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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精选(九篇)

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第1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关键词:城乡差距;治理;产业;公共服务

一、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别具有不同的内涵

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别的内涵是完全不同的。集历史现象与社会现象于一体的城乡差距是一个国家基本社会制度框架内城乡关系走向的表现形式。一个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决定财富的分配原则,建立在城乡利益对立基础上的城乡差距扩大是资本主义制度下财富分配不公的必然结果。但对已有的城市与乡村而言,他们各自能够产出多少财富则是由各自的主业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而代表城乡主业生产力水平的是城乡工农业劳动生产率。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甚至达到了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状态,而且工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同样高的水平,此时,源自生产关系方面与源自生产力方面的城乡差距都消灭了,但城乡差别依然存在。由此看来,城乡差别另有自己的特定内涵。

所谓城乡差别是指城市与乡村之间在城乡生态景观、城乡主产业劳动方式、城乡居民的集聚方式、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方面的客观区别,它存在于任何阶级社会的各个国家中。各个国家正在努力消灭的是城乡差距,但不能消灭城乡差别。自城市诞生以来,城乡差别就存在,以后还将存在。以往我们常常讲的“消灭三大差别”,其实指的是“消灭三大差距”,或者说是在对城乡差别有误解的情况下喊出的口号。城乡差距是指在基本社会制度及其一系列衍生制度约束下由城乡主产业生产方式而决定的城乡发展水平的差距。通过这个界定可以看出,要消灭城乡差距,就必须既要消灭使城乡差距扩大的基本社会制度,又要使城乡主产业劳动生产率水平同步提高。

在对待城乡差距问题方面,还存在一个误区,即人们往往认为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在致力于缩小城乡差距并力图消灭城乡差距,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没有缩小城乡差距。在资本主义初期,城乡差距扩大的速度的确很快,城乡对立关系十分突出。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化与市场化的触角逐渐伸入到农村与农业,尽管主观上获取剩余价值,但客观上却缩小了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与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资本主义国家缩小城乡差距的行为是被动的,是因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受到了落后农村、农业阻碍时才不得不去发展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缩小城乡差距的行为是主动的,是受基本社会制度价值取向影响而进行的提高农业生产力的行为。即使是这样,并不能表明社会主义国家在消灭城乡差距问题上不存在失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本身需要不断完善,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仍然会出现城乡差距扩大的问题,以至于今天我们用“统筹城乡发展”来纠正过去城乡差距方面出现的失误。

二、城乡差距问题的层次性分析

分析城乡差距问题应从三个方面人手:一是系统的研究不同层次的城乡差距,二是揭示城乡差距的本质,三是明确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的历史责任主体。

中国城乡差距包括城乡政治差距、城乡经济差距和城乡社会差距。城乡政治差距是最深层次的城乡差距,它决定着中间层次的城乡经济差距与表层次的城乡社会差距。通常状况下,人们只重视城乡收入差距这一城乡社会差距的研究,很少能从城乡经济差距与城乡社会差距背后挖掘出城乡政治差距。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压力型政治体制在城市与农村的表现形式是命令式的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在压力型政治体制约束下由任命型城乡权力资源配置制度支撑的城乡治理差距越来越大,而这种城乡治理差距的产生原因恰恰是由于权力资源本身在城乡之间的严重不平衡配置,权力资源的不平衡又导致城乡之间经济资源的不平衡与社会公共产品资源的不平衡。这表明,城乡政治差距是城乡经济差距和城乡社会差距的根源。

政府在城乡差距扩大问题方面负有直接责任。政府是校正“市场失灵”的最后控制者,政府是战略政策与制度的主要供给者。就市场机制的作用而言,城乡差距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无疑是越来越大,政府校正市场机制的结果体现了政府的宏观调控绩效和政府的统筹能力。就政府制定的战略而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政府提出的,控制大城市发展的城市化方针是政府提出的;就政策与制度而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政府推出的,不平等的城乡产品交换制度、差别化城乡教育制度、不同的城乡社会福利制度、城市优先的资源配置制度等也都是政府制定并加以实施的。而这些战略的实施与制度的出台恰恰是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

三、从多维度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建议

城乡差距问题是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表现形式,而化解这些深层次矛盾的最好办法是进行体制改革。为此,针对上述三个层次的城乡差距,提出了相应的三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

为从根本上剔除产生城乡差距的深层政治体制阻碍性因素,我们需要确定城乡治理体制变革的价值取向,该价值取向是变压力型治理体制为激励型治理体制;变权利约束型治理为权利给予型治理;变人治型治理为法治型治理。当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后,城乡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公正决策、公平决策才会在城市与农村的协同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才能在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城乡整体规划与城乡政府管制方面有所作为。面对日益严重的城乡环境污染问题,城乡各级政府应联合起来为城乡生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面对城市的单纯空间扩张与农村耕地的不断减少之间的问题,迫切需要政府突破过去仅规划城市而不规划农村、仅规划工业布局而不规划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布局的工作思路,实现粮食安全前提下城乡规模结构与城乡空间结构之间的整体协调增长。

城乡政治体制改革引领下的城乡治理绩效的提高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所在,而深层经济体制改革则是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的最核心内容。市场机制惯性作用下优质生产要素不断流出农村问题,需要统筹主体的政府干预机制在一定激励机制作用下强制性的实现优质生产要素流入农村,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优质生产要素短缺问题。统筹主体政府还要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在农业生产成为工业化整个链条中一个环节的基础上,发展精细农业、订单农业、生态农业、标准化农业。

缩小城乡经济差距的核心是缩小工农业发展差距,财政支农、工业反哺农业与城市支持农村只是发展农业的外部措施,农业要想真正成长为现代农业还必须有一系列新土地制度安排促进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其中,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就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为解决农村新生代农民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问题,为适应农业规模经营的要求,我们主张改革以往政府单方面固定期限下的土地承包制度,代之以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和柔性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所谓动态土地承包权确认制度是指为适应农村新增人口组成的家庭也有土地供其承包而言的增量性动态土地承包权的确认制度。该制度是基于新生代农民在农村的生存问题而提出的,是化解新生代农民与老一代农民代际矛盾的新型制度安排。所谓柔性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是在合法、合理、自愿前提下,规范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非农户之间以及农户与集体组织之间发生的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制度。该制度解决了初始土地总承包权与后来土地分承包权之间的流转问题,它既可以使土地走向规模化经营,也可以因地制宜使土地走向分散化经营。

第2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党的十七大报告论述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时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同时提出,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城乡基层管理面临许多新课题新挑战。一方面,城乡社区已成为各类社会群体人员的聚合点,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呈多发趋势;另一方面,基层群众自主管理和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城乡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存在诸多不适应不符合问题。面对新课题新挑战,传统的城乡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和健全,需要确立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模式。由侧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转变,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由侧重外部约束向外部约束与居民自治相结合转变,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由条线的、单向的管理运行机制向网格的、互动的基层治理运行机制转变,强化社会自治功能。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形成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模式的重要标志。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新形势下发展基层民主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基层机构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客观要求,因而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目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层民主和基层管理涉及多方面、多领域、多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规范有序的城乡社区基层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的职责和权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活动。加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方式,着力推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区卫生、群众文化、社会治安、纠纷调处和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的财力保障机制。三是完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修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健全民主管理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规范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是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对政府延伸的工作任务,要建立有效的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制度,减轻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负担。四是把城乡社区的各类组织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培育发展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组织。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发展社区工作者队伍,广泛开展基层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社区工作专业化、社会化。

第3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城乡社区是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场所。只有社区治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才会更坚实,国家治理现代化才会实现。而做好城乡社区治理,队伍建设是关键,资源保障是根本,二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当前城乡社区治理在队伍建设和资源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城乡社区治理队伍数量与人口基数和服务范围之间存在“量”的差距。以**为例,**管委会共管辖东大街社区、北大街社区等9个城市社区,辖区总面积15.6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3.4万户10.2万人。但从工作力量来看,当前**管委会9个社区仅有干部职工124人,社区治理队伍人员数量与管理服务的3.4万户10.2万人城区常住人口相比严重不足。同时,城乡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单元,是党和政府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都要靠社区去贯彻和实施。一方面,随着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入推进,各个条线的工作纷纷“落户”社区,但是并没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城乡社区既要完成政府延伸交办的任务,又要满足群众需求,还要设法争取资源兴办实事,任务十分繁重,而人员数量和工作经费却未曾调整。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城市社区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城乡社区治理队伍,特别是城市社区治理队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强度也与日俱增,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公共安全、文体服务、惠民政策等公共服务事项都需要社区工作者去落实,社区工作力量显得极为不足。

