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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供水管理精选(九篇)

城乡供水管理

第1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营;管理

中图分类号:TV213 文献标识码:A

单县共辖22个乡镇(办事处),617个行政村,2480个自然村,总人口11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3.51万人,耕地面积11.2万hm2。2013年国民生产总值208.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4.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277元。

单县属于黄河冲积平原,地质构造复杂,浅层地下水咸淡水交错分布,能够开采利用的水资源主要是浅层淡水。地下水苦咸、含氟量高,存在严重饮水安全问题。为彻底摆脱苦咸水的困扰,市委、市政府适时提出饮水安全工作的“四个转变”:在工作目标上必须由喝“方便水”转变为喝“安全水”。所有供水工程要建立完备的供水水质档案,供水企业要保证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后再供水。在水源选择上必须由地下水转变为地表水。以优质地表水代替地下水,走利用水库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的路子。在规划思路上必须由行政区划为主转变为供水区域为主。新一轮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编制要本着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原则,打破原来的行政区划界限,以水库水源地作为规划的基点,形成以水库水源地为中心的饮水安全项目规划。在工作重心上必须由进度质量并重转变为质量优先兼顾进度。坚决杜绝以前的“先通水后改造”的旧思路,在饮水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质量优先、兼顾进度。

为告别单县人民群众长期饮用不健康的苦咸水历史,彻底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结合目前供水工程建设情况,单县饮水安全总体规划把单县划分为3个区,每个区为一独立水网。月亮湾水库净水厂解决高老家乡、郭村镇、曹庄乡、浮岗北部、莱河镇5个乡镇,368个自然村,1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浮岗水库净水厂解决浮岗南部、高韦庄镇、黄岗镇、龙王庙南部、杨楼镇、蔡堂镇6个乡镇,473个自然村,2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城区净水厂解决南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园艺办事处、东城办事处、谢集乡、李田楼乡、龙王庙镇(北部)李新庄镇、徐寨镇、时楼镇、张集镇、终兴镇、朱集镇13个乡镇办事处,1639个自然村,6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3个区域均以黄河水为水源,利用项目区处在山东省境内黄河上游之优势,利用黄河水进行补源,通过引水调蓄,单县浮岗水库及月亮湾水库库容完全能够满足供水需要,供水保证率可以达到95%以上。净水厂水采用常规处理工艺,即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厂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到2015年底,将全面完成水库、水厂、均压均流站、管网建设,单县饮水安全局面将要全面打开,饮水安全形势前景光明。

根据目前状况,单县水务局深入研究分析城乡一体化管理总体思路,坚持做到建管并行、建管并重,制订了单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方案,为饮水工程长期高效运行做好准备。

单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单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成立单县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对县域范围内的水源、水厂、管网、现有供水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下设10个科室,化验室6人,财务科3人,微机监控室4人,工程技术管理科6人,安监科5人,办公室4人,净水车间20人,污水处理车间4人,水费征收办公室16人,管道抢修队12人,(公布24h抢修电话)负责从浮岗水库及月亮湾水库到每个乡镇均压均流站,24h轮流值班,实时监控管道有无漏水、管道破裂和其他险情。

按市场化运作模式,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现有供水管理单位与本公司关系供水中心成立水费征收办公室,分片负责水费征收。计划在水库的每个均压均流站设一个征收点,滩区每处供水工程设一个征收点,每个点2人。城区收到小区,乡镇收到每个乡镇的总表,由乡镇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管理全镇的自来水工作,组建用水管理队伍,负责管道维修和水费征收。水费统一收缴到供水中心水费征收办公室,水费征收办公室上缴财务科。

现有供水管理单位纳入供水公司统一管理,原管理的用水户仍由其管理,其收取的水费统一上交公司,公司返还一定的管理费,用于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日常维修费。

城市自来水公司与供水厂签订供水合同,其人员、资产及管理不变,自负盈亏,单独核算。

第2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关键词:供水;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TV674文献标识码:A

1、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背景

侯马市地处山西省南部,临汾盆地南端,东毗曲沃县,西邻新绛县,南依紫金山与闻喜县、绛县接壤,北傍汾河与襄汾县隔河相望。北距山西省省会太原市340公里,南离陕西省省会西安市300公里。全市总面积220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25.5万人。

2009年,山西省政府批准侯马市设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推进

一体化综改试验区的建设,侯马市提出了“1+4”城乡一体化建设战略,突出“全域侯马”理念,以侯马市城市核心区为中心,围绕东、南、西、北四个乡镇的城镇化建设,形成“1+4”的城乡一体化格局,通过实施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四大工程,全面提升侯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供水系统作为侯马市的重要民生工程,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可以直接解决城乡供水差距问题,实现农村与中心城区同网、同质、同价供水,提高用水保障率,而且侯马市水务局大力配合,同意自筹部分资金进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因此,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建设条件已经成熟。

侯马市现状供水能力为35000 m3/d,主要的供水设施有水源地3处:分别为上马驿桥水源地、南杨水源地和下裴庄水源地,3处水源地共有水源井33眼。供水水厂有2座:上马水厂和凤城东水厂。现状供水范围为市区、城中村及周边宋郭、汾上、西侯马等21个村,其余57个村未接通自来水。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其实质是解决目前剩余57个村的供水问题。

2、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条件已经成熟,工程的建设使得剩余57个村居民多年的愿望得意实现,可以说该工程的实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但工程建设推进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2.1 工程规模确定问题

侯马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工程规模的确定需结合总体规划和当地现状实际用水

况,合理确定用水量标准。对于农村用水定额的选取,由于总体规划中并未对农村的发展情况做具体说明,且现状缺少相应的计量数据,农村定额的选取就成为制约工程规模的关键性因素。

2.2 供水水压问题

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中,若对农村和中心城区实行统一的供水水压,势必造成中心城区的供水水压较高,造成能量的浪费,若不实行统一的供水水压,又有可能造成规划期末,农村供水水压不足。

2.3 供水水质问题

侯马市由于地理构造的原因使得SO42-、F-等超标,水质不达标,现状农村自备水源井缺少相关水处理设施,无法保证供水安全性。要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就意味着城乡实行统一供水水质,然而由于资金、管理等问题,工程建设前期只能实施城市出厂水达标,由于中心城区至农村的转输管线较长,在后期的运行中如何保证农村管网末梢的水质达标,也是工程建设中需考虑的问题。

2.4 水价问题

侯马市现状乡镇水厂的供水水价较低,还有部分村民自行打井取水,无需缴纳水费。实施城乡一体化后,将本着“同城同待遇、同城同服务、同城同价格”的原则,实行同网、同供、同价。供水价格比原来水价高,居民对水费争议较大。

