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食品安全督察精选(九篇)

食品安全督察

第1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询问了一些城市消费者,收集了一些调研试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食品产业基本情况

(一)种养殖情况。

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96.03千公顷,比上年增加0.06千公顷。其中稻谷播种面积84.73千公顷,增加11.96千公顷;油料播种面积6.45千公顷,减少0.16千公顷;蔬菜播种面积8.69千公顷,减少0.71千公顷。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16487万元,增长4.8%,其中农业产值196212万元,增长2.7%;牧业产值293081万元,增长6.7%;渔业产值19161万元,增长7.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533万元,增长8.3%。主要农产品产量有升有降。全县粮食总产量626971吨,增长0.94%;豆类、油料、、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量有升有降;建设饮水解困工程16处,帮助30938人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

畜牧业生产较快发展:*年,全县畜牧业增加值162953万元,增长7.9%,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上年的39.8%提高到50.5%。出栏肉猪197.56万头,增长6.92%,存栏肉猪92.1万头,增长0.08%;出栏牛1.18万头,增长7.27%,存栏牛4.14万头,增长2.48%;出笼家禽320.57万羽,增长5.32%;存笼家禽250.53万羽,增长9.4%。肉类总产量128332吨,增长6.75%。

渔业稳定发展:全年水产品产量25787吨,增长7%。

(二)全县县域规模食品生产企业情况

08年我县县域规模食品生产企业40余家。主要生产辣酱、矿泉水、大米、粉丝等深加工产品,除辣酱销往全国外,其它产品主要销售在本地区及周边县市。截至2008年6月,生产企业均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我县农产品龙头企业如年产2000吨以上的三个辣酱生产厂,大地红食品厂等均取得了QS证书,获得了ISO9000及HACCP认证,并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三)食品零售流通情况

全县零售行业为7056家,其中经营经营食品和含经营食品的零售店达1200余家;餐饮业全县共有267家;经营者基本上均取得了相应的经营手续。全县有生猪定点屠宰厂1个,年屠宰生猪1.5万头。

(四)市场基本情况。全县共有专业和综合性市场45个,其中县城有市场7个,即一个水果批发市场,一个综合性农贸批发市场和5个农贸市场,其余28个为各乡镇的农村集贸市场。近几年来,由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市场的脏、乱、差都得到了有效的改善,食品销售都划分专区,市场卫生有了很大提高,地面硬化都达到了100%。

二、我县加强食品安全的主要措施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我县食品安全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基本上没有出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主要做了如下措施:

(一)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县长任主任,成员由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管理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财政局等机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二)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1、大力加强食品源头治理:我县农业部门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着力整治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秩序,积极开展高剧毒农药的摸查,清理了高毒有机磷农药经营,全面禁止了甲胺磷等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上的使用,并推广新型生物农药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2、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的秩序: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商部门加强食品经营户资格管理,严格食品经营登记条件,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督。县食安办开展了重点品种、农村食品市场、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00公斤,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三是积极引导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目前,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70%建立了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80%建立了质量承诺制度,40%建立了协议准入制度,50%建立了食品质量自检制度,90%建立了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3、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县屠宰办组织对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促进全县屠宰加工行业的发展。狠抓生猪定点屠宰厂建设,切实完善生猪屠宰设施设备条件,完善检疫检验制度,规范检疫检验情况登记,建立统一的档案资料,实现了肉品流通的可追溯性。目前正推动生猪定点屠宰向乡镇延伸;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整顿肉品流通秩序,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1—8月查缴私宰肉260余公斤,病害肉120余公斤,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得到了进一步遏制。1—8月全县生猪定点屠宰量1.6万头,县城以上定点屠宰率达100%。4、县酒管办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力度,严格各经销商索证索票,基本做到了货源清、渠道明,同时积极做好酒类批发企业与酒管部门签订了安全保证承诺书;今年1—8月,共查处假酒50余瓶,处罚经销商20余家,并在电视台进行了曝光,酒类市场得到了很大改善。

