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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定义精选(九篇)

生物的定义

第1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微生物负荷的定义是“单位重量的微生物在单位时间内所承受的有机物的数量”。

在环境科学领域通常用F比M有机负荷率来表征。与之相对的是容积负荷,定义是“单位容积在单位时间内所承受的有机物的数量。

环境科学领域:有机负荷率F比M,也叫污泥负荷,F指的是有机物,M指的是微生物。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初中物理教学是青少年进入科学知识宝库的重要阶段,也是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关键。由

于学生刚接触物理这门新学科,所以物理名词以及概念经常出现,几乎每节内容都会涉及一个甚至多个。

如果把枯燥的定义讲解变得生动鲜活,就能为后面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结合物理定义的特点,谈

谈物理定义的教学。

一、明确物理意义

在开始学习一个新物理量之前,教师要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要引入它,它是用来反映、描述或表征什么的。

例如,初中教学中有“频率”这个较为抽象的定义,在学习“声现象”时,频率的引入看似突然,但只要

通过几个具体的事例,如苍蝇和蚊子的振翅频率的高低、人讲话声音的频率高低等,让学生知道它的物理

意义是为了表示声源振动的快慢,它的高低就是影响音调高低的因素,就显得顺理成章了。到了“交流电

特点”的学习中,再次出现了交流电的频率,学生可以较自然地掌握50Hz的意义。在“电磁波的周期和频

率”中一起出现,学生理解起来已较容易,为高中“波”的学习打下了基础。

二、理解定义

物理量的定义是通过简炼的文字来准确地叙述其意义的。在教学中,教师应要求学生在理解其物理意义的

前提下进行理解记忆,最好抓住关键字句用自己的语言准确叙述。

例如,声源的定义为:正在发声的物体,强调“正在”两个字。

三、物理量的类别

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物理量从反映的属性来分:第一类是量度物质属性的物理量,如密度、比热等;第二

类是反映物体属性的物理量,如质量、体积等;第三类是描述物质运动状态所用的物理量,如速度、温度

、压强等。

其中,在学习第一类物理量时,教师要让学生辨别公式中各物理量间是否存在比例关系,从而更好地理解

反映物质属性的物理量所具有的特点。

四、定义式的写法

定义式是根据定义写出的物理量的数学表达式,反映了它跟其他物理量间的数量关系。通常都是由物理量

的符号组成,那么学生要明确公式中各物理量的表示符号。

例如,比热的定义式为c=Qm·Δt ;速度的定义式为v=st;压强的定义式为p=FS;等等。

尤其要提醒学生注意,有些不同的物理量会使用相同的符号,如时间和温度用t表示,路程和面积、压强和

功率只有大小写的区别等。教师要引导学生在理解公式的基础上去记忆公式。

五、定义式的物理意义

物理量的定义式可分为两类:一类跟定义式中其他物理量之间没有比例关系,其定义式为量度式。另一类

跟定义式中其他物理量存在比例关系,其定义式为决定式。如密度、比热、热值、欧姆定律、匀速直线运

动的速度等的定义式为量度式,它们的大小由物质种类决定,不随定义式中其他物理量的变化而变化。

六、物理量的单位

物理量除有国际制单位外,还有常用单位,要注意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

例如,在国际单位制中,密度的单位是kg/m3,常用单位是g/cm3等。在比较两种物质密度大小时,首先要

统一它们的单位。

七、物理量的具体含义

通过对新的物理量的学习,学生应能在具体的事例中,描述出物理量的实际含义。

例如,水的密度是1×103kg/m3,它表示体积为1m3的水,质量为1kg;冰的密度是0.9×103kg/m3,它表

示体积为1m3的冰,质量为0.9kg。从而得知,体积相同大小的水和冰,水比冰重。

八、物理量的测量

物理学是一门自然学科,物理学中的概念、公式以及定律都是从实验中抽象出来的,物理的教学不能离开

实验而独立存在。物理实验教学给学生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和思维空间,初中生对生动形象的物理实验

普遍怀有好奇心和神秘感,中学物理实验大多属于测量型实验,即最终需测出某物理量的大小。通过动手

测量,不仅可以使学生对物理量有更深层次的理解,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总之,在初中物理教学中,物理概念是整个物理学知识的核心,它是学习物理学、理解物理公式含义、掌

握其法则、规律等知识的基础,同时也是学生特别是初中生在学习中感到枯燥无味、难以掌握的一个原因

。因此,教师要从初中生的认知特点入手,即从物理量引入的目的出发,使学生理解并会用自己的语言去

第3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教育心理学认为:教师根据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从教学内容的实际出发,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运用实物的操作、模型的演示等进行直观教学,这是贯彻“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的基本认识规律,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物理定义是用来表征物质的属性和描述物质运动状态的,任何物理定义都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我们讲物理定义时,应尽可能从具体事物、事例或演示实验出发,使学生对物理现象获得清晰的印象,然后通过分析,抓住现象的本质,使学生从具体的感性认识过渡到抽象的理性认识。

例如讲“导体的电阻”时,首先进行演示实验,让学生留意观察:通过某段导体的电流强度决定于加在这段导体两端的电压,并且当导体不变时,电流强度与电压成正比,即电压V与电流强度I的比值是一个恒量.其次,换另一个导体做实验,使学生清楚地看到,对另一个导体,电压V与电流强度I的比值是另一个恒量,由实验可知,对任一导体,电压V与电流强度I之比是一个恒量,用R来表示,这个恒量就表征导体的一种物理性质,那么R表示导体的什么性质呢?再进行直观教学,将甲、乙两导体并联,加上电压V时,通过甲、乙两导体的电流强度分别为I甲和I乙,我们发现,当R甲>R乙时,I甲

对定义首先要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只有深刻理解,才能牢固记忆.例如交流电的有效值,理解了三个相同,即相同的电阻、相同的时间,相同的热量,就很容易记住.a粒子散射现象要抓住三个“数”,即绝大多数直线前进,少数发生较大偏转,极少数的偏转超过90°,甚至被弹回。简谐振动紧紧抓住回复力,受迫振动抓住策动力,阻尼和无阻尼振动抓住振幅是否变化。场强和电势这两个定义,从力和能这两个角度去理解、记忆。只有真正理解了定义,抓住了要点,才能掌握定义。

