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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精选(九篇)

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

第1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城市社区管理工作

按照《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新津县民政局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做好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确定了社区建设的原则: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并重点做了以下几点工作:1、对农村社区的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思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结合我县完善乡镇建制工作,进一步调整我县社区发展规划,做好农村场镇建社区、村改居、并村并组建社区工作。逐步建立起便于管理、便于自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农村社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正努力建设一批经济文化繁荣、环境舒适优美、管理规范有序、服务设施配套、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治安良好的现代农村社区。2、健全措施,合理划分社区。农村建社区应坚持便于服务管理、开发社区资源、社区居民自治和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依据居民居住的地缘关系,相对独立的区域和适度的管辖人口及大多数社区成员认同感等要素,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场镇,原则上设立场镇社区。农村场镇社区户数一般以1000户划分社区,原则上不少于1000户;居民比较分散的区域,管辖户数适当减少的原则设立,目前全县共建有农村社区16个。三是建立新型社区组织和社区管理体制:农村社区组织机构参照城市社区组织机构的设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成员根据《中国共产程》的规定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罢免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工作,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各项管理制度:农村社区参照城市社区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制定、修改农村社区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委会职责、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社区居委会委员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一)低保工作

我县截止4月份有城镇低保1412户、2212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城镇最低生活标准为160元/月,1-4月份共计发放城镇低保金115445元,累计人均补差55元;农村低保有2014户、4051人,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为1000元/年,第一季度共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02550元,年人均补差200元。

(二)“阳光育苗工程”工作

今年3月份由成都慈善会发起的“阳光育苗工程”工作,主要针对低保家庭在校的初中、小学学生实施救助,解决其生活、读书及穿衣等方面的困难,此次确定的200名低保家庭学生在2006年度每人可以得到500元的救助(其中生活费300元、课外读物费30元及服装费170元)。经过学校初选、进行张榜公示等程序后报慈善会批准,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准确性,为“阳光育苗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已将上半年生活费及课外读物费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五保工作

在税费改革前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由镇(乡)、村、组三级负担,个别镇(乡)为了减少开支使部份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未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导致应保未保人员上访不断增加,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根据这一情况我局会同财政局经过细致的调查摸底,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新增农村五保供养人员174人。截止目前全县共有五保供养人员944人(其中集体供养59人、分散供养885人),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五保户每人每年1716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920元,分散和集中供养实际每人发放1440元/年(月均120元),剩余部分则由镇(乡)统一作为修房、丧葬、购衣、医疗等统筹支出。

第2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2020年8月)

县委政法委综治股 XXX

在综治股主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三无小区”专项整治工作、警情和命案报表上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助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以来为更好地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社会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兰考县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专项活动、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消除暨命案防范百日行动和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推进会、利用一中心四评台网上交办等措施,统筹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目前全县共排查出了373起矛盾纠纷和5起因疫情企业停产、停业等问题引发的合同纠纷,现化解完毕372起,化解率达到99.74%。

(二)以专项整治为突破,提升城区居民居住环境。为维护社会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卫生生活环境,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三无小区”(无门卫、无技防、无主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自“三无小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城区三个街道、公安局、住建局、房管局和城管局等多方联动,经过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整治5个“三无小区”和5个“三无街巷”。

(三)以上报要求为导向,汇总上报警情、命案报表。警情报表是含信息量比较多的报表,命案报表的案情简介需做到事件表达清晰、准确,同时又要求语言严谨,两个报表在汇总和上报过程中都需要注意保密。为使报表按时间节点、按要求上报,每月都需要提前和公安部门进行沟通报表注意事项、要求并提醒按时报送。然后将收到的报表信息和数据进行汇总,并与主管领导会商后报到市里。报表发到市里后要与负责同志积极沟通,主动对接,确保报表及时、准确的传送到上级负责同志手中。

二、存在问题

(一)个人写作能力有待提高。我负责的矛排工作,专项行动开展的比较多,专项行动期间每月都要求往市里报专项行动总结,行动总结需要充分综合全县关于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先进做法和工作亮点。每月上报之前都需要提前几天构思写作框架,然后再通过互联网学习别的地区的总结方法,写作所用时间比较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开阔视野,加强业务知识和写作技巧的学习,注重提高写作水平。

(二)部分乡镇、单位对报表报送重视不够。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单位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报表和工作开展情况有漏报和上报不及时现象。二是报表上报有应付现象,现在上半年工作已经结束,但是个别乡镇(街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累计数量为零。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平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时没有记工作台账,月底让报报表时就直接零报告。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的督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账是体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绩最有说服力的载体,在平时的督导过程中要加大对工作台账的督导,对填写不及时、不规范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月通报,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