(三)制订出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针对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将责任分解到各个单位,各机关职能部门依法办案,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伪劣产品,三无产品等不合格、不安全食品,不仅进行重处重罚,而且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公布曝光。建立了*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并且将农产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

三、此次问卷调查情况

此次问卷调查我县城调研了5个代表性市场,即永丰市场(批发)、*水果批发市场、一心市场、白燕市场、五里牌市场,选取了20个城市消费者进行了询问,并对消费者进行了试卷调查。对农村市场,我们调研了16个乡镇中的青树坪、杏子、甘棠、蛇形山、洪山殿、花门、梓门等7个代表性乡镇的农村集贸市场,走访了20余位农村消费者,并对其进行了问卷调查。整个问卷调查,我们均采取实事求是原则,不参入任何因素干预。调查表明,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及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易环境、物流设施、市场管理、市场准入等方面都有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农贸、集贸市场管理亟等加强。

在我们调查的13个市场中,永丰市场由县市场服务中心管理,白燕市场、一心市场、五里牌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均由所辖的村上村委会管理,各乡镇集贸市场均由各乡镇城管或城建管理。在近几年中,各市场均有较大改善,如地面硬化都达到了100%,交易场所室内面积都扩大了近80%,都有适量的保鲜、贮藏设施,卫生状况有很大改善,也建立了一些合格的处理方式,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集贸市场流动的小摊、小贩数量多,流动速度快,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很难找出事故发生原因。由于没有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检验检测手段,又给造假售假者提供可乘之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人员流动性大,还仍然有许多食品露天经营,现场制作,很难达到卫生标准。各市场管理办还有许多没有建立经销商管理、商品质量承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制度,他们都是只收管理费,认为食品安全都应该是政府的事情,甚至对政府已进行的物品抽检都不知道,有的甚至还有抵制情绪。因此,各市场管理处普遍存在管理乏力,制度不健全。人员素质上县城市场相对好些,但管理人员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任何安全知识的培训。

(二)农村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明显低于城市。由于农民的购买力相对低,食品安全知识相对欠缺,大量假冒伪劣食品销售到农村,再加之农村点多面广,监管力量有限,食品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食品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食品经营户对入市经销商和入市商品没有索证意识,不注重食品质量,只注重价格,大部分消费者遇到食品质量等问题时不愿意投诉,自认倒霉,认为投诉需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

(三)食品流通环节不够规范,亟待改善。

各市场基础条件仍然较差,各食品经销商大多以小门店为主,规模较小,缺乏必要的防潮、防水、防鼠、灭虫设施。特别是在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条件较差,同时进贸渠道混适,食品质量难以保证,各门店经营主要是以流动商贩送货或城乡结合产品批发市场,绝大部分经营者没有索证、索票意识,人员素质又较差,文化水平较低,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利润意识较浓。

(四)食品安全监管权力分散职能交叉管理不力。

随着近几年的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人们素质的提高,无论农村消费者还是城市消费者都普遍关注食品安全,对政府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因此对目前政府的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力度近50%表示不满意,主要认为法制不健全,惩罚力度太小,各主管部门职责不明,监管不力;消费者对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体现为问题太多或有问题,对不放心的食品主要为熟食、糖果、糕点及儿童食品,这些都表明消费者的进步,同时又反映出管理者的一些问题。负责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有工商、质检、卫生等许多部门,这些部门都分属不同的行政体系,隶属性强,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执法力度不到位,都不能对食品安全实施全程监督。有的部门甚至由于利益的趋使,只是收钱或罚款了事。同时,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存在着交叉、重复等问题。如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检验方法不同,含量限度也不同,监管依据的法律和处罚幅度也不同。这种对食品监管工作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标准不统一的矛盾,给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消费者在市场购得食品遇到问题时,找市场办往往不能解决问题,找投拆部门不知找哪个单位,并且又费时费劲,这也是政府各职能部门权力分散、职能交叉、管理不力的体现。