定义是反映物质的本质属性,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有的定义,难度比较大,这就需要突破难点,抓住关键,例如磁感应强度这个定义,通常有B=FIL来表示,我们决不能受数学公式的影响,死记硬背,错误从认为B跟F成正比,F等于零B也等于零的错误结论。一定要明确比值FIL是表示磁场强弱的一个物理量,与F及IL不存在正比、反比关系。B是由磁场本身性质决定的,与实验电流通电导线受力的大小、通电导线的长度及电流强度大小无关,突破了这一难点,这样就可避免学生产生“通电导线不受力的作用时磁感应强度等于零”的错误定义。

在中学物理中,许多定义既有本质不同的一面,又有内在联系的一面,教学中既要注意某一定义的本身,又要注意不同定义之间的联系,采用找联系、抓类比的教学方法,可使学生区别异同,防止定义模糊。

例如电场强度和电场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电场强度是反映电场的力的性质的物理量,电场力F=Eq是电荷在电场中所受到的力,电场中某一点的强度与该点的位置有关,而与检验电荷无关;电场力与电荷有关,还与电荷所在位置的电场强度有关,电场强度的方向规定为正电荷所受电场力的方向,而电场力的方向与正负电荷有关,它们的相同点都是矢量,它们的联系是电荷在电场中要受到电场力的作用。又例如中学学过的几种量度:质量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温度是大量分子平均平动动能的量度,功是能量转化的量度,引导学生从这三种量度的类比中去理解量度的意义。再如电场和磁场有区别又有联系,变化的电场可以激发磁场,变化的磁场可以激发电场,变化的电场和磁场总是相互联系的,形成一个不可分离的统一的整体――电磁场。

如果我们能对不同定义异中求同找联系,同中求异抓类比,这样就能掌握定义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从而达到深化理解定义的目的。

教育学告诉我们:教学中要贯彻秩循序渐进的原则,这也是学生认识能力发展规律的要求。讲物理定义,必须按照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注意形成定义的阶段性,学生对定义的认识,只能是从简单到复杂,逐步加深,不可能一下子就理解得很透彻,所以讲定义要循序渐进,不能越等而进,不能操之过急。例如“力”的定义,初中只讲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到高中才进一步把力和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联系起来,指出力是使物体产生加速度的原因 ,强调力的矢量性,由重力到弹力、摩擦力,进而到万有引力,由力学中的常见三种力到热学中的分子力;由电场力到磁场力;由宏观上的引力到微观里的核力;由物体直接接触的相互作用到物体与物体不直接接触而通过场发生相互作用。我们讲力概念,就要依据教材,依据学生认识规律逐步加深,如果试图在初中或高一就过早地要求学生对力的定义有全面透彻的理解,就违反了循序渐进的原则,就会事倍功半,欲速而不达。只有分层次,抓阶段,才会不断深化定义,对定义的理解更加全面,更加完善。

通过置疑法,给出对物理定义的错误说法,经过辨析,进一步提示定义的内涵,学生在练习过程中,运用已经掌握的定义来解决实际问题,这就使定义的掌握更加精确与透彻,从这个意义上说,练习也是形成定义的延续。

第4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定位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位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所在

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位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种提法完全违背了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作“一整块钢铁”的旨意,列宁说:“意识总是反映存在的,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看到这个原理与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有着直接的和不可分割的联系,这是可能的。[ 《列宁选集》第2卷,第330页]”这里重点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可分割性、整体性、统一性,并不能由此判定还存在与历史唯物主义并存的辩证唯物主义。对于这一定位存在两种可能情况:一是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运用和发展,两者有时间上的先后;二是两者相提并论,平行并列,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两个组成部分共存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这两种情况都毫无例外地承认了一个现实,就是关于自然界的一般规律和看法与关于人类社会和思维的一般规律和看法是完全割裂的,分门别类地把它们装入两个不同的框架中,而历史唯物主义不是把“历史”作为研究领域和解释对象的唯物主义,这势必造成人所赖以生存的整个世界的断裂,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截然分开,或者说这本身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人本身就生存在统一成体系的世界中,而对于自然界形成的一般规律与看法并不是与存在于历史中的主体无关的消极对象,其中必有人的历史活动参与在内。因此,这一提法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对象性活动,会把自然与人类社会自然地割裂开来,这本身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这一定位在逻辑上隐含的问题是科学与哲学的混淆,科学与哲学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不同方式,科学是对世界一般规律的概括和总结,研究的是存在者,在这里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作是对自然界规律以及人类社会、思维规律的总结,就是对存在者的表述,这种表述毫无疑问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定为科学的表征;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在哲学的意义上,世界观并不是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和观点,而是对存在的把握,是人与世界之间的否定性统一关系,是人生活于世界其中的批判性反思,是对科学思维的超越,这一过程不是规范地表述,而是能动地表征人的生存意义与价值,否则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称之为带有新世界观意义的哲学。因此要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厘清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才能真正体会人与世界的否定性统一关系中所蕴含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这一提法在内容上存在的问题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一生的著述中从未有过单独或专门论述辩证唯物主义的篇章和著述,他们从年轻时就立足于对社会现实的批判,并且终生致力于通过与社会现实接触的途径来把握人类的生存境遇,揭示了人们现实生存境遇的经济根源,表现了其哲学体系的批判性与革命性。恩格斯著的《自然辩证法》也是在总结和揭示自然科学的不同发展阶段,从分门别类到综合体系直至到辩证科学思维方式的过程,这依然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主要内容,马克思晚年著的《资本论》就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论证,依此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法站不住脚。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隐性问题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实践唯物主义”的定位显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结果,改变了以上提法的直观性和片面性,且能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样系的多样性,展示了以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为基础的全部理论内容。但其中隐含的问题表现为:一是混淆了实践本体论与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是哲学理论体系,而实践本体论是对于世界本原问题的探究,如果弄不清两者有区别,必然会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归为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提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4页]。在这里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以往一切旧唯物主义没有找到世界的真正本体,而只是把本体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现象进行理解,或者可以说是忽视了人对世界的能动性把握,唯心主义恰恰夸大了这一环节,又缺少了现实社会中的感性确定性。马克思是从感性活动和实践来理解事物、现实、感性,把事物和现实世界看做历史活动中的生成和发展,才真正把握了世界的本原和人类社会历史的规律。马克思得出的这一结论是在长期的哲学研究与现实社会生活的思考中形成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针对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的劳动概念进行了黑格尔辩证法和历史空场的批判,这一批判在哲学上重新进行存在论奠基的“对象性活动”,亦即“与思维有差别的感性行动、实践以及现实的活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678页]。他表述到:“当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此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4页]这是对实践较早期的理解和表述,随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象性活动”、“感性活动”、“物质生活的生产”等“实践”纲领便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纲领出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由实践开始展开对全部旧哲学的批判的,实践就是这一新世界观的拱心石。马克思就是把实践活动看做是世界本体化的展开过程,从而探究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的,因此,如果混淆了实践本体论与实践唯物主义的区别,就会得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结论。