第3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XX年是本人被选拔到xx县规划局工作的第二年,也是真正进入角色的一年。这一年,本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局领导分工安排,忠实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带领分管的办公室、规划设计服务中心、村镇科和法制宣传科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县城乡规划事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具体述职述廉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历史文化名城申报进展顺利。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被县委、县人民政府列入了xx县XX年“六城联创”工作目标之一,作为规划局牵头主抓的重点工作,局委会决定将此项工作交由本人全权负责。按照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标准和要求,本人积极做好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通过三个月时间编制完成了近30万字的《申报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资料汇编》和《评估报告》,积极督促新疆通艺规划设计院修改完善《xx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XX-2030)》,并于10月28日通过州规委会审查。于7月中旬前往乌鲁木齐邀请了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评估专家对我县申报工作进行了调研评估,于9月底组织县文化专家对城区和全县范围内的22处历史建筑进行了鉴定,上报县人民政府公示。亲手起草了《关于申请将xx县列为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并于8月中旬递交州人民政府,积极与州政办对接,于9月28日正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递交xx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准备完成了所有申报资料、汇报稿及多媒体宣传片。自治区计划于12月6日对我县是否符合历史文化名城进行评审,力争年底前申报成功。

(二)村镇规划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XX年底我县13个乡镇总体规划及55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昌吉州规划专家会评审。本人分管村镇规划工作,积极做好村镇规划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不仅做好规划局的村镇规划档案管理,还主动对乡镇规划站所的建设进行指导。XX年6月中旬,自治区住建厅对我县城乡规划编制成果进行验收,并赴x河乡集镇、xx村、x镇xx村、x沟镇xx村、xx乡xx村进行实地验收,由于我县村镇规划验收工作准备充分,自治区验收组对我县的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目前规划成果已入库并报自治区备案。

(三)xx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起草初有成果。为了改变xx曾经的规划随意性大,规划编制和管理缺乏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制定一套针对xx县城乡规划管理的办法和技术规定的想法,作为xx县从外引进的规划专业人员,编制该办法成为了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编制出一套适用性、可操作性强的高质量的管理办法,本人通过对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城市规划思路和想法的研究,综合本人在xx县工作一年来的感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规划条例》和《xx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完成了《xx县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初稿。目前正在组织县住建、发改、林业、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远程方式邀请中国建筑设计院、上海复旦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规划设计院、新疆通艺市政规划设计院等规划编制单位及专家的意见。计划在征求意见完成后,邀请各部门、各专家进行评审。

第4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按照市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近期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为重点,以解决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为目标,坚持治理工作从单项整治向全域治理转变、从专项攻坚向常态治理转变,不断推动环境质量、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的改善。现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工作专班,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制订了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及《×××县乡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范围、内容、要求以及工作分工,对整治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确定了整治责任目标。针对城乡环境实际,明确工作分工,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间、定速度,严格奖惩兑现,形成统一的整治指挥体系和明确的责任目标体系。

二、加强宣传发动

一是召开动员会议。为认真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广泛宣传。在重点地段设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牌,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栏,向群众印发“倡议书”等资料,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三是创建群众参与平台。在县电视台公开举报电话,在网站建立信息处理平台,主动接受群众投诉,积极处理群众反馈的情况,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三、加强督查督办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检查督办组,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及时通报。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年中检查督办、年终考核评比。县领导小组领导已多次开展专题调研督办工作。

四、加强综合整治

一是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对街道秩序、户外广告、建筑工地、小区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指挥部每周检查督促县直包街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各包街责任单位坚持周五清洁责任街区的统一行动。

二是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开展乡村环境“脏乱差”治理,建立乡村保洁制度,配置乡村保洁员和设备。

我们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个好的开端,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城乡居民的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质量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进展不平衡等等。

针对存在问题,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再掀综合整治高潮。组织召开全县整治工作现场会,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到年底完成城市出入口、主干道、商业集中区、广场、车站等窗口部位的整治;完成以硬化、亮化为重点的背街小巷整治;重点整治城乡脏、乱、差,配套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治理城镇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彻底清除垃圾死角,建立起城乡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绿、亮、清、净、靓”的总体目标。

第5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把今年提案办理好,尽可能解决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我局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责任。

(一)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要求。为切实把提案办理好,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工作目标、办理责任、办理形式和办理时间安排,要求办理工作力争做到三个100%(与委员的见面率达100%、及时办理答复率达100%、委员满意率达100%)。

(三)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在完善提案网上签收、受理、交办、催办、会办、查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五定”的管理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并建立由局领导阅批,相关股室起草,牵头人初审,办公室汇总,分管局长阅改,局长审阅,然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的办理程序,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肃性。