(五)消费者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但消费观念有待转变。

调查显示,城市消费者和农村消费都非常关注食品安全。在被调查的人群中,90%以上的城市消费者,购买理由选择价格质量并重,而农村消费近60%以价格作为购买的首选。35%以上的人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安全状况缺乏信任,特别是对市场的腌制品、卤制品等加工食品尤为突出。30%左右的农民在使用农药和苗药时没有技术人员指导,蔬菜上市前基本未经过产地检测,只是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的定期安全例行抽检。在县内种植地、养殖地田边环境基本不存在污染,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消费者,普遍在遇到食品安全时不会向有关部门投诉。

五、建议与措施

(一)推广农村新型种植养殖模式。逐步解决食品源头污染问题;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商业网点。

(二)强化对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强化食品生产原料及添加剂的监管,坚决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生猪、牛羊屠宰管理工作,严励打击私屠滥宰、严禁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对确实不符合条件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关闭,绝不姑息。

(三)强化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调味品、酒类、豆制品等食品的市场准入管理。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及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巡查整治力度,取缔无照无证经营。强化对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第2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工作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30号)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确定西充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县发展改革局: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行业发展政策,宏观调控全县食品行业发展,制订全县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

二、县经济局:指导食品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的扶优扶强工作。

三、县教育局: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师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对学校食堂开展经常性的食堂卫生、食堂食品安全防范检查,增强学校确保食品安全的紧迫感、使命感。

四、县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对工作不履职或严重违反行政纪律的国家公务员,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开展侦察;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食品安全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县财政局:依照国务院、省、市、县文件及有关规定,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七、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和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的建设,指导农户开展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推广“公司+基地”模式,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

八、县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学校、机关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把好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及日常监督检查关;对食物中毒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中毒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参与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

九、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加强对食品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会同农业等部门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扶持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上市流通。

十、西充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格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发放,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把好产品出厂检验监督检查关,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健全社区食品加工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标识管理。

十一、西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全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十二、县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储存、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粮油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的业务指导。

十三、县商务局: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搞好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私屠乱宰生猪和加工病死、毒死及注水猪肉的违法行为;严格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及核发工作,依法查处假冒名优酒的行为。

第3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今天在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对“塑化剂”、“地沟油”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及时有效打击犯罪。

    朱孝清说,针对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下发一系列通知,对依法惩治和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进行了专项部署。积极参加国务院部署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在“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中,要求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将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渎职犯罪作为重点内容。

    朱孝清介绍,检察机关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去年10月至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96件252人,提起公诉69件154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368件596人,提起公诉274件442人。此外,检察机关还批捕、起诉了一批以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等罪名认定的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监管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7件5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件18人,渎职犯罪20件39人。此外,自去年9月以来,高检院还对155件有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确保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及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

    朱孝清指出,检察机关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来认识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要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活动的制度,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长效机制,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查找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食品生产销售企业提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消除隐患、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第4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为了进一步落实基层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基层质监分局质量安全监管作用,切实提高区域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全力保障辖区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经研究,现将基层质监分局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作如下明确:

1.产品质量监督职责。

负责辖区质量监督信息调查建档工作,建立辖区产品质量监管档案,对辖区产品质量实施动态监管;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送达、确认、整改、查处等后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辖区持证企业日常巡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监管档案;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配合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杜绝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发生。

2.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负责辖区食品及相关产品和小作坊调查建档工作,对食品及相关产品和小作坊实施动态管理,负责辖区食品生产许可证持证企业和小作坊的日常巡查,建立巡查档案;负责辖区食品监督抽查结果送达、确认、整改、查处等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配合局相关业务科室开展辖区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及日常检查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整治,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第5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有关专家表示,中央的一系列部署表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正在成为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而且已经开始在制度层面进行更加全面的建设。

■ 出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地方领导要撤职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特别规定》答记者问时表示,为确保有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落到实处,文件对强化地方人