二是没有区分实践思维方式与实践唯物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基础建立的哲学理论体系称之为实践唯物主义,显然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性实践性认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这无非是没有真正搞清以实践为内在思维方式的新世界观的真实内涵,也不能真正体会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历史性变革,掩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意义。马克思实现了西方哲学史上两千年的哲学变革,无可厚非地是使本体论的思维方式转向了实践的思维方式,使西方哲学理论从理性霸权、概念宰制逻各斯统治的独断世界即传统哲学建构的“本体论世界”回归到现实的人和人的真实世界,马克思否定追求永恒原则、绝对真理的哲学妄想,否定与现实相脱离、由概念建构起来并加以实体化的所谓独立的本体世界,否定了绝对化的哲学传统,使哲学找回了属于人自己的哲学。早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就一再强调哲学的世界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强调哲学的现实化。马克思在对传统哲学和意识形态的批判中,揭示了脑力劳动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思维的抽象作用理解事物、现实和感性,随着思维抽象能力的发展,现实的一切事物都可以抽象为纯粹逻辑的规定,现实的一切运动都可以抽象为纯粹逻辑的运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5—106页],在纯粹理性完全脱离了现实或感性确定性之后,逻辑、意识的确定性只能在纯粹理性自身之内建立终极基础,“纯粹的、永恒的、无人身的理性”反倒成了一切现实存在的基础,马克思在本质上揭示了西方传统哲学脱离现实而又统治现实的颠倒的世界观,其任务就是把这种颠倒的世界观再颠倒过来,以使人们正视真实的现实世界。[ 孙利天,《让马克思主义哲学说中国话》,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页]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一个人,如果想在天国这一幻想的现实性中寻找超人,而找到的只是他自身的反映,他就再也不想在他正在寻找和应当寻找自己的真正现实性的地方,只去寻找他自身的映象,只去寻找非人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199页] “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00页]随后,又说,“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它就不会面对自己本身,而会面向只有用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07页]这一系列的表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的转向,把西方传统哲学的本体论思维方式变革为人自身生存视域内的实践思维方式,以此来探究人类社会历史领域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向,这种新世界观所面对的已不是传统哲学的问题和领域,而是开辟了哲学的新视域。依此看来,可以这样说,实践思维方式是马克思探究人类社会历史的一种方式或手段,在这里实践的意义是广泛的、无限定的,是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中介,以此为基础,进而从物质生产实践的社会性、历史性来理解人,揭示人的本质。因此,如果对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唯物主义不能很好区分的话,就会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论证

1、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

对于这一问题的厘清,显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位的关键。如果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但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真实意义还不能把握,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历史唯物主义是把“历史”作为解释原则或“理论硬核”的唯物主义,而不是把“历史”作为研究领域或解释对象的唯物主义。[ 孙正聿,《历史唯物主义的真实意义》,载自《哲学研究》,2007.03]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的变革就在于改变了以往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直观性和机械性,不能呈现出现象背后隐藏的真正本质;对于唯心主义来说改变了其脱离现实、脱离社会历史的思辨思维方式,而真正能够从现实生活中人的感性的物质生产活动入手,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根源,分析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趋势以及人类自身的生存状态,实现人类的本体论追求。这不能不说是以历史的原则或解释方式形成的哲学理论体系,如果我们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是以“历史”作为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那也就必然承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人类历史领域之外还存在一个不同于人类历史的自然界,而这个自然界又与人类社会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难道人类社会历史会脱离开自然界而单独存在吗?很显然,这只是在经验的层面上来认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而不是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上来理解这一问题,因此说,这一理解根本违背了马克思的初衷。恩格斯曾经说过,马克思一生有两大发现,一是剩余价值学说,一是历史唯物主义,这也就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根本就不存在独立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其理论体系就是以历史的眼光或视角、以历史为解释原则、以历史为理论根基而进行的对人类生存状况的理论学说,这也恰恰验证了后来恩格斯得出的论断,“这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它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各种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出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81页]这应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好解释,也足以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变革意义所在。恩格斯的这一论断绝不是一个现成的结论,而是有其论断的理论依据。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依据

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具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马克思认为社会关系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处于一定历史时代中的以一定的物资资料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各种具体的联系,这依然是在探究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的历史活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了系统和经典的集中表述,马克思说:“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的,……这是一些现实的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页]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表明了人类社会历史的根本前提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而从事这些物质生活资料的主体必须是有历史性的人,他们要受物质生产关系的制约,而不是任意抽象的规定。马克思又说:“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页]这足以说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人类历史活动的结果,世界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通过人类的现实的感性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深刻阐明了人与世界之间的内在关系。他说:“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页]在这里马克思强调了这种新世界观与以往旧哲学的根本区别,就是使现存世界革命化,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和文献中到处显现着他们的哲学思想是一种颠覆性的新世界观,而不再是以往“解释世界”的旧哲学模式,这里篇幅有限,不可能一一列举,只是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这种新世界观就是探究人与世界的关系需要通过实践这种否定性活动而得到发展,人的自由、价值、发展需要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展现,这是人类生存的展开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就是以这样的逻辑理路来建立其哲学理论体系的。这一过程的展开和发展必须以历史的解释原则和理论根基来加以说明,而作为“直接的生命活动”、“感性的物质活动”等实践活动是构成这一过程的起点、根本前提以及存在方式,或者说是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来完成这人类历史活动的使命的,如此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最终的关注点应该是人类社会历史,他所关注的实践只不过是其完成使命的思维方式和手段,因此,其最终的本质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3、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大意义