二、细化措施,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一)深入调研,力求客观实效。委员所提的提案均反映了民生渴求,体现了民生意愿,不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是办不好提案的。强调各承办股(室)及下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务必多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务必注重客观、讲究实效。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在先后接待市、区人大、政协对我区的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视察调研5次,广泛听取代表委员们的建议的基础上,局领导多次带领办理人员深入各基层文化体育单位、各乡镇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面对我区文化体育建设的建议和需求。充分掌握了我区文化体育建设基本情况、文化体育发展环境等第一手资料,为使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区文体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与政协委员见面,增进沟通理解。为进一步了解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委员的交流沟通,办理提案的相关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与委员进行电话或面对面的交谈,向他们汇报我局办理提案所做的主要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诚恳地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严肃认真地组织了提案委员面商会,局领导进行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牵头办理人员向提案委员们一一汇报了每件提案的办理过程、措施及效果,认真听取了委员们的建议并对回复进行了完善。通过与委员见面汇报交流,他们对我局的答复表示理解和满意。认真调研,与委员商议,确保了三个100%目标的实现。

(三)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局党组先后二次专题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提案办理进度,反复强调办理要求,并针对提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牵头人多次专题向局党组汇报提案督办情况及提案办理进度,局党组认真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强调督促相关股室加快办理进度,确保任务完成。

三、落实到位,助推文化体育全局工作

在办理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提案(021、025、028、029、033)时,我局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向省、市申报新建社区书屋20个、10个乡镇固定放映点、79个行政村固定放映点、新建省级文化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指标。由于我区土地资源紧缺,局领导带领文化、体育股相关人员,跑遍城郊的、、、等乡镇进行调研,积极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与区教育局等单位协调,拟将在金山小学区域新建“区文体活动中心”;积极向省市争取投资200万元的体育雪碳工程项目,拟将在永丰街社区建设。我区还将建示范社区文化中心1个,农民健身工程5个,全民健身路径3条,为、新村、三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各价值约8万元的专用设备。局领导多次向区政府领导汇报文化执法队伍设备状况和执法所遇到的困难,区政府已解决经费购置执法车1台,财政拨款7.2万元购买了执法取证、办公设备等,委员提案要求全部得到解决。在办理建设我区城乡文化体育交流平台的提案时,注重了深入调研环节,认真研究分析中心城区文体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结对交流、走下去与请进城相结合、力争城乡文体资源共享的一系列建议,为回复建议提案交了较完美的答卷,也为今后如何进一步推动全区社区文化体育建设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参考,必将对我区今后社区文化体育建设的全面推开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办理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的提案(026、027、031)过程中,我区对10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文化馆按照“天天开放,每天开放不少于6小时”的要求全部免费开放了书报刊阅览室、辅导培训室、文化活动室、室外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电子阅览室等场地,截止目前,共指导群众排练节目30余次,接待群众1.2万人次,成为提高群众文化水平、丰富乡村文化的“主阵地”;免费开放1个博物馆(红军文化陈列馆),共接待各类团队及青少年学生36.8万人次;免费送公益电影到农村放映588场;充分利用城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已接待人员健身20万余人次。共开展文化演展活动15次,组织参加、承办各类体育赛事25次、组织各体育协会报名参加各类健身活动20余次,并新成立了区钓鱼协会。举办了来各乡镇办的体育专干、社区健身队指导员、社会健身组织者共计131人参加了“国家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举办各乡镇办委、城市社区共31个活动站(队)健身队伍近1000名老年朋友参加了第二套保健操培训。积极备战市第二届运动会,目前各队正在开展紧锣密鼓的训练,将于7月9日参加田径、篮球、游泳、曲棍球、足球、幼儿基本体操、武术散打、武术套路、跆拳道9个青少年组大项17个小项的比赛。

在办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提案(022、030、031)过程中,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区娱乐场所、对学校周边的出版物市场、黑网、印刷、包装装潢企业进行重点清理,杜绝各类非法有害出版物流入市场,进入校园。开展突击检查5次,联合执法行动3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50家(次),关闭取缔无证照经营的电玩场所2家,“黑网吧”1家,行政处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4家次。净化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办理其它提案(023、024)过程中,我局积极参与区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区的决定》,提出了“力争到2020年,文化品牌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更加灵活;文化形象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结构合理的文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市前列,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文化核心区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我区精心谋划了“两山一园一湖一中心”文化产业布局(依托凤凰山,着力打造以巴人文化、元九登高文化、元稹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产业区;依托犀牛山,着力打造以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文化产业区;依托神剑园,着力打造以将军故里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产业区;依托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基地建设,着力打造集演、展、销、博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区;依托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区位优势,着力打造高品质文化产业核心区)。在办理《关于结集出版《凤凰之声》(区创作歌曲集)的建议》时,副局长吴高平亲自与委员梅光辉商讨后,安排由梅光辉同志牵头负责组稿编印,文体局负责筹措出版经费,从而圆满解决。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行政权限限制,市、区、县同处一城,文化市场管理标准、处罚尺度不一,文化建设、管理及活动力不从心;(二)文化体育建设资金紧缺,国家及地方都很重视,国家资金要陆续到位,地方资金有限,将逐步解决;(三)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奇缺,由于编制、待遇等具体问题,专业人才难引进,培养机制有待更健全;(四)土地使用困难,区城区及郊区的土地管理权归市,文化体育建设项目难以落地、立项。

