理论、原理、方法、观点,让所学理论知识尽可能体现在案例分析之中。②熟悉性。尽可能选取学生熟悉的城市和区域,如上海、北京等,大部分同学对这些城市都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上海,学生学习生活在这个城市,日常认知较多,更容易引起共鸣。③延续性。根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安排,案例选择的区域范围可以适当压缩,向某些城市集中,不同章节的案例之间有延续性,这样能使学生对案例理解和解读更加深入。④时效性。针对教材中的案例往往缺乏时效性,在案例选择中需要结合城乡规划的新动态和新进展,将当前的热点问题融合到案例分析中去。⑤凝练性。真实案例往往涉及的约束条件过多,分析解读过于复杂,并且不容易突出某些教学主题,教师应根据教学需求,对真实案例适度的抽象凝练,还可以自己设计制作一些虚拟案例,聚焦主题,突出重点。

在城乡规划与交通的课程转型中,如何明晰不同学科之间的交互融合点,如何判断交通运输专业的课程需求,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课程体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这就需要教学团队具备跨学科的知识结构并不断更新,认真研究学科融合中城乡规划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作用和影响,在教学中探索多样化的、富有成效的教学模式,这样才能建设好面向交通运输领域的有针对性的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

参考文献:

[1]崔红萍.城市规划原理课程教学方法创新研究――以城市管理专业为例[J].中国建设教育,2013,(7):25-28.

[2]赵万民,赵民,毛其智.关于“城市规划学”作为一级学科建设的学术思考[J].城市规划,2010,(6):46-54.

[3]李德华,吴志强.城市规划原理[M].第4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第6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一、城乡规划管理领导机构,经费落实完成情况

根据古政发「34号文件精神,我区于9月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区长、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区规划局局长任副主任,各区直部门、五乡四个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委员的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审定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区政府每年将50万元列入预算做为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

二、城乡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自区规划局成立以来,在省级、市级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支持帮助下,我区现已完成了《金江乡小集镇规划》、《新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安乐村城中村规划》,另外完成了区医院综合楼、福慧学校综合楼、黄山完小办公室、金甲公寓等单体建筑设计工作,并无偿为老百姓自建房提供设计了329份图纸,现正在编制《七河乡小集镇规划》、《干地坝移民安置规划》。

三、实施规划行政许可完成情况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也逐步增多。为确保规划行政审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规划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完善各种规划管理制度,力求规划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一是所有单位建设项目都必须先通过市规委会,做到严把科学规划与“三规合一”关。二是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管理制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20)》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程序和条件。三是不断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坚持“一书三证”的规划管理制度。,共审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4份,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5份,审批工程规划许可证952份;审批改建扩建面积680944.79㎡,其中私人改扩建面积81587.1㎡,单位改扩建面积599357.69㎡;零星空地审批25份,实地踏堪1000多人次。目前为止,在规划行政许可方面,我区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越权审批等情况。

四、公开建设项目审批结果执行情况

区单位建设项目的审批一直坚持由市规划局一支笔把关,所有单位建设项目批前已在市局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故我局没有进行重复公示。对我区所涉及的个人审批项目,我区依托阳光政府这一网络平台,对157户个人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后公告。

五、违法建设行为查处

区规划局共调解因建设而导致邻居纠纷200多件,建设工程停工核查115件,建设行政责令整改29件,建设行政处罚73件,违章建筑面积624.3㎡;处罚罚款共计89140.00元(捌万玖仟壹佰肆拾元整)。通过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大多数群众的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有了进一步提升,同时也用活生生的事实教育了广大市民,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虽然我区再违法建设查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具体表现为:

1、规划专业技术及规划监察专业人才不足。

2、规划执法监察力量薄弱,人手不足的情况较为突出。

3、城区内住宅小区因多重管理原因普遍存在违章建设行为,许多违章建筑早已存在并已形成初步规模,使得执法工作很难开展。

4、城中村迎来了新一轮的违章建设高潮,一方面由于利益驱使,一些村民以宅基地不均为幌子,违法私分宅基地,然后私自进行建设;另一方面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部分仍然得不到解决,城中村大量违章建筑既成事实存在;导致很多群众难以理解,有时对抗情绪严重,对抗阻扰执法情况时有发生,给执法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六、城乡规划及执法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城乡规划及执法知识是提高我区城乡规划及执法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关键。我区高度重视,从开始我区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建设厅的执法培训;每个季度都邀请省级、市级专家到区为各个乡、街道办事处主任及31位城乡规划助理员讲解城乡规划及执法相关知识,形成定期、系 统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城乡规划及执法管理人员的素质。

第7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论文关键词]城镇化建设 公众参与 法律问题

2008年《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将我国城乡规划初步带入了法治轨道,该法基本规定了在城乡规划中公民的参与权利,对规划行政部门的监督以及违法规划将要承担的责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定相对完善的一部规划法律。但是,随着该部法律的实施,其不足之处也有显现,如公众参与的程度问题、没有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以及公民对规划能够提起的救济等等。在城镇化建设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应当如何实施《城乡规划法》,如何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基本法律制度,如何促进城镇化建设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有待进一步研究。下面,笔者就如何完善城镇化建设中公众参与制度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公众参与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必要性

公众参与制度,是政府在编制行政规划时(有时也在规划公布以后),公众通过咨询、听证会的方式参与城乡规则的提案、制定和修改,通过这些途径有效预防城乡规划中违法或者侵犯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笔者认为,公众参与制度是城镇化建设规划中法律制度的核心,公众参与是监督与救济的最低保障,没有公众的参与,对城镇化建设规划仅限于内部监督,权力就可能被滥用,也将引发有损相对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具体可以从保权、控权、科学性的三个角度来阐释:

公众参与制度能够保障公民权益不被侵犯。在规划部门规定规划之前、规划草案公布之前或规划实施之前进行公众参与可以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特别是在城镇的结构规划中,因为结构规划是长期规划,一旦实施对社会和公民个人产生影响是巨大的,在其中加入有效的公众参与,可以避免规划部门在制定结构规划时违法规划和错误规划,从而保障相对人的权益。

公众参与对控制政府的行政权力有很大作用。现代政府应着力于扮演服务型政府的角色,如何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首先要转变思想,让公民参与到行政中来,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民智,才能确保行政行动的科学合理和有效推进。如果在制定城镇化建设规划时,相关部门闭门造车,是难以作出公民需要的城镇化建设规划的。

公众参与对保证城镇规划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城镇建设规划没有公众参与,缺乏有效的公众监督,如规划不当,不遵守规划将会造成严重后果,造成社会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必将贻害无穷。正面的例子如浙江省宁波市滕头村,在经济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的同时,滕头村坚持公众参与,规划先行,美化环境,保证村庄建设有序发展,成为部级生态示范村,建成了中国唯一一家乡村型5A级旅游景区,高质量地实现了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宁波滕头馆也成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唯一乡村馆,以“城市化的现代农村,梦想中的宜居家园”为主题形象展示了滕头村这个“世界生态500佳”和“世界十佳和谐乡村”。反面的例子如国家某贫困县在快速发展城镇化的冲动下,斥资61亿建新城区,在开发区还处于审批阶段,开发区的土地利用规划未得到批复,新区的建设便于2003年开工,后逢国家宏观调控,项目流产,新区建设资金链断裂,造成烂尾楼一片。

二、城镇化建设规划中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不足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城乡规划法》对公众参与制度的规定较以往的相关法律有重要突破。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第四十六条规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这两条规定无疑对城乡规划议案的提出、修改和实施规划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保护了公众的参与权,不可否认,这是一大进步,但仍只是停留在“受约束的尝试阶段”,公众参与制度存在如下不足:

立项阶段公众参与的缺失。根据我国宪法、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下城乡规划方面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范围:1.规划立项的说明书和建议书;2.规划主管部门编制规划草案前的调查结果;3.城乡规划草案的具体内容;4.规划草案的说明与相关文件资料;5.与规划草案的制定、修改、撤销相关的文件,以及一定情形下,地方规划当局获得的证明材料;6.公众对于草案的异议以及规划主管部门对于草案异议的声明;7.规划主管部门的公共活动与决议;8.听证会议的提案文件资料副本;9.规划编制部门异议的采纳情况;10.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后不予批准的理由;11.规划审批机关对于公众异议的采纳情况。由此可知,在城乡规划草案的立项阶段,规划草案是不得向社会公开的,规划的利益相关当事不能知晓与自己均身利益有关的城乡规划,无法在立项阶段就提出异议,也难以保证规划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政府与公众沟通互动的渠道和方式少。城乡规划包括立项、提出草案、批准、实施几个阶段,《城乡规划法》主要规定在于城乡规则草案的编制提出阶段,在其他阶段都很少涉及。与公众参与紧密相关的政府的举行听证、说明理由等行为也仅仅停留在城乡规则的编制阶段。法律甚至未对政府的告知义务进行规定。政府只负责公布规划草案,对于公众应当如何提意见,向哪个部门提意见都未做规定,公众即使想要参与城乡规划也没有门路,没有公众的参与,实施该法时就有可能产生漏洞。

没有对非政府组织介入城乡规划相关规定。早在20世纪初美国《住房法案》就规定,公民可以通过“住房协会”参与到住房规划中。事实上,在今天的美国、德国等国家非政府组织和新闻媒体作为“第三种权力”正日益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尤其在美国,非政府组织已经成为了公众参与的主体,甚至比公民个人参与的程度还要高。一些著名的国际社会非政府组织,如亚州开发银行等,先后以各种方式介入并推动了亚洲一些大都市的公众参与活动。这些非政府组织在亚洲大都市治理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因此,如果要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十分必要。

三、完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构想

完善公众全程参与城镇化建设规划制度。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其中第二十六规定了在规划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向公众公开,这两条其实应当算作一条,因为后者看起来更像是对前者规定的延续。但是,一项城乡规划并不仅仅有这两个阶段,在规则立项起草阶段的公众参与其实更加重要。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在公众参与方面的规定应该要更全面,仅仅用两内容规定公众参与这样一个基本制度,使公众参与制度流于表面,公众参与必须深入到城乡规划的全过程。建议可以制定《城乡规划法实施条例》,对公民在规划决议阶段,规划决定做出后阶段及规划实施阶段的参与权作出具体规定;其次,针对现阶段公民参与不积极的状况,可以采取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此来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增加政府和公众的互动的相关规定。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第七十条条文中,关于政府和公众之间共同协作,编制城乡规划的规定太少,似乎公众只需在规划编制完成后举一下手表示同意就可以了,这也是我国的城乡规划划入到“受约束的尝试阶段”的原因。根据谢莉·安斯汀(Sherry Amstein)提出的“市民参与阶梯”理论,我国的公众参与还有一定的差距,位于梯子的中段,属于“象征性的参与”,与真正意见的公众参与还有一定的差距。公众尚处于被动的告知与接受地位,还未进入合作性参与、代表性参与、决策性参与的实质性参与阶段。《城乡规划法》应在对公众的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方面规定得更加具体和完善。

建构规划听证程序和监督制度体系。城乡规划领域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过于笼统,相关法规需要对听证方式、听证代表人选、听证信息的对称、听证的审查监督和救济制度进行细化,形成可操性强的制度体系。如:灵活使用不同的听证方式,可采用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事前听证和事后听证相结合;完善听证代表遴选机制,对听证代表的数额、名额分配、遴选标准、遴选方式、最终确认等作出具体规定;保障听证信息对称,如规定对听证材料和代表名单的公开,完善听证代表的权利,明确听证代表的义务及法律责任,明确提供虚假或不全面的听证材料的惩罚,明确听证费用、社会利益集团的调研费用的承但问题等等。

第8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1年)通知》国发〔〕12号)精神,现就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将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到年底,按照国家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要求,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达到5%,城市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到2011年,农村达到30%,城市达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规范建档、有效使用。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二、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一)逐步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应当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负责。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医务人员入户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做相应记录。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合做好健康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具体内容和方法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有关要求。