二是城乡社区治理队伍素质与群众服务需求之间存在“质”的差距。强调:“各级都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新时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聚焦点、着力点和关键点,要求各级要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摆在城乡社区治理的突出位置,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专业素养好、服务能力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但以**为例,除过**城市社区管委会下辖的9个城市社区工作队伍由事业干部组成,文化素质和社区管理知识相对较强外,其他城乡社区干部队伍均由社区普通群众组成,整体存在文化程度偏低、社区管理知识不足等共性问题。近年来,尽管市委、市政府通过下派工作人员进社区、公开选聘行政村专职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文书进社区等方式,积极引导部分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乡社区治理队伍中,但仍难以满足城乡社区这个庞大群体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同时,由于工资待遇低,一些年纪轻、文化程度较高、且有技术特长的年轻人不愿在城乡社区工作,城乡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转变困难。同时,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对居住条件、人居环境等方面的生活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对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贫困帮扶、养老扶助、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方面的专业化人才需求也越来越大,城乡社区治理队伍素质与群众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也日益明显。

三是城乡社区治理资源保障与新时代社区治理要求之间存在“需”的差距。城乡社区治理是指社区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及社区公约、规范等要求,通过协商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而高效的城乡社区治理资源保障则是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有效落实的基础和关键。但受资金投入、社区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城乡社区基础设施薄弱、服务手段不配套、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以**为例,下辖的基层社区每年工作经费仅1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为解决老旧小区治理难、部分辖区儿童放学接送难、高龄独居老人照管难、残障人士生活难等问题,各社区配套了日间照料室、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慈善超市、心理咨询室、健身康复室、四点半课堂等公益项目,但现有工作经费难以维持各类公益项目正常运转,群众对公益服务的需求和资金投入保障的差距日益增大。同样,尽管通过一系列城乡社区治理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市标准化党群活动中心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实现较大改善,但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均衡,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与供给差距加大的问题日益突出。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第4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基础与提升并重,长期与短期结合,编制实施《攀枝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持续改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补齐社区治理短板,形成相对成熟的城乡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聚焦村级建制调整后的新情况和新变化,抓好改革后村(居)委会首轮换届,在自治协商、议事规范、村(居)务公开、“一肩挑”监督等方面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1.坚持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区治理的主线,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积极推动在居民小组、网格、小区新建党组织,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覆盖面。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或成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探索设立社区综合党委,完善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辖区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

2.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全面呼应把握两项改革后空间新格局和发展新态势,科学编制《攀枝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牵头,民政、住建等部门相互配合,实现城市建设与社区建制统筹考虑、一体谋划。以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面积均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双四百”工程,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和“强服务”提升,提倡一室多用、一室多能。2022年底前,完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推进“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建成一批智慧科技型社区。加强居民小区治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营造“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氛围。到2025年,形成较完善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城乡社区治理框架。

3.完善“三社联动”机制。按照“三年试点示范、两年扩面延伸、分级分类推进、充分整合资源”的思路,2021年,争取4个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依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带动运行5个县(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1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其中涉改乡镇占50%以上)以及20个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初步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成50个功能服务型和50个兴趣爱好志愿服务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其中涉改社区比例不低于30%。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和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4.提升村(社区)队伍能力。2021年4月底前,出台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薪酬体系的相关政策文件,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建设。2021年6月底前,市、县、乡三级联动、分层实施,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帮助提升抓发展、抓服务、抓治理能力。持续开展社区社工队伍分级培训,依托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立社工专业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工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企业、专业社工队伍,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和各类“微组织”,支持多方主体参与基层治理。

5.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厘清基层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健全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梳理制定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协助办理事项、负面工作事项“三项清单”,建立事项依法准入和动态管理机制。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建立村(社区)办公场所挂牌准入制度、牌子日常管理、挂牌督查问责三项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挂牌的,须与城乡基层治理机构、民政部门协商一致,避免“两项改革”后各部门竞相挂牌乱象。全面建立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6.高质量完成村(居)委会换届。2021年3月底前,完成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严格实行村(居)委会成员县级资格联审制度,充分尊重民意,把优秀人才选进村(居)委会班子。按照“一人一策”妥善安置离任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2021年4月底前,完成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成员以及议事会、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推选工作和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7.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多元化。全面推行村(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完善村级议事规则,丰富议事协商形式和活动载体,规范议事协商机制,通过自治协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凝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2021年6月底前,指导村(社区)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促进形成良好风气。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2021年底前,梳理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规范村(居)务公开形式和内容。

8.探索培育社区经济。各县(区)选择1-2个社区,开展社区经济培育试点,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发展,在政策和体制机制上寻求新突破。盘活两项改革形成的各类存量和增量资源,推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区服务类、物业服务类等组织向市场化转型。推动登记管理权限下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治理发展基金(会)。引进和培育适合社区特点的创新创业平台,促进社区“新经济”发展。

9.开展基层示范创建。争创1-2个部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开展基层治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小区创建,争创一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单位。2020至2022年,每年择优1个县(区)、1个街道(乡镇)和4-6个社区,争创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着力打造便民服务型、智慧科技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服务项目型和其他特色的“六型社区”。开展涉改村基层群众自治试点,争创省级“民主协商示范村”“民主监督示范村”“三治融合示范村”“场景营造示范村”“乡风文明示范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组织体系;各级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治理模式,组织部门牵头党建引领,政法部门牵头综治保障,民政部门牵头集成综合服务和基层群众自治,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二)创新工作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完善以省市补助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的稳定财政投入机制,整合各部门(单位)资金资源,加强社区经费保障。创新权责对等机制,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对确需社区承担的临时事项,须报请县级党委同意,所需经费下沉社区管理使用,健全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创新资源整合机制,推动资源向社区下沉,推动社区与驻社区单位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建立社区治理供需对接机制。创新内生动力机制,支持社区依法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社区资源,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增强社区“造血”功能。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岗位薪酬体系,推进岗位待遇职业化。创新共建共享机制,建立“社区呼叫、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召集机制,鼓励驻社区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进“双报到”活动常态化开展。

第5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用好“民情图” 织密“惠民网” 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新模式,积极探索共融共建共治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径。下面是小编整理“十三五”总结||“十四五”计划文章,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1.

用好“民情图” 织密“惠民网” 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新模式

立足问题找方法,绘成社区民情图。

立足实际建机制,实现工作精细化。

立足需求强服务,赢得群众满意票。

2.

积极探索共融共建共治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径

统筹抓好区域化党建,变“一轮明月”为“众星拱月”。

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变“伤筋动骨”为“脱胎换骨”。

建好基础性保障体系,由“一厢情愿”到“两情相悦”。

3.

党建领航共建和谐家园 五彩凝心共享幸福玉泉

共建互融 实现参与主体最大化

共治共管 实现治理模式多样化

服务共享 实现治理成果最优化

4.

同筑“党建共同体”开创城市党建工作新格局

党建工作联抓,推动“各自为战”向“共同奋战”转变。

组织资源联享,推动“封闭自有”到“开放共享”转变。

经济发展联推,推动“单打独斗”向“抱团发展”转变。

服务群众联做,推动“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综合治理联防,推动“条块治理”向“协防共治”转变。

5.

深化街道“四项改革” 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路径

管理服务重心下移。

人员力量全面下沉。

职能部门事权下放。

经费财权直接下划。

6.

以“一轴三联三进”党建工作 机制构建城市基层治理服务体系

“一个轴心”实现上下通达。

“三个联合”推动组团服务。

“三方进入”协力加强运转。

7.

健全“四级联动”体系 打造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组织联席,打破条块壁垒聚合力。

责任联担,层层履职尽责传压力。

载体联创,提升服务质量增动力。

8.

推行“十心十议、五联四建”模式 构建“一体化”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以“十心”为平台,扩大服务居民空间。

以“十议”为支撑,凝聚为民服务力量。

以“五联”为主导,加强驻区单位引领。

以“四建”为保障,夯实互联互动基础。

9.

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

激活城市基层组织细胞,推动城市党建发展。

架起党员群众的“连心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拓展社区自治路径。

10.

把好三个关节,提升服务能力

推动服务居民能力提升,必须加强党的政治引领。

推动服务居民能力提升,必须对准居民群众需求。

推动服务居民能力提升,必须整合用好在职党员。

11.

探索新时代“党建+公益”新模式

党建+社区公益,让志愿公益更聚人气。

党建+小微公益,让志愿公益温暖贴心。

党建+四季公益,让志愿公益渐成风尚。

党建+毗邻公益,让志愿公益传播更广。

12.

做活党建微网格 做实治理在基层

对各级党的组织而言,必须强化抓实党建、引领治理的职能。

对各领域的党员而言,必须强化引导参与、作出表率的职能。

对党政融合发展而言,必须强化政社联动、协同推进的职能。

13.