第6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和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或由主管局长兼任,负责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物业管理协管员试点配备方案制定、选聘组织及使用监督指导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物业管理协管员待遇审定及经费拨付工作。

4、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物业管理协管员资格审查、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审核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

试点配备物业管理协管员18名,其中陈仓镇、七个街道办事处物管办各1名;8个试点社区各1名(陈仓镇、七个街道办事处各1个社区);区物管办2名。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要求,适时在全区范围内增加物业管理协管员的配备。

三、职能职责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物权法》《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

2、全面掌握辖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情况、辖区物业企业基本情况及管理项目、辖区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及运行情况,并建立相关信息档案。

3、开展物业管理矛盾隐患的排查、辖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和投诉处理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4、积极参与指导辖区住宅小区业委会的筹建、换届和选举工作及业委会备案工作。

5、积极开展物业投诉调解工作站、物业维修服务站、物业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各项服务联络工作。

6、配合做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升级及年审、物业招投标管理指导、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和物业管理验收监管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物业管理工作任务。

四、经费保障

1、人员待遇:物业管理协管员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补贴。以上四项补贴均以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20%、6%、1%、2.5%的企业缴费比例执行。

2、岗位培训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

3、业务经费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

4、经费来源渠道:采用公益性岗位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形式列支。

五、人员选聘

1、选聘对象

市区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

2、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物业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群众意识较强。

(3)男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城市建设、物业管理及法律专业者优先。

3、聘用方式

聘用者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

4、选聘程序

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根据选聘方案的具体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省城镇失业人员证》或《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并填写《区物业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经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名资格后进行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审核。

(2)考试体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考题,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监督。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审核聘用。体检结束后,由区选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审定,审核合格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类保险,试用期限三个月。

(4)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后,集中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物业管理协管员岗前培训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六、管理考核

物业管理协管员实行区、街两级考核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员选聘、培训、分配及绩效考核审定;各镇街负责协管员的使用和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物业协管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动态管理,统一选聘、集中培训、按岗配备。各镇街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勤管理,并将物业管理协管员纳入镇街及社区工作人员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年终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七、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1年8月20日——2011年8月31日)。由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定。

2、动员宣传(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7日)。召开领导小区及相关人员会议,选聘信息,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

3、报名审查(2011年9月8日——2011年9月14日)。

(1)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省城镇失业人员证》或《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在区物业管理协管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并填写《区物业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2)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名资格后进行汇总,并将报考人员资料上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4、组织考核(2011年9月15日——2011年10月8日)。

(1)根据报名情况,由区选聘领导小组对考题、考试时间、巡检人员做出安排。

(2)发放准考证,组织笔试和面试。

(3)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7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科学筹划,相关部门严密组织,并建立了医疗救助相关制度,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晋民字1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医疗救助工作步伐,促进医疗救助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实现“管理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救助范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可及性

在确保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基础上,逐步把因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取消救助病种限制,针对不同对象的医疗需求,分别开展不同形式的救助,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其它救助方式。科学制定医疗救助方案,研究制定分类或分段设置救助比例和封顶线等办法,逐步提高救助对象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需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

结合我县实际,目前重点救助有以下几类患病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持有五保供养证的人员);

2、城镇“三无”人员(无赡、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来源的人员,包括有家无业精神病重症患者);

3、城乡低保对象(持有城乡低保证的人员);

4、重点优抚对象(持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件的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军参战人员及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5、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无业特殊困难居民;

6、因患大病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仍较高的困难家庭病患者。

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1、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有家无业精神病重症患者,救助标准为个人负担部分的95%以上。

2、1—6级残疾军人救助标准为个人负担部分的90%以上。

3、7—10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救助标准为个人负担部分的70%以上。

4、其它重点优抚对象救助标准为个人负担部分的50%以上。

5、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标准为个人负担部分的50%--80%。

6、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严重心脏病、肝硬化、肝腹水等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为个人负担部分的50%--90%。

7、其他贫困和特殊困难对象的救助标准为个人负担部分的20%--50%。

8、同等情况下,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按20%上浮比例予以救助,但救助标准不高于80%,救助时需提供(来源:文秘站)独生子女证或绝育证明。

上述1、2、3类对象不设救助线和救助封顶线;4、5、6类对象救助线为6000元,年救助封顶线为30000元;7、8类对象救助线为10000元,年救助封顶线为30000元。