民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从3个方面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二是明确规定监督管理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部门不纠正、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防止相互推诿。农业、卫生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 从六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对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6点要求:

第6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1、作风建设年活动创特色。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除了按照市局党委、县委要求分阶段完成“规定动作”外,同时,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制度上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出了《局领导下基层制度》,要求局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五,其他局领导不少于八,制度实施后,领导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二是广泛征求作风建设意见。采取了网上征求、会议征求、发函征求、短信征求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收回书面意见征求函31份。三是增加作风建设透明度。制作效能牌。公布工作人员姓名、岗位、监督电话,效能牌和市局统一印制的“八条禁令”、“四条禁令”提醒卡一起放置于办公桌醒目位置,做到警钟长鸣,利于外部公众的监督。四是深入开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主题调研活动。局党组成员分头下基层调研,通过走村入户、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研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整改提高,撰写调研手记6篇。五是开展联村联户连心活动。与始丰街道三里宋村结对,帮助该村理清发展思路,支持新农村建设,全局17名机关干部与该村的17户困难群众联户结对,发放连心卡,送去慰问金。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是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上半年局党组召开了两次党风廉政专题工作党组会,一次研究部署全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一次针对省、市局专项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反思建局以来特别是06年下半年以来的思想状况,查找当前工作以及个人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在局党组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工作,与每一位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明晰思路,明确目标,印发了《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使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中纪委《若干规定》,组织了传达学习和自查自纠。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实施了轮岗制度和效能督察制度,上半年对80%以上的中层干部和60%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成立了局工作效能督察组,出督察方案,对15%以上的行政许可、执法工作进行督察,督察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该两项制度实施后,有效促进了工作效能、工作质量的提高,加强了行政权力的制约,为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加了一道有力的防线。

(二)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上半年以来,以实现《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工作目标为重点,通过抓考核、抓督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的权威进一步树立。在大力实施“三网”建设提质扩面、确保“千万工程”高质量全覆盖的同时,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全面铺开。出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建立乡镇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将之列入考核范围。同时,成立了各部门组成的创建指导小组,对各乡镇开展现场指导。

2、“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成功启动。印发了《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将该工程纳入“千万工程”,作为“千万工程”的延伸,积极协调教育、工商、经贸等部门,分阶段制定工作任务,分步实施,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校园食品定点配送。

3、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有力推进。通过调查,我县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经贸等部门均有食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的工作职能,但都没有定量检测设备,不具备定量检测的能力,定量检测的样品都是委托市级或省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整合的工作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经费、统一信息。目前,已下发了《年度评价性抽验计划》。对信息进行了统一,今年上半年已经编发检测通报5期。

4、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质监部门出生产加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在饮用水、黄酒、调味品3个行业开展试点;工商部门建立了食品监管平,将巡查信息、不良行为等内容在上面记录;卫生部门深化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5、农村协管网“多员整合”工作。在县政府未明确牵头单位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对我县目前的“七大员”、“九大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省试点县绍兴县进行了考察,并就如何开展试点工作提出初步的工作方案,完成工作方案的意见征求,工作方案已提交县长办公会议讨论,试点乡镇工作将于7月份开展。8月份将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面铺开。

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逐步深入。年初,采用公开征求意见的形式,与社会互动,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年度重点专项整治。印发了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了督查,在县食安委办的推动下,今年以来,各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无证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卫生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的开展,有效地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据掌握的数据,上半年,全县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生猪定点屠宰率93.8%,比去年同期增长4%,餐饮单位凉菜抽检合格率100%。

(三)大力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逐步完善。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得到地方政府重视,纳入地方政府的日常工作。今年,县政府首次召开全县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杨尧生副县长作工作报告,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出席会议,各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药械质量承诺书》125份。

2、加强监管,全面整顿药品流通秩序。

(1)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上半年完成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检查62家次,医疗机构107家次。日常监管情况全部实现计算机档案管理。