第5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 文化建设 思想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与文化建设具有什么样的关系?一般来说,文化的、精神的东西不正好同物质的、存在的概念相对立吗?文化建设怎么可能同一种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系建立关系呢?在一些人看来,加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是对“唯物主义”片面思想的纠正,真正看到了人的精神需求,突出了人之为人的价值层面,超越了“以物为本”。当然,也有相反看法,似乎强调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就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滑向了观念论的泥沼。如果理论上不能澄清这些似是而非的看法,马克思主义对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就不可能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更不要说它的指导地位了。在这里,笔者想从3个方面简单地谈谈二者关系:首先,历史唯物主义就其基本原则来说,不是任何一种自然唯物主义或粗俗的经济决定论思想;其次,历史唯物主义为文化建设奠定了存在论上的基础,文化建设必须在这一基础上领会自己的前提和限度;最后,文化研究的兴起适应了社会历史的发展需要,深化和丰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主题和研究领域。

历史唯物主义是否将唯物主义的物质性原则运用于社会历史的解释之中?或者说,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物”是否在本质上同于自然唯物主义之中的“物”及其物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文化问题一定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之外,文化建设中历史唯物主义将没有一点儿立足之地。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物”,理解社会存在,以此来回答,能够为文化建设提供思想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什么意义上的“唯物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评费尔巴哈在历史观上陷入了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原则不彻底。这是不是说,历史唯物主义在批判费尔巴哈割裂自然与历史的时候,突出了自然与历史的统一性,于是就用自然唯物主义的“物性”来解释历史?也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物”是指与意识、精神、文化相对立的自在存在。如果是这样,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的“社会存在”就是一种独立并且外在于文化意识的东西,社会历史的发展就变成了自然一样的客观必然性。在这样的理解中,人类需求就成了没有价值性和精神性的动物性需求、物质性需求,人就是动物,一种物性的存在。庸俗唯物主义就是这样在“肠胃”中找到了思想基础。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很多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找到了“靶子”,实际上只是自己构想的批判靶子!

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理解社会历史的吗?显然不是。在历史唯物主义这里,“物”具有一种比喻的意义,但绝不意味着自然的“物”及其物性,而是社会存在。社会历史不过是表征人类实践过程及其结果的范畴。这一过程的本质是人类实践活动超越了世界自在的物质性,具有了人化的特征。也就是说,人的意志、情感、认识等精神因素和以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往等,才是使社会存在不同于自然的物质存在的根本原因。在对象化实践活动中,自然是人化的自然,或者说是历史的自然。即便如此,社会存在也绝不是在物质世界之外,而仍然在物质世界之中。只不过,近代唯物主义已经在批判神学唯心主义的过程中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因此,自然唯物主义只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前提,而不再是它的本质原则。

历史唯物主义是扬弃历史唯心主义和自然唯物主义的真理。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停留在二者作为抽象极端的对立上,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的社会存在不是纯粹的“物质性”或“精神性”的抽象存在,而是二者在历史实践中的辨证统一。认识观念中的同一性在实践的基础上发生,这种“实践的统一性”将历史唯物主义同黑格尔思维的同一性区别开来。在黑格尔那里,现实被看成意识和“自我意识”的旋转;这种“实践的统一性”也将历史唯物主义与用“物性”理解人和历史的自然唯物主义区别开了,他们用纯粹的物质性、自在性理解人和历史。历史唯物主义之“物”本质上既不是自然物质之“物”,也不是本体论抽象意义上的物。比如马克思说,商品是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可感觉是讲实在的物质性,而超感觉则是社会历史性,是它承载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历史关系,这才是商品的本质,物的社会历史性。商品作为物是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与人的存在相关的范畴,因此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相关的范畴,是内在地包含了精神文化等属人因素的对象化现实,亦即是客观化人的存在关系、存在方式和存在状态。不存在剥离了文化精神因素的抽象的社会存在,好像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是两种相互外在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社会存在优先,因此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问题一定不是这样的。人们的社会存在就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差别仅在于是对象化的客观存在,还仅仅是内在的观念,而不是指是否是实体性的、实体化的存在,更不是任何一种脱离了对象性关系的抽象“本体”。

从这种观点来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及其社会存在的概念,无论对文化现象的研究还是重视,都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题中之义。非但如此,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还能够为阐释文化现象奠定存在论上的思想基础。

文化阐释和文化建设在思想基础上,不外乎两种基本立场: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观念论立场,一种是存在论立场。观念论立场,是从观念本身来理解,将人类意识看成是自我推动和自我发展的精神过程。在这样的思想立场上,文化的发展被理解为观念内部的事情,单纯是文化观念本身的建构问题。这种立场割裂了文化意识等精神现象同社会存在之间的本质联系。一种文化观念、一种道德立场不受到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尤其是物质经济生活条件的基本制约,像幽灵一样不需要“肉体”的支撑,是一种能够被呼唤出来,或者被诅咒回去的独立思想。文化建设,仅仅被看成是发展和推进一种价值上可取的观念,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文化观念。

经过历史唯物主义的洗礼,也许很少有人直接声称唯心主义的观念论立场了,但在理解文化现象时,这种立场却相当普遍。比如说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文化,有人从老祖宗那里找和谐思想的根源,甚至用这种和谐理念来批判马克思主义的斗争哲学,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影响和谐文化建设的障碍。他们清楚社会是否和谐,不在于人们是否支持和拥有和谐的观念和价值取向,而在于,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有没有和谐的客观条件。只把和谐当成一种观念的文化建设,不但建不成和谐社会,反而由于忽视了社会存在的不和谐而激化矛盾。在特殊情况下,甚至成为一种愚民政策、统治权谋,成为人民的“鸦片”。最终可能适得其反,使社会陷入极端对立和冲突之中。

马克思有一个令人震惊的说法,意识形态没有历史。他指出,精神的、观念的东西没有独立的、自在的发展过程,它们不仅立足于一定的社会存在基础之上,而且受其制约。因此,应该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来理解意识的形成及其发展,而不是相反。这样一种历史观,为我们理解文化现象奠定了存在论的基础。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深刻地理解文化建设的前提及其限度,以及与其他社会实践之间的内在关联。