推进“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 创新党建引领社会治理

资源整合,打造综合服务平台

功能集成,建立项目服务群众

建章立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力量

队伍增能,有效提升服务品质

14.

区校联动共推“社区政工师” 让网红思政课进社区、进园区

一是以需求融合为基,健全两项机制。

二是以思想融合为本,建立两个制度。

三是以文化融合为要,强化辐射效应。

15.

小区治理 从“人”出发

选优配强支部班子。

培训教育班子成员。

培养年轻后备力量。

16.

基层治理力戒“三论”

力戒“唯书本论”,“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力戒“唯经验论”,“装满水动摇不出声”。

力戒“唯形式论”,“惟实可破天下之虚”。

17.

答好“社会治理”这道题

党建引领,解好“小区治理”这道题。

部门协同,解好“资源整合”这道题。

同心同力,解好“共治共享”这道题。

18.

筑牢基层治理党建地基

强化组织引领,夯实基层治理组织力量。

强化服务引领,凝聚基层治理群众力量。

强化创新引领,凝聚基层治理制度力量。

19.

打好乡村治理“组合拳”

搭建“农村基层党组织”灯光舞台,让乡村治理“活”起来。

营造“农村文明新风尚”阳光氛围,让乡村风气“纯”起来。

走好“农村建设三治经”星光大道,让乡村振兴“亮”起来。

20.

乡村治理“三利剑”

“一剑”法治止纷争。

“二剑”德治知廉耻。

“三剑"自治树新风。

21.

“针”解难题 “绣”好基层治理之“花”

“绣”即照着模子,绘好蓝图。

“花”即求真务实,做亮实绩。

“针”即急民之急,解民所需。

22.

答好基层治理中服务群众的“新考卷”

多用情,答“准”联系服务群众的客观题。

多用心,答“深”宣传教育群众的主观题。

多用力,做“实”组织凝聚群众的实践题。

23.

“党建引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用活载体,夯实根基,着力构筑社会治理“防火墙”。

建强堡垒,充实力量,全面巩固社会治理“主阵地”。

激励担当,群防群管,有效激活社会治理“一池水”。

深化功效,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平安创建“新效益”。

24.

健全“四大体系”巧解基层治理难题

要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建强基层治理“感应末梢”。

要健全基层“工作体系”,舒通基层治理“循环脉络”。

要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夯实基层治理“功能系统”。

要健全基层“保障体系”,做强基层治理“骨骼肌体”。

25.

打好乡村治理“组合拳”

筑牢敢于治理的“指挥所”。

锻造善于治理的“先锋队”。

厚植高效治理的“综合体”。

吹响共同治理的“集结号”。

26.

以党建之光照亮乡村治理“最后一米”

合理细分治理单元,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合成“一张网”。

建立健全互助组织,推动乡村治理力量拧成“一股绳”。

厘清乡村职能界限,推动乡村治理主体凝成“一条心”。

27.

让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唱主角”

筑牢基层治理的“桥头堡”。

配强基层治理的“领头雁”。

树起基层治理的“一面旗”。

28.

聚焦治理“盲点” 夯实乡村“基点”

下沉治理资源,抓好灾害前的防范。

加大治理力度,把好舌尖上的安全。

创新治理抓手,护好山水间的净土。

29.

乡村治理要学会“接地气”

首先,夯实基层基础,建强战斗堡垒是关键。

其次,利用能人治村,集聚人才力量是保障。

再次,倡导乡风文明,净化人居环境是支撑。

最后,提高村民素质,发动全民参与是长效。

30.

乡村治理的“前”“中”“后”

服务前移到乡村。

第6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 社区治理创新

新型城镇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在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不再是跟风般地向大中城市w徙,而是就地进行非农就业,改变了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政府能将城镇化与产业融合,通过完善当地的公共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就能逐步实现就地城镇化、农村城镇化,逐步完善中国经济社会。而这些新型的农村社区,既不同于传统的农村社区,也不同于一般的城市社区,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而其社区治理必然具有自身特点。

所谓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治理创新,指的是在根据当地城镇化过程中新产生的农村社区,在新型城镇化的内涵的条件下,结合社区治理的特殊性,通过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的创新变革,从而实现社区良好治理的过程。具体来说,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

一、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站在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高度,有序变革新型农村社区治理。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目标。但城乡发展一体化并并不是城乡发展一样化,而是通过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力度和农村治理变革,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造新型城乡关系。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投入力度,特别是在水、电、燃气等基本生活设施公路、绿化、社区卫生、安全保卫等公共实施建设方面,要按照不低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的要求为农村社区配置资源,以保障其生活的基本运转;结合新型农村社区现有的社会发展条件,考虑农村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多元化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商贸、教育、医疗、养老、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从实际出发,按照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特殊性要求,逐步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探索适合新型农村社区特征活设施以及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二、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各自本身的特点,重置农村社区治理体系。

社区管理体制是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资源配置、社区事务管理、社区关系调适等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相互关系、运作方式。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三个主体:村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和乡政府。

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探索构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等组织框架,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主导社区民主协商和社区自治、社会组织参与自治和社会协管为内涵的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促进社区居民的社会融合。

三、理顺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关系,实现政府社会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良好而有效的衔接。

乡村关系是村民自治的核心问题之一。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要坚持以社区自治为基本原则,首先要调节好好村民自制体系与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依法完善关系定位,理清乡村关系。其次,新型农村社区是介于农村和城市社区之间的特殊形态,其自治到底是依据哪项法律尚未明确。但在群众自治与政府管理的关系问题上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这就是乡镇政府与社区之间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这意味着政府对社区负有指导和服务的义务,社区则代表居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予以协助并进行监督。据此,实践中要对乡镇政府与社区之间的所有相关工作进行明确的清理,划清在这些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乡镇政府及其部门与社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严格分清政府与社区的各自

职责。

在理清政府与社区关系的基础上,要以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为纽带,建立起政府社会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制。这就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促进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公共管理社区化步伐。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农村社会管理,而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内容也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有效的社区治理。乡镇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在这里有农村社区治了交集,为理顺乡村关系,构建政府与社区的衔接和互动提供了可能。

四、注重社会组织的培育,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善于引进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这是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极其主要的一个环节。社会组织能够凝聚社会力量,引导居民参与联结,实现利益表达有序化,能够在反映民众诉求、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满足公共服务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基层政府要努力培育并发展公益类、慈善类和服务类为重点的社会组织,使其与政府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农村社区治理离不开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但市场和人民的力量也不应该忽视,在发达地区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市场和人民的力量不仅参与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中,而且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社会力量隐藏在广大群众之中,积极依托和运用社会的力量包括市场力量进行社会治理,是实现社会治理有效性的重要途径。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动员社区居民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构建民众表达和联结的载体,形成广泛持久的社会合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程乙悦(1991-),女,汉族,硕士研究生,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第7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2011年6月1日,成都市召开社会建设工作会议,正式公布《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五大实施纲要(2011―2015)》,全面部署社会建设工作。3~5年后,成都市社会建设将达到西部领先、国内一流,并在基层基础建设、城乡均衡发展、共创共享机制等方面独具特色。

《五大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诚信体系建设和公民意识培养为重点,建设社会规范体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机制;以理顺政府、社会和群众关系为重点,建设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以培育扶持为重点,建设社会组织发展和公民志愿服务机制;以群众利益有效表达与回应为重点,建设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五大实施纲要》提出,通过3~5年的努力,让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水平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建立覆盖全市的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数据库,设立个人和企业“黑名单”及联合惩戒机制;深化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逐步理顺社区各种服务职能边界;计划到2015年,实现成都公益性社会组织数量较2010年翻一番,建立志愿服务基地500个,实现志愿服务在社区服务站的全覆盖,初步构建以城乡基层为重点、涵盖各领域和各层次的志愿服务网络;将加强民意表达和回应机制、公共安全体系、社会预警体系、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等机制建设,对重大决策、事项和工程严格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图表说明】2011年6月1日,成都市召开社会建设工作会议,正式公布《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五大实施纲要(2011―2015)》,包括《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建设实施纲要》、《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建设实施纲要》、《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机制建设实施纲要》、《社会组织发展和公民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纲要》、《社会规范体系建设实施纲要》。

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机制

《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城乡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村)服务功能等推进措施,努力构建党组织领导下,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机制。

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为城市基层治理树立了典范。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过程中,成都特别注重深化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其所探索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就是在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应运而生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既符合中央对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也符合成都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经过3年的探索实践,全市村(涉农社区)均按照公开公正、结构均衡的原则,组建了村民议事会和村民小组议事会,实现了在党组织领导下,“由民做主、民事民定”。可以说,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正是落实共创共享、丰富村民自治的创新载体,也为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开辟了通道、打下了基础、树立了典范。