(二)有效使用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当统一存放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调取并查阅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要做好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实现对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

(三)规范管理健康档案。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制度,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好建立健康档案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等保障措施并加强对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他人,更不能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

(四)逐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46号)、《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相关服务规范的要求,逐步推进建立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鼓励以省或地级市为单位研究开发相关信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要逐步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以及传染病报告、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医院电子病例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起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把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要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和方案,确保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参与建档工作。

(三)完善经费保障措施。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将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落实相关经费。健康档案的保管保存、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投入。经费的拨付应当与健康档案建立的数量和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

第9篇:城乡一体化建设方案范文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意义;问题;措施

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将养老保险档案实体向数字化形式转化,有效的提高信息处理速度,节约存储空间,更方便对档案信息进行检索和调阅。而且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的提高档案信息的完整度和可靠性,全面提升养老保险档案服务水平,实现养老保险档案信息的共享,檠老保险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后,档案信息检索和使用更为便利

档案使用者只需要在计算机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系统中输入关键词就能够查询到所需要的信息,全面提升了养老保险档案信息检索效率。而且还能够利用电子加密技术来对养老保险档案信息进行加密处理,提升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二)促进养老保险档案信息的科学化管理

=通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的促进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答的开放化进程,档案数据从传统的保管和利用工作开始向采集、管理和服务工作转化,档案信息更具开放性,有效的提高养老保险档案服务的水平,为养老保险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增强养老保险档案利用的时效性

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通过远程服务能够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而且档案管理人员在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也要及时转变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从而更好的完成档案信息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增强养老保险档案利用时效性。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工作缺乏重视

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受传统思维观念影响较深,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程。部分人员对先进技术不掌握,而且在心理对先进技术的应用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从而给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带来较大的阻碍。

(二)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水平不高

当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起草、修改和印发工作基本上都在电脑上完成操作,档案资料也实现了电子化存储,这对档案信息的利用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还处于初级化水平,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急需努力提高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水平。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目前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建设过程中,软件还存在着不统一问题,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与机器及配件存在不致及质量差异大等问题,同时还存在开发语言不统一的现象,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规范,不仅影响了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中的规范性和标准性,而且阻碍了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

(四)档案信息管理人才培养的不足

在当前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即熟悉养老保险知识,又熟悉档案知识及信息化技术的人才十分缺乏,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院校对于档案信息化人才的培养都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这也导致当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人才十分缺乏。

3 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一)加大对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这就需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所需要的设备,选择适宜的软件,为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不仅有利于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对档案利用、保密等工作开展也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

(二)完善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工作的服务方式

在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创新养老保险档案的服务方式,加快推进计算机信息管理服务的建设,并制定相庆的制度和标准,同时采用缩微技术服务,对珍贵的档案信息进行保护和存储。另外也可以启用公共网络服务系统,借助于公共网络,提高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建立规范标准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机制

要想建立起规范标准化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机制,就一定要确保档案管理网络的安全性。我们可以努力创新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机制,逐步统一各项工作标准,细化各项工作,制定各项安全措施;统一档案管理标准,这样能够保证档案资源库的正常建立,使整个档案信息网络工作保持畅通,顺利实现养老保险档案的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所有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库,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对这些信息资料进行快速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方便、系统的服务;还可以开通养老保险档案信息中心的网站,只要输入自己的养老保险编号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等情况,为人们提供方便。

(四)努力扩大档案信息系统覆盖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养老保险档案的利用价值,因此需要努力扩大养老保险档案信息系统的覆盖面,深入挖掘养老保险档案的服务功能。可以构建各级档案服务网络,在保证档案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系统与上级信息系统有效的进行衔接,从而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档案信息服务。

(五)打造专业的档案管理信息化队伍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档案管理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不仅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具有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同时还要对信息网络技术进行了解,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因此需要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再教育机会,增强其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打造一支专来化的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管理队伍,全面提升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水平。

4 结束语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发展速度较快,因此需要做好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公档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养老保险档案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养老保险档案现代化管理目标的实现,为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周仕芹.试论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J].黑龙江史志,2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