这是一条理解文化现象、进行文化建设的历史唯物主义路线。在这条路线上,我们不是从一个社会的文化观念来理解这个社会,相反,我们是从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和再生产来了解这个社会的文化特征及其价值取向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使我们能够尖锐地洞穿某些文化思潮的空洞和虚假,而且也可以使我们自觉地将文化建设同改造和变革社会存在基础有效地结合起来,真正使文化建设发挥积极的社会历史意义,而不是一种单纯的意识形态的装饰和幻象。比如说,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文化,不是说我们的社会已经和谐了,而是我们的社会并不和谐,因此需要解决一系列现实生活中的不和谐因素,为和谐生活奠定基础,如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分配不均等,要下大力气解决。建设和谐文化,并不是灌输一种和谐观念就能完成的,而必须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尤其是同物质经济生活关系的变革结合起来。

历史唯物主义能够并且必须成为理解文化现象和进行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比如说,改革开放以后,始终存在着道德滑坡论的观点,开始时批判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现在,问题就不是这样了。因为只要有雇佣劳动,有商品交换,有私有制,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就会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念和取向,就会成为“一般”,只要它不极端,在合理的范围内就可以了。这当然不是说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人不存在,不值得颂扬,但那只是典型,是先锋,是楷模,所以我们才大力提倡。马克思早就讲过,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是现代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经济人假设并不是像一些人讲的那样是一个唯心主义概念,恰恰相反,它是最唯物主义的了。它是对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们存在状态和价值取向最合理的、最一般的普遍抽象,是普遍人格,是现代的产物。问题在于它没有看到“经济人”的历史性,没有看到它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联系,而是将它看成永恒的,因此是绝对的了。

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理解文化现象提供了存在论的基础,避免将文化建设搞成脱离现实的精神装饰。反之,文化建设和文化研究只要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就具有重要意义。这有助于从庸俗的唯物主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拓展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视野,让历史唯物主义切中当今社会现实,尤其是当代中国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种重要性:一方面是从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发展史来看,另一方面是从社会发展和变迁来看。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来看,由于特殊的针对对象和理论出发点,马克思主义突出了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研究和批判,对于文化精神现象的研究不多,所以没有成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主题。我们知道,马克思批判现代解放是纯政治的解放,认为新的人类解放需要深入到现实的物质经济关系当中,因此,马克思将理论研究的重点转向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是必然的。同时,在基本的世界观和历史观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黑格尔的历史唯心主义,反对将社会发展看成是自由理念的实现过程,强调从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来理解观念的形成,因而提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由于这种特殊的理论出发点和论战对象的制约,历史唯物主义的创始人没有更多对文化精神领域展开专门研究,只是为我们奠定了存在论上的思想基础。所以,展开文化研究对于深化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来看,庸俗化理解至今仍然层出不穷。这种理解忽视了创始人思维特定的历史语境和针对对象,将历史唯物主义片面地阐释为机械的经济决定论,甚至排斥文化精神因素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好像人不是精神的、文化的,因此是超越动物性的存在物。仅仅从物质性的需求和活动来理解社会历史,从而机械地将历史发展看成是没有实践因素的自在必然过程,纯粹的经济过程,历史唯物主义变成了庸俗的唯物主义。今天,将文化现象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视野,突出社会历史超越纯粹物性的本质,有利于避免历史唯物主义被当成庸俗唯物主义来批判或坚持,对于恢复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来原则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从社会历史的发展来看,文化研究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体系中的突出,本身也是社会变迁的结果,是历史唯物主义时代化的必然要求。随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提高和改善,精神文化的需求愈发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越来越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印证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文化精神因素在人们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文化研究和文化建设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必然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文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前提,推动文化建设成为时代的基本要求。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必须要结合历史变迁,深入研究文化现象,为文化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唯有如此,历史唯物主义才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时代化,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

第6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一、运用逆向思维分析机械能守恒定律表达式的推论式

高中物理中机械能守恒定律的使用条件是“只有重力或弹簧弹力做功”.运用逆向思维辨析研究可知,“只有重力或弹簧弹力做功”仅是一种特例,如果除重力和弹簧弹力对物体系统做功之外,还有其他力对物体系统做功(用W它表示),则机械能必然发生增加或减少的相应变化(用ΔE表示),并且其它力对系统做了多少功,物体系统的机械能就会变化多少.由此得机械能守恒定律的推理式W它=ΔE.

例1具有一定初速度的物块沿倾角为30°的粗糙斜面向上运动过程中,还受到一个沿斜面向上的恒定拉力F的作用,此时物块的加速度大小为4 m/s2,方向沿斜面向下.则在物块向上的运动过程中,正确的叙述是

A.物块的机械能一定增加

B.物块的机械能一定减小

C.物块的机械能可能不变

D.物块的机械能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小

分析由题意知,除重力做功外还有拉力F和摩擦力f做功,则物块机械能的变化决定于拉力F和摩擦力f做功的大小关系.

由牛顿第二定律得

mgsinα+f―F=ma,

所以F―f=mgsinα―ma

=5m―4 m>0,

拉力F做的功WF大于摩擦力f做的功Wf,即WF―Wf>0.

由推论式W它=ΔE知,ΔE>0.

故物块的机械能增大,选A.

可见,机械能守恒定律固然重要,其推论式W它=ΔE的应用更为便捷.

二、运用整体思维分析物理概念中比值形式的定义式

高中物理概念有很多运用比值关系定义,并以比值形式表示其定义式(称为比值定义式).如:速度定义式v=ΔxDΔt、加速度定义式a=ΔvDΔt、牛顿第二定律公式F=ΔpDΔt(Δp为物体的动量变化量)、功率定义式P=ΔWDΔt;电流强度定义式I=ΔqDΔt、感应电动势定义式E=ΔφDΔt等,均以物理量的变化量与时间的比值形式(即物理量的时间变化率)出现.

此外,高中物理中还有用几个物理量的比值作为另一个新物理概念的定义式,并用这个比值形式的表达式作为新物理概念的定义式.如:电场强度定义式E=FDq、电势定义φ=EpDq、电容定义式C=QDU、磁感应强度定义式B=FDIL等.