3、由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引发的思考及处理措施

3.1 统一规划水资源量,保障各区域供水量

要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首要条件是保障供水量,因此,在进行具体的规划之前,应对项目区的水资源进行详细论证评价,以确保项目区的水资源总量满足规划期的用水需求。在水资源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这样才能在确定供水标准和工程规模时,确实做到有据可依。

3.2 依据总体规划和给水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供水水压

根据侯马市城乡总体规划及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要求,结合侯马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心城区供水水压按6层楼考虑,即满足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28m。

侯马市农村供水水压的确定,根据现状农村与城市管线相接处的剩余水压进行确定,按4层楼考虑,即满足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20m。

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中,对于农村供水应进行给水专项规划,结合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供水水压。

3.3 结合项目区的水质情况,合理选择水处理方式,保证供水水质

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农村与城市实行同一水质进行供水,考虑农村庭院灌溉等用水量较大、浪费较多的特点。若要实行同一水质进行供水,势必造成浪费。诸如有些地方的地下水水质硫酸盐超标,采用反渗透方式进行水处理,若将净水厂膜处理后的水用于农村庭院浇灌,过于浪费。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可考虑仅对居民生活饮用水部分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在农村居民家中安装小型家用水处理器,对生活饮用水进行处理,对村内其他用水不考虑做水处理,即采用分质供水方式进行供水。这不仅可以解决村民的安全饮水问题,还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治水成本。这种简单的水处理措施,局限性很大,面对很多较为复杂的水质情况,目前市面上的家用型水处理器的水处理效果并不理想,致使处理后的水质达不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只能由城市净水厂统一处理后直接供给用户,或者在农村建设小型的集中水处理站。

鉴于以上情况可见,实行城乡同一水质进行供水,需结合当地实际的水质情况,并考虑城市净水厂和周边农村的相对位置和距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水处理方式。

3.4政府协调,供求双方民主协商,合理制定水价

供水价格对于供售双方都是十分敏感的问题。由于原乡镇水厂水价较低,部分村民自打水井,无需缴纳水费。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后,对于水费的收取,首先应加强宣传教育,让居民逐步提高供水安全意识,自愿选择优质水、放心水。

水价问题还存在水耗的分摊问题,按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供水企业的产销差率应控制在15%以下,而一般企业都很难达到,尤其是城乡供水一体化更是难以控制,因农村的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管网长,加上人为的破坏及偷盗水,产销差率高居不下,在水价测算时水损成为比较矛盾的问题,标准以外的分摊若全部由用户负担显然不合理,而全部由供水企业负担也有失公平,所以也只能结合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3.5采用“水表出户,一户一表”方式,规范收费,为实现阶梯水价提供条件

计量问题关系到供售双方的计量准确性,是供水系统中供售双方都比较关注、重视的问题。

侯马市现状部分老城区采用总表计量,农村的供水有的没有计量设施,有计量的也是总表计量,这样就造成村民对于缴纳水费存在纠纷,对水费收取造成不便,因此城乡一体化实施后,要将“水表出户,一户一表、收费到户”视为硬性规定,这对用户来说公平合理,对供水企业来说为今后创造了阶梯水价的条件。

“水表出户,一户一表”的实施,对于计量设备的选择,应选择高精度智能性预付费水表,该水表相比于老式的IC卡水表,加入了智能电子模块,采用基表脉冲进行控制,能够在起始流量不大于2L/s的条件下平稳转动,真正实现滴水计量,有效避免了一些违法用水行为。

4、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成后的成效及意义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是保障城乡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实施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规划,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资源保障。其成效及意义如下:

1、侯马市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之后,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政府可实行宏观调控,对水务部门统筹调度,有利于缓解供需矛盾,提高供水保证率。

2、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之后,有利于供水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标准化。通过供水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定价,提高供水保证率,提高饮用水质量,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彻底解决城郊用水供需的矛盾,实现由原来的“定时供水”向现在的“24小时供水”转变。

3、城乡供水一体化有利于实施供水、排水价格政策。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后,根据相关产业政策和水价政策,从促进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到优化资源配置,按不同时期确定统一价格政策标准,实行“同网、同质、同价”,有利于降低成本及运营费用,有利于水价政策的统一实施。

4、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之后,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侯马市现状供水方式缺少合理的管网设计和计量设施,缺乏统一的收费管理模式,节水宣传教育不够,尤其是在农村,节水意识非常淡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浪费用水现象。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后,可建立起从源头到水龙头的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按照“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的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阶梯水价制度,保证人民群众既能喝上放心水,又做到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有效地保护资源。

五、结语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要求,“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侯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设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对于其他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侯马市城乡总体规划・规划纲要・总报告[R] 2012

2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 2012

3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 2012

4侯马市“1+4”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R] 2013

5崔宏胜 周新超. 杭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探讨[J]. 城镇供水 2011,2:97-99.

6马丹. 论城乡一体化的供水体系规制[J]. 水利科技与经济 2011,7(7) :52-53

7王浪 景臻. 山区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研究――以浙西某县为例[J]. 城市规划 2010,3:112-114

8盖海英. 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后续管理机制的研究[J]. 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2010,4(14):280-285

9曹静. 城乡一体化供排水系统规划研究――以杭州市余杭区为例[J]. 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 2007,8(4): 41-45

10黄芳. 义乌城乡一体化供水的价值观[J]. 公共事业财会 2006,3:75-80.

第3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给排水;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给排水工程是我国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营造优质便利的城乡环境、切实提高城乡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基本保证,是我国城乡经济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撑。给排水规划作为城乡总体规划中的重要支撑要素,无论是水源保护,区域水资源平衡和区域供水规划还是防洪排涝规划和河网区域污染控制等均对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前城乡给排水规划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以提高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给排水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1]。

1 我国城乡给排水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对城乡发展模式差异性缺乏足够认识

城乡一体化发展,首先应尊重城乡发展规律的差异性,以实现城乡差异性的互补发展。我国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国内城乡建设实践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对城乡发展模式差异性缺乏足够认识,仍然存在着以工业思路进行农业改造,以城市建设的办法指导农村建设,不仅劳民伤财,更是对资源的浪费。笔者认为,统筹城乡给排水规划,应在遵循城乡发展差异性的基础上,立足于农村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惠农政策,切忌照搬城市发展模式。

1.2 城乡给排水设施建设不平衡

目前,我国给排水规划仍侧重于城市规划,对农村给排水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在长期的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及科学的管理,我国农村给排水设施建设普遍存在着滞后现象,缺乏保障给水安全、排水通畅以及污水收集治理和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中西部农村甚至没有统一的给排水管网,对我国城乡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2]。

1.3 城乡给排水设施建设缺乏相互支持

多年来,我国城乡发展一直遵循二元经济结构模式,这给城乡给排水规划和建设带来了一系列弊端,许多城市和农村在进行给排水规划和建设时仅考虑自身及本地区的情况,缺乏区域层面的统一规划,导致了目前我国城乡给排水规划建设自成体系、缺乏联系的不利局面。这种分散独立的给排水规划体系不仅是对资金和资源的浪费,也阻断了城乡给排水体系的联系,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2基于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的城乡给排水规划要点