(2)加强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完成了零售药店注射剂专项检查、假冒人血白蛋白专项检查、狂犬病疫苗专项检查、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

(3)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完成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浮标式氧气吸入器”专项检查,及时处理“眼力健”全能水润隐形眼镜护理液的紧急召回事件。对未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眼镜店开展了二轮监督检查。全县共检查经营单位7家次,对经责令改正继续违法经营的1家眼镜店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全县无证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违法行为已得到基本遏制。

(4)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对全县所有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日常监管检查。

(5)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和药师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落实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登记销售的制度。加大了对药师不在岗违法行为的查处,共对6家驻店药师不在岗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责令停业整顿2家。

(6)开展“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按照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标准,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力争今年达到示范县验收标准。

(7)大力加强技术支撑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上半年抽验药品36批,不合格8批,不合格率22.2%。召开了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对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进行了完善,加大了对监测报告单位的指导,截止5月底,共监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07份,其中严重不良反应报告4份,新的不良反应报告8份。

(8)不断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加大了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截止6月26日,已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4件。

4、大力开展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与县级各媒体构建了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并对违法药品广告的媒体实施约谈告诫制度。上半年共监测到全县媒体违法广告6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的3起,发行政告诫书6份。检查全县店堂广告45家,发现违法药品广告1起,移送工商处理的违法药品广告1起。

二、亮点特色工作

(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制订下发了《年度工作要点》、《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宣传工作要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议实施方案》、《评价性抽检统一计划》、《考核办法》等工作计划和方案,筹备召开了食安委全体会议、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安委办会议、食品安全联结员会议、学校食品配送工程座谈会等工作会议,对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效能督察有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成立督察组,出督察方案,局长亲自带队,对日常监管工作质量、案件办理、行政许可办理、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深入督查,督察的情况与年度工作人员考核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局领导带队参加一线工作制度化。出局领导下基层工作制度,要求局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五,其他局领导不少于八,制度出后得到了局班子成员的积极响应,局领导根据各自的分管工作,更多地带领科室工作人员参与一线执法工作,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主题调研活动,撰写了6篇调研手记。

(四)药师不在岗专项整治力度大。上半年共对6家驻店药师不在岗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2家责令停业整顿。通过整治,全县零售药店药师不在岗现象基本消除。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落实省、市局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针对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继续加大农村食品“三网”建设、“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多员整合”等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二)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生产环节,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针对我县原料药生产企业较多的情况,加强原料药生产过程中原辅料购进、和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管。流通环节,重点整顿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许可怔、挂靠经营、药学技术人员兼职挂职、出租柜、药品非法采购等进行清查治理,加大药械抽验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的行为。使用环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开展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等。同时,继续深化“两网一规范”建设力争达到示范县标准。

第7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一、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1、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学习和贯彻落实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晰思路,紧紧围绕市纪委提出的“开展反腐倡廉十项行动”的总要求,全面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出台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为全年工作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2、大力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指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教育我们必须提升自身素质,才能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学教活动,弘扬新风正气,反对和抵制歪风邪气,为全体干部职工打造风清气正、和谐干事的良好氛围。(主办处室:机关党委、监察室)

3、认真抓好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培训内容,组织教育干部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开展调研,交流调研成果,积极营造廉政理论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坚持不懈的理论学习和理论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主办处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4、深化警示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廉政教育日、警示教育月活动。丰富和完善每月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形式和内涵,保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有形化,确保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确定七月份为警示教育月,深入开展第十一个警示教育月活动,以驻国家局纪检组编印的《食品药品监管廉政风险预防与警示》一书为主要教材,用书中近年来系统内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警示和教育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5、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巩固和发展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成果,积极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一步拓展“廉文化”形式和内容,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努力营造“廉”氛围,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弘扬和展示勤廉崇廉风范,提升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影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6、全面开展《廉政准则》宣传和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准则》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廉政准则》内容和精髓,严格按照“八个方面禁止性规定”和“52个不准”的要求,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省药监局关于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主办处室:机关党委、人教处、监察室)