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更加侧重于服务。2010年以来,成都在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实践比较成功的基础上,参照农村治理机制出台了城市社区治理机制的相应政策,开展了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所以在此次出台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建设实施纲要》中将城乡社区合二为一,但也各有侧重。社区基层治理不仅仅是管治,更多体现在服务上,服务辖区居民,比如社会组织的服务、流动人口的服务等等,这些都在《纲要》中提出了框架性的内容,比如探索建立集自我服务、公益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以及政府购买或委托的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村)服务平台。城乡社区治理同步推进,对成都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将起到基础性作用。

在党组织领导下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建设,目标是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关键是加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通过深化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从而构建党组织领导下,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下一步,成都市将建立有利于促进城乡社区自治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多元投入、保障充分、使用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引导优秀人才向村(社区)流动,着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同时,还将大力培育村(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基层治理。

以群众利益有效表达和回应为重点,建立多元化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

健全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提升舆情引导处置能力;整合优化政府部门服务热线资源,实现“一个号码找政府”的便捷服务;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试点,实现企业矛盾内部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建设实施纲要》提出成都到“十二五”末,要以精准高效的信息处理、风险平台为依托,以群众利益有效表达和回应为重点,建立政府、社会、公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

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主要工作与推进措施”的第一条便是“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提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实现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的全覆盖。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提高重大事项公众的参与度,增强论证的专业性,提高听证代表的公信力,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整合优化政府部门服务热线资源,实现“一个号码找政府”的便捷服务,确保公众对热线接通率、回复率、问题办结率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同时,成都市还将探索建立以经济、社会、政治、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科学考量就业、物价、贫富差距、公共安全、社会心态、惩治腐败等因素的社会预警指标体系。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重大工程,要按照民意调查、分析论证、评估报告等程序认真搞好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论调整政策、决策的出台和执行。对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导致重大案件、事件发生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落实群众和工作逐级负责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重要问题督办及责任查究体系,加大问责力度。确保问题发生在哪里,责任就查究到哪里,问题就处理在哪里。

建立专家调解库,提高“大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对于成都一直在推进的“大调解”工作,《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和调解工作的城乡覆盖率100%。建立健全全市矛盾纠纷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全面实现矛盾纠纷受理、分流、研判、预警、考评网络化、“一体化”,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区(市)县,矛盾不上交”。为此,成都将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调解库,进一步壮大调解员队伍,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管理水平,着力提升调解能力。根据要求,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将在2010年的基础上要有明显下降,调解成功率将从2010年的90.7%上升为95.0%以上。全市区(市)县还将实现政府值班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达到100%,建成全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达100%。

健全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提升舆情引导处置能力。《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网络虚拟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能力。根据《纲要》规划,成都市将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健全网上网下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做好网络舆情收集、引导、正面权威信息、组织开展网络宣传等工作;同时,建立舆情预研工作机制,加强舆情导控队伍建设,完善培训、演练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提高对虚拟社会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系统管理、动态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21项指标领先西部或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机制建设实施纲要》以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制度为关键,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都积累了宝贵经验。消除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制度,既是立足当前,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也是着眼长远、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的重要基础。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成都针对传统的公共服务行政管理体制、相互分割的相关制度安排、政府包办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失衡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进行了改革,全方位地推进“全域成都”的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主要表现在重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建设、改革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重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改进公共资源的配置方式等方面。经过8年的努力,成都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现象得到明显缓解,初步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的格局,产生了以往改革发展过程中很难取得的多方面的综合效应。成都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主要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理念;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三是坚持城乡统筹,消除城乡体制分割;四是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五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水平,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有了8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坚实基础,《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机制建设实施纲要》通过采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乡群众安全感、宜居感和便利度以及强化对重点群体的服务和保障等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到2015年,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机制初步建成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水平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主要工作包括到“十二五”期末,全面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12年免费教育基本普及,全民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城乡一体的社保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卫生、文化和体育“15分钟”公共服务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生态建设和园林城市建设取得实效;城市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城乡建设功能配套更加完善;重点群体的服务和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成都市发改委对其中领先西部或居于副省级城市前列的指标或措施进行了专门的梳理,目前主要有教育、卫生、人社等6个领域共计21项指标和残联、民政、人社等共计11项工作措施领先西部或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到2015年成都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数量较2010年翻一番

《社会组织发展和公民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不断培育壮大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等目标。

《纲要》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社会组织发展和公民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纲要》经成都市社科院进行了评估,专家一致认为理念超前、目标先进、措施具体。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会建设总体目标,整体推进,制定《成都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1年)》在全国属首例;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和信息平台的措施,在西部地区走在了前列;“建立500个志愿服务基地”与上海市“十二五”规划目标相同;志愿者注册率达到全市常住人口的12%,这一指标超过了国务院制定的10%的发展目标。专家们认为,《社会组织发展和公民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纲要》切合成都市实际,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建立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管理模式。《社会组织发展和公民志愿服务机制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力争到2015年,成都市实现公益性社会组织数量较2010年翻一番,形成与社会建设相适应的社会组织体系。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制定完善社会组织各项扶持政策,加快规划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和公共信息化系统,打造政府扶持、发展、服务和管理社会组织的公共平台,为社会组织履行职能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管理。

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社会规范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明确:通过3~5年的努力,成都市基本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社会诚信体系,培育现代公民,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政策法规为准绳、道德规范和诚信体系为基础、法律服务为保障的社会规范体系,公民的归属感、主体感、幸福感显著提升,社会活力充分激发,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具体来说,就是要形成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制度成果和群众共创共享的体制机制,执法公开透明,城乡居民享有优质均衡法律服务,着力建设中西部地区法治环境最佳、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的法治成都,法治建设的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分类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完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诚信体系;加快培育道德品质优、法治观念强、参与能力高的现代公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和“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成都城市精神广为传承,培育积极向上、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城乡群众的文化素养、道德修养、法治意识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法治成都建设,促进公民更多地采取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要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使各个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设公正公开、社会公认的司法环境,建设依法行政、服务高效的法治政府,从制度层面和源头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建成全国领先、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中西部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法律服务市场,培育一批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和品牌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力争“十二五” 末成都市现代法律服务业的规模、种类和层次跻身全国领先行列,人均法律服务资源拥有量接近沿海发达地区水平。要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法律服务力度,建立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保障城乡群众共享优质均等的法律服务,促进公民更多地采取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着力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要健全企业和公民信用记录及评级制度,加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成都信用网”、数据交换平台和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重点人群等信用数据库建设,完善成都信用信息系统。同时,建立诚信联合奖惩机制,加大监督执行力度,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资金政策使用、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加快培育现代公民,使法治内化为公民的行为指南。深入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把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及相关课程,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必修课;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教育;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制定并实施好《法治成都建设暨“六五”普法规划》,健全常态化的普法工作机制,使法治内化为公民的行为指南。

2. 今年社会建设锁定四大重点

根据《五大实施纲要》,成都市锁定2011年社会建设四大重点,包括引导公众参与、强化社区自治、扶持社会组织、建设诚信体系。

六大行动让社会公众加进来

2011年4月25日,“幸福成都・健康绿道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生活体验日”活动在该市锦江区高威体育公园拉开序幕。167公里的魅力绿道,初步调动起城乡群众参与和体验社会管理新变化的兴趣和热情。为了进一步调动城乡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内在动力与活力,成都市在今年推出“幸福成都・美好家园”六大行动。其中,“健康城市行动”将居民健康生活、城乡食品安全提上城市发展日程。通过加快配置健康健身设施、实施城乡居民关爱计划,提升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而“放心食品城”建设,则为成都市城乡居民的健康安全拴上 “保险绳”;“绿色城市行动”则以健康绿道体系、中心城区公园体系、绿色宜居生活空间为线索,提供更丰富的生活方式和优美的生活环境;此外,“洁净城市行动”、“活力城市行动”、“文明提升行动”、“文化城市行动”也将广泛发动城乡群众参与。每一项行动,都将让城乡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参与得了、感受得到。

【图表说明】“幸福成都・美好家园”六大行动,旨在进一步调动城乡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内在动力与活力。

社区自治走出来,社区服务将覆盖城乡

2010年3月,温江区涌泉街道在瑞泉馨城小区设立了生活服务中心热线,整合政府、社会和市场资源,为群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服务。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8年间,类似涌泉街道这样,围绕“城乡社区自治、服务和管理”主题的方式方法创新在成都层出不穷。2010年,成都市在五城区进行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试点,今年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市二、三圈层全面推开。今后加快城乡社区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服务准入制度、逐步理顺社区各种服务职能边界将成为成都加强社区自治的新走向。