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统筹城乡给排水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给排水体系。在区域协调框架内对水源选择及其保护、给排水水量预测、给排水管网布局、排水体制选择及污水处理方案比选等进行统筹规划,确保城乡给水安全、排水通畅,实现城乡统筹发展[3]。

2.1 给水系统规划

当前,我国乡村现有给水管网大部分采用的是支状管网,供水管网覆盖面积较小,管材和管径选用并不合理,管网漏损现象较为普遍,供水水质和水量难以保障。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现有条件下全部更新给水管网并不现实,实际规划过程中可考虑逐步将现有支状管网改造成环状管网。我国大部分农村都处于城市给水管网的末端,地势一般较高,区域供水过程中为保证其水压,可依据周边地区地形和发展需要,适当兴建配套加压泵站或给水调蓄设施(主要为水池、水塔),在提升城镇供水调节能力,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的同时,对降低区域供水漏损、爆管及供水能耗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

2.2 排水系统规划

我国大部分农村的市政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实行完全的雨污分流并不现实。笔者认为,在新建地区实行雨污分流,已建成地区实行截流式合流制,并结合旧城和旧村改造进度,逐步过渡到分流制,在充分利用现有排水设施的同时,极大的降低了成本。

现阶段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污水处理设施应依据城乡发展现状及其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的选用多种污水处理方式相结合的模式:①把靠近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②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远的农村可采用单村或联村进行污水集中处理;③不适于集中处理的偏远村庄可采用村庄污水分散处理。

2.3区域协调给排水规划

城乡一体化给排水系统是包括城乡水源、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在内的有机整体,是区域给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开展城乡给排水规划,并以区域规划为基础进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给排水设施布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给水方面,主要体现在区域水源保护,区域水资源平衡及区域给水规划优化配置;②排水方面,主要体现在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和区域水污染有效控制。

3 城乡统筹给排水规划对策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

依据城乡水资源和给排水现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给排水工程建设及监管职责制度体系,明确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等各部门的管理权限、职责及监管机制。

3.2 充分发挥城市的引导效应

将城市作为给排水规划的示范区和辐射源,发挥其对周边乡村的示范和引导效应,通过区域水资源的统筹利用,平衡城乡给排水设施布置,缩小城乡给排水资源差距,促进农村给排水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3.3 努力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给排水工程建设应逐步摒弃传统的单纯依靠政府投资的方式筹集资金,应努力借鉴市场经济规律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改变传统的内部运作方式,推行以政府为主导、靠市场运作的崭新模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投资利益激励机制,保证融资机制的长效发展,促进城乡给排水工程建设的不断提升。

4 结论

我国正处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时期,给排水规划应在遵循城乡发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城乡水资源分布特征和给排水现状,因地制宜的构建城乡给排水网络体系,立足长远,有规划、有步骤地兴修水源工程,从源头改善水质,降低生产生活用水风险;完善现有给排水管网设施,加强给水工程建设力度及监管机制。坚持城乡优化配置、生活用水优先、重在协调、节水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原则,科学布局,以城乡规划为手段着力形成城乡发展模式的互补互惠,不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差距。

参考文献:

[1]熊家晴.给水排水工程规划[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

[2]吕园. 城乡统筹视角下给排水规划研究初探—以陕西省咸阳市为例[J]. 地下水, 2011, 33(2): 98-101.

第4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实现工程建设高标准、管理规范化的目标,确保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年解决3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和“2012年前基本解决城乡饮水安全”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市局安排举办本次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培训班。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年调查评估,全市有1341.21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55.7%。水利部确认我市纳入中央补助解决范畴为971.50万人。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我市于*年5月编制完成了《*市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确定全市“*”期间规划解决6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年百年大旱之后,市委、市政府立足“加快”和“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由此将全市“*”期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目标调整为800万人,其中中央解决600万人,市级(信贷资金)解决200万人。

(一)进展情况

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民生水利工作的重点。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在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各级水利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超前谋划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推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整村、整镇推进”等新机制,加快了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年,全市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11.1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7.28亿元,地方财政及受益群众自筹3.89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0489处,解决了283.2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年,解决3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列入了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并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截至9月底,全市共计完成各类城乡饮水安全项目投资11.78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6.96亿元;建成各类城乡饮水安全项目22792处,解决了212.7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计划的71%。

1.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1-9月,全市共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7.32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5.18亿元,解决了153.9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计划(200万人)的75%。各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基本完工,*年农村饮水安全国债和开行信贷项目已先后启动,目前已完成投资2.42亿元,其中市级以上投资1.81亿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2.03万人。

2.城镇供水项目

根据城镇供水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全市计划建设城镇供水工程110处,其中:城镇拓展区供水工程38处,乡镇供水项目72处。截至9月底,全市已开工城镇供水项目95个,其中:乡镇供水项目72个,城镇拓展区供水项目23个。城镇供水工程完工32处,累计供水受益人口58.80万人(含城镇拓展区供水受益人口),占年度计划100万人的58.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期评估和审计调查情况,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工程进度总体滞后,形势不容乐观。8月份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调查报告表明,全市*年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进度不理想,审查调查所到的万州、武隆等7个区县有30%的项目未实施完毕;部分*年下达的乡镇供水和城市拓展区供水项目尚未开工;少数区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至今未启动。

二是规划设计思路落后,工程形象较差。部分规划设计方案不尽合理,相当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没有按照《*市城乡供水工程设计图集》实施,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根本不考虑水处理工艺,工程运行中不添加任何药剂,连起码的消毒也不考虑,导致供水水质不达标。同时,工程形象较差、外观简陋、工艺粗糙、厂区脏乱差、管线随意等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前阶段为迎接中央领导到*视察,全市竟选不出几处象样的示范工程。

三是自筹资金到位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方面,由于近年来人工工资和各种建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饮水安全工程造价不断攀升,资金缺口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区县自筹资金不到位,城镇供水项目因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开行资金拨付,部分规划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与此同时,少数区县随意降低农村饮水安全补助标准,致使建设标准不高,水处理工艺简化或根本不予考虑,影响了项目实施效果。有的区县没有按照要求实行专账专款专用,将饮水安全资金与其它项目资金混在一起、用于支付其它项目。

四是“三公示”制度执行差。部分区县不按照市局印发的公示范本进行公示,造成公示内容不全、效果不佳。少数区县存在虚假公示情况,即公示内容与实际实施情况不一致,或者仅仅是本着应付检查的目的虚假公示。

五是供水饮水质量缺乏安全保障。据8月份审计调查,全市93%的饮水安全项目未进行水质监测,部分工程水质较差。如永川四望山饮水工程水质混浊,武隆县部分工程水质多项指标超标,仙女山饮水工程水质发黄,群众不敢饮用。