二、开展多种形式救助,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针对性

1、住院救助。申请对象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外,对个人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包括医疗保险的起付费用)实行救助。

2、资助“参合”、“参保”救,!助。对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对象,县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家庭缴费部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助。

3、大病关怀救助。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身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等重大疾病,病情处于晚期,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后,可给予一次性的大病关怀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原则上经住院救助后不再享受大病关怀救助)

4、临时医疗救助。经住院救助之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巨大,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因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可申请临时医疗救助。救助标准300—1000元。

同时,积极探索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中患慢性病需长期院外治疗或药物维持的救助对象以及特殊病种患者的门诊医疗救助及其它形式的救助。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殊困难人员积极推行医前、医中救助,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后,可按一定比例预付医疗救助资金,保证困难群众及时住院治疗。

三、简化救助程序,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时效性

民政部门要本着为民、利民、便民原则,努力做到及时受理、即时救助。尽量缩短审批周期,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医后救助尽量采取一季一审的办法,审批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季中。

1、住院救助程序。医疗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城镇)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报送有关资料(详细资料清单附后)。由村(居)委审查确认,法人代表签注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由乡镇民政助理员或居委会负责人于每季度末十五日前统一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五日内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退回,对存在疑议的提请分管局长及时入户核查。十日内业务股室将审查后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并会同分管局长拿出初步救助意见,十五日内由分管局长组织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救 助资料进行综合审查评议,拿出具体救助意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业务股室根据集体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说明理由。之后,民政局业务股室作出预算报告和汇总表及其花名册,经局长审查签字后,送财政局进行社会化发放。用于住院救助的资金不低于当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总额的60%。

2、临时医疗救助和大病关怀救助程序。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查、乡镇(城管委)审核、县分管领导签字、县民政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进行救助。用于临时救助的资金应在当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总额的10%以内。

3、医前、医中救助程序。医疗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递交农村五保或城乡低保相关证明和定点医院医疗诊断证明。由村(居)委会专管人员入户审查,法人代表签注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乡镇(城管委)审核、签注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县分管领导签字;县民政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进行救助。

4、门诊救助程序。与医前、医中救助程序相同,但在提供农村五保或城乡低保相关证明的前提下还需提供患有慢性病需长期院外治疗或药物维持的证明。用于门诊救助的资金应在当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总额的15%以内。

四、加大投入力度,严格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

随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财政部门要根据医疗救助人数的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的提高,逐年增加资金投入,为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的稳步提高提供资金保障。要严格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足额将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社29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39号)的有关要求,强化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县级财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分别建立城市、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县级民政部门分别设立城市、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帐,用于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业务。建立完善“民政管事、财政管钱”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减少救助资金的发放环节,提高效益,实现直接支付和社会化发放,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五、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民政部门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医疗救助政策的制定、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作,抓好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要严格救助信息的登记、统计和救助对象的档案管理,及时将救助信息录入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按季报告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救助政策的调整变动和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及资金投入情况,要充分认识统计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虚报、不瞒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统计报告数据的真实,为各级掌握救助情况、分析救助形势、完善救助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财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根据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计划,及时复核、下拨救助资金,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保障模式,建立与救助对象和业务量挂钩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卫生部门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杜绝服务不规范和过渡医疗等现象的发生,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为救助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就医购药条件,引导救助对象合理就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工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舆论监督的力度。

六、资金发放

民政局制作相应的汇总表和花名册一式四份,由民政局、财政局、基层政府和指定金融机构各执一份,医疗救助资金在每季审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下拨到指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申请救助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

附:__县农村(城镇)医疗救助申报资料

一、填写“__县农村(城镇)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审批表”

二、提供农村(城镇)医疗救助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

1、家庭成员包括对患者有赡、抚、扶养义务关系的所有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收入等)

2、病患者患病情况和前后治疗过程

3、家庭困难原因和困难情况

三、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提供经县卫生部门审核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凭证。城镇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提供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户主、患者户口簿复印件

第8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的为抓好住房民生工程、强化城乡规划引领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全县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议工作调度会议。各乡镇汇报了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公租房建设、集镇规划工作推进情况,县住建局通报了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对下步工作作出了很好的安排,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切实增强抓好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形势,今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地区行署签订了城乡规划建设目标责任状,对2011年城乡规划、廉租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公租房建设、村庄整治、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的责任和完成时限作了明确。目前,离完成任务目标仅有40多天,但从17个乡镇和住建局汇报的情况看,任务还很重、差距还较大,不可麻痹大意。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我县今年要完成的城乡规划任务来看,要完成县城总规修编成果,完成4个乡5个镇总规修编工作和44个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这些规划要直接引领特色城镇化推进效果和进程,直接引领统筹城乡发展效果和进程,直接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果和进程,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必须增强抓好城乡规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质保量完成城乡规划目标任务。从我县今年要完成的住房建设任务来看,已下达的3367套廉租住房建设要全部建成并租售到位,已下达的两期共12250户农村危房改造要改造完毕,已下达的12000户村庄整治要全面完工,已下达的500套公租房、500套棚户区改造、100套限价商品房今年8月必须开工建设,明年8月要峻工交付使用,已下达的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必须及时发放到位。