社会组织扶起来,百个标准化社区志愿服务站年内建成

2010年11月,在锦江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筹谋已久的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式挂牌。当年底,该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541个,比扶持前增加1.5倍。在政府职能与社会管理、市场服务之间,不乏“空白地带”,而社会组织则是填补这些空白的新生力量。为了加快社会组织发展,成都借鉴锦江经验,提出制定实施无业务主管单位登记和备案制度,除规定必须先取得许可证的社会组织外,对社会公益、文化体育和法律服务的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而对在街道(社区)内开展活动、还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则可以放低启动资金和会员数量准入门槛,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政府采购服务优先权”则为启动初期相对孱弱的社会组织打开一条市场通道。成都市将制定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和办法,对今年以来可交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将尽可能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达到一定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承担。

信用体系管起来,不讲信用将受联合惩戒

以生猪追溯系统为起点,成都市开始逐步探索放养鸡、食用油和蔬菜的可追溯体系,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的背后,透射社会诚信体系管理的雏形。在2011年社会建设的四大重点中,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引人注目。围绕信用采集、披露、实用、管理和隐私保护等重点,成都市不仅要在政府部门之间实现各行业信用信息共享,还将向统一的数据库和社会中介机构有序开放。同时,个人和企业信用数据库及信息平台的搭建将使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成为可能。成都市将在年内整合工商、公安、国税、地税等部门资源,建立全市性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和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设置个人和企业“黑名单”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这也意味着,从2011年开始,拒交信用卡账单、拖欠银行贷款等失信行为,将可能被纳入“黑名单”并受到联合惩戒。

3. 社会建设的武侯经验与锦江行动

社会管理创新的武侯经验

2011年8月,国内著名社会管理专家、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深入成都市武侯农转非安置小区长寿园和涉农社区白佛村,调研结果令他欣喜:“武侯区形成的社会管理机制应当成为全国可借鉴的模式。”

两组数据引起孙立平的关注:

――截至6月30日,武侯财政总收入已达62亿元,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任务,在刚刚出炉的全省民营经济排行榜中,武侯区蝉联全省区市县级民营经济发展八连冠。

――7月7日召开的武侯区民情专递工作新闻会透露,经过四年的努力,目前武侯区民情专递规范化覆盖面达100%,办复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2.3%。刑事发案、、总量、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多年总体逐年下降。

经济快速发展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如何齐头并进?面对这道命题,武侯区将社会管理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交出了一份社会和谐稳定的喜人答卷。翻阅“武侯答卷”,孙立平在欣喜之余还与中央相关部门以及国内著名社会学专家沟通,做出了新决定: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调研队8月初再次深入武侯调研,并将形成调研报告,让武侯经验走向全国。

秘诀1:民情专递还权于民。武侯区玉林东路社区大院的民情专递员一共有1224人,这支由退休人员、社区热心群众等组成的队伍,也是一支“和事佬”队伍。他们进入社区,扎根院落,在闲谈、走访的过程中把群众的意见一个个收集起来,第一时间反馈给社区居委会。民情专递的机制,有效消除了基层工作的“断层”情况,拉近了百姓与政府的距离,在一件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中,解决了百姓生活中的后顾之忧,让矛盾在萌芽之初就得到解决。今年,武侯区还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民生档案制度,将民情民意准确记录分类,以便于更规范的服务和管理。

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长寿苑社区是一个典型的农转非安置小区,10年前这里社会矛盾一箩筐。2006年底,长寿苑社区作为武侯社会管理创新的试点社区,开始实行居民院落自治以及居民议事会等制度。每个院落选举1~2名代表,负责收集民情民意,需解决的问题通过议事会讨论形成方案供居民选择。10年后,长寿苑社区民情风貌焕然一新,成为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一位专家评价道,在武侯,政府管理更像是政府服务,主动了解百姓的诉求,再还权于民,老百姓的事让他们自己做主,这是武侯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个秘诀。民情专递员深入社区把群众意见“带回来”,院落代表则将群众的呼声“说出来”,一套完整的体制机制让群众的声音得到最大程度的传播,也让群众的建议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正是在这样的体系下,武侯区的百姓得以安居,进而得以乐业。

秘诀2:网格化管理管出精细。2009年底,武侯区率先在玉林街道黉门社区进行网格化管理试点。网格化管理的原则是将社区以300―500户的规模划分为不同的区域网格,网格管理员每天通过走访听取民情,解决矛盾。网格化将整个社区的事情通过切分,变得更为精细,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消除了民情死角,更解决了政府人员忙闲不一的情况。“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生动地描写了网格化管理的新景象。

因地制宜在武侯区网格化管理中得到了切实体现。城区以社区为总格来进行网格化切分,涉农街道则以网格+责任片区进行管理。在白佛村,每个网格基本按照一个生产大队进行切分,每个网格下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责任片区的划分,每个责任片区选举该小组的党小组长、妇女代表等作为负责人,充分保留了乡村自治的特色。网格化管理的背后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今年,武侯玉林街道荣获全国优秀基层党组织,也是全省唯一一个街道级获此殊荣的组织。玉林街道建立了“红黄蓝”干部管理机制,干部队伍中一旦出现工作不力或者目标未完成者,将根据红黄蓝三个级别进行处理,蓝为找其谈话,黄为再谈话并进行轻微警告,红色则是最高级别的处理。这一机制促进了干部群众的自律,进而加强了管理。干部队伍的工作效率逐步提升,以往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不积极的情况发生了巨大转变。

一个院落自治、社区网格化管理、街道管理干部的社会管理体系在武侯区已然形成,也涌现出了长寿苑、黉门街社区以及白佛村三个典范,今年起武侯区向各街道社区提出院落向长寿苑学、城区社区向黉门街学、涉农社区向白佛村学。预计到今年年底,武侯的社会管理将绘出一幅更为统一规范的新画卷。

锦江十大行动计划完善“为民政策链”

在街道办事处探索建立大科室制,研究出台街道办日常考核和评价办法;对学籍在区内5所公办普通高中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全区70%的街道至少拥有1所公益性幼儿园;在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和中心数据库……作为四川省5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改革区县之一,锦江区于2011年5月17日召开社会建设工作会,并公布了“2011年社会建设十大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福利优质化”为主线,以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大力实施富民、利民、安民工作,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认同度。在此前于5月10日举行的四川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会上,作为成都市唯一的代表,锦江区进行了社会管理创新改革经验交流。

莲新街道试点探索建立大科室制。莲新街道结合实际和群众需求,已经将科室结构内部进行了调整,原社区管理科和社会事业科整合为社会事业办公室,原综治办与司法所整合为综治司法办公室,同时,为确保职能调整后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衔接顺畅、流程简化,街道结合科室结构的调整,对党建、精神文明、城市管理、社区文化建设、社区两委的管理等职能也进行了整合。

在社会管理改革创新深化行动中,锦江区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在街道办事处探索建立大科室制,目的是着力解决街道办事处内设科室职能交叉等相关问题,还将进一步强化对街道办事处以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考核为重点,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工作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等方式,以研究出台与街道职能调整相适应的街道办事处日常考核和评价办法。

建“网上养老院”。2011年4月22日,锦江区在四川省率先开始发放养老服务券。从今年起,该区将通过政府埋单的方式,每年发放超过3000万元的养老服务券,此举惠及该区4万多老人。同时,该区还将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为老关爱服务机构。

目前,该区今年致力建设的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呼叫中心已经投入使用。该呼叫设在锦江区市民中心,6名工作人员负责呼叫中心电话值守。该平台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托老为辅,依托区、街道、社区、服务机构四级养老助残服务网络,通过一个门户网站、一个管理系统和一个呼叫中心,实现全区养老服务、管理及评估的功能。平台建成后,居住在锦江区辖区内、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通过平台提出服务需求,享受服务机构提供的优惠和有偿服务,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由政府购买(补贴)的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该平台好比一个“网上养老院”,在必要时提供老人位置的信息查询,以后还要升级到对老人、残疾人的行踪进行定位等特殊服务,根据需求变化,不断增加和更新服务内容。

第8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5年11月,国务院又出台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这对当前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者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如何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农村社会改革进一步深入,是摆在中国农村研究者面前新的时代任务。

为促进中国农村问题研究者的讨论与交流,探讨当前中国农村研究的现状与未来研究趋势,2016年5月21-22日,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和农村社会研究中心主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协办的“第七届农村社会学论坛――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学术研讨会” 在杨凌召开[1]。会议聚焦了国内农村研究领域的相关专家和学者,共同探讨了当前中国农村研究现状与未来研究趋势,重点围绕现代乡村文化建设与公共空间重建、乡村的现代命运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国家治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困境与逻辑、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及社区发展转型、农村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议题展开讨论交流。