六是工程建后管理落实差。相当一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没有落实管理主体,管护制度不健全。水价机制未形成,受益群众不知道供水价格,也未缴纳水费,致使工程供水质量无保障、运行管护不到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七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不及时组织完善竣工资料、工程决算和审计,有的项目工程完工后两三年还迟迟未进行竣工验收。

八是信息报送差。部分区县不按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双桥区经多次催办仍不报送。少数区县进度报表质量差,不能真实反映工作动态。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建设

加快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广大城乡居民最现实的需求和最迫切的愿望。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30号)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强化技术力量,加大城乡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一线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和技术培训班,提高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

(二)抓好前期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按照市局上半年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各区县近期要抓紧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抓紧编制完成*-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各区县要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2年城乡饮水安全规划工作的通知》(渝水计〔*〕230号)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尽快完成*-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规划的*-2012年饮水不安全人口加上*年以前解决的人口总数,不能突破*年经市水利局复核评估确认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总数。规划编制完成并报经当地政府审批后,于11月底前主送市政府,同时抄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针对当前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重视不够、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等问题,各区县要切实把该项工作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日程,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确保在11月底前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用以指导下阶段城乡饮水安全工作。

二是抓紧完成2009年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和2009年计划申报。按照市局上半年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为提高工作时效,缩短建设周期,经市政府同意,对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作如下调整: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编制合并进行,除日供水规模1000t/d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项目单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外,只按年度打捆编制实施方案。2009年全市计划解决200万城乡人口饮水安全,其中:农村人口150万人,城镇人口50万人。目前,年度指导性计划已下达各区县。请各区县按照“整乡镇推进”、“竞标”、“先水质、后水量”、“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结合当地饮水安全工作总体安排,择优确定2009年实施项目,合理确定技术方案,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经水利部门审批后,于11月底前将审批文件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根据实施方案汇总编制2009年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由水利、计委两家联合以正式文件向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申报。从2009年起,在6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这里我特别要强调的是,在编制2009年项目实施方案时,各区县要暂缓实施分散式打井、建池等工程,集中财力、物力打造集中式标准化骨干项目。同时,为提升全市饮水安全工程整体形象,2009年每个区县要选择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建设2-3个样板工程。市局将对样板工程进行重点支持。

(三)加快建设进度,规范建设管理

各地要坚定“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不动摇,按照市局倒排工期的要求,加快实施*年已经下达计划的中央和市级信贷饮水安全、城镇供水项目,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目前还有少量没有动工的项目,必须采取超常规的工作举措,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尽快启动建设。年度项目竣工后,由各区县水利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情况及完工公示资料报市水利局备案。各区县要从以下两方面规范建设管理:

一是规范“六制”管理。全面执行规划建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县级报账和项目公示等“六制”。进一步规范材料、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严格选用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全面推行施工单位公开招标制度,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队伍;对规模较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采取打捆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工程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纪违规查处情况“三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操作,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市局片区工作组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地执行“三公示”和城乡饮水安全建设的巡回监督检查,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推行“整乡镇推进”,打造集中供水工程。为保证供水水质和水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效益,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整乡推进、效益优先”的原则,以中心场镇等人口聚集地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打造一大批跨村、跨乡镇的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整乡、整镇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作。农村饮水要尽可能与城镇供水结合实施,依托乡镇供水工程发挥辐射效应,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中央补助标准274元/人,市级配套标准39元/人;农村饮水安全市级财政信贷项目市级补助标准313元/人。各区县要利用当前水利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落实配套资金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六步工作法”的工作程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广泛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确保工程建设需求。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管理及水源保护、水质检测或工程卫生评价等费用,可以在市县两级补助投资中按市级以上补助投资总额的7%以内列支。各渠道筹集的城乡饮水安全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

(五)推行“竞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按照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竞标”激励机制的通知》(渝水计〔*〕24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城乡饮水安全项目“竞标”制度。一是对任务完成好、质量高的区县,增加城乡饮水安全年度计划指标;二是凡是经考核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扣减或暂停下一年度城乡饮水安全投资计划;三是鼓励各区县经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或市财政局)核准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工程建设,在次年下达国家、市级投资计划时,优先满足先期建设完工、完成公示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抽验合格的项目;四是从*年起,市政府将对超额完成城乡饮水安全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进行奖励,奖励办法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六)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供水工程的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30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水质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将水质检测工作列入当前城乡饮水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各区县水利、卫生部门要尽快完善城乡饮水安全监测体系,争取区县政府落实专项经费用于水质检测工作。特别要切实加强供水水质检测和水质达标验收工作,把水质检测合格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对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要督促管理单位建立日常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水质检验行为不规范或水质不合格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七)深化改革,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

第5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乡水务一体化;存在问题;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构想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notation of integrated management of water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the necessity,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water management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s well as the main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ideas on the management structure, operational mechanism and the reform measures.

Key words :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water supply; existing problems; operation mechanism; refor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务管理一体化的含义

水务管理一体化是水务管理所涉及的各项职能和各个环节之间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对区域的防洪、排涝、供水、需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地下水回灌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是处理各种与水有关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其实现了由一个部门对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的统一规划与调度。该管理新模式提出更加注重对城乡涉水事务以城市水务管理为平台进行规划与管理,提出建设一个科学的、高效的水务信息管理平台及管理体系。

二、城乡水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据部分地区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现状分析,结合水务管理实际情况,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管理体制方面

部分地区水务局目前仅有水资源管理职能、城市防洪职能和城乡供水管理职能,城市排水管理职能、城市节水管理职能和污水处理管理职能属其他单位管理,可以看出部分地区水务局没有真正实现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且与城建系统、环保系统的分工协作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系统内政企、政事不分的问题较为明显。

2、运行机制方面

合理的水价(包括自来水和再生水的水价,同时应考虑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用户权益来制定)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融资渠道尚未形成,水务现代企业运营机制改革滞后。

3、政策法规方面

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尤其是有关农村方面的水务规划与管理规范条例尚未建立。

4、队伍建设方面

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的思想观念、人员结构和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新体制的要求等。

5、信息化建设方面

部分地区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起来,不利于管理信息的处理与共享,难以使水务管理系统科学、高效的运作,尤其是乡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更不完善,甚至空白。

总之,最根本的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职能划分不够明确,各部门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协调磋商机制,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公民平等权等未有明显体现,监督体系不够完善,水务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尚未完全建立。

三、实施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有其必要性与必然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适应新形式的要求

随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用水量不断增加,并且对供水、用水的安全保障要求越来越高,这必然要求改变旧的、不合理的水管理模式,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2、是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的体现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贯彻中央治水方针,实现管理方式转变的必然趋势。当前,水利工作正处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阶段,今年,我国又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就要求我们顺应时代的潮流,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后,必将有力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是促进城乡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城乡饮水安全的必然要求