中央、省、地、县拿出了3个多亿资金完成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工作任务,这是上级党委、政府为改善住房这一重大民生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重民生、促和谐的高度去认识和推进这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这一系列重大民生决策大得民心、真得民心、深得民心。

第9篇: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北顶庙所在的北京市朝阳区大屯地区,正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地主”。其城市化进程,亦伴随着相继为亚运村和奥运主会场提供土地而展开。

大屯乡于1983年建制,1997年,全乡征地撤村,村民转居转工,乡政府之下已无农民和村级组织,2002年开始撤乡并处理集体资产并于一年后彻底完成城市化。大屯这一城市化进程,绝非仅仅由“乡村”变身“街道”如此简单。

北京奥运会带来的巨额城建投资,让大屯所在的奥运商圈土地价格陡涨。这些正是大屯集体经济中最为核心的部分。

而在政企合一的集体产权背景下,在乡的行政编制撤销后,尚有巨额的集体资产需要处置。因此,作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与乡政府脱钩后的集体企业――农工商公司面临清产核资与改制难题。受到内部人控制,这些现价值近百亿元的集体财产,在评估阶段涉嫌漏报或少报;在改制过程中,则被家族曲线控制。

由于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存在多头交叉现象,导致在大屯农工商公司在改制中,并未处于合规的管理者的监管之下,这成为事件的制度背景。

据《财经》记者获知,对改制问题的调查已于一年前启动,并形成初步结论。虽然暂未公开,但据了解,涉及的问题资金达数亿元。

关键人孙永华

1995年,作为大屯乡农工商公司新的子公司,北京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下称华汇地产)成立。

这是大屯城市化进程的一个新起点。九年前的1986年,为举办北京亚运会而进行的亚运村建设曾占用该乡3900多亩耕地,10个自然村因此被撤销。

自亚运会开始的城建投资,使得亚运村周边的大屯乡土地迅速升值,这也让大屯集体经济在朝阳区乡镇中脱颖而出。1997年底时,该乡乡级集体净资产即高达3.14亿元。

按北京市的整体规划,亚运会之后的大屯地区将成为首都北部新兴的文化、体育、金融、商贸中心。1995年时,大屯乡被北京市政府确定为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开发试点乡。乡政府欲借此之利,完成农民搬迁上楼,并利用“引资建绿”政策招商引资。

这一切与土地密切相关,华汇地产由此应运而生。由于肩负城市化使命,重要性远非其他子公司可比,为此,1996年3月,时任大屯乡乡长孙永华亲自出任公司总经理。

与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不同,1978年以来,朝阳区大部分乡镇并未进行家庭联产承包,土地、企业等大部分资产一直以来是由集体统一经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总体治理架构基本未予触动。

1945年出生的孙永华系大屯乡关庄村人,13岁起先后在东城区金属加工厂和北京大学化学系任工人。18岁回到关庄村后历任团支书、副队长、村支书。29岁进入乡政府任职,随后升任为副乡长、乡长。接近他的人士介绍,孙仅有小学文化,平日西装革履,言语平和,关键时刻则处事果决。

1997年起,随着全乡征地、撤村、转居、转工,大屯乡完成了城市化最重要的一步,仅剩的6443亩集体土地被华汇地产代国家一次性征用完毕,全体乡民统一“农转非”。

“手握”全乡土地、亦是乡干部中本土派代表的孙永华,日后成为了乡集体资产改制“分家”时的关键人物。

改制方案

按照设计,1997年土地被征收的同时,村、队撤销,77家村、队集体资产上交乡农工商公司,由后者向各村集体成员分配现金2.25亿元――相当于乡集体对各村集体资产实施一次性整体收购。由此,包括土地资产在内,全乡的集体资产全部集中在乡农工商公司及其子公司手中。

2003年,大屯乡整体撤销,变身大屯地区办事处。本为政企合一的乡农工商公司,随即将可分配资产进行全乡范围内的“分家”,后改制为现代企业架构的北京华汇亚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汇亚辰公司),性质则由乡集体资产变为公司出资人集体资产。

而在此之前一年,根据大屯乡政府批复的《大屯农工商公司改制方案》(下称改制方案),乡集体资产经过了资产量化与处置过程:

评估集体资产――以200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乡农工商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乡级集体总资产为20.13亿元,总负债为12.48亿元,净资产为7.65亿元,在扣除必要费用后,确定可供分配的集体净资产为7.42亿元。这一评估结果得到了朝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下称区经管站)的确认。

确定集体资产的分配对象――全乡共有15428人享有集体资产分配资格,其中1972人仍在大屯乡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单位工作,其余人因各种原因已不在大屯乡工作。

以劳动年限(农龄)作为集体资产的分配依据――分配对象的农龄共计21.61万年(以1958年为起点),人均农龄14年,每个农龄折合净资产3435.75元。

采取分配现金和量化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凡在乡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部门工作的1972名人员,以股份的形式将资产量化到个人,其他人可自主选择持有股份或兑现等额现金。

对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股份制改造――1972名乡属单位和部门人员以享有的10502.69万元净资产出资,同时吸收少数外来的在职人员1638.31万元现金,组建华汇亚辰公司,注册资本为12141万元。同时登记设立“华汇集体资产管理协会”和“亚辰集体资产管理协会”,由两个协会代表以股份、现金入股公司的2252名所有者行使出资人职能,以解决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的出资人数限制问题。

上述改制方案,由大屯乡农工商公司制定,乡政府批复后执行。但根据《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正)》,乡联社、村合作社的土地被国家全部征用、行政建制被撤销的,其集体资产处置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另外,在撤乡过程中,大屯乡集体资产评估结果由区经管站确认。据朝阳区农委方面的解释,区经管站批复的权力源于《北京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办法》中“撤制村、队清产核资结果报区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审核、认定”的规定。但显而易见,依照该规定,区经管站仅有权审核村、队级集体资产的处置,而非乡级。

这一在审批程序上带有问题的方案,为日后的问题与纠纷埋下了隐患。

低估的资产

不仅如此,虽然在分家的流程表面并无问题,但在清产核资等诸多分家的细节上,却有颇多难以理解之处。

2002年资产评估之时,农工商公司旗下有50余家下属企业。既有五金加工厂、汽车销售中心、樱花宾馆、华汇金润酒店等赢利性企业,亦有热力厂、物业管理中心等服务性企业,这些企业中的龙头即从事土地开发的华汇地产。

但孙永华负责的华汇地产当时的资产,成为评估过程中最不透明的一块。

据熟悉改制全程的人士介绍,华汇地产得来的6443亩集体土地,并未及时上交国家,而是继续由华汇地产管理和使用,直至2005年奥运项目建设需要时,其中部分被国家收走。

“因此,在2002年的资产评估时,全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是零,而当时征地却花了7亿余元。相当于农工商公司做账时,只做了应付,未做应收。”这位知情者透露,由于与实际征地中间存在时间差,国家正式征地时的地价,较之时的地价,已是两个数量级。全乡集体土地被征用和转让的真实价格目前尚不可知,但仅以一项位于大屯曹八里庄村的被卖给北京新奥集团的645亩土地为例,价格即达11.5亿元。这些土地资产并未进行评估。

《财经》记者获悉,上述6443亩土地的用途复杂,大致可分为几类:奥运配套项目用地、市政与道路用地、绿化隔离用地、农民上楼及开发用地。其中前两项面积为4000多亩,后两项为2000多亩,由华汇公司开发。

此类项目的开发过程一般为,先由华汇地产向市、区两级政府报规划立项,由其完成“八通一平”后,以“合作建房”名义,连项目带土地一起转让给接盘的开发商。在此过程中,华汇方面实际承担的是一级开发的职能。

在资产评估之时,这样的项目有六个,分别为:润枫德尚、康斯丹郡、荣尊堡、华悦国际等。

《财经》记者获得的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在评估之时,评估机构并未获得上述项目的详细资料,仅以被评估方提供的账面值为依据。知情者解释,“华汇地产当时拒绝给评估机构提供详细资料。”

最终,这六个项目仅以当时已收到的部分预付款共计2.55亿元作价,按50%计算成本,利润为1.27亿元。上述知情人则估计,这些项目时值20亿元左右。

这些项目的转让合同,都在评估基准日之后纷纷签毕。其中一个项目的转让协议书于2002年1月16日签订,仅比评估基准日2001年12月31日晚半个月。因此,这份约定价格为6.5亿元的转让协议,仅有4000万元预付款被纳入评估。

家族入股争议

资产评估完成后,按照计划,农工商公司将可分配资产以现金方式分配给原大屯乡农民,这标志着大屯乡已不复存在。

2002年,甩掉历史包袱的农工商公司“轻装上阵”,华汇亚辰公司登场。

2003年4月,该公司原董事长被免去职务,调离大屯。此时,时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孙永华,成为公司事实上的“一把手”。两年后,他就任华汇亚辰公司董事长。