7、继续开展“五德”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伟人,践行‘五德’作表率”拒腐防变教育活动,紧密联系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突出党的纯洁性教育这一重点,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干净、干事”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主办处室:监察室)

三、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8、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库,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决策监督机制;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加强惩治制度建设,严查腐败行为和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从而增强制度反腐的实效性。(主办处室:监察室)

9、深化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抓住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在深入排查风险源点基础上,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廉政风险“信息库”,找准权力监控的着力点,建立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并深化行政权利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完善系统功能、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运行水平和实际功效。(主办处室:监察室、各处室)

10、认真落实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市委、省局实施办法,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细则,修订和完善本局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并抓好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全市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制定工作分解实施方案,按序时进度抓好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和完成,并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主办处室:监察室、各相关处室)

11、制定体制调整后新职能的制度措施。针对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新职能,有效规范监管,研究制定制度措施,规范权力运行。(主办处室:餐饮处、保化处)

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12、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和省局食品药品工作会议部署,尤其是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避免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发生。(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各有关处室)

13、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14、加强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问卷调查、个人登记、明查暗访、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企业和管理相对人调查了解干部职工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尤其是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券问题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三公”消费,开展公务用车“四统一”行动,杜绝公车私用。(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15、加强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继续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开展以案件卷宗抽查、重大案件督查等为重点的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效能监察,对行政许可办理时效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工作不负责和不作为的情况发生,同时纠正和处理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行为,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效能考评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16、加强重点制度执行情况巡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市纪委确定的十项制度的巡查力度,确保规范执行,同时梳理本局反腐倡廉制度库,确定十项重点制度,结合执法检查、行政和效能监察、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活动,对确定的重点制度开展巡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特别是重点制度的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五、加强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

17、做好举报工作。建立信息反馈、监督保障、督查快报、协调疏导、目标管理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正确引导举报行为。围绕“阳光纪检提升行动”,对“阳光”中的“阳光纪检”、“民生通道”、“举报”三个板块上的群众诉求,认真关注、及时回复。提高工作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主办处室:监察室、稽查处)

18、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等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评审批、认证检查、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权力,、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导致假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9、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牢固树立意识,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坚决反对并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20、着力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市纪委提出的“落实八项规定清风行动”,在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局十一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本局十二项具体规定,对照规定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规定;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作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行风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和检查考核,促进全系统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主办处室:纪检组监察室)

21、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扎实开展“三进三帮”活动,为基层提供最优质的“保姆式”服务。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拓展便民惠民服务平台,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办结时限。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利用国家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电话和市政府“12345”公共服务呼叫热线及来信来访等方式收集群众的诉求,及时查处民众反映的各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开展“清正勤廉指数测评与预警行动”,抓好国家局“八条禁令”和省局“十一个不准”、市局“禁酒令”和“五项制度”等工作纪律的贯彻落实,开展“助推发展101%服务专项行动”,继续做好行政指导工作,提升服务效能。(主办处室:局软建办、机关各处室)

22、发挥好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健全行风监督员队伍,加强联系沟通,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了解和征求社会各界和行风监督员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意见和建议,落实和整改行风监督员合理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主办处室:局软建办)

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3、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市纪委提出的“食品安全放心行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履行食品监管职责,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强化对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主办处室:餐饮处、保化处、稽查处、食药检所)

24、狠抓药品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日常监督、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措施,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高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能力,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安全;改进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稽查和质量抽检工作,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强化互联网药品交易监测,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主办处室:流通处、器械处、安监处、稽查处、药检所)

第8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一、全面整顿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整顿活动以乳制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饮食小摊点为重点对象。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流通和使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坚决制止违法使用农药、兽(渔)药行为。