水资源系统的内在联系,也要求城乡水资源进行一体化管理,以便更好地促进城乡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是合理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体制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供水安全与农村用水安全必然要求。

四、水务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构想

1、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全面贯彻中发[2011]1号文件水价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调整水价要与改革水价计价方式相结合,真实反映水价成本,加大污水处理征收力度。从水源到供水、从供水到排水、从排水到污水处理逐步建立统一的水价体系,以价格杠杆促进节水。

2、是建立多元化的水务投融资机制。

国内外经验表明,供水、污水处理单纯由政府承担,无法保证正常投入,运营效果不好,必须走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路子。在充分发挥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的同时,继续用好现有投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水源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切实减少对政府的依赖,减轻财政负担。

3、是建立市场化的企业运行机制。

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后,必须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水务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水务部门也要建立责权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健全国有资产补偿和保值增值运行机制。

4、是建立法制化的行业监督运行机制。

坚持依法管水、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建立水资源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让公众参与水量分配、水价调整及涉及公众权益的用水管理。建立自动化、网络化的水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定期公布水资源状况,加强监测和监督管理,保证水量、水质安全,依法管水,健全供水应急预案。

五、水务管理一体化的改革措施构想

实现水务管理一体化,必需改变当前的水务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务体制改革,具体措施详述如下。

1、推进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行政职能。

a、整合行政职能。改变目前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的水资源以及相关涉水事务城乡分割、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将分散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涉及城乡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归并为一体,统一由一个部门对城乡水资源和相关涉水事务实行集中管理。

b、理顺职责关系。水务主管部门管理的重点是涉水的执法、规划、许可、保护和调配等事务。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协调配合、积极支持水资源和相关涉水事务的集中统一管理,避免出现新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逐步建立新型的水务管理体制。

c、优化资源配置。按照新型的水务管理体制,相关部门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防洪保安、污水处理、水环境监测等建设的投资和治理力度,保证水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供需平衡,逐步形成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治理协调推进的局面,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2、推进水务体制改革,组建水务集团。

建立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水务管理体制,明确界定政府、企业、事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城乡水务中的职责,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盈利性企业、公益性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的水务管理模式,建立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相互制约的城乡水务发展模式。在上述框架内组建水务集团。

a、水务集团的整合范围。将由水利部门管理及公用部门管理的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等涉水单位的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人员无偿整体划归新组建的水务集团。

b、水务集团为企业性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c、水务集团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水务集团隶属政府,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行管理。集团内设办公室、计划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劳动人事部、技术设备部、稽查大队。负责城乡水源、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规划编制工作及工程的设计、施工、投融资工作;负责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供给;负责源水、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网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水费收缴工作;负责节水工作。

3、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积极稳妥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a、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加强对水务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水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水务集团筹备组,组长由预任的水务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水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水务体制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协同动作,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第6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电力是基础产业,电力行业是社会公益性较强的行业。新形势下,随着电力供需矛盾的缓和,电力买方市场的逐步确立,打破旧的管理模式,改善经营服务手段,建立新型的电力营销管理体制势在必行。莱芜电业局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城乡电力营销管理一体化改革,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结合莱芜电业局的做法,谈谈对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 莱芜电业局营销工作原全部归口于两个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和农电公司,全地区供电全部为直管直供,机构设置上的简单为莱芜电力营销管理实行一体化带来了便利条件。所谓"一体化"即通过推行城乡电力营销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城乡电力营销工作的管理一体化、服务一体化、电价一体化、装备一体化,提高电力营销工作质量,为所有客户提供合格的电能和满意的服务。 管理一体化就是实现农村与城镇电力营销管理的统一,达到同机构、同模式管理。 2001年3月11日,莱芜电业局组建成立了覆盖全莱芜供电区域的客户服务中心分站(城乡供电公司),为城乡电力营销管理一体化提供了组织保证,走出了城乡营销管理体制统一的第一步。第二步实现了营销工作的统一,业扩报装及日常营业全部由营业工程科牵头办理,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口对外;第三步实现了配电线路及客户配电设施安全管理的统一,配电线路及客户配电设施全部由配电工程部管理,达到了安全的一条龙管理;第四步实现了调度的统一,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全部由地调统一调度,达到了电网与客户输变电设施的一条龙管理,减少了停电时间;第五步实现信息的统一,建设"农电信息高速公路",用光缆联通所有供电所及部分电工组;拓展客户服务中心分站系统功能,在所有供电所和电工组安装工作站,逐步实现服务信息的共享;拓展用电MIS系统,达到供电所与城区营业共同使用用电MIS系统,实现用电MIS系统共享,年底全部达到实用化条件;延伸局MIS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Internet到供电所、电工组,目前已联通了两个供电所,实现了信息的共享;第四是实现与所有银行的银电联网,在实现与工行银电联网的基础上,今年开通与其它银行的联网,逐步实现客户可在任一银行交费,并开展网上交费业务,方便客户交纳电费。 服务一体化就是实现农村与城镇电力营销服务的统一,达到同标准、同质量服务。 一是实现供电服务人员的统一,继续加强对农电工的培训,逐步按照统一的标准监督、考核供电服务人员,全部实行平等竞争上岗、持证服务,并逐步实现供电服务人员同岗同酬;二是实现供电营业场所的统一,按照同样的标准规范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实行无周休日制度;三是实现服务电话的统一,免费服务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咨询查询、投拆举报、用电变更、业扩报装、紧急服务等所有供电服务业务;四是实现了抢修指挥的统一,客户代表直接指挥市中抢修中心和14个供电所,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抢修服务;五是实现了办理用电业务的统一,在全供电区域,按照统一的时限、统一的标准办理用电业务;六是实现了计划检修兑现率的统一,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全部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计划检修兑现率不低于98%;七是实现了居民电费张榜公布率和客户电费微机制单率的统一,居民电费张榜公布率和客户电费微机制单率全部达到100%;八是实现监督统一,公开投诉举报电话8008601188或6242434,24小时受理所有客户投诉举报;九是实现了投拆举报处理的统一,所有投拆举报全部由监察室统一处理;十是实现了负荷管理系统、公安110二级接警站由客户代表统一操作,提高了对客户的综合服务水平。 电价一体化,就是实现农村与城镇用电分类电价的统一,达到城乡"同网同价"。 装备一体化,就是实现农村与城镇供电设施的统一,达到同能力、同质量供电。 2000年7月莱芜电业局成立了电能计量中心,全市城乡校表业务全部归口客户服务中心管理,贸易结算及关口计量装置全部由计量中心校检;新设立了电能计量检测中心,专门为客户提供校验计量装置服务,已实现了电能计量管理的统一。