部分股东表示,由于分红比例太低、财务状况一直未获公布等原因,他们于2003年11月、2004年3月和9月三次退股期分别退股,股东人数后减至1391人。

与股东退股热潮形成对比的是,几名不起眼股东的数次“逆市”出资入股,最终的入股份额与副总经理平级。

华汇协会的出资人名单显示,范玉玲、孙永立、李福清、范春香和杨嘉喜五名出资人分别以497.69万元的出资额,与公司数位副总一起名列前茅。这五人中,前两位分别是孙永华的妻子、弟弟,后三位分别为孙妻范玉玲的外甥女、侄女和侄女婿。

但按照大屯乡政府批复实施的《改制方案》,仅公司、办事处的在职人员有资格入股,而上述五人并非在职人员。

对此,朝阳区农委方面解释,2001年至2002年,围绕大屯改制,包括区委、区政府和大屯乡在内,共出具过11份配套方案,其中大屯乡资产界定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是《关于大屯乡资产处置(股权量化)及组织机构的原则意见》(下称《原则意见》)。此五人的入股行为源于《原则意见》中“对于非在职持股人,可选择变现和保留股权”“不愿意变现的持股人,允许其保留股权,只参与企业盈余分配”等规定。

但关于《原则意见》,知情人士称,由于其不具操作性,后来由大屯农工商公司重新制定了《改制方案》,并由乡政府批复实施。实际改制操作中的政策依据,也是后者。

除上述五人外,孙永华本人在公司约有700万元股份,孙的另外两名在职亲属李继红(下属企业总助)、李福强(子公司司机)都分别有497.69万元股份,孙氏家族在华汇亚辰公司中总计占股近4200万元。以2010年税后38%的分红比例计算,孙氏家族年分红收入近1600万元。

曲线改制控股

2009年,华汇亚辰公司再次启动改制。据该公司称,改制的原因是,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壮大,由两个资产管理协会来担任公司股东存在法律隐患,协会中带有的“集体资产”字样易与集体经济混淆;此外,下属企业急需清理产权关系。

考虑到出资人数限制,全部1391名出资人无法直接成为公司股东,此次改制的方式为,由两个协会22名理事以自有资金出资成立北京华汇亚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

两协会将自己在华汇亚辰公司的30345万元注册资本(原注册资本为10502.69万元,后于2007年增资至30345万元),以信托资金的形式信托给新公司。全体会员(即出资人)作为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的收益权。随后,新公司与两协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其利用信托资金受让协会持有的华汇亚辰公司100%的股权。此后,两协会注销。

照此方案,注册资本50万元的新公司成为华汇亚辰公司的唯一股东,1391名企业出资人的身份也从股东变为信托资产委托人、受益人。

此改制议案的生效,须经出资人代表大会投票通过。表决过程则被指行事仓促。

参与表决的人士称,会议在2009年4月13日(星期一)召开,但出资人代表在前一个周六和周日才接到消息,且并不知道会议内容。

在此之前,代表们就陆续接到主导改制的领导电话,说服他们支持改制方案,甚至通过代表所在单位的领导做工作。代表们对于方案的了解,仅限于一次座谈会,方案仅有限时间阅读,且不被允许带回家研究。

在出资人代表大会现场,华汇协会会长宣读了改制方案的前两页,北辰协会会长宣读了改制实施的步骤以及本次会上要通过的八项表决事项。随后并没有与会代表的发言时间,相关议案即被要求举手表决。

虽然有部分代表要求发言,但主持人未予理睬。上述知情者说,在没弄清改制方案的情况下,代表们更多出于对领导的信任,投票通过了改制方案。

代表们表决通过托付的新公司,股东包括18位原两协会理事(另外四人因不同意改制方案未能入股),其中孙永华及其亲属位列八席,合计占据52.03%的股份。由此,孙氏家族成为整个华汇亚辰公司法律意义上的大股东。

举报与调查

对于原大屯农工商公司的两次改制,原大屯乡村民的抗议从未断绝。

2003年5月,撤乡改制完成后,部分代表对集体资产评估结果不认可,部分人甚至未领取家底分配款,并持续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2007年夏天,300多名未拿到任何土地补偿的原大屯乡村民,因评估和补偿问题,在烈日下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静坐。为平息事态,时任朝阳区农工委主要领导在现场予以解释,坚称评估并无问题,双方不欢而散。之后,十多名乡民被有关部门带走,人群随后散去。

2009年以“家族曲线控股”为特征的二次改制,激发了更多知情者的上访,包括一些核心人士。上述人士上访的部门包括朝阳区纪委、农委、区政府、区委,以及北京市司法部门。随后他们被告知,区纪委正在调查此事,请上访人等待调查结果。

到2010年4月时,在由全国人大财经委领导的中央巡视组巡视时,上访人将3000多人联名签字的举报材料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