不难看出,这些比值形式的公式体现的全是高中物理中的重要概念和主干知识.无论是“a=ΔvDΔt”类的变化率形式、还是“E=FDq”类的比值形式,其物理意义均由此“比值”整体体现.因而,教学中必须运用整体思维全面辨析、系统对待这种比值定义式的“整体”形式所包含的物理意义,切勿因定义形式而简单的视作“分子”与“分母”的组合.

三、运用求异思维分析物理概念定义式的变形式

高中物理中很多物理量的计算公式是依据相关物理概念的定义式,通过增加内涵、扩展外延、更新物理模型,运用求异思维加以辨析、推导、证明而成的变形式.如:带电粒子在电场中所受电场力的计算公式F=Eq,是由

电场强度定义式E=FDq推证而得到的变形式;带电粒子在电场中所具有的电势能的计算公式Ep=qφ,是由电势定义式φ=EpDq推证而得到的变形式;长直通电导体在均强磁场中所受安培力的计算公式F=BIL,是由磁感应强度定义式B=FDIL推证而得到的变形式等.

下表列出的是电场强度定义式E=FDq与形式F=Eq的对比内容.物理量D定义式E=FDqD变形式F=Eq电量qD①指放入电场中的检验电荷,必须是点电荷;

②带电量应足够小;

③电性可为正也可为负(一般为正电荷).D①指处在电场中的带电绝缘小物体(液滴、小球、微粒等);

②带电量可大些也可小些;

③电性可为正也可为负,视为点电荷.电场强度ED①指电场(可以是均强电场也可以是非均强电场)中某一点的电场强度;

②是矢量,与放在该点的带正电的检验电荷所受电场力的方向相同;

③表征该点的电场力的性质,与F的大小和方向无关,与q的有无、大小和正负无关,仅由电场自身决定D①在高中物理中指均强电场强度;

②是矢量,其方向由电场自身决定;

③电场强度与带电绝缘小物体的是否放入无关.电场力FD①检验电荷在电场中某点受到的电场力;

②不是E∝F,而是FDq为定值.D①带电绝缘小物体在电场中受到的电场力;

②存在F∝E、F∝q的关系对于定义式B=FDIL、φ=EpDq与变形式F=BIL、Ep=qφ亦有类似的内容对比.

四、运用形象思维分析物理量的定义式和决定式

在高中物理中,物理量的定义式和决定式是所有物理公式的先决和前提,故而在教学过程中应着力引导学生运用形象思维细加甄别、辨析和类比.

所谓物理量的定义式,指能够表征和量度物理量的本质属性、物理状态与物理过程的关系式,有比值定义式和乘积定义式两种数学形式.

所谓物理量的决定式,指能通过研究对象的物理属性和几何特征而直接、形象的表达物理量的大小、方向(对矢量)正负(对标量)的计算公式.

高中物理中,凡是乘积定义式一定是该物理量的决定式.如:功的公式W=Fs、动能公式Ek=1D2mv2、重力势能公式Ep=mgh、冲量公式I=Ft、动量公式P=mv、磁通量公式F=BS等,既是对应物理量的定义式,同时也是对应物理量的决定式.

比值定义式一般不是物理量的决定式.如v=ΔxDΔt、a=ΔvDΔt、F=ΔPDΔt、P=ΔWDΔt、I=ΔqDΔt、E=ΔφDΔt、E=FDq、φ=EpDq、C=QDU、B=FDIL等,只能是对应物理量的定义式而不会是对应物理量的决定式,这些物理量对应的决定式另有其表达形式.

高中物理中常见物理量的定义式与决定式对比如下表.

物理量D定义式D决定式加速度Da=ΔvDΔtDa=FDm(牛顿第二定律)电场强度DE=FDqDE=KQDr2(点电荷的场强公式)电容DC=QDUDC=εSD4Kπd(平行板容器公式)电阻DR=UDIDR=ρLDS电阻(电阻定律公式)电流强度DI=ΔqDΔtDI=UDR(欧姆定律公式)

I=EDR+r

第7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摘 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宅小区随之发展壮大,从而带动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和争端日益增多,其中业主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问题最为突出,主要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对此,本文从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出发,就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措施,以此为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提供帮助。

 

关键词 物业公司 业主 安全保障义务

作者简介:张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76-02

物业管理起源于英国,因其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措施发展至全球。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突飞猛进的发展,物业公司凭借其周到、高效的服务成为业主管理住宅的首选对象,但是随之产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特别是安全保障问题,为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因此妥善、有效的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间的纠纷亟不可待。

 

一、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阐述

(一)含义

所谓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物业公司应履行合同所列条款的义务,在合理限度内切实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规定区域进行消防管理以及小区治安的维护。

 

(二)性质

目前对于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尚无定论,主要存在约定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法定义务、注意义务等几种观点,笔者认为将安全保障义务归为法定义务较为妥当,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中直接或间接的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部分内容,如果违反其中的义务规定,就意味着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它符合我国的法律模式,更利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内容

1.保障设施设备安全的义务,是指物业公司要负责管理区域内一切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若因管理工作不当损害了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设备设施的具体管理包括检查、维修、撤换,并及时向业主反映电梯等危险性设施的真实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避免问题的发生。

 

2.对侵权行为的防范与制止义务,这项义务是针对管理区域的安全性而言的,督促物业公司应加强防范,及时制止犯罪分子实施的有损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否则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该项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设置和维护安全防范措施正常运作,如门禁、监控、报警系统等,同时强化执勤、巡逻力度,以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

摘 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宅小区随之发展壮大,从而带动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和争端日益增多,其中业主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问题最为突出,主要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对此,本文从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出发,就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措施,以此为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提供帮助。

 

关键词 物业公司 业主 安全保障义务

作者简介:张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76-02

物业管理起源于英国,因其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措施发展至全球。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突飞猛进的发展,物业公司凭借其周到、高效的服务成为业主管理住宅的首选对象,但是随之产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特别是安全保障问题,为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因此妥善、有效的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间的纠纷亟不可待。

 

一、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阐述

(一)含义

所谓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物业公司应履行合同所列条款的义务,在合理限度内切实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规定区域进行消防管理以及小区治安的维护。

 