二、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重点环节监管

1、强化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组织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传达室统产业优化改造,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绉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一批品牌产品,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切实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完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建立以产地质量追溯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督导“三品”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基地,建立生产记录,开展质量自检,上市销售时按规定出具产地证明、质量证明和检疫证明。大力推进农产品包装销售。除鲜活畜、禽、水产品以外,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认定)的农产品,应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上市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建立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信息互通,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2、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全面清理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坚持依法许可和登记注册。以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制,确保监管执法到位。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督和分类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和经营者自律三项制度,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电子台帐,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落实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食品退市机制,加大对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协议退市相结合的食品退市机制,加大对退市食品的跟踪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市场监管机制、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食品市场社会监督机制和食品市场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小食杂店、小菜场整治规范工程。引导农村小食杂店向食品安全示范店转化提升,引导农村小菜场按照“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

3、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加强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进一步组织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完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分级指南,对所有餐饮业、食堂等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和再评估。加强对农村、学校和重大活动食品保障工作的督察和指导,加强企业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对农村集体聚餐全面推行报告制度,组织培训乡村厨师50人次。

三、深化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经续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扩面、提质、增效,巩固和提升建设成果。积极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农村商业网点建设作为政府、柑集体公共投资的可行性。努力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放心示范店统一配送面巩固在90%以上。继续推进连锁超市向行政村、放心示范店向中小学校延伸工程。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夯实食品安全基层组织基础,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协助监管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农村、社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公共安全“多员合一”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突出食品安全协管职责,提升协管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开展社会监督的能力,切实打造一支有组织、常态化的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

四、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认真总结和推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扩大示范效应。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梯度推进的思路,在全区各乡镇继续开展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评价验收标准,制定加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意见,确保创建质量。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办好食品安全宣传专题专栏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积极推行中小学生饮食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饮食营养知识,做好农村电影映前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公益片活动。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经验,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行业协会(学会)社团组织及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的作用,结合平安和谐创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重视对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投入品。共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出动宣传车4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作宣传板12块,宣传横幅4条,咨询群众3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农村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9篇:食品安全督察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届中央纪委次全会、省纪委届次全会、市纪委届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继续深入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推进闽西科学发展,加快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1、构建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监控网。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授权人、监督协管员和执法监督员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严防不合格药品出厂销售。

2、逐步推行药品电子监管。按照国家局、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

3、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大地产基本药物监管。在配送和使用环节,注重对进货、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检查,并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技术监督抽样检验。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4、提升流通领域的监管实效。建立完善检查执法人员和监管相对人共同对药械质量安全负责的双层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整顿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药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5、加大稽查执法的惩治力度。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非药品冒充药品,违反药品经营票据管理规定,违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使用无进口注册证的进口药品,使用非法原料和添加非法物质以及利用展销会、“咨询服务”、“免费就诊”等变相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

6、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巩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两网”建设所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社区药品安全监管模式,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

责任部门:市场科、稽查科、器械科、安监科、市药检所、各县(市)局

(二)积极做好保健食品监管工作。

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包装材料、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等行为。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规范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保化科、稽查科、市药检所、各县(市)局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进一步深化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确实转变作风,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监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深化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增强评议效果,通过选题评议活动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各科室、市药检所、各县(市)局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行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加大效能督察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塑造廉洁、务实、透明、高效的机关形象。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机关各科室、市药检所、各县(市)局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从健全制度、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规定,促使业务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公开监督办法和考评机制,确保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相关科室、市药检所、各县(市)局

4、加强督察力度。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从源头上遏制执法腐败。不断创新监督方式,通过问卷调查、抽样调查、跟踪督查、档案抽查、案件回访等方式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督,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责任部门:人教科、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业务科室、市药检所、各县(市)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局、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责任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安监科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的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科负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器械科负责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化科负责保健食品监管;稽查科负责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劣药械、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要加强纠风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调动各单位和责任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纠风部门、行评代表、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依托各种热线平台、新闻媒体、网络载体,把常态监督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纠风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