转贴于 建成了覆盖全营业区的负荷管理系统,客户服务中心直接管理到所有客户终端设备,可以快速反应,及时调整用电负荷,提高供电可靠性,实现了负荷管理的统一。 实现了城农网输变电装备的统一,1OkV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达到100%,35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全部由变运工区管理、由检修公司统一检修,全部实现了无人值班;实现输变配电网结构的统一,加大农村供电设施投入,输配电网满足"n-1"准则,逐步缩小城乡供电设施差距;实现安全可靠供电的统一,线路实现手拉手供电,配备了发电车、带电作业车,提高农村线路供电可靠性,缩小城乡供电可靠性差距;实现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的统一,供电不超半径,逐步缩小城乡电压合格率差距。 莱芜电业局推行城乡电力营销管理一体化,为供电企业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电力营销水平,对加快电力事业发展、对整个电力行业也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是推行城乡电力营销一体化管理,可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服务领域和内容上要有新的突破、新的提高和新的进步,促使电力服务承诺的落实,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中开拓电力市场,实现行风的全面好转;可以充分发挥客户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作用,全面整顿发电市场、用电市场,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电力生产、消费和经营新秩序,实现电力市场的规范运营,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效益。 二是推行城乡电力营销一体化管理,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用电需求。通过实行城乡电力营销管理一体化,改进供电设施和服务手段,满足农村用电需求。 三是推行城乡电力营销一体化管理,可以实现电力营销体制创新。通过实行城乡电力营销管理一体化,推行电力营销管理体制创新,实现了电力营销的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业扩装、电费电价由营业部负责,实现了业扩报装、电费电价的一口管理;客户的安全用电由配电工程部负责,实现从配电线路到客户配、用电设施的一口管理,减少了中间管理环节,精减了机构,使管理更加科学、高效,达到了减人增效的目的,为实现电力营销的集约化与专业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为建立新型的营销机制提供了组织保证。 四是推行城乡电力营销一体化管理,可以促进"同网同价"的实施。五是推行城乡电力营销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开拓电力市场。通过推行城乡电力营销一体化管理,实现电力营销"一口管理"可以真正实现电力营销的"一口对外",集中人力,发挥整体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从政策、管理、服务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增供扩销;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用电在用电结构中所占比例会越来越高,通过一体化管理,降低农村电价,提高电力能源在农村的竞争力,可有效扩大农村电力市场。 六是推行城乡电力营销一体化管理,可以缩小城乡差距。通过推行城乡电力营销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同网同价,降低农民负担,缩小城乡差距,是国家为农民减负政策的具体落实,从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体现。 七是推行城乡电力营销管理一体化,可以促进创建国家、国际一流电力企业。

第7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中国现行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一直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的发展道路。城市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存在着巨大差异,并处于严重的失衡状态。从理论上说,由于城乡之间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距,其对公共物品需求也存在着天然差异。因此,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存在差异是自然而合理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城乡差距仍在不断扩大,任由这种巨大差距延续下去,既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也不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农村核心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脱贫的瓶颈。

二、公共物品供给的城乡差异

(一)供给政策及其演变的差异

长期以来,我国在公共物品供给上选择了重城市轻农村的两套供给政策:一套是城市所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由国家来提供;另一套是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靠农民自身解决,国家仅给予适当的补助。如此一来,这种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差异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民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诉求能力极低。

1.改革开放以前

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政府对城市职工担负着“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责任,在吃、穿、用、住和医疗等方面先后做出了具有相当公共消费性质的制度安排。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农村也形成了自己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但与城市居民截然不同,农村居民在吃、穿、住和医疗等方面主要是依靠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积极性和凝聚力大搞生产建设,以农民自身的贫困为代价建立起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框架。

2.改革开放以后至税费改革前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传统公共物品供给体制的弊端,农村对其进行了改革。乡镇范围内的部分公共事业和村范围内的全部公共事业均属制度外公共物品,对这些不管是具有很强外部性的纯公共物品还是社区内部的准公共物品,通过乡统筹、村提留、义务工和积累工的形式,农民承担着绝大部分的供给责任。显然,城乡之间公共物品供给的差异并没有因改革而得到缩小,这种差异依然存在。

3.农村税费改革之后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取消了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而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政策上看,如果税费改革的目标得以实现,则目前制度外财政的公共资源筹集方式和城乡分割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变。当然,这些仅仅是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第一步。

(二)管理体制上的差别

1.基本公共物品供给的管理体制

有形的公共物品在城市地区供应比较充裕,提供主体是政府。对于这些公共物品的管理,也有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而农村地区这些基本公共物品较为匮乏,除了少数农村经济发达的地区政府能够以公共资源提供基本公共物品外,大多数农村至今还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公共物品,即使有的地方建设了生活所需要的道路、自来水等公共基础设施,但建设资金基本上来自于当地农民的集资,并非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财政拨款方式向当地居民提供。

2.与制度相伴的公共物品供给的管理体制

这种无形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向居民提供的社会保障,包括从1997年开始建立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各种社会保险,还有1999年底已经建立起来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1998年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对城市社会保障实行统一管理开始,这标志着城市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趋于成熟,并走向规范化道路。相比之下,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较为落后,目前多头管理的现状并未改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划归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而农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仍由民政部门管理,合作医疗还是由地方政府部门委托卫生部门管理。目前,中国城市的社会保障基金是由中央政府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则仍然是由地方各级政府的下属机构来管理。

3.公共服务体系的健全程度

在城市地区,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且层次较多,全方位地为城市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建国以后,我国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的社会文化网络,但时至今日,县级及以下的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已远远落后于城市,部分乡镇的这类设施则处于瘫痪状态。此外,在现代服务手段的运用、人才的培养、队伍的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以医疗服务为例,除建立了以政府为主体的医疗保险外,还有城市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职工定期提供的医疗保健。此外,居民所在的街道也会为辖区居民提供保健服务。同样的服务在农村地区却十分匮乏,不仅缺少多层次的医疗服务和保健,连基本的医疗设施也得不到保障。

4.对公共物品的选择空间与偏好

正因为在城市地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种类以及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因此城市居民不仅能够享受到各种必须的公共物品,还存在对公共物品的选择与偏好,如城市居民可以通过听证会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公共物品的选择、偏好及需求表达机制;城市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条件尽管已经比较完善,但很多家庭还是可以通过换学区的方式来实现自己对教育条件的选择。很多农村地区至今连九年制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没有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以及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状况,决定了农村居民不可能存在任何对公共物品的选择与偏好。

5.现行财政体制的运行机制

现行财政体制名为分税制,却由于实施过程中的不完善,导致了许多地方财政体制的运转变成了分税制和财政包干体制进行机会主义结合的产物。由此导致县乡政府被迫虚报财政收入、财政困难和财政风险不断蓄积,从而容易挤占本应用于支持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和社会发展的支出。越是在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这种现象越是严重和普遍。而在公共财政资源使用上,当前体制将公共事业建设资金不纳入公共收支管理制度范畴,使这部分资源成为预算外资金,监督不足、管理不力必然造成这部分资源使用的效率低下,并带来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总体评价及其负面影响