一、现代乡村文化建设与公共空间重建

(一)文化自觉与传统村落的保护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鲁可荣教授认为传统村落一般是指具有比较完整的村落形态,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民俗和独特的农业生产方式,村民仍然生活、生产在村落当中。而相对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也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且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需要秉承费孝通提出的文化自觉[2]。同时,鲁可荣指出传统村落保护的多元化和综合性价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道法自然的农业生产价值;二是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三是村落社区共同体的生活价值;四是村落文化传承和独特的教化价值。他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传承古村落的价值:(1)原生态农业生产价值在延续的过程中应该与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2)传统村落的生活价值应该结合现代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趋势,在促进村落发展的同时,实现村落共同体价值与乡村旅游的有效对接;(3)传统乡村文化和教化价值的传承应该重视乡村教育,乡村教育是乡村文化传承的“根”;(4)要以农民为主体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新乡贤”带动农民的文化自觉。在目前“大文化自觉”的背景下,关于乡村复兴的道路,国家层面提出了建立美丽乡村,社会层面则借助媒体的力量和资本下乡的形式在推进,知识分子则通过“新乡村实验”的形式在探索;返乡大学生和乡村精英通过本土创业在努力。但在村落文化保护中也应该发挥村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文化自觉,形成内部发展动力,从而与政府共同努力促进村落生命力的焕发,推进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玉林教授认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国家的顶层设计更需要有文化自觉,如果没有顶层设计的文化自觉,那村庄层面的文化自觉则就无从谈起。

(二)民间信仰的社会基础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罗兴佐教授基于实地调查和家乡的体验,认为民间信仰的社会基础是宗族基础,即宗族崇拜和地域崇拜的结合。民间信仰从类型上可以划分为祖先信仰、鬼魂信仰、仪式信仰和马仔信仰四种类型,在这四种类型的信仰中,祖先信仰是具象型的,可以通过族谱、祠堂和坟墓等形式可以直接观察到;鬼魂信仰是抽象型的,主要是一些虚无飘渺的民间传说、鬼魂故事等高度抽象而构成的,无法直接观察;仪式信仰是一种仪式型,主要通过举行一些盛大的祭祀仪式来表现,并且仪式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马仔信仰则是部分马仔以民间信仰的名义来骗钱,且可以进行代际传承,子承父业。

通过对不同民间信仰的类型和特点的比较,罗兴佐教授指出民间信仰在本质上是宗族崇拜和地域崇拜的混合,许多宗族祭祀和神仙祭祀是合二为一的;民间信仰具有地域整合的功能,家乡的村庙可以覆盖多个杂姓村,异性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这一渠道得到化解;民间信仰的发育程度与宗族文化的承接程度有很大的正相关;而民间信仰传承较好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抵御外来宗教的能力。

(三)激活当代乡村发展的共享系统

当代中国的广大农村,农民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农村因为长期资源输出和文化转型而成为国家发展中的短板。农村发展需要帮扶,从农村生活的传统衍生到现代化的过程中,要想落实顶层设计,必须重新定位和设计,激发乡村发展的共享系统。

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张士闪教授认为激发农村发展共享系统的前提是必须认识到农村的问题不仅仅在农村,农村的贫困绝不仅仅是经济的。当前村落共享系统缺失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1)农村劳动力外流,乡村劳动力缺失,农村的主体不是农民;(2)外来资本进入,但是与传统的村落脱节,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3)传统价值脱落,外来的价值观进入村落,农民的认同感缺失,传统村落共同体式微;(4)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滞后,国家文化建设下行机制不畅,乡建流于形式;(5)涉农资金缺失,国家与村落对接不畅,无良好的村民监督机制;(6)村落自治精英匮乏,乡村建设运动虽然活跃,各种人群进入农村,但是村落精英落地和合理运行距离较大。近代以来,乡村共享传统缺失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和探讨的重要问题,从20世纪的乡村建设运动到现在的新农村建设、“新乡村建设实验”和“新乡贤”等都为激活乡村的共享系统和探索乡村发展出路在不断努力。目前应该以共享、共治和共存为基本的价值基础,以最低的成本来治理,发挥女性群体、返乡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等人群的作用,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共治,建立畅通的上下互动、上行下达、下行上达机制,培育村落建设与发展的新型主体,激发乡村共享的传统。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卢晖临教授认为近代以来中国农村问题的深层根源是文化问题,文化自主性被破坏始于100多年前。但是,这个破坏不是说西方在精神价值上优于我们,而是在载体上,西方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优于我们。农村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农业生产危机,进而威胁到农民生活。在20世纪30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中,梁漱溟虽然把农村问题归结于文化问题,但是他发现其实源头依然是物的力。改革开放之后,乡村危机则是城市化不断发展引发的,这个仍然是物的原因,着力点不在文化中,应把传统文化与生产发展相结合。而民间信仰,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在宗族性的村庄中,公共仪式保存的比较完整,仪式化生活十分明显。但是,乡村传统文化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乡村社会性重建的过程中,如何符合现代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实现民间信仰的重塑是当代乡村文化建设和公共空间重建必须思考的问题。

二、乡村的现代命运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当代村社制度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仝志辉教授认为从具象上来讲,村庄共同体主要有三个面向,即生活共同体、集体经济和行政单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村庄可以用“村社”一词来概括,是一种经济合作组织,其谋取村庄利益的一面在不断加强。村社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地域生活共同体,是在村社内部实现一种平等的安排,但这种村社制度仍然值得肯定。集体制下的农民身份可以保留一二百年,是一种弹性的制度安排,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讲,村社制度应该发扬、保留和不断转化。那么,如何研究村社制度呢?仝志辉教授提出,一是可以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统分结合的双重精英体制,村民选择是村社公共意志的体现,而从共同生活的层面都可以体现,不同的村庄表现是不一样的,村社可以保留农业的生态价值,具有教育和教化等功能,应该重构村社的机构,重现村社的底色;二是可以进行集体―合作制研究,即从集体制到合作制的变迁研究,村社制度和中国传统有着很深的联系,在土地制度上,村社具有重要价值,是一种地租均享制度,并且可以有效利用土地和村干部,延续和发展村社制度[3]。集体制不能概括村社,可以用合作制度来概括村社,合作制度是农民经济合作和社会总体合作的一个中国制度安排。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熊万胜教授认为,由于大背景不同,全球南方国家和北方国家村落的发展也会表现出不同,南方国家气候好,适合农耕,村落作为小农经济的聚落形态,从而衍生出文明。中国南北也有差异,影响一个村庄的前景模式在于这个地区小农经济的稳定性,主要体现在半农半耕和农业经营的发达程度,在农业系统稳定的地区,土地流转率比较低。而从物质层面来看,村庄的聚落是物的概念,中国的村庄是村社的前提和基础,中国的村庄以一种集体的方式、自动化的方式来集合,集体制是村落衰而不亡的重要原因。

(二)乡村的现代命运及发展趋势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的李远行教授以“村庄不死,只是凋零”为题,对乡村的现代命运和未来趋势做出了判断,认为这既是一种总体判断,又是一种价值上的关怀。“村社”一词是从俄国翻译而来,在中国的语境下来解释,则是一种传统的社会结构,从农村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研究传统村落形态的时候用村社来形容,而不是村社制度。对于乡村未来的发展趋势,他认为村庄功能可能会消失,但其精神价值将依然存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冲击是乡村衰败的大背景,无法离开城市来谈论农村问题,在中国乡村衰败不仅仅是现代化的因素,还有体制性因素。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董磊明教授则以“村庄会消亡吗?”发问,从城市化和生命周期的视角出发,认为中国农村人口太多,城市空间压力太大,小部分农村人口可以选择就近就业,大部分农村人口却无法实现就地城镇化。既是农民工进城打拼,最终却无法在大城市立足,伴随着年龄的增长,经济负担的不断加重,最终将无法在大城市生活。中国未来可能会面临“铁打的城市,流水的农民工;铁打的乡村,流水的老头”的窘境。从生命周期历程来看,中国的乡村老人将一直存在下去,当前农村代际关系紧密,只有部分人在城市定居,而这少部分人则是农民工几代人不断努力推动,是代际接力的结果。但这一部分人,也没有扎根在城市,仍然保留有乡土性。引入生命周期历程视角和代际关系来看,这是一种弹性的城市化。大部分人的生命一个阶段在城市,一个阶段在农村。“弹性城市化”与日本、巴西的城市化不同,在这样一个结构下,返乡农民工如何体面地生活,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董磊明教授认为,一是土地制度,保留农民在农村的土地,不能断其后路;二是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生活环境;三是加强农村的共享体系建设。总体而言,村庄不会消亡,只是带“病”发展,部分功能会衰败。