(二)性质

目前对于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尚无定论,主要存在约定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法定义务、注意义务等几种观点,笔者认为将安全保障义务归为法定义务较为妥当,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中直接或间接的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部分内容,如果违反其中的义务规定,就意味着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它符合我国的法律模式,更利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内容

1.保障设施设备安全的义务,是指物业公司要负责管理区域内一切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若因管理工作不当损害了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设备设施的具体管理包括检查、维修、撤换,并及时向业主反映电梯等危险性设施的真实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避免问题的发生。

 

2.对侵权行为的防范与制止义务,这项义务是针对管理区域的安全性而言的,督促物业公司应加强防范,及时制止犯罪分子实施的有损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否则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该项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设置和维护安全防范措施正常运作,如门禁、监控、报警系统等,同时强化执勤、巡逻力度,以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

 

二、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分析

(一)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认定

1.存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具体包括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在特定情况下,物业公司应遵循法律或合同要求实施相应的行为,但是并未实施;二是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业主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事实也是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也就是说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如房屋、动产等财产的损害,以及声誉、健康、生命等人身的损害,都属于损害事实。

 

3.存在因果关系,是指物业公司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因果关系又被分为直接和间接原因,前者是物业公司因自身的作为和不作为直接导致损害事实的发生,后者是因义务落实不到位导致第三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利,产生了损害事实。

 

4.存在过错,笔者认为错误的认定包括下述几点,首先是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物业公司应根据相关要求和需要,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布置防范措施,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然后是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特别是对可疑人员的关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身份认定和盘查;最后是针对侵害行为是否采取了果断、勇敢的制止措施,物业公司应加强巡逻力度,提高敏感度与警惕性,能够及时发现可疑迹象并予以劝阻,果敢、有效的制止侵权行为,避免危险事件的发生或将危险程度降到最低。如果物业公司未做到上述要求造成业主权益受损的,就应被列为过错。

第8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高中生物 辩证唯物 主义唯物辩证法

一、高中生物学课程中几个重要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在高中生物教学内容中,有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内容,其中包含四个重要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一)世界的物质性的观点

无论何种生物,它们的身体都是由各种化学元素以及无机化合物和有机化合物构成的。每一种生物时刻都在进行着新陈代谢。新陈代谢是生物体最基本的生命活动形式,生物体的其它各种生命活动,如生殖、发育、遗传和变异等,都是在新陈代谢的基础上进行的。生物体自身生命活动的调节,也是通过一定的物质实现的。新大纲中关于生命的物质性的内容很多,充分说明生物不仅是物质的,而且是运动着的物质。

(二)普遍联系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宇宙间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总是同周围其它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着。新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中有很多内容体现了这一观点。

(三)永恒发展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一成不变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变化发展的趋势是复杂的代替简单的,高级的代替低级的,有生命力的代替无生命力的。新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中也有很多内容体现了这一观点。

(四)对立统一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内部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着矛盾,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在新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中,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可以充分说明这一观点:

二、关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要体现好高中生物教材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方面的教学目标

新大纲的教学目标明确规定:通过生物教学,要使学生“初步学会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认识生物体和生物界。了解生物体结构与功能、局部与整体的统一;生物体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了解生物界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初步形成生物进化观点和生态学观点,逐步建立科学的世界观”。新大纲同时指出,高中生物教学内容含有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因素。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认识生物体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通过关于生物与环境知识的学习,对学生进行生态学观点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通过关于生物界的发展的科学事实的学习,对学生进行生物进化观点的教育。对于教材编写者来说,应该按照新大纲规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教学目标的要求、认真研究新编高中生物教材的改革,编写好新教材。

(二)要选择和组织好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的知识内容

高中生物学教材是结合生物学基础知识的教学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的,如世界的物质性的观点、普遍联系的观点、永恒变化的观点、对立统一的观点等,每一个观点可以反映在不同的生物知识内容中。例如,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观点,贯穿在整个教学内容中,几乎每一部分知识内容都包含着这个观点。高中生物教材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要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几个基本观点、高中生物教材的内容特点和高中学生的接受能力,确定高中生物教材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方面的重点,即重点进行哪几个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教育。关于这一点新大纲已有规定,本文在第一部分也有叙述,这里不再重复。然后,解决这几个辩证唯物主义观点需要通过哪些知识内容来体现的问题。这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确定了高中生物教材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方面的重点,选择和组织好了与之相对应的知识内容,就能使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具有计划性,既有观点又有充分的事实,既全面又有重点,切实得到落实。

(三)要努力研究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在教材中的表达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不是空洞地说教式进行的,而是要密切结合知识教育进行的,结合得越紧密,教学效果越好。怎样才能使知识教育与观点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要在章节的教学目标方面做到知识与观点具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知识要能明显地、充分地说明观点,而观点则可以贴切地、深入地解释知识。例如,“生物的新陈代谢”与“对立统一”的观点,“生物的进化”与“永恒变化”的观点,就具有内在联系,可以在教学中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很重要,如果教学目标的知识与观点没有内在的联系,就很难使教材的知识与观点有机结合。

第二,要在教材结构方面做到知识与观点相互协调、有机结合。也就是说,在安排教材的知识内容时,要把知识和与它有内在联系的、相互对应的观点组合在一起,这样编写教材,就可以使知识教育与观点教育进程一致、有机结合、相辅相成。

第三,要用渗透的方法进行观点教育。新大纲指出,进行思想教育“要做到潜移默化,寓德于教”,“要克服脱离教学实际的空洞说教”。

第9篇:生物的定义范文

纵观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他经历了由“理想主义”到黑格尔主义再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阶段,直至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创作时期,马克思才真正成为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因为在这部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中,马克思才自觉意识到自己的唯物主义同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尤其是深刻认识到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严重对立,他们的哲学思想在唯物主义原则内部有着根本的分歧。当然,就两者的共性而言,在唯物主义的一般原则上是相同的。虽然学术界对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基本达成共识,没有太大的分歧,可依然存在着对马克思的哲学作出“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的理解,甚至还有对马克思的哲学作出唯心主义的理解。另外,人们在承认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前提下又对马克思的哲学之新有着种种不同的理解。因此,对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这个命题的正确理解是十分必要的。