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明显,而城乡公共物品供给上存在的众多差异,更是拉大了城乡差距。同时,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短缺和不足也成为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从长期看,城乡公共物品供给的巨大差异对中国经济的平衡协调及可持续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现行制度本身的缺陷及改革的滞后,对中国目前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具有更加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不利于社会公平与和谐的实现

中国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非均衡发展,使得城市居民与农民享受着很不公允的待遇。城市居民不但享有稳定的供给制度保障,而且其供给水平远远高于农民的供给水平,这对农民是极大的不公平。保证社会公平是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重要目标,而我国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不但不能保证社会公平,反而因结构失衡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程度。

(二)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公共物品供给差异的存在,对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收入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首先,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影响。当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往往更加依赖于公共消费水平的提高。在这种状况下,农民要想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一样,他们就需要付出更多。其次,对城乡居民人力资本积累的影响。在教育程度与医疗保障水平主要受收入水平约束的情况下,城乡居民在这些方面公共消费的显著差异会使城市居民的人力资本积累明显高于农村居民。而个人收入又是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因而人力资本积累的差异又会决定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第三,对生产效率的影响。公共物品供给差异对生产效率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农民对农业的投入、降低农民抗风险的能力。总之,公共物品供给差异在降低农民私人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妨碍了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和农民的增收,从而拉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现行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已成为束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经济根源。一是因农村公共物品政府提供责任主体的缺失,农民自己不得不充当公共物品的提供主体,在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且在承担了各类隐性和显性负担后,还要用其有限的收入支付公共物品成本,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农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二是农村居民通过“以脚投票”——农民工进城,以不负担或少负担公共物品成本的城市居住地来替代公共物品成本负担重的农村居住地,将延迟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三是城市公共物品的政府垄断供给及市民免费或低价消费,不仅排挤了稀缺公共资源向农村公共物品的流入,而且也排挤了民间资本向城市公共物品的进入,导致公共资源配置及公共物品消费的低效率,阻碍了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四)不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元结构是中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痼疾。城乡分割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自然是中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如果城市公共物品供给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能统筹发展,二元状态得不到根本性改变,则中国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就很难保证。因此,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要先统筹发展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实现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协调发展。

四、公共物品城乡统筹供给的思路与对策

要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对现行公共物品城乡供给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改革和创新的关键点在于必须搭建城乡一体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体系平台,并最终形成城乡统一的公共物品制度安排。近期改革的目标应是统筹公共物品城乡供给制度,促进二者协调的发展。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坚持一体化的政策导向,从实际出发,实行城乡有别的策略,按照逐步完善、逐步过渡的原则,逐渐改变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失衡的状态。

(一)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基本框架

早在1998年国家就提出要建立起公共财政体系的基本框架。日前,这一体系的建立也主要体现在城市,在农村基本上还没有涉及。因此,有必要建立起统筹城乡的、完整的公共财政体系,以增加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这其中的关键点是要明确各级政府的供给职责,合理划分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建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类别、按比例合理负担农村公共物品的机制,采取以中央、省两级政府为主导,地方财政适当配套的方式解决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农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按照公共物品的类别、层次确定城乡各类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科学合理地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边界、职责和义务范围,明确区分政府与农民各自承担的供给责任。在目前县乡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国家应根据农村公共物品的不同性质,建立由中央、省、县、乡、农民“五位一体”的供给体制。

(二)改革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决策程序

改革现行的“自上而下”的公共物品供给决策程序,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农村公共物品需求的民主表达机制,拓宽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表达管道。通过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来灵活调整公共物品供给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加快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改革农村社区领导人的产生办法,完善公共物品选择与使用的监督机制。

(三)构筑农村最低社会保障线

目前,我国农民生活中有三大后顾之忧,即老无所养、病无所医和贫无所济。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应该像在城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一样,在农村建立和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三道社会保障线,让农民也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贫有所济。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国家财力又十分有限,如果完全向城镇居民一样实行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福利制度,目前的可能性非常小,只能根据现有国情实行“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严管理”的政策。对于经济发达、条件成熟的农村地区,可以根据情况适时地实现与城市保障制度的衔接。对于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应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促进该项制度的建立。

第8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障;城乡差异;城乡二元结构

在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过程中影响其最为深远和广泛的制度之一就是社会保障制度。能够确保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途径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要依靠经济的发展为其带来强劲的动力,同时制约其发展的还有政治制度。虽然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不断地得到完善,但从整体上来讲还任然处于起步阶段,在许多方面还有待完善。

一 社会保障的概念分析

社会保障的概念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尽管经历多年的发展,目前人们对社会保障的概念仍未达成一致的认识,对于社会保障的理解不同的国家之间也存在差异。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述,其内容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丰富。然而,作为一种制度,社会保障的宗旨就是在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证,从而减轻社会矛盾,维系社会安定。

二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社会转型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贫富分化加剧的影响。加之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情况。这一方面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另一方面也衍生出新的问题。其中最受公众关注的问题便是城乡社会保障的不公平问题。

(一)严重失衡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发展模式

影响农村社保制度发展的二元结构主要体现在下面几各方面:

第一,重城市、轻农村的城乡公共物品供给造成农村社会保障发展落后于城市

中国早在1997年就建立了城市居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与1998年对城市社会保障实施统一管理,管理体制趋于成熟、规范。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发展要晚于城市且存在诸多问题,如农村社会保障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不同的社会保障内容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管理体制落后且缺乏科学性,缺乏效率性。在公共物品供给上,城市由国家财政提供支持,农村却要通过乡统筹、村提留、义务工和积累工的形式靠农民自身解决,国家仅给予个别补助。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上的非均衡发展造成农村社会保障发展落后于城市。

第二,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造成社会发展失衡

在解决居民最基本的吃喝问题之后,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更多的取决于公共消费水平的提高。城市地区拥有者相对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且拥有者相对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而农村地区的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有些地方的设施很陈旧、很老化,有的甚至连基本的设施都没有。农村居民如果想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生活质量就意味着要付出更多。不断扩大的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造成社会发展的不平衡。

第三,约束了农村经济发展

由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滞后使得农民不得不选择自行进行公共物品的自我提供。但是,在农民的收入水平很低,收入增长又是非常缓慢的,在这样的压力下使得一些农民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公共物品的提供,这些都导致和延迟了农村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束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城乡之间的二元式社会保障结构成为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落后的根源所在。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得到改善,那么城乡协调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必须从完善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入手。

(二)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

目前城市的社会保障项目相对全,所占GDP的比重也相对较大而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较城市少所占GDP比重也比城市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较大,这是导致城乡间社会保障不公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 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协调的发展的对策