三、国家治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困境与逻辑

(一)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困境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刘金龙教授对政府重新侵入乡村的一些行为进行了观察,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权力在一定程度上退出了农村,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活了农村,让市场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是一个大的逻辑。但是,近10年来,国家权力又重新进入乡村且速度很快,如枫林的造林投资,当地的社区逐渐退出了当地的管理权,政府通过项目来侵蚀当地社区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商人和乡村恶霸相互勾结,使一些土地资源被割裂,以生态移民、精准扶贫和提高效率等种种借口,打破土地资源与村民之间的纽带,侵犯当地农村资源的管理;同时在外来资本的干扰下,乡村内部存在冲突,地方政府通过调解乡村冲突进入乡村;城郊型农村,土地资源巨大,地方政府、乡村精英和商业集团共谋、干预村庄内部事务来分享利益,从偏僻的农村到近城的农村都面临这个问题。乡村若彻底解散,将会出现很多问题,政府将直接面对独立的农民个体。城市中,南方地区偏向股份固化,北方偏向成员权。宗族的力量可能导致村庄的消失,而恶霸治村,则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国家权力再侵入的一个结果。

厦门大学社会学系胡荣教授以“农民上访与政府信任的流失”为主题,分别从理论背景、基层政权内卷化、农民上访与信任流失、问题与对策四个方面谈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境[4]。他认为杜赞奇提出的“政权内卷化”这一个概念在分析当代基层社会治理困境时仍具有重要意义,并运用这一概念分析了国家政权的扩张及现代化过程,认为政治资源的流失导致了政府信任的流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少农村地区的政治内卷化与杜赞奇所讲的十分相似,司法公正也是内卷化的表现,司法公正在政府信任中很重要,政府的政策需要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如果失去了人民的信任,政策就会受到来自弱者的“武器抵抗”。

(二)村庄政治与善治

针对村庄政治和基层治理困境问题,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贺雪峰教授以山东、广东和四川的调查为例,指出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发现,能够调动村庄资源的村庄发展较好,若无法调动村庄资源则村庄发展相对较差[5]。提出无论是利用集体土地,整合支农资金,还是将国家投资村庄建设的资金划拨给村民自行支配,将集体利益与村民个人利益相结合,产生对村庄成员的动员,同时形成的意志也对每一个人产生约束,使资金高效利用,这是具有很强政治性的农村。同时,贺雪峰教授也指出这种情况只是一少部分,更多的是服务组织的建立,村干部的职业化,公共意志逐渐形成和公共意识不断加强,部分个人意识被裹挟进去,政治被动员,可以把社区高度组织起来,产生强大的动员力量,将农村社会变成了农村社区,而社区内部不需要政治,也不需要对村民的动员,村干部的选举也不是基于自身的利益。由此,贺雪峰教授提出村庄没有政治,无公德的个人就会无节制的成长起来,最终变成国家福利投入多,却养出越来越多的“刁民”。

村庄的发展需要政治,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政治会剥夺部分人的权利。同时,农村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老弱病残留守农村,在这些人群中开展政治民主活动则面临一些限制,无法进行有效的政治和民主工作。农民工返乡是富人利用政策进一步获取利益的表现,农村政治的消失,村庄社会正在进行社区式的管理,这一趋势的优劣暂时无法判断,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仝志辉教授认为在“三农”政策上,国家力量的加强将使农村的居住方式与城市相同,国家可以统一推行相应的政策。未来的国家要走向何方?两个地区的不同方式,与国家领导人对其优势的利用有关,村社集体制度要有一个较好的农业发展环境,以农业为主可以获得体面的生活方式。城乡人口的流动,匹配着一个农业经济体制,农协体制可以保障村社制度。而村庄政治的动员则是基于成员的利益选择,可以通过实质化和仪式化两种方式实现,国家以新的方式侵入农村,规划着农村的意志,导致农村的治理制度不清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不到位,文化模范效应很难体现。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罗兴佐教授认为没有村庄的政治就没有善治,激活村庄政治可以塑造村庄本身的公共性,没有村庄政治必然会产生刁民,缺乏公共性。个体需要合作,没有合作就没有治理,村庄要有公共性,才算一个完整的村落共同体,否则无法完成村庄的功能,国家在村庄中的权利很多时候是一种转换。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在村庄中的存在是一种必然,村民自治的功能十分有限,村民自治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这里需要澄清一个误解,就是不要总是认为国家权力进入村庄就必然是一种“恶”,而在乡土社会中这种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四、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及社区发展转型

(一)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与精准扶贫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王晓毅研究员在题为“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与驻村帮扶”的发言中,以精准扶贫为引子,提出目前驻村帮扶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如正式场合和非正式场合对驻村帮扶的评价产生差异,精准扶贫过程中若没有驻村干部,则无法实现农户的准确识别,其效果就会无法保证。驻村帮扶可以提供基础设施,并进行监督,新的扶贫政策无法依靠基层干部做到,并且在村中发挥作用的不再是经选举产生的村委会,而是包村干部在发挥作用。经验调查显示,贫困地区有30%的村级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村级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得不到发挥。目前村委会承担过多的行政职能,变成了政府的派出机构,村干部的行政化越来越明显。村民内部的事务村委会无法真正解决,为民服务的村干部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行政干部直接代替村委会。在这样的体制下,村民的内部事务被排除在体制之外,村庄的公共事务无人管理,村委会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因此,村委会应该重新回归农村内部事务上去,重新建构村级组织,让村委会变成自治组织而不是行政附庸。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学系付少平教授在题为“空间阶层分化与精准扶贫的困境”的发言中,基于对陕南地区的调查,发现移民扶贫并不能完成设想的精准扶贫目标,并指出目前陕西的移民扶贫主要有四种模式,陕南的避灾移民搬迁模式、片区中心化的模式、省政府推进的模式和简单的并村模式。最后认为农村空间格局改变不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塑造的过程,空间格局即社会阶层在空间结构上的映射,不同阶层所占有的空间资源由于受到原有社会结构的影响自然也会不同[6]。因此,在空间阶层条件没有发生改变的前提下,通过移民扶贫是无法实现精准扶贫的。

(二)农村社区发展转型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毛丹教授在以“后生产性乡村与农村社区转型”为题的发言中[7],基于对杭州7县20个村的调研,可能由于农民工返乡、大企业扩张、工厂向村庄转移和产业转移等原因,导致逆城市化现象在杭州周边乡镇悄然出现。农业生产过剩,导致农村地区出现新的形态,主要表现为生产不再以必需品为主,以消费品为主;区域的居住类型发生变化;休闲区域出现。乡村不再是围绕粮食生产而组织起来的区域,新的产业类型在不断发展,经济在不断变化,社区类型也需要为其做好适应性准备,由此提出了“新田园”社区这一概念,适合农村生活,也适宜城市人口居住。这些新的变化出现之后,在政策选择上,政府和农民都需要积极行动起来,为此做出努力。从政府层面来讲,应该突破四个瓶颈,一是新社区公共经济的重建问题,新社区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家庭,更需要公共的空间和义务,家庭无法完成公共性的事务,需要社区来完成,通过公共文化建设来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二是乡村建设人才引进问题,“新田园”社区建设需要通过派出干部和村官来补充建设所需的人才,但村官扎根农村又不符合实际,国家应该实施“新乡村人才输入”计划,“送钱不如送人,派人不如奖励人”;三是缺乏切合实际的文化建设及技能提升活动,农民则需要教育和能力提升,应该在内容上进一步凝练提升,围绕农民自身做好基础性培训,少走形式主义,在搞好硬件的同时,加强软件建设;四是政府的整合系统需要进行调整,政府的壁垒太重,需要突破政府壁垒,成立工作组应对相应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李远行教授认为中国不是福利国家,福利和扶贫不同,农民被控制在乡村,村民在村庄内部有公共需求和自治需求,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导致村级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村庄公共事务更是无人问津。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研究中心熊万胜教授认为无序的民间社会和官僚系统的对接存在问题,而逆城市化是在交通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出现的,居住在农村,工作在城市,但这在中国不是一个普遍现象,大部分地区尚不存在这一现象,只在少数东部发达地区出现。