一、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马克思的哲学是否是新唯物主义这个问题的解决的首要理论前提是考察他的哲学是否是唯物主义的观点。这样,我们必须考察马克思的哲学是否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否进行了回答并且是如何回答的,从而有效地驳斥那种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的错误观点。

1845年至1848年,这是马克思主义新哲学的诞生时期,我们需要考察马克思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式形成的第一个标志。在《提纲》第一条,马克思批评了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内的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对感性对象的直观理解方式,但是并没有批评从前的唯物主义对对象的客观理解方式,即把意识配对象理解为感性事物,马克思虽然主张对意识的现实对象要i作实践去理解,即从主体的创造性活动方面去理解,但他同时把实践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提纲》第五条和第九条进一步表达了这一思想。与此相联系,马克思虽然肯定了唯心主义哲学对意识对象的能动理解方式,但批评了对能碳性的唯心主义理解,反对把对象理解为精神主体的创造物。十分明显,这里表现了马克思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唯物主义理解。

在《提纲》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形态》围绕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全面地批判了唯心主义,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观点。例如,他们认为唯心主义的总路线是从意识出发来解释现实。德国哲学“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6}(e}z)。与此相反,马克思的哲学是从现实生活出发来解释意识:“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67 ( }z“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6](P73)。

从以上基本事实中我们可以说明,那些认为马克思的哲学不再思考和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因而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甚至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唯心主义的的看法是根本错误的。

二、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世界观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从前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又有着本质的不同,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史上,大多数人对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这个论断持肯定态度,并且也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新”唯物主义。然而他们对“新”的理解是不同的。长期占主导地位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之新在于它是和辩证法相结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认识论、历史观是辩证唯物主义新世界观的推广和应用。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之新在于仅仅是关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另外,有一种“实践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新在是实践本体论,不是旧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本文认为,这些理解并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新”的实质。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的“新”意识对象观

在《提纲中》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划分为两大基本形态:一是“直观的唯物主义”;二是他自己的唯物主义是“新唯物主义”。那么马克思是从什么视角来区别新旧唯物主义的呢?本文认为,马克思是从对意识的现实对象理解方式的不同来区别新旧唯物主义的。《提纲》第一条不仅是《提纲》的核心而且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的核心,因此,必须对它进行正确理解和把握。此条中,马克思指出了对意识对象的三种理解方式:“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直观理解方式,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实践理解方式,唯心主义的能动的理解方式。

在马克思看来,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意识对象是“现实、感性”即客观事物,但是这种感性被理解为自然存在,不是被理解为主体的创造性活动即实践,不是被理解为历史地产生和发展的。从古代唯物主义到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对意识对象都是直观的理解方式。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欲从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去理解客观事物,但囿于他的自然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系,他把实践理解为牟利活动而贬斥之。这样,在费尔巴哈那里实践本身就不能成为意识的现实对象。

和旧唯物主义相对立,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对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是要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种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体现了主体能动性,对象不是与主体相离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主体的创造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即社会存在、实践。

唯心主义对意识对象的能动的理解方式否认了对象的先在性,认为对象是主体创造的。这是和旧唯物主义把意识对象理解为先在既成的自然存在不同的,它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然而,唯心主义的主体是一种精神主体,主体的活动只是精神的活动,而不是“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

从《提纲》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只是批评了从前唯物主义对对象的直观性理解,却肯定了客观性理解;批评了唯心主义对对象的抽象理解,却肯定了对对象的能动性理解。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之新在于在坚持对对象客观性理解的基础上,又把对象理解为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这样,这种对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既和唯心主义相区别又和旧唯物主义在原则内部产生了对立。在《提纲》的其他部分,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意识对象观进行了重复的批评。如在第五条中,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第九条对直观的唯物主义作了规定:“直观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由于马克息把意识的对象理解为实践这样一种客观的感性的物质活动,因此他把实践作为自己新哲学的出发点,确立了自己新唯物主义路线:从实践解释观念的形成。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新”意识对象观和路线

《提纲》之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继续批评了费尔巴哈对意识对象直观的理解方式,阐明自己的实践理解方式。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旧唯物主义和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都认为意识的对象是存在,这是两者的共性。但是根本不同之处在于旧唯物主义哲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认为意识对象是一种自然存在,而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却强调意识对象是一种社会存在、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即实践。所以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往来才提供给他的。大家知道,樱桃树和几乎所有果树一样,只是在数世纪以前依靠商业才移植在我们这个地区。由此可见,樱桃树只是由于一定的社会在一定时期的这种活动才为费尔巴哈的‘感性确定性’所感知。”气“3‘四’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比“纯粹的”唯物主义进步之处在于承认人也是感性对象,同时又对他进行了批评。“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他从来没有看到真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他没有批判现在的生活关系,可见,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6](rn-}s)

由于在意识对象观上马克思把实践视为意识的现实物质基础,这也就形成了马克思自己新唯物主义的特殊的出发点和路线。“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6}(r}s)“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一定条件下进行发展过程中的人。‑ [6] (P73)“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6](P92i,在马克思看来,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就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也就是从实践出发,因为现实的人就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实践作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的确立,也使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基本路线得以形成。“从人间升到天国”,“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这些都是马克思对自己新唯物主义路线的表述。

(三)《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的“新”意识对象观和路线的贯彻

由于马克思在意识对象观上产生了实践的理解方式并形成了自己新唯物主义的路线—从实践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使之得到深刻的体现。具体表现为: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共产主义原理和现实存在的关系:“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和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 [ 6 ] ( P285 )“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现。”[6](P285)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资产阶级的观念和资产阶级的存在、资产阶级的法律和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你们(指资产阶级)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rr[6](P289)

第四,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现实出发揭示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必然灭亡的趋势。他指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6] (}84)0这一历史运动的内在规律就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现代资产阶级本身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n[6](P274,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不是靠在思想、观念中消除这个社会制度,而是要靠实际行动:“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6] (}}7)

第五,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真正的”社会主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等等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德国的哲学家、半哲学家和美文学家,贪婪地抓住了这种文献(指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文献),不过他们忘记了,在这种著作从法国搬到德国的时候,法国的生活条件却没有同时搬过去。在德国的条件下,法国的文献完全失去了直接实践的意义,而且只具有纯粹文献的形式。它必然表现为关于真正的社会、关于实现人的本质的无谓的思辨。”[ 6] ( P298)