(一)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要真正的实现城乡间社会保障的均衡、协调发展就必须正视城乡间社保体制和水平上的差异,就要从根源上下手真正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第一,优化保障资源,促进保障水平的提高

缺少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应当切实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促进社会保障资金的增长,利用有限的资源来支援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优化城市社会保障项目,使其更加规范合理。同时合理控制城市社会保障水平的过快增长,避免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的扩大。积极促进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间的统筹发展。

第二,优化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

从管理体系上讲要不断打破城乡社保管理体系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对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监督,使其实现正规化和透明化。完善社会保障管理的手段,利用现代科技和计算机技术,实现社会保障管理的现代化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建立强有力地社会保障监督机制

第一,建立严密的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的财务状况和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公开基金使用账目,是资金使用透明化,方便受益人查询和监督。

第二,完善社会保障监督立法,保障监督的约束力

社会保障监督立法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因而其法律的监督和约束力还不是很充分。必须要不断地完善社会保障的监督立法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增强执法者的责任感,做到有法必依,从而增强其监督约束的力度,保证社会保障制度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的发展关系社会的安定和谐,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进步繁荣的体现。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个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积极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使其真正成为惠及人民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丁建定,当代社会保障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

[2] 何平,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社会保障制度,2001

[3] 王思斌,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断裂与弥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

[4] 郑功成,《收入分配改革与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第四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北京,2010

[5] 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30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第9篇:城乡供水管理范文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等省上有关厅局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理清治水思路,强化水利成长措施,把解决城乡群众饮水困难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经济社会成长的大事来抓,坚持“城乡统筹、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批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坚持标准、稳定解决、注重效益、建管并举”的工作原则。经过各级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通过“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氟改水项目”的实施,建成供水工程355处,日增加供水能力3万吨,解决了全市142个乡镇、1056个行政村、65.6万农村人口的氟病区改水和饮水困难问题,48.2万人用上了自来水,占新增受益总人数的80%。全市农村自来水覆盖人口累计达到200万人。城区和八个县城日增加供水能力6.1万吨,缺水状况明显缓解。城乡供水项目的实施,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缓解了经济成长的水制约矛盾。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夯实任务。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人口比重大,又是一个十分缺水的地区。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水作为制约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和经济社会成长的瓶颈因素来解决。市委书记刘新文、市长曹莉莉在对调研之后,提出成长要“打水牌”的思路,多次专题研究的水源建设和供水建设问题,亲自向黄委、省水利厅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年“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氟改水项目”启动后,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主管市长任组长的专门领导机构,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建设重点、完工时限、品质规定、奖罚措施,并把解决农民群众吃水问题作为为民办的实事之一、作为检测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检测113个市级农民增收帮扶工作队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年抓住不放、年年工作力度不减。工程实施中,市政府专门听取了项目建设汇报,对建设用地、资金管理等突出问题作了研究。2002年4月,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城乡供水工作现场会,对全市城乡供水项目建设开展再部署、再部署,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市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解决城市人口增长和经济成长的水制约瓶颈。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4.3亿元,用于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其中中、盛市财政投入资金两亿元,利用国内外贷款1.2亿元,群众自筹8000万元。

二、因地制宜,科学筹划。为了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我们加强对供水项目的调研,对缺水地区、群众吃水困难,逐乡逐村开展了普查,并建档立卡,因地制宜制定了解决的筹划。在水源有保证、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成长集中连片供水,力求供水到户;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北部山区和南部的秦岭北麓,打井建塘,蓄、引、提相结合解决水源问题;对老化失修、配套不全的饮水工程,利用原有设施,通过技术改造,完善配套供水设施;对平原地区依托已成重点水源工程供水;对氟病区,在满足水质、水量规定的基础上,寻找优质水源,铺设管网,远距离调水解决。“十五”期间,我市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前提,重点筹划了平原氟病区、南、北台塬缺水区等三区40个区域集中供水工程,总体筹划范围包括了临渭、韩城、华县、华阴、澄城、蒲城、大荔、合阳、富平九县市区七个县城、145个乡镇1240个行政村172万人口。

三、城乡统筹,集中供水。我们一地方下大气力抓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一地方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强化统筹城乡供水成长的观念,强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观念,改变传统水利中重农村供水、轻城镇供水的做法,在供水项目的立项、建设中,逐步向城镇倾斜。我市平原区属高氟水、苦咸水区,内府滩、卤泊滩、盐池洼周边以及中部低洼易涝区水质更差,属于典型的水质性缺水地区。我市和水文、地质部门配合,在台塬富平—合阳段利用“380”优质水源,扩建、续建了蒲城袁家坡、大荔育红、合阳申都等10处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新建了澄城东庄、富平页坡、合阳路井等26处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彻底完毕了110万群众饮用高氟水、苦咸水的历史。利用渭河傍河开采,开发地下水源,建成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了30多万人的吃水问题。依托水库水源,建设了华阴孟塬、韩城大池埝等供水工程,解决了15万人的吃水问题。全市区域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140万,覆盖城镇人口30万。目前,正在建设的涧峪水库供水工程、潼关县城供水工程等将可为城市年供水1200万吨。城乡统筹供水,提高了投资效益,和谐了城乡关系,培植了水利产业,也缓解了资金短缺的矛盾。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一是加强建设管理。为了搞好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我们从健全制度入手,制定了《市农村饮改水项目实施细则》等制度、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项目责任主体,规范了管理程序,全面推行了“四制”,建安工程实施了“协议制”,主要材料实施了“招投标制”,品质控制实施了“旁站监理制”,工程资金实施了“报账制”。保证了工程安全,对已完工程,盛市验收全部通过,优良率达到70%以上。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了《人饮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报帐实施细则》。工程资金全面实施“报账制”,变资金管理事后检查为事前审查、事中监管。工程开工前,预拨30%,拨款时坚持“三有”,即有符合资质规定的设计文件、有审批权限的设计批复、有县(市、区)项目建设企业的资金申请;工程建设期间,按工程进度报帐拨款,主要把好工程进度真实性、协议规范性、票据合法性三个环节。审核时报帐资料必须达到“六有”,即有项目建设招投标文件、有材料中标企业和备案、有项目建设和材料采购协议、有项目建设法人和监理签字工程进度表、有材料购置清单、有正式。并经县计划、卫生、财政等部门审核后到市水务局报帐;验收结算阶段做好五个核查,核查验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核查预决算资金有无大的变化、核查设计和报帐材料是否一致、核查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核查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报帐制”的实施,达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放心,保证了资金安全,保证了干部安全。三是加强水价管理。对建成的较大供水工程,由县水务、物价部门一同核定水价,社会公示,群众监督。以村为企业的小型供水工程,按照政府指导水价,群众参与、决策、协商自定水价。积极促进水价改革,实现以水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