五、农村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

(一)流动性与农民家庭生活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卢晖临教授以“流动性与农村家庭生活”为主题进行发言,通过2015年的驻村观察和2016年对三个村庄的摸底调查,发现子女对老人过度消费的这一问题。家庭是一种经济单位,从经济是否分开来判定家庭的规模,家庭形态的变迁,许多已经难以辨认,在调查中家庭形态以户主认定为主。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认识离乡人口多所带来的流动性问题,一是从农民工角度来看,这些人已经离开乡土,生产和工作在城镇,但是再生产却无法在城市进行,他们的父母妻子不得不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农村的生产和再生产脱节;二是从农村角度来看,城乡发展不协调,农村生产性功能大部分转移带来的结果,老年人虽仍在农业坚持,但是农业和土地对农户和农村的重要性已经下降,并且土地流转使土地和农户的联系薄弱。

传统家庭形态是一种比较弹性的形态,从核心家庭到扩大化家庭,但具体到农村地区仍然以核心家庭为主,大家庭是一种理想模式。以前家庭的边界强,但随着流动性的不断增强,家庭再生产的职能缺失。而家庭再生产职能缺失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从积极层面上来讲,在大规模流动之前和分家之后,两个家庭的关系变得更加淡漠,但在流动性不断增强的今天,两代之间的关系依旧亲密;而从消极层面来讲,多种形态的家庭中老人作为家庭的主心骨,表面上看是家庭职能的强化和复兴,但从长远来看是过度消费中国传统家庭的价值,老年人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过去的家庭价值是十分强调付出的平衡,父辈老去,理应由子女承担起照顾的责任,但现在尽管家庭形态多变,父辈仍在承担照顾子代的生活重担,这样的代际关系来看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这一问题必须予以关注和重视。

(二)流沙社会及其治理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熊万胜教授在题为“流沙社会及其治理”的发言中,指出流沙社会的政治结构具有独特的地点:一是上下脱节,上层具有严密的组织科层体系,但底层社会却是一个组织形态不完整的群众社会,而不是公民社会;二是组织发育不健全;三是地下社会和民间社会,借助中间力量来治理,国家治理是一种直接治理和间接治理的结合[8]。这种独特的治理结构也决定了其独特的治理特点,一是坚持两个利益,即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基层干部处于一种被压制的状态,名誉差、压力大,在治理过程中应该满足他们的需求,强化承包经营权,不放弃集体权;二是过密性治理,即组织、技术和资金过密,三者之间没有相互替代,这种过密是一种行政集权,导致了整体治理的无序;三是社会秩序基本稳定,但合法性较低,农民的认同度低。

熊教授在对流沙社会的政治结构和治理特点进行分析之后,提出了治理流沙社会的三种方式,一是维持现状,投入了很多的资金,但系统仍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二是组织起来,治理经验表明这也是一种无效的方式,已基本被放弃;三是从党和人民的关系入手,将党的组织和传统组织结合起来,传统组织和熟人社会结合起来,从这个视角出发,也许能找到治理流沙社会的可能路径。

(三)乡村研究的方法与视野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玉林教授在题为“乡村研究的视野与方法问题”的发言中,提出中国的乡村研究需要对近30年来的乡村研究做一个梳理,并对每一个研究领域进行系统回顾,从而把握乡村研究的视野,将新老问题区分开,同时可以用新的思路去思考新的问题。张教授还指出在研究乡村问题时,需要“跳出农村看农村,跳出‘三农’看‘三农’”,中国的农村问题有其特色,当前的农村受到资本主义的冲击,传统文化受到新文化的冲击,中国存在的问题国外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即使存在在规模和程度上也有所差异。因此,在研究中国乡村问题是需要立足中国实际的基础上,兼顾国际化视角,通过国际比较来寻找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方法。

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胡俊生教授提出应该建立一个反映农民利益的组织,可以与政府博弈从而扩大农民的权益。同时,胡教授还提出了农村教育城镇化的问题,由于人们对于城镇教育资源的主动追求,农村学校的撤并是迫不得已,部分是简单粗暴的合并。同时,对此提出了改进的对策和建议,一方面要增加城镇的教育资源,满足由农村进入城镇求学这一批农村学子受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办好农村学校,减少城乡差距,要切实提升滞留在农村这一部分人群的教育资源质量。

第9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范文

1     创建服务型政府,做好顶层设计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计算机网络在便捷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提高企业生产效益的同时,能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由“多头分管”向“协同管理”转变。基层政府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引导者,自身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对农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效益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以创建服务型政府为宗旨,围绕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做好顶层设计是目前政府的核心发展方向。一方面,当地基层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需依托“互联网+”的各项先进技术,充分结合“网络化”的组织结构,建立符合现阶段农村群体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的激励评价机制,并建立和完善治理信息化建设的制度保障机制,为实现农村社会治理高效性、有效性和科學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机构在运行过程中,还需加快对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信息平台整合,从而利用各项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一套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而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由“多头分管”向“协同管理”转变,从根本上提高管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整合农村信息资源,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综合化管理目标

经大量科研数据分析可知,目前在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代社会,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有效提高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整合农村信息资源,而后建立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库,是实现现阶段农村社会治理综合化管理目标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从目前来看,在当前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依托“互联网+”的各项先进技术,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与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化管理及社会组织的作用,是提高基层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的主要举措。从目前来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代社会,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为满足自身以及家庭生活需要,不少青年劳动力纷纷前往城市地区,农村人口发展极不平衡。因此,从根本上实现农村社会的高效治理,基层政府机构需以常住、流动、“三留守”人员为主要对象,建立农村人口基础信息库和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库,加强对辖区内特殊人口的重点管理和重点帮助,达到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由于计算机网络应用普遍,人们对电子信息的接受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故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为有效提高农村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基层政府机构不仅可通过采取推行电子村务的方式对农村进行全方位、动态式和便捷式的管理,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以期在引导农民逐步适应电子信息技术某些功能的基础上,为后期政府人员开展网络治理工作的治理目标上打下坚实基础。

3     整改政府管理方式,以期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农村治理

根据相关数据调查可知,基层政府受传统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影响,内部工作人员在日常农村治理过程中,仍遵循传统的治理理念,采用传统的治理手段,极大地降低了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造成政府管理资金的极大浪费,对农村整体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基层政府需要探索出一条深受农村人民群众欢迎的农村社会治理新途径,需多采取几种管理方式,然后对管理方式所取得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进而选择出一条最适合的治理策略,为提高农村治理的整体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在当前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信息化产业技术作为一种新型农村发展技术手段,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想从根本实现农村合理化治理,基层政府机构必须依托“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构建加快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一方面,基层政府管理人员需对管理网络进行细致化分析,在整合当前农村社会治理各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为信息录入渠道、沟通渠道以及畅通社情民意收集渠道的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机构通过采取构建综合性、集成式社会治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方式,对行政机构不同部门的信息数据库进行有机整合,从而在确保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有限的公共社会资源,确保政府充分发挥各项效能。同时,在当前现代化产业发展模式下,基层政府机构通过对传统农村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赋值结构进行重组和再构,从而通过“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农村治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和有效性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为农村产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     依托“互联网+”技术,推进网络问政制度化

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网络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和网络传播渠道,在提高基层政府“软实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来看,由于近几年农村产业建设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网络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使用频率不断提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了便捷,但加大了基层政府机构的管理难度,进而给农村整体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网络现代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双面性,因此,基层政府机构要从根本上实现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必须在管理过程中,切实保障信息化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覆盖农村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首先,基层政府机构需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在构建网络舆论建设的基础上,借助社会舆论力量对农村实施个性化、主动式公共服务的虚拟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模式。其次,基层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社交平台,公开某些党政建设信息,拉近与农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从根本上提高治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最后,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基层政府机构要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全局服务的信息化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建设的针对性和倾向性,覆盖农村各个环节,为实现动态跟踪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5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从根本上实现社会治理信息高速流转,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农村社会治理策略进行不断创新和完善是当前基层政府机构的核心发展方向。同时,在城市一体化发展中,为有效提高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对城乡建设进行精细化管理是目前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社会赋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革的历史使命。简单来讲,城乡一体化是当前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在一体化建设过程中,主要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作为一个整体,然后对其进行统筹谋划、综合研究,以期确保农村地区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进而为其整体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发展规划。换句话讲,在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基层政府机构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对农村高效治理的目标,需将城乡作为一个整体,采取合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策略,为农村城乡一体综合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方面,在治理过程中,基层政府机构需分别利用城市以及农村各自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在促进两者之间进行优势互补的同时,为城乡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层次、形态、类型的城乡空间信息管理需求,基层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可通过对城乡事物的灵活部署以及合理化调度,为实现统一管理和弹性扩容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充分有效解决当前信息管理过程中计算和分析能力的集成和反馈等技术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相关制度,为实施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机制打下坚实基础,进而为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6     结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